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农民问题研究

农民问题研究

农民问题研究

农民问题研究范文第1篇

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农业已经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新阶段的主要标志是,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已经基本满足现阶段农民对农产品的需求,为全国改革、发展、稳定做出了历史性贡献。新阶段也出现了新问题,主要是粮棉等多数农产品出现了阶段性供过于求,品质不完全适销对路,农民增产不能相应增收,农民收入增长困难已成为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因此,研究和探讨如何促进农民增收问题已成为国家和专业人士当前的一项主要工作内容。下面,笔者试从我国农民增收现状、存在问题及原因和促进农民增收对策三个方面做以论述。

一、农民增收的现状

(一)我国农民收入增长呈现出的阶段性特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在传统农业资源开发及农业产业组织方式下,由于其中的粮食生产等基本产业的产业利润率明显偏低,种植业、畜牧业、林果业等产业改造缓慢,农产品加工、贮藏、运输、销售等农业相关产业发育滞后,导致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具体说来,我国农民收入增长呈现出明显的阶段性,大体可分为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1979年到1984年,这是建国以来农民收入增幅最快的时期。在这六年间,农民人均年纯收入由134元增加到355元,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后,增长1.3倍,年均实际增长14.8%。

第二阶段,从1985年到1988年,我国经济发展的重心由农村转向城市,农业生产连续三年徘徊不前,但由于乡镇企业的迅猛发展,农民人均年纯收入仍以5%的速度保持增长,但增长势头较前一时期有所减缓。

第三阶段,从1989年到1991年,农业生产走出低谷,粮棉油等主要产品出现恢复性增长,但在同时出现了农民增产不增收甚至减收的局面。这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0.7%,其中1989年还出现了负增长。农民收入基本上处于停滞状态,退到了农村改革以前的增长水平。

第四阶段,从1992年到1996年,农民收入增长形势逐渐好转。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后,这5年间农民收入实际年增长5.6%,但其间波幅较大。

第五阶段,从1997年到2002年,农民增收面临新的形势,农民收入增长再度缓慢,增幅回落。1997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4.6%,较1996年下降了4.4个百分点。1998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为2162元,扣除物价因素,比1997年实际增长4%,增幅比1997年回落0.6个百分点。1998年农民收入增长主要是来自工资性劳动报酬收入的增加,而农民从农业中获得的收入却出现改革开放以来的首次负增长。1999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2217元,扣除物价因素,比上年实际增长3.84%,直至2002年,增幅仍在回落。但2003年,中央加大了解决“三农”问题的力度,实现了农业结构稳步调整,农村经济稳步发展,农村改革稳步推进,使农民人均纯收入比上年实际增长了4.3%。

(二)农民收入低速增长对国民经济发展的不利影响

农民收入低速增长,不仅直接影响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农户生产投入的增加,而且对城乡农民收入差距的缩小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增长产生了不利影响。

其一是,农民收入增长滞缓,迫使农民紧缩消费。农民生活消费支出增加额在2002年只相当于2000年17%的基础上,全年生活消费支出低于上年,尽管2002年由于农村生活消费指数的负指现象,拉动了农村居民生活消费的实际支出与2001年基本持平,但其直接导致的农民消费能力弱化是显见的,以至2002年农村居民消费倾向下降了4个百分点①。农民消费支出的停滞和下降,导致目前农民的总体消费水平仍然较低,生活消费仍未摆脱以必需品为主的生存型消费模式。

其二是,农民收入增速减缓,直接影响和制约农户的投入积极性。2002年农民人均生产费用支出比上年减少7元,扣除物价变动因素,实际投入量比上年下降约1个百分点。这既反映农民生产积极性受影响,又反映农民现金收入不多。

其三是,农民收入低速增长,使一度缩小的城乡差距再度扩大,对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全面发展也产生了较大的负面效应。一方面,一部分城市居民由于对日常工业用品,尤其是耐用消费品的需求基本饱和,而新的消费热点尚未形成,出现了消费疲软现象;另一方面,大多数农民则因为收入水平的限制,导致购买能力不足而仍然停留在低水平的消费状态,因而无法进入更高层次。据测算,农民增加消费支出1亿元,将对国民经济新增2亿元的消费需求。由此可见,农民增加收入,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基础,是提高农民积极性的基石,是整个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保障。

(三)辩证认识现阶段农民收入增长滞缓问题

如何看待现阶段农民收入增长滞缓的问题,直接影响到解决农民增收的对策思路。笔者认为,对现阶段农民收入增长滞缓的认识,既要看到它对农业、农村和整个国民经济运行的负面影响,认识到它是当前农村经济改革与发展过程中必须引起重视和必须着手解决的重大问题,但同时又必须看到,这是在我国农业、农村和整个国家经济发展到一个新的历史阶段难以避免的现实经济现象,具有一定的客观性和必然性。这就是讲,对现阶段农民收入问题的认识,必须着眼于整个国民经济改革与发展的阶段性变化,必须从当前我国经济改革与发展的时代背景出发,而不能单纯地局限于农业内部简单地看待农民收入增速减缓问题。我国农村和社会经济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其主要标志:一是社会总产品包括产品供给由长期全面短缺转变为总量基本平衡,供求结构性矛盾日益突出;二是经济发展不仅受资源约束,而且对资本和技术等现代生产要素的依赖程度越来越强,市场需求对经济增长的制约作用日益明显;三是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深化,日益触及工农之间、城乡之间深层次的利益结构,不仅要求农业微观制度创新与宏观的体制改革配套,而且还要求城乡改革协调联动。在这样一个新的背景下,农民收入增速滞缓是农业、农村、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困难的一个集中反应,应该用历史的、辩证的、全面的观点来认识。从总体上看,现阶段农民收入问题与以往农产品短缺的条件下农民收入问题的性质完全不同,现在是发展中的困难,前进中的问题。当前农产品供应丰富,价格下降,固然对农民增收不利,但对城市消费者有利,对扩大农产品出口有利,对整个经济体制改革、国有企业改革是一个有力支持。从今后发展来看,农民收入增速滞缓必将给农村经济工作造成一定的压力,从而为调整农村经济结构,提高农产品质量和促进农业增效创造新的动力和机遇,这对农村改革与发展又是一个较大的推动,促进政府对农村发展战略进行适时调整,在解决矛盾与问题中不断开创新的局面。

二、农民增收存在的问题及农民增收放缓的深层原因透视

当前,我国农民收入增长缓慢问题,是在农村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经济制度和科学技术都发生很大变化,农业生产增长较快,农产品出现相对过剩,摆脱了长期供给不足的困境等条件下出现的。第一,农村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缓慢。由于我国农业结构尚不合理,乡镇企业面临着第二次创业的环境并不轻松,农产品价格普遍下降,农业投入不足,农业效益明显下降。如2001年国内生产总值中,农村国内生产总值所占比重为51.1%,低于2000年的53.1%。第二,农民纯收入的增长速度放慢。笔者在第一部分已经分析了我国农民收入增长呈现出的阶段性变化,就有力说明了这一点。事实表明,近几年来农民增产不能相应增收,农民增长速度放缓已成为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第三,农产品消费市场需求不足。近几年来,我国农产品市场出现了阶段性供过于求的态势,农产品价格有了一定回落,农民收入减少。加之,国有企业改革、机关事业单位改革迈向深入,下岗职工增多,各项改革措施将使居民的一些福利享受变为市场付费,子女抚育费用较高,这些都使城镇居民对未来的收入缺乏稳定的预期,因而不敢大胆消费,从而导致农产品消费市场需求不旺。这样就出现了农民“丰产不增收”的现象,农民损失较大。第四,城乡差别拉大。近几年来,耐用消费品基本饱和,且城市职工工资不断提高,而农民收入却相应减少,更促进了城乡差别再度扩大。第五,农村儿童失学率不断提高。据教育部门分析,当前农村儿童失学情况严重,其主要原因是农村家庭入不敷出,温饱问题尚未解决,无力供子女上学。

上述问题的出现,不是一般层次上的问题,它有着更深层的原因。那就是我国农民收入增幅减缓不仅是由于农产品供给充裕,价格下跌,更主要的则是经济规律与宏观经济环境发展变化共同作用的结果。

