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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小学教务工作总结

乡镇小学教务工作总结

乡镇小学教务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一、总体目标

改革乡镇成人学校的办学体制和办学形式,改善办学条件,强化服务意识,扩大培训规模,提高办学水平。每个乡镇重点办好一所乡镇成人学校。2008年,全县创建2所省级和2所市级示范性乡镇成人学校,2009年,再创建2所省级和2所市级示范性乡镇成人学校,到2010年,全县共创建15所市级以上示范性乡镇成人学校。

二、建设标准

(一)学校职能。乡镇成人学校要具有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回乡初(高)中毕业生培训、科技致富带头人和示范户培训、乡村企业职工培训、社区教育等多项职能,集人才培训、劳务输出、科研示范、技术推广、技术服务、信息咨询与传递于一体,大范围培养农村实用型人才和技能型人才,大面积普及现代化农业技术,大力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

(二)管理体制。学校实行乡镇人民政府统筹、部门联办、教育部门牵头协调的管理体制,可与大中专院校、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校、社会团体等单位合作办学。建立乡镇成人学校校务委员会,负责协调学校与有关部门之间的关系,制定办学与培训的规划和措施,筹措办学经费,研究和决定成人学校的重大问题。乡镇成人学校校长任校务委员会常务副主任。

构建以县级职教中心为龙头、乡镇成人学校为骨干、村成人学校为基础的农村三级成人教育网络。乡镇成人学校接受县级职教中心(成人教育总校)的业务指导,密切配合总校开展学历教育和各类短期培训,指导、协调村成人学校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积极开展技术培训和传播精神文明。

(三)基本条件

1.学校要集中建设,独立设置。校舍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上。

2.学校要有与教学需要相适应的专用教室、实验室、多媒体教室、办公室、档案资料室、图书资料室。

3.学校要有与教学需要相适应的实验仪器、实训设备、办公设备和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图书2000册以上,教学光盘20种以上,实用技术光盘100种以上。

4.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的乡镇成人学校师资队伍。按乡镇人口万分之二的比例配备专职教师,至少不低于3人。教师的学历结构参照初中和职业高中的有关规定执行,人员编制由县教育局与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协商,单独列编。

5.学历教育要设置两个以上专业。各类短期培训年培训人次占乡镇人口总数的10%以上。

6.校长要具有较强的社交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创新能力,较高的专业文化素质和运用现代化设施的能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构。乡镇政府主要领导要把成人教育工作列入乡镇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由乡镇主要领导任主任,主抓教育、劳动、财政、农业、科技、经济、乡镇企业、工青妇工作负责人为委员的成人教育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规划和领导农村成人教育工作。

(二)加大投入,落实保障经费。财政局和教育局按照每年每人1元的标准足额拨付乡镇成人学校教育经费。

(三)改善办学条件,保障学校正常运转。乡镇政府要为学校协调实验实训基地,用于成人学校开展实训、农业科研等活动,改善办学条件,保证学校教学活动正常开展。

乡镇小学教务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义务教育是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国家必须保障的公益性事业,是必须优先发展的基本公共事业,是脱贫攻坚的基础性事业。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正处于新型城镇化深入发展的关键时期,这对整体提升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提出了新要求。同时,户籍制度改革、计划生育政策调整、人口及学生流动给城乡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和城镇学位供给带来了巨大挑战。在许多地方,城乡二元结构矛盾仍然突出,乡村优质教育资源紧缺,教育质量亟待提高;城镇教育资源配置不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大班额问题严重。为落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促进义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就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学校党的建设,深化综合改革,推进依法治教,提高教育质量,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适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需要,合理规划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建设,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统筹城乡教育资源配置,向乡村和城乡接合部倾斜,大力提高乡村教育质量,适度稳定乡村生源,增加城镇义务教育学位和乡镇学校寄宿床位,推进城镇义务教育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着力解决“乡村弱”和“城镇挤”问题,巩固和均衡发展九年义务教育,加快缩小县域内城乡教育差距,为到2020年教育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优先发展,统筹规划。在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坚持优先发展义务教育,做到公共资源配置上对义务教育统筹规划、优先发展和重点保障。坚持城乡并重和软硬件并重,科学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

深化改革,创新机制。深化义务教育治理结构、教师管理和保障机制改革,构建与常住人口增长趋势和空间布局相适应的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建设机制,完善义务教育治理体系,提升义务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提高质量,公平共享。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把均衡发展和品质提升作为重要抓手,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教育公平,使城乡学生共享有质量的教育。

分类指导,有序推进。针对东中西部、城镇类型、城镇化水平和乡村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选择发展路径,科学规划城乡义务教育规模,保障教师按需配置,引导学生合理流动。

三、工作目标

加快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和“两免一补”政策城乡全覆盖,到2020年,城乡二元结构壁垒基本消除,义务教育与城镇化发展基本协调;城乡学校布局更加合理,大班额基本消除,乡村完全小学、初中或九年一贯制学校、寄宿制学校标准化建设取得显著进展,乡村小规模学校(含教学点)达到相应要求;城乡师资配置基本均衡,乡村教师待遇稳步提高、岗位吸引力大幅增强,乡村教育质量明显提升,教育脱贫任务全面完成。义务教育普及水平进一步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

四、主要措施

(一)同步建设城镇学校。各地要按照城镇化规划和常住人口规模编制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根据学龄人口变化趋势、中小学建设标准,预留足够的义务教育学校用地,纳入城市、镇规划并严格实施,不得随意变更,确保城镇学校建设用地。实行教育用地联审联批制度,新建配套学校建设方案,相关部门应征得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依法落实城镇新建居住区配套标准化学校建设,老城区改造配套学校建设不足和未达到配建学校标准的小规模居住区,由当地政府统筹新建或改扩建配套学校,确保足够的学位供给,满足学生就近入学需要。地方政府要实施“交钥匙”工程,确保配套学校建设与住宅建设首期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二)努力办好乡村教育。各地要结合国家加快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在交通便利、公共服务成型的农村地区合理布局义务教育学校。同时,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因撤并学校造成学生就学困难的,当地政府应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方式予以妥善解决。合理制定闲置校园校舍综合利用方案,严格规范权属确认、用途变更、资产处置等程序,并优先用于教育事业。要切实提高教育资源使用效益,避免出现“边建设、边闲置”现象。着力提升乡村教育质量,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开设国家课程,通过开展城乡对口帮扶和一体化办学、加强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和乡村校长教师培训、利用信息技术共享优质资源、将优质高中招生分配指标向乡村初中倾斜等方式,补齐乡村教育短板。推动城乡教师交流,城镇学校和优质学校教师每学年到乡村学校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结合乡村教育实际,定向培养能够承担多门学科教学任务的教师,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水平,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在音乐和美术(或艺术)、体育与健康等学科中融入优秀传统艺术和体育项目,在学科教学特别是品德、科学教学中突出实践环节,确保综合实践和校外教育活动常态化。开展专题教育、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等课程整合试点,进一步增强课程的基础性、适宜性和教学吸引力。

(三)科学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各地要逐县(市、区)逐校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台账,全面摸清情况,完善寄宿制学校、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标准,科学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提升乡村学校信息化水平,全面提高乡村教师运用信息技术能力,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适当提高寄宿制学校、规模较小学校和北方取暖地区学校公用经费补助水平,切实保障正常运转。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提高学校管理标准化水平。重点提高乡镇寄宿制学校管理服务水平,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乡镇寄宿制学校提供工勤和教学辅助服务。各地要在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的基础上,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探索市(地)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现路径,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更大范围开展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试点,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四)实施消除大班额计划。省级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制订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间表、路线图,到2018年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到2020年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各地要统筹“十三五”期间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按照国家规定班额标准,新建和改扩建校园校舍,重点解决城镇大班额问题,加快消除现有大班额。要通过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实施学区化集团化办学或学校联盟、均衡配置师资等方式,加大对薄弱学校和乡村学校的扶持力度,促进均衡发展,限制班额超标学校招生人数,合理分流学生。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消除大班额工作台账,对大班额学校实行销号管理,避免产生新的大班额问题。各省级人民政府要于2016年年底前将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报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备案。

(五)统筹城乡师资配置。各地要依据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学生规模和教育教学需要,按照中央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有关要求,合理核定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建立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统筹配置机制和跨区域调整机制,实行教职工编制城乡、区域统筹和动态管理,盘活编制存量,提高使用效益。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教育部门要研究确定县域统一的义务教育学校岗位结构比例,完善职称评聘政策,逐步推动县域内同学段学校岗位结构协调并向乡村适当倾斜,实现职称评审与岗位聘用制度的有效衔接,吸引优秀教师向农村流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和岗位总量内,要按照班额、生源等情况,充分考虑乡村小规模学校、寄宿制学校和城镇学校的实际需要,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数量,并向同级机构编制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全面推进教师“县管校聘”改革,按照教师职业特点和岗位要求,完善教师招聘机制,统筹调配编内教师资源,着力解决乡村教师结构性缺员和城镇师资不足问题。严禁在有合格教师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长期聘用编外教师,严禁挤占挪用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和各种形式“吃空饷”。积极鼓励和引导乡村志愿支教活动。

