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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参与社会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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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参与社会治理

保险参与社会治理范文第1篇

关键词:养老保险;保险基金;公司治理;形式;资本市场

前言

通常养老保险基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各统筹地区的统筹帐户资金和个人帐户资金、企业年金。截止到2006年底,全国企业年金基金累计节余达910亿元,已有11个省市逐步做实个人帐户,基金积累规模进一步扩大。养老保险基金是一种储蓄性资金,承担着对受益人的长期支付责任,这决定了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策略必须具有长期性和稳健性。

由于养老保险基金进入资本市场的规模巨大,难以继续采用“以脚投票”的方式买卖股票,必须采用积极投资、参与管理的方式参与公司治理活动,形成以参与公司治理为导向的投资战略。本文拟对养老保险基金参与公司治理的途径及障碍因素作简要分析,以促进对这一问题的深入探讨。

一、养老保险基金参与公司治理的主要形式

养老保险基金规模大、安全性要求高的特点决定了养老保险基金属长线投资者,只有参与公司治理才能更好地分享资本市场的发展成果。通常养老保险基金参与公司治理的措施主要有:

1、沟通磋商。养老保险基金就其关注的公司治理问题可以以信函、电话、私人访谈等非公开形式与目标公司管理层碰面,沟通思想,提出建议,尽量避免在年度股东会议上通过提交议案等公开形式发表批评性意见和建议。

2、提出公开批评。养老保险基金往往对公司的不良行为,如冒进扩张计划、管理层不合理的薪酬、不合理的收购行为等予以公开批评,舆论上制造声势,号召社会公众监督,向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施加压力,迫使公司改善经营。

3、提出议案。股东议案是股东提出的要求管理层采取某些特定行动的简明报告。议案一般只有建议性质,不具备法律的强制性,议案是否公开取决于股东与管理层的沟通情况,通常机构投资者会私下将议案提交管理层,然后视议案采纳等情况决定是否公开,公开议案会相应暴光机构投资者与管理层之间的裂隙,往往会引起股价波动,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公司发展前景的不确定性。

4、争取其他股东投票权,获得更大的影响力。目前证券市场允许股东签署投票权授权文件,授权人代替该股东在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上替其投票。委托投票程序使得养老保险基金等股东有机会通过争取其他股东投票权,大大增加养老保险基金对投票结果的影响力。无论何种方式,既要积极主动,又要合乎现行公司运行规范,既要有一定程度的介入,又要遵循一定边界。

二、养老保险基金参与公司治理的障碍因素分析

从中国目前的实际情况看,以基金为代表的机构投资者在公司治理中发挥的作用有限,其面临的障碍因素有:

(1)优化养老基金本身的治理。目前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以及个人帐户基金采用的是信托投资方式,信托投资能有效保障资产的独立性,且能有效的保障投资收益。但是信托投资产生了多层次的委托——关系,而相关的监督管理机制不够成熟,委托方与方存在明显的不对称,易产生过度的机会风险、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

(2)资本市场的不够完善。当前受托管理养老基金有部分是证券投资管理基金,但我国目前的证券市场不完善,养老保险基金参与公司治理的外部环境相对较差。可鼓励企业年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投资于资本市场并参与公司治理,它应以开放式的证券投资基金方式直接进入股市,养老保险基金和资本市场的作用是相互的.

(3)养老基金过于分散。目前,养老保险除少数省市实行的是省级统筹,多数实行市县级统筹,统筹帐户的基金积累额由于现收现付,基金的积累额有限,基金的保值增值压力相对较小。但个人帐户基金在做实后,保值增值的压力较大,而过于分散的现状导致各统筹地区的基金规模不太。因此应逐步提高养老保险的统筹层次,在省级成立养老金投资机构,负责基金的投资运营。

此外,养老保险基金更注重投资的流动性和短期收益;基金管理公司缺乏足够的监督力量;监督企业的收益不确定而成本较大,以及存在利益冲突等等因素是也是妨碍养老保险基金参与公司治的因素。

总的来看,养老保险基金是我国现有机构投资者中最有可能参与公司治理的,具有较高的可行性,但目前发展仍有许多障碍,因此这一过程必须循序渐进、逐步推进。养老保险基金参与公司治理离不开上市公司整体质量的提高和证券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并需要相应的制度及法律环境相配合。

参考文献:

[1]刘子兰.社会保障基金和企业年金管理[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7.

