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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投公司财务工作总结

城投公司财务工作总结

城投公司财务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关键词:地铁;信贷;风险;控制

中图分类号:F830.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06-0061-03

近几年来,随着全国许多大中型城市地铁项目(包含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大规模上马,在地铁建设一哄而上的同时,相应的技术、人才和财力等资源不匹配。按照目前各地地铁建设的规模和速度,中国将面临的除了安全风险之外,巨大的投资还将给地方财政造成巨大压力,万亿银行贷款的风险骤增。

一、地铁建设概况

据国家发改委数据,2010—2015年地铁建设投资规划额将达11 568亿元。截至2008年底,中国已有10个城市拥有共29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线路,运营里程达到776公里,年客运总量达22.1亿次。北京、上海等15个城市共有约50条,1154公里轨道交通线路在建。约27个城市正在筹备建设城市轨道交通,其中22个城市的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已经获得国务院批复。至2015年前后,北京、上海、广州等22个城市将建设79条轨道交通线路,总长2 259.84公里。庞大的投资计划,虽然带来的是城市交通改善,但是地方政府的财政压力却是空前的。

国内地铁建设每公里造价高达约5亿元人民币。一般来说,建设一条地铁少则需要数十亿元,多则需要上百亿元,而建成通车后每年还需要大量的维护费用,一旦经济形势发生逆转,银行信贷资金就可能面临风险,不良贷款将可能大量产生。

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地铁公司都处于亏损状态。香港地铁公司是一个特例。据香港地铁公司公布的资料,香港地铁仅凭票务收入就可以实现盈利。地铁项目具有社会公益性,国内目前尚无盈利先例,地方政府不但需要准备建设的资本金,归还银行贷款之外,还要为今后的养护、运营、维护进行补贴。这笔投资是持续的,而且数额也是非常高的,不得不考虑地方财力是否能够匹配的问题。

二、地铁建设的融资模式

地铁建设投融资基本模式有政府投融资模式、市场化的投融资模式和混合模式。从上海、广州等城市的地铁建设情况看,目前其资金的来源主要有:一是财政投资,包括市财政资金和区财政资金;二是项目借款,主要由项目公司借入内外债再转投入项目中;三是沿线开发收益。沿线开发收益通常被认为是解决轨道交通融资难题的一条重要途径,但在实践中,由于种种原因,各个城市的实际成效存在很大差异。

目前,中国地铁建设发展虽然发展势头迅猛,但从融资角度来看还处在初级阶段,地铁投资的特点,是以政府主导型为主,即建设基本是由政府负责规划、资金筹措、工程实施和建成后的运营工作。建设资金来源政府财政上的多,而真正从市场上融资的少。

1.政府投融资模式

政府投融资模式是指政府为实现调控经济的目标,依据政府信用为基础筹集资金并加以运用的金融活动。政府投融资主体是指经政府授权、为实现政府既定目标、代表政府从事投融资活动的、具备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其形式是按《公司法》组建的国有独资公司。政府投融资主体以政府提供的信用为基础,以政策性融资方式为主,辅之以其他手段进行融资。资金来源渠道主要有两类:一是政府财政出资;二是政府债务融资,包括国债资金、政策性贷款、境内外债券、国外政府或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等。

政府投融资模式最大的优点就是能依托政府财政和良好的信用,快速筹措到资金,操作简便,融资速度快,可靠性大。世界很多国家大城市在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初期和高速成长时期,政府投融资都发挥着主要作用。如北京和新加坡地铁建设初期政府投资比例达100%,德国曼彻斯特地铁政府投融资占90%,法国巴黎地铁政府投融资占80%,香港地铁政府投融资占77%。

但该模式缺点很明显:对政府财政产生压力,受政府财力和能提供的信用程度所限,融资能力不足;不利于企业进行投资主体多元化的股份制改制,转换企业经营机制。

2.PPP模式

PPP是英文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的缩写,即“公共民营合作制”,主要指为了完成某些有关公共设施、公共交通工具及相关服务项目的建设,公共机构与民营机构签署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达成伙伴关系,以确保这些项目的顺利完成。

PPP的基本特征为共享投资收益,分担投资风险和责任。PPP模式的本质即通过政府政策的引导和监督,在政府资金的支持下,在项目的建设期和运营期广泛采取民营化方式,向公用事业领域引入民间资本。地铁建设PPP模式是根据轨道交通准公共产品的经济特点,在投资上将公益性与营利性部分定量分开,由政府负责公益性部分的投资,由社会投资者负责营利性部分的投资并负责地铁的经营管理,通过科学合理的风险保障、收益调节机制的设计,建立适度市场竞争机制;同时,政府部门通过采取针对性、契约化的监管方式,确保地铁项目的持续性、安全性、公益性。最终,通过地铁项目投资、建设、运营效率的提高,实现政府部门为市民提供的公共产品服务水平的提高,企业实现合理收益的双赢。

地铁建设的PPP模式在世界上许多国家以及中国的香港特区都有应用,2005年2月,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北京首创集团公司和香港地铁公司签署了北京市地铁四号线特许经营项目三方合作经营协议,共同出资组建PPP模式的公司——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特许经营期为三十年)。近年,南京、宁波、杭州等城市的部分地铁线路也采用该模式。

