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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防治体系

地质灾害防治体系

地质灾害防治体系范文第1篇

[关键字] 地质灾害 防治管理 问题 体系

[中图分类号] P694 [文献码] C [文章编号] 1000-405X(2013)-1-39-2

0引言

我国幅员辽阔,地质条件差异较大,也是一个地质灾害多发的国家,且灾害类型多样化、地质灾害影响面广、造成损失巨大,而地质灾害与人类活动又是相互影响的,地质灾害影响人们的正常生活、威胁人类的生命安全,人类活动也容易造成地质灾害加剧。随着我国各级政府的加强管理下,我国近年来地质灾害的防治与管理取得了令人可喜的效果。但我国每年仍然会由于地质灾害导致较大规模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事故,需要政府部门继续加强地质灾害的管理,探索更加有效的管理体系和防治措施,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由于地质灾害带来的损失,为国民经济建设保驾护航。所谓地质灾害防治与管理工作主要指的就是我国的不同级别的政府以及相关的管理部门对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实行关注和监督管理职责。通常意义上的地质灾害管理工作主要包括了下述几点内容:制定地质灾害防治计划并进行组织和实施该计划;根据相关经验及地质灾害调查报告划定地质灾害类别与区域并安排管理监督负责团队;管理和评价地质灾害勘察工作;制定有关的技术标准、行业规范;组织开展地质灾害监测、预报;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承担单位的资质管理;进行地质灾害责任鉴定和纠纷调处等[1]。根据现阶段我国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现状,我们可以将我国的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体系概括为:由政府领导的,通过各部门相互协作组成的,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地质灾害防治的行政管理体系[2-3]。

1 地质灾害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1.1没有完善的制度预防地质灾害发生

在进行工程建设时,进行不当的操作容易造成山体滑坡,需要相关部门开展地质灾害评估以及在进行坡地建设或采空区工程建设时,同样需要规划部门具备国土管理部门的相关批准意见方可施工。尽管政府具有坡地工程建设、地质灾害评估制度,但我国大部分地区还时常发生由于人为原因使得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地质灾害现象,其主要原因在于规划部门没有取得国土管理部门的批准,或工程实施之前未开展相关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此外某些私人住宅建设,由于本身属于违法建设用房,在没有进行报批手续时就进行施工而容易引发未知的地质灾害。

1.2群众对地质灾害认识不够

南方多雨地区政府对地质灾害防治很重视,每年都要治理一批灾害点。这本来是一件皆大欢喜的事情,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存在居民不配合的情况。部分干部群众防灾意识淡薄,对地质灾害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十几年这样过来了都没事,不会发生危险。特别是在汛期暴雨来临要求危险区人员撤离的时候,矛盾表现得尤为突出。

1.3监管后续工作不到位

南方山区,山脚、山坡、山顶一般建筑密集。经常有住户、单位或者村组织私自开挖山坡现象,目的是平整土地后建房子。市国土局接到群众举报后,一般立即到现场,要求停止这种行为。但是由于地质环境管理部门没有行政处罚的权力,而现在国土资源部门的执法监察部门主要查处违法用地案件,没有介入地质环境保护管理,导致没有硬性手段来制止私自开挖山体现象,很多此类事件的最终结果是山体最终被开挖,既破坏了山林,又导致地质灾害的产生。

1.4地质灾害治理规范不完善

全国各地每年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层出不穷,大小不同,工程规模大至几百万、千万,小至几十万元规模。一般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设计工作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来确定具有相关资质的设计单位来承担,而由于国家在地质灾害防治方面没有完善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导致一般的设计方案出于安全考虑而过于保守,容易导致工程造价过于浪费。

1.5地质灾害治理缺少专项资金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因自然因素造成的特大型地质灾害,确需治理的,由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灾害发生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治理。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其他地质灾害,确需治理的,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本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治理。但是现在国家没有地质灾害治理的专项资金,地方也没有专项资金。每年地质灾害需要治理的点很多,但是资金不能落实。目前的情况是,除非市政府主要领导对某个隐患点有批示,才能到市财政部门落实治理资金,否则由于每年的治理资金没有纳入到财政预算,很难争取到治理资金。

2 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体系构建及相关建议

2.1提高市民的防灾意识

地质灾害的防治管理工作核心在于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经济损失,但光靠政府部门管理人员和少数的科学研究工作者是远远不够的,而是需要广大的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里面来。只有广大的群众懂得了如何爱护环境,如何识别、预防地质灾害,才能够更加全面地掌握地区的地质灾害发生环境,才能够有针对性地实施相关的预防与治理工作措施。所以需要政府和相关管理部门向人们普及地学知识、宣传地质灾害的危险与防治知识,促使人们有意识地减少破坏地质环境的行为、避免由于人为原因产生地质灾害而危害他人或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4-5]。

