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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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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教育

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教育范文第1篇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2021年我县森林草原灭火工作的总体目标,坚持以人为本,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方针,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和底线思维。始终把宣传教育工作贯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全过程,大力营造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的舆论氛围,创新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形式,高标准的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增强群众参与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自觉性,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不断强化全社会森林草原防火意识,全面提升我县森林草原防控能力,确保我县森林草原资源和林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宣传内容

1、等中央领导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和批示精神。坚持“预防为主、防灭结合、高效扑救、安全第一”的方针,注重把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作为第一道工序来抓,贯穿于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全过程。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森林草原防火意识,积极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社会氛围。

2、大力宣传《森林法》、《省森林防火条例》、《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命令》等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3、森林草原火灾预防、扑救基本知识的安全避险常识。

4、强化对野外火源管理和野外用火有关规定的宣传,确保做到未经批准不用火,防范措施不到位不用火。加强对在校学生、中老年人和疯、傻、呆等特殊人员的森林防火知识教育,提高全社会的森林防火意识,倡导全民积极参与森林防火。

三、工作部署

各乡镇、部门要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实际制定宣传教育方案,全面部署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

(一)分时段进行宣传,提高森林防火意识。按照《2021年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方案》的安排,4月20日至5月20日为全县森林防灭火宣传月和高森林火险时段。入山入林、生产用火高发期警示阶段。民间习俗日、节假日重点时期防范阶段。各乡镇、部门要联合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活动,突出重点任务,攻坚克难,逐一完成。

(二)开展森林防火可视性宣传。各乡镇、部门要全面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警示设施的更新和维护工作,加大固定宣传碑、宣传牌、防火虎威威、彩旗阵的布设密度。在进入林区主要公路布设醒目森林草原防火宣传牌。在林区重要路ロ、防火检查站、旅游景区和林场、村屯布设森林火警电话“12119”标识、森林防火预警信号旗。强化森林草原防火预警预案和预警信号功能的宣传,做到广播有声、电视有影、手机有微信、村屯有条幅、街面有标语、山口有旗阵、路口有碑牌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警示氛围。

(三)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宣传周及公益宣传。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高火险期要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积极动员全社会力量,以大秧歌、广场舞、露天演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开展防火宣传活动。以“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进农户、进景区”等活动,形成浓厚的森林草原防火氛围,消除宣传死角,实现防火宣传范围全覆盖,结合“4.4”防火虎威威诞生日、清明节、“5.6”森林大火反思日、五一节、中秋节、国庆节等高火险时段,开展主题鲜明的森林防火活动。通过新闻媒体刊播森林防火公益提示,森林火险预警预报及微信公众号宣传等,不断强化全民防火安全意识。充分发挥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主阵地作用,掀起春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新高潮。

(四)开展移风易俗宣传。在清明节、老把头节、庙会、农历七月十五等特定民俗节日,积极倡导和推广文明祭祀、文明祭祖等方式,逐步改变烧纸、焚香、燃烛、放炮、放孔明灯等传统习俗,把“有烟变成无烟”,通过舆论导向的大力宣传引导,逐渐改变祭祀风俗习惯。

(五)开展流动性全覆盖宣传。通过宣传单、宣传手册、流动宣传车、宣传一条街、宣传栏、门票、悬挂标语、条幅等形式开展灵活性宣传。充分利用宣传车、大喇叭延伸到偏远乡镇、分散村屯、零散住户、旅游景区、林区承包业户、街道、社区、企业、集市、学校等重点部位,加大宣传力度,消除森林火灾隐患死角。林区乡镇、村组要开展对小孩、老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特殊群体及监护人的宣传教育工作。

(六)开展严禁野外禁烧宣传。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通告》、《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通过现地发放宣传单、禁火令、通告以及在农田集中的森林防火区边缘插“禁火旗”的做法,有针对性大力宣传焚烧秸秆的规定,营造禁火声势、宣传禁火新规。有针对性地大力宣传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规定,做到秸秆禁烧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七)开展联防联控宣传。在森林草原火灾高发期时段及行政交界区域及林区、乡镇、村屯,通过“区域联防”、“十户联防”、“警地联防”等多钟形式,开展野外火源管控及防火知识宣传,面向林区群众宣传森林火灾预警、预防知识,特别要明确“十户联防”带头人的责任,充分发挥带头人的引领作用和震慑力,不断提高广大林区人民群众在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中的相互监督作用和自我约束能力。通过旅游公司、导游人员,以发放森林防火宣传单、宣传卡等形式,提高游客森林防火意识。对入山人员讲解森林草原防火安全知识和森林草原防火的重要性,开展禁止野外用火宣传教育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乡镇、相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的重要性,把宣传作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第一道工序来抓,精心组织,认真安排,抓好落实;要切实承担起各自的责任,认真做好火灾防控工作。

