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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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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方案

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方案范文第1篇

一、以安全发展为主旋律,强化全社会安全意识

1、认真做好省委[2008]17号文件和市委[2009]2号文件的宣传,促进落实工作。把宣传省委17号文件和市委2号文件作为一项全局性大事来抓,通过多种形式,利用多种手段,深入宣传文件的精神实质和深远意义。

2、坚持以人为本,广泛宣传“安全发展”理念。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安全发展”的科学内涵和以“安全发展”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理论体系,宣传安全生产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宣传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3、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全面学习和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重点宣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采取多种形式,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穿到全年工作中,贯穿到安全生产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中,不断提高全社会对安全生产的认识。

二、以关爱生命为主题,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4、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组织开展好第八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围绕“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开展集中咨询日活动;开展安全生产服务队下基层活动;举办安全生产专题讲座;组织突发应急处置演练。

5、做好安全宣传“五进”活动。继续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科技和安全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等“五进”活动。制作、发放安全宣传资料,加大公众安全知识,提高公众安全防范和自救技能,增强公众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6、运用榜样力量,抓好典型宣传。积极推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一线的先进典型,让社会更多地了解一线安全生产监察监管人员对社会做出的贡献和他们的崇高精神。积极发现总结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监督的先进经验和有效做法,在更大范围内进行交流、借鉴和推广。同时,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曝光,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浓厚氛围。

三、以“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为载体,落实两个主体责任

7、继续深入宣传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两个负责制。加强对《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落实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暂行规定》的宣传,从企业讲求诚信、政府依法监管、行业有效指导、社会广泛监督四个基本途径,推进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的落实;从切实履行好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四项职责,推动政府行政首长制的落实。

8、宣传突发事件的应对常识和应急救援案例。宣传化工、矿山、人员密集场所等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活动,引导公众了解党和政府在安全生产方面采取的一系列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政策措施和相关法律规定,掌握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重大经济损失和对个人的伤害,维护公共安全、环境安全和社会秩序稳定。

9、宣传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宣传“四个战役”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报道道路交通、公众聚集场所、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及民爆物品、职业卫生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有效做法、成功经验和取得的成效,及时曝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扩大安全监管监察工作社会影响力。

四、以完善宣传工作机制为抓手,强化阵地建设

10、做好安全生产信息工作。建立安全生产信息制度,健全突发事件新闻报道机制,本着有助于事件的妥善处置、有助于维护社会稳定、有助于解决问题的原则,及时、主动、准确地对外权威信息,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同时,密切注意有关媒体特别是互联网上有关我县安全生产的新闻报道,防止出现不实信息。

11、建立安全宣传队伍,提升宣传报道水平。建立乡镇、部门、企业安全生产通讯联络员队伍,规范我县安全生产宣传报道。鼓励各级、各部门、单位踊跃向《中国安全生产报》和《大众日报》、《*安全生产》、《临沭安全生产简报》等刊物和国家、省、市、县安全生产网站投稿。

12、理顺安监系统的宣传渠道,加强与主流媒体的沟通合作。发挥县级安监机构政府网站的宣传阵地作用,加强与主流媒体的沟通与协调,积极争取《中国安全生产报》和地方报社、广播电视、新闻网站的合作和支持。通过开办专栏、专题和安全生产公益性广告等形式,及时在主流媒体重要信息,传播安全格言、顺口溜、歇后语等大众性安全文化,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

13、疏通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渠道。充分发挥“行风热线”节目的作用,对广大人民群众反映的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重大隐患进行舆论监督,开创我县安全生产宣传工作新局面。

14、加强县级安全生产网站建设。抓好县级安全生产网站更新工作,不断完善和充实网站信息资源,面向社会及时国家和省市新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重大工作部署以及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动态、重要文件等内容,为各级、各部门、各企业及广大职工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安全生产信息资源。

15、做好宣传工作的综合考评。结合乡镇安监站考核细则,建立定期通报和年度考核表彰制度,评比安全生产优秀宣传单位、个人和优秀宣传稿件。通过评比,推出一批优秀安全文化作品,推动企业安全文化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宣传工作迈向新台阶。

五、以健全安全培训制度为重点,推进依法培训

16、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管理,防止培训管理混乱、培考不分离、弄虚作假、乱发证等现象的发生。督促培训机构抓好安全培训质量。

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方案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

