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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西方媒体如何解决自己被商业利益过多控制的问题。比方说,美国的电视节目,甚至在播放精彩电影的时候,每过10分钟、一刻钟就要打断一次。我真是希望这种情况永远不要在中国出现(遗憾的是,这种情况在中国如今也不少)。另外,如何处理涉及公益事业的报道。中国媒体曾以与报道奥运会几乎同样的篇幅来报道残奥会,这对于促进中国的残疾人事业具有非常正面的意义。但是这样的做法,在西方是不可思议的,因为残奥会的商业价值远远低于奥运会。在西方媒体的视野中,残奥会几乎不存在,对它的报道大概连奥运会的万分之一都不到。中国这样做是对的,因为它大大促进了中国普通民众对残疾人事业的了解,也使更多的残疾人增加了自信心。在这类事情上,西方应当向中国学习。
其次,从西方对中国的报道来看,西方媒体始终存在价值观上的偏见。以英国广播公司和美国有线电视台为例,凡提及中国的政治新闻,主持人总忘不了要说中国是一个“专制国家”。坦率地说,这还是中国“”时期报道的水平。那个时候中国新闻一提到西方,总要加上“资本主义”这类形容词,结果大大影响了我们对西方的真实了解。现在中国对西方的报道,比起西方对中国的报道,总体上要客观得多。
我本人并不反对西方媒体着重报道中国的消极面。讲句公道话,西方媒体报道自己国内新闻时候,也是以消极报道为主的。但西方媒体报道本国负面新闻的时候比较注意核对事实,而报道中国时则显得粗糙得多,甚至忽视了一些起码的职业操守。比方说,西方媒体报道2008年的拉萨暴乱时,都采用了尼泊尔警察殴打藏民的照片和画面,却说是中国军人在殴打藏人。为什么报道前不能多做一些核对,报道错了之后绝大部分媒体也未表示歉意呢?我觉得这里恐怕还有个文化傲慢的问题。
第三,西方对中国的报道方法概括为“只见树木不见森林”。也就是说,他们对中国某一事件的报道可能还算准确,但他们对中国各种报道综合起来给人的总体印象往往是谬误的,或者说与大多数中国人对自己国家的感受差别极大。为什么西方新闻自称是客观的和自由的,但最后造成的总体印象会如此荒谬呢?这里恐怕有个哲学理念上的差异,中国人的哲学观总是从整体出发来看个体,西方哲学观一般只注重个体,结果就造成了认知上的巨大差别。2008年北京奥运会之前,英国广播公司对英国和美国的电视观众作了调查,结果发现60%的观众认为中国人民是“受压迫的人民”。我真是挺可怜这些英国广播公司的受众,他们无法获得关于中国的客观与全面的资讯。这个例子至少说明西方新闻报道离理想的水准还相差很远。
第四,从新闻自由的理念来说,消极报道、批评性的报道似乎是西方推崇的新闻理念。但新闻的客观性应该体现中国人讲的“实事求是”,也就是说,好的就说好,坏的就说坏,又好又坏的,就说又好又坏,为什么一定要偏向消极面呢?即使是报道坏的新闻,为什么不能也报道光明的一面呢?这就像一个人生了重病,你可以从消极角度对他说,你可倒霉了,你快死了;但你也可以从积极的角度说,好好养病,争取早日康复。西方谚语所说,当杯子里有半杯水的时候,乐观者看到有水的半杯,悲观者看到没水的半杯。西方媒体给人感觉似乎心理有点阴暗,总喜欢强调没水的半杯,为什么选择没水的半杯就是客观报道呢?一位英国朋友对我说,英国人脾气古怪者多,除了与英国阳光少有关,恐怕也和媒体“消极报道综合症”有关,我不知道这是否属实。当然如果多数英国人都是这种价值偏好,我没有异议。但中国人一般喜欢阳光一点的性格,绝大多数中国人喜欢乐观豁达的人,中国人看电影也大都喜欢给人以有希望的结局,甚至大团圆的结局。这不是价值孰优孰劣的问题,而是历史形成的集体价值偏好。这也许是“文明型国家”的独特智慧,因为从历史大趋势来看,乐观向上的民族似乎更有未来。中华文明成为世界上唯一连绵不断的伟大文明,与这种集体性格有关。
