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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理新体系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社会治理新体系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社会治理新体系

社会治理新体系范文第1篇

(一)求真务实

求真务实就是立足实际,实事求是,扎实勤奋地工作,实实在在地为人民谋利益,对人民群众最具体、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要求,要给予最及时、最方便、最大程度的实现和满足。反映在实际工作中,要特别注意防止和杜绝各种形式的乱作为、不作为现象,这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个现实问题。乱作为主要是一些政法机关和干警漠视案件的客观事实,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和实体规定,滥用执法权力。不作为往往表现为不勤政敬业,工作缺乏热情,有警不出、有案不立、案件久拖不决等现象,这实质上是漠视人民群众的疾苦,对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不予理睬。乱作为和不作为都有悖于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思想作风。全体政法干警要努力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积极履行法定职责,使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得到切实保护。

(二)甘当公仆

政法干警作为人民公仆,最重要的是在工作中树立和强化服务意识,妥善处理好管理与服务的关系。政法机关行使管理职责的根本目的是为整个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管理行为只是手段,而服务才是最终目的。对此,绝不能本末倒置。当然,也不能因倡导服务,就放松管理或不敢管理,对于越是关乎广大人民群众切实利益、普遍利益的领域和事项,越是要严格管理、强化管理。

(三)文明执法

文明执法是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对政法工作的基本要求,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进步的表现,是政法机关执法为民的本质要求和外在体现。

文明执法,就是要做到服务热情,多为群众提供便利,不给群众增加麻烦。文明执法,要尊重当事人的人格尊严。文明执法,还必须注意执法者的警容风纪。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的印象和评价,往往来自对执法者本身的印象和评价。执法者举止文明,待人平和,仪容整洁,群众就会产生一种亲近感、信任感,每一位政法干警都应加强自身修养,既重视八小时以内的举止文明,也重视八小时以外的生活自律,真正树立起政法队伍文明之师的良好形象。

社会治理新体系范文第2篇

一、图书管理员必备的职业道德

图书馆管理员工作是一项具有以服务读者为最高宗旨的职业,要求馆员不仅应具备一定的知识水平、业务技能和信息能力,而且要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为此,图书馆员必须具备以下6种职业道德:

1.忠于职守的敬业意识。作为馆员,首先要充分认识图书馆在整个社会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明确在社会主义国家任何一项职业都是社会分工的不同,真正树立献身于图书馆事业的思想,把远大理想落实于具体工作,在平凡的岗位上勇于探索、奉献。

2.助人为乐的爱业情感。图书馆工作本身就是一种后台职业,管理人员长年累月地忙碌于为读者服务的岗位上,其劳动价值往往凝聚在别人的成果中。这样,在社会上容易产生轻视图书馆工作的偏见,同时也易使馆员产生无所追求的消极情绪。为此,馆员必须树立做好本职工作的强烈责任感和使命感,安心和热爱本职工作,全心全意为读者服务。

3.全心全意的献业精神。作为馆员,必须树立“读者第一”的思想。在服务内容上,从不同的领域、不同的层次、不同的方位为读者提供多样化、多层次、高质量、多类型、快速度的文献情报服务。

4.认真负责的勤业作风。图书馆既是科学性、技术性、创造性和连续性很强的学术工作,又是复杂繁琐而细致的服务工作。这就要求馆员要树立职业责任感,严格按照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办事;要坚守工作岗位,不;要互相支持,团结协作;要发挥主观能动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5.熟悉博深的精业能力。图书馆员必须迅速更新观念,增强吸取新知识的敏感性和自觉性,努力学习现代科学文化知识、网络知识、外语知识及专业技术,培育广阔的知识视野、过硬的业务本领。

6.文明礼貌的乐业行为。首先,馆员要有庄重的仪表。其次,要有文明礼貌的语言。第三,要有热诚的态度。第四,要有良好的卫生习惯。第五,要有爱书惜时的优良品质。

二、图书管理员的行为体现图书馆的管理体制

首先,图书馆作为社会公共资源不应将读者划分三六九等。图书馆享受着公共财政的经济支持,本就应当肩负起为公众普及知识,传播文化的责任,向公众免费开放是理所应当的。在有的人看来,知识分子、白领阶层享受免费的图书大餐是理所应当的,而对衣衫褴褛的乞丐却总是戴着有色眼镜,这种看法是非常不可取的。

