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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轮岗工作总结

教师轮岗工作总结

教师轮岗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一是加快实现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工作目标。要充分认识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加快建立和不断完善义务教育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推进校长教师优质资源的合理配置,重点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力争用3至5年时间实现县(区)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制度化、常态化,率先实现县(区)域内校长教师资源均衡配置,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更大范围内推进,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坚强的师资保障。

二是合理确定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人员范围。教师交流轮岗的人员范围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达到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年限的专任教师均应交流轮岗。对教师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年限的规定,应与中小学学制学段相衔接。城镇学校、优质学校每学年教师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交流轮岗应不低于交流总数的20%。对于教师每次参加交流轮岗的具体年限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教师在农村学校、薄弱学校连续任教时间可根据工作需要予以延长。校长交流轮岗的人员范围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校长、副校长。校长、副校长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满两届后,原则上应交流。每次交流的年限按照校长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确定。校长、副校长在农村学校、薄弱学校连续任职时间可根据工作需要予以延长。

三是不断创新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方式方法。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可采取定期交流、跨校竞聘、学区一体化管理、学校联盟、名校办分校、集团化办学、对口支援、乡镇中心学校教师走教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可结合本地实际,创新其他方式方法。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重点是推动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职任教并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四是建立健全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激励保障机制。交流轮岗是国家赋予校长教师的重要责任和光荣使命。要在编制核定、岗位设置、职务(职称)晋升、聘用管理、业绩考核、培养培训、评优表彰等方面制定优惠政策,保障工作顺利开展。要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把到艰苦边远地区和薄弱学校工作作为培养锻炼校长教师的重要平台,与校长教师职业发展进行全过程、全方位有机衔接。在编制管理和岗位设置工作中,要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量内,按照“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增减平衡”的要求,采取互补余缺、有增有减的办法,统筹安排县(区)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在职务(职称)评聘工作中,要将教师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工作经历作为申报评审高级教师职务(职称)和特级教师的必备条件。在乡村学校任教3年以上(含城镇学校交流、支教教师)、经考核表现突出并符合具体评价标准条件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教师交流到新的学校后,按原有的教师职务及岗位细分等级聘用。优先任(聘)用具有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管理岗位任职经历的人员担任校长。扩大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试点,为推进校长交流轮岗提供制度保障。在薪酬福利、评优表彰等工作中,要切实保障参加交流轮岗校长教师的工资待遇,在绩效工资分配中予以倾斜,优先使用教师周转房。要加强对交流轮岗校长教师的针对性培训,培训工作纳入各级校长教师培训计划和项目,并予以优先安排。对参加交流轮岗并做出突出贡献的校长教师,要在各级评优表彰工作中予以倾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教师轮岗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国内外的经验表明,实行校长和教师的交流轮岗制度,是有效提高农村和边远地区教育质量的方法之一。为此,国家近年来一直努力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将实行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作为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一项战略举措。《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也明确要求首先在县(区)域内实行校长教师交流制度,实现城乡均衡发展,并且逐步在更大范围内推进。国务院在《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中更具体地把建立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轮岗交流机制,作为加强城乡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途径。

今年9月,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对加快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具体方法与时间安排等进行了全面部署。教育部教师工作司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将多措并举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努力让每所学校都能有好的校长、好的教师,让每个学生都能享受到优质的教育。

上述文件为下一阶段校长教师交流的问题提供了指导性、操作性的政策依据。但是我们应该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据全国教育统计数据和课题组实地调查发现,这项工作在实施过程中遇到了多种障碍,包括经费不足、配套保障措施不到位、交流轮岗组织管理不力、监督评价缺失等,因而造成教师、校长流动率低、效果差,流动难以推进的局面。目前全国各地县(区)域内城乡教师、校长在学历、职级、待遇方面差距仍然较大。除沈阳、成都等少数地区外,我国大部分地区城乡校长、教师的交流率均在5%以下,与教育部提出的10%~15%的流动率目标相去甚远。

解决城乡之间师资的均衡配置,完善义务教育阶段校长与教师交流的政策,需要我们因地制宜,制定更加详尽、更加切实可行的操作办法。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将“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确立为一种制度,明确交流轮岗工作的目标、范围和策略

三部委的文件明确指出,要“加快建立县(区)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力争用3至5年时间实现县(区)域内校长教师交流的制度化、常态化,率先实现县(区)域内校长教师资源均衡配置,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更大范围内推进,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坚强的师资保障”。根据这个要求,推进校长教师交流应遵循“国家主导、省级统筹、以县为主,双向交流、共同发展,以人为本、分类指导”的基本原则,要采取切实措施,进一步扩大校长教师交流覆盖面。

