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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调查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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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调查概念

社会调查概念范文第1篇

关键词:未成年人 犯罪 社会调查 社会调查报告

一、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的概念

1.概念

根据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根据情况可以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查”。由此可以看出在我国,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是指办案人员在侦查阶段、审查阶段以及法院审理阶段要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的各类相关情况以及实施被指控犯罪前后的表现等情况进行调查,并制作出书面的社会调查报告,该报告将会成为司法机关做出决定或判决的重要参考因素。

2.社会调查报告性质

社会调查报告是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以及实施被指控的犯罪前后的表现等情况进行调查后形成的书面材料。它反映了犯罪人的背景材料,这在很大程度上证明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品格以及可信度,能够使司法机关结合其所处的环境来决定对其是否适合做出某种决定或判决。但它并不起到证明犯罪事实本身的作用,所以一般不认为社会调查报告是证据,而是将它作为司法机关做出决定或裁判的重要参考因素。

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的必要性

1.社会调查制度是刑罚个别化的要求,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人性化关怀和特殊保护

刑罚个别化要求针对不同案件的情况以及不同的犯罪人要采取不同的刑罚措施,所采取的刑罚措施要最符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同时也要最有利于犯罪人的在接受刑罚后回归社会。对于未成年人犯罪人来说,要决定采取何种刑罚措施对其最适合就要全面的了解其个体背景情况。只有充分了解未成年人的基本情况后,司法机关才能综合所了解情况采取最适当的刑法措施。未成年人由于其生理和心理上的特点,在处理未成年人犯罪时,不仅要充分了解案件事实,还要更加注意其自身的基本情况。这是实现对未成年人保护、挽救的基本要求,也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人性化关怀和特殊保护。

2.社会调查制度为有针对性的对未成年犯罪人进行帮教和矫治工作提供重要参考

只有深入了解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背景情况作出客观的社会调查报告,法院可以根据报告有选择性的决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或人民陪审员,组成最适合该未成年人的审判庭进行审判,同时它也可以为少年法庭开展法庭教育提供重要依据。在判决生效后送达执行机关后,执行机关可以根据社会调查报告,根据未成年犯罪人的不同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矫治措施,这能够使矫治工作取得最大成效,使未成年人早日回归社会。

三、国内外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比较

国外类似的社会调查制度,一种为刑事司法程序启动前的调查制度,此制度的功能为可以完成对案件的分类,防止将少年不当交付刑事司法程序,调查所获得与提供的信息还可以为少年刑事问题的处置提供参考性依据。另一种则是英美国家推行的量刑判决前调查制度(人格调查制度),它主要是在实行定罪与量刑分离的,是在确定被告人有罪之后启动的人格调查程序,其目的在于为法官恰当量刑提供参考性依据。而我国庭前社会调查不具有国外刑事司法程序启动前的社会调查制度的案件分类功能,是作为少年刑事审判庭前准备程序设计,是为刑事程序的选择与被告人的定罪处刑提供参考性依据。

四、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构建

1.社会调查主体

社会调查主体是通过对未成年犯罪人或被告人的个体情况进行走访、了解,从而制定社会调查报告的人。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是社会调查的主体。同时,未成年人的律师在诉讼中所负有的职责也决定了其应当进行社会调查并向司法机关提交调查报告。笔者认为可以由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同与青少年工作联系密切的社会团体进行联系,共同筛选出相对固定的社会调查员,并对他们进行必要的法律专业知识等业务培训。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需要对未成年人进行社会调查时,可以委托这些固定的社会调查员进行调查。

2.调查的对象

社会调查的对象应是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有接触的人或者单位,便于深入了解所需掌握的信息。具体包括:未成年人就读的学校(工作的单位)、老师、同学(同事)、社区组织、社区成员、亲戚、朋友、户籍地或居住地居委会(村委会)等。

3.调查报告的具体内容

调查报告的具体内容应是以未成年人的人身危险性展开,进而采集改造的关键切入点。包括未成年被告人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以及实施被指控的犯罪前后的表现等情况。

社会调查概念范文第2篇

关键词:社会调查;理解;适用

中图分类号:D915.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8500(2013)09-0049-01

一、何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

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的概念,目前学术界并未形成统一的说法,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的规定,可概括为:侦查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在查明案件本身事实外,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家庭生活环境、帮教条件等情况进行了解,形成的对犯罪主体主观恶性、社会危险性、可矫治性、可谅解性的系统评估报告或资料。

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的理解、适用

目前有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的规定主要为《刑事诉讼法》,但该规定较为原则、宽泛。若要在实践中发挥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的应有效用,则必须先充分理解其内涵。

