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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范文第1篇

今年6月是全国第8个、江苏省第16个“安全生产月”。根据建设部及省建管局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年”总体部署和各项要求,以建筑施工人员为主要对象,以宣传贯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知识为内容,普及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强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建筑安全文化建设,有效防控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推进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二、活动时间及安排

2009年6月1日至30日。第一周为“安全生产宣传周”,重点宣传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生产先进典型等。第二周为“安全生产科技周”。第三周为“安全生产咨询周”,进行安全生产咨询活动,6月18日为建筑施工安全咨询日。第四周为“应急预案演练周”,由各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进行应急预案演练。

三、活动内容

1、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各地要开展送安全知识到基层、安全施工宣传进工地活动,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和施工项目“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活动;各施工单位和工程项目部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场地或空间,采用标语、海报、横幅、广播、影像、实景模拟、实物展示、图片展览、工地安全生产宣传专栏等多种形式,向建筑从业人员传播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营造良好的宣传教育平台和舆论氛围。6月18日各施工单位和工程项目部要统一开展安全教育日活动,组织一线建筑工人,结合“三级教育”,开展施工安全应知应会知识讲座,将防护救护、逃生自助、基本操作技能等作为重点内容,采取案例教学、影像等喜闻乐见的方式,使农民工安全教育真正取得实效。

2、组织开展建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6月份是建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排查整治阶段,各单位要按照省市建设主管部门关于开展建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通知的精神,加强自查和整改,促进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实现安全生产;各地要按照治理时段、内容要求,对所辖范围内建筑施工企业和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行为进行打击治理。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各地、各单位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按照《*市二九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方案》的要求,开展以防范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事故和规范安全防护用品使用为重点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4、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和文明工地创建活动。

各地、各单位要对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及《*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标准》,组织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和文明工地创建活动。

5、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各单位要结合企业和工程项目实际情况,进行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完善相关应急救援预案,增强企业处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能力。

四、活动安排

1、动员部署“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

2、组织一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3、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知识讲座;

4、组织职工阅读一本安全生产书籍;

5、观看一场安全生产题材的影视宣传片;

6、收听一次安全生产题材的广播;

7、树立一个安全生产先进典型;

8、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科普知识展览;

9、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知识竞赛;

10、提一条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

11、组织参加6月18日建筑施工安全咨询日活动;

12、编印《*市建设工程安全简讯》专刊。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工作

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性,以倡导安全文化、加大源头治理、改善农民工作业与生活环境为目标,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可行的活动方案和计划;结合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三项行动等重点工作,精心部署“安全生产月”活动,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2、务求实效,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各地、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活动主题,创新形式和内容,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利用宣传拦、文化橱窗、广播站等阵地,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论坛、知识竞赛、演讲、读书活动和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加强安全生产理论研究,及时报道活动进展,推广先进经验,曝光典型案例,搞好舆论监督,努力营造全社会遵章守法、关爱生命的氛围。

3、采取措施,全面加强对建筑施工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各地、各单位要继续加强对建筑施工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特别是对项目工长、施工队长、班组长等农民工骨干人员的培训,发挥他们的“传帮带”作用,帮助广大农民工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要加强对三类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管理能力;要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促使其熟练掌握关键岗位的安全技能。要充分发挥施工企业的主体作用,督促引导施工企业结合生产实际,通过开展教育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

4、强化监管,严厉打击建筑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范文第2篇

今年6月是全国统一开展的第十三个“安全生产月”,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全面继续推动2014年“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的落实,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县安委会《关于印发<颍上县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颍安[2014]5号)文件和市住建委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宣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动员各部门、各企业通过集中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强化“红线意识”,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素养,曝光非法违法建设行为,为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实现全县建筑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文化条件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

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是: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4年5月31日至6月30日。

四、组织领导

(一)县住建局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建设系统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王安全 县住建局局长

副 组 长:李 强 县住建局副局长

成 员: 陈章怀 县住建局安全质量科科长

高立和 县住建局市政工程管理处主任

李 辉 县住建局园林管理处主任

徐 春 县住建局路灯管理所所长

张贵福 县自来水公司总经理

王佩臣 颍上现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经理

彭 军 颍上水利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经理

王家付 颍上天源建筑工程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住建局安全质量科,办公室主任由陈章怀兼任。

(二)各单位要制订活动方案,落实人员、经费和责任,宣传活动要深入建设工地、车间、班组,宣传到每位职工。

五、活动内容和时间安排

(一)开展建筑安全生产宣讲活动。

“安全生产月”期间,我局将组织安全宣讲队伍,深入施工工地、企业,开展建筑安全生产宣讲活动。宣讲内容包括: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省、市建设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指示要求,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筑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剖析等。

