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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through the understanding of the significance of forest fire files, and then put forward the forest fire files management problems, and find the most scientific, reasonable management approach, strengthen management, standardized management, digital management of forest fire files, so as to play the function of archives.
Key words: aggrandizementforest fire archives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G27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森林火灾档案是林火发生、蔓延、扑救、熄灭和火灾调查、分析以及火案处理的原始记录,是科技工作者获得火灾情况的重要来原和开展森林防火科研的重要条件,是进行森林防火现代化建设的必要条件和依据。
一、森林火灾档案的意义
1、记述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的历史事件。记录某位领导、某单位、某英雄、某当事人的主要事迹及事件,受表彰和处分情况。
2、记录森林火灾扑救过程中所使用的战术、动用人员、所采用的工具、各级领导的关怀程度、森林火灾的地块和损失情况。在森林火灾灭火登记表中应详细记录起火时间、地点、原因及火种类型;起火地风力、风向、气温、温度和有无降水等气象情况;火灾发现时间、扑灭时间;扑救情况(包括出动的人员、到达火场人数、指挥员姓名、职务、动用车辆情况等);灭火使用的设备工具、实施方法;森林火灾燃烧类型、燃烧情况及蔓延发展趋势;森林火灾过火面积以及经验教训等。
3、为以后科学研究、决策提供依据。为更好的确定扑救方法、预防森林案件的发生。通过档案资料,认真吸取处理森林火灾的经验和教训,可以进一步改善扑火队伍设备、提高扑火队员的自身防护水平和自救能力、有助于防火和灭火新技术的开发[1]。
4、为火灾迹地的日后恢复重建、绿化提供资料。
二、森林火灾档案管理工作面临的问题
1、档案管理分散。防火部门管理火灾扑救档案、公安部门管理火灾调查档案、司法部门管理事故追究档案、纪委部门管理对行政领导的处分决定档案。参加扑火的协作单位,各自保存自己参加扑救的档案。
2、档案记录不全。只注重记录领导对扑救工作的指示,忽视小环境气象因子、林分状况等相关因子记录。
3、人员没有培训。一般档案管理人员由森林防火办的人员兼任,不设专职岗位。不如人事档案管理那样规范,人员没有经过系统培训,对咋保管档案、档案都包括那些内容知之不多。
4、缺乏统一格式。想记什么记什么、有什么记什么、当时有的记上,事后有的不追记、重要的常规因子不一定都能收录。
5、库难一检索。没有规范的命令格式。查找起来只能按照发生时间逐个翻阅档案。防火记录和档案材料盒没有对号入座。
6、与防火档案不分。两者都归在一起,把还本不属于火灾档案拉在一块。防火档案内容较为宽泛,包括防火工程、防火林营造、组织机构、防火预案、日常值班记录、查岗记录、防火会议记录。而火灾档案仅仅是其中火灾扑救的一部分。
三、查阅森林火灾档案的几个途径
地方志丛书的林业志、地方森林防火网、各级森林防火办公室。林业志作作为一种公开发行的志书,以二十年为时效,森林防火作为三大森林保护工作之一,一般森林防火工作都占据重要篇章。地方森林防火网作为森林防火的喉舌,宣传党的政策、引导不同时期的森林防火工作、指导森林火灾的技术、总结记录森林防火战例和案件。森林防火办公室是森林防火的组织、实施机构,参与火灾扑救预案的编制、管理森林防火的日常事务、实施扑救森林火灾、培训技术人员等,对每一场火灾都有记录。
四、森林火灾档案的内容
分为四个大项,九个小项。四个大项是:火灾登记表、火灾现场调查报告记录表、灾后经济损失表、林火预防情况。九个小项是①起火地点,包括行政区域地名和经纬度;②起火时间、发现时间、扑灭时间;③起火地风力、风向、气温、湿度和有无降水等气象情况;④起火原因及火灾种类;⑤火场燃烧情况及蔓延发展趋势;⑥扑救情况,包括出动人员、到达火场人数、指挥员姓名职务、动用车辆、电台数量、扑火机具等等;⑦森林火灾的过火面积,有林地面积、林种、树种、林相,损失立木蓄积或幼林株数,及有无人员伤亡等情况 ;⑧火灾损失折款数量,包括林木损失 、扑火费用等直接损失,有条件的可计算火灾对生态环境、土壤等造成的间接损失;⑨一般以上森林火灾,应有从起火、扑救、清理火场、火案查处全过程及造成损失情况等的文字报告。
五、森林火灾命令方法
用时间、地域、火灾规模等要素,高度概括具体森林火灾的本质或主要特征的方法。是对森林火灾的最初描述,是一场森林火灾状况的直观反映。构成要素和顺序为:年份、地域、月日、火灾规模。基本表达模式:年+省(区、市)+县(市)+乡(镇、林场)+“月•日”+火灾规模。举例:2003年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十八站林业局富拉罕“5•17”特别重大森林火灾;2000年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呼中区呼源林场“6•17”特别重大森林火灾。
六、森林火灾档案管理工作
森林火灾档案属科枝档案范畴。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件》、《森林防火条例》规定制定森林防火灾档案管理制度。
1、森林火灾档案材料主要有森林火灾预报、气象卫星林区热点报告,火情报告和汇报,森林火灾扑救情况、火灾调查和分析、火案处理,森林火灾各种统计资料,以及其它与森林火灾有关的文件、资料、会议记录、照片、录音、录像等。
2、森林火灾统计资料档案的管理,按照《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的内容和《中华人民共各国档案法》、《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的规定,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并根据档案材料价值大小确定保存期限,按规定确定机密、等级,装订成册。按照档案管理制度逐步编制软件,利用微机,建立健全森林火灾统计资料数据库和火灾档案。达到资料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的利用。
3、森林火灾统计资料,由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管理和公布,其它单位、部门和个人,需应用火灾统计资料的,需经主管领导批准方能提供使用,不得随意对外提供使用,不得随意对外提供有关森林火灾信息。
4、森林火灾档案为永久性档案。
七、建立数字化森林火灾档案
现在开发出来的数字化森林火灾档案管理软件很多,这类软件从专业的角度,系统、完整采集森林火灾的发生的一切基础数据,只要按要求一步一步填完整,就不会有漏项。这类软件可以做到全国联网,轻松地提交火灾挡案,很方便地维护火灾档案、统计火灾情况。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已从建立2000年以来全国森林火灾历史数据库,制定了全国森林火灾历史库建设工作方案》,其中森林火灾基本信息采集表(信息采集系统界面),使用起来可操作性强、简单、方便。全国森林火灾历史库还可以与《全国气象信息资料库》相关联获取相应资料;方便统计各类数据;查询功能十分强大,可以按照森林火灾编号、火灾名称、火灾发生的地点、火灾发生的时间、起火原因、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分别进行精确和模糊查询。保存起来也不向纸质档案保存要求的那样严格。
总之:森林火灾档案规范化管理、数字化管理能有效提升森林防火工作,发挥档案的功能,现在势在必行。
参考文献:
[1]、杨艳秋,魏 娜,唐北武建立森林火灾档案刍议林业劳动安全 第2 1卷第3期 (J):23-25
