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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业绩总结范文精选

年度业绩总结

年度业绩总结范文第1篇

一、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长沙市委《关于在全市党政机关认真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巩固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切实解决我局干部职工作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机关作风的进一步好转。局党组决定在全局广泛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3月1日至6日为动员学习阶段,分别召开了党组会、机关干部职工会和科室站所负责人会,传达学习了上级文件精神,并成立了领导机构,研究制定了《实施方案》。3月7日至3月31日,以各支部和站所为单位开展了学习讨论,并边学边整改,通过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使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切实转变了工作作风,增强了纪律观念、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通过强化学习,组织讨论,查找问题,全面整改,达到素质提高,作风过硬,工作务实,成效显著的目的。机关工作作风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在以后的工作中将坚持不懈地继续抓好机关工作作风建设。原创:

二、坚持落实考勤制度和坚决执行“八不准”制度

自3月1日起,机关实行电子刷卡考勤制度,每人都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刷卡上班,否则按缺勤处理。

“八不准”制度是:

1、不准。机关干部职工在上班时间或公务下乡期间,不准打牌,一经发现,从严惩处。

2、不准酗酒。工作期间特别是下乡公务用餐,不准饮酒,不准酒后执法,酒后驾车,粗暴执法。

3、不准滥用职权或越权执法。

4、不准纵容、袒护、包庇被查处的对象,严守执法纪律。

5、不准泄露案情和稽查行动的计划,严守执法秘密。

6、不准向服务和执法对象索取或变相索取财物,严守廉政纪律。

7、不准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和观看黄色内容。

8、不准议人或传播小道消息。禁止发生有损团结的行为。

三、抓好教育,提高素质

年度业绩总结范文第2篇

一、重视业务核算质量,贯彻市行各项制度

今年是我们商业银行具有转折意义的一年,经过六年的打拼和积累,我行的羽翼已经逐渐丰满,准备更名挂牌,开始新的征程。然而,如果要使我们xx支行真正走在全行的前列,我们首先要做的是提高我们的业务能力。我行会计出纳部经常组织员工进行理论学习、岗位练兵。对市行传达的每一个文件、通知都认真贯彻。让员工树立主人翁精神,在工作中不推、不等、不靠,积极主动的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我部一直坚持向时间要效益、向工作要质量。在核算上无重大差错事故。

二、加强日常工作管理,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我部的内部制度是比较健全的,各项工作都有明确分工,员工病、事假都严格按照规定及时请假。

在安全防范方面,对柜员日常工作所用的各种公章、名章都严格做到每日下库保管;对重要凭证的领用,都有专人负责;明确柜员的权限,不得擅自授权;对于市行要求上报的反洗钱可疑业务及时上报;随时提高警惕,杜绝诈骗。总之,我们要将一切防忠于未然,不做亡羊补牢的无用功,力求使全行的工作在稳健中谋发展。

三、培训员工操作能力,顺利通过柜员考试

今年是对全行职工个人业务考核要求最严格的一年,综合柜员上岗考试,直接关系到了每个员工的切身利益。行里不想让任何一个职工掉队,我会计出纳部,为了使每个员工顺利的通过考试,带领员工们利用工作之外一切所能利用的时间,积极准备考试。其间,我们组织了员工点钞,打字的基本技能考试。组织员工去培训中心进行业务上机打操作的练习。

有些员工工作、家庭的各方面负担都很重,考试给其带来了很大的心理压力,思想包袱很重。为帮助这样的同志,我部各个员工在考试期间,经常互相交流思想,一起钻研考试的命题,接受能力快的同志,耐心的给其他同志讲解。体现出了团结同志的精神,更让员工们感受到了行内大家庭的温暖。考试临近期间,大家都想争分夺秒的看书,但行里的各项工作是不可以停滞的。时间是自己的生命,因为这关系到自己是否有资格上岗;时间更是全行的生命,因为有那么多的客户需要我们为其服务。我部全体员工都义不容辞的选择了后者。在考试期间,没有人因为自己的利益,耽误本职工作,在最关键的时刻,我们看到了员工们的可爱之处。

四、全员拼”新百日会战“,向最后一季要成果

在临近年终的最后一季,市行”新百日会战“的各项指标下达到支行,支行下到各科部。我部所有职工都在第一时间积极的行动起来,配合行里完成各项指标。虽然”新百日会战“所大力宣传的各种产品大都是对个人客户的,但是我部员工只要有机会就向来办业务的客户宣传新产品。尤其是”得利宝“业务问世以后,我部员工向工资客户力推此项产品,滴水成河,为行内存款的上升做着力所能及的贡献。行领导多次强调,存款是责任,不是任务。就是想让职工转变思想,把行里的事当成自已的事,变压力为动力,当我们正视这个问题的同时,我们也感到了责任的重大和为行里工作的乐趣。员工们不再抱怨任务繁重,而是把”新百日会战“当成一个活动去积极的参与。

