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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总务工作经验总结

学校总务工作经验总结

学校总务工作经验总结范文第1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全面检查验收市直各学校、单位“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确保市直教育系统“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建设区域性中

心城市提供智力支撑,推进法治__建设进程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总结验收主要内容

(一)“五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的落实情况;

(二)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情况;

(三)《义务教育法》等教育法律法规宣传情况;

(四)单位领导班子、教职员工和学生学法用法情况;

(五)“法律进学校”、“法律进单位”活动开展情况;

(六)围绕教育教学中心工作,结合实际,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

(七)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各项制度、措施、档案、硬件(包括办公条件、人员配备、教材发行、经费(来源:文秘站 )保障等)建设情况;

(八)普法依法治理主要成效和创新经验。

三、总结验收的方法与步骤

(一)主要方法

根据实际情况,教育局组织检查验收工作专班分组到市直各学校、单位检查验收。采取听取工作汇报、实地考察、查阅档案、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组织评估和综合测评、意见反馈等方法进行检查验收。

(二)基本步骤

总结验收的实施工作从20__年4月份开始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学校单位自查阶段(4月上旬)。

各学校各单位要对照总结验收标准进行自查,认真总结本单位“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主要成绩和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进行整改,各学校各单位要在4月10日前完成自查工作,并向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报送自查报告和提出验收申请。同时成立迎检工作小组,做好迎检各项准备工作,试点单位(__中学)于4月8前完成自查,并向市依法治市办报送自查报告和验收申请,4月底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对试点单位(__中学)进行先期检查验收。试点单位验收合格后直接进入迎接省抽查和总结评比阶段。

第二阶段为市教育局检查验收阶段(4月10日至30日)。市教育局将组成若干个检查组,对市直各学校各单位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第三阶段为迎检阶段(5月份)。在总结市直教育系统检查验收工作的同时,迎接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组织的检查验收。

第四阶段为省检查组抽查阶段(6月),市直教育系统各学校各单位做好迎接省检查组的抽查工作。

第五阶段为总结评比表彰阶段(10月至11月)。各学校单位在总结验收工作结束后,市教育局要进行总结评比,对于“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绩显著的学校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彰,并推荐上 级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做好先进事迹材料的准备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总结验收工作是“五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是保障“五五”普法工作善始善终、保质保量完成的重要环节。各学校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总结验收工作的领导。把总结验收工作列入学校单位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确定专人,明确责任。要广泛宣传,全面动员,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注重实效。

学校总务工作经验总结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正确评估五年来的工作成效,总结经验、巩固成果,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推动“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的全面贯彻落实,为促进教育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推进依法治县进程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工作原则:“五五”法制宣传教育总结验收工作要坚持以下原则:

1、坚持统一领导。在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各学校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检查验收工作。

2、注重突出重点。在全面总结验收的基础上,突出重点考核项目,对重点对象的宣传教育工作要进行全面系统地总结,提出加强改进工作的对策和措施。

3、坚持求真务实。要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推动普法依法治教工作深入开展。

二、验收内容

(一)“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宪法等国家基本法律、与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及民生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情况(组织机构、队伍建设、工作制度、普法经费、档案资料、调查研究等);

(二)重点普法对象的学法用法情况(领导干部、教师、学生、学生家长等);

(三)“法律六进”活动开展情况,专兼职普法队伍及法制宣传形式和载体(档案资料、基地建设、宣传形式等);

(四)推进学校依法治校工作情况;

(五)普法工作社会成效(普法文件、资料整理归档、信息反馈及开展理论调研情况);

三、验收办法

(一)教育局对各学校的验收考核工作采取学校自查测评与县检查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各学校自查测评的基础上听取汇报。

(二)教育局按照“县行业系统“五五”普法验收内容和标准进行自查。由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校自查情况,与教育局协调确定抽查学校,进行重点检查。

四、验收步骤

总结验收工作从3月份开始,共分四阶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3-4月中旬)。各学校要结合本校工作实际,制定总结验收的具体方案,采用听取工作汇报、试卷测评、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开展自查工作,总结经验和成绩,树立典型,查找问题和不足。自查报告于4月18日前以书面和电子文件形式报教育局办公室。

(二)检查交流阶段(4月下旬)。教育局根据各校自查情况,对各校进行重点抽查。要求校长亲自汇报,各类档案资料要规范齐全。

(三)接受县检查阶段(5月上旬)。在自查验收的基础上,全面总结“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迎接市、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检查验收。

(四)总结表彰阶段(6月—2010年底)。在全县总结验收考核的基础上,根据考评结果及推荐意见,评选出“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为启动“六五”普法打好坚实的基础。新晨

五、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检查验收工作是“五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是保障“五五”普法工作善始善终、保质保量的重要环节,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及时成立验收工作领导小组,校长负总责,分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具体抓,切实把“五五”普法验收工作摆上议事日程,专题研究,落实责任。

(二)实事求是,保证质量。各学校要坚持从实际出发,认真总结工作成绩和经验,及时总结推广先进典型。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扎实工作,务求实效,坚决防止形式主义。要按照“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确定的目标要求,严格按照检查验收标准,深入细致地开展检查验收,保质保量地完成检查验收任务。

