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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纳税筹划

固定资产纳税筹划

固定资产纳税筹划范文第1篇

关键词:企业固定资产;纳税筹划;措施探析

2009的时候,我国增值税转为了消费型,这对于企业生产而言绝对是一个好消息。但事情的发展往往是利弊相伴的,企业在降低增值税税负的同时,无形中会促进企业经济利润的提升,这样企业所得税就会相应增加。所以企业在进行固定资产纳税筹划的时候,需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而不是从某一单一的角度下手。就目前情况而言,企业做好固定资产纳税筹划具有现实意义。

1 企业固定资产纳税筹划的具体特点

1.1 纳税筹划的合法性 在进行税收筹划的时候首先要考虑的就是其是否合法,这是区分涉税违法和纳税筹划的最明显标志。纳税筹划的行为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没有超越法律这条红线,不然将要面对的是法律的制裁和严惩。

1.2 纳税筹划的专业性 行业以及地区的不同都会影响纳税人适用的法律。经济业务以及税收法律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时间推移处于时刻变化的状态,企业要及时对这些信息进行了解,不然这些变化会让原先合法的行为变成违法行为。

1.3 纳税筹划的风险性 做任何事情都存在风险性,更不要说经营行为了。经营行为发生的过程中会存在大大小小的风险,而纳税筹划过程就需要面对这些不确定的因素,所以纳税筹划过程中也存在着风险,如果筹划失败将会给纳税人带来不小的经济损失。

1.4 纳税筹划的适度性 纳税人在纳税筹划的过程中,往往只关注如何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对于伴随着利益增加而增加的涉税风险却无暇关注,最后出现触犯法律的结果。所以在进行纳税筹划的过程中,要将收益风险平衡好。

2 企业固定资产纳税筹划的具体措施

2.1 固定资产取得

2.1.1 对象的选择。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进行购买货物的时候,要从购买价格、能否抵扣进行税额等方面考虑。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纳税筹划的全面性。

2.1.2 筹资方式的选择。企业在进行固定资产建造的过程中往往会出现资金不足的情况,这时候为了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需要向外部融资,外部融资通常有权益融资和负债融资两种。

2.1.3 租赁方式的选择。根据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符合自身的租赁方式,包括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两种方式。

2.2 固定资产使用 企业在进行应纳税额的时候,其中一项非常重要的扣除费用就是折旧费。在其他条件一定的情况下,企业对固定资产的纳税筹划可以分为两方面:年限筹划和折旧方法。

企业常用的折旧方法有加速折旧法和直线折旧法;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选择影响各期应计提的折旧额,进而对企业所得税产生影响,企业在盈利期内应采用缩短折旧年限的方法,使折旧额尽早抵扣企业所得税,减轻企业税负,充分发挥资金的时间价值。

2.3 固定资产处置 结合实际情况来看,企业处理固定资产的方式有很多,比如常见的出售、捐赠以及抵债等方式,处置方式不同企业需要根据不同政策作出相应的税收筹划。企业进行公益性捐赠支出的时候,直接扣除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对受益人的捐赠相关部门不能作税前扣除。

3 企业固定资产纳税筹划管理的措施

3.1 树立正确纳税意识 首先,包括主管领导在内要正确地理解纳税筹划的含义。只有真正地理解了纳税筹划的含义,才能激励企业做好纳税筹划工作的信心,这是做好纳税筹划工作的前提条件。其次做好纳税筹划的管理工作,企业要成立纳税筹划部门,它是居于财务、经济、统计、法律等于一体的综合部门,并督促这个部门要做好最基础的纳税筹划管理的目标及内容以及本企业的实际需求。

3.2 做好人才培养工作 企业要想提高纳税筹划管理水平,就必须具有高能复合人才,因此企业应积极为员工提供相关的业务培训并派员工进行进修学习,给员工搭建提升综合素质能力的良好平台,不失时机地为企业储备纳税筹划管理方面的人才,这样才能使人才得到不断的提升与发展,才能为企业的持续发展源源地注入生命源泉。只有做好人才的培养工作,企业才能不断发展壮大,不会出现人才断层的尴尬情况。

