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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资产管理办法

闲置资产管理办法

闲置资产管理办法范文第1篇

一、资产闲置原因剖析

(一)烟草企业政策调整产生的资产闲置

近年来,烟草行业进行了战略布局调整,逐步向“大企业、大市场、大品牌”的方向发展。2015年财政部出台了专门针对剥离烟草行业三产的政策。政策出台后,一部分专业设备被烟草企业进行了现场拍卖,可仍有不少办公用房、厂房和非专业设备等没有得到妥善处置,导致出现资产撂荒闲置现象,其中部分房屋由于长年无人管理,年久失修,给企业安全生产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

(二)转变经营管理模式产生的闲置资产

2003年以前,县级基层烟草公司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卷烟由县级烟草公司的中心仓库配送发出,分派到基层配送网点,最后由基层网点配送到零售营业网点。2005年,烟草企业转变了经营管理模式,取消基层公司的法人资格,将市级烟草公司变为具有最低法人资格的公司,对配送模式也进行了转型升级,由市级公司集中分拣整理卷烟然后直接配送至零售营业网点。此次改革省略了中间的“网点”环节,加快了配送速度,节省了配送成本。由于经营模式管理的转变,整合配送路线,取消基层配送网点等原因,县级烟草公司原有的营业用房、仓库、电脑、车辆等配套资产,不可避免的成为了闲置资产。

(三)烟叶种植规模、生产区域调整的变化增加的资产闲置

以前,由于烟叶种植规模过大,造成产量过剩。如今烟叶的种植以“控规模、提质量、调结构、增效益”为切实目标,严格控制种植规模。另外,为了推进现代化烟草农业基地建设,对烟叶站点的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部分不适合现代化建设的烟叶站点做了大规模的精简和整合,一部分拟新建、扩建的烟叶站点进行取消,对能够合并的烟叶站点进行精简,因而导致了一些烟叶(网)站点办公用房、烟叶生产器具设备的闲置。

(四)精简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增加的闲置资产

自党中央出台八项管理规定以来,烟草企业积极地响应“勤俭节约、廉洁从政”的文件精神号召,相应颁布出台了烟草企业的办公用房、用车的管理规定,在行业内开展了大规模的整改行动,由此精简了出一批办公用房和办公用车,同时企业的闲置资产也随之相应增加。

(五)其他原因

除正常原因形成的闲置资产,如设备以旧换新或者升级改造、办公楼搬迁等原因形成的闲置资产外,还存在一些非正常原因而形成的资产闲置,如由于决策失误而形成的资产闲置等。

二、烟草企业闲置资产管理现状的分析

(一)闲置资产实物状况分析

烟草企业闲置的资产大体分为优良、不良和渐逝资产。对于产权明确、具有管理权,能够变现或具有经营能力的资产都归为优良资产。包括地理位置优越的房产;正在出租的房地产;闲置时期进行了适当的保养和维修,保存完好的房屋建筑。不良资产是指资产没有计提减值,存在尚未处理的资产损失。包括:证件不全或地理位置不好的房产;因为无人管理,造成漏雨、墙体出现裂缝的房产;无法出租或出租困难的房产;具有使用价值、性能尚且良好的车辆等。渐逝资产是指介于优良资产与不良资产之间,因为闲置使资产价值不断消失的资产。包括长期不使用土地被国家无偿收回;长年不用、锈蚀严重的机器设备;无法使用的车辆和电脑设备等等。以上所有的实物资产都存在质量普遍加速下降的趋势。

(二)烟草企业闲置资产管理制度不完善

虽然烟草企业制定了针对闲置资产的管理办法,明确了由专人分类管理,专人台账登记管理;专人不定期对闲置资产检查;对房屋配备消防器材等等。但仍存在许多问题:一是对闲置资产管理思想保守,不够重视,造成管理制度存在缺陷,管理职责划分不明确,管理内容不全面,没有达到对闲置资产管理的预期和目标。二是对闲置资产台账登记的内容和项目不完整、不具体,登记不统一,造成闲置资产在实物和价值的管理混乱,财务信息不真实。三是没有将管理闲置资产的责任部门及人员列入考核范围,造成对闲置资产的管理工作不落实,责任不到位,一旦出现资产管理问题,容易产生责任人互相推诿,无法进行处罚。四是闲置资产日常安全检查流于形式,安全隐患大,缺乏对资产内在质量的检查和管理。

