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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纪委书记工作总结

乡镇纪委书记工作总结

乡镇纪委书记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一、坚持党的领导,“两个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

按照《镇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项目任务分工意见》,协助镇党委抓好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落实和检查考核。督促抓好“三张清单”和落实“两个责任”全程纪实等制度执行,按期完成书面报告镇党委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和落实“两个责任”自评报缺工作。协助镇党委抓好《准则》《条例》等管党治党制度执行,及时提醒和纠正违反一把手“四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等制度行为。

二、加大问责力度,效能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遍。按序时进度完成“四个专项”和“三资”管理问题重点督办工作,排查工程项目129个,发现问题39个,问责14人,排查农村集体经济增收领域问题19个,问责35人,追缴欠款546万,排查重点督办村“三资”管理问题25个,问责15人。参与重点工作督查52次,印发督查通报22份。始终保持逢节必查的高压态势,年内开展纠正“四风”专项督查活动8次。组织“党委书记谈廉、分管领导谈责、纪委书记谈纪、支部书记谈心”活动,358名党员干部接受了谈话。监督“三务”公开,倒逼村两委成员提升作风效能,增强群众的满意度。

三、保持高压态势,正风肃纪取得进一步成效

按时按质办结本级和上级转交信访件,切实做好来访接待、矛盾化解、问题解决、人员稳控等工作,共办结信访件31件,办结率100%,没有发生一起因工作失职导致赴省进京上访事件。多方捕捉问题线索,增加案件来源,从信访、“专项行动”以及公安部门等渠道发现问题线索61条,立案29件。聘请第三方,完成23个村的经济责任审计。加强一般谈话室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规范执纪审查工作。同时做好执纪审查的后半篇文章,做到执纪审查与党纪教育、制度建设、保护干部相结合。

四、注重宣传引导,思想道德防线进一步筑牢

本着“教育在前,防范在先,预防为主,防微杜渐”的原则,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各项教育活动。采取集中学习、讨论交流、写心得、书面测试,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党纪党规等内容,《**廉政》和《先锋组织》两个微信公众号参与党章党规测试人数我镇列全县第一。开展一把手廉政党课活动,定期邀请纪委、检察院领导为党员干部进行法律知识、纪律条例的辅导。定期播放廉政教育片。提档升级廉政教育主题公园,设立“家训家规”、“以案说纪”等多个主题区域,鲜活生动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形式得到了市纪委领导的充分肯定。组织党员干部加入“清风论坛”微信公众号。举办廉政文化书画展。加强对外宣传,媒体用稿28篇,省级媒体用稿3篇。

乡镇纪委书记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一、提高乡镇纪委干部素质,增强办案力量

保证足够的人员和精力,是开展案件查办工作的前提条件,然而,目前不少乡镇仅有一名纪委书记,而且其他工作任务重,用于纪检工作的时间少、精力少,纪委委员基本不参与纪检工作,根本无法开展案件查办工作。为此,一要配齐人员。每个乡镇纪委除配备一名纪委书记外,必须配备一名专职副书记或专职纪委委员,保证有2名以上的纪委干部专事纪检工作。乡镇纪委书记提拔、调任时,做到随缺随补。二要专职专用。乡镇纪委书记和专职副书记或纪委委员应该尽量不分管或少分管纪检工作之外的其他工作,以保证他们有足够的时间、精力从事纪检工作。三要加强业务培训。针对乡镇纪委干部流动比较快的特点,县级纪委每年都必须举行业务知识培训班,重点对新从事纪检工作的乡镇纪委干部进行培训。还可以分期分批把乡镇纪委干部抽调到上级纪委机关跟班学习,突出办案业务,着力帮助乡镇纪委干部提高办案能力。同时,还可选送部分乡镇纪委干部参加省、市纪委举办的业务培训班,扩大他们视野,提高办案能力。