学校总务工作经验总结范文第3篇

关键字:会计核算,会计信息系统,实时控制

一、问题提出

新组建的吉林大学是根据国务院关于高教管理体制改革和布局结构调整的决定,经教育部批准,于2000年6月12日成立的。新的吉林大学是由原隶属教育部、卫生部、国土资源部和信息产业部的原吉林大学、吉林工业大学、白求恩医科大学、长春科技大学和长春邮电学院等5所高校合并而成的。合并后的新吉林大学成为教育部直属的一所学科门类齐全的重点综合性大学。成立以后,新的吉林大学的会计核算模式的特点必须进行新的调整,以便适应新的吉林大学的实际特点:(1)多分部。由于新的吉林大学是由5所高校组成的,并且根据实际所处的地域可以分为8个管理行政区。(2)分布广。原5所高校分布在长春市不同的区域,跨多的行政管理区,如:朝阳区、南关区,彼此校区距离较远,分布的地域非常广。wWw.lw881.com第一个特点产生新吉林大学的会计信息系统多级要求,为实现实时进行会计核算提出了一个苛刻的要求。第二个特点要求新吉林大学的会计信息系统解决远距离的传输数据的问题,又为实现远距离会计核算出了一个艰巨的难题。

根据这两个特点,新的吉林大学的会计核算模式经历三个阶段,下面详细阐述三个阶段的演变过程。

二、新吉林大学的会计核算模式的演变过程

(一)第一阶段:各自核算集中汇总的会计核算模式

2000年6-12月会计核算模式实行的是分灶吃饭。即所有的会计核算都是在各自校区完成,包括会计核算软件、会计科目、科研经费等都是按原学校的会计核算管理模式运行,各自执行原来学校编制的学校预算,会计报表也是由各校区根据教育部的要求编制,总校进行归类汇总完成的。采取这种会计核算模式的主要原因在于,新吉林大学的合并的规模在整个中国教育界,乃至整个世界的教育界都是前所未有的。在几乎没有任何借鉴之下,为了更好的完成合校的任务,财务方面的实质合并成为合并的重头戏,也是最困难的工作。所以,会计核算的统一管理实质进入合并日程的时间在11月份,这又面临财务年度结算的任务。为了更好的解决结算和新的会计核算模式的实施,这个阶段一方面各校区按照原有的会计制度继续执行,完成年度结算;一方面学校的有关领导和人员积极加紧商讨新的会计核算模式建立的问题。

针对吉林大学的特点,经过反复的论证和推敲,并进行大量的调研工作总结已经合并院校好的会计核算做法,并把原来吉林大学两区办公的经验和其他校区好的经验吸取过来,新的吉林大学的会计信息系统和远程传输数据主要是以原吉林大学的会计核算模式和远程传输数据为依托,进行拓宽,因为原吉林大学的会计信息系统和远程传输数据已经运行了4年多,在运行过程中非常的稳定和成熟,所以我们主要采用原吉林大学的经验和做法再结合合并院校的好的经验,设计新的吉林大学核算和数据传输模式的。

(二)第二阶段:初步网络化会计核算模式

根据合校后新的吉林大学的特点2001年首先设置总校会计科、前卫校区(南北)、南岭校区、新民校区、朝阳校区(东西)、南湖校区8个报账点,考虑到刚刚合校,新的会计核算软件的核算方式是前未有的,这是与我校的巨大的规模相适应。实现校区会计信息管理系统是各自独立的,通过modem拨号实现二级传送,与上海科技发展公司合作,在各校区现在的机器设备的基础上,对原有的设备进行改造和增添,来适应新的会计信息系统的需要,各校区都是各自独立的财务网和各自独立的财务账套,各自的服务器和会计信息系统,总校会计科服务器设置7个账套即会计科、前卫南北校区、南岭校区、新民校区、朝阳东西校区、南湖校区、统一处理,每天各校区结账后,通过modem将数据传送到会计科,会计科对当天的数据进行汇总,这样解决了总校、校区、分校之间的数据传送的问题。新的网络会计核算模式实现了数据的汇总和统一,实行统一会计核算软件系统、统一会计核算科目、统一会计核算内容、统一开支标准、统一会计报表、统一部门码设置原则,设置统一的往来号编制原则、科研经费由各校区管理和核算,具体的核算模式如下:

吉林大学数据通讯模式

根据吉林大学的分布,示图如下:(括号内为数据库名)

数据通讯由“生成传送数据”、“处理接收数据”、“汇总分校数据”三部分组成。

1、生成传送数据

由总校会计科、八个校区生成。先选日期段,一般为当天,也可选一段时间,总校会计科生成的是新增科目、新增部门控制模型、新增科研类别、下预算数等内容;分校生成的是新输凭证、新增部门等,月末结账及往来款核销后,可选上“包括月末往来款核销数据”选项,日期仍选当天即可。

2、处理接收数据

数据接收又分为四块,①各校区(八个)接收总校会计科下发的数据。汇总服务器中对应各分校的数据库也要做接收总校数据。②同一分校有二个校区的接收另一校区的数据。对某一校区若既要接收总校会计科下发数据,又要接收另一校区的数据,两部份工作可一次完成。③总校会计科接收各分校的新增部门。④汇总服务器中各校区(五个)数据库分别接收对应数据,总校会计科(xxcwo)由总校会计科服务器数据库直接导入。

3、汇总分校数据

汇总服务器中有一汇总数据库,总校会计科和五个分校数据合并生成汇总数据库。

吉林大学财务处财务管理模式

会计软件模式方面:

说明:

①前卫南北区之间互传数据,日终互传后数据相同。

②朝阳财务办与工程学校之间互传数据,日终互传后数据相同。

③前卫南区财务办、南岭校区财务办、朝阳校区财务办、新民校区财务办、南湖校区财务办、财务处会计科每日终了,向总校汇总服务器中传送当日数据,汇总服务器应在接收数据过程中同时完成记账,并与各校区数据同步、相同。另外,汇总服务器中内设前卫校区、南岭校区、朝阳校区、新民校区、南湖校区五个账套,各校区每日的数据也传达到各自的帐套中并同时完成记账。

