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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学方法论

社会学方法论

社会学方法论范文第1篇

默顿受逻辑经验主义和内史主义影响,走向了科学社会的内在主义,20世纪60年代形成了颇有影响的功能主义的美国传统即默顿学派;贝尔纳受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和科学史外史主义的影响,走向了科学社会外在主义,并影响了20世纪70年代中期形成的社会建构主义的英国科学知识社会学的爱丁堡学派和巴思学派。不同观点、不同思想、不同传统的相互碰撞与合流,使科学社会学得到迅速发展。80年代后的一些科学社会学家受库恩(T.S.Kuhn)历史主义、系统论、整体论和语境论(contextu-alism)的影响,开始进行科学社会内在主义与科学社会外在主义的整合研究。于是,出现了社会语境意义上的科学社会学——科学知识社会学。

概括地讲,科学社会学20世纪70年代以来发生了重大变化,由默顿传统的现代科学社会学走向了英国传统的后现代科学社会学;由非认知科学社会学走向了认知科学社会学”[1];由科学结构研究的社会学走向了科学知识研究的社会学;由社会功能主义走向了社会建构主义;由宏观研究走向了微观研究;由科学的社会学研究走向了更广阔的科学的人类学和文化人类学研究[2]。从方法论的角度看,我们认为,科学社会学经历了从不成熟到成熟、从单一的定性和单一的定量到定性与定量的结合,从单一的科学社会结构分析到整体的科学社会语境分析的发展。具体地讲,科学社会学方法论经历了科学内部因素分析方法、科学外部因素分析方法、科学社会语境分析方法三个发展阶段。

1 科学内部因素分析方法

我们把对科学进行内在社会结构分析和对科学知识进行社会学分析的研究流派称为科学社会的内在主义,其研究方法称为科学内部因素分析方法。它包括结构—功能分析方法、计量分析方法和人类学方法。

1.1 结构—功能分析方法

这主要是默顿及其学派的方法论,其实质是从结构出发分析功能。他们把科学看作是具有复杂结构的社会系统,对其社会体制的结构做精细的分析,由结构解释功能,而很少研究科学知识的内容及其与社会因素的关系,被称为科学社会学的功能主义,形成了科学社会学的美国传统”[3]。从1938年发表《十七世纪英国的科学、技术与社会》到1973年出版的文集《科学社会学——理论和经验的研究》,默顿运用结构—功能分析方法对科学的社会建制、科学的精神气质、科学的规范结构、科学交流、科学奖励制度、科学家的行为模式、科学中的优先权之争等进行了深入研究,这些内容构成了科学社会学的主要内容,形成了科学社会学的研究传统。其他学者如本·戴维(Joseph Ben-David)的《社会中的科学家角色》、巴伯(Benard Barber)的《科学与社会秩序》、克兰(Diana Crane)的《无形学院》、科尔兄弟(Jona than Cole,Stephen Cole)的《科学界的社会分层》、加斯顿(Jerry Gaston)的《英国和美国的奖励制度》等,进一步运用了结构—功能分析方法,发展了默顿的思想,成为默顿学派的重要组成部分。

不过,这种方法的保守性是十分明显的,因为它只能从科学的现存社会结构出发,依据结构决定功能的假设进行某些功能的预测,而对于过去和未来的科学的社会结构的研究不能令人满意;它只研究科学的宏观社会结构,而不研究科学知识产生的微观认识过程,其方法论说到底是“黑箱式”的。

1.2 计量分析方法

计量分析方法是运用数学、统计工具对科学进行定量描述的方法,包括数学统计分析、引证分析、内容分析、多变量分析。

数学统计方法就是运用数学、统计工具对大量数据进行处理,从中得出结论的方法。默顿在《十七世纪英国的科学、技术与社会》的博士论文中广泛采用数学统计方法,通过对大量文献的统计所得数据进行分析,说明十七世纪英国上层社会特别是知识界对科学兴趣的普遍转移,有力地说明了当时英国科学的社会结构随着科学兴趣的转移而发生的微妙的变化。普赖斯(Dreek J De Solla Price)在1961年发表的《巴比伦以来的科学》和1963年发表的《小科学,大科学》中,广泛运用数学分析和统计方法研究科学的整体发展,揭示了科学由小科学到大科学的发展规律,说明了科学机构与科学组织的不断规范化、规模化、国家化。

引证分析(citation analysis)是利用科学引文索引(SCI)所提供的资料进行数量分析得出结论的方法。在科学社会学中,广泛运用引证分析研究引证数与科学奖励的关系、引证率与论文影响度的关系、科学发现前后的继承关系、科学共同体内部科学家之间的相互关系等。引证的网络分析还用来研究不同学科间的相互交叉与渗透关系,譬如普莱斯运用引证分析研究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与人文科学之间的关系,发现自然科学近五年的文献引证率远高于人文科学,说明不同学科内部的体制与进步程度是有区别的。克兰在《无形学院》中用引证分析研究科学共同体内部的结构,发现知名度高的科学家的论文被引证率高。科尔兄弟利用引证分析研究科学论文的质量、科学界的社会分层情况以及获奖情况等[4]。

内容分析(content analysis)是对传播交流的内容进行精确的数量分析的方法,它最早出现在新闻学,随后在文学、社会学、政治学等众多学科中广泛应用。科学社会学中还只是初步使用这一方法。这种方法不研究行为,也不研究语言、符号的语义,只是通过语言、符号的数量分析如篇幅长短、篇数多少的统计来达到研究的目的。萨顿(G.Sarton)在《科学史导论》中运用内容分析考察先前科学史著作中各组成部分不同时代所占的篇幅数量的多少,以此来说明科学的加速发展。默顿在《十七世纪英国的科学、技术与社会》中也运用了此方法说明科学兴趣的转移现象。

总之,计量分析方法对科学进行统计学的概括,注重数量关系分析,通过数量关系研究科学内部各个要素的关系。从这种意义上讲,计量分析方法是一种通过数量关系的分析研究科学的内在关系的宏观方法。

1.3 人类学方法

这主要是法国哲学家拉图尔(Brune Latour)和美国社会学家谢廷娜(Karin D.Kno-Cetina)研究科学实验室情况的方法。人类学方法的引入,使科学社会学发生了人类学转向。谢廷娜把这种方法称为微观—倾向发生学方法,因为人类学对科学的研究关注的是科学家信念的形成过程[5]。

他们以一个旁观者的身份进入实验室,把一个具体的实验室看作一个部落进行考察,把看到听到的如实记录下来,再应用语言分析方法对所记录的情况进行分析。拉图尔的研究得出两个结论:其一,实验室可以描述为一个文字标记系统,因为仪器具有标记能力,每个标记的装置是机器、仪器和实验人员的组合,科学论文就是这种文字标记系统的产物;其二、实验过程中产生的科学事实不过是实验人员的构造物,是仪器产生出的文字标记被人为地解释为事实,因此科学实验不是发现事实而是创造事实[6]。前一个结论是对实验室活动的自然主义描述,后一个结论是对实验结果的哲学说明。

谢廷娜(K.D.Knorr-Cetina)运用人类学方法提出了科学的建构主义纲领,认为科学是人为的,实验室的一切都是人们事先精心准备好的,即决策负荷的,这样科学实验就是主观建构活动,它受到社会环境的影响。她特别强调科学实验的社会网络不是科学共同体,而是超认识的资源关系形成的社会网络。[7]因此,人类社会学的方法就是要说明科学认识过程、科学知识形成过程无不与社会有关,无不说明社会因素向科学的渗透。

然而,这种方法仍是一种经验描述方法,因为它关注的是科学研究的过程,对科学实践过程进行微观研究而不注重宏观研究;倾向于对科学家言论的主观分析而不注重科学研究的客观实在性。因此,人类学方法的语言学转向、认知转向也是十分明显的。

2 科学外部因素分析方法

我们把对科学与其外在诸因素相互作用的研究传统称为科学社会外在主义,其方法论就是科学外部因素分析方法。这种方法论的特点是把科学当作一个“刚体或黑箱”,不考虑科学本身所包含的意义,只考虑科学与其周围其他因素的相互关系。谢廷娜把这种研究称为宏观—定向相一致方法即宏观方法,它包括历史背景分析方法、历史主义方法、文化分析方法。

2.1 历史背景分析方法

这主要是贝尔纳(J.D.Bernal)考察科学及其社会功能的方法。贝尔纳是一位对科学的历史及其社会功能进行全面考察与研究的科学家,他认为对于科学的分析应放到当时的社会历史背景中去进行,特别是进入20世纪以来,科学已不是个人的事业,它已成为大工业集团甚至整个国家的事业,科学发现与发明不再是个人的发明与发现,而是科学共同体的共同成果。因此,科学的作用、功能必须结合其赖以生存的社会环境来加以认识。正是从这种科学观出发,贝尔纳反对当时流行的两种对立的科学观:一种是理想主义科学观,认为科学是追求真理的纯粹智力活动,其功能是建构与经验世界相符合的意义世界,即创造能解释经验事实的理论;一种是现实主义科学观,认为科学是人们用来认识自然、支配自然并为人们所利用的手段,这实际上是一种实用主义,几百年来人们一直这样看待并利用科学[8]。

2.2 历史主义方法

库恩(T.S.Kuhn)把历史注入科学的方法不仅影响了科学哲学的历史主义转向,而且也影响了科学史的外史转向,反映在科学社会学中就是科学的外部因素分析倾向。美国哲学家阿伽西(J.Agassi)把对科学的这种研究称为社会学主义。科学哲学、科学史、科学社会学不约而同地从社会维度研究科学,一方面说明科学对社会的影响日益增大,另一方面说明对科学的理解绝不能脱离社会历史环境。我们认为历史主义可分为内在的历史主义和外在的历史主义。前者指科学哲学中的历史主义,它着重科学理论结构、科学发展模式的演化研究,如库恩的范式转换模式、劳丹(Larry Laudan)的研究传统进化模式等,较少研究社会因素对科学的影响。后者指科学史的外史论和科学社会学主义,它关注科学与其之外的社会因素的互动关系,而很少关注科学内部的历史演化。但不管哪种历史主义,从动态而不是从静态,从历时而不是从共时,从整体而不是从部分考察科学的方法和立场值得肯定。

2.3 文化分析方法

这是一种从文化学角度研究科学的方法,代表人物有巴恩斯(B.Bames)、布鲁(Da vid Bloor)、怀特(Leslie A.White)、李克特(Maurice N.Richter,Jr)。

巴恩斯以爱丁堡学派的代表人物著称,他在《科学知识和社会学理论》一书中主张社会文化因素影响知识形态的观点,科学思想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占统治地位的文化思想的影响。他把科学看作一种亚文化的集合,是人类整个文化的一部分,科学文化是在文化的氛围中生成的[9]。在他看来,文化影响科学家的信念和想像,从而影响到科学知识,通过对整个文化进行分析就能弄清科学的发生与发展。不过,他把科学看作是一组程序和方法论的约定,由约定主义走向了文化相对主义。

