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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25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6-0-02
一、政府采购的含义、作用及本文研究意义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推行政府采购制度,是财政支出改革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需要。随着该制度的广泛实施,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日趋明显。然而,由于政府采购制度在我国实施较晚,各项法律、程序还不是很完善,特别是乡镇级,更加是政府采购制度实施过程的一个盲点。本人在乡镇一级政府采购机构工作多年,对乡镇级政府采购制度实施情况及存在问题有深刻的了解,并结合某镇在规范政府采购工作中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以此作为其它乡镇在推行政府采购工作时作参考,推动我国政府采购制度更快、更健康发展。
二、乡镇级政府采购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配套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政府采购法》实施已10年,与之相适应的、操作性较强的配套性法规相对滞后,现行法律体系仍然存在关键条款难以适用等问题。并且,《政府采购法》当中很多要求只规定到市、县级,对乡镇级根本没有提及,因此,乡镇级政府采购法律体系亟需完善。
(二)机构设置混乱
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政府采购实施“管办分离”原则,各级政府财政部门为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部门,政府采购的执行机构包括集中采构机构和社会中介机构,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可设立集中采购机构。这就意味着镇级只能设立政府采购监管机构,设立政府采购执行机构没有法律依据。但目前,某些乡镇管办不分,政府采购监督和执行均为同一套人马,如果乡镇政府采购业务全部委托上级执行机构去操作,加大了采购成本不说,乡镇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该如何行使其监管职责呢?因此,乡镇级政府采购执行机构该如何设立,是当前困扰乡镇政府采购的一大难题。
(三)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粗糙,采购计划性差
乡镇级采购预算编制意性很大,采购预算与实际采购经常脱节。由于采购预算编制粗糙,采购监管部门不能制订年度采购总体计划,导致突发采购、零散采购居多,无法形成集中规模。分散多次采购增加了采购成本,降低了采购效率。供应商认为采购项目规模小,而不愿意参加竞标,导致投标竞争性不够,降低了节约率。
(四)政府采购意识不强,操作不规范
《政府采购法》虽然颁布实施,但很多乡镇尚未出台符合本地实际的政府采购操作规程,采购人对政府采购不够重视,规避采购等乱象时有发生。由于《政府采购法实施细则》还没有出台,使得某些乡镇在采购方式的选择上缺乏科学性,公开招标操作流于形式,邀请招标滥用,谈判、询价等采购方式应用也不规范,单一来源应用率高等。
(五)政府采购专业操作人才缺乏
目前,乡镇级政府采购工作人员理论水平、操作能力整体上偏低,对政府采购有关的招投标、合同、商业谈判、市场调查等知识欠缺。并且,从事政府采购的专业人员相对不固定,人员流到性大,不利于整体水平的待续提高。
(六)政府采购监督乏力
乡镇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只着重于对评标过程进行监督,但对采购项目前期参数制订、项目合理性论证、合同签订、合同履行过程以及供应商售后服务等环节基本上不参与,政府采购制度执行过程存在漏洞,政府采购监管力度亟需加强。
三、完善乡镇级政府采购制度的建议研究
(一)加强制度建设,强化配套措施
在《政府采购法》的基础上,出台《政府采购法实施细则》,以弥补现行政府采购法律体系中的行政法规缺位问题。并结合乡镇当地经济发展情况,制订一系列规章制度,例如《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规定》、《政府采购工作规程》、《采购文件示范文本》等,这样,既有国家法律支撑,又有地方规章制度的配套约束,才能更好地规范乡镇政府采购行为。
(二)因地制宜,完善采购执行机构