(二)制定方案,明确重点。各乡镇、各单位要依据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方案,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出详细的、可操作性强的本级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方案,并有计划、有步骤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工作。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既要做到突出高火险时段,又要保证防灭火宣传教育工作的持续性、广泛性和实效性。

(三)强化监督,抓好落实。开展重点时段、重点区位、重点人群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要积极宣传倡导文明祭祀,破除迷信,教育引导群众不带火源入山。各乡镇、相关部门要在新闻媒体刊播生动、鲜明、警示性强的秸秆禁烧等森林草原防火公益提示和野外用火管理规定,教育群众依法依规用火。乡镇、村组要开展对儿童、老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等特殊人群的教育管理。有监督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防止被监护人进入森林草原用火、玩火。

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教育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大力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省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防救避险知识,通过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动员全镇力量积极参与,凝聚全镇安全发展共识,增强全镇防范森林火灾的能力和水平,牢牢守住“决不能屡屡重蹈覆辙”的安全底线,确保不发生重大人为森林草原火灾,确保不发生重大人员伤亡,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活动时间

每年3月至4月为镇森林防火宣传月。

三、宣传重点

(一)深入宣传贯彻落实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务实举措。深入宣传关于防灾减灾救灾、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大力宣传全镇各村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重要指示精神和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的务实举措,引导全镇各村各级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以严肃的态度和严谨的作风抓好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部署落实。

(二)广泛宣传森林防灭火相关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全面加强防火、防灾、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强化广大干部森林防灭火、安全生产意识,营造社会关心支持森林防灭火工作的浓厚氛围。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广大群众森林防灭火的法律意识;广泛宣传普及防火基本常识和避险知识,增强群众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使“森林防火、人人有责”成为广大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

(三)持续宣传各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和进展成效。深刻汲取两次“3.30”森林火灾惨痛教训,利用清明节、五一节、“5.12”等关键节点和重要时段,积极宣传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对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森林资源安全、维护生态安全的重要指示要求和森林防灭火工作重大决策、重要会议精神等情况,以及省、市、县森林防火命令、《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文件的宣传;宣传我镇紧紧围绕森林防灭火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坚决有力整治各方面问题,制定方案、化解风险隐患、完善长效机制,促进全镇森林防灭火形势稳定向好,全面提升综合防控能力和扑救水平的坚决态度和有力举措。

(四)宣传森林防灭火先进事迹和典型案例。重点宣传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一线森林防灭火工作者贯彻落实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的先进事迹和表现出的高贵品质、奉献精神,弘扬社会正气。同时要对森林火灾案件查处、火灾肇事者处理情况以及典型火灾案例、违规用火行为和人员处理情况、进行公开曝光,强化警示教育,形成震慑。

四、工作要求

(一)培养一批宣传员。各村、镇级各部门要结合防火期工作实际,在各部门干部职工、村组干部中重点培养一批专职宣传员、一线宣传职工、村组义务宣传员等宣传队伍,大力宣传《森林防火条例》和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内容,强化宣传责任,落实宣传区域,加强管理考核,确保宣传教育工作全到位、全覆盖、全落实。

(二)组建一批巡回宣传队。镇和村(社区)要抽调精干力量组建巡回宣讲队或流动宣传车,在防火期深入林区、村庄、学校、社区、家庭,到景区、村组、企业、寺庙、施工单位及作业现场等重点区域和人员密集处,开展森林防灭火集中普法和知识巡回宣讲,大力推动森林防灭火法律法规和知识进村入户、进山入林、家喻户晓。

(三)增设一批检查宣传卡点。在防火期,结合历年检查卡点设置情况,优化布局并适时增设检查宣传卡点,加强排查和劝导,广泛倡导文明出行、文明旅游、文明祭祀、文明用火。高火险期,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林区生产作业、旅游观光、野炊露营、烧纸钱、燃放烟花爆竹等。

(四)设置一批防火标识宣传牌。各村要在重点部位、重要节点、进出路口,公路、电力线路沿线,以及国有林的重点区域等增设或完善森林防火宣传标语、标牌(碑)。

(五)开展一系列防火宣传教育。镇级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培训各项制度规定,开展系列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丰富宣传教育形式,确保各项防控措施按要求落实到位〔活动清单详见附件〕。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防灭火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扩大覆盖面,增强渗透力,提高接受度,充分发动各部门力量,明确职责任务,强化资源和人员配备,要明确专人负责宣传月工作,并建立相关部门联系机制,确保组织有力、分工明确、成效明显。

