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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决算审计收费标准

竣工决算审计收费标准

竣工决算审计收费标准范文第1篇

关键词: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中图分类号:TU19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 竣工决算审计制度化、程序化

由于存在建设项目竣工后未及时编制竣工决算等问题,因此应加强和完善有关制度办法的制定,用科学的制度来规范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的程序、方法和内容,促使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制度化,全面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水平。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基建管理部门应安排专人负责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保管工作,项目竣工后,立即组织工程技术、计划、物资、统计等有关部门的人员支持基建财务部门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同时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也应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做好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的编制工作(可在合同中约定)。按照规定的时间编制好竣工决算并报审计部门审计。

2 报审资料的规范化

竣工财务决算资料应由基建财务部门提供,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2.1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批准建设文件、设计文件、历次概算调整文件。

2.2项目招投标资料,工程承包合同、工程造价结算审核资料,重大设计变更资料。

2.3项目交工验收报告及相关资料;自项目建设之日起的工程进度报表和财务报表,工程竣工决算报表,债权债务对账资料、经审核的甲供材料对账单以及其他与财务有关的资料等。

3 评审内部控制制度

3.1审查制度建设情况。审查建设单位是否建立了必要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落实基建人员和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实施职能化分工和不相容岗位职责分离;是否制定了基建财务结算管理业务流程,规范会计核算程序;是否制定了财务人员考核、培训办法,不断改进财务人员激励手段等。

3.2审查关键控制点的有效性

(1)村料管理环节的控制。材料的采购是否实行招标管理,材料采购合同是否经内部审计部门审签等;材料的领用,乙方应指定一名领料员到甲方材料仓库办理领料业务并在领料单上签字,甲方只对乙方指定人员办理材料结算业务,对于甲方自行采购、自行出库的材料或设备,则应由甲方派驻工地的工程技术人员而非仓库管理人员在领料单上签字,以防材料被挪用。

(2)工程进度款支付环节的控制。审查工程进度款是否严格按照工程进度表和付款通知单来支付,且工程进度表和付款通知单必须经甲方、施工单位、监理三方签章确认。

3.3审查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情况。包括基本建设管理程序、招标投标管理制、工程建设监理制、施工合同等方面的内容。

4 审查竣工财务决算

为了保证竣工财务决算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应主要审查以下几个内容:

4.1竣工决算报表编制审计

(1)根据批文、合同、财务资料、设计资料,逐项核对“竣工工程概况表”、“竣工财务决算表”、“交付使用资产总表”、“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中填列的内容和数据。

(2)审查竣工决算说明书。考核编制依据,审查其内容和引用数据的准确情况。

4.2项目建设及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1)审查建设项目资金的来源、到位与使用情况。审查建设资金来源是否合法;有无非法集资、摊派和收费;建设资金是否按计划及时到位;建设资金使用是否合规,有无转移、侵占、挪用建设资金;有无损失浪费问题。

(2)审查工程项目建设中有无严格概(预)算管见按批准的概(预)算内容建设。具体讲:可先对比整个项目的总概算,然后将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工器具费和其他工程费用逐一与竣工决算表中所提供的实际数据和相关资料及批准的概(预)算指标、实际的工程造价进行对比分析,以确定竣工项目总造价是节约还是超支。在实际工作中,应主要审查以下内容:第一,对己采购的设备审查是否符合概算范围,检查有无采购概算之外的设备。查阅建设项目设计概算与交付使用资产明细核对,审查是否属于概算范围,有无建设概算外项目,检查概算中所列的项目是否建设完成,有无自行减少建设内容。第二,审查主要材料消耗量,要按竣工决算表中所列明的三大材料实际超概算的消耗量,查明在工程的哪个环节超出量最大,再进一步查明超耗的原因。

4.3建设成本审计

(1)抽查建筑安装工程结算。(一般情况下,建筑安装工程结算都己经实施过专项审计,财务决算审计时只须抽查),抽查面不少于建筑安装完成额的l5%,抽点是超概算金额较大的单位工程、重大设计变更、高额索赔费用等。