2.2 高质量编制完成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加快地区性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的建设,应在根据相关的地质灾害防治计划以及地区地质灾害分布特点,根据地区经济发展情况,统筹规划地区的地质灾害防治的总体目标与基本原则。各级政府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要逐步完善,实行领导负责制,加强地方地质灾害管理机构对于所辖地的地质灾害的管理,及时发现地质灾害,严肃处理违反地质灾害规划相关条文的有害行为。

2.3完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

完善地区的地质灾害预警系统,需要做到以下三个方面:首先是需要加强推广针对地质灾害监控的最新的技术,在拥有了先进的地质灾害监测与控制设备的基础上,可以全面地将地方的地质灾害预警水平提高。充分认识到"3S"技术的先进性、实用性和可靠性,结合该技术搭建地区性的地质灾害信息管理平台,根据对地区的地质灾害进行系统的信息采集、储存、汇总和分析,并及时处理相关的地质灾害状况,可以实时反映地质灾害并予以快速准确地提供援助措施;其次是强化地质灾害的监控,面对具有突发状况的地质灾害,可以充分发挥先进的地质灾害监控体系的优势,加强监控的力度与频度,做到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由地质灾害发生所带来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情况;最后还需要加强地质灾害监控技术的政策支持,确保地方上地质灾害监测人员可以获得足够的技术条件和财政支持[6]。

2.4 完善地质灾害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需要加快完善针对突发性的地质灾害的应急方案的预先制定工作,组建相关的指挥专家库与救援搜救队伍。根据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理方案的分工,细化不同预案所需的应急安置工作计划、设置必要的应急避险场所。强化地质灾害监控管理部门的专业力量,积极参加地质灾害高发地区的应急处置演习工作,提供广大群众面对地质灾害时的自救与防治伤害的能力,并提升人民群众配合地质灾害管理部门工作的能力,加强不同管理部门之间的协调管理能力。

2.5 加大地质灾害防治经费投入力度

地质灾害防治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公益性事业。各级政府要提高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重视,将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并列入财政预算,建立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确保地质灾害得到及时调查、勘查与治理。努力探索地质灾害防治多渠道、多元化投入新机制,要把地质灾害防治与水利、交通、城市建设和防汛抗旱、扶贫等结合起来,要充分发挥国家、地方、部门、集体、个人的积极性,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资机制。加大对威胁零星分散农户小型地质灾害隐患的排危除险力度,通过政府补助,引导受威胁群众主动参与防灾除险。按照"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开展利用市场机制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地质灾害防治政策的研究,支持社会力量加大对地灾防治经费的投入,逐步形成"政府资金扶持、优惠政策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的地质灾害开发性综合防治新机制[7]。

2.6积极探索矿山环境保护新思路,推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督促矿山企业落实地质环境保护方案和缴纳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要组织开展对本辖区内矿山地质环境的调查工作,充分发挥地质调查专业队伍的技术优势,形成相对全面的调查工作成果。根据调查结果,加强对矿山企业地质环境的监测与信息化管理,对于发现的滥采乱挖等不按开发利用方案开采,破坏矿山地质环境的违法行为予以严肃惩罚;对于不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方案的企业,限期责令整改,不予整改的要提取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进行恢复治理,改善矿山地质环境。