要突出“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扑火安全放在森林防火工作的首位,把宣传与检查森林消防安全、把检大森林火灾隐患、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近阶段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要务。同时,要广泛普及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防火知识,不断增强全民森林防火意识,进一步强化各项防火措施的落实,确保我镇森林防火工作取得好的成绩。

二、宣传月和火灾隐患排查月时间

活动时间:9月26日—10月25日

三、主要任务

(一)宣传月活动

1、各村、有关单位要组织开展一次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广泛深入开展《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开展森林防火案例宣传以案释法。

2、要召开秋冬季森林防火专题会议,部署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

3、宣传普及森林防火意识和扑救森林火灾的安全避险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防范和扑救森林火灾的能力。

4、要组织森林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开辟防火宣传栏,利用广播、宣传标语等形式开展森林防火安全教育,扩大森林防火安全宣传的覆盖面。每村至少要张贴宣传标语3条以上,要对以往的森林防火宣传标语进行刷新。

5、宣传月期间要广泛宣传林缘田边草等可燃物计划烧除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烧除操作规程,引导农民群众自觉参与计划烧除工作,组织好计划烧除林缘田边草工作,变群众无序用火为有序用火。

6、要积极组织属地的中小学校开设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课程,结合森林防火宣传单发放及签收回执单的活动,进一步提高林区群众的防火意识。

7、要在进山主要路口设置森林防火宣传警示标牌和各类通俗易懂的宣传标语,公告“12119”全国森林火灾统一报警电话。

(二)火灾隐患排查

1、各村要组织开展一次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安全宣传培训和教育情况、森林应急队伍的组建情况、灭火器材储备和应急措施的落实等情况。

2、排查各村防火工作是否部署到位,各项措施是否落实,重点检查火源管控和扑救准备等工作落实情况。

3、排查林缘边、公路旁、与林地紧密相连的加油站点、垃圾堆放点等是否有森林火灾隐患,防范措施是否到位。查林内各处厂矿企业、寺庙、旅游景点以及烧烤等的防范设施是否合理规范。

4、排查各村森林火灾预案和扑救措施是否落实。

5、排查林地内电力线路走廊可燃物是否清理干净,林内临时作业点防火措施是否落实。

6、对火灾多发区、高火险区和重点地区,要选派得力人员进行蹲点督查,查隐患、排险情、堵疏漏,坚持避免大的问题发生。在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隐患大排查过程中,发现存在隐患要责成业主限期整改,确保不留死角,杜绝隐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森林防火工作责任重大,宣传工作是做好森林防火的第一道工序,是预防森林火灾的第一道屏障,各村、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森林防火宣传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二)认真制定方案。要在总结几年来宣传工作好经验、好做法的基础上,制定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方案,落实工作任务,明确工作重点,分工负责,保证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持续有序地开展。

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方案范文第3篇

按照巴州交警支队转发公安部关于转发交警总队转发公安部《关于印发<“122”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的通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以宣传“三超一疲劳”为重点,结合交警支队关于转发交警总队《关于切实做好冷空气入侵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要求,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同时充分借助县新闻媒体舆论导向作用,邀请媒体记者随警深入客运场站、运输公司等地进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现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如下:

一、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加强对机动车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大队成立“122”交通安全日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大队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宣传工作的大队教导员担任,大队各中队、车管所负责人为组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大队宣传办,具体负责“122”交通安全日当天的宣传、组织协调等工作。

二、工作目标

通过交通安全宣传,使超速行驶、客车超员、货车超载、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明显减少,货运车辆、大型客车长时间占用超车道以及不按规定超车违法行为有所改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明显减少,提高机动车驾驶人安全驾驶、文明行车意识。

三、宣传重点

1、组织开展“122”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大队根据上级公安机关及县局统一安排部署,确定与12月2日当天联合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交通局、运管局、客运企业开展“122”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同时结合“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重点车辆驾驶人安全教育”等专项行动大张旗鼓的开展“三超一疲劳”机动整治行动启动仪式,大力宣传“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的危害,倡导文明交通行为。

