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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言女儿

莫言女儿范文第1篇

在这个只有803口人的小村落,人们已然习惯往来如织的陌生人。记者才踏上胶河大栏桥,一位年迈的老者就主动上前指路:“莫言旧居是挂红灯笼那户,他父亲的居所向南走。”

晚秋的风吹得莫言旧居前的杨树哗哗响,村庄还沉浸在“莫言热”的余温里。每隔几分钟,就有新的车辆停在莫言的旧居前。来自世界各地的游客们驻足观望,拍照留念,希望在这一亩三分地里找出中国首位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的非凡故事,或许是因为来的人太多,莫言旧居的一面围墙已被踩塌。

在旧居旁空地上晒玉米的袁大爷见证了这股“莫言热”:“我们村就火过两次,上次是因为《红高粱》,这一次是因为那个什么奖。前几天,我听村里的方老头说,这里要弄成旅游区,种一万亩红高粱,我们村总共才两千多亩地……”袁大爷蹙蹙眉,继续滔滔不绝。

莫言的文学源泉正是村里这些能说能侃的老人,他们收录了人间百态,也促成了这场“文学的胜利”。当然,同样是莫言的胜利。

有句老话说得在理:每个成功男人的身后都有一个伟大的女人。莫言的妻子杜钦兰就是这样的女人。只是当莫言旧居前的胶河成为名噪一时的“旅游胜地”时,杜钦兰的故乡——陈家屋子村前的小河,如同这个女人无怨无悔的付出一样,还在静静流淌,润物无声。

嫁给“希特勒”

1953年,杜钦兰出生在平安庄村4里外的陈家屋子村。作为家中长姐,杜钦兰分担家务重担,还帮忙照顾一个弟弟和两个妹妹。弟弟杜钦成回忆,长他三岁的姐姐对弟妹照顾有加,尤其在闹饥荒的那些年,她总把挖到的野菜留给弟妹,自己却老说早就吃够了。

为了照顾家里,杜钦兰读到小学五年级就终止了学业,并帮着家里将杜钦成供到高中。而后,在高密县城棉花厂工作的姨父把杜钦兰介绍进了厂子里,成为莫言的工友。那时她和莫言并不熟,只是常听其他工友开玩笑:“世界上只有两个人的头发是右边向左边分的,一个是希特勒,一个就是管谟业(莫言本名)。”

1976年,在经过四次工农兵体检后,21岁的工人莫言成功搭上了当兵的末班车,成为山东龙口部队的大龄新兵。那个年代,农民羡慕工人,工人羡慕士兵。杜钦兰的姨父早早瞄上办事牢靠的莫言,后又得知他入伍的消息,欢喜得不得了。托关系、找媒人,把杜钦兰和莫言凑成了一对。

第三年初秋,高粱红了一茬又一茬,莫言特地请假回家办喜宴。那时结婚流行三件套:自行车、缝纫机和手表。莫言备好了自行车和缝纫机,却没买手表。长期不在家的他,贴心地为家人添置了一台青岛“海燕”牌的收音机,还将喜字贴满了两个村庄和迎亲的小道。喜字映红了杜钦兰的脸,她身着新衣,一脸期待地坐上自行车的后座。陈家屋子村慢慢被甩在身后,新的村落、新的家庭正等待着她的加入。

“以夫为天”的女人

北方的村落里,常能看到这样的中老年夫妻:老爷子背着手大步向前,妻子低眉顺眼紧随在后。“并肩”不是常有的姿态,尤其在老一辈的情感故事里,大都有“以夫为天”的故事梗概。杜钦兰也在这般“仰视”下,开始了她的婚姻生活。

从嫁入管家的第一天起,杜钦兰就没闲着。管家的其他男人都在外工作,而婚后不到一周,自家的莫言也被召回部队。家里的10余亩田地、一家十几口人的衣食住行全由女人操心。繁杂的家庭劳动累垮了莫言的母亲,杜钦兰主动揽下照顾婆婆的工作。

她忙得不可开交,连回娘家都没有时间。只有莫言从部队回来,杜钦兰才乐呵呵地腾出时间陪他,唤他“拐”(“管”的山东方言音),还煮上他最爱吃的饺子。

莫言每年回家一次,呆的时间也不长。每每送别,杜钦兰都跟在他身后,一直送一直走,期盼着胶河上的大栏桥能再长些;1981年有了女儿管笑笑后,她就抱上女儿默默地脚跟脚,直到莫言催促她回去。

莫言并不似其他农村男人那般重男轻女,他疼爱女儿,每次归家,都带着重重的行囊,里面塞满给妻子和女儿的礼物:美味的食物、童话书和连环画等等。妻子微笑着为他接风洗尘,女儿蹦蹦跳跳地掏着行囊里的礼物,这般幸福的画面背后,暗藏着莫言一辈子的愧疚。他曾愤言,这是他做得最卑鄙的事。

1986年,杜钦兰怀上了第二胎。此时计划生育政策正如火如荼地推行。刚升为排级干部的莫言,深感忧虑,好不容易走出农村,万不想因为超生而失去军籍。

他立马回到老家劝服妻子,杜钦兰眼巴巴地望着他,但并没提出异议。她又跟在他身后,一步一步地不情愿地挪动

着,最终还是怔怔地走进莫言姑姑管贻兰(小说《蛙》的人物原型)所在的乡村医院。曾经接生过莫言和管笑笑的管贻兰,结束了这个孩子的生命。杜钦兰没说一句怨言,但管贻兰看到她满面是泪。