其次,乞丐同样享有获取知识、阅读图书的权利。人生而平等,也许在我们身边,有不少好吃懒做的“恶丐”,他们践踏、消费着人们的同情心。但笔者相信,还是有许多人是因为种种原因暂时处于人生低谷,而知识是可以改变命运的。杭州图书馆接纳乞丐入馆读书的温暖行动在充分尊重乞丐阅读权利的同时,也许也会在不经意间改变了一些乞丐的命运。因此我们希望能有更多的图书馆可以做到宽容地接纳乞丐,真正做到“知识面前,人人平等”。如此,图书馆才不会愧对自己启民智、祛蒙昧的职责。不过也应当看到,要想真正做到不拒绝乞丐,绝不仅仅是对他们打开图书馆的大门这么简单,还应当在管理上下更多的功夫。如:任何人进入图书馆都应当遵守馆内纪律;图书馆应当明令禁止乞丐入馆乞讨等。

三、创新管理思路,提高图书管理员的素质

一要树立全心全意为读者服务的思想。图书资料室工作的宗旨就是为读者提供优质服务,图书资料管理人员要把“读者第一”、“服务至上”的口号落实在实际行动中,要把读者放在图书资料室整个工作的核心位置。要热爱读者,尊重读者,对读者视若亲人。要以满足读者的需要为己任,想读者之所想,急读者之所急,不辞劳苦、不怕疑难繁琐,不计个人荣辱得失,尽最大努力满足读者的需求。

二要具备良好的文化修养和专业素质 图书资料室工作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图书资料管理人员素质的高低,良好的素质、广泛的知识、丰富的经验,优良的专业技术是图书资料管理人员必备的条件;单位图书资料室的管理人员要在遵循图书管理的规律和特点的基础上,熟悉图书的分类规则及常用工具书的检索方法;熟悉图书资料室藏书范围和藏书特色;了解不同类型读者的借阅规律、心理特征和兴趣爱好,有针对性地进行阅读指导。一个优秀的图书资料管理人员不仅需要熟练掌握图书管理的业务技术,还必须广泛涉猎其他学科的知识,在知识方面,要见多识广;在能力方面,要做到一专多能。

社会治理新体系范文第3篇

论文摘要:新媒体是社会管理系统在创新和演化过程中所需信息的重要来源。它通过影响社会的认知方式、组织方式以及表达方式,对社会管理的变革需求、主体完善、动力来源产生积极影响。

当今是媒体的时代,媒体重塑了政治、经济、社会、文化以及整个社会形态。在众多的媒体当中,以互联网和手机为代表的新媒体逐渐成为主流媒体。当前我国正在积极推进社会管理体系创新,新媒体如何影响和推进该过程,机制如何,本文将做初步分析。

一、新媒体及其特征

新媒体是相对于传统媒体而言的大众媒体形态,是利用数字技术、网络技术、移动通信技术,通过互联网、移动通信网、卫星等信道连接电脑、手机、数字电视等终端,传递信息或提供娱乐服务的传播形态和媒体形态,当前又称数字新媒体。

与传统媒体报刊、广播、电视等相比,新媒体具有互动性、即时性、海量性、开放性、共享性、匿名性,以多媒体融合方式满足个性化需求。

二、新媒体对社会的影响

麦克卢汉将媒体视为人体的延伸,它能改变人的感知范围,提升人的感知能力,能引起人间事物的尺度变化和模式变化,能塑造社会的组合方式和形态,促进社会结构的变迁。新媒体作为媒体的新秀和集大成者也不例外。

(一)新媒体环境下社会认知方式的变化

传统媒体是“点对面”的单向传播,其信息客观性较难判别,动态性和时效性较差,且以被动接受为主。新媒体时代的到来,媒体接近权的实现,不仅使人的感知范围和能力空前的提升,更使个体的传播能力和沟通能力得到加强。人们对世界的认识不再依赖单一、单向的信息来源,往往是在多信道中通过沟通和辨别来完成。

