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中医的基本理论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任何材料的翻译,译前通读全文并进行文本分析,是全面理解源语文本的前提。旅游景点材料,是一种内容包含有地方历史与特色的文本,其文本分析与小说、诗歌、政府报告、产品广告等其他类型的文本分析是否有所不同,还是有某种文本分析模式作为依据呢?德国功能学派第二代的代表人物克里斯蒂安·诺德(Christiane Nord)提出:“我们需要一个能够适用于所有文本类型和文本范例的源语文本分析模式,可以应用于所有的翻译任务。她认为可以建立一个无须参照源语或目标语特征的以翻译为导向的文本分析模式”[1].笔者则认为,一种模式可以起到举一反三的作用,但译者认为分析因素可根据个人主观意愿有所取舍与侧重。这正是本文旨在说明的焦点。
二、文本分析理论
翻译中的文本分析最早源起于德国学者凯瑟琳娜·莱斯(Katharina Reiss)、费米尔(Hans Vermeer)创建的德国翻译功能理论及莱斯的功能文本类型理论。在语言学家布勒语言功能三分法的基础上, 莱斯把语言功能与文本联系起来,根据交际功能范畴把文本划分为:信息功能(informative),表达功能(expressive),感召功能(operative)三大文本类型[2].
在篇章语言学和文本类型理论基础上,诺德提出了翻译的文本分析模式,旨在为译者提供一个分析源语文本的模式,运用于所有的文本类型和翻译过程。
诺德的翻译导向的文本分析模式强调对源文本的充分理解和准确阐释,解释语言、文本结构及源语言系统规范的关系,为译者选择翻译决策提供可靠的基础[3].相对语篇结构语言学派的文本结构分析,诺德的文本分析模式更为详细全面,对源语文本中的文内外因素进行分析。诺德将源文本中的语言和非语言因素分为“文外因素”和“文内因素”,文外因素包括发送者、发送者意图、接受者、媒介、交际地点、交际时间、交际动机、文本功能八个方面。文内因素包括主题、内容、预设、文本构成、非语言因素、词汇、句子结构、超音段特征八个方面[4].这些因素的排列顺序可以改变,并互相依存,而且其分析是反复进行的,某一因素的分析可能会指引其他因素的分析。
翻译导向的文本分析模式放之四海而皆准,适用于任何的文本分析。因为其模式不变相当具体,对各类翻译问题的解决均有导向的作用。
三、文本分析案例
案例 The Queen of the Adriatic 和 The Majestic Acropo-lis 选自于荷兰作家 Winfried Maas 所编着的英文原版 100Cities of the World 中的两篇城市介绍文章。按照诺德的翻译导向的文本分析模式进行分析。
(一)文本外因素分析
从整体来看,此文本为呼唤型旅游文本,文本实现了唤起读者的关注、兴趣和渴望等功能目的,能够呼唤那些喜欢访寻古迹、游览名胜旅游者的探访兴趣。因此译文要实现作者的意图以及传递信息的目的,在历史材料和景色的重点翻译上,就要信息简洁,语言得体又优雅,信息重点集中,平衡好渲染人文景观和自然景观的语言信息。
此文本含有大量的历史概况信息,具有信息文本特性。翻译时,要仔细分清事实型信息及呼唤型信息,考虑语言的统一和信息的融合,合理地处理语言和信息的形式和风格。
从读者接受的角度来看,读者要获得的是历史、文化和旅游信息及体现城市魅力特点的呼唤型信息,是信息和呼唤型相结合的文本。翻译中,语言要简洁又古雅,句子要简短优美,尽量使用归化策略,便于读者理解和欣赏;尊重读者的阅读习惯和兴趣,注重读者和文本的交际融合。
(二)文本内因素分析
此两篇文章主题明确,重点内容描述扼要,作者围绕主题来展开的细节和重点清晰。以“Rivals to Venice”这部分为例,从语篇结构的角度来分析文本的基本结构和复杂结构。文本分为“导入---城市概述---特写描述---精彩描述”四个部分,不断深入提供细节的发展语篇。时间、空间和细节描述是此翻译中需要细细处理的信息,并要选择最适合的结构来组织信息和内容。
此部分的第一段,作者描述了 Ragusa 的历史变革,是典型的时间发展顺序,明确采用时间发展的结构来编织信息和语言。翻译时既要关注结构,也要关注时间为轴的信息。围绕Ragusa 历史的主题,以具体时间为轴来编排的信息细节,具有“时间---人---主要变化---特点”的思维和路径,并使用递进机构和平行结构等其他结构。翻译时要严格控制好这些结构和语言。
文本中主位和叙位推进的结构和语言处理。比如:Fromthe fortifications you can also discern the clean lines of thecity. Two main entrances,the Pile and Ploc gates lead to acar -free Dubrovnik,the heart of which clearly beats onStradun also known as the Placa (main street) with its stores,作者从“clean lines”概述信息,再到“Two main entrances”叙位变成主位来推进。信息的连贯和衔接是翻译时的关键。
从语言上来看,源文本有很多并列句、长句及右推进的句式,造成大量的细节和信息拥挤的情况。翻译时,为避免句子西化及信息堆砌,语言要归化,化长句为短句,信息要有序组合。
四、翻译策略
英语与汉语各有其独特的句式结构,翻译时句式转换,才符合行文表达习惯,避免译文出现翻译腔。以下从《环球TOP100(世界最美的 100 座城市)》中摘选译例来说明翻译策略。
(一)句子折分
英语是树型结构,十分清晰地体现各种复杂的层次关系;汉语是竹状结构,习惯于用平面性的单层结构来表达意思。翻译的策略就是折分法,复合句翻译时折分成几个句子。
例 1.Ther[,!]e was an outcry throughout the world when theSerbs fired on Dubrovnik during the Balkan War because ev-eryone knew the collective heritage was irreplaceable.
译文:在巴尔干战争期间中,杜布罗夫尼克遭受到塞尔在维亚人的炮轰,引起了全世界人的强烈抗议,因为大家都知道这里的共同文化遗产是不可替代的[5].
例 2.When the Slavs invaded in 614 and conquered theplace the inhabitants fled to a rocky isla
nd off the coastwhich today is the site of the old town of Dubrovnik.
