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金融行业个人总结

金融行业个人总结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金融行业个人总结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金融行业个人总结

金融行业个人总结范文第1篇

[关键词]私人银行;业务发展;瓶颈;策略研究

[中图分类号]F8[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4309(2012)02-0072-1.5

一、私人银行概述

私人银行业务是银行专门为富有的私人顾客提供的投资理财服务,是银行对针对个人银行业务中的高端客户群体提供的专门服务。具体而言,私人银行业务是银行向拥有较多个人资产或很高收入的私人顾客提供投资顾问和咨询,或者以资产管理为主、包括综合理财意见、并设计个别解决方案等综合性的服务手段,这种业务是建立在私人关系、相互信任和酌情处理权的基础士几的,而且这些因素都反映在服务之中。

私人银行业务是以收费产品为基础、低资本占用的业务体系。长期以来,西方银行一直把资产管理和私人银行业务等收费金融服务作为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重点。一方面,通过完善服务功能,组合金融资源,提供高级金融服务,满足当今客户复杂且标准极高的金融需求。另一方面,通过银行业务表外化,确立非利息收入在银行盈利中的主导地位。

私人银行业务有较高的准入门槛。与层次较低的一般个人银行业务不同,商业银行把以高价值个人客户为对象的业务称为财富管理。理财产品的复杂组合与个性化服务特点,决定了这些产品需要由专家经营管理,强调规模效益,因而在产品和服务方面必须设置门槛要求,市场营销集中于高层次的目标客。

私人银行业务是一种综合解决方案。为了满足客户复杂多样的金融需求,延长客户关系价值链,私人银行业务形成了多元化的产品结构:一是根据客户金融需求制定综合性的日.能体现个性化特点的理财规划,包括现金流、债务、税收、投资、保险、退休金、不动产以及业务延续性发展计划等。二是资产管理业务,通过个性化的投资组合管理,帮助客户保持和增加财富。三是信托和不动产业务,为客户的财产管理提供保障,降低不动产税,并保证按照客户的期望对资产进行安排。四是托管业务,通过保管、报告、记录,交易结算、收入归集、资金分配以及其他特殊托管服务,来支持客户的投资行为。

二、我国私人银行业务的发展现状

私人银行业务战略地位提高。基于国内银行业面临着金融监管和同业竞争的压力,以及国内巨大的私人银行客户群体的诱惑,纷纷认识到私人银行业务、特别是针对高端个人客户的私人银行业务的美妙前景,大力提高私人银行业务的战略地位。以下就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发展私人银行业务的情况进行分析。

作为国有商业银行的排头兵,工商银行早在1997年就开始涉足个人理财市场。1997年工商银行上海分行率先在上海推出了个人理财工作室。2007年12月工商银行推出了“理财金账户”,专为私人银行业务群体提供特色服务。到目前为止,工行的个人理财产品达到10大类230多个。

中国民生银行提出,2008年该行在市场拓展方面,要有三个方面重大的突破,首先便是在个人业务上的重大突破。该行已搭建起个人零售银行的主体框架,进行独立运行、独立核算,今年将全面铺开个人业务的改革,进行业务结构的重大调整。总行将成立零售银行部,重点城市要推行零售银行改革试点,建立一支零售银行队伍,并按照国际标准建设银行客户服务中心。在细分客户方面,民生银行为高端客户推出了“非凡理财”专门服务。

网络技术助推私人银行业务发展。网络技术在私人银行业务中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网络银行的综合销售能力私人银行业务强调金融产品的综合性,也就是为客户提供综合性的解决方案,而网络银行能利用互联网作为竞争手段,保证产品捆绑式以及交叉性销售的能力。其次,网络银行的快速反应能力私人银行业的许多产品,如外汇买卖、期权交易等都对服务的时效性要求较高,而网络银行可以利用互联网作为低成本服务的速递渠道。第三,网络银行服务的规模效应提供私人银行业务的金融机构,通常需要作大量花费(甚至占营业收入的40%,聘用娴熟投资管理及私人银行业务专家,如此一来此项业务的利润空间及被压缩,尽管市场利润丰厚,但一般金融机构可能无法提供如此高的投资。