第五,还有一个很有意思的问题,就是中国与西方两种不同的新闻观产生了截然不同的结果。英国现在发行量最大的报纸是带有半裸女郎照片的小报《太阳报》,中国发行量最大的报纸是时政类的《参考消息》和《环球时报》。就我个人的看法而言,中国这两份报纸的质量比《太阳报》高得多。一位了解中国媒体的英国学者也对我说,这个例子可以说明,英国将竞争不过中国。
第六,与媒体低俗化相关的还有一个问题,那就是自由主义价值观对媒体教育功能的否定。自由主义倾向于否定政府在价值教育方面的作用,尽管英国今天还是西方世界中为数不多的有自己国教的国家。自由主义假设任何价值观都有其存在的价值,价值上没有孰高孰低,所以不能在一个社会强行地推行某一种价值观,而是要确保价值多元化。我则认为,现代社会的特征确实是社会多元化带来了价值多元化,但每个社会都有自己的历史和文化传承,都有自己文化传统形成的关于良知的共识。政府也好,社会也好,提倡这种传承和共识符合社会大多数人的愿望,也符合民主的精神。
俄罗斯大作家赫尔岑在19世纪后期曾对自由主义价值观作过颇为经典的评价。他在《往事与随想》中是这样评论英国经济自由主义的:“政府竭力避免干涉的嫌疑,以至听任人们每天饿死,也不敢限制济贫院的自治权,还可以允许整个村子的人民在劳动中累死,或者变成呆小病患者。”赫尔岑不认同“政府的干预越少,一个国家的言论和精神就越独立”这种观点。他认为在英国,政府越不干预,民众就变得越不能容忍异己,社会偏见就越是顽固。他说:你的邻居,你的肉商,你的裁缝、家庭、俱乐部和教区,随时都在监视着你,对你履行着警察的职责。赫尔岑甚至挖苦说:“在一个保存着清教徒和公谊会排斥异己传统的国家里,教育和良心的自由能达到多高的水平呢!”
赫尔岑这番见解有助于我们更好地了解为什么在剧变之后,前社会主义国家的种族歧视、民族偏见、极端主义都变得更加严重了。前南斯拉夫就是这样解体的:媒体自由演变成了民族厮杀和国家解体的催化剂。此外,凡是在西方生活过的人,也都熟悉西方那种无处不在的“舆论的奴隶”(美国哲学家索罗的概括),整个社会的大多数人往往都是媒体和舆论的顺民(conformists),有独立思考能力的人不多。实际上在整个东欧,自由派知识分子在东欧剧变后的最大失落往往就是媒体的低俗化。不少受西方价值观影响较深的中国知识分子到了西方,特别是美国,最大的失望也是发现所谓民主国家的媒体原来是如此低俗。
关键词:饭店 客户关系 客户关系管理 客户导向
经过20多年的快速发展,我国饭店业在行业规模迅速扩大、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同时,也造就了日趋成熟的消费者市场。互联网的普及,为人们提供了一个全新的、快速的信息交流平台,增加了客户对饭店这种异地消费产品的选择权力和空间。一方面,客户变得越来越挑剔;另一方面,高度的竞争使饭店产品、服务以及营销手段的同质化程度越来越高,饭店企业通过产品、服务差异营造优势的有效期越来越短,通过营销战术打造竞争优势越来越困难。为了在瞬息万变的商业环境中创造出领先的管理原则以获得持续发展的竞争优势,许多饭店重新审视了周围的经营环境,并将视角的焦点落在的客户关系管理上。作为一个典型的服务行业,饭店实施客户关系管理(CRM,Customer Relationship Management)能对客户信息进行有效的采集及整合,使零散的客户信息变成饭店的客户知识。通过客户知识系统,相关人员能获得特定客户全面、个性化的信息,以便有针对性的提供“一对一”更经济、快捷和周到的优质服务,提高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吸引和保持客户的不断光顾,最终实现饭店利润的最大化。因此,CRM当仁不让地成为提高饭店客户竞争力的利器。
客户关系管理的起源
客户是一个古老的概念,它诞生于20世纪初,旧时街边或小镇上的"代销店”已在自己的经营中不知不觉地应用了客户关系管理(CRM)。店家与客户亲密的邻里关系使店主知道客户喜欢什么,需要什么,并在经营中尽量满足客户要求。以这种关系为中心,店主能更好地作出风险和利润的抉择,同时,客户也能真正体会到一种满足感。但是从20世纪60年代后期开始,随着群体消费的出现,小店被超市取代。超市大批量买入,能给人有吸引力的价格折扣,然而却使客户在拥挤的采购人群中远离了商家。
