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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规范;监管要点
每栋建筑物或构筑物一经破土动工,工人要围绕着建筑物或构筑物上上下下进行各种作业。由于这些特点,决定了建筑施工中主要的伤亡事故类别为: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坍塌五类伤害事故。据统计,五大伤害事故中高处坠落居第一位占总数的35%~40% ;居第三位的是触电事故,占总数的8%左右,但近几年已高于物体打击事故,跃居第二位,占总数的18%~20%。由此可见,触电类安全事故仍然是建筑施工的主要安全事故。虽然有些现场在施工用电设施方面进行了很大的投入,力求满足规范标准要求,防止和减少触电事故的发生,但是施工过程中仍然存在用电设施不规范甚至出现错误的情况,造成操作人员发生触电事故,在此,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以下简称“《规范》”)中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基本规定进行简要分析。
建筑施工离不开电力,这不仅指施工中的电气照明,更主要的是电动机械和电动工具。施工中的所有人员都接触电,触电事故是多发事故。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通过强化现场管理来降低触电事故的发生。规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是保障建筑施工现场正常施工的基本要求,为此,1988年,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批准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2005年建设部将上述规范进行了修改,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规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施工临时用电的行业标准,也就是说,是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最低标准,其他的地方标准(规定)、企业标准(规定)均不得低于此标准。为了更好地实施该标准,应正确理解总则中关于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V/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的有关规定:1.采用三级配电系统;2.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3.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一、准确、合理进行施工现场三级配电
《规范》中第8.1.1条明确:施工现场实行配电柜或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三级配电。配电箱分为第一级的总配电箱、第二级的分配电箱,第三级即末级只能称为开关箱。
总配电箱以下可设置若干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以下可设置若干开关箱(见图1)。按照《规范》的要求,有下列两种设置情况:第一种,对于现场设备较少的现场可采用下列最基本的三级配电设置。第二种,对于施工现场机械设备较多,线路设置较长的施工现场若采用上述基本设置,将造成配电柜或总配电箱、分配电箱体积很大,甚至需要设置多个配电箱组合起来才能满足分路数量的要求;线路所用的电源线截面很大,甚至多根电源线还难满足用电负荷的要求,这就要求在满足《规范》要求的基本情况下进行更加准确的分别设置多级、多路分配电箱,即合理进行施工现场用电设备的布置,将适当功率的设备安装在一起,保证设备负荷、线路设置、场地布置的合理,在分配电箱的下方可没若干分配电箱,并进行明显的标识(见图2)。
目前现场主要存在如下不规范的情况: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配电系统未采用三级配电,只有第一级、第二级,致使用电回路的数量与设备数量不匹配,造成“一闸多用”,控制开关的型号与设备的额定功率不匹配,当发生过流、过载、短路的情况下,不能自动、及时断开,造成事故发生;
2.由于设备未设置专用开关箱,当某一台设备出现故障,进行断电检修时,易影响其它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效率。
二、正确采用TN-S保护接零系统
TN系统就是将电气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接零保护的系统,又分为TN-C、TN-S、TN-C-S三类,保护零线回路中不允许装设熔断器和开关。接零保护系统(TN-S系统)是适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的基本形式,现场严禁采用TN-C(即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供用)系统,严禁现场TN与TT(保护接地)系统混用。因此,建筑施工现场必须正确采用TN-S系统(可以参照《规范》的第5节的接地与防雷章节的图例)。