地质灾害防治体系范文第2篇

[关键词]地质灾害;城市规划;防治措施

1概念

地质灾害是指由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关于地质灾害概念的界定, 在学术界和实际管理工作中存在着不同观点。归纳起来, 学术界的几种通行说法主要有:1、地质灾害是地质环境的一种变异现象; 2、地质灾害是指直接或间接恶化环境、降低环境质量, 危害人类和生物圈发展的地质事件, 如地震、地裂缝、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和地面沉降等; 3、地质灾害是指那些对人类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危害和潜在威胁的自然和人为地质作用( 现象) ; 4、在自然和人为因素的作用和影响下形成的, 对人类生命财产、环境造成损失的地质作用( 现象) ; 5、地质灾害是因地质活动引起对人类生活、生产及环境的破坏或者损失的现象。 2在规划中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是防治地质灾害的基础性工作和重要依据。 科学规划对主动有效地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和财产造成的损失, 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和审批应建立地质灾害调查制度、规范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编制程序和审批权限、明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编制原则、规范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内容、明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地位及与其他规划的衔接等。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2.1地质灾害现状; 2.2地质灾害的防治原则和目标; 2.3地质灾害易易发区和危险区的划定; 2.4总体部署和主要任务; 2.5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等。地质灾害防治的原则只能坚持预防为主, 避让与治理相结合, 全面规划和突出重点。这是根据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地质灾害现状提出的在规划期内指导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基本准则。由于我国灾害种类多、活动频繁、危害严重, 而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同时, 防治工作必须坚持按客观规律办事, 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 讲求实效, 发挥综合治理效益; 坚持依法保护地质环境和治理地质灾害, 依靠科技进步, 建立法律法规保障体系和科技支撑体系, 使地质灾害防治法制化, 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科学化; 加强监测预报和科普教育工作, 提高全民减灾、防灾水平, 建立群专结合的防灾体系等内容。地质灾害的防治目标, 是指在一定期限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所达到的目标。 地质灾害防治目标应当分阶段实施。总的要求是提高预报成功率, 避免经济损失, 减少人员伤亡, 促进地质环境和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 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的主要包括:一是地质灾害防治基础调查和科研项目。二是搬迁避让工程。三是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根据灾害的规模和威胁的对象, 对危害公共安全、自然因素引发的灾害要由财政出资, 对人为活动引发的灾害也要进行经济技术论证, 分清责任, 实施治理工程; 四是监测预警工程。对已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要要实施监测预警工程, 包括专业监测和群测群防, 对其发展趋势进行预测预警预报。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是指为实现地质灾害防治规划预期目标而实施的措施。主要包括: 加强法制建设和行政管理工作、加强科普教育宣传工作、建立稳定的资金投入机制、坚持群专结合及采取综合防治的措施等。地质灾害防治的工作重点, 在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 应该把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列入规划, 应当将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作为其组成部分。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和人口的快速增长,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任务更加艰巨。我国是个地质灾害多发的国家, 为了从源头上解决和避免这个问题, 首先在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以及水利、交通、能源等重大工程项目规划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地质灾害防治要求, 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为了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 做好城 市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在编制和实施城市规划过程中, 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城市规划区内地质情况尚不清晰的, 必须加强和补充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建设时, 必须充分考虑建设用地条件; 凡没有进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在总结近几年实践经验的基础上, 为了处理好城市总体规划和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关系, 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 应当将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作为其组成部分。 3结语总之, 根据我国地质灾害现状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在城市规划中加强对地质灾害的重视, 一定会减少灾害损失, 为社会经济建设多作贡献。

地质灾害防治体系范文第3篇

[关键词]地质灾害 基层 防治 措施

[中图分类号]P5 [文献码] B [文章编号] 1000-405X(2013)-7-310-1

1前言

由于地质灾害的发生,国家逐渐完善了地质灾害的防治体系与责任机制,各地区的地质灾害防止水平都有显著的提高。根据国家颁布的地质灾害预防政策,各省市、各地区都纷纷响应,大力着手于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但是防治工作受着很多客观因素的制约,缺少懂得地质问题的专业人员,懂得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并不多,对于地质灾害隐患的巡查力度不够,这些因素都制约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顺利实施。因此,如何真正消除隐患,做到保障人们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是国家、省市各部门工作的重点。

2基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现状

近些年来,在国家政府的统一领导之下,各省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都在不断的完善,各省市都划分了主要防治的重点区域,从主要问题入手,找出防治中的问题与差距,从而提高基层地质灾害的防治能力。目前各地区的地质灾害防治现状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第一,各地区都在不断完善地质灾害防治责任机制与具体的巡排查制度,做到提前预防,提前预警。第二,专业人员逐渐增多,专业机构也逐渐庞大起来,大部分的省市的防治重点地区都设立了专门的地质环境监测站点。第三,由专家组成立的地质灾害预警体系正在逐步完善,在近一两年的时间内,让整个国家的许多地区成功避让了地质灾害,这些灾害全部都是由基层群测群防体系发现的,并做了及时的预警,让当地的居民及工作人员及时撤离,减少了很多损失。第四,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与培训,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已经逐步深入人心,整个社会都对房主地质灾害的工作有了更加全面、更加深刻的认识,逐渐形成了全民共同防灾的局面。