虽然管理大师彼得•得鲁克(Peter Drunker)在40多年前就直觉企业的根本目标在于“创造客户”,但由于管理手段和技术条件的限制,企业在获得、保留和建立客户关系方面一直未能有更大的突破,直到信息技术的日渐成熟。
CRM(客户关系管理)的概念产生由来已久,但是CRM作为一个真正能产生利润的术语是在20世纪90年代后期。
CRM于1990年发轫美国,10余年的发展经历了“销售力量自动化系统(SFA, Sales Force Automation)―客户服务系统(CSS, Customer Service System)―呼叫中心(Call Center)”的三次跃迁,综合了现代市场营销(Marketing)和现场服务(Field Service)的理念,集成了CTI(计算机电话集成技术)和Internet技术逐步演变成今天的CRM。1999年美国一家对IT业术有专攻的咨询顾问公司Gartner Group首次提出了CRM的概念,从此加速了CRM的研究和发展。
CRM是一门新兴的学科,是信息时代的必然产物,其理论提炼与西方企业管理科学化的进程紧密相伴,随着CRM被越来越多的领域所接受,国内外许多机构和企业都涉及了这一门全新的学科,也掀起了CRM研究和应用的浪潮。
客户关系管理的内涵
“关系”是指人和人之间或人和事物之间的某种联系。关系,从这个词语本身的含义上讲,具备一个时间跨度――在一段时间里,它包含一个始发点,一个中间过程以及一个结尾。关系需要人们通过努力来创建,而且人们还肩负着维护的重任,否则,关系将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淡化。在社会学中,“关系”有其特定的含义,关系是随着人类社会的诞生而出现并且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客户关系是指企业与客户之间各种联系的总和。在CRM系统中,美国专业从事CRM咨询与服务的国际机构TurboCRM公司认为:客户关系是指围绕客户生命周期发生、发展的信息归集。
客户关系管理是识别有价值客户,理解客户的行为、期望、需要,与客户建立良好的关系并对客户关系管理的过程。它是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旨在改善企业与顾客之间关系的一种新型管理机制,CRM实施于企业的市场营销、服务和技术支持等与顾客有关的领域,其指导思想是了解顾客的需求并进行系统化的分析和跟踪研究,在此基础上进行“一对一”的个性化服务,提高顾客的满意度和忠诚度,为企业带来更多的利润。其目标是通过企业营销业务流程的全面整合管理降低企业成本,提高效率,在拓展企业市场和渠道的同时,能够更加有效的处理顾客关系,吸引和保持更多的顾客。
客户关系管理是现代管理科学与先进信息技术结合的产物,是企业重新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的发展战略,从而在此基础上开展的包括判断、选择、争取、发展和保持客户所实施的全部商业过程;是企业以客户关系为重点,通过再造企业组织体系和优化业务流程,展开系统的客户研究,提高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提高运营效率和利润收益的工作实践;也是企业为最终实现电子化、自动化运营目标所创造和使用的技术、软硬件系统及集成的管理方法、解决方案的总和。
作为解决方案(Solution)的客户关系管理,它集合了当今最新的信息技术,包括:Internet和电子商务、多媒体技术、数据仓库和数据挖掘、专家系统和人工智能、呼叫中心等等。作为一个应用软件的客户关系管理,凝聚了市场营销的管理理念;市场营销、销售管理、客户关怀、服务和支持构成了客户关系管理软件的基石。