保险参与社会治理范文第2篇

(一)证券投资基金

证券投资基金是中国目前主要的机构投资者类型。证券投资基金在中国的发展始于20世纪90年代初,与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基本同步。1997年11月14日,国务院证券委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证券投资基金在中国开始得到真正的发展。在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发展的基础上,证监会2000年10月8日《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开始发展开放式基金。

(二)社会保障基金

通常所说的社会保障基金实际上指的是社会养老保障基金。中国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是由三个支柱构成的,即所谓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多层次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目前所谓的社会保障基金入市主要是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中的个人账户部分进入证券市场进行投资。中国社会保障基金于2003年6月9日正式入市,全国社保基金与6家基金管理公司签订授权委托协议,开始在二级市场上购买股票和债券,同时参与了一级市场的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购。

(三)保险公司

l999年10月29日,保监会了《保险公司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允许保险公司通过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间接进入证券市场。2004年10月24日,中国保监会、证监会《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保险公司作为机构投资者直接入市。为加快保险业发展,2006年6月26日,国务院颁布《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明确提出深化保险资金运用体制改革,保险资金可以直接或间接投资资本市场、参股商业银行、投资资产证券化产品。此外,为进一步规范银行保险业务的销售和管理行为,2006年7月3日,保监会和银监会联合下发了《关于规范银行保险业务的通知》。

(四)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从2002年12月开始,我国试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制度。2006年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放宽了QFII的资格条件和资金进出锁定期,增加了QFII开户、投资等方面的便利,完善了QFII投资监管体系特别是信息披露制度。

截至2006年11月底,已有52家境外机构获得了QFII资格,获准投资额度合计86.45亿美元;另有5家外资银行获准开展QFII托管业务。

(五)证券公司

《证券法》将我国证券公司分为综合类和经纪类两个类别,为我国培育和发展实力强大的综合类证券公司指明了方向。1989到1992年,证券公司处于萌芽状态;1992到1995年,证券公司数量和规模迅速扩张,但市场容量小,业务有限;1996到2000年,证券公司进一步发展壮大,但证券公司“坐庄”进行投资操作在这一时期成为非常普遍的现象;2001年至今,证券公司投资业务的过度膨胀发展到了顶峰,并且由于市场行情的冲击而出现风险的集中爆发。

二、机构投资者对证券市场波动性的影响分析

(一)机构投资者对证券市场波动性影响的争论

对机构投资者对市场波动的影响有两种争论:一种观点认为,机构投资者非但无助于市场的稳定,反而会加剧市场的动荡。理由有二:1.机构投资者的“羊群效应”可能更甚于个人投资者,所导致的助涨助跌、加剧市场动荡的现象更加严重。2.机构投资者的“短视行为”对股市的波动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机构投资者的投资策略并非从长远角度考虑公司的长远前景,而倾向于追求短期股价上涨的资本收益,所以导致机构投资者不断改变投资组合,加剧市场的波动程度。另一种观点认为,机构投资者是稳定股市的中坚力量。原因有三:1.机构投资者是理性投资者,具有比个人投资者更优越的信息资源,并且有着专业的研究人员和基金经理。这些优势使他们能够更准确地评估股票的基础价值。2.机构投资者是逆向的趋势追踪者。因为股市经常出现的是过度反映,机构投资者的逆向去是追踪导致了股市的稳定。3.机构投资者持有股票的数量远远大于一般投资者持有股票的数量,因此他们不会频繁的改变投资组合,否则会引起价格的较大波动,增加交易成本。

(二)我国机构投资者稳定证券市场的作用分析

在我国证券市场成立初期,由于证券市场处于试行的阶段,投资者对我国股市的发展前景并没有十分明确的把握,而政府仍然保持着计划经济时代的监管模式,经常对证券市场进行干预,使市场对政策和消息的反应极为敏感,造成股价经常大幅波动;此外,由于市场规模较小,容易受到庄家的操纵,进一步加剧了市场的波动。个人投资者得不理也对证券市场的无序波动起到了放大的作用。中国股市经历了多次大起大落,近年来管理层不遗余力的发展机构投资者队伍,其出发点就是希望机构投资者理性投资,成为稳定市场的重要力量。国内机构投资者在1998年后也得到了迅猛的发展,出现了多种形式的机构投资者,对稳定市场方面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因为主力机构的证券公司违规操作、基金坐庄操作行为事件的普遍存在,中国股市的机构投资者并没有充分发挥其稳定市场的作用。