杜钦兰流产后不久,县里奖给莫言一台洗衣机。莫言心里没有半丝喜悦,种在心底的巨大阴影演化成作品《蛙》里荒唐的农村生育史。

坚守南关大队

1988年,为了方便女儿读书,杜钦兰搬离了平安庄村,来到高密县城。

此时,电影《红高粱》正走红,莫言身在北京部队。杜钦兰随不了军,便在高密南关大队(现天坛路26号)买了一处地皮,还叫来弟弟杜钦成,盖好温馨的农家小院。在这个家庭,杜钦兰似乎更像主心骨,操持着家里的一切。

南关大队的村民比较排外,杜钦兰路过邻居孙秀宗家门前,总能听到她和大队里的妇女们一起絮叨她家的各种传言。杜钦兰不好言语,就瞪眼望望,她们立即停了嘴。不善言辞的杜钦兰自此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在院里种上莫言爱吃的各种小菜,等待他归来。

管笑笑也同样期盼着。莫言回家很少说话,但对女儿却十分关心。

一次,莫言正在家里写稿。女儿隔着窗户叫他:“爸爸,我想学自行车。”莫言立即放下手里的文章,陪着女儿去练车。刚上车,管笑笑不敢发力,莫言牢牢护住自行车鼓励:“笑笑,别害怕,眼睛往前看,有爸爸扶着,绝对不会摔着。”“你保证不松手?”“我保证。”莫言的承诺让管笑笑越骑越快,再停不下来,直到莫言追上去用手紧紧抓住自行车的后座,汗涔涔地上气不接下气:“爸爸跟你保证过,就一定不会松手。”

可这样的陪伴并不多,当久未归家的莫言迈入家门,连家犬都认不得了。它狂吠着,还咬了莫言几口。杜钦兰急忙从房里追出来,厉声唤着狗名,又查看莫言的伤口。不一会儿,她一脸歉疚地跑出去,找来大队上的打狗队带走狗。笑笑哭着阻拦,可杜钦兰却斩钉截铁地摇头。莫言不忍女儿伤心,劝阻着:“留下它吧,都养这么多年了。”杜钦兰想了想,又心疼地看看莫言,心一横:“还是不要了。”在这个女人心里,莫言就是天,只要是对他不利的,统统丢弃。

家庭纽带

1993年,莫言母亲一病不起,杜钦兰一直守在病榻前,可终究未能留住她。远在北京的莫言一路飞车险些出了车祸,一到家,他就跪在母亲跟前,豆大的眼泪直直地滴在地上。她蹲在他身旁,耷拉着头,跟他一块儿哀伤。

莫言最大的遗憾是未能侍奉在父母左右,她一直努力地替他弥补。尤其是后来,莫言每周六都要打电话问候老父亲,杜钦兰会提醒或代劳,硬是一次也没落下。

媳妇、妻子、母亲,杜钦兰游刃有余地扮演着各种家庭角色,维系着家庭的和谐稳定。难怪莫言老说:“我的成功不在写作上,而是有个幸福的家庭。”

1996年,莫言把杜钦兰和女儿都接到了北京平安里。而后的一年,莫言从部队转业,专职写作。莫言说:“写作时,我是个皇帝。”他不单在小说里呼风唤雨,在家庭里也享受着皇帝般的待遇。杜钦兰承包了他所有的生活琐事,还附带增值服务。莫言想念家乡,杜钦兰就专门制作家乡的咸菜干、豆腐干满足他的味蕾,还操着乡音给他细述故乡的老事,激发他创作的灵感。

管笑笑有什么问题也向杜钦兰求助。2002年,管笑笑写了自己的处女作《一只反刍的狗》,但却一直羞于拿给作家父亲看。杜钦兰知道后,一字一行地读完了整本书,并将其推荐给莫言。巧合的是,杜钦兰给的评价竟和莫言的如出一辙。

只有小学文化的杜钦兰,凭着对家人的关爱,硬是制造出一些文学细胞,用来品读莫言和女儿的作品。

诺奖的另一个功臣

从饱受赞誉的《红高粱》到备受质疑的《丰乳肥臀》,再从获红楼梦奖的《生死疲劳》到获茅盾文学奖的《蛙》,莫言度过了“把好人当坏人写”和“把坏人当好人写”的阶段,到了现如今的“把自己当个罪人写”。

思辨的过程中,有一点一直没变:小说里总有女性至上的感觉,好像女人是包容一切、创造一切的。就像杜钦兰一样。

有人曾问过莫言怎么评价这位贤妻,他轻描淡写地答非所问:“母亲在,母亲第一。”这个不善表达情感的北方男人,终究没有说出杜钦兰在自己心中的重要分量。而杜钦兰,却仍旧如新婚时一般,亲昵地叫他“拐”,扬言“大作家有什么了不得,还不是顿顿回来吃我包的饺子!”