在交流主体方面,以城区名校与农村薄弱校间的校长轮岗和骨干教师与薄弱教师间的交流为主,确保师资在城乡间的均衡分配和优质师资向农村的流动。流动时限可定为小学校长6年制、中学校长3年制、教师1~3年制。教师、校长的交流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在国家层面政策的统一要求下,结合本区域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多样的实施办法。

三部委文件对交流人员的范围做了清晰的规定,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校长、副校长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满两届后,原则上应交流。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达到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年限的专任教师均应交流轮岗。对教师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年限的规定,应与中小学学制学段相衔接。城镇学校、优质学校每学年教师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交流轮岗应不低于交流总数的20%。文件既有规范性的政策要求,也给地方留下了政策空间。

交流方式上,可以通过组建教育集团或对口结对的一体化等形式,在集团内部或对口学校之间相对固定交流,用统一标准评估教育质量。

二、建立“县管校用”的义务教育教师管理制度

三部委的文件要求全面推进“县管校聘”的管理改革,加强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的统筹管理,为教师资源的均衡配置和合理流动提供制度保障。这就要求对教师队伍管理模式进行重大的变革,建立“县管校用”的义务教育教师管理制度,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统一管理教师人事关系和聘任交流,委派学校对教师进行日常教学事务的管理。这样,可以有效规避与《教师法》第十七条中教师与学校聘任关系的冲突,实现教师由“学校人”向“系统人”的转变。因此,应尽快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健全“县管校用”的教师管理制度,为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提供根本的组织保障和法律依据。

三、明确责任主体,成立专门机构并完善工作机制

三部委的文件明确要求,要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各级教育、组织、编制、财政、人社等部门形成联动机制,加强统筹规划、政策指导和督导检查,并明确各级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责任”。因此,各县区要成立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各级政府一把手领导或分管领导亲自负责统筹,会同教育、财政、人社、编制等部门形成联动机制,协同制定政策和规章制度,全面系统地在全国部署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的战略规划和行动方案,将县域内教师、校长交流轮岗成效作为问责和考核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政绩的重要指标。同时,要建立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政策的信息公开制度,切实维护参与交流轮岗校长教师的合法权益。

四、设立专项经费推动交流轮岗工作

专项经费可以为县域内教师、校长流动轮岗制度的推进提供财政保障。建议设立由中央到地方不同配额构成的专项资金,为校长教师提供流动经费补贴。经费划拨与支付由各级财政部门掌控,由专门机构小组监督管理,实行透明公开的自地方到中央的申报、审批、发放、汇报一体化专项经费管理机制。

五、建立交流轮岗工作的监督评价机制

有效的监督评价机制是确保和提高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成效的制度保障。建议由交流目的地学校作为考核单位,成立由校行政管理团队和在校教师、学生代表组成的专门督导评价小组,为校长教师分别制定一套交流工作评价指标体系、评判标准和评价策略,对交流工作绩效进行实时监督与评价,确保交流的效果,并为交流制度的完善提供反馈和依据。

六、建立全国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电子档案库

建立全国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电子档案库,实时掌握关于教师校长的基本情况、工作活动与表现、专业发展历程等信息,为师资资源配置和人事管理提供现代化的基础信息平台。在校长教师交流制度建设中,该电子档案库可以成为专门机构小组进行城乡师资资源调配和流动情况监督管理的基础数据库,可以成为专项经费划拨和审核的数据依据,可以成为校长教师流动轮岗工作的监督、评估、反馈平台,可规避流动后离岗、渎职等不良现象。

七、完善流动轮岗校长教师的激励机制

三部委的文件明确指出:要在编制核定、岗位设置、职务(职称)晋升、聘用管理、业绩考核、培养培训、薪酬福利、评优表彰等方面制定优惠倾斜政策,激发校长教师参与交流轮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把到艰苦边远地区和薄弱学校工作作为培养锻炼校长、教师的重要平台,与其职业发展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有机衔接。所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尽快完善激励机制,建立奖惩制度,对于积极参与轮岗的校长教师,在职称评定、评优评先、求学深造等各种事务中,相对于同等条件下的其他人,给予各种制度上的倾斜与扶持,同时做好优秀轮岗校长教师的宣传报道工作,吸引更多校长教师自觉自愿主动加入轮岗队伍。