3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3.1群测群防的队伍不够稳定。由于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人员基本都选取的是一些有着一定文化基础的群众,或者是一些村镇干部,当地政府每年都会下拨一定的经费,用作群测群防人员日常的工作开支、培训工作以及与国土资源总局的联系。但是这些人员与政府和国土资源局并没有明确的隶属关系,并且没有专门的合同或者制度对其约束,就导致了群测群防人员的工作内容、权利与义务不够明确。而这些地质灾害的防治队伍是我国防治地质灾害的主要力量,队伍够不够稳定会直接关系到防治工作能够顺利的进行。

3.2地质灾害的防治人员缺少专业素养和专业知识。虽然在全国的大部分地区已经建立了专门的地质环境监测站,但是并没有专业的地质人员进行监测,基本上出现的是有牌无人的局面,在监测站的人员又没有专业的监测技术,很难做到对地质灾害的准确监测。同时,选取的群测群防人员虽然有一定的文化知识,但是基本没有受过高等教育,对于必要的识灾赈灾知识更是匮乏。这些人员在面对一些对专业要求较高、责任较大、任务较重的防治工作时,往往就会显得捉襟见肘。

3.3对于隐患点的巡查力度不够。虽然目前已经有很多已经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各地区也都指明了相关的责任负责人,把这些负责人都纳入了群测群防的体系之中,但是地址灾害的发生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也存在着多样性和变化性,有许多没有确定了地质灾害隐患点,在受到了一些自然因素(例如暴雨等)的影响下,仍然会发生地质灾害。如何能够在巡查过程中及时对这些潜在的隐患点进行预警,是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3.4无法有效地监督与防范人为因素引起的地质灾害。现在的许多地质灾害是由人为因素引起的,主要原因有以下两点:第一,由于农民的收入不断增加,大部分农民选择了扩建房屋,导致监督与防范的难度加大;第二,目前对于许多工程建设对于地质灾害影响的评估、审查与备案工作都采取了分级负责的形式,但是工程项目的监管属于基层,因此导致了工程建设会引起的危害评估信息不共享,加大了监督的难度。

4强化基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建议

在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中起到重要作用的是基层,他们决定了能否能够最大程度地避免人民的伤亡,减轻人民的财产损失。所以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最重要的就是要加强基层的防治能力,而加强防治能力的核心工作就是加强对于地质灾害的检测、预警、转移等的应急建设。

4.1加强地质灾害防治队伍的建设。首先,对于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人员要以聘用的形式与其签订劳务合同,将其责任与义务做出明确的规定;其次,对于群测群防人员的选择,要以村镇的干部或者群众的骨干为主;再次,财政厅每年都应该拨放用于群测群防培训、装备设施和工资的专项资金,对于群测群防人员的工资要采取直补的的方式;最后,要对相关人员进行年度考核,每年都对监测的台账进行检查,对工作较好的人员进行奖励,对不好的施与惩罚,确保群测群防队伍的建设。

4.2提高巡查工作质量。认真做好山区地质灾害隐患地区的调查工作,对于威胁人口较多的灾害隐患点要将其直接划入明确的灾害隐患点,同时要对其作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加强群测群防体系在该地区的建立;对于一些暂时还不能确定危险性的隐患地区,应该将其划入重点巡查的区域,防止由于强降水而造成人员伤亡,并且将这部分区域移交给政府,政府做好安排巡查的工作。

4.3加强监督由人为引发的地质灾害。政府应该都在各地区通过发宣传画、宣讲等形式,安排专门的工作人员帮助与指导老百姓选取安全的地方进行房屋的建设,教会他们怎样识别地质灾害发生前的征兆和有效的防治措施。老百姓在建房时都要进行土地审批,保证他们建房的地质安全。对于私自建房、没有落实危害评估的单位和个人,都要进行严格的处罚。

5小结

地质灾害防治的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细心的工作,群测群防队伍需要加强自身的专业素质与专业能力,从老百姓的利益角度出发,进行专业、细致的预测与预警,对地质灾害的隐患地区更要加强监测力度,一发现危险,及时安排老百姓转移到安全区域。同时要对老百姓的建房地质给予有效的建议,确保他们的人身安全,减少他们的经济损失。

参考文献

[1]谢廷勇,白艳萍.广西华锡集团铜坑矿地质灾害评估及防治措施[J].山西建筑,2012(12).

[2]魏璐璐.浅析地质灾害评估的方法与程序[J].民营科技,2012(10).