3.BT模式

BT是英文Build-Transfer的缩写,即“建设—移交”,是由业主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建设方,由建设方负责项目资金筹措和工程建设,项目建成竣工验收合格后由业主回购,并由业主向建设方支付回购价款的一种融资建设方式。BT方式较广泛地应用于国外大型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但在国内基础设施领域,尤其在轨道交通建设中尚属于一种新型的融资建设方式。

北京奥运支线的 BT模式,为降低奥运支线项目运作风险,确保项目按时为奥运会服务、与地铁十号线工程顺利衔接,奥运支线项目以初步设计概算24.8亿元为基础,划分为BT工程和非BT工程两部分。

4.BOT模式

BOT是英文Build-Operate-Transfer的缩写,即“建设—经营—转让”。BOT实质上是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经营的一种方式,以政府和机构之间达成协议为前提,由政府向机构颁布特许,允许其在一定时期内筹集资金建设某一基础设施并管理和经营该设施及其相应的产品与服务。政府对该机构提供的公共产品或服务的数量和价格可以有所限制,但保证投入资本具有获取利润的机会。整个过程中的风险由政府和机构分担。当特许期限结束时,机构按约定将该设施移交给政府部门,转由政府指定部门经营和管理。所以,BOT一词意译为“基础设施特许权”更为合适。

深圳4号线二期采用了BOT模式,二期工程从少年宫站至龙华新城站,全长约16公里,共设10座车站,工程总投资约60亿元。

三、地铁建设的信贷风险分析

各类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其实往往都由政府筹划、组建设立并直接或间接出资,主要负责人由政府或相关部门领导兼任,受政府委托从事开发、建设等任务,名为独立法人,实为政府附属单位。多数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本身不具有自偿能力,依赖财政拨款偿还贷款。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贷款的实质是政府负债。银行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贷款的风险评估,很大程度上不是按照企业法人贷款的标准分析,而是基于对地方政府财政收支状况和偿还能力的判断,但又由于并不真正掌握其总体负债规模和偿债能力,对借款人客户评级和对具体贷款的债项评级都存在困难。

由于地铁建设投资公司(地铁公司或轨道公司)只是政府借债的载体,是支付银行贷款的最终还款人,因此,地铁建设投资公司贷款风险主要是政府信用风险及其派生的风险包括信用风险、法律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项目风险等。

1.信用风险

大多数地铁项目包含政府公益事业,经营收入只能是保本或亏损经营,因此,还款只能依靠地方财政的统筹安排,存在风险隐患:一是部分地区财政结余较少,政府过度负债造成财政负担较重;二是由于政府领导班子换届,政府投资冲动波动较大,既定的还款计划可能难以兑现;三是城市建设投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存在先天缺陷,公司产权及项目收入支配权不明晰,受到地方政府过多的干预,容易造成还款资金被挪用;四是受行政思想影响,干涉财务管理不规范、经营责任不清,只重视用款,不重视还款。

此外,银行对政府财力及政府背景公司负债能力的评估体系尚不完善,难以准确评估其风险。

2.法律风险

一方面,政府还款不具备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国家机关除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外,不能作为担保人,各地方政府或财政机关出具的还款承诺不具备担保作用;另一方面,项目特许经营收入权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权,收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二条线管理,以这些收费权作为质押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

3.流动性风险

包含地铁等城市基础设施投资项目实行收支二条线管理,收入上缴当地财政,再由当地财政统一安排支出,资金流转时间较长,容易造成贷款本息不能及时偿还。

4.政策风险

现今,包含地铁建设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不仅是改善城市功能的自发性需要,还是财政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手段,投资规模、发展速度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影响较大,因此,银行贷款存在一定的政策风险。在宏观经济下行阶段,政府为刺激经济而加大城市基础设施投资,银行贷款大幅增加;在宏观经济过热阶段,政府为抑制经济过热,通过政策调整,部分工程可能下马、停工,给银行贷款带来较大风险。在今年抑制通货膨胀的宏观经济调控政策下,基础设施建设已经开始出现资金紧张难以为继,已进行投资压缩。

5.项目风险

由于地铁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由政府规划设计,且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以及低收益性、负收益影响,对其贷款存在项目风险,主要包含规划风险、资本金不足风险、建设超前风险、采购风险、工程建设施工风险等。

四、信贷风险控制措施与建议

根据审计署对地方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截至2010年底,各级地方政府的债务总额达到10.7万亿元人民币,大约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GDP的27%,总体处于可控范围。但是,有一些地区的债务率超过200%,这表明部分地方政府存在过度举债行为,潜在风险值得关注。

债务结构上,10.7万亿元地方债务余额中,政府负有担保责任和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分别占21.8%及62.6%,也就是说,地方政府承担着8.6万亿元的潜在债务。从资金来源看,来自银行的资金为8.5万亿元,约占债务总额的80%,占到国内银行贷款总余额的17.7%左右,表明地方债务与银行间的捆绑较为紧密。从资金运用看,用于交通运输、市政等基础设施和能源建设的占61.86%。从形成时间看,2008年上半年,地方债务总量约为1.7万亿元。2008年下半年,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在4万亿元等一揽子政府投资计划作用下,各地的计划投资总计达40万亿元,其中多数资金来源于银行贷款,直接形成了地方政府债务,致使2009年债务规模增长了62%。2010年的债务余额比2009年增长18.86%。

近期,在南京、成都、武汉、宁波、杭州等等城市地铁建设过程中,因国家货币政策收紧和土地财政收窄,地铁建设资金困难已初见端倪。可见,中国以地方政府财政资金为主导的地铁建设财政投融资模式,给地方政府造成沉重的财政负担。因地方政府可支配财力相当有限,无力继续承担二期、三期等后期工程主要建设资金也是不无可能的。