五、积累经验及时总结,稳扎稳打注重实效

这一年的工作和考核,又使我部员工得到了很多经验,当然也有很多教训。我们一直重视员工的整体业务水平的提高,大部分职工的工作质量都是达标的,但仍有业务水平参差不齐的现象存在。这样势必会对我行的整体服务形象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所以,我部一旦接到上级部门的个别业务操作变更通知就及时的组织员工学习,减少核算差错。

六、在工作之中也存在很多不足,主要表现在:

1、服务上还达不到要求,有时态度生硬,不使用文明用语。

年度业绩总结范文第3篇

第一条为切实履行省属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维护所有者权益,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参照《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2号),结合省属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考核的省属企业负责人是指省政府确定的由河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下列人员:

(一)国有独资企业和不设董事会的国有独资公司的总经理(厂长)、副总经理(副厂长)、总会计师、总经济师、总工程师;

(二)设董事会的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总会计师、总经济师、总工程师;

(三)国有控股公司国有股权代表出任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总经理(总裁),列入省国资委党委管理的副总经理(副总裁)、总会计师、总经济师、总工程师。

第三条考核企业负责人的经营业绩,实行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相结合、结果考核与过程评价相统一、考核结果与奖惩相挂钩的考核制度。

第四条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采取由省国资委主任或其授权代表与企业负责人签订经营业绩责任书的方式进行。

第五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考核原则。按照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以及资本收益最大化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依法考核企业负责人的经营业绩。

(二)分类考核原则。按照企业所处的不同行业和类型,资产经营的不同水平和主营业务等不同特点,实事求是,公开公正,实施科学规范的分类考核。

(三)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要求,建立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同激励约束机制相结合的考核制度,建立健全科学合理、可追溯的资产经营责任制。

第二章年度经营业绩考核

第六条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以公历年作为考核期。

第七条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双方的名称、地址和姓名;

(二)考核内容及指标;

(三)双方的权利和责任;

(四)考核与奖惩;

(五)责任书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六)其它需要规定的事项。

第八条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包括基本指标与分类指标。

(一)基本指标包括年度利润总额和净资产收益率指标。

1.年度利润总额是指经核定后的企业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年度利润计算可加上经核准的当期企业消化以前年度潜亏。

2.净资产收益率是指企业考核当期净利润同平均净资产的比率,计算公式为:

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平均净资产)×100%

其中:净资产中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平均净资产=(期初净资产+期末净资产)÷2

对净资产为负值的企业,按总资产收益率考核。

(二)分类指标由省国资委根据企业所处行业和特点,综合考虑反映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及发展能力等因素确定,具体指标在责任书中明确。

第九条确定军工企业、资产经营公司和主要承担国家、省政策性业务等特殊企业的基本指标与分类指标,可优先考虑政策性业务完成情况,具体指标及其权重在责任书中明确。

第十条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按下列程序签订:

(一)预报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建议值。每年11月底以前,企业负责人按照省国资委经营业绩考核要求和企业发展规划及经营状况,提出下一年度拟完成的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建议值,并将考核目标建议值和必要的说明材料报省国资委。

(二)核定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值。省国资委根据宏观经济运行态势及企业运营环境,对企业负责人的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建议值进行审核,并就考核目标值及有关内容与企业

沟通后加以确定。

(三)由省国资委主任或其授权代表同企业负责人签订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

第十一条省国资委结合企业月度快报、季度经济运行分析、工作调度和企业重要情况报告等手段,对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的执行情况进行动态跟踪检查与监控。企业负责人于每年8月底以前将经营业绩责任书半年执行情况及相关说明材料报省国资委。

对上半年经营业绩责任书执行情况明显滞后的企业,省国资委将向企业负责人提出预警并进行督促。

第十二条建立重大的安全生产事故和质量事故、重大经济损失、重大投融资、重大贷款担保和资产重组等重要情况报告制度。企业发生上述情况时,企业负责人应当立即向省国资委报告。

第十三条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执行期间,企业因发生重大事件,影响责任书正常执行,需变更、解除或终止责任书的,由企业负责人提出申请,报省国资委决定。

第十四条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完成情况按照下列程序进行考核:

(一)每年4月底以前,企业负责人依据经审计的企业财务决算数据,对上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并将年度总结分析报告报省国资委。企业负责人年度总结分析报告格式和主要内容由省国资委另行规定。

(二)省国资委依据经审计并经审核的企业财务决算报告和经审查的统计数据,结合企业负责人年度总结分析报告,对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具体办法见附件1),形成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与奖惩意见。

(三)派驻监事会企业,依据经审计并经审核的企业财务决算报告、经审查的统计数据和监事会《监督检查报告》,认真听取监事会对企业的年度评价意见,结合企业负责人年度总结分析报告,对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具体办法参照附件1),形成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与奖惩意见。

(四)省国资委将最终确认的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与奖惩意见反馈各企业负责人及其所在企业。企业负责人对考核与奖惩意见有异议的,可向省国资委反映。省国资委调查核实后妥善处理。