3.3 发挥团队协作能力 企业的纳税筹划管理工作绝大多数情况应该是团队作业,它不是某个人的闭门造车、孤军作战,而是集体智慧的结晶、协同效应的具体表现。现在企业“头脑风暴”的管理理念已经为大多人所认同,其积极作用也得到了有效的证明。所以,企业为了提高纳税筹划管理水平,必须采取各种激励办法留住各类人才,更要留住他们的心,让他们充分发挥团队协作。这是一个最为简单的道理,人多力量大。

3.4 帮助企业合理避税 所谓的合理避税指的是这个过程中不存在违法性,只要没有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针对其中存在的一些法律漏洞、模糊以及盲区,其实质和法律是相悖的。合理避税通常情况下存在于经济业务发生前,合理避税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减少企业的纳税额,所以其本质和税收筹划相似的。在我国中,广义筹划中有一项比较重要的就是合理避税,不过随着法律制度的完善,合理避税的生存空间终会被挤占掉的。

4 结束语

在企业国定资产税收筹划的过程中,企业需要从三个方面入手,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在合乎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考虑税种之间的相互影响,确保企业可以得到最大利益化,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不断发展壮大。

参考文献:

[1]金喜在,侯明.论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税收筹划[J].中国经济改革和发展的理论与实践,1999.

[2]郭芳兴.浅谈企业税收筹划[A].第五届中国煤炭经济管理论坛暨2004年中国煤炭学会经济管理专业委员会年会论文集[C].2004.

固定资产纳税筹划范文第2篇

    【关键词】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纳税筹划

    一、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概述

    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不断发生损耗,其价值随之逐渐转移到有关产品的成本费用中去,并从产品的销售收入(营业收入)中得到补偿,固定资产损耗的价值转移,就成为折旧。折旧作为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有着“税收挡板”的效用。按我国现行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常用的折旧方法有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年数总和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运用不同的折旧方法计算出的折旧额在量上是不相等的,最终影响企业的税负轻重。常用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有以下几种:

    1.直线法

    直线法是按照固定资产使用年限(或工作时数和工作量)平均计算折旧的方法。采用这种方法计算的每期折旧额均是等额的。采用平均年限法计算固定资产折旧虽然简单,但也存在一些局限性。例如,固定资产在不同使用年限提供的经济效益不同,平均年限法没有考虑这一事实。因此,只有当固定资产各期的负荷程度相同,各期应分摊相同的折旧费时,采用平均年限法计算折旧才是合理的。

    2.加速折旧法

    加速折旧法也称为快速折旧法或递减折旧法,其特点是在固定资产有效使用年限的前期多提折旧,后期少提折旧,从而相对加快折旧的速度,以使固定资产成本在有效使用年限中加快得到补偿。

    常用的加速折旧法有两种:

    (1)双倍余额递减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在不考虑固定资产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一期期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和双倍直线法折旧额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在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时,只要固定资产在使用,则其起初账面净值就会一直存在,不可能完全冲销,为此,应在固定资产折旧到期以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差额平均摊销,使最后一年的账面净值与预计残值相等。

    (2)年数总和法

    年数总和法也称为合计年限法,是将固定资产的原值减去净残值后的净额和以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每年的折旧额,这个分数的分子代表固定资产尚可使用的年数,分母代表使用年数的逐年数字总和。

    二、不同影响因素下固定资产折旧的纳税筹划

    (一)基于不同税制的纳税筹划

    一般来说,在比例税制下,如果各年的所得税税率不变,则宜选择加速折旧法对企业较为有利。这主要是因为采用加速折旧法,使得在最初的年份提取的折旧较多,而在后面的年份则提取的折旧较少,这样就可以使企业获得延期纳税的好处,相当于企业在开始年份内取得了一笔国家无息贷款。

    但是,折旧的纳税筹划不一定全部使用加速折旧方法。一般情况是认为在比例税率下,采用加速折旧方法较为有利,这可以使纳税人在早期计入更多的折旧额,可以取得资金的时间价值。由于我国的企业所得税使用比例税率,那么我国企业进行折旧的税收筹划就是尽可能地使用加速折旧;而在累进税制下,过高的利润额,会引起过高部分所对应的税率偏高,从而会使企业税负也偏高。在这种情况下,则适宜采用平均年限法,可以使企业的利润避免忽高忽低,保持在一个相对稳定的状态,减少企业的纳税。