由此可见,CRM是广涵的概念,其中不仅包含了管理者的先进管理理念,也得益于现代IT技术的发展和应用,它是一个管理的信息系统,是管理和IT的结合。如果没有先进的管理理念,它很可能陷入IT的黑洞;如果没有信息技术的运用,CRM的实现只能是一种良好的愿望。可以说,CRM是一门科学、是一种理念、是软件和技术,也是一个应用系统。
饭店业中的客户关系管理研究及应用现状
在国外,CRM作为一种新型的管理机制和系统解决方案正吸引着众多的国内外学术界和企业界人士对其进行不断的探索和研究。一些知名跨国饭店集团早已成为实施客户关系管理的领先者,并在实施过程中进行了巨大的投入,从而加强了自身获取和保留客户的能力,大大提升了自身的核心竞争力。最近,美国忠实客户群项目领先解决方案提供商HMC公司(Hospitality Marketing Concepts)推出了全球饭店业客户关系管理的最新产品――Club Central CRM 4.0,Club Central CRM专门应用于饭店业,可为饭店经营者带来营销优势。
在国内CRM应用热潮的推动下,我国饭店业也进行了许多有益的尝试,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国外相比,不管是在理论研究领域还是在行业应用领域方面均还显得特别稚嫩,主要表现在理论体系欠缺、软件功能不全、成功应用案例不足等方面。
我国饭店业的客户经营理念的产生可以追溯到20世纪80年代初期。国际饭店管理集团进入我国,在饭店的经营和管理中就引入了“客户第一”和“客人永远是对的”等一系列客户导向的经营理念和思想,并在饭店计算机管理系统中建立了客户资料管理功能,使饭店业成为我国企业界率先树立“客户导向”的行业。然而,20多年来,客户关系管理及其为饭店所带来的经济效益并没有与我国饭店业的规模同步增长。不少饭店管理者没有真正领悟客户关系管理的精神实质和思想精髓,饭店缺乏一套完善的机制来保证客户信息的获取、分析及运用以及CRM的实施。员工认识不到客户信息的重要性,对客户信息的收集因人而异,时紧时疏,使来自饭店前台、餐饮、客房、财务、销售等各部门的客户信息分散在饭店内部并变得支离破碎,管理人员无法从这些信息中对顾客进行深入的了解,各部门难以在统一的信息平台上为顾客服务。并且由于缺乏信息系统的支持,饭店也难以规范地长期地跟踪和关怀顾客。饭店员工往往忽视那些极有可能是管理层非常关心和迫切需要掌握并据以制订管理和营销策略的重要信息。长此以往,使饭店赖以进行客户关系管理的有用信息大量流失,对已收集到的客户信息也仅仅局限在电脑记事本的初级管理阶段。
饭店客户关系管理的实施途径
与员工建立新的伙伴关系
饭店是典型的服务行业,员工是服务优势的最重要来源。饭店制定相关的服务标准,操作规范,然后要求员工遵照执行,这是服务工作的基本思路。但是,服务具有无形性、差异性、不可分离性和不可贮存性四个基本特征,服务的生产和消费是同时进行的,饭店对顾客的服务必须通过员工与顾客面对面的交往才能实现。饭店业的独特性表现在:员工是饭店产品的一部分。关系营销认为员工是饭店面对的第一个市场,是饭店的内部市场。美国罗森帕斯旅游管理公司总裁罗森帕斯向“顾客就是上帝”的传统观念挑战,认为“员工第一,顾客第二”是其成功之道。他认为,企业服务的滑坡,首先是出错率增大,这意味着员工不愉快,接着是员工抱怨,最后才是顾客抱怨。只有把员工放在第一位,员工才有顾客至上的意识。要顾客满意,首先要使员工满意。饭店以待客之道善待员工,为员工提供一个满意的工作环境,使每一个员工能成为“为自己所面临情况解决问题的经理人”。只有当员工感到自己是一名完全的参与饭店事业的合作伙伴时,才能自觉地关心饭店的发展;达成员工与饭店荣辱与共,利益相关的共识,员工才会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对客服务中去并切实将客户的需求放在第一位。当饭店应与员工建立了真正的伙伴关系时,员工就会在服务中自觉地传递饭店对顾客的关怀,顾客通过员工与饭店接触,相应得以和饭店建立起信任、期待、持久的关系。
