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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干教师培训工作计划

骨干教师培训工作计划

骨干教师培训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一、专业骨干教师省级培训工作

(一)工作目标

以树立教师现代职业教育教学理念,改进专业教学方法,提高教师专业技能水平和实践教学能力为主要内容,认真组织专业骨干教师省级培训,完成2000人的培训计划(详见附件1)。启动我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培训标准化建设工作,组织相关培训基地开发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网络技术、电子电器、数控技术、汽车应用与维修、护理、旅游服务与管理、饭店服务与管理、会计、工业与民用建筑等10个专业的教师省级培训课程标准,促进教师培训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建设。

(二)工作措施

成立*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省级培训项目管理办公室,加强培训基地与职业学校间的协调工作。办公室设在*省职业教育教学研究室,其主要职责:

1.按照省教育厅下达的专业骨干教师省级培训年度计划,督促落实受训人员及时参加培训。负责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省级培训电子注册、网上管理工作。

2.负责专业骨干教师省级培训标准开发工作。

3.协助相关处室做好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省级培训的质量监控、督导检查等工作。

*省职业教育教学研究室要高度重视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省级培训工作,采取“专、兼、聘”的办法,选调优秀人员充实项目管理办公室,督促项目管理办公室认真履行职责。

(三)工作要求

1.各省辖市和省属学校要选拔专业骨干教师参加培训。要按照20*年专业骨干教师省级培训计划选拔骨干教师到指定的培训基地按时参加培训,确保培训计划的圆满完成。今年在数控技术应用等部分专业试行分层次培训,专业技能基础较好或已参加过培训的教师可推选到高级班参加培训。选训的骨干教师名单及学校联系方式请于20*年4月31日前报专业骨干教师省级培训项目管理办公室。

2.培训基地要进一步提高培训质量。各培训基地要在总结20*年培训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广泛征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的意见,从培训的组织、培训内容、培训目标、培训的方式方法、结业考核、保障条件等方面进一步改进培训方案,对新兴专业和紧缺专业要实施小班化、分级培训,切实加强培训的针对性,确保培训质量。要选拔相关专业的专家学者,组成优秀的培训师资团队。每个培训基地都要邀请省教育厅认定的*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专业带头人开展中外先进职业教育理念、教学方法等专题培训(根据培训基地的安排,由项目管理办公室协调落实)。每个专业的培训时间、地点见附件2。

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教育技术培训工作

(一)工作目标

以提高教师运用现代教育理论和现代教育信息技术的能力,实现教学资源的设计、开发、利用、评价和管理的科学化、系统化为主要内容,在各省辖市全面展开教师教育技术培训工作,完成8000人的培训任务(具体培训计划见附件3)。开展现代教育技术在职业教育教学中的应用试点工作。

(二)工作措施

1.加强培训基地建设。初次开展教师教育技术培训工作的省辖市要按照“*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基地评估标准”建立2个左右的培训基地(不得在县属学校设立),主要承担本地教师教育技术培训任务。20*年3月底前,将申报培训基地材料(对照评估标准的自评表)和培训实施方案分别报送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20*年试点省辖市确定的培训基地,要加大投入,提供优良的培训设施,进一步改善培训条件。

2.举办教育技术师资培训班。省教育厅将统一组织第二批现代教育技术师资培训班,并成立*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教育技术培训讲师团,加强培训师资队伍建设。20*年4月30日前,初次开展教育技术培训的省辖市要将今年认定的培训基地师资名册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教育厅拟于5月份开展培训基地的师资培训,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开展教育技术推广应用试点工作。省教育厅将选定2至3所省属学校的一些专业进行教育技术应用试点,先期试点的每个省辖市至少选定1所学校的一些专业进行应用试点,对成效突出者予以重点支持并总结推广。举办校长教育技术专题研修班,对已经开展教师教育技术培训工作的学校校长进行专题培训,为全面推广教育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创造条件。申请试点的学校,20*年3月31日前将教育技术应用试点方案报送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参训校长名单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1.要总结9个省辖市培训试点工作经验,进一步改进培训工作,确保培训质量。在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全面展开教师教育技术培训工作。9个试点省辖市要总结试点工作经验,进一步改进培训工作。初次开展教师教育技术培训工作的省辖市,要按照省教育厅的要求,借鉴试点省辖市培训工作的做法,认真组织培训。