④传送的数据因为是已经记账过的数据,所以在接收后直接统计入账。

⑤拨预算时,总校从单机中传送到各校区数据库中,只传部门和预算数的增减。

⑥总校负责科研类别、会计科目、预算科目、经费预算项目的增减,并能通过上传方式

传送到校区;校区负责其它项目的增减,并能通过上传方式传到总校服务器。

⑦在各种报表中,有各校区合计加总计,在表中既看出校区数据又看出汇总数据,并分类按校区随机汇总。

(三)第三阶段:实行实时控制和集中管理会计核算模式

在完成第二阶段的工作之后,2002年初为了进一步达到实时会计核算的要求,从第二阶段的各校区数据汇总再总校导入方式,转换成实时数据传输,在第三阶段,新吉林大学主要完成了校园宽带网的基础上的统一会计信息系统的建立。首先,在省市有关部门的领导和配合下,新吉林大学建立了一个连贯各校区的光带宽带网络体系。在此基础上,实现了整个新吉林大学内部各校区之间信息高速互通,为实现实时会计核算模式提供了可行的基础。然后,根据原有的吉林大学的会计信息系统的基础,在软件工程师、网络系统工程师以及会计部分相关人员的探讨、调试和实施工作,在新吉林大学网络中心的积极配合下,完成了统一实时会计核算模式系统。

充分利用internet技术,在校园宽带网的基础上实现了新吉林大学会计信息管理系统实时控制,实现了会计核算管理的真正统一,打破校区界限,可以到各报账点办理会计核算业务,实行科研经费统一由会计科管理,部门码统一由会计科编制,往来号机器自动产生,限定核算范围,各校区只核算支出类和本专科、研究生学费的收取工作,其余的业务都集中到会计科核算,减少了核算内容不统一科目归属不规范、部门码设置不科学等问题,每一笔会计业务都是实时控制的可以随时查看每笔经济业务的指标和科目余额;及时的提供各种财务报表,来满足不同层次的需求,实现了支票财务系统管理和支票的打印,这样减少了差错和劳动强度;实现了收据财务系统管理做到预借收据、已经开出的收据可查日期收据号及凭证号解决了开出的收据不好查的局面,在实现财务内部实现实时控制的前提下,为了提高会计核算的透明度和便于监督,利用校园网技术,与网络中心合作开发了吉林大学网上财务查询系统,所有的财务数据都在校园网上,学校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都可以在校园网上实时的及时了解自己的财务收支情况,实现了:第一、可以在网上查询单位或项目的财务收支情况;第二、每个人的在多个部门或项目的借款情况;第三、各项经费的到款情况的查询;第四、可而已查询项目负责人的多个项目;第五、人员经费的查询(工资、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等)。

吉林大学财务处实时控制财务管理模式

三、结论

通过几年来的会计核算演变过程,新吉林大学的会计核算管理水平推向一个新台阶,使财务人员从繁重复杂的劳动中解脱出来;提高了工作效率和会计核算质量,使财务人员逐步的从服务型向管理型转变;同时也极大的方便广大教职工办公,增加会计核算的通明度,便于监督;能够提供及时准确的财务报表,我校高质量的完成教育部的财务报表,使我校2002的财务决算名列前茅,受到教育部的高度好评。

新吉林大学新的会计信息系统的成功实施,为建立分布式机构的统一会计核算管理系统提供了重要的实践经验,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一)如何整合各自具有不同会计核算制度基础的原各自单位的会计核算制度,形成一个统一的整体。包括:如何解决冲突矛盾,如何协调步骤降低内耗等

(二)如何构架分布式网络的会计信息系统。包括:硬件的不同阶段的使用,软件平台,操作人员的培训等。

学校总务工作经验总结范文第4篇

一、 教学总结的作用和意义

教学总结是针对一学期或一学年的教学工作计划要点,联系自己的教学工作实际,对整个教学目标任务完成的情况给予公正的评价,对各项计划细则的落实程度及基本的教学效果进行定性分析。不仅要总结一学期来有深刻教学体会或富有创新的教学经验,而且还要总结一学期重要的教学失误或教训、及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提出准备采取的补救措施或解决问题的对策思路。从本学期与下学期教学工作的衔接入手,认真思考,提出下一步的努力方向。

从教师个人层面上看,教学总结是一种很好的教学反思形式,有助于促进教师专业化的发展。教学总结不仅仅是教学实践活动的记录,而是在回顾教学实践活动全过程的基础上,进行分析研究,能够总结出带有规律性的东西,把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因此,教学总结能帮助教师梳理教学经验,深化认识,使其变得井井有条,使个体经验概念化。培根说:“写作使人精确。”写作是非常有效的认知加工过程,对某个教育教学问题的认识可能是一星半点或肤浅的,但写教学总结会迫使教师对该问题作深刻、彻底的思考,从而丰富和深化认识,将教学实践经验理性化,总结出带有普遍规律性的东西。

从学校教学管理层面上看,教学总结有助于学校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和提高整体教学质量。教学总结是教师个人反思、总结自己一学期或学年成功的教学工作经验或教训,学校再将全校教师的教学工作总结进行归纳和整理,对教师在教学中取得的成功教学经验或存在的问题通过学校规章制度或教学活动的形式传递给下学期的学科教师,达到与其他学科教师分享成功教学经验、或使其他教师从中吸取教训,实现教学工作总结经验的间接迁移。