(二)新媒体环境下社会组织方式的变化

随着单位型社会的解体,社会的分化越来越严重,人的原子化程度越来越高,小范围内社会成员的同质性越来越明显。他们有着类似的经历和境遇,有着强烈的认同感和归属感,甚至有着近似的世界观和价值观,只是由于时间和空间的隔离他们没能联系和组织起来。新媒体提供的沟通联系平台,让陌生的人有了重建社会关系的可能,为群体价值观的重建和社会自组织提供了条件。很多民间组织和民间活动就是在互联网或手机上孕育、发酵、成熟的。

(三)新媒体环境下社会表达的变化

传统媒体化境下社会的声音并不强。新媒体通过技术手段清除了种种障碍,使社会的声音得到空前加强。

在网络公共空间,公众通过博客、播客、维客、论坛等表达观点和意见,对公共议题进行讨论,达成共识,形成压力,对公权力施行监督。这种在网络公共空间形成的压力被称为第五权,而且是唯一被社会自己所操控的权力。

三、新媒体对社会管理创新的影响

当前我国正出于社会的转型期,各种社会矛盾凸显,社会问题不断,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不利影响。围绕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党和国家提出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创新社会管理体系,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稳定的要求。

新媒体作为社会管理系统的外在环境,对社会管理创新需求、社会管理主体完善、社会管理创新动力都有重要影响。

(一)社会认识方式和表达方式的变化促进了社会管理创新时代的到来

长期以来,我国一直实行以经济建设为主的发展模式。不少政府部门形成了gdp至上的理念,把gdp增长作为解决一切社会问题的灵丹,忽视社会管理创新。这种发展模式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

新媒体在社会事件呈现过程中表现出来的强大力量逐步被社会了解和认识,使得更多不为人知的社会不公正现象、丑恶现象、不法暴力事件在网络上纷纷被曝光,社会稳定、社会管理水平的真实情况开始为公众所了解,并引发了各方面的担忧,正是由于这些担忧促进了社会管理创新时代的到来。

(二)社会组织方式的变化促进社会管理主体的发育和完善

作为社会管理的主体之一,社会组织在当前的社会管理中发挥的作用还远远不够。这既和社会组织的数量有关,又和社会组织自身的管理水平有关。

影响社会组织数量的因素众多,就互联网来说,它为社会的组织提供了广阔的平台,属于积极因素。

社会组织能否发展和壮大的一个根本性因素是能否得到社会的认可与支持,这与其管理水平、公开透明程度、是否接受来自社会各方面的监督有很大关系。互联网为社会组织向社会公开其管理和运作提供了平台,也为广泛地接受监督、不断提高自身能力、多渠道获得社会支持提供了机会。

(三)社会表达方式的变化引导和约束社会管理创新

社会管理创新的目的是通过改善社会管理方法、创建社会保障体系,为社会提供优质的服务,满足社会的正当需求,从而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社会管理作为公共服务其消费者是社会公众,缺少社会期望的融入和公众参与,其生产和运行很容易陷入僵化,造成资源的浪费。同时,社会管理体作为一个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在动态调整和改进过程中逐步走向完善。从现在的管理体制演化到理想的模式,需要方向和动力,方向应该包含社会公众的期望,动力应该来自公众的参与和国家的支持。就算将来的管理体制比较成熟,其运行仍需要社会的监督和约束,否则就会倒退。社会期望的表达、监督与约束,都离不开以网络为主体的新媒体公共空间。

参考文献:

[1]石磊.新媒体概论.北京: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9.

社会治理新体系范文第4篇

【关键词】基层政府 社会管理 信息化 控制体系

一、基层社会工作信息化管理现状

(1)国内社会工作信息化管理应用研究较少,基层政府主体在此项工作中热情不高,主导性不强。政府信息化管理有三层含义:一是政府作为一个管理部门对整个社会信息化的管理体制;二是政府对其自身信息化的管理体制;三是政府机关内部信息化的管理体制。就我国而言,政府机关内部信息化管理日趋完善,而政府对信息化的管理体制,即政府作为一个管理部门对整个社会的信息化管理却不够系统和完善,缺乏典型的成功案例。

