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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安全监理规划

水利工程安全监理规划

水利工程安全监理规划范文第1篇

2020年是党中央确立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也是我县巩固脱贫成果,实现晋位赶超的关键之年。2020年水务工作要坚定政治引领,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巩固脱贫成效为统领,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重点,坚定不移践行“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抓重点、补短板、强监管、夯基础、上水平,奋力开创水务工作新局面,为我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水利支撑和保障。

二、工作重点

全面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目标,以“5+4+3”工作思路(5项工程短板、4项行业监管、3项保障提升)为抓手,结合水务工作实际高质量高标准持续推进脱贫攻坚重点项目落实落地。计划投资3.15亿元,建设水平梯田1.3万亩,小流域治理18平方公里,水源工程50处,节水灌溉工程50处,治理河道长度29公里,着重巩固提升2.02万人的农村饮水安全问题。

坚持水利工程补短板,持续夯实水利基础设施开展“重点项目攻坚年”行动,完成水利工程项目投资任务,重点实施五大类项目:

1.狠抓农村饮水项目补质量短板。农村饮水安全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底线任务,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硬指标,要全力抓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一是提前谋划。配合做好“十四五”农村饮水相关规划编制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勘察、申报、协调等相关工作。对符合“十四五”规划要求的项目积极配合实施,积极推进农村饮水工程专业化管护试点建设,建立健全村级饮水安全责任制。二是统筹兼顾。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相关文件要求对全县37个乡镇312个行政村需要新建、改造、配套、升级、联网的供水工程进行分类统计,同时做好水源保护和水质保障工作,做到底数清,分类准。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顺利实施及长久有效运行。三是保质保量。积极完成建设任务,一是加快推进2020年首批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投资1624.27万元,巩固提升987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利用专项资金597万元,持续对高氟水地区进行改水降氟,基本完成2020年饮水型氟超标改水任务。二是实施2020年农田水利机井配套项目,争取资金1273.95万元,发展节水灌溉面积25519亩。

2.狠抓移民后扶项目补民生短板。为妥善解决水库移民生产生活困难,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不断加大后期扶持资金倾斜力度,保障新时期水利事业健康发展。一是着力编好项目发展规划。认真编制移民后扶项目规划,计划投资1466万元改善9个乡镇21个村水库移民的生产生活。二是着力抓好项目前期工作。确保资金一旦下达,项目即可实施,动态管理,专款专用,做到后期扶持项目“存储一批、开工一批、建设一批、竣工一批”。三是着力规范项目管理。全力推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等,严格项目变更,强化资金监管,依法依规按程序拨付项目资金,确保项目落实到位。

3.狠抓水旱灾害防御补安全短板。积极推进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建设,着力解决水库、中小河流和山洪灾害等方面的安全问题。一是继续推进水库除险加固,抓好黑山口水库、钓鱼台水库水库除险加固遗留问题整改,完善前期准备工作,编制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攻坚行动方案,建立除险加固长效机制,消除水库安全隐患。二是继续推进中小河流治理,做好工程管理体制机制的建立和管护资金的落实工作,建立中小河流治理项目长效运行机制,做到工程有人管、责任有人负、经费能落实,建成一批、验收一批、管好一批。计划投资5000万元治理河道长度29公里,持续巩固治理成果,长期发挥工程效益。三是继续推进山洪灾害防御,加强山洪灾害防治建设,做好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制定和完善各项工程抢险应急预案,针对性开展防汛实战演练;落实重点防汛工程包保责任制,防治结合,强化防汛带值班责任制。

4.狠抓水污染防治补生态短板。突出重点,统筹兼顾。一是深入推进河湖长深化改革工作。落实县级河湖长制办公室(县级河湖生态巡查管护中心)机构、人员编制调整;建立定期会商和重点事项即时协调联动机制;建立“河湖生态监管平台”,落实“一河(湖)一策”方案,继续深入地开展好生态环境整治、侵占生态保护红线违法违规房地产项目排查整治、河湖管理范围“清四乱”等回头看行动。3月底前精准解决200平方公里以上河道划界成果的共性问题,2020年底完成50-200平方公里的划界。二是抓好水土流失治理工作。编制县2020-2030年水土保持规划,抓好县内坡耕地治理,总结推广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经验,计划投资4141万元,建设水平梯田1.3万亩,完成小流域治理18平方公里。三是抓好农村水电绿色发展。积极发挥小滦河梯级水电站工程效益,年底前完成四座水电站竣工验收工作。四是抓好水美乡村建设。加强河湖生态管护机制建设,全面提升河湖生态监管能力。依法打击涉水违法违规行为,大力开展河道生态治理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工程。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工作。

5.狠抓脱贫攻坚补帮扶短板。聚焦贫困村,集中力量开展帮扶工作。一是精准扶贫。深入开展结对帮扶,做好定点包联村的摸排统计情况工作,对个别户、边缘户等特殊群体积极采取乡村互助、邻里帮扶等方式解决。二是产业扶贫。以“定点帮扶”为契机,努力改善贫困村的基础设施,大力发展产业化扶贫,重点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农田机井配套项目及护村护地坝建设项目。

