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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用报销制度

差旅费用报销制度

差旅费用报销制度范文第1篇

关键词:独立学院 差旅费 弊端 精细化管理

独立学院是依托母体学校优质资源创办起来,走自己独特发展之路同时,部分制度则完全是遵照母体高校制度执行,差旅费管理制度就是其中的一项。差旅费是独立学院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中重要内容,随着独立学院规模壮大,差旅费开支随之成倍增加。目前独立学院差旅报销中存在诸多问题,出差人员经常抱怨出差不划算,并对财务严格报销有不满情绪。究其原因是出差人员的伙食补贴、公杂补贴不足冲抵实现开支,出公差要倒贴钱。独立学院要充分意识到目前执行的差旅制度已不适应当前经济发展需要,及时修订一套科学合理的差旅费管理制度,能为职工差旅工作提供恰当支持,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基本需要,贯彻勤俭节约精神,合理降低成本,有效实现差旅费用精细化管理,同时对于加强独立学院创造性开展日常财务管理工作也具有重要意义。

1.当前独立学院在差旅费管理执行中普遍存在的主要问题

独立学院缺乏完善的差旅管理意识,差旅费用控制薄弱,制度制定与执行呈现严定宽报态势,从执行情况来看普遍存在如下问题:①近几年各地相继开出动车、高铁,这些车速度快、票价高,按行车速度分一等座二等座(两者价格相差很大),原来差旅费制度对乘坐火车的软硬卧都有严格的区分和限制,即便乘坐严格限制的卧铺,价格也要比现在的动车或高铁的价格低。目前差旅报销无新制度出台,财务人员无据可依,只好实报实销,原来的差旅报销制度已显得苍白无力。②出差期间打乘出租车现象比较严重,金额越来越大,一次出差往往要报销上百元的打乘出租车费,与城市间交通费金额相当,这些打车费用只要分管领导签批就能全额报销;相反选择乘公交,坐地铁等省钱交通工具的按制度是不能报销,而公杂补贴不足以冲销乘车开支,无形中引导大家去打车,造成铺张浪费。③对差旅费中不能报销的部分花销,则以虚开住宿费用、购买办公用品、招待费用、会议费、培训费等名目进行处理。其次举办会议单位常以开会的名义组织旅游,比如开会中就有一项两日游或发放纪念品之类的活动,其费用在会务费中体现,所以现在开会的会务费很高。④住宿费中加开伙食费用,报销中超标部分同样只要分管领导签字就可实报实销。或将出差中花销的出租车费、餐费发票不在差旅费报销中体现,分次单独签单报销。也有的是带车出差,司机与同行人员分别报销,尽可能想得到补贴。 ⑤现行差旅费报销伙食、公杂补贴标准偏低,以江苏省内出差补助标准来看,伙食补贴省内20元,省外40元,公杂费省内10元,省外20元。现时状况在南京消费一碗面也要十几元,一天下来吃饭最少也要50元左右。⑥制度缺少对外出参赛学生、驾驶员等特殊人员的考虑,带队外出参赛老师报销时很尴尬,司机出车同样很辛苦。⑦制度体现不出节约奖励,超支不补原则。也造成老实人吃亏现象的存在。

2.独立学院如何做到差旅费精细化管理,发挥专项费用管理作用

要做到差旅费用精细化管理,加强制度建设是关键,规范财务管理行为,解决差旅费用透明问题。独立学院应能根据当时经济发展水平,使差旅费以“可控、在控、能控”为管理思想,制订科学合理差旅报销制度。尝试将企业精细化管理理念方法移植到独立学院差旅管理之中。独立学院实施精细化管理具体措施应以构建以人为本的思想为指导,对每一个环节管理做到细化,从多个层次跟踪,多个方面分析,最主要是完善内部的整套流程,其管理好坏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一所学校的管理水平、管理效率。具体地讲就是将差旅费精细化实施方案细化为严格控制其报销流程,从出差申请、天数控制、乘坐交通工具选择到住宿标准费、伙食、公杂补助标准制订,各项费用超标与否及分项补贴计算,票据的合法合规,签字审核报销等等每一个环节的把关与控制都关系到差旅费开支真实与否。运用科学方法,从精细化角度出发,学会信息收集、整理和积累,把基础性工作做细做实,使独立学院差旅费管理上一新台阶。