(六)改革乡村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各地要实行乡村教师收入分配倾斜政策,落实并完善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边远艰苦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因地制宜稳步扩大实施范围,按照越往基层、越往艰苦地区补助水平越高的原则,使乡村教师实际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同职级县镇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健全长效联动机制,核定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时统筹考虑当地公务员实际收入水平,确保县域内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使广大乡村教师有更多的获得感。完善乡村教师职业发展保障机制,合理设置乡村学校中级、高级教师岗位比例。落实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结合政策,确保乡村学校教师职称即评即聘。将符合条件的边远艰苦地区乡村学校教师纳入当地政府住房保障体系,加快边远艰苦地区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

(七)改革教育治理体系。各地要深化义务教育治理结构改革,完善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监测评估标准和督导评估机制,切实提高政府教育治理能力。在实行“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省级政府统筹,完善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机制和管理办法,将村小学和教学点纳入对乡村中心学校考核,加强乡村中心学校对村小学、教学点的指导和管理。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全面加强思想政治教育;认真落实校长负责制,全面推进学校章程建设,完善学校重大事项决策机制,逐步形成中国特色的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落实学校办学自主地位,完善家长委员会,推动社区参与学校治理,建立第三方评价机制,促进学校品质提升。健全校长和班主任工作激励机制,根据考核结果合理确定校长绩效工资水平,坚持绩效工资分配向班主任倾斜,班主任工作量按当地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一半计算。创新校外教育方式,构建校内外教育相互衔接的育人机制。探索建立学生意外伤害援助机制和涉校涉生矛盾纠纷调解仲裁机制,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师生合法权益,推动平安校园建设。

(八)改革控辍保学机制。县级人民政府要完善控辍保学部门协调机制,督促监护人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并完成义务教育。进一步落实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乡镇政府、村(居)委会、学校和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控辍保学责任,建立控辍保学目标责任制和联控联保机制。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托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建立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加强对农村、边远、贫困、民族等重点地区,初中等重点学段,以及流动留守儿童、家庭经济贫困儿童等重点群体的监控。义务教育学校要加大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帮扶力度,落实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制度,劝返无效的,应书面报告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应依法采取措施劝返复学。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要协助政府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各地要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社会救助和教育资助力度,优先将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家庭学生纳入资助范围。深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提高营养膳食质量,改善学生营养状况。通过保障就近入学、建设乡镇寄宿制学校、增设公共交通线路、提供校车服务等方式,确保乡村适龄儿童不因上学不便而辍学。针对农村残疾儿童实际,做到“一人一案”,切实保障农村残疾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完善学生资助政策,继续扩大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招生人数,畅通绿色升学通道,切实提高贫困家庭学生升学信心。

(九)改革随迁子女就学机制。各地要进一步强化流入地政府责任,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镇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坚持积极进取、实事求是、稳步推进,适应户籍制度改革要求,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切实简化优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提供便民服务,依法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数据,推动“两免一补”资金和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资金随学生流动可携带。要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对于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在普惠性民办学校就读。实现混合编班和统一管理,促进随迁子女融入学校和社区。公办和民办学校都不得向随迁子女收取有别于本地户籍学生的任何费用。特大城市和随迁子女特别集中的地方,可根据实际制定随迁子女入学的具体办法。

(十)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各地要落实县、乡人民政府属地责任,建立家庭、政府、学校尽职尽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促进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要深入排查,建立台账,全面掌握留守儿童基本情况,加强关爱服务和救助保护,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确保留守儿童人身安全。中小学校要加强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积极开展心理辅导。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鼓励父母取得居住证的适龄儿童随父母在工作地就近入学,外出务工父母要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依法追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的责任,依法处置各种侵害留守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发挥乡镇政府和村委会作用,督促外出务工家长履行监护责任。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党的领导。各地要认真落实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党对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工作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要高度重视义务教育学校党建工作,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教育部门具体负责、有关方面齐抓共管的学校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全面加强学校党组织建设,实现党组织全覆盖,严格党组织生活,切实做好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注重从优秀教师中发展党员,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教师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落实政府责任。各地要加强省级政府统筹,根据国家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总体部署和本地城镇化进程,把义务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突出位置,纳入城镇发展规划。完善相关政策措施,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税收激励等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支持义务教育发展。把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作为地方各级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完善考核机制,健全部门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义务教育改革发展面临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实到位、工作目标按期实现,促进义务教育与新型城镇化协调发展。

(三)明确部门职责。各级教育部门要加强同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编制完善义务教育规划,积极推动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发展改革部门在编制相关规划时,要统筹考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在安排重大项目和资金投入时优先支持义务教育学校建设。财政部门和教育部门要积极建立和完善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公安部门要加强居住证管理,建立随迁子女登记制度,及时向同级教育行政部门通报有关信息。民政部门要将符合条件的特殊困难流动留守儿童和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纳入社会救助政策保障范围,落实兜底保障职责。机构编制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为推动实现统筹分配城乡学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提供政策支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依法督促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支持外出务工父母定期回乡看望留守儿童。国土部门要依法切实保障学校建设用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制定控制性详细规划涉及中小学用地的,应当征求同级教育行政部门意见。未按照规划配套建设学校的,不得发放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书,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乡镇小学教务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通过地方病防治网络建设、健康教育、地方病普查等工作,进一步摸清我县地方病发病情况,明确防治任务,落实防治措施,努力创建我县最佳的管理形式和防治模式,建立稳定的地方病防治长效机制,巩固地方病防治成果,使全县地方病防治工作逐步走向科学化、规范化轨道。

二、具体工作内容和任务

(一)县级工作任务及要求:

1、业务培训

举办县、乡、村地方病防治知识培训班。通过培训使县、乡、村三级地方病防治人员熟练掌握碘缺乏病、氟中毒、布病、鼠疫、大骨节病五种地方病的防治知识,掌握碘缺乏病、氟中毒、大骨节病、布病的流行病学调查、诊断与鉴别诊断、病情监测、预防控制、防治效果考评等各项业务的具体操作技能。

2、业务指导

指导乡、村地方病防治人员开展地方病病情调查,摸清全县地方病的患病情况。协助乡、村完成地方病病情资料整理、归档、图表上墙等工作任务。

3、健康教育

培训和提高乡、村卫生技术人员健康教育理论和基本知识,编写、制作健康教育资料,组织指导健康教育工作的实施。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健康教育,使全县中小学校健康教育开课率达到90%以上,家庭主妇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60%以上。

4、组织、协调和督导全县各项防治措施的落实,建立地方病防治展览室和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二)乡、村工作任务及要求

1、建立和完善乡、村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

2、建立乡(镇)地方病防治网络。

3、开展碘缺乏病、氟中毒、大骨节病、布病普查。

调查对象:本辖区内吴起户籍人口。

调查方法:按调查时的居住地(或工作单位)进行检查,填写“地方病普查表”,按被检查人员的户籍所在地填写“乡(镇)、行政村、自然村”。各乡镇将非本辖区户籍人员的“地方病普查表”交县疾控中心,疾控中心以乡(镇)为单位分类后交给各乡镇统计汇总。城镇人口按户口所在地所属的乡(镇)、行政村、自然村填写“地方病普查表”。

普查率:必须达到户籍人口的95%以上。

通过普查要摸清病情本底,对现症患者登记建册,并将病情及其动态变化、防治资料制作成图表上墙。

4、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即病区移民搬迁、退耕还林(草)换粮、硒碘盐供应、现症患者治疗等综合措施,协助县级单位开展病情及硒碘盐监测工作。

5、开展地方病健康教育。

(1)教育形式: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张贴标语、办板报、举办村民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在目标人群中开展健康教育。

(2)地方病防治知识知晓率:通过健康教育,使群众了解“一盐防三病”的科学知识;知道环境缺碘、缺硒对人体造成的危害和食用硒碘盐的好处;知道高氟水对人体的危害和改换低氟水源的办法。通过健康教育活动,使干部和学生的地方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村民(以家庭主妇为主)达到80%以上。

(3)中小学地方病健康教育开课率达到90%以上。

(4)家庭主妇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60%以上。

三、实施步骤

全县地方病防治示范县建设分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宣传动员培训阶段(2010年4月20日—5月31日):

主要工作任务是:各级成立机构,完善组织网络,制定方案,召开会议,培训人员,制作调查表格等前期准备工作。各乡镇必须在5月底前做好人员培训并将本乡镇的示范县建设领导机构、网络和实施方案报县地病办。

第二阶段为地方病普查阶段(2010年6月1日—7月31日):

主要任务是人群病情普查,填写调查表格、登记现症病人、资料统计汇总及总结上报和资料归档管理。对查出的病人进行汇总和分类汇总。

第三阶段为展室建设阶段(2010年8月1日—9月30日):

主要任务是县、乡、村展示材料,即档案材料的整理、资料图片的收集及展室的安排布置,县疾控中心、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都要建立展室。同时,对普查中发现的各种地方病给予积极治疗、控制。