以提出科学知识社会学强纲领而著称的布鲁把科学当作文化现象,把真理看作文化符号,而不是把科学看作智力形态。他主张在整个人类文化的框架中审视科学及其与意识形态的关系[10]。他的强纲领的四个内容因果性、对等性、对称性和反身性就是要说明科学知识产生和评价的社会文化原因。

怀特在《文化的科学》中认为科学是一种人类行为,是把握经验的活动,科学不是实体本身,而是解释经验世界的方式。科学依赖于文化,而文化依赖于符号,人类的一切行为都是在使用符号中产生的。从这一观点出发,他进一步认为正是文化而不是社会才是人类与众不同的特性,文化对于科学较之社会对于科学有更直接和更重要的作用。一种发现与发明是已经存在的文化要素的综合或是将一种新的要素吸收到一种文化系统中。每一种发现和发明都是文化经验积累过程的有组织的表现,计算机的发明不可能出现在牛顿时代,因为当代就没有发明计算机的文化积淀。由此,他得出两个推论:一是当文化积累还没有到达产生发现与发明的条件前,任何发明与发现都是不可能的;二是当文化积累到成熟,发现与发明便必然产生。这是典型的文化决定论,一种绝对的文化主义。

李克特在《科学是一种文化过程》一书中阐明了类似的观点。他认为科学是一种方法,一种社会建制,一种专门职业。他把科学定义为过程,认为科学是作为个体的认知发展在文化上的对应物,是作为传统文化知识的一种生长物,是作为文化发展的一种认知形式。在他看来,科学发展的方向类似于个体的认知发展方向,科学发展的起始点是传统的文化知识,科学发展的结构一般类似于进化过程的结构,特别是类似于文化进化过程的结构,科学是一个从个体层次向文化层次的认知发展的延伸,是一个传统文化知识之上的发展生长物,而且是一个文化进化之特殊的认知变异体和延伸。

我们认为科学是一种文化现象和文化过程,但文化并不能决定科学的一切,文化决定论是一种绝对主义,一种外在主义,过分夸大文化对科学的决定和渗透作用,忽视了科学的内在自主性.

3 社会语境分析方法

将科学置于社会历史中进行考察,从内因和外因、历时和共时的综合上分析科学与其外在社会因素的相互作用和相互关系,我们把这种方法称为科学社会语境分析方法,主要表现为社会实践方法、系统分析方法、功能—结构分析方法、社会修辞学方法、行动者—网络方法和实在论的建构主义方法。

3.1 社会实践方法

这是马克思和恩格斯研究科学的方法。马克思和恩格斯虽然生活在19世纪,但他们在剖析资本主义社会和创立历史唯物主义的时候,就运用实践的观点、立场和方法分析当时的科学技术,把科学作为社会的内在因素来考虑的。正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对科学的社会实践的分析,东、西方的社会学家都把马克思和恩格斯看作科学社会学的鼻祖。马克思和恩格斯在许多论著中研究了科学技术,他们的着眼点是考察科学技术与社会生产力的关系,科学技术进步与社会进步及社会变革的关系。他们对科学技术的研究表现出社会实践观。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看来,科学是一种在历史上起推动作用的革命力量,科学的发生与发展一开始就是由生产决定的,科学在社会生产中产生,在社会实践中形成,它反过来又通过改造技术来推进生产力的发展,最终引起生产方式和社会制度的变革。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社会实践方法为我们研究科学与技术、科学与生产、科学与社会中的政治、经济、教育、文化等的关系提供了一种十分有效的方法论。

3.2 系统分析方法

系统分析是把研究对象当作一个系统进行定量化、模型化和择优化研究的方法。在科学社会学中,运用系统分析方法对科学及其社会因素的关系进行全面的分析与综合,并给出科学与社会诸因素互动的模式。魏因加特(P.Weingart)研究科学外部控制的非科学目标内化方法和科劳恩(W.Krohn)的科学目标化方法都属于系统分析方法。

魏因加特的非科学目标内化指把科学以外的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的社会目标在国家和政府的干预下转化为科学内部的研究准则,或者说科学的环境目标被科学有选择地吸收、消化、整合。他以美国癌症研究为例进行个案研究,运用系统方法详细地分析了非科学目标内化的整个过程。这一过程大致为:社会问题——政治阻力——政策规则——科学政策规划——机构阻力——研究[11]。这种系统地研究非科学因素转化为科学内部问题的方法值得我们借鉴。

科劳恩的科学目的化指国家和政府有意识地把科学的外部目标导入一个学科的发展之中,使之成为科学理论发展的主导线[11]。科学的目的化使科学与政治、经济、军事等社会问题紧密相连,使科学致力于社会实际问题的研究。这样一来,科学便与整个社会一体化。因此,对于科学目的化的研究必然要运用系统分析方法。

3.3 功能—结构分析方法

这是德国社会学家鲁曼(N.Luhmann)创立的一种与结构—功能方法相对立的方法[11]。它不是从结构出发分析功能,而是从功能出发分析结构。鲁曼把科学看作一个社会系统,运用功能—结构分析方法研究了科学的社会运行机制。他认为科学作为一个社会系统,具有自治性、适应性和学习能力。科学的自治性是指科学能够根据自己特定的规范去行动、根据自己特定的价值标准去选择。科学的适应性指它对环境的适应能力和作出反应的能力。适应性是科学赖以存在与发展的基础,不适应环境的学科迟早会消失,因为科学是一个开放系统,需要不断与其环境进行物质、信息和能量的交换,从而与环境保持动态平衡,既发展自身同时又高效地影响环境。科学的学习能力指主动适应环境的能力,这种能力从根本上讲是科学的创造力,被动地适应环境是一种被动的学习,是缺乏创造力的学习。

3.4 社会修辞学方法

这是20世纪70年代中期在英国出现的科学知识社会学的代表人物马凯(M.Malkay)的研究方法。它是在科学哲学的反实证主义、现象主义等哲学思潮影响下形成的。它不同于默顿传统方法论的地方在于科学知识社会学依据传统社会学的方法对科学知识本身进行社会考察与分析。马凯在对科学知识作社会文化的解释时,提出了“科学社会修辞学”这个新术语,其含义是:科学共同体内部的科学家行为并不能用统一的规范来说明,而只能以科学家各自的利益和目标来说明。[12]也就是说,科学家的行为和科学的行为并不是依据科学语言来说明的,而是依据他们所处的社会环境的社会语言或文化资源来说明的;科学规范不是用默顿所说的科学体制来保证的,而是用科学的文化资源来说明的。在他看来,科学是一种解释性的事业,客观世界的本性是社会地建构起来的,科学知识是经科学家磋商(negoiation)建立起来的。磋商就是科学共同体内的科学家之间运用共同的文化资源提供的节目单(repertoire)或字典(vocabul ary)进行的协商和交流。通过科学“磋商”建立起来的结论并不是对物理世界的确定性说明,而是在特定的文化和社会背景中的科学家们认为是正确的主张而已。

我们认为,马凯的社会修辞学就是社会语境(social context),科学家的行为规范要在其社会语境中得到说明。科学知识的意义以及它产生的过程都要用社会修辞学来说明。这种社会修辞学方法说到底就是一种社会语境分析方法。

3.5 行动者—网络方法

这是拉图尔和卡龙(M.Callon)研究科学实验室生活的方法[13,14]。行动者—网络(Actor-Network)的含义有三:一是微观网络,指生产科学知识的场所——实验室。在实验室中,实验者、实验仪器、实验材料、实验环境应该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行动者(实验者)与其他因素相互关联,构成了实验语境,也就是一个行动者—网络。这个行动者—网络系统不断构造自然,不断生产新的科学知识;二是宏观网络,指实验室与其之外的社会的关联,形成社会语境。在宏观网络中,行动者不仅是科学家,也包括政府、企业和消费者,这些行动者共同编织成自然—社会之网络;三是微观网络和宏观网络是双向互动的。实验室通过建构进而塑造社会,即把科学知识社会化;社会以它特有的方式支持、支撑和资助实验室。他们认为,科学论的研究不应停留在对已经形成的“科学文本”的哲学考察,而应对正在建构中的“科学实践”即实验室活动进行考察。他们由对科学的哲学建构走向了社会建构;由科学知识的微观研究走向宏观研究;由自然、实验室走向了自然、实验室、社会的语境化建构。

3.6 实在论的建构主义方法

这是当代美国著名科学社会学家科尔(Stephen Cole)研究科学的方法论[15]。他认为科学上长期存在着两大传统;一是实证主义或实在论传统的“默顿学派”;另一是建构主义传统的“西欧学派”。实证主义科学观把科学看成是纯理性的事业,理性的认识结果必须由经验事实裁决,即科学是由自然界决定的,人只是被动地反映自然,而且科学的发展与社会无关。建构主义科学观把科学看成是完全由社会建构的事业,科学知识不是对自然的描述,而是社会性地建构起来的;科学不是由理性和规则支配的活动,科学知识的真伪也并非由经验证据裁决,而且自然界对科学知识没有影响作用,科学知识是科学家社会行为“磋商”的结果。科尔既不赞成极端的实证主义立场,也不赞成极端的建构主义立场,因为前者是绝对主义,后者是相对主义,它们的错误在于“非此即彼”。科尔明确宣称他的科学观介于“右翼的”社会建构主义和“左翼的”传统实证主义之间,是实在论的建构主义。在他看来,科学知识是社会和自然界共同决定的,是理性和经验共同决定的。我们认为,科尔的方法是一种语境化方法;他在社会、人和自然之间建立了必要的联系,突破了实证主义的“人—自然”框架和建构主义的“社会—人”框架,建立了“社会—人—自然”语境化的框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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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刘jùn@①jùn@①.科学社会学[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2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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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Bruno Latour.Science in action[M].Milton Keynes:Open University Press,1987.