3.改进独立学院差旅费管理建议和具体措施

独立学院应能根据目前经济发展实际状况,以《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为指导,参阅不同省份院校差旅费制订标准,及时修订出符合当前实际消费的报销标准,创造性开展工作。制订政策目标是进行成本管理,笔者认为差旅费改革的指导思路应是宽定严管,制定差旅费报销标准要适当提高,放宽限额,但在审核环节应严格控制,加强制度约束,给审核工作提供尽可能多的客观标准,避免争议,降低随意。真正实现制订政策目标。可以从以下方面加以改进独立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①重新修订一套体现独立学院文化、充满人性化的差旅政策。管理层应在思想上对差旅费管理予以足够重视,政策规定出差人员按级别选择乘坐交通工具,除了对乘坐飞机有严格限制外,为提高办事效率,可适当放宽乘车标准,地铁、磁悬浮列车票据要准许报销,打车费可给予报销一定标准范围。对带车出差的要细化报销范围,目前带车外出的比较频繁。应考虑驾驶员这一特殊职业,可按公里数给予适当补贴,但对外出期间行车违规被罚的要由个人负担,单位不能给予报销。外出参赛学生也要列入补贴行列,可按外出一般人员补贴。规范报销程序,建立健全出差审批管理制度,学院要设计“出差申请审批表”,出差人员在出差前要填写出差申请审批表,详细写明出差事由、时间、地点,出差人员职务级别人数等内容,由分管领导签字,凭此单据到财务正常办理借款手续,此申请表借款时供财务审查,等出差回来报销时附后。②改革差旅报销办法。具体报销管理将城市间交通费按照出差人员规定等级内凭票据全额报销,其余费用住宿、伙食、公杂可采取在规定的限额内凭票报销,超支自付,节约归己的办法,无住宿发票的不能享受住宿包干补贴。这种报销方法更能有效杜绝一些不合理开支和超支浪费现象,为学院节约不必要的开支,让员工外出办事满意。地区划分以特殊地区和一般地区比较科学,特殊地区指:北京、上海、天津、广州、深圳、珠海、海南。特殊地区以外的都是一般地区。从实际调查情况来看,以一般人员为例一般地区包干标准住宿300元+伙食50元+公杂30元总计可定为380元,特殊地区可为定为480元(住宿380元+伙食60元+公杂40元包干。这里住宿费是指标准间或单间,同性外出,仍按一个标准间包干,只是伙食、公杂按人员补贴。如两位男性出差每天总补贴为300+50*2+30*2=460元;带车出差的省内350元包干,省外440元包干,尽管限额与独立学院目前正在执行的标准相差不多,但报销方式不同,出差人员会积极主动节约费用,不必再为如何找票冲抵伙食费等开销花心思,集中精力办理好出差事务,对增强职工主人翁意识起到很好的效果。也可以选择住宿费按地区及职务级别规定上限标准,在限额内报销,节约部分给予出差者奖励节约金额的50%,伙食补贴、公杂费实行定额包干,提高定额标准,不再报销费用。③严格审核,规范报销程序,加强管理。审核把关不单单是财务部门的事情。从出差开始就要由所在部门和分管领导把好第一关,对客观原因、主观原因做出正确分析,严格控制出差天数和人数,不能报销的不予签字。财务人员应严格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常规差旅报销有会议通知的一定要求附会议通知,根据会议通知决定补贴的标准、项目和天数。一次出差开支的票据应一次报销,不允许将同一次出差票据多次报销,报销过程中最大限度减少特批情形的发生。④个人信用卡(或银行卡)的消费为出行人员带来了便利,提倡刷卡消费,出差期间不必事前预借大量现金。⑤鼓励登陆党政机关出差会议定点饭店查询网,该网站能迅速查询符合条件的饭店信息,并以列表形式出现,用户可以进行比较住在哪家旅店最方便且经济实惠,在互联网上直接预定所要入住的旅店,方便快捷。学院为了更好掌握当前各地住宿价格,可指定专人兼职负责查询信息。特别关注所在学院的省汇城市,从近几年报销差旅情况来看,每年赴省汇城市出差的次数约达到50%至60%,要能充分利用互联网络实现对差旅费进行信息化自动化成本管理。网络给我们提供了解外界信息的平台,预订车票、酒店等都可以查到其最优惠的价格。也可借鉴中小企业使用的网上差旅费管理系统软件,即“中小企业商旅通”,此系统可以帮助企业严格执行差旅政策,能在互联网上可直接与众多差旅服务供应商进行结算,实现费用公开化管理。这一管理方式将为独立学院探索差旅费管理提供了新的思路。

差旅费政策直接关系到员工个人切身利益,需要有清晰的指导依据,要做到精细化管理,尽可能的增强差旅费管理的透明度和合规性,提高费用管理流程效率,增加员工积极性,让员工得到所需。同时也有助于独立学院对资金进行宏观管理,提高资金利用率。差旅政策至少每五年要修订一次,以适应经济的发展。

基金项目:2011年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项目。

参考文献:

[1]李洪军.浅谈新差旅费管理办法的执行问题[J].管理观察,2009年3月.