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的思想
客户关系管理是一种企业战略管理理念,它使饭店通过与客户富有意义的交流沟通、理解并影响客户行为,最终达到提高客户获取、客户保留、客户忠诚、客户创利的目的,它是一个将客户信息转化成积极的客户关系的反复循环过程。客户数据库是客户关系管理的核心,建立一个有价值的客户信息数据库,是客户关系管理的第一步。客户的数据可以来源于中央预订系统和酒店信息管理系统,但更多的要依靠酒店员工关注顾客的需求而获得。因此,实施CRM最重要的是将“以客户为中心”的核心理念渗透到饭店每一个员工心中,切实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的思想。只有这样,饭店全体员工才会在服务的点滴中身体力行地关注客户关系和客户的需求,乐意与客户进行人际交互,自觉地收集和积累客户资料,有效地预知客户的期望,切实贯彻客户导向的经营理念,各部门协同工作,客户关系管理的实施才能在理念上、制度上和操作上得到全面的保障。
建立“客户导向型”组织
随着市场竞争的愈演愈烈,传统的静态平面企业管理系统越来越难以胜任对动态客户渠道和关系的管理,信息时代的到来,给企业的经营管理模式带来了重大的变革。为了适应这一变化,必须“进行结构思维的调整”,对企业资源和组织机构、业务流程进行全面的整合与集成,致力于开发出反应迅速的“客户导向型”组织结构,创新管理、变革流程,将企业内部从各部门的多头作战,变革为团队协助,提高企业的整体团队合作意识;由重视企业内部价值和能力,变革为重视以客户资源为主的企业外部资源的利用能力,以及由此而带来的重视企业与员工、员工与员工之间的关系变革为重视企业与客户、员工与客户之间的关系;由重视企业利润变革为重视客户价值;由关注客户群体需要变革为关注客户个性需求;由面向理性消费的经营思路变革为面向情感的经营思路。把组织关注的焦点集中在客户及客户管理上,使原来被分割得支离破碎的业务流程合理地“组装”起来,建立一个扁平化的、富有弹性的新型组织,系统地寻求根本性的改变来达到经营管理的突破和跨越。可以肯定,经过有效的资源整合,将会带来饭店运作效率的全面提高,实现饭店范围内的信息共享,业务流程的自动化程度和员工的工作能力也将大大提高,从而增强饭店自身获取和保留客户的能力,提升饭店自身的核心竞争力。这样,就从组织和企业文化上保障了饭店客户关系管理的实施。
实施客户关系管理战略
面对现代信息技术的蓬勃发展,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建立密切的客户关系是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建立持久的竞争优势并保持持久利润收益的有力武器。因此,饭店不应该把加强客户关系仅仅作为一个权宜之计,而应该把它作为一个中心任务和战略问题长期不懈地坚持下去。所谓客户关系管理战略(CRM Strategy)是从管理和战略上明确CRM的发展目标,确定其对于组织、技术、流程和业务模式等的要求,从而为客户关系管理的实施制定规划和战略方向。饭店必须意识到作为一个企业战略,CRM将要“管理变革”而不是“变革管理”。CRM战略中的长远规划和长远目标是为了优化管理客户资源、最大化客户价值而制定,并得到信息技术支撑的。战略目标的实现需要全体员工和高层管理者的参与和支持,缺乏员工参与的客户关系管理,再好的客户服务理念只能是空中楼阁,徒有其表;没有饭店高层管理者对客户关系管理项目实施的支持与理解,会给项目的成功实施造成极大的阻力,甚至在项目启动时就举步维艰。
参考文献:
1.保利嘉.客户关系管理解决方案:CRM的理念、方法与软件资源[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2
2.周运锦,黄桂红.营销眼法:顾客关系管理[M].广州:广东经济出版社,2001
