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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宣传管理办法

对外宣传管理办法

对外宣传管理办法范文第1篇

为加强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外来务工人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依法维权、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能力,减少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平安雅阳”建设,现结合本镇实际,就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为目标,紧紧围绕镇党委、镇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建设“平安雅阳”和普法依法治理的各项任务,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为核心,结合我镇外来人口管理工作的特点,坚持法制宣传教育同管理、服务相结合,不断提高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律素质,维护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为我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基本目标

通过对外来务工人员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力争达到以下目标:

(一)切实提高外来务工人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依法维权、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能力;

(二)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努力保障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有效防范和化解外来务工人员矛盾纠纷,减少和避免刑事和治安案件的发生;

(四)实现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五)到年底前,争取外来务工人员受教育面达90%以上。

三、教育对象

凡在我镇辖区居住和依法从事各种劳动和生产经营活动的外来务工人员,以中青年为重点对象。

四、教育内容

主要教育内容是社会主义法制理论、宪法、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有关劳动用工、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婚姻家庭的法律法规,有关工商、税务、诚信经营的法律法规,有关民事诉讼、劳动仲裁、法律援助的法律法规,有关交通安全、卫生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浙江省暂住人口管理条例》及其他与外来务工人员有关的法律、法规。

各村、各有关单位可根据外来务工人员工作与生活的实际需要和文化层次的高低,确定相应的法律知识学习内容。对企业管理层的外来务工人员,则应要求学多学深一些。

五、实施步骤

培训工作从今年7月开始至10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7月份)。主要是成立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做好培训方案的制定、师资队伍的建立和培训、宣传资料的印制以及宣传发动等工作。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8—9月)。主要是做好集中培训工作,具体上课时间、内容根据各单位实际需要安排。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10月)。主要是做好培训的考核和总结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建立机构,健全组织。各村、各相关部门,特别是企业,要从建设“平安雅阳”的高度,根据普法教育规划的总体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建立上下联动、职能明确、齐抓共管、运行有效的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管理机制。

各相关部门要在现有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基础上,在外来务工人员的集中经营地、居住地和工作地进一步扩大法制宣传员、信息员队伍。吸收外来务工人员中的优秀积极分子加入到法制宣传教育队伍中来,充分调动外来务工人员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积极性。按照“属地管辖”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用工单位要确定专门人员,专职负责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

(二)把握原则,明确责任。外来务工人员法制教育的实施部署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村居住的由村负责落实;个体户的外来务工人员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个私协会负责落实。各用工单位要掌握外来人员的数量、成份、文化程度和就业状况等基本情况,并负责制定学习、培训计划,组织对他们进行法制教育培训;用工单位无法组织外来务工人员进行学习、培训的,由用工单位组织、镇普法办协助进行学习和培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个私协会负责对个私企业开展外来务工人员学习培训工作的部署和指导;公安、劳动和社会保障、工商行政管理、人口计生、卫生、税务、安全生产等部门要印制相关的宣传资料,在为外来务工人员办理《暂住证》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进行职业介绍、办理营业执照和年检验照等有关事项时,都要结合本部门的工作实际,把法制宣传教育渗透到对外来务工人员的管理和服务之中。各村、单位要开辟法制宣传教育专栏;镇普法办负责做好对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的指导、协调、检查、督促和师资的培训工作。

(三)注重质量,讲求实效。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注重质量,讲求实效,要逐步做到计划、教材、师资、课时、场地“五落实”。其中教材的组织和师资培训工作,由镇普法办负责。各村、各职能部门、企业要将本村、或下属用工单位、或本企业外来务工人员名单及具体培训计划于7月14日前上报镇普法办,镇普法办要配合县普法办在8月底前完成师资的培训工作,9月底前完成对骨干企业内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培训工作。各村、各职能部门、企业组织集中培训的时间每期不得少于两天即12课时(以后每年组织学法时间不得少于36课时),并要在开展培训的基础上组织外来务工人员进行法律知识测试,对成绩合格者,由组织学习的单位进行发证,并报镇普法办进行登记备案。