由于我国经济发展地域差异较大,因此,本人认为乡镇级政府采购执行机构设置应采取因地制宜的方针,允许经济发展良好,支出总量大的乡镇设立集中采购机构,或者,设立公共资源统一交易平台,负责工程项目、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和土地交易四大类交易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对于条件不成熟的乡镇,可将政府采购操作推向市场,通过招标的形式选择政府采购中介机构,同时,还要健全财政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管职能,从而有效避免采购环节的不规范行为。
(三)强化预算管理,推进规模采购
首先完善政府采购预算制度,将现行财政支出专门用于单位或部门货物、服务和工程等资金,按价值管理和实物管理相结合的办法在总预算中单独编制,使采购管理部门拟定年度采购计划,克服零星采购和无序采购的弊端。同时,要提高采购预算的可操作性,要求采购人在编报部门预算时要将项目进行细化,将项目金额划分到采购的各种货物、服务和工程中,使其能与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相对应。最后,采购预算一经乡镇人大批准,必须严格按规定执行,不得任意追加或者改变采购计划,对确需调整的政府采购计划必须按法定程序报批,否则,采购资金将不予支付。
(四)加强采购宣传,狠抓规范操作
首先要加大对《政府采购法》的宣传,使政府采购法律、政策宣传到每个采购人。并通过走访、讲解、答疑以及对单位领导和采购人员实地进行采购操作培训等形式,使其提高理论水平,掌握操作要领,又增强对政府采购的认知度。参照《政府采购法》的要求,尽快制订乡镇级《政府采购操作规程》,严把政府采购报批程序,有效杜绝随意变更采购方式,影响采购结果的现象发生。
(五)完善采购培训制度,保障专业人才需求
首先,要建立全面、系统的政府采购人员培训制度,明确培训主体、培训对象和培训内容,形成定期培训、定期考核和优胜劣汰的培训制度体系。同时,还应建立政府采购岗位责任和培训上岗制度,形成特定的职业规范化机制。最后,可建立政府采购行业协会,通过行业协会进行行业宣传、行业培训,实施行业维权和行业交流等行业性管理职责。
(六)多方配合,严格监督管理
首先要完善法律监督,以《政府采购法》和乡镇级政府采购法规对采购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同时,建立多方配合、相互制约的监督机制:采购监管部门与采购人应对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纪检、监察部门要对政府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及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采购监管部门要定期采购信息和采购结果等定期在指定的媒体上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另外,要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以有效维护政府采购的正常秩序。同时,还要加快政府采购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逐步实现政府采购预算网上报批、采购计划网上报送、采购方式网上审批、电子评标、合同网上签订等各项操作,通过信息化的方式加强对政府采购各环节监管,提高政府采购的工作效率和透明度。
四、实例分析
自我国2003实施《国政府采购法》以来,某镇是全国首批实行政府采购制度的乡镇,实施政府采购制度10年来,共完成采购项目6300项,完成采购金额共28.6亿元,节约采购金额达6.42亿元,平均节约率达18.3%。政府采购的范围涵盖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人范围包括机关、事业单位、镇属各中小学、医院及镇属集体企业共128个。政府采购制度在某镇取得良好经济及社会效益。经过10年的不断完善,某镇采取了以下行之有效的措施,促进政府采购制度在全镇快速、健康发展。
(一)制度建设
为确保依法采购,某镇结合《政府采购法》和广东省实施《政府采购法》办法等法律,先后制订了《镇政府采购实施办法》、《镇政府采购工作规程》、《镇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设备标准化配置管理办法》、《镇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办法》、《镇政府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镇政府采购验收管理办法》、《镇政府采购当事人行为规范》等管理制度,为规范全镇政府采购行为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二)机构设置