(2)审查设备、村料的核算情况。对财务列支的设备、材料成本要和工程相对应的成本项目相互进行核对检查,防止重复计算和漏项的发生;对建设单位采购与工程有关的设备,要审查合同设备清单及结算发票,还要看合同内容是否包含安装费、调试费及附件、配件等;要从财务的角度审查建设单位是否直接承担或支付了施工图范围以内的工程费用,明确哪些费用应由施工单位或设备安装单位承担。

(3)审查甲方供料及村料差价是否结转完整。甲方供料一般有两种供应方式,一种是甲方定价,乙方购买,与施工单位结算时,以预算书中材料数量和单价的乘积扣除采保费后从工程款中扣回即可。计入工程成本的材料价格以实际价进入,要注意材差的结转是否完整。另一种是甲方定价,甲方购买,这种情况相对复杂一些,它存在材料数量超供、欠供的问题,具体做法是:首先,审查工程结算书中己计取的甲供材料费是否已全部从施工单位的结算款中扣回(应扣除甲供材料金额=预算书中的材料价格×预算书中材料数量)。其次,审查材料超欠供部分的差价结转,超供的材料款应从结算款中扣回〔超供材料应扣回款项=(实际供应数量-预算书中计取的数量)×实际采购价〕;欠供的材料如何与施工单位结算,在这里提出两种方式供同行探讨,一是将欠供材料的数量以结算书中的材料价格作为奖励退给施工单位,另一种是欠供材料不退还。当然甲供材料及材料差价的结算方式最好在合同中注明。另外,安装部分甲供材退价应注意:安装材料不仅是要退主材,部分辅材还要退还,因为部分甲供主材里含辅材,而安装造价辅材费的计取是按系数调整计算,最好的办法是从定额中将涉及甲供部分的辅材按定额拆分,扣除甲供辅材。

采保费计算。采购保管费由采购管理费和工地保管费两部分组成,各为材料原价与运杂费之和的l%,原则上应按材料的实际采购价,为了方便结算,材料用量采用定额用量,材料价格用预算价格(安装部分材料用实际采购价),最好也写入合同中。水电费的扣除也可视同甲供材。施工用水电费原则上应挂表计量,生产、生活用水电分开结算。工程施工水电费由甲方供应,数量按实际发生数结算,单价按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水价格,结算时从施工单位工程款中扣除。

(4)审查合同付款情况。基本建设项目的资金支付,绝大多数是以合同形式进行控制的,实际工作中最好以列表的方式,按照签订合同的单位名称,将各单位的付款情况详细地加以统计,并与各单项工程结算审计定案数对照。审查基建财务部门在支付竣工结算款时,备料款是否己从施工方的应付款中扣除。审查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的履行情况,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在原合同中均有规定,其履行结果是实行奖惩,奖惩所发生的费用计入工程成本,因此,核实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十分必要。同时,审查有无按合同条款暂扣工程保修金和质量保修金,以免事后出现质量问题而陷于被动。审查决算中是否包含甲方作为独立费项目外包的内容,这部分工程量按规定应给予施工单位配合费,配合费可按照双方事先的约定执行。审查总包单位管理费是否按合同中约定的计算基数和费率支付。

(5)审查待摊投资的列支内容和分摊情况。待摊投资一般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勘测设计费、可行性研究费、设备检验费、工程质量监理费、审计费、招投标费、其他待摊投资等。建设单位管理费主要审查其列支的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审查其占总投资的比率是否超过国家的有关规定;对监理费、审计费、招投标费的审查,主要审查其支付标准有无超过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而从中提成。

4.4交付使用资产审计。抽取部分会计凭证、原始凭证,检查有无资产划分不清、互相混淆的情况。审查“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支出”、“设备投资支出”、“待摊投资支出”和“其他投资支出”明细账验证交付使用资产的正确性;检查建设单位用基建投资购建的在建设期间自用的固定资产,是否按规定计入交付使用资产;审查工器具、备品件、办公及生活家具的移交手续是否合规,对移交手续不合规的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查明有无虚交或账外资材等问题;审查交付无形资产;审查交付递延资产。