七、组织领导

各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重视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统筹安排,认真规划,把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到建设“平安雅阳”和普法教育工作中去。要制定目标,明确分工,有步骤、有秩序的开展工作,要加强领导,积极实施,形成强大的对外来务工人员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网络和宣传氛围。

镇普法办要负责对全镇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进行牵头协调,各相关部门要共同组织实施。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管理、教育、服务和维权结合起来。司法所要负责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的指导、协调、检查和督促,按照职能分工,履行职责,加强配合,与其他部门共同做好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对外宣传管理办法范文第2篇

第二条以公益广告名义在本市城区及入城口、机场、车站、港口设置的户外广告,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户外公益广告必须按批准登记的内容、形式、规格、时间。经登记的户外公益广告,应在其右下角标明《户外公益广告登记证》证号和者名称。公益广告不得夹带商业广告。版权所有

第四条户外公益广告实行归口管理。市户外广告领导小组负责户外公益广告的审批。市委宣传部负责城市户外公益广告的归口管理、总体协调和内容审查工作。市城管局负责查处未办理登记审批手续、不按规定要求设置和的户外公益广告。

第五条纳入本办法管理的户外公益广告实行登记审批制度,符合条件的户外公益广告,经市户外广告领导小组审批后,由市委宣传部、市工商局颁发《户外公益广告登记证》。

第六条规划设置用于公益宣传的户外广告,必须以公益广告宣传为主,优先搞好各类公益宣传,全年用于公益广告宣传的时间不得低于三分之二。

第七条市委宣传部应根据中心工作需要,定期制定政治性公益性广告宣传计划,并组织实施。各部门各单位政治性公益性广告由各业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市委宣传部统筹安排。

第八条市规划局应根据城市规划的要求,商同市委宣传部定期编制户外政治性公益性设施的设置规划。市城管局应加强对政治性公益性社会宣传活动的审查,及时查处未办理登记审批手续、不按规定要求设置和的户外公益广告。

第九条由市政府投资兴建的公益广告设施维护、管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由市财政局统筹安排。

第十条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有支持、配合搞好政治性公益性宣传的义务,在公益广告设施选址、建设、管理、维护等方面提供方便。版权所有

第十一条户外公益广告设施变换性质,没有按要求公益广告的,市委宣传部、市工商局有权责令改正,直至收回《户外公益广告登记证》。以公益广告名义报建而未取得《户外公益广告登记证》的,市城管局负责依法组织拆除。

第十二条用于商业广告的户外广告,每年公益广告的时间不得低于10%。户外广告设施未商业广告时应当公益广告,并向宣传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有关单位公益广告时,应当认真审核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要求。

对外宣传管理办法范文第3篇

一、各县(市、区)司法行政机关要充分认识在乡镇(街道)建立法制辅导站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法律六进”活动是落实“五五”普法规划的具体举措,是深化法制宣传教育的实际步骤。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和“法律进社区”活动,是提高农民法律素质,培育和造就新型农民,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是实施社区居民法律素质教育行动,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服务的需要;是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创建“平安县(市、区)”、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各县(市、区)司法行政机关要把在乡镇(街道)建立法制辅导站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年内全市乡镇(街道)应全部建立法制辅导站,并全面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二、法制辅导站的设置

(一)辅导站的性质

乡镇(街道)法制辅导站是县(市、区)乡镇(街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机构,行政上受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办事处)的领导,业务上受县(市、区)司法局及普法办的指导、管理和监督。

(二)组织形式

乡镇(街道)法制辅导站由法制辅导站站长、法制辅导员和普法宣传员组成,并由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办事处)发文任命,辅导站站长一般由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办事处)分管领导兼任。

(三)法制辅导站的名称

一般为县(市、区)(乡镇、街道)法制辅导站。

(四)法制辅导站标识牌

一般规格为长55厘米,宽40厘米,材料为铜质,字体为宋体,字的颜色为红色。

三、法制辅导站主要工作职责

(一)围绕当地党委、政府(办事处)的中心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二)开展对本乡镇普法重点对象的法律知识培训;

