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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试点工作经验总结

选举试点工作经验总结

选举试点工作经验总结范文第1篇

" 内容提要:民主选举是村民自治的前提和基础。作者对村民自治选举进行了长达12年的实验研究,在实验研究中创造了“组合竞选制”选举模式。本文在对“组合竞选制”的实践进行认真总结的同时,对“组合竞选制”的设计思想、优越性及其价值进行理论论述和比较研究。由于“组合竞选制”具有较为广泛的民主性、竞争性和内在的制衡机制以及与乡村社会性质的相互融合,必将进一步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和学术界的关注。 Practical and Theoretical Study on “System of Combined Election Democratic elections are the foundation of villager autonomy, so the author has studied village election for 12 years, and has invented an election mode, named “the System of Combined Competitive Election.” This paper sums up the experience of his experiment with “the System of Combined Competitive Election,” and then discusses comparative research into the design, benefits and value of “the System of Combined Competitive Election.” “The System of Combined Competitive Election” will be recognized as important by relevant agencies of the government and academic organs for its democratic features, competitiveness, checks and balance mechniasm and its relevance to the rural society. 世界上所有的国家都以民主为政治的最高目标。民主是一种崇高的人文价值,真正的民主必须落实在切实可行的机制和程序上。中国农村基层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主要在选人、议事和监督三个重要环节上,其中民主选举是村民自治的前提和基础。农民对民主选举权的要求从潜于经济建设之下随着物质生活的改善、文化素质的提高而浮出水面成为呼声。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社会主义愈发展,民主也愈发展。”村民选举和村民自治既是中国农村经济、政治体制改革的逻辑产物,也是中国农村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同时也是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和体制保障。 选举——现代民主的基石 民主制度就是将“人民的权力”、“人民的统治”等抽象的民主概念加以制度化,从而形成现代民主选举制度。衡量一国的政治是否民主,首先要看它是否真正具有普遍、自由、公正和平等的选举制度。民主政治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而表现人民意志之最佳方法和完美程序莫过于自由、平等、公开的选举。随着民主政治的发展和直接民主的扩大,现代意义的选举不仅指推选合格的代言人或领导人,而且还包括罢免不称职的代言人或领导人,以充分体现“主权在民”和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要旨。因此,可以说:选举是人民发表意见的最高表现。通过这一程序,人民既可以赋予或肯定当权者的合法性,又可以否定他们的合法性,只有人民的意志才是法理的唯一来源。 现代民主选举的一个重要特点是竞选,由于竞选,使现代民主选举成为最具魅力且色彩纷呈的“表演”。竞选,无疑是民主最生动的实践。所谓竞选即在正式投票选举之前,参选者向选民发表演说,介绍自己的施政纲领,并当场接受选民的质询。竞选者的目的主要是宣传自己,争取选民信任和支持。竞选不仅有利于选民增进对候选人的了解和正确选择,而且对当选者以后的行为构成制约,使其时刻提醒自己不要忘记兑现对选民所作的承诺。 村民委员会的选举具有很强的程序性。如缺乏系统有效的程序作为保障,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出现细微的偏差,民主自治就有流于形式的危险。随着村民自治的不断发展,对村委会的民主选举程序势必提出规范性要求。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仅规定:“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至于如何操作即采取何种选举方式没有作具体规定,这就为各地见仁见智提供了较大的制度空隙和回旋余地。选举方式是选民行使选举权的具体形式,是影响选民意志表达和选举质量的重要环节。近十数年来,我国村民委员会的选举工作积累和创造了一些较好的先进经验,如在提名和确定候选人上采取“海选”的办法,把提名权和确定权完全交给村民,由村民自由推荐和投票选举,最终以候选人得票多少为序确定村委会的正式候选人;候选人发表“竞选演说”以及设立秘密划票间,由传统的公开划票改为秘密投票,等等。不可否认,这种选举方法的运用在一定程度上对于表达民意,保障广大农民的民主政治权利具有积极意义。但是,它们仍局限于对传统选举制度的修补上,只是改革了一些具体环节。我国的村民选举主要是借签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选举模式,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个显著特点是代议制民主即间接民主。随着村民自治的深入发展,村委会的民主选举必须在整个制度层面上进行改革,加以规范,使其更加符合中国农村民情特点。从这个意义上说,村民委员会的“组合竞选制”不能不说是一个制度创新的范式。 各种选举模式的比较 目前,全国各地在推行村民自治过程中,除“海选”外,主要还有以下几种选举模式: 1、平行选举,就是分别提名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候选人,同时投票选举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与基层人大选举方式相同)。目前,各地大多采用这种选举模式。但是由于一位候选人只能竞选一次职位,这种选举方式对于高职位落选者不公平。高职位的竞选者一旦落选,就没有机会参加较低职位的竞争,容易导致“能者下,庸者上”的不正常现象。 2、职次选举,就是依次选举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或是先选委员,再从委员中推选村委会主任和副主任(与各级党委选举相似)。这种方式的优点是高职位落选者有机会参加较低职位的选举,即任一被选者与任一职位的关系是一一对应关系,可以充分体现民意,选出公认的贤能人士。但是这种选举操作过程复杂、时间跨度大,社会成本过高,实际可行性不大。 3、叠加选举,就是三项职位一次投票,高职位候选人同时也是低职位候选人。叠加选举容易产生选民投票的误解和计票的麻烦。不同的计票方法,其结果可能相差迥异。最重要的是,尽管这种方式保证了高职位候选人入选机会,但选举缺乏竞争性,由于高职位候选人挤占低职位候选人的选票,容易导致一次性选举失败,复选机率较大。 4、累计选举(倒叠加式),就是每位候选人可以同时竞选三种职位,一位候选人可能有主任、副主任和委员三种职位的选票,即在一张选票中不直接标明候选人是某一职位,只写出候选人的姓名,每一位候选人皆有三种职位可供选择。这种方式简单易行,但职位竞争意识模糊,民意不清,不同的统计方法可能得出不同的选举结果,容易发生争议。 以上四种选举方式,从选举制度本身来看,均重视了候选人个体素质的选择,体现了传 统“选贤举能”的政治理念。其共同的缺点是忽视了发挥整体功能的重要性。这使得理想中的民主与现实可以达到的民主相悖:在提名上越是充分发扬民主,越是难以形成协调合作的班子。体现在实践层面上,容易产生班子不团结,工作不协调,聚合力差,工作效率低等现象。据一项权威调查表明,全国农村处于“松散、瘫痪”状态的村委会占了1/3以上。笔者认为,这种现象的产生与选举制度本身深层次的不合理性不无关系。事实上,决定民主选举成败的关键,一是看选举是否体现民意,二是看选举方式和选举程序是否科学合理。为了在体现民意的基础上寻求科学合理的选举方式和程序,笔者对村民自治选举制度进行了10余年的探索和实验,积累和创造了“组合竞选制”的选举模式。 “组合竞选制”的基本阐述 所谓“" 组合竞选制”,就是首先由村民自由推选村民委员会主任候选人,然后由村委会 主任候选人自由提名他的竞选组合班子人选,并通过村民投票,由村民挑选社区领导人。“组合竞选”村民委员会的基本程序为:一、提名。全村各村民小组分别召开会议,在全村范围内具有公民权的村民中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推选村委会主任候选人。村选举委员会将各村民小组的提名票数进行汇总统计,以得票多少为序确定村委会主任候选人3—4名,然后由这 3—4名主任候选人各自在全村范围内推荐若干人(多于法定村委会委员人数)为自己组合竞选班子成员即村委会委员候选人,并张榜公布,让全村家喻户晓,对之评头论足,相互比较。二、竞选和投票。召开全村选民大会,由这几位村委会主任候选人在选民大会上分别发表竞选演说,并当场接受选民质询,然后由全体选民进行投票。若第一轮投票结果无一位候选人得票超过参选人数的50%,则将得票较多的前二名候选人提出进行第二轮投票,得票多者当选为村委会主任。接着对当选的村委会主任提名的组合班子选行差额选举,得票超过半数者始可当选。若村委会委员当选人数达不到法定人数,则等以后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补选,得票过半方可当选。至此,就完成了村委会选举的全过程。 “组合竞选制”完全符合《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关于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提名、直接选举的原则。可以看出:“竞选”体现了民主,“组合”体现了民主的集中,而“组合竞选”是对传统选举制度的重大创新,是在充分的理论架构和全面的把握农村社区客观实际特点的基础上提出来的。