(二)深入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暨安全监管通应用工作。

要大力推进建筑业信用体系建设,实现对施工企业动态信用评价,进一步规范企业市场行为。全面推广安徽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信息平台安全监管通应用工作,统一建筑施工一线安全信用评价标准,规范建筑施工安全信用行为,实现建筑施工监管方式由定性向定量的转变,确保建筑施工现场关键环节和重大危险源处于受控状态,确保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和基层安全监管人员到岗履职。

(三)开展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至今年起,将每年的6月16日确定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

6月16日将在邮政广场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向公众赠送安全生产宣传资料,利用各类宣传载体和现场解答等多种手段,面向社会公众集中宣传坚守红线意识的深刻内涵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常识,统一提供政策法规、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咨询与服务。

(四)开展建筑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

6月3日至6月9日,将通过组织观看《盲动 迷途》、安全教育微电影《生命刻度》等教育片,举办建筑安全事故案例展览等形式,开展反思讨论、安全隐患排查等活动,对典型事故和建筑安全事故案例进行剖析,分析原因、总结教训、探索规律,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发生,切实做到“一地出事故,全县受警示”.

(五)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

6月17日至6月23日,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结合建设行业特点开展应对各种突发事故的应急预案演练(或演习),认真制定完善应急预案,提高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我局拟开展燃气管道泄漏、高处坠落等事故应急演练。

(六)深入开展重大危险源专项整治工作

“安全生产月”期间,将开展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分部工程及重点施工环节的专项整治活动,严格执行各类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审、专家论证制度,以及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考勤制度和重大事项应急处置预案及报告制度等,杜绝此类较大事故的发生。

六、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对“安全生产月”活动高度重视,要做到有活动方案、检查到位、总结全面。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采取果断措施并及时上报。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以大力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暨安全监管通应用为着力点,严厉打击资质挂靠、人员不到岗、不履行建设程序等非法违法行为,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三)围绕主题,广泛宣传。各地要紧紧围绕“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的活动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舆论氛围。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网络等媒体,通过在企业、施工现场等场地、场所张贴和悬挂安全宣传标语,制作墙报、宣传栏,发送手机短信等形式,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重大部署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范文第3篇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xq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x委办[2017]x号)的统一部署,定于2017年6月在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开展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精心部署实施,务求活动实效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刻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抓实抓细抓好。要按照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求,因地制宜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要加强统筹领导、明确目标任务、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广泛开展宣传,增强安全意识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广泛开展灵活多样、内容丰富、针对性强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重点组织开展好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集中宣讲、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宣贯、“6.16”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等活动。要深入企业、深入工地、深入一线,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弘扬安全发展理念,促使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责任意识在基层落地生根。要充分利用报纸、杂志、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充分发挥微信、微博、新闻客户端等新媒体作用,向社会广泛报道活动开展情况,大力宣传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典型,集中曝光一批违法违规案例,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关注、支持和监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

三、狠抓教育培训,提升安全素质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教育培训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深入开展建筑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着力提高培训质量,提升全行业安全素质。要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技能培训,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专项方案的编制及论证等重点内容开展专题培训,提高企业关键岗位人员依法履责的能力。要严格落实农民工安全教育制度,积极推行体验式安全教育等新方式,提升必要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要加大对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形成常态化的培训机制,不断增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四、强化监管执法,落实主体责任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执法工作,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督促工程建设企业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个项目、每个人员、每个岗位。要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以高支模、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为重点,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强化企业预防措施,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切实防范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要坚持零容忍、重处罚,一经发现坚决依法进行查处。要积极推动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执法的规范化、信息化和标准化,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方式,以规范高效的监管督促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

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指导,及时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并将书面总结材料于7月7日前报送我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

联系人及电话: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范文第4篇

按照住建部质安司《关于开展2017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建质安函〔2017〕19号)和市政府安委办《关于开展2017年全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xx行”活动的通知》(渝安办〔2017〕43号)工作安排,市城乡建委定于6月在全市城乡建设系统开展2017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xx行”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为指导,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聚焦改革发展、监督执法、事故预防和安全法规知识等内容开展系列宣教活动,推动建筑施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全社会凝聚弘扬安全发展理念、支持安全生产的共识,为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努力减少较大事故,实现事故总量、死亡人数持续下降,筑牢思想基础。

三、活动时间

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为6月1日至6月30日,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时间为6月16日。