3.[美]佩珀斯,罗杰斯,屈陆民译.一对一B2B:企业对企业世界的客户发展战略[M].北京:华文出版社,2003
关键词 语境 翻译
中图分类号: H315.9 文献标识码:A
1引言
社会学家马林诺夫斯基(Malinowski)最早提出了语境的概念。他指出(1923)任何一个单词的意义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语境,在翻译中语境不仅与语言本身相关,而且与文化和环境相关。他将语境分为三类:话语语境;情景语境;文化语境。英国语言学家弗斯(John Rupert Firth)继承了此观点,他指出在言语交换的过程中,语境不仅包括语言文字,还包括人的面部表情,动作和肢体活动,还包括人所处的环境。他指出:“Each word when used in a new context is a new word.”(每一个词用在新的语境中就是一个新词。) 由此可见,语境对于篇章的理解以及翻译都有着很深的影响。
2语境与翻译的关系
张美芳指出:在交际的过程中,语言的意义通常是根据语境来确定。语境是制约理解与翻译的一个重要因素,同样一段话语,如果其产生的具体时间甚至历史时代不同,往往会有不同的意义。当然,除了我们所谈的时间语境外,还有地点、话题、语码等语境都是制约理解与翻译的重要因素。甚至还有语言语境和非语言语境之分。就像纽马克指出的那样,语境在所有翻译中都是最重要的因素,其重要性大于任何法规、任何理论和任何基本词义。由此可见,在翻译的过程中,我们不仅要考虑文字本来的含义,更应该结合上下文,将时间、地点以及文化的因素考虑在内。
3语言语境与翻译的关系
在翻译的过程中,我们应该结合上下文来确定文字的含义,而不是按照字典的阐述生搬硬套。例如:“run a company”, “ the idea runs in his mind”, “ the street runs north” and “ the news runs rapidly in the town”,通常情况下我们理解的“run”指的是“跑”的意思,但在这几个句子的翻译中,我们就不能用“跑”来解释所有的句子,而是应该结合上下文的含义将这几个句子翻译为“管理一间公司, 这个念头萦绕在他的脑海里, 大街向北延伸, 这个消息迅速在镇子上传开”,又如“a girl green from school、a green Christmas、green with envy、in green tree、keep the memory green”,我们常常理解的“green”的意思是“绿”,但在这些句子中,我们便不能将“green”理解为“绿”,而是应该结合上下文翻译为:刚出校门的姑娘、温暖无雪的圣诞、十分嫉妒、处于佳境、永记不忘。再如:“should the couples split up or stay together for the sake of the kids”,我们知道“stay together”的意思是“待在一起”,但我们结合上下文我们分析这个句子表达出来的意思是指:一对夫妻为了孩子而不得不做出的选择。本身包含的是含义是贬义,因此在翻译的过程中我们应将“stay together”翻译为“凑合过”,这样的翻译传达出两人之间为了孩子在一起的勉强。
4非语言语境与翻译的关系
任何言语行为都是在特定的时空里针对特定的人群进行的。从广义上讲,语境也可以指说话的现实情境,一般包括社会环境、自然环境、时间地点、听读对象、作(或言)者心境等因素。例如:书虫牛津英汉双语读物这套丛书将国外的经典读物翻译成中文供中小学生阅读,由于读者是国内的中小学生,他们的知识能力有限,所以在翻译的过程中对原版的英文小说进行删减和改写,以此来供这些学生阅读。由此可见,根据不同的听读对象,我们采取了不一样的翻译方法。再如,翻译“亚洲四小龙”的时候,我们将此翻译为“four tigers in Asia” 而不是“four dragons in Asia”。龙在国人的眼中是褒义、吉祥的词,如“龙凤呈祥、龙腾虎跃”等等,但是在西方人的眼中龙是凶残邪恶的象征, 因此当我们翻译为“dragon”的时候,西方人会将此理解为这是一种威胁。所以我们用“tiger”来代替。
