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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学风险管理方向

金融学风险管理方向

金融学风险管理方向范文第1篇

一、互联网金融内涵的界定

关于互联网金融内涵的界定,学术界存在较大争议。以下是相关国内学者对互联网金融的界定研究成果,主要是从静态和动态两个角度界定互联网金融。

从静态角度看,分为产物说和模式说。产物说认为,互联网金融是现代互联网技术与金融相互结合的产物,是以网络等新技术手段为基础的一种金融创新形式。而且互联网金融的概念包括在网络的基础上对原有金融产品、金融服务和原有流程、运作方法、运作模式的创新等外部环境的改善[1-3]。模式说则认为,互联网金融是利用互联网技术和移动通信技术等一系列现代信息科技技术实现资金融通的一种新兴的金融模式,代表人物有:兰秋军[4],罗宁[5]等。庄崚[6]的研究给了我们更灵活的界定,他认为互联网金融是从传统的金融机构,在立足于传统业务的基础上向互联网拓展或者是传统的非金融类从业机构,在取得相应资质的前提下把自身的业务向金融业延伸,诸如马云的“余额宝”。

而从动态角度来看,文献相对较少。叶冰[7]指出互联网金融是互联网企业(通常是第三方支付机构)向公众提供金融服务的行为,市场人士将互联网企业从事金融的行为称为互联网金融,是一种动态行为,而不是一种产物或是一种模式。王石河[8]的研究亦显示,互联网金融泛指一切通过互联网技术来实现资金融通的行为。孟祥轲[9]的研究则是以证券行业为核心的,认为证券行业的互联网金融,它是在“证券交易电子化”的基础上延伸和扩展出来的“证券商业网络化”,即互联网金融是依托现代信息科技进行的金融活动,具有融资、支付和交易中介等功能。

综上所述,大多数学者对互联网金融的界定是倾向于从静态的角度进行分析,认为互联网金融是技术与金融服务相结合的新兴产物,是互联网技术的金融,技术作为必要支撑,可以称之为科技金融或者新技术金融。而对于动态角度的内涵界定研究相对较少,并且研究方向主要是认为互联网金融是一种行为上的金融,指出互联网金融有着更大的普惠和民主金融的意义。其中的主语或者核心是参与者,是人的一种行为,而不是技术。

二、互联网金融风险识别

在对互联网金融进行分析的过程中,相关学者也对互联网金融的风险类型进行了分析。 事实上,从金融稳定的视角来看,互联网金融终归是一种虚拟化的金融交易平台,因此仍有分析其风险的必要性。

国外对于互联网金融风险识别的研究主要分为两种风险: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Kim讨论了B2C电子商务中的保险问题。

国内对于互联网金融风险的研究起步晚,成果较少。目前国内学者主要表现为从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技术风险以及法律风险等方面对互联网金融的风险识别问题进行研究:

对于流动性风险管理,主要集中在互联网金融第三方支付和网络借贷方面。对于第三方支付,郭世邦[12]认为由于网上支付行为的隐蔽性和网上交易记录的缺失,第三方支付构成对反洗钱体系的冲击。王振等[13]对第三方支付带来的潜在风险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防范洗钱风险的政策建议。谢凯等[14]指出了客户支付资金流向带来的风险隐患,提出了对客户资金风险防范的措施。对于网络借贷,杨凯生[15]认为在互联网金融的投资理财类业务中,缺乏对有关产品严禁变相吸收存款的规定,缺乏对其资金来源及应用的严格要求及监督办法,也没有针对其流动性风险的监管手段。罗宁[5]则指出,互联网企业在开展支付业务的同时,也开始向网贷业务方向发展,由于缺乏贷后监管和风险控制,导致不良贷款增加,使得企业无法正常运营。

针对信用风险管理,翁舟杰等[16]认为我国P2P网络借贷未来的发展面临着个人信用体系不健全、相关法律法规缺失和行业自律性较差等障碍。张玉喜[17]认为由于互联网金融业务采用的多是新技术,更容易发生故障,任何原因引起的系统问题都会给互联网金融服务提供者带来信誉风险。李文博等[18]指出国内的信用环境和信用信息系统对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很不利。也有部分学者认为,网络金融业务和服务机构都具有非常明显的虚拟特点。通过网络银行发生交易,而对交易双方的身份、真实性验证具有很大难度,增大了网络信用风险[19]。

针对技术风险管理,张郁松等[20]认为在互联网金融的技术方面,尤其是安全技术的使用上,没有相匹配的规范或标准。金融系统平台在设计与使用的过程中,没有进行充分的实验测试。李文博等[18]研究显示,互联网金融技术方面存在潜在的风险,平台的安全面临考验。张玉喜[17]则认为互联网金融的技术风险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系统性的安全风险[19]。第二,技术选择风险。第三,技术支持风险。

针对法律风险管理,新平[21]指出现在很多互联网金融实际上游走于“合法”和“非法”之间,稍有不慎就可能会触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非法集资”的高压线。也有部分学者从多个方面识别法律风险:一是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网络中出现的法律法规所没涉及到的方面。二是网络金融缺乏法律规定,代表人物有:翁舟杰等[16],李文博等[18]。