因此,教学工作总结不仅有助于提高教师自身素质和教学水平,还可为学校制定教学管理计划或措施提供可靠的依据。

二、 教学总结存在的问题

一些教师的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成绩突出,但拿起笔来写教学总结感到很困难,不知从哪里开始。一些教师对教学工作总结认识不到位,认为写教学工作总结没有多大的意义和价值,每学期的教学总结只是把往年的教学工作总结略作修改,或在电脑上下载几篇现成的总结,再将其粘合在一起……以应付学校的检查,没有认真反思自己在教育教学实践中的创新和需要改进的地方。如果教师没有对自己的教学实践进行反思,就不可能将自己成功、有价值的教学经验真实地总结出来。只有引导教师认真地反思自己的教学实践,才有可能将自己的教学实践经验客观、有条理的记录下来,达到向其他教师展示自己的成功教学经验或教训,以提高教学工作总结经验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学校对教学工作总结一般是表扬教师成功的教学经验,对教学总结中提到的教训或存在的问题却给予否定态度,这些材料可能成为日后考评教师的“黑档案”。这样就会导致教学工作总结出现教学经验或多或少脱离教学实践,多数是自我表扬,很少有自我批评。

教学工作总结不是游离于教育教学问题和情境之外的,而是基于教师自身的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解决,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而且目前的新课程改革中有很多问题都值得教师去反思、研究、解决。当我们解决了一个问题的同时,又会出现另外更多的新问题。

三、 对提升教学总结价值的建议

学校应重视教师教学工作总结,制定相应的管理、评价等机制。通过制度督促教师及时总结自己的教学实践,通过评价引导教师认真、深刻地总结自己的教学实践。

1.学校要求教师写教学后记

学校应规定教师要写教学后记,并不定期进行检查,以督促教师及时记录下自己在备课、教学过程中成功的教学经验和出现的错误资源。这样教师在进行教学总结时,通过翻阅自己的备课教案和教学计划,以帮助他们全面、充分回顾本学期教学活动的基本过程和内容,对照学期初拟定的教学计划,重点检查整体目标任务及各项计划指标真正完成到何种程度,并认真分析、反思、总结其原因。汇集、归类平时教育教学实践中出现的问题等,找出本学期教学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形成的原因和解决的对策。对本学期活动要点和经验、教训作出全面、重点性总结和评价,并指出今后教学工作努力的方向、建议及应注意的事项。

2.对教学工作总结的要求

为了使教学工作总结能真正地落到实处,最大限度地发挥其应有效果。学校要求教师每学期末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完成教学总结,而且要认真反思、总结自己的教学实践,不能抄袭他人的工作总结或从电脑上直接下载。

3.制定教学工作总结的评价和反馈机制

教师在教学实践中难免会有这样或那样的失误。因此,学校规定教学工作总结内容应包括成功经验或教训两个方面。在对教师教学工作进行评价时,要建立有错误资源评估的教学总结评价机制。根据教师所犯错误的不同层次,给予成绩。这样教师就会自觉地把自己成功的教学经验或教训写得更深入和真实,能把自己的优点或缺点都坦白地表达出来。

学校要把教师的教学总结纳入教师考核之中,作为教师评优、评先进的条件之一。学校可组织评审组对教师的教学总结进行审阅,对写得好的教师给予奖励,并将写得较好的、有价值的总结挑选出来,汇编成册,让全校的教师进行交流,或通过学校的各种活动,和其他教师分享成功的教学经验或吸取教训。

4.组织各学科的全体教师交流教学工作总结

学校总务工作经验总结范文第5篇

【关键词】 西方CFO制度; 总会计师制度; 现代大学制度; 法人治理结构; 干部管理体制; 总会计师职责与定位; 考核选拔机制

西方首席财务执行官(CFO)制度已有80余年的历史。我国国有大中型企业于新中国成立之初沿袭了前苏联模式,建立了“一厂三师制”即厂长、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可见总会计师制度在我国由来已久。1985年颁布的《会计法》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正式确定了总会计师制度,1987年原国家教委颁布了《高等学校总会计师工作试行规程》。但因多方面原因,只有极少数高校设置了无责无权或有责无权的总会计师。2010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指出:“在高等学校试行设立总会计师职务,……公办高等学校总会计师由政府委派。”2011年4月,教育部、财政部颁布了《高等学校总会计师管理办法》,公办高校总会计师的设置工作又被提上了议事日程。教育部虽于2012年、2013年先后公开选聘了16位部属高校的总会计师,但与全国普通公办高校2 100多所的总规模(其中公办本科院校800多所)相比,还很不相称。必须站在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的高度,积极推动并建立规范的公办高校总会计师制度。

一、中西方国家CFO制度的国际比较

CFO在实务中又称首席财务执行官、财务总监或总会计师,其称谓都是舶来品。这里,重点比较分析一下西方国家的首席财务执行官CFO与我国的总会计师,二者存在的诸多不同之处。

(一)称谓不同,本质不同

“首席财务执行官”的称谓最早可以追溯到1931年美国的财务执行官协会(Financial Executives Institute,FEI),在20世纪70年代西方国家开始流行,是企业地位显赫的高级管理职位。首席财务执行官本质上是代表出资人(股东和董事会)对经营层进行监控,对企业外部资本实施控制,对企业战略等进行管理。“总会计师”的提法源自前苏联的计划经济体制,当时是一个既对国家负责,又对企业行政一把手负责的职位。1990年国务院的《总会计师条例》,要求国有大中型企业设立总会计师岗位,并规定总会计师是单位的最高财务负责人。后来《会计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都对总会计师的地位、职责、权限等又作了相关规定。从本质上说,总会计师职位具有浓厚的行政色彩,是一种行政制度的安排,总会计师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中的地位、职责和权限等,与当前经济全球化和企业改革的进程都极不相称。

(二)治理结构不同,所处地位不同

公司治理结构(Corporate Governance)最早起源于美国和英国,又称“法人治理结构”。它是指由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和监事会组成的一种制度安排和运行机制,以规制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产生的股东与董事会之间的信托关系和董事会与经理之间的关系。

