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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用管理制度

差旅费用管理制度

差旅费用管理制度范文第1篇

摘 要 差旅费是长期存在于企业内部一项费用支出,差旅费管理是否合理直接关系出差人员的工作和生活,并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和经济效益产生影响。本文主要概述了差旅成本的管理,对公司差旅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加强差旅费管理的措施和建议。

关键词 差旅成本 差旅管理

一、差旅成本概述

(一)差旅成本的管理内涵

差旅成本管理不只是成本削减的管理,它是一个企业管理水平、管理效率的体现。它涉及到差旅管理政策的制定、执行、财务管理手段和程序、员工行为监控、数据分析等诸多方面的管理。良好的差旅管理制度所带来的将是差旅成本保持在预算以内、企业出差人员能安全准时到达并顺利完成差事,员工满意度也比较高。差旅成本管理内涵,即是通过有效的差旅管理,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并在成本不增加的情况下达到效率最大化的过程。

(二)差旅成本的含义

从财务角度来看,差旅成本由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两部分组成。直接成本包括交通、住宿、伙食以及财务部门的管理费用;间接费用则包括企业需要支出的现金、报销以及单据的费用等。通常,很多公司对前者直接可见的成本控制往往会比较严格苛刻,例如会制定严格的级差标准等。但是如何有效的把成本控制与增加员工积极性与创造性、增加企业的顾客满意度联系在一起,才是真正有艺术的成本控制。

二、现行差旅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

(一)公司员工对差旅费管理办法不了解

虽然有些公司制定了成文的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但是公司员工对于差旅费管理办法并不太熟悉,以至于出差人员在出差时时常会在未被授权的领域或者范围内超支费用。所以差旅费管理办法应该制定得清晰明了、透明度高,公司有义务让员工知悉办法的规定,避免员工在未被授权的领域内支出费用,从而降低成本。

(二)差旅费报销标准不合理

由于经济的发展以及物价水平的提高,许多公司差旅费标准并没有随之提高,往往现行标准已经不能够满足出差人员实际工作需要。如交通包干补助费只满足于乘坐公交车,而初到一个城市办事,对周围环境都不熟悉,如果要乘坐公交车办理公务,显然对出差人员的办事效率有极大的影响;如果乘坐出租车,则需自己承担超过标准的费用,显然会带来对公司的不满。

目前很多公司的差旅费管理办法中对于住宿标准是按职务级别来制定的,看似平常的报销标准,却给员工心理造成很大的影响。公司领导和普通员工同样是到外地出差,不同级别人员的住宿标准却不一致,而会议承办单位或接待单位往往是按一个标准进行安排,这就造成出差人员左右为难。

(三)出差审批制度执行不严格

虽然很多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严格的差旅费管理制度,但是由于制度执行并不严格,这给差旅费管理也带来了混乱。以笔者公司为例,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出差审批正常情况下应该是在出差之前办理的,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种种原因出差审批在出差结束报销时才补办,这种做法显然不符合差旅费制度的规定。

(四)报销环节多

目前很多公司都存在报销速度慢,时间长的问题。以笔者公司为例,报销的效率不高主要基于两个原因,一是由于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加强,费用报销需要多环节的审批,致使效率低。二是由于出差人员不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导致报销时间长,这显然也不符合权责发生制的要求。

(五)盲目削减成本与创造价值的矛盾

我们通常说成本控制大多是站在财务角度上,而“节约资金”仅仅是公司会计的立场而已。如果单一的从财务管理人员的角度进行差旅管理,那必然存在一些误区。首先财务人员很少参与到现有的差旅活动中,对差旅活动并不了解;其次在财务管理人员接受的教育中,大多强调控制、财务效率等,所以他们欠缺对企业整体发展的认识,也很少顾及目标、企业形象、心理效应等。因此我们应该站在企业的高度,不仅仅是把“成本管理”定义为省了多少钱,而应考虑能为公司创造多少价值和利润。

三、加强公司差旅费管理的具体建议

(一)加强公司员工对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的学习

公司并不是每个员工都会有出差的机会,所以很多员工就忽视了对差旅费管理办法的了解,因此公司有的新的管理办法包括差旅费管理办法时,都应该倡导大家积极学习,减少可以不发生的费用。

(二)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差旅费的报销标准

公司可以通过网上询价了解当地物价水平,在条件许可时,为更深层次掌握当地真实物价情况,也可以定期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到一些经常出差的地点或城市进行调研、考察,按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标准真实体验当地的物价水平、酒店住宿标准,根据现实情况重新测算制定出切合实际的差旅费支出标准。

(三)尽量缩小报销标准的级差

对于报销标准不同这一级差问题,笔者认为合理的级差可以激励员工为享有更高的待遇努力提高自身业务能力,更好的为企业创造价值。公司可以综合多方面因素,在合理的范围内,尽量缩小级差,在激励员工的同时也提高员工的满意度。

(四)严格审批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对确需出差的事项,要进行严格的审批,出差公务审批表应该在出差前办理。出差人员应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办理出差审批,出差人员回来后应及时将票据整理,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要求并将公务审批表的实际出差日期与地点填齐,交单位负责人审核确认后转交财务部门进行报销。

综上所述,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应逐渐摒弃原有一成不变的差旅管理,本着对员工公平,满足他们的差旅需要,我们一方面应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变化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差旅费报销标准,使出差人员在外能够安心努力工作;另一方面,在差旅成本的控制问题上,公司应避免盲目地减少支出来控制成本,而应该使差旅费支出合理,将有限的经费切实用到实处,真正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李卓然.浅析差旅成本管理的艺术手法.科技信息.2009.