三、组织机构

为切实开展好2017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xx行”活动,市城乡建委成立了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xx行”活动领导小组,由市城乡建委李明副主任任组长,市城乡建委建管处、市安全总站有关负责人任副组长,各区县城乡建委分管负责人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全总站,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xx行”活动。

四、“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

(一)开展主题宣讲进企业活动

一是各区县城乡建委及其监督机构负责人要深入重点项目,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和指示批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安全生产法》的主要精神以及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要求,引导企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

二是开展“企业家谈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监管干部谈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有关中央在渝及市属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要面向企业职工深入交流研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途径和方式方法等,促进企业建立全过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推动企业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推动企业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

三是开展“安全生产志愿服务宣讲”活动。各区县城乡建委、有关单位要组织安全生产志愿服务宣讲团走进重点企业、重点项目,深入宣传企业对项目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负全面责任、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意义内涵。

(二)开展“616”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宣传咨询日活动。

各区县城乡建委、有关单位要结合本地实际,在6月16日,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要设立咨询台,面对面解答群众关心的安全问题,并通过发放宣传品、有奖竞猜、体验性活动通俗易懂地向企业职工和社会公众传播安全生产理念、思路、措施和行为规范,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安全科普常识、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职业健康知识、应急处置、自救互救方法等。

(三)开展安全生产视频公益广告征集大赛。

下半年,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将面向全社会开展安全生产视频公益广告征集大赛,各区县城乡建委要积极组织企业和个人参与创作,选出一批安全文化精品力作在媒体广泛展播。

(四)开展企业安全风险公告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各区县城乡建委、有关单位要组织建筑施工企业开展双重预防机制专题宣传和教育培训,教育引导全社会树立风险意识,掌握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知识。要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公示公告活动,增强职工群众对重大危险源监测和管控、重大事故隐患辨识和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五)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

各区县城乡建委、有关单位要集中组织观看《生死之间(第二辑)》、《覆车之鉴(第二辑)》、《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盘点(2017版)》等事故警示教育片和警示教育展,进行反思大讨论;参观安全科普体验场馆和警示教育基地;以生产安全险情处置和典型事故救援为案例,开展事故应急处置警示教育。要围绕建筑安全生产重点时间节点及关键薄弱环节,及时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指导企业有效防范和处置生产安全事故。

五、安全生产“xx行”活动主要内容

安全生产“xx行”活动自6月1日展开,11月底结束。

(一)开展事故隐患曝光行。以防范较大事故、遏制重特大事故为主要目标,曝光行业事故隐患,倒逼工程建设各方落实主体责任、激发内生动力。曝光一批重大隐患突出的企业和项目,推动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工作深入开展。

(二)开展科技强安专题行。宣传建筑施工新工艺、安全监管新技术、新设备;采访调研各地区依法治理,淘汰落后产能、提高安全基础保障能力,推动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发展等工作情况,总结梳理可供全行业推广借鉴的好经验好做法。

(三)开展监管监察执法专题行。各区县城乡建委、有关单位要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进一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要切实用好“四不两直”随即执法检查的手段,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要坚持零容忍、重处罚,一经发现坚决依法进行查处。要积极推动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执法的规范化、信息化和标准化,以规范高效的监管督促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四)开展应急演练专题行。按照我委《关于印发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渝建发〔2017〕61号)要求,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广泛开展政企衔接的应急救援指挥演练,提高协同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方面的培训和比武竞赛等活动,提高全民防灾避险和应急处置能力。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区县城乡建委、市安全总站和有关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结合今年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精心做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xx行”活动组织工作。要制定工作方案,指导和督促辖区建筑施工企业和在建工程项目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xx行”各项活动,确保取得实效。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区县城乡建委、市安全总站和有关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好安全培训、安全咨询日等宣教活动,真正把安全知识、安全文化送到基层,送到一线建筑工人。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及时报道“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xx行”活动开展情况,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在全行业营造出依法治安的良好氛围。

(三)认真总结,及时报送信息。各区县城乡建委、有关单位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xx行”活动信息的跟踪和采集整理,了解掌握工作动态,及时报送活动组织开展情况。并于2017年7月5日前,将本地“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xx行”活动情况工作总结报送市城乡建委(联系电话:;传真:;邮箱:),市城乡建委汇总后报送住建部质安司和市政府安委办。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范文第5篇

   

一、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

   

