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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条例

护士条例

护士条例范文第1篇

春回大地万物复苏,我们期待已久的《护士条例》颁布了。《护士条例》的颁布施行填补了我国护士立法的空白,同时,也为全国广大护理工作者营造了有法可依的从业环境。护士的权利和义务更加明确。护理人员本身也将遵循《条例》进一步严格规范护理执业行为,履行工作权利和义务。保障护理工作有序开展,使护理工作在良好的法律环境中健康发展,为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提供更加安全优质高效的护理服务。

《护士条例》明确确定了护士有获取工资报酬,享受福利待遇,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有获得与其护理工作相适应的卫生防护,医疗保建服务等权利,但也明确提出了在享有权利的同时我们也应履行的义务。《护士条例》放宽了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的条件,并延长了护士执业证的有效期,这些都很大程度上维护了我们护士的权益,使护士能更安心于工作,解除了护士的后顾之忧。

《护士条例》明确规定了执业护士变更工作地点的方法及程序,使护理人员之间交流与互动更为方便,有利于护理人员之间的协调和学习,并将对护理工作人员在职培训列入《护士条例》,把提高护士的业务素质,人文素质提上了议程,我们更应该用精湛的技艺,精细的护理去满足病人的需求。

护理工作虽然平凡琐碎,但它与人类的生命、健康紧密相连,随着社会的发展,护理工作已从单纯的疾病护理发展到以病人为中心的全方位健康护理,更加突出了以人为本的理念,更加讲究尊重人的权利、尊重人的需要,更加讲究为病人提供亲切温馨的服务和高超娴熟的专业护理。《护士条例》的颁布为保证我们的护理服务质量提供了前提,一名优秀的护士,不但要有精湛的护理技能,而且要有良好的职业素质和服务意识,经常保持爱心、真心、责任心,认真对待每位病人。

护士条例范文第2篇

护士肩负着救死扶伤,减轻疼痛,促进康复的使命,她是美丽、善良、纯洁的使者,她是幸福的播散者,她受人敬仰,这是一个充满幻想的职业,而现实给我一记重的耳光。在工作中,我体会了什么叫忙,忙就是你说声忙的实忙的时间都没有了;在工作中.我体会了什么叫苦,苦就是上一天班下来双腿酸到下楼梯都在发颤发抖;广大护士们默默无闻工作在临床一线,奉献着青春和热血,正是她们的辛勤劳动,才换来了无数病人的康复。广大护士承担了大量繁重、超负荷的护理工作;护士配备不足,护士缺编严重,使基础护理滑坡。这种长期超负荷的劳动也严重影响了护士的身心健康,致使一些临床护士流失。这就更需要《护士条例》来对护理工作进行规范和保护。在工作中我体会了什么叫无奈,即就是几个家属围攻你,还用手指着你的鼻子破口大骂,有时还会给你一记耳光;在工作中,我体会了什么叫失望,当办公室的大门玻璃办工桌被砸碎,当我的同事被病人打伤,当我们眼中噙着泪还要对病人道歉赔礼时,当我满身疲惫,满心伤痕时,我明白了什么叫失望,当我有苦却欲诉无门时,《护士条例》将从法律层面规定护士的责任、义务、权利等,能够更加有效地保护护士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明确护士的执业规则,将有力地保障医疗护理质量和护士安全,必将推动护理事业更加规范、和谐、健康地发展,使我们护士的人格声心都得到了全方面的保障。

随着社会和经济的迅速发展,广大人民群众对健康的需求越来越高,对护士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护士的工作不再只是打针、发药,健康教育、心理护理、专科护理等已成为护理工作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医学模式的转变也要求护士要从生物、心理、社会的观念出发,满足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需要。这就更加迫切需要从法律层面规范和明确护理工作行为,以提高护理工作质量,新出台《护士条例》正当其时。

新的《护士条例》将于20xx年5月12日施行,它是我国第一部专门的护理行政法规,它的颁布施行,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是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策略,完善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和卫生法律体系的重要内容,是反映新时期、新形势对护理工作的新要求;是促进护理事业健康,持续发展的法律保障,对于我国护理事业的发展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通过学习,我认为条例有以下几个重点:一是明确了护士的权利与义务从而规范护士的执业行为;二是加强基础护理工作,提高主动服务意识,严格履行护士职责,促使全体护士尽职尽责;三是重视护患沟通,促进护患关系和谐发展,不断提高护理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和人体健康;四是在社会上要形成尊重护士,关爱护士的良好氛围,促进护理事业的健康发展。