2、城区中队、七个星交警中队在218国、206、325省道焉耆辖区集中整治“三超一疲劳”违法行为的同时大力宣传倡导文明交通行为、摒弃六大交通恶习,坚决杜绝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发生,全力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3、在违法处理大厅、车管所等窗口部门通过摆放文明交通安全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材料、口头温馨提示等方法为前来办理业务的客货运、旅游车辆驾驶人进行“三超一疲劳”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4、加大对辖区客运、货运场站的交通安全宣传力度,坚决抑制“三超一疲劳”违法行为苗头,全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大队组织民警认真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深入辖区客货运企业大力宣传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的危害,“三为超一疲劳”集中整治行动奠定坚实的舆论基础。

5、“122”交通安全日当天,大队将出动宣传车一辆,不间断在县区主要路段、时段,开展流动宣传,充分利用车载dvd设备,播放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三超一疲劳”违法行为的危害。

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方案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刻认识当前森林草原防火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不断创新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形式,全面提高社会公众的森林草原防火意识,大力营造人人关注森林草原防火的浓厚氛围,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草原火灾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草原资源安全。确保全省顺利实现连续40年无重大森林火灾的奋斗目标。

二、宣传内容

(一)《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省森林防火条例》、《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命令》及森林防火规章制度、工作部署。

(二)森林草原火灾的危害性、森林草原防火预警信息及响应措施、预防森林草原火灾重要措施、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安全避险常识、林区野外火源管理及农田秸秆禁烧规定。

(三)中国森林防火微信公众号、省应急管理官方微信、省应急管理官方微博、省森林防火微信公众号、森林防火吉祥物“防火虎威威”、森林防火报警电话“12119”。

(四)森林草原火灾案例及反映基层单位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者恪尽职守、任劳任怨、无私奉献的先进典型。

三、时间步骤

宣传教育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一)开展阶段(春防:3月15日至4月19日,秋防:9月15日至9月30日)制定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方案,组织学习《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省森林防火条例》、《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命令》等法律法规,制作、粉刷、维护森林防火固定宣传碑、宣传牌、防火虎威威,布设防火宣传旗警示牌,印制宣传单、联防公约、标语等宣传品。

(二)重点阶段(春防:4月20日至5月20日,秋防:10月1日至10月31日)全面启动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方案,开展好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月、宣传周的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做好以“坚决实现连续40年无重大森林火灾”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在清明节、国际劳动节、中秋节、国庆节等高火险时段,重点做好农事用火、节假日、旅游景点、森林草原防火区和高森林火险区的宣传教育工作。

(三)结束阶段(春防:5月21日至6月15日,秋防:11月1日至11月30日)重点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总结,回收保管森林防火宣传物品。

四、主要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面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明确工作目标,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使宣传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乡镇、场站要高度重视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把宣传作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第一道工序来抓,主要领导要对宣传工作亲自部署、亲自检查,主管领导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人员,把各项具体工作落到实处。继续加强与气象部门的会商和信息共享、信息工作,不断健全完善森林草原火险预警信号联合制度,及时准确预警信息。要主动与新闻媒体联系,播发《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命令》、《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通告》、《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和当地《禁火通告》,确保宣传工作顺利进行。

(二)制定宣传方案,有序开展工作

各乡镇、场站要依据《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方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出详细的、可操作性强的年度宣传教育工作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开展实施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森林草原防火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森林草原火险知识、防火安全常识,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要全面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宣传警示设施的更新、维护工作,及时对固定宣传牌进行粉刷,继续强化森林草原防火预警信号的宣传。各乡(镇、场)要在显著位置设置森林草原火警电话“12119”标识旗和火险预警旗,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布设密度,使当地居民及时了解森林草原火险状态。

