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招投标管理创新

招投标管理创新

招投标管理创新

招投标管理创新范文第1篇

关键词:公共资源改革创新

公共资源是社会公有公用生产或生活资料的来源,其配置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全社会的效率和福利。由于公共资源管理权高度集中于政府,一个国家或地区配置公共资源的水平和效率,已经成为评价政府执政理念、工作能力的一个重要标志。党的十七大以来,国家多次提出,“要从制度上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要规范和完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等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的各项制度。”同时,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现行分散管理的公共资源招投标制度日益暴露出管理成本较高、管理不规范、腐败易发等问题。改革公共资源招投标管理体制,更好地实现公共资源的市场化配置,既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也是拓宽从源头防治腐败工作领域,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实践诉求,具有重要的经济意义和政治价值。当前,全国各地纷纷展开了公共资源招投标管理体制改革。

一、公共资源招投标分散管理体制已不适应发展的要求

在计划经济时代,中国公共资源配置基本以计划、政策等行政审批方式配置为主。1999年,中国开始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改革,推动公共资源配置从单一的行政审批逐渐向公开市场配置结合行政监管过渡,逐步形成了按部门管理权限,分别开展公共资源招投标管理的模式。当前,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中国社会经济状况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现行公共资源招投标管理中职能交叉、管办不分、公权私用、假公济私问题屡禁不绝,分散管理模式已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改革公共资源招投标管理体制已经迫在眉睫。

(一)传统分散式公共资源招投标管理体制的弊端

目前,传统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分散招标,多头操办”的管理模式,在运行过程中已经暴露出诸多弊端:

1、资源浪费、管理成本较高。公共资源招投标管理分散在多个部门,出于对自身既得利益的考虑,各个管理部门都设有自己的规定和办法,分别建立了自己的招投标市场和管理体系,在办公场所建设、硬件设备购置、人员配备等诸多方面存在雷同、重复现象,造成了人力、物力和财力的巨大浪费。

2、管办不分,无法有效监管。在现行模式中,公共资源交易的管理部门既是招投标发起者,也是具体的行业监管者,实际操作者与监控管理者往往是一家单位,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这种管办不分、职责不清的体制,使纪检监察只能对招标现场监督,难以介入其他环节,起不到应有作用,这样既缺乏有效的外部监督、造成资源不能共享,也容易滋生腐败。

3、交易程序不规范,难以确保招投标的公平、公正。由于管办不分、全程监督的缺失,导致许多公共资源交易不规范。有的建设单位与业主规避招标,应该招标不招标,拆分工程、变公开招标为邀请招标;有的是量身定做,排斥潜在投标人;有的是控制评标,业主影响专家评审、干扰评标过程;有的是围标串标、出借资质、合谋陪标;有的是低价中标后变更合同,使招投标工作流于形式,扰乱了市场秩序,导致不公平竞争,导致“豆腐渣工程”屡禁不绝。

4、行业保护抬头,降低了资源配置效率。分散的部门管理模式,因各类招标平台在业务上存在交差重叠,导致出于生存和发展壮大自己的目的,各交易平台总是依据“传统”或“新规”在拓展自己的“地盘”,排斥本系统之外的其他具备资格的主体,行业保护和行业垄断问题日益突出,降低了公共资源的市场化配置效率。如政府采购项目中有工程项目,工程建设招标平台也受理一些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导致两大类平台之间的竞争和内耗。

(二)当前国内公共资源招投标管理体制的发展趋势

为了加强对公共资源招投标的管理,维护公平有序的交易市场秩序,从源头上减少和遏制腐败,国内很多省区进行了很多探索。综合看来,现有探索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建立集中的交易平台,实行统一、规范交易。公共资源交易涉及主体多,监管内容复杂,横跨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等多个领域,需要统一协调、统一实施和统一监管才能顺利完成。2002年,浙江省绍兴市率先成立全国地级市中第一个集中统一的招投标平台,把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土地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国有资产转让、药品及医疗设备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集中纳入中心交易,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监督。2008年12月,按照一个中心城市设立一个市场的原则,江西省和南昌市共同组建了“省市合一”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规范交易程序,统一设置受理区、评标区、候标区、监控区、办公区,并统一规范收费标准。2010年,浙江省成立省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工程建设、货物和服务采购等公共资源配置活动集中进场交易,加强统一监管。目前,全国已有江西、浙江、安徽、宁夏、广东等多个省区市建立了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广泛运用网络和信息技术,加强招投标监管。为避免人为等因素的干扰和影响,创造更加公开、公平、公正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很多地区积极探索运用网络、信息技术等手段,加强监管,进一步规范交易行为。例如,天津市将工程建设、土地交易、产权交易、政府采购、药品采购五个市场的计算机应用系统,与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的监管系统对接,建成了“5+1”交易监管平台,对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实行全方位的监督;河南省新乡市交易中心基本实现了从项目交易的受理登记到成交确认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大力推行电子化招投标,逐步实现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工程图纸、投标文件的无纸化运作和运用计算机进行辅助评标。