二、实行目标管理,落实办案责任

县级纪委要将全年的工作任务,以目标管理的形式下达到各乡镇纪委,进行定量、定质、定责,并突出查办案件在整个纪检监察工作中的重要位置。建立查案责任制,把查处违纪政纪案件作为考核乡镇主要领导和乡镇纪委书记政绩的主要指标之一,签定责任状,对有案不查的乡镇党政领导实行一票否决制。县级纪委平时要抓好督促检查,年终进行总结评比,奖优罚劣,并把目标管理考评的结果作为乡镇纪委书记、专职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政绩向组织部门通报,载入干部档案,与他们的奖惩、评优、晋升等挂钩。这样,无论是乡镇纪委,还是乡镇党委、政府肩上都有担子,心里均有压力,从而形成上下有人管、层层有人抓的局面,彻底改变过去那种以乡镇工作繁忙为由,放松纪检监察工作,甚至有案不查的现象。

三、加强办案指导,提高案件质量

县级纪委在对乡镇纪委实行目标管理的同时,对县级纪委机关各室也应实行目标管理,把乡镇办案工作与机关各室的目标管理考评挂钩。采取领导包片,科室包乡镇,个人包案的方法,深入基层指导办案。县级纪委领导包括副书记、常委应分工包干一片,对所辖区域的办案工作全面负责。各室挂点包乡镇,不定期下乡督查办案情况,进行对口指导。从听汇报、走访、清理件入手,帮助乡镇纪委排查案件线索,从中挖掘案源。从立案、取证、结案到案卷整理、装订、归档等进行实践指导,帮助乡镇纪委人员掌握办案方法和程序。与乡镇纪委干部共同研究具体方案,立案查处,指导案件查办的全过程。乡镇纪委除了在乡镇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向党委请示汇报外,还要向县纪委负责,定期向县级纪委汇报办案情况,及时查办县级纪委转办案件并回报结果。遇到疑难案件和把握不准的问题,应到县级纪委询问、请教、求援。县纪委要甘当“参谋”,做“顾问”,帮助排查违纪违法线索,分析案情,指导查处。对一些大案要案,县级纪委可采取跟踪办案的措施,组织有经验的办案人员前往协查,为其出谋划策,督战压阵。对乡镇纪委办理的重大案件,在乡镇党委讨论处分前,先由县级纪委审理室审核,从事实、证据、定性、处理上把好关,防止出现畸轻畸重的现象。

乡镇纪委书记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一、当前乡镇纪委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㈠乡镇纪委基础力量单薄

在人力方面,我县14个乡(镇),有8个 乡(镇)是配备专职纪委书记的,6个乡(镇)由同级党委副书记兼任。纪委书记在分管工作方面,与党政班子其他成员一样,主要精力放在做好乡(镇)中心工作上,担任乡镇党委副书记的,这个问题尤为突出。同时,各个乡(镇)纪委委员职数为3至5人(全县14个乡镇除云和镇配备5名委员外,其余均为3人),每个乡镇配备1名专职纪检干部。乡镇纪委委员、专职纪检干部绝大多数是站所负责人,工作任务繁杂,在遇到纪检工作与其他工作相冲突时,他们不可能抽出很多的精力去搞纪检工作,同时又要按其它分管领导的要求去下乡驻村或做一些应急性事务。长此以往,纪委书记和纪检干事或纪委委员都不能把主要精力放在纪检工作上,基础力量薄弱成为乡镇纪委工作现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直接导致乡镇纪委工作缺乏主动性,完全处于应付状态。

㈡乡镇纪委办案缺少主动性、积极性

乡镇纪委是由乡镇一级党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与党委、政府完全融为一体,人和事都与乡镇党委、政府分不开。由于缺乏独立性,纪检工作的开展,与乡镇中心工作的开展都离不开村干部的协助,纪检干部一方面要查处违规违纪的镇、村干部,另一方面又害怕得罪他们,完不成中心工作任务。加上乡镇纪委所处的工作圈子小,人事基本不流动,遗留人际关系多,致使纪检干部患得患失,不能主动开展工作。

上级纪委对乡镇纪委工作考核与干部提拔任免、评先树优不直接挂钩,也是乡镇纪委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的重要原因之一。纪检工作干得好与不好,乡镇党委基本不作参考,在干部任免奖惩中还是依据中心工作、应急性工作的完成情况。这些问题和现象,致使纪检干部失去信心,不安心本职工作,工作缺少主动性、积极性。

㈢乡镇纪委干部业务能力不高

绝大部分纪委书记要分管、综治等工作,接待应酬较多,很少钻研纪检业务,导致工作无主次、办案无章法、管理无制度、检查无资料。同时其它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相对较少、从事业务工作的时间、精力也不多;因此,乡镇纪委干部普遍存在业务知识不足,办案能力较低等问题,乡镇纪委干部的业务素质急待加强。

