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行政决策的方法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关键词:管理科学与工程;行为证券投资组合;累积前景理论;心理账户;心理行为;优化模型
中图分类号:C934;F832.5
文章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3221(2015)02-0178-07
引言
在证券投资市场中,投资收益往往伴随着一定的投资风险,且投资收益越大风险越高。为了实现高收益低风险的投资目标,Markowitz于1952年提出了投资组合的思想,其后,投资组合问题引起了许多学者的关注。投资组合问题是指决策者在信息不确定性的情形下对若干证券资产进行组合投资,以期权衡投资收益与投资风险来实现组合投资效用最大的决策问题。因此,依据投资市场信息,研究如何分散风险、实现收益或效用最大的证券投资组合问题具有重要意义。关于证券投资组合决策模型与方法的已有研究成果,最具代表性的是Markowitz针对投资市场中风险对收益的影响所构建的权衡风险与收益的均值一方差投资模型;还有一些学者在多周期动态投资组合、金融壁垒、信任风险等方面对其进行了扩展研究。
近年来,一些学者指出决策者的心理行为在投资组合决策中是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并将决策者的行为凶素引人到投资组合决策的研究中,所涉及的行为因素主要有考虑参照依赖和损失规避的心理行为、后悔心理行为、失望心理行为以及心理账户等。其中,心理账户是指人们在心理上对经济结果的分类记账、编码、估价和预算等过程,且在投资、消费决策中不同的心理账户与不同的决策类型相对应。在投资决策过程中,人们往往根据其自身的风险容忍能力、损失规避程度等因素在心理上将投资划分到虚拟账户下进行投资活动。为了描述和分析心理账户对投资组合决策结果的影响,SheFrin和Statrnan将心理账户引入到投资组合理论中,并提出了行为投资组合理论(BPT:behavioral portfoliotheory)以及BPT模型;马永开和唐小我在Shefrin和Statman研究工作基础上,通过研究发现BPT模型存在缺乏实用性及模型求解困难等问题,并对其进行了改进。姜继娇等将行为金融理论引入机构投资风险优化系统,建立了考虑心理账户条件下的投资决策风险优化模型;彭飞等构建了一种测度下偏矩风险的行为投资组合模型,体现了决策者既追求最低保障又追求一朝大富的心理行为;Das等将均方差投资组合理论和行为投资组合理论整合到心理账户框架下,并提出了一种新的投资组合优化模型;AleXandre与Baptista和Baptista在Das研究工作的基础上,分别对投资背景风险与投资财富分配问题进行了研究;熊晶晶等通过将价值函数引入风险投资决策中,并采用下偏矩来度量投资风险,建立了基于价值函数的单心理账户和多心理账户的行为风险投资组合模型。
虽然已有的研究考虑了决策者对价值的感知行为因素,但却很少关注决策者对概率感知的行为因素对最终决策的影响,而在现实投资决策中,决策者的心理行为往往体现在对价值和对概率的感知等多个方面。具体地,决策者针对不同的市场状态会产生不同的收益率预期,且针对不同市场状态的概率感知与实际概率之间也存在一定的偏差,此外,决策者针对投资损失的感知程度高于同等数量的投资收益的感知程度,且对投资收益或损失的感知的敏感性逐渐降低。因此,在投资组合决策过程中,需要考虑决策者参照依赖、损失规避、敏感性递减、高估小概率事件和低估大概率事件等诸多方面的心理行为特征,而已有的相关研究成果很少同时考虑上述决策者的心理行为,所以不能较好地描述决策者的实际决策行为,亦不能较好地描述决策者的实际感知效用。基于此,本文同时考虑决策者心理账户以及参照依赖、损失规避、敏感性递减、高估小概率事件和低估大概率事件等心理行为特征,给出一种基于累积前景理论与心理账户的投资组合决策方法。
l 问题描述
下列符号用来表示一个考虑决策者心理行为的投资组合问题的集和量。
M={M1,M2,…,Mm}:备选投资证券集合,其中Mi表示第i个备选投资证券,i=1,2,…,m。
当前市场状态下备选投资证券的当前价格集合,其中表示备选投资证券Mi的当前价格,i=1,2,…,m。
S={S1.S2,…,Sn}:证券投资市场状态集合,其中Sj表示第j种证券投资市场状态,j=l,2,…,n。
Sub={ Sub1,Sub2,…,Subn}:以含有j个投资市场状态的S的子集合为元素的集合Subi的集合,由于在S中任选j个市场状态的排列组合有种,因此,其中表示第k种含有j个状态的S的子集合,为了便于描述,将任选出的j个市场状态重新标记,即令(r)为重新标记后的第r个元素,则
证券投资市场状态的概率集合,其中Pbj表示市场状态sj的概率,
R={R1,R2,…,Rn}:决策者根据已有信息和对未来的预期等因素给出的在不同市场状态下的备选证券投资期末收益率参照点集合,其中R,表示决策者针对市场状态Sj下的收益率参照点,j=1,2,…,n。
Q={Q1,Q2,…,Qm}:各备选证券的购买量集合,其中Qi表示备选投资证券Mi的投资数量(或购买证券的数量),i=1,2,…,m。
决策者的初始投资总财富,
决策者的投资期末总财富,
A:期末财富阈值,即决策者预期获得的期末总财富水平,其表示决策者对投资收益的最低要求,是实际体现决策者心理账户的参数之一,A>O。