3、构建公共资源交易网络,形成完善的管理体系。为加强交易服务和监管设施建设,避免重复和浪费,江西省以整合资源为基础,充分利用各地现有的行政服务中心场所,建立了覆盖省、市、县、乡的四级公共资源交易网络,所有县市建成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8%的乡镇建立了公共资源交易站,实现了工程建设、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土地出让等公共资源交易的统一进场交易,并将村委会投资2000元以上的工程项目都纳入中心交易,较好解决了以往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存在的“暗箱操作”、逃避监管等问题。

4、建立统一的管理规范,遵循共同市场规则。各地在公共资源建设过程中,均特别重视共同交易管理规则的确立。例如,2010年成立的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健全了“统一的信息、统一的咨询服务、统一的交易服务、统一的评标专家、统一的信用评价、统一的投诉受理和统一的监督管理”七大统一规则。

二、现阶段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建设实践

1、体制机制创新力度大,实现了公共资源招投标的集中、统一管理。各地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筹建之初,就开始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管理规则进行了研究。目前,已经制定了符合当地情况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制度和五类公共资源的分类交易规则,管理框架基本确立,实现了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的“三大转变”,即由政事不分向管办分离转变,改变了审批和操作为同一主体的现象;由分散交易向集中交易转变,原分散于省市部门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一律集中统一进入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由分类监管向综合监管转变,改变了行政职能部门监督的单一方式。

2、“管理上一个主体,运行上一个载体”的模式,进一步规范了招投标行为。通过公开、规范的程序,提供集中的交易平台,初步遏制了一些不规范交易行为。中心业务范围内的公共资源交易基本实现高进场交易,并严格查处应进未进、越权审批协议转让等行为,招标投标市场竞争秩序混乱的局面得到了初步治理,有效防止了对公共资源配置的违规干预和幕后交易,实现了“阳光操作”,起到预防腐败的“防火墙”作用。

3、通过整合资源、集中交易,降低了公共资源招投标管理的行政成本。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成后,随即取消了原来的建设工程招投标、国有产权交易和国有土地招投标等分散交易场所,通过建立统一交易场所,有效地防止了有形市场的重复建设,极大地节约了行政成本。同时,集中统一交易场所,仅需一套管理服务人员,通过管理资源共享,大幅降低了交易管理成本。

4、统一进场、电子监察,强化了对各类招标采购活动的集中监管。通过部门集中办公,为职能部门招投标主体的行为实施监督管理提供了方便,有助于行政监督部门加大监督力度以及提高监督成效。同时,中心还把纪检监察部门的电子监察系统与中心同步规划建设、同时运行,实现了电子监察对公共资源交易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督,进一步提高了对公共资源招投标行为的监管。

5、建立中心管理机构与机构的互动模式,提高了公共资源招投标管理效率。为了不断改进管理和服务方式,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经初步建立了与相关的监管部门和中介机构的沟通协商机制。通过定期沟通交流,协商制定了有关的进场交易流程及规定,并针对机构代表提出的问题,属中心权限范围内的,当场提出解决方案,对需要多部门配合解决的,认真记录并上报相关部门协调解决,为进一步做到进场规范操作和提供更好服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有力地保障并促进了公共资源招投标效率。

三、进一步完善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平台的几点思考

虽然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经初步建成,但是目前仍然存在管理主体不到位、交易规则不健全、运行效率不够高等问题。构建竞争有序、管理规范、运行顺畅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体系,仍需从以下几个方面重点突破。