四、“组合竞选制”的现实依据

我们为什么要采取“组合竞选制”方式呢?是根据中国农村社区的特点和民情。中国农村社区和城市社区差别较大。农村社区人口流动性差,而城市社区人口流动则比较频繁。农民与外部社会发生的联系很少,与国家处于间接的关系中,形成了相对封闭的社会,农民往往数代定居一地,一村甚至数村同姓的现象比较普遍,容易形成庞大的家庭宗族网络,又加通婚半经很小,以至在这种社区内部,血缘构成了最主要的社会关系,家族宗族是凝聚农民最强有力的因素。村民之间遍布血亲网,存在着错综复杂的血缘和地缘关系。采用其他选举方式如“海选”方式选举村委会,由于选民的选择对象是单一的个体而无法预测各个个体组成的村委会班子成员之间的内部关系,则血亲很近的人如父子、兄弟、郎舅等很可能同时被选进同一个村委会班子里,这违反了近亲回避的组织原则,更不利于工作的正常开展。此外,正是由于血缘、地缘关系相对稳定,某些邻里,门户之间由于各种利益上的矛盾,如用水、建房甚至牲口糟蹋庄稼等,导致打架斗殴、打官司以至一代数代结成冤家对头而不解,关系长期不和谐,见面眼就红,说话就顶撞,若实行“海选”,很有可能将相处不睦的人甚至冤家对头选进同一个班子。如此,村委会的日常工作由于内部相互抵消,相互扯皮,彼此不合作、不协调而无法正常有序开展,整套班子极有可能处于半瘫痪甚至瘫痪状态。而采取“组合竞选制”则可避免这些弊端。 首先,“组合竞选制”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家族宗族对选举的影响,在根本上打破了大宗族的垄断地位。因为由村民推选出的3—4名村委会主任候选人,每位候选人在“组合”自己的“竞选班子”时,必然要考虑各门户、宗族、区域的利益均衡,照顾到各方面的利益,如从本村几个门户较大和分散的自然村中,分别找出名望较好、德才颇佳有代表性的人物作作为自己组合班子的成员,既保持了各门户间的微妙平衡,又为争取选票和当选后的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为了争取村民的支持与信任,主任候选人不敢把自己的“九亲大族”拉进班子,更不敢把名望不好、明显带有某种集团利益和经济利益关系的人作为自己的竞选伙伴。此外,“组合竞选制”是打破大宗族垄断地位的得力举措。若某村只有一个大的宗族,那么几名村委会主任候选人之间必然的竞争,即使再庞大的家族、宗族也无法保持统一的垄断力量。这就在无形中已将一个大的宗族分化掉。 其次,村委会主任候选人也不会把同自己谈不扰或意见相左的人“组合”到自己的班子中来,否则他既使当选,也无法驾驭自己的班子,协调有序展开工作的可能性已被架空。由此可见,“组合竞选制”对选举本身起到了一种很好的制衡作用,是一种极为重要的民主机制。 五、“组合竞选制”的特征与优点 “组合竞选制”除了上述的客观现实依据外,还有其本身的特征和优点。首先“组合竞选制”完全符合村民委员会直接选举的原则,它不同于先“竞选”后“组合”的“村主任制”,“村主任制”的主要特点是,只竞选村民委员会主任,而由当选的村委会主任“组合”村委会班子,这与村委会组织法所规定的 “直接提名、直接选举”的原则相抵触。而村委会“组合竞选制”规定所有村委会成员候选人包括主任、副主任、委员都必须由全体村民直接投票选举,主任候选人不能随心所欲地指定村委会付主任和委员。这对于村委会主任候选人提名的偏侠性和可能出现的宗族、宗派势力垄断村委会,有着十分积极的制约作用。显然,“组合竞选制”同时具备了“海选”提名的选民投票的完全自主性和村主任制“组合”的集中性优点,而避免这二者的负面影响。 其次,“组合竞选制”既是具有中国特色的“草根民主”形式,又与现代民主制度相接轨。“组合竞选制”最早是在贫困落后的大别山区岳西县腾云村试验成功的,这不但说明了地处穷乡僻壤的农民一样具有民主的要求和一定的民主参政能力,而且还说明了这项根植于中国农村土壤的民主选举制度具有极大的民主活力。正如一位著名社会学家所说的“腾云村的这项研究是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课题,它不仅对大别山,对安徽,乃至对全国都有意义。” “组合”、“竞选”又是现代民主选举制度的重要特色,事实上它是西方发达民主国家民主政治的两个支点。目前西方普遍实行着“总统制”和“内阁制”。实行“总统制”的国家先选总统,再由总统提名其内阁成员交议会通过;实行“内阁制”的国家,先由国家元首指定议会中多数党领袖为总理或首相,再由被指定的总理或首相提名其内阁成员交议会通过方能生效。没有这种“竞选”与“组合”,一切发达国家的民主大厦都会成为空中楼阁。从这个意义上说,“竞选”和“组合”的先进性主要在于它合理吸收了现代民主选举制度的法治机制,并与中国农村的实际相结合。 再者,“组合竞选制”还有诸多优点。第一,增强了村民委员会班子自身聚合力,达到民主与集中的有机统一。由于村委会班子是由村民委员会主任提名“组合”的,他对整个班子的驾驭能力自然易于达到得心应手,可以减少班子内耗,提高工作效率以及村委会班子的整合力和聚合力。这种集中是通过村民民主选举得到民意上和法律上双重认可,建立在广泛的民主基础上的。过去的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分别是由村民直接选举出来的,由此产生的“凑合型”、“软弱型”的村委会班子不在少数。这种由于选举制度本身弊端生发出来的长期难以得到解决的矛盾,可望通过“组合竞选制”得到解决。“组合竞选制”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家族、宗族对选举的影响,也在根本上摆脱了其他选举模式选举村委会可能产生的悖论:多个强势个体组成的整体并不一定是强势团体,即整体的合力不一定大于各个个体的分力之和。而“组合竞选制”在重视个人能力的同时,更强调了整体的优化组合,注重整体关系的和谐和整体功能的发挥。如此,整体形成的合力必然大于各个个体的分力之和,村委会必将成为“分则全面,合则协调”的强势" 团体,其功能发挥必将达到最佳,工作效率必将达到最高。 第二,有利于村民委员会班子的优化,使潜在的人才得到起用。首先,村委会主任候选人能否当选与他的组合成员在村中的信誉密切相关;其次,其组合成员的德行与才能如何又与组合人当选后能否在为村民服务上取得政绩、嬴得民心密切关联。因此,组合人对于其组合对象的挑选必然慎之又慎,由此产生出来的村民委员会班子将是一个优化的班子。 第三,通过“组合竞选制”,可以有效地培养村民参政、议政的能力,养成民主的习惯。“组合竞选制”的价值不仅在最终目标是能产生一个民主、优化的村委会班子,还在于选举过程本身培养了广大村民的民主意识,“竞选”营造了一个民主氛围、民主环境、民主心理及民主文化,并锻炼了农民参政议政当家作主的能力和素养。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选举者都能通过选举对民主与自治有一个更深的了解和认识。选举者在选举中深切地感受到自己作为社会主人的光荣和责任;被选者也因此认识到通过公平竞争得到的权力来源于村民,而不是上级赐予的,他是村民的公仆,必须对村民负责。 六、“组合竞选制”的试验和发展 系统的“组合竞选制”理论是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积累而成的,其本身经历了一个逐步发展完善的过程,它的发展遵循了“理论——实践——再理论——再实践”交替上升的轨迹。“组合竞选制”从提出至今已在实践中进行了三次系统有序的试验。试验是现代科学的基石,自然科学如此,社会科学也如此,有些人对社会科学试验存在着疑问,这是不对的,社会科学同样需要试验,在试验中获得自身的发展与完善。如马克思主义理论自创始以来经过100多年的试验,有了宝贵的经验也有沉痛的教训,中国共产党利用这些宝贵的经验和教训创造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从而带领中国人民绕过了许多危险的暗礁,而胜利的航行以至取得今日中国之辉煌成绩。村委会“组合竞选制”是安徽省一些科研人员在省委的直接支持下,经过长期的农村调查并结合农村社区特点而提出来的。在中共安徽省委和广大干部群众的支持下,“组合竞选制”已在几个不同地区进行了十数年的反复试验,充分证明了其科学性、合理性及可行性。 第一次试验是1989年元月17日,地点是岳西县莲云乡腾云村。这次选举打破了过去上级提名村民举手通过的老框框,采取各地区推荐、联名推荐和本人自荐的办法,以得票多少确定4名正式主任候选人,各候选人在选举大会上一一发表竞选演说,接受选民的当场质询,最后投票选举。此次选举获得圆满成功。后腾云村又于1995年和1998年两次试验。这两次试验使“组合竞选制”理论进一步完善,使其与村组法相吻合。值得一提的是,地处贫困山区的腾云村前后三次选举出的村委会主任均不是本村大姓。腾云村有“储、刘、王”三大姓,三姓人口占全村人口80%以上,但三次选举中,三大姓均无人当选。第一任当选者是从潜山县移居而入的农民技术员王选进,后两任当选者是单门独户的回乡知识青年陈子斌。难道三大姓的农民没有宗族意识吗?难道他们不想自己家族中的人能当选村委会主任吗?但是为什么连续三次均无一人当选,却让“外来人”王先进和单门独户的陈子斌独占鳌头?这就充分显示出了村委会“组合竞选制”对家族宗族势力的化解功能。后来这一试验被扩大到来安县邵集乡的范围。邵集乡的试验也象腾云村的一样,比较平稳,组织选举者丝毫没有感觉到宗族对选举结果的干扰与影响,不言而喻,“组合竞选制”起了作用。 村委会“组合竞选制”的每一次试验都进一步检验和完善了“组合竞选制”理论。1989年在岳西县腾云村首次试验时只是选举村民委员会主任,然后由当选主任“组合”村委会班子,这与“村主任制”相似。后来在1995年和1998年腾云村的两次试验中选举对此作了改进,即村民委员会主任候选人所提名的村委会委员候选人也必须经过村民投票差额选举,从而实现了村民委员会所有成员均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而与村组法相吻合。后又在来安县邵集乡的选举试验中,对候选人的提名方式除大部份村实行小组提名外,有的村还采取了“海选”方式提名,从而使这一选举制度更趋完善。