2.培训对象仍以市属以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为主。各省辖市、扩权县(市)教育局要高度重视农村职业学校教师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工作,积极开展校本培训,为后续开展农村职业学校教师教育技术培训工作奠定基础。

三、培训时间安排

骨干教师培训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一、体育教师置换脱产研修

在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小学教师部级培训计划”的通知的附件中指出:遴选高水平师范院校与优质中小学联合,采取集中研修和“影子教师”相结合的方式,与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师范生实习支教相结合,组织支教教师、师范生到农村中小学支教、顶岗实习,置换出农村骨干教师到培训院校和优质中小学进行为期3~6个月的脱产研修,提高教师专业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为中西部农村培养一批在深入推进课程改革,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辐射作用的带头人,推动教师教育改革。[1]

首先是遴选问题。包括参与的培训机构、优质中小学以及骨干教师的遴选。高水平的培训机构的遴选是通过各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高等院校、教师培训机构的标书进行评审,确定入围名单后再组织答辩,最终确定项目任务的承担机构,报教育部、财政部备案。这种竞争择优机制,以竞争择优盘活教师培训资源,以竞争择优促培训质量的提升,改变了以往直接由行政任命培训机构的模式,让具备优秀的培训机构参与培训,做到优中选优,这是保证培训取得较好效果的前提。培训组织者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应当协调培训机构与优质中小学之间的关系,以往的培训当中,一部分优质中小学认为培训主体的是培训机构,自己只是协助参与,让优质中小学全面参与到培训中来,让培训机构和优质中小学形成强大的合力,这是培训组织者必须认真考虑的事情。

遴选体育骨干教师学员是“国培计划”体育教师置换脱产研修培训中最重要的环节,它关系培训质量好坏的关键,并直接影响培训的全过程。能否选派到高水平、高素质、有潜力、可造就的优秀体育学科骨干教师,不仅关系到此次培训,而且决定整个“国培计划”既定目标的实现。从2010年一些省市的体育骨干教师学员反馈来看,主要存在以下问题:第一,专业不对口问题,部分农村中学体育教师由其他专业或者一些退伍军人担任,没有专业正规的体育教师选派,只有抽调他们参与培训,造成了一些参训教师专业不对口。第二,学历,职称,教龄等与体育骨干教师学员的要求不符,部分学员学历、职称偏低,教龄较短。第三,被选学员城镇中小学体育教师比例较大,显然,这与“国培计划”实施目的初衷相违背。第四,一些学员学习动机不纯、学习态度不端正。一些农村学校体育教师本身就少,学校不愿意把一线的骨干教师派去学习,对置换来的师范生能否胜任一线骨干教师的工作表示怀疑,让骨干教师去学习,学校体育工作就难以有效地开展,于是就派一些闲置人员参与培训,造成一些人被“国培”了。在这种状况下,有些学员培训学习时得过且过,放松了专业理论和技能的学习,这种不纯的学习动机和怠慢的思想行为偏离了“国培计划”的培训目的和要求,影响了“国培计划”项目的教学与培训质量。[2]

骨干教师培训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一、职业院校助学奖学行动计划

为解决职业院校学生生活困难和鼓励优秀学生报读职业学校,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实施“职业院校助学奖学行动计划”。