(三)开展法律咨询、法制文艺巡演、法制图视展播、法制讲座、发放法制宣传资料等活动;

(四)开展对本乡镇外来外出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五)做好农村法制宣传阵地建设;

(六)积极协助本县(市、区)普法办完成本乡镇干部(职工)年度学法用法考试考核等各项工作。

四、法制辅导站工作制度

(一)会议制度:定期召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例会,汇报总结工作开展情况,研究布置工作任务;

(二)学习制度: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学习政策和法律法规;

(三)培训制度:通过集中培训、以会代训等方式,开展普法重点对象的法律知识轮训;

(四)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制度:每个行政村(社区)建好一个以上法制宣传栏和图书屋,适时更换栏目内容和法律图书,加强使用管理,并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开展法制宣传;

(五)外出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制度:坚持对外出打工的农民(居民)出村(社区)前和节假日返乡时,采取赠送法制宣传资料、寄送公开信和进行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开展有针对性地相关法律宣传教育;

(六)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制度:采取各种形式和手段,重点加强劳动用工、安全生产、社会治安、婚姻家庭、工会及民主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七)信息报送制度:及时、快捷、准确报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新建议,年终有评比、有表彰;

(八)工作台帐管理制度:如实记录工作情况,定期分类汇总、整理归档各种资料,工作台帐做到规范、准确、全面;

对外宣传管理办法范文第4篇

(一)贯彻落实综治考评标准,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年初市里下发《2013年党政领导综治责任书考评标准》以及《2013年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任务分解情况》以来,我县认真对照标准,积极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一是我县法律宣传经费已经纳入县政府财政预算,人均普法经费按人均0.3员标准。二是按照省、市下发法制宣传主题教育活动要求,全力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重点协调经贸、工商、劳动等部门共同抓好“法律进企业”活动。三是积极组织开展宪法集中宣传活动,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服务和保障民生,深入开展刑(民)诉法修正案、行政强制法,人民调解法、条例等重点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解决矛盾纠纷。四是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动员全县有关部门、单位做好迎接依法治市“三五”规划总结验收和“六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工作。五是积极与县委、县政府沟通协调,筹划县法治文化广场建设,以正在建设的胜利洋文化广场为契机,融入法制宣传的内容。六是积极向《司法》投稿,上半年已完成全年不少于18篇的工作任务。

(二)开展法制宣传主题活动,持续深化法律六进内容

我县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根据闽法宣办[2013]7号和南法宣办[2013]4号文通知,特别制定了开展“深化法律六进建设法治”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实施方案,并下发给全县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部门。以“深化法律六进建设法治”为主题,通过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更加广泛深入地宣传宪法,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提高全体人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为建设更加优美、更加和谐、更加幸福的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1、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制讲座制度、法律培训制度、考试考核制度,以提高依法行执法水平为重点,进一步推进机关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积极配合县政府办公室法制股,做好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组织、学习工作。5月9日,我县工商局举行行政执法业务骨干培训会。各工商所所长、法制员、办案人员,检查大队全体人员,业务股相关人员参加了培训。5月17日,我县检察院林忠怀检察长到石屯镇主讲了一场以“绷紧防腐之弦,珍惜幸福生活”为主题的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