对策建议:(1)注重区域选择,优先投放于国民生产总值及财政收入总量大、增速快,城市化水平较高,且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运作规范成熟的大中城市;(2)科学评估当地政府的偿债能力,谨慎控制信用额度,建立地方政府地铁项目信用贷款偿还风险专项资金的管理、运作和使用事项;(3)项目选择上,优先支持立项、规划、土地和环境评价、施工等审批程序完善的地铁建设项目(或地铁线路);(4)合理确定贷款担保方式,建立偿债准备金制度,偿债准备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支出并设立偿债专户,归集偿债准备金,确保第二贷款来源合法、有效;(5)合理确定贷款期限,按计划落实分期还款,及时履行偿债义务;(6)加强贷后监督管理,及时、准确掌握政府信用贷款资金的使用、偿还及项目实施情况,对贷款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财务审查,确保建设资金专款专用。

五、结束语

在前阶段积极财政政策和宽松货币政策引导下,银行信贷资金大量通过政府投融资平台投放到地铁、城市道路改造等中长期基础设施项目,大大增加了地方政府的债务负担,投资风险将逐步转移到银行体系而埋下金融风险隐患。为此,2010年财政部、银监会、国务院等分别出台《地方投融资平台基本处理意见》、《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加强对地方投融资风险进行评估及控制,其中,在全国各地蜂拥而上的地铁建设项目投入大、周期长,其信贷风险尤其值得关注和防范。

参考文献:

[1] 钱凯.防范地方融资风险问题的观点综述[J].经济研究参考,2010,(7):38-45.

[2] 刘世峰,欧阳世伟.城市轨道交通的经济特性及投融资模式分析[J].投资研究,2007,(7):36-38.

[3] 李连成,吴文化.城市轨道交通投融资模式初探[J].综合运输,2007,(1):24-26.

[4] 孙纪平.上海城市轨道交通体制改革与发展探索[J].城市轨道交通研究,2000,(7):4-6.

[5] 王丽霞.政府融资平台的运作模式、主要风险及对策建议[J].西部金融,2010,(9):66-67.

城投公司财务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及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思路,积极推进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深化城市市政公用事业改革,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促进城市资源、资产的有效整合和合理流动,建立政府主导、政企分开、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新型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为我县城市建设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投融资体系建设按照“积极稳妥、分步实施”的原则进行。要立足我县实际,规范投融资公司启动运营,融资规模既考虑满足城市建设资金需求,又控制在县财政可承受限度之内,实现城市建设的可持续发展;要先把投融资公司做大,解决融资问题,再扩大经营范围,增加主营业务,做强投融资公司。

(三)总体思路。按照“政府主导、政企分开、市场运作”的模式,以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和城市经营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投融资平台,通过注入资本金、增加有效资产、现金流量等措施,先做大公司,再逐步赋予公司土地开发经营、城市资产经营等职能,通过履行职能,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公司自身的发展壮大,使公司逐步发展成为资产规模大、资产质量优、投融资能力强、偿债能力佳的综合性投融资机构,形成融资—投入—收益—再融资—再投入—再收益的良性循环机制,走出一条以城建城、以城养城、以城兴城的市场化路子,形成资金“借、用、管、还”一体化长效机制。

二、搭建投融资平台

(一)公司组建。以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和城市经营投资有限公司为基础,组建投融资公司,作为政府主导的城建投融资主体。

(二)公司性质。投融资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领导成员由县政府提名。

(三)公司职能

1、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针对县政府下达的城市项目建设计划,加强与各金融机构的联系和沟通,依法进行融资、建设、管理以及部分项目的运营。

2、投融资公司作为项目法人,承担城市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等公益性项目的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并享受国家相关财政、税收的政策优惠。

3、建立城市规划与土地储备相结合的联动机制,在公司设立土地储备分中心,通过项目合资、合作等多种方式,引进社会资本,推进城镇土地储备、整理和开发工作。

4、受县政府委托,参与旧城、旧村拆迁改造,形成的储备土地,通过招拍挂形式注入投融资公司,实现土地增值,获得收益。

5、运营管理分散在各部门的城建资产和其他政府性资产。

(四)公司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公司章程、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运用市场机制,加强企业内部科学管理与决策,建立健全公司的劳动人事、统计、财务、投资管理及公司议事规则等内部制度,形成规范的权限、决策、执行、监督体系。

三、公司的运作

根据公司职能,通过整合各类政府资源,把现有能够利用的分散在各部门的城建资产和其他政府性资产全部划转到投融资公司。

1、对已划转到投融资公司的企事业单位资产,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理顺产权关系;由国资局牵头,摸清拟划转的国有资产情况,完成清产核资,确定有效资产,尽早实现划转。

结合我县实际,企业资产划转,目前保持原管理体制不变,即人事管理、重大经营决策、资产处置等仍按体制由相关部门审核、审批,但通过投融资公司履行手续。财务方面,在管理权限不变的前提下,账务上实行合并报表,以形成银行认可的有效资产。

2、选择部分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对其占有使用的土地、房产以及所属经营性资产进行整合,从原单位剥离划入投融资公司。

3、将城市规划区内已拆迁开发的部分土地和已完成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道路、管网、绿地、公园等城市资产注入投融资公司。今后,根据建设发展情况,逐步将其他城市资产和资源划入投融资公司。