(一)强化对进场公共资源招投标行为的管理

要进一步明确、细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管理规则和交五类公共资源交易的交易细则,确保做到各类与交易有关的服务活动统一在交易平台进行;各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进入交易平台开展监督;各类招投标信息统一按规定公布。要强化管理,确保改进场交易的项目100%进场交易,凡在场外交易的项目,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所有进场交易项目首先到综合窗口登记;经过登记的项目可进行专家抽取,进入评标程序;评审结束后,交易结果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做进场交易确认。凡未经确认的项目,不得结果,拨款部门不予拨款,有关部门不予办理建设、开工、使用等后续手续。

(二)进一步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制

按照“综合监管、一个中心”的模式,充分发挥综合监管、行业监管、执纪执法监管的作用,形成管理有序、监督有力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制。一是综合监管,由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对有关部门、综合交易中心及交易各方进行监管;二是行业监管,由有关部门负责对公共资源交易进行行业管理和行政监督;三是执纪监管,由纪检监察机关对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各有关部门和综合交易中心实施执纪监督。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所监管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和交易活动在公共资源中心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招投标管理创新范文第2篇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家技术创新项目招标投标,是指运用招标投标方式为重大国家技术创新项目选择、确定项目承担单位的活动。

第三条国家技术创新项目招标投标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预国家技术创新项目的招标投标工作。

第四条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经贸委)负责国家技术创新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贸委(经委)负责本地区的技术创新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

第五条国家经贸委根据国家产业技术政策,围绕国民经济发展急需解决的产业共性、关键性和前瞻性的重大技术问题在国家技术创新项目和装备研制项目选项范围内确定招标项目。

第六条国家技术创新项目的招标工作应当委托国家有关部门认可资格的招标机构进行。

第七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是指以招标公告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是指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一)项目内容涉及项目单位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的;

(二)涉及国家安全、秘密,不宜公开招标的;

(三)投标人数有限,不宜公开招标的;

(四)国家规定其他可以进行邀请招标的。

第八条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的,招标机构应当根据国家经贸委出具的《招标委托书》,在《中国招标》周刊、中国技术创新信息网等媒体上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招标项目名称;

(二)招标项目的性质和主要实施目标;

(三)对拟投标企业资格要求;

(四)招标机构的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

(六)投标及开标的时间和地点。

从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到开标之日止,一般为45个工作日。

第九条采取邀请招标形式的,应当向3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资信良好的企业发出投标邀请书。邀请书应载明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

第十条招标机构应当参照《国家技术创新计划项目立项建议书》编制招标文件,并组织有关专家或机构进行审查,招标文件经国家经贸委审定后发出。对专业性强的国家技术创新项目,招标机构应当对有投标意向的企业进行资格预审后发出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投标邀请;

(二)投标人所应具备的技术条件、资格和业绩;

(三)项目名称;

(四)项目实施的内容和目标;

(五)国家经贸委对项目实施提供的政策支持和资金;

(六)中标方对项目应当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七)项目进度、时间要求;

(八)投标文件的格式、内容要求;

(九)提交投标文件的方式、地点和截止日期。

第十一条根据招标项目的实际需要,招标可以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招标主要是取得投标者对招标项目的技术经济指标、技术方案和标底的建议;第二阶段招标按本办法第二十、第二十一、第二十二条规定确定中标人。

第十二条国家经贸委与招标机构综合考虑有关因素,共同商定标底。

第十三条招标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或修改应当在投标截止日期15日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十四条国家经贸委决定撤销招标委托,终止招标活动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社会公开说明;因招标机构的原因取消招标,导致招标终止的,招标机构应当以书面形式报国家经贸委批准,并向社会公开说明。

第十五条投标人应当是具有法人资格、在国内注册的企业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参加投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与招标文件要求相适应的技术条件;

(二)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和相应业绩;

(三)良好的资信情况;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六条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鼓励企业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投标。

第十七条投标人应履行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编写投标文件,并在规定期限内向招标机构提交投标文件。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十八条开标由招标机构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并公开进行。

第十九条评标委员会应当由国家经贸委和招标机构的代表及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人数不少于9人,人选须经国家经贸委审定。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外聘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泄露与评标有关的情况,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条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办法确定2至3个拟中标方,形成评标报告提交国家经贸委。

第二十一条国家经贸委接到评标报告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评标报告和定标结论,确定中标方,并通知招标机构。

