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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排查治理

隐患排查治理

隐患排查治理范文第1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解决事关师生安全等突出问题为重点,及时、全面、有效地开展校园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开展安全教育,完善长效机制,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为学校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保障。

二、工作目标

1.各责任单位有效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排查隐患并及时整改。

2.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重大隐患报告督查等相关制度基本健全,重大隐患动态资料基本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基本形成。

3.全面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校园安全的各项制度进一步健全,校园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进一步加强,事故预防预警应对机制进一步细化。

4.努力减少一般事故,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排查内容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贯彻执行情况,应急预案完善、执行情况;

2.推行“一岗双责”,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落实情况;

3.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和启用)执行情况;

4.各种化学药品的使用、保管情况;

5.安全生产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

6.各类场所(学生宿舍、图书馆、实验室、食堂、活动中心等)防火、防盗设施的完好情况;

7.安全教育、安全培训情况;

8.各类危险建筑的修缮情况;

9.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四、工作措施

1.全面实施排查,加强整改督查。各责任单位要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及时整改隐患,切实落实措施,防范事故发生。校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隐患排查治理的督促、检查、指导。

2.规范统计报告。按照全校统一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报告的要求,明确工作范围,掌握工作进度,科学统计分析,汇总重大隐患,落实工作责任,为专项行动有效开展及长效机制建立提供保证。

3.及时总结提高,构建长效机制。各责任单位要边排查治理,边总结经验,完善规章制度,提高隐患排查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有效性,构建长效机制。

五、工作阶段

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校实际,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1日前)

1.学校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订工作方案,开展动员部署。

xxxx师范大学校园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

2.各责任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明确责任,落实人员,完成工作部署。工作方案于9月10日前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办公室。

(二)排查治理阶段(xxxx年9月—11月)

1.各责任单位依照本方案、相关部门指导意见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单位进行全面隐患排查治理。坚持边查边改,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予以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2.校排查治理办公室要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做好排查治理信息统计,督促协调各单位开展工作,在重要时段分别组织对各重点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综合督查指导。 

3.各责任单位将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总结于11月30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卫处安全生产科)。

(三)总结验收阶段(xxxx年12月)

1.校领导小组对各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情况组织验收,验收结果作为各单位安全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2.建立隐患数据库,尚未整改完毕的校园隐患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落实整改措施。

3.出台相关隐患排查治理配套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切实落实责任。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迅速作出工作部署,及时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真正形成全面负责的责任体系。要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资金和技术装备保障。各单位一定要把工作做深、做细、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凡因排查工作不认真而疏漏重大安全隐患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突出重点,狠抓工作落实。各单位要按照排查治理范围内容要求,结合实际和重点时段特点,突出工作重点,建立重大隐患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同时,要及时上报《校园安全隐患自查自改月报表》(附件1)和《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分析月报表》(附件2)。

3.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本次排查治理范围广、任务重、要求高,各单位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工作联动。同时,要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形成隐患排查治理的合力。

隐患排查治理范文第2篇

结合奥运会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在已有工作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

爆单位、“三合一”及“八小”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古建筑等场所的火灾隐患,进一步

推动各级政府和社会单位落实火灾隐患治理的工作责任和整改措施,切实改善消防安全环境,坚

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和改革开放30周年

纪念庆典活动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市政

府副秘书长邵积欣任组长,市政府急应办副主任王冰海、市公安局副书记杨少光为副组长,安监

、建设、工商、教育、文化、卫生、民政、旅游、广电、质监、消防等部门的负责同志为成员。

在市消防支队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信息上报工作,办公室

主任由市消防支队陶玉珠支队长担任。

三、火灾隐患排查治理范围、内容和方式

(一)排查治理范围

1.人员密集场所:

(1)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

(2)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和集体宿舍,养老院、托儿所、幼儿

园;

(3)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的候车、候船、候机厅(楼);

(4)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的展览厅;