(一)扩大资助职业院校家庭困难学生的规模。对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含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中专,下同),在原低保家庭子女、福利机构监护的未成年人、革命烈士子女、五保供养的未成年人以及残疾学生免收学费、代管费的基础上,将贫困助学的资助对象扩大到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1500元以下、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3000元以下的低收入家庭子女,使免收学费的资助面扩大1倍,全省达到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总数的10%左右。对高等职业院校学生的资助,按国家有关高等院校学生资助政策执行。

(二)设立大中专院校农业种养技术类专业助学金。该项助学金用于免除省内大中专院校农业种养技术类专业本省籍学生的学费。公办大中专院校按实际学费标准全额免除,民办大中专院校按同类公办院校学费标准予以减免。

(三)设立职业教育奖学金。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奖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受奖学生总数控制在在校生总数的5%。高等职业教育奖学金仍按高等学校奖学金有关规定执行。

(四)经费筹措。中等职业教育助学、奖学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予以保障,省财政对一类、二类地区分别按70%、50%的比例予以补助。大专院校农业种养技术类专业助学金由省财政全额承担。

二、中等职业学校实训基地建设行动计划

为切实改善中等职业学校实训条件,提高职业学校的办学水平和服务能力,提高学生的职业技能,重点建设好一批为学生校内技能培训服务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

(一)建设目标。实训基地是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建于校内的培养学生专业技能的重要场所。到*年,建设70个国内一流、资源共享、示范领先的省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其中50个先进制造业实训基地,20个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实训基地。在此基础上,对符合条件、能承担学生生产实习任务、面向社会开放的,选择10个进行重点建设,使其成为综合性公共实训基地。到2010年,部级和省级中职实训基地达到100个。

(二)建设原则。

1统筹规划。省级实训基地建设要紧密结合地方产业和全省产业带规划,突出县级骨干职业学校实训基地建设,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体现特色。

2资源共享。实训基地应在区域范围内,向其他学校、农村劳动力培训、企业职工培训开放;通过校际联盟、校企合作建设实训基地。对于跨区域开放、接纳其他学校学生比例高的实训基地可进一步申请建设综合性公共实训基地。

3注重效益。实训基地建设要注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要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提高实训基地使用效率。在保证学生实训的基础上,开展对外加工生产和学生勤工俭学。有条件的要逐步建立独立核算、滚动发展的良性运行机制。

(三)基地申报与评审。各地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和职业教育发展规划,认真制定中等职业学校实训基地建设规划和实施计划。省有关部门在此基础上择优确定申报学校和项目。

省级实训基地申报与评审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各地申报的省级实训基地经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会同省劳动保障厅审核初选,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考察和评审,由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批准公布。

(四)资金筹措。省级实训基地资金由学校举办者筹措,省财政给予奖励性补助。省财政原则上按建设所需经费的50%予以补助,对每个先进制造业实训基地,省级补助

不超过200万元;对每个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实训基地,省级补助不超过150万元。对列为综合性公共实训基地的,省级补助再追加100万元。

三、中等职业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行动计划

为帮助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对职业学校教师进行全面培训和重点培养。

(一)专业课教师全员培训。用两年时间对全省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进行轮训,每位教师参加培训96学时。培训以“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为主要内容,重点培养教师的实训指导能力。争取到2010年全省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80%以上成为“双师型”教师。

(二)专业骨干教师培训。采取专业知识和技能训练相结合、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专业骨干教师培训。两年内培养3750名达到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的“双师型”教师,使高技能“双师型”教师在专业课教师中的比例达到30%以上;每年选派100名左右的中青年骨干教师攻读相关专业在职硕士,培养一批高水平的专业骨干教师。

(三)专业负责人培养。通过理论研修、专业调研、技能培训、名校(企)挂职等途径,用两年时间培养300名中职学校专业建设和管理的领军队伍。

(四)教师专业技能比武。每年选取若干个专业或项目,举办4—5次全省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技能大赛,形成专业课教师主动提高技能的良好氛围。

