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年度规划

年度规划

年度规划

年度规划范文第1篇

__年,苏州市规划局在苏州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江苏省住建厅的关心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建设“三区三城”总目标,突出规划引领,加强规划管理,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各项工作任务都取得了新进展。一年来,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坚持规划编制先行,积极发挥规划引领作用

1.以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为核心,深入推进各层次规划编制和研究

编制《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30》是2013年首要工作任务,该项工作于2013年7月启动,前期的《苏州市城市发展战略研究》、《苏州市交通发展战略研究》和《专题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已有序推进。围绕建设“一核四城”的目标,抓好太湖新城、高铁新城、苏相合作区等重点片区的规划,完成了太湖隧道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的选择,确定了太湖隧道的线位和建设时序,完成《苏州高铁新城片区总体规划》并报苏州市政府批准,完成苏相合作区东部片区控规和相城区北桥片区控规编制工作。在已批准的新一轮太湖度假区总规基础上,积极推进度假区中心区控规修编工作。做好市政府重点项目、实事工程规划工作,完成了《虎丘湿地公园详细规划》、《虎丘地区综合交通规划》、《虎丘312国道以北地区城市设计》并报市政府批准,开展了《虎丘正山门核心区域整体设计》和《虎丘老街整体策划及方案设计》,完成了梅巷老新村改造控规调整工作。继续推进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整合、修编工作以及城市规划区内乡镇规划的编制工作,完成了《平江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梅巷地块调整》、《吴中区越溪副中心控规调整》、《苏州市吴中区郭巷街道控制性详细规划(除尹山湖地区)》、《苏州市尹山湖周边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并报市政府批准,完成了《苏州市近期建设规划(2013—2015)》和《苏州市吴中区郭巷街道北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完成了《苏州市市域轨道交通线网规划》,提出了市域轨道交通线网的规模与布局方案,以及实施时序和近期实施计划等。为加快吴江撤市设区后融入中心城区的进程,完成了《苏州中心城区与吴江区交通一体化规划研究》。为构建安全、生态、可持续发展的城市交通体系,完成了《苏州市中心城区慢行交通系统规划(20__~2020)》及高新区慢行交通系统规划,组织开展太湖新城有轨电车规划,整合吴中、吴江城市轻轨、公交与有轨电车站点,形成太湖新城的公共交通体系。立足促进城市生态文明建设,开展了一系列生态规划的尝试,开展高新区生态总体规划、高新区科技城智慧谷生态优化规划、太湖新城创建国家绿色生态示范区规划。抓住第九届江苏省园博会在苏州举办的契机,完成了园博会概念方案规划,为推广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生态建设和人居环境建设先进理念与技术提供良好的平台。

2.以推进镇村规划工作为抓手,不断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以获批国家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为契机,加快推进镇村规划工作。先后完成了《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总体规划》、《苏州市相城区望亭镇总体规划局部修改(20__-2020)》、《吴江东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以及相城区黄埭镇黄埭片区、黄埭镇东桥片区、望亭镇望亭镇区、高新区通安老镇(含树山地区)等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论证和报批工作。按照建设“美丽镇村”的总要求,部署开展新一轮苏州镇村布局规划优化工作,组织开展了市区(含吴江)共计35个镇(含涉农街道)的镇村布局规划编制工作,指导了4个县级市的镇村布局规划优化工作,督促各县市加快推进镇村布局规划优化工作。目前,市区镇村布局规划已全面完成,并通过江苏省住建厅组织的专家论证,张家港、常熟已全面完成,昆山、太仓基本完成。为切实指导71个试点村庄开展工作,引导当地村民在新建、改建民居的同时,保持江南水乡建筑风格和特色,提升村庄整体建筑风貌,我局对试点村的农房建设提供了20套精选方案。

3.以设立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示范区为契机,大力推进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

根据住建部批复设立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示范区的要求,为探索新时期名城保护工作新思路、新做法,破解名城保护工作难题,完成了《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3~2030)》。该规划已通过省政府批复同意,将成为我市新时期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的依据。同时,进一步加大古城保护力度,完成了《天赐庄片区保护规划》,加紧推进《古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和《平江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积极做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规划编制工作,完成了吴中区木渎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金庭镇东村保护规划,会同市文物局联合开展第六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申报活动,常熟市古里镇和吴中区杨湾村、三山村、东村被省政府命名为第七批江苏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为有效保护好历史文化资源,会同文物部门开展了全市传统聚落(镇村)历史文化资源的调查评估工作,对全市102个具有一定历史文化资源的镇、街区、村落(社区)进行拉网式排查和总体评估,建立保护建议名录,努力做到历史文化资源应保尽保。