八、坚持以人为本,争取校长教师和全社会的理解、认同和支持

三部委文件中明确要求,必须实行人性化管理,让校长教师自觉自愿参与交流,交流工作才不会流于形式,才能取得实效。“要统筹各类学校发展需要与交流对象的实际情况,实行刚性流动与柔性流动相结合,政策兜底与激励引导相结合,政策引导为主,行政手段为辅。”同时,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将交流轮岗工作与教师队伍的结构优化结合起来,要“多给校长教师一些人文关怀,多做一些暖人心的工作,让参与交流的校长教师经济上得到实惠,精神上得到鼓励,地位上得到提高,事业上得到发展,使校长教师真正愿意流动、主动参与流动”。

三部委的文件对校长教师的交流轮岗制定了具体的路线图和时间表:2014年进行总体部署和经验交流,印发相关政策文件,启动推进交流的专项工作措施,交流轮岗工作初见成效。2015年通过专项措施、经验交流和新闻宣传,持续加大工作推进力度。2016年将对先行先试、取得显著工作成效的省份开展检查验收,予以宣传表彰。2017年开展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专项督导检查。2018年对工作滞后或不力的省份,逐省进行工作指导和帮扶,要求提出整改措施。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义务教育阶段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已经是箭在弦上,蓄势待发。如何解决教师流动轮岗以后的教师队伍建设,如何解决城市教师到农村边远地区的周转住房与吃饭问题,如何解决农村校长教师到城市学校的工作适应问题,都有待研究与探索。这是一项前所未有的工作,尽管国内外有一些成功的经验,却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地区之间差异性大,很难简单复制。未来此项工作仍然需要我们不断探索、不断完善。

教师轮岗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通知指出,严禁在招生过程中搞区域间、学校间生源封锁和地方保护,严禁初中学校教师干预或代替学生填报志愿,严禁初中学校或教师在招生过程中向中等职业学校索要、收受任何名义的经费或实物,严禁招生虚假不实宣传、欺骗误导学生的行为,严禁公办普通高中超计划、违反规定跨区域、以民办学校名义招生。

通知要求,各地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对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办学基本条件、招生专业等基本情况进行严格把关,科学核定办学规模和年度招生人数,确保具有基本办学条件和教育教学质量。对违规招生、办学秩序混乱、资助和免学费工作中出现严重问题的学校,要视情节轻重予以限制招生或停止招生。各级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在招生开始前,分别公示具有举办学历教育资质的中等职业学校名单,未经公示的学校不得招生。未经主管部门同意,中等职业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设立异地分校、办学点。各地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设立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监督举报电话,并在当地主要媒体和本部门官网上公布。

通知强调,加强东西部对口支援,东部地区要充分发挥职教集团、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等优质教育资源的带动作用,鼓励学校增加面向中西部地区跨省招生计划,为中西部农村地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学生提供更多接受高质量职业教育的机会。

(来源: 2016年5月6日新华网)

山东:

第三方评估助力青岛教育发展

近日,在山东省青岛市基础教育三年跟踪评估项目总结会上,清华大学基础教育评估项目课题组根据对青岛市8所学校追踪三年的教育综合质量评估,提出多项发展性建议。

青岛市市南区为推动管办评分离,促进教育现代化发展,在国内率先引进第三方教育评估机制,与清华大学基础教育评估项目课题组携手对青岛实验幼儿园、湖南路幼儿园、实验小学、金门路小学、太平路小学、第七中学、第五中学及市北区第五十三中学等8所学校展开了为期三年的跟踪式教育发展评估项目。此次评估项目邀请国内外教育学各领域的资深专家参与,配以专业的评估团队,以跟踪发展的评估模式执行评估项目。项目进行期间,课题组始终坚持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大数据技术与教育评估相结合、创新思维与教育发展实际相结合的方针,根据参评学校的地域特点,选择最适合的评估方法和工具。

经过三年深入开展评估工作,青岛市市南区教育产生了较大跨越。大会在总结青岛市基础教育评估项目完成情况的同时,更加清楚地认识到青岛教育教学发展所处的阶段、存在的问题以及发展方向,明确逐步实现由特色项目――特色课程――特色文化的递进式发展的路径。

(来源:2016年5月10日中国教育新闻网)

江西:

全面推行义务教育交流轮岗工作

江西省教育厅近日下发《关于全面推行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据悉,自2014年江西省开展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改革试点工作以来,全省已有60%的县(市、区)启动实施相关改革,共交流轮岗校长教师6039人。2014年,江西省在南昌县等11个县(市、区)开展了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改革试点工作,共交流轮岗校长教师1285人,其中校长172人,教师1113人。2015年,试点工作扩大到52个县(市、区),其中南昌市和宜春市已全面推开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两年来,交流轮岗改革试点工作成效明显,一批城区优质学校教师进入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优化了农村学校教师队伍结构,有效缓解了城镇学校大班额状况,促进了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资源的均衡配置。

据介绍,为实现2018年全省城乡义务教育师资配置基本均衡的目标,从今年开始,江西省将在各市、县(区)全面推行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

教师轮岗工作总结范文第4篇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人事改革,建立科学规范、公开公平的教师选拔聘任制度,加强和优化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全面推行教师竞争上岗和聘任制,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优化教师队伍,落实科学发展观,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充满活力的竞争激励机制,为发展优质教育打下坚实基础。

二、组织领导

学校专门成立学校教师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组长:Xx,成员:Xx。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方案、组织实施、过程监督、结果审定、选拔教师代表参与工作小组的工作。

三、岗位设置

学校共设45名岗位:①中心校有岗37个:行政2名,财会1名、文印1名,校医1名,计算机1名,体育1名,英语2名,后勤工作8名,教学岗20名;②幼儿园4名(大班小班各2个);③村校5名(雷团、流源、所里、城坪、士门、Xx各1个)。

四、竞聘对象

学校全体教职工(每位教职工可选以上其中三个岗位报名应聘(分第一岗位要求、第二岗位要求、第三岗位要求)。

五、竞聘顺序:

第一轮后勤人员竟聘第一轮村校班主任竟聘

专职教师竟聘中心校幼儿园班主任竟聘

中心校幼儿园副班主任竟聘第二轮后勤人员竟聘

第二轮村校班主任竟聘

六、竞聘程序

(一)召开全体教师大会,进行竞聘工作总动员,组织学习《Xx县Xxx小学教师竞聘上岗方案》、《Xx县Xxx小学班主任竞聘上岗办法》;选拔教师代表参与教师竞聘工作。

(二)竞聘上岗领导小组公示固定岗位和竟聘岗位。固定岗位是由教育局任命或报教育局备案有职务人员的岗位,不在竟聘范围之内。竟聘岗位是本次全体教职工竟聘的岗位:

1、固定岗位如下:

2、竟聘岗位如下:

(三)教职工根据自己的情况向学校递交岗位竟聘申请表;

(四)竞聘上岗领导小组根据老师的岗位竟聘申请表,审查参加竞聘的教师的资格,确定候选人。

(五)全体教职工和学校行政领导依次(按岗位设置顺序)对每个岗位竞聘人员进行民主测评。

(六)竞聘上岗领导小组根据《竞争上岗量化打分细则》给竟聘的老师打分。新晨

(七)竞聘上岗领导小组依据<<竞争班主任量化细则>>打的分和学校的实际需要来综合考虑,依次确定六到一年级、幼儿园、村校的班主任。

(八)如有班主任岗位没有聘满,则由竟聘上岗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在落聘人员中进行第二轮竟聘。

教师轮岗工作总结范文第5篇

[关键词]中小学;教育均衡;教师轮岗制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公平一直是我们追求的目标,但由于受历史、政策、经济等因素的影响,我国中小学教育在区域、城乡、学校之间存在非均衡发展问题。中小学教育绝大部分处于义务教育阶段,义务教育非均衡发展最直接的后果是侵害了一部分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这显然违背了我国义务教育法基本指导思想,不利于教育公平的实现。教师轮岗制(又称教师交流制或教师轮换制)正是一些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为了遏制“择校热”,促进中小学教育均衡发展所采取的一项新举措。它是指为了促进教师成长和教育均衡,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有计划地组织其所属行政区域内的教师,在不同学校间进行定期或不定期交流任教的制度。应该说,教师轮岗制的实施在平衡教师资源、促进教育均衡等方面取得了部分预期效果,但是,其在实施过程中也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中小学教师轮岗制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教师轮岗制非国人创举,日本、韩国等国早已实施此制度数十年。但是,由于我们对这个“舶来品”的研究还不够深入,再加上教育非均衡问题的历史性以及我国国情的复杂性,我国教师轮岗制的实施状况的确有些不尽如人意。中小学教师轮岗制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两方面。