(二)坚持水利行业强监管,切实增强服务保障能力

坚持贯穿监管责任始终,确保工作不打折扣,标本兼治,由点及面,层层联动。

1.全面加强河湖监管。一是深入推进河湖长深化改革工作,根据市、县河湖生态管护机制建设工作方案要求,协调相关部门,完成“一办一室一队伍”、“一平台四机制”改革任务,整合部门力量合署办公。二是发挥河湖长作用,贯彻执行县级河长包流域制度,加强河长湖长考核,促进各级河长湖长履职尽责,鼓励每位河(湖)长多走“一公里”。三是完成河道划界竖桩及成果复核、水域岸线规划、采砂规划等编制工作。3月底前精准解决200平方公里以上河道划界成果的共性问题;2020年底完成50-200平方公里的划界;6月底完成水域空间控制规划(红线)与自然资源“一张图”管控;6月底完成全县的采砂规划编制。四是巩固好治理成果。各级河长、河湖管理员有效利用河长云APP巡河,确保河长巡河形成常态化,深入推进“清四乱”工作,加强河道采砂综合整治,推动河道砂石资源科学有序开发,严厉打击非法采砂。五是加大工程治理,对中小河流、险工险段、沟谷等有序治理,重点围绕脱贫巩固提升打造几条典型的“幸福河”。

2.严格加强水资源监管。坚持“节水优先”,按照“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要求,抓好三方面的重点工作。一是地下水利用与保护规划工作。结合县内水资源现状,按照《省地下水管理条例》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等要求,为全面实现合理开发利用和有效保护地下水资源,将组织编制我县《地下水利用与保护规划》和《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估报告》。二是深入实施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加强非农取用水户计量监控建设、管理和取用水日常巡查;严格水量核定,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做到应核尽核;巩固环保督察“回头看”整改成果。三是继续完善监控设施建设与管理。组织实施2019年利用中央财政资金建设的非农取水在线监测59户85个监测点监控项目,完成设备安装和验收;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对未实现在线监控的新建取用水户继续进行计量设施改造安装。

3.突出加强水土保持监管。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水土保持监管。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全面实施清单管理,推进水土保持监管制度化、规范化,坚决遏制人为水土流失。一是加强跟踪检查和验收核查。采取现场检查、书面检查、“互联网+监管”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在建项目全覆盖。现场检查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随机确定检查对象,每年现场抽查比例不低于10%。二是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提升水土保持监管能力和手段,及时精准发现、严格认定和严肃查处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执法、文明执法,防止简单粗暴执法。对存在“未批先建”“未验先投”“未批先弃”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严肃查处。对违反规定陡坡开垦、取土挖砂采石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活动要依法处罚。三是实行全覆盖动态管理。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息化区域监管和省天地一体化遥感监管工作要求,现场复核2020年监管区域扰动图斑,对图斑类型,扰动合规性、建设状态等信息及时核查、及时记录、及时反馈。

4.依法加强水行业综合监管。一是保证全县主要河流水质达标。采取机械和人工打捞相结合的方式,组织保洁队伍对主城区河道水面和护坡垃圾杂物开展全天候清理,全面改善河道环境面貌。二是严禁污水直排入河。配合环保从源头上抓治理,强化对排污企业特别是重点行业企业的环境监管,加大企业的污染治理力度,严禁污水直排入河,确保地表水国省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100%。三是强化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做细做实安全生产日常工作,突出抓好水利生产经营、水利工程建设、水库安全运行、水电站、供水、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安全检查,深入开展汛期安全生产大排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四是梳理规范招投标流程。强化项目监管职责,规范招投标动作,建立健全制度,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实行全过程管理、监督、服务。五是强化水行政执法。加强水行政综合执法。梳理水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做强做实执法队伍;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水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落实水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任务。

(三)坚持争先创优上水平,全面提升水利行业形象

1、高站位拓展水利功能,力争“水利+”实践上水平。认真谋划“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前期调研及编制工作;巩固提升脱贫项目成果;协调配合乡镇全方位综合治理县内五大流域。

2、高质效融入发展大局,力争服务保障上水平。围绕“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工作总基调,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重点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水污染防治、水源开发利用、水旱灾害防御等重点工程建设。

3、高效能建设水利队伍,力争综合素质上水平。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坚持“岗位所需、人岗适应”的用人原则,注重选拔培养年轻干部;坚持打造“作风过硬、业务精通、敢于担当、乐于奉献”的党支部战斗堡垒。

(四)扛起主责,加强党建,有力保障水利高质量发展新突破

1、坚定理想信念,把牢思想之舵。全面系统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开展“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积极运用“学习强国”平台,大力弘扬新时期水利精神,深化“党旗红”系列活动,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着力打造一批党支部示范阵地。

水利工程安全监理规划范文第2篇

关键词:水利工程,征地移民概念,监理服务的主要内容与主要工作,外部协调

 

一、水利工程征地移民监理的概念

水利工程征地移民监理,是指在水利工程建设征地移民活动中,征地移民监理单位接受业主或有关单位的委托和授权,依据国家批准的工程移民文件、法律法规及有关合同、协议、责任等合法文件而进行的监督管理活动。

水利工程征地移民监理旨在实现移民活动的目标,根据委托方的要求,监理的工作范围和内容,既可以是全方位、全过程监理,也可以是阶段性的监理,还可以是具有某种特殊目的的专项监理。免费论文参考网。