第四阶段为自查验收总结阶段(2010年10月8日—10月31日):

主要任务是各乡(镇)通过自查,认为达到建设标准后向县示范县建设办公室提出申请,县示范县建设办公室组织人员对各乡镇和街道办逐个进行达标检查验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查漏补缺,最后完善,确保2010年10月底前全县示范县建设达到标准要求,并做好总结和上报工作。

第五阶段为市、省验收阶段(2010年11月1日—11日30):迎接市、省检查验收。

四、检查验收标准

地方病防治示范县建设考核标准:

(一)县、乡、村领导是否重视示范县建设,是否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机构是否健全,人员、经费是否落实。

(二)防治和管理人员是否落实,能否胜任本行政区域内的地方病防治管理和专业技术工作。

(三)对地方病防治工作是否有计划、有安排、有检查、有总结,防治措施是否落到实处,地方病防治任务能否按期完成。

(四)健康教育项目是否落实,中、小学生地方病健康教育开课率(有课程表、教案、学生成绩),群众防病知识知晓率和行为形成率是否达到规定的标准。

(五)是否做到病情本底清楚,资料规范完整,并能装订成册,实行档案化管理,病情变化防治资料是否制成图表上墙,使人一目了然。

县级:①地方病防治展室内容:全县地方病概况图、病情分布图、防治图片、病情图表,健康教育知识及宣传图片上墙,防治资料装订成册归档。②县示范建设办公室:有关法规、职责上墙,配置有必要的办公设施。

乡镇卫生院:地方病概况(以病情为主),人口统计表(分0-6岁,7-15岁,16岁以上年龄组),四病(碘缺乏病、氟中毒、大骨节病、布病)动态变化示意图,现有地方病患者的治疗计划、治疗统计、汇总表以及健康教育知识及相关图片上墙;配置地方病防治专用柜,将病情普查原始登记册、现有地方病的所有患者花名册(包括治疗)、移民搬迁登记册、退耕还林(草)换粮登记册及各项工作安排总结归档管理,用专柜保存,有专人管理。

村卫生室:人口统计表(分0-6岁、7-15岁、16岁以上)、健康教育知识(包括相关画图张贴)、现患病例花名表、治疗统计汇总表四表上墙;病情原始普查表、现患病例花名表、治疗花名表、移民搬迁花名表、退耕还林(草)换粮登记表五表装订成册。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地方病防治示范县建设是一项综合性较强的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必须在县政府和县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为此,县上成立地方病防治示范县建设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创建工作的领导,负责组织和协调乡镇和有关部门共同实施。实行分级负责、逐级督导,确保创建工作顺利达标。

(二)技术保障

卫生局从疾控中心和其他医疗卫生单位抽调医学技术水平较高的人员组成县地方病示范县建设技术指导小组,负责全县地方病防治的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工作。

六、职责分解

示范县创建工作由县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牵头,地病办组织协调,县疾控中心具体负责,各乡镇共同参与实施。

(一)乡、村职责

1、乡镇政府(街道办)职责

(1)成立乡镇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落实领导及工作人员。组建乡村地方病防治网络。

(2)制定本辖区地方病防治示范县建设实施方案及地方病防治计划。与行政村签订地方病防治示范县建设目标责任书。

(3)培训村级卫生人员和参与普查的人员,要有教材、有记录、有培训花名册。

(4)制定本辖区地方病调查方案,开展病疫情调查,摸清病情本底,对现症患者造册登记,并将病情及动态变化等防治信息制作成图表,及时上墙。

(5)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参加并完成病区移民搬迁、退耕还林(草)、合格硒碘盐供应。协助完成辖区现症患者治疗,协助县级单位开展病情及硒碘盐监测工作。

(6)开展健康教育。10月底前对乡镇所在地的所有干部举办地方病防治知识培训班两次,并考试,试卷保存。组织乡村干部在各自然村举办村民培训班一次。在乡镇街道悬挂横幅一条。督促检查所在地中小学完成地方病健康教育课任务。

(7)向县地病办提交示范县建设阶段工作总结。

2、村委会职责

(1)成立本村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本村地方病防治工作顺利进行。

(2)组织本村病(疫)情调查,摸清本村病(疫)情本底。

(3)制定本村综合防治计划,并按计划严格执行。

(4)刷写固定标语1-2条。

(5)配合有关部门完成改水、搬迁等工作任务。

(6)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完成图表上墙,建立展室,提交工作总结。

(7)完成领导小组交付的其他任务。

(二)卫生部门职责

1、县卫生局(包括地病办):

(1)加强对卫生系统各单位地方病防治工作的全面领导,及时抽调必要人力、备足物资参加创建活动。

(2)按照本方案及地方病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对

全县地方病防治示范县建设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必须有督导检查记录。

(3)定期对全县地方病防治工作进行综合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向县政府提出建议。

(4)提供全县地方病健康教育资料。

(5)联系其他部门,为地方病防治工作提供卫生技术支持。

(6)及时收集和整理相关资料,分类归档。

(7)组织人员对各乡镇的创建工作进行县级考核验收。

2、县疾控中心

(1)提供地方病防治计划,经领导小组批准后,组织实施。提交地方病防治阶段总结,按创评标准提出评估意见。

(2)为全县地方病防治工作提供卫生技术支持。负责示范县建设的质量控制。对各乡镇和有关部门交来的各种调查表认真审查,严格把关,不符合要求者,不予接收,令其重新调查。

(3)负责业务培训。举办防疫专干、乡村医生地方病防治知识培训班和示范县建设卫生业务培训班。通过培训使他们熟练掌握四种地方病(碘缺乏病、地方病性氟中毒、大骨节病、布病)的流行学调查,诊断与鉴别诊断、病(疫)情监测和预防控制、防治效果评估等基本知识,并能具体操作。

(4)制定碘缺乏病、氟中毒、大骨节病、布病调查方案。印制各种调查表格。自行设计的表格须经市疾控中心审查后方可使用。

(5)组织并指导地方病普查。指导各级地方病防治人员开展地方病病(疫)情调查,摸清全县地方病病(疫)情状况;指导乡、村医疗卫生单位完成地方病防治相关资料整理、分析、归档,及时完成图表上墙。

(6)开展地方病健康教育。制定全县地方病健康教育方案,并组织实施。培训各级地方病防治人员,提高健康教育知识水平和宣传能力。

(7)协调和督导有关单位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建立地方病防治示范县工作展室,充实和完善各种地方病防治资料,加强归档管理工作。指导和帮助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建立展室。

3、其他医疗卫生单位

(1)成立相关组织,落实具体科室和具体人员负责本单位地方病防治工作综合管理。街道办辖区域的地方病防治综合管理工作由吴起镇防保站负责。

(2)完成服务区内地方病病(疫)情的监测,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登记、上报病(疫)情。

(3)按规定要求发现地方病病人,及时分诊、转诊、治疗、管理。

(4)完成服务区(责任区)地方病普查任务。原始调查资料、汇总资料、病人花名册全部录入微机。7月31日前向县疾控中心提交示范县建设的各种调查表、统计表、汇总表及其电子版。街道办辖区病情普查的卫生技术业务由疾控中心、中医院、妇保院按所承担的防保责任区分别负责,调查资料交吴起镇防保站汇总管理。

(5)在服务区内开展面向病人和各层次群众的健康教育。每月办板报或墙报一期,底稿保存。

(6)制定本院(站)地方病防治工作方案和岗位职责,并严格执行。

(7)全面收集本院(站)地方病防治相关资料,及时归档,完成图表上墙。

(8)乡镇卫生院和吴起镇防保站要建立乡级展室并帮助村卫生室建立展室。吴起镇防保站将街道办所辖行政村作为吴起镇的村级单位对待,统一汇总、统一管理,建立一个乡级展室。

(9)向县疾控中心提交示范县建设的阶段工作总结。

(三)教育部门职责

1、要按照要求加强各级学校健康教育师资力量,配备相关教学设备,完成地方病健康教育授课课时任务(每学期安排碘缺乏病、氟中毒、大骨节病、布病健康教育课各两节),有教案,并纳入教学计划综合考核。10月底前组织学生考试两次,试卷保存。

2、城镇学校健康教育开课率达到100%,农村达到80%。学生地方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

3、组织学生向家长宣传地方病防治知识。利用学校这一阵地,通过“小手拉大手”活动,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四)扶贫部门职责

1、严格执行地方病病区移民搬迁计划,并按时完成任务。

2、凡属扶贫移民搬迁项目,必须充分考虑地方病危害因素。

(五)盐业部门职责

1、加强盐政管理,严厉打击制售私盐,依法规范市场。

2、合格碘盐覆盖率必须稳定保持在90%以上。

(六)林业部门职责

严格执行地方病区退耕还林(草)、换粮政策和计划任务,及时兑现有关优惠政策。

(七)水利部门职责

将病区改水工作纳入年度计划,将病区改水项目选项、立项、建设、竣工验收,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地方病防治卫生技术标准,并及时联系卫生部门进行卫生评估。