目前现场主要存在下列不规范的情况:
1.由于现场电工对《规范》不了解,进行现场配电的时候仍然采用TT(保护接地)系统,将每台设备单独进行接地。由于设备的接地电阻值不能满足要求,易造成设备操作人员的直接触电事故或者跨步电压触电事故。
2.对于三相四线制供电时,局部TIN-S接零保护系统的接零保护线引出不符合规范要求,当出现零线断线的情况下,造成保护零线带电,三相四极的漏电保护器不能正常的发挥漏电保护的功能。
3.保护零线未联结到设备,而设备单独进行接地保护,形成现场TN与TT(保护接地)系统混用的情况,更易发生触电事故。
三、正确采用二级漏电保护
首先了解漏电保护装置,漏电保护装置可以按照动作原理、中间机构、执行机构、功能、极数、安装接线方式等予以分类。按照动作原理分为电压型、电流型;零序电流型有纯电磁式和电子式。考虑施工现场的工作环境及漏电装置的价格和灵敏度等因素,施工现场一般采用电子式的漏电保护装置:电子式漏电保护装置的主要特点是灵敏度高,动作电流可以设计到5mA,整定误差小,动作准确,容易取得动作延时,动作时间容易调节,便于实现分段保护。电子式漏电保护装置由于有电子放大环节,对其检测元件(零序电流互感器)和执行元件(脱口电磁铁或继电器)的要求大大降低。但电子式漏电保护装置引用元件较多,可靠性较低,工作环境对灵敏度有影响。但由于安装方便,成本较低,仍然广泛使用。
施工现场二级漏电保护是指在第一级(配电柜或总配电箱)、第三级或者末级(开关箱)设置漏电保护装置,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目前存在下列不规范的情况:
1.第一级漏电保护装置的漏电动作电流、动作时间与第二级的漏电保护装置的参数不匹配,第一级的漏电动作灵敏度高于第二级,造成误动作。关于第一、第二级的漏电保护器的型号、参数可以参照《规范》的要求进行设置。
2.第一、第二级漏电保护装置的设置位置不当,造成现场配电线路的局部无保护。
3.在第二级配电箱(分配电箱内)也设置漏电保护装置,形成三级甚至更多级的漏电保护。此种形式从表面上看漏电保护装置设置多,更能够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但是漏电保护装置多,漏电保护装置的灵敏度很难保证一定的顺序(要求从第一级往后逐步升高),当发生设备漏电的情况下,可能末级漏电保护装置未动作,上一级的漏电装置已经动作,影响其它设备的运行,甚至因为正在运行的设备意外停电造成安全事故的发生。
采用三级配电,TN-S配电,二级漏电保护系统,是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基本要求,当然只有完全执行《规范》的其它要求,才能更加规范、完善施工用电,进一步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对于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监管应重点强化以下方面:
1.督促施工单位健全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管理网络,落实岗位责任制。为满足工程进度的要求,一个工程项目一般均有多个施工企业参与,总承包单位经常顾此失彼,力不从心,对各分包企业的日常管理松懈,以包代管,施工人员进场无实在的安全教育,电气基本知识缺乏。从对项目部的监管上,应配备有责任心、懂规范要求的电工和管理人员,制定岗位责任制,落实岗位责任制,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管理。
2.督促施工单位根据产品技术要求正确使用电气设备,提高施工现场在用电气设备安全技术水平;督促现场建设、监理单位强化对施工单位现场临时用电的管理,建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档案。开展对现场电工巡视记录和用电档案的检查。
3.督促施工单位为从事电气作业的人员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施工企业项目部应针对气候(高温与潮湿)与工程特点对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有针对性的临时用电安全教育和交底,让其了解电的基本知识、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项目部还要根据施工项目及工种的特点,为在施工现场有可能直接使用电动设备人员配备合格的防触电方面的防护用品(如绝缘手套、绝缘鞋等),并督促操作工人按规定正确使用劳防用品,教育操作人员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杜绝违章操作,严禁在无监护人员的情况下带电操作。
参考文献
[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关键词:建筑施工;安全教育体系;教育对象教育过程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3973(2010)010-150-02
目前,我国建筑行业正处于高速发展时期,而建筑业又是仅次于煤矿的第二大易发事故行业。实践证明,人的因素是事故发生的主导因素,因此如何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建立起建筑施工业的安全教育体系,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1、建筑施工业安全生产特点