5结语
综上所述,翻译不仅仅是对单词句子的翻译,需要考虑语境对于翻译的影响,正如奈达所言:了解文化远比了解语言更重要,因为文字只有在上下文中才有意义。
参考文献
在实习中,让我感受最为深刻的是教师除了在课堂上真正做到以学生为主体,充分调动他们的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外,还必须积极使用行之有效的教学方法,这样才能确保课堂教学的成功。针对我实习的特点,在教学过程中我必须尽量使课堂生动活泼,调动他们的学习积极性,多与学生互动,比如尽量多抽取学生起来回答问题,尽管有些问题是没有什么技术含量的。另外,在试教过程中,要主要以学生为主体,否则,教师就不可能成为指导者和助学者。让学生养成独立思考,主动获取知识的能力。就如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的说法。同时,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在培养学生兴趣以后,才能让学生真正意义上爱上物理课,让学生自愿去学。
在真正课堂教学中,毕竟是第一次站在真正的讲台上面对那么学生,总免不了紧张,差点连话也讲不出,而且经常在讲课过程中忘记下一步该说什么。我也想过把大学所有学过的知识,所有平生知道的知识都用上,但真正上了讲台以后,才发现自己的知识是如此缺乏,除了本身的怯场以外,也跟自身知识储备有限有关。尽管在课下我已经花了很多时间来准备,认真写教案,查资料,讲课以后,我才发现,教案与课堂的差异那么大,教案毕竟是死的,课堂上,每个学生对知识的理解不可能一样,你也不可能说谁对谁不对。在教学生的同时,学生也在影响你,改变你的观点。但是很幸运的是同学们都非常认真,也都非常配合,给我鼓励,感觉并不是实习老师在给他们上课,而就像他们自己的老师给他们上课一样专心,我也慢慢克服了紧张的情绪,不断改变自己的教学技巧,上网查阅资料,冷静地投入到教学中,一步一步进步,真正去面对这些如饥似渴的眼睛。
在实习班主任的过程中,让我深刻体会到了作为一名班主任的不易,尤其是担任初中年级的班主任,工作很琐碎,很繁杂。由于初中年级学生的心智还不成熟,在生活和学习,纪律等方面都需要班主任像父母一样仔细地去叮咛,因此,班主任除了要教好自己的那门功课外,更要增加很多其他方面的工作,如果课前纪律工作,办理板报,班主任讲话等等。最重要的一点事班主任还担任了思想品德工作课程的老师和家长的联络。在担任初中年级实习班主任的过程中,由于该阶段的学生都是90后的孩子,基本上都是独生子女,没受过什么挫折,吃过什么苦,心灵都还比较脆弱,但又较早接触网络文化,思想比较早熟,因此作为他们的班主任,必须要用爱去开启学生的心灵,经常与学生进行沟通,对于特别顽皮的学生,更要采取好的态度来教育,因为你态度越是强硬,他也许还更反叛,另外,我还利用课间休息的时间跟学生交流一些网络上健康新奇的东西,让学生信任老师,才会多与老师谈心,师生间敞开心扉,只有真正了解了学生的内心世界,才能收到更好的教育效果。
以上就是我对自己实习期间的一些评价,实习以后并不是就说明我们就可以成为一名人民教师了,它只是说我们初步具备了一名教师的基本素质,这些素质在以后的工作中还有待巩固和加强。我今后要走的路还很长,不仅关系到我们工作本身,还有一名作为人名教师的社会责任:传道授业解惑。实习的时间说长也长说短也短,在这一段时间里我收获了知识,收获了经历,收获了指导老师的关爱和教诲,同时更收获了学生间建立起来的深厚感情,在此,我想对你们说一句“谢谢你们”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我会继续努力争取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师!