(三)烟草企业资产价值管理的分析

1、国有资产的产权问题

部分烟叶站点和批发网点在购置时存在手续不全,缺少相关产权证,一定程度上存在产权争议。如果补办产权手续,一是补办程序繁琐,补办费用过高,浪废人力和财力,得不偿失;二是转让存在政府干预情况。

2、出租闲置资产价格问题

烟草企业的闲置资产大部分坐落在位置偏远、分散的乡镇,市场经济较为落后,主动招租形式困难,很难按市场的价值公平出租,大多以协商谈判的方式出租。甚至有些单位为了达到资产有人看管的目的,以低价出租或以租代管,使闲置资产难以充分利用或变现。

3、资产转让价值

根据行业相关规定,烟草企业的闲置资产经上级机关核准后可以采用公开、公平的方式拍卖。可是由于一部分闲置的资产存在产权不明确;还有的资产地理位置偏远,不具有商业价值,造成资产难以通过公开拍卖实现转让。同时,闲置的房屋、车辆等还存在管理不善的情况,造成资产的减值现象严重。

三、闲置资产管理的方法和建议

(一)加强源头治理,避免投资失误而产生新的闲置资产

企业要想发展,就要进行投资,没有投入就没有产出。闲置资产的产生很大程度上与企业的投资密切相关。烟草企业需要强化日常资本投资的科学决策与控制,凡是需要烟草企业新增的资产,都要站在行业长期战略角度上,综合企业现有状况,判别是否需要进行投资,避免企业发生盲目投资现象。烟草企业需要重点加强对基层烟叶站点建设投入的监控,对于不能为企业带来效益的项目建设,要坚决予以制止。烟草企业从源头上控制了盲目和随意性的投资,其根本就是减少了闲置资产的产生,提高了资产的利用效率。

(二)健全闲置资产管理制度

烟草企业需要建立建全关于闲置资产的管理制度,不论是对闲置资产的处置还是资产的再利用都十分重要。首先,烟草企业需要明确对闲置资产管理的具体责任部门,明确资产管理责任,将管理责任落实到相应部门,并对闲置资产实行损失追责制度。要求财务部门对企业各类闲置资产单独建立台账,归类管理、逐笔记录、定期汇总统计。成立闲置资产管理小组,由相关负责人定期对闲置资产进行抽检。而对于各公司要求新增资产的请求,需要先由闲置资产管理小组调剂,在全市闲置资产范围内查找、对比是否存在可以再利用的资源,优先使用闲置资产。在确保现有的闲置资产中,实在无法满足新增资产的要求时,才会考虑购置新资产,只有这样才会最大限度的满足资源再利用。

(三)加强处置闲置资产监管,实行目标考核

部分企业领导对闲置资产管理不重视、不关心,放任资产去留,使得相当部分的资产闲置年限超过五年以上,甚至超过十年。为了解决闲置资产积压问题,企业应制定闲置资产的五年规划,细化具体部门和责任人的执责,制订年度考核目标,将考核不良资产和闲置资产的指标纳入责任人和职工绩效考核体系,将处置闲置资产的成果直接与个人收入挂钩,有效地提高了闲置资产的处置率。此外,对于闲置资产的处置要有严格的审批制度和备案,通过决策、评估、备案、公开等程序,结合行业政策,谨慎处置每一笔资产,确保闲置的国有资产物尽其用,效益最大化。

闲置资产管理办法范文第2篇

第一条为有效盘活国有资产存量,切实加强经营性及闲置国有资产管理运营,提高运营效率,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以下简称《条例》)、《省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31号)、《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及闲置资产(以下简称“经营性及闲置资产”),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占有和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并能以货币计量的经营性和闲置的资产,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一)宾馆、酒店、培训中心、商店、门面等资产;(二)出租、出借、合作或承包经营的资产;(三)对外投资形成的国有股权;(四)暂未利用的国有闲置土地、房屋等资产。

第三条经营性及闲置资产由县政府依法收回,授权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县国资中心”)履行出资人职责,委托县弘丰资产经营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县弘丰公司”)统一经营管理。

