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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变法的影响

商鞅变法的影响

商鞅变法的影响范文第1篇

关键词:商鞅;评价;转变;因素

一、戊戌变法前、后对商鞅的评价

从战国至戊戌变法前,历代知识分子对商鞅的评价褒贬不一。西汉史学家司马迁对商鞅的人品进行了否定,他说:“商君,其天资刻薄人也。”[1]贾谊更是痛骂商鞅败坏世风:“商君违礼义,弃伦理,幷心于进取,行之二岁,秦俗日败。”[2]西汉著名的盐铁会议真实地反映了贤良文学派对商鞅政策的批判,他们认为商鞅严酷的法律追求利益,秦国百姓民不聊生,同时也使秦二世而亡,其具体情况被记录在桓宽的《盐铁论》中。

当然,大力赞扬商鞅的也有人在。比如战国末期思想家韩非子曾说:“七国之雄,秦为首强,皆赖商鞅”,“(商鞅)举法明教,秦人大治”。西汉名臣桑弘羊盛赞商鞅“功如丘山,名传后世”。宋朝改革家、文学家王安石更是肯定了商鞅的治国方略,并赋诗曰:“自古驱民在信诚,一言为重百金轻。今人未可非商鞅,商鞅能令政必行。”韩非子是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强调中央集权严刑峻法,赞成商鞅的看法自然无疑。桑弘羊是西汉大夫派的代表人物,他大力支持用法家思想来治国,也必定对商鞅大力赞颂。而王安石则是为他的变法寻求令人信服的根据,打响其变法的口号,可最终结果不仅以失败而告终,导致北宋的灭亡,还背上了千古的骂名,直至近代才逐渐被平反。

从上述可以看出,戊戌变法之前历代知识分子对商鞅的评价大多持以否定。戊戌变法成为了一个重要的转折点,在此之后,知识分子纷纷站出来为商鞅说话。章太炎曾撰文深论商鞅,为其平反:“商鞅之中于谗诽也二千年,而今世为尤甚。其说以为自汉以降,抑夺民权,使人君纵恣者,皆商鞅法家之说为之倡。乌呼!是惑于淫说也甚矣。”梁启超的《中国六大政治家》,将商鞅列为中国历史上最伟大的政治家之一,与管仲、诸葛亮、李德裕、王安石和张居正同列。近代史论家陈启天之《商鞅评传》论:“商君者,法学之巨子,政治家之雄也。”毛泽东主席对商鞅评价也是很高,说商鞅是“首屈一指的利国富民伟大的政治家,是一个具有宗教徒般笃诚和热情的理想主义者。”他认为商鞅之法“惩奸宄以保人民之权利,务耕织以增进国民之福力,尚军功以树国威。此诚我国从来未有之大政策。”他还说商鞅“可以称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真正彻底的改革家,他的改革不仅限于当时,更影响了中国数千年。”

二、影响评价转变的因素

在分析戊戌变法前后对商鞅评价巨大转变之前,我们先要了解一下戊戌变法前后的历史条件。首先,中国在甲午战争中惨败,洋务运动破产,中国的半殖民地半封建化程度大大加深。这使一些爱国知识分子觉醒,戊戌变法爆发。经济上,民族资本主义进一步发展,资产阶级不断壮大并登上历史舞台。思想上,西方维新思想的传播和法治思想传入。中华民族陷于危难,加之法治思想的传播,使传统的以“儒家思想”为主流的观念发生转变。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维新派人士为了实现变法中的各项主张,开始重新思考起商鞅。1898年章太炎发表了《商鞅》一文,对商鞅变法给予热情的歌颂,成为重新评价商鞅的开端。

事实上,不光是商鞅变法,历史上的诸多变法也在戊戌变法后被扶正。粱启超在《王荆公》中写道:“王安石变法取尧舜以来之掣政而一扫之。实国史上、世界史上最有名誉之社会改革也。”[3]胡适在《王莽:一千九百年前的社会主义者》(1922年)一文中说:“王莽受了一千九百年的冤枉,至今还没有公平的论定。王莽确是一个大政治家,他的魄力和手腕远在王安石之上。我近来仔细研究《王莽传》及《食货志》及《周礼》,才知道王莽一班人确是社会主义者。”梁启超对张居正也是赞赏有加:“明代有种种特点,政治家只有一张居正。”作为政治家,梁启超对他的评价可谓达到了极致。王安石、王莽和张居正的改革的共同点是都深受商鞅的影响,把商鞅的理论进行了不同程度的运用。

综上所述,个人认为影响戊戌变法后对商鞅评价的转变因素有二:第一,是当时整个中国社会所处的历史背景——国将不国,民族危机上升到了一定高度,激起了知识分子的爱国之情。加之西方法治思想的传播,使得知识分子们会选择以“商鞅之法”作为民族振兴的道路。第二,是为了实行变法的需要,就不得不扶正历史上几乎所有的变法。

三、从转变中看文化道路的选择

从为商鞅、王莽的平反,对王安石的盛赞,再到对张居正的评价,透过这些我们可以看出,戊戌变法之后知识分子们实质选择了一条用法家思想来救国的道路,儒家思想的正统地位不断受到冲击并逐渐走向没落,尤其是从新文化运动可以窥见。

辛亥革命成果被袁世凯窃取后,他不仅进行帝制复辟,还大力提倡尊孔读经,在社会上掀起了一阵尊孔复古的逆流。1915年,陈独秀在上海创办《青年杂志》宣告着新文化运动的开始。以陈独秀、李大钊、鲁迅为代表的激进民主主义者高举“民主、科学”两面大旗,集中打击作为维护封建专制统治思想基础的孔子学说。鲁迅首先在《狂人日记》中指出封建礼教是“吃人的礼教”,大力对其进行批判。新文化運动全面动摇了封建思想,而对传统文化的批判带上了片面化倾向,认为所有传统文化都是糟粕,都要将它打倒,这就陷入了历史虚无主义。新文化运动深刻地体现了在民族危亡时期,知识分子们选择的是法家的思想进行救国,儒家的文化则遭到了巨大的打击。

细数历朝历代每一次重大转变,无论是奴隶社会到封建社会的转型,还是汉武帝攻打匈奴,或是北宋积贫积弱以及明朝社会政治危机严重,每一次大的社会动荡,一些知识分子会重新效法商鞅的做法,选择法家作为挽救国家危机的道路,可是其结果都以失败告终,包括戊戌变法后知识分子文化选择道路的转变。新文化运动值得反思的一点正在于搞错了斗争的主要敌人,不应是“儒表”,而是“法里”。[4]

参考文献: 

[1]司马迁.史记·商君列传.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2337页. 

