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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范围

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范围

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范围范文第1篇

关键词: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投资审计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5年3月23日

一、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概念及内容

(一)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含义及特征

1、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含义。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是指审计机关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效益性的监督行为。它是国家对固定资产投资活动实行监控的一种重要手段,是我国审计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特点

(1)审计对象的宏观性。开展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必须要有宏观意识,即从宏观着眼,从微观入手,通过大量的微观审计,发现宏观经济运行中具有普遍性和倾向性的问题,促进宏观调控,保证投资活动的顺利进行。

(2)审计内容的复杂性。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不仅涉及建设单位的财务收支,更重要的是涉及决策、规划、设计、采购、招标、监理、概预算等与建设项目有关的管理活动。因此,开展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不仅要审计投资计划安排是否符合国家的投资政策,还要审计投资的资金来源是否正当合理。

(3)审计过程的阶段性。国家建设项目周期较长,从一两年到十来年不等。为了及时、完整的反应国家建设项目资金的使用、建设项目管理等情况,审计机关需要分阶段对建设项目实施审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一般分为建设项目资金筹措及使用、建设项目开工前、建设项目在建、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4)审计技术的专业性。建设项目的全过程是一个专业技术型非常强的综合过程,涉及很多不同的专业,如经济、建筑、财会、计算机等,仅仅建筑专业又涉及工民建、公路、铁路、水利等几乎所有的二级专业。因此,对国家建设项目的审计,除了审计资金活动外,还要审计其他与建筑有关的行为。

(二)固定资产审计内容。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内容包括建设项目资金筹措及使用的审计、建设项目开工前审计、建设项目在建审计和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建设项目资金筹措及使用的审计是对建设项目资金的来源及运用情况的审计。建设项目资金筹措的审计按其来源不同分为:基建拨款审计、基建投资借款审计、其他借款审计、项目资本审计和项目资本公积审计。建设项目开工前审计是对建设项目从筹备建设到正式开工前这段时间的工作内容所进行的审计,包括投资立项审计、设计(勘察)管理审计、招投标审计等。建设项目在建审计是指对建设项目从正式开工到竣工验收前的建设实施阶段的内容进行的审计,包括工程管理审计、工程监理审计、工程造价审计等。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是指对已经完工建设项目的初步验收情况、试运行情况、合同履行情况及投资完成情况实施的审计。

二、加强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必要性

(一)可以为政府完善投资决策提供重要依据。固定资产投资对于国民经济增长有着巨大的拉动作用,可以加强对于政府投资活动的监控,通过对于项目立项、论证的事前监督,可以提供关于投资项目效益的重要信息,促使各级政府在投资活动中慎重行事,经济有效地使用公共资金。

(二)可以提高公共资金的使用效益。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是关于投资项目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的审计,其中效益性是审计重点。固定资产投资审计通过对于投资项目的事前监督、事中控制和事后评价,保证公共资金能够投向最具经济、社会效益的投资项目,并保证投资资金运用过程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

(三)可以遏制投资与建设领域的腐败现象。国家审计机关通过开展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可以确定有关单位和个人在投资活动中的经济责任,约束对于政府投资权力的滥用,从而有利于防止经济犯罪、反腐倡廉。

三、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存在的问题

(一)审计管辖权混乱。审计管辖是指审计机关确定各自审计对象的范围划分。确定审计管辖权的范围,一方面可以避免重复审计;另一方面可以使审计机关各自明确自己的职责和权限,增强审计的自觉性,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率和效果。我国《审计法》第28条规定:“审计机关根据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隶属关系或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关系,确定审计管辖范围。”同时规定:“上级审计机关可以将其审计管辖范围内的审计事项,授权下级审计机关进行审计”,但这个授权过程在实际工作中并未得到执行。随着中央不断加大对地方经济建设的投入,每年都有大量的中央资金和主管部门的资金投入到地方各项基本建设项目。对于这样的项目,地方审计机关、特别是县级审计机关一般无法实施审计。最终导致许多财政资金或者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项目最后“无部门”来审。出现这种局面的主要原因是审计机关的监管权利不集中,审计机关的监管权力分散在财政、交通、城建等行业的主管部门,审计机关实行监督权力受到限制。