七、“组合竞选制”引起国内外理论界的关注

目前,村民委员会“组合竞选制”已在我省及外省部分地区相继采用,受到农民的广泛欢迎。同时“组合竞选制”村委会的成功试验,经过中央到地方各级广播、电视和报刊等传媒的宣传报道,已在社会上产生了巨大反响,并引起国内外理论界的高度关注。 结束语 封建制要进入民主制,必须有秩序突破,无秩序就会造成混乱。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也必如此,中国文化缺少民主的“基因”,跳不出历史的负担。今天的中国人是历史上所有中国人的承受者。在这种文化背景下,一步跨入完全民主制是不可能的。但一味求稳,矛盾激化到一定程度是要爆炸的。出路只能是改革,改革要从微观起步,就中国的国情来说,微观的选择点是农村,突破口就是村民自治,作出如此之判断是由中国国情决定的。农村与城市相比,人口相对分散,流动性差,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也不如城市错宗复杂,牵一发而动全身。即使在农村某一地区实验失败,震荡面也不大,不会波及全局。所以,采取村民自治形式,从农村的底层进行民主政治的实践,是最佳的选择方案。“组合竞选制”是在充分的理论支持和系统的实践检验基础上积累和创造出来的,它具有其他模式所没有的优点,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它科学规范,公平合理,简便易行,必将成为中国农村基层社会民主选举的最佳选择和不二模式。目前,方向已明,道路已定,只要我们不懈努力“止于至善”,中国乡村民主建设必将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

选举试点工作经验总结范文第2篇

为改进现有选举方式,探索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新思路,2004年10月,岳西县决定将响肠镇千佛塔村和青天乡界岭村作为试点,试验在这里土生土长多年的“组合竞选制”。

为什么要“组合竞选”

“组合竞选制”是著名基层民主研究专家辛秋水教授根据长期的农村实践而创造的。它与其他选举模式最大的不同在于,先“组合”后“竞选”,村民委员会主任候选人与其组合的成员组成“命运共同体”,共同参加“竞选”。

