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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语之最

成语之最

成语之最范文第1篇

——谢榛

演讲是人类的一种社会实践活动。具体来说,是指演讲者在特定的时境中,借助有声语言和态势语言的艺术手段,面对广大听众发表意见、抒发情感,从而达到感召听众的一种现实的社会实践活动。作为领导者,随时随地都有可能面向听众发表讲话。所以,演讲作为一门激发人们心灵之火的艺术,熟练掌握并运用这门艺术,对于领导者提高整体素质,做好领导工作,无疑具有重要的作用。

1。演讲艺术及其一般分类

演讲主要以有声语言和态势语言的统一,以及演讲者的主体形象来作为演讲的传达手段。从实践中看,演讲具有综合性、现实性和艺术性的多重特点。

·演讲是一种现实的社会实践活动

作为一门艺术,演讲虽然也是以“讲”为主,但是这种“讲”还要体现“演”。它不仅要把事和理讲清楚,让人听明白,而且还要通过在现场上的直观性言态表达把事物和道理讲得生动、形象、感人,既有情感的激发力,又有声态并作的审美感染力。在演讲活动中,演讲者的身份各不相同,演讲的目的多种多样,演讲的内容包罗万象,演讲的方式各有特点,演讲的场地千差万别,演讲的听众形形色色,致使演讲话动种类繁多,异彩纷呈。

演讲必须具备下列三个条件,即演讲者(主体)、听众(客体),及主、客体同处一起的时境(时间、环境)。这三者缺一不可,离开其中任何一个条件,都构不成演讲活动。与此相比,领导者的报告、发言、讲话等活动虽然也具备这三个条件,但还不足以揭示出演讲的本质属性。演讲与报告、发言、讲话等实践活动一个明显的区别,在于演讲不但是一种以讲为主的宣传活动,同时,又是一种以演为辅的带艺术性的活动。演讲主要以有声语言和态势语言的统一,以及演讲者的主体形象来作为演讲的传达手段。

有声语言(讲)是演讲活动的最主要的物质表达手段,它由语言和声音两种要素构成。有声语言运载着思想和情感,直接影响听众的听觉器官,产生效应。它具有时间艺术的某些特点,是听众听觉的接受对象和欣赏对象。而态势语言(演),就是演讲者的姿态、手势、动作、表情等的表演活动。它是流动着的形体动作。它配合着流动的有声语言,表达出演讲者的思想情感;加强着有声语言的感染力和表现力,弥补着有声语言的不足。它主要影响听众的视觉器官,在听众心里引起美感,得到启示,产生效应。它具有空间艺术的某些特点,是听众视觉的接受对象和欣赏对象。

成语之最范文第2篇

关键词:句法错位;特征赋值;接口条件;ф-特征;特殊语义解读

中图分类号: H315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1672-0539(2016)02-0116-06

一、序言

生成语法语言研究十分重视遵循解释性原则。主要基于完全解释性原则和经济原则,简约论认为,任何语言表达成分必须在接口层面由可解特征构成,这样我们才能真正获知,语言内部系统是如何通过自身最优化运算去满足外部行为系统的要求,语言研究才能真正逼近语言的本质。本着上述原则考虑,Chomsky(2000)在《最简调查》中首次指出,语言是语言官能必须满足接口条件的最优化方案[1]。同时,按照生成语法语言研究的一贯做法,必须探寻任何与语言完美性背道而驰的语言事实,还必须对这些“不完美”事实存在的动因做出合理的解释。受此启发,鉴于句法错位(dislocation)作为一种常见“不完美”的语言事实,很有必要对这种语言“不完性”做出合理解释。《最简方案》及以后的设想认为,错位是满足可读性条件的结果,也是语言系统内形态特征赋值的要求所致,实际上是语言“不完美”表象下的完美体现。最简方案理论设想,语言是个完美系统,其表面上的不完美现象实际上是满足外部系统要求所致。本文将基于上述强最简主义精神及相关设想,探讨解释英语句法错位形成的动因。

二、“不完美”的句法错位

日常英语交际中,句子层面上的语言“不完美”现象无处不在。譬如:

(1)a. Hundreds of passengers saw the accident.

b. The accident was seen by hundreds of passengers.

(2) a. John broke the vase.

b. The vase broke.

(3) a. Mary reads this book easily.

b. This book reads easily.