首席财务执行官最早一般由首席执行官(CEO)提名,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代表投资方对经营层进行监控。美国出现一系列管理层欺诈丑闻后,在2002年出台的《萨班斯—奥克斯法案》明确把“首席财务执行官”提高到与“首席执行官”同等的法律地位,规定首席财务执行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并对董事会负责,进而对出资人或股东负责。综合我国《会计法》、《总会计师条例》等法律法规,可以看出总会计师是根据企业主要行政领导提名,由政府或者企业自己任命,是企业的行政领导成员,代表管理当局,与经营者利益完全一致,协助主要行政领导工作,并对主要行政领导负责。在公司治理中,总会计师的定位在执行层,对行政领导负责,不属于决策层,不对董事会负责。

(三)职责不同,权限不同

首席财务执行官的职责不局限于财务筹划和会计核算方面,主要集中在参与制定和实施企业战略、向决策层提供决策信息支持、参与决策、促使股东财富最大化等方面。首席财务执行官同首席执行官、首席运营官同为董事会中不可或缺的三个内部人,首席财务执行官的权限主要由其在董事会中的地位和在管理层中发挥的作用决定,首席财务执行官管辖首席信息官(Chief Information Officer)、主计长(Controller)和司库(Treasurer),首席财务执行官往往还身兼若干专业委员会负责人。近年来,首席财务执行官的工作重心已经由财务工作,转向了财务、商业和战略计划方面兼顾。美国的《萨班斯—奥克斯法案》明确了首席财务执行官要分别向首席执行官和审计委员会汇报工作,实际上进一步扩大了首席财务执行官的监督权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总会计师的职责类似于西方的主计长,主要侧重于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即集中在预算管理、成本管理、经济活动分析、财务报告、财务制度和财务人员管理等方面。近年来,国内总会计师的职责对企业战略、信息技术、管理会计等虽有一定的涉及,但层次和频率相对较少。总会计师的权限主要在重大财经事项的决策、财经法规的维护、财会队伍建设等方面。在实际工作中,总会计师往往排名在领导班子的最末位,较少成为党组(党委)成员,在党管干部和民主集中制的现实面前,其实际权限大打折扣。

(四)比较的结论

总体上来讲,发达国家的CFO更多地参与了公司战略,在设计财务业务处理流程的同时,领导实现股东的价值创造,参与公司战略决策,从一定意义上讲,西方国家的CFO与CEO是平起平坐的关系。我国的总会计师虽然在实务中也常被称作CFO,但主要发挥的是类似西方国家公司中主计长所履行的基本财务职能(如财务报表编制、财务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日常的财务会计核算、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税务管理等),以及司库所履行的部分重要财务职能(如筹融资、资金管理、生产管理、内外部关系的沟通、业绩考核、产品定价等),而在制定公司全面预算、参与重大投资项目和公司战略决策、风险管理等方面的高级财务管理职能欠缺。在大多数情况下,中国的CFO(总会计师)与公司的CEO(执行总裁、总经理)之间是事实上的上下级关系。

二、现代大学法人治理结构问题分析

(一)现代大学法人治理结构的内涵

现代大学法人治理结构,是指对现代大学内部利益关系主体的权利进行合理安排,让各群体之间达到利益均衡,并协调处理好外部利益相关者之间权利机制的治理结构。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的关键在于构建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

法人治理结构追求的是利益的一致性,各个利益主体都在追求自己的权利,当多种利益发生冲突时,只能通过权利之间的制衡来实现利益的合理分配,这是治理的关键所在。现代大学的法人治理就是将高等教育由单一的政府投资转变为吸收社会多元化的投资,法人治理结构的本质就是用合同关系即以法律的方式规范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其功能就是配置责任、权力、利益,构建满足现代大学需要的内部行政管理和学术管理机制。

(二)现代大学法人治理结构的基本原则

以优异的教学质量和先进的教学设备在教育界享有很高声誉的英国著名学府肯特大学,其大学管理委员会认为有效的治理结构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有:第一,“大学的执行治理机构”和最终的决策制定机构必须实行集体决策机制,而不能实行个人决策机制;第二,常设的权力机构要负责大学法人财产安全;第三,要根据学校的需要明确常设权力机构以及其他专业委员会和老师、一般官员的角色权力、责任和职能;第四,大学的一切活动和决策都应该遵循大学的章程及纲领的要求,遵循相关的法律制度;第五,常设的权力机构要像基金委员会一样,有战略计划和全年的财务预算;第六,要建立处理所有合适的增强目标的运行系统;第七,对办学的决策和风险应建立评估、记载和监督的机制;第八,管理的信息应该是公开的、可信赖的、对称的,防止机会主义冒险;第九,各利益和权利之间的沟通应该是有效的。肯特大学的上述治理原则,比较全面和准确地涉及了大学治理应当涵盖的内容和形式。

(三)现代大学法人治理结构的特征

现代大学法人治理结构有如下特征:(1)现代大学法人治理结构的非营利性是区别于其他社会组织的前提。公共经济学理论把高等教育归属于准公共产品,现代大学是介于政府和企业之间的一种特殊的非营利性组织。(2)现代大学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的基础是要有清晰的产权关系。任何组织治理结构的建立都需要清晰的产权,出资者和大学的产权关系要以法律的形式规定出来。所谓学校的产权,是指学校财产的所有权、支配权、处置权和收益权等权利。而目前我国的大学基本都存在产权结构不合理、不清晰等弊端。(3)现代大学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的关键是权力的分配问题。现代大学有其自身特殊的权力结构即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二元结构,它体现的是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两种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关系,是体现现代大学作为特殊社会组织,区别于其他非学术性社会组织的重要特征。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均衡发展将是建立现代大学法人治理结构的关键。

