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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季安全施工方案

春季安全施工方案

春季安全施工方案范文第1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切实加强春季施工安全管理,整治和消除春季施工安全事故隐患,为“两会”召开创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检查范围

哈尔滨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在建工程。

三、检点

以春季施工检查内容为主,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工程项目建设审批手续办理情况;

2.施工、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各类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监理单位春季施工项目安全监理方案制定及监督情况;

4.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春季施工安全方案及基础工程、深基坑工程等专业性较强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制定及实施情况;

5.洞口、临边等防止高处坠落措施落实情况;

6.施工现场农民工住宿环境和安全防火、防一氧化碳中毒措施制定和落实情况;

7.临时用电管理和在用机械设备的运行状况和备案检测情况;

8.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及值班值宿情况。

四、检查时间和方式

(一)检查时间

自文件下发之日起至年3月20日。

(二)检查方式

1.由各建设(开发)、施工企业、监理公司和项目部进行全面的自检自查,并形成自检自查报告备查;

2.市直各相关专业管理单位和各区、县(市)建设局具体负责按职责管辖范围内的工程项目监督检查;

3.市建委安全检查组对所有在建建筑工程进行复查;

4.哈尔滨市建设安全监察站及各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在建工程的日常检查。

五、组织机构

为确保这次活动有效开展,成立哈尔滨市建设委员会春季施工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组织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曲维嵩

副主任:

组长:

车延杰

副组长:

组织领导机构下设六个检查组

值班电话:

联系人:哈尔滨市建设安全监察站办公室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各区、县(市)建设局要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具体情况,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成立春季施工安全生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工作。把春季施工作为当前安全管理的重点,认真组织好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的自检自查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方案和工作措施,对春季施工项目进行不留死角的彻底排查。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单位要严格履行职责,明确并落实各级安全管理责任,做到项目有人抓、安全有人管、措施到位、责任落实。

(三)严格执法,从严查处。各企业要认真执行安全自检、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和接受监督的“三自一监”制度,对因违章指挥、冒险作业、安全技术措施不到位的,要依法从严查处。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有关部门将采取市区联动、部门联动、职能联动等措施进行综合治理,严防重大事故发生。

(四)检查组到施工现场检查时,各企业法人(或主管经理)、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必须到场。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场须提前向检查组请假。

春季安全施工方案范文第2篇

合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合浦县2021年春秋季开学学校

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所,队,局机关各股室,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含托幼机构)、校外托管机构及校园周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防控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现将《合浦县2021年春秋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2月26日

合浦县2021年春秋季开学学校

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为严防严控我县学校(含托幼机构,下同)食品安全风险,有效提升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做好2021年全县春、秋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根据《北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北海市2021年春秋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结合《北海市市场监管局 北海市教育局 北海市公安局 北海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北海市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北市监发〔2020〕142号)、《北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北海市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北市监发〔2021〕16号),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统筹规划、科学安排、突出重点、综合治理的原则,开展春秋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有效提升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防范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增强学校、校外托管机构及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主体责任意识,完善食品安全相关制度,落实管理责任,促使学校、校外托管机构及校园周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状况进一步改善,食品安全隐患进一步消除,有效防范食品安全事故发生。至2021年底,各辖区学校食堂持证率达100%,学校食堂自查自纠率达100%,“明厨亮灶”覆盖率达100%,“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80%以上;通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系统下达的春、秋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检查任务检查率达100%。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统筹协调。各单位要统筹部署春、秋季开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突出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方案,强化措施落实。

(二)加强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各单位要督促学校、校外供餐单位以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保障能力,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要求,全面开展食品安全自查,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严防校园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辖区要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规程(2020版)》,围绕库存原料清查、原料采购进货查验、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加工制作、餐饮具消毒保洁及食品留样等,结合学校食堂及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风险点,突出重点,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要督促限期整改;对未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的,视情形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对发现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依法严肃查处。

(四)推进学校“明厨亮灶”创建工作。结合《北海市市场监管局 北海市教育局北海市公安局 北海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北海市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北市监发〔2020〕142号)和《北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北海市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北市监发〔2021〕16号),各单位要加强与教育部门沟通协调,共同开展学校“明厨亮灶”创建工作,确保2021年底学校“明厨亮灶”覆盖率达100%,“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80%以上。