中国股市的机构投资者为什么没有充分发挥其稳定市场的作用?机构投资者是一种从分散的公众手中筹集资金专门进行有价证券投资活动的金融中介机构,它只是一个为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而进行博弈的市场普通竞争者,它的责任只能是努力实现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当市场进行波动时,它会采取最自己最有利的行为,从而实现机构投资者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它没有必要“顾全大局、牺牲自我”,它能“唯利是图”。从这种意义上说,它既可能是股票市场中的稳定因素(当市场稳定符合自己利益的时候),也可能是市场不稳定的因素(当市场利益冲突时,它们选择对自己最为有利的行为)。所以,要实现证券市场的稳定,只有通过严格立法和监管来规范机构投资者的行为,发挥其对降低证券市场整体波动性有帮助的一面。

三、促进机构投资者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规范机构投资者行为的思考

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其一,人类行为动机是双重的,一方面追求财富最大化,另一方面又追求非财富最大化,而制度的创新就是人类这种双重动机均衡的结果;其二,人的行为是有限理性的,制度可以通过设定一系列规则减少环境的不确定性,提高人们认识环境的能力;其三,人的行为机会主义倾向,而制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约束机会主义行为。机构投资者的行为是符合新制度经济学经济人行为假定的。但如果没有有效制度约束的话,机构投资者的机会主义倾向将更加严重;其次,如果没有有效的市场规则,则不利于提高机构投资者做出正确投资决策的能力,从而不利于机构投资者发挥稳定市场的作用;最后,机构投资者同样具有追求财富最大化的动机,但是它同时也具有对非财富的追求,如贯彻国家稳定股市的一些政策。因此,通过制度设定可以提高机构投资者稳定市场的作用。机构投资者稳定市场作用的发挥不仅仅在于数量的多少,而且在于其行为是否规范,制度环境是否完善。总之,一个健康有序的市场是靠完善的法制和有力的监管来实现的,因此,制订规则、进行有效的市场监管,才能够推动机构投资者发挥稳定市场的作用。发展机构投资者不是最终目的,只是推进证券市场走向制度完善的途径,只有通过内在的制衡机制和外在机制的共同作用,规范投资行为,保护投资环境,才能促进中国证券市场成熟健康发展。

就我国股票市场运作情况看,单纯依靠政府对不同性质且分散的机构投资者进行全面而具体的监管显然是不够的,因而建立一个集中、但非集权的机构投资者监管组织体系应是较为合理的选择。政府作为特殊的市场参与者,应把主要精力放在为包括机构投资者在内的市场参与者提供行为准则,即制定市场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必要时还可以成立证券市场发展咨询委员会,启用专家决策支持系统,以减少政府决策的失误和对市场的直接干预。同时,政府应将市场监督问责制,让中介机构承担保证发行者和交易者遵守法规的责任,充分发挥市场中介对机构投资者的监督作用。由于证券交易所是集中交易制度下市场的组织者,在推动市场创新和活跃市场的同时,能够对市场一线的违法行为做出迅速而准确的反应因此政府要在一定程度上将监管权限转归证券交易所等自律监管组织,进一步提升其自律管理能力,从法律及规章制度上给予自律管理支持,使之成为市场有效运作的最直接执行者和维护者。对机构投资者进行监管,是一项专业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因而需要建立行业协会以弥补政府监管的不足。

(二)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建议

1.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发挥机构投资者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绝大部分是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来,国有股“一股独大”成为普遍现象。这一方面使机构投资者在公司治理中无力与之抗衡;另一方面也大大打击了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积极性。同时,由于国有股一股独大问题的存在,流通股比例过低,流通股和非流通股同股不同权等问题的存在,也阻碍了机构投资者对公司治理的积极参与。这些问题不解决,机构投资者就不能有效地参与公司治理。因此,只有坚定地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推行国有股减持和股市全流通政策,才能发挥机构投资者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2.加强培育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法律环境

机构投资者之所以能够积极地参与到公司治理中,一个相对完善的成熟的法规体系是非常重要的。近年来,我国关于机构投资者的立法有了长足的发展,然而,与基金业发达的国家相比较,我国在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法治建设方面应着重以下方面的工作:(1)在现行法律中明确界定机构投资者的概念,明确规定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权利;(2)对机构投资者的业务活动设施、投资范围、中介作用和活动范围作出明确界定,从内部治理、信息披露、组织架构等角度对机构投资者提出严格的监管要求;(3)对现行公司证券法律中关于累计投票、信息披露、股东提案权等方面需要进一步细化。