η:概率阈值,即决策者投资期末总财富不低于预期期末财富水平A的最小概率,其是实际体现决策者心理账户的参数之一,η≥0。
本文要解决的问题是,依据上述提及的s、Pb、、R、A、η等有关决策信息,考虑决策者的心理账户以及参照依赖、损失规避、敏感性递减、高估小概率事件和低估大概率事件等心理行为特征,如何在备选证券集合M中选择适合的证券进行投资组合,并确定选择证券的投资数量,使得总投资回报最大,同时还要考虑寻求每个投资证券在各个市场状态下的收益率不低于决策者给出的收益率参照点,并要求投资期末总收益不低于决策者预期的期末总财富水平。
2 投资组合决策分析方法
在本文中,考虑参照依赖、损失规避等决策者的心理行为,同时考虑决策者有一个投资心理账户,即以收益最大化为目标且以收益不低于预期收益的概率不小于一定概率为约束,构建投资组合优化模型,并通过模型求解来确定效用最大的投资组合方案。下面给出所提方法的具体描述。
2.1 备选证券前景价值的计算
针对考虑参照依赖、损失规避和敏感性递减等决策者的心理行为特征,下面依据累积前景理论给出备选证券前景价值的计算方法。
首先,依据证券市场中备选证券的初始价格和期末价格计算决策者在市场状态Sj下关于证券Mi的投资期末财富收益率其计算公式为
然后,依据决策者针对证券市场状态给出的投资收益率参照点Rj,计算证券Mi的投资期末财富损益率Ax,j其计算公式为
进一步地,依据累积前景理论,计算证券市场状态sj下关于证券Mi的收益率前景价值vij,其计算公式为
其中,参数a和β分别表示价值函数曲线针对收益区域与损失区域的凹凸程度,描述决策者针对收益与损失的感知变化,O1。
2.2 投资市场状态权重的计算
针对考虑高估小概率事件和低估大概率事件等决策者的心理行为,下面依据累积前景理论给出市场状态权重的计算方法。
首先,针对证券Mi在投资市场状态Si下的前景价值,从大到小排序,得到其中vi(g)表示从大到小排序后第g位的前景价值,若g≤h则vi(g)》0;若g≥
其中,参数y和δ分别表示权重函数曲线针对收益区域和损失区域的弯曲程度,描述决策者针对收益与损失的概率感知变化,y>0,δ>0。
针对价值函数与权重函数中参数的取值问题,Tversky和Kahneman在提出累积前景理论时给出了一组参数数值,此外,一些学者也针对参数取值问题进行了实验研究:”,得到了多组参数取值结果。本文选取应用相对较多的Tversky和Kahneman给出的参数取值,即a=β=0.88,θ=2.25,y=0.61,δ=0.69。
2.3 备选证券综合前景值的计算
依据备选证券前景价值和与之对应的投资市场状态权重并依据文献可计算备选证券Mi的综合前景值vi(g)其计算公式为
然后,依据vi(g)可计算备选证券Mi的总体综合前景值其计算公式为
进一步地,若考虑备选投资证券Mi的投资数量Qi,可计算备选证券Mi的收益总体综合前景值,其计算公式为
2.4证券投资组合优化模型的构建
依据式(8),可计算决策者感知的投资组合的收益总体综合前景值v,其计算公式为进一步地,若考虑投资期末财富不低于决策者期望的期末财富水平的概率不小于决策者设定的概率阈值,其采用数学的形式描述为若考虑决策者的投资额度不高于决策者的初始财富,其采用数学的形式描述为
综上,以式(9)作为目标函数,以式(10)和(11)作为约束条件,可构建考虑决策者心理行为的投资组合优化模型为
2.5模型的求解
为了求解优化模型(12),依据文献,可将概率约束条件(12b)转化为线性约束条件。若因此,含有概率约束条件的优化模型(12)可转化为如下的含有线性约束条件的优化模型(14),即显然,优化模型(14)是一个线性规划模型,通过求解该模型,可得到最优的证券投资组合方案。
综上所述,求解考虑决策者心理行为的证券投资组合问题的具体步骤如下:
步骤1 依据式(1)~(3),计算投资证券Mi的收益率前景价值
步骤2 依据式(4)和(5),计算市场状态权重π(g),g=l,2,…,n:
步骤3 依据式(6)和(7),计算证券Mi的总体综合前景值
步骤4 构建投资组合优化模型(12),并将其转化为模型(14);
步骤5 通过求解模型(14),确定最优投资组合方案。
3 算例分析
在本节,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2012年12月4日的交易数据,通过一个算例分析来说明上文给出投资组合决策方法的潜在应用。
某投资者(即决策者)考虑上海证券交易市场中的3个A股证券进行组合投资,3个A股证券是M1(ST天成)、M2(重庆啤酒)和M3(大有能源),且以百股为单位进行交易,3个证券每百股初始价格(以百元为单位)分别为:根据对证券市场交易数据的分析,将证券市场状态分为4种,即S1(非常不景气)、s2(不景气)、S3(景气)和S4(非常景气),并设定各状态发生的概率分别为:Pb1=0.2,Pb2=0.3,Pb3=0.4,Pb4=0.1。决策者根据市场信息和证券投资回报预期给出在不同市场状态下的期末财富值收益率的参照点分别为:R1=0.8,R2=1.1,R3=1.2,R4=1.5,同时使用国泰君安大智慧软件及分析家证券分析软件系统等分析工具,由证券分析专家预测出投资期末(投资周期为1年)的3个证券(M1、M2、M3)在不同市场状态下的可能期末价格如表1所示。设决策者的初始财富(以百元为单位)WsT=100000,决策者给出期末投资财富不低于决策者心理账户期望获得的财富水平A的概率阈值为n=0.8,以及心理账户期望获得财富水平(以百元为单位)为A=80000。