第四条经营性及闲置资产的经营管理实行以下原则:(一)产权统一原则,将经营性及闲置资产的产权全部划拨给县弘丰公司;(二)经营权统一原则,经营性及闲置资产由县弘丰公司统一经营管理;(三)收益权兼顾原则,县弘丰公司向县财政缴纳国有资产占用费(即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中政府分成部分),资产占用费和处置收入优先用于原资产占用单位清偿债务、弥补经费不足;(四)原单位协管原则,由原单位继续负责对租赁户的计划生育、环境卫生、综合治理等进行管理,督促承租人遵纪守法,按照签订的书面租赁合同及时足额交纳租金。

第二章资产移交管理

第五条经营性及闲置资产的产权和经营权按以下方式进行移交:(一)国有出让土地由产权单位直接转让给县弘丰公司,国有划拨土地由县政府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后,划拨给县弘丰公司;(二)具备整体移交条件且完全独立的经营性及闲置资产的产权和对外投资形成的股权,由原单位提供相关资料,依法无偿划拨给县弘丰公司,同时办理产权变更手续;(三)尚未办理但可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书的经营性及闲置国有资产,由原单位完善产权手续,按本条第(一)项规定进行移交;(四)经营性及闲置资产与办公楼不动产混合一体,无法在产权上进行分割的,资产所有权保留在原单位,不办理产权移交变更手续,只将经营权移交给县弘丰公司;(五)已签约租赁、承包、合资、合作和出借的经营性资产,原资产占有单位必须将所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原件移交给县弘丰公司,由县弘丰公司在充分考虑经营业户合法利益的基础上,重新依法与其办理相关续签或变更手续。以后新增经营性及闲置资产的,以及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转为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由相关单位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经县国资中心审核后,将资产所有权办理到县弘丰公司。

第六条经营性及闲置资产的产权或经营权移交县弘丰公司后,原资产占有单位在购建资产时所形成的债务不变。

第七条县弘丰公司负责对已经接收的经营性及闲置资产进行日常维护管理,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

第八条县弘丰公司要建立资产管理档案,妥善保管经营性及闲置资产的土地证、房屋所有权证,制定妥善的权证保管制度,确保证照安全。第九条划拨给县弘丰公司的经营性及闲置资产,须按规定进行评估,核实其价值量,作为占有、使用该部分国有资产和考核保值、增值的基础依据。

第十条县国资中心按照《条例》的规定对县弘丰公司实施监管,并负责对其进行年度业绩考核和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对县弘丰公司的考核和审计结果要书面报告县政府。

第三章资产经营

第十一条未经批准,任何单位不得改变经营性国有资产性质,也不得随意处置经营性及闲置资产。

第十二条经营性资产以公开招租、投资、抵押贷款、融资等方式进行经营。

第十三条公开招租经营性资产,要成立由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国资中心、原产权单位、县政府采购中心为成员单位的招租小组,由县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组织公开招租,县国资中心负责制作标底,县弘丰公司与中标者签订承租合同。县监察局、县财政局负责对招租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十四条租赁店面的,租赁合同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三年;租赁房屋兴办各类娱乐场所、茶楼、酒楼、大型商场的,租赁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五年;租赁房屋兴办宾馆等大型经营场所的,租赁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七年。因特殊情况超过上述规定的租赁期限的,报县国资中心批准后方可延长,其中租赁期限超过十年的,须报县政府备案。

第十五条变现处置经营性及闲置资产,须由县弘丰公司提出申请,经县国资中心审核并报县政府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处置资产应当按规定评估,并采取招标、挂牌、拍卖等方式公开处置。无偿转让、置换、报废或报损经营性及闲置资产,须由县弘丰公司提出申请,经县国资中心审核后,按有关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办理。

第十六条处置经营性及闲置资产时,价值在10万元以下的,经县国资中心审批、报县政府备案;价值超过10万元(含10万元)的,经县国资中心审核后报县政府批准。

第十七条县弘丰公司根据经济和事业发展需要,提出投资计划,经县国资中心审核并报县政府批准后,以投资入股方式壮大公司实力,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如需融资的,县弘丰公司要根据承担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需要,提出融资方案,经县国资中心审核并报县政府批准后,向金融机构抵押贷款融资,优先用于承担的项目建设。