地质灾害防治体系范文第4篇

关键词:地质;灾害防治;环境利用

地质灾害通常情况下是由自然原因和人为原因所导致的灾害,大部分是由于两者综合作用导致的,从而引起地球表面的部分岩土层出现移动。地质灾害无论是对自然环境还是人类的生活环境和生命财产安全都产生了巨大的危害性。不仅仅是我国正面临着严重的地质灾害威胁,地质灾害和地质环境利用问题已经成为全球亟待解决的研究课题。如何降低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同时对地质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利用,成为了不得不深思的问题。从长远的发展角度考虑需要将地质灾害的防治和地质环境利用相结合,建立科学高效的防治利用体系。最大程度上降低地质灾害的发生,有效地利用地质环境。

1 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

1.1 我国目前地质灾害现状

我国国土面积较大,边界线较长,与此同时也深受地质灾害的困扰。从灾害的规模、强度和生命财产安全等方面的受灾程度看,在世界范围内都相对严重。西南等山区地区常因暴雨等发生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严重损害到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破坏了当地的经济建设和通信设备。制约了我国各地区的综合发展。为此,政府不断加强山区建设,尽力减少地质灾害的影响程度。目前构建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十分重要,其包含调查区划、监测预警、搬迁治理、应急处置和科学技术研究等方面的体系建设。

1.2 调查区划建设

建设调查区划体系作为其中的重要环节是为了对频发区域做出准确科学的调查判断。通过调查地质情况和周边情况,预测其危险程度,进行危险等级区域划分。确定各个地区地点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和危害性,提供相应的解决预警方案和理论依据,配合相关部门作出第一时间的预警应急。

1.3 监测预警建设

监测预警体系的建设是直观反映地质灾害防治成效的一个指标。构建监测预警体系要在技术和管理上重点投入。在监测区域发生异动变化时,通过实时的技术监测对其进行灾害信息收集和反馈,第一时间做出灾害预警。争取最短时间内发现灾害,从而赢取宝贵的救援避险时间。

1.4 搬迁治理工程建设

如果监测系统发出了报警提示,要对相应的区域进行灾情分析。一旦发现其灾害波及程度较广,危害较为严重,就需要采取搬迁以及其他的避险措施。搬迁等措施可以有效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防止出现意外不必要的人员损失和伤亡。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将灾害的治理和灾后的恢复等因素考虑在内,将环境与重建相结合。

1.5 应急处理建设

随着我国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经济实力的提升,在重大的地质灾害发生后,建立相应完善的科学的地质灾害应急处理体系是十分必要的。在灾害发生后,迅速做出回应,安排相应人员和部门到达现场,进行必要的前期和后期救援处理准备。尽量降低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程度,减小灾害波及范围。

1.6 科学技术研究体系完善

针对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加强科学技术研究体系的建设显得十分重要。构建高效科学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需要加强科学技术研究能力作为其技术支撑保障手段。无论是监测预警系统的开发,应急处理的实况模拟、灾害成因分析,还是后期的灾后重建和地质环境恢复重建都需要科学技术作为保障。

2 地质环境评价体系建设

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是首要的任务,而地质安全的重要性直接影响到生存安全。为了保障地质安全性,就需要加强对于地质环境安全性和变化性的了解。

2.1 区域地质环境利用的评价

对于区域地质环境利用的评价要考虑其自身特点。其本身具有公益、基础和服务等特性,在地质勘查和环境调查中利用不同方式方法,分析判断其地质环境的安全情况。通过区域地质环境利用评价体系充分了解监测区域的地质环境利用情况,并对其实施分类建设,充分利用其地质环境。加强地质环境的利用可以更好的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同时最大程度上降低地质灾害的波及范围和危害程度。在开展区域环境评价的过程中要注重其评价的实用性和可操作、可行性。在充分完成地质灾害危险性的控制监控任务后,还要实现当地的地质环境可持续发展。在对其进行环境评价过程中不能局限于固定思维的研究视野,勇于探求不同的新思路。区域地质环境评价体系建设基本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研究:工程地质环境的质量;工程功能区域划分;地质环境工程容量评价;灾害防治调控。依据不同的区域特征和对象进行工作任务划分和对策选择。

2.2 工程地质环境安全建设

工程的地质环境安全问题包括环境相关的地质信息和区域内外等因素以及存在的相关的可能性和风险性。地质环境安全性评价是为了最大限度的规划避免工程带来的地质灾害风险。为了降低地质灾害的风险性,要树立可持续发展利用地质环境的思想观念。在构建体系和利用地质环境中,时刻注意人与自然环境的和谐共处,将人类自身行为与顺应和改造自然相结合。不仅限于对工程和地质进行评价体系建设,要充分以可持续利用的眼光来发展保护地质环境的利用。综合各方面的研究,提炼出建设工程地质安全评价分析的相关要求和注意事项,建立健全的工程地质环境安全体系。规范化建设,促进地质环境的规范化开发利用。

3 结语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并非是一件简单的事情,需要长远的规划和建设发展。将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利用作为未来地质研究发展的重要研究领域,揭示两者的关系和内在联系,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实现灾害防治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的双赢目标。

参考文献:

[1]刘传正,刘艳辉.论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利用[J].吉林大学学报(地球科学版),2012(05):1469-1476.