(八)广电部门职责

1、开办地方病健康教育广播电视栏目,每周2次,每次不少于10分钟。

2、宣传地方病防治管理、法规、科普知识,及时报到示范县建设进展情况的新闻等,在上级评审期间达到宣传高潮。

(九)财政部门职责

足额预算人均1元的地方病防治经费,及时拨付示范县建设配套经费。加大对地方病防治专项事业费和设备的财政支持力度。

(十)畜牧部门职责

加强对人畜共患病的监测管理,严防畜间疫情向人间传播。

以上部门除了完成上述工作外,必须完成以下三项工作:

第一:成立本部门地方病防治示范县建设领导机构,做到专人领导、专人负责。

第二:及时收集和整理相关资料,向地病办提交工作总结。

第三: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乡镇小学教务工作总结范文第4篇

一、机构设置及教职工编制标准

(一)内设机构及领导职数

⒈完全中学、职教中心各设校长、书记一人,一中、二中设副校长人,三中、四中设副校长人,职教中心设副主任人;职能机构设教导处、总务处,各设主任人,一中、二中设办公室主任和政教主任各人。

⒉普通初中(含附中)设校长人、副校长人,张川镇中、龙山镇中设副校长人;职能机构设教导处、总务处,各设主任人;张川镇中、龙山镇中设办公室主任和政教主任各人。

⒊中心小学设校长人、副校长人,新建小学设副校长人;职能机构设教导处、总务处,各设主任人;新建小学、龙山西小设政教主任各人。

⒋完全小学设校长人、教导主任人,总务工作指定教师兼任;农村初级小学、教学点由完全小学代管,指定名学校负责人。

⒌幼儿园设园长人,副园长人。

⒍乡镇学区设校长人,并兼任学区所在地学校校长;教育专干人,会计人。

(二)教职工编制

城区高中、农村高中教职工与学生比分别为:和:;城区初中、农村初中教职工与学生比分别为:和:;城区小学、农村小学教职工与学生比分别为:和:;幼儿园教职工和幼儿比为:;职教中心按职业中学和教师进修学校标准分别配备教职工,职业中学教职工与学生比为:,教师进修学校按长班每班配备名教职工,短班每班配备名教职工,其他函授班每班配备名教职工(班额人);按编制所需教师在年内分步到位。

二、校长的聘任

校长实行公开选聘,竞争上岗。公开选聘校长工作要以党的十六大为指针,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改革目前单一的校长任命制,形成校长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竞争择优、定期交流、充满活力的激励机制。校长的选聘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竞聘职位

四所完全中学、职教中心的校长由教育行政部门拟定聘任岗位,报县委批准后,由教育行政部门向全县公布。其它县直中小学(幼儿园)、乡(镇)学区(附中、中心小学)由教育行政部门拟定聘任岗位,以乡(镇)学区、学校公布。其它完全小学的校长由乡(镇)学区拟定聘任岗位,在本乡(镇)公布(报县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二)竞聘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参加竞聘的人员,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和要求:

⒈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⒉有较强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质。

⒊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五年以上,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⒋完全中学、职教中心校长一般要有本科以上学历;初级中学校长应有大专以上学历;小学校长一般要有中师以上学历;幼儿园园长要有幼师以上学历。

⒌完全中学、职教中心校长要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学区、独立初中、局直小学的校长、幼儿园园长应具有助理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⒍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年龄原则上在岁以下,竞聘同一岗位人员中,对工作能力强、成绩突出者年龄可放宽到岁以下,现任校长可以适当放宽到岁以下。

⒎同一所学校任期满两届以上的现任校长,如参加竞聘,要进行交流。

(三)聘任的基本程序

⒈公布职位。竞聘职位为全县各类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具体岗位数由教育行政部门报县委批准后向全县公布。

⒉个人申请。凡符合聘任条件欲竞争拟聘中心小学以上学校校长岗位的人员在规定时限内递交书面竞争拟聘岗位申请填写报名表。

⒊资格审查。由县教育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⒋演讲答辩。由领导小组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政策水平、有关知识、专业能力、管理才能、应变能力等方面的答辩测试。

⒌民主测评。领导小组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进行民主测评。

⒍年度考核。将近三年上级部门对应聘人员的年度考核结果折算后计入总分。

⒎公布成绩。将演讲答辩、民主测评、年度考核的综合成绩予以公布。

⒏确定人选。由县教育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依据综合成绩确定拟聘人选,并向社会公示。

⒐颁发聘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完全中学、职教中心校长由县政府聘任;其它局直中小学(幼儿园)、乡镇学区(附中、中心小学)校长由县文教体育局聘任,并颁发聘书。

(四)聘后管理

聘期一般为年,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任期内如出现重大失误或渎职行为可解聘,并追究相应的责任。新聘任的校长任期内享受相应的级别待遇,对原任校长的职级待遇予以保留。今后凡校长岗位出现空缺的一律实行公开选聘。

(五)学校其它领导成员的聘任

副校长、主任及其它领导成员按编制及岗位设置可按分级聘任的原则在本县范围内竞争选聘,上岗条件原则上要达到校长上岗同等条件。具体步骤是由校长提名,经学校党支部研究,教代会评议通过,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有关部门考察、审核同意后,由校长聘任。无论聘任与否,原有职级待遇予以保留。

(六)农村基层小学校长的聘任

农村基层小学校长的聘任,由各学区参照本实施方案提出具体意见,报县文教体育局和当地乡镇党委审核后,由学区进行聘任,并颁发聘书。

三、教职工聘任

(一)教职工聘任范围

各学校依据基本编制数,原则上确定的岗位实行聘任,空出的岗位用于接收新教师,但因全县教职工缺编较大,第一轮聘任城区学校确定的岗位,其他学校确定的岗位。各校优先聘任本校教职工(也可在本乡镇跨校聘任),原则上教职工由超编学校向缺编学校流动,聘任顺序为先城区后农村,先中学后小学,跨乡镇(局直学校跨校)聘任需经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聘任原则及程序

教职工的聘任必须按照岗位公开、平等竞争、双向选择、择优聘任的原则进行。其程序是:

⒈完全中学、职教中心、附中、中心小学、幼儿园以校制定教职工聘任办法,其他小学以乡镇学区制定教职工聘任办法,报经县教育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审批后实施。

⒉召开全体教职工应聘动员大会,公布编制数、岗位设置数、各类人员聘任条件,宣布近三年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

⒊教职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聘任学校上交应聘申请(不交申请者视为拒聘)。

⒋教研组长、年级组长、班主任、专任教师、教辅人员、后勤服务人员和行政办公人员,分别由分管副校长和教导主任、总务主任、办公室主任根据平时考核情况给校长综合提出建议名单后由校长正式提名经教代会(或校务会)讨论通过校长聘任。

⒌校长与受聘人员签定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和聘期。

⒍新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外地(校)调入的教职工,学校试岗一年后,经考核称职者,由校长聘任。

(三)解聘及不解聘

⒈教职工在聘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校长予以解聘。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触犯刑律;或酗酒闹事、打架斗殴,参与等被公安机关拘留者;

()未经学校同意和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私自在外兼课、从事第二职业或外出求职者;

()旷工或者请事假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一年累计超过三十天者;

()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者;

()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安心本职工作,教学业务能力差,不能胜任工作又不努力学习,年度考核为不称职者;

()道德败坏,品行不正,造成不良影响者。

⒉教职工在聘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不得解聘,但可视其情况减免其承担的工作。

()因公负伤、致残而丧失教育教学能力和从事其他岗位工作;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及哺乳期间;

()患病在医疗期内或患绝症、精神病。

(四)落聘人员的安排及待遇

⒈因岗位超员,待聘的教职工,教育行政部门推荐到其他学校应聘。

⒉对因工作不称职落聘的教职工,可提供继续教育的机会,促使其业务能力提高,待后重新参加聘任。

⒊对长期患病,确实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教职工,经乡镇学区(学校)报请县教育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和县人事部门核查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病退手续。

⒋允许待聘、落聘人员面向社会跨行业流动并办理调动手续。

⒌待岗人员不享受各种津贴;待岗一年内的只发职务工资;待岗一年以上三年以内的只发职务工资的;待岗三年后还不能受聘者,停发其工资,并参照企业下岗职工管理办法,发给最低生活保障金。

⒍待岗一年的教职工一律转到教职工流动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待岗人员如用非正常的手段影响或干扰机关、学校及领导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由乡镇学区、学校报县教育行政部门,经县教育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审查并予以辞退。

(五)拒聘与离职进修

⒈待聘教职工不愿接受学校聘任,或不同意教育行政部门推荐到缺编乡、校应聘者视为拒聘。拒聘人员自拒聘之下月起停发工资及一切福利待遇,限期三个月办理调离手续,逾期按自动离职处理。

⒉被聘教职工按规定要求离职进修者,需本人写出申请,乡镇学区、学校加注意见,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进修。未经乡校同意和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擅自离职进修的人员,停发进修期间工资,并予以解聘。