译文:614 年,当斯拉夫人入侵并征服了这块领地,当地居民逃亡到了沿海一个岩石岛上---它就是今天杜布罗夫尼克的老城区遗址[5].
例 3.In 1921 the Greeks and Turks exchanged their mi-norities and of the half million Greeks who had to leave AsiaMinor half of them poured into Athens.
译文:1921 年,希腊和土耳其人交战,大约有五千希腊人不得不离开小亚细亚,其中一半涌入了雅典[5].
(二)信息位置调整
英语与汉语的信息编排顺序存在明显差异。英语突显信息在前,重要信息的陈述放句首,在主从复合句中表现得尤为明显;汉语突显信息在句末,句子建构主要依循事件的自然进程铺展。叙事在前,表态在后;先偏后正,先因后果。
翻译策略就是信息位置调整,将英文中置句首的突显信息,调整到句子之后的位置及结构和信息模块的组合方式。
例 4.Only four thousand people lived in the small row ofhouses on the northern hillside of the Acropolis when KingOtto was imported from Bavaria as ruler of the Greeks.
译文:1834 年,雅典成为希腊首都时,居民几乎所剩无几。
当新的统治者国王奥托从巴伐利亚来到希腊时,仅有四千人居住在卫城北面山坡上那些低矮房子里[5].
例 5.Following independence the new capital had to copewith fourteen revolutions,occupation by German troops,anda gruesome Civil War before becoming the lively city that to-day attracts visitors form throughout the world.
译文:希腊独立战争之后,这个新首都在今天吸引世界各地游客的美丽城市之前,经历了十四场战争,经历了德国军队的占领及让人恐惧的内战[5].
例 6.The city unusually aroused a passion in therenowned cynic George Bernard Shaw who describe the cityas “a paradise on earth”.
译:一贯以愤世嫉俗称着的剧作家乔治·萧伯纳也异乎寻常地被这座激发热情,他曾将这座城市描述为“地球上的天堂”[5].
五、结束语
旅游景点材料,是信息与呼唤型文本。翻译时,运用诺德的翻译导向的文本分析模式对源文本的文内与文外因素进行分析,通过对主题、内容、结构及语言等方面的分析,促进源文本信息正解理解的实现,提高翻译的质量。
参考文献
[1]李明栋.翻译的文本分析模式:理论、方法及教学应用[M].厦门大学出版社,2013:1.
[2]郭瑞娟.文本类型理论与旅游资料英译[J].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120):98-100.
[3]郭尚玫.简析翻译导向的文本分析模式[J].北方文学,2012(11):116.
一、制订人本化的管理目标
初中生正值青春发育的关键时期,其性格特征和人格特征尚不稳定,班主任要想培养学生良好的人格品质,首先要全面了解学生的实际情况。为此,教师可以通过交流、填表、谈心等方式了解学生的心理动态,在弄清楚学生个体现状的基础上,为学生量身定做适合他们性格特征的培养计划。教师要结合学生的兴趣爱好、自我意志等,统筹考虑数学活动过程中学生的分组和排位等情况,以促进学生关系的和谐发展,为塑造学生的良好人格奠定基础。例如,班级李某某同学根据本人的深入调查发现,该生在小学时学习成绩很差,而且平时经常破坏学校纪律,属于那种有待改进的后进生,针对这种现状,对于该生的管理,我把首要目标定在了对该生行为习惯的养成上,把他的位置安排在班干部及行为习惯好的学生中间,既有班委的监督,又有榜样的带动,逐步改正他的是非观念。通过一段时间的影响,该生经常破坏纪律的问题解决了,同时一学期下来该生的学习成绩也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因此,我们老师在为学生制订管理目标时,一定要以生为本,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针对性地制订目标。
二、完善人本化的管理制度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一个班级如果没有相应的管理制度,那么就没有可以约束学生行为的准则和标准,无法让学生有章可循,更不利于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班主任在制订和完善规章制度的同时,要充分考虑以下两个方面:首先,制订的制度要遵循人本化思想。班主任在制订制度时,为了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可以让学生自主制订,将这一主动权交给学生,让学生成为制度的制定者。例如,关于学生未卫生值日的处罚规定,根据学生的讨论决定,凡是一次未打扫卫生者,罚干自己所负责卫生一周,两次未打扫卫生者,罚做自己所负责卫生一周,另加一周的擦黑板等等。由于制度是学生自己制订的,那么在他们的潜意识中会自然形成良好的遵守思想,有助于培养学生的自觉遵守习惯,从而形成良好的班风。班主任可以先让学生出谋划策,让他们根据自身特点制订相应的管理制度,再由教师和学生代表讨论决定,最终实现学生自我管理、自觉实施。其次,制度的执行要遵循人本化理念。在执行班级管理制度时,教师应尽量遵循人本化管理理念,不能采用杀鸡儆猴的方法,以免给学生造成心理负担,当学生犯错后,尽量要先告诫和提醒,给予学生改正错误的机会。
三、鼓励学生开展自主管理