    (二)基于资金时间价值的纳税筹划

    从账面上看,在固定资产价值一定的情况下,企业采用不同折旧方法和不同折旧年限,提取的折旧总额是一致的。但是,资金受时间价值的影响,折旧方法不同,企业获得的资金时间价值和税负水平也不相同。随着时间的推移,在不同时间点上的同一单位资金的价值含量是不等的。企业在选择不同的折旧方法时,需要采用动态的分析方法,先将企业在折旧年限内提取的折旧按当时资本市场的利率折现后,计算出现值总和及税收抵税额现值总和,再将二者进行比较,在不违背税法的前提下,选择能给企业带来最大折旧抵税现值的折旧方法。

    从应纳税额的现值来看,运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算折旧时,税额最少,年数总和法次之,而运用直线法计算折旧时,税额最多。所以采用加速折旧法比直线法能获得更大的时间价值。

    (三)基于折旧年限的纳税筹划

    新的会计制度及税法,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没有做出具体的规定,只要求企业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消耗方式,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只要是“合理的”即可。这样企业便可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选择对企业有利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以此来达到节税及其他理财目的。一般情况下,在企业创办初期且享有减免税优惠待遇时,企业可以通过延长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将计提的折旧递延到减免税期满后计入成本,从而获得节税的好处。而对一般性企业,即:处于正常生产经营期且未享有税收优惠待遇的企业来说,缩短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往往可以加速固定资产成本的回收,使企业后期成本费用前移,前期利润后移,从而获得延期纳税的好处。

    (四)考虑通货膨胀因素进行的纳税筹划

    我国现行会计制度对企业拥有的资产实行历史成本计价原则。在通货膨胀的情况下,如果企业采用加速折旧方法,一方面可以加快投资收回速度,将收回的价值补偿用于再投资,减少物价水平上升的投资风险;另一方面可以利用“税收挡板”效应减缓税收支付现金流出量,从而使企业在物价上涨前期拥有较多的现金流量进行投资。可见,通货膨胀的存在对企业并非总是不利的,企业可以通过采用加速折旧方法的选择有效地利用通货膨胀,使企业获得“节税”效应。相反,如果预计物价将持续下降,则应采用直线法折旧,这时候可以保证紧缩时期企业税收负担的平均,相对于加速折旧,折旧年限在紧缩后期的税收负担较低,税后利益较大,可以利用其货币价值较高的购买力进行投资更新。

    (五)巧用固定资产修理支出与改良支出进行纳税筹划

    目前税法规定,固定资产修理支出可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而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如有关固定资产尚未提足折旧,可增加固定资产价值。因此,从纳税待遇上来看,修理支出更能节税,不仅能节约所得税,而且能节约增值税。因为我国目前实行的是生产型增值税,用于固定资产的支出不能抵扣其进项税,因而用于固定资产改良的外购商品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而用于固定资产修理的则可以抵扣。企业在这种税制下应尽量考虑修理支出,而不是改良支出。

    (六)考虑企业各年收益分布情况进行纳税筹划

    在比例税制环境下,如果未来税率不变且企业各年的收益较均衡,则采用加速折旧方法对企业节税较有利:如果是在累进税制环境下,企业的收益早期高、晚期低并有降低趋势的话,则采用加速折旧方法给企业带来的筹划收益额会更大,这是因为加速折旧方法早期提取的折旧额大,晚期提取的折旧额小,刚好与企业早期利润高、晚期利润低成比例配合;使企业各年的收益均衡分布,可以避免因企业某一期收益过高给企业带来的高税赋。

    三、对固定资产折旧进行纳税筹划的注意事项 (一)我国税法限定政策对纳税筹划的影响

    我国税法对企业实行加速折旧有严格的限定:企业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一般为直线法,对促进科技进步、环境保护和国家鼓励投资的关键设备,以及常年处于震动、超强度使用或受酸碱等强烈腐蚀状态的机器设备,确需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须由纳税人提出申请,经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逐级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后方可实行。