4.5结余资金审计。核实银行存款、现金和其他货币资金,查明有无“小金库”;审查库存材料盘亏,重点审查有无隐瞒、转移、挪用库存物资等问题,如有库存器材积压情况,要查明原因;审核库存材料单价,查明有无故意提高或压低库存物资单价等问题;审查往来款项,核实债权债务,重点审查有无转移、挪用建设资金和债权债务清理不及时等问题;审查类似保证金性质的债权,如政府机构收取的墙改基金、散装水泥基金等有无收回。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发现此类债权处理得很随便,直接结转进成本。经过审计后要求基建管理部门履行相关手续收回此类债权,核减相应成本。

竣工决算审计收费标准范文第2篇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财政投资或财政补助及其他财政性资金投资的区所属基本建设项目,包括当年安排投资和当年未安排投资但资产已交付使用却未办理竣工决算的项目。

第三条基本建设项目财务决算遵循实事求是、及时准确、节俭高效的原则。竣工财务决算是反映竣工项目建设成果的文件,是办理资产交付使用手续的依据。各建设单位(指挥部)要认真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实事求是地编制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做到编报及时、数字准确、内容完整。财务决算报告要完整反映项目的投入情况、工程概况,真实反映财务情况,剖析建设项目的问题,为领导提供决策参考。

第四条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列支范围为列入项目概算总投资范围内的与项目建设相关的各项支出(概算投资按我市基本建设程序办法批准)。主要包括项目前期费用,如征地、拆迁、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费用等;建安工程费如“三通一平”、土建投资、装饰工程投资等;基础设施配套费如市政配套、绿化、供水、供电等;基建设备购置费如电梯、暖通等;以及按相关规定或批准允许列支的各项管理费用。

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时,应严格按照财政财务制度规定分摊待摊投资,真实反映应收应付款、各类押金(如临时施工用电押金、散装水泥押金、新型水泥押金、新型墙体材料费等)、质保金等。

第五条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依据主要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及概算调整、计划文件;招投标文件(书);经财政部门审核批准的工程预算(标底);承包合同、工程结算及审核报告等有关资料;其他有关资料。(详见决算资料清单)

第六条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两部分:

(一)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见附表)

⒈基本建设项目概况表;

⒉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

⒊基本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总表;

⒋基本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

(二)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

⒈基本建设项目概况(包括招投标情况、合同履行情况);

⒉会计账务处理、财产物资清理及债权债务的清偿情况;

⒊基建资金结余情况;

⒋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分析、计算情况;

⒌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及决算中存在的问题、建议;

⒍决算与概算的差异和原因分析;

⒎需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建设单位(指挥部)应指定专人负责竣工财务决算所需资料在各建设阶段的收集整理。①建设项目开工后,建设单位(指挥部)指定专门责任人到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以下简称“区财评中心”)接受业务指导,并将决算所需前期资料报区财评中心备案。②在项目进行中,指定责任人应及时收集整理决算所需资料并报送区财评中心。③在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主体工程完成工程价款结算审核工作后3个月内,组织专门人员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和上报工作,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建设周期、建设内容多的项目,单项工程竣工,具备交付使用条件的,可编制单独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建设项目全部竣工后应编制汇总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第八条在编制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前,建设单位(指挥部)要认真做好各项清理工作。清理工作主要包括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的归集整理、财务处理、财产物资的盘点核实及债权债务的清偿,做到账账、账证、账实、账表相符。各种材料、设备、办公用品、工具、器具等要逐项盘点核实,填列清单,妥善保管,不得调剂、侵占、挪用。

第九条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审批实行“先审核,后审批”的办法,即由建设单位(指挥部)提出竣工财务决算审批的申请,申请内容包括要求批复的报告、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经区财评中心审核后,按规定批复。批复后未付清的工程款,建设单位(指挥部)作“应付款”入账,竣工决算资料交一套给区财评中心归档保管。从建设单位(指挥部)提交申请并送交资料起30日~45日内,区财评中心必须完成审核批复工作。