(一)农产品供求格局发生变化,农民增收日益受市场约束。经过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的快速持续发展,我国农产品的供给总量已经能够满足需求,绝大多数农产品已由卖方市场过渡到买方市场,由长期短缺转变为供求基本平衡;全国主要农产品的供求矛盾,已由总量矛盾为主转向以结构矛盾为主。在农业增长面临日益强化的市场约束形势下,农产品总量扩张已经不能为农民在农业中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和收入来源。随着居民消费水平的提高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市场对多样化、高质量农产品的需求越来越高,低质农产品市场日益萎缩,由过去靠增加产量增加农民收入逐渐转变为靠提高质量和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来增加农民收入。由此可见,农民收入增长缓慢与现阶段农产品供求结构矛盾突出、市场需求约束力增强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

(二)农外产业发展速度放慢与城镇化进程滞后,农民非农业收入锐减。农外就业是农民进入买方市场后农民增收的重要来源。自90年代中期以来,由于受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和相关政策调整的影响,农民农外就业空间大为压缩:一方面城市下岗职工增加,许多原为农村劳动力占据的就业岗位逐渐为下岗职工代替,一些大中城市还清退了农民工。另一方面,乡镇企业发展困难,农产品加工业落后,农产品运销体系建设远远不能适应农业市场化的要求,农民受益的产业链条太短。我国农村人多地少,家庭经营规模狭小,劳动生产率低,农民只靠从事农业生产和出售初级产品是很难富起来的。从发达国家的情况看,构建和完善发达的农产品加工、运输、包装、销售网络体系,着力发展农工商一体化经营是转移农业剩余劳动力和增加农业经营者收入的有效手段。我国近几年农民收入增长空间没有随着农业市场经济的发展得到相应地拓展。此外,按照经济发展的内在规律,在农村市场化、工业化推进的同时,农村的城镇化应当及时跟进,以使劳动力资源在更广阔的范围内得到更合理的利用。但由于种种因素的限制,我国的城镇人口比重至少落后同等收入水平国家6-8个百分点。城镇化水平的滞后又反过来阻碍了农村第二、三产业的发展,从而极大地削弱了我国农村产业在其结构转换过程中吸收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能力,制约着农业形成适度的经营规模和持续快速地增加农民收入。

(三)个别地区农民负担仍在高位运行,加大了农民增收的难度。改革开放以来,国家、集体和农民之间的利益分配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农业税收、集体积累及一些乡村的公共开支支出由农村集体组织转移到农户。从近几年来看,尤其是推行农村税费改革前,农民收入的缓慢增长和农民负担的高位运行形成的反差,更加剧了城乡居民收入的差距扩大。尽管中央三令五申禁止向农民乱收费、乱摊派、乱集款,明确规定要将农民承担的绝对额控制在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的5%以内,但“三乱”现象屡见不鲜,税费双重压力大,农民的政策性成本增多,农民负担仍然偏重。但就我省的目前情况看,自2002年底全面推行税费改革以来,的确是在很大程度上削减了农民的负担,在一定程度上使农民降低了投入成本,促进了农民收入的增长。

(四)国家的宏观收入分配政策偏差,使农民增收面临明显不利的社会经济环境。发展农业,一靠政策,二靠科学,三靠投入。现阶段,农业科技含量低,投入严重不足,已成为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瓶颈”因素。从宏观政策面上分析,从中央到地方政府都强调重视农业,出台了一系列加强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但在现实生活中受到农业比较利益低和重工轻农宏观政策导向的惯性作用,导致农业资源过度  流失及政府财政投入不足,这已对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造成十分不利的影响。有数据为证,40多年来,国家财政支农投入总共为4383.9亿元,仅占财政总支出的6.4%,特别是最近相对数降到了历史最低点,仅为财政总支出的3.4%,如剔除水利费用、气象费用,财政支农投入只占财政支出的3%左右,而且还在下降,已降到了1%-2%②。可见,国家宏观收入的分配政策偏差,也对农民增收减缓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五)农业生态环境恶化,影响了农民收入增长。近几年来,由于工业的大力发展和人口的迅速膨胀,自然资源过于消耗,生态环境遭到破坏。诸如水土流失面广,耕地质量下降,环境污染严重,自然灾害增多,各地盲目发展工业园区乱占耕地等等。农业在承受市场和政策风险的同时,还必须要承受自然灾害风险,农业的这种弱质性特点也严重影响了农民收入增长。

 三、实现农民增收的对策

改革开放20多年来,农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为我国的经济建设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农业始终是一个基础性产业,其自身发展还相当脆弱,不可盲目乐观。过去我国重视农业产量的增长,自有其内在的合理性,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农业的发展目标也要有所调整,尤其是近年来农民增收缓慢的问题日渐突出。它在向我们昭示,在今后的农业生产中,要把农业的产量、质量与农民的增收置于同等重要的地位。

(一)近期看,应采取以下措施来促进农民增收

其一是,进一步深化制度创新,从政策上保证农民增加收入。伴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全面推行,带来了过于分散的土地经营,影响着农业积累水平、技术水平和生产率的提高。我们要在坚持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引导农民自愿、自觉走向适度规模经营的道路,实现农村第二次制度创新。⑴明确土地的所有权,稳定土地的承包权,搞活土地的使用权,允许土地流转、转让、租赁。⑵要依靠科技进步和劳动者素质的提高,把农业粗放式的增长方式转变为农业集约式的增长方式。⑶改革收入分配制度,要把按劳分配和按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允许农民以土地为股份进入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并可以脱离农业,转向其他产业。⑷要健全和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搞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⑸要建立农村养老保险机制,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

其二是,调整农业内部产业结构,推进产业升级,增加农民收入。随着市场需求结构的变化,农村产业结构优化和升级在农民收入增长中的作用越来越大。国内外经济发展实践证明,从产业和产品层次来说,越是初级产业和产品其社会需求和价格弹性往往也就越低。而提高产业和产品层次不仅可以使附加值增多,而且能扩大市场需求。因此,在我国农产品总量平衡并有结构性过剩的条件下,要增加农民收入必须进一步提升和优化农村内部产业结构。要在保证粮棉等主要农产品供给稳定的基础上,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走精细化、集约化、产业化的道路,向农业发展的广度和深度进军,不断开拓农业增效增收的空间。要按照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要求,坚持因地制宜原则,积极发展多种经营,充分合理地利用自然资源、经济资源。要大力开发和推广先进的种植、养殖、加工、贮藏、保鲜等技术,特别是“种子工程”和抗旱作物节水农业技术,为农民增收提供技术支持。农业内部产业要从产中向产前和产后延伸,形成完整的产业链,实现产供销一体化经营。