    所以,企业应在合乎税法规定的前提下,选择能给自身带来最大抵税现值的折旧方法来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二)我国税收优惠政策对纳税筹划的影响

    国家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会对一些特定地区、特定行业和企业给予很多税收优惠政策。所以享有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在利用折旧进行纳税筹划时,还要充分结合这些优惠政策。

    1.税收减免期不宜加速折旧

    某公司2001年—2005年每年不提折旧前的应纳税所得额为2000万元,没有其他纳税调整事项,2001年、2002年为免税期。如果采用平均年限法,每年的折旧额为400万元;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各年折旧额分别为800万元、480万元、288万元、216万元、216万元。

    采用平均年限法,5年的实际税负总额=(6000-400×3)×33%=1584(万元),平均每年负担1584/5=316.8万元;

    采取加速折旧法,5年的实际税负总额=(6000-288-216-216)×33%=1742.4(万元),平均每年负担1742.4/5=348.48万元。

    可以看出,加速折旧比平均年限法折旧平均每年增加税负31.68万元,增加税负总额158.4万元。所以,在企业所得税实行比例税率的情况下,固定资产在使用前期多提折旧,后期少提折旧,在正常生产经营条件下,这种加速折旧的方法可以递延缴纳税款。但若企业处于税收减免优惠期间,加速折旧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是负的,不仅不能少缴税,反而会多缴税。

    2.加速折旧需考虑5年补亏期

    假设某公司采用加速折旧,当年亏损总额1000万元,此后连续5年的税前收益总额为700万元,则此700万元可全额弥补亏损,无需纳税,余下的300万元亏损须用税后利润弥补;而该公司若采用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当年亏损总额700万元,此后连续5年的税前收益总额为700万元,则700万元亏损可全额用税前收益弥补,实际税负为零。同样的收益,因为折旧方法不同,采用加速折旧法比平均年限法增加税负300×33%=99(万元)。

    由于税法对补亏期作了严格限定,企业必须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对以后年度的获利水平做出合理估计,使同样的生产经营收益获得更大的实际收益。特别对一些风险大、收益率高且不稳定的高科技企业更要合理筹划,避免加速折旧给企业带来不利影响。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2006.

    [2]李成峰.怎样合理避税.北京:企业管理出版社,2004:311-326.

    [3]杨志清庄粉荣.税收筹划案例分析.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280-288.

    [4]余文声.纳税筹划技巧.广州:广州经济出版社,2003:111-118.

    [5]姜文芹,史书新.新会计制度下的纳税筹划.北京:中国市场出版社,2005:124-127.

    [6]最合理避税案例及操作要点分析.北京:企业管理出版社,2005:35-40.

    [7]彭新岸,门玉峰 .税金计算与纳税筹划.北京:企业管理出版社,2003:204-208.

    [8]王韬,刘芳.企业税收筹划.北京:科学出版社,2002:1-41.

    [9]毛夏鸾.企业纳税筹划操作实务.北京:北京首都经贸大学出版社,2005:163-166.

固定资产纳税筹划范文第3篇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 固定资产准则 税法 纳税筹划

中图分类号:F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3)35―444―01

一、前言

固定资产,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是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有形资产:一是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二是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使用寿命是指企业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而税法上所称的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可以作为固定资产。

二、固定资产初始计量对企业纳税的影响及纳税筹划

(一)固定资产初始计量涉及税费

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初始成本计量。固定资产的取得方式不同,企业缴纳的税费在税种和金额上都存在差异。

1.增值税

外购固定资产的价款中包含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要记入固定资产的成本,不可抵扣当期的销项税额。企业为自行建造固定资产而购买的工程物资中所包含的进项税额,属于将购进货物用于非应税劳务,也不得抵扣当期销项税额。同样,因接受捐赠、非货币易、债务重组等取得固定资产中所包含的增值税进项税额,都不得抵扣当期的销项税额,应记入固定资产成本。