二、水利工程征地移民监理服务的主要内容与主要工作

1、水利工程征地移民监理服务的主要内容包括:个人补偿费的按时足额兑现、土地补偿费的有效使用;农村移民居民点建设、农村移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移民生产安置措施落实和生产项目的实施;集镇搬迁建设;专业项目的恢复建设;移民按计划搬迁安置;附着物清除进度;征地移民实施过程中档案资料(包括音像)收集;参与征地移民实施方案的制定;配合审计和检查;临时用地复垦实施;参加征地移民各阶段验收等。

2、水利工程征地移民监理服务的主要工作

(1)水利工程征地移民实施进度控制方面

1)根据工程进度的总体要求,审核实施方案提交的总进度计划、阶段计划和详细的年度工作计划,并提出控制性进度目标和实施计划,督促实施方采取切实措施,实现合同的工期目标要求。当实施进度发生较大偏差时,及时向发包人提出调整控制性进度计划意见,经发包人批准后,完成进度计划的调整。

2)对实施方编制的征地移民实施方案和有关问题提出审核意见。

3)根据批准的征地移民实施计划和专业项目恢复建设方案,对各类移民安置项目的实施进度进行监控。重点控制农村移民村庄和散迁户的基础设施建设及建房进度;农村移民生产用地拨付和生产开发的实施进度;移民安置区专业项目建设实施进度;集镇迁建实施进度。及时向发包人反映征地移民计划的执行情况。

4)对勘测定界单位征地界桩埋设进度进行控制。

(2)水利工程征地移民质量控制方面

1)协助发包人审查实施方提交的征地移民实施方案和质量保证体系,并监督实施。

2)按照移民安置的综合质量目标控制移民安置实施质量;检查移民安置有关工程质量的监理和监督工作;综合检测移民安置质量及生产、生活水平,并做出总体评价。

3)对移民安置工程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责令整改。对移民安置工作中存在突出问题和发生重大事件及时报告,在进行必要的调查后,提交专题报告。

4)对征地界桩埋设质量数量进行控制,向发包人提交专题报告。

5)参与各阶段的专项验收和移民安置验收,并提交各相应阶段的监理报告,移民工程竣工验收时,提交《征地移民监理质量评估报告》。

(3)水利工程征地移民投资控制方面

1)监督征地移民补偿资金的拨付、使用。分项检查项目资金使用及资金分配公告情况;定点抽查移民个人补偿费的兑现。

2)协助发包人审查征地移民超出概算部分项目内容。

3)督促征地移民补偿资金按计划及时到位,检查资金的使用情况,监督实施方按审定的规模、标准和投资进行实施。

4)参与移民安置规划设计成果审核以及漏项、设计方案变更等审查,提出监理意见。免费论文参考网。

(4)监理信息管理制度

对水利工程征地移民专业项目和移民安置工程建设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定期编制移民监理工作报告,及时上报重大问题。免费论文参考网。应在发包人要求的时间内向发包人提交征地移民监理实施细则和合同条款中规定的文件资料。

(5)合同的管理

协助发包人组织各项移民工程合同的签订,并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管理合同,包括合同管理、会议管理、支付款项、合同变更、违约、索赔及风险分担、合同争议协调等。

(6)集镇和专业项目的恢复建设

全面管理集镇和专业项目承建合同,就实施方选择的分包商资格及分包项目进行审查批准;协助或代表发包人答复实施方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宏观控制各集镇和专业项目恢复建设实施进度、质量和造价,进行安全监督检查;主持监理合同授权范围内集镇和专业项目恢复建设各方协调工作;参与集镇和专业项目恢复建设的验收工作。

三、水利工程征地移民监理的外部协调

水利工程征地移民项目系统与外部的关系,主要是发包人与外部单位的合同关系,因此,水利工程征地移民与外部关系的协调内容,主要是相互配合,界定各方的权利、职责和义务,共同保证工程移民项目建设目标的实现。

在与外部关系的协调过程中,水利工程征地移民监理协调工作的内容、方法和手段在不同的阶段也各不相同。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水利工程征地移民监理的介入主要是在征地移民工作的实施过程中。

1、进度问题的协调

进度问题的协调内容有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地面附着物清除进度的协调,另一个方面是征地移民资金发放进度协调。对地面附着物清除进度的协调,实践证明,有两项协调工作很有效:一是与发包人共同商定以及网络计划,并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作为衡量工程进度的依据;二是设立奖励机制,调动地方政府或工程办事机构工作的积极性。

2、合同争议的协调

在水利征地移民监理协调中,合同争议的协调主要体现在单项移民工程建设过程中,对单项移民工程诸如专项迁建合同纠纷、临时用地复垦合同纠纷等,首先应协调解决,协调不成时才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或仲裁。对仲裁决定不服时,可在收到裁决书15日内诉请人民法院审判决定。

3、与设计单位关系的协调

在水利工程征地移民工作中,设计单位负责工程影响人口和实物等指标的认定、区域环境容量的分析和移民规划的编制等一系列工作。与设计单位保持良好的工作联系是十分必要的。协调好与设计单位的工作关系,能够为征地移民实施提供良好的技术环境,在征地移民实施中能够对移民安置规划编制的前提、环境容量制约因素、规划所使用的政策、规范标准等依据和规划的目标等情况有一个全面客观的了解。能够在移民安置中有的放矢,减少盲目性和少走不必要的弯路。协调的方法有进行设计交底、召开工作例会和文件往来等。