第二十二条招标机构接到国家经贸委确定中标方的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向落标的投标方发出《落标通知书》。

第二十三条经招标投标确定的国家技术创新项目承担单位,应当以招标文件和评标报告为依据,由国家经贸委委托项目主持单位与承担单位签订项目目标责任书。经招标确定的国家技术创新项目纳入国家技术创新计划管理,享受相关政策。未按招标文件和评标报告签订项目目标责任书的,国家经贸委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二十四条招标项目的实施管理、资金使用、鉴定验收、项目调整等按《国家技术创新计划管理办法》和《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招投标管理创新范文第3篇

在工程招投标之时,注意考察企业的综合实力。选择技术过硬、实力雄厚、信誉评价高的企业中标,保证项目在实施过程的顺利开展。在工程招投标之后,严格按照工程项目规范管理的要求进行合同谈判,严格控制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降低因合同条约定不明或其他不公正的合同条款增加工程造价的风险。整个工程招投标过程均涉及到工程造价管理的各个方面,并且每一个环节均可能引起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失控。只有严格控制招投标活动,才能提高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的有效性,进一步减小工程造价控制及管理风险水平。

二、加强招投标控制的有效策略

1.采用灵活采取多种招标投标形式工程招标要依据具体情况,实行多样化的招标方式。除了公开招标,还要激活邀请招标和议标等形式。工程建设规模大、利润大、资金回笼快的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这样会满足施工企业的要求,也会提高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的有效性。项目规模小、利润较低的工程采用邀请招标的形式,在投标人中选取符合资质的企业来进行招投标。如此依据具体形势,有针对性地选择合适的招标投标方式,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质量,增强工程造价控制的力度。同时,也应当积极加强招标控制管理人员综合素质的培养。配备一支高素质的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团队,拥有较高的专业管理知识水平。还要注重提高综合素质,包括管理人员的科学精神、创新精神、思想政治素养。使全体管理人员保持严、细、实的工作作风,使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工作趋于规范化和程序化。要注重加强管理人员的管理理论专业水平,定期组织学习活动和培训工作。加强员工人力资源管理意识的培养,培养管理人员的创新意识,不断更新管理理念,切实其在工程造价管理中的积极作用。2.规范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流程,加强招标控制力度依据工程的实际情况,设定确切的招投标门槛,使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流程趋于规范化、合理化。使用全国统一的规范性招标文件,参考市政建设工程的实施策略,推进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要严格按照国家建设的基本程序,制定出一套系统化的管理方案,加强工程管理以及可操作性。在管理流程规范化的基础之上,尽可能地简化范本和程序,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成本投入。简化投标担保及履约担保方式,减少废标条款,提高投标人的编制的投标文件的质量,对投标报价、工程质量、工期以及承诺书等进行简化处理。投标资格后审资料要尽量简化,积极采用承诺书形式,加强投标人施工队伍、配备设施以及安全生产能力等的管理。另一方面,要尽量拓宽资金筹集渠道。政府部门要增加资金投入,并积极制定相关政策,推动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工作的开展。3.完善咨询服务,提升竞争能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为工程管理提供了及时有效的市场信息,可以提高工程造价管理和控制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我国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起步较晚,目前尚不够完善。因此,在实践中应根据市场经济发展需求,建立专业化、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在建立完善咨询机构时,不仅要建立能为跨国家、地区等大型工程项目服务的咨询机构,还应建立众多的专门为中小型项目服务的咨询机构,减少行政干预。按照现代化的管理理念创新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的管理体制和制度,对招标控制工作进行紧密的结合。同时,加强对咨询结构的监督。要求咨询机构自觉接受监督管理,规范咨询机构行为,开展咨询业务技能培训,提高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人员的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素质,促使其为工程项目双方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三、结语

招投标管理创新范文第4篇

关键词:房地产项目;招标投标;问题;建议;策略

Abstract: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the real estate project in recent years, has become a pillar industry in china. Real estate project as a project, has its particularity, complexity. And then, the bidding will play a very important role. This paper from the particularity of real estate project starting, analysis of bidding work, analyzes its existing problems, and puts forward the reasonable suggestion to the bidding work of real estate projects.