这里,笔者要强调的是,由于我国目前的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是以农产品出现阶段性供大于求为历史背景的,所以其调整的首要内容应是从农业质的提高上寻求新的发展。所谓质的提高,是指提高农产品的品质,扩大优质产品在整个农产品中所占的比重,实现农产品生产由以大路货产品为主逐步转向以优质产品为主。一句话,就是着力提高农产品的优质率。具体来说是:⑴通过提高农产品的优质率,缓解农产品阶段性供大于求的矛盾。在目前农产品普遍出现供大于求的情况下,我们不应采取单纯压缩农产品生产等消极的办法,而应当采取积极的调整办法,即利用优质农产品和低质农产品在产量上的差异,大力发展优质农产品的生产,争取一举两得的效果。由于我国过去长期偏重于追求产量,培育的品种基本上属于高产型的,优质型的品种往往产量较低。因此,发展优质农产品生产往往意味着产量的相应下降。优质农产品发展越多产量下降就越明显,提高农产品的优质率不仅有利于从整体上实现农产品质的提高,也有利于缓解农产品普遍供大于求的矛盾,不失为当前一种切合实际的选择。⑵通过提高农产品的优质率,扩大名优农产品的市场份额。现在,我国农民对于农产品的品牌意识还相当淡薄,不能充分认识品牌对收入可能产生的种种有利效益,这是导致优质农产品发展滞缓的原因之一。应当明确,优质与品牌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优质的产品需要借助于良好的品牌,良好的品牌必须以优质的产品为基础。优质农产品的品牌及其标识,是消费者认识和购买的主要依据,也是生产者开拓和扩展市场的重要手段。尤其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后,离开形象良好的品牌,即使优质农产品也难以顺利实现其价值。增强农民的品牌意识,扩大优质农产品的品牌效应,是扩大名优农产品市场份额、使优质农产品得以顺利销售的重要保证,更是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所必需的外部条件之一。⑶通过提高农产品的优质率,培育“订单农业”的观念和行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基本趋势是扩大优良品种,提高产品质量,同时对数量问题也要给予应有的关注和重视。在数量上供大于求,产品价格必然下降,经济效益也将受到影响。即使是目前市场上品种、质量看好的农产品,也不能过多过快地盲目发展,应当在对市场需求深入调查分析的基础上科学决策,增加市场适销对路产品的生产,力求保持供求基本平衡,  尽力避免严重供大于求的局面。以销定产,这个在工业上提倡了多年的方针,今后在农业上同样也要大力提倡。但是,以销定产不能停留在一般口号和号召上,必须付诸于行动。这种行动就是全面推行合同制,并维护合法合同的法律效力,通过广泛利用购销合同确保农产品及其加工品的销路。生产者应当以购销合同为主,结合其它销售渠道,确定各种农产品及其加工品的生产数量,提高农产品的销售率,降低农产品的压库率。这是按经济规律办事的具体体现,也是防止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出现盲目性的基本保证。现在农民普遍感到不知道生产什么、生产多少和生产出来往哪里销售,已经充分说明了推广“订单农业”的重要性和迫切性。⑷通过提高农产品的优质率,加快农业科技进步的步伐。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的程度如何,归根到底是取决于科技的进步和推广。因此,应围绕增强农业科技的创新能力、储备能力和转化能力,改革农业科技体制,较大幅度地增加预算内农业科研投入。要继续安排好引进国外先进农业科技成果的资金。增加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支持已有科研成果的中试和大面积示范推广。引导和推动企业成为农业技术创新主体,允许各类农业企业和民营农业科技组织申请使用国家有关农业科技的研发、引进和推广等资金。深化农推广体制改革,加快形成政府推广机构和其他所有制推广组织共同发展、优势互补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积极发挥农业科技示范场、科技园区、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在农业科技推广中的作用,以不断提高农业科学种植和科学养殖的水平,提高农产品及其加工品的优质率和产出率,使我国农业的整体科技含量能有一个明显的上升,实现农业产业结构的不断优化,取得较好的农业综合经济效益,促进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

其三是,大力发展非农产业,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增加农民收入。非农产业是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重要渠道,是农民增收的关键。因此,要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拓宽农民的就业门路,减少农民对土地的依附关系。要大力发展劳动密集性的农产品加工业,增加农民从事工业生产的机会。面对农村劳动力多、劳动力价格相对便宜的状况,农村工业就要以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大量吸纳剩余劳动力,以当地的自然资源为主要的加工对象,大力发展深加工、精加工,积极参与城乡经济协作,在推动、促进大工业发展的协作中,求得自身长期稳定的发展。尤其是农村中小企业对增加农民就业作用明显,只要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和环境保护要求,有利于资源的合理利用,都应当允许其存在和发展。同时,要积极发展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使一部分农民从土地上解脱出来,专门从事农业产供销各个环节的服务。

其四是,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为农民增收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农民负担沉重是在农民增长乏力的情况下,农村地方政府巨大的支出压力和向农民收费缺乏有效的制度约束双重作用的结果。从当前来看,按照中央的要求切实把农民负担减下来,的确对农民增收能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但要想从根本上解决农民负担问题,就必须着手进行组织创新与制度创新。要继续稳步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巩固和发展税费改革的成果,进一步减轻农民的税费负担,为最终实现城乡税制的统一创造条件。有条件的地方,应按照中央的号召,免征农业税;条件差的地区,也要按照中央的要求,逐年降低税率,做到在5年内取消农业税。对降低税率和减免部分,要严格按照减税比例调减到户,真正让农民得到实惠。要确保各级转移支付资金专款专用,及时足额下拨到位,尤其是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和良种补贴必须按时足额兑现到户。要据实核减合法征占耕地而减少的计税面积。进一步精简乡镇机构和财政供养人员,积极稳妥地调整乡镇建制,有条件的应实行并村和干部交叉任职,并严格清理和规范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长远看,应采取以下措施来促进农民增收

实现农民收入持续增长不仅要立足眼前,还更应着眼长远,把农民收入增长问题置于整个国民经济政策发展全局来考虑,立足于农业农村现代化,着眼于城乡二元结构的变更,跳出单纯就农业内部寻找农民增收的小圈子。

其一是,加大农业结构调整力度,尽快实现农业结构的转换升级。从当前来看,调整和优化农业结构,对农民增收而言是一条现实而有效的途径。近几年,各地都在抓农业结构调整与优化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从总体上分析,农业生产结构仍然不能适应消费结构的变化,农产品供求结构矛盾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因此,进行农业结构调整,还是一个长期性的工作,还需要继续加大调整力度,真正使我国农业增长方式由过去单纯追求数量增加,向在保证数量的前提下寻求品种改良和质量提高的方向转变,从而有效地增加农民收入。具体实现这一目标必须注意把握两点:一是要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各地资源优势为依托,以质量效益为中心,紧紧依靠科技进步,重点优化农业品种结构和作物布局,促进产品品种的多样化和产品的优良化,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二是要继续大力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强农产品生产基地和龙头企业建设,尤其是需要大力发展合作制的龙头企业,使农民与龙头企业结成紧密的利益共同体,并注重开发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大的名特优产品,促进农业经济结构的逐步优化升级,实现生产与需求连接的种养加、产供销一体化经营,为农民增收和最终实现农业现代化奠定基础。

其二是,加大农村人力资本开发力度,提高劳动力素质。城乡的差距,实质是知识的差距,信息的差距,教育的差距,体制的差距,归根到底是人才的差距。实践证明,学龄儿童入学率每提高一个百分点,人均GDP可提高0.35-0.59个百分点;人口增长每下降一个千分点,人均GDP可提高0.36-0.59个百分点③。因此,提高劳动力素质和控制人口增长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要增强各级政府科技兴农的意识,转换办法观念,扩大农村教育投资规模。如允许开设民办学校,鼓励民间融资办学,增强农村办学的活力。要保证农村九年义务制教育,防范学龄儿童失学。要加快发展职业教育,特别是与农业生产和乡村工业相适应的初、中、高等职业教育,主要开设职业技能课程,培养技术型人才。并继续抓好农科教建设,倡导“绿色证书工程”。

其三是,立足于城乡开通,加快城镇化进程。(1)以扩展就业为突破点,彻底改革户籍制度,让农民能自由平等地依照经济比较利益合理地向城镇有序流动。政府要通过制度创新,取消对农民就业的歧视性政策限制,逐步实现城乡户口的一体化管理;通过破除城乡分割的社会保障体制,将进城务工的农民逐渐纳入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从而为农业劳动力流动和择业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不断拓宽农民的就业空间和增收渠道。(2)加快乡镇企业的制度创新和结构调整,增强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吸纳能力。当前,乡镇企业作为安置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主要载体,是农民收入增加的重要来源。现阶段,乡镇企业效益下滑的主要原因是制度障碍和产业结构落后。乡镇企业的产权不明晰,权责不清,政企不分及低层次的传统产业结构和重复建设,已严重制约乡镇企业的竞争能力和发展后劲。所以,需要积极探索和进一步完善乡镇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按照现代企业的制度要求对乡镇企业进行资产重组和制度改造;在此基础上,调整和优化乡镇企业的产业结构,重点发展农副产品加工工业和构建完善的农产品运销体系。我国乡镇企业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成为国民经济的一支重要力量,应该说,在农产品加工、运输、包装、分类、包贮、销售等方面能够大有作为,各地乡镇企业只要以市场为导向,紧紧依托当地的资源优势,并不断加强企业自身竞争优势,就有可能向市场推出各具特色和有高附加值的精品名牌,能有力地推动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同时也能为农民增收拓展新的发展空间。(3)实施小城镇发展战略,大力推进城镇化进程。农民收入增长问题,不仅仅是农业、农村问题,而且更是与城市化密切相关的问题。如果我国城镇化水平不是目前的30%,而是50%的话,那么,按现在的消费水平,农产品有支付能力的需求至少可以增加1倍,即使农产品结构不提高,农民收入也会上一个新台阶。所以,从长远来看,农民收入持续快速增长还取决于农村城镇化的进程和水平。