社会学方法论范文第2篇

本文从布迪厄对涂尔干客观主义社会学的批判性继承出发,对其社会学方法规则进行了理论性探索。涂尔干指出,社会学要想成为一门真正的社会科学就必须与各种浅见和成见划清界线并将独立于行动者意识与意志的社会事实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而另一方面,布迪厄则主张应该将受涂尔干排斥的“行为者的浅见和成见”同样视为社会事实的一个组成部分。在此基础上,他确立了自己的社会学方法规则:社会事实除了如涂尔干所主张的那样是一个独立于行动者意识与意志、具有强制力的外部事物之外,还应该包括行动者所持有的关于社会世界的基本表象。布迪厄的超越方法论整体主义与个人主义对立的社会学方法论如今已成为社会学领域内最具影响力的方法论范式之一。

关 键 词:社会学方法论、布迪厄、涂尔干、方法论整体主义、方法论个体主义

自社会学成立以来,方法论问题始终是一个核心课题。传统社会学对此的认识大致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以涂尔干为代表的方法论整体主义,另一类则是以韦伯为代表的方法论个人主义。方法论整体主义将独立于行动者的社会现象作为认识对象,认为由于社会现象与自然现象有着基本相同的特征和规律,所以我们完全可以像自然科学对待自然现象那样将社会现象看作一个客观事物。而另一方面,方法论个人主义则认为社会现象和自然现象截然不同,它们不仅有着完全不同的特征,而且各自遵循着自己的规律在运行。因此,社会学绝不能简单地照搬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而应该建立自己的方法论规则。此外,方法论个人主义还反对把作为一种客观事物的社会现象视为社会学的认识对象,主张应该将行动者的社会行动作为社会学的主要认识与理解对象。

这两种互相对立、截然不同的立场使社会学陷入分裂的境地。也就是说,它不仅致使社会学理论与方法出现了严重分裂,而且也将社会学家们划分成两大对立阵营。这一分裂与对立在上一世纪中叶发展到了极至。以功能主义和社会系统论为代表的实证主义社会学(如帕森斯的的结构功能主义)与现象社会学、常人方法学以及符号互动论(许茨、加芬克尔、米德及戈夫曼等人)等注重行动者主观体验的社会学理论之间形成了尖锐对立。而当时强调方法论整体主义的实证主义则成为社会学的主流思潮、处于支配性地位。但从20世纪70~80年代起,这种对立状况得到了很大改观,实证主义认识论与方法论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一大批来着欧洲大陆的年轻社会学家从各个不同的角度对此提出了质疑。他们主张社会学应该克服这种方法论的二元论倾向并建立一种全新的理论范畴。在此背景之下,西方社会学涌现出许多强调多元综合的全新理论。其中较为著名的有卢曼的功能结构主义、哈贝马斯的批判理论、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以及布迪厄的建构论结构主义理论。尽管这些理论具有不同的基本特征,但它们却基于一个共同认识,那就是试图通过对存在于社会学领域内部各种二元论式思考方式的批判,打破迄今为止相互对立的社会学理论传统,克服并超越方法论个人主义和方法论整体主义的对立并实现它们的统一。

布迪厄则进一步设计出一套可以同时超越方法论整体主义和方法论个人主义并保持其优点的社会学方法规则。布迪厄的社会学方法规则可以简单地表述为是一个在涂尔干方法论整体主义基础之上重新导入被其忽略掉的行动者直接体验的规则。具体地讲,就是首先运用涂尔干社会学方法的首要原则——系统地摒弃常识性认识与成见的原则——实现其“认识论式的断裂”,即首先将社会看作是一个独立于行动者个人并且可以从外部加以把握的客观事物(客观结构)。紧接着再对这一客观主义认识进一步实施对象化与客观化操作,并把被涂尔干所忽略的行动者的常识性认识与成见看作社会结构的一种象征补充并将其放到客观结构与被身体化了的结构(惯习),即社会结构与心智结构的辨证关系中加以把握。布迪厄社会学方法新规则的理论意义在于,它摆脱了方法论个人主义与方法论整体主义二者择一的二元论倾向,通过吸收与融合这两种表面看来似乎相互对立的方法优点的手法,为实现社会学方法论范式的转换提供了独特视角。

1. 涂尔干的方法规则

从认识论的层面探讨社会学与社会学理论的生产过程时我们不难发现,社会学的主要认识对象,即社会世界存在着以下两大特征:认识主体与认识对象有着完全相同的特征;‚在以社会世界为研究对象的社会科学产生之前,社会世界早已是社会行动者主要的认识与理解对象了。因此,如何区别有关社会世界的常识性认识与科学认识——如何利用科学的认识替代常识性认识——便成为社会学的一个重要课题。

率先提出并对此进行了开创性研究的是实证科学方法论奠基者、法国社会学家涂尔干。在《社会学方法的规则》一书中,他通过将社会学认识对象规定为对行动者个人具有外在性与强制性“社会事实”的方法,提出了社会学研究“必须排除一切成见”,“必须将社会事实当作事物来看待”等著名的方法规则并确立了社会学的地位。

所有‘活动状态’,无论固定与否,只要是由外界的强制力作用于个人而使个人感受的;或者说,一种强制力,普遍存在于团体中,不仅有它独立于个人固有的存在性,而且作用于个人,使个人感受的现象,叫做社会现象(社会事实)。[i]

在此,涂尔干将作用于行动者个人的外部强制力所获得的行为及思维状态定义为“社会事实”。它清楚地表明,社会事实是无法还原为表现行动者思想、主观和表象等个人事物的。也就是说,社会事实是一种独立于行动者的独特的集合性存在(集体表象)。它具有外在性与强制性等特征。社会事实的外在性表明它不仅比行动者个人更为重要,而且其作用独立于行动者。强制力指某种约束力或胁迫性力量,社会世界正是凭借着这一力量实施对个人的控制的。但涂尔干同时指出,通常情况下人们都是自觉地服从于来自团体的压力并甘愿受其左右的,所以平时他们并未意识到这一强制力的存在。只有当他们试图奋起反抗并因此而遭到惩罚时,才会切切实实地感受到这种无所不在的强制性力量。显然,涂尔干强调的,决不仅仅只是一种作用于行动者个人的外部强制性力量,他实际上是在提倡一种社会决定论。对于他而言,社会事实不仅是一种作用于行动者个人的外在强制力,它同时也是一个决定着他们的行为倾向的集团性力量体系。

涂尔干的这一带有社会决定论色彩的主张体现了一种结构主义倾向[ii]。他运用其决定论原则对社会生活的各个不同领域进行了详尽地考察并得出以下结论: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并非产生于行动者直接体验或经验的有关社会世界的各种观念、印象及行为。它是一个体现“集体信仰、倾向和守则”③[iii]的社会事实。这一主张从根本上颠覆了我们对社会世界的常识性理解。它告诉人们,如果社会学不与那些有关社会世界的常识性观念彻底决裂(认识论断裂)并确立一种科学的研究对象的话,那么是很难发展成为一门独立的社会科学的。

从以上的分析中我们不难发现,涂尔干将社会事实与个人事实视为两种截然不同的事物并坚持认为只有前者才是社会学的研究对象。为了使社会学成为一门独立的社会科学,涂尔干又进一步对社会学的方法规则进行了深入研究。他指出,“把一切现象都看作是事物,是所有科学的出发点。社会现象毫无疑问体现着这种性质。例如价值,呈现在我们面前的不是人们对于价值的意念——意念是不可捉摸的——而是价值在人们经济交易中实实在在的关系。关于道德的现象,不是道德思想的各种概念,而是那些有效地规定人们行为举止的一整套规则。关于经济的现象,不是利用或者财富的意念,而是各种经济组织和经济关系的实际情况”[iv]。

显然,涂尔干认为社会学要想成为一门真正意义上的客观科学,就必须摆脱观念论与主观主义的束缚并将集合性社会事实而不是行动者个人对社会生活的主观认识与理解看作一种客观事物来加以研究。由于在社会学出现之前社会世界就已经是行动者主要的认识对象了,所以在他们的脑海中其实早已形成一个有关社会世界的大致表象。但是,那些建立在行动者常识性表象之上的自生社会学却存在着很多问题。它们不是陷入观念论的泥潭就是仍然停留在主观层面之上。因此在涂尔干看来,作为一切科学基础并“占据了事实位置”的有关社会世界的各种常识性观念至多不过是一种“浅见或成见”。它们产生于日常生活经验而且与科学毫无关联,是一些在“实用中产生,也是为了实用而创造的”[v]表象。因此,尽管这些浅见或成见在日常生活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它们在理论上却是完全站不住脚的。由此涂尔干得出结论:社会学如果要将社会事实当作一个客观事物来看待的话,首先就必须与这些浅见或成见彻底决裂。

2. 布迪厄的社会学方法论

布迪厄的社会学方法论是从涂尔干关于排除一切浅见或成见的方法规则出发的。他指出,“认识论式的断裂”尤其对于社会学而言是一项十分重要而艰巨的工作。由于观察者(研究者)本身也是社会世界的一员,即观察者同样也是生活在现实社会中的一名普通的社会成员,所以如果他们不与自己的想象与幻想等成见划清界线,以一种科学的态度认识社会世界并建构一套科学的方法论体系的话,那么必将陷入“只须凭借自己的思考就能够理解社会事实”的自生社会学陷阱。因此“社会学要想成为一门与常识划清界线的科学,只有运用有关社会事实的认识理论,对自生社会学的庞大野心展开有组织的反击”[vi]。

那么究竟怎样才能与上述这种“自生社会学”彻底决裂、实现“认识论式的断裂”呢?布迪厄首先对涂尔干的社会学方法规则——“必须将社会现象看作是社会本身的现象,是呈现在我们外部的事物,必须摆脱我们自己对它们的主观意识,把它们当作与己无关的外部事物来研究”[vii]——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这一规则不仅“有力地破除了‘社会世界透明性的幻觉’”,而且还使我们“和常识性理解划清了界限”。“这一立场有能力发现男女众生在‘生产他们的社会存在’时不得不涉入的‘决定关系’(马克思语)”[viii]。

但与此同时,布迪厄也从认识论的层面对涂尔干的客观主义进行了反思。他指出,其实无论是主观主义还是客观主义都属于一种与实践相脱节的学术性知识。主观主义由于始终将“生存”的体验,即行动者的“直接体验”视为某种必然并将其贯穿于理论之中,所以它根本无法对“实践”进行客观化与对象化操作。而另一方面,以涂尔干为代表的客观主义者尽管将超越个人意识与意志的“客观规律(结构、法则、有关关系的体系等等)”作为其主要研究对象,却由于忽略了对客观关系(研究者在进行客观化操作时的态度和立场)进行客观化的操作,也就是说,客观主义者由于忘记了在与“行动者的直接体验保持一定距离”的同时,“从外部”对客观关系进行对象化的操作,所以他们同样无法说明由其自身所建构的“客观意义”与主观主义所说的“生存意义”之间的关系。总之,客观主义同样无法对其自身的认识结构进行客观化的操作。所以在布迪厄看来,客观主义至多只能揭示那种“学究”式的实践观,因为“就在它赖以捕捉到它宣称要把握的现实的那个运动的过程中,它也正在破坏着这一现实的某一部分。”[ix]