Keywords: real estate project; bidding; problem; suggestion; strategy

中图分类号: F293.3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招标投标制度最早源于英国,现代经济发达国家大多数通过立法,在政府出资的项目中强行实施招标投标制,其目的是在货物购买、工程承包和技术转让等领域,能够达到非歧视性和公开透明的原则。伴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改革程度的逐步深化,房地产项目蓬勃发展,已经成为我国的支柱产业。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招标投标工作有效的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促使房地产市场有序、健康运行。但是,在当今房地产市场中由于房地产项目涉及的范围广、特殊性强,隐现出或多或少的问题与风险,尤其是在招标投标工作中暴露出有失公平的现象。因此,有必要对当前房地产项目的招标投标工作进行梳理与分析,力求为当前招标投标工作提出合理性建议。

一、当今房地产市场招标投标工作的现状

我国招标投标制度实践近30年,在招标投标法律法规、招标投标流程、招标投标交易环境和招标投标监督体系等不断完善,招标投标工作在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指导思想下高速、有序的发展。在房地产项目中,因为实行招标投标制度,对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证工程质量、预防腐败现象起到了重要作用,招标投标方式的先进性和实效性已得到了公认。与此同时,房地产项目招标投标工作也呈现出一些复杂性与特殊性。

1、房地产项目招标投标工作涉及范围广

众所周知,房地产项目之所以成为我国的支柱产业,原因之一是因为房地产项目涉及诸多领域,从设计到施工工艺,从原材料到机电设备,从装饰行业到物业管理服务,形成一条强大的产业链。因此招标投标工作也需要涉及房地产项目中的各个领域,常常一个房地产项目会涉及到百余种从材料到人工的选择,因而采购中更需公平、有效的做出正确的选择。这也是房地产项目不同于其它的一大特点。

2、房地产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内容间歇重复

房地产企业招标投标工作的间歇重复性体现在两方面。首先,房地产企业(招标机构)做不同的房地产项目运营,因此房地产企业中房地产项目的招标投标工作内容也是有一定的定向性和重复性的。其次,同一项目,随着不同期项目的推进,项目招标投标的工作内容会有间歇性的循环。例如,每一个项目都会遇到监理招标、施工招标等,只是由于项目的需要的时间段不同而时间上有所差异。

3、房地产项目招标投标的性价比要求不一

房地产项目招标投标中,由于项目的定位不同,对招标投标工作要求的性价比也不同。例如,对于政府要求的经济适用房,会尽可能的满足国家规范要求的情况下,招标性能符合要求,价格又非常合适的。而对于中高档的房地产项目,由于受众群体不同,会对标的物的品质要求颇高,就需要招标投标工作中,选择高品质的,至于价格方面的考虑就会适当放宽。

4、房地产项目招标投标工作唯一呈现

房地产项目同样具有项目的属性:体现在其每一次招标投标都具有唯一性体现,绝对不会出现完全一致的情况。每一个项目都会由于规模不同、定位不同等变化,使其项目的招标投标工作呈现出唯一性。

综上所述,房地产项目作为招标投标工作中的重要版块,其具有特殊性、复杂性,故其履行招标投标工作具有必然性。

二、当今房地产项目招标投标中存在的问题

基于对房地产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现状的梳理,认为目前房地产项目招标投标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并由于房地产项目的特殊性、复杂性,一些问题尤为突出。

1、招标投标工作管理团队组织不畅

在房地产市场激烈竞争的环境下,对房地产项目而言,不仅涉及范围广,而且要适应高度紧凑的工作效率,其系统性、程序性非常强,对时间的要求也很高。因此,在招标投标工作中需要由专人牵头协调设计(技术)、材料、工程、造价(成本控制)等部门,进行全方位布置,形成缜密的招标投标工作基础。但是对于这样一个庞大的系统,招标机构往往是通过招标人向以上多部门联系沟通,由于缺乏技术支持、及时的沟通,会使得招标投标工作时间周期增加,效率大打折扣,甚至会由于对技术的不了解而造成招标项目漏洞。因此,健全的招标投标工作团队,组织工作明确流畅和及时沟通非常重要的。

2、招标投标过程中的围标串标现象

由于房地产项目的工作内容具有间歇性的循环特征,很容易陷入惯性的使用模式。定向选择某一企业的产品,招标过程中围标串标现象。一家企业拉拢另外几家甚至十几家企业一同投标,进行围标串标,中标后以分红形式回报其他各家。这样的现象屡见不鲜。这种情况下,失去公平竞争的平台,使得新面孔很难介入。