4、把重大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周边和旧城、旧村改造形成的储备土地,通过招拍挂形式注入投融资公司。

四、建立健全各项机制

(一)建立规范的决策机制。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建设、规划、国土、财政等有关部门为成员的县政府投融资管理领导小组,增强宏观调控能力,提高政府投融资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每年年初,根据全县经济发展和财力情况,制定投资和融资计划,确定融资方案和投向,按照法定程序审批后,下达给投融资公司执行。在不影响既定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情况下,经县政府投融资管理领导小组研究,所融资金可以在不同项目之间进行统筹调剂使用。

城投公司财务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关键词: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策略

经济的发展带动了城市化建设前进步伐,很多中小城市建设的日新月异,但城市发展过快,城市基础设备比较缺乏,很多公共设施都没有完善。为了尽快完善相关设施,使城市建设更加规范、科学,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冒出。现在的城市投资建设公司与计划经济时有很大的区别,它可以向市场融资,直接解决了我国城市建设资金问题,更有效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但我国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发展过快,而成立的时间短,理论与实践经验不足,很多问题还在探索当中,公司内部控制现状不容乐观,很多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导致其负债多,也面临着风险大的现状。为了更好地发展城市建设,解决城市建设投资公司所面临的这些问题,政府等相关部门也出台了相应的法律法规,但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应该从自身入手,提升内部控制,使得公司管理更加完善。

一、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内部控制面临的现状

为了加快城市化建设的进程,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在不断的涌现,但过快的发展导致许多问题的出现,尤其是内部控制方面,主要面临以下几个问题。

(一)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内部控制环境存在的问题

虽然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在慢慢向市场靠拢,但目前大部分还是属于政府投资的国有企业,只有少部分向市场融资,因此公司董事会等部门都是政府部门委派,这样就导致公司内部结构不合理,不能像由市场调控的现代公司那样形成多元化股权分权内部结构。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内部结构的不完善,内部控制就很难取得效果,往往使得控制流于形式等。或者导致是内部人控制的结果,也就是一个人说了算。无论哪种现象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内部控制环境都存在问题,造成运作效率低,高风险、高负债,这样不利于公司的正常运转,同时对于其长远发展更是有所阻碍。

很多委派人员没有内部控制意识,而往往这些人都是高级管理层,受公司约束少。虽然近些年城市建设投资公司也在实行独立核算的法人实体,但委派的管理层更多的关注项目的建设及与自身业绩相关的事物,对于资金的控制与运作问题只是简单的交给财务部门,甚至认为内部控制是财务工作,与他们关联性较小,内部控制工作就得不到有效的开展。

(二)在内部控制中财务没有发挥作用

财务包括预算、决算、采购、付款等部门,是公司内部控制最核心的部门,也是在内部控制中起重要作用,而我国目前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却没有发挥其作用,主要是公司财务部门制度不完善,运作不规范。

(三)风险意识差

目前城市建设投资公司普遍负债率高,主要是风险意识差,对于风险缺乏管理。城市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运转,虽然有政府出资,但远远是不够的,很多公司管理人员风险意识差,没有考虑公司偿还能力情况下就随意借贷,导致公司负债率高。而且公司风险防范体制也不健全,使得公司内部控制失去作用。

(四)监督体制不完善

城市建设投资公司管理层基本都是政府部门进行的委派,虽有独特的企业法人,但往往与政府有着密切的联系,造成政企不分的情况,而公司内部结构不合理,监督体制不完善,监督人员与公司内部人员可能共同存在违规行为,监督体制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甚至有些监督机构被架空,对公司真实情况都不了解,这更不利于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实,制度得不到有效的实施。

二、提升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意义

内部控制是为了实现公司的控制目标,2008年我国财政部等相关部门对内部控制进行了定义,内部控制是指企业董事、监事以及其他员工共同实现企业效益的提高,运作规范等,从而来促进企业的持续发展。而目前我国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内部控制存在很多问题,其有效性还处于相对较低,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对公司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内部控制促进公司效率的提高

公司根本目标是追求效益最大化,内部控制体制的完善能使得公司运营更加合理,内部管理效率得到提高。研究表明,公司内部控制与公司的运行效率是相辅相成的,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对公司管理不规范的地方起到约束的效果,保证了公司战略方针的实施。城市建设投资公司与其他公司具有相同作用,有效的内部控制给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带来经营管理上的规范,促进效率的提高,实现城市建设的科学、规范、合理。

(二)内部控制促进财务信息真实,保障资金安全

公司通过有效的内部控制,对各部门的职能分工进行合理安排,制定完善的制度并有效的执行,使得各个部门相互监督,防止不利于公司发展的情况发生,促进财务信息真实。其次,对于公司财产资金等方面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减少浪费以及损坏等情况,坚决打击贪污等违法违规现象,使得公司财产资金得到保护。而城市建设投资公司普遍规模较大,一般的项目都不是短时间能完成的,而涉及的财产资金都比较多,真实的财务信息与资金安全是非常重要的,只要提升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才能使得公司财产得以保障,杜绝贪污、挪用等违法违规现象。

(三)内部控制促进公司持续发展

随着市场的日益规范,我国经济发展也越来越好,给公司带来了更多的机会,以此同时,竞争压力也随之增加。而城市建设投资公司通过政府进行融资,存在违规操作等行为,不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而有效的内部控制通过审核等制度,使得公司的政策方针得以实行,然后是监督部门进行有效的监督,杜绝违法违规操作,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提升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策略