为了培养和提高学生的自主意识,班主任可以鼓励学生自主管理,所谓“自主管理”指的是学生个体通过自我意识而体现出来的认知,以及对自身和外界环境的支配能力。只有将自主意识和自主管理能力内化为学生个体的自主控制行为,才能促进学生的理性发展,这是人本化管理的重要方面,也是一种非常有效的管理方法。要想促进学生的自主管理,班主任应把握以下几点:一是要帮助学生树立良好的自信心,引导学生体会成功乐趣,让学生相信自己。实践证明,自信是促进学生自主管理的关键要素,要求学生在自主管理过程中,不断进行自我反省、自我教育和自我激励,逐渐形成一种良性循环机制,培养学生良好的自觉行为。二是增强学生的三元意识,即:在自我管理过程中必须考虑三个基本问题:应该做什么(目标意识:制订目标和任务)――应该怎么做(实现意识:制订实现任务的计划)――完成的怎么样(总结意识:自我检查和反省)。例如,班内刘某某同学平时积极参加各种活动,但由于他特别活泼的性格有时候管不住自己,学习上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为此,我鼓励他在学习方面开展自主管理,让他明确一学期的学习目标任务,然后再让他制订每周、每天的学习任务,然后再详细制订计划,利用晨读时间解决哪些问题,利用课堂时间解决哪些学习上的问题,另外自习以及放学回家后具体解决什么问题,最后就是周末的计划,一个学期下来,虽然不是所有目标都实现了,但是该同学的学习成绩在他的自主管理之下比以前有了很大幅度的提高,他自己也对学习更有信心了。可以看出通过开展自主管理学生的自主管理意识会变得越来越强,可以不断促进自我完善和更新,有助于塑造学生良好的人格品质。
四、加强对学生的个性化教育
关键词:医院 经济管理 成本效益分析
一、在医院经济管理中运用成本效益分析法的意义
成本效益分析法是通过比较项目全部成本和效益来评估项目价值的一种方法,可以为管理者提供经济决策依据,以确保决策能够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的收益。将成本效益分析法运用到医院经济管理中,其重要意义具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有利于掌握医院卫生经济运行状况
运用成本效益分析法能够真实描述医院运营过程和成本管理情况,对医院经济管理作出正确评价,深入剖析管理效益,使医院管理者掌握医院卫生经济运行情况。同时,医院管理者还可以根据分析评价结果对末端科室加强管理,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针对性的管理措施,从而提升医院的整体经济实力,促进医院可持续发展。
(二)有利于建立节约型医院
运用成本效益分析法可以全面监督医院资源利用、工作效率、成本控制、病人收费等情况,充分发挥经济杠杆调节作用,盘活闲置资源,降低科室各种消耗开支,为医院实施节约型收入增长方式和消耗管理模式提供有力保障,有利于促使医院由“高投入高产出型”发展模式向“内敛效益型”发展模式转变,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
(三)有利于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
在医院经营过程中,坚持社会效益是医院追求最大经济效益的前提和基础,两者相互包含、相互渗透,是存在内在联系的统一体。运用成本效益分析法能够强化医院成本效益管理,体现“效益优先”、“向管理要效益”的原则,促使医院转变发展观念,调动起全员参与成本效益管理的积极性,通过提高现有床位利用率、设备利用率、改革分配制度等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医疗服务成本,实现医院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步发展。
二、医院经济管理中成本效益分析方法的运用要点
(一)重视资源利用效率的分析评价
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讲,成本效益分析法要更加关注资源的利用程度,力求通过消耗最少的资源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医院经济管理中,由于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医疗收费价格的限制、医疗信息不对称等因素均会影响到经济管理的效果,所以医院在运用成本效益分析方法时,应当将工作效率、成本控制作为分析评价重点,从而全面掌握医疗资源利用程度。
(二)重视定性指标的分析评价
在传统的医院经济管理模式下,通常采用定量指标对各科室的成本效益进行分析评价,如收益率、成本率等,并且将考核评价结果与科室和个人的利益挂钩。但是在医院实际管理中,各科室和医务人员受利益的驱使,增加了道德风险,存在着为病人提供过度医疗的情况,助长了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之风,不仅加剧了病人的经济负担,而且也影响医疗服务质量的提升。为此,成本效益分析方法应当引入定性指标,引导医院医务人员向管理要效益,提高医院经济管理水平。
(三)全面考虑成本投入与社会收益
医院是社会经济服务体系中的特殊机构,其经济管理的最终目标是要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最大化。所以,在医院经济管理中,要将社会收益作为经济运行的重点考虑因素,以保证成本效益分析结果的全面性和客观性。一方面,成本效益分析要考虑成本投入的经济要素,包括人力资本投入、医疗资源费用支出、员工培训支出、医疗设备应用、水电资源消耗等。另一方面,成本效益分析要考虑社会收益的经济要素,如通过提高工作效率、简化操作程序、保证医疗效果有效性等措施,减轻患者经济负担所带来的无形收益。
三、医院经济管理中成本效益分析法的具体运用
(一)明确成本效益分析的原则
医院经济管理中的成本效益分析要结合具体的经济运营情况进行分析,遵循以下原则:一是科学性原则。成本效益分析要全面测算、客观评价、及时反馈医疗服务中卫生资源的投入情况,采用本行业认同的评价标准。二是实用性原则。成本效益分析要收集来源于科室各种活动的数据,使分析活动符合科室的实际情况,覆盖科室经济运行的方方面面。三是系统性原则。成本效益分析要对科室投入与产出、固定成本与变动成本、效率与效益的关系进行分析,权衡利弊得失,对科室医疗成本效益做出综合评价。四是可比性原则。成本效益分析要保证分析结果在医院科室之间、不同时间段以及同行业之间具备可比性。五是效益性原则,成本效益分析法的运用要考虑到该项工作本身所投入的成本,合理选取分析指标,避免因分析工作过于复杂而降低评价的实效性。
(二)建立成本效益分析指标体系
为了客观反映医院经济管理水平,科学预测医院经济运行发展趋势,应当建立一套完整的成本效益分析指标体系。该体系的构建应当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在搜集国内外资料的基础上,对现有研究成果进行综合分析,建立有理有据的指标。二是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按照效益评价的一般规则,结合医院经济管理的实际情况,找出影响医院成本效益的相关因素,建立指标体系。三是将医院日常管理划分为三个阶段进行评价,即运营状况阶段、运营结果阶段、运营趋势阶段,通过阶段性的划分反映不同时间维度上成本效益的变化趋势,衡量成本效益的差异。为此,建议医院经济管理中的成本效益分析指标体系可设置为3个一级指标,分别为运营状况、运营结果、运营趋势,在一级指标下设置8个二级指标,以及20个三级指标,保证指标体系具备较强针对性、系统性以及一定的现实意义。具体如下:
1、运营状况指标
包括3个二级指标,分别为:一是人力资源利用效率,由医师日均门诊量、医师人均每日担负住院床日、床护比3个三级指标表示;二是财务资产管理效率,由医疗缺陷理赔率、坏账率2个三级指标表示;三是物化资源利用率,由病床周转次数、医疗设备折旧占医疗收入比率2个三级指标表示。
2、运营结果指标
包括3个二级指标,分别为:一是成本控制,由变动成本增长率、科室成本率、药品成本所占总成本比重、耗材成本所占总成本比重4个三级指标表示;二是收益状况,由科室收益率、人均收益、床均收益3个三级指标表示;三是客户费用,由门诊人员人均诊疗费用、住院人员人均诊疗费用2个三级指标表示。
3、运营趋势指标
包括2个二级指标,分别为:一是经济增长状况,由收入增长率、收益增长率2个三级指标表示;二是经济发展潜力,由技术收入增长率、仪器设备投入增长率2个三级指标表示。
(三)确定成本效益分析指标权重
在建立成本效益分析指标的基础上,确定各级指标的权重。一级指标采用专家排序法确定权重,二级和三级指标采用层次分析法确定权重。
1、一级指标权重
(四)成本效益分析法的运用效果
成本效益分析法从运营过程、运营结果和运营趋势上对医院经济管理进行分析评价,其优势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在运营过程分析中,能够从人、财、物三个方面入手进行评价,重视病床利用情况、医护人员工作效率的分析,以便为合理缩短患者住院日、增加门诊量提供依据。其次,在运营结果分析中,能够对成本控制和收益情况进行评价,了解患者的平均费用,为降低医疗成本、提高患者受益程度提供指导依据。再次,在运营趋势分析中,能够对科室经济数据的增幅情况、发展潜能进行评价,引导科室积极发展新技术和新业务,从而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结束语
总而言之,在医院经济管理中运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是掌握医院卫生经济运行状况、提高医院运行效益的重要手段。为此,医院应当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构建起一套完整的成本效益分析指标体系,重视资源利用效率分析,全面考虑成本投入与社会收益,对医院经济运行成果进行客观评价,从而协调处理好各种经济关系,为医院调整经济管理策略提供可靠依据。
参考文献:
[1]刘桂珍.浅谈企业医院临床科室成本―效益分析管理[J].会计之友.2011(4)
[2]吉利侠.关于大型医疗设备成本效益定量分析方法的探讨[J].医疗装备.2011(12)
[3]翟兵.医院经济管理下的成本分析[J].商业经济.2015(2)
[4]应亚珍.公立医院经济管理绩效考评指标体系研究[J].中国卫生经济.2015(1)
关键词:哲学;唯物论;认识论;辩证法;琵琶演奏
一、唯物论在琵琶演奏艺术中的体现
哲学告诉我们:物质与意识是辩证的,即物质决定意识,意识是事物在人脑中的反应,要求我们想问题、办事情,必须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使主观符合客观。同时,意识对物质具有能动的反作用,正确的意识将促进客观事物的发展,错误的意识则会阻碍客观事物的发展,要求我们重视意识的作用,重视精神力量。
在琵琶演奏的学习过程中,物质与意识之间就相互产生了重要的影响。首先,要正确认识琵琶这个乐器,从客观实际出发,尊重琵琶独有的特质,这也是体现琵琶的独一无二性与不可替代性的基础。其次,依据琵琶的本质特征对不同乐曲的背景、内容、风格、所要表达的情感以及它所独有的文化底蕴做更深入的了解,从而树立正确的意识。再次,在正确意识的指导下,根据琵琶特有音色制定演奏指法与方法,并融入个人对曲目内容的理解、情感的体会与曲风的把握,进行深层次、有感情的演绎。
二、认识论在琵琶演奏艺术中的体现
哲学还告诉我们:实践和认识也是辩证关系。首先,实践决定认识,是认识的基础,是认识的来源,是认识发展的动力,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唯一标准,是认识的目的和归宿。其次,认识对实践具有反作用。正确的认识促进实践的发展,错误的认识阻碍实践的发展。
接受过专业、系统学习与训练的综合型音乐人才,在学习实践过程中不仅掌握了丰富的音乐理论基础知识,而且对众多琵琶曲目的背景、内容、演奏技巧有详细的了解,懂得如何去恰当地表现音乐。但是,这些理论知识与演奏技能在演奏实践中能否得到很好的体现,就需要通过演奏活动来验证。通过各种艺术实践,如参加演出和比赛等活动,演奏者可以通过艺术表现来体现音乐的内涵,但能否体现到位就要以实际的演奏效果来评判。正是这样的亲身体验让演奏者在不知不觉中积累了演奏经验,再将这些难得的经验或教训进行总结,把它改良成更合适的处理方法来指导下一次的实践。由此可见,正确的理论、经验将对我们的实践起到积极的指导作用,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相反,错误的理论、经验对我们的实践起阻碍作用,取得事倍功半的消极效果。对于正确的、经得住时间考验的理论、经验,我们就要坚定地继承下去,相反我们则要进行改正、克服,坚持在艺术实践中寻求、把握和发展演奏真理,不断进行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以便更好地指导下一次的演奏,取得更好的艺术效果。
三、辩证法在琵琶演奏艺术中的体现
1.联系观在琵琶演奏中的体现
首先,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与周围其他事物有联系,它具有客观性、普遍性、多样性。联系就是事物之间以及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其次,整体处于主导地位,整体统领部分,具有部分所不具有的功能。这要求我们立足整体,选择最佳方案,实现最优目标。同时,部分影响整体,关键部分对整体的功能起决定作用。还要注重部分的作用,用局部的发展推动整体的发展。