⒊教职工脱产进修后,原则上不再重新分配,仍回原单位工作,如不回教育系统工作,交回离职进修期间的职务工作总额。

四、实行校内结构工资制

校内结构工资制是把教职工个人职务工资作为保留部分不动,把津贴部分和校内的自筹补贴作为活的部分,按教职工的工作量和工作成绩分为工作量津贴和绩效津贴两部分,以乡镇学区、学校为单位统一发放。

⒈工作量津贴

工作量津贴是把教职工的工作量折合成标准课时按月发放津贴具体是每年发给个月工作量津贴前半年发个月后半年发个月。工作量的确定按省颁课程标准对各类学校各学科课时要求和原教育部()教计字号文件对各类学校教师授课节数规定,以学校(教学点归完小)把每个教职工的实际工作量折算成标准课时。具体是:

()小学语文、数学,中学语文、数学,每节课为一个标准课时;原则上中学教师每周讲授两个班的语文或数学,或每周讲授物理、化学、生物、英语、政治节,讲授其它学科节。小学教师每周包教一个班的语文和数学,或讲授两个班的语文(数学),讲授其他学科为节。

()中学语文、数学、英语、政治、物理、化学六门学科,小学语文、数学同科多授一门课头可增算节课,跨学科多授一门课头可增算节课;其它学科同科多授一门课头可增算半节课,跨学科多授一门课头可增算节课。

()学校领导都应授课。局直学校主要领导(校长、书记)周授课为科任教师标准量的至,其他领导周授课不少于科任教师的一半;乡中学、城镇小学(幼儿园)、乡中心小学和人以上完全小学主要领导周授课时不少于科任教师的一半。

()各校教辅人员、后勤服务、班主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工会、团队负责人的工作量由乡镇学区、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折算成标准课时,具体办法由乡镇学区、学校自定,报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查。

工作量津贴分配办法是:中心小学以上学校以校核算发放其他学校由乡镇学区核算出同类学校的总工作量及标准课时津贴总数后再划拨给学校由学校按教师的实际工作量折合成标准课时发放。

⒉绩效津贴

绩效津贴是把教职工个人每年两个月的津贴和校内自筹补贴按岗位工作考核情况每学年发放一次。各乡镇学区、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教职工岗位职责及量化考核细则。做到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学期考核与学年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以学年考核成绩为依据由乡镇学区、学校统一发放。

⒊特殊情况:

()经学校同意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离职进修人员,不列入校内结构工资的范围,原工资照发。

()对患有精神病、因公致残等特殊情况而长期不能工作的人员,按教职工管理办法办理病假手续,不列入校内结构工资范围,享受有关规定的待遇。

()对接近退休年龄、因长期患病,已丧失工作能力的,可按有关规定提前办理病退手续。

()对男性年龄在岁以上,女性年龄在岁以上的教职工,乡镇学区、学校按实际情况安排工作量,不再和工作量津贴挂钩,但绩效津贴要由乡、校统筹发放。不承担任何工作任务的,不能发放工作量津贴和绩效津贴。

五、首次聘任的时间安排

⒈××年月日以前,完成各校“三定”方案的审定。

⒉××年月日以前,完成校长的选拔聘任。

⒊××年月日以前,完成学校其他领导成员及农村小学校长的聘任。

⒋××年月日以前,完成教职工的聘任。

⒌××年月日起,实行校内结构工资制。

⒍××年月,进行总结验收。

六、监督和仲裁

⒈县教育行政部门是学校(单位)实行聘任制的管理部门,对学校实行聘任制具有指导、协调、监督的职责,有权对违反国家有关人事法规、政策的行为予以纠正,并对有关责任者进行处理。

⒉县上成立教育人事仲裁机构,负责处理聘任工作中人事争议的调解、仲裁事宜,依法保障教职工和学校双方的合法权益。局直学校、学区可成立由教职工代表、学校管理人员代表组成的人事争议调解小组,依据有关规定行使调解职能。教职工对所属乡校做出的涉及本人权益的人事处理决定不服,可向乡镇学区、学校人事争议调解小组申请调解,调解未果,再向县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⒊对仲裁不服的,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向当地人民法院诉讼,但不得采取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和手段,影响干扰各级机关和学校及领导的正常工作,对不听劝阻者,按拒聘人员对待,情节严重者按有关规定予以制裁。

仲裁期间申请仲裁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乡镇小学教务工作总结范文第5篇

××*同志的讲话

这次全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会议,是继全市农村工作会议后,又一次事关“三农”的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农村工作会议和全省农村综合改革工作会议的精神,研究部署全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市委、市政府对这次会议非常重视,会前,市委常委会专题听取了工作汇报,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进行了专门研究。刚才,谈月明同志代表市委、市政府对推进我市农村综合改革作了具体部署,王文序同志就乡镇换届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希望大家认真体会、抓好贯彻落实。应该说这项工作的任务和要求都已经明确,各县区、乡镇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各地实际,研究具体方案,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根据市委常委会和领导小组研究的意见,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农村综合改革的重大意义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重点在农村,难点在农村。农业兴才能百业兴、农民富才能全市富、农村稳才能全局稳。近几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上级精神与湖州实际相结合,把事关群众生产生活的重点难点问题作为工作的着力点和突破口,创新破难,开拓进取,全市农村呈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农民收入持续增长、村容村貌加快改变、农村社会事业加快发展的良好局面。2005年,全市农村经济总收入达到2280亿元,是2000年2.8倍多;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7288元,“十五”期间年均增幅达到11%;2004、2005连续两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超过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幅;农村恩格尔系数由2000年的0.488降为2005年的0.383。可以说,我市的“三农”工作,特别是在农业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百千工程”、康庄工程建设,农村税费、教育、卫生医疗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等方面,都走在了全省前列,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统筹城乡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虽然我市的“三农”工作在全省有影响有地位,在全国也有一定的知名度。但必须清醒地看到,一方面,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落后于城市发展的局面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改变。当前,制约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尚未消除,促进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尚未形成,总体上看,农业和农村发展仍处在艰难的爬坡阶段。另一方面,随着形势和任务的变化,乡镇政府职能越来越不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工业化、城市化的不断推进和农村经济社会的加快发展,乡镇工作的重心也在不断发生变化。随着农业税的取消、行政许可法的实施,乡镇进一步面临转变职能的压力。特别是按照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面对要把广大农村建设成“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形势新任务,现有的乡镇职能已越来越不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要求乡镇的主要职能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工作方式由过去的行政手段为主,转变为更多地运用经济、法律、民主和教育的手段,更多地依靠农民的社区自治。可以说,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管理职能将逐渐淡化,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服务职能将不断增强,而且内容更多,要求更高。而我们的乡镇职能恰恰在这方面还存在许多缺位。因此,必须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从根本上突破制约农业和农村进一步发展的体制障碍,切实转变乡镇职能。这是一场涉及农村各个领域的深刻变革,意义重大而深远,任务复杂而艰巨。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站在全局的高度,特别是从“三农”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战略地位来认识这项改革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一)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保障。通过改革,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这是我们在长期实践中得出的一条重要经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历史任务。新农村建设内容丰富、寓意深刻,涉及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等各个方面。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同样需要通过深化改革来提供动力。农村综合改革涉及农村行政管理体制、财政体制等重大变革。其内容涵盖了农村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各个层面,既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题中之义,更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基础性、保障性的工作。从这个意义上说,农村综合改革既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抓手,又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保障。

(二)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是加快城乡统筹发展的重大举措。统筹城乡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是现阶段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而统筹城乡发展最大难题就是城乡二元结构。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不断推进,城乡二元分割的状况正在被逐步地冲破,公共财政和公共服务也逐渐向农村延伸。统筹城乡,关键是从体制机制上改变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如果不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不从根本上解决体制机制问题,就不可能解决乡镇权责不清、职能转变缓慢的问题,不可能解决不少乡镇存在的财政困难和债务负担问题,已经推行的农村税费改革也只能是治标而不治本。因此,必须从改革农村管理体制入手,从根本上解决城乡分治的行政管理体制,逐步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制度、精干高效的农村基层行政管理体制和城乡一体化的社会管理体制。

(三)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和推进民主管理的重要途径。“基础不稳、地动山摇”。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推进农村民主管理,是事关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大事,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需要。推行农村综合改革,重要目标之一就是进一步加强农村的基层组织建设,扩大基层民主,促进乡镇政府服务职能到位,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加快发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密切农村党群、干群关系。

总之,各级党委、政府既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又要充分估计在现有体制下开展这项改革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做好改革的各项工作。

二、把握重点,全面推进全市农村综合改革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农村综合改革的总体要求,结合即将全面推进的乡镇换届工作,市委、市政府要求,从现在起,在全市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着力推进农村公共服务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建立精干高效的基层行政管理体制和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制度,努力化解影响农村稳定发展的深层次矛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主要任务是:深化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化解乡村债务,建立村级组织运转保障机制。重点是要通过转变乡镇政府职能,提高公共管理和服务水平,巩固税费改革成果,逐步建立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相协调,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的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高效廉洁的乡镇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