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很多,但主要是以下几种情况所致:一是机构改革后,编制体制和工作机制发生了变化,有些关系还不够顺,运行机制不够完善。二是乡镇党政领导包括纪委书记的思想观念和工作方法跟不上形势发展,适应不了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三是有的乡镇纪委书记、纪检干部平时学习不够,业务素质不强。

二、结合自身实际采取的措施与对策

解决上述问题,必须找到妥善的思路和措施。我县从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入手,以干部队伍管理为根本,强化对乡镇纪委办案工作的领导与指导。

㈠规范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解决加强领导方面的问题

乡镇纪委办案工作的提升,科学合理的领导机制是核心,规范有效的工作机制是关键。县纪委着手建立了四项制度:一是建立县纪委主要领导挂钩联系制度。县纪委分管副书记与常委挂钩联系乡镇纪委查案工作,加强案情的上通下联,完成全年案件查办工作任务;在抓好日常工作的同时,挂钩联系领导定期到挂钩点,了解、掌握挂钩单位工作的具体情况,抓好检查和督促落实,帮助乡镇纪检干部协调解决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业务上遇到的疑问;二是建立县纪委定期听取乡镇纪委工作汇报制度。每个季度召开基层纪检监察工作例会,及时掌握基层纪检工作动态,对基层纪检工作加强领导与组织;三是建立案件分级办理制度。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把镇、村一般干部违规违纪案件的查办,交由乡镇纪委办理,每个季度根据线索来源,由县纪委落实案件至有关乡镇,充分发挥基层纪委在维护农村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四是严格查案责任追究制度。对基层有案不报、有案不查、查而不实等行为,严肃责任追究,将追究办法与年终纪检考核挂钩,单独列出案件办理内容加以考核。

㈡强化乡镇纪检干部队伍建设,解决业务开展方面的问题

县纪委根据上级纪委的部署,结合自身特点,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重点抓乡镇纪委干部的使用。针对目前有的乡镇纪委力量比较薄弱的问题,重点抓好对乡镇纪委书记的培养、管理和使用,由县级党委和组织部门共同把关,对乡镇纪委书记的提名、任免、交流征求县纪委的意见,把德才兼备,年富力强适合从事纪检工作的同志充实进来,提拔任用办案出色的同志,同时今年发出《关于加强乡镇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明确要求乡镇纪委书记应把主要精力用于纪检监察工作。配强乡镇纪委书记,配备好专职纪检干部,及时选拔政治素质过硬,思想作风正派,业务能力强并且有法律、财经、计算机等专业特长的年轻同志充实到基层办案一线。通过乡镇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目前,全县已配备22名乡镇专职纪检干部,其中18人有大专以上学历;二是抓好村级纪检组织建设。乡镇办案的主阵地还是在村一级,我县进一步完善村级纪检员体系,在全县170个行政村、6个社区调整、配齐纪检员;三是抓好纪检干部业务培训。制定乡、村纪检干部、纪检员三年培训 规划,通过上派下挂、集中培训等形式,提升干部队伍素质。今年,已推荐20名乡镇专职纪检干部参加上级纪委培训。同时县纪委把基层办案能力的提升放在培训之首,通过基层纪检干部参与县纪委、案查等工作,重大案件联查联审等方式进行锻炼,提高干部工作技能,增强乡镇纪委的办案意识和办案主动性。在办理基层案件时,县纪委派员进行指导,或者直接蹲点办案,加强对乡镇办案的指导。