据辛教授介绍,“组合竞选”当初叫“组阁竞选”,最早诞生于1989年元月的岳西县莲云乡腾云村民主选举试验中,后来随着实践的不断丰富,选举方式不断完善,逐渐演变为“组合竞选”。现在看来,1989年1月17日腾云村的那次实验,选举方式有不合法规的地方,即村委会组成人员是由村委会主任候选人提名组阁,在正式选举前将组阁名单公布于众。而《安徽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规定,村委会成员候选人必须由村民直接提名产生。辛教授后来分别于1998年在来安县邵集乡8个村、于2002年在颖上县王岗镇2个村的组合竞选实验时,就将村委会成员候选人改由村民推荐提名,由村委会主任候选人从中自由组合。十几年来,“组合竞选制”已在滁州、阜阳两市10个县相继推广。

2004年6月,岳西县进行了行政村撤并,将原有的372个村合并成182个村。并村后如何分流多余的村干部,并通过民主选举,选出思想作风好、水平能力高、工作合力强的村委会班子,便是摆在县委、县政府面前的难题。据岳西县委书记汪一光说:“从各地的经验看,并村后如果还采用原来‘海选’方式,常常选不出好班子,而且以往的选举中还出现过宗族势力干扰甚至控制选举的问题。为此,我们经过慎重研究,决定在全县试验和推广‘组合竞选制’,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乡村实际情况,做一些改进和完善,以解决并村、宗族势力等带来的问题。”

为了保证能在全县顺利推广“组合竞选制”,岳西县选择千佛塔村和界岭村这两个不同类型的村提前选举,积累经验,树立典范。千佛塔村人口比较集中,由铁炉、后冲两个村合并而成,共656户2628人,原有村委会成员10人,与群众关系都比较融洽。界岭村地处偏僻的深山,人口比较分散,由界岭、大坪两个村并成,共407户1615人,原有村委会成员10人,部分干部和群众关系比较紧张。2004年上半年,当地一家媒体两次披露了原界岭村班子在扶贫结对帮扶工作中优亲厚友的现象。长期负责村委会选举工作的岳西县民政局副局长程卫华告诉记者,这两个村极具代表性,特别适合进行“组合竞选”试点。

“组合竞选”六步走

当记者到岳西采访的时候,千佛塔村和界岭村的换届选举工作已经结束。从两个试点村的选举过程看,“组合竞选制”主要有六个步骤。其中推选、登记选民和竞选演说三步和各地的办法并无区别,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安徽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所规定的原则和方法来进行。据了解,为了更好地调动选民和候选人的积极性,岳西县还在提名之前额外加了一道竞选演说程序。例如,界岭村动员了7位自我推荐参加提名选举的村民,发表演说,并制成光盘在村里反复播放,为选举营造了很好的氛围。

在提名阶段,由村民小组分别召开会议,村民投票,按1∶2∶4的比例,分别提名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候选人。千佛塔村村民共提名候选人149人,界岭村村民共提民候选人126人。按得票多少顺序,两村均确定主任正式候选人2人、副主任正式候选人4人、委员正式候选人8人。

“组合竞选制”独具特色的是组合阶段。村委会主任正式候选人在副主任、委员正式候选人中,按比应选人数多1-2名的差额,提名组合自己的竞选“班子”,并在正式选举10日前张榜公布,而且将组合班子成员的简历在村有线电视上公告,让选民心中有数。组合时允许“交叉组合”,即每个村的两位主任正式候选人,可在副主任和委员正式候选人中任意挑选自己相中的人选进行组合,两方可选不同的人,也可选同一个人,不受对方“组合”选人的限制。程卫华说:“这样既给了优秀的副主任和委员候选人‘双保险’,也提高了‘组合班子’整体竞争力。”据界岭村新当选的村委会主任王长春介绍,当时委员正式候选人王月娥和王全进,因工作能力强、群众公认度高,均同时被两位主任候选人相中,并最终当选。

最后就是选举,选举是整个组合竞选工作的核心环节。分主任、副主任、委员三类印制了选票,其中组合竞选的特色是,副主任和委员的选票,每村都按两套组合班子分两套印制。然后采取了两段投票的方式,先由选民直接投票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主任,然后对当选主任组合的班子中的副主任、委员进行投票选举,得票过半数者当选。

“选举整个过程合情、合理、合法,选出来的主任和整个班子我们都信得过。”千佛塔村一位村民对记者说。农民朴素的语言为整个“组合竞选”过程作了最好的诠释。

“组合竞选”优于“海选”

岳西县两个试点村的“组合竞选”已成功落幕,但我们的调查和思索并没有停止。与“海选”等其他选举模式比较,“组合竞选制”的创新和优势何在?

我们在千佛塔村和界岭村看到,它们是中国传统农村的典型代表。许多村民祖祖辈辈都住在那儿,有的一辈子连县城都没去过,他们的左邻右舍甚至于一个村民组都有亲戚关系。另一方面,由于生活和生产上矛盾的积累,邻里、宗族之间产生了许多冤家对头,见面脸就红,说话就吵架。汪一光说:“‘海选’很容易把冤家对头选到一个班子里去,这样的班子是无法工作的,一个班子能否拧成一股绳是村委会做好工作的关键,而‘组合竞选’产生的村委会是有巨大凝聚力的。另外,特别是并村后,由于两村的村民互相并不了解,如果‘海选’,肯定是大村占优势,那小村的利益如何保障?而采取‘组合竞选’就有效地避免了这些弊端的出现。”

在采访中,竞选的当事人对“组合竞选”的好处深有体会,王长春说:“组合竞选里的学问太大了,当时在组合的时候,既不能把自己的‘九亲六族’组合进来,也不能把口碑不好的人组合进来,否则大家就不会投我的票。同时也不能把无能的人或我的‘死对头’组合进来,不然我当选以后就无法开展工作,怎么干出成绩?另外还要考虑到各个村民组、各个家族的利益平衡,哪一个方面没考虑到我就有可能当选不了,如果班子里没有小村或小姓的代表,以后在那些地方就很难办事。”

“组合竞选制”的创始人辛秋水教授则从理论上分析了它的优势,他认为目前世界各国的政府形式主要是两种,一是总统制,二是内阁制。不论是总统制还是内阁制,都有一个核心人物作中坚力量,这个组织才能有效地工作。“组合竞选”既吸收了这些优点,但又不同于它们,因为它结合了中国的实际情况。它是“草根民主”,又同现代政治机制相衔接。它的特点除了“组合”二字以外,还有一个“竞选”的机制。没有“竞选”就没有“民主”,“组合竞选”从村委会的提名到最后选举结束,一直都处于竞争状态。