三、我国私人银行业务的发展瓶颈

政策限制导致业务产品趋同。银行要大力发展私人银行业务,首先应当有一整套的金融产品。而从目前清况看,我国银行业提供的金融产品尚不能突破原有模式,产品趋同,虽然不断推出新产品,但都只是在储蓄产品上进行功能扩展,把存、贷款产品组合起来,通过结算工具帮助客户保值、增值,而不能给客户提供囊括证券、保险等领域的综合理财业务,远远达不到金融创新的要求。究其原因,与我国目前实行的分业经营有很大关系。

人才医乏致使业务发展乏力。我国目前尚未加入国际注册财务策划师理事会还没有自己的CFP专业资格标准。虽然各家银行均对外宣称自己的个人理财客户经理都是持证上岗,但获得银行业务证书通过的只是银行的内部考试,考试的内容一般只涉及到私人银行业务,并不包括证券、保险、基金、信托等金融领域的相关知识及产品,其专业性难以令人信服。

重产品推销,轻理财规划。私人银行业务强调的是个性化服务,根据为客户制定符合自身情况的理财规划,实现客户在人生不同阶段的生活目标和财务目标。然而,受银行内部考核机制的影响,很多私人银行业务理财客户经理扮演的不是理财规划师的角色而是;银行产品的高级推销员,个人理财业务难免名实不符。

风险提示不足,客户利益受损。私人银行业务理财客户经理的一个重要职责就是根据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和未来希望达成的财务目标,为客户设计不同的投资组合,通过投资组合分散投资产品的风险,帮助客户实现预期收益。然而,受客户经理自身业务水平的局限,目前能主动为客户全面揭示不同产品的投资风险、结合客户的具体情况配置资产投资比例、以客户为中心,维护客户利益的客户经理还不多。

局限于本行产品,对市场整体状况不甚了解。私人银行业务理财人员的专家作用应体现在合理引导客户根据市场的变化调整投资组合,规避投资风险,达到‘投资理财的目的,而不应仅局限于向客户推荐本行的产品,忽视市场环境的变化。但目前客户经理往往对宏观经济形势把握不足,对同类的其他金融产品了解不多,仅能够提供本银行的产品,银行理财专家的形象在客户眼中自然大打折扣。

四、私人银行业务发展的策略研究

建立事业部制的组织体系。从私人银行业务的长效发展来看,银行有必要按照产品线和客户线实行相对独立的管理模式,进行独立性的操作和考核。国际上大多数私人银行业务是由完全独立的机构运作的,并对其业绩和对股东盈利的贡献作单独的考核,也有些私人银行业务作为营业单位设立在一般的商业银行的零售、资产管理或财产管理部,但必须与企业银行部或投资银行部相分离。

构建投资政策委员会。由从业经验极其丰富的高级投资专家组成,主要任务在于发表关于通货膨胀水平、利率水平和公司盈利水平的预测报告;计划各种资产的预期回报率,推荐合适的资产分配方案;识别投资的关键因素以及提供不同领域投资权重的参考;为投资业绩保持稳定性提供基础性工作;确立和更新五种基于风险的投资组合;选择外部的资产管理者。

内部特殊风险管理。私人银行业务还存在着内部的特殊风险,比如,私人银行业务的服务产品有许多就不是标准的合约,而是根据私人银行部门的经营结果来确定客户的回报。特别是传统意义上的私人银行更是如此。这样,就会出现银行、员工与客户之间的多元利益冲突,并出现滥用敏感性信息和内部交易的行为。为防范这种操作风险的发生和保护客户的利益,私人银行业务部门要相应地制定一系列制度措施,遵循一些商业规则,如增加透明度、控制信息流以防范滥用、客户优先策略等。