(三)突出工作重点,创新宣传形式

一是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月、宣传周活动。各地要积极动员社会力量,以东北大秧歌、广场舞、露天演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集中开展大型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活动。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进农户、进生产企业、进旅游景区”等活动,形成浓厚的森林草原防火氛围,消灭宣传死角,实现防火宣传范围全覆盖。结合“5.12”防灾减灾日、“4.4”防火虎威威诞生日、“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每年3月份最后一周的星期一)、清明节、国际劳动节、中秋节、国庆节等高火险时段。开展主题鲜明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周活动。二是移风易俗宣传。在“清明节”、农历七月十五等祭祀高峰时段,大力倡导和推广扫墓献鲜花、网上祭奠等文明祭扫方式,逐步改变烧纸、焚香、燃烛、放炮、放孔明灯等传统祭奠习俗,让“无烟上坟”、“文明祭祖”意识深入人心。三是旅游景区宣传。在“五一节”、“国庆节”等森林旅游集中时段,通过利用旅游景点的宣传栏、警示牌、标语、门票等媒介,加强游客森林草原防火知识教育,提高游客森林草原防火意识。四是走村入户宣传。充分利用宣传车延伸宣传距离远的优势,深入林区偏远乡镇、街道、社区、厂矿、集市、学校和分散村屯、零散住户等重点部位通过设立宣传点、流动宣传车、宣传一条街,悬挂标语、条幅,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开展宣传,消除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死角。林区乡镇、村组要开展对小孩、老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特殊群体及监护人的宣传教育工作。五是联防联户宣传。通过“区域联防”、“村民联防”、“警地联防”等形式,不断提高森林草原火灾高发时段及行政交界区域林区乡镇、“联防”村屯的人民群众在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中的自我约束能力和相互监督作用。六是秸秆禁烧宣传。通过现地发放《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通告》宣传单、禁火令以及在农田集中的森林草原防火区边缘插“禁火旗”的做法,营造禁火声势、宣传禁火新规,有针对性地大力宣传焚烧秸秆的规定。七是警示教育宣传。要大规模开展以“不忘教训、警钟长鸣”为主题的警示教育活动,宣传报道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事迹,树立崇尚先进、赶超先进意识,提高社会关注度。八是40年无重大森林火灾宣传。突出做好“省实现连续40年无重大森林火灾宣传”,要利用各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搜集40年森林防火辉煌历程中涌现出的英雄事迹、感人事故、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制作宣传卡、宣传册、宣传片,召开座谈会普及森林草原防火知识。

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方案范文第5篇

一、工作目标

通过各乡镇(场、区)、各部门齐心协力,健全完善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机制,推动交通安全宣传组织社会化、宣传工作制度化、宣传形式多样化、宣传内容系统化,使广大驾驶人、学生、企业员工、城乡居民等民众的交通法治观念和安全意识明显增强;使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超载、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载人等严重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为全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营造一个安全、畅通、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二、工作步骤

活动从年11月1日开始,至年月31日结束。分三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年11月10日)。县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部署、协调宣传教育活动,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县安办,具体组织协调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并成立5个宣传教育工作督导小组,负责检查、督促挂钩乡镇(场、区)开展工作。

各乡镇(场、区)、各部门要根据本单位职责,围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工作目标,制定工作方案,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形成强大舆论声势,为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氛围。

(二)全面实施阶段(年11月11日至年月15日)。紧紧围绕“六个结合”(即:与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相结合;与开展各类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与各级各部门安创建活动相结合;与事故调查处理、责任追究相结合;与反超载、反超限专项整治活动相结合;与抓好广州亚运会和亚残运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相结合),进一步拓展宣传教育活动的内容和形式,具体在“十个一”上下功夫、见成效。

1、新闻部门在有线电视台上开辟一个宣传窗口和专栏,以提高宣传教育活动的覆盖面。

2、各乡镇(场、区)定点设立一些长期固定式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公益广告牌、宣传栏,有条件的可设置电子显示屏。

3、各乡镇(场、区)每月组织开展一次“送电影下乡”活动,在农村、工业园区等人员密集场所播放电影前,先播放一段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

4、交警部门每周开展一次打击酒后驾驶专项行动,邀请媒体记者参与,处理、曝光一批道路交通严重违法行为,警示教育广大驾驶人。

5、交警部门每月到集镇、圩市开展一次交通事故图片展示、播放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等活动。

6、县道路交通预防办每月编印一期以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为内容的简报,向广大群众发放,数量不少于1万份。

7、交通部门在的士、公交、长途客运车辆上的LED电子显示屏、影视播放机上播放一段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标语、警示短片等。

8、移动、联通、电信等通信运营公司每周向广大手机客户发送一条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短信。

9、文体部门在KTV、网吧等公共娱乐场所的电视、电脑上播放一系列道路交通安全温馨提示语。

10、教育部门开展一次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征文比赛。

(三)考核验收阶段(年月16日至年月31日)。县政府将组织对各乡镇(场、区)和县直有关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的工作情况进行督查、验收和通报,以达到预期目标。

各乡镇(场、区)、各有关部门可结合实际情况,对不同时段的工作作适当调整。同时,要认真总结宣传教育行动中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切实做好巩固宣传教育活动成果,建立一系列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职责分工