三、建立我国现代大学总会计师制度应考虑的因素

(一)我国现代大学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亟待完善

2010年颁布的《教育规划纲要》提出要“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原国家教育部副部长吴启迪将其总结为十六个字: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构建和完善现代大学制度,实现高等教育可持续发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教育国际化大趋势下高等院校必然的选择。要建立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就必须力克时弊,积极引导和鼓励高校在运行体制和决策机制上探索和创新,必须正确处理好高校党委与行政、高校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高校内部管理与教职工民主参与、高校与政府、高校与学生五大关系。具体来讲,就是要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制定和完善现代大学章程,建立教授治学的体制机制,改革高校基层学术组织与运行,改革校内行政管理体制,探索民主管理的有效途径,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建立质量监控和内部自律机制,建立大学理事会或董事会,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

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的关键是构建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正如前所述,有效的治理结构必须坚持集体决策机制而非个人决策机制。目前,我国公办高校存在的最大问题是,由于产权不清晰,“全民所有”等于“无人所有”,导致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结构失衡或交叉重叠,具体表现为政府行政管理权与学校办学自、学校内部行政管理权与学术权的失衡。当下中国,由于高等教育资源的稀缺性和准垄断性,高校和国有垄断企业有诸多相似之处。学者张晓提出的“红黄蓝”新利益集团理论认为,资本与权力高度依附,权力资本化进一步延伸,久而久之,形成了逐利权贵、垄断央企、割据外资为代表的新利益集团。以行政性垄断为根本的国企垄断成了腐败的温床,进而影响政府的公信力。“国字号”单位一把手手握大量的国家资源,觊觎之人甚多,可以输送利益的漏洞甚多。高校校长虽不可等同于垄断央企负责人,但其直接的权力和间接可调配的资源也不少。从实际情况来看,目前高校在民主集中制、重大决策、学术评价、财务管理、资产设备管理、科研管理、招生就业、教学管理、文凭发放、基本建设等方面,问题时有发生。以设备采购和基本建设为例,近年来全国高校特别是建设了新校区的高校,成了腐败的高危区。以笔者所在的四川省为例,2013年前后仅仅大半年的时间,就有四所公办高校的4名正厅级、1名副厅级校级干部因新校区建设涉案,其中有一所大学党委书记和校长双双涉案,官媒称此情况“实属近年来全国高校罕见”。所以,公办高等学校要按照《教育规划纲要》要求,进一步明晰产权,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议事规则与决策程序,建立约束机制,依法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这样,既保护了国有资产的安全,又保护了高校领导干部,否则身在名利场,“牛不喝水也会被强按头”。

(二)高校领导干部“去行政化”管理尚需时日

按照我国现行的干部管理体制,副厅级以上干部的任用,要由省委组织部任免,自上而下推动。高校校级干部作为体制内的副厅级领导干部,均由政府任免,行政化倾向明显。尽管有众多学者多次提出高校要“去行政化”,但由于我国政治体制改革步履蹒跚,高校“去行政化”显然还尚待时日。2010年7月颁布的《教育规划纲要》指出,“完善教育经费监管机构职能,在高等学校试行设立总会计师职务,提升经费使用和资产管理专业化水平。公办高等学校总会计师由政府委派”。2011年4月,教育部、财政部颁布的《高等学校总会计师管理办法》规定:“……总会计师为学校副校级行政领导成员。”“总会计师由学校主管部门负责选聘、委派,可根据工作需要,实行异校或异地任职,依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学校主管部门对总会计师实行统一管理。”也就是说,按规定高校总会计师必须经主管部门批准或政府委派。

当前高校校级领导干部职数问题又制约了总会计师岗位的设置。按规定,上级组织部门对高校校级领导班子均确定了相对固定的职数,普通公办高校实职一般为7—9人。教育部文件规定“凡设置总会计师的高等学校,在学校行政领导成员中,不设与总会计师职权重叠的副校(院)长”。实际工作中,高校分管财经工作的副校长大都不是财经类专业领域的专家,但其职称一般都是教授。由于目前全国绝大多数省份中,会计系列最高职称高级会计师一般对应高校中的副教授,加之高校人才评价体系中科研权重占比较大等因素影响,同等条件下,在职数受限时,总会计师岗位很难落实。所以,高校总会计师制度的建立,政府(组织部门)、教育主管部门、高校三方必须达成共识,首先解决总会计师的干部职数问题,建立联动机制,“上下齐动”,否则无法较好地落实。

(三)总会计师的地位有待明确和提升

笔者通过对全国多个省份高校的调研发现,目前高校总会计师设置方式有两大类:一类是教育部部属高校全国公选模式。2012年、2013年,教育部已经先后公选了两批共16所部属高校的总会计师,职级为实职副校级干部,异地或异校交流任职。主要程序为个人报名、资格审查、职业综合素养评估、面试、组织考察(德能勤绩廉)、公示任职人选、正式任命上岗等。另一类是省属高校模式,又具体分为两种方式:一是主管部门和组织部门考察委派制,异校交流任职,专职总会计师(实职副校级干部),如陕西省11所省属高校等。从具体操作上来看,高校设置实职副校级总会计师,由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及财政厅考核任命,但总会计师必须异校交流任职。总会计师受校长委托,分管财务、国资、基建、产业等经济工作。二是内选制(本校任职),根据是否兼任财务处处长,又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总会计师兼任财务处长,正处级、校长助理或享受副校级待遇(非实职),如天津市、黑龙江省等。目前,黑龙江省大多数高校都设有总会计师(正处级),部分学校为校长助理或享受副校级待遇(非实职),列席党委常委会、参加校长办公会。另一种是专职总会计师(正处级),不兼财务处长,协助校长(或副校长)分管财务工作。上述设置模式中,教育部部属高校全国公选模式和省属高校第一种选拔模式能够较好地发挥总会计师的作用,应是今后全国高校总会计师设置的主流和方向,但因多因素制约,其推进速度缓慢。而上述省属高校第二种模式仍属总会计师设置的大多数,由于总会计师不是副校级实职干部(仅为中层干部),系执行层而非决策层,没有赋予总会计师相应职权,话语权不够,地位偏低,总会计师的作用难以真正发挥。