2.营业税

企业取得固定资产的形式若是自建自用,则不用缴纳营业税;但自建自销建筑物(不含个人行为)先纳建筑业营业税,再纳销售不动产营业税。

3.印花税

在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中,可能涉及到的印花税征税税目的有:购销合同、借款合同(因建造固定资产借款)、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将固定资产交建设单位建造而签订的合同)、财产租赁合同等等。

4.契税

契税是因房屋买卖、典当、赠与或交换而发生产权转移时,依据当事人双方订立的契约,由承受人缴纳的一种税。当企业购买房屋、建筑物、接受房屋捐赠等时需要缴纳契税。

5.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是指国家对境内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依法征收的一种税。在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中,需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相关收入项目有:固定资产盘盈收入、接受捐赠固定资产收入、在建工程试运行收入。准予按规定范围和标准扣除的项目有: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而发生的租赁费根据受益时间,均匀扣除。

固定资产初始计量会计准则与税法差异比较分析

在企业中固定资产的取得方式是多种多样的,会计准则和税法分别规定了不同取得方式下如何确定固定资产成本。总的说来,固定资产的取得方式有以下几种:外购(不需建造过程)、自行建造、投资者投入、融资租入、非货币易换入、债务重组、接受捐赠、盘盈、经批准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等等。

(二)固定资产初始计量纳税筹划

企业会计准则的制订是为规范企业的日常会计核算行为,为提供符合信息质量要求的满足企业内部和外部使用者要求的会计信息。因此,在发生经济交易和事项的时候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反映、控制和监督。而税法的制订是为了规范企业日常活动中需要缴纳税费的计算方法,并依此正确的计算方法缴纳当期税费。

三、固定资产后续计量对企业纳税的影响及纳税筹划

固定资产后续计量包括固定资产折旧,固定资产修理、改扩建,固定资产减值。

固定资产处置对企业纳税的影响及纳税筹划

(一)固定资产处置涉及税费

1.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旧货和旧机动车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2]29号中规定:一、纳税人销售旧货(包括旧货经营单位销售旧货和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无论其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也无论其是否为批准认定的旧货调剂试点单位,一律按4%的征收率减半增收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二、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应征消费税的机动车、摩托车、游艇,售价超过原值的,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售价未超过原值的,免征增值税。旧机动车经营单位销售旧机动车、摩托车、游艇,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2.营业税

企业销售不动产取得的收入属于营业税纳税范围。

3.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凡是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义务人,都应当依照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同时按规定比例税率交纳教育费附加。

4.企业所得税

固定资产转让所得俗语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中的财产转让收入,按规定需并入应纳税所得额,计征企业所得税。纳税人转让各类固定资产所发生的费用,允许扣除。

(二)固定资产处置会计准则与税法差异比较分析

对于固定资产处置方面的内容,税法上规定的处理方式与会计上的处理方式基本上一致,只有很小的差异。对于会计准则上允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税法上本不能扣减,但是在固定资产处置时,确实发生的固定资产减值损失却准予扣除,即税法规定的固定资产减值损失只能在固定资产处置时才能确认。因此,就长期来讲,固定资产减值损失属于会计与税法差异的时间性差异。

(三)固定资产处置纳税筹划

固定资产处置时的纳税筹划,主要是增值税的纳税筹划。税法规定,企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售价未超过原值的,不征收增值税。下面案例说明企业在确定固定资产售价时是采用售价超过原值的方式还是不超过原值的方式。

参考文献:

[1]税收筹划/李大明主编.—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5.12,第11页

[2]税法与税务会计/吴坚真主编.—广州: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3,第31页

[3]《2004年东北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税[2004]168号)

固定资产纳税筹划范文第4篇

[关键词]纳税筹划;节税纳税筹划;固定资产折旧 

 