2003年,安徽省文化扶贫与村民自治研究实验中心的工作人员在12个既采取过“海选”又采取过“组合竞选”的乡村开展了一项大型的对比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在参与度方面,认为“组合竞选”参与度更高的有62.9%,认为“海选”参与度更高的只有20.3%;在对两种模式产生的村委会工作业绩的总体评价中,938名干部和群众认为“组合竞选”产生的要好,占被调查总数的62.3%,而认为“海选”更好的只有227人,仅占15.1%。可见,“组合竞选”的效用性已经被广泛认可,而当一种制度具备了广泛的群众基础时,它就具有了生命力。

其实,对“组合竞选制”优劣判断最有发言权的是当地的村民,而村民关注的是他们选出来的村官能否为他们解决问题,办实事。界岭村过去常常有人上访,新主任王长春上任后,带领班子很快就解决了因修路遗留下来的难题,一位村民说:“王长春是我们大家选出来的,办事公道,我们相信。”千佛塔村再次当选的村主任王东觉得,现在干起工作来比以前顺利多了,大家思想一致,工作积极性高,而且村民们都非常支持。一些村民对记者说:“他们常常开会、办事到下半夜,这样的班子没话说。”

民主是一个渐进过程

辛秋水教授在考察岳西县此次选举后,感叹道:“如此竞选形式反复多次,就会在偏僻封闭的农村营造出浓厚的民主氛围,并锻炼了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能力。人们常常责怪中国人没有民主习惯,没有当家作主的能力,试问,这种习惯和能力能从天上掉下来吗?是与生俱来的吗?”

的确,民主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对中国社会的发展进程至关重要。民主选举直接关系到中国基层民主与自治建设,更直接关系到中国广大农村的稳定和发展,对破解“三农”问题无疑有着巨大的现实意义和长远影响。因此,在中国基层民主渐进的道路上,从“海选”到“组合竞选制”,每一次创新都有着重大的意义,每一次选举都是一场生动活泼的民主教育。

“组合竞选制”的优势已在岳西的实践中得到了检验,同时我们也发现,无论“海选”还是“组合竞选”都不可能很完善。例如,此次岳西试点中,村主任候选人在8位委员候选人中组合4人作为自己的班子(其中1人为差额),理论上两位村主任候选人最多可以组合8人,但现实中肯定有一些交叉的,一些人会同时被两个村主任候选人组合进去,这样8名委员候选人中肯定有没有被任何一方组合进去的,那么这些人岂不是失去了被选举进入村委会的机会?对此,岳西方面的解释是,只要规则统一,对任何候选人还是公平的,因为任何候选人都有被选举的机会。岳西县的创新做法是在组合的名单后外加一个空格,让选民可以选其他人。如果组合之外的委员候选人得票过了半数,按规定当选了,应进入村委会的班子,但这样一来,岂不是有违“组合竞选制”的本意?

安徽省人大有关人士表示,“组合竞选制”自身有些地方也有待于完善,如罢免班子成员是否要罢免主任,罢免主任是否要同时罢免班子?目前可以在不断完善的基础上加以推广,待时机成熟,修改相关的法律法规也不是没有可能。

选举试点工作经验总结范文第3篇

一、多家协作,共同实施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国家民政部《中华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2011-2015年)》的通知精神,2011年中华慈善总会印发了《关于做好宣传推广工作的通知》,并确定天津市为全国首批“慈善文化进校园”试点城市。经市文明办、市教委、市慈善协会协商认为“慈善文化进校园”活动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青少年中普及慈善理念,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一项有益尝试,三家决定共同主办,在我市部分区县中小学开展试点工作,并成立了活动组委会和办公室,共同下发了《关于开展“慈善文化进校园”暨慈善读本宣传推广活动的实施意见》,对“慈善文化进校园”活动进行了总体规划和部署。

二、抓好试点,扎实推进

第一批选定5所试点校(3所中学2所小学),经过半年多的工作,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第二批又扩展了32所学校。试点工作主要抓了这样几个环节:

一是启动。2012年3月29日,在宝坻区尔王庄镇程泗淀中心小学举办了“慈善文化进校园”暨《慈善读本》捐赠启动仪式。时任中华慈善总会会长范宝俊出席仪式,为鼓励我们做好这项工作,向天津捐赠了《慈善读本》。

二是推动。同年11月份召开了“慈善文化进校园”活动总结推动工作会议,总结推广了第一批试点学校的做法和经验,确定每个区县各有一所中小学作为试点学校,全市试点学校增加到了37所。

三是观摩。2013年4月12日,在本市河北区增产道小学举行“慈善文化进校园”试点校现场观摩活动。

四是交流。同年12月,召开“慈善文化进校园”情况交流会和赠书活动。海河中学和南开中学的代表分别在会上作了发言,介绍本校开展“慈善文化进校园”的经验和做法。作家张建云先生向所有试点学校的同学捐赠了《解读弟子规》。

三、创新形式,不断深化

为了使“慈善文化进校园”活动更贴近实际,更生动形象,更能吸引学生参与,2015年我们确定以我讲身边慈善故事为载体,将“慈善文化进校园”活动引向深入,并以此为契机将参加“慈善文化进校园”活动的中小学扩展到200所。

“慈善文化进百校”暨我讲身边慈善故事活动于7月9日启动。在爱心企业的支持下,我们筹集了30万元善款,购买《慈善读本》,捐赠给试点中小学,同时聘请原天津人民广播电台高级编辑、主持人孙家才,到多所学校为中小学生讲慈善故事,培训慈善故事骨干。各区县在组织试点校开展我讲身边慈善故事活动的基础上,通过层层评选,将主题鲜明,积极向上,表演生动的优秀慈善故事作品推荐上来参加全市评选比赛。通过市文明办、市教委、市慈善协会、市儿童图书馆、华夏未来少儿艺术中心、《慈善》杂志社和有关专家组成的评委公开评选,区县推荐的32个慈善故事分别获得了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今天大会上我们将对获奖的慈善故事进行表彰,并推荐几个优秀作品进行展演。

四、慈善育人,成效显著

试点学校结合各自特点,将《慈善读本》与本校的德育课程和各种教育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播撒慈善的种子,培育向善的品德,创新教育方式,取得了明显成效。如:雷锋小学将“慈善文化进校园”活动与开展学雷锋活动相结合,将活动主题确立为“爱与责任”。通过班级周会、主题活动、家长与亲子朗读、个人实践体验等形式开展慈善教育活动,教育学生孝亲、尊师、知礼、助人。南开中学通过开展“慈善文化进校园”活动,进一步推动了本校传统的“义工制”活动,使“服务、公益,关注社会弱势群体”的慈善精神在学生中广泛传播。海河中学将“慈善文化进校园”活动同举办读书节、好书义卖活动相结合,并将所得收入全部用于帮扶困难学生。河北区增产道小学在活动中,老师根据《慈善读本》的爱心剧场单元,指导学生排演慈善话剧,让学生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慈善理念。塘沽十一中积极开展《慈善读本》读书活动、身边的凡人善举故事征集评比活动、“特别爱生周”活动、家庭生活困难学生资助活动等。宝坻区程泗淀中心小学学生们在“让我们都有一颗感恩的心”主题活动中,以诗歌形式表达自己对父母的感激之情,回到家中给劳累一天的父母倒一杯茶,做家务,使孩子们学会了尊重和感恩。在慈善文化进校园活动中,试点学校14位师生撰写教育感悟、践行体会等文章被《慈善》杂志刊载。我市还在中华慈善总会召开的全国慈善宣传工作会议上介绍了活动开展的做法与经验。