(2)目前社会工作与政府机关的信息化管理体系存在“两张皮”现象,一边在花大力气完善管理个体的相关信息,另一边已获取的各项信息却不能指导实际工作,究其根本是管理主体没有对已制定的信息化控制体系进行科学合理的验证,导致已有的信息化体系与实际工作联系不够紧密。

二、构建基层社会管理信息化控制体系

(一)基层社会管理信息化控制体系的编制依据

基层社会管理信息化控制体系相关标准的制定依据主要有法律、法规、国家出台的人口普查政策以及各地党政机关颁布的各项规章制度等。首先,应认真分析管辖范围内触点问题和矛盾纠纷不断产生、日益突出的原因,了解当地的人员结构、经济产业、乡风社情等情况;其次,根据地理环境和行政区划,将管辖区域科学合理地划分成若干个信息源收集区,并委派农村基层干部作为信息收集员,负责相关区域内相应人、财、物的统计;最后,将涉及社会管理工作的相关信息尽量分解为最详细的可操作对象,分别分析其所涉及的资源属性事项如确切的家庭成员人数、经济情况以及受教育的程度等,并将各项基础信息与实地走访数据进行校核,反复比较,建立真实可靠的信息管理系统。

(二)建立基层社会管理信息化控制体系

根据基层社会管理工作的实际应用,结合各地的组织结构,基层社会管理信息化控制体系包括三个层级,第一层级是以城镇级别管理机构为基础,以开展的各项社会管理工作及相关流程文件为指导,完成信息化控制体系中信息源的合理分区和信息事项框架设置,为基层社会管理信息化控制体系搭建基本骨架;第二层级是信息源区的负责人在基本框架上,结合该地的实际情况,考虑基层社会管理所涉及的各个子环节和各项职能活动,将制定标准划分成可供操作、能够量化的信息项,指定专人通过问卷调查、上门走访、电话访问等形式完成;第三层级信息收集员根据第二层级设定的信息标准项,对以家庭为单位的个体,收集相应个体的人、财、物、业、车辆等信息,并归纳汇总,逐级上报,最终构建成信息完备、真实可靠、功能强大的基层社会管理信息化控制体系。

三、基层社会管理信息化控制体系构建要点

(一)明确基层社会管理工作主要版块

随着特殊人群和大众服务项目的不断增加,社会管理对本村范围内的人员结构、流动情况、家庭状况、特殊人群的帮教、服务工作不能做到全面覆盖。因此,在信息化控制体系中要充分考虑地理环境与行政区划等因素,利用最优版块分区法合理划分信息源版块,挑选责任心强、办事效率高的农村干部作为负责人,确保信息的准确和及时更新。

(二)明确社会管理中各项事务的属性配置

(1)全面掌握辖区内的人员及流动情况。对辖区内的所有人员(包括户籍人员、常住人员、流入人员)实行网格化管理,人员信息分为公众信息和非公众信息。公众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高、体重、血型、证件号码、优抚、群团志愿者等基本信息。非公众信息包括:犯罪、吸毒、上访、、政治敏感时期表现、流入流出情况等信息。

(2)全面掌握辖区内农村产业及经营状况。以户为单位,采集土地及产业的基本信息,包括:田土名称、面积及地址、使用情况、种植情况、种植面积、是否享受直补、直补面积、林权山等基本情况。经营状况包括类别、规模、地点、证照、年税率、厂房来源及用途、外来务工人员等基本信息。

(3)全面掌握辖区内房屋及设施设备情况。房屋基本信息包括:结构、修建年代、用途性质、建筑面积、附属设施、水电气使用情况、主要炊事燃料、交通状况、家用电器等信息。

四、完善基层政府社会管理信息化控制体系的建议

(一)加大投入,完善信息化控制体系中基础事项的设置

在完善基层社会管理信息化控制体系的设置时,发现已有数据信息与社会管理工作之间的联系不够紧密。因此,要不断加快整合基础信息资源,加大信息化基础设施的投入,构建社会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完善现有信息化基础设施,综合利用各类信息载体开展社会管理,根据调查问卷、深入走访的实际情况增添信息事项的名称,进一步完善基层社会管理信息化控制体系的建设。