4、其他关系的协调

水利工程征地移民资金收支一般都需要依靠各级银行及其业务网点进行,移民资金按进度拨付需要银行的配合。因此,有必要在征地移民实施初期对资金的拨付条件、标准和方式与银行进行协调;在外业调查开始时间和进行过程中以及界桩埋设的时间,需要与勘测定界单位进行协调。

【参考文献】1、左平,苏青,龚银辉.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监理与检测评估〔M〕.郑州:黄河水利出版社,2004

2、王显勇,任泽俭,赵文聚,范云.南水北调工程征地移民政策与技术应用.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10

水利工程安全监理规划范文第3篇

为落实县人大十三届二次会议精神,保障城乡饮用水安全,改善民生,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射阳实际,现就加强全县城乡饮用水安全工作提出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将城乡饮用水安全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保障城乡饮用水供给和水质安全为目标,以饮用水水源工程建设、资源配置、质量监管和有效供给为核心,建立和完善城乡饮用水监测预警与安全应急机制,推行城乡饮用水从水源到用户的一体化管理,确保城乡饮用水水量充足、水质优良和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的各项工程性和非工程性措施,逐步建立起“城乡统筹、资源充沛、供给有序、水质达标、管理规范、运行可靠、监控得力、应急常备”的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体系。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到2015年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85%以上;加快解决农村人口饮用水不安全问题,到2011年全县22.7万农村饮用水不安全人口全部解决;加快推进城乡区域供水,到2015年区域供水人口受益率确保90%以上,力争实现全覆盖,供水保证率达到95%以上。

三、工作重点

1、完善饮用水安全供水总体规划。按照城乡统筹、合理布局、防治并重、综合治理、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的原则,加快编制和完善全县城乡饮用水安全相关保障工作规划,明确年度全县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重点编制《射阳县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射阳县区域供水工程规划》和《射阳县明湖水源地建设与保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确保全县城乡饮用水安全建设工作按规划有序组织推进。

2、加快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进程。按照“建设大水厂、铺设主管道、对接支管网”的要求,大力实施农村饮用水安全、明湖水源地建设与保护以及区域供水等重点工程,逐步形成城乡一体化的大供水格局。健全和完善城乡水资源应急储备体系,推进明湖水源地项目和各镇区应急水源地工程建设。全面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加快自来水深度处理工艺改造,推广深度处理和膜处理技术,提高供水水质。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加快供水水厂、管网的建设和改造,完善配水体系,减少供水漏损和管网二次污染,增强供水的稳定性。

3、强化饮用水安全保护措施。建立健全城乡饮用水安全监督管理体系,保障城乡饮用水安全。严格划定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并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准保护区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明确保护范围和要求。按照相关规定,拆除、关闭或搬迁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已建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设施以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排污口,严格控制污染源及排放。按照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水质保护目标和水域纳污能力,大力治理污染,严格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积极推进循环经济,加快推行清洁生产。积极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指导农户合理施用化肥、农药,严禁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推广水产生态养殖,清除公共河道内的水产养殖设施,推进畜禽粪便和农作物秸秆的资源化利用。结合实际定期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可能影响饮用水水源安全地区的集中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并挂牌督办,限期整改。

4、建立健全饮用水安全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提高城乡饮用水安全水平,积极应对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建立健全城乡饮用水水源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加强城乡地表水和地下水应急备用水源规划实施工作,在建立健全县级饮用水安全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的基础上,各镇(区)、相关部门和自来水厂也要根据本地的水资源条件,制定相应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和完善应急反应体系、信息监测报送和快速反应机制,成立应急指挥机构,建立技术、物资和人员保护系统,落实重大事件的值班、报告和处理制度,并形成有效的预警和应急救援机制。

5、积极推行水务一体化管理。顺应形势,理顺关系,着力改变我县水资源管理城乡分割、水源建设与供水治污分割的状况,积极稳妥推进以实现城乡涉水行政事务统一管理为主要内容的水务管理体制改革,整合现由县规划建设局、水利局等部门承担的有关城乡供水、用水、排水、污水处理及回收利用等涉水事务管理职能,真正实现城乡饮用水由水源到用户的统一管理。

四、推进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实行城乡饮用水安全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切实加强饮用水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城乡饮用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发展改革、经贸、水利、财政、卫生、环保、城建、交通、国土、安监、供电、物价、税务、宣传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协同配合、齐心协力搞好城乡饮用水工程规划、可行性研究和项目实施。

2、加强舆论宣传。射阳日报、广播电台、电视台、政府网站等县内主要媒体,要有计划、有重点、高频率地宣传加强城乡饮用水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政策法规,在全县形成“饮水安全,人人有责”的浓烈氛围。要广泛宣传在饮用水安全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经验、典型事例和先进人物事迹,动员全社会支持和参与饮用水安全工作,增强人民群众自觉爱水、护水、惜水的意识。