差旅费用管理制度范文第2篇

【关键词】 民国时期; 差旅费; 规则

民国时期,中国社会发生了历史性变革,中国会计理论迎来了大发展。1912年南京临时政府的《会计法草案》共八章三十六条,其内容明确显示向西方政府会计立法靠拢。虽然《会计法草案》未能在实施中发挥作用,然而它却开创了中国会计专门立法之先河,对后世会计立法产生了直接影响①。在以后的时期又引入了西方及日本先进的会计法律制度,制定出一系列的会计制度及规则,为新中国的会计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其中对于差旅费的制定和修正更是频繁,尤具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一、民国时期差旅费规则的制定及修正

民国时期对于差旅费规则的制定及修正非常频繁,有如下8个时期的8种版本:

1.1915年4月19日(民国四年)财政部拟订官吏出差旅费规则呈大总统批。

2.1935年5月16日(民国二十四年)国民政府公布修正国内出差旅费规则。

3.1939年3月10日(民国二十八年)审计部修正本部旅费给与暂行办法。

4.1939年4月27日(民国二十八年)国民政府公布越南、缅甸等地出差旅费暂行规则。

5.1942年3月5日(民国三十一年)国民政府抄发修正国内出差旅费规则训令,修正国内出差旅费规则。

6.1945年3月7日(民国三十四年)主计处转发修正国内出差旅费支给标准训令。

7.1947年12月17日(民国三十六年)主计处抄发调整国内出差膳宿杂费支给数额表训令。

8.1948年9月8日(民国三十七年)主计部抄发修正国内出差旅费规则训令,国内出差旅费规则(民国三十七年八月二十五日修正)。

从以上频繁的差旅费规则的制定及修正可以看出,国民政府非常重视会计管理工作,扩大了会计的服务对象和内容,加强了会计内部经济管理的职能。分析以上8个时期的差旅费规则,笔者认为,民国时期差旅费规则制定的总原则可表述为:可补助其舟车费,但须取具经过路程之证件;旅费分舟车费、膳宿杂费、特别费,且均按出差人员职务等级支给;出差事竣后,应于十五日内登载出差旅费报告表。

二、民国时期的差旅费规则分析

下面从差旅费报销的范围、报销标准、报销流程等方面来考察民国时期的差旅费规则。

(一)报销范围及报销标准

1915年(民国四年)财政部拟订的官吏出差旅费规则中规定,旅费应分款如下:舟车费、膳宿费、电报费、杂费。

1935年到1948年(民国二十四年至民国三十七年)差旅费的报销范围调整为舟车费、膳宿杂费、特别费(特别费中包括邮电及因特别情事临时雇用人夫车马,并其他一切因公必需之费用)。另外,民国时期已按地区贫富差距来制定膳宿杂费的标准,如表1、表2 所示。

从表1可以看出,民国时期的差旅费报销标准是严格按照职务等级来划分的,从特任到雇员的等级标准差别非常大,每天膳宿杂费的相差在十四元,甚至四十元(当然这其中不排除19世纪40年代时严重的通货膨胀因素),按金元券计算时相差八元。可以看出,1935年及以后的差旅费规则较之前的报销范围规定更广更细,但“特别费”的报销范围有些模糊,表述为“并其他一切因公必需之费用”。正是这一模糊的范围成了差旅费报销的漏洞,笔者认为,差旅费的特别费范围应更明确,哪些项目能报销,哪些项目不在报销之列,应予以详细说明。

从表2可以看到民国时期已按地区贫富差别来规定膳宿杂费的标准,且当时正值物价飞涨。而目前有很多单位的差旅费住宿标准还是全国统一一个标准,比如不论一线城市北京、上海,还是小县城,一律每晚住宿标准为150元,前往一线城市出差的人员往往需要自己支付超出规定数额的住宿费,严重影响了工作人员出差学习的热情,影响了业务的发展,这一点我们应该向民国时期学习,借鉴按地区差距来划分住宿标准的做法。

(二)报销流程及报销时限

1948年(民国三十七年八月二十五日)修正的国内出差旅费规则第六条明确规定:出差事竣后,应于十五日内依照第二条附表各费,分别逐日详细登载出差旅费报告表(如表3所示),连同领据,如有特别费支出及特别费之单据,一并呈报各机关长官核准后,送审计机关审核。

从以上规定及表3可以看出,民国时期的差旅费报告单非常详实,将每项报销内容单独列开,能够明显看出每一项的支出明细,且差旅费报销很注重时效性,出差事竣后,应于十五日内登载出差旅费报告表。当代社会特别是某些高校的差旅费报销时限往往拖到一年甚至三年,已完全没有时效性,民国时期差旅费报销时限是很值得我们借鉴的。