第三章任期经营业绩考核

第十五条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以三年为考核期,由于特殊原因需要调整的,由省国资委决定。

第十六条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双方的名称、地址和姓名;

(二)考核内容及指标;

(三)双方的权利和责任;

(四)考核与奖惩;

(五)责任书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六)其它需要规定的事项。

第十七条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包括基本指标和分类指标。

(一)基本指标包括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和三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

1.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是指企业考核期末扣除客观因素后的所有者权益同考核期初所有者权益的比率,计算公式为:

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考核期末扣除客观因素后的所有者权益÷考核期初所有者权益×100%

客观因素由省国资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具体审核确定。

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结果以省国资委确认的结果为准。

2.三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是指企业主营业务连续三年的平均增长情况,计算公式为:

三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考核期末当年主营业务收入/三年前主营业务收入)1/3-1]×100%

(二)分类指标由省国资委根据企业所处行业和特点,综合考虑反映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及核心竞争力等因素确定,具体指标在责任书中明确。

第十八条确定军工企业、资产经营公司和主要承担国家、省政策性业务等特殊企业的基本指标与分类指标,可优先考虑其政策性业务完成情况,具体指标及其权重在任期责任书中明确。

第十九条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按下列程序签订:

(一)预报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建议值。考核期初,企业负责人按照省国资委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的要求和企业发展规划及经营状况,提出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建议值,并将考核目标建议值和必要的说明材料报省国资委。

(二)核定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值。省国资委根据宏观经济运行态势及企业运营环境,对企业负责人的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建议值进行审核,并就考核目标值及责任书有关内容与企业沟通后加以确定。

(三)由省国资委主任或其授权代表同企业负责人签订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

第二十条省国资委对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执行情况进行年度跟踪检查,实施动态监控。

第二十一条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完成情况按下列程序进行考核:

(一)考核期末,企业负责人对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值的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并将总结分析报告报省国资委。企业负责人任期经营业绩总结分析报告格式和主要内容由省国资委另行规定。

(二)省国资委依据任期内经审计并经审核的企业财务决算报告和经审查的统计数据,结合企业负责人任期经营业绩总结分析报告,对企业负责人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具体办法见附件2),形成企业负责人任期经营业绩考核与奖惩意见。

(三)派驻监事会企业,依据任期内经审计并经审核的企业财务决算报告、经审查的统计数据和监事会《监督检查报告》,认真听取监事会对企业负责人的任期评价意见,结合企业负责人任期经营业绩总结分析报告,对企业负责人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具体办法参照附件2),形成企业负责人任期经营业绩考核与奖惩意见。

(四)省国资委将最终确认的企业负责人任期经营业绩考核与奖惩意见反馈各企业负责人及其所在企业。企业负责人对考核与奖惩意见有异议的,可向省国资委反映。省国资委调查核实后妥善处理。

第四章奖惩

第二十二条根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得分,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最终结果分为A、B、C、D、E五个级别,完成考核目标值为C级进级点。

第二十三条省国资委依据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对企业负责人实施奖惩。

第二十四条对企业负责人的奖励分为年度薪酬奖励和任期中长期激励。

第二十五条企业负责人年度薪酬分为基薪和绩效薪酬两个部分。绩效薪酬与年度考核结果挂钩。企业负责人基薪的计算办法和标准等由省国资委另行制定。

当考核结果为A级时,绩效薪酬按“基薪×[2+(考核分数-A级起点分数)/(A级封顶分数-A级起点分数)]”确定,绩效薪酬在2倍基薪到3倍基薪之间;

当考核结果为B级时,绩效薪酬按“基薪×[1.5+0.5×(考核分数-B级起点分数)/(A级起点分数-B级起点分数)]”确定,绩效薪酬在1.5倍基薪到2倍基薪之间;

当考核结果为C级时,绩效薪酬按“基薪×[1+0.5×(考核分数-C级起点分数)/(B级起点分数-C级起点分数)]”确定,绩效薪酬在1倍基薪到1.5倍基薪之间;

当考核结果为D级时,绩效薪酬按“基薪×(考核分数-D级起点分数)/(C级起点分数-D级起点分数)”确定,绩效薪酬在0到1倍基薪之间;

当考核结果为E级时,绩效薪酬为0。

第二十六条被考核人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其分配系数为1。对于其余被考核人的分配系数,省国资委根据企业负责人的不同职务另行制定参照系数,由企业参照省国资委的规定,根据各负责人的责任和贡献研究确定,并报省国资委备案。

第二十七条绩效薪酬的60%在年度考核结束后当期兑现;其余40%根据任期考核结果等因素延期到连任或离任的下一年兑现。

第二十八条依据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对企业负责人实行奖惩与任免:

(一)对于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为A级和B级的企业负责人,除按期兑现全部延期绩效薪酬外,给予相应的中长期激励。

(二)对于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为C级的企业负责人,按期兑现全部延期绩效薪酬。

(三)对于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为D级的企业负责人,根据考核分数扣减延期绩效薪酬。