第十条工程竣工后三个月内,建设单位(指挥部)必须完成竣工决算报告的编制和上报工作,清理往来账务,核算项目投资总额,并将投资形成的国有资产按有关程序移交国资部门(或投资主体)进行管理。如建设单位(指挥部)没有具备编制竣工财务决算资格的专业财务人员,建设单位(指挥部)则提供完整的财务决算资料,由区财评中心代为编制、审核。建设单位(指挥部)必须在财务核算经区审计局审结完毕、决算资料由区财评中心接收、财产由区重点办接收后方可解散撤离。

竣工决算审计收费标准范文第3篇

关键词:财政投资;待摊投资;评审

财政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评审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评审、设备投资评审、待摊投资评审和其他投资评审等几部分。由于待摊投资核算内容比较纷杂,在评审实务中,经常发现诸如费用超标准、不应计入待摊的项目在待摊投资中核算等各类问题,直接影响到建设成本的正确合理归集,进而影响建设成果的全面准确反映。如何做好待摊投资的评审,是每个财务评审人员要认真对待的重要问题。

一、待摊投资核算内容及评审重点

(一)待摊投资核算的内容。根据《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待摊投资”科目是核算建设单位发生的构成基本建设实际支出的、按照规定应当分摊计入交付使用资产成本的各项费用支出,其应设置以下明细科目:建设单位管理费、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勘察设计费、研究试验费、可行性研究费、临时设施费、设备检验费、延期付款利息、负荷联合试车费、包干结余、坏账损失、借款利息、合同公证及工程质量检测费、企业债券利息、土地使用税、汇兑损益、国外借款手续费及承诺费、报废工程损失、耕地占用税、土地复垦及补偿费、投资方向调节税、固定资产损失、器材处理亏损、设备盘亏及毁损、调整器材调拨价格折价、企业债券发行费用、其他待摊投资等。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第十九条规定,待摊投资支出内容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土地复垦及补偿费、勘察设计费、研究实验费、可行性研究费、临时设施费、设备检验费、负荷联合试车费、合同公证及工程质量监理费、(贷款)项目评估费、国外借款手续费及承诺费、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查)费、招投标费、经济合同仲裁费、诉讼费、律师费、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车船使用税、汇兑损益、报废工程损失、坏账损失、借款利息、固定资产损失、器材处理亏损、设备盘亏及毁损、调整器材调拨价格折价、企业债券发行费用、航道维护费、航标设施费、航测费、其他待摊投资等。

两者都是以列举的方式将在该科目核算的内容列示出来,只是在前者中作为明细科目,而在后者中作为支出内容,两者对“待摊投资”科目核算内容的规定基本相同。

(二)待摊投资评审重点。根据《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试行)》(财办建[2002]619号)的规定,待摊投资评审,主要是对各项费用列支是否属于本项目开支范围,费用是否按规定标准控制,取得的支出凭证是否合规等进行评审。在具体评审工作中,待摊投资评审的重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对照有关财务会计核算办法,审查“待摊投资”的科目设置是否恰当、合理,是否按列明的项目内容设置二级明细账,财务报表所列数额与总账、明细账是否一致等。

2、建设单位管理费、勘察设计费、监理费、可行性研究费、环境影响评价费等费用是否严格控制在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之内,特别是对业务招待费,不管是以会议费、差旅费、办公费形式列支的,还是什么名义变相开支的,只要是招待性质的,都要纳入其范围严格审核,控制其支出标准,测算资本化利息是否计算正确,测算相关税金计提、缴纳是否正确。

3、通过查看记账凭证以及所附原始凭证,审核待摊投资实际付款情况,列支的待摊投资是否真实、合规。

4、审查勘察设计、监理、招标等合同,并将合同规定的付款条件及其他条款等与实际付款情况进行核对,审核是否按照合同付款凭证。

5、审核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是否按合同支付、土地是否办理过户手续、检查国有土地使用证。