(二)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覆盖面窄,审计力度不够。近年来,国家对公共领域的固定资产规模投资越来越大,但从审计项目占应该审计项目的比重或审计资金占应该审计资金的比重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计比重较低。存在这样问题的原因,一方面审计机关经费紧张,没有足够的审计人力、财力和物力的支持;另一方面审计内部缺乏资源整合的动力,一些审计审计机关有能力进行审计,也有可能因为审计管辖权的限制而终止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计。

(三)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质量差。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计的审计质量不高,主要表现在:1、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计注重查错防弊,对于效益审计重视不够。固定资产投资市场秩序较为混乱,违法乱纪现象比较多,这客观上使审计人员不得不侧重于真实性、合法性审计,从而无法抽出足够的审计力量关注效益审计;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事后审计比较多,事前和事中审计不够。我国固定资产投资决策论证体系不健全,建设项目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健全,项目管理科学化、专业化水平不高。在这种情况下,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全程监督更有意义。

(四)审计技术手段落后,审计人员素质不高

1、审计技术手段落后。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对计算机的应用与计算机在财政、金融审计中的应用相比,固定资产投资领域的计算机辅助审计还处于滞后状态。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如何利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开展投资审计管理和投资审计现场技术成为一个很重要的课题,而实用性和通用性较强的审计软件也很匮乏。

2、审计人员素质低。审计机关懂财务的人员多,懂工程、法律的人员少,既懂工程又懂财务的人员少之又少。工程技术专业人员严重不足是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发展的瓶颈。国家审计人员属国家公务员编制,其报酬相对固定,难以吸引工程造价师、软件开发等专业人才加入审计人员队伍。

四、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改进建议

(一)变事后审计为事前审计。在投资项目设计任务书与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之后,有关部门审批之前,,邀请审计人员参加,实行跟踪审计。采用这种变事后审计为事前审计的方式,能增强审计人员的责任感与风险意识,提高审计的约束力。审计部门间接地参与了投资决策过程,这不仅不会影响审计的独立性,反而会增强审计威信,提高审计地位,更好地达到对固定资产投资的调控目的,发挥审计监督的作用。

(二)制定与完善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法规。在固定资产投资审计领域,应尽快出台比较具体的审计规定与处理标准,使审计工作有法可依。审计法虽然对审计的方法和技术、审计程序等有相应的规定,但对于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来说缺乏适用性。尽快出善的投资审计法规,是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工作的迫切需要。只有完善有关的法规,才能加大对投资决策部门的制约力度,减少人为干扰,审计处理更加客观、公正。

(三)审计机关内部加强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质量控制。在相关的准则、规范不够健全的情况下,审计机关尤其需要通过内部的精心组织和安排,强化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质量控制工作。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在制定审计计划时突出重点并把握投资项目的风险高发环节,要把好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关口”,即立项决策关、勘察设计关、招投标关、合同控制关、施工过程控制关、竣工验收关、监督检查关等,在各个“关口”设计必要而合理的审计程序,配备充足的审计力量;2、在审计中,在实施主审负责制的基础上,加强对于审计小组成员、外部专家工作的督导;3、对审计结果严格实施“三级复核制”。

(四)创新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技术和方法。将审计方法转变为以评价内部控制系统为基础的抽样审计,并借助对内部控制系统的评价结果确定审计重点、范围和方法,同时,将风险分析和防范措施纳入审计程序的各个环节。

会计信息化和网络技术的发展对审计技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网上交易、网上支付审计、虚拟企业的审计都将成为投资审计的具体内容,基于此,应对原有软件进行优化更新并针对新的投资审计领域开发出新的审计软件,使电子计算机在审计查证、分析性复核、审计信息的收集、传递等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