(四)对于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为E级的企业负责人,除根据考核分数扣减延期绩效薪酬外,将根据具体情况,可不再对其任命、续聘或对其进行工作调整。

具体扣减绩效薪酬的公式为:

扣减延期绩效薪酬=任期内积累的延期绩效薪酬×(C级起点分数-实得分数)/C级起点分数

第二十九条对社会、行业和企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企业负责人,省国资委设立特别贡献奖。特别贡献奖和中长期激励的具体办法由省国资委另行制定。

第三十条企业虚报、瞒报财务状况的,除由有关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处理外,酌情扣发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负责人的绩效薪酬或延期绩效薪酬;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触犯刑律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负责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导致重大决策失误、重大安全与质量责任事故、严重环境污染事故、重大违纪案件,给企业造成重大不良影响或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除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外,酌情扣发其绩效薪酬或延期绩效薪酬;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触犯刑律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政府投融资类企业和地方金融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十三条因清产核资、工作调动等原因导致对企业负责人的考核指标数据发生变化的,省国资委可根据具体情况变更经营业绩责任书的相关内容。

第三十四条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控股公司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的考核及其奖惩依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五条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控股公司独立董事、职工代表出任的董事、监事等的考核及其奖惩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十六条国有参股企业、实施被兼并破产企业、连续两年以上的亏损企业、资不抵债企业和基本建设项目法人单位等企业中,由省国资委党委管理的企业负责人的考核参照本办法执行。具体经营业绩考核事项在经营业绩责任书中确定。

第三十七条企业应当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和《公司法》的规定,抓紧建立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后,本办法规定的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对象将按《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调整。

第三十八条对公司制企业负责人的考核、奖惩及相关事宜,企业应当按照《公司法》及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法律程序或手续。

第三十九条各企业可参照本办法制定对子企业、控股公司的经营业绩考核实施办法。

第四十条各设区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参照本办法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年度业绩总结范文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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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发〔2006〕38号

为强化国有企业经营者工作责任和利益分配相结合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落实国有资产安全营运责任,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国务院《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第378号令)和《中共湖州市委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湖委发[2005]63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开展市国资委监管范围内的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考核的基本原则

(一)按照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资本收益最大化、政府指令性任务最优化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依法考核企业经营者的经营业绩。

(二)按照企业所处的不同行业、资产经营的不同规模水平和主营业务等不同特点,实行科学的分类考核。

(三)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要求,建立企业经营者经营业绩同激励约束机制相结合、结果考核与过程评价相统一、考核结果与奖惩相挂钩的考核制度,建立健全科学合理、可追溯的资产经营责任制。

二、考核范围和对象

考核范围为已经列入市国资委监管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考核对象为被考核企业负责人及其领导班子人员,其中企业负责人(法人代表)的考核分配系数为1,企业其他领导人员考核分配系数为0.7—1以下,具体由企业根据各负责人的责任和贡献按分配系数范围内的不同比例提出建议数,再报市国资委确定。企业中层及以下职工的收入分配方案由企业管理层确定,报市国资委备案。

三、考核主要内容

考核的主要内容按照围绕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企业改革重组、资产优化配置、产权规范处置、资产安全运行、企业经济效益等)、政府指令性目标任务(重大项目建设、经营管理水平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企业党建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三个方面和其他工作要求等,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分别确定。考核的具体指标内容根据企业的不同情况实行“一企一策”,由市国资委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确定。

年度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计算方式是:当年国有资产增(减)值净额=年末国家所有者权益-年初核定的国家所有者权益±年内按国家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增(减)国家所有者权益额-国家支持企业的减免税金-国家对企业实行先征后返增加的资本金或资本公积-国家对企业投资增加的资本金±考核期内的国家无偿划拨-考核期内接受捐赠增加的国有资本公积±考核期内增减国家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客观因素。

四、考核基本方式

企业的考核期限为:每年考核一个公历年度的经营业绩。对连续经营的,实行按公历年度环比考核。其考核程序按以下方式进行:

(一)每年年初,由市国资委(必要时会同行业主管部门)与被考核的企业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订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责任书。

(二)年中,由市国资委结合国有企业资产月度快报、财务总监与监事报告以及国有资产营运重大事项报告等,对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的执行情况进行动态跟踪检查与监控。

(三)年度结束后,由市国资委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审计所需费用在被考核企业管理费用中列支),并依据经审核的国有企业财务决算报告、统计数据和定性指标考核资料,结合公司经营者年度总结分析报告、监事会及财务总监报告等相关内容,由市国资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对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确定企业经营者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与奖惩意见。

五、奖惩兑现

对被考核企业的经营者实行年薪考核制,分为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两个部分,薪酬标准根据企业总资产规模、职工人数、行业特点和职工平均收入水平等情况实行“一企一策”。其中基本薪酬按月预发,绩效薪酬发放办法为:40%按月预发,40%待年度考核结束后发放,其余20%留存企业(利息按银行一年期个人存款同期利率计算)待任期满经审计后一次性结算兑现。