3、加大投入力度。积极建立以政府投资为导向、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的多元化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的投融资机制。积极争取上级项目投入。抢抓机遇,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财政对城乡饮用水安全工程项目资金的投入。不断增加地方财政投入。县镇财政安排足额的配套资金和工作经费,保障各类城乡饮用水安全项目的顺利实施。广泛引入社会资金投入。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广泛吸纳社会资金投入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加大涉水企业扶持力度。把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作为执政为民、为民兴办实事的具体行动,在建设用地、税收及水质监测费减免等方面实行优惠政策,扶持涉水企业发展壮大。

水利工程安全监理规划范文第4篇

一、工程概况

(一)基本情况

××水库始建于1973年,建成于1975年,属小(1)型水库。水库主要由土坝、溢洪道、输水洞组成。2007年6月呼伦贝尔市水利勘测设计院编制完成了大坝安全鉴定评价报告,2007年6月10日呼伦贝尔市水利局对大坝安全鉴定评价报告进行了审定,并提出了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2008年3月内蒙古水利厅以内水建管[2008]27号对安全鉴定成果进行了核查,水库大坝安全类别为三类坝。水库主要病险情为:水库防洪标准不满足规范要求;大坝上游干砌石护坡损坏严重,98大水坝顶溢流下游坝坡严重冲刷变形,且无排水体;溢洪道98大水已冲毁;输水洞进口淤积严重,下游段输水管及出口段冲毁,进水塔断裂,闸门、启闭机严重损坏;水库无监测管理设施。

××水库位于××*东南部伦河左侧无名支流上,属嫩江流域。库区以上地形属山地丘陵交错,植被覆盖较好,水土流失不严重。坝址以上控制流域面积27.6km2。

(二)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09年9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0年9月30日,计划工期:一年。

2、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行业标准。

(三)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

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编号项目名称单位工程量

第一部分建筑工程

一主体建筑工程

(一)大坝工程

土方开挖m36845

坝体土方填筑m336460

干砌石拆除m32662

上游干砌石护坡m33707

砂砾石垫层m34127

下游石渣护坡m34973

下游棱体排水干砌石m36671

下游棱体排水土工布m25135

坝顶砾石基层厚0.1米m23420

坝顶碎石路面厚0.2米m22520

无纺布铺设m216420

细部结构m331693

(二)溢洪道工程

土方开挖m3493.5

石方开挖m35631.4

石渣回填m3210

土方回填m32134

溢流堰混凝土c20f200m3132.3

堰体埋石砼m3174.3

钢筋砼m3542

钢筋制安t8.1

细部结构m3848.6

(三)输水洞工程

土方开挖m32596

土方回填m31822

砂砾石垫层m371.4

混凝土拆除m3147

浆砌块石m3184

钢筋砼m3160.8

埋石混凝土c15m343.2

钢筋混凝土启闭机塔c20f200m351

节水环砼m35.7

管座砼m39

砂浆垫层m36.72

钢筋制安t13.6

启闭室m27.3

细部结构m3276.9

(四)大坝安全监测

浸润线观测管个9

观测墩个3

水尺个4

二房屋建筑工程

管理房m2150

第二部分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一电器设备及安装工程

变压器s9-50/10/0.4kva台1

跌落式熔断器rw10-100/10套1

检修配电柜台1

启闭机控制箱台1

二其他设备

高压水枪只1

第三部分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

铸铁平板工作闸门扇2

螺杆手摇启闭机台2

第四部分临时工程

导流工程项1

施工交通工程项1

房屋建筑工程项1

施工仓库项1

办公生活及文化福利建筑项1

其他临时工程项1

二、施工进度计划

(一)施工总进度计划编制及原则

1、根据招标文件对工期、质量、安全的要求,编制总进度计划。

2、采用先进技术和新工艺、新材料,组织合理配套的施工机械化作业,分析各建筑物间的相互关系,保证关健网络的实施,在合理的分项进度计划的基础上编制总进度计划。

3、在确保工期和安全、质量、文明生产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各系统施工进度,力求均衡生产。

(二)工期目标

该工程计划于2009年9月30日开工,2010年9月30日竣工,按合同文件规定的工期达到交验条件。

施工中依据文件的要求,科学管理、精心组织,确保工程按工期目标完工。

(三)施工分期

本工程施工总工期分为施工准备期、主体工程施工期和完工交验三个阶段。

1.施工准备阶段

从2009年9月30日开始到2009年10月15日止。

施工准备阶段除做好临时设施建设外,还要做好人员、机具和技术准备。

在深入调查研究和现场核实的基础上,根据工程性质、特点、地址环境和施工条件,提出施工方案,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图预算,安排劳动力、材料供应和施工机具的配备,有效的指导和组织施工。

2.施工阶段

从2009年10月15日至2010年9月1日,完成本合同全部项目施工。

3.缺陷修复、完工清理阶段

2010年9月1日至2010年9月30日进行缺陷修复、完工清理,达到验交条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为加强对我旗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的领导,旗政府成立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领导小组及项目法人机构,负责制定年度实施计划以及工程前期准备、组织实施、竣工验收等工作。

督促施工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接受工程任务后,在深入调查研究和现场核实的基础上,根据工程性质、特点、地址环境和施工条件,提出施工方案,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图预算,安排劳动力、材料供应和施工机具的配备,有效的指导和组织施工。