(一)调查的主体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社会调查的主体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与人民法院。通常我们认为,公安、检察、法院既可以是社会调查的启动主体,也可以直接是调查的实施主体;但是社会调查一般需要大量的人力和精力,目前司法实践普遍存在案多人少的状况,办案人员往往没有足够时间进行细致调查,很难保证社会调查制度得到真正的落实,发挥其应有效用。

因此,如何才能真正使社会调查工作落到实处、发挥实效是摆在我们面前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由于社会调查报告必须保证其客观与公正性,本着节约司法成本的角度出发,笔者认为可以适时建立多元化调查主体格局,考虑成立一个专门性社会调查组织作为独立的第三方来进行社会调查,该组织人员由青少年保护组织、社区服务机构等中立调查机构等组成,并对参与调查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包括法律、心理学、社会学、教育学等专业知识,使调查员具有独立性、专业性、专职性以及长期性。在对未成年人进行社会调查时,将此项调查任务交予该组织人员进行。但与涉案当事人有近亲属关系,或者与调查事项和所涉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作为该案的调查人员。

(二) 调查的内容

我国对社会调查报告内容的规定主要包括“六部门意见”和《刑事诉讼法》,上述规定对社会调查的内容具有一定的指导性,但这些规定往往是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基本的信息、生活经历等较为表面的指标来考量未成年人是否具备有效监护或者社会帮教条件,并未涉及到影响未成年人犯罪的深层次内在原因。

所以,笔者认为,在社会调查的内容上,我国可以参考俄罗斯和日本的相关做法,在现有普遍对个人基本情况、家庭背景、受教育情况、居住环境调查的基础上,聘请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员对未成年人的心理做专业的测试,利用专业知识全面分析,深层次挖掘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思想根源或内在原因,进而作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危险性和再犯可能性评估、提出帮教建议。

(三) 调查的方式

社会调查启动的时间应该在侦查阶段,手段也应尽可能多样化。但实践中,调查方式普遍比较单一,通常为传统的访谈方式,主要包括:到未成年人生活、学习、工作的地方走访,通过调查问卷调查、面对面谈话、观察情况、电话采访、书面函件调查;不定时地对未成年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进行谈话等方式了解未成年人的平时表现。

上述调查方式在一定程度上为调查报告的内容采集提供了大量的素材,但为了使调查内容具有客观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实用性,我们仍需积极拓展社会调查新方式、新渠道。将各种不同的调查方式结合起来,互相印证,如通过心理测试、医学或精神病学鉴定等方法,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专业的科学鉴定,以期更好地印证走访所得到的信息,分析被告人人格情况和走向犯罪道路的原因,真正有助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办理。

(四) 调查报告的适用

社会调查报告是一个综合反映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背景的资料,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品格以及可信度都能起到比较直观的证明作用。实践中,调查报告可适用于公安侦查、审查逮捕、审查、缓刑建议、法院审判以及教育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各个环节中。

在侦查过程中,公安机关可以根据社会调查报告情况,决定是否提请批捕、移送审查;审查逮捕过程中,检察机关可通过参考社会调查报告的内容,综合衡量查明其社会危险性,查明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逮捕的必要性;审查过程中,公诉部门可以根据社会调查报告的内容,做出是否提起公诉、附条件不或者不的决定;在检察院向法院提出缓刑建议时,社会调查报告的内容所反映的未成年人人身危险性,以及是否具有有效监护、帮教条件可以为保证缓刑的正确实施提供有效参考;审判阶段,社会调查报告可以作为品格证明,在量刑中适用。除此之外,在判决生效后,对未成年人罪犯进行教育挽救过程中,可参照社会调查报告中有关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被告的思想情况调查,摸清其综合表现,对未成年人进行有针对性的法制教育和前途教育,真正做到帮助未成年人罪犯,使其拥有一片更广阔的天空。

参考文献:

[1]陈冰,李雅华.德国少年司法保护简述[J].青少年犯罪问题.2005,(03):59-62.

[2]尹琳.日本少年法研究[M].北京: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 176.

社会调查概念范文第3篇

【关键词】医学院校;社工专业;教学模式改革;社会调查方法

《社会调查方法》课程是社会工作专业实践课程体系中的基础课程之一,该课程的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这就对社会调查方法这一门课程的授课方式提出了挑战[1]:怎样让学生既掌握各种调查方法的理论知识,同时又能够学会在社会实践中正确应用这些调查方法?