城市化建设的加快,城市建设投资公司也不断成立发展,为了使其更好的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应加强城市建设投资公司的发展,使其减少负债,提升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针对以上城市建设投资公司的现状,可以从以下这些方面来提升。

(一)完善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内部控制环境

内部控制环境是内部控制体系的基础和内部控制有效实施的保障,直接影响着内部控制的贯彻执行、经营目标及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内部控制环境的好坏是其发挥作用的基础,公司运作管理与内部控制环境也有密切关系。内部控制环境包含公司的运营、财务、项目等全部情况,提升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应全面提高公司管理水平。

提高公司管理水平首先是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提升问题,加强管理人员综合素质能力,提高管理效率效果。其次优化组织结构,使得人员得到最好的利用,加强人力资源管理,营造一个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

(二)健全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内部控制财务体系

财务信息的真实、资金的安全是公司财务控制的基础目标,只有健全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内部财务体系,才能真正使得公司负债降低,促进其发展。健全内部控制财务体系应该分两步走:第一,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在公司内部制定统一的财务管理制度,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来制定,并与政府相关政策相统一;第二,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针对每个项目进行单独预决算,对招投标工作进行严格把关。除了对公司资金及时核对,实物资产也应及时盘点,领取与出库都要进行登记,而每个项目也应如此。在采购环节要做到事先询价,然后审批,对于采购合同也要仔细审核,付款环节应分开,防止公司内部与会计、出纳共同违规操作。

(三)建立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内部控制风险管理

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基本都是由政府出资,而公司负债高,给政府带来了很大的资金压力,高风险一直都是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存在的问题,领导层缺乏风险意识,应该加强这方面的管理,建立风险评估等体系,对公司资金、实物资产等优化配置,总资金的预算、用途有清晰的计划,每个项目也应实行。加强管理层风险意识宣传,让其认识风险管理不只是财务的工作,更重要的是领导层的工作。首先,风险管理应该明确公司所具有的固有风险,在公司运营中,区分环境变化给公司带来的风险。其次,分析环境变化所存在的潜在风险,并进行评估,对风险进行分类以及风险大小。最后,根据评估制定相应的措施,能规避的风险尽量规避,高概率风险减低其发生概率。

(四)完善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内部控制监督体制

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内部控制监督体制应该完善,监督人员结构应该复杂化,多方人员共同组成,使其与公司内部人员分离,不能进行合谋。监督体制应该具有其独立性,监督制度应明确规定监督的权利与义务,监督方式应结合实际情况来制定,只要行之有效即可。监督机构人员应由这几方面人员共同组成:国家机构、政府相关部门、公司职员以及债权公司法人、金融等机构代表。审计工作也不容忽视,内外部审计相结合,并进行全程审计跟踪。对于一般工程,内部审计完后,可以由审计公司进行审计。而重点项目由政府专门审计单位进行审计。

(五)实行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内部控制问责制度

问责制度是内部控制最有效,也是最普通的方式。实行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内部控制问责制度首先是制度的合理制定,科学、合理的问责制度才能使得内部控制发挥其作用。问责制度的制定与考核评价体制分不开,在问责制度实行时,先根据考核评价对相关人员进行考核,对存在的问题责任落实到具体的人员身上。问责制度建立后是执行,只有严格地执行才能发挥其作用,使内部控制有效。

提升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这五方面缺一不可,完善的内部控制环境才能使其他策略得以实行,是内部控制的基础。而财务体系与风险管理的健全才能让公司在运营过程中避免风险,是公司持续发展的保障。而监督体制与问责制度是其他措施的反馈,也促进其他措施执行,并在根源上杜绝违法违规行为。只有这五方面严格控制执行,才能正真发挥内部控制的作用。

四、结语

城市建设投资公司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载体,我国经济发展带动城市化建设进程的加快,城市建设投资公司不断成立,但其资金来源单一,发展时间短,还在发展探索当中,必然存在很多问题,而最重要的是其内部控制问题。内部控制存在问题直接影响公司的效益,因此,在提升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是必行之路,促进公司运营效率,使得财务信息真实,保障资金安全,城市建设投资公司才能持续发展,才能为我国城市建设作出贡献。如何来提升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也需要我们在实际过程中探索总结。

参考文献:

[1]李研.试论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发展现状与对策[J].法制与社会,2012(05).

[2]莫雄.城市经营与城司的战略调整[J].发展战略,2011(08).

[3]毛节程.从城市经营战略看城司的发展方向[J].管理论坛,2011(02).

城投公司财务工作总结范文第4篇

一、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的融资作用及现状

十余年来,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利用自身的政府背景及信用优势,通过创新投融资管理模式,加大投融资工作力度,加强项目管控模式,实现资金的最优价值,为城市建设提供了源源不断的资金。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的发展,有效地缓解了地方政府的财政及市政建设过程中的资金供需矛盾,充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能,促进了地方基础建设的快速发展。根据2011年全国审计结果,全国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共有6576家,其中省级165家,市级1648家,县级4763家。

实践证明,政府融资平台公司通过有效运用市场化动作方式筹集资金,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弥补了地方政府财力不足的缺陷,大大推进了我国城市化进程,我国的城镇化率已从2000年的36.22%提高到2011年的51.27%。各地基础设施建设明显改善,创造了就业,增加了财政收入,大大提升了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率。