二、加强规划管理,引导城市有序建设

1.依法行政,维护规划严肃性和权威性

2013年,我局(包括新区、吴中、相城、太湖度假区办事处)共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395份,总用地面积3365.4万平方米;核发用地规划许可证512件,总建筑面积2832.4万平方米;核发建设工程许可证945件,总建筑面积3243.6万平方米。受理私房翻建报批材料35份,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0份,批准建筑面积1026平方米。按照住建部 稽查办的要求,对住建部20__年4-11月卫星遥感图斑254个项目和20__年11月-2013年4月规划遥感督察图斑215个项目进行核查,对涉及的违法建设依法进行处理并通报警示,切实把卫片督察作为提升苏州市城乡规划编制与实施管理水平的重要措施抓好抓实。结合城市建设发展的现状和要求,严肃查处违法建设行为,将三个城区新城、高铁新城、滨湖新城及市区主干道沿线作为重点监管区域,将房地产建设项目纳入跟踪管理重点项目,做到及时跟踪,发现违建行为及时制止、纠正、整改、处理,有效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全年共发出违法建设查处通知单281份,其中立案处理112件、有证结案5件、移送城管部门118件,结案率达83.6%,创历年新高;累计作出各类违法建设行政处罚决定的308件,违建面积80.7万平方米,已结案283件,另15件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积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重大行政处罚案件,严格执行重大处罚案件听证制度,全年对28起拟做出重大行政处罚的案件举行了听证会,并按规定对82起重大处罚案件处罚决定报市法制办备案;了10起行政诉讼应诉活动和16起行政复议答辩;审核违法建设案件282件,组织会办违法建设案件43件。移送强制执行协作案6件,移交违法建设41件案件,发出违法建设认定回函52份,有效避免执法真空的出现。

2.建章立制,强化规划精细化管理

加强规划立法和技术规定制定,完成了《苏州市古村落保护条例》草案并通过市人大审核通过,省人大批准,于2014年1月1日施行,修改完善《苏州市城乡规划若干强制性内容的规定》并于2013年7月1日正式实施,完成了《关于加快苏州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实施意见》并于2013年10月1日施行。制定并实施了《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停车配建规划审核和核实的通知》,完成了《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苏州市实施细则之一“指标核定规则”(20__年版)》的补充修订工作。强化规划管理精细化,出台了新的规划公示制度办法,优化了建设项目批前、批后公示程序,对建设项目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同时进行审核,进一步完善了规划审批管理系统的内容和建设项目管理审批数字化资料。针对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苏州市实施细则之二“日照分析规则”实施以来在日照分析方面存在的新问题,通过完善规则,堵住管理漏洞,有效杜绝了开发商的违规行为。同时,高度重视对重要地段、重要节点的城市设计,营造良好的城市形象。完成了“两山一镇”环境整治生态提升工程规划,完成了苏州市人民路沿线重点地块规划研究、人民路综合整治道路交通规划和总体设计及人民路综合整治提升工程-沿街建筑界面整治及重点地块城市设计,凸显人民路作为苏州第一路的重要性。为有计划、有步骤地指导街景整治工作,与市市容市政管理局共同完成了《苏州老城区街景整治导则》,配合完成了吴中西路、带城桥路、十梓街以及桐泾南路街景整治规划方案。完成了《高新区狮山路沿线空间形态设计》。

3.积极配合各项重点工程,提供优质高效规划服务

积极服务好虎丘地区综合改造、“两河一江”综合整治、石路商圈西扩、虎丘湿地公园、天赐庄地区改造、古建老宅保护修缮工程、古城墙修复、解放新村、梅巷片区危旧房解危改造、桃花坞历史文化片区综合整治保护利用以及居民家庭“改厕”等重点工程,全部实行专人负责,开通“绿色通道”,主动跟踪,积极提供优质高效的规划服务。同时,做好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规划服务工作,完成保障房地块配套教育设施的优化工作,配合研究确定保障房地块规划方案设计招标、优化和审批各流程方案。配合做好费家村地块、虎丘C北地块定销房的规划方案完善优化工作。服务好老新村改造及改厕工程,配合完成了三元三村、西园路9号房修、市政、绿化工程招标工作,完成友联一村等22个小区房修工程招标。配合已开展剩余可改厕的约4200户居民家庭个案改造工作。

三、推进“智慧苏州”建设,发挥规划展示宣传职能

1.做好日常规划测绘和信息化指令性项目工作。完成并验收了20__年规划测绘和信息化指令性项目10个,剩余的航摄项目及与航摄有关的项目因天气和空中管制等因素影响被迫延期,目前正积极协调督促项目承建单位尽快完成,争取早日验收。完成了20__年宿迁对口支援项目的验收。2013年共安排规划测绘和信息化指令性项目15个,完成验收1个,其他项目已签订合同,进入实施阶段。

2. 推进“智慧苏州”建设。为有序推进我市以信息技术为支撑的城市规划领域的信息化建设,指导规划测绘工作和基础地理信息空间框架建设,完成了苏州市规划信息化“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并报市政府批准。同时,开展“数字苏州”建设,就“数字苏州”地理空间框架建设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按照责任分工,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数字苏州”地理空间框架建设顺利实施。