(二)做好资金保障工作,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2009年10月,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以《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09年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内财建[2009]1185号)下达该工程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261万元。

2009年12月,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以《内蒙古自治区关于下达2009年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配套资金的通知》(内财农[2009]1828号)下达该工程配套资金97万元。2009年12月,呼伦贝尔市财政局以呼财农[2009]1182号文转下达至××*财政局、水务局。

2009年8月,呼伦贝尔市财政局以呼财农[2009]500号文,下达该工程水利建设基金30万元至××*财政局、水务局。

为切实做好资金保障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落实项目配套资金,旗政府按文件要求为该工程地方配套资金已做出承诺,随着工程进度逐步划拨到位。旗财政还设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资金专户,实行专户管理。

(三)规范项目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要强化和规范项目建设管理,按照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资金报帐制、竣工验收制“六制原则”,层层落实领导责任、技术责任,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

1、严格项目法人组建。

××*水务局根据建设任务要求,成立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处”,全面负责工程建设管理进度、质量、资金筹措、拨付和生产安全,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协调参建各方在工程建设中的关系,依法签订有关工程合同,管好、用好建设资金,监督检查现场管理机构工作。

2、规范招标投标管理。

在政府水利投资项目中推广使用标准文件,规范招标文件的编制,提高招标质量。

进一步规范招标公告行为,加强在指定媒介招标公告的监督管理。加快推动招标投标信用体系建设,落实招标投标行为记录公告制度。加大招投标过程中的监督力度和违法行为记录披露力度。

依据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对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核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招投标行为的法律、法规,从源头上防止规避招标,确保依法应该公开招标的项目,特别是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公开招标。

该工程严格按国家有关招投标行为的法律、法规,于2009年8月28日招标信息在中国采购招标网上进行公布,2009年9月24日进行公开招标,投标单位有四家符合资质的施工单位,内蒙古黄河辽河工程局股份有限公司中标,全过程完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无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

3、加强建设实施过程监管。

制定和执行建设程序制度,督促建设各方按规定订立合同和履约。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监等中介服务机构的资质管理和业务工作的监管。

(三)全面实行建设监理制

建设单位严格要求监理单位要切实履行监理职责,规范监理行为,严格行业自律,按照“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开展工程施工监理工作,维护业主和承包单位的合法权益。并按合同约定认真做好进度、质量、投资控制及安全管理等监理,确保效果。项目法人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选择了具有相应资质、良好信誉、丰富经验的监理单位(吉林松辽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四)认真履行合同义务

施工、监理单位投标承诺的主要人员和设备必须根据工程进展需要及时投入工程建设。工程实施中应严格控制合同外项目发生,不得随意更改已批复的设计。如因客观原因确需进行设计变更,应在充分调查论证的基础上,按照约定的变更程序办理,由原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报告。重大设计变更需报原审批单位审批后执行。

(五)强化工程质量管理

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和工程质量责任制度,项目法人和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要切实履行质量监督管理职责。要认真执行工程检测的有关规定,竣工验收前项目法人应委托检测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检,确保工程建设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

(六)规范资金使用管理

坚持实行资金使用和管理项目法人负责制。按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等进行核算和管理,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同时,要认真履行资金使用报批手续。

(七)把严工程验收关口

××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投资计划下达后,工程验收由项目法人按照有关规定负责组织监理、质检等部门人员参加,验收合格后,报省、市水利部门备案。

(八)建立监督管理体系

一是项目法人负责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实施全过程监管,采取巡查、抽查、执法检查等方式,跟踪监督建设程序、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工程质量和资金管理等执行情况,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查处,限期整改。二是强化有关部门的职能监管,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部门的作用,对工程建设全过程跟踪监管和审计。三是加强宣传,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的良好氛围,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社会监督体系,保证该工程顺利实施。

水利工程安全监理规划范文第5篇

一、专项治理总体要求

按照中央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安排,用2年零4个月的时间,对2008年以来全省各级各类政府水利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水利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为重点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排查,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着力解决我省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规范的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体系,规范市场行为和行政行为,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湖南水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二、专项治理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规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决策行为

目标要求:着重解决未批先建、违规审批以及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等突出问题,促进项目规划和审批公开透明、依法实施,提高投资效率和效益。

主要措施:

1、建立健全水利固定资产投资管理规定,完善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管理办法,明确审批条件和审批程序。项目决策和审批时,权力运行公开透明规范运作,对重大项目采取适当方式征求相关部门或公众意见,实行专家评议制度。坚决杜绝违法违规决策上马项目和审批规划、违法违规行政审批;坚决杜绝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工程建设,违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原则,乱上项目以及索贿受贿等行为。

2、完善水利行业发展规划体系,把发展建设规划作为项目审核批准的重要依据。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水利行业准入标准,研究出台地方水利投资指导目录,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严格执行国家国内建设标准,完善地方水利建设标准体系和管理办法。

3、加强项目前期工作,建立前期工作经费正常保障机制,提高前期工作各环节的质量和水平。建立水利行业投资信息制度,引导社会投资,防止盲目重复建设。严格执行政府水利投资管理规定,加强项目概算审查和调整管理,合理控制政府投资项目规模。加强水利投资中介服务机构的资质管理和行业指导监管,提高服务水平,发挥项目决策的专业参谋作用。