六、被考核企业及其经营者的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

(一)被考核企业享有法定的经营自主权和法人财产权;在日常经营中独立支配出资人投入而形成的各种财产,在报经市国资委批准后,有权按规定程序决定对其他企业联营、参股或控股,并有权按规定程序决定资产评估和处置闲置资产;有权对所属企业和企业内部推行各种形式的经营责任制,并在国家对工资总量进行宏观调控的前提下,依照规定程序决定企业内部的工资分配形式;有权享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各项权利。

(二)被考核企业应当完成和超额完成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责任制规定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目标、市政府指令性任务和其他各项指标任务;按规定要求于次年初接受市国资委委托的法定中介机构审计,并将审计情况于次年3月底前上报市国资委;在考核年度内必须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及时向市国资委和政府有关部门报送企业中长期规划、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财务统计报表等信息资料,接受市国资委及政府有关部门的依法监督、检查和审计。

(三)被考核企业经营者凡发生虚报、瞒报财务状况,违反财务会计制度,以及存在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除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外,由市国资委责令其返还相应收入,并视情节轻重,扣减相关负责人年度绩效薪酬。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被考核企业经营者凡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导致重大决策失误、重大安全与质量责任事故、严重环境污染事故、重大违纪案件,给国有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及产生不良影响的,除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外,市国资委视情扣发其年度绩效薪酬。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授权考核方的职责

市政府授权市国资委(必要时会同有关主管部门)组织对国有企业经营业绩的考核。市国资委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开展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的各项权利,有权组织开展对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责任制的实施;有权监督检查企业经营者对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并负责进行考核;有权依据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对企业经营者实施奖罚;有权对在责任书履行期间和任期届满,委托法定中介机构依法审计;有权要求被考核企业及时报告企业重大事项。

年度业绩总结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进一步加强员工绩效管理与企业战略管理、全面预算管理的衔接,按照分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结合分公司卓越目标管理、分公司经营业绩考核的实施,完善员工绩效管理体系,加强对员工业绩、行为、能力的全面管理,改进执行体系,健全绩效回报体系,提升绩效管理执行能力,促进企业目标落实。

二、进一步完善员工绩效管理体系㈠员工绩效模型员工绩效管理是以业绩为导向的、基于行为和能力的战略性管理工作,即关注执行结果,又重视执行过程和执行能力,其目的是通过对员工业绩、行为、能力的全面管理,客观衡量员工对组织的直接和间接贡献,并通过持续的能力开发,不断提升人力资本价值,促进组织的持续发展:业绩:即员工的工作成果,主要从工作成果的质量、数量、成本和时效等方面加以衡量,体现的是执行结果和对企业的直接贡献。

行为:即员工在工作中的行为表现,主要是指对组织绩效有关键影响的行为因素,涉及到内部沟通、团队协作、团队管理、工作态度等方面,体现的是执行过程和对企业的间接贡献。

能力:即员工履行工作职责所需具备的能力,包括专业技能和基本素质(表达能力、沟通能力、领导能力等),体现的是执行能力和人力资本价值。

㈡执行体系

⒈业绩管理:与“员工绩效模型”中“业绩”部分相对应,通过绩效计划的形式进行管理,主要流程包括绩效计划的制订、绩效计划的执行、绩效计划的评估三大环节。各部门要根据本年度部门的KPI指标,按岗位分解制订员工年度绩效计划。(必要时还要制订员工月度计划)。绩效计划根据岗位分为关键绩效指标(可量化)和工作目标。并依据岗位的不同划分关键绩效指标和工作目标的权重。职能部门在制订员工绩效计划时,主要是建立工作目标,依据是岗位职责和全年的工作重点。各部门对每个岗位的绩效计划都应确立相应的考核标准。员工的直接主管是业绩管理的主要责任人。

⒉行为管理:与“员工绩效模型”中“行为”部分相对应,通过建立行为评估体系,定期进行评估的方式进行管理。三级经理的行为管理由人力部负责,一般员工的行为管理由所在部门负责。

⒊能力发展管理:与“员工绩效模型”中“能力”部分相对应,在对员工进行绩效分析的基础上,通过实施能力发展计划、绩效改进计划、绩效指导,把员工的能力培养落实成为具体的培训、交流以及工作改进行动。员工的直接主管是能力发展管理的主要责任人。

㈢评估体系

⒈评估内容员工绩效评估是对员工业绩、行为、能力的全面评估,是对员工直接贡献、间接贡献的综合评价,具体实施时分成业绩评估、行为评估两部分:

⑴业绩评估:是对员工工作业绩的评价,主要从财务、客户、内部运营的角度进行评估,与“管理体系”部分中的“业绩管理”相对应。业绩评估一般以绩效计划为依据,由员工的直接主管在与员工沟通的基础上进行。⑵行为评估:是对员工行为、能力的综合评价,主要从内部运营、学习与发展的角度进行评估,与“管理体系”部分中的“行为管理”、“能力发展管理”相对应。行为评估一般由员工的上级和同事评估。

