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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单位工作总结

水利单位工作总结

水利单位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为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管理,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营造和谐稳定的水工程建设环境,根据《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方案》(凤治工办发〔〕1号)和《临沧市水利局关于印发临沧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水发〔〕64号)要求,结合我县水利行业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是: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水利项目为重点,坚持“围绕中心、统筹协调、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和“集中治理与加强日常监管相”结合,着力解决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工程、资金和干部”三安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水利改革与发展提供保障。

阶段性目标是:全面治理全县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使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交易活动依法透明运行,水利工程建设法规制度比较完善,互联互通的水利工程建设市场诚信体系初步建立,水利工程建设健康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基本形成,领导干部违法违规插手干预水利工程建设的行为受到严肃查处,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现象得到进一步遏制。

(二)工作任务

依照全县及市局的总体部署,计划用2年左右的时间,对1月1日以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立项、在建和竣工的规模以上水利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水利项目逐一进行排查治理,切实解决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推进决策和规划管理工作公开透明,确保水利规划和项目审批依法实施;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促进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市场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的行政行为、市场行为更加规范;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建立规范的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体系;进一步落实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责任制,确保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进一步建立预防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长效机制。

二、职责分工

按照“分级管理和行业归口管理”的原则,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县水利局负责直属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排查治理,对全县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各乡镇负责所属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排查治理工作;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主管单位直接负责所管项目的专项治理工作。

县水利局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对所管理业务领域建设项目的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业务指导。总工办牵头负责水利工程规划、项目立项审查审批、投资计划管理等工作;勘测设计队牵头负责水利项目前期工作;病处管理局(总工办)牵头负责中小型(包括小(一)型病险水库)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等工作;水土保持股牵头负责水土保持建设工程;工程管理站牵头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干支渠防渗、节水灌溉、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等工程;防办(抗旱防洪股)牵头负责河道治理和水电等工程;水政股牵头负责取水和排污许可管理等。

三、任务分解

全县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治理工作任务,分解为如下4个方面22项内容:

(一)规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决策行为

着重解决或避免擅自改变规划、未批先建、违规审批、设计粗糙、“报大建小”和不按程序变更设计以及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等突出问题,促进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和审批公开透明、依法实施,不断提高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质量。

1.加强水利规划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完善规划论证制度,提高规划专家咨询与公众参与度,强化规划的科学性、民主性;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管,开展规划后评估;对依法批准的水利工程规划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

责任领导:胡国庆

牵头单位:总工办;协办单位:勘测设计队、水政水资源股、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2.严格水利项目审批。进一步明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主体和审批权限,完善配套制度和立项审批集体研究决策机制,逐步推行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12号)等政策规定,认真执行水利项目审查、审批、核准、备案管理程序,加强项目立项审批前置条件监管,严格实施规划同意书审批、水资源论证及取水许可审批、涉河建设项目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预审、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等水行政许可事项,开展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加强与有关部门在项目分类、审批权限、报批程序等方面的工作衔接。

责任领导:胡国庆

牵头单位:总工办;协办单位:水政水资源股、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3.提高水利项目前期工作质量。加大前期工作投入,推行项目前期工作招标制度,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项目勘测设计任务,加强勘探测量工作,严格各设计阶段工程设计标准和等别, 认真执行强制性标准和规程规范,确保勘测设计工作达到规程规范要求深度;加强概算编制管理,科学合理确定项目建设规模,严格控制工程造价;从规划布局、工程方案比选论证、建筑物用地控制标准等方面从严把关,优选工程占地少、经济合理的工程方案;对前期工作不完善、不符合有关规定的项目,一律不安排投资计划。

责任领导:何国伟

牵头单位:勘测设计队;协办单位:总工办、水政水资源股、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4.加强设计变更和概算调整管理。认真贯彻国家和省级《水利建设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设计变更手续,重大设计变更须报原审批单位审批;严格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概算调整管理的通知》(发改投资〔〕1550号),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概算调整管理,确需调整概算的中央投资水利项目报原审批单位审批;严格执行资金拨付和使用程序,对未经审批的超概算、超计划的项目部下达预算,不支付资金。

责任领导:胡国庆

牵头单位:总工办;协办单位:勘测设计队、财务统计股、水政水资源股、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5.督促地方配套资金落实。督促检查地方落实水利建设项目配套资金;加强对水利项目配套资金不到位的,采取控制审批新上项目、调减投资计划安排,申请财政部门扣减预算、调整转移支付资金的方式进行处罚,促使地方配套资金足额及时到位。