50岁后的莫言更加恋旧,每年秋天,他都会回到高密老家寻根,还在高密县城的翰林苑小区买了套三室两厅的房子。可不管到哪儿,他都离不开杜钦兰。

莫言女儿范文第2篇

【关键词】元小说 《酒国》 情感纠葛 食婴案件

《酒国》全文主要叙述了省人民检察院特级侦察员丁钩儿被派往著名酒国市查探烹食婴儿一案。丁钩儿与风情万种女司机之间的暧昧与情感纠葛,丁钩儿被酒国市的矿长、党委书记以及烹食婴儿案件的主要人物金刚钻设计陷害也参与食婴案件中,丁钩儿因爱生恨杀死余一尺和女司机最后跌跌撞撞掉入粪坑的悲惨结局等等。这诸多情节无不采用虚实相间,无中生有,梦幻与现实相结合的叙事手段。

一、情感纠葛

莫言的几乎每部作品都离不开女人以及男欢女爱,小说一开始就介绍了主人公丁钩儿路遇女司机当即对她产生情愫然后分道扬镳,这也为后文二人再次相遇并产生男女情感埋下伏笔。丁钩儿和女司机在她家的画面正好映入食婴案件主谋金刚钻的眼帘,丁钩儿对女司机的感情是真,而女司机对丁钩儿的引诱到底是因爱情还是其丈夫金刚钻设计的圈套来陷害丁钩儿的则是虚幻的。“他看看女司机,感到她是金刚钻的肉靶子。”紧接着,小说情节又仿佛把读者拉到更虚幻的境界之中:就在丁钩儿打算离开女司机家的时候,女司机说道:“带我走。我恨他,我帮你,他们吃婴儿。”进而又是和丁钩儿一番身体纠缠,这让丁钩儿丈二摸不着头脑,“你到底是个什么人?是金刚钻指示你这样干的吧?”女司机的回答才让情节稍微有了一丝明朗:“我是个不幸的女人,我怀过五次孕,每次怀到五个月时就被他送到医院去流产,流下来的孩子,被他吃了……”女司机悲惨的遭遇告诉读者的是,她因在自己丈夫金刚钻那得不到真正的爱情和呵护转而对侦察员产生本能的爱的需求,那么如此说来,女司机对丁钩儿的勾引又带有那么一丝丝的真实感。女司机答应带丁钩儿去找酒国市一尺酒店的老板余一尺了解食婴案件的具体细节,到了目的地之后发生的事情又使情节返回到虚幻之境,女司机自称自己是所谓的“九号”也就是余一尺的第九任情妇,这让丁钩儿感到莫大的惊讶和耻辱,女司机自身的放荡和轻浮而对他产生的感情又怎能是真正的爱情呢?受了莫大耻辱和刺激的丁钩儿顿时失去了理智,用随身携带的手枪打死了他心中的“奸夫”余一尺和女司机,自己也失足跌入了充满肮脏邪恶丑陋的粪坑之中,给他自己以及女司机之间至死都不辨真假扑朔迷离的爱情之路画上了不圆满的句点。

二、食婴案件

食婴案件作为小说主线贯穿全文,小说从头至尾都没有交代烹食婴儿是真是假,文章开头第一句话就是特级侦察员丁钩儿搭乘卡车到市郊的罗山煤矿进行一项特别调查,此处的“特别调查”一开始就暗示了案件的特殊性,后来得知竟然是活生生的烹食婴儿案件,让人听上去就忽觉不可思议和骇人听闻,但既然作为一项案件特意去进行调查和核实,就说明其案件的真实存在性。丁钩儿首先找到煤矿的矿长和党委书记,却被二人灌酒灌到分不清方向,接着食婴案件主谋金刚钻出席了宴会,又对丁钩儿一顿劝酒,此处可见中国丑陋的“劝酒文化”,现实生活中,多少的腐败以及罪恶事件都是在酒精的麻醉和迷幻作用下而导致的!《酒国》这部著作,既为酒的国度,自然事事离不开酒,酒国中酒世界的品种过剩以及人们对酒品味的更高追求必然少不了所谓的高级“下酒菜”相伴,这就滋生了酒国市最有名的一道下酒菜――“麒麟送子”,人们对食欲的过高追求已经直接导致正常菜品无法满足奢靡腐败阶层官员的需求,官员阶级已然将欲望的魔爪伸向了人类爱情结晶――婴儿。在半醉半醒状态下的丁钩儿看到油光滑亮的红烧婴孩随即清醒了许多:“不许动,举起手来,你们这些吃儿童的野兽。”案件到此似乎已经涨至高潮,案件真实性清晰明了了,只要逮捕了主谋金刚钻和同谋矿长和党委书记,那么案件也就彻底结束了,丁钩儿到酒国市的目的也就达到了。可就在此时,也许是酒精又发挥了其迷幻神经的作用,在金刚钻的一番语言的“糖衣炮弹”之后,丁钩儿也糊里糊涂的认同了端坐餐盘的婴孩其实只是有着鬼斧神工高超厨艺的厨师用各种食材烹饪出来的神似婴孩的高级菜品而已。情节开始渐入虚幻境地,丁钩儿自己都分不清婴孩是真是假,随着金刚钻诱骗的深入,丁钩儿也参与了食婴活动,成为了名副其实的食婴同谋。主人公丁钩儿在酒精的催化作用下,一步步被卷入圈套参与食人案,形成了亦正亦邪、亦真亦假、亦有亦无的朦胧状态。

元小说最特别之处就是一反普通小说的常态,不盲目追求小说的真实性,而是在亦真亦假,虚幻朦胧的氛围中,将真实与虚幻相结合,将美丽与丑陋相对比,将现实与梦境相穿插,在探求真实感和追寻朦胧美的过程中达到至深至高的境界。小说中与莫言书信往来的李一斗是莫言虚构出来的人物,而在小说的末尾处,莫言竟然设身处地的在情节中真实出现了,他在猿酒节上跟李一斗等人喝的烂醉如泥,闻到王副市长胳膊上的肉香,竟然也被内心邪恶的欲望所驱使“我好像在恋爱!”莫言的《酒国》批判了现今物欲横流的世界中人们的欲望和贪恋早已胜过了正身立本的道德观和价值观,他甚至将自己也放置于批判的视角之下,足见其小说映射出来的社会之黑暗以及人性之丑陋的真实性,而莫言一贯喜欢采用极度夸张和虚构文本的手法来突显小说的真实性,读者只能在虚构的言语中去感悟和寻找莫言真实想表达和传递的思想和精神。