[2]贾谊.新书.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1976年6版,第87页. 

[3]梁启超.中国历史研究法补编.中华书局,2010年版,第1335页. 

商鞅变法的影响范文第2篇

【英文摘要】Proper attention should be paid to Shangyang's obscurant thought in the circle of scholars because it had profoundly affected culture,thought and politics throughout the history of China's feudal societies.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specific contents,motives and purpose contained in Shangyang's obscurant thought and its influence on the politics and political ideology of the ruling class during the Qi and Han Dynasties.

【关 键 词】商鞅/愚民思想/目的/内容/影响

Shangyang/obscurant thought/purpose/content/influence

商鞅是战国时期著名的改革家,他在秦国实行的变法,使秦国走上了富国强兵的道路,为秦的统一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因此,长期以来,商鞅变法一直受到了人们的重视。但是,在学术界,人们在研究商鞅变法对中国历史发展进程所带来的影响时,往往偏重于分析变法中所实施的某些具体措施的得失,而忽视了隐藏在这些措施背后、并与其息息相联的、且同样是其变法内容的政治主张——愚民思想。事实上,商鞅的愚民思想与商鞅变法这一历史事件本身一样,对中国封建社会的政治思想文化都产生过长远而又深刻的影响,应当引起学术界的重视。本文拟就对商鞅提出愚民思想的动机和目的、商鞅愚民思想的具体内容、以及其对秦汉时期统治阶级的统治思想和策略所产生的影响等方面的问题,作些初步的探讨。

一 商鞅提出愚民思想的动机和目的

春秋战国时期,是奴隶制向封建制过渡的社会大变革时代,与时代的政治形势相适应,这时在学术上也出现了“百家争鸣”的局面。针对社会发生的巨大变化,以及各国的政治弊端,当时一些有作为的政治家、思想家就如何治理国家、统治人民等问题提出了许多主张和看法,“愚民”这一政治观点就是其中之一。在春秋战国时期的诸子中,较早提出“愚民”观点的是老庄和管仲。老子曾公开倡言要用愚民政策来窒息人民的反抗思想和麻痹人民的斗志,他说“古之善为治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民之难治,以其智多。故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注:《道德经·六十五章》),他极力反对开发民智,要求从精神上、物质上杜绝一切能够激发民智和引起争端的措施。庄子则更是将老子的观点绝对化,他主张取消一切制度、规范和文化,认为只有“绝圣弃智”(注:《庄子·去箧》)社会才能安宁。管子也认为“君明、相信、五官肃、士廉、农愚、商工愿,则上下相体,而外内别也。”(注:《管子·君臣》)因此“昔者圣人之治人也,不贵其人博学也,欲其人知和同以听令也。”(注:《管子·法禁》)他主张“圣君任法而不任智,任数而不任说。”(注:《管子·任法》)其后,许多学派特别是法家的代表人物,如李悝、吴起、申不害、慎到等人,都在各自的学说中或多或少地流露出愚民的主张。但我认为,在春秋战国诸子中,商鞅和韩非子的愚民主张是最明确、最有系统的,对后世的影响也是最大的,而韩非子的愚民思想实际上是对商鞅愚民思想的继承和进一步发挥,因此商鞅的愚民思想在先秦诸子愚民思潮中居于承上启下的地位,具有特殊的意义。

那么,商鞅为何要极力主张愚民之治呢?我们知道,作为新兴地主阶级代表的商鞅,在秦国实行变法的目的是为了帮助秦国富国强兵、完成统一大业,从这方面来讲,它是符合当时历史发展潮流的,也是与广大人民的愿望是一致的。但是,在当时,国家机器是被统治阶级所掌握的,是统治阶级用来镇压劳动人民的工具。因此,国家与人民的利益,从根本上讲,不是也不可能是完全一致的,而在较大程度上只能是对立的。商鞅也充分地认识到了这一点,他认为:“民强国弱,民弱国强”(注:《商君书·弱民》),要想国家富强,就必须削弱人民的力量,最大限度地削减人民的抗异实力。不仅如此,商鞅还认为,一个君主,要想控制天下、战胜敌国、使自己立于不败之地,首先必须制服自己境内的平民。所以他说:“昔能制天下者,必先制其民者也;能胜强敌,必先制其民者也。”(注:《商君书·画策》)“故有国之道,务在弱民。”(注:《商君书·弱民》)而弱民的根本手段则是使民“朴”,也就是愚民。他认为,人民“朴则弱,淫则强;弱则轨,淫则越志;弱则有用,越志则强。”(注:《商君书·弱民》)只有使广大人民愚昧无知、朴实忠厚,人民才不易结成强大的力量来对抗国家和君主,而只能是老老实实地听从统治阶级的任意摆布,这样国家就会容易治理,君主的地位也就会更加牢固。 转贴于

另一方面,在商鞅所处的时代,国家的头等大事莫过于农业和战争,农业的发展是国家富强的根本途径,赢得战争的胜利则是战胜敌国最有效的手段,因此在商鞅变法的各项内容中最重要的一项就是重农战,而其它的内容和措施都是围绕着这一内容展开的,是为它服务的。所以,能否使广大人民重视农战,也就成为了商鞅变法能否成功的关键所在,正因如此,商鞅说道:“圣人治国之要,故令民归心于农。”(注:《商君书·垦令》)为了使人民能够集中精力专心农战,商鞅认为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能否使人民愚昧无知。在他看来:“愚农不知、不好学问则疾务农。”(注:《商君书·垦令》)一旦平民愚昧敦厚,他们就不会崇尚学问,不会被其智巧所迷惑,就会专心致志地按照君主的意志从事农战。所以,商鞅提出的愚民思想是与其最重要的变法内容——重农战紧紧地联系在一起的,其目的是要人民摈弃杂念、归心于农战。

由上可知,商鞅之所以提出愚民的主张,无非就是为了使君主能够更好地统治和驱使人民,使人民专心从事农战,从而达到富国强兵、无敌于天下的目的。在《商君书·定分篇》中,商鞅指出:“民愚则易治也”,此一语,就直截了当地道出了他积极推行愚民之治的真谛所在。