责任领导:纪元武

牵头单位:财务统计股;协办单位:总工办。

6.强化农村水能资源开发管理。进一步明确水行政主管部门为主体的农村水能资源管理职责体系,建立健全规范高效、协调有序的农村水能资源管理工作机制;开展农村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并加强成果管理;配合省市县有关部门编制和修编中小河流水能开发规划,科学合理确定水能资源开发程序和开发方案;建立和完善农村水能资源公益开发与政府调控制度;配合各级有关部门严肃查处“四无”水电站,坚决遏制水能资源无序开发。

责任领导:杨旭新

牵头单位:水政水资源股;协办单位:防办(抗旱防洪股)、水政监察大队。

(二)规范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

着重解决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等突出问题,促进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

7.规范招标活动。继续做好《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贯彻实施工作,规范招标文件的编制,提高招标质量。

责任领导:胡国庆

牵头单位:总工办;协办单位:勘测设计队、水政水资源股、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8.规范招标投标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14号)、《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令第3号)和《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发改法规〔〕1361号)等有关规定,严格履行招标投标程序,严格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严格审批非公开招标项目,确保依法应该公开招标的项目实行公开招标。

责任领导:胡国庆

牵头单位:总工办;协办单位:勘测设计队、水政水资源股、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9.规范评标工作。评标标准和方法应科学合理,加强围标串标管理,有效控制围标串标、恶意低价中标行为;防范和打击围标串标、借用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领导:胡国庆

牵头单位:总工办;协办单位:勘测设计队、水政水资源股、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三)加强工程建设和质量安全管理

着重解决项目法人组建不规范、管理力量薄弱、转包和违法分包、监理不到位、质量与安全责任制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资金管理使用混乱等突出问题,避免重特大质量与安全事故的发生。

10.加强法规制度建设。全面清理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的法规制度,分类作出处理,不适应的予以废止,不完善的及时修订,需要新出台的抓紧研究制定。加强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制度建设,注重制度之间的配套衔接,增强制度的针对性、系统性和时效性。

责任领导:杨旭新

牵头单位:水政水资源股;协办单位:总工办、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11.研究解决中小型民生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结合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饮水、灌区配套与节水改造、水土保持、农村水电等工程实际,加强对中小型民生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项目法人组建、招标投标、工程监理等重要环节的调查研究,规范建设管理;统筹建设管理力量,开展业务培训,培育发展专业化的水利建设管理队伍,积极稳妥地推进项目代建制和委托制。

责任领导:范玉龙

牵头单位:工程管理站;协办单位:病处管理局(总工办)、测设计对、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12.严把水利建设市场准入关。严格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主体准入条件,做好水利建设市场设计、监理、施工、招标、质量检测等单位的资质管理和水利工程建设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市场清出机制;参加单位必需在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从事相应的经营活动,不得超越资质权限和任意扩大经营范围。

责任领导:胡国庆

牵头单位:总工办;协办单位:勘测设计队、工程管理站、水政水资源股、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13.加强建设监理管理。按照《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水利部令第28号)等有关制度开展监理工作,落实《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规范》、《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导则》、《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导则));积极培育水利工程监理市场,着力规范监理市场秩序;强化监理行为监管,督促监理单位严格履行监理职责,保证现场监理力量;加强监理人员知识更新培训,提高监理人员业务素质和实际能力。

责任领导:胡国庆

牵头单位:总工办;协办单位:勘测设计队、工程管理站、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14.加强合同管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认真贯彻《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临政办发〔) 164号),督促项目主管部门、项目法人等提高依法履约意识,提高合同履行水平,防范水利工程建设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逐步建立水利工程防止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长效机制。

责任领导:胡国庆

牵头单位:总工办;协办单位:勘测设计队、工程管理站、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15.严把开工审批关。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开工前,项目法人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 64号)和《关于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开工管理工作的通知》(水建管〔) 144号)的规定申请开工,经有审批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能开工。严格审核项目开工条件,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弄虚作假骗取开工审批的建设项目要严肃处理。

责任领导:胡国庆

牵头单位:总工办;协办单位:勘测设计队、工程管理站、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16.强化验收管理。严格按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0号)、《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等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进行;竣工验收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移民安置、工程档案等专项验收,并完成竣工财务决算及审计工作;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或者进行后续工程施工。