二、新形势下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突现的问题

(一)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引发的政府债务问题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新型城镇化已成为新一轮的国家战略,各地的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扩大,而政府的经济实力及财政能力都不能满足城镇化建设的速度,只有全力通过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进行投融资业务,来实现政府的城镇化建设需求。在这种情况下,一是各级政府涌现了大量的政府融资平台公司,二是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的融资规模急剧扩张。所以近几年地方融资平台公司的债务规模急剧攀升,且部分债务政府负有偿债责任。根据《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截至2013年6月底,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108859.17亿元,其中通过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借款余额为40755.54亿元,占比为37.44%。由于政府融资平台的盈利能力都很低,且地方政府财力有限,因此未来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和地方政府都将面临严峻的偿债压力。

(二)新形势下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融资面临的问题分析

新形势下,特别是2012~2014年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使政府融资平台公司面临了许多融资问题。

2010年6月10日,国务院的《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19号文件),这一文件全面总结了政府融资平台发展现状,对平台业务提出了新的要求。2012年11月5日,国土部、财政部、人行、银监会共同了《关于加强土地储备与融资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162号),这一文件明确要求建立土地储备机构名录,严格控制土地储备总规模和融资规模,并且要求专款专用、封闭式管理,不得用于城市建设。2012年12月24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银监会共同了《财政部、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制止地方政府违规融资行为的通知》。2014年9月23日,国务院的《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43号文件),这一文件建立了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机制,并对地方债务实行规模控制和预算管理,完善了相关的配制制度,妥善处理了存量债务和在建项目后续融资问题。这一系列文件的陆续颁布,降低地方地方政府的债务风险,同时国家对进行政府性债务的融资也明确制定了由政府为发债主体进行融资,剥离了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的部分融资职能,同时也就增加了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的融资难度。

三、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融资模式的思考

目前,国家出台各项政策和文件,其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完善政府预算体系,积极推进预算公开,加强财政收入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化解财政风险,用机制来约束政府债务,用思路来解决融资难题,同时界定好各类债务的责权主体。作为城市建设的主体,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应结合城市建设的特点,用新的理念重新审视自身的发展目标、规模和思路。一要充分发展城市规划的引领作用,为其安排自身的发展目标、总体框架和具体项目,制定自身发展的战略规划、投融资规划、资本运作规划等,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二要充分利用各项资源,努力实现资源的效益最大化。三要探索和实践多种市场化的、创新的融资模式和融资手段,继续在国在的经济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

(一)统筹规划,加强项目差异化投融资策略管理

根据项目的经济属性不同,可以分为经营性项目、准经营性项目和公益性项目三类,每一类项目也应分别采取不同的融资思路、模式及渠道,有效的提高融资能力,结合项目特点,选取最优的融资方式实现资金效力。对不同属性的项目,在有条件的情况下,也可以将公益性项目和经营性项目统筹规划,采取公益性项目的基础设施投入列入经营性项目的经营收入平衡,同时以经营性项目的开发理念,对公益性项目的前期进行干预,以提高商业项目的价值空间,实现“双赢”。

例如:江苏镇江某片区投融资规划项目,总占地面积3500亩,对整个片区进行土地一级开发。

1. 不同的项目进行可经营性分析

对片区内所有项目按项目性质进行分类,并对每一类项目的经营能力及现金流量进行预判断,并按经营性高低进行排序。如表1所示。

2. 投融资规划方案设计

根据对投资项目的分析,按项目区分理论,确定投融资模式和运作主体,对土地开发成本建设测算模型,设计区域开发模式,建立开发时序,规划实施与项目启动、土地取得与出让、融资与资金平衡的方案。

其中:开发收入=土地出让收益+税收、规费,开发成本=土地取得费+资金占用和利息+管理成本和费用。

本项目是根据开发时序,对产生的资金缺口以融资、公私协作的方式解决,对取得的开发收益用来偿还贷款、滚动开发和持续经营,实现了不同性质的项目的统筹运作。

(二)引入市场化主体,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市场

融资平台公司作为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主体,应积极参与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用产业的市场化改革,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加强制度创新,大力建设市场化的投融资环境。融资平台公司还应创新盈利模式,引入市场化主体参与基础设施项目,由市场化公司提供资金保证以支持基础设施建设的需求。

例如:湖南省某水利综合整治项目,总投资27亿元,贷款19亿元。实施过程中,以工程总承包模式由深圳某公司作为借款人,与湖南某水利投资公司签订委托代建BT协议。合同约定,深圳某公司投资建设水利综合整治工程,该公司同时取得水利项目的堤防、排涝、撇洪渠、水利整治的施工权,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湖南某水利投资公司回购该项目。

本项目虽是无收益的水利建设项目,但项目的借款人不是政府平台也不是金融机构,而是通过市场招投标方式确定项目的总承包商,并通过BT协议方式由政府对项目进行回购。

(三)积极创新融资方式,努力拓展融资渠道,同时做好融资转型

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在继续做好银行类项目贷款、土地融资等融资的同时,还应积极探索新的融资途径,如股权融资、发行债券、融资租赁、产业基金等,充分发挥市场资源的优势,以多渠道的资金来源满足城市建设的需要。

多元化融资模式分为四类,分别为股权融资、债权融资、夹层融资和项目融资。其中:股权融资包括上市融资、非上市股权合作和股权信托;债权融资包括银行贷款、公募市场债券融资(企业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和私募市场债券融资(保险资金、融资租赁、信托产品、产业基金);夹层融资包括资产证券化和可转换债券;项目融资包括BT融资、BOT/TOT融资和PPP融资。