某镇严格执行“管办分离”制度。在镇财政分局下设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是全镇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镇政府采购相关管理制度的制订、采购项目的审批、采购方式的确定和政府采购过程监督。由于《政府采购法》规定乡镇一级不能设立集中采购机构,某镇以设立社会中介机构的形式设立政府采购执行机构,负责全镇政府采购项目的组织实施。
(三)操作流程
一是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预算制度,要求各采购人将全年用于单位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等资金详细列出,并要求对项目预算信息进行细化,没有编制预算的采购项目,原则上不予支付;二是拟定全年采购计划,将同类项目合并采购,克服乡镇项目过于零星和无计划采购的弊端。例如,将全镇30家中、小学分散多次的多媒体设备合并采购,一次就完成了全年60多次的零星采购,而且,增加了采购项目的标的额,吸引更多的供应商参与竞争,节约了采购金额;三是镇采购管理办公室负责全镇政府采购项目的监督,每个采购项目严格按照《镇政府采购工作规程》要求操作,对规避采购和随意改变采购方式的项目,采购资金不予支付;四是全面推行电子化政府采购,利用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建立起采购项目从资金落实—项目审批—组织采购—资金管理—项目验收等每个环节的动态监控机制,每个环节有严格的审批和操作时间要求,切实强化对每个环节的监督管理。
(四)人员管理
为保障政府采购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某镇要求全镇每个采购人的采购从业人员进行登记备案。每年分批举行采购从业人员业务培训班,定期向采购从业人员传达政府采购最快信息,并且,建立采购从业人员业务档案,劣汰不合格的从业人员,对表现优秀的从业人员进行表彰。
(五)监督管理
某镇将整个政府采购过程分阶段实施监督,明确每阶段监督要求。预算制作阶段由采购人负责,镇采购管理办公室严格把关;项目阶段,采购执行部门及时将采购信息和采购结果在指定的媒体上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的监督;项目评审阶段,镇采购管理办公室和纪检监察部门按预算金额的不同分别实行监督,每年镇采购管理办公室和纪检监察部门进场监督的采购项目金额均占全部采购项目金额的90%以上;项目验收阶段,镇采购管理办公室对采购项目组织联合验收;合同履行和售后服务阶段,镇采购管理办公室就每个采购项目在镇采购网上开展供应商合同履行及售后服务网上评价,有效地实现了对供应商的监督。
参考文献:
[1]许彩霞.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现状分析.商业经济.
[关键词]会计信息化;乡镇医院;ERP系统
引言
我国医疗卫生保障体系在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在不断完善,而信息化时代的到来,使得信息化技术也被应用到会计领域。人口规模的不断扩大,乡镇卫生医疗体系的不断发展导致乡镇医疗工作量大量增加,过去使用的会计方式难以适应现代化医疗事业的发展,因此必须发展会计信息化,改革乡镇医院的会计工作。目前我国乡镇医院会计工作主要存在操作复杂、制度不规范、财务信息披露制度不健全、违反我国会计准则等问题。委托改善我国乡镇医院会计工作的质量与效率,提高财务报表制作的规范性,进行我国乡镇医院会计信息化研究。通过发现我国乡镇医院会计信息化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逐一提出解决办法,改善现有的会计工作,推动我国会计信息化工作进程。考虑到ERP系统具备的集中管理优势,解决过去人工管理的弊端,提高业务水平,整合资源,优化管理,实现工作效率的提升。由此将ERP系统应用到会计领域,形成综合型的新型管理系统方法。
1我国乡镇医院会计信息化的现状
1.1会计信息化重视不足
分析公立医院的特性,其是政府建设的公益性医疗机构,为广大群众提供需要的医疗服务。对比城市公立医院与乡镇公立医院,乡镇医院的发展较慢,其会计信息化进程仍处于初期阶段。多数乡镇医院的管理者缺乏足够的财务管理工作重视力度,未能建立财务管理意识,将医院资源基本上都投入在卫生医疗科室,使得财务部门缺乏相应的财力、物力与人力支持。而实际上,财务并不只是为一线医疗科室服务,而是决定了医院的未来发展。由于缺乏符合规范的财务工作程序,缺乏会计信息化软件硬件,导致许多乡镇医院难以实现会计信息化的高速发展。财会工作者承担作用仅仅是进行记账与算账,无法发挥电算化软件具备的财务分析、决策管理等作用。