[2]张郁.差旅费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J].新疆农垦经济,2009年7月.

[3]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06]313号.

[4]刘会芬.谈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报销办法J].交通财会,2005年1月.

差旅费用报销制度范文第2篇

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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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规定,新制定的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注重强化公务活动管理与监督,进一步规范公务人员差旅活动。

一是强化党政机关出差审批管理。《办法》规定,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出差审批制度,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同时,规定工作人员出差必须按规定经单位领导批准,未经批准的,不得出差,不予报销差旅费。

二是严格财务报销制度。《办法》明确,为避免向下级单位转嫁差旅费负担,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开支差旅费,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不得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同时,明确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不得报销住宿费、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为严格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对各项费用的报销标准、报销凭证作出了细化规定,并强化了单位财务部门的审核责任。同时,要求住宿费、机票支出等原则上按规定以公务卡方式结算。

三是强化监督问责。针对目前差旅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中央八项规定,《办法》对出差活动作出禁止性规定,即出差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不得在出差期间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游览和非工作需要的参观,不得接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品,严禁向接待单位转嫁费用负担等。《办法》还增加了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的内容,强化了各单位的内部监督职责,并明确规定,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违反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是删除与差旅费不相关的内容。考虑到部分公务活动和个人行为不属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公务出差范围,因此,删除了旧的差旅费管理制度中到区外实(见)习、工作锻炼、支援工作以及各种工作队等人员差旅费的内容;删除了组织选送到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学习,以及带薪参加其他各种短期学习期间发放伙食补助费的内容;删除了参加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等会议的国家公职人员和公有制企业职工以外的人员,由召开会议单位发放误工补助的内容;删除了工作人员调动、搬迁的相关费用内容。

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补充规定

一、关于差旅费制度执行问题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行〔20XX〕30号,以下简称《办法》)适用于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非参公事业单位参照执行。各单位可根据内部管理需要、在《办法》规定的范围内制定本单位差旅费管理制度,如对乘坐飞机是否需要审批、住宿费限额标准内各职务级别具体执行什么标准等提出更细化的要求。

二、关于差旅费经费控制问题

区直各单位差旅费总体按部门预算安排数执行,原则不得突破部门预算数。各单位应通过加强出差审批管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等厉行节约手段确保重点公务活动顺利开展。今后年度,自治区财政将按财力可能和实际需要相结合的原则适时调整部门预算日常公用经费定额标准,确保单位日常运转工作经费得到合理保障。

三、关于差旅费按常驻地实行属地管理问题

差旅费按常驻地实行属地管理政策。自治区一级预算单位应当强化对所属预算单位的监督检查,督促各单位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出差活动和经费报销的内控管理,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向财政厅报告。

(一)区直机关驻邕单位(自治区垂直管理部门在邕设立的市、县级机构除外),常驻地为南宁市城区,到南宁市所属县视作出差,到南宁市所属城区及其乡镇不视作出差。差旅费按《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二)自治区垂管部门市县级机构、其他区直机关非驻邕单位(区内),常驻地为机构所在市县,参照所在市县差旅费管理制度执行。

(三)区直机关驻区外单位,常驻地为其派驻地,参照派驻地差旅费管理制度执行,在派驻地工作期间不得按差旅费管理办法报销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伙食费。

四、关于原差旅费办法规定的有关补贴和补助发放问题

(一)参加自治区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群众团体代表大会等会议以及统一开展履职活动的农民及其他无固定工资收入的人员,由召开会议或统一组织活动的单位按每人每天100元的标准发放误工补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闭会期间参加各单位组织的座谈、调研、咨询等会议和活动,所需差旅费由组织单位按规定报销。

(二)区直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实(见)习、工作锻炼、支援工作、各种工作队以及选送学习等,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与我厅制定的关于明确实(见)习、工作锻炼、选送学习等工作人员相关补助费用范围及标准的有关规定报销差旅费。

(三)工作人员因调动工作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由调入单位按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予以一次性报销。随迁家属和搬迁家具发生的费用由调动人员自理。

五、关于出差审批表问题

自治区财政厅制定出差审批表模版(详见附表),主要包括出差事由、人员、地点及时间安排、工作内容、领导审批、派车情况等内容。各单位可在此表格基础上进行补充完善、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需要的出差审批表。