二 商鞅愚民思想的内容及其实现愚民的具体措施

在商鞅变法的各项内容中,无处不体现出其愚民之治的思想,因此,商鞅愚民思想的内容是与商鞅变法中的各项措施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商鞅愚民思想的内容及其实现愚民的具体措施,归纳起来,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去礼乐,尚法治。在儒家学派看来,礼乐是立国、治国的根本,所以孔子虽然生当“礼坏乐崩”的春秋末期,但仍向往西周的礼乐制度,主张“为国以礼”(注:《论语·先进》)的“礼治”;战国时期的荀子虽重视“法治”,但他把礼的地位抬得更高,提出了“治之经,礼与刑”(注:《荀子·成相》),既隆礼又重法的主张。商鞅的礼法观却完全不同于儒家,他认为“礼治”并不能达到使人们归心于农战的目的,而只会使人们更加巧伪、更加轻视法制,因此礼乐与法治是绝对对立的,所以靠德治是不可能治理好国家的,而必须将法制放在首位,加重刑罚,依法去民之巧伪智谀。他说:“重刑而连其罪,则褊急之民不斗,狠刚之民不讼,怠惰之民不游,费资之民不作,巧谀恶心之民无变也。”(注:《商君书·垦令》)主张除去礼乐,通过以重刑的手段来压抑人们的智慧、禁锢人们的头脑,使他们顺服于君主的淫威,俯首听命于君王。

为了使君主和上层统治者更加清楚和了解他的这一主张,商鞅还从历史的观点阐述了去礼乐、尚法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据《商君书·更法》和《史记·商君列传》记载,商鞅在秦国变法前夕曾同秦国的贵族代表甘龙、杜挚等就要不要“变法”、“更礼”等问题展开过一场辩论。甘龙认为,“圣人不易名而教,智者不变法而治。因民而教,不劳而成功;缘法而治者,吏习而民安之。”杜挚也说:“利不百,不变法;功不十,不易器。法古无过,循礼无邪。”(注:《史记·商君列传》)而商鞅则认为,人类社会是在不断发展变化的,治理国家的指导思想也应该随着时代的变迁而加以改变,既不能复古,也不能保守。因此,他反驳说:“三代不同礼而王,五伯不同法而霸。智者作法,愚者制焉;贤者更礼,不肖者拘焉。”“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故汤、武不循古而王,夏、殷不易礼而王。反古者不可非,而循礼者不足多。”(注:《史记·商君列传》)商鞅将人类以来的历史划分为“上世”、“中世”、“下世”和“今世”四个阶段,他认为在不同的阶段,社会形势和社会风气都不同,因而作为君主,在制定政策和法令时就不能效法古代、保守现状。在他看来,由于古时的民风厚朴,所以古时的君王“因事而制礼”,以德权就可以治理好天下,因此礼乐是当时的治国之本。而今世则是强国事兼并,弱国务力守,民风巧伪。在这种形势下,诸侯国君要想维持自己的统治和取得兼并战争的胜利,就必须壮大国家的力量,实行“以力服人”的“霸道”,而不能像儒家那样讲什么“以德服人”的“王道”,不能以礼乐治国,而应以法制来治国。所以他说:“古之民朴以厚,今之民巧以伪。故效于古者,先德而治;效于今者,前刑而法。”(注:《商君书·开塞》)转贴于

二、禁《诗》《书》,贱学问。与儒家将《诗》《书》作为治国经典不同,商鞅认为《诗》《书》对于国家有百害而无一益,其唯一的作用就是扰乱、蛊惑民心,增长人们的智巧和力量,破坏国家法令制度的推行。因此,他将礼、乐、《诗》、《书》列于国家“六虱”之首,是“亡国之俗”(注:《商君书·靳令》)。他认为,一个国家如果好用《诗》《书》,人们就会把精力放在学习《诗》《书》上,最终必定会导致“上无使战,必贫至削”(注:《商君书·靳令》)的局面;相反,如果不用《诗》《书》,则“敌不敢至,虽至必却;兴兵而伐必取,按兵不伐必富”(注:《商君书·去强》),并且还会起到“民泽毕农,则国富”(注:《商君书·去强》)的效果。

如前所述,商鞅之所以提出愚民主张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想通过它来达到弱民的目的。在商鞅的心目中,人民“淫”是其所以强的重要原因,而他所说的“淫”就是指人们好学问、有知识、用智巧。关于这一点,商鞅在《商君书·外内篇》中,是讲得较清楚的,他说:“奚为淫道?为辩智者贵、游宦者任,文学私名显之谓也。”因此,为了弱民,就必须禁《诗》《书》、废学问,他认为“国去言民则朴,民朴则不淫”,(注:《商君书·农战》)只有这样,才能禁除人民的智巧,更好地削弱人民的抗异力量,增强国家的实力,达到“国必无敌”的效果。

那么,怎样才能使人们轻视学问、废弃《诗》《书》呢?商鞅认为,仅靠国家明令强制燔烧《诗》《书》是不够的,还必须要采取一些相应的策略和手段,让人们自觉地、心甘情愿地鄙视学问。为此商鞅提出:“无以外权爵任与官,则民不贵学问,又不贱农。民不贵学则愚,愚则无外交,无外交则勉农不偷;民不贱农则国家不殆。国家不殆,勉农而不偷,则草必垦矣。”(注:《商君书·垦令》)同时他还提出禁止儒生、大臣、诸大夫游学、游仕,闭塞人们获得知识和信息的途径,尽可能地让人民愚昧无知、不好学问,使他们专心务农。他说:“国之大臣、诸大夫,博闻、辩慧、游居之事皆无得为,无得居游于百县,则农民无所闻变、见方。农民无所闻变、见方,则智农无从离其故事,而愚农不知,不好学问。愚农不知,不好学问,则务疾农;智农无从离其故事,则草必垦矣。”(注:《商君书·垦令》)