1.1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切实做好应急处置森林火灾各项工作,正确处理因森林火灾引发的紧急事务,确保发生森林火灾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扑火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生态安全,维护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保障林区社会秩序稳定。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省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市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3森林火灾分级分类
Ⅰ级森林火灾(特别重大):
⑴、受害森林面积超过1000公顷、火场仍未得到有效控制。
⑵、造成30人以上死亡;造成重大影响和财产损失。
⑶、距离重要军事目标和大型军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不足1公里的森林火灾。
⑷、严重威胁或烧毁城镇、居民地、重要设施和原始森林;需要国家支援的森林火灾。
Ⅱ级森林火灾(重大):
⑴、连续燃烧超过72小时没有得到控制。
⑵、受害森林面积超过3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
⑶、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
⑷、威胁居民地、重要设施和原始森林;位于与其他市、县区交界地区,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
Ⅲ级森林火灾(较大):
⑴、连续燃烧超过1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
⑵、受害森林面积超过100公顷。
⑶、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
⑷、跨越市、县区行政界限的森林火灾。
⑸、危及国家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的森林火灾。
(6)、发生在原始林区、重点林区的森林火灾。
Ⅳ级森林火灾(一般):
⑴、连续燃烧8小时尚未扑灭明火。
⑵、受害森林面积100公顷以下。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境内发生的森林火灾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1.5工作原则
1.5.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本县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坚持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
1.5.2以人为本,安全防范。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危害,并保障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1.5.3属地管辖,先期处理。发生森林火灾,按照行政区域管辖的范围,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林场、村组负责先期组织扑救处理。
1.5.4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及时收集信息,掌握森林火险、火情状况,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和指挥体系,强化应急响应机制,确保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
1.5.5以专为主,专群结合。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为主,群众、义务扑火队伍相结合扑救森林火灾。
2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2.1组织机构
县、乡(镇)人民政府设立护林防火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森林火灾的防范和应对工作。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由县人民政府分管林业工作的副县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县人武部部长、湘乐林业总场分管森林防火工作副场长担任,林业、公安、电信、气象、工商、卫生、公路、财政、司法、民政、交通、教育等部门为成员单位。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县林业局局长任主任,管护科科长任副主任。
2.2职责任务
2.2.1县护林防火指挥部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精神,监督检查落实本预案的实施情况;组织、协调、监督全县森林火灾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解决扑救森林火灾中的重大问题;统一调度全县森林火灾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救援物资等保障资源,必要时直接指挥森林火灾现场的扑火救灾工作;统一协调武警、公安消防部队以及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森林扑火救灾;决定启动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负责与相关区、县人民政府护林防火指挥部在处置森林火灾中的协调与联系,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2.2.2各成员单位职责
县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是扑救森林火灾的主要支持保障部门,应按照本预案规定的职责任务立即行动,确保扑火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县政府办负责召集火灾处置扑救中的紧急会议,及时指挥部防扑火命令,协调组织各成员单位扑救森林火灾。
县人武部负责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参与火场扑救抢险,运送救灾物资,维护社会治安。
县电信局负责森林防火通信联络工作,按照特殊通信的规定,办理有关森林防火通讯事宜,保证火情通讯畅通无阻。
县气象局负责火情监测工作,及时提供火险天气预报,如遇火灾,要快速准确的提供火场地区的天气预报,必要时要协调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县交通局负责组织运输,为运送扑火人员、救灾物资和灾民等优先提供交通运输工具。
县财政局负责筹措森林火灾扑救工作专项资金及扑火期间的后勤供给所有物资、食品、药品和运输等其它费用,一般实行先记帐后结算的应急办法。
县公安局负责火灾案件的侦破,协助森林公安机关查明火因,对肇事者和责任人依法查处,维护灾区社会治安。
县司法局负责督促火案查处,维护火场周边秩序,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县工商局负责协调有关部门积极快速筹集扑火所需物资和食品、药品的安全等。
县民政局负责扑火后的抚恤工作,妥善安置伤员生产、生活及对扑火有功人员的奖励。
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医务人员及时抢救火灾中的伤病员,做好灾区防疫工作。
县林业局负责林区、林缘乡镇村组的森林防扑火工作。
县教育局负责将森林防火基础知识纳入中小学校的教育教学安排,协同有关部门作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当森林火灾直接威胁中小学校时,参与应急处置工作,确保人员安全。