(四)高校财经管理工作总体水平有待提高

总会计师制度是高校经济管理工作日益发展的内在必然需求,是统筹管理学校财经工作、维护校内经济秩序、落实经济责任制、强化权力制衡与监管、提高财经工作专业化的有效途径。学校财经工作不仅仅指预算决算、收入分配、会计核算、学生财务、工资统计等传统意义上的财务工作,还涉及国有资产管理、物资设备招投标采购管理、基本建设、校办产业、后勤社会化公司、学校出版社、附属学前教育和基础教育投资公司等各类经济实体,辐射面宽,业务范围与内容日趋复杂。近年来,随着高等教育事业和公共财政改革的稳步推进,高校由做大向做强转化,资产、资金规模稳步增加,对外合作交流、联合办学进一步深化,面临的社会环境、经济环境较为复杂,筹融资活动和规模增大,生均财政拨款大幅提高,财务收支总量稳步增加,化解债务、资金规划、风险控制、财务内部控制、二级财务部门监管等难度日益加大,经济决策难度加大。以资金管理工作为例,目前高校资金来源有财政拨款、教育事业收费收入、银行贷款、地方债、联合办学上交的管理费、成人教育及各类培训创收、社会捐赠等,渠道多元化。从债务角度来看,虽然国家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化债政策与措施,高校债务总体风险尚属可控,但由于在推进大众化教育进程中长期累积的历史债务基数大,高校目前债务水平仍然较高,化债压力依然较大。某省属高校贷款余额最高峰值超过12亿元,每年付息就需近8 000万元,按学校在职职工人数计算,人均年付息负担近4万元。因此,为实现财务精细化管理与财经重大决策的有机统一,提高学校整体财务管理水平,必须要有总会计师这样的懂专业、会管理、善协调的高级专业人才运筹帷幄,统领财经工作全局,否则高校面临还贷危机和财务困境的可能性极大,这绝对不是危言耸听。

四、未来我国高校总会计师的定位与职责权限

借鉴西方国家CFO制度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国高校大学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干部管理、财经管理等现状,实事求是地对未来高校总会计师制度进行研判,科学合理地对其定位,明确其职责与权限。

(一)定位与基本素质要求

关于总会计师的定位,《高等学校总会计师管理办法》中的规定有如下几个方面:(1)建立总会计师的目的是要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工作,提升经费使用和资产管理专业化水平;(2)高等学校总会计师为学校副校级行政领导成员,协助校(院)长管理学校财经工作,承担相应的领导和管理责任;(3)总会计师由学校主管部门负责选聘、委派,可根据工作需要,实行异校或异地任职,依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4)学校主管部门对总会计师实行统一管理。总会计师参加校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并向学校主管部门提交述职报告。如严格按照此规定执行,高校总会计师定位应当比较清晰,地位显著提升。在高校干部管理体制未发生根本性变革之前,为了让总会计师更好地发挥作用,不应单独对其实施“去行政化”,其职级应按规定确定为实职副校级干部。随着总会计师制度的深入推进,可借鉴西方发达国家CFO制度经验,结合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实际,总会计师定位可以有规则地拓展,总体定位为以战略为导向,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为基础,内部控制为主线,预算作为“指挥棒”和工具,统揽学校经济工作全局。

高校总会计师是实现高校财经工作和资产管理工作专业化管理的牵头人,作为校级领导干部,总会计师要具备德才兼备、人品端正、作风正派、清正廉洁、务实高效等领导干部必备的素养。同时,作为学校的首席财务执行官,要扮演好主计长、司库、战略家、领导者等多重角色,不是“二把手”但一定要有“二把手”思维,要树立全局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并着力提高其基本素质。具体来讲,在组织协调方面,要有政治家的智慧、战略家的风范、领导的艺术、财务团队领头羊的素质和内外沟通协调能力。在预算及成本控制管控方面,甘当资源整合矛盾协调中的“铁公鸡”。在融资策划、资金调度、对外合作投资中,要有扎实的金融知识、资本运作的经验。在纳税策划中要精于“算计”,在业绩评价管理中当好“裁判员”,在危机和风险管理中当好“消防员”,在内外财务沟通中当好“吹鼓手”,在信息化时代要力争“电脑通”。当然,在发生财务违规违纪事件时,还要实事求是,勇于敢于承担自己的责任。

(二)职责与权限

《高等学校总会计师管理办法》中对总会计师的职责与权限问题,规定了八项职责、五项权限。归纳起来有:(1)八项职责包括负责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负责财务管理、参与重大财经决策、财务监管与风险控制、财务会计基础工作和队伍建设及制度建设、资产管理、督办审计整改、其他职责。(2)五项权限包括财经决策权、监督检查权、财务负责人任免考核权、大额资金联签审批权、财经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置权。从上述相关规定来看,目前国家对高校总会计师的定位、职责与权限作了明确的约束,主要局限于经费使用与资产管理,辐射面相对较窄。借鉴西方发达国家CFO制度经验,总会计师的职责和权限应不局限于财务筹划、经费管理、资产管理方面,还应向制定和实施学校发展战略、向决策层提供决策信息支持、参与学校所有重大决策等方面扩展。当然,凡事都应当遵循规则,把握好度,总会计师毕竟是协助校长管理财务资产工作的助手,职责权限扩展不能无边界,不能越俎代庖,不相容职务必须分离,相互牵制。否则,易出现权力过大、、角色和定位偏差等问题,给总会计师制度的推进带来负面影响。