完善客户信息管理系统。客户信息管理系统,包括客户资料管理、交易和谈话记录的保存、办公等。它的资料来源于两个部分,一部分是通过银行同业公会的客户信息机构,和获取客户在其他商业银行开立账户以及借贷交易的信用记录;另一部分是由本行建立的本行客户全部信息档案记载系统。在此基础上,开辟以客户经理为主体的个人客户资信状况和生活档案信息收集、处理和传导、查询使用渠道,逐步建立起本行内部纵横畅通的客户关系管理和市场营销运行模式,并逐步实现与其他银行和政府部门的网络链接,使这一系统成为私人银行业务市场开拓、人生系列产品组合设计和推介,以及对客户营销工作评估决策的基本依据。

[参考文献]

[1]〔美〕弗朗西斯・高哈特,詹姆斯・凯利.企业蜕变[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

[2]黄群慧,孙海英.百年企业、寿命周期与企业成长的“三维管理”[J].经济理论研究,2005(10):6-9.

金融行业个人总结范文第2篇

[关键词]个人理财;理财分类;理财产品;商业银行

[DOI]1013939/jcnkizgsc201707100

1 目的及意义

近年来,随着我国国内经济结构格局的重大调整和国民个人消费水平的快速增加,国民家庭财产种类不断增加,投资意识、理财意识逐步提高,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逐渐受到青睐,尤其是针对中高消费人群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成为各大金融机构争宠的对象。十年前,国内首款银行理财产品问世不久,就引发了中国金融市场的猛烈变革和迅速发展,在短短的几年内就取代了银行外汇业务的地位,将y行原有“存、贷、汇”的三大业务格局变革为“存、贷、理”。据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5月末,银行业理财业务余额超过13万亿元,相当于2003年年末中国银行业本外币总资产的1/2。但是,总体看来,我国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营销仍停留在初级阶段。与西方发达国家的商业银行相比,我国商业银行在理财业务总体上尚存在着较大差距,导致目前商业银行个人中高端客户忠诚度不高、银行间流动频繁、综合贡献度低等问题,这就需要我们切实转变观念,加快自身改革和发展。

2 内 容

(1)起源。“理财”一词最早来自1990年,随着中国股票债券市场的发展,商业银行快速发展和银行业务的日益丰富,“理财”概念逐渐出现。

(2)概念与定义。个人理财,是在以一定的科学合理的数学统计方式对个体或家庭个人收入消费情况、资产及风险状况等进行分析整理的基础上,再根据个人对风险的偏好和承受能力,结合理财者的心理预期和理想目标运用银行储蓄、债券、股票、住房贷款、保险投资等多种途径管理资产和负债,合理安排资金,从而在风险承受能力之内实现客户资产利益的增值与保值的过程。

(3)个人理财分类的表现形式。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专业化服务活动通常以两种性质展现:一种是理财顾问,商业银行充当咨询机构的角色,向客户提供理财业务相关方面的知识;另一种是委托与受托的关系,商业银行按照客户的设定目标与投资方式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资产收益,此时充当着受托人的关系。

3 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现状

个人理财业务自从“二战”后在美国开始发展后,逐渐走入世界金融市场,中国也不例外。长期以来,我国商业银行一直都是以企业业务为核心,存贷款外汇业务为主要业绩收入来源。但后来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如火如荼,势头都已经超过了企业业务,尤其是在一些一、二线城市。我国商业银行依靠存贷款的传统业务的需求正在缩减,传统商业模式正在逐渐改变,而作为发展前景巨大,利益爆发点的个人理财业务市场,国内不管金融机构还是非金融机构都渴望夺得一部分市场。随着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和国内经济结构的转变,如今个人理财已经走近了老百姓的身边,大部分人都在银行办理了个人理财业务,涉及教育、保险、证券等方面,而且个人业务从一开始的人们“钱放自己身边安全”的观念到“存放银行”再到“理财”,逐步得到认可,犹如雨后春笋般地快速发展。据我了解,我国各大银行均有个人理财业务,如招商银行旗下“快易理财”“酒店预定”“远程医疗紧急救援”的个性化服务项目;农行的“金钥匙金融超市”;中信的“理财宝”;民生的“钱生钱”;等等。我国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得益于国民的收入的增加,国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导致商业银行理财业务需求变大,范围也逐渐扩大,产品种类趋于多样化。因为人们金融知识的不断丰富,财富意识的不断增强,越来越明白理财的重要性。在生活中,人们会随时面临着收支不平衡的问题,但更多时候是收入等于支出,有一种说法叫“月光族”,更有甚者是入不敷出,勉强维持生计,何来理财投资一说。人的一生,总是在不断地收入消费,处于一种循环状态,一般人要想不打破这个收支平衡,就必须要求有一定的理财投资意识来维护日常生活,理财业务也就顺理成章地成为一项理想的选择。总体来说,把理财业务的发展作为商业银行业务主要利润增长点和战略发展重点,已成为我国商业银行未来发展的大势所趋。