参考文献:

莫言女儿范文第3篇

摘要:托尼莫里森执著地把黑人女性置于没有父亲、没有丈夫的困境中来诉说他们自我的分裂、觉醒和发展。她小说中的纯女性家庭是她独到视角的体现。

关键词:身份;纯女性家庭;莫里森

[中图分类号]:I10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1)-21-0004-01

托尼・莫里森的小说大多以黑人女性为主体,描写非洲裔黑人女性沉迷、觉醒和自我发展。正如作家自己所言:“身为黑人和女性,我能进入到那些不是黑人、不是女性的人所不能进入的一个感情和感受的宽广领域”[1]。经历了一百多年的奴隶制的奴役以及在双重意识的挤压下处于浪尖上的黑人男性或沉沦或扭曲而迷失了自己的身份,使得社会最底层的黑人女性承受更多的苦难,承担更多责任和义务。莫里森用她独到的视角,把黑人女性置于没有父亲、没有男人的困境中来讲述黑人女性自我的分裂和复苏。在她的小说里,纯女性家庭成了黑人女性自我分裂和融合的缩影,在纯女性家庭中,黑人母女成为彼此的他者。莫里森在《秀拉》、《宠儿》和《所罗门之歌》里都讲述了这样的纯女性家庭。

在《秀拉》中,伊娃、汉娜、秀拉组成了祖孙三代的女性家庭。伊娃从丈夫离开后独自支撑着三个孩子的家,还有外甥女秀拉。秀拉的成长不可能不受到外婆和母亲的影响。首先,虽然家中没有男人,但伊娃和汉娜从来不缺男人。秀拉从母亲汉娜那里习得的与男人的关系的经验:性事是愉悦而频繁的,除此之外,没有什么可称道之处[2](p44)。秀拉十年游学回家后,她和社区不同的男人上床,甚至和好朋友内儿的丈夫也有了关系。秀拉与男人关系的处理显示了她典型皮斯家女人的特点。其次,秀拉的自损行为也和伊娃的如出一辙:在丈夫抛弃家庭后,伊娃在生活无以为继的情况下,把孩子托付给邻居,失踪18月后用一条腿换来了一家人的衣食无忧。秀拉在面临自己和内儿被白人小孩欺侮时果敢地用小刀削去自己的手指吓退了白人小孩。另外,秀拉熟知伊娃用汽油烧死了李子,当她看见母亲汉娜身上着火时,她站在高高的楼上,她有的是愉悦。除了对伊娃潜在的恐惧外,秀拉更多的是认同。秀拉在逗小男孩小鸡玩时,不小心把小鸡甩到河心,小鸡被淹死了。虽然少年的秀拉因内疚而哭泣,但她和内儿一起保守了这个秘密。秀拉和伊娃一样成了谋杀者。伊娃、汉娜和秀拉不同却相似,因为伊娃和汉娜,秀拉从小就要成就自我。游学回家后,秀拉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外婆伊娃送到养老院去。因为与秀拉而言,伊娃总是警告秀拉,女人不能到处走,不能没有男人、没有孩子[3]。但是秀拉却不愿意过像其他黑人女性一样的生活。两人的自我从融合到分离,两人相互指责、相互威胁。用火烧死对方成了愤怒争吵时的厥词。但彼此内心都担忧这不是没有可能。出于恐惧,出于要摆脱伊娃的控制,年轻的秀拉取代了伊娃户主的地位。伊娃的强势和汉娜母爱的缺少使得秀拉没有中心,没有生长点,自然无法成就她自己,只有分离的自我,没有完整的统一的自我,没有中心的秀拉也只能在实验性的生活中死去。

同样纯女性的家庭在《所罗门之歌》里是彼拉多、丽巴和哈加尔。彼拉多没有丈夫就有了女儿丽巴,而丽巴没有丈夫也有了自己的女儿哈加尔。和伊娃为户主的家庭不一样,伊娃是被丈夫抛弃;而彼拉多的家庭从来就没有男人。彼拉多是在母亲死后自己从母亲肚子里爬出来。她的奇特让周围人视为怪异。彼拉多是独立自主,智慧的女性,她是一个充满爱心与关切的女人。和伊娃支配控制不同,彼拉多不为陈规、期待、失望与感伤所累,她是自由和自然的,所以彼拉多对子女的态度是任其自然。由于彼拉多奇特的印记,人们把她看作不祥之物,彼拉多一家的生活简单而自然,不受约束,享受最大限度的自由。彼拉多的女儿丽巴和汉娜一样,深受母亲的保护,而且享受这种保护。哈加尔和彼拉多一样聪慧而自然,所以深得彼拉多的宠爱。和秀拉不一样的是,哈加尔并没有想要成为自己。她爱上了奶人,被奶人抛弃后她选择了死亡。当哈加尔收到奶人分手信后,她被奶人的自傲所激怒,拿着刀到处寻找奶人,企图杀死他。彼拉多没有和哈加尔交流,而只是放任她。彼拉多是莫里森笔下极具光彩的独立自主的女性人物,但是她对哈加尔的过分宠爱却成了哈加尔死亡的最大杀手。在她的母权范围内,哈加尔至死也没有学会如何去爱。