因此,要保持主观主义与客观主义这两种认识方式优点的同时消除它们之间存在的对立关系,除了必须仿效涂尔干与各种浅见或成见作认识论式的决裂之外,还必须对客观主义实施“客观化的客观化”操作。“客观化的客观化”是布迪厄为克服涂尔干的客观主义倾向而发明的一种操作方法。具体地说,“客观化的客观化”就是对诸如行动者(研究者)客观态度的内在前提条件、行动者与对象的关系以及在客观世界的理论化过程中出现的种种弊端等问题实施客观化的操作。布迪厄指出,社会学要避免陷入客观主义式的化约论陷阱,就必须摆脱结构实在论的困扰。“问题是如何才能摆脱结构实在论的束缚。和行动者的直接体验切断了任何联系,作为一种建构客观关系的重要契机的客观主义,由于将这些关系视为一种早已建构于个人与集体历史之外的客观实在来加以把握,所以它在进行实体化操作时必然会陷入结构实在论的陷阱”[x]。因此,要摆脱注重“实在”及“客观结构”的客观主义的束缚,有必要在对象研究中重新导入行动者的直接体验。

与涂尔干试图建构一种独立于行动者直接体验的客观对象所不同的是,布迪厄将行动者的直接体验也同样看作是社会事实的一个有机的组成部分。在布迪厄看来,尽管社会确实存在着一个客观结构,但同样千真万确的是,社会在本质上也是由“表象与意志”所构成的。而那种与主体的日常生活经验切断了任何联系的对象充其量不过是一种将“直接体验”视为某种生成物的社会建构物而已。

从以上这一认识出发,布迪厄阐释了他本人的方法规则。他指出,要实现“认识论式的断裂”就必须遵守“非意识性规则”和“关系暂时性规则”这两大方法论原则。“非意识性规则”继承了涂尔干的社会学规则,将社会规定为独立于行动者个人的、外在与具有强制的客观体系。“即使最具个性、最为‘透明’的行为的意义,也不属于执行这一行为的主体。它属于使其得以实现的关系的体系总体”[xi]。而“关系暂时性规则”则是布迪厄为了抵制那些“容忍(社会)常识与学者的常识之间所存在的某种相互依赖关系的暧昧方法”而提出的另一个方法规则。它通过赋予历史·社会关系体系以优先地位的方法,强调了社会关系不能简单地还原为反映行动者动机和意图的各种主观关系。因为“社会诸关系成立于各种社会条件与各种社会位置之间,而这些关系体系比维系主体具有更为重要的现实意义”[xii]。显然,布迪厄的这一主张深受马克思的影响。他担心人们可能由于过分地将注意力集中在那些浮于表面的相互作用之上,从而忽略或掩盖了问题的实质,即忽略或掩盖了隐藏在这些相互作用背后的、使其得以成立的场域的结构。

那么,经历了暂定性客观主义洗礼的研究者又是如何进行对象建构的呢?布迪厄援用索绪尔关于“视点建构对象”的命题阐释了运用研究者视点建构对象的必要性。他指出,社会学不能“忽略对象的建构工作”,因为如果忽略了此项工作的话,就会轻易地采纳常识性经验和自生社会学所设计的各种问题。但是,“不论我们怎么增加由日常经验拼凑而成的各种规则组合(如‘巴黎东郊社区成人的娱乐’等类型的研究主题),也无法完成对象的建构工作。因为这些规则组合至多不过是一个由对象和现实的碎片拼凑而成的产物,……它根本无法获得科学对象的资格”[xiii]。为了建构科学的认识对象,布迪厄竭力提倡被称之为“关系主义思考方式”的著名方法。关系主义视角本身并不新颖,它源自于结构主义。马克思和列维-斯特劳斯等结构主义大师都十分强调关系的重要性。马克思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曾清晰地表述了这一观点:“社会并不只有个人所组成,它还体现着个人在其中发现自己的各种联结和关系的总和。”[xiv]布迪厄不遗余力地推广“关系主义思考方式”,认为这是一个可以摆脱朴素自生实在论的束缚、颠覆理论与经验之间关系的社会学方法。不过他同时也充分认识到实体主义的顽固性。通常情况下,从诸如集团或个人等触手可及的现实入手远比从关系的角度着手要容易。例如,人们在分析社会分化问题时,像实在论的阶级概念那样,考虑那些按照群体界定的集团,乃至考虑这些集团间的对抗,远比考虑某种关系空间简单得多。所以社会学家们往往会不自觉地陷入实在论的泥潭,按照社会预先建构的初始范畴如“老人”、“年轻人”、“外来移民”、“贫困人口”等来构建对象。但布迪厄指出,科学断裂的关键所在就是要将社会上预先构建的对象的社会构建过程本身当作研究的对象。

因此要想避免实在论的思考方式,就必须导入关系主义的视角。布迪厄以权力问题为例,具体说明了应该如何运用“关系主义思考方式”来克服实体主义倾向。他发现在探讨权力问题时,一部分学者习惯于从实体主义和实在论的角度出发探寻权力存在的位置,而另一部分学者又热衷于询问权力究竟来自何处。但布迪厄指出,要想与实体主义思维方式决裂的话,就必须以“权力场域”来取代统治阶级。因为在他看来,“统治阶级”是一个实在论的概念,它指涉一个实在的群体,是一个拥有权力的有形实体。而“权力场域”则是一个专指“社会位置之间存在的力量关系,这种关系确保它们的占有者握有一定量的社会力量或资本,以便使他们能够跻身于对权力垄断的争夺之中,而在权力垄断方面的争夺中,对合法权力形式的界定权的争夺是一个至关重要的向度。” [xv]

显然,“关系主义思考方式”破除了社会学领域内以主客观二元对立为基础的各种对立,如方法论个人主义和方法论整体主义、个人与社会、微观主义与宏观主义的对立。布迪厄把这些对立称之为危害社会学的“毒瘤般的主张”并认为必须克服这些二元论主张。“社会学没有必要在这些极端之间进行选择,因为社会现实既包括行动也包括结构,以及通过二者之间的相互作用而产生的历史,而这些社会现实的材料存在于关系之中”[xvi]。显然,他的从关系主义思考方式出发的对象建构同时超越了仅仅将社会学对象限定为一种独立于个人的具有外在强制力的“社会事实(集合表象)” 的涂尔干的方法论整体主义。

3. 超越“理论”与“方法论”的对立——反思社会学方法

那么,在构建社会学对象的过程中理论又起到哪些重要作用呢?布迪厄指出,在社会学的传统尤其是主流传统中,“理论”与“方法论”始终处于相互对立的状态。唯理论主义的范例是帕森斯。帕森斯挑选了涂尔干、韦伯和帕累托等社会学大师的作品进行纯理论的研究并形成了一个概念的大熔炉。但这种只考虑理论向度的唯理论主义除了对教学颇有裨益之外,毫无用处。而另一方面则有拉扎斯费尔德所形成的“方法论”。但这种方法论既与认识论无关,又不干涉科学理论,只限于感觉的归类罗列。而且在社会学领域内这种理论与方法论的对立已经演变成为一股强大的“科学”顽固势力,并且整整统治了三十余年的时间。但布迪厄认为社会学“必须全盘抛弃这种将科学活动分为两个相互分离的部分的做法”。为了打破理论与方法论的对立状态,他主张必须在对象的构建过程中强调理论的指导作用。

布迪厄指出,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即“事实”不是直接由那些显而易见的经验性资料和数据所构成的,它是概念和理论的建构物。显然,这一主张和涂尔干的观点完全一致。涂尔干也认为“必须将社会事实看作一个事物”。换句话说,研究对象的建构必须依靠概念和理论的力量才能够完成。布迪厄指出,“对象的建构”工作只有通过运用以“理论性问题假设”为基础的“系统性概念”方能完成。而那些将现实碎片化的“操作性概念”只不过从形式上对“日常对象”进行了严密的加工。因此,此类概念根本不能被称为理论性概念。相反它们很有可能演变成一种“分类用语”[xvii]。概念性把握的前提条件就是必须有一种可以同时把握现实的各个不同层面的系统性理论。例如,马克思由于有了资本论这一理论体系,所以其“商品”概念才有可能作为一种线索性概念被设定出来。同样,凡伯伦之所以能够对“显示性消费”和“白领犯罪”等现象提出尖锐批判,主要也因为他运用了现代资本主义批判理论。

总之,我们不能把“假设与实验及观察”之间的对话看成是科学的历史。如果那样的话,科学完全有可能被等同于这两位合作者之间建立起来的某种纯粹的“互换性与对称性”关系。布迪厄指出,那种认为假设来自于观察、而观察反过来又接受假设的指引的经验至上主义的主张是十分危险的。因为如果我们不对现实本身提出质疑的话,那么就根本无法找到问题的答案。仅凭对现实的观察无法揭开事实的真相。因为“事实是由理论所建构的。”理论才使得无数经验性数据变得富有意义,事实是被建构出来的。数据本身不能说明任何问题,是以理论为基础的问题假设让数据说话的。缺乏理论性问题假设和理论性概念的研究不过是把数据作为挡箭牌的一种“责任放弃”而已。而且经验性数据的收集也不是只有通过观察这一种方法才能实现。经验至上主义者们经常会犯这样的错误,他们会把从被调查者那里得来的答案当作一种绝对正确的经验性数据。例如,一些有关“动机”(为什么你会这样做呢?)的调查就很容易犯这样的错误。此类调查常常伴随着某种危险,也就是说他们可能会以只有行为当事者本人的表象才最具真实性作为基本前提。在极端的状况下,甚至还会出现一种回答者主导的“合理化”现象。但事实上,这些回答至多只能解释行为的某一个方面。回答者在面对某个出乎意料的提问时,经常会编造一些答案来搪塞提问者。试想一下如果我们向一个普通被调查者提一些专业性问题(如“你知道社会有哪些功能?”)的话,那么他会如何作答呢?显然,由于这些问题对于他而言实在太难,所以他或许根本无法回答。所以通常情况下,被调查者必然会不自觉地按照提问者(社会学家)的意图作出解答。换句话说,在这一场合下被调查者的回答往往是由社会学家们强加的。因此,为了避免重蹈经验至上主义的覆辙,我们在进行观察或提问时必须自觉的以理论为前提并用理论来指导自己的行为。

此外,如果将被社会学教科书奉为金科玉律的研究者的“价值中立性”原则仅仅局限在意识形态领域或终极价值层面上的话,那么它反而会使研究者放松警惕。也就是说,它很容易使研究者产生“技法上的‘方法中立性’”错觉。譬如就有许多学者深信非控制性问卷调查(预先没有设定提问项目的调查)可以保证“观察的中立性”。但布迪厄指出,这种问卷调查同样是在某种特定的社会状况底下进行的。它是在具有特定身份的当事人之间进行的一场对话。换句话说我们不能忽略所有的“调查技术”实际上都不过是一种“人际关系的技术”这一基本事实。同样,我们也不能忽视在问题设定过程中,研究者经常会通过语言的使用及范畴(分类)的划分等手法来表达他本人的意见和看法(如使用褒义或贬义词来描述事实、对某些问题和现象进行人为地划分)的事实。我们必须对此保持一份“认识论的警戒”。总之,必须辩证地看待研究者的“建构作用”和调查对象的“建构作用”。此外,我们还必须充分认识到“问卷法”的局限性。必须弄清诸如为什么有些事实会有意识地被排斥在问卷之外?它究竟传递出哪些信息?以及在回答某些问题时,为什么回答者会有意回避或隐藏一部分内容等问题。只有彻底弄清楚这些问题,我们才有可能发现问卷调查的回答和实际行为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距的事实。总之,问卷调查其实也和其他方法一样只不过是一种普通的观察手段而已。