下面运用前文给出的证券组合投资方法来确定最优投资方案,有关计算过程描述如下:
首先,依据式(1)~(3),计算每个证券在不同市场状态下的投资收益率前景价值,其汁算结果如表2
然后,依据式(4)~(7),计算每个市场状态权重和每个证券的总体综合前景值,3个证券的总体综合前景值分别为:
进一步地,构建含有概率约束条件的证券投资组合优化模型,并将其转化为含有线性约束条件的优化模型。经计算,共有2个满足条件的线性规划模型,即最后,求解上述两个线性规划模型,得到的结果分别为
因为故确定最优投资组合方案为:Q1=3,Q2=7690,Q3=0,即购买证券“ST天成”3(百股),购买证券“重庆啤酒”7690(百股),购买证券“大有能源”0(百股)。
4 结论
该部分内容包括公共行政、公共政策和领导学。
(一)公共行政
1.公共行政的内涵
公共行政的本质公共行政在国家管理中的功能
2.政府职能
政府职能的依据和属性政府职能的主要内容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政府与社会的关系中央政府职能地方政府职能公共危机管理
3.行政组织
行政组织特性行政组织设置基本原则行政组织幅度与层级行政组织与其他国家机构的关系中央政府组织与地方各级政府组织非政府组织编制管理
4.人事行政与国家公务员制度
人事行政的主要内容人才资源开发我国公务员制度公务员队伍建设
5.公共财政
公共财政的功能公共财政政策政府审计政府采购我国公共财政体制改革
6.行政绩效
行政执行行政成本电子政务行政绩效评估
7.行政责任与行政伦理
依法行政行政责任主要特征行政责任追究行政伦理的内涵和范畴我国公务员行为规范
8.行政监督
行政监督特性行政监督的主要方式行政监督制度
9.行政改革与创新
行政改革的意义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西方国家行政改革借鉴
(二)公共政策
1.公共政策的基本概念
公共政策的本质属性公共政策的功能公共政策的分类
2.政策制定
政策制定的主体政策制定的原则政策制定的程序政策咨询政策分析方法
3.政策执行
政策执行的主体政策执行的程序和原则影响政策执行有效性的因素
4.政策评价
政策评价的内涵和作用政策评价的组织形式政策评价的标准政策评价方法政策调整政策终止
(三)领导学
1.领导活动和领导理论
领导活动的基本要素领导理论的历史演变领导理论的发展和创新
2.领导的本质
领导的二重性社会主义领导的本质领导权力
3.领导者和领导群体
领导者的素质和能力领导群体结构和整体效能领导者的选拔任用
4.领导体制
领导体制的作用现代领导体制的类型我国的领导体制改革
5.领导决策
领导决策的要素和类型领导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领导决策的程序和方法
6.领导用人
领导用人的原则领导用人的方法
7.思想政治工作
思想政治工作的特征和作用思想政治工作的内容和原则思想政治工作的改进和创新
8.领导方式、方法和艺术
领导方式领导方法领导艺术
二、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审批事项进区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审批的力度,推进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工作,实行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化管理,建立健全实施行政审批监管的长效机制。(区发改局、行政服务中心、监察局等相关行政机关负责)
三、规范行政决策权,完善内部决策规则和程序,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的事项、依据和结果要公开,公众有权查阅。凡社会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要向社会公布,或通过举行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重大决策要进行合法性论证。(各行政机关负责)
四、继续深化政务公开,按照《*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全面拓展政务公开广度和深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各行政机关负责)
五、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规范性文件年底汇编成册。(区府办、法制办按职责分工组织相关行政机关实施)
六、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按照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要求,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特别是单位领导的执法责任,细化和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标准,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各行政机关负责)