建筑施工过程极易发生事故,造成事故的原因众多,概括来讲主要是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从人一机一环三方面分析,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具有以下特点。
1.1 从业人员多
施工一线工人人数多、流动性强,90%以上来自农村,文化程度较低,缺乏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对安全生产的基本常识和安全操作规程知之甚少,素质总体不高;现场管理人员相对较少,专业技术人员欠缺。建设工程的流水施工作业,使得作业人员经常更换工作地点和环境,建设工程的作业场所和工作内容是动态的、不断变化的。随着工程进展,作业人员所面对的工作环境、作业条件、施工技术等不断发生变化,这些变化给施工企业带来很大的安全风险。
1.2 施工机械复杂
施工过程使用机械众多,有些施工机械体积、规模较大且复杂,加大了施工作业的危险性。
1.3 作业环境恶劣
工程建设往往作业环境恶劣,露天施工、立体交叉作业多。施工现场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复杂多变,施工现场的扰动因素(噪声、尘土、热量、光线等)多等特点。易造成作业人员经常面对不利的工作环境和负荷。
预防施工过程中事故的发生,就要致力于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控制物的不安全状态主要依靠工程技术手段,实现机械设备、生产环境等生产条件的安全;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主要依靠强化施工安全教育,使广大职工建立正确的安全意识、科学的安全理念、掌握必要的安全技能。依靠工程技术控制物的不安全状态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而依靠安全教育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可以对事故预防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是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的基础与关键。
2、建筑施工业安全教育特点
安全教育是通过培养人的安全意识、安全技能,以消除人在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行为,控制事故发生的一种教育活动。安全教育是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全员性,长期性、专业性等特点。
2.1 全员性
安全教育的对象是企业所有从事生产活动的人员,是企业所有人员上岗前的先决条件,因此,从企业经理、项目经理到一般管理人员及普通工人,都必须接受安全教育。
2.2 长期性
安全教育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这个长期性体现在三方面:安全教育贯穿于每个职工工作的全过程:安全教育贯穿于每个工程施工的全过程;安全教育贯穿于施工企业生产的全过程。
2.3 专业性
施工现场生产所涉及的范围广、内容多。安全生产既有管理性要求,也有技术性知识,安全生产的管理性与技术性结合,使得安全教育具有专业性要求。教育者既要有充实的理论知识,也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这样才能使安全教育做到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并且收到良好的效果。
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教育体系
现阶段,建筑施工业安全教育存在着众多问题,如现场安全教育流于形式、安全教育力度不够、安全教育手段欠缺等。我国安全教育的形式主要是针对一线员工的“三级”教育,属于贯穿员工整个进场过程的纵向教育过程,对企业管理人员与一线员工的安全教育脱节,难以形成统一、系统的安全教育体系。本文提出基于教育对象的建筑施工业安全教育体系。
3.1 教育对象
教育对象是整个教育体系划分的基础。根据建筑施工业人员配备的特点,将安全教育的对象分为现场施工人员、现场管理人员和企业管理人员三个等级。现场施工人员处于生产一线,直接与各种生产资料及生产环境接触,是整个安全教育工作的重要对象。现场管理人员直接管理现场施工人员,可以对现场施工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做出及时的纠正,对现场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对改善安生产状况有积极的作用。企业管理人员不直接接触现场施工,是建筑施工业安全管理工作的最高领导者,其安全意识水平的高低决定着建筑施工业安全管理水平,企业管理人员应该是安全生产最新知识的第一接受者。
3.2 教育内容
根据建筑施工业安全生产的特点,将教育内容划分为安全意识教育、安全技能教育、安全管理教育和事故案例教育。
(1)安全意识教育