⒉绩效衡量员工绩效水平采用绩效得分和绩效等级的方式衡量,绩效得分以百分制(满分100分)衡量,绩效等级按照正态分布的原则划分成4个等级。

⑴衡量标准对业绩评估、行为评估中的单个评估项目(指标、目标)的评价,一般也采取百分制(满分100分)衡量:

①以量化衡量的考核项目(关键绩效指标),一般采取量化打分的形式衡量,打分的方式可以在统一标准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②不能量化衡量的考核项目(工作目标),也采用相应的打分方式确定。

⑵绩效等级员工绩效等级按照正态分布的原则划分成评估结果一般分为优秀、良好、合格、欠佳4个等级。

⒊年度评估年度绩效评估是对员工全年表现的综合评估,业绩评估一般占70%,行为评估一般占30%。

年度评估的结果应当实行正态分布。分公司三级经理为一队,一般员工按部门划分(企管和社管分开),严格按优秀10-20%,良好40%-50%,合格25%-35%,欠佳5%-10%。分布时实行四舍五入。特殊情况:部门年度绩效为合格的,本部门优秀比例为零;人数在5人(不含5人)以下的部门,当部门年度绩效为优秀时,可产生1个优秀;当部门年度绩效为欠佳时,至少有1人为欠佳。凡年度出现违规(章)、违纪被公司通报的,视情节严重情况,个人绩效等级直接进入合格或欠佳。

⒋中期评估中期评估主要是指中期绩效计划的评估,也是对全年绩效计划实施的过程和结果进行逐月考核总结,一般以月为周期进行。中期评估一般以业绩评估为主,可以把业绩评估结果作为中期评估结果。中期评估与月绩效奖挂勾。㈣回报体系整合各项人力资源政策,建立以员工绩效为基础的,薪酬福利、职业规划、职位晋升、培训交流、劳动合同管理等各项激励政策相结合的全面激励机制。

三、进一步改进业绩管理执行体系:在主体流程统一的情况下,进一步完善和简化业绩管理执行体系,优化绩效计划制订、执行、评估的过程管理:

㈠指导思想

⒈管理流程统一化:即不管采取哪种管理模式,都必须遵循和体现绩效计划的制订、绩效计划的执行、绩效计划的评估及回报三大环节。

⒉沟通的原则:不管采取哪种管理模式,都必须以双向沟通为基础。

⒊管理周期灵活化:以部门负责人的年度计划为基础,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不增加过多的额外工作量的前提下,实行年/月相结合的管理周期,加强对目标实施的精细化管理。

⒋操作方式个性化:以实际工作需要为导向,推行目标管理、工作要素评价、量化考核等多种管理模式,根据岗位特点实施个性化的管理。

⒌同类(职位、层级、工作性质等)员工的管理模式及管理周期统一化。

⒍格式标准化:在不影响实际工作的前提下,尽量做到展现形式(如计划及评估表格等)的统一,最终的评估结果(评估得分、评估等级)应该转换成统一的模式。

㈡管理方式

1、三级经理实行年度(月度)计划管理,分公司下达的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即为营业部经理的年度(月度)绩效计划,营业部年度(月度)经营业绩评估结果即为营业部年度评估结果。

2、其它人员其它人员的绩效管理,在现行管理模式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执行体系,实行更为灵活的操作模式和管理周期,指导思想如下:

(1)、目标管理(现行管理模式)根据员工的工作职责,主管与员工在双向沟通的基础上,制订、实施年度(月度)绩效计划(KPI、工作目标,以及绩效标准),并由主管根据绩效计划对员工进行评估。

(2)、工作要素评价由部门在年初根据岗位职责、业务规范,在征求员工意见的基础上直接制订全年(月)的考核方案,确定全年(月)的工作内容、考核项目、绩效标准(执行过程中可以在沟通的基础上进行变更、调整),以此作为全年(月)的绩效计划,由主管按照岗位职责、考核方案与员工进行日常的工作沟通,并以月周期进行评估。

⒊量化考核对工作成果容易量化评价的岗位,由部门在年初根据岗位职责、业务规范,在征求员工意见的基础上直接制订全年的考核方案,确定全年(月)的考核指标、绩效标准(执行过程中可以在沟通的基础上进行变更、调整),以此作为全年(月

)的绩效计划,由主管按照岗位职责、考核方案与员工进行日常的工作沟通,并按月进行量化评价。

⒋其他管理模式各部门也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把工作要素评价、量化考核有机结合起来,也可以创新其他管理手段,但要符合公司绩效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评估打分的方式、考核的体系和标准,都可以根据业务规程及实际工作需要制订,但要注意整体的一致性和平衡性。

四、完善员工行为评估体系

㈠评估内容:总结归纳对组织绩效有关键影响的行为因素及能力要素,逐步形成针对不同类型职位的行为评价体系,实施分类管理。⒈三级经理:三级经理行为评估可以按照以下方式:

⑴领导评价:占年度绩效评估的20%,由分公司领导进行评价,评价内容主要是执行能力、业务能力、个人素质、工作态度等方面;