综上所述,学者认为互联网金融的流动性风险主要来自第三方支付风险和网络借贷 风险,信用风险主要来自个人信用和互联网金融技术风险带来的信用风险,技术风险主要源自互联网系统的配套措施不健全导致的黑客和病毒的攻击,而法律风险则主要源自针对互联网金融的法律法规不健全。由于互联网金融尚处于起步阶段,相关研究学者对于互联网金融的风险识别以及风险防范的研究尚不完善,仍需要进一步研究。

三、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

在互联网金融的风险管理方面,国外的学术界对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以及互联网金融的风险控制和监管进行了深入的探讨。Karne Furst[22]对美国金融市场所有商业银行进行了调查分析,得到的结论是开展电子金融服务的银行其负债来源更为广泛,收入也从利息收入更多的向中间业务收入转移,并且其盈利水平和资产质量也相对较高。Anait K. Pemlhatur[23]认为,银行开展网上银行业务,将面临操作风险、安全风险、法律风险和声誉风险。随着银行进入网上银行这一领域,一种创新的、具有前瞻性的风险管理方法是必不可少的。随着网上银行的出现,早期的自我监管措施将演变成一种日益详细的审查。

相对于国外学者的风险管理方法,国内对于互联网金融管理方法的研究主要从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技术风险以及法律风险的风险管理进行分析。

针对流动性风险管理,其中对于第三方支付研究的大部分文献都将主要精力集中在沉淀资金的管理方面,熊建宇[24]建议国内要建立健全第三方支付公司的准入和退出机制,规范第三方支付公司的经营活动,保障交易资金的安全。巴曙松[25]针对第三方支付机构跨境业务对现有监管体系的冲击提出了建议:第一,实行准入制度,严格信用管理;第二,积极应对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宏观货币创造顺周期风险;第三,加强对第三方支付业务的积极监管;第四,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加强对沉淀资金安全管理。王一飞[26]认为,在资金管理方面,互联网理财品风险控制需要从两个角度考虑,一是对于机构对所发行产品自身的风险控制,二是机构帮助理财品消费者管理风险。何虹[27]则从资金管理和消费者两个角度对互联网金融网络借贷的风险管理进行了分析。

针对法律风险管理,王元月[28]研究表明,在相关法律法规缺失、监管缺位的情况下,网络化的民间借贷给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带来了诸多负面影响,亟待纳入监管范围并实行规范化管理。提出应加大网络金融的立法力度,尽快制定《信息和通讯服务规范法》、《数据保护法》、《电子资金划拨法》等,清晰界定网络借贷金融各相关主体的权利义务。王占军[29]便主张在风险管理方面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的政策,出台《国际国内电子商务签名法》、《网络信息安全稳健操作指南》、《电子银行业务安全与稳健程序》等一系列专门规则,积极防范互联网金融交易风险,以保护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权益。而在监管的现实操作中,应全面提高监管人员掌握网络金融业务经营状况的能力和对网络金融风险的预测能力,增强宏观控制的系统性和前瞻性,还要加强网络金融监管规范化建设,提高网络金融监管的现代化、科学化、法制化水平[15]。

针对技术风险管理,殷志勇等[19]指出应提高互联网金融企业计算机网络系统技术防范水平,健全银行金融系统计算机安全管理体系,并且制定发展网络金融的总体规划和统一的技术标准。针对信誉风险管理,何虹[27]则提出我们有必要构建有效的横向合作监控体系,这是促进互联网金融稳健发展、防范互联网金融信誉风险的基本途径。

综上所述,要实现网络金融的有效风险管理,首先需要加快互联网金融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包括金融法律体系的修正和完善,互联网金融发展相关的基础性法律立法,互联网金融相关的部门规章和国家标准制定加大监管力度。其次应营造科学有序的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加强国际间网络金融监管的合作,通过国际间的网络金融监管合作加强对借用网络银行方式进行洗钱等国际犯罪活动进行全方位监管,形成能有力保障网络金融健康运行和对全球网络金融负责的监管体系。最后我们应该鼓励传统行业大胆尝试互联网金融,使传统行业迎来新的契机。

四、互联网金融案例分析

我们着手互联网金融的案例分析是通过碎片化理财产品——余额宝余额宝由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打造的一项余额增值服务。通过余额宝用户不仅能够得到较高的收益,还能随时消费支付和转出,用户在支付宝网站内就可以直接购买基金等理财产品,获得相对较高的收益,同时余额宝内的资金还能随时用于网上购物、支付宝转账等支付功能。对互联网金融的涵义界定、风险识别以及风险管理进行进一步分析和解读。

从根本上说,余额宝就是用户购买基金的收益,只是淘宝打着高收益的旗号,让广大的客户将大量闲置资金存在余额宝内,同时高收益伴随着风险,这与基金是一样的,存在亏损的可能,需要互联网金融企业重视余额宝的风险。由于余额宝属于2013年的新生产物,学术界对于余额宝的风险类型研究尚处于初级阶段,且研究成果尚少。以下是学者针对余额宝的风险及风险管理问题的相关文献综述:

《福布斯》《福布斯》杂志是美国最早的大型商业杂志,也是全球最为著名的财经出版物之一。《福布斯》为双周刊杂志,每期刊登60多篇对公司和公司经营者的评论性文章,语言简练,内容均为原创。《福布斯》着重于描写企业精英的思维方式,秉承“以人为本”的理念,倡导“企业家精神”;不停留在新闻事实的报道上,着力于洞悉新闻背景、把握动态信息和行业趋势,深入探讨和研究企业运作的经济环境。期刊杂志将学术界对余额宝风险类型研究归结如下:第一,货币市场风险;第二,与银行竞争风险;第三,纠纷风险;第四,在监管方面:按照央行对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管理规定,支付宝余额可以购买协议存款,能否购买基金并没有明确的规定。马红漫[30]研究显示,余额宝具有流动性风险、政策性风险以及信用控制风险。虽然如此,但他认为余额宝在互联网金融的实践中,一定是最耀眼的先驱者。李静瑕等[31]指出余额宝存在投资风险和IT 风险:投资风险首先表现在基金投资标的的风险,其次是流动性风险的问题,通过大数据分析、合理的投资期限配置、科学的投资考核、合理的引导宣传等针对流动性风险进行防范。

针对余额宝风险类型,相关研 究学者提出了余额宝的风险管理方法。针对流动性风险管理,李庆治[32]认为,余额宝公司应通过制度安排规避监管风险,通过客户筛选控制市场风险,并借助大数据降低流动性风险。针对法律风险管理,赵鑫[33]指出,虽然余额宝解决了支付宝中沉淀资金的问题,但是余额宝却面临着监管风险、政策风险、竞争风险以及银行风险,也会面临亏损的风险,需要立法部门建立健全的互联网金融法律体系。

综上所述,余额宝的风险与互联网金融相同,主要具有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法律风险以及技术风险。而针对余额宝这个新兴理财产品的风险管理,各个学者研究视角丰富。要规避余额宝的风险,需要建立健全与互联网金融相适应的法律法规,防止监管真空,控制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通过一系列的风险管理措施,使得余额宝这个新兴的互联网产品能够长久地生存下去。

五、评析与展望

在互联网技术的推动下,近年来互联网业、金融业和电子商务业之间的划界日渐模糊,行业融合深化,已经形成“互联网金融”蓝海,市场前景巨大。但作为互联网技术与金融全面结合的产物,互联网金融面临诸多新生产物不可避免的风险,对于互联网金融进行风险管理至关重要。现有文献为破解这一难题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和经验证据。现有研究表明,首先,互联网金融被众多学者定义为互联网技术与金融相结合的产物,还有一些学者认为互联网金融是一种行为。其次,互联网金融除了具有传统金融活动中存在的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还面临由互联网信息技术引起的技术风险、由虚拟金融服务引起的业务风险以及由法律法规滞后引起的法律风险。再次,面对诸多风险,电商企业以及政府必须对互联网金融风险进行相关的风险管理:电商企业应健全互联网金融业务风险管理体系,加强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内部控制,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政府应加强防范互联网金融风险的法制体系建设,并且制定网络公平交易规则。

对于未来研究的展望,我们认为应重点关注对互联网金融风险识别和风险管理以及互联网金融应沿着怎样的方向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一,互联网金融界定依旧模糊,没有统一的含义界定。现在研究虽然对互联网金融的界定及风险进行了一系列的研究,但互联网金融的界定尚未得出一个统一的结果,且界定侧重于某一个方面。对于一个新生事物的界定对于此后一系列的相关研究都是至关重要的,因此,在研究互联网金融风险的同时应给互联网金融一个全面统一的定义。

第二,面对互联网金融日益渗透到我们的生活中,其风险识别及风险管理对于自身的持续性发展将日益显著。互联网金融的风险很明显,且它的收益也很明显,任何事物的产生都是正反相应而生的,若它没有了风险,也表明其收益将减少或消失。因此,我们的研究应侧重于将互联网金融的收益与风险相权衡,实现二者的动态均衡,将互联网金融的风险管理建立在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因此,基于互联网金融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视角,探讨促进互联网金融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路径,前瞻性的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和具体措施,将具有重要的理论学术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

参考文献:

[1]谢平,邹传伟.互联网金融模式研究[J].金融研究,2012(1):11-12.

[2]董亮,李博.互联网金融的模式与发展[J].中国金融,2013(10):19-21.

[3]杨再平.同享优质资源,融汇无界精彩——“金融与互联网行业高峰论坛”对话实录[J].金融科技时代,2013(1):10-11.

[4]兰秋军.互联网金融数据抓取方法研究[J].计算机工程与设计,2011(5):1829-1832.

[5]罗宁.互联网金融不得不说的风险[N].第一财经日报,2014(5).

.金融教学与研究,2013(1):41-44.

[7]叶冰.网络金融的风险管理研究[J].管理世界,2012(10):139-140.