在莫里森小说中最具特色的女性之家是《宠儿》里塞丝一家。萨格斯、塞丝、丹弗和宠儿成了124号农舍女性家庭成员。萨格斯从奴隶恢复了自由身后开始布道,试图唤醒黑人爱惜自己的身体,她的自爱毋庸置疑地影响了塞丝。在塞丝被学校教师宣布她的孩子和她一样要成为奴隶时,她选择了杀死自己刚会爬的女儿,并在墓碑上为她取名为宠儿。在逃跑途中塞丝生下了丹弗。萨格斯的布道和塞丝的弑婴都是黑人主体意识复苏的体现。宠儿来到后,丹弗意识到她和宠儿的身份融合在一起,这份融合来自于对彼此的爱。但是宠儿报复性地掠夺塞丝的爱,而塞丝完全被宠儿控制,塞丝对宠儿的顺从是因为塞丝内心的杀死女儿后难以言说的痛楚。她要用更多的爱来弥补宠儿:塞丝整天陪在宠儿身边,不再出门,家里接不开锅了宠儿仍然缠着塞丝提出各种要求。塞丝成了宠儿精神上的奴隶。被忽视了的丹弗感到孤独。由于母亲的弑婴,使得周围邻居都远离她们母女。丹芙开始思索18年来她和母亲经历的种种,面对宠儿变本加厉的恶意和母亲的顺从,丹芙走出124号寻求黑人社区的帮助,这标志着她开始融入社会和寻求独立,这是母亲塞丝没有做到的。虽然塞丝带着孩子逃出了学校老师的奴役,但正如萨格斯所言:没有谁单凭一人能成功…如果没有人指路,你就会只能摸瞎[4](p135)。塞丝一家终于走出了124号。

莫里森笔下的纯女性家庭以三个为一组的形式出现,在莫里森看来,对立和两极化难以诉说黑人女性生活状态和自我构建。不管是伊娃的控制支配、彼拉多的放任,还是塞丝的顺从,都是黑人女性在极端生存困境下碎片般自我的体现。

参考文献:

[1]泰勒・格思里,托尼莫里森访谈录,密西西比大学出版社,1994。

[2]托尼・莫里森,秀拉[M],胡允桓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

莫言女儿范文第4篇

关键词:莫言 小说 大母神 原型

女性作为第二性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受到来自社会、家庭、男性以及自身局限的束缚、压抑乃至戕害,但女性崇拜的情结却自古至今在众多的文学作品中得以清晰地呈现。从《红楼梦》的“女儿崇拜”到莫言的“母亲崇拜”,从《神曲》中贝阿特丽采引领但丁进入天堂到歌德在《浮士德》的结尾写道 “永恒之女性引领我们上升”,对女性之美与善的歌颂,古今中外从未停歇。但只要我们稍加审视,就不难发现在众多作家的作品中莫言所塑造的女性形象,所表达的母亲崇拜具有一种原始的、野性的、强大而神秘的特质。曹雪芹借贾宝玉之口赞美与怜惜的是那些清净纯真的女儿,是她们的美貌、才情与诗心,而莫言从早期的《粮食》、《红高粱》到巅峰之作《丰乳肥臀》、《檀香刑》,乃至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之后主要宣传推广的《蛙》、《生死疲劳》等作品塑造与讴歌的女性形象大多数都是历经苦难,哺育生命、坚韧顽强却低到尘埃里的“母亲”,在《丰乳肥臀》的序言中莫言更是明确表示“谨以此书献给母亲与大地”。在人类学家与心理学家的视野中,母亲与大地恰是人类心灵深处最神秘最久远的崇拜情结,二者以或具象或抽象的形式融汇成大母神(The great mather)这一复杂深刻的原型,在作家心灵投射的作品中得到不断的演绎。