六、关于出差乘坐出租车问题

《办法》第九条规定,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以及出差人员赴机场、火车站等发生的大巴、地铁等交通费用,可以凭据报销。因此,往返机场、火车站的费用应以地铁、大巴等公共交通工具为主,出租车费用原则上不予报销。紧急特殊情况确需乘坐出租车的,由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报本单位领导批准。

七、关于购买交通意外险问题

乘坐火车、轮船、汽车等可按规定购买交通意外保险费一份,单位统一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交通意外险原则只报销一次,出差往返在交通意外保险期限内的,不重复购买。单位统一购买人身意外险的,是指按现行政策规定,允许给特殊单位、特殊人群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险。

八、关于出差人员交纳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标准问题

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出差人员应按当地工作餐标准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交纳的费用不超过伙食补助费标准。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向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交纳相关费用,交纳的费用不超过市内交通费补助标准。

工作人员可向单位索取相关依据以证明自己已经缴纳相关费用,但不作为报销的凭据,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仍按自然天数包干发放。工作人员应加强自我纪律教育,自觉缴纳费用。

九、关于单位派车问题

单位派车出差,主要是指出差人员所在单位派车用于城市间交通和市内交通,单位派车出差的,不报销城市间交通费和市内交通费。单位派车出差仅用于城市间交通的,应予以报销市内交通费。

除同一预算单位系统外,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不视作单位派车出差,应按规定予以报销市内交通费,并由出差人员按规定向派车单位交纳相关费用。

出差人员所在单位与提供交通工具的单位属于同一预算单位(指一级预算单位及所属单位)的,视作单位派车出差,不予报销市内交通费,相应的,也无须向派车单位交纳相关费用。

单位派车应有派车记录,以便财务人员审核。

单位临时性租用车辆进行差旅活动的,租车经费纳入差旅费管理;租用车辆进行会议的,租车经费纳入会议费管理;长期租用车辆开展本单位公务活动的,租车经费纳入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管理。

十、关于连续乘坐交通工具差旅费报销问题

出差人员因特殊情况(因私绕道等个人原因除外),如乘坐火车出差等,当天不能到达出差目的地,且在交通工具上连续乘坐超过12个小时(含)的,可凭车票按出差目的地标准报销伙食补助费,不予报销市内交通费。

十一、关于出差人员乘坐全列软席列车软卧问题

出差人员乘坐全列软席列车出差时,原则上乘坐全列软席列车软座,但在晚8时至次日晨7时期间乘车时间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经单位领导批准,可以乘坐软卧,按照软卧车票报销。

十二、关于实际发生住宿无住宿费发票不予报销住宿费、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问题

对因机要通信、蹲点办案、挂职及异地任职干部回家庭常住地(指配偶及未满18周岁子女所在地)出差回家居住等原因无法提供住宿费发票的,由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报本单位领导批准后按规定标准报销差旅费。

十三、关于无城市间交通凭据情况下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补助报销问题

除单位派车出差外,因乘坐顺风车、使用私家车及其他方式出差等无城市间交通费凭据的,凭出差审批单、住宿票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补助,出差当天往返无住宿费发票的,可凭出差审批单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单位应对以下行为加强管理:一是原则不允许出差人员主动要求接待单位派车或借用其他单位车辆开展公务活动,使用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车辆的,应按规定程序支付相关费用。二是原则不允许使用私家车出差,使用私家车出差的,不得在差旅费中报销过路过桥费、燃油费。

十四、关于出差当天往返发生住宿费报销问题

出差当天往返实际发生住宿费的,在差旅费规定的住宿标准限额内报销。出差人员应按照差旅费管理规定,在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费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

十五、关于出差因私绕道问题

差旅费用报销制度范文第3篇

一、 差旅原则

1. 全体职工员工必须服从上级及本单位外差工作安排,单位同意后方为因公出差。

2. 因公出差享受差旅费用报销。

3. 凡因公务、学习、培训、会务等出差必须填写派差审批单,报分管院长、院长批准后方可离院。

4. 出差人员的差旅费,按交通费限额凭票据报销,住宿费限额凭票据报销。

5.因公出差,学习,培训等公务活动必须完成相关工作,否则不予报销。

二、差旅报销标准

1.所有差旅报销必须使用规范票据,否则不予报销。

2.交通费一律据实限额报销(到省外出差需乘坐火车的,根据文件要求予以报销)。

3、中途伙食补助:乡级到村级出差的,补助伙食补助10元/每天;到县级出差的,补助伙食补助30元/每天;到市级及以上地区出差的,补助伙食补助100元/每天(对提供食宿的只补助会议两头两天的伙食补助)。