安全意识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安全法制教育和安全思想教育。具体来讲,安全法制教育就是通过对教育对象进行安全生产、劳动卫生防护方面的法律、法规教育,促使其从法制的角度去认识搞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安全思想教育就是通过对教育进行深入细致地思想政治工作,帮助其端正思想,提高其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实质上是一种责任心的教育。
安全意识教育是针对所有安全教育对象的教育内容。
(2)安全技能教育
安全技能教育的主要内容是:本企业生产的基本情况、施工流程及施工方法,施工中的主要危险区域及其安全防护的基本常识,施工设施、设备、机械的有关安全常识,电气设备安全常识,高处作业安全知识,以及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卫生规定等。
安全技能教育主要是针对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内容。
(3)安全管理教育
安全管理教育是以安全科学的基本理论、安全系统理论、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等为主要教授内容的教育形式。
安全管理教育主要是针对现场管理人员和企业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内容。
(4)事故案例教育
事故案例教育是以建筑施工行业经常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发生的条件、过程和后果等为主要教育内容,认识事故发生地规律、总结经验,并周期性地对建筑施工行业发生地事故情况进行通报。
事故案例教育是针对所有安全教育对象的教育内容。
3.3 安全教育过程
安全教育过程是指以讲授法、演示法、参观法、实验实习法、研讨法等手段,对教育对象进行安全教育的过程。安全教育过程应遵循以下基本规律:
(1)教育的目的性原则
建筑施工业安全教育体系中,安全教育的对象包括现场施工人员、现场管理人员和企业管理人员。对于不同的对象,教育的目的是不同的。对企业管理人员是安全认识和决策技术的教育:对现场施工人员是安全态度、安全技能和安全知识
的教育:对现场管理人员是安全科学技术的教育。只有准确地掌握了教育的目的,才能有的放矢,提高教育的效果。
(2)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
安全活动具有明确的实用性和实践性,进行安全教育的最终结果是对事故的防范,只有通过生活和工作中的实际行动,才能达到此目的。因此,安全教育过程中必须做到理论联系实际。
(3)调动教与学双方积极性的原则
从受教育者的角度看,接受安全教育,利己、利家、利人,是与自身的安全、健康、幸福息息相关的事情。所以,接受安全教育应是发自内心的要求。应该避免对安全效果的间接性、潜在性、偶然性的错误认识,全面地、长远地、准确地理解安全活动的意义和价值。
(4)巩固性与反复性原则
安全知识,一方面随生活和工作方式的发展而改变:另一方面安全知识的应用在人们的生活和工作过程中是偶然的,这就使得已掌握的安全知识随着时间的推移会退化。
安全教育应贯穿于整个生产过程。在发生以下情况时,应加强安全教育工作。新工人入场,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变换工种,特殊环境条件下施工,特殊工种,长假后的施工等。
3.4 安全教育评价
安全教育评价是针对安全教育对象,以安全教育对象安全意识、安全技能地提高为目标,采用可行的评价技术和方法,对安全教育现象及其效果进行测定,分析目标的实现程度,从而做出价值判断的过程。安全教育评价可以为安全教育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完善和改进安全教育过程、提高教育质量服务。安全教育评价具有一定的导向、诊断、激励功能。
我国目前大多数安全教育评价的形式只限于考试,且以考试成绩确定的安全教育评价结果难以有效指导安全教育过程。在实际安全教育工作中,应丰富安全教育评价的手段,使其贯穿于整个安全教育过程,以及时发现教育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4、结 论
建筑施工业在我国国民经济建设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加强安全教育体系建设有助于改进人的不安全因素,保证施工过程的安全。建筑施工业中的安全教育承担着传递安全生产经验和安全生产技能的任务。本文建立了以现场施工人员、现场管理人员和企业管理人员为教育对象的安全教育体系。
(1)建筑施工业安全生产具有从业人员多、施工机械复杂和作业环境恶劣的特点,安全教育是其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全员性,长期性、专业性等特点。
(2)建筑施工业安全教育体系以教育对象为基础,教育内容包括安全意识教育、安全技能教育、安全管理教育和事故案例教育,在安全教育的全过程应辅以教育评价,发挥其导向、诊断、激励功能。安全教育过程应遵循教育的目的性、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调动教与学双方积极性、巩固性与反复性的原则。
(3)建筑施工业安全教育应贯穿于整个生产过程。在发生以下情况时,应加强安全教育工作。新工人入场,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变换工种,特殊环境条件下施工,特殊工种。长假后的施工等。
参考文献:
[1]苏永强,徐晓兵,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教育的标准化[C],第一届全国安全科学理论研讨会论文集:281,283
建筑施工 安全管理
1加强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意义
加强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共建和谐社会的核心内容就是依法治国,加强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安全生产法》的实施为我国的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同时对违背安全管理的行为提出了处罚措施。《建筑法》是规范我国建筑市场的第一个法律文件,其中,对建筑业企业的安全管理提出了明确的规定,要求总承包企业承担起安全管理的责任,把所有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纳入到统一管理中,明确分包单位应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
建筑行业是高风险、事故多发行业,习惯性违章屡禁不止,重复性事故时有发生。形势在发展,技术在进步,体制在变化,而企业安全管理模式仍延续着“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的安全生产宏观管理体制,但是,该管理体制的概念和许多内容已经不适应当前的形势,为此,更新安全管理理念,树立企业安全文化,建立现代化安全管理体制以适应新的形势、新的技术、新的体制、新的生产者,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关键,也是共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2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
2.1安全观念淡薄,重视程度不足
当前,部分建筑企业没有真正树立“安全第一”的生产理念,没有处理好经营、效益、质量和安全生产的关系,没有确立安全管理是企业生产、经营重要组成部分的思想,没有把安全生产工作真正放在首要位置来抓。有的企业领导只是在口头上讲“安全第一”,实际工作中往往把经济效益摆在第一,认为把时间和精力放在抓进度和提高经济效益上就行了,对安全生产不重视、不检查,或是对检查出的问题不解决,对安全生产存有侥幸心理,重视程度不够,这是造成安全隐患的原因之一。
2.2经费投入不足,管理工作滞后
按照规定,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专用经费的提取必须专款专用,目前,仍有部分企业没有执行到位:一是未提取或提取不足;二是对已提取的经费没有做到专款专用。甚至有些企业领导将提取的安全生产经费认为是额外支出,把在安全生产上少投入作为企业利润挖潜的一种手段。不能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漠视生产工人合法的劳动保障权益,安全自查、自控工作形式化,很大程度上只是为了应付上级检查。还有部分建筑企业将必要的安全管理机构、人员精简、合并,专职安全人员配置不足。有的虽配备了安全员,但有的安全员责任心不强,自身素质差,监管水平低,不能很好地履行安全员的巡查纠错等职能。
2.3岗前培训不到位,安全教育不够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进入建筑施工企业,由于企业三级安全教育不落实,安全技术交底不到位,大量既没有进行岗前劳动技能培训又缺乏施工现场安全教育的务工者上岗后,对施工现场的不安全因素一无所知,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没有足够认识,缺乏规范作业的基本常识,安全技能差,自我保护意识不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现象严重。
3 安全事故的对策和建议
3.1对施工人员的房屋建筑施工安全培训的加强。要想搞好房屋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首要前提就是要提高建筑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患素质,而这又依赖于企业开展的安全教育培训,使工作人员能够了解最基本的安全知识,提高他们进行安全施工的技能,并且增强了自我保护的能力,减少了工程和人身伤亡的事故比例。
3.2完善房屋建筑施工的安全监督体系
(1)针对承包施工的单位来说,对其房屋建筑施工的有关安全保证体系进行监督,检查其在正常施工的工作情况下是否在充分发挥着应有的作用,另外,还可以结合着对工地进行抽查。
(2)根据房屋建筑施工的现场环境和施工工程的发展进行有效的预防控制监督工作,可以利用计算机网络进行建筑施工的管理工作,将房屋建筑施工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传到网上获取有价值的反馈,使得监督机关可以及时的根据具体情况作适时的施工工程调整。
(3)均衡施工。均衡安排各个施工单位内部之间以及各个项目之间的安全生产,提高整体房屋建筑施工的安全水平。
3.3房屋建筑施工工程的意外伤害保险。确立建筑施工的安全监督机构和安全中介机构等,完善建筑施工意外伤害保险的运转模式。
【关键词】建筑工程;安全管理;问题;对策
引言