(5)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员工集体宿舍。

2.易燃易爆单位: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和场所。

3.“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与生产、仓储或经营等使用功能为一体的建筑和场所。

4.“八小”场所:小歌厅、小网吧、小旅馆、小饭店、小商店、小美容店、小足疗、小洗浴

等“八小”场所以及病残、弱智、独居老人等弱势群体居住场所。

5.高层建筑:10层及10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以及建筑高

度超过24米的公共建筑。

6.地下空间场所:使用性质为生产加工、旅馆、出租房、商场、市场、娱乐场所、库房、汽

车库等地下空间。

7.文物古建筑:列入国家、省、市、县政府保护的文物古建筑。

除上述场所外,各地要根据实际将影响本地火灾形势稳定的单位和场所一并纳入排查治理范

围。

(二)排查治理内容

全面排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管理、建筑防火、消防安全疏散、自动消防设施、

公共场所室内装修、电气线路设备等方面存在的火灾隐患、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具体包括:

1.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2.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

3.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4.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5.建筑之间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

6.消火栓状况,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运行,灭火器材配置

等情况;

7.电气线路敷设以及电气设备运行情况;

8.建筑室内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情况;

9.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场所设置位置情况;

10.“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部分实行防火分隔,安全出口、疏散通道

设置,消火栓、自动消防设施运行,电气线路敷设及电气设备运行等情况;

1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情况;

12.销售和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的质量情况

13.在小型的、人员密集的建筑和场所,特别是“三合一”场所推广使用独立式感烟火灾探

测报警器和简易水喷淋系统。

四、时间安排及排查治理步骤

本次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奥运会前集中治理阶段(7月10日—7月31日)。安监、监察、教育、建设、文化、卫

生、工商、旅游、广电、质检等行业或系统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突出重点时段,突

出重点部位,对本行业或本系统监管的单位逐一进行火灾隐患排查;公安机关要全面开展火灾隐

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地要充分发挥基层社区、农村治保组织和公安派出所的作用,积极推动乡镇

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对乡镇居民区和城市社区进行火灾隐患排查。

(二)治理成效巩固阶段(8月1日—10月10日)。各地要围绕奥运会、残奥会和国庆黄金周

期间的消防安全,加强消防安全保卫措施,加大错时检查的频次和力度,严防重特大火灾事故发

生。8月4日至7日,省公安厅将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环京3号”行动,公安、消防要调动一切

可以调动的力量,连续开展4次夜查行动,对各涉奥场所、供水、供电、供气、供油、邮电、通

信、广播、电视、食品供应等重点要害部位、重点单位、敏感区域;迪厅、酒吧、歌舞厅、夜总

会、网吧;地下高危营业场所、易燃易爆单位,穷尽一切手段,落实强有力措施,把奥运安保工

作做到极致。

(三)冬防排查整治阶段(10月10—11月30日)。各地要针对冬季用火、用电、用油、用气

大量增加,风干物燥,极易发生重特大火灾的特点,将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冬季防火工作紧

密结合起来,突出抓好“八小”场所和弱势群体居住场所的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落实各项冬防措

施,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验收阶段(12月1日—10日)。各地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对全年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

行全面总结,并组织力量对本地排查治理工作进行验收。届时,市政府将组织人员对各地开展火

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排查力度大、整改隐患彻底、整治效果明显的地区和单位

进行表彰,对在排查过程中组织不力、检查流于形式、治理效果不明显的地区和单位进行通报批

评。

五、工作要求

(一)依法整改隐患,严格落实防范措施。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依法督促整改,整改期

间要严格落实人防、技防措施。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过程中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的要求:凡

未经过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合格就投入使用的建筑工程,一律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凡公众聚

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凡

公众聚集场所自动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

产停业整改;凡地下营业性场所安全出口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

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要按照本方案的治理范围、治理内容进行排查治理,全力督促重大火