㈢创新乡镇纪检工作内容,解决办案工作体系性的问题

乡镇纪检工作内容陈旧单一,难成体系,也是造成办案工作被动的原因。县纪委以“三个延伸”创新工作思路,力求乡镇查案工作有体系、有特点。一是案件协作机制向乡镇延伸。为提高乡镇办案的能力和水平,县纪委实行乡镇纪检监察案件联查联审制度。由县纪委建立乡镇纪检监察案件联查联审工作领导小组,县纪委副书记任组长,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负责人任副组长。全县14个乡镇划分为3个工作片区,即云和片,石塘片,崇头片,每个片区设片长一名。片长由各片中心乡镇的纪委书记担任,具体负责片区内案件查办审理的牵头协调和组织工作。联查的范围主要涉及案情复杂的重大疑难案件、发案乡镇或县纪委认为有必要的案件以及县纪委直接交办的案件。明确要求联查联审工作执行落实情况纳入全县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二是案后交流互动向乡镇延伸。对于乡镇案件的办理,及时召开查办案件经验交流会,通过相互交流、相互学习、相互借鉴,不断提高乡镇纪委的办案水平。同时要求乡镇纪委每查处一起重大典型案件,都要认真分析发案原因,由党委统一制定防范措施,避免使典型问题普遍化。三是案后跟踪教育向乡镇延伸。针对农村干部重复违纪问题,各乡镇建立了受处理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制度,通过开展访家庭、搞培训等形式,大大降低了农村干部的重复违纪率。

㈣强化监督检查和管理落实,解决监督管理方面的问题

抓管理的方向明确了,关键就是如何抓落实。一是抓平时考查考核。平时考查主要由县纪委挂钩联系常委和负责,着重考查日常工作和专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分值占全年考核分数的50%。二是抓专项检查考核。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组织专项检查,如纪检重点工作专项督查,纪委委员年中向县纪委述职等,专项检查工作量化分值,列入对其全年考核。三是抓年终检查考核。结合廉政谈话、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档案等制度,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专项考核。先由各乡镇纪委按照目标管理评分标准进行自评,再由乡镇党委审核把关,然后由县纪委组成考核小组进行全面检查。此项分值占全年考核分数的50%,考核结果作为年终干部考核评议的主要依据,体现考核结果的严肃性。四是抓检查结果落实。该通报的要通报,奖惩结合,树立公平正义形象,鼓励乡镇纪委工作人员安守本份,尽职尽责,做好纪检工作,为当地反腐倡廉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三、几点思考

以上是我县工作的一些做法,有一定的成效,但离上级纪委对我们的要求差距还是很大,如何提升乡镇纪委办案能力,还需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努力。

㈠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乡镇纪委的办案,自身党委政府以及上级纪委的支持是关键。今年是村两委换届选举年,各乡镇纪委在县纪委的指导下,查处了云和镇睦田村__、__乡木樨花村赖建华和__乡木樨花村赖建荣等人的贿选案,并在处理方式与结果上与同级党委政府充分沟通,较好地维护了村级换届选举工作的稳定,得到了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因此乡镇纪委开展工作要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来部署纪检监察工作,立案前要主动请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争取领导重视;查案时主动同党委政府主要领导通气,依靠领导决策攻克难关;结案时主动向党委政府领导汇报,确保案件定性处理恰当,力争把查办案件工作纳入乡镇党委建设总体规划。

㈡要直接查办侵犯农村村民利益的案件。有为,有威。查办侵犯农村村民利益的案件是树立乡镇纪委权威,调动办案积极性的关键。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财务管理混乱问题和农村干部经济违纪违法问题日益成为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难点问题,农村群众对这类问题十分关注。近两年我县查处的云坛乡沈岸村村委主任雷陈土、云坛乡霞晓桥村委书记魏国友、原村委主任杨克标、付主任杨克龙、石塘镇规溪村支部书记王建伟、云和镇红光村委副书记魏毅等农村党员干部贪污受贿、敲诈勒索等典型案件,在农村社会中引起强烈反响,干部群众十分拥护。因此乡镇纪委要推开案查工作,必须高度重视这类案件线索的搜集,积极主动与县纪委沟通,严厉查处这类案件,营造农村基层办案工作的新氛围。

乡镇纪委书记工作总结范文第4篇

同志们:

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县28个乡镇将于2006年一季度召开党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这次换届后的乡镇党委与省、市、县委一样执行5年任期,与过去相比,乡镇党委的地位更重要,所担负的责任更大了。县委对这次乡镇党委换届十分重视,下发了《××县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意见》,在组织领导、时间安排、方法步骤、工作程序、代表选举、人选确定和选举方式上提出了明确要求。根据*书记的讲话精神,我再讲几点补充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搞好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选好配强乡镇党委班子,对于全面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乡镇党委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乡镇换届选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第一,做好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是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落实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加快新农村建设进程的现实需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是时代赋予我们的历史使命。乡镇党委班子和领导干部是建设新农村的带头人和骨干力量。其政治思想觉悟的高低和带领农民致富能力的强弱,对于落实“三个代表”要求,实现县委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确保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至关重要。通过换届选举,真正选出能够团结、组织和带领广大群众改革创新、开拓进取的乡镇党委班子,就能有力地促进农村生产力的发展,振兴一方;通过换届选举,真正选出政治素质好、思想道德和文化素质高的乡镇党委班子,就能有力地坚持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正风一方;通过换届选举,真正选出群众拥护、能够代表民心民意的乡镇党委班子,就能更好地实现、维护和发展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造福一方。因此,各乡镇党委必须把乡镇换届选举作为重点工作,摆上日程,抓实抓好。

第二,做好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是充分发展党内民主,推动基层民主政治进程,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的客观要求。乡镇党委是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处于领导核心地位。乡镇党委换届选举,不仅是党委班子成员的更替,也是党内民主在农村最广泛的实践活动,对于推动农村基层政治生活的民主化、制度化,实现打造和谐××的战略目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只有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不断推进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充分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才能有效维护党执政的合法性基础。进行民主政治建设,首先要发扬党内民主,党内民主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和影响整个社会的民主建设。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对人民民主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发展党内民主,不仅是党自身生存发展的内在要求,而且是推进人民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客观需要。没有健全的党内民主,就不能很好地推动、引导和促进人民民主的发展。召开党代表大会和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组织广大党员参与党内事务,行使民力,是党内民主的有效实现形式,也是疏通民主渠道、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前提和基础。要通过这次选举,使广大党员更加珍惜而且也更加懂得如何行使自己的民利,以党内民主推进人民民主,激发和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民主政治的热情,不断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进程,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第三,做好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保持农村社会稳定,构建和谐乡镇的必要保证。当前,我县正处在社会转型、经济转轨的关键时期,社会矛盾较多,特别是农村的矛盾更为突出,解决“三农”问题,保持农村稳定已经成为各级党组织的重要任务之一。乡镇党委在农村处于核心地位,领导各方面工作,能否顺利完成换届选举任务,选出一个群众满意的好班子、强班子、硬班子,直接关系到全县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因此,我们必须站在全局的高度,认真做好乡镇选举工作,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凝聚民心,提升人气,自觉维护社会稳定,为××的大发展、快发展创造民主、和谐的政治环境。

二、准确把握乡镇党委换届的特点,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一)准确把握乡镇党委换届的特点

这次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与往届相比,具有六大突出特点:一是根据中央部署,今年全国省、市、县、乡四级党委都要换届,时间紧,任务重,需要我们提高工作效率,充分发挥不怕吃苦、连续作战的精神;二是与人大、政府的换届不同步,而且在班子组成上有新要求,乡镇人大主席、副乡镇长和武装部长要尽量进入党委班子,我们必须通盘考虑,整体谋划;三是与乡镇撤并工作相交叉,除了召开党代会以外,成建制撤并重新成立新乡镇的泼机镇、坡头镇、罗坎镇还要重新进行选民登记和召开乡人代会选举乡人大主席团和乡镇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工作任务更加繁重,这项工作下午人大分管选联工作的副主任涂向选同志还要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作具体的工作安排布置;四是要进行党代表常任制试点工作,以扩大党内民主;五是在第三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开展工作,要特别注意将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相互促进,相互推动。六是春耕生产和当前农村各项工作也不容松懈。

(二)乡镇党委换届工作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1、认真总结部署乡镇党委、纪委工作。在此次换届中,各乡镇要实事求是、科学辩证地认真总结上届工作,正确估价成绩,找出存在的差距,科学地制定好符合本乡镇未来五年的发展目标和规划。

2、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切实选好配强乡镇领导班子。

注重把那些政治坚定,思想理论水平高,基层工作经验丰富,开拓进取精神强,能够并善于驾驭复杂局面,勤政廉洁,民主作风好,能团结同志,实际工作能力和发展潜力大,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选拔到班子中来,努力形成结构合理、优势互补的干部格局。要特别注意选好配强乡镇党委书记。乡镇党委书记应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深受干部群众拥护,善于带领干部群众完成各项任务。熟悉党务工作和农村工作,善抓机遇,勇于开拓,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1)职数设置。