一要通过农村综合改革,加快乡镇政府职能转变。要全面准确地把握农村综合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工作重点,防止把综合改革理解为减几个机构、裁几个干部的简单化倾向,切实按照“明确乡镇功能定位,理顺乡镇权责关系,合理配置机构人员,激发乡镇干部活力”的要求,搞好乡镇机构改革工作。市场经济下的政府职能,总的来说就是“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四大职能。从乡镇的实际情况来看,乡镇功能应该是“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社会管理,巩固基层政权,搞好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根据这个定位,要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逐步把乡镇政府的主要职能转到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加快经济发展和提高农民收入上来,并根据省里的要求,在行政执法上适当赋予乡镇一定的管理职能和部分必要的行政处罚权,着力建设服务型、法治型政府。乡镇机构设置要按照转变职能的需要,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贯彻“减少机构、整合资源、综合设置、提高效率”的要求,真正做到机构精简、编制压缩、人尽其用。乡镇机构改革要与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同步进行,达到激发乡镇干部活力的作用。领导班子职数要严格按照乡镇换届的要求配置,并注重逐步推进领导干部年轻化,抓好乡镇干部队伍的结构调整。要通过建立和完善乡镇干部的选拔任用、教育培训、考核评价、保障激励和监督管理等工作机制,尤其要加快建立择优选任、竞争上岗的用人机制,切实提高乡镇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要采取双向选择的办法进行人员定岗,对分流干部要做好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通过转岗培训,多渠道安置,鼓励他们到村(居)、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工作;对自主创业或自谋职业的,要按照有关政策进行扶持;对提前退休的要妥善安排,确保综合改革工作的顺利推进和社会稳定。

二要通过农村综合改革,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机制创新。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市决定与浙江大学合作共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验示范区。经过前一阶段的紧张努力,明天就要正式签署合作协议,全面启动1381行动计划,即建设一个区(建设省级新农村实验示范区,争取建成部级示范区),构筑三个平台(科技创新服务平台、人才支撑平台、体制机制创新平台),实施八项工程(产业发展工程、村镇规划建设工程、基础设施工程、生态环境工程、公共服务工程、素质提升工程、社会保障工程、城乡综合改革工程),百项项目(围绕新农村建设实施百项重点建设项目)。1381行动计划是今后一个时期,我市推进新农村建设的主要载体和抓手,要确保1381行动计划的顺利实施,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必须改革与其不相适应的体制机制性矛盾,建立并完善新型的农村工作机制、管理机制、投入机制等。要加快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逐步实现公共资源向农村基础设施、义务教育、公共卫生、社会稳定等方面倾斜,推动城市公共设施向农村延伸、城市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城市各种要素向农村流动。要按照职权与责任相统一、财权与事权相一致的原则,加快建立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办事体系和县、镇、村三级联动的新型便民服务机制。要加快建立支农资金稳定增长的机制,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财政支出、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和信贷投放,做到存量适度调整、增量重点倾斜。要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采取以奖代补、以工代赈、民办公助、合同承包等方式,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进一步完善“一事一议”政策,引导农民积极开展自己直接受益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事业发展,充分发挥农民群众投入主体的作用,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的投入力度,鼓励工商企业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加快建立任务明确、分级负责的工作机制和符合统筹城乡发展要求的工作评价和激励机制,真正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们在与浙大的合作中,要注重发挥浙大的优势,充分利用浙大的研究力量,加强对新农村建设中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的研究,不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以综合改革推进新农村建设,努力使我们的新农村建设走在全省的前列。还要重视抓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进工作的培训,市里准备月底召开读书会,同时还将组织对全市乡镇干部进行培训,各县区也要抓好培训。

三要通过综合改革,进一步强化农村基层基础建设。做好基层基础工作,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保障。要通过深化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增强乡镇财力,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建立和完善村级组织运转保障机制,确保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和农村公共事业的不断发展。要通过加强基层民主建设,规范村级组织的议事决策程序、运行规则和村级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村级组织运行规范化、村民自治法制化和民主监督程序化,健全和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努力实现乡风文明、管理民主的新农村建设要求。当前,还要重视做好化解乡村债务的工作。乡村负债现象比较多,少数乡村负债重,债务成因复杂,化解难度大,已成为影响农村稳定发展的一大难题。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真正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科学的发展观,努力从源头上控制新的乡村债务,逐步化解旧的债务,确保发展步入良性循环。总之,要通过农村综合改革,化解各种矛盾和问题,不断夯实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基层基础。

三、加强领导,确保农村综合改革取得实效

农村综合改革是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一项系统性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也涉及利益格局的调整,工作难度很大。各地要认真学习领会市委、市政府文件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做到坚持因地制宜,结合自身实际,有组织有步骤地抓好各项工作;要坚持开拓创新,积极探索,努力在农村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上有新的突破;坚持服务为先,努力在服务三农上有新的进展;坚持统筹兼顾,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乡镇机构编制人员只减不增、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要切实加强领导。为加强对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领导,市委、市政府成立了领导小组,由我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财政局,财政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农村综合改革主要工作在县区,主要责任也在县区,各县区“一把手”要负总责,要亲自抓,也要成立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领导,并抽调得力干部,建立专门班子抓好这项工作。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调查研究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总结宣传好的做法、好的典型,指导和推动面上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密切关注各地进展情况,切实加强指导。在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过程中,要严明政治纪律、工作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对失职行为要严肃追究责任。

二是要精心组织实施。制定科学合理的方案是改革顺利实施的前提和基础。要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坚持从实际出发,认真制定改革实施方案,并与乡镇换届工作结合起来,与我市和浙大合作共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实验示范区结合起来,真正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加快发展。改革方案确定之后,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稳步实施。特别是要严格按程序办事,坚定不移地执行各项改革政策,确保改革的严肃性;同时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分流人员做到无情改革、有情操作,妥善安置,保持稳定。

三是要各方形成合力。农村综合改革是一项综合性、全局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需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上下联动,努力形成推进改革的强大合力。各级人大、政协要加强对改革的监督。市直和县区各部门必须服从改革大局,积极配合、全力协作、主动服务,真心实意地支持基层探索试验,妥善化解改革中出现的各种矛盾,优化改革环境。各级新闻单位要广泛宣传农村综合改革的意义,宣传改革的内容、政策、目标和要求,广泛发动广大基层干部群众,引导大家积极支持和参与到改革中来,确保新农村建设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同志们,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是解决“三农”问题的一项重要举措。我们一定要深刻领会改革的重大意义,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通过深化改革促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增强“三力”,奋力实现湖州在杭湖宁发展带中间率先崛起作出新的贡献。

××*同志的讲话

这次会议是贯彻中央和省部署,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在巩固我市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省农村综合改革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湖州实际,研究部署我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提高认识,准确把握农村综合改革的指导思想

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是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确保农村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是把握“两个趋向”,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富裕、农村繁荣的重大举措;是创新体制机制,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保障。我市自2002年实施农村税费改革以来,按照“多予、少取、放活”的指导方针,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有效降低了农民负担,有力促进了农村发展,为“三农”工作长期走在全省前列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我市农村发展中一系列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依然存在,比如乡镇机构与一些部门之间“权责不清、关系不顺”的矛盾比较突出,一些乡村负债沉重、潜在风险较大的问题尚未有效解决,给进一步深入做好“三农”工作带来了不少压力。因此,各县区、各部门必须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切实提高对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的复杂性和艰巨性的认识,准确理解和把握省、市关于这次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要求,进一步增强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我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着力推进农村公共服务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建立精干高效的基层行政管理体制和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制度,努力化解影响农村稳定发展的深层次矛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进步、协调发展,为我市新农村建设“干在实处、走在前列”打下良好基础,为增强“三力”、率先崛起作出积极贡献。

我市农村综合改革,必须牢牢把握以下四条基本原则:一是因地制宜的原则。既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办事,又要注重把上级的改革精神与我市的实际相结合,充分考虑改革的承受度和政策的连续性,实行有情操作,确保改革依法有序稳步推进。二是开拓创新的原则。勇于突破传统的思维方式和固有的管理模式,着力解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体制性、机制性问题,促进农村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实现新突破。三是服务为先的原则。把改革的着力点放在转变职能、理顺关系、服务“三农”上,充分发挥乡镇党委、政府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主导作用,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四是统筹兼顾的原则。统筹安排、同步推进各项改革举措,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乡镇机构编制人员只减不增、农村经济得到新发展、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使改革取得扎实成效。

这次农村综合改革的目标,从近期看,就是要通过转变乡镇政府职能,提高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从长期看,就是要建立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相协调,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高效廉洁的乡镇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体制保障。

二、明确要求,扎实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各项任务

我市农村综合改革的主要任务是“三改革、一化解、一建立”,即深化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控制化解乡村债务,建立村级组织运转保障机制。

(一)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是这次农村综合改革的重中之重。要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结合我市与浙江大学共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省级实验示范区工作,按照强化公共服务、严格依法办事、提高行政效率的要求,进一步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切实转变乡镇政府职能,加强农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转机制。