4、市内交通费:县内出差(往返)20元/每人每天,省内交通费40元20元/每人每天;省外交通费80/每人每天。

5. 职工多人同去同一目的地,市内交通费据实报销,不按人头重复计算。

6. 出差人员未按审批出差路线绕道出差的,其绕道期间多开支的交通费和住宿费一切由个人自理。

7. 出差人员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参观、走亲访友而开支的,一切由个人自理。

8. 所有外出学习凭上级文件通知,并报院长审批后方可外出。只报销文件通知的金额,一切自费项目不予报销。

9. 到平凉市以外参加长期会议或被学校委派长期学习培训的人员与会或培训期间按教体局有关文件执行。

10. 因职务评聘、学历培训、个人考证等为目的的各类学习培训外出,原则上不报销任何费用。

11. 出差回后一周内报销,出差时需携带公务员卡,每次填一张差旅单,经院长签字后报销。

12. 自带交通工具的按公共汽车标准报销交通费,没有经过院长同意的,安全自己负责。

13.因特殊情况租用交通工具的参照租用车辆规定执行。

14.职工乘坐单位租用车辆的,不再单独报销个人任何交通费。

三、住宿费报销标准

1、县级(四类地区、三类地区)出差、学习、培训、会务一天内能来回的不报销住宿费,因连续多天确需住宿的按最高限额每天280元,依据票据限额报销,超过最高限额标准部分费用自理。

2.市级(二类地区)按最高限额每天 310 元,依据票据限额报销,超过最高限额标准部分费用自理。

3.省级(一类地区)按最高限额每天 330元,依据票据限额报销,超过最高限额标准部分费用自理。

四、 报销程序:

由出差人填好差旅报销单,粘贴好票据及文件通知,由分管领导签字后,再由校长审批签字后到财务处报销。

五、说明:

1、制定本制度是为以后有制度可依,公正、公开、公平。

差旅费用报销制度范文第4篇

上海差旅费管理办法最新全文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市级机关国内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市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市级单位)。

本办法所称的市级机关,是指市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市委和市工商联。

第三条 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四条 各市级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五条 市财政局参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按照分地区、分级别、分项目的原则制定差旅费标准。

第二章 城市间交通费

第六条 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 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乘坐同等级交通工具。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八条 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第九条 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第十条 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所在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

第三章 住 宿 费

第十一条 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第十二条 市财政局参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分地区制定住宿费限额标准(见附表)。

对于住宿价格季节性变化明显的城市,住宿费限额标准在旺季可适当上浮一定比例,具体规定由市财政局参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另行。

第十三条 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住普通套间,司局级及以下人员住单间或标准间。

第十四条 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费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

第四章 伙食补助费

第十五条 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工作人员在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费用。

第十六条 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规定标准包干使用。

第十七条 市财政局参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分地区制定伙食补助费标准(见附表)。

第十八条 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应当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

第五章 市内交通费

第十九条 市内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

第二十条 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

第二十一条 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向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交纳相关费用。

第六章 报 销 管 理

第二十二条 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开支差旅费,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不得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

第二十三条 城市间交通费按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凭据报销,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交通意外保险费凭据报销。

住宿费在限额标准之内凭发票据实报销。

伙食补助费按出差目的地的标准报销,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当天最后到达目的地的标准报销。

市内交通费按规定标准报销。

未按规定开支差旅费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二十四条 工作人员出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出差审批单、机票、车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

住宿费、机票支出等按规定用公务卡结算。

第二十五条 财务部门应当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开支,对未经批准出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

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不得报销住宿费以及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七章 监 督 问 责

第二十六条 各市级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出差活动和经费报销的内控管理,对本单位出差审批制度、差旅费预算及规模控制负责,相关领导、财务人员等对差旅费报销进行审核把关,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完整、合规。对未经批准擅自出差、不按规定开支和报销差旅费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各预算主管部门应当强化对所属预算单位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向市财政局报告。

各市级单位应当自觉接受审计部门对出差活动及相关经费支出的审计监督。

第二十七条 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市级单位差旅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一)单位差旅审批制度是否健全,出差活动是否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二)差旅费开支范围和标准是否符合规定;

(三)差旅费报销和支付是否符合规定;

(四)是否向下级单位、企业单位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

(五)差旅费管理和使用的其他情况。

第二十八条 出差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不得在出差期间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游览和非工作需要的参观,不得接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品等。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一)单位无出差审批制度或出差审批控制不严的;