(五)启动课程教材改革。“*”期间,开展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组织编写50种适应我省紧缺专业和新设专业急需的精品教材,同时支持学校开发一批适应地方

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校本教材。*—*年选择2个紧缺专业进行重点调研与论证,制订课程教材开发方案,并完成2个专业20余种精品教材的编写和使用。

(六)经费筹措。教师培训经费由各地财政负责筹措。省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对专业骨干教师培训、专业负责人培养给予补助。对省级教师技能大赛和精品教材开发给予资助。

四、县级骨干职业学校建设行动计划

为扩大优质职业教育资源,提高专业水平,强化办学特色,做大做强县级骨干职业学校,增强职业学校为县域经济服务能力,实施“县级骨干职业学校建设行动计划”。

(一)落实县级骨干职业学校建设责任。县(市、区)政府是县级骨干职业学校建设的主体,要加强统筹领导,加大经费投入,改善办学条件。确保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普通高中。到*年,每个县(市、区)都要建设好1—2所集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于一体、设施先进、师资优良、管理科学的县级骨干职业学校,使其成为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培养培训所需技能型人才的重要平台。

(二)加强示范专业建设。县级骨干职业学校建设要以专业建设为重点,努力办出特色、办出水平。根据全省农村教育工作会议要求,到*年,全省再完成50个省级示范专业的建设,使省级示范专业达到200个左右。

(三)扶持欠发达地区县级骨干职业学校的专业建设。省财政重点扶持45个欠发达县(市、区)的骨干职业学校各建设好1—2个专业。

(四)经费筹措。对省级示范专业,省财政给予奖励性补助,地方财政按1∶1配套。对45所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县级骨干职业学校专业建设,由地方财政筹措。一类地区省财政补助50%,二类地区省财政补助30%。

五、职业教育校企合作行动计划

校企合作是激发职业教育发展活力、破解职业教育发展难题的有效举措,对发挥校企双方积极性、加快培养应用性人才、促进职业教育与地方经济结合具有重要作用。为促进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深入开展,实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行动计划”。

(一)建立职业教育专业指导委员会。省、市建立一批由教育部门、劳动部门、行业、企业、学校共同参与的职业教育专业指导委员会。专业指导委员会负责预测劳动力需求、制订专业设置标准和培养目标、编写专业课教材、组织教学交流和技能大赛等。

(二)建立500个校外实习示范基地。实习基地主要为已掌握一定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的学生提供更加熟练掌握技能的机会,并充分利用企业的先进设备,增强学生动手能力。在全省选定500家企业建立校外实习示范基地,其中确定50家为省级校外实习示范基地,每个市确定10家为市级校外实习示范基地,每个县确定不少于5家为县级校外实习示范基地。

(三)建立100个校企合作的职工教育培训基地。依托各地重点骨干职业院校、省级示范性化技术学校和社会培训机构,建立100个校企合作的职工教育培训基地,为中小企业开展职工教育培训提供服务。

(四)支持行业、企业举办职业学校或参与合作办学。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帮助行业、企业办好现有职业学校,鼓励企业参与办学、办专业以及共建实习车间。

(五)省级校外实习示范基地、省级校企合作职工教育培训基地由省教育厅会同有关部门审定。全省每年评选表彰20个优秀校外实习基地、10个优秀职工教育培训基地,由省财政予以奖励。

六、提升劳动力素质行动计划

(一)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以被征地农民、转产渔民、下山移民、农村富余劳动力、企业务工农民和专业农户为重点对象,以农业专业技能培训、农民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和务工农民岗位技能培训为主要内容,到2010年,全省完成1000万名农村劳动力的培训任务。其中,以种养业专业农户、专业合作社社员为主要对象的农业专业技能培训100万人;以被征地农民、转产渔民、下山移民和农村富余劳动力为主要对象的转移就业技能培训400万人;以已在二、三产业就业的务工农民为对象的务工农民岗位技能培训500万人。