三、对我们的启示及未来要研究的方向

本文针对中华民国时期的差旅费规则进行了梳理和纵向比较,试图填补民国差旅费规则研究的某些盲点,旨在对起到重要的、承上启下连接作用的民国时期差旅费细则有个初步的认识。本文发现,民国时期国民政府对于差旅费规则的制定及修正极其频繁,考虑到物价飞涨因素,适时调整了报销补助数额,并根据地区贫富差别来划分一区二区不同报销标准,且报销时效性强,说明了差旅费的管理对于政府及企业的内部控制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体现了民国时期国民政府对差旅费及公务消费管理的高度重视。但是,差旅费规则中对于“特别费”的规定却很模糊,定义为“包括邮电及因特别情事临时雇用人夫车马,并其他一切因公必需之费用。”⑤笔者认为,模糊的界定为公差消费的混乱以及贪腐提供了便利,需要将特别费透明化和规则化,这也成为我们未来关注的重点。

未来研究方向有以下两个方面,需要我们查找更多的资料,以充实对民国时期会计规则及会计制度的研究。

差旅费用管理制度范文第3篇

Abstract: The new management measures of business trip expenses has greatly standardized the universities' business trip management of Yunnan province, and has improved the effectiveness of business, which is a measure to deepen the comprehensive reform, especially the reform in education field, to attribute to the educational management system and the modernization of management ability. It is an urgent problem about how to better implement the new management measures of the business trip expenses in Yunnan universities. Combined with the new and old business trip management measures of Yunnan province, this paper expounds the three improvement, two restrictions and one relax in detail, and proposes the attention problems in formulating implementation affairs of business trip management measures of Yunnan province's universities, to provide some reference.

关键词: 高校;差旅费管理;三提两严一放;实施细则;具体建议

Key words: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business trip expenses management;three improvement,two restrictions and one relax;the detailed rules for the implementation;specific recommendations

中图分类号:F812.4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4)23-0164-03

0引言

2014年4月24日,云南省财政厅印发了《云南省省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云财行〔2014〕65)号(以下简称新办法),明确规定了省级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新差旅费管理办法的突出亮点是对因公出差所涉及的批、行、吃、住及问责进行了明确规定,较老办法相比,大大提高了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标准,放宽了乘坐交通工具的条件,严格了报销管理要求,首次从法规的角度规定了虚报冒领差旅费要追责。这是新时期新环境下云南省财政厅切合实际推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加强和规范差旅费管理的重大举措,是推进云南省差旅费管理法制化、人性化、规范化的有效途径和惠民利民措施,对全面规范云南省省属高校公务出差的管理和报销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1新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重大变化

与2008年10月1日起执行的《云南省省级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云财行[2008]325号)(以下简称旧办法)相比,新办法具有以下“三提两严一放”五大重大变化。

1.1 提高了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包干标准

新办法明确规定因公出差人员一律不分职务职称级别,所有人员公务出差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实行包干制并执行统一的标准,并首次明确了包干天数的计算口径。

与旧办法相比,新办法因公出差伙食补助费标准由原来每人每天补助50元提高到每人每天补助100元,市内交通费由原来每人每天补助30元提高到每人每天补助80元。这一规定和标准的提高对解决因公出差人员吃、行问题非常有效。因是包干使用,无须提供相关有效票据,多用不报节余归已,这与因公出差人员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使得相关出差人员一改昔日“出门打的,想吃就吃,回校报销”的铺张浪费行为,确实起到了厉行节约、精打细算,反对浪费的有效作用,符合办法制定和实施的初衷。

1.2 提高了住宿费标准

新办法沿用原规定按因公出差人员的职务等级规定适用不同的住宿限额标准,但较旧办法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同时取消了特殊地区高住宿费标准的规定,并把有无住宿费发票作为能否报销出差住宿费以及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的依据。新旧对比详见表1。

1.3 放宽了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规定

新办法继续实行按职务等级不同乘坐不同标准的交通工具,但取消了厅局级人员出差仅限乘坐单边飞机,其他人员出差不能乘坐飞机的规定,也即放宽了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条件,其他人员也可乘坐双边飞机了。因公出差人员不仅可以报销飞机票费用,还可以报销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和每人次交通意外保险一份所涉及的费用。同时明确规定了未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不得报销出差人员使用机场贵宾休息室、“百事特”的费用;因公出差所乘坐出租小汽车发生的出租车费不得报销(市内交通费实行包干制)。

1.4 严格了差旅费报销管理

1.4.1 首次明确了差旅费范围

新办法明确了能够作为差旅费报销的仅仅是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而在出差期间发生的餐费、礼品费、药品费、食品费、物品打包费、通讯费等是不能够混在差旅费中报销的,从而杜绝了以出差为名大肆购买礼品、食品、宴请等浪费行为。