(二)更新技术,提高基层社会工作的信息管理

基层社会管理信息化控制体系将辖区内的人、财、物、业、车辆等基础信息广泛收集,实行授权使用、分级管理、兼容、按月更新,确保信息的鲜活和时效性,供社管、公安、司法、民政、国土、教育、卫生医疗、农技、财政、金融等部门共享,对提高整个社会工作的管理水平意义重大。

(三)严格保密,维护公共利益和公民的个人隐私

加强社会管理基础信息数据的保密管理,操作人员使用用户名和用户密码登录数据库进行访问,信息数据实行安全等级管理,提高信息数据管理人员的保密意识,严格纪律要求,有效维护个人隐私和公共利益。

参考文献:

社会治理新体系范文第5篇

伍佳佳,2012年2月考入湖北日报传媒集团荆楚网,分配到总编室工作,2015 年调入新成立的频道编辑部,任部门副主任至今,兼任湖北日报新媒体集团第三支部组织委员。截至目前,“拆二代办养老院”等新闻作品在全国获得较大影响。先后获得湖北新闻奖一等奖(集体),湖北网络宣传好作品奖,湖北日报传媒年度好新闻二等奖、月度好新闻奖,荆楚网好稿奖二等奖等多项;2014年获得湖北日报新媒体集团最佳新锐奖、2015年获得湖北日报新媒体集团明星人物奖、湖北日报传媒集团“先进个人”称号。

[摘要]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个人信息在多平台交互使用中,形成了一种不可逆的累积过程。个人信息泄露,导致关联危机发生,而电信诈骗就是最为严重的一类。打击电信诈骗,一直被认为是公安机关的使命,然而,在愈打愈烈的情况下,有必要跳出传统的逻辑分析框架,重新厘清电信诈骗与信息安全之间的逻辑关系,转变单一主体破解难题的狭隘空间,构建多元主体参与的社会化治理模式,从而形成“安全为人民,安全靠人民”的良性社会生态。

[关键词]电信诈骗 社会化治理 信息安全 全民参与

据新华社报道,2015年全国公安机关共立电信诈骗案件59万起,同比上升32.5%,造成经济损失222亿元。2016年1月至7月,全国共立电信诈骗案件35.5万起,同比上升36.4%,造成损失114.2亿元。电信网诈骗已成为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毒瘤”。如何根除电信诈骗这一社会“顽疾”,成为当前一道亟待解决的社会难题。

一、电信诈骗的社会化治理:一种有效的治理模式

社会本质上是一个开放演进、具有耦合作用和适应性的复杂网络系统,在这个庞杂的系统内,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需要及时予以疏导、缝合。在传统的观念里,社会治理政府主导是主流。但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一些错综复杂的问题不断涌现,单靠线性管理模式很难快速给出有效应对方案。因此,有必要引入新的治理模式。

1.电信诈骗的特殊性决定了其治理模式的多元。

电信诈骗是不法分子通过非法手段,盗用个人信息,骗取钱财。其借助的是电信、互联网等技术,在实名制还未全面普及的情况下,其手段还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它有别于普通的诈骗,普通诈骗的受害方与施害方是可视或者可识别的。电信诈骗既关涉电信企业,又与银行有一定的黏度,受害人一旦报案,又牵涉到公安机关。假若受害人身份特殊,譬如学生,又牵涉了教育部门。因此,电信诈骗是一种关乎全民的社会化结构关系。这种关系决定了其参与主体的多元化。

2.多主体合作是治理电信诈骗的最佳选择。

多主体合作共治是当代公共治理理论中较为核心的机制建构与制度设计。具体就电信诈骗而言,其问题的复杂性,使得单一行动或者决策失效。电信诈骗与当前互联网技术紧密相连,需要专门的互联网技术手段、侦查办法、防骗宣传、舆论监督等共同作用。而关联主体的广泛参与,有利于快速补位,使得失序的社会关系逐渐回归本位。

多主体合作需要价值观的引导与重塑,需要构建利益趋同的参与机制,需要共享治理成果。电信诈骗作为全社会识别度较高的问题,亟需整合社会资源,多主体互动,以实现社会秩序良好。