1.2财务软件应用不规范
部分乡镇医院的财务软件未能达到信息化会计软件的要求,由于忽视了财务管理的重要性,缺乏相应的安全意识,不能进行详细的财务工作分工,同一限制条件有数个操作者,未能很好地发挥财务软件的操作工作者权限约束功能,甚至会计业务处理只要操作工作者姓名一经转换便可以进行操作。甚至部分医院不设置权限,财务信息的保密性与安全性几近为零。模块间未能相互约束,即便信息不符也可以报账,为部分违法违规行为创造了一定的条件,使得医院面临着一定的财务威胁。
1.3会计信息化管理制度不健全
从我国现阶段的实际情况来看,很多医院的信息化水平落后,财务管理方面没有很好的使用会计相关的信息系统,这主要是因为医院本身财务制度不健全,没有标准可循。在网络环境意义复杂的条件下,医院的信息容易受到网络上的攻击。部分医院薄弱的基础导致了财务信息化和手工做账同时存在,如此一来工作量加大,耗费时间。也有些财务从业人员职业素质不高,缺乏基本的职业道德,导致财务问题百出,信息保密出漏洞。
2我国乡镇医院会计信息化存在的问题
2.1医疗会计核算制度存在问题
随着国家政策和法律的不断完善以及医疗系统逐步改革,传统医院财务制度已经跟不上时代的发展,不能满足现阶段医院财务核算的基本要求,财务数据达不到使用考核标准。我国医院在行政管理中划归为公共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的执行标准和公共事业单位相同。几十年来,这种财务管理制度虽然在很多方面促进了医院的发展,但是随着改革的不断推进,这种财务标准产生了许多负面作用,造成了许多急需解决的问题。现行的这种财务管理制度已经不能满足会计信息真实性和准确性的基本要求。从我国医院现行的会计制度来看,医院所需的修购基金主要来自于固定资产中的一部分,这一部分按照总量的一定比例计算,完全没有考虑折旧成本,即“累计折旧”,因此,由于种种原因导致固定资产的总额发生衰减时,固定基金的设置还是依照原来的比例标准。这种资产管理模式无法客观的反映出医院资产的变化情况。通常意义下的修购基金都是按照固定资产实际价值来按照一定比例计算的,这种计算方法主要为了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医院的财务制度没有对相应的资金风险进行规定,导致固定资产在没有达到对应的使用年限时就面临贬值,导致公共资产受损。医院减值准备的缺失直接造成了资产不能很好的反映真实成本,最后出现会计信息不真实。安徽省宿州市就有这样一个活生生的例子,宿州市萧县某镇卫生院大多数财务会计工作还停留在传统的手工工作水平,现代会计电算化使用水平太低,手工完成会计核算工作会存在很多的问题,尤其表现在数据的误差较大,并且对于存在问题的账目难以有效追溯,财务信息的准确性跟不上,这就导致该医院的固定资产核算难度加大。这种落后的会计核算办法也会造成会计工作中浪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效率也不高。一般情况下,医院都应该配备其专门的财务机构和会计核算方法,不但要对于日常的账务进行有序的记录和整理,固定资产方面也应该得到正确的监管和维护。
2.2会计科目不合理
我国现行的医院会计管理制度主要的针对主体是一些具有独立会计核算机构的医疗单位,医疗收支和药品收支按照规定需要分开独立计算,分别管理。实际状况往往并非如此,医院财务核算过程中会计科目的划分则是按照政府性支出的功能和经济类别来划分的,这样做的直接目的是确保在政府指标核算中保持统一标准。现阶段全国正在进行着医疗体制改革,医疗机构的会计核算基础发生了很大改变,这主要是因为小微医疗结构的出现,这些机构大多是民营的,它们也接受一些政府的补贴,但是这种补贴金额并不大,如果将这些小的医疗机构还按照原来的会计制度进行核算就没法确定其支出哪些属于收益性支出,哪些属于资本性支出,这样以财务核算无法满足现代化的医院财务管理模式。最终不利于会计信息的统一管理,不利于医院的长期发展。
2.3会计信息化技术人才缺乏
以本文所研究的萧县某镇卫生院为例,该院没有足够的财务管理人员,现有的财务人员往往年纪较大,财务核算基本都借助于传统的手工核算,由于没有得到系统的培训,本身的自学能力又不强,导致会计电算化知识水平偏低。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仅限制在收支记录和记账算账的水平,会计电算化中相关的高级功能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无法做到财务管理中科学的决策和分析。以现有的乡镇医疗机构情况来看,急需会计工作者在掌握本专业知识的基础上,还要掌握有关计算机专业和信息专业的知识,在实践中将其有效结合,实现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全面性。当前,能同时掌握这些知识的人才相当匮乏。缺乏这类人才的直接影响就是降低财务管理效率,同时也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会计电算化的发展。