(二)农村预备劳动力培训。根据就业岗位的技能要求,对全省回乡应届初高中毕业生,按不同专业、不同等级职业资格,分别进行6个月到1年的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工作由办学条件较好的中职学校或由省示范性化技术学校与职业学校承担,受训学员参加相关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由有关部门和培训基地帮助推荐就业或指导自主创业。培训经费由政府和个人共同承担,省财政按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和绿色证书的受训人数,对一类地区、二类地区分别给予补助。

(三)企业职工等就业能力培训。对在岗职工、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和新增劳动力,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通过健全完善高技能人才考核评价制度,鼓励企业开展职工技能培训工作,支持和鼓励职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表彰奖励有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加快推进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广泛开展企业职工技能大比武活动等多种举措,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并带动中、初级技能劳动者队伍梯次发展。到2010年,全省技术工人达到700万人,初、中、高级技能劳动者比例达到40∶45∶15,初步建立一支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技术工人队伍。

骨干教师培训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组织实施教育部支持西部边远地区骨干教师培训计划

组织实施教育部援助四川地震灾区教师培训计划

实施普通高中课改实验省教师远程培训计划

实施中小学班主任专项培训计划

实施中西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远程培训计划

实施西部初中骨干体育教师培训计划

“培训计划”的实施受到了广大中小学教师和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的普遍欢迎。根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共有36.9万余名中小学教师以直接的方式接受了培训,其中县及县以下农村中小学教师30万余名,约占培训总数的81.3%。

一、“培训计划”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为让更多的农村教师有机会接受部级培训,有效提高西部农村中小学教师实施新课程教育教学能力,通过“支持西部边远地区骨干教师培训计划”,教育部采取对口支援方式,委托上海对口云南,江苏对口,广东对口广西,浙江对口新疆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陕西师范大学对口青海,西北师范大学对口甘肃,“送培到省、送教上门”,共计集中培训西部地区1万余名骨干教师。同时,援助省份和培训院校将培训资源制作成光盘发送给受援省份农村地区的学校,并通过网络和卫星电视等远程教育手段培训受援省约50万农村教师。

为调整灾区教师身心状态,提高灾区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支持和帮助地震灾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教育部迅速制订并实施了“教育部援助四川地震灾区教师培训计划”。从2008年6月份开始,分别委托四川大学、西南大学、四川师范大学、西华师范大学、四川教育学院等高等院校采取集中培训的方式,先后对四川、甘肃陇南等重灾区的2500余名灾区中小学一线教师进行了心理康复教育和教育教学业务培训,积极有效地推动了灾区学校恢复和重建工作。同时,协调全国有关对口支援省,采取各种方式为四川灾区培训教师近万人。

为紧密配合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推广工作,“普通高中课改实验省教师远程培训计划”采取项目邀投标机制,依托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新思考网、百年树人网络技术平台,以计算机网络培训与集中辅导答疑相结合的方式,为2008年新进入高中课改实验省的山西、江西、河南、新疆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475个县市2517所学校培训了8.7万余名普通高中学科教师。部级培训结束后,山西、吉林、山东、河南等省在部级教师远程培训的带动下,利用部级教师培训资源,继续组织大规模的高中新课程教材远程培训,有效推动了高中新课程培训工作的开展。

“中小学班主任专项培训计”同样采取项目邀投标机制,依托中国教师研修网网络平台,采取骨干集中研修与网络远程培训相结合的方式,为全国31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100个县4425所学校10100名一线班主任教师提供了50学时的专题培训。培训分两个阶段进行,首先通过“集中培训”的方式为全国各省(区、市)培训班主任骨干培训者和远程辅导教师100名,然后以“远程培训与集中辅导答疑”相结合的方式,为全国100个县1万名班主任教师提供了为期1个半月的远程培训,其中来自县及县以下农村班主任教师共7607名,占总数76.1%。