三、废好恶、去享乐。商鞅根据其重视农战、弱民强国这一思想,进一步提出了要反对人们有所好恶的主张,因为在他看来,“政民之所恶,民弱;政民之所乐,民强。民弱国强,民强国弱。故民之所乐,民强;民强而强之,兵重弱。民之所乐,民强;民强而弱之,兵重强。”(注:《商君书·弱民》)人们一旦有好恶享乐之心,就必定会产生忧虑、思考,而人们在忧虑思考过程中,就必定会产生邪乱之心。他说:“夫民忧则思,思则出度;乐则淫,淫则生佚。”(注:《商君书·开塞》)因此,为了防止人们出现淫乱之心,更好地维护统治阶级的长久统治,商鞅认为,不仅必须要从精神上摒弃人民的喜怒哀乐,而且还要废除人民在物质上的享受。在他看来,音乐、歌舞、装饰品及人们的纵欲,不仅会造成物质上的浪费,更重要的是它还会导致人们的精力分散,不安心农战,使人们的智巧得以发展,甚至还会激发人民的反叛之心。所以他提出要使“声服无通于百县”,这样,人民就会“行作不顾,休居不听。休居不听,则气不淫;行作不顾,则意必一。意一而气不淫,则草必垦矣。”(注:《商君书·垦令》)在物质方面,他还提出要抬高物价,加重税收,使之十倍于成本,这样商贾之人就会减少,农民就不会过度地饮酒作乐,大臣官吏们也不会沉醉于吃喝玩乐之中,“商贾少,则上不费粟;民不能喜shì@①,则农不慢;大臣不荒饱,则国事不稽,主无过举。”(注:《商君书·垦令》)

商鞅一方面主张废除人民的好恶、享乐,另一方面,他又认为作为人君不可以不审好恶,他说,君主必须懂得和了解人民好恶的心理现象。他主张,因为人民好赏,所以就要用奖赏来引诱他们;因为人民恶刑,所以就要用刑罚来威逼他们。通过这种途径使人民在自己的好恶面前感到迷茫,不让人民去思考,使之愚味,使他们的所有行动都在统治者的指挥下去进行,从而达到其愚民强国的目的。

四、遗贤弃智,按功而赏。与废《诗》《书》、贱学问这一主张相联,商鞅还主张国君在任用官吏时要“任其功而不任其德”(注:《商君书·错法》),不能以贤智作为选拔官吏的标准,而应量功而任。他认为君主要达到使人民贱学问的目的,就必须要使“国以功授予爵”(注:《商君书·靳令》),而“不滥富贵其臣”,做到“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注:《商君书·画策》),更不能以精通《诗》《书》、擅长学问授官行爵。因为在他看来,如果以贤智作为授官的标准,那么人们就会纷纷放下自己手中的农活,不务耕战,崇《诗》《书》而尚学问,这样就达不到重农战、贱学问、使人们愚昧的目的。他在《商君书·农战》中说:“今境内之民及处官爵者,见朝廷之可以巧言辩说取官爵也”,官爵的授予失去了常规,结果“豪杰务学《诗》《书》,随从外权”,而这些人“进则曲主,退则思虑”,对国家极为不利。但“今上论材能智慧而任之,则智慧之人希主好恶,使官、制物,以适主心;是以官无常,国乱而不一,辩说之人而无法也”,如果长期下去,“则民务焉得无多,而地焉得无荒?”商鞅认为,凡是圣明的君主在治理国家时,都应当按功行赏,因为“凡民之所疾务农战不避死者,以求爵禄也”,一旦人们见到“为辩智者不贵、游宦者不任、文学私名不显”,那么“军士死节而农民不偷也。”但是,“今世君不然,释法而以智,背功而以誉”(注:《商君书·君臣》),结果造成了“军士不战而农民流徙”(注:《商君书·御盗》)的局面。所以,为了奖励军功,商鞅在变法过程中还重订军功爵二十级,斩得敌人甲士首级一颗,即赐爵一级,并按爵位高低授与种种特权,包括犯罪也可以减刑的特权(注:《秦律·游士律》),而把那些既无军功又不从事农作但却身居高官、享受荣华的所谓贤智之士,则称之为必须铲除的“奸民”。商鞅认为只有这样,才能使人们“喜农而乐战”,专心致力于农战,从而达到富国强兵和“无敌于天下”的目的。

五、一言、一教。商鞅所处的时代,正是战国纷争之际,这时各种阶级、阶层的思想家、政治家以及游说之士层出不穷;各种学派、各种理论应运而生。当时的各国诸侯,都根据本国的实际情况和自己的需要,对于这些理论加以选择运用。作为新兴地主阶级代表的商鞅,从其本阶级及秦国的利益出发,极力主张法家思想,而对于其它学派的理论则竭力排斥。他认为,一个国君要想治理好自己的国家,就必须只能以一种理论作为指导思想,而不能使其它的学说掺杂于其中,更不能任用巧言辩说之徒,听任他们议论朝政。因为“说者成伍、烦言饰词而无用”(注:《商君书·农战》),相反它还会起到迷惑主心,扰乱民意的作用,使人们变得虚伪、浮华,而这种结果则正是与商鞅所提倡的“愚民”政策相悖违的。反之,如果国家除去巧言辩说,那么人们就会朴实而不放纵,就不会违背王令、触犯国禁。商鞅针对当时的情况指出:“今为国者多无要。朝廷之言治也,纷纷焉务相易也。是以其君hūn@②于说,其官乱于言,其民惰而不农。故其境内之民皆化而好辩、乐学,事商贾,为技艺,避农战。如此,则不远矣。国有事,则学民恶法,商民善化,技艺之民不用,故其国易破矣。”(注:《商君书·农战》)鉴于此,商鞅把他所认为是不利于农战的“礼、乐,《诗》、《书》,修善、孝弟,诚信、贞廉,仁、义,非兵、羞战”说成是“六虱”,坚决反对“国以六虱授官予爵”,并让博闻、辩慧之类的人“不可以富贵,不可以评刑,不可以独立私议以陈其上。”(注:《商君书·约刑》)这实际上是用法家所主张的法令来统一思想,取缔其他各家学派,特别是儒家,由此而发展到“燔《诗》《书》而明法令”,要求在意识形态领域中实行文化专制,借此实现其愚民的目的,更好地维护君王的统治。

三 商鞅愚民思想对秦汉政治思想文化的影响

商鞅的愚民思想是商鞅在春秋战国时期特定的历史背景下所提出的政治主张,它是新兴地主阶级必须建立统一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需要,和商鞅变法这一历史事件一样,它不仅对于此后的秦国,而且对于中国整个封建社会特别是秦汉时期的政治思想文化都产生过巨大而又深远的影响。