湘乐林业总场负责林区乡镇(林场)的森林防扑火工作。
县公路段负责修缮扑救森林火灾的交通道路,确保扑火车辆的畅通。
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指导森林消防队伍的扑火技能训练,根据扑火需要和上级的命令,迅速调集力量,及时参与扑救森林火灾。当森林火灾直接威胁城镇、农村居民聚居点或者将引发油、气、化学制品等危险品火灾时,由公安消防支队启动城市消防应急预案,与森林扑火救灾联动。
2.2.3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负责贯彻执行县政府、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关于森林防火工作的安排部署、政策决定;协调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发挥森林防火工作效能;负责县护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及时掌握、分析重要信息向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提出处置森林火灾建议;联系县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各乡(镇)护林防火指挥部;负责扑救火灾的信息调度、处理;解决和处理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的其他重大事项。
2.3应急联动机制
2.3.1发生下列森林火灾,乡(镇)护林防火指挥部应立即向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向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并提出处置意见。
(一)跨越县(区)、乡(镇)行政界限的森林火灾;
(二)发生在原始林区、重点林区的森林火灾;
(三)危及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森林重点火险区以及风景名胜区的森林火灾;
(四)威胁国家军事设施、易燃易爆仓库等重要设施及村庄、居民区的森林火灾;
(五)发生扑救人员死亡或重伤的森林火灾;
(六)连续燃烧超过8小时且明火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
(七)其他需要县上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2.3.2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接到重、特大森林火灾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并召开县护林防火指挥部紧急会议,研究决定启动本预案;派员立即赶赴火场,协助成立扑火前线指挥部;责成公安、林业等部门组成森林火灾事故联合调查组,进行现场勘查;及时向有关新闻媒体通报情况,及时、准确森林火灾信息。
2.3.3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接到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的通知后,要确定一名值班领导,紧急落实预案涉及本部门的工作,听候调遣,并向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值班人员和联系电话。
3预测、预警
3.1信息监测与报告
每一位公民都有报告森林火灾的义务。按照“火患早排除,火险早预报,火情早发现,火灾早处置”的原则,各乡镇、林场设置的护林站(点)、观察台、了望哨以及林区、林缘区的职工群众,要将发现的火点在第一时间以电话、电台、口头等形式报告本级林业主管部门,情况紧急时,可越级上报。
3.2预警
乡(镇)护林防火指挥部在接到森林火灾报告后,要及时查明情况,根据火灾范围、地点、火势、火场附近的建筑等情况要立即做出响应和处置。
3.3预警级别及
根据森林火灾发生的潜在危险程度和可能的发展趋势,预警级别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当森林火灾已经发生,但尚未达到Ⅳ级标准时,县政府要Ⅳ级预警信息;当森林火灾超过Ⅳ级标准,但尚未达到Ⅲ级标准时,县政府要Ⅲ级预警信息;当森林火灾超过Ⅲ标准,但尚未达到Ⅱ级标准时,县政府要Ⅱ级预警信息;当森林火灾超过Ⅱ标准,但尚未达到Ⅰ级标准时,县政府要Ⅰ级预警信息。
Ⅳ级预警:每年的森林防火期。
Ⅲ级预警:在森林防火期,管辖区域内连续无降水日数20天以上或出现4、5级以上大风的森林火险天气连续3天以上和可能出现高火险天气的时期;非森林防火期,管辖区域内连续无降水日数30天以上或出现4、5级以上大风的森林火险天气7天以上的时期。
Ⅱ级预警:在森林防火期,管辖区域内连续无降水日数30天以上或出现4、5级以上大风的森林火险天气连续5天以上,冷锋过境前2至3天,春节、清明节期间可能出现高火险天气的时期;非森林防火期,管辖区域内连续无降水日数40天以上或出现4、5级以上大风的森林火险天气连续10天以上的时期。
I级预警:在森林防火期,管辖区域内连续无降水日数40天以上或出现4、5级以上大风的森林火险天气连续7天以上;非森林防火期,管辖区域内连续无降水日数50天以上或出现4、5级以上大风的森林火险天气连续15天以上的时期。
各乡(镇)、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及时准确地向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报告Ⅳ级以上森林火灾的有关情况,并根据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和紧急程度,、调整和解除预警信息。各乡(镇)护林防火指挥部要设立预警预测岗位,固定专人每天24小时值守监测并按时报告情况,应根据预警信号所警示的森林火险程度,进入相应等级的森林防火工作状态。当遇到Ⅱ级、I级预警级别时,开始进入紧急预警状态,高度戒备,采取超常规的防范措施和做好应急响应准备。
预警信息的、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讯、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透支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企业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针对性强的公告方式。
4森林火灾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当森林火情火灾发生后,当地乡镇政府、林场、护林防火指挥部要立即采取措施,先期开展应急扑救工作,控制事态发展,并根据森林火灾的不同等级启动相应预案,作出应急响应。我县森林火灾的响应级别按由高到低分为三级:
一级响应——县政府应急反应。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县政府宣布启动《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同时成立县政府扑火指挥部,分管领导全面负责组织协调指挥扑火救灾工作。派出赴火场工作组,会同乡镇政府成立火场前线扑火指挥部,具体负责现场的扑救工作。并视火情的发展,请求市指挥部给予支持、指导。
二级响应——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应急反应。发生较大森林火灾,县政府启动《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并授权县护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开展扑火救灾工作。如特殊情况需要采取进一步措施时,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提出方案请示县政府。同时根据需要请求市指挥部给予支持、帮助、指导。