二、待摊投资评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在待摊投资评审过程中,经常存在建设单位基于主观或客观原因对部分费用开支控制的不严格,建设单位管理费、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勘察设计费、工程监理费等费用出现超标准或超概算问题,或者是不按照规定及时编制竣工决算,以及建设单位考虑到竣工验收的需要预提了部分费用,从而增加了建设成本,可以概括为以下四个方面:

(一)部分费用开支超标准或超概算。待摊投资费用超标准或超概算主要涉及到建设单位管理费、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工程勘察设计费、监理费等科目,其原因也是多方面的,既有建设单位管理控制不严造成的,也有施工情况发生变化造成的,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建设单位管理费超概算或超标准。这种现象比较普遍,暴露出建设单位在费用控制方面存在的缺陷,有的建设单位将本应由机关办公经费

负担的费用列入了建设费用,增加了建设单位管理费开支;有的是由于工期拖延导致增加了费用开支;有的是待摊投资的其他明细科目误记入建设单位管理费,如将“招投标费”列入“建设单位管理费”。

2、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超标准或超概算。其主要原因有两方面:一方面是由于设计阶段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情况考虑不够充分,导致概算批复与实际执行情况存在差异,征地及补偿的数量增加、费用标准提高,增加了征地、补偿费用;另一方面是建设单位在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工作中存在着违规违纪问题,征地数量、补偿费用不实,编制虚假资料,虚增征地、补偿费用。

3、勘察设计费、监理费超概算。勘察设计费、工程监理费一般按照规定标准签订合同,但由于在施工过程中地质条件发生变化需要重新勘探、设计变更需要补充设计、工期拖延增加延期监理费等原因,导致勘察设计费、工程监理费出现超概算的问题。

(二)预提费用计入待摊投资。由于财政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与竣工验收在时间上存在着差异,一些建设单位考虑到竣工验收需要发生有关的验收费用,在竣工财务决算前,预提一部分招待费、验收费等费用计入待摊投资,增大了建设成本。

(三)存款利息收入的处理不符合有关规定。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建设项目在建设期间的存款利息收入计入待摊投资,冲减工程成本。在评审过程中,我们发现,很多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处理,一种情况是将存款利息收入直接冲减建设单位管理费,这种做法虽然冲减了工程成本,但是也可能掩盖了建设单位管理费超支的问题,会计科目的使用也不够规范;另一种情况是将存款利息收入作为本单位留成收入。

(四)不按期进行竣工决算增加建设成本。按照《基本建设财政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建设单位应在项目竣工后三个月内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工作。在实际工作中,不少项目建设单位存在“重结算、轻决算”的主观认识,据统计,有超过60%的单位都在竣工交付使用半年后才办理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工作,有超过20%的单位在项目交付使用一年后才办理竣工财务决算。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未按规定及时办理,导致部分费用开支不能落实,造成建设成本增加。

三、做好待摊投资评审的几点建议

(一)坚持以政策法规为依据,严格控制待摊投资费用开支。待摊投资评审主要的依据是《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基本建设财政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在评审过程中,我们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计收标准、不得将计算规则对待摊投资费用进行测算,与送审的数据以及批复概算进行对比,从中找出差异以及形成差异的原因,做到“不重不漏,全面完整,准确合理”。对工作失误或人为原因造成的科目错记进行账务调整,按照会计科目汇总调整后的费用金额,然后再根据有关费用标准的规定对照分析,例如将存款利息收入从建管费科目调出计入贷款利息科目贷方或单独反映存款利息,将调整后的建管费金额与文件标准以及批复概算进行对比分析做出相应处理,最终将费用开支控制在政策限定的范围内。

(二)注重学习培训,不断提高评审人员和项目单位财务人员素质。一方面加强对评审人员的业务培训,通过派出业务骨干参加财政部组织的业务培训,与其他省市的同行交流工作经验,加快评审人员的知识更新,不断提高评审人员的业务水平;另一方面定期组织建设单位的财务人员进行培训,讲解基本建设项目建设程序、资金管理、会计核算等方面的专业知识,使他们尽快熟悉和掌握基本建设项目的相关政策、法规以及实务操作,避免和减少待摊投资核算中的问题。

(三)进一步加强与建设单位的沟通与协调。待摊投资核算,乃至整个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的主体是项目建设单位。在待摊投资的评审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与建设单位进行沟通。在沟通的过程中,一是纠正建设单位“重建设、轻决算”的认识偏差,使其对做好包括待摊投资在内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有一个正确的认识,为做好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奠定基础;二是对待摊投资核算中存在的费用超标准、超概算、账务处理不符合规定等问题,提供相关的法规、政策文件等依据,向建设单位的有关同志做好解释工作。

主要参考文献:

[1]财政部关于修改重印《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字[1995]45号).