2、重视青少年和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全县各中小学校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1月8日上午,县高速交警中队深入长城小学开展道路交通宣传教育活动。1月17日下午,石屯中学特邀石屯镇高速交警中队金警官做交通安全教育讲座。3月5日上午,外屯司法所、派出所、综治办组织相关工作人员深入乡中、小学开展新学期校园安全、法制宣传教育活动。3月6日,县法院组织年轻干警开展了“弘扬雷锋精神争做普法先锋”送法进校园活动,为学生送上新学年第一堂法制课。3月11日,杨源司法所在杨源乡中心小学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讲座。3月12日,外屯司法所联合派出所、乡综治办相关工作人员深入外屯中学做了关于以“关爱明天普法先行”为主题的法制讲座。3月29日,镇前派出所、综治办、司法所到镇前中学开展了法制教育专题讲座。5月11日,铁山镇派出所民警深入校园开设学生家长法制教育课。5月2日,交巡警大队联合县团委、南门小学、城关派出所,在县政府广场路段开展“绿色出行,平安回家”交通文明劝导活动。5月28日,交巡警大队深入南门小学,开展以“绿色出行,平安回家”为主题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5月29日,交巡警大队联合校园督察队深入辖区三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3、督促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知法守法。各部门紧紧围绕着力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开展了一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有针对性的宣传学习,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守法、诚信经营的理念。3月,县环境监察大队对全县笋制品厂开展执法检查,现场检查中,执法人员将向业主指出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污染问题,共签署承诺函9份。4月26日,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对全县矿山企业开展环保专项执法检查。4月28日,县农业局组织渔政水技有关专业人员,结合当地情况依法对水产养殖企业开展了全面大检查。5月14日下午,县安监、林业、电力、质监、住建、环保、消防等多部门相关执法人员对星溪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联合检查。6月1日到6月7日,外屯乡“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了为期一周的“六五普法进企业”宣传教育活动。工作人员深入多家竹木加工企业,通过走访企业发放普法宣传单、张贴宣传标语、现场讲解法律常识解答疑问等方式进行法律宣传。活动期间共走访5家竹木加工企业、1家水利发电厂,发放普法宣传单500多份张贴标语50余张。6月6日,县质监局、安监局、供电公司迅速组织开展我县液氨从业单位安全检查。

4、加强农村、社区民众法律意识。我县利用各乡镇(街道)每月综治协管员例会、村居“两委”干部和村居“员”集中会议时间,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在村居培养一批“法律明白人”,促进村居法制建设。积极组织乡镇(街道)普法办和相关部门单位开展主题法制宣传,广泛宣传《宪法》、《土地法》、《森林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及《婚姻法》等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1月24日,由石屯镇党委副书记李玉华带队,石屯司法所所长王有容,检察院何志平副检察长及检察院各科室负责人走村入户,到际下村进行涉农惠民领域法制教育宣传。2月1日,县法院民一庭法官来到辖区南门社区开展“司法进社区”活动。2月24日,澄源乡政府与计生办联合举办“计生宣传服务月”街头宣传活动,把计划生育宣传融入到欢庆节日活动中,让群众在休闲娱乐的同时接受计划生育宣传教育。5月29日,东平镇凤头村开展5.29计生协会会员活动。本次活动为广大群众献上了精彩的广场舞表演,发放了大量的宣传资料、计生药具和实用宣传纪念品。5月7日下午,星溪乡政府组织牵头,约请县交警大队、县森林公安分局,星溪派出所、星溪司法所、星溪乡综治办、乡计生办、星溪乡安全生产监督办办公室等多部门联合,到星溪乡富美村开展普法宣传系列活动。5月底,联社把“金融服务进村入社区工程”活动与征信宣传活动结合起来,组织10余名宣教人员走进县城各社区、步行街商区等场所,开展《征信业管理条例》集中宣传活动。

(三)坚持“法治”创建目标,全面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继续深入开展法治县、民主法治村(居、社区)等创建活动。坚持以建设“法治”为目标,以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重点,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全面推进依法治县。结合我县“四大经济”工作重点,联合各单位部门开展针对性、实效性强的法制宣传教育。以西津村作为其他行政村创建各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的模范典型,大力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促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村务、财务公开在农村得到贯彻和深化。不断完善社区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积极开展“居民-楼道-居民小组-社区居委会”四级组织网络建设,建立居民小组议事协商、社区党员代表会议等制度。组织多部门深入社区就“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进行专题调研,力求破解创建工作中遇到的难题,为当前以及今后的创建工作积累经验。