(二)虚报冒领差旅费的;

(三)擅自扩大差旅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的;

(四)不按规定报销差旅费的;

(五)转嫁差旅费的;

(六)其他违反本办法行为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对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处理。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培训,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和市内交通费由会议、培训举办单位按规定统一开支;往返会议、培训地点的差旅费由所在单位按照规定报销。

第三十一条 工作人员在本市区域内因公外出一般不安排住宿,因工作需要确需住宿的,应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后,按照本办法规定报销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其中伙食补助费按住宿天数计算。

第三十二条 各市级单位应当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操作规定。

第三十三条 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市级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四条 各区县可参照本办法,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有关管理办法。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上海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外埠差旅费开支的规定〉的通知》(沪财行〔1996〕4号)同时废止,其他有关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差旅费报销原则1、差旅费必须在各部门预算总额内控制开支, 超预算不得开支。

2、员工出差必须事前提出书面申请,填制出差申请单,经其直属上级批准。凡未得事先批准的,一律不予报销。

差旅费用报销制度范文第5篇

报销制度管理办法一为保证公司差旅费的合理使用,规范差旅费的开支标准,特制定此规定,具体如下:

1、 出差人员是指经公司总经理批准离开本市一天以上进行各项公务活动的员工。

2、 出差人员出差需持有经部门经理、运营中心、公司总经理签字的《出差申请表》。申请表中需注明部门名称、出差人姓名、出差时间、出差地点、出差事由、出差来回乘坐交通工具、预计差旅费金额,报总经理审批,凭申请单办理借款和报销手续后将申请单交运营管理中心存档。

2、 坐飞机的有关规定

1) 级别规定:总裁、分公司总经理等,出差可乘飞机。其他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得乘坐飞机。

2) 特殊情况规定:

A、 业务紧急,必须乘飞机;

B、 路途长,乘火车时间超过30小时;

C、 本身业务需要,并由对方出机票款;

D、 机票打折幅度大,折后机票价格比火车硬卧票价不超过50元。

3) 报批手续:

一般人员出差,在特殊情况下需乘飞机,必须有总经理审批同意,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3、 工出差到外地,可预借一定金额的差旅费。出差回来后凭单据在三日内报销,逾期不报销者,将从工资中扣除所借款项。

4、 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市内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实行定额包干(详见后附差旅费报销标准),由出差人员调剂使用,节余归己、超支不补。

5、 出差乘坐火车,一般以硬卧为标准,如买不到硬卧票,按硬座票价的60% 予以补助。

6、 出差期间的交际应酬费,须事先请示总裁特批。

7、 往返机场、车站的市内交通费准予单独凭车票报销(不含出租车费用)。

8、 出差参加展示会的运杂费、门票等准予单独凭票报销;对于到外地参加会议、展览、及其他活动的人员食宿及其他费用由对方负担的,不得在公司报销路费并领取补助;到分公司出差,由分公司负担费用的,不得再次在公司报销路费并领取补助。

10、 出差或外出学习、培训、参加会议等,由集体统一安排食宿的,按其统一标准报销,不享受任何补助。

11、 出差补助天数的计算方法:

1) 出发日补助计算:以有效报销车票或飞机票的准确开车或起飞时间为准:上午12:00前出发的可享受全天补助;12:00后出发的,当日不能到达目的地的,可享受半天补助;12:00后出发的,当天到达目的地的并住宿,可享受全天补助;

2) 到达日补助计算:以有效报销车票或飞机票的准确开车或起飞时间为准:上午12:00前返回的可享受半天补助;12:00后返回的可享受全天补助。

12、 出差天数的计算方法:按照实有天数计算。

13、 以下范围内的外出不按出差处理:在广、深、佛山、顺德、中山等广东省范围内出差一般不予补助,如有特殊情况需部门经理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14、 经分公司统一招聘的员工或由广深公司统一招聘的应届毕业生到公司报到,可按照火车硬座或公交大巴票价,予以实报差旅费及行李托运费,不享受任何补助;

15、 费用核算:公司所有人员出差费用均计入各部门成本。

16、 其它

1) 报销差旅费时,应提供出差期间相应票据(如住宿费、市内交通费、餐费等),以便财务部进行帐目财务处理。如无法提供相应票据,日补助超过30元以上的部分将由财务按国家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 凡购买打折机票的(票面有不得签转更改字样的),在报销时必须按打折后的实际价格填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后将加倍扣还。

附件: 差旅费报销标准

职务 一般地区费用标准(元/天) 特殊地区费用标准(元/天)