市场经济是竞争的经济,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为了能够在激烈的竞争中获胜,必须会采取各种措施以实现自身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在遵守税法的前提下,整体把握税法和正确运用税收的经济杠杆作用,可以降低财务成本、减轻税负,为企业创造更多地现金净流量。纳税筹划目前在国外已十分盛行,在我国还只是一项崭新的课题,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特别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纳税筹划将会越来越多地被人们所重视,它将成为企业经营理财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纳税筹划”又称税收筹划、节税,英文为tax planning 或tax saving,指的是:纳税人依据现行税法,在遵守税法的前提下,主动和充分运用纳税人的权利,站在纳税人角度,通过对筹资、投资、经营等活动进行合理安排和筹划,以达到减少税收支出、降低税收成本、增加企业现金净流量,从而获取最大税收利益的管理行为。纳税筹划是在对政府制定的税法进行精细比较后的纳税优化选择,是一种符合政府策导向的经济行为。

我国的各种税种的筹划与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有着密切的联系,尤其在对所得税进行筹划时,受其影响最为明显。纳税筹划的途径有多种,如缩小税基、采用低税率、延期纳税、税收优惠以及涉税零风险等,在缩小税基中又可以分为缩小绝对额和缩小相对额。其中与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相关的纳税筹划主要是缩小税基和延期纳税,下面就固定资产折旧处理方法的选择来讨论企业如何筹划纳税,以期取得“节税”的效益。

固定资产的特点是可以连续多次地参加生产过程,但仍能保持原有的实物形态。由于长期被使用,发生损耗是必然的,其价值也就逐渐减少。所以“固定资产折旧”便是固定资产由于损耗而转移到产品成本中去的价值。固定资产折旧筹划属于企业成本费用筹划的内容之一。我国现行增值税是生产型增值税,所以对固定资产已经征了一道增值税,而提取“固定资产折旧” 是对企业固定资产予以补偿的途径。由于折旧都要计入成本费用,直接关系到成本的大小、利润的高低,以及应纳税额的多少,因此,固定资产如何计提折旧成为企业十分关注的问题。折旧作为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有着“税收挡板”的效用。按我国现行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常用的折旧方法有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和年数总合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运用不同的折旧方法计算出的折旧额在量上是不相等的,因而分摊到各期生产成本中的固定资产成本也不同。因此,折旧的计算和提取必将影响到成本的大小,进而影响到企业的利润水平,最终影响企业的税负轻重。由于在折旧方法上存有差异,这为企业进行纳税筹划提供了可能。在利用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选择进行纳税筹划时,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不同税制因素的影响

一般来说,在比例税制下,如果各年的所得税税率不变,则宜选择加速折旧法对企业较为有利。这主要是因为采用加速折旧法,使得在最初的年份提取的折旧较多,而在后面的年份则提取的折旧较少,这样就可以使企业获得延期纳税的好处,相当于企业在开始年份内取得了一笔国家无息贷款。但是,如果未来所得税税率越来越高,则应选择平均年限法较为有利。由于延缓纳税收益与税率高低成正比,因此,在未来所得税税率越来越高的情况下,往往会使以后年度增加的税负,大于延缓纳税的收益。当然也会出现以后年度增加的税负小于延缓纳税的利益。这主要看市场资金的折现率高低。所以,在未来税率越来越高时,企业就需要进行比较分析,才能对企业的折旧方法做出最佳选择。而在累进税制下,过高的利润额,会引起过高部分所对应的税率偏高,从而会使企业税负也偏高。在这种情况下,则适宜采用平均年限法,可以使企业的利润避免忽高忽低,保持在一个相对稳定的状态,减少企业的纳税。当然,由于企业自身的条件、税率累进的急剧程度以及银行利率的大小等因素,也会对折旧的“税收挡板”效果产生影响。因此,在累进税制下,企业到底采用何种折旧方法较为有利,仍需企业经过比较分析后,才能做出最终决定。

2通货膨胀因素的影响

按我国现行会计制度规定,对企业拥有的资产实行按历史成本计价原则。这样,如果存在通货膨胀,则企业按历史成本所收回的资金的实际购买力将大大贬值,无法按现行的市价进行固定资产简单再生产的重置。但是,在存在通货膨胀的情况下,如果企业采用加速折旧方法,既可以使企业缩短回收期;又可以使企业的折旧速度加快,有利于前期的折旧成本取得更多的税收抵税额,从而取得延缓纳税的好处,从而相对增加企业的投资收益。可见,通货膨胀的存在对企业并非总是不利的,企业可以通过采用加速折旧方法的选择有效地利用通货膨胀,使企业获得“节税”效应。