3.完善苏州市基础地理信息平台。苏州市基础地理信息平台是“数字苏州”和“智慧苏州”的基础,是市政府和市信息办重点支持项目,市规划局积极保障好该平台的运行工作,并为50多个相关部门提供空间数据共享服务,同时将共享平台成果全面推广应用到常熟、昆山、张家港等市县,初步建立了大市范围统一基础地理共享平台,为下一步实现大市范围基础地理数据共享 的互联互通打下坚实基础。

4.充分发挥规划展示馆的城市形象宣传窗口职能。为进一步发挥规划展示馆展示城乡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的窗口作用,自2013年2月1日起规划展示馆闭馆,开始新一轮布展改造。目前,新一轮布展工作已基本完成,在原规划展示内容基础上增加了苏州市综合成就展、“一核四城”规划展、大运河遗产展示等内容,丰富了规划展示馆的内容,提升了规划展示馆的窗口职能。

5.注重对城市形象的宣传。一是圆满完成了“李光耀世界城市奖”的申报和接待提名委员会来苏考察工作。该项工作由苏州市政府主导,市规划局牵头,经过市各有关部门通力协作,苏州市获得了2014年“李光耀世界城市奖”。二是完成苏州市十大优秀公共建筑评选工作。该项工作历时3个月,经过广泛宣传,得到市民热烈响应和踊跃参与,最终根据专家及广大市民的投票,苏州博物馆新馆等十大建筑入选苏州市十大优秀公共建筑。

四、增强为民服务意识,提高沟通水平

1.按时、高质完成办理“两会”建议提案工作。2013年我局共承办74件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公室做好登记、交办、催办和协调工作,拟定办理计划、定期督办、时时跟踪、信息反馈,保证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进度和质量,确保圆满完成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满意率仍达100%。同时,认真做好建议、提案“回头看”工作。

2.积极做好工作。通过做好工作,有效缓解基层矛盾。同时加强回访,对举报问题进行反馈和沟通,避免矛盾升级。全年共接到群众举报304件,政府信息公开咨询319件,“寒山闻钟”论坛咨询投诉471件、12345便民服务中心举报109件,“中国苏州”公众信箱167条,局网站局长信箱237件,在全局的努力下,做到了件件有答复。

3.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贯彻执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意见》,结合工作实际,指派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具体工作,把需要公开的内容分门别类,通过政府公报、媒体、网站、服务中心和规划展示馆等公开载体进行公开,并依申请向需要了解规划或具体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公开的内容,切实方便单位和群众知情、参与、办事,确保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落到实处。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2条,申请信息公开48条,依申请受理答复39条,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数1265条。做好我局档案尤其是业务规划审批资料归档工作,完成了1991年—20__年文书档案进市档案局工作。

五、抓好党建工作,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1.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按照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各级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指示要求,突出“为民、务实、廉洁、高效”,扎实抓好教育、制度、监督等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注意紧扣基本环节,系统抓好反腐倡廉教育,继续坚持集中教育、随机教育、个别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四位一体”,尤其注意节假日前专门进行集中教育,并通过具体抓、抓具体,使我局党风廉政建设继续保持了良好的态势。

年度规划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总量减排政策,建立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大投入,落实责任,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强化结构减排、工程减排和管理减排,严格控制污染物新增量,努力削减存量,确保完成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约束性指标,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依据市上下达的任务,2011年全区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比2010年下降1.0%;氨氮排放总量比2010年下降1.2%;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比2010年下降1.0%;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比2010年下降1.0%。结合我区实际情况,今年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比2010年下降3.62%;氨氮排放总量比2010年下降3.69%;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比2010年下降13.53%;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比2010年下降12.24%。为明确各乡镇街减排任务,结合实际,分解确定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见附件1。

三、减排项目计划安排及重点工作

根据2011年减排工作目标,全区计划重点安排COD减排项目22个(见附件2),其中工程减排项目6个(城镇污水处理厂工程减排项目2个、工业企业工程减排项目2个、规模化养殖小区减排项目2个),结构减排项目16个。计划重点安排SO2减排项目20个(见附件2),其中非火电结构减排项目16个,火电结构减排项目0个,非火电工程减排项目4个,火电工程减排项目0个,共计划减排化学需氧量237.92吨;氨氮20.383吨;二氧化硫672.09吨;氮氧化物495.02吨。

(一)淘汰落后产能,推进结构减排。卧龙寺街道办事处负责做好宝嘉应用化学有限公司的关停工作;硖石乡政府负责做好上海宝海科技有限公司宝海饲料添加剂厂的关停工作;十里铺街道办事处负责做好机床厂分厂的关停工作;对其它不符合产业政策、污染严重的企业要依法及时予以淘汰。同时,进一步加强在用机动车管理,加快老旧机动车淘汰力度,促进氮氧化物减排工作。