1.课程教学的现状

《社会调查方法》课程的传统的教学模式是采取课堂理论传授与案例讲解相结合,通过理论知识的考核检验学生的学习成果。这种教学方式的突出缺陷是偏重理论教学,缺少对学生实际操作的技能培养,造成理论与实际、学习与运用的相互脱节,直接经验获取不足,学习缺乏动力和兴趣,不仅没有体现出“社会调查方法”课程区别于理论课程的独特性,其教学效果也大打折扣,根本无法达到实际操作能力提高的教学目标,其直接的表现是学生在理论上谈起来头头是道,而实际动起手来却问题百出,甚至完全不会动手。

据此,本文旨在通过教学研究理论与实践的探索,构建出社会调查方法课程理论教学与学生调研实践能力培养相结合的最佳教学模式。

2.“四位一体”与“协作学习”在《社会调查方法》教学模式改革的应用

2.1 整体教学采用“四位一体”的教学模式

《社会调查方法》的教学各个部分和环节是紧密联系和协调的整体,我们提出的“四位一体”的教学模式中的“四位”是教学的四个环节:一是理论教学,教师对社会调查原理和方法的理论讲解;二是课堂讨论,学生在学习相应的理论基础上,练习选题,并制定进行调查研究的具体方案,然后带着各自的选题和设计方案进行课堂分析与讨论,在教师的指导下,在畅所欲言的民主氛围中进行双向学术思想交流;三是课外实践教学,就是组织学生在课外就某一实际问题(一般是前一环节确定的选题),并根据课上讲授的调查方法,开展具体的实践调查;四是实验教学,就是借助于计算机软件学习社会调查研究的定量分析方法,进行调查资料的整理与分析[2]。

四个环节是相互联系的一个整体,其共同的任务是完成整个课程的教学目标,以达到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掌握、调查技能的培养和能力的提高。在这四个环节中,教师的理论精讲是教学的基础,它为课堂讨论和课外实践调查以理论上的指导,为实际开展社会调查工作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课堂讨论和课外实践是教学的核心,教师在理论教学过程中指导学生将所学的抽象的、一般的理论知识与具体的、实际的调查相结合,这两个环节给学生充分的独立空间自主决策、自我创新,从而调动起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学生真正成为学习与实践的主体,自觉加强对专业知识的理解和把握,提高将理论知识应用于实践的能力,牢固掌握整个调查的程序及各项工作的方法和技巧。实验室教学是补充,它既是一个方法、理论验证的过程,也是一个对调查资料进行处理的学习过程。

2.2 实践教学环节采用“协同教学”模式

协同学习( Synergistic Learning ) 是指以学生为主体,在教师的指导下,以协同化的小组为形式,以培养学生综合能力为目的,是一种很适合现代社会调查方法教学的新型教学形式[3]。在协同学习形式下,教师由传统的权威者变成了教学策划者、学习的启发者、学生的指导者和协作者,学生通过小组协作的方式,增进学习,激发创造力[4]。在以往教学实践环节,如在课外实践教学中通常采用学生独立完成从选题到撰写研究报告过程,目的是培养学生独立完成科学调查研究的能力。但发现在实施过程中,学生从事调查的兴趣并不高,故笔者在该环节采用协同教学模式进行社会调查方法教学实践探索。

2.2.1首先建立协同学习小组。打破原有的班级界限,以学生的选题为标准把学生自动划分成协同学习小组,也就是说选题相同或相近的学生自动成为一个学习共同体。

2.2.2 在课程内容编排上,将学生的课外实践活动安排在每一部分理论或方法的课堂教学结束后,让学生以小组为单位进行相应实践活动,也就是说到课程结束后,每个小组就完成了从选题、方案设计、抽样、问卷设计、数据收集整理、调查报告撰写到结题答辩这样一个完整的社会调查过程[5]。(见表1)

表1 课堂学习内容与课外实践对应表

学习内容 课外实践活动

概述 成立协同小组

选题标准 选择调查课题

调查设计 设计初步调查方案

抽样 设计抽样方案

概念操作化 调查课题的主要概念操作化

测量 明确指标的测量层次,设计量表

问卷设计 设计调查问卷

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进行问卷调查,整理资料

统计分析 进行数据整理分析

调查报告的撰写方法 撰写调查报告

结题答辩 完善并提交报告

2.2.3为了加强学生对实践环节的重视,提高协同学习在该环节的可操作性,有必要在成绩评定环节,提高对调查报告考核的比例分数,降低理论考核评定的分数。

3.课程改革的初步经验与成效

“四位一体”和“协同学习”的教学模式都是以建构理论为基础,强调以学生为中心,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在整个《社会调查方法》具体的学习过程中,教师单纯的讲授所占比重较少,而更多的采取学生分组设计、小组讨论与共同研讨等方式进行,真正实现了学生的主体性与参与性。让学生在自我参与学习中,由被动的接受者、依赖者向主动的学习者、知识的建构者转变,通过动脑、动口、动手和亲自体验探索知识,获得比结论更深刻的知识,最终达到使学生有效地实现对当前所学知识的意义建构的目的。