[8]王石河.互联网金融时代的挑战[J].现代经济信息,2012(5):187.

[9]孟祥轲.中小型券商发展互联网金融的模式研究[J].金融财税,2103(8):55-56.

金融学风险管理方向范文第2篇

[论文摘要]: 文章提出了必须整顿和规范金融市场、构建完善的金融体系、加强金融风险管理和建立金融风险保险机制等风险规避策略。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市场是市场经济体系的动脉,是市场配置关系的主要形式。金融体系的安全、高效、稳健运行,对经济全局的稳定和发展至关重要。一旦金融机构出现危机很容易在整个金融体系中引起连锁反应,引发全局性、系统性的金融风波,从而导致经济秩序的混乱,甚至引发严重的政治经济危机。加强金融市场的安全性,采取一定策略防范与化解金融风险,以保证我国金融业沿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势在必行。

1. 金融风险产生的原因

(1) 计划经济体制的束缚尚未完全解脱,国有企业建设资金过分依赖银行贷款,,而且国家对银行行政干预较多,银行经营自主权有时难以落实,这是金融风险形成的重要因素之一。在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由于众多原因,我国经济运行时冷时热,相应的金融运行有时失控、紧缩、放松和再膨胀,加大了银行风险管理的困难。在市场化的进程中,市场经济所常见的缺陷也逐渐暴露出来,如:市场存在着不公平的竞争,市场的约束机制缺乏等等。

(2) 不完善的金融管理模式。严格地说,即使在激烈竞争的市场经济环境下,如果有比较完善的金融管理模式,仍可以将银行风险控制在较低水平。但我国现阶段的金融管理模式,仍有一些欠缺。其一,在宏观监管方面,还需强化各银行按市场规则公平竞争。另外,对于有的银行以不遵守金融法规和制度为前提的竞争行为,宏观监管也缺乏有效性,表现为仅停留在事后管理的状态,从而难以达到防范风险的目的。其二,在微观管理方面,银行的内部控制薄弱,表现在制度建设滞后,内控体制不顺、权利制约失衡、会计信息失真等,较易发生银行风险。

(3) 金融机构内部风险控制力量薄弱。当前一些金融机构对防范金融风险问题缺乏应有的重视,有的甚至顶风违章违规经营。从理论上讲,各金融机构应该成为金融风险管理与控制的主体,经营者本人在防范金融风险上应该竭尽全力。但由于我国金融机构的产权制度不明晰,缺少明确的所有者代表,国家承担几乎全部的金融风险成本,经营者缺乏内部风险控制的动力和压力,很容易开脱和逃避承担金融风险成本。

(4) 国际社会金融波动的牵动市场国际化必然带来金融国际化问题,而国际金融波动必然影响国家金融。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加强了国际间的金融往来,在国家的计划安排下举借外债,引进外国银行,扩大对外贸易往来,在为我国经济建设带来了活力的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金融风险。由于我国没有完全开放金融市场,目前国际金融波动并没有直接、同步地牵动我国的金融,但其对我国进出口贸易的影响将最终作用于我国金融体系。

2. 防范与化解金融风险的途径

(1) 金融机构应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增强自我防御能力

金融机构经营管理应从过去只重视规模扩大转移到注重质量效益的提高上来,金融监管应从过去以合规性监管为主转移到以风险监管为主上来。建立健全贷款管理责任制度,严格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加强和完善金融机构内部稽核制度,尤其是应注重对衍生金融工具交易的稽核,建立健全风险的预警系统,通过设计一套完整的风险指标体系,从定性定量两个方面加强对风险的事前控制。

(2) 进一步深化金融体制改革

加快发展和完善金融市场,推进金融体制改革。积极创造条件,完善全国统一的同业拆借市场,合理引导资金流向,为实现利率市场化创造有利条件;完善票据贴现市场,为企业和银行短期融资创造条件;加快资本市场发展步伐,在规范证券市场的基础上,适度扩大股票和企业债券市场规模,为企业开辟多种筹资渠道,并通过资本市场筹集发展资金。加快推进国有商业银行按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进行改组改造,使其真正成为遵循市场经济规律运作,具有活力和竞争力的企业。从而规避和降低金融风险,改善金融服务,支持经济发展。 转贴于

(3) 健全金融企业内部控制制度

建立资产负债管理制度,资金交易风险管理制度,内部授权、授信制度等一系列业务授权管理制度。提高金融机构本身对风险的防范能力。对国有商业银行来说:对于制度性的金融风险,国有商业银行要切实加强防范信贷风险,这是因为信贷风险是我国商业银行目前最大和最具有威胁性的风险。坚持贷前调查、贷时审查和贷后复查制度,进一步规范借款合同、保证合同、抵押合同的文本,特别是要注意完善贷款担保制度,签约前要严格审查抵押财产的价值、产权、实效以及担保企业的实际担保能力,并依法办理登记手续;完善贷款审批程序,实行信贷管理与信贷经营相分离,调查与审查相分离,审查与审批相分离,改变信贷人员权力过大缺乏有效监督的贷款风险制约机制。