(二)强化联动,健全机制。各村各部门要形成工作合力,集中发声,扩大宣传声势。要以宣传月为契机,推动全年宣传工作持续开展,注重将宣传教育与林区巡护、走访调研、业务办理、开展区域合作、进村入户等日常工作有机结合,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宣传月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宣传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水平。

(三)加强指导,深入宣传。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指导村“两委”将森林防灭火工作纳入议事决策、岗位职责、考评考核、下乡入户、干部培训工作,作为村规民约重要内容,广泛开展“小手拉大手”“大手管小手”活动,要把握时间节点,突出重要时节,深入宣传宣讲,做到“逢会必讲、到组必讲、入户必讲”。各村每月要召开1次村民大会,引导规范村民生产生活用火行为。

(四)突出重点,紧扣主题。各村(社区)要围绕主题,

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教育范文第3篇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保障。一是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二是及时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召开局党组会议2次和全局职工会议5次,及时传达森林草原防灭火相关会议文件精神,研判当前工作形势,总结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查漏补缺,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做到人人肩上有责任,个个心中有目标。

(二)落实工作职责。一是明确重点。我局始终秉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立足自身职能职责,结合责任分工,找准切入点,以烟花爆竹、气瓶为重点,延伸到超市和餐饮行业。特别是对“涉火”的领域进行了专项检查和宣传教育,确保管住“火源”。二是扩大宣传。结合日常监管,通过张贴省州县三级防火令、签订《布拖县火源商品购售承诺书》等方式对全县个体户进行森林草原防灭火政策宣传,张贴宣传海报200余份,签订承诺书30余份。通过有力宣传,进一步提升了群众政策知晓率,强化火源管控,有效控制野外用火、违规用火。三是党建引领。“让党旗在森林草原防灭火一线高高飘扬”,这既是一份承诺,也是一份责任。自下沉以来,以“卡点有人守、林子有人巡、政策有人讲”为工作指南,每周安排人员下沉一线,结合党史学习教育,让“党性”在防灭火一线充分发扬。四是强化联动。我局联系牛家湾镇。作为重点乡镇,自2月开始,定期交流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参加牛家湾镇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演练1次,在实践中检验理论成果。

(三)强化信息报送。由专人负责信息收集报送,及时将工作动态上报指挥部。截至目前上传日报67期,简报13期。

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教育范文第4篇

为进一步强化森林草原野外火源管理,切实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按照《》精神,结合x会议安排部署,全镇动员,全民参与,严禁一切野外用火,肇事者一律依法严肃处理”的要求,集中全镇之力、全民之智,开展违规用火专项治理,从源头上遏制违规用火多发、频发、高发态势,确保全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持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和谐稳定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重点管控。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农作物秸秆,组织人力、物力结合全域无垃圾治理工作进行集中清理,积极探索适合本地区的秸杆还田、综合利用新办法,建立秸杆清除有长效机制。对林区和草原进行重点管护,督促护林员和护草员在夏季高温重点时段加强检查看守。

(二)强化宣传引导。

创新宣传方法,坚持群防群治,积极推进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营造浓厚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氛围,注重普法宣传,开展警示教育,以案说法,以案释法,让知法、懂法、守法成为日常习惯,提升群众法治观念使森林防火法律、规章和制度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抓好林火预警。

加强对形势的分析研判工作,完善森林火灾预警机制,及时发布火灾火警火险信息预警,做到因险设防、因险施策。加强火情监测,强化日常巡护,细化应急响应措施,实行护林员、护草员日报告制度,利用微信工作群及时掌握各村森林草原防火灭火工作情况,确保火灾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四)依法从重查处。

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严格管控野外用火,严厉打击人为纵火。火灾发生后,迅速查明原因,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严惩肇事人员。主动向社会公开违规野外用火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建立奖励制度,筑牢火灾防控人民防线。

(五)提高处置能力。

要按照“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完善应急预案,备足物资装备,科学前置力量,加大队伍培训力度,确保闻令而动、有火即出。树立安全扑打、科学施救理念,做到火情不明先侦察,气象不利先等待,地形不利先规避。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村民对森林草原防火灭火工作意识不够,没有意识到森林草原火灾的危害性,法制观念淡薄,在进行多次警示教育后,仍然有村民焚烧农作物秸秆,对森林草原野外火源引发的灾害重视程度不够高。在清明节关键时段不能做到文明祭祖,森林草原火灾事故发生存在一定的隐患。

二是宣传引导不够,政策和法律法规知晓率低。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一)结合“五一”劳动节假期重点时段,利用多媒体多渠道加强宣传教育,引导村民积极防火灭火。