2.4财务数据安全性缺乏保障
首先,电子数据相对文本数据而言,客观上存在一定的缺会计信息化憾。例如容易丢失和稳定性不强等因素,而且在复杂的网络环境中,会计电算化信息的稳定性和安全性更是受到了严峻的考验,在开展会计电算化的工作中,会涉及到硬件维护、软件稳定性、网络安全性等诸多问题,和手工账本比较,电子账本可能因为操作失误和黑客入侵等影响而使得数据遭到篡改和丢失。其次,相关电算化档案管理的规范和制度还未建立或者不规范。在实际工作中乡镇医院对这方面的要求也不严格,部分医院工作人对有关电算化档案的认知还不够,缺乏相应的保管意识导致了等不良现象的出现,造成此类工作的疏漏,比如在归档工作中没有确保完整性和及时性。在没有完善制度的保障下,负责相应工作的人员缺乏约束,从而让电算化档案随时可能遭遇人为因素和自然因素的毁坏,甚至出现泄漏信息的情况。再次,网络维护上存在一定的风险。财会人员对计算机专业知识和网络犯罪等情况的了解不够,在电算化的操作中没有有效的控制措施。致使会计档案的保管工作中出现风险,这要求在日常工作中对会计数据信息进行备份和开展定期的检查工作,否则因为一点点的失误而让数据受损,对医院的利益造成影响。
2.5会计软件利用率低
现在阶段我国医院在财务会计相关软件的利用率还不够高,多数人员仅是掌握了该类软件的基础功能,而其他更为强大的辅助功能没有挖掘利用。加之电算化的程度不一,没用将此工作进行全系统联网,在数据共享方面始终未能实现。同时大部分财务人员对软件的操作上仅限于基础的数据的输入和核算内容,并没有比对和分析后期得到的数据,使得赋予给会计工作者的管理,监督权力没有施展开,阻碍了会计电算化在医院财务预算和财务管理中应有的积极作用发挥。
3我国乡镇医院会计信息化问题的完善措施
3.1加强医疗会计核算制度体系的建设
每个医院应根据自己的性质和经营模式制定适合自身发展的会计核算制度,这样做的目的是保证收支核算的及时性和灵活性,更进一步使医疗成本信息的显示更具准确性。在实际工作中应注重强化对资产、负债、净资产的监管力度,合理增设过渡性科目,实现医疗和药品支出之间存在费用的真实显现,这个过程中还要注意对于不同核算制度中存在的相关性和可比性予以保持。以国家和政府制定和规范相应的法律法规为依据,配合地方上相关部门的有效监察,使得制度体系能充分保障此项工作的推进。要做到行业的规范,就必须建立有法可依的基础之上。建立健全核算之路的工作中,切记要从实际出发,确定和实施新的核算制度,在应用的过程中要保证灵活性,不能因循守旧,否则就会得不偿失。
3.2完善会计科目设置
公立医院是政府出资兴建的,是一所具有非营利性的公益性医疗机构,针对不同经营模式的医疗机构应设置出更会计科目顺应发展需求,保证成本计算中的条理性和电算化的多样性。还应该强化医疗事业单位的管理及核算工作,要对会计工作可能出现的疏漏问题在内部和源头上予以控制。
3.3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与培养
财务会计人员要接受新思想和新思维,及时拓展自己的知识面,在知识水平和专业技能上始终保持一定的高度,带动整个团队往更为先进的方向靠拢,前期医院要组织财务人员参加相应的培训,要求财务人员掌握对计算机处理的有效方法,对电算化软件操作流程要熟悉,还要在使用的过程中做到熟练,成为计算机知识与财会知识融会贯通的专业级人才。同时以规章制度规范财会人员的行为,以规章制度的规范性保证电算化软件在运行时的安全性。
3.4提高信息安全性
要想将医院电算化水平提高到一个新的台阶,其中有一个重要的途径就是确保信息安全性。第一,从硬件的方面保障安全,注意机房的清洁工作,将机房的温度和湿度都控制在合理的范围,禁止闲杂人等进入机房。第二,加强管理,做到专机专用,在系统中只允许出现和会计有关的数据内容,配备防火墙和杀毒软件。保证财会信息的安全性,避免恶意程序窃取数据的现象出现,将不同属性的工作人员从分工上区别开来,明确每个岗位上的职责。第三,保证软件的安全性,首先是确保网络安全,建立安全防护系统,以避免病毒和黑客可能对计算机软件构成的威胁;其次确保会计工作的安全,将做好的数据及时备份和定期检查。
3.5提高会计软件利用率
除了针对财务人员电算化专业技能方面的培养,还要根据不同的业务工作推荐各具特色的软件,例如速达360、金蝶、用友等软件,满足各个信息处理的需求,要求对不同软件的功能和各自的优势特点有较清晰的认识,还要将计算机和传统手工这两种工作方法相结合,提高功能的利用率。
3.6加强ERP系统与乡镇医院会计信息化的结合