(4) 切实加强领导,实施监管责任制,建立有效的监管体系、调控体系

随着我国金融业逐步向混业经营发展,我国政府应基于渐进方式向混业经营过渡的思路,结合混业经营的具体进程,建立适应这种经营趋势的监管体系,对金融业实施有效监管和控制。各职能部门要明确监管对象和监管内容,要把所有金融日常监管任务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人,并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对重点监管对象要明确监管人员或监管小组专门监管。要探索建立中央银行金融监管人员等级制。培育和完善良好的信用环境。政府通过加强立法、执法工作,使整个社会的交易活动和债权债务关系契约化、规范化。同时,培育和完善良好的信用环境是降低金融风险的有效途经。

(5) 建立金融风险保险机制

建立完善的金融风险保险机制,可以使银行在一定程度上转移风险,同时金融保险机构对投保单位也起到一定的监管作用。运用保险机制分散和化解风险,可以更好地维护银行的经营安全。设立存款保险制度,即通过设立存款保险公司,向金融机构收取一定的保险金,对在该金融机构的存款实行保险,以防止金融机构经营出现困难时存款人的挤兑行为,使银行有机会通过调整渡过难关。例如,银行在发放贷款的同时,可以以贷款为标的直接向保险机构投保。属于保险范畴内的原因造成贷款到期不能收回的本息可由保险机构补偿,银行将贷款本息的追偿权转移给保险机构,以此将贷款风险转移给保险机构。当然,保险机构要行使对投保金融企业的监管职能。

参考文献

[1] 何信, 张世英, 孟利锋. 金融风险规避策略研究[J]. 天津大学学报,2004.

[2] 温丽. 论防范与化解金融风险[J]. 中国审计,2000.

[3] 何信, 张世英, 孟利锋. 金融风险规避策略研究[J]. 天津大学学报, 2004.

金融学风险管理方向范文第3篇

关键词:互联网+;供应链金融;盯市制度;风险管理

一、互联网供应链金融相关背景

据有关数据统计,2014年我国网民达6.48亿,互联网已经深入普通百姓的生活中。我国庞大的互联网市场不但让国内传统行业羡慕,也让许多国外的投资者觊觎不已。以下的数据只是这场互联网盛宴的冰山一角:仅仅2015年11月11日这一天淘宝天猫的交易额就有912.17亿元。与互联网的繁荣相比,传统行业境况不容乐观。自2008年以来,国际贸易形势每况愈下,很多传统中小型制造企业的生存空间已经被压缩得越来越小。如何走出当下困境?答案是向以互联网为代表的创新型经济转型,供应链金融行业也不例外。总理在多种场合鼓励互联网金融为小微、“三农”服务,互联网供应链金融解决的就是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金融的本质在于控制风险的基础上最大化收益,因此风险研究在互联网供应链金融领域就变得十分必要。本文从比较的视角研究互联网供应链金融的风险,并给出相应的风险管理对策。

二、互联网供应链金融的模式变化

从广义上讲,供应链金融是对供应价值链包括资金流、物流、信息流的资源整合,是由供应链定的金融组织者为供应链资金流管理提供的一整套解决方案。随着风险承担者的演变以及互联网的发展,银行等传统供应链金融组织者逐渐被互联网企业取代,发展到今天的互联网供应链金融。

具体来说,最原始的供应链金融1.0版本被概称为“1+N”,银行根据核心企业“1”的信用支撑,以完成对一众中小微型企业“N”的融资授信支持。但是由于银行对中小企业的经营信息不对称性,因此银行放款存在巨大的道德风险。于是很多银行选择与核心企业合作,让核心企业“1”的数据和银行完成对接,从而让银行随时能获取核心企业和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仓储、付款等各种真实的经营信息。这就是供应链金融2.0版本,即线上供应链金融。线上供应链金融的目的在于,较高效率地完成银行、核心企业和物流企业在线协同,提高作业效率,但其理念还是停留在“以银行融资为核心”的层面上,信息来源并不充分,此外银行作为系统单一主体致使整个系统对风险承受能力不高,造成许多中小企业资金需求不能满足,资金配置效率不高。

随着业内思路逐步打开,互联网企业的参与使得大数据广泛应用到供应链金融中,融资的风险得以更充分的识别、量化以及控制,并且债项的结构化让资金利用更具效率。这就是供应链金融3.0,也就是互联网供应链金融。它颠覆了过往以融资为核心的供应链模式,转为以企业的交易过程为核心,并将过去围绕核心大企业的“1+N”模式,拓展为围绕中小企业自身交易的“N+N”模式。这种模式思维是一种网状思维,是互联网“普惠、共享”价值观的实际体现。更准确地讲,互联网供应链金融是建立在供应链基础上的生态圈,在这个生态中,电商、银行、物流企业、核心企业以及中小企业跨界合作共赢,逐步脱离过分依赖传统金融机构的境况。