(五)加强舆情监测及应急处置。各辖区要加强学校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凡是出现舆情报道的,必须从严从快处置,及时上报处置情况。要严格落实食物中毒事件报告制度,在春、秋季开学期间,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要在获悉事件发生2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逐级上报。要加强与卫生健康部门的沟通协作,尽快查明事件原因,做好舆情监测与引导,尽可能减少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六)加强宣传培训。一是开展食品安全教育宣传工作。各单位要结合实际,采取推广运用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培训APP、召开专题会议、通报典型案例、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加强对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等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切实提高食品安全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和底线意识。二是加强学生营养健康宣传工作。向全县师生宣讲文明餐桌、使用公筷的好处,动员广大师生积极参与“使用公筷健康你我”等行动。同时,结合《关于印发广西儿童青少年肥胖防控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卫疾控发〔2020〕17号)、《市卫生健康委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0-2025年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三减三健”专项行动的通知》(北卫发〔2020〕56号)要求,开展“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活动,宣传健康饮食方式,鼓励学校和校外托管机构以及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开展减盐减油减糖行动,引导和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

请各辖区形成书面工作总结,填报《2021年春秋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汇总表》(附件1)、《2021年春秋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整改台账》(附件2),并提供所有责令整改通知书、监督意见书、整改情况报告、检查照片等材料,分别于4月1日、9月29日前报送至县局食品餐饮安全监督管理股。

联系人:陈剑娜,联系电话:0779-7193993。

 

附件:1.2021年春秋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汇总表;

      2.2021年春秋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整改台账。

 

 

 

合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秘书股                  2021年2月26日印发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附件1

2021年春秋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工作

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人:       联系手机:         填报时间:2021年   月   日

学校自查情况

开展自查(家)

自查发现问题(家)

完成整改(家)

餐饮服务单位检查情况

大类

检查项目细类

学校食堂

校外供餐单位

校内餐饮服务单位

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

获证食堂数(家)

开餐食堂数(家)

检查食堂数(家)

单位数(家)

检查单位数(家)

单位数(家)

检查单位数(家)

单位数(家)

检查单位数(家)

发现问题家数(家)

发现问题家数(家)

发现问题家数(家)

发现问题家数(家)

一、许可管理

1.食品经营许可证合法有效,经营场所、主体业态、经营项目等事项与食品经营许可证一致

2.场所设置、布局与许可核定内容一致

二、信息公示

3.许可证正本悬挂或摆放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

4.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的公示符合要求

5.公示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健康证明真实有效

三、制度管理

6.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安全自查、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召回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开学前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

7.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

四、人员管理

8.主要负责人知晓食品安全责任,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9.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

10.具有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记录

11.从业人员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双手清洁,保持个人卫生

五、环境卫生

12.食品经营场所保持清洁、卫生

13.烹饪场所配置排风设备,定期清洁

14. 用水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15. 卫生间保持清洁、卫生,定期清理

六、原料控制

16. 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其他合格证明,企业如实记录有关信息并保存相关凭证

17. 原料外包装标识符合要求,按照外包装标识的条件和要求规范贮存,并定期检查,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重点检查库存和已开封的食品原料)

18. 食品添加剂存放和使用应符合要求

七、加工制作过程

19. 食品原料、半成品与成品在盛放、贮存时相互分开

20. 食品粗加工、切配、烹饪过程符合规范

21. 制作食品的设施设备及加工工具、容器等具有显著标识,按标识区分使用(分开存放和使用接触生熟食品的工具用具)

22. 专间内由明确的专人进行操作,使用专用的加工工具

23. 在专间或专用操作场所加工供应相应的品种

24. 食品留样符合规范

25. 食品配送应符合要求(餐饮服务提供者、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配送食品的容器、包装、标识、储存、运输等应符合要求)

26. 有毒有害物质不得与食品一同贮存、运输

八、设施设备维护

27. 专间内配备专用消毒(含空气消毒)、冷藏、冷冻、空调等设施,设施运转正常

28. 食品处理区配备运转正常的洗手消毒设施

29. 食品处理区配备带盖的餐厨废弃物存放容器

30. 食品加工、贮存、陈列等设施设备运转正常,并保持清洁

31. 围护设施与排水设施运转正常

九、餐饮具清洗消毒

32. 集中消毒餐饮具的采购符合要求

33. 具有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设备设施,并运转正常

34. 餐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用后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学校明厨亮灶创建情况

实施“明厨亮灶”(家)

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家)

校外托管机构检查情况

持证单位数(家)

 

检查单位(家)

 

发现问题数(家)

 

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检查情况

检查单位(家)

发现问题数(家)

抽检情况

检查中开展监督抽检(批次)

检出问题

(批次)

行政处罚情况

约谈责任人(人)

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监督意见书)(份)

吊销许可证(张)

取缔无证经营(家)

立案数(件)

罚没金额(万元)

移送司法机关案件(起)

注:口头责令整改不计入此表。计入整改的须相应提供责令整改通知书或者监督意见书、整改情况证明材料。

                             

附件2

2021年春秋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工作

整改台账

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时间:2021年     月     日

填报人:                                      联系手机:                      

序号

被责令整改单位

(含下达监督意见书单位)

责令整改通知书

(监督意见书)