其四是,保护生态环境,走农业可持续发展道路。农业发展的历史表明,凡是生态环境好的时期或地域,农业发展就好,生态环境与农业发展是休戚相关的。当前,保护生态环境和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已为各国政府和人们所认同,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也是我国农业发展的必然选择。要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宣传活动,强化公民保护生态环境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意识。要完善环保法规体系,加强公民的法制意识,依法保护生态环境。要依靠科技进步,及时淘汰破坏环境的农业技术,鼓励运用可持续发展的节水、节能、节肥等农业技术。

其五是,增加农业投入,加强对农业的支持与保护。从建国至今,农业一直处于为工业提供原始积累的地位,国家的宏观收入分配政策明显偏向于工业。从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随着工业的飞速发展,人均国民生产总值的提高,当工业化进程进入中后期之后,工业产业在依靠自身积累进一步发展的同时,开始逐步对农业进行反哺,工业部门的剩余通过国家宏观政策采取价格支持或投入补贴的手段输入农业,以巩固农业的基础地位和支持农业经济的快速成长。鉴于此,国家财政要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力度,不断优化投入结构,重点搞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从而为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改善农村的投资环境和今后实现农民收入的长期稳定增长打下坚实的基础。

总之,努力增加农民收入,意义重大,任重道远,不仅是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关键所在,更是全面推进我国小康社会进程的重中之重,应不遗余力地抓实抓好。

后注:

①国家统计局:《中国农村经济统计年鉴》2002年,20--20页

②周叔莲、郭克莎:《中国城乡经济及社会协调发展研究》,经济管理出版社,2002年,11--12页

③魏中海:《怎么破解我国农民收入增长缓慢难题》,山东农业大学学报(社科版),2000(1),41--44页

 

 

 

 

 

毕业论文

 

 

农  民  增  收  问  题  研  究

 

 

 

 

指导教师:唐宇凤

学员姓名:乔聚河

 

《农民增收问题研究》提要

中共吉林省委党校2001级经济管理专业研究生班  乔聚河

经过20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农业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新阶段主要问题就是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已成为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的突出问题。特别是随着我国加入WTO后,农业发展又面临着新的环境。新阶段、新环境将把中国农业推向市场竞争的颠峰,既要迎接国内市场变化的挑战,又要迎接国际市场竞争的挑战,中国农业发展如何应对,如何广辟渠道促进农民增收,已是一个值得十分关注的问题。

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农业资源相对不足的发展中国家。根据这一国情,农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始终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国民经济发展要求农业必须持续稳定增长,既不能停滞徘徊,更不能滑坡下降。新中国成立50年来,特别是经过20年的改革与发展,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大幅度提高,不仅解决了近13亿人口的吃饭、穿衣问题,而且粮食等主要农产品已由长期短缺转向大体平衡,丰年有余,使中国的农产品生产和供给状况发生了根本性的转折。这就是:农业生产增长快于人口增长,摆脱了长期供给不足的困境;供给增长大于消费增长,农产品出现了相对剩余。加上近年来农业连续丰收,部分农产品出现了销售不旺,出口不畅,导致价格下降,农民收入增速下滑。可以说,我国农业发展正处于新阶段的“爬坡”时期,农村经济发展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三大考验:一是农产品供求关系发生根本性的考验;二是进口农产品冲击的考验;三是国际经济严峻形势的考验。面对如此严峻的考验,我们必须要正确看待我国农民增收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影响农民收入低速增长的内在原因,研究探讨促进农民收入快速增长的对策,这对于促进我国农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对于加快农村经济战略性调整步伐,对于提高我国农业的整体素质、综合效益和国际竞争力,必将产生积极的作用。这也就是我撰写此文的主要目的和意义。当然,通过撰写论文来检验自己三年来参加研究生班所学,这对于丰富自己的理论内涵,提高洞察社会、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也是一种有益的锻炼,从而也会有助于自己学识水平的提高。

本文就我国农民增收问题进行了研究和探讨。其论述的层次为:第一部分,农民增收的现状。在这部分层次里,笔者以确凿的事实和可靠的数字,总结出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民收入增长呈现出的阶段性特征,同时指出了农民收入低速增长对国民经济发展产生的不利影响,以及如何辩证地认识现阶段农民收入增长滞缓问题。第二部分,农民增收存在的问题及农民增收放缓的深层原因透视。在这部分层次里,笔者指出了农民增收存在问题的5种具体表现,并深入分析了产生这种问题的深层次原因:(一)农产品供求格局发生变化,农民增收日益受市场约束。(二)农外产业发展速度放慢与城镇化进程滞后,农民非农业收入锐减。(三)个别地区农民负担仍在高位运行,加大了农民增收的难度。(四)国家的宏观收入分配政策偏差,使农民增收面临明显不利的社会经济环境。(五)农业生态环境恶化,影响了农民收入增长。第三部分,实现农民增收的对策。在这部分层次里,笔者针对第一、第二部分农民增收的现实表现和存在问题,提出了实现农民增收的若干对策。(一)近期看,应采取以下措施来促进农民增收:其一是,进一步深化制度创新,从政策上保证农民增加收入;其二是,调整农业内部产业结构,推进产业升级,增加农民收入;其三是,大力发展非农产业,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增加农民收入;其四是,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为农民增收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二)长远看,应采取以下措施来促进农民增收:其一是,加大农业结构调整力度,尽快实现农业结构的转换升级;其二是,加大农村人力资本开发力度,提高劳动力素质;其三是,立足于城乡开通,加快城镇化进程;其四是,保护生态环境,走农业可持续发展道路;其五是,增加农业投入,加强对农业的支持与保护。

农民问题研究范文第2篇

关键词:失地农民;养老;原因;对策

中图分类号:C913.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11-0000-01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工业化、城市化的脚步的不断加快以及在全国大范围内的全面推进,越来越多的耕地被征收,失去了土地的农民就失去了生存的基本渠道,养老的基本保障,越来越多的失地农民面临着“种地无田、上班无岗、社保无份、创业无钱”的困境。而这些问题的存在也造成了一些社会矛盾,阻碍了和谐社会建设的进程。对此,本文首先对失地农民的养老现状进行分析,找出其存在的问题;再者针对现存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并对如何解决失地农民的养老问题提出一些合理的建议,最后阐述完善健全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对农民自身、社会和谐稳定等各方面的重要性。

一、失地农民养老问题现状分析及存在问题

土地是农民的主要生活来源及生存养老的主要保障,失去土地的农民既没有办法再从土地上获得生存养老的保障,也无法享受到城镇居民的社会福利及社会保障,这些问题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1.失地农民获得的征地补偿低,经济损失严重

国家给予被征收土地的农民一定的经济补偿,但仅仅是根据这块地的年产值进行评估测算,并不包括该土地的其他增值价值等方面,导致直接损害了被征地农民的经济利益。而且给予的补偿较低,只能够维持失地农民当下的基本生活,但很难让他们维持和以前一样的生活水平,并且对于失地农民的就业等没有妥善安排,造成失地农民养老问题严重。

2.养老保险政策不完善,失地农民参保率低

失地农民由于知识能力有限,理财能力不足,而且各种观念相对落后,所以意识不到参保的重要性。而且生活来源被阻断,失地农民的经济能力不够也是未能参保的重要原因。而现存养老保险政策既没有对失地农民参保知识的普及教育,也没有针对失地农民这一特殊群体的参保优惠政策,导致他们的养老问题日益突出,引发社会关注。

3.对于失地农民的社保工作落实不到位

有些地区对于征地工作采用先征收土地再给予补助的方法,而在土地征收结束后,农民的补助无法及时得到,善后社保工作处理不到位,对于失地农民的一些基本要求也无法满足,因此对他们的生活造成影响,导致很多失地农民没有资金自己解决养老的问题。

二、失地农民养老问题解决对策

1.对现行的征地补偿制度进行合理改革,提高农民的失地补贴

现存的补偿制度有很大的局限性,农民的切身经济利益被损害,他们既丧失了赖以生存的土地,也无法得到等额补偿,所以才会出现各种养老问题,对此,国家应调整政策,把开发土地的巨额利益从开发商手里分出一部分补偿给农民,使其生活得到保障,享受到城市化带来的好处。