(五)调整审计人员结构,提高审计人员素质。加大审计部门工程技术人员的数量,在已具有的审计规模下,配齐财务人员、经济人员、技术人员与法律人员、调查人员构成比例,因为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具有与其他专业的审计不同的技术性,搞投资审计,不懂工程技术是行不通的。在审计机构人员编制有限的条件下,审计部门可外聘一些基建工程人员,在社会上形成稳定的审计网络与系统。

主要参考文献:

[1]陈波,丁国瑾.关于我国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若干问题及对策.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07.1.

[2]郑红霞.改进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方法研究.现代商业,2014.2.

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范围范文第2篇

关键词:固定资产;投资;审计

固定资产投资一方面是优化企业结构、改善社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经济效益的关健工程。同时又是投资大、建设周期长、施工过程和施工工艺复杂、工程材料和设备数量繁多,造价的不确定性因素贯穿整个建设过程的风险项目。因此,由其自身的特性所决定的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工作,具有审计周期长、审计内容多且技术经济性较强、审计方法复杂、审计范围广泛以及审计要求较高等一系列特征。固定资产审计评价的结果会被广泛认同为经费投向投量是否科学合理的真实判断。对审计过程中存在问题做好分析和预想预防,有利于审计人员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水平,保障审计质量,提高审计效率。

一、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未有效开展效益审计。对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审计比较多,着重于查错纠弊,对于效益审计重视不够。审计人员缺乏将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向效益审计扩展的观念,固定资产投资建设市场秩序较为混乱,违法乱纪现象比较多,这客观上使审计人员不得不侧重于真实性、合法性审计,从而无法抽出足够的审计力量开展效益审计。

(二)未实现全过程审计。对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事后审计比较多,事前介入和事中控制不够,特别是对投资项目选择的决策过程难以施加影响。在中国固定资产投资领域,投资决策论证体系不健全,权责分明、制约有效、科学规范的建设项目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尚未完全建立,项目管理的科学化、专业化水平还不高,全过程的审计监督更显重要。

(三)审计力量弱。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人才短缺,现有审计人员队伍知识和能力结构不合理。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涉及的审计事项复杂、专业性强。例如,为了对工程造价进行审计,需要审计人员具备工程造价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执业资格;为了对工程合同管理的情况进行评价,审计人员需要具备合同法等法律方面的知识和经验等。然而,审计机关目前懂财务的人员比较多,懂工程、法律的人员比较少,既懂工程又懂财务的人员少之又少。

(四)审计风险难以有效控制。在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实践中,审计人员的工作缺乏客观标准,主观判断多,审计风险难以得到有效控制。关于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尚未形成具有操作性的准则和指南,对于固定资产投资效益审计的理论研究和经验总结做得尤其不够。《审计机关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准则》的规定比较原则、抽象,对于固定资产投资效益审计也强调不多,审计人员在具体工作中感到缺乏依据和标准。

(五)未能有效提供意见建议。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就事论事多,为各级政府宏观决策和管理服务的职能发挥不够等。审计着眼于查处单个问题的多,不善于通过对微观审计所获得的资料进行分析研究,从宏观上提出搞好建设项目的建议和改进审计方法的措施。

二、固定资产审计对策的思考

(一)创新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理念。传统的以查错纠弊为主要目标的审计理念已远远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应增强宏观意识,努力研究和把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工作的规律和特点,探索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工作的新理念、新思路。投资体制的深层次改革必然引起投资决策方式、资金筹措方式和资金使用方式的调整。在投资管理和项目管理领域正在发生的变化,主要表现为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决策分散化、资金来源多样化、融资方式市场化以及项目预算管理和工程合同管理国际化。这一重大变化,使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环境、对象、内容和方式等,都已经发生并可能继续发生不同程度的变化。因此,要根据投资管理体制、建设管理体制、财政管理体制、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要求,不断创新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理念,致力于提高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宏观经济效应。