同时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融资转型的方向与应从融资向经营(产业化发展、市场化经营、规范化管理)转变,从整理土地向经营土地转变,从项目融资到片区开发融资转变,从间接融资向直接融资(债券、ABS、基金、股票)转变,从业务合作向股权合作、混合私有制转变,从投融资主体独立融资向财政、土地、国资联合融资转变。

例如:湖南省某铁路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403亿元,采用产业基金与PPP模式相结合方式,其中:基金规模100亿元,PPP贷款规模303亿元。

基金参与方及出资情况:湖南省某平台公司出资25亿元(占25%),国开行等5家商业银行累计出资74.99亿元(占24.99%),基金管理人(国开行与省基础投共同设立)出资0.01亿元(占0.01%),组成100亿元铁路建设基金。

项目公司参与方及出资情况:铁路建设基金投入100亿元(占99%),某平台公司出资 1亿元(占1%),项目公司总股本101亿元。

银行融资:项目公司资本金101亿元(占25%),向银行申请银团贷款303亿元(占75%)。

年限及成本:基金年限8年(可以接续的方式延至和贷款期限相匹配),贷款期限 20年。

城投公司财务工作总结范文第5篇

(一)地区政府投融资平台的含义

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是指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和机构等通过财政拨款、土地注入、设立股权等形式进行融资,所成立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其运营目的是为了充分发挥政府投资项目融资功能。地区政府投融资平台的种类很多其中包括建设开发公司、城建投资公司、城建资产经营公司等许多不同类型的公司。虽然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的类型很多,但是资金融入后的重点都是进行市政建设、公用事业等项目。

(二)地区政府投融资平台的运营特点

一是独立性。我国政府在相关规章制度中都已经明确指出地区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成立必须具备一般独立法人的资格。由于政府投融资平台所代表的利益主体是地方政府,与一般企业法人相比所代表的利益主体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平台的独立性在很大程度上能够促进政府所出台的政策顺利实施。二是一贯性。地区政府投融资平台在日常运营过程中在资金的使用范围上与商业银行信贷有着一定的区别,其并不对资金使用范围进行限制,也不会存在利率低的情况。而是根据资金来源情况谨遵一贯性原则,进行资金使用性质的确定对有偿资金有偿使用,对无偿资金无偿使用。三是公益性。地区政府投融资平台的经营管理目标与其他房地产企业有着本质的区别,一般房地产企业都是以实现自身效益最大化为经营管理目标,而地区政府投融资平台则是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为经营目的,属于政府行为,具有一定的公益性。四是服务性。地区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是在政府的大力扶持下所建立起来的,地区政府投融资平台的计划与当地经济发展息息相关,与财政预算和商业银行一样被视为是地区资金的重要来源,地区政府融资平台的顺利发展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促进我国财政政策顺利实施,推动我国国民经济的顺利发展。

二、我国某市政府投融资平台资金活动情况

随着各个地区投融资平台的不断发展,一些地区出现了投融资平台经营管理不规范的现象。对此,中央政府出台了一系列规定以加强对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管理。为了能够更好地规范投融资平台公司管理、规避风险,本文对我国某市15个区、县(市)融资平台公司进行了专题调研,以全面反映该市区、县(市)国有投融资平台公司的现状。截止2011年底,该市15个区、县(市)共有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61家。总资产金额高达1495.6亿元,总负债为848.6亿元。筹资总额为465.4亿元,银行贷款占筹资总额的89.2%,共计415.2亿元,债券占筹资总额的8.8%,共计41.1亿元。本节从利润、主营业务收入、担保、筹资几个方面进行讨论。一是利润情况。该市这61家公司中利润总额达5亿元的占公司总数的4.9%。1—5亿的占公司总数的9.8%;1000万—1亿元占平台公司总数的14.8%;利润0—1000万元占公司总数的34.5%;0元以下的公司占总数的36%。由此可见,该市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运营情况总体上良好,盈利企业达到了半数以上。而且公司利润金额非常可观,妥善经营在很大程度上会拉动当地经济的快速发展。二是主营业务收入情况。该市这61家公司中,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亿元的占平台公司总数的4.9%;5亿元—10亿元的占平台公司总数的1.7%;1亿元—5亿元占平台公司总数的9.8%;5000万元—1亿元的占平台公司总数的11.5%;0元—5000万元的占平台公司总数的63.9%;无主营业务收入的占平台公司总数的8.2%。由此可见,该市政府投融资平台总体收入情况良好,间接地反映出该地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稳定。三是融资情况。截止至2011年底,该市61家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融资总额高达4653682万元,融资渠道主要包括银行贷款、债券发行、理财产品以及其他。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4179872万元,占筹资总额的90%;发行债券为356800万元,占筹资总额的8%;银信政理财产品62300万元,占融资总额的1%;其它占筹资总额的1%。由此可见,该市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资金最重要来源为银行贷款。同时以上数据也反映出了一个重要问题,那就是资金来源较为单一,这样一来公司就存在着巨大的财务风险,一旦银行资金链断裂公司日常运营就会受阻。四是担保情况。该市61家投融资平台公司提供担保总金额为3612479万元,其中以财政收入担保占担保总额的4%,约160000万元,保证担保占担保总额的75%,约为2694979万;土地质押担保占担保总额的14%,约为513400万元;其它担保占担保总额的7%,约为244100万元。从以上数据中可以看出公司的主要担保形式为保证担保。由于保证担保主要是通过保证人与贷款人约定的形式进行担保的,当借款人违约或无力归还贷款时保证人承担责任。这就存在着一个问题一旦投融资平台公司出现财务危机,责任就会落到当地政府的头上,直接会造成政府财政压力加大的情况发生。