商鞅之后,旨在愚民的法治思想经过韩非子的进一步发挥,完全成为了秦的指导思想。在秦统一中国后所推行的一系列加强中央集权措施中,都深深地留下着商鞅愚民思想的烙印。“挟书令”的颁布和禁止私学是对商鞅“一言、一教”主张的直接继承,“焚书坑儒”、“以吏为师”则是对商鞅“燔《诗》《书》而明法令”的进一步发展,残酷的刑法和暴政更是将商鞅“以刑去刑”愚民措施推向了极端。不可否认,商鞅的愚民思想和愚民措施在战国时期的秦国确实起到了打击阻挠变法的贵族、帮助秦国富国强兵、最终使秦国统一天下等积极作用,但是,在秦国的封建政权彻底确立以后,它对于整个社会所带来的消极影响就越来越明显地凸现出来,即:不利于社会生产的进步、钳制了人们的思想、妨碍了文化的发展。而这正是后来在愚民思想指导下建立起来的秦朝迅速被陈胜、吴广领导的农民大起义所推翻的重要原因之一。

西汉建立后,新的封建统治者吸取秦亡的教训,感到单靠法家思想是不足以维系其统治的,因而在继承秦制的同时,对统治阶级的指导思想进行了重新调整,经过汉初采用道、法结合的黄老思想作为短暂过渡后,到汉武帝时,终于接受董仲舒等人的建议,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从此儒家思想就取代了法家思想而逐渐成为了中国封建社会的正统。在表面看来,从汉初“挟书令”的公开废除,到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似乎汉代采取了一条不同于秦的思想文化政策,但如果仔细分析一下就会不难发现,商鞅、韩非等人的愚民思想其实是被汉代的统治者以一种更隐蔽、更高明的手段继承下来了。汉初废除“挟书令”,鼓励民间献书,容许各家各派可以自己讲学传授,是因为当时的统治者正处在对统治思想进行重新选择和调整之中,并非意味着对愚民思想的放弃。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则正好是秦愚民政策另一种形式的翻新,因为儒术的独尊实际上就意味着对儒家以外各家学派的压制,它对于人们思想禁锢的程度并不亚于秦代对《诗》《书》的简单焚烧。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汉代愚民政策所取得的效果比秦代更佳(这也是以后的历代统治者在实施愚民政策时更多地采用汉代策略的原因之所在),只不过不同的是,“秦始皇的统一思想是不要人民读书,他的手段是刑罚的裁制;汉武帝的统一思想是要人民只读一种书,他的手段是利禄的引诱。结果,始皇失败了,武帝成功了。”(注:顾颉刚《汉代学术史·尊儒术而黜百家》)不管秦汉愚民政策的手段和结果如何,但商鞅愚民思想对秦汉统治者所产生的影响则是显而易见的。

综上所述,商鞅的愚民思想始终贯穿在他的各项变法措施之中,它不仅是商鞅变法思想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且也是其变法能否顺利贯彻施行的一个重要保证。尤其不容忽视的是,它对几千年中国封建社会的政治思想文化所产生过的巨大影响。所以,深入地对商鞅愚民思想进行探讨,不仅对于我们更为全面地了解商鞅本人的政治主张有很大帮助,而且还对于我们进一步地研究封建统治阶级的统治策略有很好的借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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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变法的影响范文第3篇

关键词:商鞅变法;原因;分析

商鞅变法是战国时期一次较为彻底的改革运动,大大推动了社会进步和历史的发展。通过改革,秦国废除了旧的制度,创立了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新制度。改革推动了秦国社会的进步,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同时,壮大了国力,实现了富国强兵。为以后秦统一全国奠定了基础,对中国历史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笔者认为,对商鞅变法的深入探讨,尤其是成功因素的研究,势必会加深我们在新时期对于改革的认识和更好的推进。

一、商鞅变法的时代背景

春秋战国时期的基本特征是大动荡、大变革、大发展,社会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等方面都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从而使整个社会呈现出全新的面貌。为了实现富国强兵避免失败或成为别国兼并的对象,各国纷纷改革变法,努力发展生产,增加人口,扩充实力。秦国地处西陲,一向为诸侯各国所轻视,称之为“夷狄之邦”。 秦国比中原各国的经济、政治和文化都要落后。改革的有利条件有国君权力集中,奴隶主贵族势力较弱;注重实用、讲求功利的法家学说容易得到认同;民风质朴,充斥尚武精神。据《吴子・料敌》载:“秦性强,其地险,其政严,其赏罚信,其人不让,皆有斗心,故散而自战。”急公斗勇的民风士气,只要有合理严格的制度约束,就能凝聚成统一的意志,形成强大的战斗力。也有非常好的历史机遇,三家分晋,阻秦力量大受大削弱;中原士人游说各国,为秦国招揽贤能提供了可能性;诸侯卑秦,秦孝公决心发奋图强、实现富国强兵。

二、商鞅变法的主要内容

(一)经济措施

商鞅对经济的改革是以废除井田制、实行土地私有制为重点。这是战国时期各国中唯一用国家的政治和法令手段在全国范围内改变土地所有制的事例。主要内容如下:

1.废井田、开阡陌

商鞅在经济上推行的重大举措是“废井田、开阡陌”。《史记》记载:商鞅“为田,开阡陌封疆,而赋税平”。《战国策》说商鞅“决裂阡陌,教民耕战” ,废止“田里不粥”的原则。

2.重农抑商、奖励耕织

商鞅推行重农抑商的政策。规定生产粮食和布帛多的,可免除本人劳役和赋税,以农业为“本业”,以商业为“末业”。因弃本求末,或游手好闲而贫穷者,全家罚为官奴。商鞅还招募无地农民到秦国开荒。为鼓励小农经济,还规定凡一户有两个儿子,到成人年龄必须分家,独立谋生,否则要出双倍赋税。禁止父子兄弟(成年者)同室居住,推行小家庭政策。这些政策有利于增殖人口、征发徭役和户口税,发展封建经济。