一要明确乡镇职能定位。乡镇是国家政权的基础,省里在开展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已把乡镇功能定位于“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社会管理、搞好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上,并确定了乡镇政府的八项主要职能:一是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政府的决定和命令。二是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维护经济秩序,营造公平、公正的发展环境。三是负责抓好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体育等工作,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搞好就业培训、社会保障、救济救助、民政事务等公共服务工作。四是强化监督管理,依法实施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行政执法职能。五是完善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加强基层民主建设,推进村(居)民委员会自治。六是加强乡镇财政管理,做好经济社会统计和农村集体资产与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工作。七是保护各类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利和其他权利;强化、调解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八是完成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府规定的其他事项。根据上述职能定位,乡镇政府要把工作重点从过去直接办企业、抓生产经营等具体事务,转移到加强规划政策引导、提供公共服务、营造发展环境和维护社会稳定上来,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和法治型政府。此外,各县区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对乡镇行政区划作适当调整的建议,使乡镇布局更为合理。

二要理顺乡镇权责关系。按照“重心下移、能放则放”的原则,对一些农村层面发生频繁、直接面对基层百姓、县区部门看不见、管不了的事项,要通过一定的授权和委托的方式,依法把县区部门一部分能够下放乡镇的管理职能交由乡镇;对县区行政执法部门需要乡镇配合的工作,也要明确相互间的权责关系,使县区行政执法职能得到延伸;要发挥垂直部门下设机构在乡镇管理中的作用,做到条块结合,促进其职能延伸到村。要针对《行政许可法》实施后,涉及乡镇近70项行政权限的实际情况,赋予农村基层干部相应的权责,解决乡镇“官小责任大”和“看得见管不了”的问题,把责任与权力理顺,推动乡镇职能和体制的转变。

三要合理配置机构和人员。重点做好四件事。一是合理配置机构。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减少机构、整合资源、综合设置、提高效率的要求,根据乡镇规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综合设置若干个内设机构,分清职能,落实责任。二是合理配置乡镇领导职数。乡镇党政领导班子职数按照乡镇规模大小和工作需要,一般控制在7—9人,少数人口特别多、经济总量大的乡镇可适当增加1—2人,人口相对较少的应减少1—2人。提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交叉任职,增强领导班子整体效能。乡镇领导干部要推行年轻化,但不搞一刀切。我们许多基层干部四十多岁,虽然学历不高,但在长期的农村工作中学了很多真本事,正是年富力强干工作的好时候,要采取更加科学的考核评价办法,把他们的作用发挥好。三是抓好人员结构调整,强化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对现行乡镇行政总编制要进行适度精简,比例由各县、区根据当地实际确定。对精简富余人员,要采取转岗分流、提前退休、自谋职业多种途径,予以妥善安置,其中最主要的是通过转岗培训,让他们去当生产、消防、交通、食品、环保安全员和消费维权员,管那些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工作,切实做到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做。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通过建立和完善农村基层干部的选拔任用、教育培训、考核评价、保障激励和监督管理等工作机制,进一步激发乡镇干部活力。四是深入推进乡镇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按照“花钱买服务、办事不养人”的改革方向,将乡镇事业单位原承担的行政管理职能划归乡镇行政机关,社会公益职能进行整合归并后统一设置若干个事业单位,经营性业务推向市场。乡镇事业单位机构设置要同乡镇党政机构设置统筹考虑,避免交叉重复。

(二)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经过前阶段的改革,我市“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基本建立,经费投入得到保障并实现稳步增长,农村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下一步,要按照义务教育抓均衡、均衡重点抓农村的思路,认真贯彻落实“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加大城乡教育资源统筹力度,促进农村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一要进一步落实农村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县、区政府是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的责任主体,要更多地承担起责任,进一步加大投入,逐步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在编制本部门预算时要向农村倾斜。乡镇政府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努力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市级财政要通过增加转移支付,增强区义务教育经费的保障能力。要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的要求,在确保农村义务教育投入的同时,增加对职业教育、农民培训和扫盲教育的经费投入。

二要加大教育资源统筹力度,积极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按照“高中阶段学校向县城集中,初中向中心镇集中,中心小学向乡镇所在地集中”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中小学布局。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覆盖面,促进城乡师资力量均衡配置,加大城镇教师向农村学校流动的力度。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扩大和普及十五年教育。今年秋季入学起,全市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学杂费,学校的公用经费各级财政必须足额到位。

三要继续抓好农村教育“四项工程”。扎实做好农村中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扩面、免费提供爱心营养餐、食宿改造、教师素质提升等工作。根据农村发展实际和农村教育发展需要,深化农村教育教学方法改革,加强新课程实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实行多样、灵活、开放的办学模式和培训方式,切实培养能真正服务于农村的各类人才。

(三)深化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县区对乡镇财政管理体制问题,从表面上看是政府层级之间的财力分配问题,但从更深层面来看,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公共资源和公共产品的配置问题,事关构建城乡基本均等的公共服务体系的大事。因此,要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从事权与财权相对应的原则出发,立足新的乡镇职能定位,进一步完善县、区对乡镇财政管理体制。

一要区别对待,分类指导。要综合考虑乡镇经济发展水平、税源基础、财政收支规模等,合理划分乡镇类型,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对由乡镇改为街道办事处的,原则上作为派出机构,实行部门预算管理;对经济发达、财政收入规模较大、具有集聚和辐射作用的中心镇,要进一步完善县、区对乡镇的财政管理体制,赋予相应的责权利;对经济薄弱乡镇或财政收支规模较小的乡镇,可推行“乡财乡用县管”的财政管理方式,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同时增加财政转移支付,保证必需的公共支出和必要的正常运转经费,不断增强乡镇为民办事的实力。

二要完善政策,规范管理。要积极鼓励乡镇培植财源,增加分成,完善对乡镇实行的“划分收入、确定基数、超收分成、短收赔补”政策,充分调动乡镇生财有道的积极性。要坚持实行“一公开、二完善、三建立”的管理制度,在确保乡镇人员经费和日常经费的基础上,重点加强支出管理,规范乡镇财政的支出项目和支出范围,提高依法理财、科学理财的能力。

(四)控制和化解乡村债务。乡村债务是长期积累形成的,成因复杂,化解难度大,是影响当前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一大难题。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解决好思想认识问题,一是再也不能干越俎代庖的事,坚决防止旧债未了添新债;二是新官必须理旧债,这是政府信用问题、形象问题。在工作中,要着重抓好三件事,加强乡村债务管理,坚决制止新债,逐步化解旧债。

一要认真核查,摸清底数。要对乡村债权债务情况开展全面细致的核查摸底工作,在分清性质的基础上,制定相关政策,按照区别对待、分类化解的原则,落实偿债责任和偿还计划。市和县、区财政都要制定控制和化解乡村债务的具体政策措施。

二要坚决制止发生新的债务。按照中央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注重从源头上制止发生新的债务。今后乡镇建设项目必须报上级政府审批,凡未经乡镇财政部门和上级财政部门出具明确意见的,有关审批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各部门安排的涉及村级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生产开发项目,必须足额安排资金,不得留有缺口,一般不得要求村级组织安排项目配套资金;新农村建设要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规划先行、项目配套,先修后建、先易后难的原则。对违反规定造成新的债务的责任人,要依法依纪处理。

三要稳步推进村级债务化解工作。村级债务以历史原因形成的居多,必须下大决心加快化解。对因发展教育、水利等公共事业引起的债务,以及上级各种考核要求农村基层配套投资等形成的债务,各级政府要给予必要的支持,帮助乡村逐年化解。同时要加大财务监管和审计力度,通过健全村级债务动态监控机制、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和新增债务责任追究制,建立化解村级债务的长效机制。

(五)建立村级组织运转保障机制。确保村级组织正常运转和农村公益事业不断发展,需要依靠多方面的力量,调动多方面的积极因素,建立起一个保障机制。

一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强“自我造血”功能。确保村级组织正常运转,政府不可能大包大揽,关键还是要依靠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自身的实力,这是根本所在。特别要落实村级集体发展留用地政策,帮助搞好规划开发。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积极为村级集体资产和闲置资金开辟长期稳定的增收渠道。同时,要稳步推进村级股份合作制改革,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二要推进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规范村级组织的议事决策程序、运行规则和村级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村级组织运行规范化、村民自治法制化和民主监督程序化,健全和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完善村级会计委托制,加强村级财务管理。严格依法加强村集体资产、建设工程、经济合同等的管理。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议事制度,规范村务公开的内容、方式和程序,特别是要完善农村兴办集体生产公益事业筹资筹劳“一事一议”制度,充分调动农民群众投入主体的作用。村范围内进行的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道路桥梁修建、环境卫生改善、植树造林等集体生产公益事业,除财政给予补助外,遵循村民自愿、统筹规划、量力而行、共同受益、民主管理的原则,严格按照民主议事程序,在村内实行“一事一议”制。

三要建立财政扶持补助制度。各级政府都要建立财政专项补助制度,保障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的必要开支。市重点对区里村集体经济年收入低于5万元的薄弱村进行补助。此外采取市、县区、乡镇财政补助一点,社会资助一点,村自筹一点的办法,全面解决村级组织活动场所100平方米以下或无产权活动场所问题,力争今年70%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达到“四齐八配套”规范化水平。各县、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办法措施,加大对村级组织运转经费补助力度。