选举试点工作经验总结范文第4篇

现行的反腐路径及其行动仍然处于权力反腐和运动反腐的循环之中,以权力结构为核心的制度反腐仅停留在理论研讨和尚未展开的个别文献之中,既没有形成广泛共识,更没有上升到顶层设计和战略行动层面。

观照历史的深重教训,未来五年及至更远,反腐败顶层设计和战略转型要在破解“权力过分集中”导致腐败易发多发的“总病根”上形成最大的共识,要在以权力结构为核心的党和国家领导制度改革上形成最大公约数。

同时,建议超越各方利益和干扰,建立最顶层直接领导的反腐败规划改革委员会,吸纳国内与国外、上层与底层、左派与等各方人员,组建专门独立规划研究机构,进行第三方顶层设计和试验指导。尤其当以特区实验带动整体突破,实现三年至五年走上制度反腐的新路子,十年基本建成关住权力的制度铁笼子的目标。

——编者

转眼一季的2013年,既是权力再交接之后的开局之年,又逢第二个反腐五年规划(《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颁布之际,还是中国加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履约审议期。

执政63年的中国共产党,正处在历史的关口。历史表明,一部人类社会发展史也是一部透过法治与民主控制权力腐败的斗争史,腐败成为人心向背、政权兴衰、制度更替的重要变量。而现行反腐败制度实际上违背了监督的原理,即目前所实行的同体监督,就像一把非常锋利的刀,但刀刃再锋利也砍不掉自己的刀柄。

未来五年,制度反腐有条件在战略上实施突破。 反腐新规划

制度反腐目标可分为长期、中期和短期三个阶段。

长期目标(三十年左右):今后30年应以政治体制改革为突破口,构建中国特色的、基本完善的权力结构、制度反腐铁笼子和学科体系,彻底解决一把手“权力过分集中”的总病根,形成权力与权利之间制度化的授受、监督、回归关系,实现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监、权为民所有,实现党政分开、政企分开、政社分开,解决腐败易防易处问题。

中期目标(十年左右):通过顶层设计和特区实验,推进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总体上达到“两个平行、三个机制”,即党内监督机关与执行机关位阶相平行,领导班子主职与副职的表决权监督权相平行;以民主为基石、以预防为主向、以制度为根本、以监督为保障,基本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近期目标(五年左右):突出指向腐败存量过大、增量过快、变异过多三大症结,进行党和国家领导制度改革和反腐败战略转移的顶层设计和基层试验,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创建反腐特区,集中化解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开展党内分权、基层自治、地方直选、民众反腐、财产申报、舆论监督等试点突破,切实解决腐败易发多发问题。

十年看五年,五年看三年,三年看头年。新一届党中央既要搞好党和国家领导制度改革的顶层设计,同时必须统筹搞好反腐败的战略转型,把治理腐败作为近五年党的建设的优先要务,把整顿吏治作为“纯洁性建设”的突破口,力争在三年至五年时间内基本遏制腐败易发多发现象。 突破条件已成熟

反腐败检验执政力,恢复公信力,体现软实力。新一届党中央进行以权力结构为核心,推进党和国家领导制度改革的时机和条件已经成熟,进行反腐败战略布局转型与突破的时机和条件已经成熟。

首先,以权力结构为核心的党和国家领导制度改革的时机和条件更加成熟。1980年8月18日,邓小平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这篇经典著作中旗帜鲜明地指出,“改革并完善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时机和条件已经成熟”,32年后的今天,尽管各阶层对政治体制改革的方向、路径、目标不尽相同,但对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形成了高度共识,改革的时机和条件更加成熟。

第二,30多年的经济体制改革及其成效为下一步的政治体制改革和反腐战略转型,积累了相应的物质基础、实践经验和执政能力。改革开放以来,通过市场化的经济体制改革,打破了“苏联模式”的计划经济体制,经济快速发展,民生有效改善,国家实力显著增强,积累了推行政治体制改革和反腐战略转型的支付成本和驾驭能力。特别是深圳等特区在经济领域改革的巨大成功,为下一步的政治体制改革和反腐败特区建设积累了实践经验、制度经验。

第三,反腐败战略布局调整与突破的时机和条件已经成熟。反腐败战略和路径到了不得不调整和突破的时刻。同时,改革开放以来,一些地方和单位相继进行了政治体制和反腐败的单项或多项、区域性改革,开展了党代会常任制、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基层直接选举、反腐败体制改革等摸索,期间蕴涵的经验和教训、方向和思路、真情和民意,急待梳理、挖掘和整合。

此外,香港、新加坡等为我们的制度反腐提供了成功样本。但是,香港通过大赦解决腐败存量,建立独立、权威的异体反腐机构,实施“三位一体”的反腐战略行动,在三五年时间内就遏制住了腐败,自此走上了制度反腐的良性轨道,至今仍然是世界上清廉指数和市场化程度最高的地区之一。 未来五年路径

借鉴香港等地反腐败三五年见成效的经验,通过反腐败的顶层设计和制度构建,以整体规划指导特区实验,以特区实验带动整体突破,完全可以实现三年至五年走上制度反腐的新路子,十年基本建成关住权力的制度铁笼子。

1.改革权力结构。打赢反腐败这场没有硝烟的新的人民战争,必须走制度反腐和法治反腐之路。而真正的制度反腐,就是以权力结构为核心的党和国家领导制度改革,厘国、党政、党法、党群的权力边界和法律关系,形成长效反腐机制。

权力结构改革,要摒弃苏联权力结构模式,着眼于“一把手”“权力过分集中”的总病根,实行党内分权、党政分工、党政分开三步走战略,建立决策权威权、执行权有效、监督权独立的权力结构。

2.改革选人用人体制。等级授职制的用人体制,是吏治腐败危害严重的重要原因,加剧了“能力不足的危险”和“消极腐败的危险”。因此,建议按照“权为民所赋”原则,勇于改革不合时宜的组织人事制度,首先改革“一把手”操控的初始提名权,实行“三三制”提名改革,候选人三分之一由党组织提名,三分之一由党员民众提名,三分之一由派提名;并在县乡进行直选和差额选举试点,试行地方自治,走向竞选制、差额选举制、直接选举制,“创造比资本主义国家的民主更高更切实的民主,并且造就比这些国家更多更优秀的人才”。

3.以特赦化解腐败存量。处理腐败呆账考验执政能力。根据有关学者研究和测算,腐败总额预计占GDP的30%左右,总量达10万亿元。但是,随着改革时间表的推移,不少官员从自身的既得利益出发,其改革愿望,特别是政治体制改革的动力越来越小。因此,建议借鉴香港经验,通过全国人大特别立法,宽以惩前解决腐败存量,换取改革动力。