3.统一度量衡

商鞅变法前,秦国各地度量衡不统一。为了保证国家的赋税收入,商鞅制造了标准的度量衡器,如今传世之“商鞅量”,上有铭文记有秦孝公 “十八年”“大良造鞅”监造,“爰积十六尊(寸)五分尊(寸)之一为升”。从“商鞅量”中得知,商鞅规定的1标准尺约合今0.23公尺,1标准升约合今0.2公升。由量器及其铭文可知,当时统一度量衡一事是十分严肃认真的。商鞅还统一了斗、桶、权、衡、丈、尺等度量衡。要求秦国人必须严格执行,不得违犯。

(二)政治措施

1.励军功,实行二十等爵制

商鞅下令“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为私斗争,各以轻重被刑”,以奖励军功而禁止私斗。规定爵位依军功授予,宗室非有军功不得列入公族簿籍。即“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荣华”。 就是说有功劳的贵族子弟,可享受荣华富贵;无功劳的,虽家富,不得铺张。

2.除世卿世禄制,鼓励宗室贵族建立军功

《史记》记载,秦国规定“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即依军功大小定贵族身份之高低。该规定沉重打击了奴隶主旧贵族,因而,招致了他们的怨恨。《史记》记载:“商君相秦十年,宗室贵戚多怨望者”。历史上任何一次变法,不仅是一种治国方略的重新选择,而且是一种利益关系的重新调整,这也是改革受阻的真正原因。

3.改革户籍制度,实行连坐法

秦国的都、乡、邑、聚原来都是自然形成的大小居民点。商鞅为了加强封建专制的统治,管理广大居民,规定居民要登记各人户籍。轻罪用重刑。将魏国李悝的《法经》颁布实行,还增加了连坐法。

4.推行县制

商鞅在政治方面的重大改革是“集小都乡邑聚为县”,以县为地方 行政单位,废除分封制,“凡三十一县”。县设县令以主县政,设县丞以辅佐县令,设县尉以掌管军事。县下辖若干都、乡、邑、聚。商鞅通过县的设置,把领主对领邑内的政治特权收归中央。该措施有力地配合了“废井田、开阡陌”政策,用政治手段保证了土地私有。巩固了中央集权的封建统治,削弱了豪门贵族在地方的权力。

5.定秦律,“燔诗书而明法令”

商鞅的该措施是为了排除复古思想的干扰。然而,商鞅开创的“燔诗书”的高压政策,不仅极端压制了人民的思想,对于中国文化典籍也是一种摧残。

三、商鞅变法成功原因

(一)变法时机成熟

改革要等到时机成熟,适时而动,方能取得成功。而要做到水到渠成,还要重视变法以前的准备工作,化劣势为优势。

商鞅入秦之时,秦国还很落后。秦晚至春秋才立国,又偏处西陲,民众袭用戎狄习俗,“父子无别,同室而居”,贵族身亡,以人殉葬,一人犯罪,诛及三族,中原各国鄙视秦国,不让它参加“会盟”。秦国长期内乱,战备不修,魏国乘虚而入,夺去了肥沃的河西之地。面对如此严峻的内外形势,秦孝公于公元前361年继位伊始,就下令“求贤”,公开承认“诸侯卑秦,丑莫大焉”,并且诚心表示:“宾客群臣有能出奇计强秦者,吾且尊官,与之分土”。可见事实而言秦国有变法的需要,秦孝公有变法的想法。否则,秦国有亡于战国其它强势对手之下。

另外,当时形势瞬息万变,楚有吴起变法,魏有李悝改革。当别人大踏步前进时,弱小的秦国也需要短期而有实效的强国之策。所以,商鞅“帝道”“王道”“霸道”三“道”治国之策中的“霸道”,内蕴严厉的发家思想,正合孝公之意,两人“语数日不厌”。经过这次长谈,秦孝公决定重用商鞅,实行变法,以图富强。

(二)统治集团内部的强力支持

当时秦国尴尬,内忧方炽,外患迭起,魏、楚强邻其境,诸侯会盟秦不得与。百年霸气金剑沉埋,百二山河风云凄黯。此前,魏有李悝,齐有孙膑,楚有吴起,皆有所作为,国势日强。所谓穷则思变,在秦献公时为强国进行了一系列改革:“镇抚边境,徒治株阳”、“修缪公之政令”,但是都没有成功。至孝公时,国家已到了衰落的谷底。他下令“有能出奇计强秦者,吾且尊官,与之分土。”来求贤商鞅应征而出,实行变法。孝公“不自知于前席也,语数曰不厌”。后任命鞅为左庶长,实行变法。

(三)具备了变法土壤

秦僻在雍州,周边多戎狄少数民族。因而文化习俗上带有一定的原始性,“父子无别,同室而居”。关中各国对其轻视,秦也不与诸侯会盟。这样比较原始落后又封闭的文化背景使得秦成为一个重功利轻伦理的民族。齐鲁仲连所言“彼秦者,弃礼义而上首功之国也,权使其士,虏使其民”。韩非子也曾说过“夫慕仁义而弱乱者,三晋也;不慕而治强者,秦也”。文化上的几近空白使之后的民“以吏为师”,所学者唯法提供契机。特殊的文化环境使得秦传统旧势力,尤其是儒家思想较为薄弱。处在戎狄包围中的秦国由于受缺乏“诗书礼乐法度”的教化,性格强悍,好勇斗狠的戎狄文化影响,因而其风俗习惯和行为方式颇为相近,这一点正是法家功利主义价值观形成的重要原因,也是法家思想的秦国接纳的先决条件。

(四)变法思想的极强生命力

商鞅主张尊君重法,强调君主的专制地位,并以严刑重法加以维护,从而取得统治阶级的大力支持;其次,务农务战,视农战为强国根本,贬斥迂而不实之学;再次军功爵制,论功受赏,排除世袭,牺牲世袭贵族的利益等。这些举措把人们的物质利益、社会地位与务农务战紧密的结合起来,从而助长了秦国的群起逐利的功利主义行为,也为变法争取了新兴地主阶级及广大中下层人民的支持。

(五)制度创新

商鞅变法是一次重要的制度创新,它通过确立土地私有权,推动了秦国由封建领主经济制度向地主经济制度的转变。商鞅继承了法家进步的历史观,而各国变法成功的事实更是让他们认识到“凡将立国,制度不可不察也”。如,商鞅在农业方面的制度创新“奖励垦荒”、“轻税免役”、“以人口征收赋税,不增赋”。