尽管与经验主义相比,实证主义要严密得多,但它有时也会用推理的方法来取论。布迪厄指出,实证主义在运用类推法取论时只要稍微放松其“认识论的警戒”,那么它的努力就将失去任何意义。因为我们通常并不只是通过对事实的观察来提出假设的,理论在其中也同样起到不容忽视的作用。从这一意义上讲,韦伯的“合理型”应属于一种“由理论所建构的类似性理论构成”。布迪厄尤为推崇被称为“比较法”(démarche comparative)的假设法。这是一种“以类推法为基础,由假设所指引的比较法……是一种建构关于关系间关系的假设性理论体系的原理”[xviii]。

“与普通的类似与类推法不同,类推法是一种必须透过并战胜现象的关系间的关系。它由自发的比较及抽象化作业所建构。但是,模仿模式由于将二者混为一谈,所以它至多只能把握表面的类似性。这显然和试图揭示必须加以阐释的潜藏在现实之下的法则的比较模式是不同的”。也就是说,比较法追求的不是一种表面的类似性,而是本质的关系层面的类似性。这显然有别于实证主义的类比模式。实证主义建构的模式不过是一种现实的拷贝。它仅仅追求表面的类似性,是在不了解“现实的作用法则”的情况底下杜撰出来的对现实的表面模仿和类似性。飞机的发明必须有一个对飞鸟的形象进行“认识论式断裂”的过程。我们只须弄清“飞鸟的翅膀与空气的关系”和“飞机的机翼与空气的关系”之间所存在的某种“相似性”,便可以揭示“现实的作用法则”,即飞行原理了。而这就是所谓的“关系之关系”。布迪厄将这种超越表面类似性的“关系之关系”称作“结构的相同性”。尽管从表面上看飞鸟的飞翔和飞机的飞行十分不同,但其飞行原理却是完全相同的。布迪厄以帕诺甫斯基发明的“哥特式建筑大圣堂”的结构和托马斯·阿古那斯的《神学大全》的逻辑构成之间所存在的“结构相同性”为例进行了说明。他指出,这种“结构的相同性”并不是指哥特式大圣堂和《神学大全》之间存在着某种直接的类似性。它指涉的是圣堂内各房间之间的关系和《神学大全》中提问—异议的考察—综合的关系之间所存在的某种相似性,即这两者之间存在着某种“关系之关系”的类似性。通过对此类本质性“关系”的发现,“与由内容的类似性所促发的简单的关联性形成鲜明的对比,它将不同社会间的比较,或者同一社会内部‘表面上异质’的子系统间的比较转变成一种具有生产性的事物,即赋予其普遍化能力”[xix]。这种“结构的相同性”才是超越表面相似性的“被隐藏的原理”和“构成惯习的能力”。

比较的方法可以让你从关系的角度来思考一个特定的个案,而基于不同场域之间存在的结构对应关系(例如,通过教授/知识分子关系与主教/神学家关系之间的结构对应,可以体现出学术权力场域和宗教权力场域之间的结构对应关系),或同一场域的不同状态之间的结构对应关系(例如,在中世纪和今天的宗教场域间的结构对应关系),这一个案被构成为“所有可能情况的一个特例”。[xx]

运用此比较法,布迪厄在《再生产》中揭示出耶稣会修道士学校和现代公立教育之间共有的“依靠权威实施的‘特定阶级或集团的’文化的恣意性强加”这一教育原理。同样,他也在《实践感》中,发现了前资本主义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所共有的“支配方式”和属于“社会世界”子系统的教育、艺术、政治、宗教等“场域”内共有的“惯习”以及不同社会中共有的“阶级结构”。总之,对于布迪厄来说,“这一本质性意义上有效的‘比较法’才可能作为一种知识生产原理、一种知识发明的生成原理、以及作为一种可替换图式的“生成语法”而发挥作用。”[xxi]

4. 布迪厄与涂尔干

至此,布迪厄运用“关系主义思考方法”成功超越了涂尔干的方法论整体主义并建立起一套社会学方法新规则。涂尔干主张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必须是独立于行动者的意识与意志并与各种浅见和成见划清界线的、作为一种客观事物的社会事实。而布迪厄则从涂尔干的这一社会学方法规则中发现了客观主义认识方式的根本缺陷。他注意到客观主义忽略了对各种客观关系(研究者在进行客观化操作时的态度和立场)的把握。为了弥补这一缺陷,布迪厄将被涂尔干所忽略的“行为者的浅见与成见”也同样视为社会事实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在此基础之上,他提出了自己的社会学方法规则:社会事实除了如涂尔干所阐述的那样是一个具有独立于行动者意识与意志、具有强制力的外部事物之外,还应该包括行动者所持有的有关社会世界的基本表象。

最后简单地说明一下布迪厄社会学,尤其是其认识论与方法规则与涂尔干的关系。对布迪厄稍有了解的人都知道,他是一位博采众长的社会学思想家。他的理论深受马克思、韦伯和涂尔干等古典社会学大师的影响。尽管遭到布迪厄本人的竭力否认,但他还是经常被称为马克思主义者、韦伯主义者或涂尔干主义者。布迪厄之所以被许多社会学家看成是一名“继承了法国社会学传统的涂尔干学派”[xxii]的成员,主要因为其社会学思想中的许多基本观点都深受涂尔干的影响。例如本文所提及的的“非意识性规则”就是一个直接继承涂尔干方法论整体主义的规则。而布迪厄对“自生社会学”的批判,也明显受到了涂尔干关于必须排除一切浅见或成见的社会学方法规则(布迪厄称其为“认识论式的断裂”)的启示。

尽管如此,布迪厄的社会学认识论与方法论与涂尔干的客观主义之间仍然存在着本质性差异。涂尔干在《社会学的方法规则》一书中,虽然已经意识到成见具有一定的社会功能(社会约束与社会整合)[xxiii]。但是,他不仅没有将其整合进研究者的客观认识中反而还给予被客体化的社会生活形式以优先地位,并刻意回避对行动者的认识与常识性观念等问题进行社会学探索。从这一意义上讲,涂尔干的社会学方法规则是一种专门为生产客观主义社会学理论而建构的元理论。它在行动者有关社会生活的认识与社会学家的客观认识之间划出了一道明确的分界线。而另一方面,尽管深受涂尔干客观主义的影响,但布迪厄却仍将被涂尔干所抛弃的、行动者关于社会世界的的日常观念和客观社会现象重新辨证地整合在了一起。也就是说,他通过“客观化的客观化”操作将被涂尔干当作认识论障碍排除掉的行动者的日常表象和常识性观念放入主观意识与意志的客观层面上来加以把握,并将其重新纳入有关对象的完整定义中。总而言之,从涂尔干方法论客观主义出发的布迪厄的社会学方法规则,不仅使我们重新发现了早已成为一种教科书知识的涂尔干社会学的现实意义,而且也为我们反思社会学实践并克服方法论整体主义和方法论个人主义的对立提供了一个全新方法论范式。

[i] 埃米尔·迪尔凯姆(涂尔干)《社会学方法的规则》,胡伟译,华夏出版社,1998年,第12页。

[ii] 同上:第8页

[iii] 帕特里克·贝尔特《二十世纪的社会理论》,瞿铁鹏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99年,第9页。

① 埃米尔·迪尔凯姆(涂尔干)《社会学方法的规则》,第23页。

[v] 同上:第14页。

[vi] ピエル·ブルデュ?『社会学のメチエ(p.bourdieu, le métier de sociologue,1973)、藤原??辍?994年、p.45~45。

[vii] 同上:p.23。

[viii] 皮埃尔·布迪厄、华康德《实践与反思》,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年,第8页。

[ix] 同上:第8页。

[x] ピエル·ブルデュ?『?g践感?(p.bourdieu, le sens pratiqu,1980),みすず???1988年,p.83。

11 ピエル·ブルデュ?『社会学のメチエ,p.51。

[xii] 同上:p.53。

[xiii] 同上:p.78。

[xiv] 皮埃尔·布迪厄、华康德《实践与反思》,第16页。

[xv] 同上:第352页。

[xvi] 同上:第16页。

① ピエル·ブルデュ?『社会学のメチエ, p.80。

[xviii] 同上:p.109。

[xix] 同上:p.115。

[xx] 皮埃尔·布迪厄、华康德《实践与反思》,第358页。

[xxi] 安田尚『ブルデュ?社会学を?む,青木???1998年,p.42~44。

社会学方法论范文第3篇

那么,鼎鼎大名的迪尔凯姆呢?我以为,作为近代社会学之父,迪尔凯姆的贡献是多方面的。迪尔凯姆一生著书颇丰.但使其名垂午史的杰出思想,在理论上,主要体现于《社会分工论》和《自杀论》里;在方法上,则蕴涵于《社会学方法论》中。这三部书,构成了迪尔凯姆社会学思想大厦的主体,其他一系列著作,不过是他在三部书里主要观点兴犹未尽的进一步发挥。

从迪尔凯姆的思想发展进程看,《社会学方法论》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他的第一部主要著作《社会分工论》发表于1893年。主要是讨论社会异化与其他各种因素的因果关系,并进而企图提出社会变迁过程中的社会类型。这是他的社会学思想形成期作品,许多社会学基本思想,以全新姿气出现。但也由于是形成期的早期思想.一些重要观点表达得不够清晰.在解释上遇到不少困难。他迫切需要有一套自己的独特的方法,以支撑其宏大的理论体系。

于是,飞895年《社会学方法论》问世了。该书不仅提供了一套完整的有逻辑性结构的社会学特有方法论.支撑迪尔凯姆提出的许多新观点和新概念,把它们联结成一个体系加以深入发挥,而且,借助这套独特的方法.他进行了社会学史上最早的有“社会学意义”的实证研究,’《自杀论》就是最杰出的一例。如果从社会学学科发展来看,该书确定了社会学研究的对象和独特的病究方法。所以,《社会学方法论》也是社会学在挤入科学之林之努力过程中最有贡献的作品之一。

全书由前言和七章组成。从内容上区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论述了什么是社会现象,如何观察社会现象,在观察中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和要注意的细节。第二部分,论述了制定社会分类的准则,以及如何对社会现象作出解释。第三部分.对社会学方法论的三大性质作出总结。总而言之,本书主要是关于社会学研究对象的界定和用什么方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观察、说明和解释。