3、招标投标工作行使职责中受各方牵涉

房地产企业对不同项目性能要求的不同,且每一个项目都具有唯一性,使得房地产项目招标投标中人为因素较大。因此,致使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受到各方牵涉。例如:领导推荐、提前指定等,助长了行贿受贿的气焰。

4、招标工作人员专业素质不够

作为房地产项目招标投标的工作人员,不仅需要有较强的业务能力,还需要有坚定的意志,和对工作一丝不苟的态度。当前,一些房地产项目招标投标工作人员,不仅对项目技术层面了解不够,而且职业精神不足,在编制招标文件时缺乏责任心,如工程量清单质量不高,清单缺项漏项,工程项目特征描述不完整等,其后果势必给项目带来后遗症,给企业造成一定的损失。更有甚者,一些招标工作人员,内外串通,,成为招标投标工作有效实施的最大障碍。

5、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

目前,房地产项目招标投标过程中,大部分任然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即便是发现有不公平的现象,但由于规范、制度上存在盲点,使得无从查起,上报无门。例如:一些串标围标现象,明知有串标围标,但调查取证却有非常的难度,往往是不了了之。

明确招标投标在房地产项目中的意义

虽然房地产招标投标工作在现阶段还存在一些不足,有待完善。但是需要明确的一点是招标投标在房地产市场运行中有重点意义,且是今后不变的发展趋势。

通过招标投标确保房地产项目实现最优化

在有序的市场竞争中,招标投标可以使房地产项目实现最优化。招标人通过事先充分的调研与技术统筹,使得招标文件本身就已经是对项目的优化选择;而投标者则会想方设法充分展示与优化自己的产品,从技术、质量上充分准备,并且合力后,展现于后期的施工与使用中,则使项目质量大幅提高。

通过招标投标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在市场经济发展如此快速的今天,优胜劣汰已经成为主旋律。一个企业要想在市场中立足,招标投标中得到成功,就需要不断的增强自我竞争力。招标企业要有吸引投标方的能力,投标企业也要首先提高竞争意识,从科技创新、内部管理着手,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为企业增加盈利筹码。

通过招标投标提高房地产企业在世界市场上的竞争力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不断发展,中国企业的产品、服务要走向世界,就需要和世界接轨,提高企业竞争力。招标投标则是在世界上较为通用的一种交易模式,因而,将招标投标工作坚持贯穿在房地产项目之中,有助于房地产企业走出国门与世界其他企业共处竞争平台,共同进步。

探索房地产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策略

管理至上,实现创新化

房地产项目管理是房地产项目的管理者运用系统工程的观点、全过程和全方位的综合管理,实现生产要素在房地产项目上的优化配置,为用户提供优质产品。[ 谭术魁.房地产项目管理【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4

]因此,房地产项目招标投标工作作为房地产项目管理的核心环节,需要对事前、事中、事后进行全程跟踪,探索实现创新化。一是创新事前管理,即对拟定招标文件的过程创新。采取双向复合形式,即事前调研、技术探讨等工作交由专业的招标投标机构执行形成合理的招标文件,另外本企业管理部门内部也可形成招标投标基本预算。之后,采用封闭式会议,签署保密责任书,复合形成最后版本。二是创新事中管理,即对评标专家采取随机抽取专家库的管理。有效避免评标随意,内外勾结的现象。三是创新事后管理,即要求责任人与评标专家填写认可意见,明确产品、服务质量,以作为日后跟进评标结果的对照依据。

素质至上,实现专业化

培养专业的招标投标人才队伍,面向人群同样为两类,即招标投标工作人员与评标专家;包含内容两方面,即一是培养其专业细化的专家型队伍,二是培养具有招标投标职业道德的清廉型队伍。首先,从培训入手,对参与招标投标的人员进行定期培训,不断更新、细化知识系统,不断警醒提高意识,营造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交易环境。其次,从考核入手,对从业人员分等级,评优秀,从跟踪后期运行结果等实现甲方对其的星级评价。再次期间,对于一些不符合要求,或者违背职业道德的从业人员或招标投标中介机构进行清除,取消其准入资格。最后,从研讨入手,加强招标投标人才队伍的交流,研讨,共同促进招标投标工作不断进步。

宣传至上,实现普遍化

房地产项目的招标投标工作优势、规范、制度等都需要加强宣传,让更多的企业甚至个人认可招标投标,实现普遍化。只有这样,才能使越来越多的人关注,研究,使招标投标工作顺利开展。

监督至上,实现“三公”化

招投标管理创新范文第5篇

你们好!