(四)依托平台载体开展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环境

1、部门联动开展专项宣传。全县各级各部门围绕不同主题,以宣传月、周、日为契机,积极开展了有特色、有创新、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活动,取得良好宣传效果。在节假日、纪念日、活动周等时段,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通力协作,在全县营造浓厚的普法氛围。3月6日下午,县妇联联合县司法局、法院、检察院、计生局等单位在县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广场开展了以“倾听女性心声关护妇女权益”为主题的“三八”维权周宣传活动。3月14日上午,县工商局、质监局、物价局到铁山镇开展3.15消费维权咨询宣传活动。3月14日,县药监局、镇前法院、镇前工商所、镇前司法所4部门联合在镇前工商所门口举行“镇前315消费维权咨询宣传活动”。3月14日,县消委会、工商局等单位在县政府广场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现场宣传咨询活动。3月15日上午,石屯司法所携手工商所、综治办、烟草公司联合开展了“3.15”消费者维权宣传活动。5月20日是“世界计量日”,县质监局开展了系列宣传活动。5月31日是第26个世界无烟日,熊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院工作人员及县一中志愿者共28人在县政府广场开展宣传活动。

2、部门联动开展依法治理。1月17日,县校园综治督查大队协同城关派出所、有关学校对城区校园周边学生用品批发部、零售店出售有害物品情况开展专项联合检查。1月21日,县公安局联合工商、安监、消防等部门对辖区烟花爆竹零售点进行安全检查。1月25日,星溪乡政府联合县国土、城建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依法对富美村6处违法搭盖的建筑进行强行拆除。2月4日,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城关派出所根据群众举报,在县城区圆井弄居民住宅区内,成功打掉一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窝点,缴获非法存储的烟花爆竹20余个品种计500余件,端掉了居民区中的“炸药包”。4月18日,城管大队组织10名执法人员依法对城区车站路段限期未拆除的立式广告牌进行统一拆除,并将拆除的广告牌及时清运。4月26日,外屯乡整治行动工作组组织相关单位负责人深入外屯中小学,对校园周边各商店、摊位进行了拉网式清查。4月28日,县工商局与质监、卫生、农业、县食安办等部门联合开展“五一”节前食品安全专项检查。5月7日下午,星溪乡党委裴副书记带领乡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星溪中心校工作人员深入富美村小学进行校园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活动。5月28-30日,县工商局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并邀请三明地区质量监督部门相关技术人员到当地开展打击销售假冒“中化”化肥专项整治。

二、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一)普法经费不足。普法人均经费未达到省、市要求的人均0.5元标准。

(二)普法力量薄弱。县普法办及依法治县办没有专人,依托于只有一人的宣教股,面对繁重的普法任务力不从心。

(三)部门间缺乏沟通、联系。各单位开展普法宣传经常是各自为阵,以至于信息不能共享,有限的普法资源不能整合;各部门很少有专职人员负责普法工作,法制联络员队伍很难建立,以致依法治县办难以掌握全县普法工作情况。

(四)法制宣传教育开展不平衡。农村大多数青壮年外出务工,留守在家的主要是缺乏知识的老人、妇女、儿童,法律知识难灌输,效果不理想;一些行政村偏远,交通不便,居住分散,法制宣传教育“进村入户”困难;一些企业法制宣传教育意识薄弱,根本没有组织企业人员学法;对失业人员、无业青年、外来务工人员的普法教育还缺乏行之有效的手段。