及物句(1a)中,受事或逻辑宾语the accident的典型位置在saw之后;但是相应的被动句(1b)中,受事宾语成为句子的语法主语,造成句法错位。与(1b)类似,(2b)和(3b)的生成过程都涉及到受事宾语提升和句法错位现象,分别生成作格句和中间句。

错位现象在最简方案相关理论提出之前就颇受关注,相关研究成果也较为丰富。最简方案设想提出之后,相关的系统研究不多,探针-目标理论(Probe-goal theory)下的系统研究则更少。其中,《最简调查》首先提出,语言是解决可读性条件(legibility conditions)的最优方案(Chomsky,2000)。受此启发,不妨设想,执行句法错位的目的之一,就是为了满足可读性条件。

移位性是语言的结构特征之一,因此作为移位性的句法表现手段之一,错位是人类语言的特性。Chomsky(2008)把这种特性定义为自然语言中通常位置的语言表达能够在其他位置得到解读的语言属性,事实上体现形态学和语义学之间的互补关系:形态学负责语言运算中的形态特征核查,语义学则负责给主要句法结构位置分派语义角色[2]。因此,错位应该直接与形态学相关。生成语法简约论阶段,形态特征赋值是驱动句法操作的原动力,因此错位首先是语言内部形态特征运作的结果。

错位表面上属于不规则或不完美的语义或句法实现形式,近年来不断受到生成语法语言研究的关注,最简方案就设想,句法错位就是语言“不完美”表象下的完美体现手段。如果我们基于上述界定,错位还应该包括以下句式:

(4)a. There was placed on the table a large book.

b. There entered the room a strange man.

Lofti(1999)[3] 和Chomsky(2001)[4]等认为,上述句式是通过音系部分的主题化(Thematization)或提取(Exaction))操作派生而来,名词短语向左或向右提取,并不涉及任何句法操作过程。受篇幅限制,我们接受上述观点,把句法错位看成通过显性句法提升而成的句法现象,涉及动词受事宾语从其原生逻辑位置通过句法手段提升到句首,而把(4)例示的错位现象排除本文探讨范围之外。错位句式中,谓词逻辑主语要么隐形存在,要么显性出现在非语法主语位置,而受事宾语成为语法主语。

同时,最简方案设想,语言是个完美系统,表面上的不完美现象实际上是满足语言外部系统的要求所致。Chomsky(1995)[5] 264-265认为,词项的构成包括部分无解特征,词项输送到音系部分之前,这些特征必须在形态部分被核查(即被赋值),于是音系部分首先要求自然语言必须包含不完美的错位现象。可读性条件最终制约任何错位操作,要求语言提供的指令必须与外部行为系统中的发音感知系统要求一致,能够被提取或使用。《最简探索》内,基于语言设计考虑,强最简主义认为,语言是解决可读性条件的最优化方案。因此,表面上看,错位是语言不完美的体现,或是种语言设计瑕疵,可能会使强最简主义站不住脚。但是,从概念目的系统来看,错位则是解决语义学和音系学之间,或是题元结构和信息结构之间差异的最佳方案,是缺一不可的语言现象。仅从这个角度来看,无解特征和错位并非真正是语言的“不完美”体现;相反,语言结构需要这些“不完美”现象,表达特殊信息结构。《超越解释充分性》中,Chomsky(2004)[6] 断言,语言中,错位无所不在,缺少它语言就会真正变得不完美。《语段论》中,Chomsky(2008)认为,自然语言的错位属性是事实,没有对其在生成表达过程中的作用进行解释的必要;缺少这种现象的语言操作才是不完美,必须要对此做出解释。不难看出,句法错位是语言的结构特性,目的是满足接口条件的要求。