在“中西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远程培训计划”的实施过程中,为充分发挥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设施效益,教育部委托中央电教馆采用以卫星电视播放与集中讨论相结合为主、网络和光盘学习为辅相结合的方式,为中西部22个省份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141个县约25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语文、数学、体育等学科教师进行了培训。该项培训是历年来远程培训教师人数最多的一次,同时通过互联网、卫星电视资源下载和光盘等方式扩大了辐射面,使中西部100余万名农村教师受益。

根据中央有关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文件精神,为落实“西部初中骨干体育教师培训计划”,教育部委托北京教育学院、西北师范大学以“集中培训”的方式,分别为西部四川、贵州、云南、重庆、、广西、内蒙、甘肃、陕西、青海、宁夏、新疆12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592名初中骨干体育教师进行了体育项目基础专业技能与基本教学技能的培训。同时通过构建西部体育教师培训网络平台,将培训课程资源上传到网上,使更多的体育教师能够共享优质资源。

二、“培训计划”形成了积极的示范和推动作用

1.参训教师对“培训计划”总体满意率较高

通过培训调查问卷反馈,“教育部支持西部边远地区骨干教师培训计划”参训教师满意率达90%;“教育部援助四川地震灾区教师培训计划”参训教师满意率达98.7%;“普通高中课改实验省教师远程培训计划”参训教师满意率达87.15%;“中西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远程培训计划”参训教师满意率达94%;“中小学班主任专项培训计划”参训教师满意率达96.9%;“西部初中骨干体育教师培训计划”参训教师满意率达95%。

此外,有不少具体组织实施单位和参训教师通过网上留言、手机短信或写信等多种方式纷纷表达心声:新疆教师认为,“援疆培训计划”是教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新疆各族人民办实事、支持新疆教育事业的又一重大举措,是加强西部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示范性项目;5•12地震灾区教师以“带着阴影而来,抱着阳光而归”来评价“援助培训计划”;参加“中西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远程培训”的教师说,“培训能直接辐射到基层教学第一线,内容设计对教学第一线的教师特别有针对性,我与同事们在教育教学各环节上都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提高,受益匪浅”;参加“万名班主任网络远程培训”的教师表示,“此次远程培训教学资源丰富,案例经典、生动、形象,贴近实际;教学组织严密,专家与优秀班主任共同引领指导,并挖掘我们自身资源,学习与工作两不误,收获很大”。

2.“培训计划”有力促进了全国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开展,推动了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建设

各地普遍反映,此次培训中的部级示范培训项目既重视了因需施训,创造了灵活多样、生动活泼的教学模式,提高培训的质量和效益,又注重了扩大培训覆盖面,为全国基层一线中小学教师提供了多种针对性的专题培训,同时还注重加强对骨干教师与地方培训者业务素养的提高,使他们成为推动地方培训的重要力量。在部级示范项目的示范和带动下,各地结合本地实际,根据教育部教师培训工作规划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采取有力措施创新培训模式。上海、云南、广西、四川、陕西、海南等省份均拨出专款,实施了“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专项培训计划”,大规模培训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从而进一步加强了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建设。

3.“培训计划”充分调动了各方积极性,实现了教师培训模式改革的新突破

“计划”的实施得到了包括参训教师在内的全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高等院校、培训机构、培训专家等有关方面的大力支持。“计划”注重体现“教师为本”,积极整合各方优质资源,创新培训模式。尤其是集中培训与远程培训的有机结合,充分运用现代远程教育手段开展教师培训,实现了低成本、大规模、高效益的培训。同时采取“省际(或高校)对口支援”“送培到省或地(市)”“集中培训与网络培训相结合”“卫星电视播放与网络研讨、光盘培训相结合”等多样化、立体式培训模式,吸引参训教师积极参与,自主学习。特别是以“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为平台,实现了培训资源的共建共享,使广大教师尽量做到不离岗、不脱产就能便捷地享受到优质培训资源的学习,并使部级优质资源起到了延伸和覆盖作用,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增强。目前,“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已经覆盖全国31个省份,日均教师点击率达60万人次。