护士条例范文第3篇

1加强法律法规教育,强化法制观念

当今医疗服务的高风险性、医患关系的特殊性及社会发展的先进性,决定了医护人员应不断强化法律意识,把加强工作责任心、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提到法律的高度来认识[1]。因此,《条例》出台以后,我院即组织了一系列宣传、教育、培训、学习活动。通过召开护士大会进行动员、制作专题板报、举办专题讲座等形式,集中组织全院护士深入学习和领会《条例》的宗旨、原则和各项规定,使每位护士明确自己在执业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切实增强贯彻落实《条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另一方面,我们将《条例》全文印发各科室,要求科室结合本单位护理工作特点和实际,组织经常性的学习,不断强化在岗护士的法制观念。下一步我们将把《条例》作为新护士岗前培训和考核的常规内容,从新护士抓起,不断深化法制教育,使学法、守法、用法、依法执业成为每位护士的自觉行动。

2健全完善规章制度,确保护理工作有章可循

《条例》第十六条指出,护士执业,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技术规范的规定。为保障护士在执业过程中认真、准确地履行自己的义务需要细化和完善与疗养护理行为相适应的制度、规范来约束护理行为。因此,我们依据《医疗护理技术操作常规》、《疗养技术常规》,结合我院疗养护理工作的性质和特点,进一步修订完善了6项护理人员岗位职责、22项护理工作制度、15项护理工作标准、7项护理管理要求,增加了“一次性医疗废物的处理”、“AMI急救护理程序”等工作流程及“各种药物注射须知”等护理操作告知程序。并结合现代服务礼仪的基本原则,编写了具有我院特色的《疗养护理服务规范》,对护士仪容仪表、行为举止提出了具体要求,促进护理服务规范化、人性化,使护士在服务的各个环节都有章可循,规范服务。

3加强业务训练,提高专业素质

《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护士在执业活动中,发现患者病情危急,应当立即通知医师;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应当先行实施必要的紧急救护。第十七条中还指出,护士发现医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应按要求提出或报告。即护士应履行准确观察判断病情、发现并报告危重病情、有效实施紧急救护、及时发现并指出医嘱中存在问题的义务,这无疑对护士的专业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疗养院担负的任务以保健和康复为主,与医院相比,护士进行护理技术操作机会少,护理人员急救实践少,急救能力相对不足。因此,须结合疗养院实际,加强业务训练。要以“三基”训练为重点,积极开展岗位练兵,不断巩固和强化护士的基础理论水平和操作技能。在此基础上,突出强化急救训练,以疗养院易发生的急重症为重点进行模拟演练,通过反复训练,定期考核,达到熟练、准确,不断提高护理人员的急救技术水平。还要鼓励护士参加各种形式的继续教育,拓宽知识面,提高护士理论知识水平。只有不断提高护理队伍的整体专业素质,才能有效履行护理义务,确保为疗养员和伤病员提供规范、安全、优质的护理服务。

4加强自律,保护服务对象隐私

《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护士应当尊重、关心、爱护患者,保护患者隐私。患者的隐私权主要表现为医疗过程中患者不愿让他人知悉的私人信息,私人空间的隐瞒权、维护权和支配权等。患者享有不公开自己的病情、家庭史、接触史、身体隐私部位、异常生理特征等个人生活秘密和自由的权利[2]。因此,要加强自律,尊重服务对象的权利,将保护好疗养员和伤病员的隐私作为日常护理工作的准则,在疗养护理服务过程中,保管好涉及服务对象隐私的病历(疗案)资料,在进行护理体检或治疗时,要尽量减少或者避免服务对象隐私部位的暴露,不与无关人员讨论涉及疗养员和伤病员隐私的有关疾病或治疗等信息问题。每位护士要在依法施护的基础上,始终坚持以疗养员和伤病员为中心,树立保护服务对象隐私的意识,杜绝侵犯疗养员和伤病员隐私权的情况发生。

参考文献

[1]顾加栋.知情同意制度若干难点问题探究[J].中国医院管理,2007,27(7):30-32.