第四章收入管理

第十八条经营性资产租赁费,由县弘丰公司依据合同或协议收取,原单位协助收取。

第十九条县弘丰公司按占用的经营性资产评估额的2%,于每年的前向县财政缴纳当年的国有资产占用费。划拨给县弘丰公司的土地,已按国家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的,不再收取国有资产占用费。

第二十条进行资产处置的,县弘丰公司应在在资产处置后10日内将处置收入上缴县财政。

第二十一条国有资产占用费和经营性及闲置资产的处置收入,要全额上缴县财政,纳入预算管理。

第二十二条纳入预算管理的国有资产占用费和处置收入,优先用于清偿购置被处置资产所形成的债务,其余部分政府统筹30%,另70%纳入原资产占用单位的部门预算。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县监察局负责对经营性及闲置资产在清查、移交、招租、处置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县财政局、县国资中心依据《条例》规定,对县弘丰公司的运营情况及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进行监管和考核,规范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县审计局负责对县弘丰公司经营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第二十四条各有关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规定没收该单位不正当及非法所得,按违反财经纪律予以处罚;并由监察机关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一)对经营性及闲置资产隐瞒不报或漏报,拒不进行移交管理的;(二)对新增经营性资产隐瞒不报、不移交管理的;(三)擅自或私自将经营性资产出租、出售、抵押、质押、对外投资的;(四)为擅自处置经营性及闲置资产提供方便、办理权属证件及手续的;(五)弄虚作假,以各种名目侵占经营性资产或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六)因管理疏漏,严重失职,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流失的;(七)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第二十五条县弘丰公司在经营管理中,如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县监察局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一)资产占用费和处置收入不及时上缴县财政的;(二)未签订租赁合同,无偿让业主经营,不收取租赁费的;(三)签订了租赁合同,但不按规定收取租赁费或者以收抵支的;(四)未经县国资中心批准同意,擅自处置国有资产的,或在对外招租、处置资产时不公开招租、拍卖,搞暗箱操作的;(五)在经营性及闲置资产管理中未按法律、法规规定办事,或未按规定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或损失的。

第五章附则

闲置资产管理办法范文第3篇

第一条村级集体闲置资金的定义

本意见所提村级集体闲置资金是指镇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经营收益结余资金,不包括非集体所有和个人资金,同时该资金的投资使用必须在国家有关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之内。(以下简称“闲置资金”)

第二条管理主体

村级集体闲置资金属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集体所有,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村集体闲置资金管理的主体,行使对闲置资金的监督和管理权,并接受成员(代表)与村务监督小组的监管。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有保全集体闲置资金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监管部门

由镇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行使对村级集体闲置资金盘活和使用的工作指导与监督职能。

第四条使用范围

村级集体闲置资金用于镇镇属集体全资公司购置有增值潜力的不动产或者投资稳定的、有较高收益的投资项目。

第五条使用方式

以合作方式同镇属集体全资公司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并确定固定收益率,年收益率不低于10%,期限为3~5年。

第六条操作程序

㈠集资办收集投资项目资料。

㈡集资办向有闲置资金的村信息。

㈢有意向的村必须经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讨论,做好投资项目评估并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方可实施。

㈣向集资办提出申请,附讨论通过的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和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党支部、村民委员会在申请报告上盖章。

㈤集资办审核通过后,召集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和镇属集体全资公司双方协商,经双方讨论一致后签订投资合作协议,集资办为监管方,镇资产经营公司为担保方。

㈥在投资合作协议中应明确规定,因撤队撤村需进行资产处置时,村可以终止协议,收回本金,但需提前三个月通知使用方,使用方应无条件归还本金,收益则按实际使用的收益率计算并支付。

第七条收益处置

村每年应从投资收益中提留同期一年期银行集体存款利率作为公共积累,余额作为可支配收入,主要用于促进农民增收、改善村容环境等方面支出。

第八条加强审计

镇审计办每年组织对村级集体闲置资金投资项目收益的审计,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要将集体闲置资金投资项目收益的使用情况纳入村务公开内容,并定期向村民代表会议汇报。

第九条本试行意见如与上级文件相抵触,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条本试行意见由镇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解释。