4 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发展时期的挑战

从马克思哲学发展的角度来说,任何一个新生事物在快速发展时期,总会伴随着一些重大的挑战与机遇。随着国民生活条件的不断改善,收入越来越多,理财意识得到增强,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需求越来越大,范围也越来越广,理财产品种类也越来越多,在保证理财收益性和科学性的前提下,高素质的专业人才,理财产品同业竞争力成为了当下需要解决的焦点问题。例如除了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外,越来越多的互联网金融公司开始在这里分一杯羹,就说一个笔者比较了解的“理财范”互联网金融公司,这个公司的理财业务与银行相比更加专业,那么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相比来说核心竞争力就较低。因为银行业务繁杂,不只单单靠理财为利润增长点,而“理财范”就不一样,它主要就致力于理财方面,所以不论从专业人才还是业务办理都要略胜银行一筹。

下面是笔者总结的我国商业银行新时期所面临的问题:

(1)发展迅速,专业人才紧缺。作为近年来发展的新型金融行业,技术专业层面要求较高,涉及保险、证券、银行等各行各业,行业高素质专业人才急缺。

(2)产品差异化较低,同业竞争力较强。因为理财产品是逐渐引入国内市场,所以从来源来讲,产品较为单一,各大银行理财产品差异化较低,所以同业竞争力较强。

(3)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迅速,导致银行理财产品核心竞争力较低。

(4)金融产品缺少创新性,我国理财产品缺少属于自己开发的理财产品。

5 针对以上问题的对策与建议

51 针对理财业务培训高素质专业化人才

提高理财人员的素质及客户管理水平,就要加强专业化服务培养。随着理财需求的不断增加,种类的不断更新,专业化的高素质人才成了急缺的部分。笔者认为商业银行应该开展相关的培训课程,并从银行中挑选一批业务熟练度高,对理财业务有兴趣的员工进行强化训练,他们能够全方面地为不同层次的消费人群服务。

52 提供个性化服务,鼓励金融创新,开发新型产品,提高竞争力 个人理财着重于个性化服务,简而言之就是“对号入座”。针对不同级别财富的人们,为他们提供适合的、在他们风险承受能力范围内的、符合人们心理预期目标的产品。商业银行要在同业银行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就应该开发彰显属于自己的独特理财产品,从而提高它的行业竞争力。与此同时,不仅可以面对各大银行的竞争,在互联网金融的浪潮里,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旗帜产品,也不会被淹没,还可以开辟出属于自己的一片天地!

6 前景展望与总结

在当今金融市场发展如此迅速的时代,国民收支不断增加以及人们对资产管理意识的不断加强,个人理财业务在金融业“三驾马车”中占有一定的市场,已逐渐成为国内外银行发展的新方向,各大金融机构陆续地把个人理财业务作为业务绩点和进军互联网金融市场的战略方向。由此可见,个人理财业务机遇与挑战并存,同时又是十分诱人。照此发展态势,个人理财服务业务今后将是商业银行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因此商业银行要想在同业竞争中取得绝对优势,就必须增强核心竞争力,“人、才、物”三个条件缺一不可。尽管理财业务在发展前进的道路上充满着挑战,但是我坚信,只要银行能够培养出大量的专业人才,大力创新开发出新型的理财产品,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一定会蒸蒸日上,在互联网金融的浪潮中取得属于它的一席之地!