《社会调查研究方法》课程的改革已经在社会工作专业2008级、2009级学生的教学中实施。在该课程学习结束时,圆满完成了《大学生上课打瞌睡原因问卷调查》、《齐齐哈尔医学院在校生网络交友的调查》、《齐齐哈尔医学院大学生消费观的调查》、《齐齐哈尔医学院大学生对同性恋态度的调查》、《齐齐哈尔医学院大学生择业观的调查》等多方面调查,这些社会调查全部是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结合实际,运用所学知识独立选题完成的。

从两个学期的学生的学习成果及其教学反馈来看,课程改革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实现了教学的目的和要求。不仅增强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提高了学生的动手和研究能力,同时也为本课程教学模式的进一步改革奠定了基础。

参考文献:

[1]聂玉梅.大学生调研能力培养的研究与实践———以《社会调查方法》课程为例.社会工作(学术版),2011,4:18-20

[2]李冰,贾士靖.《社会调查方法》课程“三位一体”教学方法改革的理论与实践.石家庄铁道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9,3(3):107-110.

[3]王俊燕.协同学习与现代社会调查方法教学. 山东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0,55(5):126-129.

[4]范 瑛.《社会调查方法》课程基于师生合作的协同教学模式设计.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1,11(3):103-105.

[5]李向前.围绕三个环节强化实践教学效果——“社会调查方法”课程教学探索.教育教学论坛,2012,21:193-194.

社会调查概念范文第4篇

【关键词】高校社会调查方法课效果针对性

【中图分类号】G6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9682(2010)04-0038-03

目前,高校社会调查方法课逐渐受到学生的重视。不仅社会学专业的学生把社会调查方法课看成社会学专业的基本功,而且非社会学专业的学生也同样重视社会调查方法课。这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部分专业培养计划中设置了社会调查方法课。以中国传媒大学为例,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行政管理等专业的教学计划中都把“社会调查与研究方法”课程列为必修课;其次,大学生创新实验性计划的常规性申报凸显了社会调查方法的重要性,促使学生重视社会调查方法课的学习。以中国传媒大学为例,2007年以来,教务处每年都会组织国家级、学校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申报、中期检查、结项验收。申报成功的项目负责人、参与者在保送研究生、评奖学金、评优等环节中占优势。所以,大学生们申报项目很积极。在所申请的项目中,社会调查类的项目占相当的比例。这促使学生重视社会调查方法的训练。在2009年10月笔者作评委的某次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立项答辩会现场,有一个新闻系2008级的学生答辩一结束就向笔者咨询关于她的立项设计方面的问题,以求改进;第三,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实践教学占相当的比例,促使老师和学生必须掌握社会调查方法的知识。以中国传媒大学为例,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将社会实践环节计入总学时中,按照2学分计算。该课程一共是6学分(16学时1学分),其中,课内4学分,课外实践环节2学分。实践教学内容就是安排学生利用暑假作社会调查,撰写社会调查报告。2009年春季学期,社会学系的教师应邀给所有上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的、一个年级的两千多名学生讲授过4学时的社会调查方法基本知识课。再如,重庆大学2008级学生 2009年的寒、暑假和2010年的寒假都安排了学生的社会调查。前者是假期的学生活动,后者是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的作业,计3学分。社会调查的过程使学生发现了自己相关知识的储备不足,从而重视社会调查方法课的学习。

但是,重视社会调查方法课并不等于这类课程的教学效果好。如何提高高校社会调查方法课教学的效果是个难题。以中国传媒大学为例,接受了系统的社会调查方法训练的社会学专业学生,在运用社会调查方法进行调查、撰写毕业论文的过程中存在很多问题。从2004级学生的毕业论文来看,虽然大家都按照要求作了社会调查。但根据调查结果所写的毕业论文却存在很多问题。表现在:对具体单个问题或层面的分析基本没有大的缺陷,但是从文章的整体布局来看却存在较大问题。主要体现在前后文的分析思路不连贯,存在较明显的前后逻辑漏洞,缺乏一条贯穿全文的中心线索。另外,经验材料和理论分析相脱离,这是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中传社会学专业的论文非常强调实证资料的重要性,任何分析都要求基于调查所得的经验资料。但是很多学生在写作过程中,都是实证资料归实证资料,理论分析归理论分析,两者缺乏紧密联系和结合。这说明,学术科研精神与方法的培养、提高是非常必要的和迫切的。2005级学生在毕业论文选题上就存在不少问题,有的题目过大,如《关系:基于中国文化的一种策略性选择》;有的社会学理论色彩不浓,如《厦门市民商业医疗保险购买行为的研究》;有的存在逻辑性问题,如《新媒体与大学生择偶观》。在具体写作论文的过程中,也存在2004级学生出现过的调查结果和理论性的结论脱节的问题,如《新媒体与大学生择偶观》这篇毕业论文,作者在内容提要中写道:

当今社会是一个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的社会,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我国已经迎来了新媒体传播时代。大学生作为“网民化”程度最大的一个群体,其包括择偶观在内的价值观不可避免的受到新媒体传播的影响和冲击。本研究采用问卷和深度访谈的方法,以随机抽样的中国传媒大学本科生为例,从分析新媒体对大学生的有效影响开始,进一步调查研究当代大学生的择偶观,并着重从网络时代带来的西方价值观对大学生的渗透,虚拟文化带来的冲击,公众人物对大学生的示范作用以及网络传播的消极信息产生的影响四个方面,分析新媒体对大学生择偶观的直接影响。

这个内容提要概括了全文的轮廓,但致命的问题也在于此。因为,大学生择偶观决不是仅仅受新媒体所影响的,很多其他因素(如现实中的人际关系、家庭、自己的经历、自己的价值追求等)会比新媒体影响大得多。而且,枪弹论在20世纪后半期已经被传播学界彻底抛弃了。如果还直接地把新媒体的影响和大学生择偶观联系起来,无疑会闹出简单化、幼稚的笑话。这说明,上社会调查方法课和实际运用社会调查方法知识在某些学生那里是两张皮,是脱节的。这就需要作深入、细致的关于提高高校社会调查方法课教学效果的探讨。在这个探讨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考虑角度是提高高校社会调查方法课教学的针对性。

本文根据笔者近年来“社会学定性研究方法”、“文化人类学”等课程的教学经历和体会,并结合指导社会学专业学生社会实践、非社会学专业学生社会调查的经验,探讨提高高校社会调查方法课教学的针对性问题。通过具体探究提高高校社会调查方法课教学针对性的必要性和途径,本文试图推进高校社会调查方法课教学效果的提高,并以此对社会调查方法的现实意义略作建树。

一、提高高校社会调查方法课教学针对性的必要性

加强高校社会调查方法课教学的针对性,对提高学生学习兴趣、学习效果,帮助学生完成实践性教学环节和实施实践教学计划,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训练学生科学思考、研究问题能力等都是非常必要的。

1.提高学生学习兴趣的必要

有针对性地进行社会调查方法课教学,对于提高学生学习兴趣是非常必要的。兴趣是最好的学习动力、导师,有针对性地进行社会调查方法课教学,可以培养学生对社会调查方法课的兴趣。现在的学生崇尚效益思维,如果他们所学的对他们将来的就业、深造没有帮助,那么他们对这些学科是不感兴趣的。这也是基础类学科不受学生青睐的根本症结所在。在社会调查方法课的教学中,注意针对学生的需要进行讲授和引导,必然会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

2.提高学生学习效果的必要

有针对性地进行社会调查方法课教学,对于提高学生学习效果是非常必要的。空洞地讲理论、技巧,不能针对学生的特点和期待,这样的教学,其效果肯定是不好的。

3.帮助学生完成实践性教学环节和实施实践教学计划的必要

有针对性地进行社会调查方法课教学,对于帮助学生完成实践性教学环节和实施实践教学计划是非常必要的,这是不证自明的公理。社会学专业的课程中,很多都设置了实践性教学环节(如社区概论)。实践教学计划的落实也是很多专业必须的条件。中传的实践教学计划总学分为30学分,除军训、毕业论文等必须完成的学分外,需要系里老师安排的学分还有近20学分。这就要求老师有针对性地进行社会调查方法课教学,以帮助学生完成实践性教学环节和实施实践教学计划。

4.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的必要

有针对性地进行社会调查方法课教学,对于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是非常必要的。大学生必须具备初步的研究能力,没有创新能力是不能实现的。而社会调查方法课对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而言是最基本的条件。以下是中传2007级媒体创意专业某学生2009年12月31给我发的一封电子邮件,说明了创新能力培养的必要。

冯老师:

您好!感谢老师一个学期以来给我们上“文化人类学”这门课!我和很多同学都有交流,大家觉得这一个学期下来,我们感觉到自己相比以前有了很多收获。我想这其中跟老师您有很大的关系,这门课不仅仅是让我们学到了一些社会学,人类学方面的知识,还引导了我们如何用严谨的态度去写论文,看问题,做研究……

黄 晶

5.训练学生科学思考、研究问题能力的必要

有针对性地进行社会调查方法课教学,对于训练学生科学思考、研究问题是非常必要的。现在的学生一般都很善谈,但他们的言谈往往基于自己的直观思考,缺乏严谨的逻辑性,更缺乏经验材料的支持。从这个意义上说,社会调查方法课对于培养学生的科学素养和能力有很大作用。

二、提高高校社会调查方法课教学针对性的途径

针对学生的需求进行讲授,做到有的放矢;针对学生在选题和设计、实施社会调查过程中的问题,进行课堂讲授,以加深印象。这两条途径对于提高高校社会调查方法课教学针对性是必须的。