护士条例范文第4篇

1.1研究对象

纳入标准:患者意识清楚,认知能力正常,住院时间≥5d,自愿配合调查;排除文盲、年龄≤13岁或≥80岁、认知异常者。方便抽样调查2014年5月入住浙江省1家省级三级甲等、1家县级三级乙等、1家县级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住院患者,符合纳入标准患者302例。

1.2方法

1.2.1研究工具

参考相关文献,自行设计患者一般资料调查表,内容包括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地域、职业、所在医院级别。选用刘明等编制的注册护士核心能力量表,包括7个维度共58条目,每条目以Likert5级计分法计量,其中0分为完全没有能力、4分为很有能力,从0~4分依次提升,最高4分,量表总分为232分。7个维度包括批判性思维、科研(10条目,总分40分),临床护理(9条目,总分36分),领导能力(10条目,总分40分),人际关系(8条目,总分32分),法律、伦理实践(8条目,总分32分),专业发展(7条目,总分28分),教育、咨询能力(6条目,总分24分)。该量表用于护士自评时总体信度Cronbach’sα=0.89,7个维度Cronbach’sα为0.79~0.86,效标效度r=0.44(P<0.05)。将调查对象对目前所在医院护士直觉判定已具有的核心能力作为当前能力,期望这些护士具有的核心能力作为期望能力,统计302例患者各维度及各条目的总值。

1.2.2调查方法

由高中以上学历的志愿者发放问卷对患者进行问卷调查,发放问卷前对志愿者进行统一培训,对患者不能理解的内容用统一指导语进行指导。问卷发放数量:三级甲等医院125份、三级乙等医院105份、二级甲等医院72份,问卷全部当场收回,有效问卷302份,有效回收率为100%。

1.2.3统计学方法

所有数据运用SAS8.1软件分析。配对资料采用两样本t检验,多因素资料采用方差分析。

2结果

2.1量表信度测定

本次研究资料收集后做了该量表用于患者的信度测定,结果显示7个维度的Cronbach’sα值为0.8325~0.9452,总体为0.9824,说明该量表适合患者对护士核心能力的评价。

2.2患者的一般资料

本组302例,男172例,女130例;年龄14~80岁;小学48例,初中77例,高中、职高或中专84例,大学及以上93例;来自农村112例,县级及以上城镇患者190例;农民59例,工人59例,教师、医务、科技人员67例,公务员18例,学生8例,商人26例,自由职业15例,退休30例,无职业20例;平均住院时间为6.5d;疾病类型:维持治疗和放化疗的各种恶性肿瘤183例,肝硬化、胆管结石或梗阻、胰腺炎等消化系统疾病58例,慢性阻塞性肺气肿合并感染、肺功能不全等呼吸系统疾病32例,冠心病、高血压等心血管疾病18例,其他11例。

3讨论

3.1我国患者对护士核心能力评价与护士自身对护士核心能力评价的区别

刘明等制定的注册护士核心能力测评量表进行注册护士核心能力自身评定时,7个维度的Cronbach’sα值为0.79~0.86,总体信度Cronbach’sα值为0.89,而当用于患者角度调查护士核心能力时,从本研究的量表信度测定结果可见,7个维度的Cronbach’sα值为0.8325~0.9452,总体为0.9824,说明该量表也适合患者对护士核心能力的评价。当然,如能扩大样本量再做患者角度的研究,将进一步提高量表使用的科学性。

3.2当前护士核心能力低于患者期望程度

2003年我国在《三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护理专业领域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指导方案》中,首次提到护理核心能力这一概念,对护士职业的岗位能力进行了战略分析,提出护士职业的核心能力为掌握规范的护理基本操作技术,对护理对象实施整体护理的能力,对急危重症患者进行应急处理和配合抢救的能力,对常见病、多发病病情和用药反应的观察能力,具备老年护理、社区护理等专业方向的护理能力。该方案的提出明确了护士的培养目标,为护理核心能力的发展提供了机遇。但这个方案是我国卫生事业管理者和有关学术专家提出的,不等于患者对护士核心能力的需求,所以本研究从患者角度调查护士当前核心能力与患者期望度。结果显示,患者对护士当前核心能力人均总分明显低于期望核心能力的人均总分,经统计学处理,P<0.001,差异有统计学意义。不论患者年龄大小、文化程度高低、来自农村还是城市、收治医院是三级甲等还是二级甲等,100%被调查患者均认为当前护士批判性思维与科研、临床护理、领导能力、人际关系、法律与伦理实践、专业发展、教育咨询7大维度构成的核心能力不足,与他们的期望存在明显差异。然而,宋春燕等2008年用该量表调查300名护士,定量研究护士核心能力时得出“护士核心能力令人满意”,与本研究结果不一致。说明:护患双方站在不同角度,对护士核心能力有不同的衡量标准,患者对护士核心能力的要求大于护士自身对护士核心能力的要求,这可能也是当前社会对医疗护理服务不满意的原因之一;护士核心能力具有动态性,即护士核心能力随着社会需求和护理专业的发展、护理对象的变化而不断变化发展,这与王章安等、闫瑞芹等、王侠等的观点一致。因此,笔者建议护理管理者和教育者需要更多注重患者的需求,结合社会变化和临床实践发展,实时修正护士培养方案,除外专业课程,建议将批判性思维、法律伦理、人际关系等内容从学校开始培训,同时,医院将这些内容纳入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的内容,使护士核心能力在临床护理生涯中不断提升,满足患者多元化需求。