建筑行业与各行各业相互联系都很紧密,它的发展能带动其他产业的进步,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但是建筑工程施工的危险性打,不安全因素很多,容易发生各种事故。改革开放以来,每年的死亡率最高的行业是采矿业,排第二位的就是建筑业,导致了巨大的损失,也让很多人对建筑业的安全问题产生了很大的质疑。尽管相关部门加强了建筑市场的准入控制,并且对建筑单位强制推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大了施工现场的监督力度,但是每年因为建筑安全导致的死亡事故仍然不断发生。频发的建筑安全事故增加了建筑管理的难度,更减缓了我国的经济发展,造成太多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所以解决安全问题是目前的一个重要课题,而导致安全问题的根本在于管理,因此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是首要问题。
一.对建筑安全管理的认识
安全管理是管理者为了确保工作者在工作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对工程项目进行一系列的计划、协调、组织等活动,从管理学的角度看,安全管理由微观和宏观安全管理两部分组成。按建筑安全管理就是在建筑业领域对安全管理的含义和手段的应用,它也有着微观和宏观两个组成部分。微观建筑工程管理是指建筑施工公司、监理等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属于直接管理;而宏观建筑管理是指国家的对建筑业的宏观调控,它是从法律、监察等角度进行的间接管理。
二.建筑施工安全存在的若干问题分析
根据笔者多年的经验,主要有以下几个问题影响了建筑施工安全,导致了太多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法律法规方面问题
尽管我国已经出台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法》等一系列有关建筑施工方面的法律法规,但是距离完整的法律体系还有一段距离,主要体现在:相关的法律体系不健全以及可操作性太差;部分法律过于重复、杂乱。
(二)建筑工程安全教育力度不够
建筑单位施工的时候,经常招收农民工做临时工,农民工的文化水平不高,到了工地也没有接受正规的安全教育培训,建筑安全意识过于淡薄,对于施工地的安全操作流程和基本常识了解太少;有些低端建筑单位缺乏专业的管理人员,不能及时发现施工地的问题,更不用说去解决问题,还有些建筑单位为了降低成本,减少麻烦,对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投入不够,导致“轻视培训,重视使用”的现象频频发生,这样的话,企业上下,包括工人、技术人员以及管理人员的素质得不到提高,安全事故也就频繁发生。
(三)安全管理资金投入不够
一个建筑单位的资金不仅仅是用于员工的工资,在建筑工地,需要一系列安全设备用于安全生产,还有安全防护用品,然后,企业的每个人需要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这些都需要资金的投入,而且是必不可少的一笔投入。但是,目前很多建筑企业不能按时更新它的项目进度款,这使得原本就不受重视的用于安全生产的资金就更得不到保证,安全条件也就更不能确保了。另外,第一种情况时,由于种种原因,很多建筑单位在工程项目的前期资金不能到位,从而使得原本用于安全生产的费用大大降低;第二种情况,不少建筑单位故意压低自己的竞标成本,口头承诺高质量的工程,来拿下工程项目,但实际情况是他们不能以这个价格完成目标,只能减少安全生产的费用。
(四)安全监督力度不足
从安全监督员工的数量看,很多单位缺乏安全监督人员,以少量的人去完成大量的任务,使得安全监督的质量大大降低,它应有的效果也远远不够;从员工的专业角度看,部分安监部门专业素质不够硬,只是监察施工地的表面现象,而忽略了对安全隐患的预防和排查,使得安全监督流于形式;从安全监督部门的监察手段看,很多建筑单位的安监部门都是敷衍了事,上面要求了就去检查,检查之前,跟施工部门打好招呼,施工部门做好临时的形式工作,安监部门检查完觉得很好,然后两个部门的领导就去酒桌上了。建筑单位的安监部门达不到要求,整个施工地的安全也就得不到保障。
三.加强施工安全管理的对策分析
(一)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保证建筑工人的人身安全是建筑安全管理的首要任务,因此落实对建筑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非常重要。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去展开:第一,每一个建筑工地的工人都必须了解建筑工程的基本常识,了解具体施工时的操作时操作及其注意事项,学习国家规定的与建筑相关的法律法规,这些都是强制性培训的内容。只有通过不断的学习,才能增强安全规范意识,提高对安全事故的应对能力,从根本上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第二,专业技术的培训,这属于非强制性的培训。它的目的是为了增强一线技术工人的专业素养,使自身的技术水平提高的一个新的境界,这样工作起来才能得心应手,保证了高质量的建筑工程项目。
(二)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机制