灾隐患的整改,务必于奥运会召开前整改到位。

(二)部门配合,形成合力。各地要针对“八小”、各类“三合一”、弱势群体场所等易发

生亡人火灾的特点,协调公安、安监、工商、文化、教育等有关部门要紧密配合,统一行动,形

成整改火灾隐患的合力。在小场所整治中,要充分发挥公安派出所的消防监督职能。

(三)加强电气火灾防控工作。当前是用电高峰期,因用电引发的火灾呈上升趋势,各单位

要引起高度重视。“电气消防安全检测”工作是有效预防火灾,确保消防安全必不可少的重要措

施。公安消防部门要督促本地的商场、宾馆、饭店、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在奥运会召开前进行一

次电气安全检测。

(四)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各地要明确专人,负责对信息反馈工作,要认真总结阶段性工作

隐患排查治理范文第3篇

为全面贯彻落实建立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要求,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深化巩固隐患排查治理成果,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我矿建立健全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体系。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安全风险辨识评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体系的基础上,我矿制定了事故隐患排查计划,明确了排查内容和排查频次。对于一般隐患要求及时整改处理,落实整改负责人和整改时限,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由矿长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每月及时公示事故隐患、治理情况,接受从业人员的监督。现将2017年8月份隐患排查治理的分析报告如下:

一、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1、上级检查、监察单位、吉煤集团排查隐患共计43条,我矿按规定时间及要求,现已全部将隐患整改完毕,隐患已复查。

2、截止到8月31日全矿自查隐患90条,其中由矿长组织的综合隐患排查2次,隐患29条。由分管通风、技术、机电、生产副矿长组织的专项隐患排查12次,排查隐患61条。

二、隐患分析

1、采、掘、开方面主要存在问题:工作面出现漏帮漏顶现象较多,巷道高度不够,个别卡子松动或液压支柱泄压现象时有发生。前进拍子封的不够结实,跟班队长隐患排查不彻底、不到位。

2、机电、运输方面主要问题:局部电缆吊挂混乱,个别硐室灭火器检测过期,个别开关接地线锈蚀或接地线螺帽松动。压风自救、供水施救装置有时无风、无水,多次检查仍然出现此类问题,究其原因班组私自拆卸压风、供水管线,安全责任心不强,班队长检查不到位,应加强安全责任心教育,加强巡查力度。

3、一通三防方面主要问题:采区煤尘清理不及时,采区内运料时常将风筒刮破口,风门拉杆注油不及时,密闭脱皮,栅栏损坏常有发生。

隐患排查治理范文第4篇

【关键词】隐患;特点;依据;方法;流程设计

随着电厂机组容量增大、参数提高,生产系统趋于庞大、复杂,发生事故的风险性增加。电厂生产过程中一旦发生事故,往往在瞬时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在一般情况下,大部分事故发生前都有不安全隐患,如果事故防范措施周密,各级人员尽职尽责、管理到位,都能够使隐患得到及时消除,可以避免或者减少事故,即使发生事故,也能减轻人员伤害和经济损失。而要消灭或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首先应该从源头着手消除事故隐患。消除和控制事故隐患不但是保证电厂安全生产的必要工作,同时也是一项艰巨、曲折、需要常抓不懈的工作。若要消除和控制事故隐患,就需要从认识隐患入手,分析隐患的特点,寻找隐患存在的规律及治理方法,做到知已知彼,才能有效地消除。

1、事故隐患的定义、特点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公布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16号)第三条规定: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需全部或局部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事故隐患的特点是具有一定的潜伏性、隐秘性、不确切性,往往不易察觉。

2、事故隐患排查前提及依据

当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发生变更或有新的公布,以及操作条件或工艺改变,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建设,相关方进入、撤出或改变,对事故、事件或者其他信息有新的认识,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的,应及时组织隐患排查。

3、事故隐患排查范围与方法

事故隐患排查的范围包括所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活动。电厂可根据安全生产的实际需要和特点,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安全性评价等方式进行检查。