三级响应——乡(镇)政府、林场应急反应。发生一般森火灾,乡镇政府、林场启动本级《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快速对火情火灾进行先期处置。严密监视火情动态,并立即报告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做好扩大应急的准备工作。
4.2基本响应程序
4.2.1基本应急
火灾发生后,相关乡(镇)护林防火指挥部要综合利用了望台观察、专业测量等方式确定火场面积、损失程度和可能进一步发生的危害,及时采取各种应对措施。
4.2.2扩大应急
乡(镇)、林场力量不能控制和扑灭森林火灾时,应及时向县护林防火指挥部请求支援;县级力量不能控制和扑灭森林火灾时,应及时向市护林防火指挥部请求支援。
4.3指挥与扑救
4.3.1扑救森林火灾分为三级指挥:
一级指挥员(后方指挥部):由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正、副指挥长担任。其职责是决定扑救方法、策略、协调扑救力量,保障物资供应,解决扑火中的重大问题。
二级指挥员(前线指挥部):由乡镇护林防火指挥部正、副指挥长担任。其职责是掌握火场实际情况,合理使用人力物力,具体指挥分工扑救,检查扑火进度和质量,妥善安排扑火人员生活,扑灭明火后,留足够人员看守火场,防止复燃。
三级指挥员(火场指挥部):由富有扑火经验的乡镇(林场)主管领导、护林队长、林业站站长、村委会主任担任。其职责是根据火场情况,决定扑火方法,分配扑火任务,负责清除余火,负责扑火人员安全和安排作息时间,随时同上级保持联系。
4.3.2火灾扑救
发生森林火警和一般森林火灾所在地的乡(镇)、林场,发现火情立即报告县指挥部,并迅速组成前线指挥部和火场指挥部,组织各自半专业扑火队和义务扑火队迅速投入灭火工作。县指挥部根据上报火情,必要时可负责组织后续力量奔赴火场进行支援。
发生重大、特大森林火灾时,在县政府、县指挥部的领导下,建立后指和前指。后指负责调动扑火队伍、后勤保障和向上级汇报。前指组织扑救,并分设指挥、通讯、后勤、医疗救护、火案调查等若干小组,明确任务,专人负责,密切配合,合力作战。统一指挥,统一作战部署,统一调配人员,统一电台通讯呼号,防止多头指挥,各自为政。各路扑火队伍要纪律严明,听从指挥,不准蛮干和孤立作战。同时要指定公安人员组成火场纠察队,负责火场安全,维持火场秩序。
扑救重特大火灾,在扑火战略上要因地制宜,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救,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在扑火战术上,按不同地形、林种、树种、火灾类型、火场风速、风向、火焰高度、火灾蔓延速度等情况制订扑火方案,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彻底清除、以顺风阻击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科学扑救。当火场范围较大且分散的情况下,要落实扑火责任制,采取分段包干的办法,可将火场划区包片,落实扑火责任,在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分片火场指挥员全权负责本区火灾扑救工作。
火灾扑灭后,要重新组织人员负责清理火场,看守2-3天,经县指挥部检查批准,确定无残火,无复燃条件时,候守火场人员才能撤离。
4.4新闻报道
各新闻媒体要按照县护林防火指挥部的部署,组织现场采访,向社会及时报道火灾扑救情况。新闻媒体报道的各类情况、数字,必须经扑火前线指挥部主要负责人审定。
4.5应急结束
林区内明火全部扑灭并确保不会再发生新的火点后,由扑火前线指挥部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恢复正常森林防火工作秩序。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火灾发生地乡镇政府、林场要配合县民政部门按有关规定做好灾民的抢救、安置、疏散及伤亡人员的抚恤、遗属安置和灾后重建等工作。
5.2社会救助
火灾发生地乡镇政府、林场在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中,可号召和动员各种社会力量,积极开展社会救助。
5.3火灾评估。
各乡镇护林防火指挥部向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如实上报火场面积和森林资源损失情况,由县护林防火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调查评估,报市护林防火指挥部。
5.4调查和总结
火灾发生后,公安机关应立即介入调查工作。火灾扑灭后,由森林火灾事故联合调查组写出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
火灾报告由乡镇政府或护林防火指挥部负责,火灾统计、汇总由乡镇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在火灾扑灭后6个工作日内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和县政府。
5.5责任追究
一旦发生火灾,不仅要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而且严格按照《森林防火条例》等层层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6保障措施
6.1通信保障
电信部门必须保障火情通讯畅通。确保各级护林防火指挥部、国有林场以及扑火前线指挥部每天24小时联络畅通。
6.2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县、乡(镇)护林防火指挥部都应根据各自辖区的森林防火任务,建立相应的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储备足够的扑火机具和配套装备。
6.3应急队伍保障
分为三个梯队:第一梯队为森林消防队。主要是乡镇和国有林场的半专业和义务消防队(人员配置见附表1、2)。平时从事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防火期各指挥部有组织的进行扑火训练,掌握一定的扑火技术,一旦林区发现火情,乡镇指挥部根据需要及时调配扑火队员,开赴火场,投入扑救工作。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把火消灭在初发阶段,力争有火不成灾。林区单位、各乡镇村民委员会、居民小组组成群众性的青壮年义务扑火队,由当地乡镇指挥部调遣,发挥距离近、地形熟的优势,见火就打,打小火,立大功。
第二梯队为武警。由县公安机关、武警部队和消防大队确定。县指挥部组织当地驻军、武警部队、消防官兵,组成一支100-200人的抢险救灾快速反应队,随时准备扑救突发的重、特大森林火灾。
第三梯队为民兵预备役。县人武部负责落实由民兵预备役人员组成50-100人的应急抢险救灾小分队,作为一、二梯队的后续队伍,听候调遣。
当有火灾发生时,第一梯队先期投入灭火,视火情发展态势决定后续扑火队伍的投入时间和兵力。
6.4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要为运送扑火人员、救灾物资和疏散灾民等,优先提供交通运输工具。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的车辆一律悬挂统一醒目的标志;县交通局负责通知有关公路收费站(所),免缴道路、桥涵通行费。
6.5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部门组织扑火救灾医疗队,对伤病员进行及时救治。
6.6治安保障
公安、司法部门组成火案调查组,进入森林火灾发生现场,维护火场周边地区治安秩序,迅速侦破案件,查明原因,对火灾肇事人和责任者依法做出处理。
6.7后勤物资保障
在扑救林火之前,由工商部门协调乡(镇)指挥部成立后勤服务队伍,准备足够的生活劳保用品。如帐篷、炊具、防火服、头盔、手电筒、电池、水壶、毛巾、食品以及卫生救护物资等,以便解决好扑火人员的吃饭、喝水、住宿、救护等后勤保障。此外还要备好火场通信工具,确保火场通信联络畅通。扑火前线指挥部可就近调配县、乡(镇)和各国有林场扑火物资储备库储存的各种扑火机具。
6.8扑火机具保障
