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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反倾销思考

对外反倾销思考

一、我省企业应诉国外反倾销的基本情况

自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共有30多个国家和地区对我发起反倾销案件300多起,涉案金额100多亿美元。其中,我省涉案100多起,涉案金额近10亿美元,涉及纺织、化工、机电、医药等10多个行业,约100多个产品,近500家企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按照商务部应对国外反倾销“四体联动”工作机制要求,我省各级外经贸部门充分发挥公共服务职能,涉案企业积极应诉,取得了较好的应诉效果。在欧盟、美国、澳大利亚等对我发起的60起反倾销已裁决案件中,我省139家企业参与应诉,6家获得市场经济待遇,20家获得零税率,15家获得最低税率,86家终裁获得较低税率,3家迫使发起国终止调查,7家作出价格承诺结案。临沂新光(毛毯)、济南一品(大蒜)、烟台果汁等一批企业通过应诉获得了发展良机。特别是烟台市多家刹车盘、刹车毂出口企业通过10多次反倾销应诉获得了零税率或低税率,赢得了良好的国际贸易发展环境,形成了较大规模的产业集群。其主要原因:

一是涉案企业积极主动应诉,这是应诉取得较好成效的前提。我省企业不仅应诉数量在全国占较大比例,而且比较主动。在欧盟对我塑料袋反倾销案中,我省36家企业应诉,占全国应诉企业31%;在美国对我刹车鼓和刹车盘反倾销行政复审案件中,有14家企业应诉,占64%;在美国对我大蒜反倾销行政复审案中,有10家企业应诉,占77%;在印度对我尼龙长丝纱线、南非对我丙烯酸织物反倾销案中,我省企业是惟一应诉企业。

二是企业的应诉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这是应诉取得较好成效的关键。我省涉案企业不仅积极参加反倾销原审应诉,而且学会运用反倾销规则,在原审不利的情况下,能够正确应对,采取上诉与申请“新出口商复审”、“期中复审”、“年度复审”、“日落复审”,提起司法诉讼等多种措施积极进行抗争。在美对我蘑菇罐头反倾销案中,先前放弃应诉的山东九发食用菌向美国商务部提交“新出口商复审”要求,获得3.6%的低税率;在欧盟对我对甲酚反倾销案中,欧盟终裁对山东瑞普生化的对甲酚征收12.3%的反倾销税,该公司奋力抗争,依法向欧盟提起诉讼,历时两年终获零税率;在南非对我丙烯酸织物反倾销调查案中,临沂新光毛毯作为本案中惟一的应诉企业,进行了有力抗辩,终获零税率。

三是“四体联动”工作机制有效运作,这是应诉取得较好成效的保证。我省外经贸部门建立了专门的应对国外反倾销机构和快速应对工作机制,在有关商会、协会、中介组织的密切配合下,开展了大规模的反倾销知识宣讲培训、案件预警、信息同步传递、支持企业应诉等工作。入世以来,共组织企业参加应诉协调会30多次,举办反倾销知识培训班近20期,培训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1000余人次。

当然,也存在一些问题:有些企业主动采取措施避免贸易摩擦的意识不强,对反倾销应诉认识不到位,尚存在“不愿应诉、不敢应诉、不会应诉”的情况;中介组织发育不足,行业协会、商会、律师等在化解贸易摩擦中的作用发挥欠佳;应对贸易摩擦的专业人才缺乏。

二、几点建议

我省企业应树立“理性看待,长期应对,标本兼治,治本为主”的理念,坚持“预防为上、积极应诉、争取胜诉”的应对策略,加强应对机制和应对能力建设,不断提高企业应诉水平。

(一)注重源头和过程治理,从根本上防止和减少反倾销的发生。我省频遭反倾销的根本原因在于出口产品结构及企业国际营销策略的不合理;行业主要集中在轻工、农产品、化工、纺织等领域,出口产品大多属于劳动密集型,技术含量及附加值低;企业出口目标市场集中,多采用低价竞销策略,非价格竞争方式乏力,容易诱发国外反倾销。因此,必须建立有效的跨国经营战略,实现出口产品从低附加值向高附加值、从价格竞争优势向技术竞争优势、从成本竞争优势向品牌竞争优势转变,形成以技术创新为核心的质量效益型的出口增长模式;增强国际营销观念,积极实施市场多元化、以质取胜、品牌战略,高端定位、差异化竞争,把竞争策略的重点从价格竞争转到品牌、质量和服务竞争的轨道上来。

(二)建立企业反倾销预警机制,实现反倾销应对工作由事后被动应诉向事先主动预防转变。企业应培养一支掌握国际贸易法律知识、熟悉贸易业务的反倾销专业人才队伍,对反倾销进行专项研究和预防。建立起广泛的信息搜集渠道,利用进口商、行业协会、驻外使领馆、科研院所、国内外中介服务机构等渠道有针对性地了解本企业重点出口市场的社会、政治、经济现状,相关产业和竞争对手情况,出口产品在主销市场上的市场占有率变化和价格走势以及同行业反应情况等,跟踪进口国反倾销动态,出现预警信息时,在产品定价和出口数量上及时采取措施。

(三)建立以企业和行业协会为主体的反倾销应诉工作机制。一是建立企业快速应对工作机制。成立强力高效的应诉领导小组和反倾销工作机构,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并与应诉律师相互配合,形成一个上下反应敏捷、内外沟通充分、整体高效运转的应对班子;建立符合市场化要求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把应对反倾销作为日常经营管理的重要内容,在企业管理科学化、现代化上下工夫,实现管理精细化、信息化、法制化。二是建立企业和行业商(协)会联动的高效应诉网络机制。积极培育、发展、壮大一批以产品为纽带的专业化行业商(协)会,强化服务、组织、管理、协调功能,发挥行业商(协)会在反倾销案件中搜集提供国际市场信息、研究制定应诉策略、支持并指导企业应诉、行业自律、出口价格协调、参与建设反倾销预警体系等作用,把企业与行业商(协)会联合在一起,形成快速、高效、有力的应对网络。

(四)完善反倾销应诉支持机制。一是继续加大对企业的培训宣传力度,增强企业防范国外反倾销的意识,提高企业应诉的能力。二是加快培养一大批精通世贸规则的高级专门人才,特别是培养一批从事反倾销应诉的高级人才。三是探索设立企业应诉基金,建立应诉与受益关联机制。反倾销应诉费用平均在数十万元,有的高达百万元,许多涉案企业无力承担,造成企业拒绝应诉或应诉不力的情况。设立企业应诉基金,对积极应诉企业提供资助,可以提高其积极性和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