(二)强化污染治理,实施工程减排。进一步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金河工业园管委会要督促金河工业园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速度,要在12月底前建成并投入试运行;蟠龙镇政府要加强监管力度,督促振华焊接工程学院加快进度,狠抓落实,确保8月底前完成污水治理及中水回用工程建设工作。同时,是抓好闫家村养殖小区建设工作,确保养殖小区污染防治措施到位。金河乡政府要督促宝玉化工有限公司做好废水治理工作,确保在8月底前达到国家排放标准;中山东路街道办事处要对已建成投运的得力康乳业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加强监管,确保其正常达标运行;群众路街道办事处和西关街道办事处要分别督促辖区内的市热力公司群众路供热站和玉涧堡供热站加快烟气脱硫、脱硝设施建设速度,力争11月15日采暖期开始前完成建设任务,切实控制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新增量;西关街道办事处要加强监管,督促市区春旺养殖合作社在10月底前完成沼气池建设工作。金河工业园管委会、蟠龙镇及各有关部门要对建成投运污水处理厂加强监管,确保其正常达标运行。同时,要依法提高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足额征收污水处理费并做到专款专用,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转。

(三)推行清洁生产,开展管理减排。各乡镇街和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能源利用率,大力发展煤改气等工程项目,推广清洁能源,减少污染物排放量,确保砂轮厂和惠昌铸业有限公司的窑炉改造工作和宝化科技有限公司的清洁生产工作按期完成。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主要污染物减排是“十二五”约束性指标。各乡镇街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健全领导机构,落实好主要领导负责制,明确领导包抓责任和目标任务,夯实责任,全面落实各项减排措施。主要领导要亲自上手,安排部署,督促落实,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进一步将项目责任落实到人,规定时限,细化目标任务,确保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二)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减排工作涉及部门多、工作量大,各相关部门要上下联动、紧密协作,共同做好减排工作。区工信局负责做好全区落后产能淘汰工作;金河工业园管委会负责做好金河工业园工业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运行监管及考核工作;区农业局做好规模化养殖场所污染防治工作;公安分局负责做好老旧机动车报废监管工作。由区环保分局牵头,建立减排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集区发展局、区统计局等部门,预测分析减排工作形势,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年度减排任务全面完成。

(三)强化监管,确保进度。各乡镇街及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大执法力度,抓好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督促项目承担单位按规定时限全面落实减排措施。热力公司脱硫项目、金河工业园工业污水处理厂等重点工程减排项目,必须在项目环保验收前完成在线监测安装及中控等设施建设,并按规定保存工程运行数据,达到国家减排核查要求。对关停淘汰企业、搬迁企业要依法拆除生产设施,断水断电,吊销或变更营业执照,达到国家减排核查标准。

(四)及时汇总,完善资料。对已落实关停淘汰措施或完成治理并通过验收的治理项目,各乡镇街必须于项目完成后10日内上报资料齐全、数据翔实的减排项目档案。同时,各乡镇街要认真执行减排措施季报制度,于每季结束前5日内将本季度完成的减排项目及时汇总报送环保分局,并由环保分局统一汇总上报。凡未纳入季报的减排项目,国家和省上一律不予认可。

年度规划范文第3篇

一、推进医药卫生改革工作

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党委医疗卫生单位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认真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年—年)》及其配套文件,准确把握其精神实质,结合本地卫生实际情况,加强政策研究以及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和配合,协助本级政府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各项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着力抓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五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党委医疗卫生单位要向本系统、本单位干部职工、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宣传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发挥新闻媒体的正确导向作用,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统一思想、鼓舞斗志,并狠抓落实,确保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顺利开展。

二、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一)加强疾病的预防控制

要继续加强村级和学校托幼机构的疫情监测,完善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系统,提高疫情监测的敏感性、真正做到各类疫情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要以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结核病、艾滋病、霍乱、登革热、乙肝等重大疾病防治为重点,结合本地卫生实际,针对各类传染病的不同特点,强化关键措施的落实,有效控制重大疾病的发生和蔓延。

要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等主要慢病社区综合防治工作,对高危人群和患者行为危险因素以及生物危险因素暴露水平进行评估和行为干预。推进精神卫生防治工作,建立精神卫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心理咨询热线。重视和加强健康教育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公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实施方案》、《省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规划(-年》,利用市视台《卫生与生活》、湄洲日报《卫生周刊》栏目和“相约健康社区行”、“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活动平台,在城市社区和农村推进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各项工作。

(二)加快卫生应急建设

要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工作规范;建立健全卫生应急预案体系。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规范信息报告程序和渠道。推进基层卫生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完善管理职能,强化管理能力培训。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建设,调整充实卫生应急专家库,分类组建卫生应急队伍,规范管理,组织多种形式的培训和演练。强化卫生应急队伍装备建设,做好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实施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风险沟通指南》,增强风险沟通意识。继续做好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范、应急处置和救灾防病等工作。