审计的发展要与经济发展阶段相适应,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目标要从真实、合法逐步转到效益上来,开展效益审计是在新形势下将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向深层次、高水平推进的必由之路。在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要积极推行效益审计,对项目建设的经济性、效益性以及效果性进行评价。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投资效益审计既要考虑投资结构的合理性,投资规模的适当性,资金使用方向的正确性、使用效果的综合性、使用过程的公平性,又要检查项目建设的宏观性、公众性、关键性、基础性、牵动性和对政治、经济、自然环境的影响,把宏观效益与微观效益、长远效益与当前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及生态效益统一起来。

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范围范文第3篇

关键词:固定资产 投资审计

随着企业内部审计事业的纵深发展,企业固定资产审计已不仅仅局限于对企业所拥有和控制的日常固定资产的审计,而将其触角深入到固定资产投资控制的全过程。它与固定资产投资形成的各环节专业管理日益紧密,使全方位的固定资产投资控制力度更大,效果更佳。

一、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内部审计的具体内容

事前审计内容主要包括投资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阶段、编制设计任务书阶段、选择建设地点阶段和编制设计文件阶段。在事前审计工作中,审计人员主要通过对国家有关政策的掌握对拟建项目进行实施前的效益审核、法规执行情况的真实性、各种报批手续的可靠性及设计文件的完整可用性实施审计。例如,在可行性研究工作中审计人员突破传统思想的束缚,独立、系统、科学地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调查研究,以避免以往经常出现的下属单位“为争投资而立项,为项目可行而可行”的不正常现象。

事中审计主要包括投资项目建设前期的准备阶段、编制基建计划和年度计划以及建设实施阶段。由于建设前期的具体实施绝大多数是由工程而实现的,故我们将投资项目建设前期准备工作阶段也纳入了事中审计的范围,原因是这一阶段包括了征地拆迁及三通一平工作和设备、材料订货和施工招标投标工作。审计人员在这一阶段工作中,应根据投资的多少和规模的大小,审查全部计划和年度计划的可行性。其中包括资金到位率、主要设备订货到货保证和招标投标工作中对标底的审查及是否有作弊行为。

最后一个步骤即为事后审计,这是目前在全国已经普遍采用并实施的重要工作,也是投资控制领域汇总一项最为关键性的工作。在这一工作中,审计部门主要是参与项目的竣工验收,主要对固定资产的形成、概算的执行情况、基建投资的结算进行审计。重点是对投资项目结算进行审计。

二、结算审计是固定投资内部审计的关键环节

投资项目结算审计具有专业性强、内容多、难度大等特点,同其他审计在内容和方法上都有所不同,掌握恰当的审计方法是搞好投资项目结算审计的重要一环。

1. 分析施工图纸,领会设计意图

投资项目审计首先要熟悉图纸,确定施工图设计是否合理,标注的工程量是否准确,是否按图纸施工,工程内容是否完成等。有些工程因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或更换材料的,应从实际出发,按实际施工内容结算。其次,要对图纸认真审核,确认是否为竣工图。第三,要审查施工洽商变更与图纸是否相对应,有无矛盾之处。第四,要深入现场,准确掌握设计修改、施工变更洽商要点,加深对设计意图的认识、掌握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

2. 深入实际,核实核准工程量

工程量是计算工程造价的主要依据。因此,核实核准工程量是工程结算审计的一个重要环节。核实工程量一是要深入施工现场,了解实际情况;二是要审查实际工程量与结算书工程量是否相符,要注意施工单位有无不顾实际,故意夸大施工难度,加大工程量,增加结算费用的情况;三是要审查有无重复计算工程量的问题;四是要审查是否有借他人完成的工程报结算的情况。