3.放宽对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限制

目前我国现行法律和规章制度对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有严格的限制,这些限制从短期看有利于机构投资者分散风险,但是从长远看,投资的分散使机构投资者没有激励和权利去过问公司经营和治理情况,表现为参与公司治理积极性不强,一味地追求资金的回报和流动。只有放宽这些限制,机构投资者才能由消极股东变为积极股东,参与公司治理,关注公司的发展。从成熟的国外证券市场看,这种限制正在逐渐取消。

4.发展资本市场,大力扶持并培育多元化的、大规模的机构投资者。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保险体系的不断完善,我国社会保险基金、养老基金等的规模会越来越大。加人WTO后,我国逐步开放了国内证券市场,引进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雄厚、参与公司治理经验丰富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在中国证券市场上的活跃,对机构投资者参与我国上市公司治理产生积极影响和示范作用。

5.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引导机构投资者逐步参与上市公司治理。

保险参与社会治理范文第3篇

各位领导:

根据《__市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局高度重视并进行了统一部署,成立了社保基金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并根据市领导小组制定的治理方案,研究制定了社会保险基金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协调开展专项治理,积极开展工作。现将近段工作情况做以简单汇报:

一、 领导高度重视,精心部署。

(一) 成立专项治理自查整改小组。我单位对此次专项治理工作高度重视,召开办公会进行了安排部署。成立了以__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局长王建彬为组长,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稽查大队、财务科、综合科、征集科、退管科等12个相关科室和部门主管领导为组成人员专项治理自查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此项治理工作。

(二)明确责任, 强化职责,制定工作方案。按专项治理工作要求,明确了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科室的工作职责,不但要履行领导小组成员的职责,而且要做好本科室自查自纠工作;同时,突出重点,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督促指导,确保社保基金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20__年1月召开动员大会,并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__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和《__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社保基金专项治理范围、目标、方法和步骤,将社保基金专项治理工作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以加强基金监管的重点进行统筹安排。

二、积极有效的开展自查工作

结合我市社保基金经办机构的实际情况,社保基金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制定了自查自纠工作目标和任务。对各险种基金征缴、入库、划拔、支付、存储等重点环节中要查找的问题、具体步骤进一步进行了细化,为基金自查自纠工作提供指导和保证。

(一) 抓紧抓好社保基金专项治理整改。

为落实《关于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积极响应上级号召,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并在20__年2月份全面开展了社保基金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共有12个科室参与社保基金专项治理的工作。通过自查,发现诸如社保基金未及时上缴财政专户、待遇享受者未能及时享受待遇等问题共10处,其中绝大部分已经整改完毕,还有几个未整改的问题,现已督促有关科室,尽快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进行整改,确有困难的领导小组集体研究解决。而且明确了具体措施和最后期限,切实做到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间、整改措施“三落实”。保障了社会保险工作的稳步推进,确保基金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际效果。

(二)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机制。针对自查出的问题,要求各相关科室,认真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无论是主观原因还是客观原因,都要从根源上制定有效、切实可行的程序和制度,建立健全基金监督民主决策机制、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基金安全责任制度,基金经办管理人员交流制度等。目前,我局准备研究出台《前台业务复核制度》《支付待遇复审制度》《重要手续会审制度》等三项制度,完善《财务经办流程》《电子银行管理制度》等两项制度。通过制度的建立,要使社保基金的监督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渗透到日常的每一项工作当中,常抓不懈社保基金的安全监督和治理。确保社保基金专项治理要达到以下目标:“加强基金征缴,实现应收尽收;健全各项制度,规范内部管理;强化基金监管,做到监督有力;投资运营安全,资金保值增值。” 全面推进社保基金专项治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保险参与社会治理范文第4篇

关键词:保险公司;利益相关;绩效评价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4年2月20日

绩效评价是保险公司管理的重要内容。绩效不仅反映了一定时期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果,也反映了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提升保险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目前保险公司绩效评价的基本方法是先建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各指标赋权重,通过对每一指标评分的方式,考量保险公司总体绩效。具体的评价方法包括传统财务指标评价法、EVA法和平衡计分卡法。其中,传统财务指标法以净利润以及根据净利润计算的一系列指标进行考核,忽略了权益资本的成本,无法准确反映为股东创造的价值。EVA方法考虑了一家企业全部资金来源,体现了企业在某个时期创造或损坏的价值量,真正成为股东所定义的利润,能更准确地衡量一家公司为股东创造的实际价值。平衡计分卡则从财务、客户、内容业务、学习与成长四个层面评价企业绩效,但该方法运用的前提是企业已经确立了一致认同的战略。