责任领导:胡国庆

牵头单位:总工办;协办单位:办公室、财务统计股、勘测设计队、工程管理站、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17.加强质量管理。根据《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7号)、《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水利部令第9号),健全项目法人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质量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系,严格质量标准和操作规程,落实质量终身负责制;根据《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水建〔1997) 339号),完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保证质量监督工作经费,健全质量监督工作机制,提高监督水平;认真贯彻执行《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6号),确保质量检测工作有序开展。

责任领导:胡国庆

牵头单位:总工办;协办单位:水政水资源股、水财务统计股、勘测设计队、工程管理站、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18.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26号),建立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专业监管相结合的管理体系,落实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责任主体,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完善安全技术措施,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加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和安全事故查处督导力度;完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

责任领导:李自圣

牵头单位:安全办;协办单位:病处管理局(总工办)、水政水资源股、勘测设计队、工程管理站、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19.加强基建财务管理。督促项目法人加强项目账务管理,严格资金拨付和使用程序,严禁大额现金支付工程款,规范物资采购、合同管理等;完善灌区、农村饮水安全及扩大内需水利工程等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责任领导:纪元武

牵头单位:财务统计股;协办单位:病处管理局(总工办)、水政水资源股、勘测设计队、工程管理站、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四)推进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

做到水利工程项目建设信息公开透明,市场推入和退出机制健全,进一步规范水利建设市场程序,逐步建立互联互通的水利工程建设市场诚信体系。

20.公开项目建设信息。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信息,公开项目招标过程、施工管理、合同履约、质量检查、安全检查和竣工验收等相关建设信息。广泛梳理有关信息,完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平台,逐步实现水利行业信息共建共享。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宣传报道,强化对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的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

责任领导:李自圣

牵头单位:办公室;协办单位:总工办、水政水资源股、勘测设计队、工程管理站、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21,加快信用体系建设。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信用信息入库,并与相关管理部门的信用记录进行整合,实现信息共享和交换,促进社会信用制度的形成,逐步建立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制度。

责任领导:胡国庆

牵头单位:总工办;协办单位:水政水资源股、勘测设计队、工程管理站、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22.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制定出台建设管理问责办法、咨询评审管理办法和勘测设计问责办法,对勘测设计、咨询评审和建设管理各环节逐步推行问责制。

责任领导:李自圣

牵头单位:总工办;协办单位:办公室、水政水资源股、勘测设计队、工程管理站、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四、工作步骤

全县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共分如下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深入排查问题(第三季度至20xx年第一季度)。各乡镇、各项目管理单位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组织自查自纠,严格做到全面普查,认真查找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和办法,并于今年底将自查报告报送县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局属各单位对所管业务领域建设项目专项治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指导形成书面材料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20xx年2月,县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选择重点项目、重点环节组织重点督查。

第二阶段:认真进行整改(20xx年第二季度至20xx年第二季度)。针对自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和完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及时纠正;落实监管责任,健全有效联动、密切监控的监督机制。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查处因监管不力、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及时总结并推广专项治理工作中的做法和经验;认真清理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的法规制度和规范性文件,不适用的要及时废止,不健全的要尽快修订完善。

第三阶段:巩固治理成果(20xx年第三季度)。及时把专项治理工作中的有效措施和经验转化为法规制度,进一步提出需要完善的法规制度和加强日常监管的工作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专项治理工作结束后,各牵头单位、各乡镇写出专项治理总结报告,于20xx年8月底前报送县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综合类总,并向市县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五、保障措施

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当前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政治任务。要按照上级的部署和要求,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周密组织,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县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县水利局成立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全县的专项治理工作,请各乡镇和项目管理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实际,制定方案,落实责任,整体推进全县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局属各单位要明确目标、进度和时间要求,切实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落实工作责任

要高度重视专项治理工作,扎扎实实地把工作做好,不搞形式主义,不走过场。要根据职责分工进一步将工作责任和措施分解到项目,落实到人员,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确保领导到位、任务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管理到位、监督到位,保证按期完成任务。

(三)搞好协作配合

要发挥整体效应,系统解决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各牵头单位要及时向县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和有关工作建议,及时传达省、市关于专项治理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确保政令畅通。要加强沟通协调、团结一致、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合理安排,迅速落实,全力推进。