目前,国内互联网供应链金融的模式大体分为两类:纯交易平台供应链与非纯交易平台供应链。纯交易平台模式中,电商本身只为上下游供应商提供交易平台,其自身不经营仓储和物流系统,该模式的典型代表是阿里小贷。这种模式的特点是,对物流和资金流控制程度不大,但对信息流的控制程度大,以便利用大数据和云计算进行风控。非纯交易平台不但在供应链系统除了提供交易平台,还自营整个供应链系统的仓储和物流系统,电商向上游供应商提出订单需求,供应商向电商发货,电商向供应商开出承兑汇票,并产生应收账款。该模式的典型是京东的京保贝。

三、风险管理对策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来临,不仅仅是供应链金融,越来越多的行业开始向互联网方向转型。这种转型并非是简简单单地把传统行业与互联网简单结合。我们不能把“互联网+”做成加法式的“+互联网”而要把它做成包含其他增量和变量多式运算。那么对于“互联网供应链金融”来说,互联网带来的是什么呢?我们知道传统的供应链金融最大的短板就是风险管理,互联网给供应链金融带来就是一场风险管理的革命。如何进行风险管理,是互联网供应链金融业务是否成功的关键。

(一)信用风险管理

信用风险的风控是互联网供应链金融的风控核心。信用风险的控制主要分为贷前的审核以及贷后的监督,贷前审核可以通过优化模型以及丰富数据来控制风险,信用风险的管理主要集中在贷后的监督上。本文借鉴期货盯市制度和止损方法设计两个机制去管理贷后的信用风险。

第一,盯市机制。这种机制是针对那些具有十分频繁的日间交易的中小企业,我们可以利用基于大数据的技术和算法设计出一个类似于期货结算价的指数。授信之后,根据指数向贷款企业收取适当比例的风险保证金,这些保证金可以用等值的抵押品取代,每日根据指数波动盯市调整风险保证金,以此管理贷款企业的信用风险。

第二,止损机制。对于那些日间交易很少的企业,我们可以将这些企业集中在一个池子中,然后设定这个池子的最高贷款不良率比如5%作为止损点。一旦池子的贷款不良率达到止损点,停止对所有互联网供应链金融中的中小企业新的授信。采取措施处置不良贷款之后直达盈利覆盖损失后再恢复新的授信。

(二)操作风险管理

互联网供应链金融的操作风险的管理,首先注意的是管理操作风险的方式是否做到了成本与收益相匹配,并明确每个操作风险环节上的责任人。操作风险的控制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完善内控体系;提高人员素质;加大技术投资。根据各项不同业务中操作风险可能带来的损失比率进行收益成本分析,针对性地对操作风险进行管理。

(三)其他风险管理

对于市场风险的管理,首先需要从风险识别入手,鉴别风险的来源、成因以及哪些项目可能受此风险影响。然后定量分析,并结合收益和成本决策采取措施管理市场风险。对于具有相关金融衍生工具的市场风险,比如利率风险,可以采取风险对冲的方式管理。对于具有保险可能的市场风险,可以采取风险转移的方式将市场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

对于法律政策风险的应对,相对于监管者,企业方是被动的。最好的应对方式是跟紧行业动态和趋势,加强对经济形势和政策方针的分析,提前准备防范于未然。

四、结论

总而言之,互联网供应链金融的风险管理终归于一个词:专业。这个专业不仅仅是对互联网技术的把握,而且对于传统供应链金融的把握,只有对这个生态本身有足够的理解,才能在漫天的信息和数据中不至于迷失,才能了解风险在哪里,怎样去管理风险。

参考文献:

[1] 深圳发展银行与中欧国际工商学院“供应链金融”课题组.供应链金融:新经济下的新金融[M].上海:上海远东出版社,2009.

[2] 云蕾.互联网供应链金融创新模式分析研究[J].经济研究导刊.2013(29):169-170.

[3] 李毅学.供应链金融风险评估[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11(10):36-41.

金融学风险管理方向范文第4篇

外监管内控制

上海证券交易所副总经理周勤业教授认为,衍生金融工具的功能和风险是与生俱来、相辅相成的。但衍生金融工具并未增大金融市场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来自于市场基础不完善、使用不当和监管失控。周勤业教授从衍生金融工具的监管角度提出建议:

第一,投资主体自我监管方面。建立风险决策机制和监管制度,加强内部控制;建立独立的风险管理机构,及时获取和传递风险信息,以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强化内部审计。

第二,行业和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方面。创建完备的市场风险管理制度,建立风险预警系统,及时处理市场异常情况和违规行为。

第三,政府宏观调控与监管方面。完善法律法规,加强机构监管,应对突发事件进行临时干预措施,加强国际监管与合作。

普华永道中国金融服务部合伙人胡亮先生强调,应加强衍生金融工具的内部控制,并提出了相关审计策略,包括:了解和评价被审计单位的风险识别和管控机制、业务流程、系统及关键控制;测试并验证关键内部控制,确定是否可靠;对交易进行实质性测试,包括向对手方询证;评价被审计单位衍生金融工具会计处理的合理性;测试衍生工具的估值等。