根据省委组织部[2005]67号文件,市委2005[14]号、[22]号文件规定,按照精简、高效、统一的原则,乡镇政府要建设成为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健康高效的服务型、法制型政府,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功能,每个乡镇的领导职数控制在8名以内,规模特别大、经济特别发达的乡镇可以增加1名政府副职,乡镇领导职数主要用于党委正副书记、人大主席、正副乡镇长及纪委书记、武装部长。乡镇领导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实现交叉任职或兼职,一般干部实行1人多岗。县委充分考虑到××干部基数较大的实际,在划分乡镇规模大小时尽量按照有利于××工作的实际来确定,除辖四个村的渔洞乡外,其余27个乡镇均划为大乡镇并按大乡镇的规模来配备干部。按市委文件规定2006年乡镇党委换届党委委员的职数为7至9

人。结合我县实际,县委研究决定,辖5个村及以上的乡镇设党委委员9名,辖4个村及以下的乡镇设党委委员7名。具体职数设置为:乌峰、中屯、泼机、黑树、母享、坡头、花朗、大湾、以勒、林口、塘房、果珠、尖山、赤水源、芒部、雨河、木卓、罗坎、盐源、碗厂、杉树、花山、牛场、五德、坪上、以古、场坝27个乡镇设党委委员9名;鱼洞乡设党委委员7名。

乡镇纪委班子的设置。比照上述分类,辖5个村及以上的乡镇设纪委委员5名,辖4个村及以下的乡镇设纪委委员3名。具体职数设置为:乌峰、中屯、泼机、黑树、母享、坡头、花朗、大湾、以勒、林口、塘房、果珠、尖山、赤水源、芒部、雨河、木卓、罗坎、盐源、碗厂、杉树、花山、牛场、五德、坪上、以古、场坝27个乡镇设纪委委员5名,其中纪委书记1名,专职委员2名,兼职委员2名。鱼洞乡设纪委委员3名,其中纪委书记1名,专职委员2名。

(2)结构要求。

乡镇党委原则上由党委书记1名,副书记2名(1名乡镇长、1名专职副书记)、纪委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等组成。其中,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由副乡镇长兼任;组织干事、宣传干事由专职纪检委员兼任。研究、推荐乡镇党委的组成人员时,要统筹兼顾,尽量实行兼职和交叉任职。其中,乡镇人大主席、副乡镇长、武装部长应尽量进入党委班子,其他可根据工作需要吸纳派出所长、妇联主任、团委书记、办公室主任参加。

年龄结构上,以35岁左右的干部为主体;乡镇党委领导班子中,至少配备1名30岁左右的年轻干部和1名女干部(可交叉)。专业结构上,择优考虑熟悉党务、市场经济、农业、科技、教育和法律等方面工作的同志,形成优势互补。任职资格上,担任党委书记的,一般应具有5年以上工龄,在下一职位任职2年以上的经历,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担任党委副书记和纪委书记的,一般应具有3年以上工龄,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进入党委班子可适当放宽任职资格和相应条件。

(3)差额原则。

各乡镇党委在研究、推荐党委、纪委候选人时,要严格执行差额原则。设9名党委委员的乡镇,差额为2名;设7名党委委员的乡镇,差额为1名。各乡镇纪委委员的差额均为1名。这也是省委对昭通采取特殊优惠政策,放宽公推直选的规定,全省已有临沧、红河等几个地州市对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实行公推直选。市委也确定由威信县拿出一个乡镇进行公推直选的试点。所谓公推直选就是参照村“两委”班子换届选举一样由全乡党员和全体选民来投票进行直接选举,而不是由代表来进行间接选举。这对乡镇干部德能勤绩廉和群众公认是一个更大的考验。

(4)交流原则。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对新提拔的乡镇正职,一般要易地任职;在同一职位上连任两届的乡镇领导干部,一般要实行交流;凡属《条例》规定范围内有亲属关系的,如双方在同一领导班子任职,或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其中一方必须交流。干部交流面一般不超过乡镇党政班子成员的三分之一,以保持乡镇领导班子相对稳定。