[2]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财办建[2002]619号).

竣工决算审计收费标准范文第4篇

关键词:跟踪审计;实施;重点

长期以来,工程项目审计往往只是对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的工程结算进行审计,可这种事后的结算审计无法对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监控,在整个建设期内任何一个环节的失误都可能导致投资失控。因此,在当前建设工程项目周期长、投资大、技术复杂、控制环节多和管理专业性强的环境下,工程项目实行全程跟踪审计已成为迫在眉睫的选择。

一、工程项目全程跟踪审计的含义

工程项目全程跟踪审计,指审计机关、内部审计部门或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及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规定程序,对工程项目从立项至项目竣工验收全过程实施的审计监督与服务。

二、工程项目全程跟踪审计的实施内容

(一)工程项目前期准备阶段

此阶段跟踪审计主要目的是审核:建设程序的合法性、完备性;项目投资的经济性、合理性;前期费用的合规性、真实性。促进建设单位按规定办事,避免发生决策失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主要包括:

1.概预算编制情况审计。审核概预算编制方法是否正确,是否达到规定的编制深度,工程量的计算是否正确,选套的单价是否与定额规定相符,各种取费是否按规定的程序和费率计提。审核概预算调整原则、调整系数、增加费用的恰当性。

2.征地拆迁情况审计。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手续是否齐全、合规;征用土地的面积是否属实;土地补偿费、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等补偿支付标准是否合理、合规,是否及时、足额支付到位。有无擅自扩大拆迁范围、提高或降补偿标准的情况。

3.工程量清单编制审计。现场踏勘,复核计算工程量,以确定工程量清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审核工程量清单编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暂定项目是否合理,防止留下不合理的日后追加工程款缺口。

4.前期费用支出情况审计。管理费用的发生是否真实,是否符合规定的开支范围;费用票据是否合规范;会计核算是否正确。可行性研究费、勘察设计费、咨询费、招投标费等支出是否符合有关合同、协议的约定,有无超标准付款的情况。

(二)工程项目实施阶段

1.检查合同的签订与执行情况

一是审查工程项目是否遵守“先订合同,后施工”原则,有无合同施工现象;审查合同的订立是否以立项报告及招标为依据,有无超计划、超标准擅自订立建设合同的现象;二是审查合同条款是否齐全严谨,对于定额套用、费用计取、材料供应、质量标准、工期进度、安全施工、结算方式、质保期限、违约责任等主要条款是否明确;三是检查建设项目有关的单位是否认真履行合同条款,有无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如有变更、增补、转让或终止情况,应检查其真实性、合法性;四是审查预付工程款及材料款是否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支付,有无超付情况;工程进度款的拨付是否经过严格审查,是否按合同规定足额扣取质保金。

2.工程项目资金审计

一是检查工程项目的资金来源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合理,是否专户存储、资金(拨、贷款)渠道是否通畅,工程项目资金能否满足项目建设当年应完成工作量的需要,有无大量资金闲置、或因资金不到位而造成停工待料等损失浪费现象;二是对使用国债的建设项目,要严格规定其操作程序和使用范围,并作为建设资金审计的重点。重点检查国债资金是否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有无挤占、挪用、截留建设项目资金等问题;三是现金支付范围是否合理,库存额度是否过大;是否按照工程进度付款,对数额较大且长时间不结转的预付工程款、预付备料款及各种往来资金要查明原因,防止超付多付款现象。检查工程项目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有无违法集资、摊派、收费等情况。