参考文献:

[1]百度百科理财的释义及其发展状况[EB/OL].http://baikebaiducom/link?url=9OjoyBJ50zTuOZajgAjnAStHz4G65KKZSonyg6eXSnoPjP8cLLXLio-hTiXkH1kKuhD3rnLE0n0_bXJ99AY5n_.

[2]刘会静我国银行业理财产品营销问题及应对策略[J].时代金融,2013(26):125

金融行业个人总结范文第3篇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精神,切实加大对“三农”薄弱环的金融支持,充分发挥金融服务在调结构、惠民生、促发展中的重要作用,银监会17日印发《关于改进农民工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总结经验,持续改进城镇化过程中进城务工人员金融服务,提高金融服务的匹配度和适应性,着力破解贷款“两头难”问题。

银行业金融机构特别是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要紧密结合正在开展的支农服务“三大工程”,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金融服务信用档案,建立健全与村委会、社区服务中心和用工单位的信息沟通与共享机制,力争实现进城务工人员信用档案建档全覆盖。要充分利用个人品行、收入能力和资信状况等各类“软信息”,推广实施社会公开授信评议,动态调整信用等级和授信额度,有效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

把信贷支持进城务工人员就业创业作为重点,立足其贷款需求多样化的趋势,创新符合实际需求的服务产品。开辟贷款“绿色通道”,开办进城务工人员就业、消费、返乡创业和困难救助等贷款新品种,全面覆盖生产生活需要。灵活运用多种金融工具提供存款、贷款、汇兑、转账、信用卡、理财、信息咨询等综合金融服务,让进城务工人员同等享受现代金融发展成果。

要推广贴近进城务工人员的金融服务方式,着力破解贷款“两头难”问题。鼓励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推广“金融服务中心”做法,设立区域外服务点,为进城务工人员就近提供服务和贷款协助。引导务工地金融机构开办金融服务专柜,安排部分信贷资金,开办由用工单位担保的小额贷款,解决因生活急需而暂时无法兑付工资所造成的困难,协力解决贷款难问题。主动选择与信誉度高的劳务中介机构开展业务合作,采取批量化方式集中办理劳务贷款。探索针对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和接受培训进城务工人员的贷款管理方法,提供更多培训教育机会,促进进城务工人员就业。

《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大力开展“阳光信贷”,进一步简化进城务工人员贷款手续,缩短审批时间,合理确定期限。大力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对一些资金需求量大、建设周期较长的地方重点建设项目和农业优势产业给予支持,吸引更多返乡的进城务工人员投身当地生产建设。加快建立覆盖大多数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现代化支付结算网络,促进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等现代化支付手段在农村地区的推广应用。加强针对进城务工人员的金融知识宣传教育,不断提高金融意识和运用现代金融工具、产品的能力。开展金融普法宣传,帮助广大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家属增强金融安全意识,远离非法集资,切实维护金融权益。

金融行业个人总结范文第4篇

关键词:商业银行;个人理财;策略

个人理财(Financial Planning)是指由理财师通过收集整理客户的收入、资产、负债等数据,倾听顾客的希望、要求、目标等,为顾客制定投资组合、储蓄计划、保险投资对策、财产继承及经营策略等财务设计方案,并帮助客户施行的过程。随着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居民收入不断增加,人们对理财服务的需求也日益增长,这意味着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有着巨大的发展潜力和空间。

一、发展银行理财业务的重要性

随着银行业的全面开放,我国银行业正面临着以理财业务为核心的外资银行的全面竞争。一方面在于银行业务转型所带来的内在动力,另一方面,中国进入一个前所未有的理财时代,富裕居民以及高端富有人群扩大的同时,理财需求与理念得以提升,带来了巨大的外在推动力。内外双重推力,成就了中国高速增长的银行理财市场。我国商业银行办理个人理财业务始于90年代中期。近年来,随着外资银行开始介入我国境内个人理财市场,个人理财业务越来越成为各家商业银行业务竞争的焦点,成为其产品和服务创新的主要领域。