2.加强对失地农民的教育培训,增强其再就业能力

失地农民的主要问题就是没有稳定的生活保障,如果对他们进行教育,提高自身的再就业能力,再加之国家补助,那养老自然不成问题。定期对失地农民提供教育机会,提高他们自身素质,政府也应积极提供就业机会以及一定的自主创业鼓励政策,实现失地农民的再就业。

3.完善养老保险政策,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因为很多失地农民对于参保没有意识,也没有能力进行理财,因此国家对于失地农民应强制进行普遍性参保,普及教育参保的重要性,并且根据失地农民的经济能力进行降低养老保险的费用交纳,确保失地农民能够享受到养老保险带来的福利。除了养老保险政策,还应多制定相应的福利政策,使失地农民有一定的生活保障,对于养老问题没有后顾之忧。

4.国家对于征地需要应严格规定,不是为了公共利益的征地不能动用征地权

征地权是具有强制性的,用于为了公共利益的土地征收,而现在在我国很多地方存在征地权滥用的现象,政府应对此采取措施,对征地的目的和范围作出严格限定,对进行营利性的商业征地进行严格管制,对现有的耕地进行一定的保护,同时也保护农民的切实经济利益不受损。

三、失地农民养老问题解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农民自身生活的稳定,给其提供长期的生活保障

失地农民的养老问题是其面临的最大问题,因此该问题的有力解决能够使得农民在失去土地的情况下拥有稳定的生活来源及经济保障,使得广大失地农民不用担心老年的养老问题,也会缓和由此引发的一系列社会矛盾。

2.有利于城市 化的更好推进,让全民共享城市化带来的美好成果

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必将进入城市化的转型,而随着城市化步伐的不断加快,其范围也在不断扩大,已然涵盖很多农村地区。为失地农民提供稳定的生活保障,解决其养老问题,是让众多农民融入城市享受城市化带来美好成果的关键,所以,失地农民养老问题的解决也可以更好的推进我国城市化的步伐。

3.有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和发展

失地农民引发的社会矛盾以及社会纠纷已经引起政府和国家的重视,为了缓和这种社会矛盾,解决失地农民面临的问题,国家采取了一定的具体措施,比如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及健全,保障失地农民的生活,解决他们的养老问题,因此有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以及发展。

四、结语

失地农民养老问题的解决任重而道远,非一朝一夕就能彻底解决的。但国家和政府已经根据现存问题采取相应措施,从根本上保护农民的切身利益,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使农民也能享受到城市化带来的成果。如果对失地农民这一群体不理不问,那么他们将会引发各种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而这些问题必然会阻碍我国和谐社会的构建以及发展。所以,我们应积极应对,制定相关政策战略,逐步解决失地农民的养老问题,从而更好的推动我国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郭喜.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现状分析及政策改进[J].中国行政管理,2012(5):75-76.

[2]何宏莲,王威武.农地规模经营与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关联分析[J].商业研究,2011(12):207-211.

[3]潘诚,张鸿雁.对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的再思考[J].城市管理,2005(1).

农民问题研究范文第3篇

摘要:农民市民化,一直是学界关注的热点问题,对农民工、城郊失地农民的市民化问题的研究更是汗牛充栋。近年来,学界开始将视角从农民工、城郊失地农民转向居住在农村的广大传统农民,对居村农民的市民化问题进行了研究。本文从居住集中化、农村城镇化、传统城市化、农民职业化、社会关系现代化五个视角对国内学界在居村农民市民化方面的研究进行了梳理和论述,期望对进行相关问题的研究提供借鉴。

关键词 :居村农民;市民化;城镇化

2014 年7 月30 日,在国务院印发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中,首次提出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这对推动城乡一体化、实现农民市民化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在国内学界,2000年以前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进城农民工、城郊失地农民的市民化问题上,这与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城务工、城市扩张等现象密切相关。进入21世纪后,农民工、城郊失地农民问题热度依旧不减,学术界对这两方面的研究趋于深化的同时,也开始关注居住在广大农村的农民的市民化问题。

一、居住集中化视角

吴业苗从居住集中化的角度对居村农民的市民化问题进行了研究,首先提出居村市民的概念。他认为,我国农民市民化不能照搬西方刘易斯“二元经济结构模型”,仿照西方发达国家的农民向城市迁移方式演绎我国的市民化路径。围绕城市减少农村人口,这种市民化路径在工业化、城市化初期或在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下是行之有效的,但容易导致城市病泛滥,严重的会造成“拉美陷阱”(拉美陷阱:拉美一些国家在城市化进程中,盲目动员农民进城,使城乡差距进一步拉大,城市因不能妥当安置涌入的农民患上新老问题综合症)。所以,农民市民化应是农民工、城郊失地农民及居村农民“三位一体”的市民化。毫无疑问,占据农民人口绝大多数的居村农民市民化应是我国农民市民化的重头戏。他指出,农村城镇化、农民居住集中化与农民非农化既是居村农民市民化的强大动力源,又是居村农民市民化的承受载体。居村农民市民化是一个系统性工程,应分步骤实施:第一步是进行集中区建设,第二步是推进农民非农化。集中区旨在对所有居村市民进行等值化公共服务。

二、农村城镇化视角

葛正鹏从农村城镇的角度对我国居村农民市民化道路进行了研究。他认为,市民不光指居住在城里的人,而是具有同等国民待遇、城乡共同体的正式成员。目前,中国农民市民化问题,不仅要探讨从农村地区流入到城市的迁移者,以及城郊失地农民的身份与权利等问题,更需要关注仍然生活在农村自然村落的广大农民的身份、权利、生产与生活方式、价值观等问题。他指出,我国农民市民化的舞台和载体应该是多元的,必须建立在城市化、农村城镇化、农村现代化基础上。影响农民市民化的因素,现存的户籍制度、农村土地制度及社会保障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民市民化的进程,应该通过改革加以完善。此外,政府的支持以及市民化过程中农民身份的自我转换也是农民市民化的重要影响因素。在居村农民市民化的路径选择上,葛正鹏主张通过农村城镇化(城市化)建立农村城镇体系以达到农民市民化。

三、传统城市化视角

姜作培等人探讨了城市化进程中农民市民化问题。与葛正鹏观点不同,他认为,农民市民化是指我国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借助于工业化推动,让生活在农村的广大农民,离开土地和农业生产活动,进入城市从事非农产业,其身份、地位、价值观念及工作方式向城市市民转换的经济社会过程。在姜作培看来,农民若要实现市民化,就必须离开乡土向城市迁移。他从认识障碍、政策障碍、制度障碍、信息障碍及素质障碍五个方面分析了农民市民化的障碍,又从对农民市民化的认知统一、大中小城市并举发展的方针统一、城乡户籍制度统一、就业市场机制统一及社会保障待遇统一五个方面提出了积极推进农民市民化的思路选择。虽然农民市民化的理念不同,但路径的具体执行方面又殊途同归,都归结到了待遇、公共服务均等化方面。

四、农民职业化视角

刘吉双认为,只有正确辨识职业农民、居村农民、市民、市民化概念,才能厘清居村农民市民化的演进路径。他认为,居村农民是一个综合概念,它包括职业农民、个体小农、农村商人、农业企业家、农村经济人、在农村打工者等。市民与农民不是对立、平行的概念,市民的外延大于农民,市民是农民的上位概念,农民是市民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农民内涵沿着原始农民、个体农民、身份农民和职业农民的路径,逐步迈向居村农民市民化的进程。农民概念的职业属性是自然分工的结果,农民概念中的身份属性是人为强加的后果,由身份农民回归到职业农民是发展现代农业的理性选择,未来中国居村农民是职业农民的新兴阶层共同体。刘吉双主张让市民回归本义,在积极推进进城农民市民化的同时,也要关注居村农民市民化问题,为农民就地市民化提供政策优惠支持。

五、社会关系现代化视角

王道勇等人从社会关系的角度对农民市民化增强的表现进行了分析。他认为,农民市民化是一个农民超越自身的传统性的过程。通过对定县(定州市)的再调查,他发现,农民在接受现代市民素质、实现市民化的同时,自身的社会关系也在实现从传统型向现代型的转向:农民的人际关系网络结构出现转变,自发性组织在增多,信任观也从传统的特殊主义信任开始走向现代市民性的普遍主义制度信任。在建构和完善促进农民市民化的制度体系时,这些都值得重视。除了上述几个方面的市民化外,在经济生活上农民、市民差别的日益模糊、政治参与意识及实际参与程度的日益增加、日常生活方式的城市化取向等,也都是农民市民化的具体内容之一。

从目前的研究成果看,国内居村市民化研究主要集中在居村农民市民化路径选择方面。对如何实现居村农民市民化,有的学者主张建立集中区、非农化,有的学者主张建立农村城镇体系、城镇化,有的学者主张城乡全方位统一,还有的学者主张将身份农民逐步转换为职业农民。虽然路径不同,但目的都是为了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城乡共同繁荣。此外,也有学者对居村农民市民化后的社会关系进行研究,并发现市民化后农民的社会关系也逐步从传统型转变为现代型。不难看出,居村农民市民化的研究尚处于初期,学界对这个问题的关注还不多,在居村农民市民化问题的实证研究、政策研究以及可行性研究方面都存有很大的研究空间。

参考文献

[1]吴业苗.居村农民市民化:何以可能?[J].社会科学,2009(07).