一、身体与感官的渲染所彰显的生机与活力。尽管莫言在解释《丰乳肥臀》这一标题时曾说丰乳象征着母亲, 肥臀象征着大地, 而丰满与肥硕象征美好和赞美,但铺天盖地的“媚俗”、“肤浅”甚至“亵渎”的批评似乎并未因此而停止。当我们把审视的目光放到莫言的众多小说之上时,的确可以看到作品在描写女性形象时,聚焦得最多的恰恰是她们身体中体现女性性征的部分。《透明的红萝卜》中菊子姑娘“窝窝头一样的”,《爱情故事》中何丽萍“紧绷绷鼓起的”,《白棉花》中方碧玉“两瓣丰满的屁股…… 耀武扬威的,像两只咻咻喘息的小兽”,《生死疲劳》中二姨太迎春“一脸福相,更兼那两只上翘的和宽阔的骨盆一看就知道是个生孩子的健将”,《丰乳肥臀》更是将这种聚焦与关注发挥到极致,从大姐上官来弟“丰满的和生气蓬勃的屁股”,“胸前那两坨肉已经与成熟的鸭梨不相上下形态端正优美”的二姐招弟,到六姐被我揪住的时候“我听到那两只叽叽喳喳地叫着像被耗子咬住翅膀的小雏鸡儿”,还有母亲那“丰满的召唤着我的宝葫芦,一边跳跃一边咕咕咕咕地鸣叫象两只欢快的白鸽”,以及对更多女性形形丰乳肥臀的描写的确构成了一种对身体与感官的极度夸张和渲染。这些过度的描写非常容易给读者造成偏执的印象,但实际上这种对女性特殊部位的夸张和渲染早在人类的远古时代就极为常见。奥地利出土的旧石器时代雕像《维林多夫的维纳斯》,法国出土的旧石器时期塑像《持角杯的少女》以及众多中国(如河北、内蒙、辽宁等地)出土的新石器时期女神雕像都具备以下共同的明显特征:突乳,鼓腹,面部和四肢模糊,女性(或孕妇)特征夸张突出。神话考古学家马丽加・金芭塔丝在谈到这一现象时认为在远古时期,笼罩着男性身体或女性身体的概念并不存在,对人体的艺术处理是在展示女性身体的哺育繁殖功能。尤其是在母系氏族时期,女性不但掌管着自然界的生产劳动,同时主宰着人类自身的生产繁衍,部族的人丁兴旺依赖母亲强大的生育繁殖能力,于是对女性或母亲的崇拜逐渐演变为母神崇拜。而那些夸张的女神雕塑正是母神崇拜核心思想的体现――对生命力与生殖能力的崇拜。古希腊神话中孕育出十二提坦神的地母该亚,中国古代神话传说中抟黄土造人的女娲,这些创造了世界和生命的女神都是母神原型在不同文化土壤中孕育出来的具象。反观莫言的小说,我们不难发现其中的相似与关联。《爱情故事》中的何丽萍来年生了一对双胞胎震惊了整个高密县,上官鲁氏抚育成长了包括自己的儿女、孙辈等在内的十七个孩子(《丰乳肥臀》),姑姑亲手接生的孩子达万人之多(《蛙》),二姨太迎春不但能用那“蓄积着浅蓝乳汁”的喂养一对龙凤胎,还能用稀粥养活刚出生就失去母亲的小毛驴(《生死疲劳》),就连浸染了我奶奶鲜血的黑土地也长出遍野饱满的红高粱(《红高粱》)。这些丰乳肥臀的女性所昭示的旺盛生机与强大活力完全是大母神创造生命、繁衍生命活生生的展现。

二、苦难与挣扎的描摹所呈现的坚韧与包容。《周易》曰: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母亲的宽厚与包容就像大地,历经磨难依然用自己的身体与情感哺育呵护一代代新的生命。在莫言的小说中,女性惨痛的经历比比皆是。(1)生育的艰辛。《丰乳肥臀》与《蛙》对母亲生育的场景有着最为真实甚至恐怖的描写。“院子里的吵嚷声把昏死过去的上官鲁氏惊醒。她绝望地看着依旧隆起的肚皮和把半边炕都洇湿的鲜血。婆婆扫来的尘土已经变成了粘稠的血泥……”,“姑姑进门后,看到她正骑跨在艾莲身上,卖力地挤压艾莲高高隆起的腹部。这老婆子患有慢性气管炎,她咻咻地喘息声与产妇杀猪般的嚎叫声混杂在一起,制造出一种英勇悲壮的氛围”。(2)饥饿的煎熬。在日军侵略、军阀混战、新中国成立、、公社化、等动荡的社会环境中,上官鲁氏一直顽强地支撑着摇摇欲坠的家庭,甚至在饥荒年代以动物反刍的方式,用带着胃液与血丝的黄豆喂养孩子。在小说《粮食》中,梅生娘用相同的方式养活了三个孩子和自己的婆婆。(3)情感的压抑。《爱情故事》中出身不好、擅长武术的女知青何丽萍处于被爱情遗忘的角落中无奈选择了十五岁的小弟,《檀香刑》中美艳的眉娘因为一双天足下嫁给傻子小甲,对真心爱慕的县令钱丁却险些望而却步,《红高粱》中我奶奶戴凤莲在风华正茂的年龄被贪财的爹妈嫁给患有麻风病的单公子,若不是遇上有血性的余占鳌,等待她的就是凄惨凋零的必然结局。以上并非对莫言小说的完全统计,但却足以看出莫言的作品简直就是由无数女性和母亲的苦难而编织的宏伟史诗。莫言说“母亲具有大地的品格,厚德载物,任劳任怨,默默无言,无私奉献”,这一表述明确地揭示了母亲这一身份、角色的复数意义或象征意义。在中西方的神话传说中都存在着大地女神的形象,中国的农耕文化决定了人们对土地的依赖与崇拜,因此土地娘娘从原始社会至今一直是人们祭拜的对象,而作为海洋文化的代表,古希腊神话里诞生于混沌之中又衍生出整个神话谱系的大地女神该亚,同样是典型的地母型“母神”形象。弱势的母亲犹如沉默的大地,承受着来自外界的践踏和侵犯,但因为慈悲、宽厚和坚韧的生存意志,却反而成为真正的强者。从这个角度来看,莫言笔下的母亲正是自古至今庇护养育着人类从而被人类顶礼膜拜的大地女神。