3.3不同变量的患者对护士当前核心能力评价有差异

本调查结果显示,部分不同变量的患者对护士当前核心能力评价有差异。地域差异中,我国城市患者对护士当前核心能力评估低于农村患者,这可能与城市患者能通过网络、报刊等更多途径自身获取较多信息、已具备较高能力有关。文化差异中,大学及以上文化程度者和小学患者比初高中文化者评估值低,分析原因,这符合弗鲁姆的期望理论,即期望值由目标本身和个人的主客观条件决定,个人环境不同,需求不同,而当一个人的需求得到满足之后,他会产生新的需要和追求新的期望目标;小学文化程度患者自身知识明显不足,急需护士更多的指导和帮助,而当其需求得不到满足时,评估值即降低,大学及以上文化程度者,往往对自身有较高要求的同时对他人也有较高期望,而护士群体普遍学历不高,综合知识和能力可能比不上大学以上文化程度患者本人,所以这些患者对护士当前核心能力的评估值会相对偏低。职业类别中,教师、医务、科技人员得分最低,究其原因,这类群体,基本是大学及以上文化程度,所以与学历差异中大学及以上文化程度者评估最低的结果相一致。调查还显示,随着医院等级的提高,患者对护士当前能力的评估值也依次提升,这与护士从招生、培训到考核等各方面的要求均随着医院级别的提高而依次提高有关,最终服务能力也相应提高,同时也体现护士的核心能力与医院整体医疗水平相一致。因此,为了满足不同患者的多元化需求,护士需要不断学习更多的知识、锻炼各种技能,在临床实践中灵活应用。教育和卫生管理者,也需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教育模式和内涵。

3.4不同变量患者对护士期望核心能力评价无差异

护士条例范文第5篇

随着医学与法律知识的普及,病人的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不断增强,医疗纠纷的发生呈上升趋势,护士如何在护理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规范自己的护理行为,履行自己的职责,是有效防范医疗纠纷的重要保证。本文结合国务院颁布实施的《护士条例》,就新时期护士如何规范护理行为,促进护士依法执业,有效防范医疗纠纷进行探讨。

1强化法制观念, 坚持依法执业

1.1护士必须是经过护理专业学习并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专业人员护士上岗前经过培训、理论和操作考试成绩合格后才能上岗,以保证护理质量。未经执业注册者,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人员,也不得从事护理执业活动。

1.2执业护士应依法执业执业护士除认真学习职业道德教育、医院规章制度、护理管理制度外, 还应着重学习与护理行为相关的《宪法》、《刑法》、《民法通则》、《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护士条例》等有关内容,增强法律意识,并通过护理纠纷个案分析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技术规范的规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以及对患者、患者家属和社会的义务,理解和尊重病人的各项权益,懂得依法执业的重要性,做到知法、守法、用法,确保医疗护理安全。

2建立、健全及落实好各项规章制度

2.1加强制度管理不断完善各种工作和安全管理制度、应急处理程序和专科护理流程,细化并规范护理过程管理,持续质量改进,加强交接班制度、查对制度、分级护理制度、消毒隔离制度等核心制度的管理。

2.2制订各种护理应急预案如患者发生坠床或跌倒时、患者猝死时,发生化疗药液静脉外漏时、突然停电、火灾、重大公共突发事件时,能很快进入应对处理流程,并时时进行护理应急预案的演练。

2.3建立护理告知、签字制根据各科室不同特点,对做特殊护理操作、治疗或一些相关院内科室规定,如深静脉穿刺、拒绝翻身、患者外出或夜不归宿等,履行告知义务,向患者及家属解释清楚会导致的不良后果,做到知情同意,建立护理告知、签字制。

2.4严格执行护理操作规程、卫生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制度是维护护理工作有序进行、保障医疗护理安全的根本。在有章可循的基础上, 做到有章必循, 避免出现违法、违规行为。有些护士把本该属于自己的工作交给护工来做,如吸痰、口腔护理,更换引流瓶等,认识不到自己的违规行为,为患者的安全带来很多隐患。