三、我国该市政府投融资平台财务风险分析

(一)投资风险

以该市综保公司为例,该公司自2008年成立以来累计完成投资财务发生额291605.94万元,按工程项目分,该市综保公司的资金主要是应用于包括道桥建设、广场建设、公园、景点、游乐场建设等丰富人民生活的公共基础设施,旧城区改造、新城区开发、城市水电热气供应等公共事业等方面。虽然公司诸如安置房工程等经营性项目可以通过项目投产后自身经营运行所产生的现金流形成“自偿性”,但是这一部分资金并不足以满足公司运营需要。而所占比重较大的公益性项目完全没有直接收入,政府只能利用其它筹资手段偿还借款,使得公司运营压力增大。同时,我国政府还没有出台有关于政府投资内容以及资金运作的相关规定,也没用建立一个透明而公允的投资资金运营披露平台,这样一来资金流向就存在着很多漏洞,导致一些不法分子为了一己之利,最终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现象的发生。

(二)融资风险

该市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融资渠道主要包括银行贷款、债券发行、理财产品以及其他。其中银行贷款是最主要的融资方式,而债券发行也成为了银行贷款之后的主要融资方式之一。本节从银行贷款和债券发行两方面进行融资风险的讨论。一是银行贷款融资风险。以该市综保公司为例,从公司2013年资产负债表中可以了解到,截止至2013年年末,公司负责合计2241725769.18元,较年初有所增长,主要是长期借款的增多直接导致负债的增加。长期借款中大部分都是银行贷款,银行贷款增多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公司资金链的正常运转。因为随着银行贷款管理机制的日益完善以及国家出台一系列政策对平台项目的限制,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地区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获得贷款资金的难度。同时,一些平台项目还款期的迫近也会造成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融资风险的发生。银行贷款融资风险主要包括以下两点:首先,政府和平台公司的委托-关系所产生的风险。投融资平台公司可以被视为是政府的经理人,资金投入项目的实际受益方为政府而不是平台公司,而政府还没有建立健全平台绩效考核体系,这样一来就会出现一些不法分子滥用银行贷款致使平台公司资金外流;其次,信息差异性风险。平台公司在向银行申请贷款过程中,银行对其进行信用评级与平台公司的实际还款能力关系不大,更多的时候与当地政府的财政实力关系密切。很多地区商业银行在对贷款评估过程中无论是在能力上还是在信息上都不占优势无法监控政府投融资平台跨银行的资金流向,使得银行在对其进行贷款时金额数具有一定局限性,难以弥补公司资金缺口从而引发公司财务风险的发生。二是发行债券融资风险。债券发行融资方面,该市投融资平台公司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公开发行企业债、中期票据及短期融资券,以筹集基础设施建设或公益性项目资金。但是从目前该市财政支出与收入总体情况来看,二者之间的缺口正逐年增大,而地方政府有权同时设立一个或者多个投融资平台,在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存续期内,该市地方政府很有可能会改变对平台公司的信用偏好,一旦出现投融资平台债券到期时无法还本付息的情况,政府不会对城投融资平台债券本息清偿付法律责任,这样就会引发公司财务风险的发生。

四、对于该市政府融资平台资金运用的一些完善措施

(一)实现融资方式多样化

单一的融资方式容易加大公司对商业贷款和财政拨款的依赖性,不利于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顺利发展,所以该市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应当积极探索融资渠道进一步实现融资方式多样化。首先,平台公司应当加大对发行债券的重视程度,不仅要重视与国内企业和个人的合作,还可以与国外一些企业进行合作,制定合理的本息发放方式,吸引社会上以及国外的企业和个人资金的投入,尽可能地降低对商业贷款以及财政拨款的依赖性;其次,该市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还应当关注证券市场,通过上市的形式通过证券市场进行融资,这种形式不仅可以进行重复融资而且还不用支付利息,促进公司的资金链稳健运转。

(二)完善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一套完善的平台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在很大程度上能够控制和防范公司财务风险的发生。首先,平台公司应当加强各个部门岗位设置管理,明确各个部门的权责,尤其是财务部门一定要进行不相容岗位的分离,避免一人兼多职现象的发生,实现定期对账。一旦发现问题能够落实到个人,控制和防范一些不法分子为了一己之利现象的发生;其次,公司应当建立现代化信息资源管理系统,进一步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以便加强各个部门的沟通交流;最后,平台公司应当进一步促进财务部门工作人员综合素质的提高,主管人员应当积极向部门成员传递国家最新法律政策,并组织公司会计人员进行继续教育培训,优化会计人员知识结构,使得公司会计人员在务管理工作时更加得心应手,提高工作效率,避免错误的发生。

(三)明确责任主体

该市政府投融平台公司不应当过于依赖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可以给予公司一定的管理权力,使公司由政府控制其运营管理向实现自主管理形式的转变,杜绝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兼职公司管理工作闲暇的发生,应当另外选聘一些综合素质突出的人员担任相应职务,明确责任主体,避免由于平台公司债务过重转化为政府的债务,致使地区财政负担加重现象的发生。

(四)重视对平台公司财务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