改革是一个不算新鲜的话题,竞争也已经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它无时不再昭示着人们这样一个真理:唯改革才有出路,唯竞争才有希望。

感谢改革,也感谢竞争,使我能有机会站在演讲席上。更感谢在场的各位给了我参与这次竞职演说的勇气和力量。

所以,我首先要在此向各位真诚地道一声:谢谢!

我叫胡道中,现年36岁。大专文化,自83年参加工作至今已有17年了,历任沭阳县第一建筑工程公司生产科副科长、科长、生产部主任、项目经理(二级资质)、公司副经理等职。承建工程有南苑小区2400平方米商住楼,已竣工。怀文中学9800平方米学生公寓已交付使用,得到怀文中学师生及有关部门领导一致好评。

今天,在此参加招标办副主任的竞争上岗演说,面对一双双无限真诚和充满期待的眼睛,我的内心无比激动,同时又多了几分不安。但是,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又一次次告诉我:身为建筑行业的人,就该为建筑行业的的发展腾飞作贡献。

记得拿破仑曾说过,不想当元帅的士兵不是好士兵。我不是士兵,更当不了元帅。但我更信奉“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这一谚语,此番目的还在于通过这次竞争去实现人生的价值,再创中年的辉煌。

“打铁还需自身硬”,如果说我还具备参与本次竞争的一些优势的话,还不如说这是各位评委、领导、同志们的充分信任和热情鼓励。

多年来,在一建公司这个大家庭里,通过前辈的教导和同龄人的帮助,我从一名普通的建筑工人成长为一名具有二级资质的项目经理,并被提拔为公司副经理。其间,我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熟悉建筑业及其相关行业的法律、法规,加之多年从事管理工作,特别是负责公司招投标工作。所以无论资历、能力还是学历,我都具有明显的优势。

招投标工作是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重要保证,也是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更好地为我县经济建设服务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关怀和建委领导的正确领导下,通过招标办历任领导的共同努力,我县建筑市场的招投标工作进展顺利,并且取得令人瞩目的成绩,工程报建率和招投标率都很高,这对规范我县建筑市场管理行为、减少国有资产流失、抑制腐败现象发生具有重要作用。但是,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们的招投标工作仍要改革和创新。由于原有的体制和某些历史原因,仍有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我们要努力探索新形势下招投标工作的最佳模式,用“严格执法,强化管理,求实创新”争创我县招投标工作新的辉煌。

如果我有幸竞争成功,我将做到以下几点:

一、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对所有招投标工程一律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操作,有序进行,坚决杜绝违法违纪现象发生。以服务为宗旨,以服务为准则,以服务为目标,为招投标双方服务,确保招投标活动顺利进行。

二、坚持原则,规范行为。工作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做到公开招投标项目,客观公正地主持招投标活动,保证各投标者公平参与竞争。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法规开展招投标管理工作,按照招投标管理的有关程序办事,确保各类招投标活动在交易管理中心统一进行。

四、严格管理,加强协调。工作中,要严格依法管理,讲究工作效率,遵章履行招投标审批手续。同时,还要做好协调工作。对外,与各部门协调好关系;对内,招标办的各位同志要协调好关系,做到相互支持、配合,分工不分家。

五、加强学习,提高素质。能否公正、公平地为招投标方服务,不仅取决于评标委员会成员是否有公正公平的思想,还取决于他们的业务素质的高低。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招投标的范围将不断扩大,业务种类也将越来越多,所以,我们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以适应工作需要,提高所有工作人员特别是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思想和业务素质。

六、清正廉洁,严格自律。由于工作岗位的特殊性,我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处处严格要求自己,维护自己也维护招标办的形象。做到不乱伸手、不乱张口,不做有损于政府形象的事。

七、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今后,我们还要积极探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招投标工作的管理,立足县情,不断扩大招投标范围,努力发挥优胜劣汰竞争机制作用,维护市场秩序。

八、接受监督,保守秘密。招投标工作,要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结果,接受群众监督及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不泄漏标底,维护建筑市场各方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