水利单位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一、预算管理的内容和意义

1.水利施工单位预算管理的重点是工程项目的预算管理。项目的预算管理就是一个事前测算、事中进行有效控制、事后整改和提高的过程,简单地说就是按施工计划圆满完成工程项目施工的条件下:(1)按照建造合同中项目当年完工进度测算,工程能够结算多少资金、支出需要多少资金,并按规定比例需向总部上交多少、最后剩余资金多少;(2)在工程施工中把预算目标分解到各控制部门和岗位,通过流程控制,并根据工程进展节点或按季、月定期对预算的执行情况汇总、分析,发现问题及时改进;(3)每年末要把整个工程项目预算管理过程,再进行一次全面的核算、分析、总结,目的是找出目标值与实际值之间差异,在目标的科学性和实际执行管理中的不对称性进行改进,使得预算目标合理,流程畅通,制度严谨,企业内部管理水平得到提升,经济效益可见。

2.众多企业出现经营困难,并不是因为生产的产品没有利润,更多的是因为资金跟不上造成。目前,造成施工单位资金被占压的情况主要有:(1)项目开工之前的各类施工保函、保证金、履约保证金;(2)一是项目施工过程中甲方应拨工程款的拖欠,施工方不得不垫付资金先行施工,二是项目因为工程量的增减及其他方面的变更投入资金,但索赔款不能及时给付,造成资金占压;(3)项目竣工后,工程质保金因为验收不及时很难按时收回。本应一年收回的资金,有的扣押时间长达七八年仍不能返还。上述情况长期存在下去,不仅给施工单位增加了巨额的财务费用,还有将单位拖垮的危险。因此,利用预算加强资金管理对于水利施工单位来说是很必要的,也是切实可行的。

二、工程项目、分部、总部的预算

水利施工单位预算按照工程项目部、分部、总部三层结构设置,包含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工程项目的资金节余预算、分部的资金支出预算、已完工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表、总部的资金支出预算、总部的投资预算、总部的融资预算。

1.工程项目预算:工程项目的资金节余预算是整个预算管理的基础和重点,是水利施工单位资金的来源预算,其他预算则是依据资金来源预算来编制的。工程项目预算的编制过程是对施工项目的一次安排布置,是对当年资金甚至利润情况的一个前瞻性预测,也是为各工程项目划分一个目标。一是按施工计划测算本项目工程款收入、开支之后,按季度测算能够留出多大资金量可以上交分部和总部。这部分预算内容是年度预算的重点,工作量比较大。二是根据项目验收情况测算当年的工程结算金额。根据当年工程结算金额与成本的差额,测算出当年毛利,这其中包含了工程项目的利润、税金和需要上交总部、分部的各项费用。三是认真落实预算的编制、执行和控制。这些跟工程项目经理的组织能力和管理水平是分不开的,这也是单位对项目经理业绩进行考核的重要内容。另外,工程项目的预算不仅反映出各项目的预计盈利水平,还能够反映出有多少资金是比较有把握收回的,尚有多少必须本年度再承揽和完成新的工程项目才能得以实现。

2.分部的预算:分部涉及的预算主要有项目节余资金预算、分部的资金支出预算和完工项目预算执行总结三部分内容。工程项目节余资金预算反映的是各个工程项目的预计盈利水平。资金支出预算则是单位为正常管理、运行而必需的资金支出。工程完工项目预算执行总结,反映了工程项目开始的成本预算和预算控制、执行效果,这部分内容是考核的依据,单位将依据项目管理办法对各个工程项目、生产经营部门和项目经理分别进行奖惩。如果有达不到利润预期,或者出现亏损的,要按照规定以风险抵押金的形式进行扣除,对单位的损失给予补偿。

3.总部的预算:总部预算主要包括支出预算、投资预算和融资预算等三部分内容。支出预算主要有:(1)日常报销费用预算;(2)公共支出费用预算;(3)专项费用支出预算。投资预算:此项预算由总部领导根据单位发展的长期规划,在评估整体资金预算情况的基础上确定出单位长期或年度的投资预算。融资预算:此项预算由财务部门根据以上收支数据,分析年度预算余缺情况,提出当年的融资预算,并将预算情况和意见一并交由总部领导决策。

三、考核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管理制度的完善

水利单位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观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行业安全生产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切实增强全区水利行业安全生产防范治理能力,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减少较大和一般事故,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全区经济社会良好发展提供坚实的水利安全保障。