二、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存在的问题

1、各商业银行提供的个人理财业务缺乏特色,同质性高。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推出的理财产品有几十种,但其中的多数产品都只是将传统的金融业务稍作改进,如为客户代缴各项费用,定期提供国内外经济形势及金融政策、股市行情等信息,做出“理财建议书”等,而不是按市场细分设置服务内容,使得各家银行在产品种类、结构和服务功能上趋同。这种无差异性竞争不能满足广大客户和金融市场的需要,也不能促进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

   2、银行侧重于推销银行现有产品,对客户的个性化服务不够。我国商业银行在个人理财服务中对客户细分策略、量体裁及的产品设计方面做得还不够。有的银行,它对个人客户仅根据其综合金融资产余额来进行划分,并没有将客户的职业、年龄、性格、金融产品需求考虑其中。这样设计出来的理财产品自然缺乏个性、不具吸引力。

    3、银行提供的个人理财产品体系不完善。国外银行只要个人告诉其财产状况、预期目标和风险能力,就能量身定制理财方案,并操作。而我国商业银行提供的个人理财服务只是在储蓄产品上进行功能扩展,把存贷资产组合起来,通过结算工具帮助客户保值、增值,或者对购买国债、基金提供简单的咨询和建议,至于综合理财、证券买卖等事项,很多还得由客户自己操作。这事实上是一种技术服务,而不是智能服务,从而导致个人理财产品一是档次低,只停留在服务式理财阶段,缺乏智能化高档次理财产品,二是理财产品结构不合理,功能单一,不能满足不同层次客户的服务需求。特别是知识密集型中间业务如咨询、资产评估、资产管理等所占比例很低。

    4、缺乏专业的理财人才。近年来,随着个人理财业务的不断发展,银行加快了理财人才的培养和引进。由于理财涉及到税收、财务、会计、法律、投资、银行、保险等各方面理论知识和实务操作,没有全面及规范的财务分析能力及金融专业知识,很难确保质量。

三、进一步发展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策略及建议

1、转变观念,从“收益驱动”到“收益、成长双驱动”。以往我国商业银行私人银行主要靠收益驱动,追求收益最大化。但总结国外先进经验,发现外资银行除了注重收益驱动,还注重成长驱动。成长驱动指私人银行不仅关注银行理财和投资产品为客户带来的实际收益,而且通过提供间接的金融服务帮助客户“成长”。从“收益驱动”转变为“收益、成长双驱动”,那么私人银行在确保客户资产的保值增值的基础上,既可以为客户提供诸如宏观、行业等方面的数据以及专家分析报告,为客户的经营和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信息;又可以通过信贷支持,帮助客户融资,合理利用财务杠杆促进企业成长。

2、完善私人银行业务的组织架构。私人银行客户分布广泛,需求复杂多样,服务层次要求很高,业务独立性较强。因此构建一种适应私人银行业务内在发展规律的组织架构迫在眉睫。私人银行部门作为零售银行总部的一个独立的事业部,全面负责私人银行业务绩效。分行成立相应的私人银行中心,私人银行中心与分行其他业务相互独立,直接向总行私人银行事业部汇报工作。总行应在营销和业务上赋予分行充分的自主决策权力,以便提高对客户的服务效率。

3、提高服务质量,分层次细化服务。分层次服务是指针对不同顾客的金融需求,结合他们对银行的利润贡献度,为不同层次的顾客提供有区别的服务,它有利于个人金融业务的开拓和银行收益水平的提高。虽然我国的优质客户层还没有完全形成,但是现在已经涌现出很大的一批人,他们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有较先进的理财理念,对资产安全的保值、增值有着尤为迫切的需求。我国的商业银行应该在这个方面进行尝试。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可根据客户评价标准,采取分级别服务的形式,不同等级的客户由相应级别的理财机构和理财师提供服务,由他们根据不同客户的偏好和需要,进行最有成效的营销。