总裁 280 380

事业部/职能部门总经理(主任) 240 320

部门经理 220 280

部门副经理/主管 180 230

一般人员 160 200

注:1、特殊地区指:深圳、广州、珠海、汕头、海南;

2、事业部副总经理/职能部门副总经理(副主任)与部门经理补助标准相同;

3、经理助理、行政主管等享受主管待遇。

报销制度管理办法二一、原则

1、严格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公司发生的各项开支都必须由经手人填写费用报销单,注明支出事由、项目、发票张数、报销金额、和经办人签名、部门经理签字、财务经理审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分计划内和计划外相关程序审批后,出纳方可付款。(分公司20xx元以下支出由分公司总经理或常务副总经理审批,凡20xx元以上任何开支都必须由大区总裁书面签字审批后,出纳方可支付,并将有大区总裁书面签字的审批单传真件复印后附于原始单据后,方可作为报销凭证)。

2、加强报销管理,当月帐,当月了,25日以后帐最迟不得超过下月3 日。

3、为了分清责任,进行部门核算,不同人员支出的业务费用不得混淆在一张报销单上。

二、支出相关部门审核

对所有报销内容,相关部门经理必须就其合理性及必要性进行审核。

三、财务部门审核

财务部门对所有报销票据,依据相关财经法规及内部财务制度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核。

四、审核权限

同审批权限。

五、费用报销及借款时间一览

项 目 周一 周二 周三 周四 周五

款项借支 11:00-12:00 11:00-12:00 11:00-12:00 11:00-12:00 11:00-12:00

15:30-17:00 15:30-17:00 15:30-17:00 15:30-17:00 15:30-17:00

费用报销 9:00-12:00 9:00-12:00 9:00-12:00

对外结帐 9:00-12:00 9:00-12:00 9:00-12:00

(分公司财务部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六、报销手续

严格执行财务报销制度,款项支出时填写支出凭单并将发票(所有票据须开明细发票,经手人须在票据背面签字)交给财务。由客户或分公司报销的要向财务注明并留复印件,原件给客户。计划内报销必须提供的原始凭证:

1、 版面费、广告费:由部门凭发票填写费用(成本)报销单,财务部对票具进行核实(附上媒体刊登的详细清单),核对无误后付款。

2、 印刷费(出片费):部门凭发票,附印刷品结算单,进行核实无误后,填写费用(成本)报销单,财务审核无误后付款。

3、 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由运营管理中心统一购买的,运营管理中心保管人员根据发票同实物核对无误后,填写验收单后(低值易耗品还需有出库单),凭发票(附上验收单及分摊明细)填写费用报销单。各单位自行购买的凭发票填写费用报销单经相应级别的领导审批后报销。

4、 机房与OA设备:技术部保管人员根据发票同实物核对无误后填写验收单和出库单。凭发票(附上验收单)填写费用报销单。

5、 资料费:各单位购书及其它资料,首先将书、资料和发票拿到资料管理部门(运营管理中心)进行登记验收,并在书、资料上盖章、编号。经手人凭发票(附上验收单)填写费用报销单。

6、 差旅费:于返回3天内必须报销,由部门经理审核票据的合理性并在报销单上随同差旅者签字认证,后至财务核销借款。各单位经理报差旅费凭报销单经大区总裁审批后到财务核销借款。对3天内无故不及时报销的,财务部应催办一次,仍不办理者,财务部有责任从其当月工资和奖金中扣除。试用人员出差借款须由经理担保,视同经理借款。

7、 业务费用:所有业务费用票据须开明细发票,经手人须在票据背面签字。各单位应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使用业务费用,任何人不得用于除业务需要以外的个人消费。业务招待费须有两人以上签字并注明时间及招待客户名称;加班用餐费须有全体用餐人签字;交通费须注明起始、地点及原因;礼品费须注明所送人名及礼品名称、数量;快递费单据上请注明客户名称。所有费用均计入部门成本。未按规定填写说明或签字的,财务人员应将报销凭证退回并说明原因。

8、 超计划报销手续必须有审批报告,其它同计划内报销手续一样。

报销制度管理办法三为控制费用,提高效率,规范出差人员的审批及报销程序,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报销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国内出差的报销及外地长驻人员。

二、出差审批办法:

1、出差申请程序:因工作需要出差,无论是否借款,出差前均应填写##有限责任公司出差申请单(见附件),明确出差任务、出行路线、逗留时间及随行人员等相关事宜,出差申请单应由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签字。若同次出差任务涉及多部门员工的,应按部门分别填制出差申请单。未经过审批的,不予借支和报销差旅费。出差申请单由财务部留存,并作为部门费用考核依据。