二、整治目标

(一)推动各单位坚持以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把安全生产摆在更加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较大差距等突出问题;

(二)强化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和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

(三)完善水利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推进安全生产由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从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推动为主向生产经营单位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行政执法检查为主向生产经营单位日常自查自纠转变;

(四)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大力推动水利安全生产管理手段和管理方式创新,持续加强安全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主要任务分为2个专题和5个重点领域。

(一)学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一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我局将结合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局党组(扩大)会议、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和干部职工学习会议专题学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二是开展安全生产电视专题片《生命重于泰山》宣传教育活动。应急管理部和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正在联合制作电视专题片《生命重于泰山》,通过专家解读和案例分析全面阐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省委宣传部、省广电局将安排省级电视台和地方电视台播出专题片公开版,局属各单位要积极及时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观看学习,确保全区水务系统干部职工观看学习无死角、全覆盖。三是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局属各单位要根据自身实际,结合组织“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等活动,通过开展主题宣讲、观看安全生产防范小视频、发放宣传资料等措施,深入推动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和基本常识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积极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广泛开展宣传活动,深入宣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四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制。印发并落实我区水利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完善水利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强化分级监管、上下联动、综合监管和专业监管相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五是有效防范安全生产风险。按照《水利部关于开展水利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指导意见》、《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充分利用水利部水利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认真填报排查发现的危险源和隐患,提高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危险源辨识和隐患排查填报的准确性。水利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是“安全监管+信息化”的重要依托,各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针对安全生产和监管信息系统上报有关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强监管工作,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排查本单位存在的风险隐患并及时上报。整治重点任务详见附件1。

(二)落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专题。一是提高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制定落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的相关规定,完善全员全过程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推动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按照水利部印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危险源辨识与评价导则(试行)》《水利水电工程(水库、水闸)运行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导则(试行)》《水利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等要求,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辨识管控危险源,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每月通过水利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定期上报危险源、隐患和事故信息,做到对本单位危险源、隐患和事故心中有数、可防可控。三是大力推进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达标。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要制定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3年建设计划,指导推动本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局属各生产经营单位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2022年要基本达标。整治重点任务详见附件2。

(三)水利工程建设安全整治。重点整治水利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承揽工程及转包、违法分包工程;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等问题;水利施工重大危险源的施工专项方案编制情况和风险隐患防控治理中的薄弱环节;水库工程建设及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大型灌区节水改造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等。整治重点任务详见附件3。

(四)水利工程运行安全整治。重点整治水库大坝、灌排泵站、水闸、河道堤防、淤地坝等水利工程运行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不落实;安全监测、应急处置措施等不健全;维修检修时有限空间作业失控;不按规定蓄水等。整治重点任务详见附件4。

(五)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的购买、运输、使用、存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的安全监管责任不清晰、存在监管盲区,危险化学品存放不规范、应急管理制度不落实、有条件交给专业单位管理但未交其管理、多年积存不用的危化品剧未消除、废液处理不及时等。整治重点任务详见附件5。

(六)水利工程勘测设计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水利勘测设计执行《水利部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有关安全生产规程规范不到位;工程概预算未按规定足额计列安全措施费用;野外勘察、测量作业和设计查勘、现场设代服务时的安全防护措施、应急避险预案不齐全、不到位;山地灾害、水灾、火灾和有毒有害气体的安全防护方案不到位等。整治重点任务详见附件6。

(七)水利检验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水利试验室、农村人饮水质化验室和仪器设备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实验设备使用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完善、落实不到位;剧、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和防护不力等。整治重点任务详见附件7。

其他专业领域也要结合各自实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四、进度安排

从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5月至6月)。按照区安委会及市水务局统一部署,启动全区水利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根据各专题和领域的重点任务,制定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内容,全面做好动员部署工作。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局属各单位对本单位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水利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力争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单位要深入分析水利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要全面梳理专项整治开展情况,系统总结经验做法,健全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明确职责分工,做好动员部署,及时掌握专项整治落实情况,认真研究解决专项整治中存在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推动工作落实。要充分发挥好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统筹领导作用,综合监管部门与专业监管部门密切配合,督促各类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对照2个专题和5个领域重点任务表进行自查自纠,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我局将结合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把各单位专项整治开展情况作为重要检查内容。