[2]张朝月.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利用问题研究[J].科技展望,2015(06):129.

[3]陈奇.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优化[J].中国地质灾害与防治学报,1994(01):402-404+401.

地质灾害防治体系范文第5篇

为了加强重点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始终坚持不懈做好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等各项防灾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和国务院防灾减灾会议精神,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市国土资源局分局《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开展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文件精神,国土所认真开展本年度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检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编制全镇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明确了201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的主要任务、责任分工和保障措施。

根据我镇地质环境条件、工程建设活动的强度,结合汛期气象趋势的影响因素,预测我镇地质灾害多发时段主要集中在5—10月。5—10月为汛期,当降水达到一定强度时,极易诱发堆积层滑坡、黄土滑坡和公路、农村道路边坡的掌子面、废弃矿点及施工现场的崩塌等地质灾害;7—9月为主汛期,强降雨过程较多,由此引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可能性较大。

我镇地质灾害易发区主要位于Xx公路所经地段,水电站建设工程所在地段,因路基开挖,削坡等有可能诱发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村等村社部分砖厂取土、砂石厂取砂范围形成的陡崖,汛期易发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威胁附近耕地、水渠等农业生产安全。村等部分村庄位于较高处的土崖之上或者之下,在强降雨的作用下,有诱发黄土崩塌等地质灾害的可能。

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确定的全镇2010年地质灾害防治的主要任务是: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继续开展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警)工作,切实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合理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勘查、治理和搬迁避让,加强新农村建设中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全镇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明确了责任分工。制定的地质灾害防治的保证措施包括: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健全机构,强化管理;整合资源,建立政府主导,多元化、多渠道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资金投入机制;加强汛前险情巡查,坚持汛期值班制度;加强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社会和全民防灾减灾意识。

二、严格落实汛期值班制度,确保应急系统信息畅通,信息报送及时准确。

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巡查、速报和应急处理等制度,做好地质灾害巡查、监测和预警预报工作,确保政令畅通、信息快捷,防灾、避灾、救灾、治灾措施及时有效。在主汛期来临之前,各村和有关部门对本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地质构造复杂的建筑物、交通线路、水利设施进行一次现场实地检查,对各点的现状及发展趋势作出分析评价,提出具体防范意见和可行的防灾减灾措施,落实群测群防责任制。汛期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一旦出现险情灾情,能立即组织应急处置,确认险情灾情,启动预案,及时消除。

三、建立制度,落实责任,加强汛期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

建立和完善了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和工作制度,层层落实群测群防责任,强化相关措施。各村和有关部门按照“预防为主、防救结合”的原则,建立“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分工负责、协调一致、反应灵敏”的应急反应机制,增强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预防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镇上成立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政府镇长任组长,分管副镇长、国土所长任副组长,人武部、派出所、水管所、安监站、财政所、民政所、卫生院、电信所、供电所、办公室、村镇建设和环境卫生管理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建立健全“统一管理、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四、认真开展汛期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及时发放防灾工作明白卡。

各村和有关单位对本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地质构造复杂的建筑物、交通线路、废弃及采砂、取土区进行一次现场实地检查,对隐患部位提出具体防范意见和可行的防灾减灾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使之覆盖到有灾害隐患点的每一个行政村;对规模大、危害严重的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组织实施群专结合的重点监测,发放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明确地质灾害防灾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定监测责任人及日常监测措施,落实群测群防责任制。

在基层的地质灾害防治实际工作中,我们目前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1、缺乏科技支撑。基层国土所缺乏科学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技能,只能仅凭常识判断是否存在地质灾害隐患和程度如何,没有科技支撑,存在很大的随意性和盲目性。建议上级部门能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基层群测群防人员的素质。

2、缺乏经费支撑。基层国土所缺乏人员、车辆、经费的保障,外出巡查没有交通保障,到达实地缺乏科技仪器,不能正确系统对地质灾害隐患予以定性和排查。建议上级部门加大经费投入以保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扎实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