任何一门学科,要真正独卒并为其发展莫定基础的话,首要的任务得明确自己的研究对象是什么。这个对象应该是从根本上独一无二的,属于自己的。并且要有一套独特的有特色的研究方法,这一点对社会学尤为重要。在迪尔凯姆看来,社会、学的研究对象是“社会事实”。社会学的研究方法是..社会格体观与集体主义方法”。

迪尔凯姆认为,社会事实是人们可以用感官或知觉体会得到的一种“实在”。并非所有的社会中发生的现象都是社会事实.只有对个人而言,具有外在性和强制性的现象.才是社会事实。所以,外在性和强制性是社会事实的二大特征。因为有外在饵就能凭感官对之作出客观的观察和说明,就能把它当作资料,以便作为科学研究的出发点。因为有强制性,它就有压迫的力量,可以控制个人。用迪尔凯姆本人的话来说,社会事实是二对于个人可施加外在强制的任何固定或不固定的行为方式”或“社会中普遍呈现的.能独立存在而不依赖个人以呈现的任何行为方式”(《教育社会学》,巴黎,Alcan,1922,P36)可以把社会事实分成二类。一是比较制度化或结晶化的现象,如法律、道德、宗教信仰、经济制度,习俗,蔑言、谚语或语言等现象。另一类是比较不固定、尚未完全结晶化的现象,如服饰、时尚、共同体的狂热、愤怒、同情等集体情绪、文艺作品的流行风格和审美趣味等,此外,生育、婚姻、自杀率、人口分布等也属于社会事实范畴。

社会事实的外在性和强制性有二层涵义。首先,社会事实如法律、道德和宗教信仰等,不是由个人创造的,而是由集体所造成的,它存在于个人的意志之外。同时,个人不论感觉与否,都必定受其影响,照其行动。这种影响或作用有的是直接的强制性的,而有的是间接的强制性的。如法律,不管个人是否赞同总得遵从,不然将受制裁和惩罚。社会的风俗也是如此,只是程度低一些。社会语言属间接的强制,在与人交往沟通中,并未有谁硬性规定你非用本国语,但既然大家都说本国话,除此也没有另一种语言可替换,若想不用这种语言与人交流,总是不行的。硬要反之而行,则是十分狼狈而无法与人交往沟通了。所以,每个人的思想、意向并不纯悴由自己决定,而是受到社会的影响。其.次,枚会事实的外在性与强制性是相对于“反抗”而言的。也就是说,如果个人遵从它,也就感觉不到它的外在性和强制性,只有当个人企图摆脱它、反抗它,它的外在性与强制性才体现出来。例如,“集体表象”是一种社会事实,它是特定社会里多数人共有的一组信仰与情感,,通过它形成了特定社会生活的固有制度。它来源于每个个人却又完全超越于个人,它成为了一种临于每个个人之上的“事实”,它有别于“个人意识”。虽然它只有通过个人意志与行为才能体现,也要靠个人的个别条件可萝在,但这并无碍于它的特殊性。它普遍地存在于整个社会里。个人在社会生活里无时无刻不受它的影响(尽管程度各异)。所以,平时很难体会到它的存布、可是当个体想摆脱或反抗它时,从个体本身来说也是多么不容易(试想一下,我们每个人要摆脱传统文化的束缚自然艰难)。从社会来说,同样会运用各种手段予以制止。

如何观察社会事实呢?

迪尔凯姆认为,有乙大基本原则是观察社会事实时必须遵守的:第一,社会是自然的一部分,它不是人为的,它有别于个人的意志,不受个人意志而改变。不过由于它的复杂性极高,远比自然的其它部分要复杂得多。所以,社会又具有自己的特殊性,这一点尤其在观寒社会事实时要注意。第二,观察时要强调社会的特殊性。在基本原则指导下,又要注意几个细节上的问题。首先,观察者要避免个犬偏见,不能带“先入为主”观念或“有色眼镜”,要摆脱关于观察对象的常识。迪尔凯姆说:社会学者绝对不应接受科学以外或不经科学研究的概念,要能免除为常识所驱使的谬误与那祖先传下来牢不可破的恶习。即使不能完全做到这一点,至少也要知道,习惯与常识等等是极无价值的东西飞(《社会学方法论》P42)。其次,不要用内省理论,内省是个人意志的、主观的,而社会事实的特征,在于它的超精神性。内省方法反对个人心理现象的精神性适用,不适合,不能了解社会事实的超精神性。社会事实绝不能化约为个人心理层次加以研究。迪尔凯姆告诉我们,可以用“感官知觉”作为唯一可依赖的观察工具。不过,感觉和知觉也有先入主观的可能,为了戒免这一缺点,观察者必须从“比较固定的现象”着手。理由是他认为感官、知觉的客观程度与对象的稳定程度成正比(R Blance,Ijamefhode experimtl al etlap phiePhysiyue,P·U·F·Paris,1967.,P68)。最后要有“操作性定义”。观察者通过操作性定义,对事物作出界定,从而确立主题。操作性定义必须是客观的.是观察者根据事实的内蕴属性来定义的,而不是把它当作观念来定义。不过,内蕴属性并非借感官知觉立即可知,必须依据现象的外在特征来作定义,如宗教的外在特征就是它的仪式。以上讲了社会事实的问题,当观察者根据上述原则,借助感官知觉,获得了有关社会事实的资料并经过整理后,怎样对之作出说明呢?

1.寻找社会事实的原因。不是到个人心理或意识;状态去找,而是从“先前”的社会事实中去找,因为它对“现存”的社会事实的存在是密切相关的。“.现存”社会事实存在的理由总是从“先前的”之中分化出来的,例如,有人认为社会的进步是因为人有天生的追求秩序与进步的天性.这种说明是犯了倒果为因的错误,按迪尔凯姆的看法,人并非天生就知道追求秩序和进步,相反地而是“先前”社会才使人有了文化知识并知道秩序与进步对人类本身有益。社会的各种现象是由社会本身促成的。所以,社会事实的决定原因不在于个人而在于社会本身。

2.寻找社誉事实的功能。不过,不能陷入“目的论”式的说明。以为某物之所以存在是因它具有某种功能,这种解释是错误的。它无法回答有些事物并没有什么功能却依旧存在,而有些有功能的事物却消亡了这类问题。功能要与原因联结考虑.并且先看原因后看功能,不能顺倒过来。原因为事物存在的理由,功能是事物发挥的作用,没有原因,事物出现不了,还谈得上什么功能呢!所以,不能拿事物发挥的作用说明其存在的原因。

社会学方法论范文第4篇

一、社会学如何做方法论研究

正当哲学的方法论研究在抽象理论上渐行渐远,而现代社会科学领域又急切呼唤一种适合的方法论指导时,“作为多元知识体系和重视经验研究的社会学的发展在和谐社会建构的要求下则正逢其时。”⑤社会学关注具体的社会问题,但又不仅仅将自己所研究对象的边界限定于此,它是根据自身独特的方法论体系进行自我界定的学科。“社会学的方法论根源蕴涵在‘社会的’和‘社会性’中。⑥”社会学决不是笼统的将社会这一大的概念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的,社会学在研究社会问题时,是有着自成体系的方法论路径的。社会学创建伊始,也存在着对自身学科性质的模糊界定,这在社会科学领域诸学科的早期发展都是难免的。如果说哲学以其高度的抽象性与概括性确立了它作为社会科学诸学科的“母体”地位的话,衍生于其中的社会学则在自我界定的不断阵痛中成熟起来。当涂尔干说社会学应该抛弃心理学和哲学的个人主义视角,而“假定所有法律和习俗的规范,甚至是那些属于个体生活的规范,都来自社会的存在”⑦,社会学研究应把社会事实当作外在于个体的、客观存在的“物”来看待时,当M•韦伯强调社会科学应关注人的社会行动的意义,个人行动的目的是可以被理解和解释时,社会学选择方法论视角的方式来自我正名的趋势就开始逐渐明朗。所以说社会学有明确的研究对象,那就是“社会”,但作为一个整体的“社会”又不可能为社会学所独占,而是与经济学、政治学等所有社会科学共有,因此要区分社会学的学科特色就必须从其所建构的概念、公理和方式方法出发⑧。鉴于此,齐美尔认为社会学仅仅在方法论意义上才是成立的,“只要它依仗的是人必然被理解为社会的动物,社会是一切历史事件的载体,那么它所包含的对象就没有一个不是已经在现有的科学中研究的,它仅仅是为现存科学找到一条新的途径,一种科学的方法。”⑨这并不是说社会学不具有自己的学科定位,恰恰相反“社会学的实证路线坚持结构制约行动的原则,通过研究主体在外部对研究对象假设的——验证,以不断试错的方式,逼近研究对象的内部结构和结构对行动的影响。”⑩社会学的独特之处,就在于它本身既具有方法论指导意义,又站在本学科基本研究立场上,以自身学科的基础——实证主义和人文主义为旗帜,为社会科学研究领域提供着丰富的方法论指导。从方法论视角确定社会学的学科界定具有非同一般的意义,这在社会科学诸多学科研究中是不多见的。但各个学科在具体问题研究上,往往忽视了方法论意义上的指导作用,这在一定程度上是受到了哲学研究局限性的影响。哲学将个人理性与社会理性作为自身研究的基点,将发现整个人类社会的本质规律并对此给予全面指导作为哲学研究的主要任务,希望给科学研究以一个具有高度概括性和抽象性、同时又充满普遍意义的方法论指导。然而这种“哲学第一”的研究方式随着工业革命的展开,社会分工的日益分化,已经越来越难以在一个普遍性的层面上给予现代科学以强有力的方法论指导。不断错位变化的社会结构,日益复杂的社会关系,促进了例如经济学、政治学等各具体研究领域学科的产生。而这些学科在问题的研究上极力避免出现哲学层面的抽象研究,专注于各类具体问题的解决以及学科内部的系统分类。这种研究方式是有着一定局限性的,社会科学是与自然科学相并列,是含盖很深的科学系统的分支,它作为人类认识和实践活动的总结,一方面与人类精神世界相联系,另一方面,又使人类行动所蕴涵的意义受时代和环境的制约。沃勒斯坦把反映现代社会进程和社会结构的知识界定为人类学、经济学、历史学、政治学和社会学五个最重要的学科。这五个学科是作为社会科学内在核心动力来推动整个人类社会前进的,以此五个学科为内核,才外延出了技术的变革,组织的建构。它们提供的方法论依据是人类社会前行的重要启示力量。而社会学在方法论研究上的重视正体现了它既传承了哲学研究重视人行为合理性的观点,又把握住了现代社会尤其是转型社会对社会科学研究的特殊要求。社会学对于现代社会的研究,把任何社会现象包括个人命运的理解和把握都置于其所处的整体的历史和社会背景中,它揭穿真相动机的各种根源,不单纯从心理学意义上,而是在方法论意义上的。社会学研究社会问题更多的是把握住“个人与社会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个人与社会的问题是社会学的重要基本研究范畴,而以往的各社会科学学科的研究都将个人与社会置于“二分的结构”下研究,早期的社会学也受过这种影响,但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学家们已经认识到,从根本上说,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从主客观二元对立到相互融合统一,以及在微观与宏观之间的浮动,都是社会发展与变迁的结果和表现,将个人理性置于社会结构的影响制约下研究是把握社会转型所产生问题根源的关键,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体现出了社会学的研究时适合对转型社会产生的种种问题作初步的解答。