联系的观点不仅体现在音乐创作中,也体现在音乐演绎中。从创作角度看,do、re、mi、fa、sol、la、si这7个简单的音符在创作中能够连成华丽的乐章,靠的是作曲家对它们进行新的具有节奏韵律的排列组合,演奏者再对其进行复杂的演奏处理。而这看似简单的7个音符之间却又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它们不仅可以随意组合,呈现出不同的音调和旋律,而且它们每个音之间分别存在全音或是半音的关系,形成“度”的空间感,实现与节奏上形成的时间感的交叉。同时,作曲家和演奏者根据乐曲内容和情绪的需要再对乐曲快慢、强弱等进行调节,从而达到预期的效果。
从演绎角度来看,完美演绎一首乐曲不是一两日就可达到的,靠的是长期的一点一滴的学习与练习。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需要积累许多独立的演奏法,它们从表面上看各不相同,组在一起可能是曲不成调,但实际上它们之间却有着密切的联系。由此可见,无论是事物内部还是事物之间都充满了联系,不以人的意识为转移,这就要求我们树立联系的观点,用联系的观点来对待演奏。
在众多联系相互交织中,整体与局部这对辩证关系对琵琶演奏艺术有着深刻的影响。一首乐曲若想表现欢快的情绪,我们大多采用快速的演奏方法。相反,若想表现悲伤的情绪,我们大多通过中速或慢速来演奏。可在实际作品中我们不难发现,哪怕是谱写一首极其悲伤的乐曲,很多作曲家也会采用一连串的快速、猛烈的炫技演奏。由此可见,我们不能以局部的几个乐句的色彩来判定整首乐曲的色彩基调,它只是具有渲染整体气氛的作用而已。我们要树立全局观念,把握好乐曲的整体情绪色彩,重视局部色彩变化的修饰作用,以推动乐曲整体情绪向的迈进。
2.发展观在琵琶演奏中的体现
首先,世界是永恒发展的,发展的实质是事物的前进和上升,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这就要求我们树立创新意识,确立整体性、开放性的观念。其次,质变与量变之间是辩证关系。即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要求做好量的积累,为实现事物的质变创造条件。相反,质变又为量变开辟道路,使事物在新质的基础上开始新的量变。
事实证明,最初接触新作品我们可能都会觉得很新奇,通过由句到段、一点点的摸索还是比较容易做到顺畅的演奏,但通往成功的道路没有那么平坦,要想真正弹好一首曲子也没那么简单,需要下一番功夫,在这个过程中,也许你会被速度上不去、音不够准确、情感投入不够、韵味把握不到位等难住,认为自己无法完美演奏此作品,甚至有时候认真刻苦练习也换不来对音乐美感的体会,感到力不从心,无法表达出乐曲内在的情感,就产生了放弃的念头。
面对困难与瓶颈,我们需要咬紧牙关,坚信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为实现质的飞跃创造条件,相信当自身的练习达到一定量的时候,就会有质的突破。因此,我们既要看到光明的前景,坚定必胜的信念,又要保持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重视量变,不要急于求成。
3.矛盾观在琵琶演奏中的体现
矛盾具有普遍性和特殊性,任何事物都有矛盾,但不同事物有不同的矛盾,同一事物在发展过程中和发展的不同阶段也有不同的矛盾,要求我们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在琵琶演奏艺术中,一个简单的指法运用就能体现出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首先,不同的指法在同一背景下可演奏出相似的音响效果就体现出了它的普遍性。例如:轮指可以演奏连绵不断的曲调,同样,滚指、摇指也可演奏出这样的音响效果。其次,同一种指法在不同的乐曲背景下可演奏出不同的效果,这体现了它的特殊性。例如:扫拂这种指法若是运用在歌颂性的乐曲《唱支山歌给党听》,我们要采用由弱到强的处理手法;若是运用在描绘战争场面的乐曲《十面埋伏》,我们则采用突强的表现手法。由此可见,矛盾是对立统一的,普遍性与特殊性是同时存在的。我们要承认并分析矛盾,坚持共性与个性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坚持两点论、两分法,用一分为二的全面分析的方法看问题,将演奏细致化,情感也就自然而然更加细腻。
总之,初步分析哲学基本原理和方法论在琵琶演奏艺术中的体现,我们可深刻认识到在以科学的理论为指导的前提下,在继承与发展传统音乐、传统文化的基础上,琵琶演奏艺术正在以一种更完美甚至是崭新的艺术表现形式呈现给大众。它在不失传统风格的基础上,又具有鲜明的时代先进性,为大众呈上了一场匠心独运的音乐盛宴。
参考文献:
[1]李景侠.中国琵琶演奏艺术[M].上海:上海音乐出版社,2003.
[2]金晓楠.艺术与哲学、宗教的关系[J].艺海,2012,(8).
[3](美)贝内特·雷默.音乐教育的哲学[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2003.
我国器官移植立法在遵循传统立法基本原则的同时,也要坚持一些特有原则。这是我国器官移植法立法科学性的内在需要:
【关键词】我国;器官移植立法;基本原则
【中图分类号】d922.16;r6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9297(20__)01—0018—05
on the legislative principles in organ transplantation enactment in china. liu chang 1 chen zhan—biao2.
20__20,law institute,shanghai academy ofsocial sciences;20__20,newsroom ofsocial sciences weekly
【abstract】 some necessary principles should be followed in traditional legislation.these legislative principles are al-
so appropriate in organ—transplantation enactment in china. but it’s evidently true that besides the traditionally necessary
legislative principles,there are also some special principles for the enactment of organ transplantation in china.it’s required
by the science of organ transplantation enactment in china.