 4、建立网上理财平台。网上理财平台是基于网络银行的全能型理财业务平台。网络银行在我国虽然起步较晚,但发展很快,现在的网络银行不仅能提供储蓄、贷款和结算等传统银行业务,还可以开展投资、保险、咨询等全方位金融业务。我国商业银行如果能在现有的网络银行的基础上拓宽业务范围,增加金融品种,整合证券、基金、外汇、国债、保险等个人理财业务,就能搭建一个全能型的理财业务平台。这样的平台不仅能突破时间空间的限制,也能面向更广的客户群体,提供更高效便捷的服务。

参考文献:

金融行业个人总结范文第5篇

金融隐私权又称为财务隐私权,是指人们对收集、处理、披露和使用个人的金融信息所享有的权利。在网络和信息时代,客户在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业务中产生了大量具有财产利益的信息,以信用信息为核心,其安全性日益受到关注,金融隐私权问题成为传统隐私权新的实体内容。个人在金融领域中,对其被知悉和掌握的身份信息、交易信息和其他相关信息等,有隐私信息知情权、隐私隐瞒权、隐私选择权、隐私支配权和隐私维护权。从特点上来说,金融隐私权归根结底是一种人格权,它源自于人的人格尊严和价值要求,具有专属性,与权利主体人身不可分离。因此,权利主体有限制他人非法获取和披露其信息的权利、有自主支配其信息和允许他人使用的权利,当信息被不当泄露或被侵害时有寻求司法救济的权利。

当前,我国金融法制建设还处于初级阶段,金融隐私权还没有明确纳入现行法律之中,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客户金融信息的保护义务还不够明晰,主要存在以下两方面的问题:

规范层面存在的问题

我国尚未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宪法和民法通则中缺乏对隐私权保护的直接规定,对个人信息的保护主要依据对个人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的规定。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民法通则规定了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刑法规定了出售、非法提供及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应承担的刑事责任。2005年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了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这是我国具体涉及金融隐私权保护的行政规章。2011年中国人民银行下发了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的通知,明确了个人金融信息的范围,就银行业金融机构收集、使用和对外提供个人金融信息行为作了具体规定,强调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定了客户金融信息保密例外的情况,对违反通知规定发生或可能发生未履行个人金融信息保护义务的行为设置了处理措施。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等部门在其规章中针对电子银行、信用卡业务、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银行外包业务等方面对银行客户个人信息保护作出规定。

总结前述内容,近几年我国关于金融隐私权保护日益重视,但存在的问题仍然很突出:(1)金融隐私权保护法律规定比较零散且笼统,没有专门立法。由于金融隐私权本身的特殊性及复杂性,现行民法关于一般隐私权的保护规定不能全部涵盖金融隐私权保护内容,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行业的分别立法模式和分行业各自监管的状况又进一步造成混乱,进行专门立法势在必行。(2)金融立法层级较低,没有引起各方当事人的重视。基本法律层面缺乏系统规定,银行等各金融监管机构通过一系列部门规章来进行规范,但由于法律层级低,监管规定中缺少有效适用的罚则,实践中并没有起到足够的法律规制效果。(3)金融隐私权保护措施的具体操作性不强。现行监管部门对金融机构违规泄露客户信息的处罚措施规定过于原则,缺乏具体条款,可操作性不强。

现实层面存在的问题

目前,由于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客户信息的管理体制不健全,金融隐私权保护存在以下问题:(1)在收集、保存、使用、对外提供个人金融信息方面存在泄露和滥用。金融机构在信息收集问题上缺乏明确规定,存在收集信息过多、反复收集、缺少核查等问题。同时,在信息保存、利用环节由于法律义务不具体,也存在信息失密、被滥用甚至盗用现象。(2)风险管控管理架构不健全。当前,各金融机构一般未将客户信息保护作为重点纳入整体风险管理框架中。客户信息多头管理,未成立专门的客户信息风险管理领导机构,缺乏有效的制约机制,员工风险意识较为薄弱,基层金融机构信息管理漏洞尤为突出。(3)客户信息保护制度机制不完善。各金融机构在客户信息保护制度上更注重防范来自于外部的攻击,而忽视内部员工行为的规范管理,内部各部门之间信息管理权限不明确,缺乏业务流程和环节的刚性控制,导致内部查询审批制度形同虚设。同时,问责机制不明确,责任追究不到位。(4)与其他机构的业务合作管理不规范。金融机构相互间以及与第三方服务机构的合作日益增多,但是多数金融机构没有建立并落实对第三方合作机构的制约和担责制度,合同中为客户保密条款约束力较弱,对第三方机构人员行为和客户信息保护的控制缺乏刚性。