三、混沌与叛逆的展示所折射的丑陋与危险。在德国心理学家埃利希・诺依曼的原型理论中,大地既是万物生命的起点也是其终点,既孕育万物也吞噬万物,既包容宽厚又藏污纳垢。因此大母神作为其原始象征,一方面具有善良美好的母性光辉,另一方面也有着丑陋危险的恐怖特质。在各地域各民族的神话传说中,丑陋恐怖的女神形象层出不穷。其中尤为突出的是古老印度文化中的毁灭与新生之神――时母,其常见的造型为上身,长舌外露,全身蓝黑,长有四只手臂的凶恶女性,她以五十颗阿修罗头作为项链,人的手臂作为裙子,四只手臂通常一手持剑,一手持阿修罗头.一手持三叉戟,一手持骷髅碗,脚下踩着丈夫湿婆的身体,民间也以动物甚至人的鲜血祭祀。与此相似的是在中国古老的神话传说中也有一位不容忽视的女神――西王母,《山海经》中对西王母的形象及职能有这样的表述:“西王母,其状如人。豹尾,虎齿,善啸,蓬发戴胜,是司天之厉及五残”,一位长着豹尾、虎齿能够发出野兽般吼叫却有几分长得像人的女神,专司灾厉五刑残杀之气,浑身散发出凌厉的死亡气息。在莫言的小说中,在他所塑造与崇拜的“母亲”身上,我们同样感受到了一些混沌的、丑陋的负面特质,甚至攫取和杀戮的危险气息。如果说《欢乐》中“老鼠、跳蚤在母亲紫色的肚腹与泄了气的破气球一样的上爬”等细节性描写展示的仅仅是母亲藏污纳垢的身体层面的丑陋,《爱情故事》中何丽萍与年仅十五岁的小弟巫山云雨也仅仅是无奈之举的话,那么《丰乳肥臀》中有着美丽健康身体的上官鲁氏则表现出人性的愚蠢与丑恶。她为借种生子,先后与姑父、赊小鸭子的男人、江湖郎中、卖肉的光棍、和尚、牧师马洛亚等人私通。为了求得一个男孩,她不惜主动地让自己的身体在三教九流各色男性中间辗转流浪,对男尊女卑这一游戏规则的绝对遵从已经扭曲了上官鲁氏的灵魂与情感,泯灭了她作为女性与母亲的自尊与羞耻,使得她求子的心态与手段达到病态的极致。在儿子金童诞生之后,上官鲁氏不仅因为重男轻女而轻易剥夺了女儿玉女享受母乳哺育的权利,而且因为过于溺爱最终使得唯一的儿子成为一个“终生吊在女人上”的废物。从精神层面来看,上官金童最终成为赐予他生命与甘甜之泉的母亲的献祭之物。除此之外,生命轮回的特点在这些具有母神特质的女性身上也有较为明显的体现。上官鲁氏养育了八女一子,除了儿子金童最后形同废人般继续着肉身的生存之外,八个女儿都先她而死,就连她亲手抚养的孙辈如沙枣花、大哑二哑,司马凤司马凰、鲁胜利等也都因各种原因死去。《蛙》中的姑姑亲手接生了成千上万的孩子,是引领生命呵护生命的现实中的女神,但也因为严格地执行计划生育政策而亲手扼杀了无数的生命,小说中惨绝人寰的围追堵截、血腥杀戮与大母神凌厉恐怖的特征存在着内在的一致性。创造生命、哺育生命、攫取生命,周而复始,不断循环。

莫言出生于乡村,成长于乡村,十几口人的大家庭,在温饱的边缘拥挤挣扎地生活。而母亲也许是其中最没有地位的人,上养公婆,下育子女,在忍饥挨饿之外还要承受繁重的体力劳动与频繁的生育之苦。这几乎是当时乡村女性普遍生存境遇的写照。莫言曾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的演讲中谈到故乡女性们残酷的生存处境,他说:“因为频繁的生育和饥饿,我母亲那个年龄的女人几乎都是疾病缠身,我小的时候夜晚行走在大街上,听到家家户户的女人都在痛苦地,她们三十多岁时,基本上都丧失了生育的能力,四十多岁时,牙齿都脱落了,她们的腰几乎找不到一个直的,大街上行走的女人,几乎个个弓腰驼背,面如死灰。”就是这样在苦难中挣扎的母亲给予了不讨爷爷奶奶喜欢的莫言最温暖的怀抱。这些对母亲和故乡女性生存状态最深切的体验与最深沉的感情造就了莫言作品中慈悲、坚韧的“母神”。而从小听大的民间故事、林林种种的古怪传说,本色质朴的乡村生活,使得莫言作品中的人物充满了原始张扬的生命力,更多地展现出未受礼教束缚的本性与力量,再加上对马尔克斯、福克纳等作家的欣赏借鉴,中西文化中源远流长的母神原型最终化身为莫言笔下变幻莫测的“母亲”。

参考文献:

[1](德)埃利希・诺依曼著 李以洪译 《大母神――原型分析》 北京:东方出版社 1998

[2](美)马丽加・金芭塔丝著 叶舒宪译 《活着的女神》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8

[3] 汪树东 《母神原型与新时期小说》 《贵州社会科学》2006年第5期

[4] 薄刚 王金诚 《从崇拜到亵渎:莫言小说的母性言说》 北方论丛 2000 年第3 期

[5] 莫言 著 《莫言文集》 上海文艺出版社 2012

[6] 《丰乳肥臀》 莫言著 上海文艺出版社 2012 第40页

[7] 《蛙》 莫言著 上海文艺出版社 2012 第91页

莫言女儿范文第5篇

莫言说,自己内心深处是个很软弱的人,常常“怕别人不高兴”。在机场打出租车,如果路程太近,莫言会事先准备一盒中华烟,上车就说,师傅这盒烟送你,我路程很近,对不起。他受不了司机甩脸子。莫言说,也许因为越是在生活中懦弱无用的人,在文学作品中才越会表现出很有本事的样子。

当被问及时下最流行的一个问题“你幸福吗”,莫言的回答是:“不知道。幸福就是什么都不想,一切都放下,身体健康,精神没有任何压力。我现在压力很大。”记者又追问:“你现在最希望的事是什么?”