虚实兼顾的功能再造

上海金融学院副院长吴大器教授认为,在市场风险监管中,应充分建立会计视角的VAR 法来度量衍生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作为公允价值计量衍生金融工具的必要补充,提供市场风险导向会计信息是必要而急需的。采用VAR 法来度量和披露衍生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可以赋予传统会计信息的风险导向含义,不仅利于外界对企业在衍生金融工具业务上风险偏好的了解,进行风险监控,也利于企业通过适时的风险导向会计信息进行风险管理,并有利于决策。

在对目前商业银行的衍生金融工具会计业务流程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吴大器教授提出应从业务流程再造着手,利用现代IT 技术打造商业银行的适时会计信息系统,并从内部控制出发,针对衍生金融工具业务的特殊性进行会计业务流程的再设计,并提出了相应的操作细则,以期从流程上有效控制人为操作风险。

理论与实践互融

金融学风险管理方向范文第5篇

    论文摘要:金融危机对全球经济造成巨大冲击,金融学教学也面临挑战。由金融危机所引发的诚信危机、风险恐惧,是将来从事金融工作的学生必须要克服的。信用是金融市场运作的根本,一定培养学生的诚信理念;风险理念的培养是为了防范区域风险的聚集效应;还要坚持创新,创新理念是确保金融创新步伐与市场变革相适应的前提;更要培养所有主体要遵法守法,金融人才的法治理念是规范金融市场与维护国家金融利益的根基。 

全球性金融危机的爆发对于金融学专业学生而言,既是巨大的挑战,又是良好的机遇。在金融学专业人才的理念培养上,应着重树立金融学专业学生的诚信理念、风险理念、创新理念和法治理念。 

一、诚信理念的培养 

2008年美国发生的金融危机实质上是一场信用危机,是信用关系中“伦理责任”缺失的后果。在现实金融活动中,诚信就是遵守承诺契约的行为,实际上是一个体系,即包括各种形式的诚信。一般来讲,培养诚信理念包括下述这样三种形式。 

1.培养以契约为基础的诚信。所谓以契约为基础的诚信,就是金融活动中应该信守自己的承诺,按照自己的承诺办事。承诺实际上就是当事者之间的一种契约,因而任何参与主体都必须遵守。也就是说,如果企业已经和客户拥有了各种形式的契约,那么就应该全方位地自觉地遵守这些契约,而不是去设法逃避契约的约束,更不能曲解和修改契约的内容,甚至于去毁约。 

2.培养在信息非对称条件下的诚信。所谓信息非对称条件下的诚信,就是指有的当事者可能因为信息获取上的阻滞性原因而无法清楚地把握信息中的全部内容,从而不能真实地把握问题的全部的情况;而另外的当事者可能因为各种原因而能够全面地拥有信息,从而可以真实地把握问题的全部状况。这种信息的非对称性,使得更多地拥有信息的一方处于交易的优势地位,可以说,那种较多掌握信息的当事者,可以借助信息拥有的优势地位而欺骗信息不全的当事者,但是拥有更多信息的一方,却并没有去这样干,而是诚信地对待信息不全的一方,这种状况就是信息非对称下的诚信。 

3.培养完全考虑当事者利益的诚信。也就是说,一方当事者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时,并没有仅仅从自己的利益出发,而是充分考虑了当事者的另一方的利益,告诉对方应该怎么做利益才最大。这种考虑对方当事者利益的诚信,是一种最高形式的诚信。完全考虑当事者利益的这种诚信,往往是当事者从对方的利益出发的,所以这种诚信可以说是一种很高形式的诚信。 

二、风险理念的培养 

金融是资金的聚集地,也是风险的集合体,金融创新和发展总是伴随着风险。风险,源于事物的不确定性,是一种损失或获益的机会。金融风险具有可测性、客观性、不确定性和受益对称性等特征,是客观的、现实的存在,这是由金融过程内在的本质属性所决定的。因此,针对金融学学习,必须培养金融运行的风险理念。 

1.培养认识风险的能力。广义的金融风险指个人、企业、金融机构和政府在参与金融活动过程中,因客观环境变化、决策事物或其他原因导致金融资产价值、信誉遭受损失的可能性。狭义的金融风险则指金融机构在从事金融活动时,其资产、信誉遭受损失的可能性。由于金融过程的网络化和金融关系的多样化,金融风险具有极强的联动性、广泛的渗透性和自我增强的传播特性。如果金融风险超过了承受能力,局部、个别的风险就会蔓延、传播开来,从而影响到区域、国家甚至国际范围,形成金融危机,给经济运行和社会福利造成灾难性的后果。2008年由美国次贷危机引起的金融海啸,范围广,影响大,对世界经济造成了强烈的冲击和影响。这些危机和动荡不但使一国多年的经济发展成果毁于一旦,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扩大了贫富差距,加剧了社会矛盾,甚至引发政治和社会危机。 