[2]吴业苗.农民转身:新型农村社区的适应处境与公共服务建设[J].浙江社会科学,2013(01).

[3]吴业苗.小农的终结与居村市民的建构——城乡一体化框架下农民的一般进路[J]. 社会科学,2011(07).

[4]葛正鹏“. 市民”概念的重构与我国农民市民化道路研究[J].农业经济问题,2006(09).

[5]葛正鹏.论三元经济结构下我国农民市民化的舞台和载体[J].经济体制改革,2007(02).

[6]葛正鹏.农村城市化:农民市民化研究的新视角[J].经济问题,2007(04).

[7]姜作培.城市化进程中农民市民化问题[J].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03(04).

[8]王道勇.农民市民化:传统超越与社会资本转型[J].甘肃社会科学,2005(04).

[9]王道勇.邓小平的农民理论及其时代价值[J].社会社会主义,2008(03).

[10]文军.农民市民化[J].开放时代,2009(08).

农民问题研究范文第4篇

关键词:合作  农民合作

Abstract: Division of labor is the basic prerequisite of cooperation,but it cann’t cause efficient cooperation certainly.The key is the construction of allocation system of benefits produced by cooperation.Tt’s difficult to cooperate for Chinese peasants.This is a true topic as well as a false one.To study from economic aspect,the priority of Chinese peasants cooperation construction lies in circulation field.Other organizations must be the main means and governments must be the  main promoting forces for Chinese peasants cooperation;To achieve the transition from the traditional cooperative means that based on blood relationship to new means based on contract is one mission of Chinese peasants cooperation  construction.And it’s accords with socialized mass production demands.Legalization is the essential system conditions to promote peasants cooperation;Both culture creation and democratization can promote the construction of Chinese peasants cooperation;To enhence the credit system of Chinesn peasants is also a important way to resolve the difficulties of Chinese peasants cooperation;In addition to these,it’s essential to establish and strengthen allocation system of benefits.

Key words  cooperation. Peasants cooperation

“合作”一词源于拉丁文,其原意是指成员之间的共同行动或协作行动的意思。我国辞海解释“合”字,有融洽、协同、共同、合办等意思;辞源解释“合作”是两个或两个人以上共同创造的意思。英文中“合作”(Cooperation)一词是协作、共同行动的意思。

合作是人类社会的一种普遍现象。人类要生存,要与自然做斗争,就需要合作,正如吕氏春秋所言:“凡人之性,爪牙不足以自守卫,肌肤不足以扞寒暑,筋骨不足以从利避害,勇敢不足以却猛禁悍,然欲裁万物,制禽兽,服狡虫,暑湿燥弗能害,不唯先有其备而以群聚耶?群之可聚也,相与之利也。”

合作的范围是广泛的。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层面都存在着不同形式的合作。经济合作是人类最重要和最主要的合作形式之一。经济合作构成了合作研究最主要的内容。

合作的收益有两个方面。一方面,合作会增加物质性的收益。主要表现是:其一,合作增大了规模,有助于产生规模效应。其二,合作使合作者之间容易产生外部性等作用,从而有助于实现聚集效应。另一方面,合作会增进精神性的收益。其一,合作是实现人的自我价值的前提条件。人的自我价值只有在团队中,或者只能在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作用中才能体现出来。如果全社会只由一个人构成,这时,价值本身也就失去了其存在的意义。其二,合作有助于消除人类精神上的某种不确定性和匮乏性。团队使人具有了某种归属感和安全感。人在团队中,一是增加了信息的来源和渠道,从而有助于消除信息的不确定性;二是增加了自身发散信息的渠道,从而有助于自身需求的更好满足;三是人在团队中,通过组织活动及人与人之间的精神交流,使个人能得到更好的精神安慰。

合作是人类自组织的均衡,是人类理性的必然选择。由于合作能明显增加合作各方的收益,所以,具有发达理性的人类选择合作也就成了必然。对于要求合作的各方而言,都存在着一种推动合作的理性动力。时间的演进和合作各方的不断磨合会使合作制度越来越有效;同时,人们之间合作的意识也会越来越浓。

分工是产生合作的基本前提。分工有不同领域的分工。经济领域内的分工是产生经济合作的前提;社会领域内的分工是产生社会合作的前提;知识领域内的分工是导致知识专家们合作的前提;等等。不同类型的分工会导致不同类型的合作;不同水平的分工也会导致不同水平的合作。人类的合作水平最终取决于分工的水平。社会化大合作的前提是社会化大分工。

由于分工是社会进步的动力之源,所以,选择合作是人类理性的最终体现。一方面,人类会面临分工的不断深化;另一方面,人类应不断推进合作。分工和合作共同构成了人类演进的两大动力。

但分工并不必然会导致合作或有效合作的产生,这里关键取决于合作收益的分配制度建设。约翰·泰勒指出:“认为分工为经济共同体的契约提供了充分原因则是社会理论最深的错误观念之一。分工并没有为经济共同体的契约提供原因。它仅仅描述了需要契约的条件。两个人合力架一根横梁要比一个人单干容易得多,但两人并不会因此就会一起架梁,除非有一种情况,即每个人都承认对方对于架好的棚屋拥有一部分权利。”约翰·泰勒所强调的是:要实现合作,不仅要求能够通过合作增加合作者们的总收益,而且能够保证在收益的分配上使所有合作者都能受益。所以,要建立有效的合作,其一,共同体内部应充分认可成员之间的相关关系;其二,应充分尊重成员间的相互需求。

公平与效率的均衡是保证合作有效的基本内容。在合作组织内部,公平与效率二者是有机统一的。这里的公平不是平均主义,平均主义的本质是不公平。在合作组织内部,最大的公平就是要体现按贡献分配的原则;同时,可考虑给弱者以适当的倾斜。只有实现了公平,才能最大限度调动每一合作成员的积极性,才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从而也就促进了效率目标的实现。这里效率不仅体现了合作成员的个人效率,也体现了合作组织的整体效率。因为公平原则使个人效率与组织效率得到了有机统一。

合作具有历史传承性。马林诺夫斯基说:“一切组织和一切协调行为都是传统的绵续性的结果,并且在每个文化中,都有其不同的形式。”①苏珊·温认为:“建立社会组织所根据的概念构成任何一群人的认识遗产的一个重要部分。这个遗产代表关于如何组织生产的好几代人的知识,因此是任何一个国家所有的、用来追求经济发展的‘资本’的最有价值的形式之一。”②

合作的难度与成员个数成正比例。奥尔森指出:“组织成本是集团中个人数量的一个单调递增函数”。③诺思和托马斯也指出:组织“费用多寡往往直接与必须参加协议的人数有关”。④

诚信是保证合作有效性的重要条件。诚信的维持在自律和他律两个方面。自律靠灵魂的自觉,而灵魂的自觉又需要灵魂的恐惧感来维持。他律靠法律制度,社会的法治化是提高诚信度的有效途径。人治的随机性本质上是破坏诚信的,而法治才是诚信建设的根本。