1.4.2 首次明确了差旅费应纳入部门预算并单独列示

新办法通过规定差旅费列入部门预算这一措施彻底改变了过去公务出差无预算无安排、想去就去、想到哪就到哪的随意性、无序性、隐蔽性,通过单独列示和省财政厅、审计厅的日常监督和审计,真正能够实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1.4.3 首次严肃了差旅费报销应当提供的凭据

新办法对差旅费报销应当提供的票据、报销标准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第二十三条 “城市间交通费按乘坐交通工具等级及相应的车票、船票、机票等凭据报销,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乘坐交通工具的交通意外保险费凭据报销。住宿费在标准限额之内凭发票及公务卡刷卡凭条报销。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当天最后到达目的地规定标准报销。市内交通费按规定标准报销”;第二十四条“出差人员差旅活动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出差审批单、机票、车票、船票、住宿费发票、公务卡刷卡凭条等凭证。住宿费、机票支出等按规定以公务卡方式结算”;第二十五条 “省级单位财务部门应当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开支。对未经批准的出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不得报销住宿费以及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1.4.4 首次严肃了报销标准、公务卡结算方式和补助计算口径

从新办法的规定中可以明确得出以下结论:第一、因公出差必须经过批准,报销时提供领导批准的审批单;第二、因公出差发生的车票、船票、机票、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交通意外保险费、住宿费可以凭据在标准限额以内据实报销;第三、报销差旅费时应当提供出差审批单、机票、车票、船票、住宿费发票、公务卡刷卡凭条等凭证。超过限额标准部分的住宿费、机票、车票和船票费不得报销。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不得报销住宿费以及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第四、因公出差支出的住宿费、机票等款项按规定以公务卡方式结算。若特殊情况无法使用公务卡刷卡结算或没有公务卡而使用现金方式结算的,必须做出合理的说明和提供有效的凭据(可以由收款单位出具证明);第五、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按实际天数和目的地标准计算,不得扣除乘坐交通工具期间的市内交通费;当天出差当天返回的,同样可以报销100+80=180元的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第六、因公出差人员报销的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不属于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不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1.5 严肃了虚报冒领差旅费等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

新办法首次明确规定了省财政厅、省审计厅日常监督和审计监督的主要内容,并采用列举法对各种违规行为规定了相应的责任追究措施。

1.5.1 首次明确规定不得使用虚假票据、非法票据报销差旅费

新办法第二十六条首次明确规定各单位应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差旅活动和经费报销的内控管理,对未经批准擅自出差、不按规定开支以及使用非法票据报销差旅费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这对有效遏制虚假票据、非法票据报销的泛滥现象起到了敲山震虎的作用。

1.5.2 首次明确规定了上级部门对差旅费日常监督和审计监督的主要内容

新办法第二十七条明确了省财政厅和省审计厅负有对各单位差旅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的职责,并列明了日常财务监督和审计监督的主要内容。即:①单位差旅费审批制度是否健全,差旅活动是否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②差旅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是否符合规定;③差旅费报销是否符合规定;④是否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⑤差旅费管理和使用的其他情况。

1.5.3 首次严肃了差旅费禁止行为和违规行为

新办法第二十八条明确了禁止行为,即“出差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不得在出差期间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游览和非工作需要的参观,不得接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等”。第二十九条明确了违规行为,即“单位无差旅审批制度或差旅审批制度不严的;假公济私,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差旅费的;违规扩大差旅费开支范围,擅自提高开支标准的;不按规定报销差旅费的;转嫁差旅费的”等行为即是违规行为。

1.5.4 首次严肃了对违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新办法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了有上述违规行为的,将由省财政厅、相关单位和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2云南省高校贯彻实施差旅费管理办法的建议及措施

云南省高校除部分人员有行政职务外,其他大部分人员只有专业技术职务(即职称),由于新办法只对省级机关相关人员的行政职务级别进行了相应的规定,而没有涉及到职称等级的规定,这就导致云南省高校在贯彻执行新办法时需要根据本校实际和财务管理要求制定《XXXX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或办法》,除沿用新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外,还应在细则中建议明确下列问题:

2.1 因公出差如何审批

在新办法中因公出差需要审批,但没有明确如何审批。因此云南省高校根据新办法制定实施细则或实施办法时建议在出差前审批出差事宜,出差后审批报销事宜,审批时根据资金性质和行政职务级别不同分别进行审批,不考虑职称。

首先,根据出差使用的资金性质,分为预算资金和课题资金。预算资金是指学校年度内预算安排的所有资金,既包括财政资金和非财政资金,又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资金。课题资金是因完成科研课题任务而由课题负责人管理使用的纵向、横向课题经费。

其次,按行政职务级别不同分别进行审批。若使用预算资金的,校级领导出差应由校长办公室备案,正处级干部(不含调研员)出差应由分管校领导审批,副处级干部(含正副处级调研员)及其以下工作人员因公出差应由正处级干部审批;若使用课题资金,则由课题负责人审批,如果是课题负责人自己出差,应当报科研管理部门备案。

再次,应特别规定本实施细则或实施办法不适用本校教职工经批准外出且时间超过10日(含途中来回天数)的进修、培训、挂职锻炼、基层锻炼、新农村建设指导员、抽调、借调、调研等事宜,该类事宜学校应另行制定相关的办法。