下达时间

是否完成整改

是否提交整改报告

 

 

 

 

 

 

 

 

 

 

 

 

 

 

 

注:按照附件1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监督意见书)份数记录台账。                                       

 

 

春季安全施工方案范文第3篇

一、加强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认真组织动员和部署。各乡镇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专题研究春防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培训好村级动物防疫员,做好动物防疫队伍组建,全力以赴抓好今年春防工作。区直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作战,共同做好春季动物防疫工作。

(二)切实落实好防控工作责任制。各乡镇政府要按照“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负总责,各级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负责人”的要求,认真落实防控工作责任制、检疫监督责任制和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责任制,确保春季集中免疫、监测、报告和检疫监管等防控关键措施落实到实处。对因免疫不到位、疫情报告不及时等造成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和扩散蔓延的,要依法纪严肃处理。

(三)加大督查力度。各乡镇政府要继续执行督查制度,结合实际,适时组织督查队伍,对本次春防的每一阶段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查找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及时补缺补漏,确保各项防控措施真正落实到位。春防期间,省、市、区将组织效能、监察、农业等部门,对各乡镇春防工作进行全面督查,对工作不落实,防疫不到位,将给以通报。

二、认真落实春季重大动物疫病的各项防控措施

(一)做好畜禽存栏普查工作。普查是做好免疫工作的关键环节,春节、元宵期间畜禽流动量大,导致存栏数变化大。各乡镇要及时组织队伍,如实普查登记,准确进行统计,并于月20日前汇总上报区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二)抓好集中强制免疫工作。各乡镇、业务部门要把春季集中强制免疫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组织做好强制免疫用疫苗的预订、领用、发放管理工作。坚持“政府保免疫密度,业务部门保免疫质量”的原则,按照区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控制指挥部制定的春季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方案,立即组织队伍,开展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的春季集中强制免疫工作,并务必在月18日前全部完成,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确保应免畜禽的免疫密度达到国家规定的100%。要进一步推进《动物免疫证》入户工作,完善免疫记录和档案。

(三)加强动物疫病监测,提高疫情预警和处置能力。农业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动物疫情监测体系,制定动物疫病监测方案,在月底前完成一次全区性的集中监测工作。各乡镇要重点加强种禽场、交易市场和候鸟栖息地等重点地区禽流感监测,加强生猪的猪瘟、口蹄疫等疫病监测,对监测阳性的畜禽要及时规范处置;对监测抗体达不到要求的要及时进行加强免疫,确保免疫质量。林业部门要加强野鸟观察和陆生野生动物的监测,及时掌握候鸟迁徙和疫病动态。卫生部门要做好高接触人群的疫病监测,发生人感染禽流感病例时,要不惜代价,全力救治。农业、林业、卫生等相关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完善联防联控机制,不断提高疫情的预警和处置能力。

(四)严格检疫监管工作。各乡镇应进一步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工作,坚持严格实施检疫报检制度、检疫证明公示制度、检疫承诺制度和检疫标识制度。加强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工作。经贸、工商、农业部门要密切合作,防止流通环节传播疫情,确保畜产品安全消费。

(五)规范疫情报告制度。各乡镇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和预案的规定,及时准确地报告动物疫情。要加强举报疫情的核查,建立村级疫情定期巡查制度,确保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和各种应急制度,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做好疫苗、消毒剂、防护用品等防疫应急物资储备。一旦发现可疑疫情,要按照“早发现、快反应、严处理”的要求,果断处置,坚决把疫情扑灭在疫点上,并及时做好资金补偿等善后工作。

三、建立健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经费保障机制

春季安全施工方案范文第4篇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健全消防安全制度。

***以建设“平安***”为主线,进一步贯彻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巩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就此项消防检查工作召开了专门会议,转发了******防字[XX]2号文《*****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春季消防安全大检查的实施方案》,成立了***春季消防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园区建立了以主任负总责,副主任负具体负责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并与园区各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全面落实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挺好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和减少一般火灾的发生。

二、加大检查力度,彻底整改消除各种火灾隐患和不管安全因素。 XX年**加大检查力度,以春季消防安全集中整治、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治理、人员、物资集中场所消防安全检查、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等活动为重点大力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检查过程中,***本着对园区人民的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原则精神,下大力气狠抓整改措施的落实,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彻查到底,对不能保证安全的,坚决责令停业整顿。

三、确保了春季消防目标的实现。

在春季消防安全集中整治活动中,***制定了以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为中心,以火灾事故多发、人民群众关注的公众聚集场所、物资集中、火灾危险性大的场所和单位为重点,采取果断措施,彻底整治火灾隐患,进一步改善单位的防火条件。督促落实大风天火灾防范措施,实行群防群治,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稳定全区火灾形势。为维护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按照各自职责人工组织开展了集中整治工作。对各单位春季防火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消除了一批火灾隐患。