⑵团队协作:占年度绩效评估的5%,由分公司有协作关系的三级经理进行评价,评价内容主要是执行能力、沟通协作、个人素质、工作态度等方面;

⑶团队管理:占年度绩效评估的5%,由相关员工进行民意测验评,评价内容主要是团队建设、内部沟通、个人素质、工作态度等方面。以上评估依据:三级经理行为评估标准。

2、其他员工:评估的主要内容为能力发展和团队协作,由部门领导和有协作关系的部门评价。评估依据:员工行为评估标准。

㈡评估方式:行为评估主要以满意度测评的方式进行评价,由相关考评人员按三级经理及一般员工行为评估打分表要求项目进行打分。以百分率的形式度量,再按行为评估占30%对打分结果进行折算。

㈢评估周期行为评估主要以年度为周期。㈣实施行为评估后,要将原来绩效计划中主要涉及个人行为因素的内部运营、学习与发展类指标、目标(如团队协作满意度、部门员工满意度等)分离出来,纳入行为评估体系进行统一管理,分公司将按省公司要求,逐步对行为评估体系及基础管理工作进行完善。㈤从20*年开始,绩效管理,要改变原来绩效管理与传统人事考核并行的二元管理模式,把组织考核的有关内容整合到行为评估体系中去。

五、加强员工能力发展管理

㈠实施员工年度能力发展计划年度绩效计划制订完成后,主管应该根据绩效计划、分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结合员工的实际情况以及上年度绩效评估情况,与员工讨论制订年度能力发展计划,并在年终绩效评估时对年度能力发展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

㈡加强绩效指导及绩效改进管理进行月度/年度绩效计划评估时,主管应该对员工进行针对性的指导,与员工沟通制订绩效改进计划,绩效指导落实为具体的培训、学习行动,并在下一个评估周期对绩效改进情况进行评估。

㈢结合绩效管理加强员工培训员工培训要以员工绩效分析为基础,以绩效改进为目标,和年度能力发展计划、绩效改进计划密切结合起来,为员工的能力培养和绩效改进提供必要的培训支持,并把绩效改进情况作为评估培训效果的依据。㈣将员工能力发展纳入行为评估体系:

⒈通用评估内容:个人能力提升及绩效改进情况;个人培训的学时和培训成绩。

⒉管理者评估内容:员工能力发展计划、绩效改进计划的制订、执行及评估的情况;员工对绩效管理的满意度;员工对培训的满意度(管理者能否保证员工参加必要的培训);管理者下属员工的培训学时和培训成绩。

六、健全绩效回报体系分公司在规范员工绩效管理的基础上,逐步整合薪酬福利管理、职位管理、员工职业发展管理、内部竞聘、中层干部考核、员工培训、劳动合同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以员工绩效为基础的全面激励机制。

㈠薪酬福利

⒈年度绩效奖金根据员工的年度绩效水平,确定年度绩效奖金,并逐步拉开不同绩效等级绩效奖金的差距,具体标准每年根据人工成本情况确定。

⒉岗位工资根据员工的年度绩效水平,对岗位工资实行浮动管理,绩效等级为优秀、良好的员工岗位工资按照一定比

例上浮,具体的浮动政策及浮动比例每年根据人工成本情况确定。绩效等级为欠佳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⑴三级经理绩效等级为“欠佳”的,从次年4月开始,岗位工资按照比所在岗位职级低一级的标准执行,执行期限1年,次年绩效等级在“合格”以上的,恢复所在岗位职级待遇。连续两年绩效等级为“欠佳”的,按照职位调整政策进行职位调整。

(2)其他员工绩效等级为“欠佳”的,按照一定比例下浮岗位工资,具体的浮动政策及浮动比例每年根据人工成本情况确定;连续两年绩效等级为“欠佳”的,如留在原岗位试岗学习,岗位工资按照比标准职位职级低一级执行。

⒊月奖根据中期评估(每月考核)情况,按奖金考核办法核发员工的月奖。

㈡职业发展:

⒈职业发展规划按省公司要求:在规范基础管理工作的基础上,逐步完善“H”型职业发展路线和各专业的职位体系,并在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的基础上实施员工职业发展管理:

⑴对绩效水平为良好以上的核心岗位骨干员工,根据其个人特质进行职业发展规划和职业发展指导;

⑵优先为绩效水平较好的员工提供培训机会,参加高层次培训的员工,绩效等级须在良好以上,行为评估结果须在本部门平均水平以上;

⑶优先为绩效水平较好的员工提供交流锻炼、交流学习的机会,跨单位、跨部门进行交流锻炼的员工,绩效等级原则上在良好以上,行为评估结果须在本单位(部门)同级员工平均水平以上。

⒉职位晋升按省公司要求:在规范基础管理工作的基础上,逐步建立以员工绩效为基础的员工晋升制度,从员工的业绩、行为、能力三个维度对员工晋升实施规范化管理。在人力资源改革的过渡时期,可以采取竞聘的方式管理员工晋升,但必须明确对绩效水平的要求:

⑴一般员工晋升高职级职位,绩效等级须在良好以上,行为评估结果须在本部门平均水平以上;

⑵参加三级经理职位竟聘的员工,前两年的绩效等级须在“良好”以上,行为评估结果须在本单位(部门)同级员工平均水平以上。㈢职位动态调整建立职位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员工的绩效水平,对员工职位实施动态管理。⒈三级经理绩效等级为“欠佳”的,给予黄牌警告,连续两年绩效等级为“欠佳”的,免去其三级经理职务,由所在单位(部门)安排工作,可以:

⑴直接调整到三级经理以下的职位(不含三级经理职位),与同类岗位其他员工一样进行管理;

⑵参加三级经理以下职位(不含三级经理职位)的竞争上岗,竞争在什么职位就享受什么职位的待遇。

2、其他员工公司改制上市前进入公司,并且在公司连续工作的员工,按照如下原则处理:

⑴连续两年绩效等级为“欠佳”的,可以:①直接调整到比原职位职级低的其他职位;

②参加其他比原职位职级低的职位的竞争上岗,竞争在什么职位就享受什么职位的待遇;

③留在原职位试岗学习,期限一年,试岗期间与普通在岗员工一样进行考核,待遇按照薪酬调整政策确定。

⑵累计三年绩效等级为“欠佳”的,作待岗处理。㈣劳动合同管理:公司改制上市后进入公司的员工,要在绩效管理的基础上进行劳动合同管理:

⒈连续两次或累计三次年度绩效等级为“欠佳”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⒉劳动合同到期时,综合考虑当年的绩效水平以及前两年的绩效水平决定是否续签,整体绩效水平处于同类员工的平均水平以下的,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七、提升绩效管理执行能力

㈠加强绩效管理落实情况的监控分公司班子、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要从部门管理、管理者行为两个方面加强对绩效管理落实情况的监控,并纳入部门负责人的绩效评估:

⒈部门管理对绩效管理的理念、流程、政策在各部门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评估,确保绩效

管理制度有效落实到各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中去。

⒉管理者行为

⑴管理者应该把绩效管理作为改进部门绩效和员工绩效的工具,而不是一种惩罚手段,并在实际工作中体现这一原则。

⑵管理者对员工表现的评价必须客观公正,评价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公司规章制度为准绳,不能凭主观判断,特别是对员工的待遇、发展、劳动关系等有实质性影响的评价,必须有确凿的事实依据,关键事件还应当有详细记录,必要时应由管理者、员工双方签字确认。

㈡加强管理者培训各级管理者的执行能力是绩效管理能否成功实施的关键,为提升管理者对绩效管理理念、体系的理解和执行能力,分公司拟在20*年7月以前完成中层管理人员的绩效管理执行力培训,并把绩效管理执行能力纳入中层管理人员的行为评估。

㈢建立IT支撑系统为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实现绩效计划制订、实施、评估等工作的闭环管理,省公司将在EIP系统上建立员工绩效管理系统,逐步实现绩效管理主要工作流程的电子化,以及员工绩效管理数据的集中化管理。EIP绩效管理计划从今年三季度开始试用,现结合员工绩效管理实施的需要,对系统的应用提出如下基本要求:

⒈计划评估及时化:在绩效管理系统正式运行后,分公司对于绩效计划的制订和评估以及其他关键工作都会提出明确的时限要求,并对违反时限要求的人员作扣分处理。

⒉目标任务精细化:要对工作目标(任务)进行比较具体的描述,提出工作目标(任务)的绩效标准,并对影响目标(任务)实现的关键影响因素进行分析。

⒊工作记录详细化:对于绩效计划制订和执行中的关键事件(关键性进展、表现较好或较差的事件等),以及重要的正式、非正式沟通,主管及员工都应在绩效管理系统的绩效计划书中作详细的记录。除此之外,各级管理者及员工还应当充分应用绩效管理系统的工作日志功能对主要工作进行记录,作为评估和管理的依据。

⒋绩效评估客观化:对于工作目标(任务)的评估,要以制订绩效计划时确定的绩效标准和工作记录为依据,并综合考虑各种影响因素(特别是员工不可控的因素)做出客观的评估结论。

⒌绩效分布正态化:为做到客观评估,除员工绩效等级正态分布外,各级管理者还要进一步提高对绩效目标和绩效标准的管控能力,在对员工的工作目标(任务)进行评估时就要做到正态分布,避免出现工作目标(任务)评估等级清一色的“优秀”或“良好”的不合理现象。

⒍绩效指导具体化:各级管理者要根据工作需要和员工的特点,给员工指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员工要根据建议制订行动计划,做好行动记录,并对改进情况进行自评,管理者要根据员工的改进计划做好跟踪评估。

八、争议处理员工对绩效管理的过程、绩效评估结果,以及本部门绩效管理的实施问题持有异议,可以书面向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提出申诉,申诉处理的原则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