如要借款,应填写领款单,根据出差申请单确定借款金额。领款单凭出差申请单经财务部部长(5000元以上须经财务副总)审核批准方可执行。

同时财务部实行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

2、差旅费报销程序:经批准出差办事人员,应如实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并列明事由、时间、线路后交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再交财务部审核签字,按《##费用报销程序》予以报销(领导班子成员出差费用须经董事长审核签字)。除按规定可报出租车费的人员外的其他人员如要乘座出租车,应事前向部门领导请示同意,报帐时由董事长签字认可。

3、住宿费报销标准:

注:(1)住宿费系指房间标准;

(2)因特殊情况超标,经董事长批准后方可报销。

4、 乘座工具标准

5、员工分类标准:

第一类:公司领导指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第二类:中层干部及高级职称人员;

第三类:工作人员指公司除一、二、四类之外的其他员工;

第四类:安装维修人员。

三、差旅费报销原则

(1)区内出差(含龙宝、天城、五桥)不论时间长短,均不发给出差补助费。由于工作原因不能回家或公司食堂就餐的,可发给误餐补助费,标准为:早餐1.5元,中晚餐各2元。但每天报销的误餐费不得超过两餐。

(2)住宿费报销条件:按出差的实际天数凭正式发票计算报销,实际住宿费超过规定限额标准的部分由出差人员处理不予报销,低于限额的部分80%计算给个人,无住宿单据的一律按限额标准的70%计算给个人。

(3)以下人员不实行市内交通费包干办法:

在外地参加各种训练班(含学习)的人员;

自带交通工具或接待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员;

其他不宜实行本办法的出差人员。

(4)出差乘坐火车、轮船,符合从晚上8点到次日晨7时之间,在车、船上过夜,或连续乘车、船超过12小时的可以购买规定标准的卧铺、舱位,符合以上规定未买卧铺票的,按本人实际乘坐火车的硬席座位票价的下列比例发给补贴:

A.慢车和直快列车按其硬席座位票价的60%计发补贴;特快列车非空调车按其硬席座位票价的50%计发补贴、空调车按其硬席座位票价的30%计发补贴;

B.乘坐四等舱位(含四等舱位)的分别按实际乘坐舱位票价的一定比例计发补贴,其中四等舱位按票价的30%、五等卧按票价的40%、五等散按票价的60%计发补贴。

(5)出差期间,若发生招待费,报销时须单独填报,要求写明发生费用原因,被招待对象及其联系电话和就餐金额。

(6)出差补助天数实行:按出差自然(以日历为准)天数补助。

(7)各部门派往外地长住人员,路途按出差标准报销,到达驻地后按以下标准实行包干:

重庆、成都按实际天数每人每天35元包干;

武汉、无锡等地,按实际天数每人每天45元包干;

广州(京、津、沪、穗)按实际天数每人每天50元包干。

(8)出差的行程路线须与出差申请单上标明路线相符。不得乘坐旅游轮船和旅游专线的汽车,不得绕行。违反规定的,其超出标准的金额,自行承担,并扣减多行走天数已计列的伙食补助和发生的其它费用,且多行走的天数按旷工处理。

(9)出差人员一般不得乘坐飞机,经批准才能乘坐飞机,其乘坐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可凭票报销,不在市内交通费包干的范围。

(10)出外学习、培训和参加会议的人员,如果主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食宿费已包含学习、培训、会议费用中的,凭会议证明和发票,在审核后按实报销学习、培训、会务费,不再另报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如经审查后,发现有弄虚作假者,按多报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的5倍罚款,给予其所在部门或分管领导2倍的罚款。

(11)严格控制出差人数,给多派人出差的部门领导处以多派人出差费用的2倍罚款。

(12)出差人员应在回公司后15天内报帐,需延期报销的应有书面申请并有部门领导和分管领导审批。否则按应报金额的10%进行处罚,同时对部门领导罚款50元每次。

(13)出差人员随车(包括因工作需要随货车)乘坐到目的地,未发生车船票;除按规定报销出差各项补贴外,可额外给予补助,补助标准为:重庆市范围内(除万州区、梁平、云阳、开县、忠县外不予补助)按一天补助,补助标准30元/天;四川、湖南、湖北、陕西、河南、贵州按二天补助,补助标准30元/天;其它地区按三天补助,补助标准30元/天。

(14)异地分子公司工作人员,路途按出差标准报销,在深圳工作期间按正常上班计薪。

四、本规定从20xx年7月1日起执行。各子公司应参照本制度,制定本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并报总公司批准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