最后,应明确具体的审批程序并提供固定样式的审批单供审批之用。

2.2 因公出差如何乘坐交通工具

云南省高校在制定实施细则或实施办法时建议采用“行政职务和专业技术职务(即职称)等同,就高不就低”原则。

首先明确,学校相关人员因公出差,既有行政职务又有职称的,应根据下表选择适用高级别的交通工具乘坐标准。

其次,应当规定,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出部分由个人自理,不得报销(包括课题经费在内)。为厉行节约,鼓励节约,实施细则或实施办法可以规定:应当乘坐上一等级的交通工具而没有乘坐的,除据实报销差旅费外,还可按上一等级(平均价)与本等级(平均价)交通工具票价差额的50%给予补助。

再次规定,因公出差应当统一乘坐社会交运机构提供的交通工具,特殊情况需要自行驾车出差的,必须报经校长办公室同意后方可出行,且明确规定报销时可以报销合理范围内的汽油费、停车过路费,不再按人头按天数计发市内交通费。

最后明确,乘坐交通工具原则上应当优先使用公务卡进行结算。

2.3 因公出差费用报销范围

高校在实施细则应当明确以下两点:一是允许报销的费用和应提供的票据:交通费、住宿费、订票费、退票费、会务费、公务卡刷卡凭据;二是不允许报销的费用:超过标准限额的交通费、住宿费部分、无实质作用的参观考察费、游览费、风景名胜区门票费、餐费、接待费、礼金、礼品费、食品费、药品费、医疗费、土特产品费等。

2.4 因公出差如何计算“两补一费”

新办法所规定的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实质上是一种出差补贴性质,住宿费是一种限额控制性质。高校在制定本校细则时,应明确如下内容:

①伙食补助费:按允许报销的交通费票据上注明的去回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100元,在差旅费中报销,不得独立于差旅费之外报销。

②市内交通费:按允许报销的交通费票据上注明的去回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80元,在差旅费中报销,不得独立于差旅费之外报销。

③住宿费:按出差期间实际住宿自然(日历)天数计算,在限额标准以内以住宿费发票为依据进行报销。为准确计算住宿费是否超标,建议在此明确住宿自然天数以住宿费发票开具的且在会议期间内的天数为准,去回途中天数不得作为计算住宿费的天数。

总之,高校应当全面贯彻执行《云南省省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并结合高校实际制定较为详细的实施细则,以明确标准、口径、计算方法和报销要求,避免因规定不明要求不细可能产生的争议,全面改进工作作风,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建设,全面促进云南省高校健康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云南省财政厅.云财行〔2014〕65号,云南省省级机关差旅费管事办法[S].

差旅费用管理制度范文第4篇

【关键词】差旅费超支 原因 对策

一、标准不执行,制度不落实

虽然部队制定了差旅费开支标准,并对各类人员的住宿金额予以了详细规定,给予了途中的餐饮补助,但由于客观和主观两方面的原因,一些出差人员片面强调各种理由,导致各种费用尤其是住宿费用支出仍然未得到有效控制,造成差旅费开支居高不下。

二、钻制度的空子,虚假发票现象严重

凭票报销制度,造成个别素质不高的人钻了“少支多开,虚报冒领”的空子。由于市场经济利益第一的原因,只要给予商贩以小利,他便可以帮你虚开各种发票。有的人出差执行任务,将吃饭的费用打入住宿费;有的人将住宿费以小开大,冒领其中的差额等;最为严重的就是直接购买假发票自己进行填写,回单位进行报销。

三、凭票实报实销造成了部分出差人员花钱大手大脚,浪费多少也不心疼的思想观念

普快列车不坐坐特快列车;住宿时普通宾馆不住住豪华宾馆;可以合住一间的非要分开住两间,更有甚者,出差期间虽住在亲朋好友家,但为领取伙食补助虚报住宿费,从宾馆中虚开住宿费发票;部分人员借出差机会游山玩水,反正本着有票回单位就能报销,根本不考虑给本单位经费造成的和浪费。

四、结算时财务人员无法核定其任务及路线

单位出差的人员,时间,地点,具体任务均由领导和各个部门掌握,财务人员很少知晓,因此,财务部门很难准确地对其进行监督和把关,同时,传统的审核报销办法,结算手续繁杂,工作量大,如公私兼并的各种票据,住宿价格均不统一,这就给财务人员审核、结算带来更大的审核难度。

就上述问题的存在,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做好差旅费的监督与管理结算工作。

1.制定并严格执行相关制度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制定出台相关的差旅费使用管理规定并严格遵照制度执行,各级各类人员一定要严格遵守。按规定,出差前,出差人应填写出差审批单,注明会议、学习、培训等事由及出差地点,并经支队领导签字同意,归队后凭出差审批单报销结算,否则不予报销;对超出出差地点的住宿费、油料费发票一律不予报销;超出规定标准的费用,财务人员一律不予报销结算,不做老好人,如住宿费结算营职干部每天八十元,超出的部分财务人员将不予审签,由个人承担。