3. 审查使用定额与文件汇编是否恰当

在确定工程量的基础上,要认真核对定额套用是否合理。要把好这一关,就必须研究吃透有关定额说明,掌握各单项工程所适用的定额子目和定额直接费。审计时应把握以下几点:一是审查有无乱套定额,混用新建与修缮定额的情况;二是审查有无穿插使用定额及高套定额子目,有无将土建施工放在安装施工中,特别是将人工项目套用安装定额等问题;三是审查使用文件汇编是否符合规定,要特别主义是否使用了已作废的文件或混淆结构类型、滥用调价系数增加结算费用的问题;四是审查工程内容是否名副其实,有无定额子目与单价正确,而与完成的工程内容不符;有无定额子目与工程名称、工程内容相符,而定额单价不符;有无低工程量套高工程量,低面层材料套高面层材料定额子目,现浇钢筋砼构件套成品构件,一般材料套高级材料等情况。

4. 审查材料价格、用量,按实计算价差

建筑材料是直接影响工程造价的重要因素,有些施工企业为了多计工程价款,往往在建筑材料上做文章。因此,在审计时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审查材料价格。有的施工单位虚报材料价格;有的以次充好,三级品按一级品计价;有的在当地采购材料,却出具外地采购发票,多计价差和采保费。二是审查是否存在施工单位将建设单位委托购买的材料列入工程成本,并计取各项费用。三是审查是否按规定计算材料价差。四是要对主要材料用量进行计算核实,按实计算价差。

5. 严格审核施工合同,正确处理纠纷

施工合同是确定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也是工程结算的法律依据。在审计时要对合同条款,严格审查各项施工内容。一是核准工程结算范围。在实际工作中要正确把握总包和分包的工程范围,严格区分总体工程与单个工程的施工范围,并分清各阶段的工程项目,才能顺利地进行工程结算审计。二是确定施工工期、正确进行索赔。要严格审核开竣工日期,区分合同工期、定额工期、实际工期的界限,以及工期在决算调价中的应用,对延误竣工工期的,要按合同条款向对方提出索赔要求,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利。三是确定施工承包方式。承包方式是多种多样的,有的实行一次性承包方式,包死工程造价,不另算材料调价,风险一次打入结算;有的是轻包工,只包工不包料,仅取劳务费;有的则采用当地定期公布的材料调价系数方式承包,结算随调价系数的变化而变化。四是审查合同其他条款的落实情况。如有的工程规定了质量标准及不达标的罚款数额,审计时遇到不达标的,应按合同规定扣下质量罚款。

目前,企业内部审计已渗透到固定资产投资的一切领域。它对外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不受伤害,对内抑制各种违法行为,有效地保证了企业固定资产的保值增值。

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范围范文第4篇

摘要:对于固定资产的审计,一方面,由于固定资产使用期长、价值大、更新慢,增减变化发生的频率较之流动资产来说要小得多,相对来说,发生数量上的差错或弊端也较少,因此,审计人员在制订整个审计计划时,通常安排用于固定资产审计的时间较少,审计程序与方法也比较简单;另一方面,由于固定资产单位价值高,且其价值总额在资产总额中一般都占有较大的比重,因此,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影响极大。

关键词: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审计

中图分类号:F239.45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23-0187-02

对于固定资产的审计,一方面,由于固定资产使用期长、价值大、更新慢,增减变化发生的频率较之流动资产来说要小得多,相对来说,发生数量上的差错或弊端也较少,因此,审计人员在。制订整个审计计划时,通常安排用于固定资产审计的时间较少,审计程序与方法也比较简单;另一方面,由于固定资产单位价值高,且其价值总额在资产总额中一般都占有较大的比重,因此,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影响极大。所以,对固定资产审计的重要性就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另外,固定资产审计通常会涉及累计折旧的审计。