林区所在地的国有林场要维护和保养好风力灭火机、灭火水枪、油锯等扑火工具,备好油料和应急设备,必须处于临战状态。各乡(镇)指挥部要求储备一定量的铁锨、镢头等2号灭火工具,具体到人。森林资源较好的单位,在保证有足够灭火工具的基础上,还要适当配备开设防火线所需用的油锯、弯把锯、钢板斧等专用工具,以备在火情难以控制的情况下,开设防火线,防止林火蔓延。(各乡镇、林场扑火机具配置见附表3、4)
林区各乡(镇)指挥部必须同有关单位、人员落实1一2台挖掘机,3一5辆卡车,5一10辆农用三轮车以备承载各项运输任务(要落实,有保障)。县指挥部也要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必要时协调卫生部门,配备1一2辆救护车以解决医务及伤员的抢救运输问题。
6.9经费保障
财政、林业部门负责筹集必要的森林防火资金,主要用于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和县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以及林火发生所在的乡(镇)指挥部组织的扑火队员、运输车辆、燃料供给、设备修理、人员调配、医疗救护和生活必需品等费用。应及时为扑救火灾划拨救灾资金。扑火期间后勤供给的所有物资、运输、食品、药品等费用先记账,应急结束后经审计等有关部门审核据实结算。
6.10社会动员保障
各有关单位要利用广播、电视等形式,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发动林区和林缘区的群众,随时准备投入扑火工作。
6.11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扑火前线指挥部要视火场情况及时果断地采取阻隔措施,开设足够宽的防火隔离带,确保驻地职工群众安全。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应制定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安全撤离路线,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6.12技术储备与保障
建立火场专家小组,充分利用森林防火各类科技信息和成果,提供决策咨询和工作建议。
7宣传、培训和演习
7.1公众宣传教育
各乡(镇)、林场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教育辖区群众,严禁在林区和林缘地带烧草山、随意用火。使“进入林区,防火第一”成为广大群众的共识和自觉行动。
7.2培训演练
各乡(镇)护林防火指挥部要加强对半专业消防队和义务扑火队的培训、演练和考核。半专业扑火队每年进行不少于一次扑火集中培训和扑火演练。学习内容和成绩要记载归档。
8建立林火档案。
主要包括:火场面积测绘,估算火场面积,成灾面积及损失情况;火案处理情况;形成完整文字档案。
9附则
9.1预案管理
本预案是处置森林火灾特别是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应急措施,预案实施后应组织评估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
9.2监督检查
本预案由护林防火指挥部制定,并监督实施。
关键词:大旱;森林;损失
大旱之年,森林生长、生存情况调查报告
红河州石岩寨林场隶属红河州林业局的下属事业单位,管护面积14.6万亩,包括个旧市、开远市、建水县三市县。设置石岩寨、攀枝花、老黑地、坡头、松子树5个林区,现职工86人。
一、石岩寨林场自然环境状况
1、地理位置、石岩寨林场所处位置:
位于北纬2.26′-24.25′;东经101.46′-104.46′之间;
2、土壤类型:黄壤、红壤、黄棕壤和紫色土,还有燥红土;
其中,红壤分布最广,黄壤、黄棕壤三县市都有。
紫色土包括建水县、开远市;
燥土仅分布在个旧市。
海拔(1500-2400)米,最低为个旧的石岩寨林区1500米,最高为普雄松子树林区2400米。
3、气候:为红河流域干热河谷,年平均降水量为800mm左右,为少雨区,春早几乎年年都发生,干燥地为1.69-1.81,半干旱气候年平均温度为9.9℃-24.2℃。
4、森林结构
我场由1956年建成至今,初期种植为华山松、云南松、杉木,至80年代后期,开始种植桉树、墨西哥柏、加勒比松等,至今树种组成为60%桉树,20%墨西哥柏,15%松树,其余为杉木竹子等土生树种组成。
二、社会经济概括
石岩寨林场乡镇所在辖区总人口5.12万,其中农业人口为5.07万,乡镇农民收入为8152元。
三、大旱之年森林所遭受的损失
自2010年以来,云南大旱,我场已身受其害,在我们经营面积所处的乡镇,农民青壮年大量往外省打工,尽管全国人民已捐款从中央到地方政府都想尽一切办法抗旱救灾,可是在自然灾害面前,尤其是森林,所遭受的灾害是人为因素难以抗拒的,本地区本就是干热河谷。
具体表现在以下四方面:
1、没有水渠、水库可以灌溉,完全就是靠天降雨,如果旱年,森林生长、生存受到严峻的挑战。造成了防火工作的难度和强度,由于持续久旱,造成了灌木林和植被较早干枯,使原本要发生火灾,一般3-5月的规律被打破,1-2月就会发生大面积森林火灾,提前了两三个月,使林场提前投入了人力和物力,增加了防火经费,这还是其次,火灾毁林直接成国家财产损失。
2007年12月-2009年4月 13次 2150亩
2009年12月-2012年4月 33次 52165亩
2、造林保存率低
由于石岩寨林场为半干旱的地区,且为干热河谷,所以造林规律3-4月打好塘,待6-7月份雨透地,马上植树,基本苗木成活率为95%以上,但由连年大旱,苗木成活率为85%,过几个月仍会零星死亡,过一年后苗木保存率仅为75%以上。
3、现有林木枯死
由于接连三年大旱,原本已成林的树木因为缺水而死亡,死亡率最高的为松树,其次为墨西哥柏,最后为桉树,并且形成恶性循环,死亡树使森林郁闭度降低。使干躁的林地暴露在烈日十,更不保水,在此情况下,又形成林木更缺水而死亡。
4、林木生长缓慢
林木由于干旱而使机体缺水,严重影响它的生长发育规律,在除缺水枯死的外,林木也是相对不干旱时,明显生长放缓,尤其正处于生长高峰区的适龄树,使树呈现树叶黄等特征。如果再继续干旱,形式更进一步加剧了,还会有更多的树死亡。
5、存在问题
越旱越死和林火频发,且不易扑灭,而造林更困难,不易成活。这一系列条件制约着森林的生存和发展,导致国家财产的巨大损失。同时也影响了人类的生存环境,但同时面对这种情况,作为林业工作者,无计可施,望“天”兴叹,我一再思考,怎么才能干好本职工作,使国家财产尽量减少损失。
关键词:森林资源;林政管理;中枢镇
收稿日期:20130509
作者简介:杨 健(1979—),男,云南陆良人,助理工程师,主要从事林政资源管理工作。
通讯作者:高昆瑞(1977—),男,云南陆良人,工程师,主要从事林业技术推广及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工作。中图分类号:S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944(2013)07002602
1 引言
陆良县中枢镇由于过去处于以生态为代价换取经济发展的不合理生产方式,使森林资源破坏严重,林地大量流失,造成森林资源严重匮乏。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林业建设得到了高度重视,林业发展有了长足进步,但随着近年来陆良县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区急剧扩张,用地矛盾日益突出,林业发展前景不容乐观,为保护好现有森林资源和今后林业的可持续发展,中枢镇森林资源林政管理任务任重而道远。
2 中枢镇概况
中枢镇隶属云南省曲靖市陆良县,为县政府驻地,是全县政治、经济、文化和交通枢纽中心。东与三岔河镇、华侨农场接壤;南与马街镇、大莫古镇相连;西与小百户镇为邻;北接芳华镇、板桥镇,距省会昆明123km,离曲靖市64km。全镇下设19个社区居委会(其中有林社区居委会13个)总面积82.05km2,全镇总户数27009户,总人口109450人(其中农业人口52341人),总耕地面积1585.18hm2,属人多地少乡镇,农民人均纯收入5937元。
气候属北亚热带高原季风型气候,四季气候温和,西南风盛行。年平均气温14.7℃,年降雨量976mm,无霜期249d,具有冬无严寒、夏无酷暑、春暖干旱、秋凉湿润的特点,适宜多种生物的生长和繁衍。
主要森林类型为半湿润常绿阔叶林,树种比较单一,天然林比例偏低。全镇有林业用地1395.2hm2,其中:有林地1087.2hm2,灌木林地290.9hm2,未成林造林地5.7hm2,苗圃地2.5hm2,宜林地8.9hm2。全镇森林覆盖率仅15.79%。