此外,有关学者从不同角度建立评价指标体系,如盛和泰从社会责任理念和实践出发,构建了保险公司社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杨树东建立了基于全面风险管理的绩效评价体系。

本文从利益相关者理论出发,建立能够反映保险公司主要利益相关者权益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引导保险公司从维护包括股东在内的各关联方权益角度提升经营水平和管理效益,成为能够为投资者带来收益,为客户创造价值,为员工提供广阔平台、为社会发展贡献力量的合格企业公民。

一、利益相关者理论与保险公司利益相关者界定

利益相关者理论是由股东治理理论基础上发展而来的一种公司治理理论,与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原则的股东治理理论不同,利益相关者理论认为,包括股东在内的企业利益相关者都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注入了一定的专用性投资,同时也分担了一定的经营风险,或是为企业的经营活动付出了代价,企业在决策和治理架构中必须考虑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否则他们就会威胁撤出其投资,从而影响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因此,公司治理的主体是以股东为核心的诸多利益相关者,企业所有权由利益相关者分享,包括股东、债权投资人、供应商、销售商、企业的管理者与员工等等。

保险公司不同于一般的工商企业,有其特殊的利益相关者,主要包括包括了投资者、债权人、保险经理人、保险员工、保险中介机构、社会公众和政府等。其中,投资者的利益要求表现为保证公司的长期发展、获取高额利润回报,债权人的利益诉求表现为参与企业管理、谋求企业长期生存发展,保险经理人及员工的利益要求表现为薪酬福利、良好的工作条件、融洽的组织气氛和人际关系,消费者则希望保险公司提供高质量的保险产品和高水平的服务,政府则更加注重维持社会公平。

保险公司存在诸多利益相关者,保险公司的经营业绩最终会影响到这些利益相关者。因此,有必要将各方利益保障程度纳入保险公司绩效评价体系中,使各利益相关方的利益得以真实的反映和保护。

二、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的保险公司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一)指标体系的构建原则

1、可比性原则。即将各项指标的含义、统计口径、计算公式规范化、标准化,并关注指标的纵向可比性和横向可比性。

2、可操作性原则。在指标选择时在力求科学、合理的前提下,考虑数据取得的难易程度、可靠性和成本,保证可以量化运算,在信息量表达尽量充分的前提下,选取较少的指标。

(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构成

1、对投资人权益保障的主要指标。由于投资者投资保险公司的主要目标是获取利润,实现自有资本的增值,同时,尽可能降低投资风险,因此选取能够反映保险公司盈利能力的指标和风险管理类指标评价保险公司对于投资人权益的保障程度。其中,盈利类指标包括净资产收益率和资产收益率。风险管理类指标包括内控制度完善程度。

2、对保单持有人权益的保障。保险公司的保单持有人在保险公司的运营中具有特殊地位。首先,保单持有人是保险公司的主要债权人。高负债率是保险公司经营的特点,它的负债主要来源于对保单持有人承担的保险金赔偿和给付。保单持有人成为与股东共同承担风险的重要利益相关方,股东在保险公司经营中承担的风险大大减轻。同时,在获取回报时,一般保单持有人只能获取固定比例的投资回报,而股东却享有无限的剩余索取权。这样,股东就会鼓励经营者投资更高风险的项目以获取高额的风险回报,在一定程度上侵害了保单持有人的利益,使得保单持有人面临的风险加大;其次,保单持有人是保险公司的客户,与一般工商企业的客户一样,保险公司应将为客户提供满意的产品和服务作为其经营目标之一,成为绩效考核的内容之一;再次,保单持有人中有一类分红保单持有人,除了获取保单规定的固定合同收益外,还可参与公司经营利润的分配,可视为获得了“剩余收益权”的分享权。

通过上述对保单持有人这一利益相关方在保险公司中的角色分析,本文分别选取三方面指标衡量保险公司对保单持有人权益的保障。

作为保险公司重要债权人:

偿付能力充足率:偿付能力是反映保险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主要包括资本金、总准备金和未分配盈余。当保险公司一旦遭受损失,首先消耗的是其资本金,因此,偿付能力越强,越有能力承担保险责任,对保单持有人权益的保障越充分。