电算化软件的应用是保障会计电算化发展的重要条件之一,ERP系统的开发与应用在一定程度上能推动乡镇医疗卫生单位发展会计信息化工作的开展。组织财会人员培训学习和操作软件,还要主动开发ERP系统的各种功能,将其与会计信息化相融合,实现财务预测,财务管理和财务决策的目的。在采购药品的过程中,采用ERP系统中的采购管理功能和会计核算功能,能够监督和审查财务信息和物流信息。采购管理功能不单能确定订货量,还能对厂商和药品的安全性做出鉴别,通过各种信息的有效性和及时性来保障货物的及时送达。ERP系统采购管理模块还可以增设供应商档案栏目,提供采购信息、价格分析和运输管理等功能。在仓储管理中可以使用ERP系统的库存控制功能,更好的管理和控制库存药品。ERP系统具有动态性,库存控制系统反应出及时真实的数据,以各部门的需求为准,可以对库存进行随时的刁征,提高了工作效率也缩短了工作时间。ERP系统还有个强大的功能就是人力资源管理功能。将人力资源的利用率实现在最大化,还可以与生产系统和财务系统有效的结合成为一个全新的信息管理系统,在人力资源配置和调控工作中起到积极的作用,实现企业人力资源利用率的最大化目标。
主要参考文献
[1]李菲,呼和乌路德.加强医院会计信息化在医院核算中的管理[J].前沿,2014(9):130-131.
[2]郭娜.浅析医院会计电算化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途径[J].科学论坛,2015(5):267.
年初以来,财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创新体制,深化改革,推进发展,截至5月末实现地方财政收入182,608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收入68,09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48.6%,同比增长38.7%;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实现57,277万元;预计到6月末,将实现一般预算收入83,046万元,同比增长36.4%。财政收支规模的持续快速增长,使财政的保障功能显著增强,有力地促进了全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为全区的大发展大进步大跨越奠定了坚实的经济基础和财力保障。
二、上半年主要财政工作
1.坚持总量扩充与质量提升并重,确保财政收入快速增长。一是盘活存量资源,壮大区域经济:积极配合新区建设步伐,加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整合和社会事业单位资源整合力度,盘活单位存量资产,将存量资产转化为可由政府直接支配、使用的财力,逐步实现政府财政资源的最优配置,提高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积极支持和服务经济。二是加强税费征收管理,积极培育新税源,支持高新技术产业、重大科技项目、重点产业集群、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等建设,壮大项目税源,支持经济发展;进一步完善重点税源监控和协护税体系,依法组织收入,努力实现应收尽收;继续实施财政收入目标责任考核制,严格落实收入任务,充分调动相关部门组织收入的积极性,继续保持财政收入稳定快速增长;三是规范税收征管秩序,严厉打击各种偷骗税等违法活动,切实解决漏征漏管问题;加快推进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提高税款入库进度和征缴透明度。四是加强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管理,积极推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完善收益收缴办法。五是强化社保基金征收管理,确保社保基金平稳运行。
为加强我镇财政管理,规范财政收支行为,强化预算约束,确保收支平衡,对照我镇财政管理现状,根据《市人民政府加强乡镇(街道)财政管理的意见》,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严格预算编制,推进依法理财
(一)依法编制财政预算,合理安排各项支出,确保财政预算综合平衡。
(二)严格执行镇人代会批准的财政预算,不得擅自调整和变更。预算的调整和追加应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二、强化收支管理,提高资金效益
(三)实行收支两条线,将全部政府性资金纳入财政管理,通过会计核算中心实行统一核算。严禁私设小金库截留财政资金。
1、镇属资产租赁、承包、股息等收入,由镇资产经营公司收取,上交镇财政。
2、农贸市场、自来水厂上交收入,应根据相关协议,由城建办协助财政收缴。
3、按规定收取的相养规费,由职靛办负责收取,按月上交镇财政。
4、上级各类政策性补助款,统一纳入镇财政管理,实行专款专用,鼓励各办(所)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
5、各办(所)各类奖励款全额上交镇财政,由镇财政统筹安排
(四)加强支出管理,严格控制会议、接待、考察、交际等公务支出。