3折旧年限因素的影响

新的会计制度及税法,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没有做出具体的规定,只要求企业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消耗方式,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只要是合理的即可。这样企业便可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选择对企业有利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对企业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以此来达到节税及企业的其他理财目的。一般情况下,在企业创办初期且享有减免税优惠待遇时,企业可以通过延长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将计提的折旧递延到减免税期满后计入成本,从而获得节税的好处。而对一般性企业,即处于正常生产经营期且未享有税收优惠待遇的企业来说,缩短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往往可以加速固定资产成本的回收,使企业后期成本费用前移,前期利润后移,从而获得延期纳税的好处。

4资金时间价值因素的影响

从账面上看,在固定资产价值一定的情况下,无论企业采用何种折旧方法,也无论折旧年限多长,计算提取的折旧总额都是一致的。但是,由于资金受时间价值因素的影响,企业会因为选择的折旧方法不同,而获得不同的资金的时间价值收益和承担不同的税负水平。由于资金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增值,因此,不同时间点上的同一单位资金的价值含量是不等的。这样一来,企业在比较各种不同的折旧方法所带来的税收收益时,就需要采用动态的方法来分析,先将企业在折旧年限内计算提取的折旧按当时资本市场的利率进行贴现后,计算出各种折旧方法下在规定折旧年限内计算提取的折旧费用的现值总和及税收抵税额现值总和,再比较各种折旧方法下的折旧现值总和及税收抵税额现值总和,在不违背税法的前提下,选择能给企业带来最大税收抵税现值的折旧方法来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市场经济是一种法治经济,依法治税也是依法治国的客观要求。纳税筹划的兴起和发展,是纳税人观念更新的产物,是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也是同国际接轨的体现。我们有理由相信,在21世纪的经济生活中,纳税人的筹划欲望会更加强烈,人们将会越来越多地运用纳税筹划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纳税筹划必将有所发展。

 

固定资产纳税筹划范文第5篇

纳税筹划在企业的财政规划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研究纳税筹划可有效节减税收成本,减少企业涉税风险,增加企业的财务收益,为企业减少资金流通的负担,减少企业压力,使企业能够安全地度过难关。本文从纳税人的角度,结合有关企业纳税的理论和实践经验,具体分析并深入探讨了企业的纳税筹划主要理论,以及企业固定资产、所得税和增值税等纳税筹划的实际应用,为企业系统、全面地开展税收筹划提供了工作思路。

1 纳税筹划的概念

纳税筹划是指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的事先策划和安排,尽可能地减少企业应交税款的一种合法经济行为。它的关键点在于“三性”:合法性、策划性和目的性 。

纳税筹划属于一门新兴现代边缘学科,且与会计学、财务管理学、税法学、税收学等学科存在密切的联系。根据纳税筹划的目标和作用,我们可将其视为财务学的内容。目前,虽然我国尚未明确给出纳税筹划的定义,但很多学者一致认为纳税筹划可减轻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在企业财务管理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2 税收筹划的一般方法与技术

2.1 免税技术

免税技术的主要作用是争取免税期的最大化。比如,国家对在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注册登记的企业规定,从获利年度起有二或五年的免税期。如果其他条件相似或利弊基本相抵,公司完全可以搬到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去.从而在合法的情况下节减税款 。

2.2 延期纳税技术

延期纳税是按税法的规定,以不收取任何利息为前提,将应纳税款推迟一定期限缴纳。这项技术对于纳税人而言无疑是减轻了税收负担,为资金周转提供了一定的空间,纳税人可在合法前提下开展纳税筹划。

2.3 扣除技术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利用税率的不同而直接减税收的技术。这里的不同包括税率的地区的不同,国家的不同,行业的不同,企业类型的不同等。在合法、合理的情况下,使税收扣除额、减免额和冲抵额等尽量最大化。在同样多收入的情况下,各项扣除额、减免额和亏损冲抵额等越大,计税墓础就越小,应纳税额也越小,所节减的税款额就越大。