骨干教师培训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一、目标任务

以提高农村中小学教师整体素质为根本目标,用3年左右时间,围绕"新理念、新课程、新技术和师德教育"这个重点,紧密结合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和校本培训,推进新一轮农村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进一步缩小城乡中小学教师的差距,为我市实现城乡教育一体化提供师资保证。具体任务是:

(一)全员培训。对全市农村中小学教师进行为期3年的全员培训,通过培训,教师应掌握本学科教书育人的新理论、新技术、新知识;校本培训通过教学专题讲座、观摩名师课堂实录、说课评课、自学、研讨等多种形式进行,通过校本培训,教师应在专业引领下,边学习边实践,提高自身教育教学水平,达到巩固要求。3年中,每个教师必须完成培训144学时,其中全日制培训不少于60学时(每年两个星期以上),全日制培训内容以省和市规定的计划和教材内容为重点;校本培训84学时(每周2学时以上),并结合学校实际,合理安排学习内容,做到学以致用。

(二)骨干教师培养。选拔一批优秀的农村中青年教师(男教师45周岁以下,女教师40周岁以下)参加省级、市级的骨干教师培训,造就一支农村中小学教学、管理领军队伍和教育教学的中坚力量。推荐省级骨干教师和校长70名(初中、小学教师分别为22和34名,校长14名);培训市级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和校长1000名,其中农村小学骨干教师550名左右,农村初中骨干教师350名左右,农村中小学骨干校长100名左右。

(三)学历提升。在农村中小学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100%的基础上,开展高学历培训,使农村小学教师具有大专学历的比例达到60%以上,农村初中教师具有本科学历的比例达到50%以上。

二、实施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市农村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领导小组(另行公布),负责对该项工程的领导协调、统筹规划、指导管理及督查评估工作。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也要确定相应的机构和人员,专门负责这项工作。

(二)制订规划,认真实施。要以保证培训质量为核心,做到培养目标、教学计划、教材、质量标准"四统一"。提升工程必须在2005年全面启动,3年完成。市农村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省、市级骨干教师和校长名额分配和选拔办法由市教育局另行下达。

(三)合理安排,分工负责。按照省教育厅关于省、市、县三级合理分工的原则,全面落实培训机构和培训任务。参加省级骨干教师和校长培训的,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省计划选派。市级中小学骨干教师、校长由市教师培训机构负责培训。教师全员培训由县区教师培训机构负责培训,培训力量不足、质量难以保证的进修学校,可以委托市教师培训机构培训。建立全市培训师资共享机制。由市教师培训机构负责,建立由培训院校师资、中小学特级教师和市名师、学科带头人组成的全市培训师资库,充分利用、统一调配,解决好培训师资问题。

(四)统分结合,创新模式。根据培训的内容和要求,实行统分结合的模式,处理好教师培训中的工学矛盾。培训中的集中培训由各级教师培训机构负责实施;校本培训在教研部门指导下由各中小学校负责实施。

三、保证培训质量

(一)实行教考分离制度。列入教师培训计划的考试科目,按省统一考试标准,由市统一组织考试。部分重点课程由省组织统考。各地要加强考务管理,确保培训质量。

(二)加强对各级教师培训机构的建设和监管。对师资配备水平、考试合格率等情况每年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在全市公布;对培训质量不高、达不到要求的师资培训机构要限期整改。

(三)实行培训合格证书制度。全日制培训要严格纪律,校本培训要按规定完成作业并通过考核。市教育局将通过抽查、抽考、评估、检查等形式加强监管,凡是培训期内符合出勤要求、经考试(查)成绩合格者,发给结业证书。培训成绩和结业证书载入教师档案,作为晋职、评优、评先和考核的必备条件。

四、落实培训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