固定资产审计的范围很广。固定资产项目反映企业所有固定资产的原价,累计折旧项目反映企业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数额,这两项无疑属于固定资产的审计范围。除此之外,由于固定资产的增加包括购置、自行建造、投资者投入、融资租入、更新改造、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或以应收债权换入、以非货币易换入、经批准无偿调入、接受捐赠和盘盈等多种途径,相应涉及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预付账款、在建工程、股本、资本公积、长期应付款、递延税款等项目;企业的固定资产又因出售、报废、投资转出、捐赠转出、抵债转出、以非货币易换出、无偿调出、毁损和盘亏等原因而减少,与固定资产清理、其他应收款、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等项目有关;另外,企业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这又与制造费用、营业费用、管理费用等项目联系在一起。因此,在进行固定资产审计时,应当关注这些相关项目。

一、固定资产的审计目标

固定资产的审计目标一般包括:确定固定资产是否存在;确定固定资产是否归被审计单位所有;确定固定资产及其累计折旧增减变动的记录是否完整;确定固定资产的计价和折旧政策是否恰当;确定固定资产的期末余额是否正确;确定固定资产在财务报表上的披露是否恰当。

二、固定资产的实质性测试

1.索取或编制固定资产及其累计折旧分类汇总表

固定资产及其累计折旧分类汇总表是分析固定资产账户余额变动情况的重要依据,是固定资产审计的重要工作底稿。注册会计师应注意验证固定资产明细账与总账的金额是否相符,如果不符,则应将明细分类账与有关的原始凭证进行核对,查出差异原因并予以更正。对各项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注册会计师也要加计汇总与总账核对,揭示并查明差异原因,予以更正。核对无误后,索取或编制固定资产及其累计折旧分类汇总表。

2.实施分析程序

根据被审计单位业务的性质,选择以下方法对固定资产实施分析程序:

(1)计算固定资产原值与本期产品产量的比率,并与以前期间数进行比较,以便发现闲置固定资产或已减少固定资产未在账户上注销的问题。

(2)计算本期计提折旧额与固定资产总成本的比率,并将此比率同上期数进行比较,旨在发现本期折旧额计算上的错误。

(3)计算累计折旧与固定资产总成本的比率,并将此比率同上期数进行比较,旨在发现累计折旧核算上的错误。

(4)比较本期各月之间、本期与以前各期之间的修理及维护费用,旨在发现资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区分上可能存在的错误。

(5)比较本期与以前各期的固定资产增加和减少额。由于被审计单位的生产经营情况在不断地变化,各期之间固定资产增加和减少的数额可能相关很大。注册会计师应当深入分析其差异,并根据被审计单位以往和今后的生产经营趋势,判断差异产生的原因是否合理。

(6)分析固定资产的构成及其增减变动情况,并与在建工程、现金流量表、生产能力等相关信息交叉复核,检查固定资产相关金额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三、固定资产增加的审计

被审计单位如果不能正确核算固定资产的增加,将对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产生长期的影响,因此,审计固定资产的增加是固定资产实质性测试中的重要内容。固定资产的增加有购置、自制自建、投资者投入、更新改造增加、债务人抵债增加等多种途径。审计人员的审计要点如下:

1.审查固定资产购建计划是否合理、合法。主要应查明所确定的购建项目是否符合生产经营需要,资金来源是否合法。

2.审查固定资产购建合同是否严格执行。主要应查明购建合同是否符合合同法,其中所列的项目数量和质量是否符合计划要求,价格是否合理,合同的条款是否严格执行,有无违反的情况。

3.审查固定资产购建支出是否符合规定。主要应查明固定资产购建的各项支出是否真实、合法,有无非法行为。

4.审查固定资产利用程度是否符合预定的要求。主要应审查有无闲置、未使用、不需要或不按用途使用的新增固定资产,对于存在的问题,应查明原因和追究责任。

另外,对于以投资形式转入的固定资产,应重点查明:固定资产的投入是否有相应的审批手续和合同,是否经过了资产评估;投入的固定资产品名、型号、规格、数量是否与合同所规定的一致;投入的固定资产是否为企业所需,有无以次充好的现象。