二、电信诈骗社会化治理的体系构建

合作协商治理是现代社会治理最主要的特征之一,是治理主体由政府 “本位”向多元转化。电信诈骗作为社会治理中的特定问题,除国家和政府外,还应吸纳社会团体、行业组织、社会群体等力量共同参与。这种新型的社会联动关系,需要一套完整的体系将其统一。构建这样的内容体系,至少需要符合三大要素。

1.全民参与:培育多元化的治理主体。

《2016中国网民权益保护调查报告》显示,54%的网民认为个人信息泄露情况严重,84%的网民曾亲身感受到因个人信息泄露带来的不良影响。根据这份民意调查,不难看出,民众对于信息安全的关注度空前,个人信息保护刻不容缓。而2016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主题为“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也旨在呼吁全民参与网络安全建设。

除了民众参与,政府相关部门也应积极参与。早在2015年6月,国务院建立由公安部牵头,包括、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23个部门和单位参与的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这一多部门参与的形式,高效,且能形成惊人威慑力。

此外,媒体也应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将电信诈骗作为一项长期的报道工程来建设。遇到重大电信诈骗案件,要做好议程设置,通过多媒体手段,进行有针对性的传播。再者,与电信诈骗相关的企业,因业务原因,天然掌握用户信息,更应积极参与到保护个人信息的行列中来。

2.成果共享:治理电信诈骗的终极目标。

任何治理体系的构建,落脚点不仅仅是解决问题,还在于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形成的一系列成果要全民共享,切忌人为制造壁垒。否则,会损害到因共同的目标形成的利益联盟。利益共享的更高层级是服务增效。具体就治理电信诈骗而言,无论是政府部门,电信企业,银行等,在协助解决问题的同时,要提高服务水准,提升技术安全级别。以民生为向度的服务供给,是实现各自利益最大化的最好路径。

譬如银监会与公安部研究制定的《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就明确要求公安机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已查明的冻结资金及时返还受害群众,同时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返还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不得,收取任何费用,这就是典型的成果共享。

三、电信诈骗社会化治理的实践推进

电信诈骗是社会“顽疾”,治理起来必然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社会化治理体系的构建,最终还是要通过实践去推进。除了理论上行之有效的体系构建之外,还需要从技术、管理、立法和舆论监督等多个具体层面着手。

1.技术引领:大数据、实名认证等实时反馈。

电信诈骗寄生于移动通信和互联网技术,那么,回归到技术本身,能否通过更为先进的技术来阻断已经出现的问题?实际上,很多监管难题都是依托技术进步才找到了解决之道。治理电信诈骗,离不开以信息化治理为基础的技术支撑。

譬如,据广州日报报道,中国移动内蒙古有限公司研发了“诈骗电话预警系统”,当用户接听或拨打疑似涉骗号码时,用户的手机屏幕就会同步显示该号码已被标记为诈骗电话,提醒用户谨慎接听。这种利用大数据技术手段从侧面打击电信诈骗,见效快、成本低、效率高。

再者,电信、银行等,要加快推进实名认证。进一步完善身份信息和证件核验技术手段。同时通过人脸识别技术,深化实名认证,让多重验证聚力,确保个人信息安全。实名制只是准入,之后还需要企业引入并匿名技术、数据泄露保护模型技术,此外,还需要不断升级业务系统,防止黑客攻击。

2.法律保障: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规无缝衔接。

我国目前还没有《个人信息保护法》,因此,有必要针对电信诈骗,构建立法、执法、司法三位一体的法律框架体系。建议根据我国国情,尽早推出《个人信息保护条例》,明确个人信息的保护类别,保护措施等。设置专门行政机关来保护个人信息,赋予其行政处罚权。同时,将个人信息侵权案件纳入各级人民法院民事受案范围,并制定配套的民事赔偿制度等。立法、执法、司法无缝衔接,才能确保与电信诈骗相关的违法行为,有法可依,违法必究。