合作的目的不是合作本身,而是合作成员的个体利益。任何为了单纯合作而损害合作成员个体利益的行为都是不可取的,其最终结果只会导致合作的解体。

合作的路径有:血缘、地缘、业缘,其中血缘是合作的天然最短路径。血缘合作是人类最早期和最初级的合作形式。血缘合作可以渗透到地缘合作和业缘合作中。随着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血缘合作方式也会不断得到改进。但基于地缘和业缘的合作将会更加广泛化。

家庭是人类最基本的合作形式。家庭的产生根源于男女在社会和经济分工方面的不同作用。家庭最主要的功能是经济,经济也是决定家庭形式的最深层原因。从历史过程来看,家庭的产生不仅使家庭成员获益无限,而且也使社会获益无限。所以,家庭的出现实是人类合作史上的一个里程碑。从家庭的演变趋势看,随着家庭功能的逐步社会化,家庭形式肯定会发生各种变化,会取得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各种新形式。未来家庭形式的存在应当更加满足个人化、人性化、理性化、效率化等特征。道德产生的深层原因是社会经济的发展水平,所以,未来的家庭道德将会具有新的内涵。

企业等各种类型的合作组织,是合作形式进一步发展的结果。企业是最主要和最重要的经济组织。决定企业组织形式变革的主要因素是经济成本。在未来社会,人类的企业合作形式会更加多元化。

合作的最根本决定因素是生产力,但合作本身又是总体性原因的结果。经济、政治、文化等诸多因素将综合影响合作本身的演进形式。经济是合作的基础条件,制度和体制是合作的保证条件,文化是合作的灵魂和实质。

中国农民合作难,既是一个真命题,也是一个假命题。有的同志认为中国农民合作难,有的同志却认为相反。其实,这里只说对了问题的一半。合作有不同类型和性质的合作。中国农民合作的难易取决于是什么类型和性质的合作。

中国农民合作难是真命题的理由是:首先,中国小农经济的生产方式天然缺乏社会化的大分工,社会化分工的缺乏必然导致相应社会化合作的缺乏;其次,乡村熟人社会的特征和相应人治的传统并不能使契约关系得到普遍发达,从而弱化了分配的激励功能;再次,儒家伦理文化所体现的现世主义风格使人的精神趋向一种短期情结,从而也不利于合作的长期化和陌生人之间的合作。

中国农民合作难是假命题的理由是:首先,虽然小农经济天然缺乏社会化大分工,但小农经济具有自给自足式的家庭内部的自然分工,这种分工有助于合作的家庭化趋势;其次,乡村熟人社会和人治传统使合作更具家庭化特征;再次,儒家伦理文化更有利于培植家庭合作。

中国农民的合作是中国农民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方面。中国农民的现代化包括三个层面的内容。一个层面是生产者自身的现代化,其解决的主要手段是教育。一个层面是生产工具的现代化,其解决的主要手段是技术创新。一个层面是生产组织的现代化,其解决的主要手段是合作化。

另外,农民的合作是解决农民分散的根本手段,所以,合作会改变中国农民的弱势,从而最终会使社会结构向更加均衡化方向发展。

从经济层面看,中国农民合作化建设的重点应在流通领域。目前,中国农民的生产结构仍是以小农经济生产形式为主。这种生产形式的最大特点是规模小,分散和生产结构的同构,类似于分散的细胞。要建立现代化的生产合作,就必须改造这种自给自足的小农生产形式。但在中国,这种小农经济结构的改造仍是一项长期和艰巨的任务。所以,中国农民要建立现代化的生产合作形式也就更为困难和缺乏经济基础,这也就客观决定了应将流通领域内的合作成为合作建设的重点。另外,从目前中国“三农”的现状看, “小生产”和“大市场”如何对接也是一个突出的问题。所以,一方面,顺畅的流通系统会有效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市场的有效性,最终会使社会各方受益;另一方面,流通又直接刺激生产,促使生产形式的变革和发展。

他组织应成为中国农民合作化建设的主要手段。合作建设有两条路径:自组织和他组织。自组织是指合作自发生成,由内生的因素决定。他组织是指合作靠外部力量推动,由外生的因素的生成。一般来说,组织成本越小,合作越倾向于自组织。其中确定性是影响组织成本的重要变量。因为确定性是形成预期稳定的关键,而预期的稳定性又直接影响着合作的有效性。生产和流通相比,生产的确定性要高于流通,所以生产的合作更倾向于自组织,而流通的合作更倾向于他组织。由于中国小农经济的生产结构决定了中国农民的合作重点只能在流通领域,这也就客观上决定了中国农民合作化建设的主要手段只能是他组织。

政府应成为推动农民合作的主要力量。一般来说,他组织主体主要有三种类型:政府、社会服务组织、优秀的个人。从中国目前发展的现状看,三种他组织主体,只有政府相对具有较大的规模优势,同时,又具有先进的手段;所以,政府应成为农民合作化建设的主要推动者,同时应辅之以社会服务组织和优秀的个人组织者。在将来,随着合作化水平的不断提高,政府的他组织主体地位可逐渐让位于社会服务组织和优秀的个人组织者。

中国农民合作建设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要完成从以血缘为主的传统合作形式转向符合社会化大生产的现代合作形式(不再以血缘为主,而是以契约为主)。以血缘为主的传统合作形式对中国的发展曾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自有其许多独特的优势。但血缘毕竟属于熟人社会的范畴,市场经济本质上是陌生人的世界,有的只是契约和货币。所以,中国发展市场经济,就必须对这种以血缘为主的合作形式及传统进行改造。但传统又具有遗传性和惯性,同时,任何传统的改造又不能脱离现实的生产力基础。对此,目前中国农民的合作,一方面应充分利用传统以血缘为主的合作的优势,并努力使之更加完善;另一方面,应积极促进传统合作形式向现代合作形式转变,并且这将是一项长期任务。

农民的法治化是推动农民合作建设的必要制度条件。法治化导致规则化和有序化,规则的有序导致合作预期确定化,而预期的确定化又是合作成功的重要保证条件。人治只导致不稳定和随机,其后果只能是合作走向短期化和家庭化(血缘化)。

以文化创新推动中国农民的合作化建设。中国传统文化对合作的作用学界有不同观点。有的学者认为中国传统文化有利于合作。一是中国政治的礼治传统。他们认为法治建立在人与人相持之势上,而礼治建立在人与人相系之情上。而相持就是不合作、或有条件的合作,相系就是合作,或无条件的合作。二是儒家思想深入人心。儒家社会哲学强调义务,而不强调权利,教人相容不要相违,不用法律规定人际关系,不拿刑罚做事后消极制裁。三是中国历史上就存在类似的合作的组织。戴蔼庐在谈到历史合会组织时,指出:其起久行远,行之数千百年而不弊,此类组织无南北,咸甚发达。至合会之制,则具勤俭储蓄之性质者有之,相互保险之性质者有之,扶危济困之性质者有之。其信用之稳定,组织之密,计算之巧妙,今日合作制度未敢多让。而其名目则因地而异殊为繁多:如集合、邀会、聚会、请会(山东)、打会(安徽)、纠会(浙东)、约会(湖北)、做会(广东)、赊会(云南)等。王宗培认为:合会制度肇始于中产阶级,并由其推广至无产阶级,已成为中国社会最通行的合作方法。基于上述情况,法国人戈蒙(Jean Gaumant)甚至认为“各国合作组织所代表的合作思想,与孔圣人的教训是一致的,仁义礼智信,也就是世界合作的道德。”⑤有的学者认为中国传统文化不一定有利于合作运动。梁漱溟指出:“可是就中国人的性情说,他有一个缺点,就是没有团体生活习惯,缺乏组织能力,不会商量办事。所以对合作社不甚合适。中国人顶爱关门过日子,所谓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是中国人顶现想的社会;这就与合作不合了。”⑥ 任子正等人则认为中国农村的民风和劳力者治于人的传统也对普及合作动动产生负面影响。这里笔者认为:中国传统文化本质上只有利于中国农民的传统合作,即以血缘为主以及衍生的各种合作,而不利于以契约为主的陌生人之间的合作。对熟人是诚信,对陌生人是机会主义。所以,中国要建设完善的市场经济,要引导农民走向现代合作形式,就有一个文化适应问题。经济、政治、文化三者是一份有机的“套餐”,三者只有相互适应,才能和谐发展,才能使社会在均衡中演进。对此,笔者认为,在中国应大力吸收有利于农民合作的西方文化。一方面,我们要努力改造传统文化,使之取得和社会化大生产相适应的现代形式;另一方面,我们不能盲目清高,应当充分吸收一切先进的文化成果,以推进中国农民的合作建设和中国的现代化建设。在文化创新上,应坚持:一要解放思想,要敢于大胆放弃一切不利于中国发展的陈旧观念和落后传统;二要实事求是,应当符合中国国情;三是要体现以人为本,社会发展的最终目的是人,而不是其它;四是要坚持发展是硬道理,这既是中国问题的出发点,也是中国问题的归宿。