四、审查固定资产的计价是否符合规定

固定资产计价的正确与否,影响折旧的提取、成本的计算,所以要认真审查。固定资产计价一般以历史成本为标准,即企业取得某项固定资产时,按其全新状态所应支付的全部货币金额。但固定资产增加的途径不同,其原始价值计算的方法也不同。如投资转入的固定资产可按评估或合同、协议约定的价格入账,捐赠的固定资产可按市价入账,盘盈的固定资产可按重置完全价值入账等。审计人员在审核固定资产计价时,应区别不同情况,逐项仔细审查。

五、审查固定资产的所有权是否归属企业

审计人员对于房地产类的固定资产,应查明其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明文件;对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应验证有关合同,证实其并非经营租赁;对汽车等运输设备,应验证有关准购证和执照等,证实其非租入。

六、固定资产减少的审查

企业固定资产的减少大致有以下去向:出售、报废、毁损、向其他单位投资转出、盘亏等。为了保护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必须对固定资产的减少进行严格的审查,从而确定固定资产减少的合理性、合法性。由于固定资产减少的原因不同,审计人员在审查时应区分不同情况,抓住审计重点。对各种固定资产减少的审计,审计人员的审计重点如下:

1.审查减少固定资产的批准文件。

2.审查减少固定资产是否进行了技术检验或评估。

3.审查减少固定资产的会计账务处理是否正确,累计折旧是否冲销。

4.审查减少固定资产的净损益,验证其正确性与合法性,并与银行存款、营业外收支、投资收益等有关账户相核对。

七、对固定资产进行实地观察

实施实地观察审计程序时,审计人员可以以固定资产明细分类账为起点,进行实地追查,以证明会计记录中所列固定资产确实存在,并了解其目前的使用状况;也可以以实地为起点,追查至固定资产明细分类账,以获取实际存在的固定资产均已入账的证据。

当然,审计人员实地观察的重点是本期新增加的重要固定资产,有时,观察范围也会扩展到以前期间增加的固定资产。观察范围的确定需要依据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的强弱、固定资产的重要性和审计人员的经验来判断。如为初次审计,则应适当扩大观察范围。

八、调查未使用和不需用的固定资产

审计人员应调查被审计单位有无已完工或已购建但尚未交付使用的新增固定资产、因改扩建等原因暂停使用的固定资产,以及多余或不适用的需要进行处理的固定资产,如有,应作彻底调查,以确定其是否真实。同时,还应调查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资产的购建启用及停用时点,并作出记录。

1.检查固定资产的抵押、担保情况

结合对银行借款等的检查,了解固定资产是否存在抵押、担保情况。如存在,应取证、记录,并提请被审计单位作必要披露。

2.检查固定资产是否已在资产负债表上恰当披露

会计报表附注通常应说明固定资产的标准、分类、计价方法和折旧方法,各类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和折旧率,分类别披露固定资产在本期的增减变动情况,并应披露用做抵押、担保和本期从在建工程转入数、本期出售固定资产数、本期置换固定资产数等情况。

参考文献:

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范围范文第5篇

一、项目范围

进入绿色通道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范围:

(一)国家、省、市重点项目;

(二)市政府确定的为民办实事项目;

(三)高新技术项目;

(四)重大旅游项目;

(五)各区科技经济园区内项目;

(六)市政府确定的其他重大项目。

二、审批方式

(一)对进入绿色通道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按照绿色通道审批程序,享有优先办理权,实行特事特办。

(二)将现行的串联审批尽可能地调整为并联审批,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

(三)对进入绿色通道审批的项目,各审批环节的审批时间按现行审批时限再压缩50%。

(四)建立绿色通道项目审批协调会议制度。对进入绿色通道的特别重大项目,由市政府牵头召开审批协调会议进行协调。

(五)对进入绿色通道的项目发放绿色通道项目通行证。根据本办法的规定进入绿色通道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具体掌握标准见附件1),经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集中办理中心市计委窗口收文后,即进入绿色通道。绿色通道项目通行证由驻中心的市计委窗口办理,根据上述第一条(项目范围)审核并发放。