(三)加大卫生执法监督

1、加强农村卫生监督工作

要开展农村卫生监督试点工作,在条件成熟的乡(镇)设立卫生监督派出机构,配备一定数量的卫生监督员和助理监督员,加强农村卫生监督工作。

2、深化卫生执法活动

要继续开展卫生执法月活动,深化卫生监督执法和管理工作工作,提升卫生监督管理水平;积极探索在学校、幼儿园食堂等重点监管对象建立派驻助理监督员的监管模式,着力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监管力度,确保餐饮业和学校食堂的食品卫生安全;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建立重点企业职业病危害预警机制,继续落实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加强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加快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认证和许可工作的开展;建立网医疗服务和血液安全监督长效监管机制,加大对非法行医案件的查处力度,完善案件查办;加强城乡饮用水卫生安全监督工作力度,开展集中式供水、管网末梢水及二次供水的监测。制定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规范。规范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管理。

(四)实施国家扩大免疫规划

要按照卫生部印发的《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和卫生部、国家发改委、教育部、财政部、国家药监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通知》,继续做好扩大免疫规划工作。加快免疫规划信息化进程,全面启用全市儿童预防接种管理信息系统,规范预防接种行为和信息管理。配合教育部门落实入托、入学儿童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强化城乡结合部地区和流动人口的预防接种工作。加强疫苗“在线管理”,严防疫苗浪费。

(五)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要深入开展省级卫生城市、县城、乡镇创建和长效管理,巩固创建成果,不断提高管理水平。要促进以改水改厕、垃圾整治为重点,以卫生防病为中心的农村“家园清洁行动”。要继续引导一些条件较好的乡镇、村(居)深入开展创建省级卫生乡镇、卫生村(居)和国家卫生镇达标活动,促进农村改水改厕,做好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以及户厕、公厕卫生管理指导和促进工作,完成“中央补助改水工程水质监测项目”任务。

要深入开展以除害防病为重点的除四害工作,巩固“灭蚊、灭鼠、灭蟑螂先进城区”成果。围绕爱国卫生和卫生防病工作重点,组织开展爱国卫生宣传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

(六)持续推进妇幼卫生工作

要继续围绕《市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卫生目标,持续深入地开展《母婴保健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进一步实施降低孕产妇、儿童死亡率干预措施,加强孕产妇尤其是高危孕产妇、流动人口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继续加大母婴保健执法检查力度,抓好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专项治理工作;落实预防减少出生缺陷的三级预防措施,提高婚检质量,扩大产前筛查的覆盖面;继续抓好新生儿疾病筛查和新生儿听力筛查、诊断等工作,推进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等重大疾病的防治工作,建设妇幼保健机构艾滋病初筛实验室;积极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分娩补偿制度;实施农村乡镇卫生院产儿科规范化建设,加强县区妇幼保健机构建设。

三、强化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一)着力抓好基础设施建设

做好项目工作。要实行局领导项目挂钩制度,重点做好中央专项投资项目,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项目建设,抓好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的落实市政府决定每年给予10个卫生院各100万元补助资金(市、县区财政各出资50万元),用于设备更新;要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资金;要加强项目监管,全力以赴按时保质完成项目建设。抓紧附属医院新区、市皮肤病防治病、市麻风村建设。做好市妇幼保健院搬迁的前期工作。

推进卫生信息化工作。要与相关部门合作,建成市、县、镇三级医疗机构资源共享的信息平台;建立乡镇卫生院视频培训、远程视频会诊系统,实现对乡镇卫生院的视频教育、远程视频会诊;开发市民就诊医疗“一卡通”,方便群众就医与补偿。

消除村卫生所空白点。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设1个卫生所,卫生所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人口超过1000人或距行政村1500米以上的自然村可设1-2个分所。

(二)推进乡镇卫生院改革与发展

要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卫生院改革与发展的意见》(省政府1号文件)、《中共市委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市委1号文件)及《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解决困扰乡镇卫生院的人员编制、人才培养、工资福利保障、社会保障等老大难问题,扎实推进乡镇卫生院改革与发展,提升卫生院服务能力。

(三)抓医疗质量提高和医疗安全监管

一要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和医疗质量安全提高年活动,进一步加强医院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改进服务作风,控制医疗费用增长,合理用药,合理检查,为全市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二要制定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合理布局医疗资源;严格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和医疗技术准入管理,规范医疗机构设置审批等行政许可工作,继续开展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执业登记、校验等专项治理。规范医疗执业行为,继续加大力度打击非法行医和清理整顿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三要开展二级综合医院等级评审,做好医院评价工作,重点加强县级医院评价,推动医院管理水平和医疗质量的提高;四要建立市级医疗质量控制组织,对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进行监测考评;五要加强血液管理,保证血液安全,提高临床合理用血比例。六要加强医疗机构药品、耗材、检验试剂的集中采购工作的监督指导工作,做好医疗机构用药监测工作,逐步降低药品收入占医疗机构业务收入的比例。七要组织开展全市医师及护士技能竞赛,提高医务人员医技水平。