(二)完善体制机制。局属各单位要健全完善本单位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体系,大力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要制定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和应急处置经费保障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在建工程要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措施费提取使用规定,保证危险源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等费用的落实。我局将督促已建工程利用工程维修养护等经费及时整改隐患,对于重大隐患治理资金不足的,按照有关程序申请立项解决,在彻底治理前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强化制度建设,形成健全完善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三)改进监管方式。要全面深入推进“安全监管+信息化”模式。水利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定制问题隐患清单、制度措施清单(见附件8,其中问题隐患清单由信息系统自动生成)和专题落实情况统计表(见附件9)。局属各单位要使用水利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及时报送安全生产相关信息,利用系统分析各领域和区域安全生产状况;要加强监督检查,对未按规定上报信息、当月上报零隐患、当季上报零危险源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查,对存在隐患整改率低、重大隐患未整改、危险源管控率低、重大危险源、事故多发等高风险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进行重点检查抽查,确保专项行动持续深入开展。

水利单位工作总结范文第4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竣工结算;编制程序

0 引言

竣工结算是施工企业在完成承发包合同所规定的全部内容,并交工验收之后,根据工程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实际情况及合同的有关规定而编制的,向业主提出自己应得的全部工程价款的工程造价文件。竣工结算由施工单位编制报业主后,业主将自行或委托造价咨询部门审核,其审定后的最终结果,将直接牵涉到施工单位的切身利益。如何把已实施的工作内容,该得的利益,通过竣工结算反映出来,而使自身利益不受损失,是每个施工企业应该重视的问题。同时竣工结算是施工单位考核工程成本进行经济核算的依据,是总结和衡量企业管理水平的依据,通过竣工结算,可总结工作经验教训,找出施工浪费的原因,提高施工管理水平服务。然而,由于种种原因,不少施工企业在这方面做得并不理想,从而使企业的经营管理及经济利益受到一定的影响。

1承包范围及计费依据

承包范围:由承包人作为本项目的总承包单位按设计施工图纸内容承建部分之工程内容,包括土建、装饰装修工程和电气、给排水工程以及对专业分包人/专业承包人之照管、管理及协调工作。

计费依据:土建及装饰装修工程套用《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2003》及《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定额2003》,电气及给排水工程套用《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02年》计费程序按江门市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造价计算程序(2003)上下限浮动费率均取中值),人工、主要建筑材料及机械台班价格执行施工期间各月份《江门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江门地区指导价;承包人为各专业分包人/专业承包人提供照管、管理及协调工作之费用按各专业分包/专业承包工程结算造价的3%进行结算。

2竣工结算的编制程序

2.1作好准备工作,广泛收集、整理结算资料

在建筑工程的实施过程中,对与结算工作相关的资料进行广泛收集十分必要,一方面它可保证结算编制内容的完备性,另一方面可保证结算审核工作的顺利进行,避免审核时双方扯皮。因此,编制本工程竣工结算的前提和基础是对以下几方面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2.1.1工程承发包合同,它是结算编制的最根本最直接的依据,因为工程项目的承发包范围、双方的责任与权利义务、价款结算方式、风险分摊等都由此决定。

2.1.2图纸及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它们是计算实际完成工程量的依据。

2.1.3经监理单位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它是施工工艺流程和操作做法的进一步细化和深化。如屋面防水卷材的铺贴,施工方案明确了阴阳角增加卷材防水附加层600mm宽及反上400mm高的做法。脚手架搭设方案细化了靠脚手架安全挡板的搭设层数及宽度。

2.1.4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应根据规定格式填写,经发包人、监理、承包人三方现场代表签字并盖章后,方可作为竣工结算依据。

2.1.5工程报价审批表。对于施工过程的特殊材料或特殊工艺,若无法套用指导文件或规定定额的,应通过《工程报价审批表》申报单价,经发包人、监理审核后作为结算依据。

2.2以竣工图为依据计算工程数量,套用定额单价,计取各项费用

2.2.1竣工结算的工程量应依据竣工图、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等进行核算,并按国家统一规定的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结算单价应按现行的计价原则和计价方法确定,不得违背;套定额结算时要注意所套用子目是否正确,同时要仔细核实材料价格。

2.2.2正确套用定额单价。工程量计算完毕并汇总后,经核对无误就可以进行套用定额单价的工作,为正确选套定额单价,一般会遇到以下三种情况:

(1)当计算项目内容与定额子目规定一致时,可以直接选套定额子目的单价。分项工程的名称、规格、计量单位必须与预算定额中所列的内容完全一致。

(2)当计算项目工作内容与定额子目内容不完全一致时,但定额允许换算,应进行定额单价换算,然后选套换算后的定额子目单价。如材料品种改变和数量增加,混凝土和砂浆强度等级与定额规定不同,使用的施工机具种类型号不同,原定额工日需调整等等。

(3)在套定额单价时,当设计的分项工程在定额上既不能直接套用,又不能换算、调整,就必须编制补充单位估价表。由于施工技术的不断发展,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不断涌现,定额的某些内容与施工图的所示分项内容有了一定差异,或定额根本缺项。这时,应编制补充定额或单位估价表。

2.2.3计算其他各项费用和利税汇总。在项目、工程量、单价经复查无误后即可进行其他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及税金等各种费用的计算。,特殊材料或特殊工艺价格需经过《工程报价审批表》批复后执行。

2.3编制施工索赔费用结算表

施工索赔一般指工程承包方提出的索赔,即由于业主或其他方面的原因,致使承包者在项目施工中付出了额外的费用或造成了损失,承包方通过合法途径和程序,要求业主偿还其在施工中的费用损失。在任何工程中,索赔是不可避免的,通过索赔能使损失得到补偿,增加收益。

工程的索赔事件主要有:工程出现重大变更;甲供材料未按计划到货;业主未按计划提供有效图纸;业主发出停工通知;业主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业主推迟其它专业招标影响总体施工等。竣工结算应采用分项法计算索赔费用,即按每个索赔事件所引起的费用项目分别计算索赔值,然后将各费用项目的索赔值汇总,得到施工索赔费用结算表。

2.4计算总包管理费

按照合同约定,总包单位为各专业分包人/专业承包人提供照管、管理及协调工作之费用按各专业分包/专业承包工程结算造价的3%进行结算。施工总承包单位只承建土建、水电专业,其它专业(包括加固、幕墙、空调、精装修、消防、电梯、弱电、园林、外水、外电等)均由业主直接招标,再纳入施工总承包管理。

2.5最后将各项费用汇总成结算总造价,编写竣工结算编制说明,打印装订工程结算书

水利单位工作总结范文第5篇

关键词农田水利工程;项目划分;原则;方法;注意事项

1项目划分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1.1确定划分的依据和时间

对于一个水利工程来说,施工前初步设计已经批复,工程总体规模、施工方案、施工项目及概算等基本确定,项目划分即可进行。一般项目划分的依据是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方案及概算,以及国家和水利部颁发的有关项目划分的规定和规程。项目划分的工作应由建设(监理)单位牵头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参加,共同研究制定出施工质量评定项目划分的实施意见,并及时报送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审定。

项目划分工作如同搞工程设计一样,先进行初步规划方案,后制定实施“细则”。开工前根据初步设计的工程项目、设计方案、施工部署、划分单位工程和分部工程,开工后结合各施工单位的施工部署、设计结构、质量考核、工种工序以及现场条件等再划分单元工程。也就是说,开工前的划分主要考虑施工质量评定的宏观控制因素,开工后的划分是考虑施工质量评定的微观控制因素。

1.2项目划分的原则和表达形式

项目划分正确与否对工程质量评定结果影响很大,质量评定项目的划分应从高层到低层的顺序进行,这样有利于从宏观上进行项目评定的总体规划,不至于在分期实施过程中,从低到高评定时出现级别和归类上的混乱。水利工程类型多,项目繁简不一,可以说每一个水利工程都有自己的特点,因此不能像房屋建筑工程那样把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名称定死,而应根据具体的工程情况分析进行,这样就要求划分工作人员有一定的施工和评定经验。项目划分原则上是依据水利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而确定。

首先确定能够独立发挥作用或有独立施工条件的建筑物工程,把它们作为一个单位工程划分。然后根据建筑物内能组合发挥一种功能的建筑安装工程确定分部工程。单元工程一般按施工工种工序确定,它是日常质量考核的基本单位,主要以设计结构、施工部署及质量考核的层、块、段、区来划分。项目划分的表达形式,在工作实践中主要采用2种形式,一种是《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中所介绍的表格形式,另一种是实践总结应用的项目树形式。可以说2种形式各具特色。项目表格形式容量大、层次清楚、项目对应、便于统计,特别是单元工程多时较为明显。项目树形式图文并茂,比较直观形象化,有立体感,便于展示,条理层次清晰,而且应用项目树结构概念便于以后进行优良品分析计算,便于质量评定科学化、标准化,便于统一尺度,达到总体平衡[1-2]。