3 森林资源林政管理现状及存在问题
3.1 供需矛盾突出
中枢镇可用于林业发展的土地十分有限,除去城市规划范围用地、一般农田和基本农田保护区外,可用以发展林业的土地不足1500.0hm2。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建设以及其他工业用地对林地的需求迅速增加,且呈现多样化趋势,森林资源供需矛盾一直得不到缓解,严重制约了林业发展。
3.2 社会对森林的需求与资源保护的矛盾日益突出
中枢镇特殊的地理位置成了木材加工、交易、流通的集散地,由于长期得不到很好的管理,导致中枢镇的森林资源受到严重威胁。特别自2002年实施退耕还林工程以来中枢镇种植的主要是以桉树为主的速生用材林,随着近几年火电的快速发展,煤电供需矛盾日益突出,作为支撑煤矿最好的材料之一的桉树(俗称坑木)成了一些不法商贩赚取利益的牺牲品。在中枢镇的大泼、茶花、中纪、阎芳桥、四河等社区境内有近20多个木材和坑木交易市场,每天交易量在300m3左右。加上缺失有效的管理机制导致木材交易市场秩序混乱,木材的来源和流通不完善、不健全,违法交易和无证运输常有发生。在利益的驱使下,一些群众法律意识淡薄,偷砍盗伐现象时有发生,严重破坏了森林资源。
3.3 保护与占用林地的矛盾日益突出
随着陆良县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大量的工厂、企业、交通设施、住宅等建设使用林地量大大增加,直接导致中枢镇林业发展空间急剧减少。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到2020年陆良城区面积将达到20km2,人口达20万人,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林业的发展。近两年陆良县从中枢镇西桥至青山征地5000亩用于工业园区建设,部分林地必将成为建设用地的首选资源,发展经济与保护林地资源的矛盾将更加突出。
3.4 管理人员素质亟待提高
中枢镇森林资源林政管理人员较少,且人员变动较大,知识更新速度较慢,难以适应新形势下森林资源林政管理的要求,急需充实具备专业技术的管理人员和加强科学管理业务培训。
3.5 森林防火工作存在严重问题
部分群众对依法用火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所发生的火警、火情大部分是因农事烧火积肥,上坟烧香、烧纸等野外违章用火所致。同时森林防火资金投入不足,导致防火基础设施脆弱,扑火装备落后,一旦发生森林火警、火情,极易造成大的森林火灾,带来较大经济损失。
4 对策与建议
4.1 严格执行森林资源采伐限额管理
按照“严管林”的要求,不断强化和完善森林采伐相关规定,简化商品林采伐程序,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十二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的通知》(云政发〔2011〕169号)规定,为切实保护管理好生态环境和珍贵的林业资源,中枢镇严格控制主伐指标,鼓励以抚育管护为主的抚育间伐,“十二·五”期间全镇主伐指标控制在每年600m3以内,抚育间伐指标控制在每年1200m3以内,主要用于国家级公益林和退耕还林地的抚育采伐更新,有效保护中枢镇森林资源。
4.2 强化林地资源保护,规范征占用林地审核管理
在全镇范围内实行林地总量控制和占补平衡,力争征占用一片,在本镇范围内补造一片,保存一片,确保新林地建设面积与被征占用林地面积基本平衡或有所增加,切实保护好仅存的有林地。齐抓共管,广泛进行宣传,反复清理整顿,及时督查督办,重点整治毁林开荒、乱占林地;重点打击偷砍盗伐等违法活动,使林地管理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在保障生态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林地,通过高效利用林地资源,确保全镇经济社会建设和林业可持续发展实现共赢。
4.3 主动适应新形势要求,改善林政管理方式
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一是认真学习掌握林业政策、法律、法规,全面领会其精神实质,做到应用准确无误;二是积极宣传林业政策与法规,提高人民群众的知法、懂法和守法的自觉性;三是依法对全镇森林采伐限额凭证采伐、木材流通、运输进行监督管理及时制止和查处违法行为;四是依法行使林业行政处罚权及时查处偷砍盗伐,乱占林地,私采乱开、乱捕、乱猎、私采乱挖、林区违章用火等违法行为;五是从速从快查处林政案件,配合上级主管部门打击涉林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确保全镇森林资源安全;六是重点做好辖区熬制桉油户的管理,确保林农不在森林防火高火险期熬制桉油。
4.4 加强乡镇林政执法中队建设,强化资源林政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
及时投入乡镇执法中队建设资金,对有站房的及时进行维修,对无站房及时解决新建站房。同时,举办各类基层林业执法岗位教育培训,使林业执法人员整体素质得到提高。林业主管部门要从全局出发,把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工作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在林业和生态建设中赋予资源林政管理核心地位,在林业产业发展中赋予资源林政管理基础地位,在林业行政执法中赋予资源林政管理主体地位。
4.5 加大农村能源建设力度,降低森林资源消耗量
通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国债、扶贫开发、法行贷款等各种能源建设项目争取大量的项目资金,不断提高农村能源建设的扶持标准,切实减轻林农的负担。同时,积极调整农村能源结构,将太阳能做为一种常规能源引入寻常林农家中,降低林农对森林资源的消耗量,促进森林资源持续发展。
4.6 加强森林防火工作
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以加大宣传教育为目的,不断提高全民的防火意识,强化野外火源管理。在国家级公益林区设置森林防火宣传牌。加强扑火队伍管理和培训,组建一支30人左右半专业扑火队伍,配备扑火设备,真正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从而有效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
4.7 以平安林区创建为契机,实现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目标
以“林改”为动力,以分类经营为途径,借助平安林区创建的平台,逐步完善“七项工作机制”,即:工作考核奖惩机制,林业有害生物检测预报防治工作机制,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工作机制、涉林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林业系统全员信息员、宣传员工作机制,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工作机制,“平安林区”创建工作机制;强化“四项管理”,即:涉林违法犯罪高危人群管理,重点林业行业安全管理,森林资源安全管理,森林资源管护队伍教育管理;建立“六大防控网络”,即: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防控网络,森林火灾监测预警防控网络,涉林情报信息收集研判防控网络,林区边界打防协作防控网络,专群结合林区巡逻防控网络,点、线、面快速防控网络;构建“十大防范体系”,即:周边乡镇协作防范体系,林业、交通、工商、卫生等协作防范体系,林区重点要害部位防范体系,林业系统内部安全防范体系,涉林重点行业安全防范体系,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防范体系,森林火灾预防、扑救防范体系,涉林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防范体系,乡、村、组三级防范体系和森林资源安全防范体系等。
参考文献:
[1] 陆良县林业局.云南省陆良县“十二·五”林业发展规划[R].陆良:陆良县林业局,2010.