【key words】china;enactment of organ transplantation;necessary principle
器官移植被称为“21世纪医学之巅”。伴随着新
世纪的来临.器官移植又进入了一个蓬勃发展的新时
期。我国器官移植自20世纪50年代末开始起步以
来.已获得了较好的临床医疗效果.在肝移植、肾移植
等领域也已迈人了世界先进国家的行列。与此同时,
我国器官移植技术的发展带来了诸多社会问题与法
律问题.急需法律予以规范。然而.令人遗憾的是,迄
今为止.我国却还没有在器官移植方面进行全国性的
统一立法。这无疑极大地阻碍了我国器官移植技术的
进一步发展与应用.也使相关法律问题的解决找不到
明文法律依据。为此,需要加强我国在器官移植及其
相关方面的立法步伐。对于在该方面还没有任何统一
立法经验的我国而言.器官移植法显然也不可能一蹴
而就。为了能够更好地适应现实需要.我国器官移植
法应当在坚持某些基本立法原则的基础上有计划、有
步骤的进行。为此.本文拟就我国器官移植立法过程
【作者简介】刘长秋(1976~),男,山东人,汉族,法学硕士,研究人员,迄今已在国内各类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6o余篇,主要研究生命法。
tel:1 3331 976533: e—mail:shangujushi@sina.corn
法律与医学杂志20__年第12卷(第1期)
中应当坚持的基本原则浅发拙论,以求抛砖引玉,丰
富我国器官移植立法的研究
一
、我国立法基本原则与我国器官移植立法
立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在立法过程中应遵循的指
导思想和方针。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我国在立
法过程中应坚持以下几项基本原则
(一)从本国实际出发与借鉴外国有益经验相结
合原则
任何国家的立法都是为调整本国内部一定范围
的社会关系而制定的,只有从本国实际出发才能够使
立法符合现实需要,实现立法的目的。为此,需要立法
者具有较高的法律素养和深入实际的务实作风。为了
避免立法的任意性.立法者须不断深入实际.调查研
究,正确认识事物发展的规律性,尤其注意对我国现
存社会关系的研究。同时,为了节约立法成本,也应当
摆脱封闭的思维,善于寻找、发现和利用各国立法过
程中所普遍遵循的立法规律,勇于借鉴国外的先进立
法经验。这既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哲学原理在
立法方面的基本反映,也是科学立法的内在要求。
在器官移植立法过程中,我们也需要坚持这一原
则。为此.需要特别考虑我国社会的一些现状。具体而
言.首先.要充分注意我国社会伦理色彩较为浓厚,人
们较为看重道德修养的特点,在立法中注意将某些较
具有普适性的道德加以法律化:同时,注意通过立法
来保障自愿捐献器官或遗体的那些所谓的“绝对利他
性”的道德行为;倡导更多的人加入到器官捐献或遗
体捐献的行列中来。其次,也要充分考虑到我国公众
整体上还远没有接受现代高尚生命观念的现实,在立
法中只宜提倡人们自愿捐献遗体或器官,而不宜强制
要求人们非自愿捐献,否则,不仅立法在施行中会遇
到阻障而无法贯彻,且会严重伤及人们的生命尊严。
(二)法制统一、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原则
法制统一是指一国的全部现行法之间应相互一
致和相互协调.不应存在冲突或相互矛盾的现象。为
此,需要在立法过程中做到以下3点原则:(1)一切法
律、法规的制定都须以宪法为最高依据,不得违背宪
法;(2)应注意对拟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与其他法
律文件进行比较和对照,避免可能出现的矛盾;(3)应
注意各法律部门之间的相互补充与相互配合,并尽量
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同时,为了避免立法与现实脱节,
保证立法的适用性.还必须在坚持以上原则性的同
时,坚持适当的灵活性。具体而言,应在不违背以上3
项原则的基础上.允许根据各地区因地制宜.制定地
方性法规。这一点,在我国器官移植的立法过程中贯
· 19 ·
彻得相对较好。在坚持不违背宪法及与《立法法》的规
定保持一致的原则下,我国在器官移植方面采取了先
由各地方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各自立法.待时机成熟后
再进行全国性统一立法的思路,在这一立法思路的指
导下,《上海市遗体捐献条例》、《宁波市遗体捐献条
例》以及《深圳经济特区人体器官捐献移植条例》等地
方性器官移植法规或器官移植关系法规先后出台。从
内容上来看,这些地方性立法基本上坚持了各国器官
移植法通行的一些重要原则,为我国器官移植法保持
统一性打下 了良好的基础。而这些地方性立法的制定
与实施,无疑为我国进行全国性的器官移植立法积累
了经验或教训.从而有益于在我国制定统一适用且效
力层次更高的器官移植立法。
(三)总结经验与科学预见相结合原则
一般而言,法律总是社会实践经验的总结,任何
国家的法律都是保护、巩固和发展现实生活中出现的
各种形式的社会关系。但法律对“社会实践经验的总
结”并不意味着法律只能消极地承认现实.也不意味
着立法只是为了维持某种现状。“人们在总结实践经
验、认识既成事实的过程中,总会从实践经验中抽象
出对未来有指导意义的东西,从分析事物中看到它们
的未来发展。”因此.科学地预测和把握客观事物的未
来发展也应当是法律的一个重要任务 这就要求立法
者在立法过程中必须坚持总结经验与科学预见相结
合的立法原则.在保护、巩固和发展现实社会关系的
同时,也要致力于对未来社会关系的规范。这一点,在
科技性较强的现代生命立法领域尤其具有重要意义。
这是因为,现代科技是一把“双刃剑”,其合法运用会
增进人类社会福利、保障人类社会稳步发展,反向运
用即滥用也会危害整个人类社会的存续。这样一来,
科学地预测现代生命科技发展过程中可能会产生的
负面效应.借助立法来防范这些负面效应的发生,就
成为生命科技立法所必须担当的一项历史使命。器官
移植法作为现代器官移植技术的规范和保障法,是防
范器官移植技术滥用从而引发各种器官移植犯罪的
制度屏障。因此,在器官移植法立法的过程中,更要注
意坚持总结经验与科学预见相结合的立法原则。
二、我国器官移植立法应坚持的特殊原则
笔者以为.我国在器官移植法的立法过程中首先
应当遵循普通立法所均应坚持的一些基本原则,如以
上我们所介绍的三项基本原则。然而.作为法律体系
中一类较为特殊的立法.我国器官移植法在立法过程
中显然也应当坚持一些相对特殊的立法原则。具体来
说.包括以下3项原则。
· 20 ·
(一)立法经济性原则
所谓立法经济性原则就是指在立法过程中应综
合考虑立法的成本问题.考虑立法投入与社会效益支
出之间的关系.在遵循效益最大化这一原则的基础上
加以立法,尽量减少立法的社会成本与经济成本.使
立法行为符合经济效益的要求。为此,在立法过程中.
需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具体工作。
1.在立法论证与立法规划中充分注意立法的经
济性要求
立法论证与立法规划是立法过程中的一项重要
基础性工作.其目的是保证立法适合调整现实社会关
系的需要,并保证立法的进程与我国的宏观经济战略
与社会战略相一致。立法是一项很复杂的社会系统工
程.它产生于社会的实际需要。当某一类社会关系发
展到特定历史阶段时,必然会引发一些新的问题.这
时.通常需要国家通过立法来对这种社会关系加以规
范,以保障其所引发的社会问题的解决.维护社会秩
序的稳定。然而,由于社会生活的复杂性,很多时候.