2.培养防范风险的能力。目前,就国内金融市场而言,防范金融风险的重要性被推到了史无前例的高度。随着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各类资金的流动性明显增强,资金回报率高的区域会吸引其他地区资金的流入。如果该区域的资金高回报是源于投机性的泡沫化,那么该区域会很快成为金融高风险区。我们要加大了对金融监管与市场监管的力度,并重视金融风险的评估、预警和金融体系的稳健性建设,着力提高防范金融风险、抵御金融危机的能力。 

三、创新理念的培养 

1.金融业的发展需要创新。创新既是经济发展的过程,也是经济发展的原因,更是经济发展的本质。金融创新是指金融领域内部通过各种要素的重新组合和创造性变革所产生或引进的新事物,从而使得金融体系能够更有效地发挥其功能。金融创新的内容包括金融工具的创新、金融业务的创新、金融市场的创新、金融机构的创新和金融制度的创新,其核心是金融工具的创新。金融工具的创新主要包括规避利率风险的创新、转移风险的创新、增加流动性的创新、信用创造的创新、股权创造型创新、运用高新技术的创新和规避金融管制的创新。 

2.要充分认识金融创新是一把“双刃剑”。培养金融学专业学生全面而辩证地看待金融创新效应。通过对金融工程学等重要专业课程的学习,既要培养金融创新思维、掌握金融创新的技巧和方法,又要把握金融创新的路径和规律、正确认识和理解金融创新与金融发展、金融稳定的关系。金融创新既具有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丰富金融交易品种、使商业银行等存款性金融机构获得新的生存发展空间、增强经济主体应对和转移金融风险的能力、提高金融资源使用效率以及促进金融市场一体化等积极作用,也具有增大金融系统风险、降低金融体系稳定性、加大金融监管难度、削弱货币政策实施效果等负面影响。2008年发生的全球金融危机的一个重要而直接的原因便是美国金融创新过度,以至以住房抵押贷款为基础的金融衍生产品交易过滥,以及金融监管当局对金融机构的次贷衍生品业务及其交易的放任自流,助长了衍生品风险的积聚和爆发。 

3.创新需要监管,强化金融监管理念。对中国而言,既不能这次全球金融危机的发生而视金融创新为洪水猛兽,抵制金融创新,也不能对金融创新监管过死。明智的策略应该是:一要充分认识金融创新对经济金融的积极作用,加快金融创新步伐。中国现阶段由于金融创新不足,金融产品种类少、结构单一,不适应经济发展要求。因此应完善金融创新的制度环境,大力鼓励和推动金融创新,探索金融衍生品的发展途径。二要提高金融监管水平。金融监管机构应切实加强跨市场、跨境风险的监管,确保金融监管体系与金融创新步伐和市场变革相适应。同时,要弄清楚金融创新中的产品结构、层次和风险特征,研究金融创新规律,适时、适度地引导金融创新活动,把握监管力度,避免监管过度和监管缺位,探索金融监管模式由分业监管向混业监管、由合规监管向风险监管、由单向监管向全面监管、由封闭性监管向开放性监管等转变的途径。 

四、法治理念的培养 

1.培养学生掌握金融法律知识。在依法治国及法律全球化的宏观环境下,金融学专业人才必须确立法治理念。在金融市场国际化、金融风险加大的形势下,政府的“政策规制”只能发挥短期效应,只有健全的金融法律制度才能形成安全的长效机制。无论国内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还是国内金融市场与国际金融市场的有序衔接,必须有金融法律制度加以有效调整。目前,中国的金融业发展面临两大挑战,一是金融业发展市场化的挑战,二是金融业发展国际化的挑战。前者主要表现为立法滞后,特别是现有的金融法律法规与金融市场的发展存在较大差距,导致金融资产的市场化程度不高,流动性不强,以及金融交易的不规范等。后者主要表现为国内金融市场的“政策导向”与国际金融市场的“法律调整”相冲突,这也是西方国家以国际贸易平衡为由干涉中国金融市场的“法定借口”。因此,无论是金融专业或任何一个专业方向的本科生、研究生,掌握国内金融立法的动态与金融法律制度,熟悉国际金融体制、规则及其相关法律知识,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2.培养运用法律防范金融风险的能力。在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犹存、中国正处于金融运行机制改革的关键时期,完善金融立法,健全金融法律制度至关重要。其一,有利于防范金融风险。金融市场的过度自由化和自主创新会使风险叠加,无论是国际或国内,甚至是区域性的金融风险,只能应对而不能消除。良好的金融法治环境对安全金融创新、加强系统性风险控制有不可忽视的作用。法律制度的确立,是防范金融风险的基础与根本。其二,有利于维护中国的金融利益。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国内金融市场发育不健全,在美国对人民币汇率问题干涉下,人民币处于缓慢升值状况中。境外短期投机资金乘机而入,如果没有很好地运用法律来防范金融风险,势必会影响国内金融市场的稳定,甚至引发金融货币危机。因此,我们必须研究国际金融市场的运行机制及其相关法律规定,充分运用好各种法律切实维护中国金融利益。 

参考文献: 

[1]郭建新.论金融信用与伦理责任[j].财贸经济,2010,(8). 

[2]曹廷贵.对于金融及金融教育理念的一点看法[j].财经科学,2002,(增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