第十一条本试行意见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闲置资产管理办法范文第4篇

一、形成闲置资产的原因分析

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经过几年、几十年的发展积累,形成了大量的存量资产。作为铁路企业,形成资产闲置的原因主要有:

1、生产力布局调整。随着铁路改革的不断深入,铁路分局的撤销,基层站段撤并整合也较多,造成不少土地、厂房、材料设备处于闲置或半闲置状态。如,原先两个机务段合并为一个,其中被兼并的段由段的建制整合为一个或几个车间,形成办公楼房、厂房的闲置;或者由于各段使用的材料配件标准不一致,两段合并后,有些材料配件达不到现行要求形成闲置;或者大量机器设备,如机床、铣床等因数量较多,形成富裕闲置。

2、运输装备现代化的运用,生产组织方式的改变。由于大量先进的现代化设备的投入使用,铁路各系统的生产组织方式也在发生改变,如工务、电务等系统实施检修分开、集中修、“天窗”修等,使原来使用频率较高的一些设备,由于设备本身安全系数低或磨耗较大,无法正常使用而形成闲置。又如,过去许多单位使用的锅炉,由于使用成本高、能耗污染大,与当前国家推行的节能减排政策不相符,已基本被淘汰或利用率低下,形成闲置。

3、专用设备,再利用难度大。近几年,铁路共实现了六次大提速,目前全国上下又正进行大规模的铁路建设,新线不断开通,这必然使相关设备不断地进行更新换代,进而使部分设备未过使用年限就淘汰。由于铁路设备专业性太强,很难再运用到其他行业或其他领域,无法继续使用形成闲置。

4、决策失误,库存积压。如,单位采购、使用、管理等部门相互联系协调不够,导致采购某些设备时,只注重投资计划的完成,而对市场的调研不够,所采购的设备存在功能性的缺漏和不足,不能正常使用,造成闲置。又如,在采购一些物资配件时,采购申请计划与生产实际脱节,超计划采购,或虽按计划采购,但因产品结构的调整,导致采购的配件难于投入生产使用,长期积压形成闲置。

5、净残值损失承担问题。如,许多单位的信息技术设备虽未到报废年限,但因配置标准低,加之电子产品升级换代快,无法满足生产办公需要,但因预计的处置收入偏低,处置后难以冲抵资产净值,单位无力承担报废净值损失,因此即使设备不能正常使用,也不办理报废手续,造成设备闲置。

这些闲置资产虽然存在于企业中,并且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资产”项目列示,但它并不能给企业带来任何经济利益。相反,这些闲置资产一方面占用了企业大量的资金,降低了企业的资金周转效率;另一方面这些资产的日常维护保养,计提的折旧,增加了企业的成本费用,加大了无形损耗,影响了企业扩大再生产的能力。因此,如何管好用好企业闲置资产,合理调配资源,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和效益,减少损失浪费,是值得我们探讨的问题。

二、闲置资产管理的有效对策

1、增强资产管理理念,建立资产考核机制。企业管理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而资产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我们的企业管理者要树立良好的资产管理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有力保证这一理念;要像抓生产、抓安全、抓效益一样,重视资产管理;要提高风险意识,准确把握在资产管理和运用过程中将面临的市场风险和财务风险,真正明白管好用好资产,减少损失浪费,就是为企业创造了利润,使企业资产实现保值、增值。

在企业内部要明确在资产购建、使用、处置等各个环节中相关单位、部门和人员的权责,避免“谁都在管,谁都不管”的情况出现。要对资产进行动态管理,把资产管理贯穿于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还要把资产管理业绩与管理者的考核挂钩,引导管理者从自身利益出发,管好用好资产,达到盘活闲置资产、减少不良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增强企业竞争能力的目的。

2、设立闲置资产监管部门,建立健全闲置资产管理制度。在单位内部,要统一设立资产管理部门,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逐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资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仓库保管部门、技术、财务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定期核对,查明使用状态和技术等级,做好资产的增减变动记录和核算,真实反映资产的价值。