[2] 云南省林业生态工程规划院.陆良县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报告[R].昆明:云南省林业生态工程规划院,2008.
关键词:大熊猫;竹笋产量;采集管理;保护
中图分类号:S795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9944(2016)12002903
1调查概况
调查采用抽样调查方法分别对各竹种调查竹笋产量和采集现状。
1.1产笋量调查
根据各竹种分布的大致面积和分布区域,按1000 hm2左右设置1个2 m×2 m样地(竹类面积越大,越集中,适当减少样地数,面积越小,分布区域分散,适当增加样地数)进行调查。本次共调查标准样地36个,其中熊竹13个,大风顶玉山竹4个,马边玉山竹3个,短雉玉山竹6个、斑壳玉山竹6个,八月竹4个(冷箭竹竹笋较细,一般没有人专门采集,故未做调查)。调查内容包括:调查时间、样方立地因子、生境类型、郁闭度、竹种、竹高、竹子盖度、竹笋株数、笋高、产笋量等。在调查中,立地条件因子分别用罗盘仪、海拔仪、GPS等仪器在样地内进行调查;生境因子用目测法;竹笋高度用卷尺测量取其平均数;竹笋重量用弹簧秤称,其中净重指去掉笋壳的鲜笋重量。春季出笋竹种调查时间为5月下旬至6月上旬,秋季出笋的竹种为9月中下旬。[1]
1.2竹笋采集调查
采笋情况分自己食用和销售两部分,自用部分主要在保护区周边各村庄选择一定村民或采笋人员进行询问调查,分别选择保护区周边的以及距保护区稍远的各2个村,随机选取村民(每村3户)进行调查,调查总户数12户,山上现场调查采笋人员3人;对市场销售部分于5月中旬至6月上旬,9月中旬至10月上旬,分别组织人员每天到县城农贸市场、附近乡镇街道市场进行调查,对林区收购的定期到各收购点进行调查(八月竹)。市场调查内容包括调查时间、地点、竹笋销售种类、销售数量、采集数量、采集地点、采集时间、采集人员居住地及加工等信息。
2调查结果分析
2.1竹子及竹笋生长情况
通过调查,区内有冷箭竹、熊竹、大风顶玉山竹、短雉玉山竹、玟壳玉山竹、马边玉山竹、八月竹等7种[1]。熊竹、玉山竹的出笋时间为5月中旬至6月中旬,出笋高峰期在5月下旬到6月上旬,八月竹出笋的高峰期在9月中下旬。
2.1.1熊竹
在保护区主要分布于大风顶、罗孜、维核洛等地海拔2200~3000 m的针叶林和阔叶林下,面积约15453 hm2,竹高2~4 m,盖度为60 %~80 %,样方内的竹笋5~42株。
2.1.2大风顶玉山竹
主要分布在洛木呷、挖皆哈罗地区海拔2200~2800 m冷杉林下,面积约3160 hm2。竹高3~5 m,盖度70 %~80 %,样方中竹笋13~34株。
2.1.3马边玉山竹
主要分布在罗姑、树窝、洛木呷地区的2200~2600 m范围内的寒温性针叶林和针阔混交林下,呈块状分布,面积较小,约1220 hm2。竹高1~2 m,个别达4 m高,盖度35 %~70 %,样方中产笋7~27株。
2.1.4短雉玉山竹
主要分布在保护区椅子河坝、毛洪觉、滥龙等地海拔2500~3100 m的寒温性针叶林下,面积4245 hm2于。竹高2~4 m,个别达5 m,盖度70 %~80 %,样方内竹笋13~31株。
2.1.5斑壳玉山竹
主要分布在滥龙和毛洪觉地区海拔2700~3500 m的寒温性针叶林下或灌丛中,面积5430 hm2。竹高2~3 m,盖度70 %~80 %,样方中竹笋数量13~28株。
2.1.6八月竹
主要分布在瓦候河流域的罗孜至祖尔依则海拔2300 m以下地区,成片的主要分布在社区集体林内,面积约405 hm2。竹高1~2 m(正常情况下为4~5 m),植株纤细,竹林盖度30 %~60 %,样方内产笋量9~28株。该竹子于1990年全部开花枯死[2],现正在逐步恢复中。
2.2竹种产笋情况
据调查样方统计,各竹笋产量情况见表1,总净产量(t)=调查样方总净重(kg)÷样方面积(m2)×竹种面积(m2)÷2000。
从表1可以看出,竹笋总产量达28546.4 t,春季产竹笋可达28249 t,秋季(八月竹)可产笋297.4 t。其中以熊竹面积最大,产笋最多,达18127.6 t。从出笋株数情况看,各竹种的出笋量为4.12~5.83株/m2,相差不算太大,说明各竹种生长均较正常,其中以大风顶玉山竹和熊竹的数量最大,长势最好,分别为5.81株/m2,和5.1株/m2;短雉玉山竹和斑壳玉山竹次之,分别为4.83株/ m2和4.75株/m2;以八月竹和马边玉山竹的产笋数量最低,长势相对较差,样方内出笋量分别为4.12株/m2和4.25株/m2。
从各竹种出笋重量看,各竹种之间差距较大,大风顶玉山竹和熊竹的单产量最高,分别为0.122 kg/m2和0.117 kg/m2,马边玉山竹最低,仅0.037 kg,其原因是大风顶玉山竹和熊竹等竹种较粗壮,生长旺盛,而马边玉山竹较纤细,单株重量轻。
2.3保护区竹笋采集及销售情况
2.3.1竹笋采集情况
调查发现,保护区周边村民均有采集竹笋的习惯。 对于春笋,村民采集基本为自己食用,很少进行出售或加工。当地村民主要是利用上山采药或放牧时顺便采集,很少专门上山采集。在调查的各村庄,几乎每家都有零星的采笋现象,采集地点在村庄附近的林区,各竹种均有采集,户均采集量在5~15 kg,平均10 kg,按社区总户数6085户[3]计算,总计达60.85 t左右,占春笋总产量28249 t的0.22 %。