(一)政策未得到有效执行

一项教育政策要得到有效执行,需要政策执行者具有较高的素养,能深刻领悟教育政策精神,切实担负起执行该项教育政策的责任。但在实际当中,政策执行者往往是利益关系人,当一项教育政策对其自身利益造成威胁时,这种内在的冲突往往使政策执行者阻碍政策的执行,从而影响政策的执行效果。如:在对某市教师轮岗政策实施情况进行调查中,我们发现一些优质学校的校长没有将真正的骨干教师交流出去,他们总是千方百计地将“挑大梁”的班主任或者学科教师留下,而将教学水平一般或者富余的学科教师交流出去。另外,一些被选派的轮岗教师也并非真心想帮助薄弱学校发展,而仅仅借机将这一政策当作捞取金钱的手段;还有一些被选派的轮岗教师根本不达标、也不对口,这也迫使薄弱学校不得不在接收轮岗教师上持一种“谨慎欢迎”的态度。

(二)轮岗教师存在后顾之忧

教育的生态环境是以教育为中心,对教育的产生、存在和发展起制约和调控作用的多元的环境体系。稳定、良好的教育生态环境有利于教师充分发挥自己的教学水平,一旦这种教育生态环境恶化,就会对教师的心理、工作等带来影响,最终会影响教师教学水平的发挥。教师轮岗政策实施后,与之相连的轮岗教师的福利待遇问题、职称评聘问题、教师归属感问题等却没有配套的法律予以保障或没有得到快速而有效的解决,致使教师的教育生态环境恶化,部分教师由此产生忧虑和抵触心理,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教师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这显然违背了教师轮岗制的初衷。

二、中小学教师轮岗制实施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中小学教师轮岗制未得到有效执行以及轮岗教师存在的后顾之忧是众多因素综合作用的必然结果。

(一)政策目标超出政策能力限度

教育政策的能力限度是指教育政策力所能及的范围和解决教育问题所能达到的程度。教育政策能力存在着限度,能否认识和把握教育政策的能力限度对教育政策的制订与选择、教育政策的执行以及政策的结果都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中小学教师轮岗制的最终目标是想通过教师轮岗政策来解决中小学教育非均衡发展问题。但是,正如前面所谈到的,我国中小学教育出现的非均衡发展状况是由多种因素长期作用的结果。改革开放初期,为了尽快扭转“”造成的专门人才青黄不接的局面,在教育投资有限的情况下,我国实施“重点学校”“精英型教育”等政策,经过20多年的“马太效应”式发展,最终造成了我国中小学教育的非均衡现状。可见,我国中小学教育非均衡发展的结果并不完全是由师资质量造成的。因此,想仅仅依靠教师轮岗这个单一政策来遏制“择校热”、实现教育均衡发展,显然是不够的,这远远超出教师轮岗政策的能力限度。因此,要想最终实现我国中小学教育的均衡发展,除了教师轮岗政策之外,还需要佐之以其他政策及保障措施。

(二)政策相关者利益冲突

一项教育政策之所以没能得到有效执行,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由于该项教育政策利益相关者维护各自利益所致。教育行政部门、校长、教师基于不同的利益考虑,他们的看法和做法是不相同的。教育行政部门站在全局的角度来布局,校长则站在自己学校利益的角度来采取应对措施,教师则会考虑自己各方面福利待遇的得失。各自的利益交织在一起,使得情况变得复杂,进而导致教育政策执行过程中的政策失真现象,最终导致该项教育政策不能被有效执行。另外,政策执行者与政策制订者之间的利益冲突往往是政策得不到有效执行最为重要的根源。政策执行者通常身兼执行者和目标群体双重角色,他们经常处于整体利益和局部利益,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矛盾中。当某项政策给执行者带来利益上的损失,或使其面临更大的困难时,缺乏岗位责任意识或这种意识不强的执行者,为尽可能维护局部的乃至个体的自身利益,就会采取各种对策和行动,而使政策不能被有效执行。

(三)政策实施缺乏人文关怀

针对这样一项涉及众多人事变更的改革,政策实施者应该坚持以人为本的精神,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动员工作;积极营造氛围,引导广大教师更新观念,自觉自愿地参与轮岗;要注重轮岗的意义和效果,特别要注意方式方法,体现人文关怀。但是,我们在调查中发现,有些政策实施者在实际工作中对轮岗教师缺乏基本的人文关怀,如:有些地方采用抓阄的方法来决定轮岗教师,抓到的教师必须去,缺乏对教师实际困难的考虑。这就使得轮岗的教师心灰意冷,即使勉强到了新单位,也谈不上什么工作热情,最终影响其教学水平的发挥。这样的轮岗很难达到政策的预期效果,同时也对政策的执行带来不少阻力。转(四)教育行政部门督查、纠偏不足