3.工程成本及账务处理审计

一是检查工程成本核算及账务处理是否符合《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要求,是否有利于建设项目的管理及竣工决算的需要。建设成本的归集、待摊投资的核算、单项工程成本的计算是否真实、合法,项目设计、施工各个环节中财务政策的执行情况以及项目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是否良好;二是检查单项工程结算是否高估冒算、虚报工程款,是否重复计算、虚增工程量,是否随意变更工程内容、提高造价,是否符合单项工程投标时的预算报价。

(三)项目建设竣工决算及移交阶段

此阶段跟踪审计的主要目的是审核:工程竣工决算的真实性、准确性、检查概预算执行的真实性、合规性;审计竣工财务决算情况,揭示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建设单位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促使建设资金合法、节约、有效使用。主要包括:

1.工程竣工决算情况审计。检查工程结算项目是否均验收合格,施工工期是否符合规定条款。审核项目工程量和综合单价调整情况,工程量清单调整及决算情况,有关工程取费及税金计算情况。审核竣工决算编制所依据的工程资料是否完整、真实、合法。

2.概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审核各次概算的变更是否经过有关部门审批,有无擅自改变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和提高建设标准的问题。核实决算建设成本,确定建设项目超概算的金额,并分析产生的原因。

竣工决算审计收费标准范文第5篇

【关键词】水利;竣工;决算;问题

中图分类号:TV文献标识码: A

一、前言

为了缓解河道水患的影响,尽可能的减少水患的发生。我国对于水利基础建设不断进行,而竣工决算作为其中重要的部分备受关注。因此,我们需要对水利基础工程中的竣工决算进行分析和探讨。

二、项目竣工决算存在的问题

1、财务审计功能有弱化趋势。审计规程规定,水利基建项目审计主体是主持验收的水利审计部门。水利审计部门开展竣工决算审计时,可以自行开展,也可以委托社会审计机构。对项目实施期间的资金管理和使用很少关注,只重视工程造价,不重视财务审计,从而弱化了财务审计功能,给项目资金监管带来风险。有的项目审计报告一片大好,也顺利通过竣工验收,都以为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很好。但在国家审计部门后续专门审计中,却发现了一些资金使用方面的违规问题,使建设单位工作陷入被动,有的问题因时间关系整改起来很困难。

2、审计费用的承担主体影响了审计的独立性。审计规程规定,该项费用一是纳入水利审计部门预算,二是列入项目投资成本。这样审计关系中委托人、受托人、被审计人的审计三方变成两方,项目法人成为了审计人员的“衣食父母”,从而使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受到影响,审计结果往往迁就了项目法人的要求。此外,近年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分类改革。工程造价审计与注册会计师业务分离。以前只需委托一家中介机构,现在必须委托两家联合进行,给审计委托的实施和出具报告主体带来不便。

3、审计费用的计付方式对审计结果产生影响。目前安徽省支付审计费用一般有两种方式:一是基本加效益审计收费,先按项目资金到位数的一定比例计算基本收费。对工程造价审减额再约定一个比率,加付一定的费用。此外因审减造价需与施工单位谈判,可能延长审计时间,甚至有可能发生串谋舞弊等不良行为。二是实行经费包干。优点是易于操作。节省时间,不足之处是审计报告可能深度不够,质量不高。

4、审计建议建设性不够。政府审计部门往往只委托造价机构进行竣工决算审计,对财务审计重视不够,审计建议缺少强制性。有的为降低成本,减少不必要的审计程序,导致审计风险增加,审计质量下降。

三、认真做好会计核算工作

会计核算工作包括建账、核算和编制竣工决算报表的工作,认真做好会计核算,才能确保编制竣工决算报表填制数据准备无误,会计核算工作是基础。

1、设置会计账簿

设置会计账簿是水利建设单位进行会计核算的基础工作,是竣工财务决算的起始环节。设置会计账簿要体现会计制度的要求,还要和概预算项目相对应,才能更好的汇总和归集各类支出,并为竣工决算报表的编制提供依据。对水利基本建设项目而言,账簿设置必须适应建设项目资金运动的特点,满足基本建设管理和核算的需要。