关键词 身份 身份犯 共同犯罪
一、身份犯概说
(一)刑法上的身份
刑法中的身份,又可称为刑法意义上的身份,是基于刑事法律关系而产生的、影响定罪量刑并由刑事法律规范加以规定的法律身份。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在刑法中对身份作了规定,但是有关身份的法定概念却极为罕见。惟一称得上法定概念的是日本昭和27年9月19日最高裁判所刑事判例集第6卷中的解释,该解释认为:“所谓身份,并不限于男女性别、本国人还是外国人、亲属关系、具有公务员资格之类的关系,而是泛指与一定犯罪行为有关的犯人的人与人关系的这种特殊地位或状况。”我国现行刑法中没有身份的法定概念,也没有涉及身份的一般规定,只有学界对身份的界定。我国学者对刑法中身份的界定是广义的解释,即将除资格之外的一些特定关系也纳入身份的范畴,当然,对于犯罪目的等主观要素,我国刑法理论一致认为不属于身份。笔者以为,刑法中的身份,是指刑法规定的,影响犯罪主体定罪量刑的特定的个人要素。
(二)身份犯
1、身份犯的概念
我国刑法分则中规定了要求行为人必须具备特定的身份才能构成犯罪,这类犯罪就是身份犯。我国刑法学界对于身份犯的概念认识基本是一致的,都是认为身份犯是指某种犯罪是以犯罪主体必须具备特殊身份或者某种刑罚的加减必须具备某种特殊身份。高铭暄教授认为,“犯罪的特殊主体从其对定罪量刑的作用看,有作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特殊主体和影响刑罚轻重的特殊主体。作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特殊主体,即这种主体为该种犯罪构成的必要要件,不具备这种条件,该种犯罪就不能成立……影响刑罚轻重的特殊主体,又可分为从宽处罚的特殊主体和从严处罚的特殊主体”。
对于身份犯的把握应该将其看作是一种犯罪类型下的犯罪构成要件,而刑法中的身份与身份犯中的身份是不同的,刑法中的身份研究了对定罪和量刑的具有特定影响的个人因素,但是身份犯作为一种犯罪类型,必须是行为人的特定身份作为某种罪名所具备的构成要件。据此笔者认为身份犯是指某种犯罪是以犯罪主体必须具备特殊身份或者某种刑罚的加减必须具备某种特殊身份。
2、身份犯的分类
关于身份犯的种类,理论界有如下几种分类:
(1) “根据犯罪主体的身份对定罪量刑的影响情况,将身份犯划分为纯正身份犯和不纯正身份犯”。这是迄今为止,理论界最普遍的一种关于身份犯的分类。所谓纯正身份犯,也叫真正身份犯,是指刑法规定的必须具有一定身份的犯罪主体才能成立的犯罪,如我国《刑法》分则第九章中的读职罪。所谓不纯正身份犯,也叫不真正身份犯,是指具有一定身份或者特定关系的人实施某种构成要件的行为,相比较于无身份或特定关系的人实施该构成要件的行为,发生刑罚加重、减轻或者免除其刑罚的情形。如我国刑法规定的非法拘禁罪。
(2)“根据刑法中规定的身份犯的犯罪构成要件的内容是否要求具有特定身份的主体去亲自实施,将身份犯划分为排他性身份犯和非排他性身份犯。”所谓排他性身份犯,是指刑法中规定必须由具有特定身份的犯罪主体亲自完成的犯罪,如意大利刑法中的罪,其犯罪主体只能由直系卑亲属、尊亲属、直系姻亲或者兄弟姐妹构成。所谓非排他性身份犯,是指某种可以由具有特定身份的人与无特定身份的人共同实施的身份犯罪,我国刑法规定的大多数身份犯都属于非排他性身份犯。
(3)根据犯罪主体特定身份的自然性和法定性要求不同,将身份犯划分为自然身份犯和法定身份犯。所谓自然身份犯,是指刑法所规定的基于犯罪主体的自然身份而构成的身份犯罪,如罪、虐待罪的犯罪主体即为自然身份,因此,该类犯罪为自然身份犯。所谓法定身份犯,是指基于法律赋予的身份而构成的犯罪,如读职犯罪的主体即为法定身份。
二、纯正身份犯与共同犯罪
(一)无身份者与有身份者能否一起构成纯正身份犯的共同正犯
“所谓共同正犯,是指二人以上共同实行犯罪的情况。要成立共同正犯,就必须是二人以上主观上有共同实行的意思(意思的联络),客观上有共同实行的事实(行为的分担)。”
无身份者可以构成有身份者实施的纯正身份犯的教唆犯或帮助犯,这在刑法理论和刑法实践中属于通说。但无身份者能否与有身份者一起构成共同正犯,在刑法理论上一直存在激烈争议。各国刑法学界有以下几种主要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