二、转型社会背景下的方法论演进

在古希腊,哲学包含了所有的学科,内容可谓是最充实的了,但随着人类思想文明的进步与发展,以寻找不同现象范围内普遍规律为己任的各门具体科学都纷纷从哲学中分化出来了,哲学便不得不退而把自己界定为关于“最”普遍的规律的学问。随着科学门类的扩展与增加,特别是由于当前交叉学科的研究越来越受到广泛的重视,规律性的范围越来越多地被交叉科学所涉及。这种发展趋势启发我们,只要我们把哲学当作一种知识体系来看,那哲学作为一种关于最普遍规律的学问,其内容将会越来越被各门具体学科所替代。将哲学研究普遍规律的方法论称之为科学的说法是与传统抽象概念相联系的,它应该与概念哲学的终结一样终结,这一观点在哲学界也是得到普遍认可的。哲学退出社会科学研究的主流体系并不意味社会科学诸学科可以在各自的学科研究中顺利的不受“限制”的发展,尽管各学科都拥有自己的一套相对完整的方法论体系,而且认为各自的方法论可以完美的支持其学科的发展,但事实却并非如此。从哲学中分化出的社会科学诸学科,不可能彻底的摆脱长期以来受哲学理性目的方法论的影响。哲学的主要论题就是人行为的合理性,这种合理性被界定在自己以“自己”为目的,并通过自己而实现自身的内在目的论的层面上。只有具有明确自主的目的、目标和方向的行动,并能通过一定手段、工具和中介得以实现的行为才称得上合理的,否则便被视为非理性的、不合理的而遭排斥与抛弃。传统哲学的这种方法论指导,一方面带来各学科技术上的昌盛,“理性”倍受推崇。这种“理性目的至上的原则使科学研究将行动能否达到预期效果,能否实现自身目的作为衡量行为是否合理的主要标准,实际上是仅局限于一个行为者与一种存在的事态之间的关系为前提。理所当然的,对行动者与世界的这种关系所作的表达,可以按照真实性和效用性的标准进行判断。”另一方面却是功利主义,实用主义的盛行,尤其在社会结构发生巨大转型的现代社会,理性至上主义带来的是唯“实用”、“功利”至上的科学研究,急功近利,不计后果的科学研究越来越背离社会科学研究的本义,也在不断的侵蚀人们对社会科学领域研究的信心与期望。必须要有一种可以在哲学之后为诸学科提供可行性方法论指导的学科,来纠正科学研究中的偏向与失误,社会学研究的作用恰如其分的表现了出来。诚然,社会学也是从哲学大体系中分离出来,也是长期受哲学方法论影响的学科,但“无论是早期思想中社会哲学味道浓郁的马克思,还是一直把社会学作为一门学科来追求的M•韦伯,都自觉的致力于把社会学基本研究对象及自身的方法论基础从哲学的襁褓中解放出来,将其置于经验分析的理论平台上”。社会学无论是在最初的目的上,还是逻辑起点上,一直关怀着整个社会的和谐与发展,或者说社会对自身内涵在哲学层面又高于哲学层面所做出的本体论和方法论的反思为社会学提供了对整个社会关注的基点,使社会学没有向完全工具主义的陷阱滑落,使其研究的所有出发点都是对自身所处社会甚至整个人类命运的关注,这种关注可以是社会学工具取向和范围取向的完美结合。正是在上述的意义上,社会学给社会科学领域诸学科提供方法论指导是有着必然性、必需性与适时性的。传统哲学在现代社会科学研究中所无力解决的问题,需要社会学的方法论研究来指导和纠正。无论是在高度概括的抽象规律层次上,还是具体社会问题的应对面上,社会学的理论研究素养在方法论的指导上表现出一种弹性的特点,方法论指导空间的大小可适性使其既可包括社会科学研究的各种领域,又可在特殊专项问题的研究中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社会学对于现代社会,尤其是转型社会诸问题何以可能的研究包括社会科学研究在方法论上的三个层面:在实践经验层面,它研究社会现代化的发展与社会结构变迁之间的关系;在理论层面上,它的研究主要趋向于对实证研究与人文研究的联系和差异关系的把握上;在先验的理论层面上,对社会与个人关系的解释成为理解所有导向问题的前提。正是在这三种层面上的深入探究,使社会学既不仅限于经验的客观世界的客观理解,也不只是实际上永远也无法摆脱主观意识先验的抽象的主观理论,而是达到融主客观、先验与经验一体的可以追问并且必须不断追问不断生成的开放性东西。因此,在社会学对现代社会结构变迁与人类行为变化的关系所存在的注解中,可以化解自古以来就围绕哲学家们的抽象理论与具体实践的矛盾之迷,哲学在方法论上向社会学的演进就成了一种必然。

三、进一步的讨论

社会学方法论范文第5篇

选题是科研工作的真正起点。科学研究中首先碰到的问题是选择什么课题和如何选择课题的问题,这是整个科研工作的第一步。这第一步,对日后的科研工作具有战略性意义。它决定着科研工作的主攻方向、奋斗目标,规定着应采取的方法和途径。正因如此,科学家们都十分重视科研选题。著名科学家维纳说过,知道应该干什么,比知道干什么更重要。

选题是科研工作的强大动力。因为许多有价值、有吸引力的课题会激发研究人员去思考、去学习、去研究,问题总是在研究活动的前方,是未知世界的最早的拓荒者,也是全部科学探索的出发点。

选题是一项重要的研究工作。选题并不是一个简单随意的问题,而是有价值有意义的科学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说,提出一个科研选题比解决一个现实问题更困难。因为选到一个有价值有创造性的课题,既要懂得课题的来源,又要有相当的科学素养,要理解选题的价值意义,要富有想象力,对选题要有浓厚兴趣,有相当的知识储备等等。

选题是科研人员才能的体现。选题不仅直接关系到将产出什么样的成果,甚至关系到科研工作的成败。科学史表明,研究成功的影响因素有多种多样,其中一个最明显的原因是选题得当,研究者只有选出恰当的课题,才有成功的可能。由于选题得当,科研人员可以把自己的学识、智慧用到最有效的科研工作上。

从培养研究能力的意义上说,特别是新参加研究活动的青年科研人员,需要有意识地培训选题能力,这是从事研究工作的一项基本训练,科研人员的基本功。

二、科研选题的角度

发现有价值的科研选题是一个创造性的思维过程,也是一项灵活的研究艺术。事实上,在社会生活中,各门学科中存在着大量可供选择的问题。科研选题有多种来源多条渠道。

1.从现实生活中选题

人们在现实生活中遇到的问题面广量大,选题的内容极为广泛,大至世界政治、经济、文化艺术,小至日常生活中的吃穿住用行,只要深入探索,不难发现有许多值得研究的课题。马克思就从人们司空见惯的商品中,研究发现了剩余价值规律。作为科研选题并不是那些表面的肤浅的问题,而是那些在一定深层上的价值的问题,这需要一定的思考甚至调查研究才会发现。

现实的需要,是科研课题的首选目标。本世纪三十年代初,美国经济处于大萧条的最低潮,如何摆脱经济困境,是人们普遍关心的问题,也成了许多经济学家研究的热门课题。美国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的学者,对经济理论的兴趣或研究,多数都是从30年代开始的。米尔顿·弗里德曼说他从事经济学的学习研究,是“时代感召的结果”(《我的成功之路》辽宁大学出版社第82页)。我国当前经济生活中有许多问题迫切需要解决,如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问题、部分国有大中型企业扭亏为盈的问题、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等等,都是值得研究的重要课题。

政治生活中许多使人困惑的问题也很值得研究。例如,为什么二次大战后社会主义是人心所向,而80年代末90年代初东欧剧变苏联解体,资本主义成了许多人心中的丰碑;僵化的计划经济体制几乎葬送了中国的社会主义前途,而市场经济体制下主宰中国命运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却亏损严重;多年来党中央一再强调抓党风建设,也采取了许多实际措施但腐败之风却有蔓延之势……如何正确认识和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深入探讨。

2.从理论研究中选题

人类认识是无限发展的,理论的真理性只是相对的,理论与事实之间的矛盾总是存在的,理论体系的完备性也不是永恒的。即便是曾经“结论”了的理论观点,随着实践和认识的发展,也需要不断扩展和深化。因此,用探索批判的眼光去看待已有的、传统的理论观点,常会从中发现新问题。比如,传统文化理论中的继承发展问题,历史事件、人物评价中的问题。以疑古擅名于现代史学的“古史辩学派”创建者顾颉刚先生,1922年夏,在编写中学历史课本时,他从尧舜禹的地位问题及有关传说的演变,发现古史结构的层次,原是层累地造成的。他认为神农、黄帝、尧舜等历史人物被提出的时间与他们在历史中排列顺序的先后正好相反。1923年他正式向学术界提出“层累地造成的中国古史”,打破了传统的观念,引起了一场关于古史问题的学术论战。

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也需要不断丰富和发展。中国经济学家许涤新是在30年代开始研究恩格斯提出的广义政治经济学的。当时以《资本论》为经济学的基本内容,不能适应中国革命的需要,特别不能适应青年对半殖民地半封建中国社会经济理解的需要,许涤新决心写一部广义政治经济学,该书第一、二卷1949年出版、第三卷1954年问世,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作出了贡献。

对那些自相矛盾的理论问题,是应该引起注意的课题,通过研究,分析为什么会产生矛盾,矛盾的焦点在哪里,后一个结论对前一个结论是发展还是修正。

3.从不同学派、观点的学术争论中选题。

科学研究是一种探索性的创造性思维,对同一观点、理论常会发生分歧和争论,甚至形成不同的学派。如人猿之间界河、界限之争,中国封建社会起点之争,经济决定论与文化决定论之争,市场调节与计划调节之争,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与趋同论之争,国外马克思主义流派研究、“西方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等等。在争论中,会有正确与错误之分,即便是基本正确,也会有不完备之处,争论的双方都会有许多问题值得探讨和研究。因此,关注学术之争,深入了解争论的历史、现状和争论焦点,是发现问题、选择研究课题的一条重要途径。

著名作家、杰出的文艺理论家何其芳,抓住了文艺理论界争论较多的一个理论问题,即艺术典型问题进行研究,他以理论家的胆识和勇气打破了当时占统治地位的流行观点。提出了自己的独到见解,即典型“共名”说。他说:“在实际的生活中,在文学的现象中,人物的性格和阶级性之间都并不能划一个数学上的全等号。”坚决反对文艺理论中的简单化和形而上学的倾向。