以民主化推进合作化。合作的前提是平等,同时,合作本身又体现着成员间权利和义务的一种约定和分成。所以,民主化是合作的重要条件。这里的民主化建设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应建立和健全合作组织内部的民主化管理制度;二是应为合作组织的成长提供一个民主化的环境;三是应完善基层政权的民主化管理程序。

大力加强中国农民的诚信建设,这是解决中国农民合作难的一个重要手段。中国农民具有天然的机会主义情结。从历史传统来看,首先,落后的小农经济生产方式使人天生具有机会主义倾向。农业中人与自然的博弈不同一起人与人的博弈,缺乏反向的互动制约,从而间接有利于产生一种“抢收抢种”的机会意识,并进而发展成为一种机会主义心态;另外,严酷的生产环境和落后的生产条件也容易诱发农民的机会主义心态。其次,中国封建社会的人治传统也是滋生机会主义的温床。再次,中国文化的现世主义风格又进一步强化了机会主义行为。从现实中国社会的发展看,我们正处在一个转型阶段,转型本身就是一个秩序的重造过程,所以转型也就意味着一定程度的混乱和无序,而混乱和无序又会更进一步加剧机会主义。机会主义是诚信的死敌,所以,我们应充分认识到中国农民合作化建设的长期性和艰巨性,是一项总体性和系统性的浩大工程。

公正观对农民的合作有影响,但不是决定因素,决定因素是利益。从总体上看,中国农民应是理性的利益追求者。所以,合作化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是要建立和健全利益分配制度。贺雪峰在谈到中国农民合作问题时,讲到如下一个例子:在荆门调查农田水利的时候,遇到一个村民小组因为有农户不出亩产10元的抽水钱,而导致亩产减产20%(有的田块减产更是超过50%)。对此,他得到的结论是:“农民不是根据自己实际得到好处的计算,而是根据与他人收益的比较,来权衡自己的行动,这就构成了农民特殊的公正观:不在于我得到多少及失去多少,而在于其他人不能白白从我的行动中额外得到好处。而在任何一个社会,都总是会有极端自利的少数和极端无私的少数,这两个极端不能代表农民的平均水平。构成农民平均水平的公正观,大致就是以上特殊的公正观。这种公正观无力处理极端自私的少数人(即以上实例中不愿出钱抽水的农民),因而就无力解决农村社会的公共物品供给问题,搭便车行为将公益破坏掉了,所有人都受到损失。”⑦对此,笔者认为,农户不愿出抽水钱可能与上述贺雪峰所说的公正观有关,但这样的公正观又确实让人想不通,实在是一种非常愚笨的表现。所以,更多的原因可能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可能与农民社会的低信任度有关,把钱交给别人是不放心的,“两鸟在林不如一鸟在手”;二是可能有些农民不是不想获利,而是没有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缺乏理性的计算和判断;三是还要看反映情况的人的有关背景,是否存在有意扭曲信息的情况,这种情况也是不能排除的;四是具体组织者是否存在****,如有则会引发农户的抵触情绪;五是可能也与收益的分配制度不健全有关;六是上述事例只能代表特殊情况,并不能据此得出一般结论,现实中也有许多与此相反的事例。总之,在一般情况下,经济利益是一切问题的核心,观念是为利益而服务的。观念对行为有一定的反作用,但观念本身又是行为追求利益的工具。公正观对利益的追求有影响,但利益本身才是农民最重要的考虑因素。所以作为一个理性的农民,选择合作,还是不合作,利益是最重要的决定因素,观念则次之。而解决利益问题的关键,就是要建立和健全有效的利益分配制度。

未来中国乡村合作模式的选择应立足于社区自治。这里重点应解决好乡镇问题。目前,乡镇问题的核心是政治权力与经济权力的不均衡,所以,笔者认为,解决乡镇问题的出路,既不在于取消、虚化或实化乡镇,也不在于如有的学者提出的实行有限的乡镇自治,而是在于转化,即应重新配置乡镇权力体系,形成一个均衡的政治和经济的权力体系,这里关键是要重新调整“条”“块”关系,实行“条”执行、“块”监督。具体设想1、将现有乡镇的所有职能进行归类细分,并将具体面对农民的执行职能全部“条条”化,实行“条”管理。涉及到乡镇的有关机构完全变成全国或省或县的派出机构,人员调配、干部升迁、物资配置完全统一管理。2、在上述基础上,将乡镇一级党委和政府改为只设党代会和人代会两个机构,并设相应常委会,是为“块”,乡政府完全自治化。3、乡党代会或人代会的主要职能是监督,即监督“条”在具体执行和运作过程中是否有不称职现象。4、对原有乡镇遗留问题如乡镇负债等问题可采取如下途径解决:(1)转移到相关的“条”系统内,由“条”自行消化一部分;(2)国家补贴一部分;(3)发动本地群众集资解决一部分;(4)实在不能解决的,可采取先挂账,以后再想办法解决。实行“条”执行、“块”监督的好处有:(1)有利于“条”的高效率动作。(2)有利于发挥“块”的积极性。(3)形成了一个相互制衡的均衡权力体系。长期以来,我国存在的一放就乱、一收就死的情况根子就在于没有理顺“条块”关系。通过“条”执行、“块”监督可改变这种局面,放也不会乱,收也不会死。(4)宏观上有利于国家的稳定和统一。(5)由于“条”的有关经费全部来自本系统或国家,“块”的运行成本又很低,这样,也就大大减轻了农民负担,同时也不会产生乡镇负债问题。(6)有利于推进中国的民主化进程。(7)为最终消除中国的二元社会结构和二元经济结构提供了一个基础和平台。

注释

①[英]马林诺夫斯基:《文化论》,90页,北京,中国民间文艺出版社,1987。

②[美]奥斯特罗姆等:《制度分析与发展的反思》,159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92。

③[美]曼瑟尔·奥尔森:《集体行动的逻辑》,38页,上海,生活·读书·新知三联出版社,1995。

④[美]道格拉斯·诺斯、罗伯特·托马斯:《西方世界的兴起》,2页,北京,华夏出版社,1989。

⑤吴藻溪:《近代合作思想史》,第120页,棠棣出版社1950年版。

农民问题研究范文第5篇

>> 新生代农民工子女心理健康问题及对策研究 宁夏新生代农民工法律意识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新生代农民工教育培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新生代农民工心理问题及调试对策 基于心理契约的新生代农民工管理对策研究 新生代农民工文化适应问题及对策研究 新生代农民工就业问题及对策研究 新生代农民工尊严缺失问题及对策研究 我国新生代农民工就业能力提升问题及对策研究 新生代农民工住房问题及对策研究 新生代农民工社会保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新生代农民工失业带来的社会问题及对策 新生代农民工教育培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新生代农民工面临的问题及对策探讨 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新生代农民工继续教育中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指导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新生代农民工素质提升的障碍及对策研究 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的主要障碍及对策研究 新生代农民工犯罪及其对策研究 常见问题解答 当前所在位置:l

[2] 潘华.新生代农民工“回流式”市民化研究[D].上海:上海大学社会学院,2012.1.

[3] 牛丽宇.新生代农民工心理问题及干预对策[J].中国人力资源开发,2011.2:99.

[4] 石庆新,冯维.新生代农民工心理问题探析[J].宁夏党校学报,2010.12(3).

[5] 林崇德主编.发展心理学[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8:288.

[6] 金盛华.自我概念及其发展[J].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6(1).

[7] 吴智育.新生代农民工心理健康问题及解决途径[J].河北学刊,2012(4):1-2.

[8] 李辉,倪磊.新生代农民工的心理问题与应对策略[J].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24):3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