三、强化责任,努力确保农村综合改革的落实到位

今年是“十一五”开局之年,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会议精神和要求,全力以赴抓好这项工作,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对此,我再强调四点要求:

一是要加强领导抓。农村综合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是一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事关新农村建设大局的重大改革。要坚持从我市实际出发,从各县、区和乡镇实际出发,加强调查研究,找准突破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走出一条适合本地实际的改革路子。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负总责、亲自抓、具体抓,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要加强组织领导,充实力量,组织精干的工作班子,做到责任落实、人员落实、工作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的农村综合改革责任体系。根据省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领导体制和我市的实际,我市建立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并对应五项改革的具体任务专门再设立四个指导组。各县、区要根据实际,健全充实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力量。

二是要上下合力抓。农村综合改革是乡镇机构的又一次调整和完善,涉及各个部门在农村基层的机构设置和职能落实。因此,各部门必须自觉服从农村综合改革的总体安排,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集中精力,各司其职,全力以赴做好工作。各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全面落实承担改革任务。市里要组织检查督导,加强工作指导,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垂直管理部门要支持和配合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切实把各项职能延伸到乡镇。各部门不得干预乡镇机构改革,不得硬性要求设立对口机构,一定要给乡镇创造一个宽松的改革环境。各级综合改革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组织协调,全面掌握情况。农村基层干部既是农村综合改革第一线的组织者和参与者,又与他们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因此要保护好、调动好、发挥好农村基层干部的积极性。要结合先进性教育,发挥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共同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让广大基层干部和群众积极参与到改革中来,形成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合力。

三是要注重结合抓。农村综合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工作上一定要讲究方法,注重结合。一要把体制改革、机制创新、政权建设结合起来,使改革过程成为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过程,成为推动政府改革、提高执政为民水平的过程,成为动员广大农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过程。二要把“三改革、一化解、一建立”五项任务有机结合起来,做到通盘考虑,加强协调,同步推进。除了五大改革任务外,还要把乡镇区划调整、撤并行政村、农村中小学校布局调整、政务村务公开、村级民主理财等相关改革系统地考虑进去。三要把督查、调研和指导结合起来,各级领导对督查和指导工作要亲自抓、经常抓,及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把好的经验总结出来,用以指导和推动面上的工作。

四是要把握进度抓。全市农村综合改革准备分三个阶段进行。3月至6月是宣传发动阶段,重点是部署改革工作,制定改革政策,开展舆论宣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营造氛围。7月至9月是组织实施阶段,全面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落实乡村债务化解措施,建立村级组织运转保障机制,完成农村综合改革各项任务。10月至12月是检查总结阶段,对农村综合改革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总结农村综合改革的阶段性成果,形成比较完整、规范的各项制度,建立巩固改革成果的长效机制。各县区、各部门一定要按照时间安排,及时做好工作,决不能拖全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后腿。

同志们,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是中央的要求,是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力抓手。我们一定要深刻领会其重大意义,扎扎实实推进改革,确保改革取得实效,促进我市新农村建设走在全省前列,为增强“三力”、率先崛起作出新的贡献!谢谢大家。

××*同志的讲话

刚才,谈市长对我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根据省、市委统一安排,今年第三季度我市乡镇党委将进行换届,届时乡镇人大、政府也将进行换届。抓住换届契机,合理确定乡镇领导班子职数,提高乡镇领导班子效能,是农村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这次乡镇换届,面临新农村示范区建设开局起步、农村综合改革全面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不断发展,以及市、县区、乡镇换届集中等新的情况。能不能平稳有序、健康扎实地组织好这次乡镇换届,事关新农村建设的扎实展开,事关农村综合改革的顺利实施,事关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深入推进,更事关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对此,我们务必要有充分的认识。

对搞好乡镇换届工作,市委和各县区委高度重视。自4月上旬以来,全市乡镇换届试点工作全面启动,全市5个试点乡镇中,长兴县洪桥镇已于5月9日顺利完成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吴兴区东林镇今天正在召开党代会,其他三个乡镇的试点也将于5月25日前完成。在试点中,各地抓住重点难点问题,积极探索、勇于创新、扎实工作,为面上推开积累了有益经验。对于全市面上的乡镇换届工作,市里将在省统一部署后,于6月上旬专题召开会议,进行具体部署。根据今天会议安排,我想就做好乡镇换届的前期准备工作讲四点意见:

一、深入调研、深刻领会,全面把握今年乡镇换届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要求。各地要在前阶段调研和学习基础上,进一步分析、掌握影响乡镇换届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要求。第一,要细致调研,及时了解干部群众思想动态。把深入调查研究贯穿于换届选举准备工作全过程,尽量把情况想得复杂一些,把调研工作做得深入一些。调研中,特别要重视掌握乡镇干部队伍的思想脉搏,以便分类采取针对性举措;重视掌握党员群众的思想状况,及时考虑在扩大民主中如何正确引导党员、群众参与热情的问题。第二,要全面分析,准确掌握干部队伍结构状况。近年来,我市乡镇撤扩并的力度比较大,但同时,乡镇干部队伍出口不畅的问题依然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乡镇领导班子人员偏多、梯次结构不够明显、知识结构不尽合理等问题。各县区委组织部要借乡镇届末考察之机,进一步摸清乡镇干部队伍状况,特别是乡镇领导干部队伍的结构状况,为统筹考虑人事安排方案提供可靠依据。第三,要深化学习,深刻领会省委有关政策要求。省委对今年的乡镇换届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政策,市委也将结合实际,明确提出一些新的要求。各地要深入学习省委有关文件精神,深刻领会精神,正确把握政策,认真研究重点难点问题,切实做到领导有力、指导到位,确保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与严格依法办事的有机统一。

二、突出重点、再接再厉,按时保质完成乡镇党委换届试点。由于今年乡镇换届面临一系列新情况、新政策、新要求,做好试点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各地要按照既定部署,认真抓好落实。第一,要坚持标准,善始善终抓好试点工作。当前,整个乡镇党委换届的试点工作,已经进入后期。但越到后期,思想越不能放松。已经完成党委换届选举的两个乡镇,要认真做好相关后续工作,特别是对换届中退出乡镇领导班子的干部,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落实好关心关爱政策;制定完善新一届党委工作规则,集中精力抓好党代会提出的各项任务的落实,及时把党员干部通过换届激发出来的积极性创造性引导到工作上来。对正准备召开党代会的三个乡镇,县区组织部门要继续加强指导,针对精简职数、扩大民主对换届选举提出的新挑战,认真抓好党代表培训、党代会召开等各个环节工作,确保试点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第二,要认真梳理,总结提炼试点工作经验。完成党委换届以后,县区组织部门要指导试点乡镇及时对试点工作进行系统梳理,总结规律性认识。对乡镇换届中,如何围绕精干高效,处理好精简职数与合理配置的关系;如何围绕选好配强,处理好扩大民主与加强领导的关系;如何围绕平稳有序,处理好关心关爱与合理使用的关系;如何围绕考准考实,处理好科学评价与务实管用的关系;如何围绕协调共进,处理好换届选举与当前工作的关系等重点难点问题,要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提出具体解决办法。特别是对探索创新的一些重点环节,要总结出成熟的操作模式,为全市面上推开提供借鉴。

三、内外兼顾、统筹安排,认真做好乡镇换届的启动准备工作。当前,多数县区已开展乡镇领导班子届末考察考核工作,即将进入人事安排阶段,全市乡镇换届即将全面启动,各县区要重视以周密细致的启动准备确保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第一,要加强业务骨干培训。通过培训,切实增强组工干部搞好换届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依法按章做好换届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通过培训,使干部熟悉掌握乡镇换届的有关政策和要求,把《干部任用条例》、《浙江省乡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等有关政策规定落到实处。通过培训,进一步增强组工干部公道正派意识,坚决做到不受托吃请,不为跑官要官者提供可乘之机,不为有关人员提拔、调动等打招呼、说人情,不违反干部人事工作纪律,以良好作风选人用人。第二,要做实做细工作方案。认真贯彻中组部和省委有关文件精神,充分运用干部人事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成果,将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运用到乡镇换届考察中去,考准考实干部的德才表现。通盘考虑乡镇人口规模、经济社会发展等因素,根据乡镇、县区部门领导班子现实状况,及时制定合理的乡镇领导班子人事安排预备方案,以及退出干部的安排预备方案,为县委当好参谋。按照有关法规条例,细化乡镇换届工作实施方案,特别是对容易出问题的重点环节,对较难把握的探索举措,要制订出周密细致、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第三,要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对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查找的主要问题和制定的整改方案,要进行全面的“回头看”,对还没有解决的要抓紧解决和落实。对一段时间以来的信息要分析预测,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意见比较集中、涉及乡镇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要认真排查,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对一时不能解决的,要向群众作出说明,理顺群众情绪。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要制订好处置预案,为换届创造良好环境及各方面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