七、健全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和行政执法人员的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年审注册制度。(区法制办组织各行政机关实施)
八、全面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工作,各行政机关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正确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各行政机关负责)
九、要对行政执法案卷实行统一的立卷归档制度,建立规范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执法案卷,并定期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各行政机关负责)
十、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探索行政机关执法监督方式方法,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开展行政执法检查,认真处理行政执法投诉。(区监察局、法制办负责)
十一、完善行政裁决、行政仲裁、人民调解、等工作制度,积极探索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的路子,建立多元化的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的工作体系。要注重运用协商方式化解行政争议,强化和完善行政和解制度,健全行政争议调解机制。处理行政复议案件时,在对行政争议作出裁决之前,要积极为当事人自行和解创造条件;属于调解范围内的行政争议,要尽力以调解方式结案。(各相关行政机关负责)
十二、全面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切实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及时依法受理行政复议,创新办案方式方法,规范行政复议程序,探索建立简易程序、公开听证和专家论证等工作机制和方法。(区法制办负责)
十三、完善行政监督机制,进一步强化层级监督和监察、审计等专项监督,整合各方监督力量,努力形成监督合力,确保监督实效。(区监察局、审计局等负责)
十四、接受人民法院依照行政诉讼法规定实施的监督,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严格按照《*区本级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暂行规定》的要求出庭应诉、答辩,自觉履行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生效判决和裁定。(各行政机关负责)
十五、建立群众代表旁听政府常务会议制度,对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重要政策制定、有关民生的议题等决策事项,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普通群众代表旁听政府常务会议。(区府办负责)
十六、按照建设“法治*”和落实“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落实制度,扎实推进“法律六进”活动。(各行政机关负责)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相关文件要求,结合街道办实际,以县2015年政府法制工作要点为主线,开展好“法治建设提升年”活动的各项工作,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创新行政执法体制,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建立健全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真正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实现法治建设取得新突破。
二、工作内容