(六)制度的严格执行

1.制度的诚信原则、公平性

商鞅主张立法去私,反对以私害法。“君臣释法任私必乱”,“立法明分,而不以私害法则治”。在这个基础上,要“刑无等级”。商鞅说:“所谓一刑者,刑无等级,自卿相将军以至大夫庶人,有不从王令,犯国禁乱上制者,罪死不赦。”这种法不阿贵的精神体现了初级阶段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思想,同时也反映了商君的思想与现代法制实质的接近,也就论证了笔者商鞅法制“嫁接”的可能性。

商鞅也提出为保障法律效力的一定程度上的要求。“法者,君臣所共操也。”这是因为商鞅认为“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因而会有因太子犯法“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这一史实也体现了刑无等级的精神。

2.制度执法的重刑主义

身为的法家之一的商鞅学派,为达到快速彻底的以法治国,使百姓的生存与统治阶级的“帝天下”符合,因而主张在执法时采用重刑主义原则,这与兵家的亲缘关系是分不开的。其重刑的含义有二:一是相对于赏来说,主张重刑轻赏,多刑少赏;因而商鞅说:“治国刑多而赏少,故王者刑九而赏一。”二是相对于轻罪之重罚。商鞅曾“令民为什伍,而相牧司连坐,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首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去奸之本莫深于严刑”,“禁奸止过,莫若重刑”,“行刑,重其轻者,轻者不至则重者无从至矣”,“此谓以刑去刑”。这一原则客观上的确达到了迅速推行法治、富国强兵的国家战略目的。

参考文献:

[1]宋青林,齐月华,商桑.商鞅变法的前提条件及深远影响[J].广西社会科学 2004(9)

商鞅变法的影响范文第4篇

一、从“田里不鬻”到“为田开阡陌封疆”――封建土地私有制确立

夏商周时期,土地归国家所有,国王对土地拥有最高所有权,可谓是“溥天之下,莫非王土”。国王把直接控制以外的土地,分赐给诸侯。诸侯和臣属对受封土地只能世代使用,不得转让与买卖,即“田里不鬻”。西周中后期,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各封国实力的增长,大量私田开始出现。在奴隶主阶级内部,土地已经可以用来交换和转让,“田里不鬻”的局面由此被打破。

进入战国时期,新兴地主势力越来越大,他们要求废除贵族特权,发展封建经济,建立地主阶级统治。这样,各诸侯国先后开展了变法运动,其中较为彻底的就是商鞅变法。它规定“为田开阡陌封疆”,即废除井田制,把原来“百步为亩”的“阡陌”和每一百田的“封疆”统统破除,开拓为二百四十步为一亩,重新设置“阡陌”和“封疆”。这样,就从根本上改变了旧的生产关系,从法律上承认了土地私有,进而促进秦国农业的发展。

二、从“世卿世禄”到“军功地主”――军队战斗力大大提高

夏商周时期,为了保证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加强对官吏的有效管理,统治者又建立了世卿世禄制度。“世卿”就是天子或诸侯国君之下的贵族,世代连任卿这样的高官。“世禄”就是官吏们世世代代、父死子继,享有所封的土地及其赋税收入。进入战国时期,新兴地主阶级为了争取自身的政治权利与地位,要求废除旧的血缘宗法制度,希望按才能或功劳大小选任官吏,这促使世卿世禄制度开始向赐爵制度转变。

赐爵制度开始于战国时期,并和官制紧密联系在一起。商鞅变法中奖励军功,实行“军功爵制”。规定按军功的大小授予爵位,官吏从有军功爵的人中选用。人们依照爵位的高低占有不同数量的田宅,奴婢。即使是宗室贵族,若是没有立军功,也会被剥夺贵族身份。这就打破了贵族世袭制,创造了一个能上能下,鼓励军民立战功的灵活用人机制。从此,“军功地主”成为维护秦国封建统治的重要支柱。

三、从“夷狄遇之”到“虎狼之国”――为“秦开帝业”铺平道路

秦国位处西部,据有今陕西省大部和甘肃省一部分,与西部各族为邻。秦人最初是从“戎狄”中分化出来的,擅长畜牧狩猎,其文化风俗和社会生活都受到戎狄的影响。公元前7世纪后期,秦襄公因为护送周平王东迁有功,被封为诸侯,随后,秦国“益国十二,开地千里,遂霸西戎”,逐渐步入春秋强国的行列。但是,由于秦国在经济上落后于中原各诸侯国,故在与中原各国的外交上,一直处于“夷狄遇之”的弱势地位。

秦孝公继位后,立志洗刷耻辱,实现富国强兵。公元前356年,他重用商鞅在政治、经济、军事和思想习俗等领域进行全面变法。变法废除了旧制度,创建了适合社会经济发展的新制度,推动了秦国社会的进步,促进了经济的繁荣,增强了秦国的综合国力。此后,它兵发六国,“倾邻国而雄诸侯”, 从一个落后的边陲小国,一跃成为兵革强大、诸侯畏惧的“虎狼之国”,为后来统一全国奠定了基础。

四、从“取信于民”到“残伤民以峻刑”――对商鞅变法的反思

商鞅变法之前,为了取信于民,树立新法令的威信,曾在南门立木,一诺千金,表明了自己变法的决心。但是后来,商鞅为强化统治,实行严刑峻法和文化高压政策,“残伤民以峻刑”,引起人民的强烈不满。前后相较,我们不可否认商鞅变法自身存在的种种局限,这主要表现为:

(1)变法只在单一的农耕领域内,实施了结构上的增减损益。商鞅变法的内容虽多,但大多措施仅是在结构上大做文章,并没有做出多少实质性的改变。变法目的也只有一个,那就是让民从顺从,力耕本业,努力杀敌。为此,商鞅定出了诸如“连坐”、“告奸”、“户籍”等措施,把农民牢牢地束缚在土地上,以此强化统治。

(2)重农抑商,贻患无穷。战国时期,商鞅变法首倡“重农抑商”政策。后来的历代封建王朝都继承并发展了这一政策,限制甚至打击工商业,保护农业生产和小农经济,以确保赋役的征派和地租的征收,结果造成社会行业单一,工商业发展困难,小农经济迟迟难以瓦解。

商鞅变法的影响范文第5篇

一、分析商鞅变法的原因时,可以引导学生用“人类社会的基本矛盾及其运动”的理论来分析

历史唯物论告诉我们: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是贯穿人类社会的基本矛盾。“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进而决定整个社会关系的基本原理,决定历史发展的进程。”这就是说,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的发展状况;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基础,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也就是决定社会的政治、法律制度和设施,决定社会的各种思想观点和社会意识形态,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合经济基础的性质。可见,生产力的发展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基础与动力,决:定着社会的性质和面貌,决定着社会形态的变革和更替。根据这一原理。笔者对商鞅变法的原因进行了如下的教学设计:

首先向学生展示了一幅图(如下图),然后让学生回答两个问题:

(1)这幅图所示的生产工具最早出现在何时?