2、进行成本费用归集

成本费用的归集泛指水利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资金耗费,是确定工程建设成本的基础工作,是水利建设单位财务管理的核心内容。会计人员要按照水利部对成本核算和会计核算的具体要求进行成本费用的归集和核算。成本费用归集主要依据工程价款结算表,其中工程量的内容来自招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熟悉工程量清单,有助于掌握和区分工程量清单、会计核算与概算三者之间的关系。

3、做好完工结算工作

完工结算指承包单位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全部完成所承包的工程,并经质量验收合格,达到合同要求后,向发包单位进行的最终工程价款结算。当前完工结算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利用合同开口多算,结算单价随意高套和取费计算多加少扣等,所以在进行完工结算是要对承包人提交的完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进行认真核实审查,把结算工作落到实处。

4、做好竣工财务清理工作

竣工财务清理工作包括对合同的清理,债权债务的清理、竣工结余资金的清理、资产的清理工作。其中合同的清理工作是竣工财务清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对水利基本建设项目而言,合同清理具有数量多、金额大、涉及面广、跨度时间长等特点,合同清理对做好完工结算、清理债权债务,合理确定未完工程金额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5、对未完工程投资和预留费用的处理和确认工作

竣工决算编制基准日后,必然还需发生一些不可避免的支出,竣工决算审计和竣工验收等必须将未完工工程及竣工验收等费用作为一种特殊的费用纳入竣工财务决算。

四、加强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工作

现在对水利基建项目竣工决算审计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工作。

1、规范委托程序,严格挑选审计单位。水利审计部门和政府审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审计工作的领导,尤其要在提高审计报告的质量上下功夫,降低审计风险。对社会中介机构的选择上,要规范委托业务,将财务审计和工程造价审计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上,严格挑选资质符合要求,技术力量强的单位。

2、规范审计内容,加大审计深度。在审计内容上要严格按照审计规程规定内容,且突出重点,在投资规模控制环节,主要分析项目是否按批准的概算执行,有无擅自扩大和更改建设规模和标准,有无计划外工程;在招投标和合同环节,主要检查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有无按规定程序实行招投标,是否以招投标文件为基础签订合同,严格执行招投标和合同约定条款;在工程计量环节,主要检查工程变更的现场会议纪要、经济技术论证、现场检查验收等重要环节的程序,加强现场核实,仔细复核工程计量和支付的资料、审批程序、计量的准确性。

3、加强内部审计,优化审计环境。内审工作是加强资金监管的重要手段之一,水利审计部门平时要坚持通过内审工作,积极参与工程建设管理,把边审边帮、审帮结合作为促进项目管理的重要切入点,当好“巡警”,不做“岗警”。在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往往会遇到很多阻力,因此,水利审计部门必须正确处理好各种关系,利用会议、检查工作等形式宣传竣工审计的重要性,营造良好的审计环境,让各级领导逐步认识到竣工决算审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改变工作中的随意性,增强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4、增强审计建议的针对性。竣工审计工作要坚持为水利服务的方向,审计建议要从“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办”等方面来分析,把揭露矛盾、查摆问题与促进管理、完善制度紧密结合;要注重突出审计重点,逐步把审计的重点向管理与效益审计转移。抓住主要环节,提高审计层次,体现审计效益。

5、提高项目全过程综合管理的意识。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减少施工中变更签证的现象,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要加强合同管理,在签订合同时,要注意合同文本的严谨性,保证合同的严肃性,要严格、详细规范合同条款,把“工期、质量、造价”作为合同最重要的内容,合同中对价款调整的范围、程序、计算依据和设计变更、材料价格的签证确认应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

五、结语

水利工程中的基本项目的建设,对于治理地方的水患以及水资源利用是极其重要的。现在的水利建设部门应当从解决竣工决算的问题入手,进而促进水利基本建设工程向强发展。

参考文献

[1]廉翔 关于对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有关问题的探析 [J]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 -2011年22期-

[2]赵新平 对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有关问题的探析 [J] 《科园月刊》 -2010年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