1、各办(所)的专项经费,由办(所)按年初预算或工作计划提出。实行专项申请,专款专用,不准超范围、超用途列支,会计核算中心对与项目不符的支出应一律拒付。
2、临聘人员报酬按规定标准,统一发放。
3、其他各项支出按粗关规定执行。
三、完善管理制度,规范财务行为
(五)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5万以上的项目资金安排和经费必须经集体研究决定,由镇长签批列支。包干经费的使用由镇长授权分管领导审批。
(六)规范财务支出的审批程序,各项财务支出必须做到有合理的支出项目,有合法的原始凭据,有相关人员和负责人的签字。工程款项必须附合同、监理资料、验收材料和审计报告。
(七)规范核算办法。以镇会计核算中心统一核算管理。行政分中心核算财政拨款部分和各办(所)包干经费、专项经费,教育分中心核算各学校帐户。
(八)规范包干经费的使用。在镇会计核算中心报账设户的办(所),按包干额度平均每月报销,并设立登记薄,由办(所)报账员经办,遇特殊情况须事先通知核算中心。
(九)规范专项资金使用。按年初预算或工作计划实施的专有项目经费,须先填制专项经费申请表,工程项目须附招投标资料及相关合同,按进度拨款,并附工程进度表及监理情况表。专项资金的核减、追加必须依据充分,手续齐全。预算外新增的专项支出资金由分管领导提出,并经镇长同意,报财政审计所备案方可实施。5万以上的新增项目经集体研究决定。
(十)加强现金管理
各办(所)领用备用金以每月包干公用经费为限。重大公务活动需暂领的须报分管领导签字,镇长审批,并在公务活动结束后7日内冲销。工程支出和政府采购支出,一律使用转账支付。
(十一)加强票据管理
镇属行政事业单位必须使用财政核发的非税统一发票和往来款发票。各办(所)不能自购、自制收据。各办(所)向上级或其他部门争取资金及补助所需的票据必须向财政所开具。各类支出票据,须合法有效,坚决杜绝白条。
(十二)加强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加强项目概算管理,减少项目随意追加,严格执行合同约定。建设项目实行招投标制度,竣工验收制度,决算审核制度,工程项目审计制度(详见有关文件)。
(十三)按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十四)加强合同管理各办(所)涉及财政收入的合同和财政支出的合同须及时报财政所备案。
(十五)实行财务公开制度,每月将各办(所)的收支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根据省、市政府关于做好2009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有关精神,按照“提高筹资水平、完善制度建设、增强保障能力”的总体要求,在《*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的通知》(吴政发〔2007〕31号)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为进一步做好2009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实现“保参合率、扩受益面、控制总量、略有结余”的工作目标,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进一步加大宣传动员力度
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正确认识和把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性质、目的和发展方向,充分认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艰巨性、持久性,切实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加强领导。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成员单位要积极履行职能,加强沟通配合,形成合力。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标语、宣传单、宣传栏等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全面、深入、广泛、细致地宣传新农合的好处和政策,重点做好外出务工农民的联络宣传工作,确保外出务工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要利用几年来得到实惠的农民群众现身说法去感化那些心存疑虑的群众,使农民真正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增强互助共济意识,形成农民自觉、自愿、积极主动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氛围。