2.重点对票据进行审查

差旅费用的开支中除出差补助外,其他费用如车船费、住宿费用等凭票据报销的,开支是否属实,必须有开支单据作证明,由于开支单据种类很多,对单据的审查要着重注意,严格审查开支单据的真实性,主要检查单据有无涂改、挖补、仿造等情况;单据相关的财务印章是否齐全,虚假的发票不予报销,注意连号票据,防止将无关人员的开支混同报销。

3.重视财经纪律教育

要组织各级人员认真、系统的学习部队的财经政策和管理规定,增强其遵章守法意识,不断提高个人修养和思想素质,同时,要进一步加强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光荣传统教育,引导各级人员在当前财政经费紧张的情况下时刻存有过紧日子的思想,使之杜绝各种铺张浪费和随意花钱的不良现象,争做遵守部队财经纪律的模范。要教育各级人员摆正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的关系,做到公私分明,坚决杜绝各种以公假私,虚报冒领等各种不良现象。

差旅费用管理制度范文第5篇

一、高度重视,立即行动

在全市征集群众意见建议活动中,旅游行业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对市纠风办向我局反馈的200条群众意见和建议,我局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归纳和分析。结合市委、市政府实施“打造特色旅游基地”和“旅游强市”战略目标,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整改,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促进我市旅游业又好有快地发展。

(一)向各县旅游管理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二级单位和旅游景区、旅游星级饭店和旅行社印发通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使全市旅游管理部门和旅游经营单位对旅游政风行风的现状,广大人民群众对旅游行业关注的热点,旅游服务的难点和当前旅游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和了解,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和差距进行深刻的反思,增强危机意识和紧迫感,进一步提高解决存在问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根据群众意见建议对整改任务进行分解,明确到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员,督促相关单位进一步查摆问题,找差距,落实整改措施。

(三)针对群众意见较为集中的“热点”和“难点”,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深刻剖析根源,选准突破口,抓住重点,制定措施积极整改。

(四)制定集中整改工作方案,对组织领导、方法步骤、整改内容、整改时间、整改对象和整改目标,提出明确的要求。

二、正视问题,落实整改

在整改工作中,市旅游局坚持把做好民主评议旅游政风行风活动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讲党性修养、树良好作风,促科学发展”等主题教育活动相结合,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把压力变动力,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把整改工作落到本职岗位上。

针对旅游市场监管不力的问题。市旅游局组织执法人员在旅游旺季、小长假和黄金周期间开行旅游投诉直通车,深入景区(点)、旅游饭店、旅行社等旅游接待单位,针对旅游市场上出现的旅游购物、消费欺客宰客;旅游业务经营“黑社”;无证带团导游;旅游交通有安全隐患;旅游企业服务质量差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经营行为等问题现场受理游客投诉,实行动态监管。日常的旅游市场监管工作,市旅游局通过××旅游网、××日报、天中晚报向社会公布旅游咨询和投诉电话,及时受理游客投诉,旅游投诉处理满意率达到100%。开展对全市旅行社租用车辆和旅游业务经营广告行为专项检查工作,市旅游局先后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旅行社租(使)用车船管理工作的通知》(驻旅[2007]2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旅行社租(使)用旅游车辆管理工作的通知》(驻旅[2008]42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旅行社租(使)用车船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驻旅[2009]58号)文件,严禁旅行社组织“夕发朝至”的团队旅游,消除安全隐患;联合工商部门开展了旅行社广告、旅行社门市部专项治理工作,净化了旅游市场。

针对部分旅游经营单位诚信缺失问题。市旅游局向全市旅游行业印发了《××市诚信旅游活动方案》,建立了旅游景区、旅游饭店、旅行社诚信档案,并对旅行经营单位经营基本信息及奖惩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并按照考核结果进行诚信旅游企业等级公示,实现末位淘汰。旅行社是旅游业的龙头,也是旅游市场各种问题集中的焦点。为规范旅行社的经营行为,推动各旅行社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在全市旅行社全面开展“星级旅行社”评定活动。根据旅行社星级评定标准,同时结合《2009年度国内旅行社业务及服务质量考评工作方案》和《2009年度旅行社业务档案检查评比工作的通知》精神,对旅行社维护旅游者利益及服从行业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评比,全市共评定5家星级旅行社,其中新世纪旅行社被省旅游局评定为四星级旅行社。

针对部分旅游从业人员服务意识差,服务水平不高的问题。市旅游局邀请郑州旅游职业学院举办了全市旅游景区、旅游星级饭店、旅行社中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班,全市旅游行业共277人参加了旅游标准化、旅游政策法规培训、旅游企业经营管理及安全培训,并获得了国家旅游局颁发的中高级岗位资格证书,极大地提升了旅游行业的服务水平。同时对注册2009年度ic卡导游员进行职业道德、礼貌礼节、职业技能和旅游政策法规的培训。