乡镇纪委书记工作总结范文第5篇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扩大乡镇党委换届选举中的民主,根据《中国共产程》、《中国共产党基层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乡镇党委换届工作的意见》,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乡镇党委领导班子一般由7至9人组成,其中设书记1人、副书记1—2人。规模较小的由5—7人组成,其中设书记、副书记各1人。乡镇纪律检查委员会一般由3至5人组成。乡镇党委换届选举时,采取“一推两考”(民主推荐、理论考试、组织考察)的办法确定下届乡镇党委和纪委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换届后乡镇党委执行五年任期。

第三条 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在县(区)委的领导下,由乡镇党委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章 民主推荐

第四条 民主推荐由乡镇党委主持。县(区)委派出考察组参加和指导民主推荐。参加民主推荐的人员范围包括:乡镇机关全体人员;县直部门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所辖村(社区)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村委会(居委会)主任;部分乡镇党代表、人大代表;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参会的群众代表要有一定的比例,一般占参会总人数的20左右。

第五条 民主推荐的程序是:⑴听取本届乡镇党委、纪委组成人员的述职报告,并分别对其进行民主测评;⑵县(区)委考察组负责同志就推荐下届乡镇党委、纪委组成人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的有关问题,包括推荐职务、名额、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推荐原则和要求等作出说明;⑶填写推荐票,全额定向推荐下届乡镇党委、纪委组成人员候选人初步人选;⑷当场公布测评和推荐结果;⑸向县(区)委汇报测评和推荐情况。

第六条 县(区)委和乡镇党委根据推荐票的多少、候选人的条件和工作需要,分别按照比下一届乡镇党委、纪委组成人员应选名额多40的差额,研究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如推荐后,符合上述条件的人选不足以取满应有的差额数时,对缺额的人选是否举行第二轮推荐,或是适当放宽有关条件以取足名额,由县(区)委考察组决定。

第七条 原则上现任领导班子成员拟留任的人选,在民主测评中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或不称职票达到20且与基本称职票之和超过50,或在全额定向民主推荐中得票率未达到50的干部,且经过重点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不再继续提名。新进人选的推荐得票率一般应达到30。

第三章 理论考试

第八条 凡是被推荐确定为乡镇党委、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的,必须参加政治理论水平任职资格考试,取得理论学习合格证书后,方可列入组织考察人选。理论学习合格证书有效期五年,五年后继续上岗的干部,需重新进行考试。

第九条 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乡镇领导干部政治理论水平任职资格考试。考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内容等相关细则另行规定。持有市级以上颁发的任职培训和任期培训合格证书的可以免试。

第十条 县(区)委在考试的基础上,研究确定下届乡镇党委、纪委组成人员候选人考察人选。

第四章 组织考察

第十一条 县(区)委考察组对乡镇党委、纪委组成人员候选人进行考察。实行考察预告和差额考察制,认真落实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

第十二条 考察要全面了解干部的德、能、勤、绩、廉情况,特别要注重考察干部的勤政廉政、贯彻民主集中制、求真务实和心理素质等情况。要改进考察方法,扩大干部考察范围,既看工作实绩,也看品德作风;既要了解在本单位的表现,也要了解在原单位和社会生活方面的表现情况。对乡镇原党委书记要重点了解其履行农组建设直接责任人职责情况。

第十三条 考察应当征求县(区)纪检机关(监察部门)和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

第十四条 考察要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并归入本人档案。考察材料必须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内容包括: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主要特长;主要缺点和不足;民主推荐或者民意测验情况。

第十五条 考察结束后,县(区)委根据民主测评、民主推荐和考察情况,按照不少于应选人数20的差额比例,分别研究确定下届乡镇党委和纪委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提交党代表大会进行酝酿、选举。

第五章 党内选举

第十六条 组织召开乡镇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党委、纪委组成人员。

第十七条 乡镇党委书记、副书记,在党委全体会议上选举产生,报县(区)委批准。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在纪委全体会议上选举产生,经乡镇党委全体会议通过后,报县(区)委批准。

第六章 监督和处分

第十八条 “一推两考”整个过程要严格程序,坚持公开、公正,强化监督。

第十九条 对扰乱、破坏选举工作,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以威胁、贿赂、造假等不正当手段当选的,经查实后,由县(区)委宣布其当选无效,并按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