4.建立民众反腐机制和平台。落实民众在反腐败上的主体地位,发挥民众反腐的深厚伟力,切实改变专门机关孤军作战、单打独斗反腐败的局面。动员并组织民众支持和参与反腐败,鼓励举报包括匿名举报,引导实名举报,加大举报保护和奖励力度,最高可奖励举报者50%的追缴赃款。同时,发挥网络反腐的平台作用,健全网上舆论引导机制,发挥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5.大力推进公开化建设。列宁曾鲜明强调,没有公开性而谈民主是很可笑的。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公开是最好的消毒液。建议在“两新干部”(新提拔、新后备)中开展财产公开、选任公开(竞选普选),在治理公款吃喝问题上实行舆论监督公开、党政机关政务财务公开,以此遏制腐败增量。

6.改革反腐败体制和人员结构。按照大部制、大监督、大反腐的原则,在框架内配置新的反腐败机构,对现有反腐败机构进行力量重组和流程再造,反腐败由惩治为主转向预防为主、监督为主、制度建设为主。同时,加强反腐部队的职业化建设,完善政治要求和业务标准,优化领导配置、人员选拔程序和条件,注重人员的职业背景和学术支撑,各级反腐败领导班子和队伍要启用和充实一批反腐败专家、学者、律师,三五年内实现市级以上反腐败机关的领导班子成员至少有一名专家、学者、律师,逐步实现反腐机关与执行机关职务、职责、关系分离,不交叉、不隶属、不兼任;规范反腐机关的权力、手段、措施、机制,逐步取消纪检监察机关的“”“双指”,引导纪检监察机关由办案机关向监督机关转变;建立监督者必须接受再监督的机制。

7.规范公职人员的执业行为和职业保障。建立利益冲突机制,规范政商、政学“旋转门”,实现政治与经济分离,政府与市场、社会分权,权力与利益分割;健全公职人员的职业保障、责任机制及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廉政保证金、养老金等量化管理体系,逐步实现公职人员收入的体面化、透明化、货币化。同时,加强公职人员和各个层面的价值、精神、信仰建设。 顶层设计与“试验区”

完成上述七项重任,必须在两个方面发力。

一是建立总书记领导下的第三方顶层设计机构。反腐败是党和政府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也是一项事关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系统工程,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和政策保障。建议超越各方利益和干扰,建立总书记直接领导下的反腐败规划改革委员会,吸纳国内与国外、上层与底层、左派与等各方人员,组建专门独立规划研究机构,进行第三方顶层设计和试验指导。

二是基于反腐败规划改革委员会,大力推进反腐败“试验区”。突破在特区,规范在中央,是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一条成功经验,也是苏共戈尔巴乔夫改革失败之鉴镜。已有经验说明,创制的井冈山农村包围城市道路、陕甘宁“三三制”权力结构,“小岗村”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深圳“杀开一条血路”创建的特区,台湾进行的革新政改,墨西哥革命制度党聘请外国顾问开展反腐败等等,都是我们应予继承和借鉴的好案例。同时,设置反腐败特区,可控制改革风险,减少改革成本,积累各方共识,方便复制推广。

五年内的战略任务,则是通过建立政改和反腐败特区,进行党内分权试点,推行党代会常任制、异体监督改革,首先理顺党内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的关系,实现党内分权,为在下步相继理顺党委与人大、政府、司法、社会的关系,分步实现党政分工、党政分开,完成由革命党到执政党的转变奠定基础、积累经验。

选举试点工作经验总结范文第5篇

一、主要做法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准备

公推直选是新新形势下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有益探索。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县委组织部抽调了相关人员深入到全县7个乡镇,55个村委会进行了认真的调研,在调研的基础上,写出了专题报告及实施方案及时向县委做了汇报。县委召开常委会讨论通过了公推直选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确定绿汁镇为试点乡镇。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县委常委、组织部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员的领导小组。并抽调各乡镇组织委员及挂钩联系村委会的单位的干部共14人,与试点乡镇干部混合编组进行指导。试点乡镇党委及时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认真安排人员采取下村征求意见,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民主测评,听取党总支的工作汇报及个人的自我述职等形式,对村党总支原班子进行认真的考察,并及时召开镇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各党总支领导班子存在的突出问题,每个党总支书记目前的思想动态等。认真召开了现任党总支书记座谈会,引导现任党总支干部提高对“公推直选”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使他们放下“平时干工作得罪人多,这次担心落选”、“公推直选就是党委、政府让自己下台”的思想包袱和模糊认识,使他们摆正了心态,把这次公推直选当作几年工作的一次检验,服从服务于公推直选工作,正确接受党员、群众的选择。同时严肃党内纪律要求现任党总支班子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发挥党总支的领导作用,把公推直选工作当作当前工作的重点认真发动群众,认真组织党员,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抓好公推直选工作每个环节、每个步骤,真正把说实话、干实事,群众拥护的党员选进党总支领导班子。并及时出台了有关财经纪律的有关规定,严格财务审批制度,杜绝了突击花钱、超前花钱的现象发生。

(二)把宣传引导贯彻始终,让群众“要我选”变成“我要选”

为扩大群众的参与面,我们坚持“重点突出、点面结合”的原则,扎实抓了宣传发动工作,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公推直选的重要意义,自觉参与公推直选工作。一是注意增强宣传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把宣传教育工作贯彻公推直选工作始终,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之前,各村党总支和驻村工作组把宣传重点放在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使广大党员和群众充分了解公推直选工作的目的、意义和重要性,熟悉选举工作的主要原则和基本的方法步骤,以及当选人条件;在选举期间,重点宣传具体工作程序、民主推荐办法、预选办法和正式选举办法,教育引导好各候选人以积极的、正确的心态面对选举,接受广大党员、群众和上级党组织的挑选;在选举后,做好落选人员的思想工作,教育当选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教育引导广大村民特别是党员和干部积极支持、配合村党总支开展工作。二是把正面宣传引导和典型教育相结合。在宣传中,注意宣传好近年来各村所取得的成绩和可喜变化,客观地、充分地肯定村党总支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正确引导广大党员和群众深入了解和掌握各方面的情况,使党员和群众在民主推荐和选举过程中正确选择理想人选。三是在宣传方式上注意多样性和灵活性。结合各村实际,利用会议、广播、黑板报、村务公开栏、张贴标语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发动和教育,使这次公推直选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镇共召开村“两委”会、党员大会、群众大会等各种会议122次,参会人数13227人次,参会率97.6%,张贴标语871条,出专栏29期,走访党员367次,走访群众800多人次,使“公推直选”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有力地纠正和消除了部份党员、群众的疑虑,自觉参与、支持公推直选工作。