秋季的8月笋,口感较春笋好,因此每年有人专门上山采集。调查中,在主要分布的罗孜、斯立平等村一般每天采集人员达40~50人,最多可达100余人,平均每天60人。采集时间为9月中下旬,平均可采集时间20 d,采集量为每天15~20 kg/人,总采集量为18~24 t,占总产量297.4 t的6.05 %~8.07 %。
2.3.2竹笋销售情况
当地村民采集竹笋,一般就地去掉笋壳后直接到市场上进行鲜笋销售。在春季,竹笋销售量很小,从5月10日至6月10日期间,在县城农贸市场只调查到1次,数量15 kg,洪溪市场16次,共销售竹笋390 kg,瓦候市场没有出售情况,也没有收到林区进行收购现象。整个春季三个市场共调查到销售竹笋数量405 kg,只占采集数量的很小一部分。
秋笋在发笋期间,在主要分布的斯立平村、罗孜村等有人专门进行收购,市场只有零星销售。在整个季节,罗孜、斯立平收购点共收购竹笋6350 kg,但还有少部分在山上收购的未调查到,据了解,估计100 kg/d左右,因此,总销售量约8.35 t,是采集数量的34.8 %~46.4 %。
3调查结果与建议
3.1调查结果
3.1.1保护区竹笋产笋情况
保护区内各竹种生长正常,出笋量为4.12~5.83株/ m2。其中以大风顶玉山竹和熊竹的数量最大,长势最好,分别为5.81株/ m2,和5.1株/ m2;八月竹和马边玉山竹的产笋数量最低,长势相对较差,出笋量分别为4.12株/ m2和4.25株/m2。从重量看,大风顶玉山竹和熊竹较粗壮,产笋量大,单产量最高,分别为0.122 kg和0.117 kg/m2;马边玉山竹因竹子纤细,产量最低,仅0.037 kg/m2。
3.1.2保护区竹笋采集情况
保护区周边村民有采集竹笋的习惯,春笋主要是利用放牧或采药的空闲时间进行顺便采集,以自用为主,很少销售。原因是美姑县政府近来曾出台了禁止在林区采笋的政策。另外在社区集体林内的八月竹,有部分村民进行专门采集,每年也有人进行专门收购,但因价格较低,采集数量也不大。
3.1.3竹笋采集对竹类生长影响
保护区及周边社区竹笋采集量总体较小,特别是春笋,其产笋量较高,采集量较小,采集量仅占总产量的0.22 %左右,因此现阶段的采集活动对保护区内竹类生长,和自然更新不会造成影响。在保护区外的八月竹,其采集量也仅占自然产量的6 %~8 %,对其生长的影响也较小。
3.1.4竹笋采集对大熊猫食物的影响
保护区内大熊猫主食竹面积较大,生长状况良好,虽然各地区均有采笋现象,但现阶段采集量所占比例很小,因此不会对大熊猫食物造成影响。另外保护区外的八月竹虽然采集量相对较大一些,但由于在保护区外的社区村庄附近,一般很少有大熊猫活动,因此对大熊猫没有影响。
3.2建议
3.2.1加强对保护区采笋人员宣传教育
现阶段虽然进入保护区从事采笋人员不多,对竹笋采集量不大,但由于采笋人员随意进入保护区活动,且人员较分散,在保护区采笋期间,难免出现野外用火、采药等活动,会对保护区资源造成一定破坏。因此应加强宣传、教育工作,特别强调不要破坏保护区其它资源,不要在林区用火,以免发生森林火灾。
3.2.2减少对社区八月竹竹笋的采集力度
八月竹由于1990年全面开花枯死,现正在恢复中,若采集过量,必然会影响其自然恢复的速度。通过调查,该竹子已经过近20年的自然恢复,但由于人为活动等原因,现竹子仍然很纤细,高度也仅为正常情况下的30 %~40 %。因此应加强管理,待其全面恢复后再进行有计划地采集。
4调查结果讨论
4.1调查数据可能与实际有偏差
本次调查,由于受经费等的限制,无论从竹笋产量到竹笋采集调查,其调查的范围都不很全面,抽样比例也较小,其数量可能与实际情况有偏差。一是对竹笋产量调查中,由于竹笋发笋时间前后约为1个月,但调查时间只有一次,因此调查的数据可能偏小;二对采集情况调查时,村民有时担心不准采集,可能有意隐瞒实际采集数量,另外在县农贸市场销售的部分竹笋可能是保护区采集的,但他们说是在其它地区采集的,因此调查数量也可能比实际采集数量偏小。
4.2调查样地设置不够科学,可能影响调查结果
由于保护区面积大,竹种多,因此本次调查在样地设置时,没有按照固定比例进行设置样地,在样地设置时虽确定了大至范围和区域,但在实际调查时,样地点设置有一定的人为影响,因此调查结果可能还不够准确;另外有些竹种样地数量较少,也会影响数据的准确度。
4.3影响产笋数量情况未进行分析
由于本次调查抽样比例较小,掌握的数据有限,不能对影响各竹种产笋量情况进行分析,还需进一步开展相关调查,找出影响竹种产笋的相关因素,以更好地服务于大熊猫保护。
4.4继续加强对竹笋产量及采集情况调查和监测
竹笋产量及采集情况是一个动态变化过程,要想准确了解保护区内的竹笋产量及采集情况,以及采集对竹子生长和大熊猫食物影响状况,必须坚持多年调查和了解。同时竹笋发笋前后时间较长,要准确了解竹笋一年的发笋情况,还须坚持对样地进行多次监测,才能做到数据准确。
参考文献:
[1]
四川大学,四川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四川省野生动物调查保护管理站.美姑大风顶自然保护区综合科学考察报告[R].成都:四川大学,四川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四川省野生动植物调查保护管理站,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