(四)抓平安医院创建

一要加强对平安医院创建的领导,成立市政府领导挂帅的创建“平安医院”活动领导小组,综治、公安、法院、武警、卫生等作为成员单位,协助形成政府牵头、各部门齐抓共管的机制;二要探索建立由法官、医疗事故鉴定专家、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患者家属代表参与的多元化医患纠纷调解机制;三要力争在年度有50%以上的县及县以上医疗单位、乡镇卫生院达到“平安医院”、“平安卫生院”标准。

(五)全面启动社区卫生工作

要全面贯彻落实《市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实施方案》和《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发展规划》,在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的基础上,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的建设;开展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加强政府补助资金和监督管理;积极构建社区健康促进模式,完善服务功能,提高综合服务能力;推进社区家庭医生责任制试点,开展医院与社区卫生机构的对口帮扶和双向转诊试点,促进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合理分工、密切协作。

要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各地落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核编工作,落实吸引人才进社区的优惠政策。开展全科医学专科医师培训,继续加强社区卫生管理人员、全科医生、社区护士岗位培训,研究和推广社区卫生适宜技术。

(六)加强中医药工作

要进一步加强农村和社区中医药工作,以乡镇卫生院示范中医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中医药特色示范中心等项目建设为重点,大力推广适宜技术,努力提高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积极实施培养名医、创建名科、建设名院和中医药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的“三名三进”工程。开展中医院等级评审工作。进一步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加强综合性医院中医药工作。加大中医药科普宣传力度,健全中医药继续教育制度,加大农村、社区中医药人才和中西医结合人才的培养力度。

四、完善新农合制度建设

要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筹资标准和财政补助水平,实行以大病统筹为主,兼顾慢性病、地方病和高额门诊医疗保障。优化调整新农合补偿方案,认真贯彻《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务管理实施办法》、《省新农合基金会计制度》加强基金审核、支付管理,保障农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严格控制目录外医药费用增长;设立市级新农合信息平台管理中心,建设市级新农合结算信息平台,今年2月底,在县、区试运行,3月底在各县区全面开通;与农行合作开发就诊医疗“一卡通”,方便群众就医与补偿;探索新生儿的参合及费用补偿办法;研究居外农民在外地经商、务工人员就医管理措施;强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接诊、补偿报销、优质服务等方面规范化管理;确保补偿受益最大化。要把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与医疗救助、扶贫助残、计划生育等工作结合起来,按照《省农村困难家庭医疗救助试行办法》的要求,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农村困难家庭医疗救助相衔接。

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要组织推荐一批医学科研成果参加省医学科技奖和市科技进步奖评审,力争参选范围和获奖项目较往年有所提升。创造条件,设立市级医学科研发展和奖励基金并启动评审工作,鼓励中青年医务人员开展医学科研工作。

要加大卫生科技获奖项目成果运用的跟踪和推介,开展研究成果临床转化的成本效益评价,力促一批医学科研成果纳入省部级适宜医学技术推广项目。通过卫生下乡、定向定岗培训、专科进修、技术研发报告等形式,向基层推广一批适宜医学技术,确保研究成果惠及基层、惠及百姓。

要推进远程医学教育活动,做好远程医学教育的资料建档、学分核发和组织管理。鼓励医务人员参加脱产专业学习、函授学习、自学考试和专科进修等继续教育活动,加强对各级各类医学讲座、培训和技术推介活动的监督指导,开展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高级研修、学术访问、院校联合攻关、区域资源共享等交流活动的成果跟踪和运用评估。

要组织我市新一轮全科医学和社区护士岗位培训,做好学员理论学习、临床实习和社区培训期间的管理与考核。深化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岗位培训工作,继续组织护理、外科、妇产科、口腔和五官科等岗位理论培训,以及抓好乡镇卫技人员的临床实训工作,确保完成省定理论参训率85%、临床实训数55名的指标要求。启动新一轮乡村医生规范化培训,确保全市乡村医生参训率达到95%以上;做好乡村医生中医类别临床实习的监督管理及组织评估。

要实施医疗卫生能力培养提升工程。抓紧制定并实施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和培训计划,着力做好基层卫生人才和高层次卫生人才的培养培训。年起,市政府每年挑选100名医学院本科毕业生,在市第一医院、学院附属医院接受二年全科医师培训。培训结束后原则上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继续开展万名乡村医生规范化培训和千名医生帮扶乡镇卫生院活动。

六、党风廉政及精神文明建设

认真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要按照省委、市委的总体部署,组织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紧紧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根本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改革创新,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学习实践活动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紧密结合起来,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卫生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医药卫生体制机制,提高促进卫生科学发展、推动社会和谐的能力,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卫生工作的各个方面。