4.从学科渗透、交叉中选题

学科渗透、交叉是科学在广度、深度上发展的一种必然趋势,事物都在普遍联系之中,各门学科也在普遍联系中,以往人们注意从学科相对独立性上进行研究,现代科学注意了学科相互渗透、交叉的研究,在学科渗透、交叉“地带”存在着大量的新课题供选择。这样的地带主要有,比较学科:对不同系统,通过比较分析,探索其共同规律和特殊规律,比如,比较哲学、比较史学、比较法学、比较管理学中的课题;边缘学科:在二、三门学科的边缘地带,相互结合而形成的新的研究对象,如社会心理学、管理心理学中的课题;软科学:以管理和决策为中心问题的高度综合性,智能性的学科,它的研究对象大多是与国民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相关的复杂系统,比如管理科学、领导科学、决策科学、预测学、政策学、战略学、咨询学中的课题;综合学科: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手段,从各不同方面进行立体研究的课题;横断学科:在跨学科研究的基础上,研究各事物中的某种共同属性;超科学:从更高层次上研究一般规律,如科学学、哲学中的课题。

郭沫若兴趣广泛,知识渊博,很注意相关学科和交叉学科的学习研究。他为了把古代史研究置于更加坚实的基础上,用了很大的精力钻研中国的古文学,在古代甲骨文的研究方面取得了突破性的成果。

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美国经济学家劳伦斯·克莱因把计量经济学方法和凯恩斯宏观经济学分析方法结合起来,建立了美国经济的新模型。

5.从科研管理和规划中选题

国家、省市及各种学术团体也经常提出许多科研课题,如国家、部省市的九五规划重点课题、年度课题,这些课题一般都是理论意义、现实意义上比较重要的课题,应当是科研工作者选题的重要来源。这类课题属指南性选题,其中许多课题的难度、规模很大,选题时,科研人员应从自己的优势出发,把课题加以具体化,以保证其可行性。此外,在各级政府、科研部门制订的各种科研规划中,也提出许多研究课题,也都是选题的重要来源。

6.从直觉思维、意外发现中选题

科研人员对研究对象富有浓厚的探索兴趣,也是科研选题的一个重要来源。大量值得研究的选题,首先表现在各种社会现象中,科研的任务就是现象认识本质。现象问题是人们最容易感觉到的。这时,选题常常得益于科研人员的想象、灵感、直觉,以及对这些直觉思维、意外发现带来的机遇的捕捉。当然,这类选题开始时可能是幼稚的、肤浅的,尚需深入思考和论证。郭沫若在追踪调查有关郑成功的事迹中,意外发现了郑成功铸造的钱币,从而把中国自铸钱币的历史上推了将近200年,并进一步发现了郑成功的财政政策和复国宏图,从而推进了晚明史的研究。

哲学家、逻辑学家金岳霖常说,他对逻辑的兴趣是在“巴黎街头”产生的。1924年的一天,金岳霖和张奚若等在巴黎大街上散步时,遇到一群人在激烈辩论,引起他的好奇,他想有没有一个可靠的(逻辑推理)的解决争论的办法。

以上概括的各项来源,仅是选题中可供参考的若干方向线索,并不能包罗所有研究方向和课题,对于错综复杂的社会现象,值得研究的课题层出不穷。能否选择恰当的课题,需要科研人员有勇于探索的精神和创造才能。

三、科研选题的一般原则

科研工作面临的问题,可以说无穷无尽,对于一个科研人员来说,只能选择其中适当课题。如何选择,并无固定模式,总结科研选题的历史经验教训,可以概括出若干条原则:

1.目的性原则

科研选题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应当是“为什么”,目的性是选题工作的首要原则。

选题最根本的目的是为了满足社会的需要,党的十三大曾明确指出,发展科学技术的首要任务就是振兴经济。当前,我国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正以更大规模向着广度深度进军,需要解决和研究的课题越来越新、越多、越复杂和越困难。比如能源问题、交通问题、粮食问题、管理、贸易问题、就业问题、人口问题、人权问题等等,解决其中一现实问题,就是一种贡献。科研一定要满足社会需要,才会有真正前途。

与选题的目的性、需要性相联系的是课题的价值性。只有科研课题所要解决的问题是有价值的,比如经济价值、社会价值、理论价值、学术价值等,才会达到满足社会需要的目的。所以课题的价值性就成了衡量选题目的性、需要性的标准,在选题中,目的性原则、需要性原则、价值性原则是一致的。

在选题中,贯彻目的性原则、应当注意到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第一、一般选择实用较大课题。

第二、既要注重当务之急的课题,也要重视科学预测的课题,现实需要与长远需要相结合。

第三、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都重要。

第四、充分利用本地区本部门的条件,同时注意利用外来条件。

第五、积极开展和承担协作课题,特别是官、产、学三结合的研究课题。

怎样才能使选题达到目的?在选题中充分贯彻创造性原则至关重要。

2.创新性原则

科研的本质就应当具有创造性,评审科研成果质量的最重要原则就是看成果有无创新,因此,科研选题从一开始就应当充分注意到这一点。国家对学位论文有明确要求,其中硕士论文应当有新见解,表现作者具有从事科研工作或者独立担负专门业务工作的能力。博士论文应当是创造性成果。科研选题切忌重复别人解决了的课题。

所谓具有创新性的选题,指的是那些尚未解决或未完全解决的、预料经过研究可获得一定价值的新成果的课题。如新见解、新观点、新思想、新设计、新概念、新理论、新手段、新产品、新质量、新效益等。创新性具有新颖性、探索性、先进性、风险性等特点。它进一步体现了课题的需要性、价值性。

选题中,贯彻创新性原则,关键在一个“新”字上。这种创新的课题在哪里?一般而言,在各种各样的矛盾点上,尤其是新旧之间的矛盾点。比如新事实与旧理论的矛盾,新理论与旧理论的矛盾,不同学科之间的矛盾。这些矛盾突出表现在:科学发展的前沿地带、学科之间空白地带、不同理论观点、学派相争论的地带,研究工作遇到挫折失败的地带等等。这需要科研人员目光敏锐,抓住线索,跟踪追击,以求突破。

这些要求,对研究工作者来说,一般也是比较困难的。许多有经验的导师在指导学生科研时,常从这样三个方面入指导:第一、在局部性的课题上具有创新性。即解决一个多因素的大课题中的尚未解决的某一个因素,或者能作出深入透彻合理的分析见解;第二、在别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加以扩大,有自己的补充,新的见解或改进;第三、纠正别人的错误。总之,创新性可大可小,可难可易,如何选题,根据各人具体条件而定。

选题需要有价值性、创新性,选择并完成这样的课题,不能想入非非,脱离实际,要有一定的科学根据,因此,选题需要遵循求实性的原则。

3.求实性原则

选题的求实性是指选题要有真实的可靠的依据,或者事实根据,或者科学理论根据,选题要事出有因。

任何新课题以至新成果,都是在已有成果基础上提出的,在继承基础上的创新。从事理论研究,要有一定的事实根据,从事应用研究,要有一定理论根据,正如生理学家巴甫洛夫说的那样,实事就是科学家的空气,没有实事,永远飞腾不起来。

坚持求实性原则就是坚持辩证的唯物主义实事求是的原则。在选题中,不能违背一定范围内由实践检验过的事实和规律,以科学理论为依据,实质上也是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客观规律性为依据。然而,对事实和理论的理解也应当是辩证的。在选题时依据的事实和理论并不是全面的、彻底的,也有一定的局限,况且都是变化、发展的。随着实践的不断深化发展,新的认识、新的发现、新的发明还会对已有事实和理论进行新的审查,所以,求实中的“实”字并不是僵化的、呆板的。因此,求实性原则要求在选题时,既要尊重事实,又不拘泥于事实,既要接受已有理论的指导,又要敢于突破传统观念束缚,采取辩证的有分析的态度。

符合上述三原则的选题,是否就可以着手开题工作呢?还需要分析完成选题的主客观条件。还有一个现实可行性原则。

4.可行性原则

科研工作是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一种探索性、创造性活动,总要受到一定条件限制。正如恩格斯说的,我们只能在我们时代条件下进行认识,而这些条件达到什么程度,我们便认识到什么程度。可行性原则体现了条件性原则。如果选题不具备可以完成的主客观条件,再好的选题也只能是一种愿望,因此,可行性原则是决定选题能否成功的关键。

选题,必须考虑将要遇到的困难。如理论方面的、技术主面的、资料方面的、各种人际关系方面的等等困难。应当均有解决这些困难的可能性。选题有难易不同,有工作量多少不同,一般常犯的错误是选题过大,试图在较短时间内完成一项过大的课题。

选题中,应当充分分析估计以下条件:

第一、现实的主观条件。主要是指,科研人员的知识结构、研究能力、对课题兴趣、理解程度、责任心等。

第二、现实的客观条件。主要是指,资料、经费、时间、协作条件、导师条件等,对应用性课题,还应考虑到成果的开发、推广条件,用户采用接受条件。

第三、积极创造条件。所谓条件,除已具备的条件外,对那些暂不具备的条件,可以通过努力创造条件。如知识不足可以补充,设备经费不足,有的也可以艰苦奋斗克服一些困难,情况不明,可以先进行调查研究等。

选题时应根据已具备的、或通过努力可以获得的条件,扬长避短,利用有利条件,克服不利条件,选择基本符合自己情况的研究课题。

上述选题原则,分别体现了选题的社会需要、社会贡献、科学依据、基本条件,这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四条原则。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情况往往要复杂得多,其中最根本的一点是,对选题要从严要求,作出最佳选择,即作出最大的努力,完成最富有创造性、最有价值的课题。以此作为自己研究工作的奋斗目标。

四、课题的立项和评估

科研选题实质上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的研究工作,其结果有恰当、不妥、正确、错误之分。并不是一时的兴发,更不是随心所欲,特别是那些意义重大、难度大、代价高的课题。为了确保选题正确无误,需要认真对待。在课题选定之后,正式开题之前,尚需对选题作出科学论证和评估,就最佳方案作出决策。在评估决策中,以下程序不可少。

开题报告(即项目申请书)。包括课题来源,研究目的、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课题的创新性及难度,主要研究方法、措施、步骤、阶段成果及最终达到的目标,研究人员的素质、水平,研究结果的先进性、效益、经费预算等。

论证评估。通常采用五种方法或步骤,即调查法、比较法、预测法、综合法、决策法。

历史比较  现状调查  未来预测

系统综合

优选决策

专家评审。是能否立题的最关键最重要的程序和依据。专家评审组主要评审项目申请书。对其中逐项评议,如有关键性条件不符合要求,即被淘汰。

主管审批。主管部门的审批工作,主要是掌握方向、抓出重点的工作,也是一项综合平衡合理分配经费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