(二)规范招标投标活动

目标要求:着重解决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等突出问题,促进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

主要措施:

1、规范招标活动。加大《标准施工招标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推行力度,在政府水利投资项目中推广使用标准文件,规范招标文件的编制,提高招标质量。建立全省统一的水利综合评标专家库,做好水利综合评标专家库的后续工作,完善水利专业分类,制定专家库配套管理制度。

2、进一步规范招标公告行为,加强在指定媒介招标公告的监督管理。加快推动招标投标信用体系建设,落实招标投标行为记录公告制度。加大违法行为记录披露力度,逐步建立全省统一的水利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平台。

3、严格招标事项核准工作。依据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对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核准,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等9部委《关于贯彻落实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意见》,从源头上防止规避招标,确保依法应该公开招标的项目,特别是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公开招标。

4、加强建设实施过程监管,制定和执行建设程序制度,督促建设各方按规定订立合同和履约。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四制”规定。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监等中介服务机构的资质管理和业务工作的监管。

(三)强化水利工程建设实施及工程质量安全管理

目标要求:着重解决水利工程项目中标以后资质挂靠、转包和违法分包;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和安全生产条件擅自开工;项目管理技术力量配备不足、私招滥雇;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落实;工程监理职责不到位;随意变更建设标准和建设规模,擅自变更工程设计、质量检测弄虚作假,工程质量低劣;资金管理和使用不规范、不公开透明,滞留、挤占、截留、挪用以及虚报冒领、铺张浪费,暗箱操作、个人违规决定大额度资金使用和重大项目安排等问题,保证工程建设质量,使较大以上质量安全事故明显减少。

主要措施:

1、加强执行法定工程建设程序的监管。严格执行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工程招投标、施工合同备案、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施工许可、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和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移交等法定工程建设程序。

2、加强对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监管。严格质量现场查验,重点监督检查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管理技术力量配备、持证、到岗、履职情况。制定作出明确详细的规定,明确挂靠资质、转包和违法分包的具体认定情形及相应处置措施。严格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制度。严肃查处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脱离实际的“政绩工程”和威胁人民群众安全的“豆腐渣工程”。

3、加强水利工程监理和质量检测等中介机构的管理。进一步明确监理、质量检测等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的具体认定情形,制定和完善责任追究制度等规范性文件。坚决杜绝项目业主单位与勘测设计、监理等中介服务机构串通弄虚作假、套取国家资金等行为。

4、强化水利工程建设过程监督执法。加强工程建设监督执法机构及监督执法力量建设,进一步明确和细化监督执法的职责、程序、履行要求和检查、考核、责任追究办法,改善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全过程加强监督检查。切实消除各种形式的行政“特区”、执行“”、监管“盲区”。

5、建立健全水利行业自律机制。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的作用,督促支持水利行业协会制定行业自律公约,积极开展对会员单位和从业人员的诚信评价。加入行业自律及行业诚信评价结果作为市场准入、请出、招标投标的依据之一。

(四)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目标要求:着重解决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中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安全管理混乱、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等突出问题,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主要措施:

1、完善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的标准和目标,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严格安全许可证准入,细化安全措施,强化项目监理制度。

2、依法检查和治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存在的安全隐患,积极推进联合检查机制,加强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和管理力度。

3、严格查处水利工程建设中存在的生产安全事故,深挖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清事故发生的原因、性质、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五)加强物资采购和资金安排使用的管理

目标要求:着重解决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物资采购监管薄弱、资金管理使用混乱以及工程严重超概算等突出问题,规范物资采购活动,促进工程建设资金规范、高效、安全、廉洁使用。

主要措施:

1、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工程建设项目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的监管。

2、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监管,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确保财政拨款和银行贷款等项目建设资金的安全。加大财政水利投资评审力度,做好财政投资工程的概算、预算、结算、决算评审,严格控制建设成本。

3、对重大建设项目和严重超概算项目进行跟踪审计,对重点项目进行专项检查和追踪问效。

(六)推进建立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

目标要求:着重解决水利工程建设中存在的信息公开、不规范、不透明,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不健全以及工程建设领域信用缺失等突出问题,积极推进工程项目建设公开透明,逐步建立互联互通的水利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

主要措施:

1、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项目主管部门公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和监管信息。建设单位及时提供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信息、招标过程、施工过程管理、合同履约情况、质量检查和竣工验收结果等情况。

2、完善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信誉评价、项目考核、合同履约、黑名单等市场信用记录,整合有关部门和行业信用信息资源。建立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制度。

3、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宣传报道,强化对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的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

(七)加大违法违纪违规案件查办力度

目标要求:着重解决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规干预招标投标等、权钱交易的突出问题,坚决遏制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势头。

主要措施:

1、拓宽和畅通案源渠道。省厅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为:*。各级水利部门要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网站,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注重在项目稽查、财政监督、项目审计、执法监察和媒体报道中发现案件线索,深挖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