国外金融隐私权保护的启示

欧美国家对隐私权保护历史悠久,对金融隐私权保护有着较为完善的法律和制度规定。

美国在1978年颁布了金融隐私权法,规定了金融机构获取客户金融信息的途径、程序和方法,确定了金融机构保护客户金融隐私权的基本义务。1999年的金融服务现代化法,确立了隐私权保护的通知、选择、安全、市场公开、执行等五项基本原则。1976年的公平信用报告法,规范了消费者信用报告机构的基本义务、明确了消费者的相关权利,使得针对消费者的信用报告准确性、公平性有了法律保障。

欧盟与美国分行业保护隐私不同,它对于所有行业采用同一标准。欧洲议会和欧盟委员会1995年通过了关于对个人数据处理中的个体予以保护以及这些数据的自由流动的指令,为数据主体的隐私提供统一水平的保护。指令特别规定了数据主体的存取权、获得信息权、拒绝权和损害赔偿请求权。欧盟明确各成员国应采取适当的措施以确保该指示的全面实施,特别应该制裁违反该指示规定所采取的行为。

比较而言,美国在行业自律基础上力图构筑较为严密的金融隐私保护网络,规定了较完善的执行与补救程序,但金融隐私保护体制存在的最大问题是多个监管机构缺乏有效协调,不同的监管理念和监管目标会使监管效能降低。欧盟通过较为完善的金融隐私权系统立法为个人客户和信息收集、使用机构等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指引,但对某些重要概念缺乏明确规定、纠纷解决方式缺乏权威性和缺乏独立的强力执行机构,使得金融隐私权法律保护的实际效果不尽理想。

美国与欧盟金融隐私权保护制度的不同,是历史文化传统和社会经济发展程度决定的。在未来的金融隐私权立法中,我国应立足基本国情:即要考虑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重视相关行业利益的保护,也要充分重视个人隐私的保护。因此我国的金融隐私权保护模式,必须做好行业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平衡。

我国金融隐私权保护的制度完善

当前,我国公民隐私权意识相对淡薄,一般隐私权保护的法律制度还不健全,金融隐私权保护区分行业、各自管理的现状已日显弊端。借鉴国外经验,我国应该完善相关立法,建立起在行业自律基础上的以行政监管为核心的金融隐私权保护体系,这种保护模式更符合我国国情。

完善相关法律规定

隐私权作为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将其纳入宪法保护体系应是我们的长期目标。但在现阶段,在系统的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法律制定之前,可以根据民法通则、商业银行法等法律中有关公民信息保护的原则性规定,在基本法律层面对现有规定进行细化,对金融机构客户个人信息的采集、使用、保密及保密例外等环节作出详细规定。重点规范以下几个方面:(1)明确金融机构的告知义务。金融机构在与客户建立关系时,以及在此关系存续期间,必须以一定方式告知其掌握的客户信息、向关联机构或非关联第三方披露非公开个人信息的具体政策和程序。(2)明确客户的选择权。客户有选择拒绝金融机构将其非公开个人信息与非关联第三方共享的权利,金融机构应细化保证客户选择权实现的操作规定。(3)强化金融机构的信息安全义务。各金融机构对收集到的客户个人信息应保证其安全和秘密性,明确保密义务的例外规定,建立严格的执行程序规范。(4)明确金融机构的赔偿责任。法律应明确客户隐私权受到侵犯时的救济途径和金融机构的赔偿责任。

加强政府对金融隐私权保护的行政监管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