任何一项教育政策在实施过程中总会遇到一些阻力,使该项教育政策偏离原来方向执行。一个科学、完善的教育政策体系必然要有教育政策的监督、检查和纠偏机制。当一项教育政策没有得到正确、有效执行时,相关人员能及时发现问题,采取对策,进行纠偏,使其按照预定方向执行,最终实现政策目标。然而,我国一些地方的教师轮岗政策却缺少这样的监查纠偏机制。我们在调查时发现,有些地方的教育行政部门在实施教师轮岗制时,对于政策实施中出现的问题,没有一套及时、有效的反馈纠偏机制,因而造成部分教师抵触情绪较为强烈,影响政策的执行效果。例如:有些教师反映,自己已经完成了轮岗,可是职称评定时却并没有体现原来说的优先考虑;还有些教师反映,轮岗政策的确是实施了,可是原先承诺的与之相关的交通费补贴、生活费补贴却迟迟不能予以解决;等等。

三、解决问题的对策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认为,教师轮岗政策在实施过程中需要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建设,才能保证其取得预期效果,保证目标的实现。

(一)加强专家调研和论证工作,完善政策体系

专家调研和论证是教育政策制订的前提性工作,对教育政策的制订、实施和政策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因此,要想提高教师轮岗政策的实效性,就需要组建一支研究教师轮岗政策的专家队伍,深入学校、深入基层,搞清问题形成的来龙去脉,并进行论证分析,最终形成一系列有价值、能够指导教育改革发展的调研成果,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其实,解决我国中小学教育非均衡发展问题的根本在于区域、城乡、校际之间教育资源的均衡化。要想从根本上解决我国中小学教育的非均衡发展问题,必须有一套完善的政策体系和一系列法律法规作保障。而中小学教育要均衡主要是政府的责任,政府要在政策上思考定位。因此,推行教师轮岗制的地方政府应从完善政策体系出发,制订一系列与教师轮岗政策相配套的政策措施,如财政投资、资金管理办法以及法律保障等政策措施。

(二)构建利益冲突消解机制,照顾各政策相关者利益

政策相关者为维护各自的既得利益不受损害,往往采取各种手段规避不利于自身的政策,因而有必要构建利益冲突消解机制来补偿政策相关者的利益损失。利益冲突消解机制就是使得矛盾化解的各项措施。例如,针对重点学校的教师不愿去薄弱学校的实际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第一,优质学校教师到薄弱学校任教给予其物质上的奖励;第二,在职称评定时,可以降低其评选条件;第三,到薄弱学校轮岗的教师在推先评优、培养选拔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第四,按照薄弱学校的交通、医疗等条件将其划分为不同的级别,然后按其级别提供特殊津贴,当这些轮岗教师重新调回重点学校时,特殊津贴自动取消发放。

(三)畅通沟通渠道,注重以人为本

在教师轮岗政策实施过程中,政策执行者应该切实考虑每位轮岗教师的实际生活困难,畅通沟通渠道。比如,可以建立教师轮岗信箱,使教师的意愿能够及时上达,将问题化解在摇篮里。另外,在政策的具体实施中,执行者应该秉持以人为本的理念,避免采用非人性化的方式来应付上级领导交给的轮岗任务,避免教师将消极情绪带到课堂上。在这方面我们可以借鉴日本的做法,日本的教师轮岗制除规定哪些教师必须轮岗外,对不应轮岗教师也作了相应的规定,如任教不满3年的教师、57岁以上未满60岁的教师、妊娠或休产假期间的教师等。

(四)建立健全政策督查与纠偏机制

健全的政策督查、纠偏机制是教育政策得到有效实施的保障环节,也是防止教育政策失真的重要手段。一项教育政策在实施过程中,由于认识上的偏差,往往会出现政策执行者错误解读现象;如果教育政策执行者与制订者之间存在利益冲突,那么教育政策的执行就会出现偏离政策目标的趋势。因此,对于教育行政部门而言,加强教育政策的监督、检查,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加以纠正,保证民意上传渠道的畅通,是保证教师轮岗制有效实施的重要环节之一。

(五)统一法律规定,改革教师人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