今年上半年,在全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保持稳定,趋于好转。截至6月30日,全省建设系统未发生三级及以上重大施工安全事故。今年上半年,全省共发生建筑施工伤亡事故26起,死亡 27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减少10起,下降了27.8%,死亡人数减少16人,下降了37.2%。事故起数、死亡和三级重大事故情况均为近几年的最好水平,汕头、东莞等12个市没有发生1起四级及以上施工安全事故,广州、佛山、茂名、肇庆、云浮、河源等6个市伤亡事故一直保持下降态势。广州市与去年同期相比施工死亡人数下降了72%,由去年同期死亡22人降为死亡6人,少死亡16人。

   

二、全省施工安全主要工作情况

   

上半年,我厅紧紧围绕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全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安全监督站和建设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进行认真学习,从思想和观念上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要求全省把抓好建筑施工安全的认识统一到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的讲话精神上来,并用于指导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上半年,我厅主要突出抓好七个方面工作:

   

一是抓安全生产死亡人数控制指标的分解,强化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年初,我厅制定了“全省建筑施工事故死亡人数比XX年下降10%的控制目标”,并在全省建设工作会议上我厅与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建委)签订了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强化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的层级责任。

   

二是抓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落实,创新管理方法和手段。今年以来,我厅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建设部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许可工作的规章和配套文件精神,一方面认真组织实施了建筑业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和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两项工作,多次发文要求全省严格实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从招投标、施工许可、专业分包、专项检查等各个环节,严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企业从事建筑施工活动,从严查处无证施工企业。据统计,截止至6月30日,全省已有4083家企业领取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占我省建筑施工企业总数的84.3%,目前我省仍有700多家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从XX年至今,全省共有113657名建筑业企业的“三类人员”参加安全生产考核,其中91822人考核合格,取得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考核合格率为81%。另一方面,加强对违法违规企业的处罚力度,对今年以来发生施工安全事故的广东省腾越工程公司等15家建筑施工企业依法作出了暂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0至90天的行政处罚,对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施工的广州市高盛隆工程公司依法作出了罚款10万元的处罚,对在我省发生施工安全事故的中建三局一公司等3家外省施工企业除责令其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整改外,按建设部规定向其行政主管部门发出了行政处罚建议,并将处罚情况向全省通报,并实行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期间,受处罚企业不得承接新的工程施工项目的处罚措施。此外,对安全生产管理后进的地区和事故多发的地区、单位的领导采取了约谈制度,帮助这部分地区或企业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和存在问题,制定落实整改措施,督促其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上半年以来,我厅对广州、佛山、清远、肇庆、云浮等5个去年安全事故多发地区的建设局分管施工安全的领导进行约谈;对去年安全生产管理存在突出问题的广东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5家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分管施工安全的企业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工作约谈,并向全省印发了《部分外省及省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约谈会议纪要》。通过安全生产工作约谈,督促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环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三是抓强化事故预警提示制度,提高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事故)的应急管理能力。为确保“汛期”、“两会”、“两节”、“台风”期间的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我厅及时对“春节”、“两会”“五一”假期、汛期、防御今年“珍珠”台风等工作都发出了紧急通知,针对性地提出工作要求,敦促各地在上述时期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采取有力措施,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四是突出重点,抓好施工安全专项整治。上半年,我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电视电话工作会议的工作部署,同时坚持每季度召开全省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突出抓好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深化施工 安全专项整治等十个方面的工作。根据建设部《关于开展XX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意见》,我厅结合本省实际印发了《XX年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今年安全专项整治的总体目标是:各地区必须进一步深化专项整治工作,用最严格的监管,最强有力的措施杜绝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施工坍塌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XX年高处坠落和施工坍塌的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比XX年下降8%。通过在全省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活动,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各项安全生产监管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杜绝重特大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取得较好成效。上半年以来,在春节前、“五一”节前、安全生产活动月期间组织开展全省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同时,在3月份组织了全省安全生产许可管理工作专项检查,在6月份组织了全省大型起重设备安全使用专项检查,据统计,在今年上半年各次施工安全专项检查中,全省各地共检查工地23986项,查出事故安全隐患6484项,发出整改通知书7860份,局部停工通知书1224份。6月份,我厅组织各市建设局、施工安全监督站和部分大型施工、监理企业共3页,当前第1页1

的负责人约400人,在广州市召开了全省预防深基坑坍塌事故现场观摩会,针对近年来我省建设工程规模的逐步扩大、大型深基坑工程数量不断增加的特点,详细介绍了广州市去年以来在深基坑工程安全监管方面所取得工作经验,要求各市要学习借鉴,做好本地区深基坑工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并于7月中下旬组织对部分施工安全重点监控地区和企业开展施工安全专项督查。