3.舆论监督:媒体作为与公众参与合力推动。

电信诈骗的社会化治理,还需要引入媒体和社会舆论监督机制。媒体作为舆论监督的主体之一,理应时刻以民生为本。电信诈骗作为危害社会的毒瘤,媒体作为社会的“眼睛”,要敢于对于个别政府部门不作为,电信企业、银行等不作为,予以曝光,督促其积极作为,共同给力,解决民生顽疾。

媒体可以利用自己的专业优势,就电信诈骗中的热点,做好议程设置。此外,可以设计专门的防骗APP,开辟专门的通道,收集线索。还可以开辟举报平台,政风行风热线,鼓励公众参与。在传播方式上,可以采取分类传播,定向传播,譬如,可以与高校合作,社区合作,制定针对特定人群的防骗报道、防骗常识等。还可以及时引导舆论,避免因个别案例而引起的不必要的恐慌。

治理电信诈骗还需要在实践中摸索,社会问题通过社会化治理模式,必然会得到有效解决。只是在这个寻求解决过程中,需要多方主体参与,达成共识。

注释:

[1]谢宗晓、林润辉、王兴起:《用户参与对信息安全管理有效性的影响――多重中介方法》,《管理科学》2013年3期

[2]林元庆:《电子商务环境下客户信息安全问题研究》,《现代商贸工业》2016年4期

[3]王菲菲:《公民意识和网络舆论监督――兼论网络舆论监督影响力》,《新闻前哨》2010年1期

[4]章海宁:《关于网络通讯中信息安全的保障研究》,《电脑知识与技术》2016年13期

[5]葛磊:《电信诈骗罪立法问题研究》,《河北法学》2012年2期

[6]谢连觯骸兜缧耪┢的防控体系研究》,《法制与社会》2011年14期

【网友热议】

高霞:徐玉玉事件侧面凸显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方面还存在漏洞。该事件之所以能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一方面在于其准大学生的特殊身份,另一方面则是作为贫困家庭,其生命的陨落,引起广泛的同情。希望悲剧不再重演,所有与之相关的部门能够从这一事件中看到切实的社会管理、公民教育、福利供给的问题,并采取有效综合措施,不断加以完善。

李欢:电信诈骗、骚扰、推销是信息时代的切肤之痛,相信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有类似的经历,只是有的人警惕性强,置之不理,而有的人因为疏忽,上当受骗。徐玉玉事件,让更多的人关注到信息安全,越来越多的网民通过社交平台痛陈遭遇,要求彻查电信诈骗,肃清通讯环境,这对于信息安全相关措施、政策法规的出台是一个很大的触动。

杨虹磊:电话诈骗案发生后,一些专家总是提醒人们要提高警惕,注意防范。诚然,个人防范固然重要,但如果本可以从源头上就堵住电信诈骗,问题就能从根源上得到解决。因此,单纯的呼吁人们提高警惕来应付日益多变的各类诈骗,这无疑是社会的一种悲哀,也会进一步稀释社会信任度。所以,面对屡禁不绝,越来越猖獗的电话诈骗案,需要制定法律,来进行更细致的指导和规约。

李克伟:如果说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立法,提高人们警惕心和识骗防骗能力,形成长效机制,可让电话骚扰、电信诈骗无机可乘,那杜绝提供平台载体,斩断依附于电信平台的各种灰色“利益链条”,避免电话骚扰诈骗恣意横行,更是当务之急、重中之重。唯有建章立制,依法确立电信企业兜底责任,对电话骚扰诈骗造成的消费者损害,进行违约赔偿或者连带责任先行赔付,甚至依法进行刑事追责,才能真正起到震慑促动效应,倒逼电信企业提升自律、服务和质量意识,堵住电信运营管理“漏洞”,进而有效防范电信骚扰诈骗愈演愈烈,有效保障人们的正常通讯权利,维护好健康安全有序的通信消费环境。

景纯:徐玉玉事件虽然是发生在山东省,但是湖北的媒体也应该紧跟热点,结合本地实际,采访本地受骗者案例,再找专家给予指导,或者通过深度报道做调查和对策,或者通过微信、微博、专版等形式介绍防骗知识。纸媒可以宣传一些网络安全典型,做防骗知识小贴士等;网媒可以通过访谈、漫画、动画、H5等形式提醒大众提高安全意识。如果可行的话,也可以开发防骗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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