建立健全闲置资产管理制度,明确闲置资产的界定标准、管理原则和处置权限,合理调配、整合、处置资产。闲置资产处置坚持修旧利废、内部调剂、外部串换、对外租赁和处置的原则。能修旧利废的资产要充分利用,减少成本支出;对可调剂使用的闲置资产充分调剂,发挥资产的最大使用效率,减少新购物资、设备的成本支出;可以对外租赁的设备,要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明确设备的维修保养、保险,以及监管责任等;对已办理报废手续可以进行处置,但尚未处置的固定资产和存货及时进行处置。要专门制定账销案存的追踪管理措施,逐项逐笔建立已核销资产的管理台账,从而最大限度地挽回和减少资产损失。

3、落实清产核资制度,摸清企业家底。清产核资是企业资产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通过对企业各类资产进行全面、完整的清查、核实,真正做到账实相符、账卡相符、账账相符。要全面掌握资产的价值、数量、质量、去向等信息,现有资产重新按使用状况和技术状况进行分类,划分为在用资产和闲置资产,为下一步统筹安排、合理利用做好准备,使资产能够发挥最大使用效率。如,清查固定资产、编制清查记录时,除填写每项资产的始用时间、原值、净值、预计净残值外,还应说明成新率、利用率,以及明确是否闲置,如属于闲置资产,还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出处理建议,并会同财务、技术、资产管理、使用部门进行核对,确认清查结果。清查存货,编制清查记录时,除应对存货的购置时间、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记录清楚外,重点还要由相关技术部门进行相应的技术鉴定,写明技术质量状况、技术等级等,明确是否闲置,如属于闲置的存货,还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出处理建议,并会同物资供应部门、仓库管理部门、财务进行核对,确认清查结果。另外,财务部门在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管理系统中,应设置闲置资产(存货)科目,将闲置资产从正常使用的资产中划分出来,并将闲置资产(存货)分为在用和未使用两类,使经营管理者一目了然,随时都能监控闲置资产的使用情况和使用效率,提高资产的利用效果。

4、制定物资定额储备管理办法,建立资产总量控制制度。首先,要实行企业和车间两级负责管理制度,科学制定物资仓储、消耗、备品等定额标准,制定合理的进货计划。其次,由车间、班组的材料计划编制者根据年度生产计划编制年度用料计划,做到既能保证生产需要,又不造成材料积压。材料供应部门要严格按照审核批准后的计划供应材料,车间、班组实行定额领料、用料,按定额确定材料费用,做到材料消耗有定额,核算有依据。另外,车间、班组有超定额用料和临时性、应急性用料时,均要单独提报申请,并由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发料。

为了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和应急处理的需要,可在车间、班组备用适量的备品备件,材料供应和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备品备件管理制度和管理台账,明确储备数量、备用型号和存放地点,定期进行检查,保证使用状态良好,并及时对物资消耗定额的执行结果进行分析,掌握物资消耗变化的规律。

在资产管理方面,铁路局可参照下属企业的工作量、工作性质以及在用资产三个指标来确定各企业的资产总量,此后每年依据各企业的资产增值率情况,再综合考虑整个路局资产增值率来确定各企业资产的增幅比例。计划部门在投资立项上要统筹安排,综合考虑各企业的实际需要、重点工作下达计划,这样可调动各站段发挥经营管理的主观能动性,实现压缩闲置资产的目的。

5、建立资产信息质量审计监督制度。资产信息质量主要体现在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等方面,其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对企业整体经营管理工作的评价,各单位对信息质量认识理解和重视程度不同,其信息质量也有所不同。因此,应建立资产信息质量审计监督制度,由铁路内部的审计部门定期对资产报表信息进行审计,并重点对闲置资产状况进行审计,并提出管理建议;或者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审计的同时,将资产信息质量一并进行审计,形成专题报告,做出客观评价。