要加强全市卫生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推进新一轮“创文明行业,建和谐海西”竞赛和创文明单位活动。深入开展庆祝建国60周年系列活动,举办年全市卫生系统运动会,组织参加年全省卫生系统运动会。

要继续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深入开展医德医风教育,着力抓好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建设相关制度的落实,深入治理收受“红包”、乱收费、开单提成,深入治理卫生执法监督人员和疾控人员执法不公、吃拿卡要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认真开展创建“三无”医院活动,落实医德考核工作。继续深入开展民主评议卫生政风行风活动,提高群众的满意度。规范权力运行,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出台《市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三重一大”暂行规定》;实行科级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等五项制度;推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承诺制度。完善卫生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的机制、制度和举措,继续完善和推进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工作。着力深化党务、政务公开和院务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抓好案件查处和工作。要重点查办、贪污贿赂、失职渎职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

加强卫生宣传工作。要与电视新闻中心合作,办好《卫生与生活》电视节目,与湄洲日报联办《卫生周刊》栏目,宣传卫生改革发展主要政策措施及取得的成绩,传播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弘扬卫生系统行风正气,普及医疗预防保健知识,营造有利于卫生事业发展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七、统筹兼顾,做好其他各项卫生工作

要推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在卫生事业单位推行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继续做好急需人才引进工作和全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评工作。

年度规划范文第4篇

在市委的统一部署和市纪委的统一领导下,紧扣经济建设中心,服务第一要务大局,突出重点,与时俱进,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经济建设加快发展、社会事业加速推进、三个文明协调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服务保障。

二、具体设想:

年,我镇将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开创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具体在“8个实”上下功夫。

1、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要有实质性举措

明年是我国开展十五计划的第二年,在新形势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已是我们纪检监察部门的一项首要工作。重点要做到“三个加强”:

一是加强学习。组织全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和制度,学习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筑坚固的拒腐防变防线。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全镇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坚持一把手负总责,从主要领导做起,严于律己,言传身教,用过硬行为带出全镇的好风气,赢得群众的拥护。

三是加强监督。面向社会各个层次,继续聘请党风廉政监督员,健全社会监督网络,倡导社会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司法机关监督与纪检监督同步推进,保证监督不留死角。明年,我们将举办1到2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形势报告会,组织一些党员干部代表开展1次警示教育,切实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和意识。

2、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要有实质性手段

我们将始终坚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不断规范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重点落实三个环节:

一是坚持各项制度的落实。坚持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新提拔干部廉政谈话制度、干部离任审计制度、各类工程项目招投标制度和5个公开制度,狠抓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落实,做到用制度管人,靠制度办事。镇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领导干部8小时工作以外的监管,加强与领导干部家属的沟通,帮助领导干部管住小节,牢固树立勤政廉政意识,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行为。

二是坚持厉行节约,杜绝奢侈浪费的落实。严格执行招待费财务报支制度,坚决制止用公款大吃大喝的不正之风,执行手机、住宅电话费的报支规定。大力压降各种费用,保障中心工作、重点工程的支出,杜绝铺张浪现象的发生。

三是各单位一把手公开述廉工作的落实。在做好镇主要领导在全镇两级干部大会上公开述廉工作的同时,要求村支部书记、主任在村党员、村民代表大会上公开述廉,事业单位负责人在中层干部会议上公开述廉,让全体党员、群众代表来评议,确保领导干部勤政廉政。

3、纠风治乱工作要有实质性发展

(1)继续在困难金发放、各项收费、费用开支上,坚持常规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协调各职能部门对违规对象严肃查处,决不手软。

(2)针对农村乱搭乱建管理混乱的局面,按照镇领导班子现场办公会提出的明确要求,督促有关部门专门整顿,保证全镇农村建房手续规范,管理到位。

(3)与其他有关职能部门一起,定期召开片会,及时发现苗头和隐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全面加强纠风治乱工作。

4、查处违纪违法案件要有实质性动作

(1)继续在公安部门和群众举报提供线索的基础上,全力加大对违纪违法党员干部的查处力度,严格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的规定严肃查处。

(2)主动出击,通过座谈会等多种形式,掌握有关情况,从中挖掘线索,全方位、深层次开展案件查处工作。同时与其他有关职能部门沟通配合,旁敲侧击,相互协调,震慑有错误倾向的党员干部。

(3)依法做好举报工作。按照“三个依法”办理工作的要求,不断拓宽畅通渠道,提倡和鼓励实名举报。建立健全联系网络,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5、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有实质性体现

(1)签订责任。继续与全镇各基层党(总)支部一把手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各支部的责任,把党(总)支部书记推上第一责任人位置,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同时结合行政区划调整和我镇实际,进一步细化责任书内容,使各部门把坚持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抓好、配合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紧密结合。

(2)加强检查。每季度定期对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情况,坚决予以查处。

(3)强化考核。对各单位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情况进行年度考核,与评比文明单位、各类先进及经济报酬全面挂钩。