三、审批程序

凡进入绿色通道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从项目立项起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全过程,均实行特事特办,跟踪服务。

(一)项目立项

1、对项目单位上报的立项报告,如不需要进行可行性研究的,审批同意后即完成立项。立项审批时限为5个工作日。

2、对必须进行可行性研究的项目,如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大中型项目;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的大中型项目;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及其他需做可行性研究的项目,先批项目建议书,以签署意见的方式办理,审批时限为2个工作日。再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时限为7个工作日。

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划出规划可行性红线后,并联建设用地预审,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包括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二)市规划局核发勘察红线、提供规划设计条件,同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时限为8个工作日。

(三)初步设计审批(或设计方案审批),办理时限为7个工作日。审批程序和操作要求遵照杭政(*)10号文件执行。

同时并联办理征地拆迁。凡进入绿色通道的项目,均应进入市优先用地项目序列,确保用地指标。旧城改造项目由市土管部门办理国有土地划拨手续或土地出让手续,市房管部门核发拆迁许可证。涉及农用地转用和集体土地征用的项目,应办理农用地转用和集体土地征用申报审批手续,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审批时限为6个工作日。

(四)消防施工图设计审核,消防支队审核时间为5个工作日(如有必要进行交警、卫生并联审核,交警支队、卫生局各为4个工作日)。

(五)并联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灰线检验,办理时限为5个工作日;核发投资许可证,即办即发。

(六)施工招投标。凡符合国务院批准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第二条至第七条的建设项目必须进行施工招投标。其他项目是否进行施工招投标由项目单位自行决定。

(七)集中交纳规费,核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时限为1个工作日。

(八)施工建设。凡绿色通道项目,在施工建设中涉及到的水、电、市政、环保、市容等方面的审批事宜,各有关职能部门应提供快速、便捷、高效、优质的审批和服务。

(九)竣工验收。绿色通道项目建成后,质量监督部门要抓紧作出质量评定;市规划、环保、房管、消防、卫生监督及按国家、省规定组织交工验收和综合验收的部门,要按照特事特办的要求,加快进行专项验收和综合验收,以保证绿色通道项目早日投入使用。

具体审批程序见附件1。

四、保证措施

(一)凡进入绿色通道审批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一律在市投资项目集中办理中心实行一门受理。各职能部门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绿色通道审批程序,严格履行审批职能,做到特事特办。对擅自增加审批程序的单位,一经发现,要依法处理。由市项目集中办理中心负责监督、检查。

(二)各职能部门要加强沟通,通力合作,审批过程中涉及到各审批部门间的事宜,由市投资项目集中办理中心按协调制度有关规定协调解决。

(三)切实提高会审质量。由审批单位组织有关部门定时、定点、定人、定责会审。各职能部门参加会审时依据有关法律和规范要求,提出审查意见。对技术性、专业性较强的审查事项,必要时可请专家参加会审,切实把好会审质量关。

(四)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建设项目的实施监管,以保证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

(五)各审批部门应建立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绿色通道审批相适应的内部审批制度,进一步优化内部审批环节,明确责任,加强督办,确保绿色通道畅通高效地运行。

附件1:

进入绿色通道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范围的说明

进入绿色通道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为:

(一)经国家计委、省重点工程领导小组和省计委、市重点工程领导小组批准同意列入国家、省、市重点建设工程的项目:

(二)市政府工作报告中的为民办实事项目;

(三)符合杭政〔*〕1号文件规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新建项目和列入国家计委计划的高技术产业化项目;

(四)投资额在1亿元以上的旅游项目和能反映江南地域及吴越文化特色、发掘历史文化内涵、提升城市品位、代表*旅游整体形象、具有国内和国际影响的旅游景点和旅游项目(不包括房地产、度假村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