(一)乡镇(场、区):负责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经费,建立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职责;协调解决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中的问题,提高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效。

(二)县公安交警大队:发挥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的牵头主导作用,深入持久地开展好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着重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结合打击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对机动车驾驶人的安全宣传教育;定期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有针对性开展不同时段、不同群体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机制,对各交警中队进行工作督导;加强与其它部门协调配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围绕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主题,全面、细致、扎实地做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的各项工作。

(三)县交通局:以客货运输企业和驾校为重点,指导、督促企业建立完善交通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机制,配强师资力量,丰富教学内容,定期举办各种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加强对运输企业驾驶员、管理人员和安全检测人员的安全教育,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纳入企业年度目标考评内容,将驾驶员的安全学习情况纳入个人评优、评先考核内容;发挥车站等场所的宣传优势,组织、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组织在建公路工程施工现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对农民工等特殊群体进行施工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培训,提高农民工的交通安全意识。

(四)县安监局:负责加大综合监管力度,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安全监管和考核的重要内容,健全完善安全责任考核和监督机制;督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制定具体措施,明确工作进度和工作要求,对交通安全措施不落实、交通安全隐患突出的单位,加强检查与监督,督促其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有效整改隐患;定期对道路交通事故超序时控制进度,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存在突出问题的乡镇(场、区)实行预警通报。

(五)县新闻中心:及时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的新闻采访报道,广泛宣传各级党委、政府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所采取的一系列重大举措及取得的成效;在有线电视台上开辟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专栏,利用电视、广播宣传速度快,宣传接受群体多等优势,及时播放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常识和专题,开辟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专栏,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六)县教育局:负责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列入学校教学计划,积极落实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加强对校车和学校租用车辆的安全管理,教育学生拒绝乘坐超载车辆、无证无牌车辆和其他不安全的车辆,配合交警、交通等部门开展打击非法接送学生车辆专项行动;建立学校与学生家长的有效联动机制,对经常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行为的学生强化管理。

(七)县建设局:负责指导、监督城镇公交运输和建筑施工企业以及所辖单位强化对驾驶人员进行交通安全培训教育,增强驾驶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自觉性;督促城镇公共运输企业、市政、园林、风景名胜景区落实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积极推动建设施工企业参与“文明交通”创建活动,拓宽交通安全宣传面;在县城区广场、公园等公共聚集场所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深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

(八)县文体局:负责督促、指导网吧、KTV等娱乐场所建立社会公益事业宣传教育机制,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纳入其中,充分发挥公共聚集场所宣传载体的功能,提高宣传教育效果;指导、督促各乡镇文化站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九)县旅游局:负责指导、监督旅游业企业(旅行社、旅游星级饭店)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机制,检查、督促旅行社、旅游星级饭店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重点监督检查旅行社、旅游星级饭店是否租用或聘用有资质的车辆或人员参与旅游运输;指导、督促各景区做好旅游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对旅游企业的旅游安全管理人员实施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十)县农机站:建立农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制度,加大对农村地区农用车驾驶人的管理,加强对农用车驾驶人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提高农用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配合交警、交通等部门开展打击农用车辆非法载人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宣传教育工作。

(十一)通信运营商:中国移动公司、中国电信公司、中国联通公司等通信运营商负责加强与县直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公益事业信息发送台,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纳入其中,充分利用信息受众多、传播速度快等特点,向广大人民群众发送道路交通安全温馨提示短信;加强与负有道路交通管理职能部门的沟通,搞好企业公共关系,举办形式多样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其它部门要根据各自行业特点,结合工作实际,按照《省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暂行规定》要求,在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四、工作步骤

(一)强化措施,确保宣传教育有序开展。各乡镇(场、区)、有关部门要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牵头部门和专门负责人,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本部门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并结合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完善年度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考核办法,严格落实奖惩措施。各乡镇(场、区)、县直有关部门要落实宣传教育专项经费,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确保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有序开展。

(二)明确目标,推动宣传教育活动长效化。各乡镇(场、区)、县直有关部门按照宣传教育工作方案,认真筹划,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交警、交通、新闻、建设、教育、农机、安监、旅游、文体、通信运营商等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大力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全民的交通法治意识、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作为打造我县安全、畅通、和谐交通环境的治本之策。宣传、新闻部门要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纳入工作计划形成强大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声势,推动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