2.5在落实规章制度的同时, 应增强证据保全意识疑是输液、输血、注射、用药等引起不良后果的, 医患双方应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 并将残留液、输液瓶送检, 若患者及其家属不参与封存, 应请公证机关对封存过程予以公证, 以保障证据的法律效力[1]。

3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护理水平

《护士条例》中规定护士在执业活动中,发现患者病情危急,应当立即通知医师;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应当先行实施必要的紧急救护。因此,护士不仅要加强业务学习,不断积累工作经验,还要熟练掌握临床抢救、复苏技术,提高对急危重症患者的抢救能力和应急能力,同时要全面提高护士的专科护理技术水平,避免护士由于护理专科理论知识及技术不全面,当患者出现病情变化时未能做出正确评估,未及时报告处理,或对医疗设备使用能力的缺乏,使患者造成不良后果。

4执行医嘱

医嘱是医生根据患者病情需要而拟订的书面嘱咐,是护士对患者施行治疗及护理措施的依据,护士在执行医嘱时应注意。

4.1护士在执行医嘱时应严格“三查八对”注意医嘱的合理性及正确性,不能错误或机械地执行医嘱。《护士条例》规定,护士发现医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诊疗技术规范的,应及时向开具医嘱的医生提出,必要时向该医生所在科室的负责人或者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管理的人员报告。如果护士怀疑医嘱存在错误,护士有权力拒绝执行,并向医师提出质疑,如果遭到医师斥责或强制时,护士应向其所在科室负责人或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医疗服务管理的人员报告;反之,如果护士明知医嘱有错误仍然执行,护士将与医师共同承担所引起的法律责任。

4.2执行口头医嘱一般情况下,不执行医生的口头医嘱,在遇抢救急危患者时,执行口头医嘱时必须向医生复述一遍医嘱内容,方可执行,随后应注意督促医生及时补开医嘱。

4.3严禁违规行为严禁护士随意篡改医嘱、无故不执行医嘱、无医嘱擅自给患者用药做治疗等违规行为。

5增强服务意识

在护理工作中,护士往往仅注重执行医嘱,完成打针、发药的工作,忽视了主动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巡视病房和基础护理等工作;注重治疗性措施的落实,忽视了对患者的生活照顾、心理护理和康复指导;注重技术操作,忽视了与患者的沟通、交流,未能把“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完全付诸行动[2]。护士应以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要求来履职尽责,尊重、关心、关爱每一位患者的生命与健康,紧紧围绕“一切为了病人,为了病人一切,为了一切病人”,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加强护患沟通,积极开展好一对一的健康教育,主动征求患者及家属的意见,改进工作中的不足,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为患者提供全程优质服务,以满足患者的健康需求。

6尊重患者的隐私权

患者在入院后,为了更好地实施整体护理,在入院进行护理评估时,患者为了早日康复,往往会将病史、既往史、家族史、个人习惯及嗜好等隐私和秘密告知医护人员,同时在住院期间,患者的一些检查结果、病情及治疗方案涉及当事人隐私的,护士有义务保护患者的隐私。就医者的隐私权受法律保护,不得随意泄露,护士应充分认识到随意泄露患者隐私对患者造成的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

7规范护理文书

书写护理文书是护士工作行为记录的文字材料,也是各项护理活动及病情观察的客观记录,是治疗诊断和实施护理措施的科学依据,是处理和解决医疗纠纷、鉴定事故性质的重要法律依据,所以规范护理文书书写非常重要。

7.1护士书写护理文书原则应当遵循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原则,字迹清晰,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7.2护士之间不得代签名或代医生签名 如署名不实,当发生医疗纠纷,在法庭上一旦进行笔迹鉴定,将失去法律效力。

7.3护理病程记录单的书写记录要更具体、全面、客观、真实,不能凭空想象,随意记录,避免发生医疗纠纷时对护士举证不利。

7.4护士长加强护理记录书写质量的监控和管理使护理文书书写缺陷遏制在护理记录形成的过程中。 护理工作是医疗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救死扶伤、保护生命、防治疾病、减轻痛苦的专业职责,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医学技术的不断进步,人们对健康的要求越来越高,作为一名护理人员要有高度的职业责任感,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技术和爱心,勤奋工作,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规范护理行为,坚持依法执业, 增强服务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防范医疗纠纷,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营造一个和谐的就医环境,以满足患者的健康需求。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