闲置资产管理办法范文第5篇

关键词:铁路运输企业;固定资产设备管理;设备投资规划;设备运用考核;信息化管理平台

1铁路运输企业固定资产设备管理现状

固定资产设备是铁路运输企业经营重要的物质基础,在铁路企业资产总额中占较大比例。固定资产设备的稳定性与可靠性对确保铁路客货运输安全意义重大,同时设备管理效果也直接影响着铁路运输企业的生产经营效益。因此,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已经成为铁路运输企业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为加强铁路运输企业固定资产设备管理,充分发挥固定资产设备的效能,提高固定资产设备的使用效率,更好地为生产经营服务,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铁路总公司有关文件等规定,中国铁路总公司印发了《中国铁路总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铁总财[2015]45号),该管理办法对铁路固定资产的管理权限和责任、范围和分类、计量和折旧、后续支出和减值、清查和披露等方面进行了说明[1]。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企业应至少每年年终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8号——资产管理》要求,企业应建立固定资产清查制度,至少每年进行全面清查[2]。国内许多专家学者也对固定资产设备管理进行了相关研究。苗晓云[3]认为固定资产账实不符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会计信息的质量,账实相符是确保会计信息质量真实、准确的基本要求。马驭[4]认为,由于职责不明,有些企业在出借出租固定资产时没有明确的手续导致固定资产流失,有的固定资产长期使用早该报废,没有及时进行报废手续。企业财务内控机制不健全,制度执行不力,不能定期清查盘点等,造成企业家底不清。张静[5]认为铁路企业的固定资产除具备一般固定资产的特点外,还具有数量多,分类复杂、较为分散、价值高、期限长、占用资金多、其折旧在成本中占比重较大等独特之处,从而不利于及时、准确地向企业相关部门反映资产状况和变化。刘振龙等[6]认为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产生闲置固定资产设备,造成浪费和损失,企业应采取有效措施对闲置固定资产设备处置或盘活,以减少损失。徐晓雄等[7]认为铁路固定资产管理上存在固定资产大量闲置、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素质较低等问题,需要提高资产管理人员素质,盘活固定资产,提高固定资产利用效率。张新丽[8]认为铁路固定资产管理必须要领导重视,建立企业固定资产管理的激励机制,加强企业资产信息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张岩[9]认为需要在保持RCM(可靠性维修)理论基本原则不变的基础上,改进一般的可靠性维修管理过程,使其更加适应铁路维修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吴重远[10]认为促进信息化发展可以提高运输生产效率。王洪江[11]认为铁路运输企业要准确掌握后续支出的费用化及资本化,运用科技手段强化内部控制管理。上述研究表明,我国铁路运输企业在资产管理上存在闲置资产管理不规范、信息化建设滞后等问题。长期以来,铁路运输企业对专用设备如机车、车辆、线路、桥梁、房屋、站台等管理较为规范,有一套成熟的管理制度、办法,如机务部门的《铁路机务设备设计规范》《铁路设备综合管理工作指南》《机械动力设备修理和鉴定办法》《铁路机务段设备通过能力查定办法》《机务设备工作要求及检查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但对部分通用设备如车床、钻床、铣床、冲床、刨床及起重设备等管理不够规范,存在资产利用效率不高,资源浪费较为严重的情况,亟需加强管理。

2铁路运输企业固定资产设备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2.1 主要问题

(1)资产闲置较多。就机务系统而言,随着机务段的合并重组和检修能力的整合,加之随着机型转换、机车配件加工工作量的大幅减少、工艺要求的提高及换件修范围的扩大,部分设备特别是金属加工设备的利用率在50%以下,部分在30%以下;设备、厂房闲置较多,造成资产闲置,资源浪费,资产处置不及时。(2)设备管理信息化进展缓慢。近年来铁路运输企业在运输调度指挥、生产组织、办公领域实施了信息化建设,取得了较大发展,但对于固定资产设备领域信息化建设较慢,一是重视程度不够,缺乏统一的信息建设规划和顶层设计;二是各个信息系统相互独立,没有有效的信息共享平台;三是固定资产设备缺乏日常的巡检、维护、处置等信息。(3)设备维修费用高。长期以来铁路运输设备实施按计划预防修检修模式,如铁路干线机车按照机车走行公里、调度机车及小运转机车按照运行时间进行机车大修、中修,在传统的管理手段和管理方式下,有效保证了运输设备状态良好,满足了运输生产需要。但是,按照当前的维修模式,维修费用居高不下,造成生产成本过高,同时存在着“过剩维修”和“维修不足”的问题,影响了铁路运输企业的经营效益和经营质量。