对外宣传管理办法范文第5篇

自“四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我区紧紧围绕“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目标,以“两个率先”总揽全局,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始终把普法教育贯穿于加快全区城市化、法治化的进程之中,突出重点,面向群众,高起点、全方位地开展“四五”普法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全区物质文明、*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 一、以启动工作为先导,从新的形势新的任务入手,着力推进“四五”普法工作新发展 一是科学规划,全面启动。按照省、市工作部署和区委、区政府领导的指示及要求,在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迅速投入“四五”普法规划的启动实施工作。首先,在认真总结“三五”普法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市里“四五”规划精神,按照“新阶段、新任务、新要求”的工作思路,深入调查研究,结合实际,拟草“四五”普法规划草案。其次,广泛征求有关领导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的意见,多次召开座谈会,反复研究论证“四五”普法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确保“四五”普法规划与我区“十五”计划的高度统一和融合,同时体现出“四五”普法工作的前瞻性、创新性和广泛性。最后,经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讨论通过。区委、区政府于2001年7月28日以区委[2001]41号文批转了《关于全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区人大常委会也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各镇、街道、各部门和单位也根据区里统一部署,结合各自特点,制定了本单位普法依法治理五年规划,“四五”普法规划在全区全面启动。 二是宣传发动,形成声势。2001年12月7日,我区召开了“三五”普法总结表彰暨“四五”普法动员大会,区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及各镇、各部门和有关单位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以及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一线的同志和先进典型等600余人参加了会议。区委、区政府对75家先进单位、100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并进一步动员广大干部要组织和带领全区人民全面深入地开展普法工作,进一步推进新一轮普法工作的发展。同时,结合第一个“12.4”法制宣传月活动,利用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以及宣传展板、宣传栏、宣传横幅等进行广泛宣传,宣传和介绍“四五”普法规划的目标、任务等内容,形成上下一体的“四五”普法声势,取得了广泛的社会影响,使“四五”普法工作步入了新的阶段。 二、以主要对象为重点,从广大干部和青少年入手,突出强化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 第一、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和执法人员学法用法,推动普法教育深入开展。着重抓住“四个突出”:在学法的内容上突出抓住时代特点,紧紧围绕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紧密结合改革与发展的新形势,严格按照“四五”普法规划的要求,把宪法、WTO法律知识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知识宣传教育放在突出位置。在学法的手段上突出抓住方法创新,无论是培训课程的设计、教学方式以及电化教学等方面都作了改进,改变过去那种单一固定的模式。在学法的制度上突出抓住制度落实,继续坚持领导干部中心组学法和法制讲座制度。近两年来,区委、区人大、区政协等部门都先后组织了领导干部学法讲座。同时,制定了《关于在全区公务员中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和进行依法行政培训实施方案》,成立了区国家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计划用三年的时间对全区在职国家公务员进行系统的、全面。2001年法制副校长就开设法制讲座238期,有力地推动了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二是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积极开展青少年教育活动。团区委每年都结合有关重大节日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并在全区学校开展“校园拒绝邪教”系列活动。2002年“六一”儿童节期间,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区教育局在全区开展了“法在我心中”法制宣传绘画竞赛活动,区妇联、计生局、司法局、禁毒办、妇幼保健所等单位在大市口广场共同开展了“六一”咨询服务活动。 “一个拓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向区域高校拓展。区政法部门针对全区高校、民办学校增多这一新的特点,主动与高校、民办学校开展共建活动,区法院在金肯学院挂牌成立了“法制教育庭校共建协作体”,区公安局也在河海大学、中英文学校等高校和民办学校开设了法制讲座,进一步拓展了法制教育的新领域,做到青少年法制教育一个不能少。 第三、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水平。重点发挥“三个作用”,一是充分发挥主管或职能部门的作用,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培训。2002年,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全区各镇(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人员进行了培训,同时还给东山街道各社区、开发区部分企业劳资人员进行了培训。