2农田水利工程项目划分的方法

2.1单位工程的划分

单位工程是指具有独立发挥作用或独立施工条件的建筑物。单位工程通常可以是一项独立的工程,也可以是独立工程中的一部分,一般按设计、施工部署和便于质量管理等原则来划分单位工程。一是堤防工程。建设类型有险工控导工程、堤防加高加厚工程、填塘固基工程等。原则上以1个批复文件为1项单位工程。有时考虑到堤防建设战线长、范围大,一个项目可能贯穿不同的县、市,考虑到地方按行政区域负责组织建设的实际情况:当一个工程项目由若干项目法人负责组织建设时,可按每一项目法人所负责的工程划分为一个单位工程;当一个项目法人所负责组织建设的工程,可视规模及施工单位的不同。按照堤段长度划分为若干个单位工程;当一个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较小且分散时(几个批文、分期实施等情况),可将该行政区域内的项目法人所负责的工程合并划分为1个单位工程。二是病险水库(枢纽)除险加固工程。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为1个单位工程。工程规模大时,也可将1个建筑物中具有独立施工条件的一部分划为1个单位工程。三是灌区节水改造工程。按渠道级别(干、分干、支渠)或工程建设期、段划分。以1条干(分干、支)渠或同一建设期、段的渠道工程为1个单位工程。大型灌道建筑物也可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为1个单位工程。

2.2分部工程的划分

分部工程是指在一个建筑物内能组合发挥一种功能的建筑安装工程,是组成单位工程的各个部分。在分部工程中,将其对单位工程的安全、功能或效益起主要控制作用的分部工程称为主要分部工程。分部工程划分时应注意:同一单位工程中,同类型的各个分部工程的工程量不宜相差太大,一般不超过50% ;不同建设类型的各分部工程的投资不宜相差太大,一般不超过50%;每个单位工程中分部工程的数目一般不宜少于5个。一是堤防工程。堤防加高加厚、填塘固基等工程按施工桩号、段落长度来划分。根据堤身填筑断面的大小,按长度(1~2 km)和工程量(10 000~20 000 m3)来划分分部工程。二是病险水库(枢纽)除险加固工程。土建、混凝土工程按批复的建设内容来划分分部工程;金属结(下转第238页)

(上接第236页)

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根据《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来划分分部工程。三是灌区节水改造工程。根据渠道级别(干、分、支、斗渠),按施工桩号、段落长度来划分。干、分干渠以0.5~1.0 km为1分部工程。支、斗渠以1~2 km为1个分部工程,每个分部工程含10~20个单元工程。渠系建筑物视工程量的大小可划分为1个分部工程,也可将几个较小的建筑物合并划分为1个分部工程。

3农田水利工程项目划分应注意的事项

分部工程划分上应注意:一是同一单位工程中,同类型(如同是混凝土分部工程)的各分部工程的工程量相差不能太大,一般不宜超过50%;不同类型(如混凝土分部工程、砌石分部工程)的各分部工程的投资不能相差太大,一般不宜超过50%。二是单位工程中的分部工程数量不应少于5个[3-4]。三是分部工程中的单元工程数量不宜少于3个。四是对于农村饮水安全,以每个乡镇每批投资计划为1个单位工程,每眼井及其附属划为1个分部,一般每眼井又划分水源井、泵房、供水设备安装、供水管路铺装4个单元工程。五是单元工程是进行日常质量考核和质量评定的基本单位,项目划分最终要将工程项目划分到单元工程。现有的水利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及评定表还不能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就需要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在工程施工前,补充相应的质量评定标准及评定表,使工程质量等级有明确的程序和依据。

4结语

农田水利工程施工质量等级评定标准是以优良个数占总数的百分率计算的。工程项目的划分主要是依据建筑物的组成特点及施工质量检验评定的需要来进行划分。因此,工程项目划分是否恰当,对工程质量等级的评定影响很大。

5参考文献

[1] 刘颖颖,周佩佩,钱环帆.农田水利工程中项目划分的分析与思考[J].科技资讯,2008(7):162.

[2] 孙成龙,邓爱明.关于小型农田水利管理中项目划分的探讨[J].黑龙江水利科技,2007,35(4):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