“结束采访。”莫言说。

在角落里悄悄长大

莫言原名管谟业,“莫言”这个笔名,玩的是一个拆字游戏,把谟字一分为二。热情的网友们把这两个字的英文译法广为传播——“shut up”(闭嘴)。小时候莫言口无遮拦,开朗活泼,“不要乱说话”是父亲常常教育他的话。不让说只好写,蔫小孩莫言却写出了大文章。

莫言的父亲管贻范,人高马大、沉默寡言、不怒自威。村里人对他敬畏三分,年轻的小媳妇儿如果穿衣打扮出点格儿,都会遭到他的训斥。管贻范年轻时候是村里的会计,干了三十三年才退休。莫言小时候下地干活,因为肚子饿偷了一根红萝卜被告发,父亲知道后差点把他打死,幸好母亲托人找来爷爷才劝住。

莫言的母亲是个典型的旧式农村妇女,十七岁嫁到管家,身材矮小,体重只有七八十斤,每天忙里忙外,吃着全家最差的食物,干着最琐碎的工作。母亲生育了八个子女,活下来四个。怀着其中一对双胞胎时,羊水破了才被允许回家生产,生完当天晚上又下暴雨,莫言的母亲挣扎着跑去抢收麦子,落了一身妇科病,双胞胎也很快夭折了。小脚母亲,是莫言小说《丰乳肥臀》里“上官鲁氏”的最重要原型。

莫言出生在自家又矮又破、四处漏风的房子里,母亲把他生在一堆街上扫来的干燥沙土上——这是当地风俗,新生儿必须实实在在落在家乡的沃土上。莫言把这个奇异的景象如实写在了《丰乳肥臀》里,他曾开玩笑说:“这也可能是我成为了一个乡土作家而没成为城市作家的原因。”

管家是一个大家庭,爷爷、奶奶、叔叔、婶婶,最多时全家一共十六口人,住着五间平房。但那不是曹禺笔下精神空虚、貌合神离的封建大家族,而是饥饿的一群人。莫言小时候长相不讨喜,贪吃又懒,并不受家里人喜欢,他就自己蹲在门边看蚂蚁搬家,一看能看一天,毫无存在感。他形容自己是在角落里“悄悄长大的”。

“高密东北乡”是村里人对家乡的俗称,因为村子在高密的东北方向,这里还有另一个名字“平安庄”。莫言得了诺贝尔奖以后,很多媒体来到这个偏僻贫穷的小村,村里人拖着长长的鞭炮在路中间点燃,男人女人们擦肩而过,总会嬉笑着问对方:“知道不?村里莫言得大奖了!”拜中国媒体几十年来翻来覆去的报道,平安庄的村民们大抵知道,诺贝尔奖是个在国际上了不起的大事。也许不久,村志上就会记上一笔:1955年,莫言出生于此。但其实,到底是1955年,还是1956年,莫言的父母也记不清了。

梦想一天三顿吃饺子

六十年代,莫言家有个邻居是下放农村的,常常回忆自己在山东师大中文系上学时的事,莫言很喜欢找他聊天。这个人告诉莫言,省城济南有一个作家,就靠写作生活优渥,一天三顿吃饺子。莫言当时就想,如果我能写出一个长篇小说,也能过上顿顿吃饺子的日子。

莫言曾无数次描述,自己童年最重要的回忆是关于饥饿的。《透明的红萝卜》里黑孩被饥饿唆使去偷萝卜,《丰乳肥臀》里高傲优雅的女医生为了一个馒头被食堂管理员奸淫。莫言把童年最深刻的记忆都写进了小说。

那时候大人们要吃扎嘴的野菜团子,孩子可以吃到一块甜嫩的红薯饼。五六岁的莫言,老觉得分给姐姐的那一片大,抢过来后又觉得自己手里的小,于是又抢回来。周而复始抢了几次,姐姐就哭了。这是莫言关于饥饿的最初记忆。

莫言说,那时候村里的孩子在春夏秋这三个季节里,基本上都是身体的,只是到了严冬,才胡乱穿上一些衣服。这些孩子一个个都是细胳膊细腿,顶着一个大脑袋,肚子大大的呈透明状,隔着肚皮仿佛就能看到里边的肠子在蠕动。“而我大概也是那个样子。”莫言说。

我们能想到,个子小小、瘦到皮包骨头、肚子圆圆、相貌有点“丑”、破衣烂衫的小男孩,每天在天刚蒙蒙亮就睡眼惺忪地赶着牛羊,默默地低着头寻摸吃食儿,从树叶到树皮,从蚯蚓到蚂蚱,甚至学校刚刚运来的黝黑发亮的煤渣——这就是莫言的童年生活。

莫言十五六岁时候,大队上宰了一头病猪,便宜出售,一斤肉原价七毛,现价三毛。大家都开始抢购的时候,莫言的父亲却不为所动。莫言心急火燎地问父亲为啥不抢,父亲叹了口气说:“贪贱吃穷人。”即使便宜,也是一大笔开销。莫言立刻哇哇大哭起来,父亲拗不过,一下买了十几斤猪肉,拿回家说,今天让你们第一次敞开肚皮吃个够。这件事莫言记了一辈子,那肉的香味也在嘴里留了一辈子。其实按检疫标准,这种病死猪肉,对人体危害很大,理应烧掉或埋掉,是绝不能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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