(一)贯彻实施《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着力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认真组织开展《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学习宣传活动,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体制,完善行政执法监督配套制度,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和方法,强化考核惩处机制。一是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公告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档案;二是要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备案制度,对作出的重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行政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并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按照法定期限向同级政府法制机构备案;三是要定期组织本机关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或者不适当行政执法行为;四是要依法推进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定期组织开展对行政执法人员行使行政执法权和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况进行评议考核;五是探索实行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和登记制度,编制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报县政府法制机构备案;六是建立法律、法规、规章实施情况报告制度,对实施满一年的法律、法规、规章,向县政府书面报告实施情况。
(二)贯彻实施《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着力提升重大行政决策水平。
按照《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健全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从制度上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一是要严格履行职责,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二是要结合全办实际,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各项配套制度,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三是建立行政执法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通过合法性审查,在对重大行政决策内容是否违法予以认定的同时,从程序上进一步规范决策行为,防止决策的随意性,减少决策失误。
(三)以合法性审查为切入点,着力提升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水平。
按照《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起草、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一是要提升合法性审查能力。法制机构对规范性文件要严格审查把关,将规范性文件是否符合法治精神、是否违法增设行政权力和公民义务、是否违反上位法等作为审查的重点。二是要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根据《省行政程序规定》和《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省行政程序规定》出台前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三是要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加大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管理和监督力度。四是要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规范性文件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审查率、纠错率力争达到100%。
(四)以化解矛盾纠纷为重点,着力提升行政复议规范化水平。
一是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案件受理渠道,设立专门接待场所,向社会公开受理行政复议案件的范围、条件、程序等事项。探索受案环节下移,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行政复议申请受理点的作用,在有条件的村(居)设置行政复议受理咨询点。