责任准备金提取的充足程度:保险公司为了履行对保单持有人未来承担的保险金赔偿和给付的责任,必须提取各种责任准备金。由于未来的负债是通过精算得来的,准备金的提取受人为操纵的余地就较大。因此,责任准备金状况、准备金的计提方法和计提比例都成为被保险人的重点关注领域。在此,本文选取定性评价指标“责任准备金提取充足程度”衡量保险公司的经营表现。

流动比率:充足的资产流动性可以保障保单持有人及时获得保险金赔偿和给付。

作为保险公司的客户,保单持有人应该享受高水平的保险服务,本文选择孤儿保单比率、客户投诉处理满意率和理赔时间三个指标反映保险公司对保单持有人的服务水平和表现。

对于享有盈余分配权的分红险保单持有人,选取“近三年年平均分红”作为评价指标,反映保险公司对分红险保单持有人的权益保障。

3、对员工权益的保障。保险业是经营风险、从事风险管理服务的特殊行业,对员工的要求明显有别于其他行业,保险公司的员工,尤其是某些特殊的管理、技术人才,如保险精算师、保险核赔师、保险核保师、查勘定损员等具有较强的专用性,当他们做出专门投资从事特定职业时,自身面临着更高的风险。同时,当这些特殊人力资本与保险公司签约后,他们的频繁流动又会给保险公司带来较大风险,因此员工权益保障成为保险公司经营中不可忽视的方面。

为了反映保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对员工权益的保障程度,分别选择员工工资相对增长率反映员工待遇水平,选择员工培训费用相对增长率反映员工的培训水平,社保支付水映员工的社会保障程度。

4、保险监管者。在保险公司的利益相关者中,政府的代表是保险监管机构。由于保险公司与客户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在公司治理保护债权人能力较弱时,监管者以保单持有人利益的维护者身份介入是十分必要的。因此,在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中,需要将保险监管者作为特殊的利益相关者,从政府监管的角度考核保险公司经营状况,重点考察保险公司经营的合规性。

5、社会。随着企业公民和社会责任观念被保险公司广泛接受,保险公司在服务社会、支持社区发展方面承担着重要的角色,在积极探索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途径和机制,服务国内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取得了丰富的创新性实践成果,体现了对社会这一利益相关者权益的保障。从长远来看,企业必须正确处理与社会、环境的关系,才能维护良好的社会形象和声誉,培育竞争对手无法模拟的核心竞争力。随着公司共同治理观念的深入和企业成熟度的提高,对社会的贡献成为保险公司绩效评价的重要方面。因此,选择就业贡献率、纳税额、社会公益投入三个指标衡量保险公司对社会权益的保障程度。(表1)

三、结束语

本文基于公司治理中的利益相关者理论,建立了反映保险公司利益相关方权益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今后,针对评价指标体系中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相结合的特点,在保险公司数据逐年丰富的基础上,可以对指标体系中的各指标利用聚类分析、主成分分析等方法进一步筛选,完善指标体系。此外,由于该指标体系为多层级,可结合层次分析法进行指标主观权重的合成,这些有待于今后的研究进一步完善。

主要参考文献:

[1]苏林.EVA在我国保险公司绩效评价中应用的思考[J].价值工程,2011.9.

保险参与社会治理范文第5篇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

1认真组织学习中央《决定》和河南省“两禁”条例,提高县、乡、村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对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的管理水平。

2、把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与“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广播、保险、宣传标语、宣传车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印刷大幅过路宣传标语100余幅,宣传标牌150余块,宣传材料2万余份,制作了宣传画,折页等宣传品,发放到育龄妇女家中,提高她们参与抵制“两非”的积极性。

二、健全组织,完善制度

县人口计生、保险、卫生、药监等相关部门多次召开联席办公会议,加强综合治理,形成监督制约长效机制。各乡镇设立办公室,成立领导组,党政领导亲自抓,有关部门共同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

全县计生系统和全县各级医疗卫生单位,经常召开专题会议,学习有关保险、法规和文件精神,开展职业道德教育,规范医疗行为,并联合下发文件,制定了10项制度。

三、发挥利益导向作用,开展关爱女孩行动

宣传倡导尊重妇女、男女平等的社会新风尚,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提高妇女社会地位,树立“生男生女都一样,女儿也是传后人”的婚育观念。要求全社会都来关心女孩,关爱女孩,提高女孩的社会地位。落实独生子女奖励优惠优待政策,发放了“绿色通道卡”,特别是对独女户和双女结扎户,优先入学入托,减免学杂费,优先安排人身保险。并利用“双节”对她们进行慰问。严励打击弃婴、溺婴行为。

四、严厉打击“两非”,净化生育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