4、隐患的治理

笔者曾做为安全检查组成员,参加过对其他电厂的安全检查,检查时发现在事故隐患治理方面,各厂均有特色,但也有不足之处,如对隐患治理工作未设专责人、部门间对隐患管理职责不清等,因此不能及时对事故隐患进行治理。为及时治理事故隐患,首先用规章制度明确各部门的职能,各尽其职,才能有效开展事故隐患治理工作。在电厂中生技部应担当起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主管部门责任,安监部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过程履行监督、指导、检查职责,并进行统计、分析、上报上级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各基层单位负责对事故隐患排查进行统计、分析上报、验收工作。

在电厂中,生技部隐患排查治理专责人负责隐患分级,落实隐患治理责任人、资金、整改期限和有效的防范措施或专项应急预案。各专业专工根据隐患排查结果,及时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及时对隐患进行治理。对正在整改中的隐患,要采取严密监控,做好防范措施,防止隐患酿成事故。对尚未整改的重大隐患要制定详细的整改计划,落实治理责任、措施,采取临时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对安全生产构成威胁的重大隐患,上报主管领导同意后,停产整改,经验收合格后恢复生产。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实行闭环管理,治理一项,完成一项。治理完成后,对治理情况进行验证和效果评估。

5、电厂信息系统中“隐患排查治理”流程设计

为了提高发电厂的运行效率、降低成本,各电厂都在加快信息化建设的步伐,安全管理也纳入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中。在信息系统“安全模块”中,可增加“隐患排查治理”流程,便于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更规范的管理。

对设计的流程图简要说明:

1)各基层单位隐患排查管理专责人对本单位排查的隐患,在信息系统中填报后,发送到生技部、安监部隐患治理专责人。对隐患治理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负责对流程进行关闭。

2)生技部隐患治理专责人负责隐患分级、分工、制定期限并签署整改意见。

3)生技部专工根据分工及生产实际需要,确定责任单位、责任人。对不能整改的隐患制定整改计划,落实临时采取的措施、预案。

4)责任单位对能及时治理的隐患,完成后填写信息反馈到基层单位隐患排查专责人验收。对于不能立即治理的隐患,需要制定整改计划并采取临时防范措施,将信息反馈到生技部专业专工处理。

5)安监部隐患排查治理专责人根据基层单位上报的隐患排查信息,对治理过程监督、指导、检查并将隐患统计报表上报上级领导。

6)对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用统计报表形式体现,便于各级人员查阅、分析。

6、结束语

各电厂为保障安全生产良好局面,就需要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做好隐患排查治理“五落实”(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工作,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纳入信息系统中,是有意义的尝试,不但便于电厂内各级人员查阅,而且接受全厂各级人员监督,保证了隐患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参考文献

[1]李克荣主编.安全生产管理知识[M].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11.

隐患排查治理范文第5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按照“总体规划、属地管理、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以企业分类分级管理系统为基础,以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报系统和安全隐患动态监管统计分析评价系统为核心,以强化安全监管责任机制、考核机制和企业主体责任为抓手,以完善落实安全标准体系为支撑,以广泛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为保障,逐步建立全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二、目标任务

建立市、县(区)两级和市经济开发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平台,对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全过程管理,对安全隐患和重大隐患治理实施有效监管,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规范化、法制化,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2012年,市、县(区)以及市山经济开发区同步开展建设试点,市级试点县(区)安排在县。同时,在全市煤炭、道路交通、建筑施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消防、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试点建设。各地要选择1-2个乡镇或重点行业(领域)开展试点。2013年在全市工矿企业和其他重点行业(领域)全面推广普及;2014年巩固提高,力争用3年时间基本建立全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三、工作内容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企业分类分级,细化完善隐患排查标准,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明确安全监管职责和责任主体等。

(一)开展调查摸底和企业分类分级

全面开展调查摸底工作。调查、登记各类企业的基本信息,包括企业规模、安全管理和技术水平、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等,掌握企业底数及其基本情况。