二是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要加强学习和研究制定贯彻《行政诉讼法》的实施意见,制定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办法,完善考核机制,提高行政应诉能力,健全完善行政诉讼案件协调机制。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4月)。召开街道办事处“法治建设提升年”活动动员会议,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活动方案,确定具体年度工作目标。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5年5月-11月)。按照制定的活动方案和工作目标,广泛开展各项活动,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要及时做好音像信息的收集工作,将相关情况报县政府法制办公室。
(三)考核验收阶段(2015年12月)。在广泛开展活动的基础上,开展自查活动,及时总结经验,形成书面报告,并于12月中旬报送县政府法制室。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法治建设提升年”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街道办“法治建设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各个站所要充分认识这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强化措施,严格落实责任制,层层抓落实。要建立健全配套制度,制定活动实施方案,落实活动经费,充分发挥法制机构作用,确保法治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关键词】行政决策 公法学 法治
以行政决策运行程序是否固定,是否可以规范化以及事务类型的惯常性为标准,可将行政决策划分为常规行政决策和非常规行政决策。非常规行政决策,即不能规范化或以既定的程序进行规范的行政决策;它的运行规律难以统一,有极大不确定性,进行程序规制的空间不大,即“特事特办”,如突发性事件的决策等。①常规行政决策,即运行程序固定、能予以规范化的行政决策,如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中的决策等。它相对成熟易操作,可通过多次决策较好把握其运行规律,将目标、拟订方案、评估选优、反馈完善等各步骤环节确定下来,从而制定普遍程序,可直接适用行政程序法典的规定。换而言之,常规行政决策可以在方法、手段和技术不断发展的情况下朝着准确高效方向发展,应用范围可不断扩大。常规行政决策可被定性为“准行政行为”,这是将其纳入法治化路径的理论支点。
常规行政决策在公法上的可控性
行政决策属于行政机关裁量空间范围,又涉及政治体制,法律始终视之为“雷池”而恪守自己的固有领域。就传统公法学而言,对行政决策从技术角度进行控制显得困难重重甚至逻辑冲突。行政决策运行失控的问题严重,决策法治化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法行政。法治作为一种民主政治的形式,实质是对政府的规范。从各国实践中可凝练出法治的普适性原则,即政府服从法律、行政受法的支配,而这一原则被概括为“行政法治”,即“政府的一切权力(职权),只是为社会谋幸福,因而不应是专断的和凭一时高兴的,而应根据既定的和公布的法律来行使”,②法治首先演变为如何控制行政权的问题。③常规行政决策蕴含的诸多因素均在公法考察范围之中:④
第一,决策是行使公权力的行为。决策由行政机关做出,具有公权力性质;决策对象是国家、社会和地方的公共事务,具有公共性;决策具有权威性、强制性特点,对相对人有确定影响力。行政法的控权功能,将常规行政决策纳入行政法治的轨道是必然趋势。
第二,行政决策具有裁量性。现代行政中,绝对羁束行政行为极其少见,自由裁量权的大量存在且又有被滥用的可能。这要求行政决策主体的行政决策行为不仅符合法律规则,而且还应该符合法律原则与精神。任何一种权力都具有一种无限延伸和膨胀的本性和趋向,这种扩张的力量是无止境的,除非受到其他力量的限制。恰如孟德斯鸠所说“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遇到有界限的地方才停止”,⑤公法的主要功能就在于降低权力滥用的可能性。
常规行政决策的过渡性表征
我国决策体制历经变迁,但由于与法治要求相差甚远,常规行政决策至今仍未真正步入现代化,或者说是仍处于向现代决策的过渡阶段,其表征如下:
其一,传统决策文化的深刻侵蚀。“法自君出”的权法意识阻碍了现代决策的法治化进程。古代封建社会虽有着卷帙浩繁的法典,但无不充斥着人治因素,渗透着强烈的道德意识。“律”、“令”是形而下的,是统治者管理民众的工具,故民众对权力的约束极其有限。最高统治的皇权历来高于法律,圣旨就是法律,导致法律无力制约权力,以权代法、以权压法、以权乱法、以权废法的现象比比皆是。权大于法的治理观念对当代中国行政决策领域的负面影响甚大。