1.针对学生的需求进行讲授,做到有的放矢。

老师了解学生的需求,有针对性地进行社会调查方法课或相关内容的讲授,是提高高校社会调查方法课教学针对性的基本途径之一。中传2007级媒体创意的李舒沁同学2009年12月31日曾给笔者发了一封电子邮件,咨询寒假社会调查选题的问题,笔者有针对性地作了答复。这样的互动在社会调查方法课的教学过程中是必要的。以下是我们电子邮件交流的内容:

李舒沁:寒假里我想做一个关于民族融合问题的社会调查。我们市那儿有个南通市民族中学。那边的孩子小学毕业后就来在这个学校里上初中、高中,据说当地大学的学生常年去那儿爱心教学,藏中也会安排同学寄住在当地人家中。您上课讲过关于民族融合的问题,我就想做一个这个方面的社会调查。但是具体的切入点还是不太明白。老师您觉得这个选题可以吗?具体的切入点方面能给我出出主意吗?非常感谢老师。

笔者的回复:民族问题在当代中国很有研究价值。你说的调查,我想题目就定为《内地民族中学教育与藏族学生的民族认同》,可以调查藏族学生怎样接受教育、接受了哪些方面的教育、效果如何。在作总体描述的基础上,从民族认同感是否弱化的角度进行深入分析。民族融合范围太大了,先从这个角度做好,以后有机会再做其他的。

就社会学专业学生而言,从大一开始,老师就引导他们选择他们感兴趣的主题进行研究,带着这个问题一以贯之地上社会调查方法类的课程,直到写毕业论文的时候,把对该主题的思考形成研究结论、见诸系统、科学、规范的科研成果,这对学生来说,是一个很好的提高社会调查方法课针对性的模式。中传2005级社会学专业学生罗文宏在一次征求专业建设意见时曾经说过:他们以前在上方法类的课程时,由于不知道它到底有什么用处,很多人都没有好好学,以为能过关就行。但到写毕业论文的时候,发现当初没好好上课,现在就没有驾御论文调查阶段的能力了,悔之晚矣。

2.针对学生在选题和研究设计、实施社会调查过程中的问题,进行课堂讲授,以加深印象。

以下是学生在社会调查知识运用方面的常见问题分类:

(1)选题中的问题

选题不当是社会调查、论文写作中的常见问题。以中国传媒大学2009年秋季学期的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请为例,有不少项目的选题都存在程度不同的、各种各样的问题。如:《通过比较香港与北京电视台的饮食栏目研究两地的观念差异》(所用概念过宽、过大)、《影像调查当代中国中西部乡村教育现状――以山西省榆社县为例》(混淆个案研究和总体的关系)、《版权与文化产业国际竞争力之中国网络版权保护现状与对策研究》(题目太烦琐,不精练、表达不准确)、《中国直销从业人员生存现状调查》(用词不当)、《对中西文化冲突与融合的社会学研究――以中西四大快餐品牌为例》(题目过大)。

(2)研究设计中的问题

例如,关于定性研究与假设的关系问题,有的同学没有弄明白,以为所有的调查都应该追求假设和假设的验证。实际上,定性研究不应该以追求假设验证为主要目的,其主要目的是为了深入、全面地理解调查对象。“深度访谈的目的并不在于解疑释惑,也不在于验证假设,抑或是通常所说的‘评价’。深度访谈的核心是,了解其他人的‘鲜活’经历,理解他们对其经历生成的意义。”中传2007级媒体创意专业的晏昭同学于2009年11月交的文化人类学课堂论文题目是《“在京新疆青年”文化融合过程调查与分析》,文章非常认真地呈现了她的深度访谈调查过程和结果分析。但有个明显的问题,就是过分追求提出假设和假设的验证,这种研究设计使她的调查和调查的结论误入歧途,没有挖掘出定性研究的更深刻的意义。以下是晏昭同学这篇论文的摘要和提出的假设:

本文全程展示了一项针对“在京新疆青年”的文化融合过程的调查,这个调查主要是以文化人类学的调查方法和研究视角来实施。研究发现,被调查者“在京新疆青年”在受到文化冲击,融入北京文化的过程中后,会自发寻求一个同是“在京新疆人”的群体,以群体为壁垒抵抗文化冲击。同时,调查结果表明,“在京新疆青年”这个群体(文化区),还因为民族的不同分为许多小群体(小文化区)。在这些小群体中,文化之间差异很大的群体更难实现文化融合和“同化”。另外,当时环境对“在京新疆青年”的情绪影响也起了重要作用。

本次研究的假设

假设一:新疆青年来到北京会遭遇到文化震惊和文化冲击,之后会进入一个文化融合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可能会有“同化”现象出现。在整个过程中,他们会不同程度的感到孤独和无助。

假设二:“在京新疆青年”在受到文化冲击后,可能会主动寻求一个同样是“在京新疆青年”的群体,以群体作为壁垒抵抗所受的文化冲击,他们还从这个群体寻求情感和安慰。

假设三:最后,他们决定长期在北京生活之后,就面临着一个重大选择,是坚持自己原有的文化,还是接受北京的文化改变自己。此时,不同的民族和文化背景会对他们的选择造成怎样的影响?