针对部分经营单位存在的强行消费,商业欺诈现象。市旅游局加大了旅游市场秩序规范化管理力度,组织开展以“阳光行动”为主题的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事实细则》和《河南省旅游条例》,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违约失信、擅自改变行程、超出合同以外购物等违法违纪行为。同时在全行业经营单位显要位置公示了旅游投诉和咨询电话,随时随地接受群众的举报。“十一”黄金周前夕,向社会了旅游消费提示,让广大游客明明白白消费,开开心心旅游。

针对部分群众反映旅游景区门票价格高的问题。市旅游局积极向市政府报告,经过积极努力,我市旅游年票在今年4月份正式发行。一张旅游年票60元限本人一年内可以不限次数游览,极大地方便了我市广大人民群众和在我市长期居住或务工的外地群众,深得群众的欢迎;嵖岈山推出了千万门票大派送活动,金顶山向社会发放10万张免费门票,其中面向××市范围内1万余张;铜山景区、金顶山景区结合自身实际,也推出了旅游年票优惠活动。同时继续协调各景区对在“三八”节、教师节、重阳节等重大节日期间对特殊人员实行门票优惠。

对于群众关于加快我市旅游景区开发建设的建议,市旅游局完成了《××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市、县旅游局精心论证、包装了30多个旅游项目,汇编了《××市旅游招商项目册》,积极争取各方资金,开展各种招商引资活动。××区也加大了旅游资源的开发力度,今年6月份,××区政府与北京达沃撕颠峰旅游规划设计院签订了《河南省××市××区生态、旅游概念性规划(含商桐公路沿线及蚂蚁山周边两个片区)》合同书。××县加大了文化旅游产品的开发力度,先后完成了《××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南海禅寺旅游发展规划》、《梁祝故里详细规划》。

对于群众关于加大我市旅游宣传力度的建议。市旅游局组织编印了《天中揽胜》宣传画册、《××旅游图》以及中、英、日、韩文对照的《××旅游》宣传画册和《锦绣天中一日游》宣传折页,拍摄了《传奇天中》风光片等宣传资料,丰富了我市宣传品的内容,提高了宣传品的档次。举办了一系列旅游宣传活动。抓住全国百城旅游宣传周契机,举办了××分会场暨嵖岈山第一届西游文化节启动仪式,活动周期间先后组织了《情系嵖岈·春满人间》文艺演出、百家旅行社××踩线、百名记者看天中、百名越野摩托车车手城市巡游,金顶山首届旅游节、“千家万户登金顶”登山比赛、2009河南省越野摩托车锦标赛等一系列活动,有力带动了××旅游产业发展,提升了××旅游的知名度。继续加大了对北京、武汉、郑州等中心城市、周边省份和省内的宣传促销力度。积极参加国际、国内旅游交易会和中国北方旅游交易会及中部旅游交易会,全方位宣传推介××旅游产品。邀请国际旅游小姐巡游××,有效提升了××的形象。

在对群众意见建议整改工作中,我局做了一定的工作,也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总体上来看,目前我市旅游政风行风建设的现状同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仍有一定的差距,长效机制建设同旅游业快速发展仍不相适应。旅游业是服务行业、窗口行业,行风是关系旅游业能否健康快速发展的生命线。市旅游局作为政府主管窗口行业的职能部门,将进一步强化监管意识、服务意识,从构建和谐社会,实现我市“旅游强市”的战略高度,持之以恒的抓好政风行风建设。

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

1.旅游服务态度差,饮食欠佳。(××市:××县)

2.旅游,建议费用降低。(××市:××县)

3.旅游,公司要诚信。(××市:××县)

4.旅游点要杜绝旅游导购,服务质量要改进。(××市:××县)

5.旅游方面,黑导游要治理,门票价格过多。(××市:××县)

6、开发尽量多的旅游景点。(××市:××县)

7.旅游,建议以后服务态度好。(××市:××县)

8.旅游市场要规范,黑导游要取缔。(××市:××县)

9.旅游,服务不周到。(××市:××县)

10.旅游,存在服务质量低下,收费高,管理不规范。(××市:××县)

11.旅游路线少,价格偏高,服务质量差。(××市:××县)

12.旅游服务不规范。(××市:××县)

13.政府部门机构,旅游系统服务意识差,乱收费,市旅游局管理不到位。(××市:××县)

14.旅游,建议降低费用,在农村建立分社,丰富农民生活。(××市:××县)

15.旅游加强对导游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市:××县)

16.旅游旅游景点;有很多景点可以开发利用,建议多开发利用,修路可供人方便行走,确实为人民大众服务。(××市:××县)

17.旅游服务质量不高。(××市:××县)

18.旅游:真实服务与承诺不一致。(××市:××区)

19.旅游加大开发力度。(××市:××区)

20.旅游:建议加强对旅行社的监管。(××市:××区)

21.旅游:不能充分发挥自身作用,使县旅游事业停滞不前,没有工作针对性。(××市:××县)

22.旅游管理乱骗人多。(××市:××县)

23.旅游保障消费者利益强化管理。(××市:××县)

24.旅游导游素质不高服务差欺骗消费者。(××市:××县)

25.旅游服务差乱收费。(××市:××县)

26.旅游服务质量差不遵守职业道德。(××市:××县)