目前,我国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过于分散,很多政府部门都能零碎的职权,然后国内缺乏专业的安全监管中介公司,总的来说,我国的安全监管机制还不成熟。建筑单位内部应该设置有专业人员组成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严格按照国家颁发的法律和相关建筑上的规定,加大对建筑单位经费管理,强烈禁止公款私用的现象发生,对于安全生产的经费投入不能少丝毫,加强对建筑工人的操作规范的要求,必要的时候请更专业的技术人员给工人们现场讲解指导。监管人员不是检查之后就一无是处了,应该定期召开安全管理的例会,总结施工过程中的不足之处,对于好的行为进行表彰奖励,对于恶劣的性为要公开评判惩罚。
(三)及时维护和跟新安全施工设备
建筑安全设备是施工地安全施工的重要设施。首先,建筑工地在施工开始之前要购置相应的安全设备,大型的建筑工程时间跨度很长,而机械在长期的运转下,特别是环境恶劣,经常风吹日晒雨淋的建筑工地,很容易产生损耗甚至发生故障。这就要求管理人员要加大对安全设施的维护与修理,排除设备的安全隐患。相关部门要时刻关注建筑业的动向,适当的增加对安全设备的资金投入,积极引进国内外的新型设备,吸收优秀建筑单位的管理经验和施工经验。
结语: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是一项繁杂的工程,政府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筑安全管理的监管,加强相关法律的严密性,不让施工单位有任何漏洞可钻,建筑单位要明确职责,对建筑工人的生命安全负责。安全工作不是说说而已,要求每个人都行动起来,共同努力,打造和谐的施工环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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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建筑施工 安全管理 保障措施
中图分类号:TU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3)06(b)-0151-01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生产力的不断发展,作为新兴行业中热门行业之一的建筑业不断吸引着更多的人员加入进来。然而,随着建筑业的兴起,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事故也明显增多。尤其在近两年中, 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的频率以及数量都明显呈上升趋势。因此,我们需要对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进行分析,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来加以防范。建筑施工过程中安全施工的重大意义主要就是保护劳动者的权益。
1 造成建筑施工事故的原因
1.1 建筑工程设计不够标准
某些建筑工程的设计忽视建筑的使用强度极限,易造成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有时由于质保体制的不健全,会导致质量安全责任制无法得到有效具体的落实,这就使得设计人员在设计建筑工程的过程中勘察深度不够,最终做出的设计质量也就无法得到根本保证。某些设计人员由于其自身的经验不足或者是对建筑的受力点考虑得不够充分等原因,盲目追求建筑的大强度,致使建筑的局部受力过大,威胁到整个建筑工程的施工安全。
1.2 施工人员操作不规范
由于建筑工程的一线工作人员大多是农民工,他们普遍文化素质较低,其施工安全防护意识淡薄,操作不规范,是造成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最直接最主要原因。这些工人对施工前的施工安全教育很漠视,在施工过程中也经常出现不佩戴安全帽、无证操作等违规作业现象。由于这些施工人员缺乏基本的建筑施工安全操作技能与知识,为建筑工程的安全施工带来了很大的隐患。
1.3 监理人工作消极
建筑业内,总有些监理人的工作态度消极。他们对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的认识不够全面、深刻,对建筑施工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也不够重视与了解。这就造成了对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管不到位。在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中,监理人易出现重质量而忽视安全管理的现象,即使发现了施工安全隐患问题,也没能及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没能让建筑施工单位做出及时有效的整改,就使得监理人形同虚设,无法发挥其本来应该起到的作用以及效果,也为建筑工程的安全施工埋下隐患。
1.4 建筑施工作业的本身特性
建筑施工作业的特性本身就决定了其是一项相对有风险的工作。我国的建筑施工行业属劳动密集型,其主要的作业方式仍然是手工式劳动操作,其劳动强度大,且多为露天作业以及高空作业。建筑施工的环境恶劣,易使劳动人员产生疲惫感以及注意力分散的现象,导致操作出现失误,引起建筑施工安全事故。