(二)强化工作措施,建立奖罚机制,明确责任人,确保各村守土有责。

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教育范文第5篇

一、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省林区野外火源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坚持依法处理和惩教结合的原则,认真贯彻上级精神将违规野外用火整治列为工作重点,采取有效措施加大违规野外用火整治力度,预防和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

三、问题检视

根据《国务院督导省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应急管理部黄明书记、省委书记在国务院督导州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议上重要讲话指出的问题以及省长来州调研、国务院督导反馈会议相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认真检视梳理,主要存在以下方面的问题需要着力整治。

(一)向广大群众的宣传教育力度不够,部分村组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屡禁不止。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春耕备耕生产时节是我镇森林草原火灾高风险时段,有些群众为方便耕种,不定时开展烧田边地角,焚烧秸秆,烧渣渣等农事野外用火。

2、民俗、祭祀用火等情况偶有发生:一是经过大力宣传引导,我镇春节、清明期间严禁烧纸、放鞭炮,但部分群众存在侥幸心理,上坟烧纸、点蜡祭祖情况偶有发生。二是新亡人土葬时存在烧纸、祭祀用火等现象。

3、林区重大项目建设施工行为导致失火风险高:我镇是城关镇,随着水电开发、高速公路、铁路建设等重大项目建设开工建设,野外施工、生产用火逐渐增加,导致失火风险高。

4、旅游、踏青、捡菌子人员野外用火情况时有发生:我县生态旅游、康养产业逐步推进,到野外旅游、踏青、捡菌子人员不断增多,野外用火监管难度大。

(二)与公安等相关部门协同配合不够紧密。

四、目标任务

坚持以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切实提升政治站位,从根本上扭转对违规野外用火不够重视的指导思想问题。

五、具体措施

根据《省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州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认真落实国家、省、州、县安排部署,全面梳理我县违规野外用火存在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坚持整体推进、重点突出、协同高效,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常态长效,配合公安部门“火案查处率不高,有关涉案人员迟迟得不到处理”的短板弱项,推动专项整治各项举措落地见效。

(一)强化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林区群众依法依规用火意识。各村高度重视,提高认识,要充分依托群众工作、结对认亲、脱贫攻坚等专项行动,充分利用村村响广播、微信等媒体平台,扩大宣传广度和深度。各村充分利用婚丧嫁娶等活动集中进行森林草原防火宣讲,规范村民野外用火,通报森林草原火灾、野外违规用火典型案例和查处情况,突出火灾危害,强化群众敬畏心和警惕心,达到惩处一个、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的效果。(牵头单位:镇林业办,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完成时限:2021年5月至整治结束,并长期坚持)

(二)强化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改,有效防范森林火灾发生。要认真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全面、深入、细致地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要加大对重点林区、单位、厂矿、寺庙等易发、多发地区隐患排查力度,消除火灾隐患,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登记造册、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同时,加强重点区域、重点人员基本信息收集工作,并整理成册,提升重点区域、重点人员防控能力。林区施工企业要建立和完善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制度,并层层压实责任。防火期内,施工生产用火必须严格按照野外用火审批制度执行,严禁施工人员在野外吸烟或生活用火。(牵头单位:镇林业办,责任单位:各村、辖区内各施工单位,完成时限:2021年5月至整治结束,并长期坚持)

(三)强化协同作战机制,形成森林火灾打防合力。加强与公安部门的沟通联系,有效整合森林火灾打防力量,要树立“一盘棋”思想,镇派出所要积极与森林公安加强同治安、刑侦、网安和各间的协作沟通,打破部门壁垒,有效发挥专业优势,坚持网上网下联动,形成各部门警种协调联动、资源共享、密切配合、协同作战的良好格局。(牵头单位:镇派出所,责任单位:镇林业办、各村,完成时限:2021年5月至整治结束,并长期坚持)

(四)加强农事、民俗用火管控力度。禁火令和森林草原火险橙色、红色预警期间,禁止烧杂草、烧地边、烧秸秆等一切农事用火;其他时段,农事用火必须严格按照野外用火审批制度执行。春节、清明节等民俗用火重点时段,加强民俗用火管控,各村在林区主要路口设立临时检查站,落实专人看守,明确看守人员职责,进入林区人员、车辆一律实名登记,收缴火源,签订《告知书》。墓地集中区域专人看守,建立墓地监管台账并落实责任人,禁止上坟烧纸点蜡、燃放鞭炮等行为,倡导文明祭祀,推进移风易俗。(牵头单位:镇林业办,责任单位:各村,完成时限:2021年5月至整治结束,并长期坚持)

五、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