二、提高筹资额度,进一步探索科学筹资机制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年人均筹资额度由20*年的114元提高到180元,其中:参合农民个人出资65元,各级财政补助115元(其中中央财政4元,省财政24元,市财政43.5元,区财政和乡镇财政分别为21.75元)。
(二)继续推行“乡镇小额报销、县区大病统筹、困难群众补助”三条医疗保障线,合理分配资金使用比例和额度,筹资标准提高到180元后,按乡镇小额报销45元、县区大病统筹128元,困难群众大病补助7元安排。
(三)农村五保户、低保家庭、特困残疾人和低收入农户等困难群众,其参加合作医疗个人出资部分由区、乡镇两级财政全部承担。鼓励企业、团体和个人捐资,支持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充实合作医疗基金盘子,提高抗风险能力。
三、完善报销政策,进一步提高大病补偿水平
(一)参合对象。参加合作医疗对象为户籍在我区范围内的农业人口和失地农民,以户为单位参合。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不再参加合作医疗。各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90%以上。
(二)合作医疗门诊报销。参合人员在区内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就诊的门诊可报销医药费用报销30%,中药饮片报销35%。
(三)合作医疗大病统筹报销。参合人员因病发生的住院医药费用全年累计最高报销封顶额为4万元。具体报销标准为:
1.在定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生的一次性住院可报销医药费用500元为起报点,500元以上-5000元(含5000元)部分,报销50%;5000元以上-20000元(含20000元)部分,报销55%,20000元以上部分,报销60%;500元以下部分按30%报销,纳入门诊结算。
2.在本市除乡镇卫生院以外的定点医院发生的住院可报销医药费用全年累计1800元为起报点,1800元以上-20000元(含20000元)部分,报销50%;20000元以上-50000元(含50000元)部分,报销55%;50000元以上部分,报销60%;实际报销金额按80%支付。
3.在市外定点医院发生的住院可报销医药费用全年累计2500元为起报点,2500元以上-30000元(含30000元)部分,报销50%;30000元以上-50000元(含50000元)部分,报销55%;50000元以上部分,报销60%;实际报销金额按60%支付。
(四)单病种管理。继续确定单纯性阑尾炎为定额报销的病种,凡在当年度内因单纯性阑尾炎手术治疗而住院发生的医药费用,一次性给予报销800元。
(五)特殊病种管理。继续将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尿毒症透析治疗、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结核病、精神类疾病等5个病种纳入特殊病种管理,发生的门诊可报销医药费用按住院标准报销,享受对象为低保人员,在困难群众大病补助中列支。
四、强化考核监管,进一步确保新农合基金安全
(一)完善定点医疗机构准入和退出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继续实行大病基金限额使用、门诊均次费用限额和分乡镇包干使用等制度,健全定点医疗机构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垫付制和预留管理,根据医药费用控制、服务质量以及合作医疗制度执行情况等考核结果确定其定点资格及拨付预留款。进一步探索新农合医师制度,对违反新农合管理制度造成不良后果的新农合医师,要暂停或取消其新农合医师资格。
(二)加强合作医疗费用支出的数据统计和监控。充分发挥区、乡镇、村三级新农合信息化实时报销管理网络优势,加强合作医疗费用支出的数据统计和分析,及时掌握各类医疗费用变化情况,提高监管能力。区内定点医疗机构的年门诊、住院均次费用增长幅度应低于本地区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的增长幅度。目录外的自费药品费用占总医药费用的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15%。实行平均住院医药费用通报和警示告诫制度,并定期公布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医药费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