    五是抓建立建筑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平安卡”信息管理制度。为规范建筑施工企业用工管理,强化安全教育培训,逐步提高建筑施工工人的安全素质,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劳动用工从无序管理走向有序管理,我厅在大量调研的基础上,提出要在全省范围内建立起建筑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平安卡”信息管理制度,组织编写了《广东省建筑工人安全生产知识读本》和《建筑工人安全生产维权手册》,开发了建筑工人“平安卡”管理系统。目前,“平安卡”信息管理制度已在广州、深圳、 珠海等7个市开展试点工作。于6月30日在珠海市召开全省实施“平安卡”管理制度试点工作现场会暨“平安卡”首发仪式,组织全省21个地级市建设局(建委)的分管局长和相关处室负责人,以及我省部分大型施工、监理企业负责人,超过1000人参加会议和参观珠海市的建筑工人安全教育“平安卡”培训工作的执行情况。建设部、省安监局有关领导出席会议并作了讲话,充分肯定了我厅开展该项工作的社会意义。我省推行的建筑工人安全教育“平安卡”制度被广东省委列为争创“排头兵”的创新管理举措,并在省委召开的“排头兵”会议上作为工作经验进行介绍。

   

六是对全省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活动实施动态管理。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加强对建筑工 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我厅制定了《广东省建设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此管理办法作为规范性文件已由省政府进行公报,于7月1日起施行。通过对全省范围内所有在建工程的施工安全生产过程实施动态管理,进一步强化了对施工、监理企业以及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行为的管理力度,对其违法违规行为实施扣分的结果将作为对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人员从业资格等管理的重要依据。

   

七是组织全省建设系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为组织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我厅及时向全省印发了《转发省委宣传部等五部门关于开展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和《关于印发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全面布置、指导和协调全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工作。为切实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我厅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组长由省建设厅厅长劳应勋担任;副组长由省建设厅副厅长陈英松、刘锦红担任;小组成员:建设厅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处室处长(负责人)。“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厅领导带队参加了全省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接受群众的咨询,全省各市也相应组织开展有声有色的宣传咨询日活动。在“安全生产月”期间,我厅先后组织举办了预防深基坑坍塌现场观摩会和建筑工人“平安卡”管理系统运用现场观摩会,组织了全省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和大型起重设备安全使用专项检查。同时,在广东建设报上刊登三期“安全生产月”专刊,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力度,使整个“安全生产月”活动丰富多彩,推动了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三、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上半年以来,虽然我省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全省建设系统施工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不容乐观,施工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归纳起来,有以下四个方面的特点:一是施工伤亡事故依然频发,事故起数仍居高不下;二是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安全投入不足,施工设备老化,安全监管缺位等问题仍然较突出;三是执法队伍建设、机构、编制、经费仍然与当前的建设规模和安全生产监督要求不相适应,执法力度不够,安全生产责任在基层衰减的现象仍然存在;四是高处坠落和坍塌事故多发势头,仍未得到有效控制。

   

(二)下一阶段我省施工安全管理和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工作打算

   

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1、突出重点,全力以赴抓好防范重特大事故这项安全生产的中心任务。

   

2、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以督促建筑施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责任为重点,通过加强监督检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安全问题突出的企业进行公开曝光和重点监控、建立企业安全生产动态监管系统等措施,促进企业完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共3页,当前第2页2

   

3、严格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加强动态监管。进一步加大检查监督的力度,严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承建工程和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三类人员”上岗,对发生安全事故和安全问题管理突出的企业,依法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督促其限期整改,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4、继续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突出抓好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部位三个方面的专项整治。一是我厅已确定了广州、佛山、清远、肇庆、云浮等5个地区作为今年我省建筑施工安全重点监控的地区,切实加大监管力度,采取有效措施,遏制事故多发势头。二是将近两年来事故多发和安全管理问题突出的施工企业列入重点监控范围,督促其全面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制定有效防范措施,控制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三是今年仍以高处坠落和施工坍塌作为施工安全监控的重点部位。下半年将组织对各地实施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8月中下旬,分别开展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实施和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的专项检查,督促施工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的安全使用管理。

   

5、加强汛期和台风季节的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按照防大汛、抗大灾、控大事的要求,早准备,早部署,早落实,切实做好汛期和台风季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保障措施,确保防汛抗灾救援物资、人员的落实到位。把深基坑、高边坡、建筑工地临时设施、施工起重设备和外脚手架坍塌作为雨季和台风季节施工的监控重点,加大巡查和检查的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造成群死群伤事故。

   

6、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和安全培训。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强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的宣传力度,积极组织开展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经验交流、现场观摩,树立典型,以点带面推动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促进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