晏昭同学作研究的态度是非常值得肯定的。但遗憾的是,她不清楚这个趋势:实际上,“定量的、实证主义的方法和假设的运用,被新一代的定性研究者所拒绝。”“定性研究者致力于一种主位的、具体的、基于个案的立场,这一立场将他们的注意力引向特定个案的特殊性上。”

(3)实施调查中的问题

在实施社会调查的过程中,会出现很多问题,这些问题都是社会调查方法课教学过程中很好的针对性素材。例如,2009年4月底,笔者带学生到陇南调查地震灾区灾后重建的问题。有位同学非常“机灵”地在笔者和一位公交车乘客聊天的时候,跑到乘客后面,悄悄地拿起了录音笔录音。过后我对她说,如果要录音,应该征求被访谈者的同意。她说:“另一个老师说了,千万别告诉人家,如果告诉了人家,他就该拒绝接受访谈了。”这就涉及到了社会调查中体现的伦理原则问题了。社会科学研究必须遵循“绝不强迫任何人参与研究,且不给参与者带来任何伤害”的基本伦理原则。知情同意应该是多数访谈调查的伦理要求。“研究者要让受试者了解他们将要去参与的是什么形式的活动,活动的性质是什么,研究的程序有哪些,研究的风险有多大,是否有什么收益或可能受到什么伤害等。”

目前,国内社会学界关于高校社会调查方法课教学效果、针对性的探讨尚不多见。本文的探究也只是一个初步的尝试,尚需要进一步的、持续的、长久的关注与探究,才能取得更深入、更上乘的研究成果。

注释

1 埃文•塞德曼著.质性研究中的访谈:教育与社会科学研究者指南(周海涛主译).重庆:重庆大学出版社,2009:9

2 诺曼•邓津、伊冯娜•林肯主编.定性研究:方法论基础(风笑天等译).重庆:重庆大学出版社,2007:12~13(第1卷)

3 林聚任、刘玉安主编.社会科学研究方法.(第二版)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8:392

参考文献

1 埃文•塞德曼著.质性研究中的访谈:教育与社会科学研究者指南(周海涛主译).重庆:重庆大学出版社,2009

2 诺曼•邓津、伊冯娜•林肯主编.定性研究:方法论基础(第1卷)(风笑天等译).重庆:重庆大学出版社,2007

3 林聚任、刘玉安主编.社会科学研究方法.(第二版)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8

4 中国传媒大学社会学专业2004级、2005级部分学生毕业论文

5 中国传媒大学媒体创意专业2007级部分学生文化人类学课社会调查报告

6 中国传媒大学2009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实验性项目部分立项申请书

社会调查概念范文第5篇

我们进行社会调查研究时,需要测量概念和变量。并不是所有社会现象都可以直接测量,有些可以直接测量并得到准确的数值,如年龄、性别等,而有些如犯罪倾向、态度、偏见等测量,并不容易得到精确的测量。所以有必要设计测量工具来测量社会世界中不易观察的层面。

一、测量的概念

测量就是根据一定的法则,用数字或符号表示现象的属性或特征的过程。

它不仅可以对事物的属性做定量的说明,也可以对事物的属性做定性的说明。

测量包括客体、内容、法则、数字和符号四个要素。

1.测量的客体,就是测量的对象。是客观世界中所存在的事物或现象,是我们要解释和说明的对象。测量客体也就是“测量谁”。比如,我们测量某同学身高,该同学就是我们测量的客体。社会调查中最常见的客体是各种各样的人,以及群体、组织和社区等。

2.测量的内容,就是测量客体的某种属性或特征。测量内容所对应的是“测量什么”的问题。在社会调查中,我们所测量的对象虽然是某一客体,但所测量的内容却并不是客体本身,而是这一客体的属性或特征。比如,箱子是我们测量的客体,但不是我们测量的内容,箱子的高度、颜色、重量才是我们的测量内容。当测量对象是社会时,测量内容是反映社会现象的指标,如国民经济状况、人民生活水平、社会福利状况等。

3.测量法则,是用数字和符号表达事物各种属性或特征的操作规则。测量法则反映的是“怎么测”的问题。比如,标尺上对应的刻度就是某同学的身高。这就是测量身高的规则。再比如某人收入状况,“将被调查者的工资加奖金、利息、股金和外快,就是某人的月收入”,这就是一种测量法则。