按照企业基本情况,结合企业的行业(领域)属性和安全监管工作的相似性,对企业进行分类,对同一类型企业的安全状况进行安全等级评定。确定各级、各有关部门的监管范围,建立“按类分级、属地监管”的安全监管模式。

(二)制定隐患排查标准

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实际,制定、细化安全隐患排查标准,同时督促指导企业制定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定标准为基础,以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和现场管理为主要内容,明确各类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标准和要求,做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三)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

依托“金安”工程等安全生产信息平台,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管理系统,主要包括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报系统、安全隐患动态监管统计分析评价系统等,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全过程记录和管理。通过该系统,企业对自查隐患、上报隐患、整改隐患和接受监督指导等工作进行管理,及时整改消除隐患;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自查自报隐患数据、日常执法检查数据、隐患整改和监管措施执行到位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对所有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实施有效监管。

(四)明确安全监管职责和监管监察方式

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淮政[2011]19号),落实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有关部门、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加强相关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监管,督促指导有关行业(领域)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依照企业的分类分级,在监管频次和内容等方面实行差异化监管监察,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五)建立考核奖惩机制

突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过程管理和效果管理。将开展企业调查摸底和分类分级、细化制定隐患排查标准、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以及加强对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执法检查和专项督查等推进体系建设的过程管理,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对未按要求自查自报隐患的企业,在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的同时,要将其作为重点监管对象,挂牌公示,对积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企业,优先安排重大隐患整治技改贴息(补助)资金。

四、工作步骤

全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主要分为建设试点、推广普及和巩固提高三个阶段:

(一)建设试点阶段(2012年3月至年底)

各县(区)政府、市经济开发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实际,制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确定试点乡镇和行业(领域)或者企业,完成试点建设任务,试点计划任务表(见附件)。

(二)推广普及阶段(2013年)

借鉴试点工作经验,完善工作制度和标准,在全市工矿企业和其他重点行业(领域)推广普及,建立分级分层次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4年)

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情况检查,进一步完善体系建设工作制度、标准和使用管理办法,在全市基本建立先进适用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是安全生产管理理念、监管机制、监管手段的创新和发展,是突出预防为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监管,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的重要工作措施。各县(区)、政府、市经济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或确定一名负责同志负责本地、本行业(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并落实专门机构具体承担体系建设任务。要加强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纳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要从基层企业抓起,通过典型示范、以点带面,全力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

(二)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目标考核。要按照安全生产职责规定,落实各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工作责任。各级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指导作用,加强对有关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监督检查,将开展体系建设工作情况作为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进度迟缓、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安全监管职责落实不到位的,严肃责任追究。

(三)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目的意义,引导各有关单位深刻认识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加强职工安全培训,提高职工排查事故隐患的意识和能力,组织和鼓励职工结合本职工作查找事故隐患。要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和使用的专题系列培训,使企业知道“做什么、怎么做”,使监管部门知道“管什么、怎么管”,确保体系建设工作有效开展。

(四)加强工作推进,构建长效机制。要加强对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针对不同类型行业企业特点,搞好分类指导和定期督促检查。要加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专项督查,强化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报和整改的主体责任,对安全隐患排查、报送、整改不力的地区和企业,依法严肃查处,并公告处理结果。要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与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和职业病危害治理、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加强安全监管能力和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等紧密结合起来,统筹谋划,有序推进。

(五)统筹兼顾,抓好“五个结合”。

1.与深入开展“打非”专项行动相结合。加大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打击和治理力度,坚决扭转非法违法生产和经营造成事故多发的严重态势。

2.与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把严重影响安全生产、有可能引发重特大事故的隐患和问题,作为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的重点,落实整治措施。

3.与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结合。要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为契机,全面推动岗位达标和企业达标,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提高自觉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主动性。

4.与加强安全监管“基层基础”建设和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相结合。加快推进“金安”二期工程的建设和应用,在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理等关键环节上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提供重要的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