(2)这些工具的出现对当时的经济、政治产生了怎样的影响?

学生面对这种情景,思考老师提出的问题。自然而然地接受着“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决定着社会的性质和面貌,决定着社会形态的变革和更替”这一哲学观点,很快写出了题目的答案。即图中的生产工具最早出现在春秋战国时期,随着铁制农具和牛耕技术的推广,大量荒田得到开垦,私田不断涌现。原有的井田制土崩瓦解,生长出新的封建经济和封建生产关系的萌芽。随着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和经济基础的变化,社会阶级关系也发生了变化,原来的奴隶主贵族开始没落,新型的地主阶级开始兴起。随着新的封建土地占有制的逐步确立,新兴地主阶级不断发展壮大,强烈要求奴隶主统治,建立封建制地主阶级统治,于是各国相继进行了变法。其中最有影响的是商鞅变法。商鞅变法的原因便跃然纸上。

二、分析商鞅变法的一项重要措施一重农抑商政策时。可以引导学生用“发展的观点”来分析

唯物辩证法的发展观认为,世界是一个永不停息地运动、变化、发展的世界,任何事物都有自己发生、发展和消亡的过程。发展的实质是事物的前进和上升,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这就要求我们在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时都要坚持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自觉抵制具有主观性、片面性的各种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的错误观念。重农抑商政策最早是商鞅提出来的,它的提出基本适应了春秋战国时期小农经济的发展趋势,因而有利于封建制度的确立,极大地推动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其积极作用非常明显。但是事物是不断变化发展的,而绝不会停留在一个原来的水平上。因此重农抑商政策应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国际国内环境的变化而适时地加以调整和完善。事实上这一政策到了明清时期特别是晚清时期其消极作用日益显锘,严重地阻碍了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遏制了中国近代工业的发展与进步,造成中国近代落后挨打的局面。只有坚持用发展的观点看待重农抑商政策,才能正确认识它的发展方向和意义。

三、分析商鞅变法的作用时。可以引导学生用“一分为二”对立统一的哲学观点来认识

唯物辩证法认为,金无足赤,人无完人,“一分为二是客观世界的普遍现象”,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包含着既相互对立,又相互统一的两个方面。这就要求我们在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时既要坚持两点论,两分法,做到全面辩证地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又要坚持重点论,做到抓住事物的本质和主流。笔者自觉地根据这一哲学原理并结合中学历史教学的特点(注重史料的研究与分析)。进行了以下的教学设计:

首先用多媒体向学生展示了四组不同时期不同人物对商鞅变法的评价,然后引导学生根据史料和所学知识,运用唯物辩证法观点写出自己对商鞅变法的科学评价。

展示不同时期不同人物对商鞅变法的评价:

材料一:秦孝公时,曾有人当面批评商鞅“相秦不以百姓为事”“残伤民以峻刑”,违背了“得人者兴”“恃德者昌”等治国基本要领,是注定不会有好下场的,“君之危若朝鼹,尚将欲延年益寿乎”?

材料二:西汉时,著名思想家贾谊总结秦朝灭亡的原因是“仁义不施而攻守之势异也”。

材料三:孝公用商鞅之法,移风易俗,民以殷实,国以富强,百姓乐用,诸侯亲服,获楚、魏之师;举地千里,至今治强。(――《史记・李斯列传》)

材料四:秦孝公用商鞅,坏井田,开阡陌,急耕战之赏,虽非古道,犹以务本之故。倾邻国而雄诸侯。然王制遂灭,僭差亡度。庶人之富者累巨万,而贫者食糟糠;而有强国者兼州城,而弱者丧社稷。

请阅读上述材料回答:(1)根据以上材料,归纳概括对商鞅变法作用的评价存在哪两种不同的观点?(2)你将如何吸收、融合他们的观点,形成自己的科学评价?

在老师的策划、引导和参与下,经过学生的合作、讨论以及探究甚至辩论之后,学生对商鞅变法作用的认识逐渐明晰起来,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正确的观点。尽管千百年来人们对商鞅变法褒贬不一,但只要坚持一分为二的观点,就会得出商鞅变法既有积极作用也有消极作用的结论:一方面,商鞅变法废除了奴隶主贵族的特权,促进了封建生产关系的确立和经济的发展。使得秦国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富国强兵”,为后来秦统一六国奠定了基础。这是商鞅变法的积极作用,也是其主要作用;另一方面,也要看到商鞅变法中实行的严刑峻法和文化高压政策,对后来秦朝发展也产生了消极影响。笔者认为学生通过自主合作探究之后得出的这一科学结论正符合马克思主义哲学关于两点论与重点论相统一的思想。

四、总结商鞅变法成功的原因时。可以引导学生用“内因与外因的辩证关系”的原理加以分析

唯物辩证法认为,内因与外因是事物发展不可缺少的两个因素。内因是事物变化的根据,外因是事物变化的条件,外因只有通过内因才能起作用。自觉运用这一原理,就能正确分析商鞅变法之所以成功的真正原因。笔者认为,商鞅变法之所以成功,那是因为变法遵循了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发展状况、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合经济基础状况的规律,促进了生产关系的变革和上层建筑的更替,适应了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促进了经济基础的发展,符合了历史发展的潮流,这是内因,也是商鞅变法成功的根本原因。而秦孝公的支持和商鞅个人的才能、智慧、决心(例如商鞅提出“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商鞅采取“徙木立信”“取信于民”的做法等)则是变法取得成功的外因。

五、在讨论。商鞅虽死。秦法犹存“这个“看似矛盾”的教学难点时。可以巧妙地运用。前进性和曲折性相统一”的哲学观点来化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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