27.旅游加强对景区购物进行整顿、治理防导游强制消费者购物。(××市:××县)

28.旅游收费不透明随意更换线路。(××市:××县)

29.旅游业调整标准,经常公示。(××市:××县)

30.旅游:旅游景点收费高,环境差。(××市:××区)

31.旅游:接受旅游合同后,服务质量跟不上,导游素质良莠不齐。(××市:××区)

32.旅游:旅游不讲信用,坑蒙拐骗。(××市:××区)

33.旅游:真实服务与承诺不一致。(××市:××区)

34、在门票中,买了大门票买小门票。(××县)

35.旅游:价格贵,建议门票价格降低。(××市:××县)

36.旅游:加大宣传力度。(××市:××县)

37.旅游:服务质量差。(××市:××区)

38.旅游:规范旅游路线,制止导游带游客购买纪念品收回扣现象,提高旅游质量。(××市:××县)

39.旅游:建议旅游局规范景区门票,让能够"一票通"(××市:××县)

40.旅游:建议来××投资的企业去风景区应免收门票,为××招商引资提供更好的吸引力。(××市:

××县)

41.旅游:加强管理。(××市:××县)

42.旅游:建议对旅游业加强管理。(××市:××县)

43.旅游:有乱收费现象。(××市:××县)

44.旅游:管理监管不到位。(××市:××县)

45.旅游:对本地企业,居民减免门票,开放本地旅游景点。(××市:××县)

46.旅游:建议××旅游降低外来企业的门票费用。(××市:××县)

47.旅游:建议省周边各个旅游景点可以免费游玩,可以刺激其它行业带来收益。例如:服务行业可以带来更多。(××市:××县)

48.旅游:建议旅游局能为我们在××工作员工提供优惠卡。(××市:××县)

49.旅游:有欺诈现象。(××市:××县)

50.建议旅游市场加强整顿。(××市:高新开发区)

51.旅游,管理不行,引起游客投诉。(××市:高新开发区)

52.旅游,加大景点开发力度。加大景区管理力度。加大景点对外宣传力度。(××市:高新开发区)

53.旅游,建议市旅游局管理部门加大监督力度。(××市:高新开发区)

54.旅游,建议严格管理,收费服务透明。(××市:高新开发区)

55.旅游,有欺骗顾客行为。(××市:高新开发区)

56.旅游:加大管理力度。(××市:××县)

57.旅游:加强服务管理。(××市:××县)

58.旅游:需完善。(××市:××县)

59.旅游:服务质量提高。(××市:××县)

60.旅游:加强导游及票区管理。(××市:××县)

61.旅游:价格贵,服务质量差。(××市:××县)

62.旅游:合同不合理,途中购物较多。(××市:××县)

63.旅游:存在拉客购买商店。(××市:××县)

64.旅游:花钱买罪受,坑蒙拐骗。(××市:××县)

65.旅游时进购物店多。(××市:××县)

66.旅游:落实国家旅游相关政策。(××市:××县)

67.旅游:旅游景点门票涨价。(××市:××县)

68.旅游:乱涨价。(××市:××县)

69.旅游:希望旅游服务再好些。(××市:××县)

70.旅游:旅游业不发达,服务质量上不去。(××市:××县)

71.旅游:服务水平需进一步提高。(××市:××县)

72.旅游:价格偏高。(××市:××县)

73.旅游:有待进一步规范,价格不透明。(××市:××县)

74.旅游:强行消费,需改善。(××市:××县)

75.旅游:价格偏高,加强景点商店管理。(××市:××县)

76.旅游:安排购物多,收费不合理。(××市:××县)

77.旅游:强行消费,需改善。(××市:××县)

78.旅游:进一步规范旅游业行业管理。(××市:××县)

79.旅游:服务质量不够好。(××市:××县)

80.旅游陷井太多,职业道德差,骗消费者。(××市:××县)

81.旅游服务要改进。(××市:××县)

82.旅游:服务不到位。(××市:××县)

83.旅游:旅游导游引导购物消费。(××市:××县)

84.旅游:监督不到位。(××市:××县)

85.旅游时有骗钱现象。(××市:××县)

86.旅游团组织不当,费用过高,有宰客现象。(××市:××县)

87.旅游旅游服务各项目收费不透明。(××市:××县)

88.旅游:价格高,老百姓游不起。(××市:××县)

89.旅游:2009年5月1日旅游时,景点乱涨价。(××市:××县)

90.旅游:门票价格高。(××市:××县)

91.旅游:节假日时门票上涨。(××市:××县)

92.旅游:服务差,购物多。(××市:××县)

93.旅游强制消费项目多。(××市:××县)

94.旅游部门服务差。(××市:××县)

95.旅游:加大旅游项目开发力度。(××市:××县)

96.建议旅游部门提高服务质量。(××市:××县)

97.旅游:导游引导旅客购物方面加强管理力度。(××市:××县)

98.旅游:有些旅游景点周边环境,治安环境不好,有待加强管理。(××市:××县)

99.旅游:门票收费降低点。(××市:××县)

100.旅游:有欺诈游客现象。(××市:××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