区发展计划与经济局全年组织企业厂长(经理)培训多达8期800多人次。区财政局全年组织机关、镇、街道及部门分管财务领导和3000多名财会人员进行了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税务、质监、环保、审计、统计、文化、广电、工会等其他企业相关职能部门都不同程度地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进行了法律知识培训。二是充分发挥消协、个协、私协、外协等行业协会的作用,对经纪人、市场主办单位负责人、新办企业法定代表人等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三是充分发挥企业的自律作用,强化内部学习和培训。一些区属、民办和个私等企业都加强了内部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和培训工作,并自觉接受或主动派骨干去参加相关主管部门组织的法律法规培训,取得了一定效果。区供电公司、金箔集团、东山发动机厂以及农行、信用联社等金融企业普法工作普遍得到了加强。南京造币厂、南京金箔集团等许多企业已把法律知识作为领导干部和经营管理人员任职的基本条件之一、并作为基本素质要求,进行法律法规知识教育和严格考试。 第四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对流动人口的依法管理。目前,我区流动人口登记为12.6万人,为搞好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暂住人口法制宣传教育的意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谁容留、谁负责”的原则,坚持教育与管理并重。各单位结合行业和区域特点,狠抓流动暂住人口法制宣传教育的各项措施的落实,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提高流动暂住人口守法意识和防范意识。我区还在区工商系统、东善桥镇开展了试点工作,由点带面,推动全区流动暂住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三、以全民教育为基础,从普法的广度和深度入手,全面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素质 面向社会、面向基层,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全民普法教育。据不完全统计,前两年,全区共征订或自编各类法律法规书籍22万多册,举办培训班810多期、参加人员15.2万余人次,上法制课630场次、参加人员21.4万余人次,出板报1.4万多期、专栏4800多期,举办法律知识竞赛226场次,涉及4.6万多人次,送法到基层225场次,开展法律咨询3、“全国土地日”、“助残日”、“老人节”及“城市规划法”颁布纪念日等,举办大型宣传咨询活动。结合新《婚姻法》的颁布实施,全区上下掀起了学习宣传新《婚姻法》的热潮。与此同时,一些单位配合阶段性工作或以各种学法竞赛活动激发群众的学法热情。如人大选举、农业税收、依法服兵役、禁毒等工作,均举行了广泛的法律法规宣传,有力促进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区总工会在企业女职工中开展了学法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了家庭学法等竞赛活动。 三是以新闻媒体为载体,普法教育深入千家万户。广播电视除在广播电视新闻中加大法制新闻报到力度外,还开办了《社会视角》、《法庭内外》、《江宁警方》、《法制报道》等专题、专栏。近两年来,共播出电视新闻200余篇,电视专题400档(次),播出广播新闻近400篇、广播专题200多档(次)。江宁日报也开辟了《法制经纬》、《环保天地》、《劳动与社会保障》、《价格服务台》、《江宁药监之窗》、《法律咨询》等栏目。区国税局同江宁广播电台协作开播了“江宁国税之声”,让税法传入千家万户。此外,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镇(街道)和各部门及相关单位,先后参加了南京市举办的WTO网络法律法规知识和《价格法》知识竞赛,均获得优秀组织奖。现在,我们正利用依法治市网站中的江宁区域网站的网络宣传优势,大力宣扬我区普法依法治理的工作成果、经验和工作动态,增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互动性,从前阶段依法治市办公室统计结果看,我区的网络信息总量处在全市区县第一位。 四、以安全创建为目标,从打造最安全新市区入手,全力维护*安定和社会稳定 一是牢牢锁定“最安全新市区”奋斗目标,围绕“严打”整治斗争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根据“严打”整治斗争实际需要,每年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都将围绕“严打”整治斗争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力求提高广大公民的防范意识,维权意识和与违法犯罪作斗争的意识。在开展“严打”整治斗争期间,连续编印5期宣传材料发往全区宣传,制作录音带,运用宣传车,在东山城区主干道、集贸市场、闹市区等人群集中地巡回宣传,并利用“送法下乡”等活动在全区各镇广播宣传达40多场次。区公安和法院等部门多次在城乡或学校召开公捕、公审大会,威慑犯罪,教育干群。 二是结合各项专项治理活动,开展行之有效的宣传活动。全区结合各类创建和专项治理活动,深入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如2000年在处置东善桥柿子山非法采挖“绿松石”事件中,就组织镇村组干部、党员、教师等农村基层骨干1400余人次,上门送发法制宣传材料1.5万余份,张贴标语宣传材料2250余张,悬挂宣传横幅27条,同时,灌制了6盘宣传录音带,利用法制宣传车在相关村镇宣传270余场次,有关镇也利用有线广播进行宣传,有效扼制了对矿产资源和森林植被的非法破坏。在校园及周边地区集中整治专项活动中,又把青少年法制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一步推动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广泛开展。在今年整治“三小车”过程中,专门制作了两盘录音带,从8月1日起,分两个阶段,利用宣传车在整治重点区域巡回播放,宣传治理“三小车”的重要性以及有关规定等,教育广大群众树立遵纪守法意识,自觉配合全区整治“三小车”工作。此外,在“古风云”铁路专线治安整治以及集贸市场、城区市容交通等专项整治中,都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三是充分发挥法制宣、工商、质监、农业、烟草以及金融等单位结合各自的职能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三是结合行业管理的特点,加强公民尤其是行业管理相对人的法制教育。