经常会出现这样的问题.即某一立法看似具备了立法
的必要性.但实际上立法的时机还远未成熟.而如果
在条件尚不成熟的情况下仓促进行立法.经常会引发
更为严重的社会问题。因此.为了保障立法的科学性.
需要立法者在立法之前充分作好立法的论证工作。此
外.立法作为国家有权机关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的
活动并不是一蹴而就的.而需要依据不同阶段的不同
需要有步骤、有根据地逐步进行.在什么阶段该立什
么法,具体分几个步骤进行这些立法等等.均需要立
法者进行合理地规划。否则.在该立法时没能立法或
者在不该立法时错误地进行了立法.都会影响立法本
身的实效,使立法达不到应有的经济与社会效益。可
见,立法论证与立法规划对于立法工作而言.都是极
为重要.必不可少的
器官移植立法作为一项立法工作.在立法过程中
更应当注意坚持立法的经济性原则,这是由器官移植
法的特殊性决定的。器官移植作为保障和规范器官移
植顺利进行并保障器官移植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
法.对于整个医学的发展及人们生命的救助都具有不
可估量的重要现实意义。具体表现在:首先.器官移植
技术是一项生命科学技术.而在现代社会中.科技无
疑是第一生产力——无论是对生命科学技术来说还
是对其他任何科学技术来说.器官移植法作为器官移
植技术发展的保障法,实际上也是生产力发展的保障
法;其次,器官移植客观上挽救了许多人的生命与健
康,使人们重新恢复了工作能力.这实际上是保障了
法律与医学杂志20__年第12卷(第1期)
作为社会生产力重要构成要素的劳动者的要素,因而
保障了整个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最后,器官移植法的
出台还会产生巨大的社会效益.而随着时间的推移.
这些社会效益最终也都会转化为具体的经济效益。可
见.器官移植法实际上是保障社会生产力健康、持续
发展的法。对于这样的法律,立法者在立法时,显然更
应当做好立法论证与立法规划工作.以使其充分适应
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并符合立法的经济性原则,收
到良好的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
当前.我国政府对器官移植立法给予了较高重
视.并就我国器官移植法的立法问题进行了初步规
划.但另一方面,相关的理论论证工作却并没有充分
完全地展开。当前.医学界、法学界及伦理学界都已对
器官移植及器官移植法进行了多方位的研究,但一个
不容忽视的问题是.医学界对器官移植的研究是纯技
术的角度来进行的.而其对器官移植法的研究也主要
侧重于解决器官移植中的实际需要,其立法论证主要
集中在如何通过立法使人们更多地捐献自己的器官.
如何使人们尽早地接受脑死亡的概念,保障器官移植
手术的成功率与手术效果.对器官移植所引发的一些
权利保护问题特别是供体的权利保护及相关伦理问
题往往较为忽视:而法学界对器官移植立法的研究与
论证则相对还未形成气候.并多侧重于诸如身体权、
器官捐赠合同等基本民事问题的研究,对有关的刑事
问题及医疗监管问题则缺乏论证,且大多数人对器官
移植技术方面的问题知之甚少;而伦理学界则又往往
只将视角限制在如何使器官移植法中的法律规范符
合 现代生命伦理的要求。各个学科对器官移植所进行
的分项研究及对器官移植法所进行的分学科论证,对
于保障器官移植法内容的全面性与科学性来说,无疑
是较为不利的.也不符合器官移植法立法的经济性原
则。因此.如何协调法学界、医学界与伦理学界的研究
力量.进行器官移植立法的跨学科交流与论证,将是
我国器官移植法立法时所应当解决好的一个重要问
题。
2.选择符合经济性原则的立法模式
选择符合经济性原则的立法模式是器官移植立
法过程中必须解决好的一个重要问题,也是器官移植
法在进行立法论证和立法规划时所须考虑和重视的
重要问题之一。当前.在器官移植立法的模式问题上,
各国主要有两种做法:一是采取同一立法模式,对所
有类目的器官的移植都统一制定并适用一部器官移
植法.而不将角膜移植、心脏移植、肺脏移植等单独从
器官移植法中分离出来.单独立法,美国是采取这一
法律与医学杂志20__年第l2卷(第l期)
模式的典型国家;二是采取单一立法模式,即不制定
统一适用于各类人体器官与组织的器官移植法,而依
据人体器官类目的不同分别予以立法;或者暂不制定
统一的器官移植法.而是根据本国器官移植专项技术
发展与需要的现状.先分别制定单独适用于各 项器
官移植的立法,待时机成熟时再制定统一适用于各类
目器官的器官移植法,日本的器官移植立法就属于这
种情况。
在这两种立法模式中.笔者以为.统一立法模式
应当为我国立法者所优先考虑。这是因为:第一。统一
立法模式是器官移植法立法模式的最终趋向,从当前
各国器官移植法的立法模式来看,绝大多数国家都采
取统一立法模式.即便有些国家暂时采取单一立法模
式。随着其本国器官移植各项技术的全面发展及人们
生命观念的全面转变.也会最终走上统一立法之路;
第二.统一立法模式相对于单一立法模式而言。更符
合经济性的立法原则.因为统一立法模式对所有类目
的器官都统一制定并适用同一部器官移植法。大大减
少了单一立法模式下所必须进行的对各专项器官移
植法(如心脏移植法、角膜移植法等)分别进行立法论
证与立法规划的必要,节约了立法成本;第三,统一适
用一部器官移植法,也可减少作为执法者的卫生主管
部门的执法工作难度并减轻作为司法者的法院等机
关的司法工作量,①更为合理地配置我国的医疗卫生
执法与司法资源。基于此,作者以为,在我国器官移植
法立法的模式问题上,我国应当采取统一立法模式而
不是单一立法模式。这是器官移植立法经济性原则的
一个基本要求。
.)超前立法原则
超前立法原则也是器官移植法在立法时所必须
要坚持的一项基本原则。超前立法原则是指根据现存
社会关系发展的现状与趋势,在合理推测该社会关系
未来变动所可能会产生的各种情况的前提下,预设相
应的法律制度加以应对。超前立法原则是现代科技立
法的一个基本要求.是顺应科技飞速发展,保障科技