2 提高建筑施工中安全保障的措施
首先,通过各种途径增加对建筑施工安全保障的宣传,在建筑行业内形成注重施工安全的良好氛围。建筑施工中的安全管理问题,作为建筑项目中的核心问题,应该引起建筑行业,乃至整个社会的高度重视。这就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有效监督,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营造出有利的舆论氛围。重视对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宣传是企业的重要职责之一,同时也是其企业文化的体现。因此,我们应该通过各种途径来普及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相关的法律知识以及基本常识,这是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理念进入企业,进入每位工作人员的心中的有效途径。只有这样,建筑行业内成员以及社会成员们安全管理的意识才能够得到真正意义上的增强,也就有利于调动施工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为加强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创造了更有利的舆论氛围。
其次,加强执法监察,更加有效的督促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对建筑施工进行安全管理的执法监察是事先预防建筑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的有效途径之一。正规有效的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执法监察可以使施工队认识到安全监督检查的重要的、不可替代的意义。建筑施工队对自身的整改可以消除潜在着的隐患,这也是对执法监察的权威性、强制力以及严肃性的体现。并且,执法检查部门应结合目前的具体情况,在注重与相关部门间的相互沟通以及协作的前提下,建立起更加规范、可行的执法监察机制。
再次,改进技术,增加资金投入,改善建筑施工设施。离开了资金以及科技力量,建筑施工单位便无法运转。改进技术以及投入资金,可以改善相关的施工设备,改善保护设施,为消除施工过程中安全事故的隐患提供了有效、便捷的途径。同时,对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预防无法离开相关施工设备设施的正常运作,改善这些设备设施也就是为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增加了一层保护。因此,建筑施工单位应该增大投资力度、不断改进其技术以及严格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政策,在行动上保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
最后,提高施工人员的素质,增强其施工安全防护意识。建筑项目的施工人员多数都是农民工,由于其受过的教育水平有限,在没能经过专业的培训,没能掌握相对专业的施工技术的情况下就参与施工。施工人员普遍偏低的素质与技术导致其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存在着很大的随意性,缺乏应有的责任感,这直接导致了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意识淡薄,引起施工事故频频发生。为了做好安全施工管理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及环保意识和安全生产技能,有效预防各类安全施工事故的发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制订安全施工教育培训制度,项目部必须对所有进场作业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施工教育培训,以提高施工人员的素质,增强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护意识。
3 结语
作为人类进行各行业生产活动的重要前提,安全生产是必然趋势。人们对于安全的需求也是人类本身的根本需求之一。近年来的建筑施工事故频发使其安全生产的形势愈发严峻。在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重要性之后,对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保障进行完善有着深远的意义。我们可以相信,只要我们从思想上予以重视,从行动上积极落实,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事故这一大问题必定会得到有效的控制。并且只有这样,建筑施工人员的安全才能得到保障,建筑项目施工单位才能获得真正的利益,建筑业市场才能向着健康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1] 张本绍.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现状及发展方向[J].山西建筑,20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