3月16日 ***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全面落实各企业单位的春季消防安全工作, 3月19日 对**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制,防火制度落实,用火用电仓储安全及值班值宿情况进行了检查; 3月22日 对电气线路铺设情况进行了检查, 3月25日 对消防队组织训练情况进行了检查。确保我区春季防火安全工作目标的实现。

四、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显着成果。

在此项工作中,**确定了4项治理重点:1、饭店等公共聚集场所;2、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场所和物资集中场所;3、经常举办大型活动的单位和场所;4、大型写字楼。研究制定了5项工作措施7项检查标准,并结合园区自身实际提出了“一公布、二明确、三责任、四措施、五联动”的工作方法,分阶段分批次有条不紊地进行治理。在实际操作中,督促各单位按照此次专项治理提出的工作要求和重点,开展自查。对自查出的火灾隐患逐一落实整改措施,落实整改人员,落实整改期限,认真彻底整改。通过治理,消除了一大批火灾隐患,各单位建立健全了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各项管理走上了规范化道路。治理期间,**未发生一起人员密集场所的火灾事故,确保了全区火灾形势的稳定。

春季安全施工方案范文第5篇

为预防火灾事故特别是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增强全社会防控火灾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隐患和火灾危害,根据区政府统一部署,区粮食局决定,在区粮食系统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春季防火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我局当前消防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做好春季防火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

春季历来是火灾事故的多发期和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高发期,风大物燥极易引发大面积火灾。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克服盲目乐观、松懈麻痹思想。

今年是我国政治生活中极不平凡的一年,党的十七大将于下半年召开、北京奥运会准备工作也进入了关键阶段。为确保公共消防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党的十七大期间的社会稳定,我局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创建和谐社会的有关决定,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和忧患意识,站在为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高度,认清形势、解放思想、创新实干,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时间精力到位、组织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和我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主要任务和目标

(一)春季防火工作的主要任务和目标是:针对春季火灾规律、特点,紧紧抓住春防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遏制人员密集场所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坚决遏制大风天大面积连营火灾的发生,坚决控制火灾总量和伤亡数量,努力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任务和目标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指示精神,着力整治火灾隐患,坚决遏制火灾事故,最大限度地增强全社会防控火灾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隐患和火灾危害,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春季防火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领导,区局决定成立由副局长*任组长的春季防火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局春季防火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组长:*区粮局副局长

副组长:*区粮局仓储科科长

成员由办公室、仓储科、人事科、业务科、行发科、财务科、监查科主管同志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局仓储科,办公室主任由区局仓储科科长*担任。电话:*

四、春季防火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点和措施

(一)工作重点

1、春季防火工作的重点是:人员密集场所、储粮药剂存放地点、粮食仓库以及大型露天堆垛四个方面的重点场所。

2、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点是:化学药品使用单位、人员密集场所。

(二)工作措施

1、排查整治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单位火灾隐患

(1)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场所设置位置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的,责令限期改正;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化学品。

(3)建筑消防设施不完好有效,影响防火、灭火功能的,责令限期改正;

2、排查整治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

(1)在公共区域的外窗及集体住宿房间的外窗安装金属护栏,影响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的,责令限期拆除;

(2)建筑消防设施不完好有效,影响防火、灭火功能的,责令限期改正。

(3)在人员密集场所周围搭建违章建筑,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责令限期改正。

五、时间安排和步骤

根据当前消防工作实际,区局决定将春季防火工作与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合并实施。本次专项行动时间为2007年4月19日至6月31日,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排查阶段(4月19日至5月10)

在此阶段,各单位要逐一进行火灾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能当场整改的,要督促当场整改;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督促单位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并填写《春季防火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排查阶段情况备案表》,对火灾隐患进行登记,汇总后于5月10日前报送区局春季防火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核查阶段(5月11日至6月15日)

在此阶段,区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单位报送的存在隐患的单位,进行逐一核查,责令整改。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不能保障消防安全的,责令停产停业,单位自身确无能力解决的,报区局领导小组协调解决。

(三)验收阶段(6月16日至6月31日)

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结束前,区局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工作情况进行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建立组织。各单位要根据此次工作的需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除明确一名主管外,要配备两名以上的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并明确相应的职责。工作机构名单(包括主管及工作人员的姓名、职务、职责、联系方式等)于4月20日前报区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制定方案。各单位要在认真学习本方案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和监管单位消防工作开展的具体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科学严谨、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于4月22日前报区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广泛开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题宣传,在抓策划、抓选题、抓精品上下功夫,主动引导舆论,形成强大声势,为排查整治工作奠定坚实基础。要以排查整治为契机,推动机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开展消防技能培训,切实提高单位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管理人的消防管理水平,提高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