五、建立科学合理的高校总会计师选拔培养机制

同志在1938年谈到党的干部政策时就强调指出“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任何好的制度都需要适合的人来落实。为进一步提高高校财务管理的精细化、专业化水平,发挥总会计师在教育行政决策、省级重大教育财经改革试点、学校内部管理等方面的作用,促进高等教育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推动学校财务管理总体水平的提升,更好地落实总会计师制度,笔者建议教育、财政、组织、人事等主管部门尽快会商,结合各省省情,有计划、分步骤地落实《教育规划纲要》中关于“公办高等学校设置总会计师”的相关规定。

(一)强化财务高管职业培训教育,建立总会计师后备干部储备制度

由于我国高校的功能定位等特殊原因,长期以来,高校财经管理干部队伍建设滞后,整体素质偏低。为改变这一状况,笔者建议:一是建立高级财经专门人才的后续职业教育培训制度。从高校财会队伍建设的长远角度考虑,除财务高管人员自身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之外,财政、教育等上级主管部门还应定期不定期地选派高校财务高管人员,到北京、上海、厦门三大国家会计学院进行后续职业教育培训学习,集中充电,更新业务知识,提高理论素养,推动学校和教育系统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2013年由财政部牵头,在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组织开展的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能力素质提升工程培训班,就是很好的培训方式。在培训中,结合高校总会计师干部任职的特殊性和要求,应当特别注重以下内容:履行领导干部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的理论素养,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教育;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法规,包括各类财经法规、法律条例等相关内容;经济金融、财政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审计等专业知识;教育行政管理、战略管理与领导学知识;廉政教育,包括惩防体系建设、违法违纪警示教育。二是全面推行正高级会计师(教授级高级会计师)评审制度和总会计师后备干部储备制度。由财政主管部门牵头,积极开展正高级会计师的评审工作,解决财经管理干部竞争总会计师等领导干部时可能面临的职称偏低的尴尬问题,消除任职考核过程中的学历职称歧视,提升财经高管人员的职称。根据学历、职称、年龄、工作经验资历等多因素,建立动态的总会计师后备干部人才储备库。

(二)建立职业资格准入机制,严把总会计师入口关

笔者建议尽快建立高校总会计师职业资格准入机制。一是推行总会计师资格认证考试制度。中国总会计师协会(CACFO)目前在全国部分省份开展总会计师资格认证考试,就是一个很好的做法,值得全面推开。从其课程体系上看,涵盖了总会计师必备的素质课程;从其培训效果来看,基本能够达到总会计师的执业要求;从培训的结果来看,既提升财务高管人员财经业务能力和综合素养,又培养和储备总会计师后备干部。同时,在总会计师取得任职资格或正式上岗后,要加强对总会计师的职业道德教育与后续教育培训,提高总会计师的综合素质。二是严格总会计师任职资格审查。2010年教育部、财政部颁布的《高等学校总会计师制度实施办法》中具体规定了总会计师的任职条件:必须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具有经济、管理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从事财务、审计、资产等相关管理工作经验,担任正处级职务三年以上;具有会计学、经济学、管理类等相近专业背景,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我国高校在选拔总会计师时,除应严格遵照以上资格条件外,还应着重考察总会计师后备人选的领导干部综合素养、全局观与权力观、党风廉政建设、德才评价、群众基础,考察其高校财经实践工作经验、组织协调能力、文化素养、财务和审计及资产管理专业知识功底、经济金融等知识,考察其看问题是否具有前瞻性、思考问题是否具有系统性、处理问题是否兼具原则性与灵活性,是否具有较好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三)选择符合我国高校实际的总会计师遴选方式

目前,高校总会计师的遴选方式,有教育部部属高校全国公选模式和省属高校的委派制(异校交流任职,实职副校级干部)、内选制(本校任职,总会计师兼任财务处长,正处级、校长助理或享受副校级待遇;本校任职,正处级专职总会计师,不兼财务处长)等方式。这一问题本文前面已论及,不再赘述。就总会计师的遴选方式,从具体操作层面,考虑到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和轮岗交流等因素,笔者建议:

在总会计师的选拔任用上,可结合高校实际,先在所属省份的公办高校范围内,采取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组织定向考核任用的方式确定,也可完全采用教育部部属高校总会计师选拔模式,在所属省份的公办高校范围内公选产生。总会计师的职级应按规定确定为实职副校级干部,原则上异地或异校交流任职,特殊情况下亦可酌情考虑本校任职。在总会计师的考核评价方面,要强化监督管理,建立科学的高校总会计师绩效评价体系、轮岗交流机制、退出机制,真正做到能上能下,可进可出。

在总会计师制度实施的步骤和范围上,可先选择部分综合排名靠前、规模较大、有代表性的公办高校进行试点。试点高校的选择,可设定一些具体的评价指标,比如年财务收支总量在3亿元以上、全日制学生总规模在2万人以上等。经两年左右的试点,进一步总结经验,再逐步推广,力争到2016年前后,全国50%左右的公办本科院校设置符合规定的总会计师岗位。全面总结经验后,力争到2018年实现公办高校总会计师岗位“全覆盖”。对于民办高校而言,由于其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特殊性,不涉及干部职数等限制性条件,故可参照公司管理模式,由举办各方共同商定并适时推进财务总监(或总会计师)的设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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