2.2 原因分析

(1)资产专业管理有待加强。在铁路资产管理上,由于近几年铁路新装备投入大,资产管理跨度大,设备专业管理人员往往只关注新设备的管理,对闲置设备关注不够。此外,资产处置程序繁琐,设备管理部门对闲置资产处置报废的考核评价没有明确的要求,加之缺乏公开透明的二手设备价格平台及处置平台,评估市场不规范,容易产生道德风险和廉政风险,致使设备管理人员不愿意作为,造成闲置资产较多。(2)资产信息平台的建立有待完善。按照现行的设备管理办法,设备、资产管理的主体是铁路局,由铁路局相关专业处室对设备和资产施行资产管理,计划财务部门对设备和资产施行账目管理,车务、机务、工务、电务、车辆等专业处室自成系统,相对独立,相互间缺少设备和资产信息交流平台,彼此间信息不对称。铁路局作为资产管理的主体,没有建立对闲置资产特别是闲置设备建立管理信息平台,以及铁路局层面完整的内部设备二手交易和调拨市场,以实现系统内或跨系统的信息交流及资产处置。(3)监测、分析手段有待提高。长期以来,铁路运输设备实施预防修,以内燃机车为例,内燃机车运用损耗主要是机械损耗、电器损耗,传统管理手段是以机械磨耗作为预防修的依据。但是,随着新装备、新监测手段的使用,可以借鉴发达国家铁路设备维修好的经验和做法,如美国GE公司开发了机车运用远程诊断管理系统,帮助企业进行机车质量可靠性分析。通过监测手段的加强,优化现有的预防修检修模式,进行修程修制改革,在提高检修质量的同时,节约检修成本。

3加强铁路运输企业固定资产设备管理的思考

(1)科学评估资产的投入产出。运用全生命周期成本(LCC)理论评价设备购买、使用效率、投资效益及技术水平的有效性,科学测算后续使用成本、维修成本及人工成本等。现行的设备管理侧重于投入管理,对投入后的设备运行维护成本、报废成本考虑较少。运用全生命周期成本理论进行投入产出评价,在设备投入时,将设备采购成本、投入后的设备使用维护成本、报废成本进行综合计算,通过多方案经济比选,确定综合成本最低者为最优方案。(2)加强固定资产设备信息化建设。针对固定资产设备管理现状,固定资产设备管理部门可研发固定资产设备管理信息系统,按照需求设定不同的权限,并实现信息系统与财务、设备管理部门、设备使用部门的信息共享。在固定资产设备信息系统建立后,由设备使用单位对现有的固定资产设备进行盘点、鉴定及信息录入,对新购入的设备直接录入信息,实现固定资产设备信息录入完整。在日常资产的信息管理上,设备使用部门要对固定资产设备维护、巡检、处置等信息及时录入,设备管理部门在进行检查时应结合信息化进行,确保实现资产管理的信息化有序推进。(3)加强资产专业管理。重视闲置资产的管理,及时处置闲置资产。一是建立局内设备调拨、资产管理信息平台,对资产设备进行鉴定,对利用率较低、无利用价值的闲置设备纳入平台管理;二是在资产设备的考核评价上增加处置闲置资产项目,鼓励局内调拨、处置闲置资产设备,对处置不及时的部门应予以考核;三是明确资产设备处置流程,委托具有资质的设备评估机构,定期公布二手设备价格信息。通过处置闲置资产,一方面可以盘活资产,真实反映企业资产状况;另一方面可以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增加企业效益。(4)实施大修资本化。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满足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固定资产可以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结合铁路企业实际状况,中国铁路总公司下发了《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规范固定资产后续支出财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固定资产后续支出全部纳入投资完成范围统计,针对机车等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修理费用纳入固定资产后续支出[12]。铁路机车、车辆等单位要抓住中国铁路总公司大修资本化的契机,对运输设备进行调查摸底,在大修时进行资本化处理,一方面可以降低当期生产成本,改善铁路企业财务成果,另一方面可以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

4结束语

固定资产作为铁路企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加强管理,以便更好地为铁路企业服务。随着大数据的广泛运用,铁路企业可以借助信息化建设,采集固定资产采购、使用维护、设备巡检、报废等方面的数据,根据资产的重要程度、价值进行分类,建立铁路局、站段、车间3个层面的固定资产管理平台,实现在不同部门、不同层次的信息共享,一方面有利于固定资产使用成本分析、规范固定资产日常维修保养,另一方面有利于盘活固定资产、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实现固定资产效益最大化[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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