6、加强行政效能建设要有实质性起色

(1)坚持深化教育,增强勤政廉政意识。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从领导干部做起,把思想政治教育、文化科技教育、法制教育和党风廉政教育等贯穿于日常工作之中常抓不懈,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行政管理干部队伍,以此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能力,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和为民意识。

(2)坚持政务公开,建立健全各项。按照两公开一监督制度,主动公示办事程序、办事依据和监督事项,接受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提高办事透明度。严格按规定进行工程的招投标,按照《市行政效能建设暂行办法》,建立健全各职能部门各项考核制度,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全面落实。

(3)坚持完善提高,开展政务广场活动。以面对群众,面向社会的方式,利用政务广场这个提高机关整体形象的舞台,采取综合和专题相结合、固定场所和流动设点相结合的形式,让机关各部门走出机关、走上街头、走近群众,宣传政策法规,现场对话,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现场听取群众的意见,现场接受群众的监督,以实际行动推进机关作风建设。

7、源头防治腐败要有实质性成效

(1)加大专项治理力度。由镇纪委联合物价、财政、经管等有关职能部门成立专项治理小组,一旦发现收费不按规定、困难补助金没有实际发放到位、费用乱开支等行为,按照有关规定和条例严格执法。

(2)严格执行廉政谈话、戒勉谈话和打招呼教育制度。对新上任或新提拔的领导干部,由镇纪委按规定进行廉政谈话,使他们接受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教育。对执行规定出现偏差或有过失的,严格执行打招呼教育和戒勉谈话制度,帮助党员干部正确执行好各项规定和制度。

(3)倡导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向全社会公开举报投诉电话,设立举报投诉中心,在各村设立党委书记信箱,畅开渠道,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进一步扩大监督范围,切断腐败的源头。

8、纪检队伍建设要有实质性提高

(1)提高影响力。从维护党纪严肃性,确保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的高度,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坚持原则,严格办事,着力提高查案执纪意识和办案质量,树立纪检部门有威信、有作为、有地位的实干形象。

年度规划范文第5篇

XX年规划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xx届三中全会、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和市委五届六次全会精神,继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推进规划编制加快构建城乡规划体系,强化管理措施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产业健康发展,着力调控引导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坚持依法行政优化各项管理和服务工作水平,促进我市城乡规划建设事业科学发展。

按照上述总体要求,要着重抓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全力推进规划编制工作,提高规划质量和管理水平

1、扩大规划编制覆盖面。积极争取加大规划编制的投入,充分利用各方面的人力技术资源,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高起点编制城乡建设各项规划,加快建立完善由市域城乡发展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城镇规划和村庄规划等组成的城乡规划体系,努力实现城乡规划全覆盖。按照“三规(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一”的要求,努力推动规划编制工作创新,精心组织,全力协调,加快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力争8月底前完成专家评审、征求意见,10月底前将规划成果报市人大常委审议,并上报省政府审批。在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基础上,全面启动市区道路、文教体卫、商业网点布局、卫生环境设施、排水系统、电力工程、“两江四岸”城市景观控制等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年底前完成《河源市区排水系统规划》、《河源市区电力工程专项规划》、《“两江四岸”城市景观控制专项规划》编制,其它专项规划完成初步成果。继续推进已开展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力争在6月底前完成《老城区改造控制性详细规划》、《源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村民保留点控制性详细规划》、《及恐龙公园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

2、创新规划编制理念和工作机制。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公众参与、部门协作的原则,组织多层次的规划研讨、专家论证等活动,推动规划编制理念创新。积极争取组建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加强对重大规划问题的超前谋划和深入分析研究,力求在规划编制研究工作上有新起色。进一步建立健全规划监督和管理审批的机制,起草《河源市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修订)》、《河源市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细则》、《河源市规划建筑设计图纸管理办法》和《河源市城市规划公示制度与公众参与实施细则》等四个规范性文件,上报市政府研究出台。继续大力推行“阳光规划”,重大规划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征求意见和建议,提高规划的公众参与度,促进规划编制水平的提高。

3、加强规划管理。认真贯彻《城乡规划法》,规范办事程序,严格按照规划调整的法定程序,维护城乡规划的权威性,树立城乡规划法律严肃性,依法依规核发“一书两证”。依法依规做好规划审批,执行规划集体联审制度,坚持集体讨论、民主决策,重大项目规划实行票决制,确保规划审批结果的科学性。强力实施规划监管,定期不定期开展规划执行情况检查,严厉整治违法建设行为,维护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成立专门的规划执法监察队伍,修订完善规划巡查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责任,强化管理,坚决依法对市规划区已依法征收国有建设用地和建成区的违法违章建设行为实施有效打击,及时制止、纠正、拆除违法违章建筑,确保城市规划的顺利实施。

二、加快城市重点工程项目规划建设,提升城市品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