(三)严格照章办事,让“好制度”选出好的人

一是严格按照《》及《中国共产党基层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制定了《*绿汁镇公推直选村党总支领导班子试点实施意见》、《村民民主推荐办法》、《党员大会预选办法》、《党员大会正式选举办法》等。明确了党总支书记、党总支委员的任职条件;明确了18岁以上的村民参加民主推荐,确定党总支书记、党总支委员初步人选;明确了严格按党内选举的有关规定进行直选,即党员必须达到应参会党员数的五分之四才能选举,候选人得票必须过半数才能当选。

二是坚持“四公开”,把公平、公开贯穿全过程。即公开张榜公布18岁以上有推荐权的村民名单,公开张榜公布党总支书记、党总支委员的任职条件,公开张榜公布村民民主推荐结果、党员选举结果,在党员大会由候选人公开发表竞职演说,表明参加竞选的态度,阐述施政纲领,承诺任期目标,并当场回答党员及村民代表的提问。

三是走群众路线,认真抓好四个环节,确保公推直选工作顺利进行。一是认真抓好民主推荐这一环节。民主推荐党总支领导班子成员初步人选是能否选出高素质党总支领导班子的关键。民主推荐中,各党总支在认真广泛的宣传的基础上,再一次组织广大村民认真学习了县、镇文件精神,进一步讲解说明了党总支书记、党总支委员的任职条件,宣读说明《民主推荐办法》等,广大村民珍惜,民利,从本村发展着想,克服家庭观念、亲情观念,真正把自己信任的党总支领导班子成员推荐出来。同时,针对山区交通不便、村落分散的实际,采取集中投票与流动投票的形式,对边远村组,由工作组入户组织进行投票推荐。全镇共设立了中心会场8个,分会场56个,组织流动票箱入户投票779个。共有9318名村民参加了推荐,占村民总数的93%。共推荐出了候选人初步人选386人。二是坚持民主,广泛听取老党员、老干部、村民小组长等的意见和建议,结合民主推荐的结果及征求意见,对初步人选进行了资格审查,并确定了党总支书记初步人选3名,党总支委员5名,在全村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三是积极引导,认真组织党内选举。始终坚持五分之四党员到会,过半当选的原则,先由党总支书记当场发表竞职演说,当场接受党员的提问,同时组织了村民代表到会列席会议,对选举过程进行民主监督,进一步扩大群众对直选的知情权,增强了民主的透明度。绿汁镇的村民说:“村党总支领导班子是农村各项工作的主心骨,过去上级任命我们有意见也没处说,这次实行公推直选,让我们老百姓充分发表意见,我们十分满意”。

(四)以“公推直选”为契机,以制度建设为核心,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以试点工作为契机,按照“三个代表”要求,着眼于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注重抓好了以下两方面工作一是建立、健全了基层组织建设责任制、“两委”班子联席会议制度、村委会定期向党总支汇报制度、党员定期学习制度,民主评议党总支班子和成员制度、密切联系群众制度、用餐缴费制度和车辆、通讯工具使用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制定了村党总支班子及成员工作职责,使村党总支领导班子战斗堡垒作用和班子成员宗旨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二是坚持用十六大精神武装党员干部的头脑,把十六大精神贯穿于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每项工作中。

二、取得的主要成效及经验

(一)取得的主要成效

1、公推直选改变传统选拔任用方式,拓宽选人用人视野。随着农村民主进程的加快,农村党总支传统的选人用人方式暴露出不少弊端:“由少数人选人”和“在少数人中选人”的方式,由于视野不宽,大批优秀的农村党员,特别是年轻的党员长期进不了党总支班子。公推直选拓宽了选人视野,使一批年纪轻、懂经济、素质高的优秀党员脱颖而出,担任了村党总支书记和委员等职务,改善了村党总支领导班子的年龄和文化结构。当选的8名党总支书记和32名委员,平均年龄39.2岁,比上届低了1.3岁,其中年龄最小的总支书记39岁,委员26岁,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36人(高中、中专12人)。发现了一些农村优秀人才,储备了一批村级后备干部,为解决当前农村党支部书记后继乏人的问题创造条件。

2、公推直选增强了村党支部“一班人”特别是支部书记的积极性。公推直选的书记、委员既有压力。又有动力,压力是竞争上岗。不进则退,干不出成绩党员不答应,群众不答应,动力在于,他们不光是党员选举的结果,也是群众民主推荐的人选,群众做为坚强的后盾,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促使他们更加努力,工作的主动性、创造性大大增强。有的村书记说,我们面对的对象是全体村民,通过公推直选可以得到大多数群众的认可,将来的工作也会得到群众的支持,我们当干部的干劲会更足。新当选的村党总支领导班子,绝大多数表现出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有的已经开创了工作的新局面,得到了上下一致的认可。

3、公推直选坚持群众路线,扩大了基层民主。实行公推直选,实现了党员的意愿和群众意愿,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相统一,改变过去那种“上面定人头,党员举拳头,群众没花头”的做法,从而激发广大党员群众参政议政的热情和正确履行民利的积极性。在试点中,每个村的村民参与率均在90%以上,党员参与率在95%以上,群众参与民主活动的热情高涨。8个村党总支中,群众推荐票第一的,在党员选举中当选的占到了90%。

4、公推直选,扩大了群众基础,加强了党总支的核心领导作用。广大村民参加推荐党总支领导班子,使党总支拥有了更广泛的群众基础,确保了党总支在村级组织中的地位和威望,增强了党总支的向心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实际上,村党总支公推直选也使更多的党员村委会主任当选为党总支书记,4个当选为党总支委员,党总支书记与村委会主任一肩挑的占50%。

(二)取得的主要经验及启示

通过实行公推直选村党总支领导班子,给农村党总支建设带来了可喜的变化,对创先农村党总支领导班子选拔任用工作带提供许多经验和启示:

1、必须坚持拓宽选人视野,广辟知人渠道,变“伯乐相马”为“赛场选马”。面对农村人才流失和短缺的状况,如何把优秀人才吸引聚合到村级班子,尤其上充实进村支部书记队伍,应当是改革农村党支部书记选任工作的首要目标。而实现这一目标的关键,就在于能否为广大党员提供一个公平竞争、展示才能的舞台。实践证明,在一个村,哪些人公道正派,廉洁奉公,愿意为群众服务,有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本领,广大党员和群众最清楚,也最有发言权。绿汁镇8个村党总支,在公推直选中有5个人继任,3个人落选。党员群众说:“用这种办法选村书记,我们信得过他们,才选他们”。

2、必须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调动党员群众的积极性,变“要我选”为“我要选”。在实施公推直选工作中,必须充分发动群众,充分依靠群众,使群众的意见能够充分表达出来,使群众的意愿能够得到充分体现,增强广大党员群极性,变“要我选”为“我要选”。在实施选任工作中,必须充分发动群众,充分依靠群众,使群众的意见能够充分表达出来,使群众的意愿能够得到充分体现,增强广大党员群众的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意识,进而实现党员意愿和群众意愿、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有机结合,才能直选出群众信任、党员满意的领导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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