各行业的主管部门通过多种渠道和手段,进行广泛宣传,不断强化行业管理相对人的法律素质和文明意识,增强行业管理的能力。同时结合行业治理,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开展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劳动用工、医药卫生、土地招投标以及广播电视、电力通讯等行业治理过程中,各行业的主管部门都开展了丰富多采的宣传活动,促进了行业依法治理工作有效开展。 六、以创新机制为途径,从领导机制工作机制入手,有力保证普法工作的有效运行 一是进一步完善领导机制,全面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今年,我区对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增设了9个成员单位,成立了8人办公室主任团,强化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在“四五”普法的启动实施中,区委、区政府对启动工作十分关心,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作出指示。同时,在资金保障上给予极大支持,把普法经费列入区财政预算,每人每年0.20元,至今已拨款37万元,各镇、街道普法经费除列入财政预算外,基本实行实报实销制度,使规划得以顺利启动实施。在每年的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上,区委、区政府都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作出统一部署。在区委的统揽下,各镇、各部门和单位进一步加强了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及时调整人员,健全办事机构,并把普法依法治理列入“三个文明”建设的目标管理,形成了上下呼应的普法依法治理新的发展趋势。 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作规范,促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有效落实。为便于工作计划的操作和贯彻落实,2002年的普法依法理工作计划首次由区委办转发全区实施,今年区委、区政府直接批转了普法依法理工作计划,既规范了文件的发放,又增强了计划的严肃性。同时,进一步完善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会议制度。每年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都召开工作会议,研究和部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今年年初全区行业依法治理工作会议上,为全面促进行业依法治理健康发展,区委、区政府就进一步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又专门提出了要求。领导小组办公室也规范了办公室主任例会制度和重要工作研究制度,凡普法依法治理重要工作都进行集体研究,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和整体性。 三是进一步完善考核制度,不断强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力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涉及到社会的各项领域和各个层面,为此,区委、区政府将普法工作列入年度两个文明和区机关思想作风建设考核范畴,同经济利益挂钩。同时,为加强普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又结合实际制定了依法治区工作考核办法,每年度进行考核验收。考核办法既规定了共性考核,又分别规定了镇(街道)、部门、村、校、企事业单位等考核办法,使考核工作有章可循,从而促进了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2001年,我区按照上级要求和依法治区年度工作安排,对全区18个镇、89个区级机关部门共107个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了考核,优秀率达71%。2002年又对全区20个镇(街道)以及80个区级机关部门共100个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了考核,优秀率达83%。今年将对全区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和各镇人民政府进行执法责任制考核,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执法人员的学法培训和执法部门对社会法律知识的普及情况。 四是在送法下乡、法律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等活动中,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的功能性作用,切实维护和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稳定。 四是围绕《纲要》全面贯彻实施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认真实施《公民道德建设纲要》,始终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思想道德教育相结合,加强诚实守信的宣传教育,特别是加强政府诚信、企业诚信、个人诚信、中介诚信等方面的宣传教育,为打造“服务型政府”,提高城市文明程度,营造城市的法治环境。 五是围绕“中心”工作实际需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根据新城建设的需要,进一步加强有关城市规划征地拆迁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促进城市建设的顺利推进。大力开展新颁布实施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认真做好《江苏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的宣传工作,依法规范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治、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