4.数字和符号是用来表示测量结果的工具。数字和符号所对应的是“如何表示”的问题。比如月收入2000,身高1.60米。这些是用数字表示测量结果。还有很多用文字来表示的,如性别、对住房购买政策的态度(同意或反对)、或者用1、2、3、4、5分别表示“非常同意、同意、说不准、不同意、很不同意”。

社会现象的测量由于受到人们的认识水平和价值取向的影响,带有明显的主观色彩。不像自然科学中用秒测量时间,用千克测量重量等有精确的度量。所以,社会现象的测量常常不是那么精确,比如对于“责任心”的测量,需要通过“工作认真、随手关灯、不乱扔垃圾”等指标来测量。这种度量常常并不精确,需要进行概念的操作化,将抽象的概念转化为可观察的具体指标。操作化步骤包括:明确概念定义的范围,列出概念纬度并发展指标。对不同抽象程度的概念发展指标,难易程度也不一样。比如:“劳动态度”可用工作数量、质量、出勤率等来设计;考察领导干部的能力,可设计一份社会测量表。我们可以用指标和量表来测量人们的态度、观念和意见等抽象的概念。

二、测量层次

史蒂文斯1951年创立了测量层次分类法,他将测量层次分为四种,即定类测量、定序测量、定距测量和定比测量。

1.定类测量也叫类别测量,它是测量层次中最低的一种。定类测量在本质上是一种分类体系,即用来鉴别被测量对象类别归属。包括所有的定性测量。定类测量必须必须有两个以上的变量值才能进行,所分的类别既要具有穷尽性,又要具有互斥性。即所分的类别既要互不交叉重叠,又要对各种可能的情况包罗无遗。比如对职业分为“工人、农民、干部、技术员,还有其他”。

2.定序测量:定序测量也称为等级测量。是按照某种逻辑顺序将研究对象排列出高低或大小,确定其等级次序。比如人群的文化程度“文盲、半文盲、小学、中学、中专、大学等”。学校分类按“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普通中学、小学“顺序排列。这种排列并不是人们的主观愿望决定的,而是由被测对象本身固有特性决定的。

3.定距测量:定距测量也称为间距测量。指用来鉴别变量值间确切差别。它不仅能够将社会现象或事物区分为不同的类别、等级,而且可以确定它们相互之间的间隔距离。测量人的智商以及测量自然界中的温度就是定距测量的典型例子。定距测量的值虽然可以为零,但从测量的角度看,此时的零无实际意义,只不过是人们主观认定和选取的是特定数字。如温度为摄氏0度,不意味着没有温度。

4.定比测量:定比测量也叫比率测量。反映社会现象间比例、倍数关系。定比测量除了具有上述三种测量的全部性质外,还具有一个有实际意义的零点,这是定比测量与定距测量的唯一区别。如年龄、身高、体重、工资都有绝对零点,0表示真实的“无”。定比测量既能进行加减运算,又能进行乘除运算。是四种测量尺度中测量层次最高的一种。

上述四种测量的层次由低到高,逐渐上升。高层次的测量既可以测量低层次测量可以测量的内容,也可以测量层次测量所无法测量的内容,同时,高层次的测量还可以作为低层次测量处理。在对社会现象进行测量时,有一个重要的规则:尽可能对它们进行高层次的测量,因为高层次测量所包含的信息更多。

三、不同测量层次采用的统计方法

我们之所以要掌握测量层次,是因为在社会科学研究中,资料的整理和统计分析需要根据不同测量层次,采用不同的统计方法。

测量定类与定类(或定序)变量之间的关系,我们选用入系数,比如调查不同性别学生对抽烟的赞成或反对的差别可以用入系数测量。测量结果采用卡方检验。入系数取值为0到1之间,没有消减误差比的作用,其计算公式如下:

测量定序与定序变量之间的关系采用G系数,G系数取值在-1到1之间,例如对不同教育程度的工人收入水平进行测量可用G系数,对样本结果的检验采用Z检验,首先将G系数转化为Z值,然后采用Z检验。G系数同时具有消减误差比的作用,也就是用X预测Y值时可以消减G取值的误差比。

测量定类(或定序)与定距变量的关系通常用E系数,或E2系数。E取值为-1到1之间,E系数本身没有消减误差比作用,但E2系数具有消减误差比作用。比如调查不同职业者的收入,收入这里为定距变量,可用E系数计算二者关系,结果采用F检验。

定距与定距变量之间的关系用r系数测量,r取值为-1到1之间,为对称系数,r2具有消减误差比作用,比如调查不同年龄工人的收入状况,年龄与收入关系的统计可以用r系数计算,结果采用F或t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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