2、认真排查线索。对自查和专项检查中发现的案件线索,认真进行排查,研究查办的重点。对已掌握的重要线索,要抓紧立案查处。对大案要案线索,要及时报同级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其中涉及省管干部的,要及时报告省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集中查处和通报一批工水利程建设领域典型案件。各级水利部门要把查办案件工作贯穿于专项治理的全过程,集中查处一批违纪违法案件,突出办案重点,对发现的重大案件快查快结,严肃处理。适时公布重大典型案件查处情况,形成惩戒和震慑的氛围。

三、专项治理工作步骤

(一)抓好动员部署

1、成立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省厅成立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厅党组书记、厅长戴军勇任领导小组组长,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詹晓安、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佩亚、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邵建希任副组长,陈志江(副总工)、周柏林(副总工)、游建华(办公室主任)、唐少华(规划计划处处长)、郭炳奎(财务处处长)、郭世民(建管处处长)、尹仲春(水保处处长)、刘启华(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肖坤桃(防汛办副主任)、段炼中(洞工局副局长)、陈子年(工管局局长)、李雪辉(农电局局长)、朱健荣(重点办主任)、章建乔(建管总站站长)等为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厅建管处,郭世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赵更新、吴若飞同志为副主任,分别从厅办公室、规划计划处、建管处、建管总站抽调人员参加办公室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治理的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

各市(州)水利(水务)局都应成立相应机构,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2、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在各市(州)水利部门日常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坚持专项治理和日常监管相结合,即专项治理监督检查与扩大内需新增水利项目资金监督检查相结合、省厅检查与各市(州)自查自纠相结合、专项治理综合监督检查与各业务处室检查相结合(各业务处室不再单独组织检查),由厅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牵头,厅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与,抽调熟悉业务和财务的精干人员,组成7个专项治理监督检查组(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监督检查分组表,见附表),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以及明查暗访等方式进行。用2年左右的时间,集中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原则上每年应组织两次专项治理监督检查。近期拟安排在2009年9月~10月份开展第一次专项治理监督检查。

(二)深入排查问题

1、开展自查摸底。各市(州)水利(水务)局、厅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厅直各单位都要按照省里统一部署,重点对2008年以来全省各级各类政府水利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水利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为重点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排查,主要包括2008年第四季度以来扩大内需新增中央水利投资建设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水利投资项目3个100%(项目100%开工建设、地方配套资金100%落实、检查发现的问题100%整改到位)考核目标落实情况;各部门检查(稽查、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包括过去遗留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对有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执行情况,对违法违纪违规案件的查处情况等进行自查、摸清底子,找出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提出治理对策。自查时间截止到2010年2月15日,2月底前将有关情况报省厅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2、突出3个环节。一是全面进行摸底造册。省厅由规划计划处会同财务处、建管处、洞工局、工管局负责。二是突出重点认真查找问题。重点对2008年以来各级各类所有竣工和在建的以政府投资项目和使用国有资金的水利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为重点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逐一进行清理查找。三是深入分析原因、提出治理对策。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针对突出问题,找准问题症结,深入分析原因,提出治理措施。

3、重点监督检查。各市(州)水利(水务)局要选择重点项目、重点环节组织监督检查。省厅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季度开展一次重点监督检查。

(三)切实抓好整改

1、认真整改问题。各级水利部门对此次专项治理工作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和完善整改计划与措施,逐个项目要落实整改责任人并登记造册,及时认真纠正,限期整改,并定期跟踪问效。

2、落实监管责任。各级水利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负监管总责,落实建设项目各环节的监管责任。

(四)开展“回头看”巩固治理成果

各级水利部门要针对专项治理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搞形式、走过场,达不到目标要求的,要责令“补课”;省厅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工作,督促各地各单位巩固治理成果,坚决做到不留死角、不打折扣。

各市州水利部门要形成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告,于2011年10月底前报省厅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四、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部门协作形成合力。为加强监督检查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水利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责任制,按照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的原则,落实任务分工。各级水利部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责任处室特别是牵头部门切实负起责任,抓好职责范围内的专项治理工作。纪检监察部门做好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的综合服务工作。各部门切实密切配合,相互支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二)规范项目决策行为,加大前期工作深度。项目申报必须符合有关规划和国家政策规定,严禁盲目决策、弄虚作假、虚列工程项目、重复申报等套取国家资金的行为。立项审批(核准)必须充分论证,决策应科学、合理、合规,必要时要充分听证。项目前期工作安全评价、勘测设计等中介服务,应实事求是,严格按规程规范开展业务工作,科学合理确定工期,严禁附加夹带无关工程设计内容。严肃查处围标、串标、虚假投标以及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做好工程项目概算、预算和决算工作,严格控制投资成本;注重落实安全鉴定、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连贯性和一致性,多方案优化设计。建立健全工程勘测设计等中介机构技术服务失误的责任追究制度。

(三)狠抓责任落实,严格办事公开。水利投资建设项目必须落实负责制,建立问题台账,逐个项目清理,逐个问题解决,把监督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做到每一个项目都要落实责任人,每一个项目都有一套工作方案,做到“四个不放过”,即问题不查准不放过,原因不分析透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到位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同时,建立健全水利建设领域公开制度,主要是推行工程招投标、征地拆迁管理、设计变更、资金使用、项目审批结果、施工过程管理、质量检查结果、项目建设计划、合同履约情况和竣工验收结果的公开。各督查组每到一地,当地水利部门和被检单位应公开督查组到来的信息,应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和通信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