健康发展的需要。也是防止法律变动过于频繁以致影
响保障法律信用的基本保障。在器官移植立法方面,
超前立法原则也是器官移植技术快速发展的基本要
求 器官移植作为一项新的医学技术正在以日新月异
的面貌飞速发展,一些新的技术与法律的问题不断产
· 21 ·
生,只有进行超前立法,才能使器官移植法真正适应
器官移植技术发展的需要,适应调整器官移植医患关
系的需要。而且。超前立法原则实际上也是经济立法
原则的一个内在要求。因为只有采取超前立法.才能
避免因新问题的不断出现而对原立法加以修改的可
能性与必要性。从而减少立法投入,降低立法成本。此
外。“超前立法可以使人们改变旧的行为模式.建立新
的行为模式,可以在一定范围内把落后推向先进.把
野蛮推向文明。起到法律对社会的促进作用。”②因
此。在器官移植方面提倡超前立法有利于尽早改变人
们现有的生命道德观念。树立更为理性和务实的生命
观念.从而尽早接受脑死亡的科学概念,增强人们器
官捐献或遗体捐献的自觉与自愿意识,提高器官移植
的质量和效果。
(三)科学立法原则
器官移植是一种现代生命科学技术。因此。作为
其保障与规范的器官移植法还应当在立法过程中坚
持科学立法的原则。所谓科学立法原则。就是指在立
法时应充分尊重科学规律尤其是生命科学规律,使立
法的过程及立法的内容都符合科学性。在器官移植法
的立法过程中。尤其要坚持科学立法原则,因为器官
移植直接关乎人的生命健康,假如器官移植法的内容
不够科学,或者因其立法规划等游离了科学规律,将
极有可能会对人们的生命健康带来直接损害。而且,
器官移植法的立法目的之一应在于保障和促进器官
移植技术的健康发展,如其游离了科学规律,显然也
不利于器官移植技术的健康发展,甚至还会对社会造
成严重危害
在器官移植法的立法过程中坚持科学立法原则
的最根本要求就是要使器官移植法反映其所调整的
社会关系的发展规律,并依据该规律的要求规范人们
的行为.调整该领域的社会关系。为此,在器官移植立
法过程中需要充分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首先,应当注意将活体器官捐献移植与遗体捐献
移植区别开来。分别加以立法,使活体器官捐献与遗
体捐献分别由不同的立法来加以规制。这是因为:(1)
活体器官捐献所针对是人体器官,在法理意义上,它
不是一种物.而是作为法律关系主体的人的身体重要
构成部分,而遗体捐献所针对的则是已经因失去生命
而丧失了法律主体资格的死者的遗体或遗体器官,因
① 在单一立法模式下,司法者要做到正确司法就必须分别去查阅并适用各单一立法,而在统一立法模式下,由于所有类目的器官都统一适用一部
共同的法,因而就不存在法律的分别适用问题,就可以使司法者的工作量相对减少—— 至少可以不必过于费心地去查阅各个专项法的法条。
② 参见:张根大、方德明、祁九如著,《立法学总论》,北京:法律出版社,1991年版,第95页。
· 22 ·
此.从严格法理意义上来讲,遗体器官作为遗体的一
个构成要件.最多只是一种法律意义上的“准物”.它
已经不再是人体器官;(2)就遗体捐献移植所存在的
风险来说,遗体器官捐献是从死者身上摘取器官用于
器官移植,器官移植的风险仅及于患者即器官移植的
受体1人,而在活体器官捐献移植方面,器官移植的
则需经过两个步骤,即首先要从供体身上取出其所捐
献的器官,然后再将其植入到受体体内,这就使得活
体器官移植手术在供、受体双方身 上均存在医疗风
险,因此,遗体捐献移植的风险要远远小于活体器官
捐献移植,在这种情况下,立法者应将遗体捐献与活
体器官捐献分两部立法分别加以规定,而不宜笼统地
规定在同一立法中;(3)单就遗体捐献而言,遗体捐献
实际上涉及器官移植、医学教学、科研等许多方面.不
仅仅限于器官移植,这样一来.立法显然应当单独将
包括遗体器官捐献在内的遗体捐献单独立法,而不宜
将其与活体器官捐献共立于一部法中。
其次.需要在充分考虑我国现实国情的基础上充
分借鉴国内外已经成熟且经医疗操作证明切实可行
的立法经验,使我国器官移植法无论就其体系来说还
是就其内容而言都符合科学性原则。在器官移植立法
方面,国内外的许多立法经验都值得我们借鉴,如各
国立法在对脑死亡问题的处理、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
护等方面所积累的丰富经验,都值得我们重视。但另
法律与医学杂志20__年第12卷(第1期)
一方面,重视和借鉴国内外的成熟立法经验须建立在
充分认识我国现有国情、了解社会对器官移植法的实
际需要的基础之上,否则,为借鉴而借鉴,最终必将会
导致立法的内容与科学发展的要求相背离,与我国的
实际需要脱轨。
再次,我国是一个注重伦理道德的国家,人们对
器官移植的认识更多得是从伦理道德的角度进行的.
其器官移植观念是德性化的。为此,在器官移植立法
的过程中应充分注意伦理道德凶素对器官移植法可
能产生的影响,将某些大众化的、普遍的生命伦理道
德加以法律化.并加强社会生命伦理道德方面的宣传
与教育,以使器官移植法的执法与司法能够获得人们
的意识支持,获得生命伦理道德的有力配合。
参考文献
[1] 管文贤,李开宗.关于开展活体器官移植的伦理学思考[j1.医学与哲
学.20__(6):8-1 1
[2] 刘长秋.浅论器官移植与未成年人生命权益的法律保护【jj.中国卫
生事业管理.20__(1):36~37
[3] 卢云.法学基础理论[m],jl~:o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266~269
【4] 张根大,方德明,祁九如.立法学总论[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1.95
[5] 刘长秋.浅论我国立法对人体器官买卖的禁止【jj.法律与医学杂志,
20__,1 1(1):24-27
【61 朱应平.遗体捐献立法中的几个问题【j1.法律与医学杂志,20__,8(2):
66~68
[7] 黄清华.医药卫生法制理论研究与律师实务[m].北京:中国法制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