其二,我国现代行政在常规行政决策程序中的摇摆。第一,决策公开程序缺失。在理论研究中,参与都是核心概念,其对应民主,有重要作用。意见的自由表达有其自身的价值,这是因为它有助于实现道德主义、道德判断和良好生活,就此而言,它类似于民主过程中其他一些极为重要的权力。我国政府内部有诸多成文和不成文决策惯例,但很少用法律确定某种程序并将公众参与作为程序内容。另外,专家与辅助机构参与力度仍很小。他们往往按照领导意图行事,难以取得话语权。第二,决策程序执行的虚化随意。程序在法治社会中具有特殊的意义,正义不仅要得到实现,而且还应该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行政决策的过程也同样需要公正的程序。决策过程一般分为四个阶段:搜集情况、拟定计划、实施计划、评估修正。⑥离开了法定程序设计,其理性正义也就无法实现。目前,我国的决策程序仍停留在政策性或方针性阶段,如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要把改革和发展的重大决策同立法结合起来,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提高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但究竟怎样实现这些要求,并无明确规定。并且,我国并没有统一的行政程序法典,多数的行政行为执行过程中都缺乏科学理性决策程序依据。第三,决策问责程序的模糊缺失。弗雷德里克・莫舍曾经说:“在公共行政和私人部门行政的所有词汇中,责任一词是最为重要的”,但是,目前我国情况是决策主体权限不清,责任不明,决策权力的滥用且决策者常常极易推卸责任。
常规行政决策失范的应对:回归主义
主义简释。在主义中,个人权利是否在价值序列和制度安排上被考虑是对政治制度的一种最根本的、在先的约束。为实现限制权力和保护权利的实质性目标,法治自然成为的“题中之意”。某种意义而言,法治与可以说是同义词;“依法治国”就是“依宪治国”,反之亦然。⑦值得注意的是,法治的一个涵义是分权。因而分权成为与法治国家的一项共同原则――不见得要采取美国特定的“三权分立”,但至少是某种形式的分权。法治的核心是强调“他律”,即公民对权力的控制和权力之间的相互控制。因此,它要求在权力内部建立相对分散于独立的权力中心,以实现不同权力之间的相互制衡。在此,“独立性”是相当重要的,因为不独立的话,有效的制约就难以实现。任何国家权力都具有立法、执法和司法三大职能,因此将三种权力和实施部门分开并给予其相应的独立地位,是主义的精髓所在。
主义对常规行政决策的规范。常规决策程序应为公法规范所控制,常规行政决策完全可为程序规范来控制,其程序内容应包含决策程序与救济程序。关于程序设计的具体规定著述颇丰,不再赘述,本文主要关注如何重建我国常规行政决策的法律价值取向以引导程序制度的建设,即当前我国的行政决策程序优化应理性地回归主义:以行政分支在分权框架中的定位为突破口,以规范和控制行政分支在三权定位中的行政活动为依托,以最终实现最广泛与深刻的人权保护为目的,在主义的分权本质深刻诠释中寻求程序的前途。现代社会关系规模宏大且极其复杂,政府作为资源整合者,其行政决策范围不断扩大;行政决策的难度也在明显加大,任何决策都是由多种变量构成并相互发生作用的复杂系统,决策者所面临的难题无法完全用本人的经验来胜任,往往需要集体的智慧并借助于综合的科学技术手段。将主义作为常规决策程序的依托,是常规行政决策程序优化的当务之急。
其一,回归主义解决行政决策范围日益膨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行政决策范围的扩大不是无原则的,必须符合权力分立中的行政活动的宗旨和本质,不可超越行政界限,不可滥用行政权力,谋可为之事。以此为原则将解决政府职能变革带来的决策范围重构的难题。
其二,回归主义解决政府决策的合理性难题。政府也是有限理性的。人组成的政府的处理能力是有限的,行政决策同样是有限理性决策,这样的有限理性决策需要分权模式下程序规范的制约平衡,否则行政决策极易走向变异,进而失控。
其三,回归主义兼顾行政决策与权利保护问题。主义的终极价值即是保护人权。在代表制民主时期,国家行政权由政府行使,政府向议会和人民负责。政府并不要求人民直接参与国家行政权或者其他国家权力的行使。⑧随着行政权力向社会转移以及公民参与国家行政管理,代表制民主的行政运作模式也就不能满足权利保护的需要,公民不再仅仅通过其代表而是自己直接参与到国家权力的运作过程,公民为他人所代为行使的权利得以回归。公民参与程序的深浅和在多大范围内能有效地决定决策方针,也是衡量一国行政决策理性程度的基本标准,更能兼顾人权保护的需要。(作者分别为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博士研究生;重庆市城口县法院院长)
注释
①孙秀君:《决策法学》,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0年,第338页。
②[英]洛克:《政府论》(下篇),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年,第86页。
③罗豪才:《行政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6页。
④李迎春:“行政法视角下的行政决策”,《行政法学研究》,2007年第4期。
⑤[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北京:商务印书馆,1961年,第154页。
⑥[美]赫伯特・西蒙:《管理行为》,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91年,第12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