此外,还有抵免税技术,即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使税收抵免额增加而绝对节税的技术。关于这项技术的其他内容这里就不再一一介绍。

3 企业重要纳税筹划分析

3.1 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分析

笔者从企业的立场出发,简要介绍三种判定企业增值税纳税类型的方法:

3.1.1 增值率判断法

假设某工业企业2009年的不含税销售额为N,不含税购进额为B,增值率为A.如果该企业为一般纳税人,其应纳增值税为N17%-B17%,引入增值率计算,则为NA17%;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为N3%。令两种身份的税负相等,则有:N×A×17%=N×3%A=17.65%即当增值率为17.65%时,该企业无论是选择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税负是相等的。

由此可见:若增值率未达到17.65%,则一般纳税人的税负较轻;而在相反的情况下,则重些。

3.1.2 抵扣进项物资占销售额比重判断法

增值率的计算公式如下:

增值率=(销售收入-购进项目)/销售收入

=1-购进项目价款/销售收入=l-可抵扣的购进项目占销售额的比重

假设抵扣的购进项目占不含税销售额的比重为X,则:

17%(1-X)=3%

解得平衡点为X=82.35%

式中,如果企业可抵扣的购进项目占销售额达到82.35%时,两种纳税人承担同等的税负;如果在总的销售额中,企业可抵扣的购进项目的比重超过82.35%,则一般纳税人税负轻于小规模纳税人;反之,则一般纳税人承担的要多些。

3.1.3 含税销售额与含税购货额比较法

假设Y为含增值税的销售额,X为含增值税的购货额(两额均为同期),则下式成立:[Y/(1+17%)-X/(1+17%)]17%=Y/(1+3%)3%解得平衡点如下:x=80%Y

由此可见,当企业的含税购货额为同期销售额的80%时,两类纳税人承担同等的税负;若企业的含税购货额超过同期销售额的80%,则一般纳税人的税负较轻;反之则较重。

3.2 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分析

3.2.1 合理安排工资及工资费用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纳税人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按2009年最新规定分别按计税工资总额的14%、2%、2.5%计算扣除。

3.2.2 合理安排对外捐赠

按照税法的相关规定,企业资产中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低于12%度的年利润总额,不在税收范围以内,但大于12%的部分,必须列入企业所得税的范畴。因此,企业如果有捐赠计划,首先要注意与社会公益相关的税收政策,了解捐赠对象或捐赠中介,注意也不要超过了捐赠限额。

3.3 企业固定资纳税筹划分析

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固定资产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且在企业资产总值中占有较大的资产份额。固定资产的管理水平、资产结构、运营情况及工作效率与企业的成本和收益有很大的关系。若可以通过固定资产的立项、购建、使用、处理等方面开展纳税筹划工作,将大大增强企业的竞争力,使企业获得更高的经济效益。

3.3.1 固定资产取得的纳税筹划

大多数企业都通过融资租赁和借款的方式来取得固定资产。这两种融资方式都能取得一定的资产,但也存在很多问题。如借款的限制条件较多,且融资成本一般比借款高,其租金支出不可税前扣除。因此,企业在选用融资方式时必须慎重考虑。

3.3.2 固定资产折旧的纳税筹划

外资企业根据《外商投资企业与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规定,外资企业固定资产在计算折旧前,应当估计残值,从固定资产原价中减除。残值应当不低于原价的百分之十;需要少留或者不留残值的,须经当地税务机关批准。

残值不能随意改动,如必须修改,则先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所以,纳税人必须按资产的特点,及时向税务机关申请降低残值比例。如果残值比下降,折旧抵税就会增加,这样在确保纳税人的权益的同时,也为纳税人创造了意外的税收利益。

3.3.3 固定资产处置及更换的纳税筹划

按照最新税法的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09年开始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了,在之前只有东北试点执行这一制度)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销售固定资产属于房屋、建筑屋的按照营业税法的规定还应该缴纳5%的营业税。因此,企业为追求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在转让过程中应提出合理可行的价格。正常情况下,销售价格高于固定资产原值部分必须大于或等于缴纳的各项税费才是最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