语言中出现错位的句法动因是什么?《最简方案》中,错位操作被认为受形式特征驱动所致,满足可读性条件。执行错位操作的目的是给这些无解特征在接口层面被赋值而被清除,错位是满足可读性条件的最优化方式。受制于行为系统强加的纯输出条件(bare output conditions),与错位相关的移动操作是受形态特征驱动所致(1)。《最简探索》中,Chomsky(2000)把错位归结于满足概念目的系统(或思维)的要求所致,把无解特征看成驱动错位操作的动因。《超越解释充分性》中,无解特征同样被认为是驱动错位操作的动因,也是构成人类完美语言系统的必不可少部分,也是接口层面必需的语言成分。语言运算中,无解特征使与之匹配的可解特征构成的集合具有活性,这些活性特征必须赋值而变得具有惰性。《语段论》则把语言的错位特性归因于概念目的系统的二重性,认为该系统通过两种途径与语义相关:广义的题元结构(通过外合并形式生成)或话语及辖域相关的特性(通过内合并生成)。后者就是语言的特殊语义解读,通常与语用因素相关。其中,Chomsky(2008)做出如下结论:语言表达中有某一超乎寻常的解读很自然,这种异常解读是为了表达与话语和辖域相关的特殊意义,如焦点、语势(force)、主题―评论(topic-comment)、专指性(specificity)等的最佳途径的结果。简单地说,(1b-3b)例示的受事宾语提升句的生成,主要目的是分别突出被动句的受事题元、作格句的事件性、中间句的类指性(genericity)。这种通过内合并形式执行的错位受无解特征驱动所致,以最优化方式满足行为系统的二重性要求。

因此,从最简主义构想出发,错位和无解特征不仅不是语言的不完美体现,还是语言设计所必需的元素。语言设计中,无解特征构成语言这一完美系统,成为驱动错位操作的最佳机制,最终满足外部系统要求和表达特殊语义解读。受无解特征驱动,错位操作使名词词组出现在功能语类的标识语位置,给这些无解特征赋值,接口上只保留外部系统可及的特征。

三、无解特征中的ф-特征

简约论下,受功能语类的无解特征驱动的错位对语言设计而言是必需的。无解特征赋值是句法运算的主要动因,是除论旨构成之外决定语段性质的另一重要因素。具体来讲,语段性质受语段中心语的无解特征所决定:一方面,构成语段中心语的特征集包括无解特征,为使句法运算生成合格句子,这些特征在接口层面必须被赋值;另一方面,无解特征还包括形态特征,语言运算进入音系部分之前,这些特征必须在形态部分被赋值,尽管部分形态特征在音系部分有可解的对应音系表达。纯输出条件要求,解读语义和音系特征是以该特征被赋值为前提。因此,任何没有语音或语义贡献的特征必须在接口赋值:词项从词库选择出来,进入算式库时被随机添加部分未被赋值的形态特征,只能依靠其它词项的相同已赋值的特征来赋值。同时,清除无解特征既是接口条件的规定,也是为了满足外部行为系统的要求:语言表达必须是可及的,至少能够满足感觉运动系统和概念意图系统这两个次系统的要求,因为这两次系统分别与人类的运动、思维系统和语言使用关联。

语段理论下,如果要清除同一结构下的两不同成分α和β的无解特征,至少满足两个条件:其一是结构条件:α的无解特征必须和β的有解特征建立一种恰当的句法关系,不妨称之为最近探针原则PCP(2)。其二是α要么是ф-特征完整,要么包含有相应匹配的赋值特征。这两个条件可以用(5)和(6)得到很好解释(Radford,2004)[7] 289:

(5)特征清除

当α的ф-特征完整或β的任何ф-特征与α 对应的ф-特征匹配时,α清除β的任何无解特征(包括人称、数和格特征)。

(6)匹配关系

对于特征[F]而言,如果α 和β均有同一特征值;或者一个被赋值,另一个未被赋值;那么α 和β匹配。如果α 和β的特征不同,那么α 和β不匹配。

满足上述条件的α和β为探针和目标。从特征匹配角度来讲,(5)和(6)至少说明两点:一方面,ф-特征完整的目标给探针的任何无解ф-特征赋值。另一方面,如果探针的ф-特征不完整,其某一ф-特征缺损,那么就不能给目标的无解结构格特征赋值,尽管其不完整的ф-特征能够被目标的相应赋值特征清除。NP的ф-特征一直完整,能够给缺损的功能语类相应ф-特征赋值,但是其格特征无法被该缺损的功能语类赋值。例如:

(7) a. [C [T be likely [there to arrive a man]]]

b. There is likely to arrive a man.

(7)中,子句中的T的时态特征(由不定的T引导,T为Tdef)缺损,没有时和数特征,因此不能给a man 的格特征赋值;同时主句的T特征完整(Tcom),成为派生语段中心语,与a man 构成长距离的一致关系,同时满足PCP的规定。具体来讲,ф-特征完整的Tcomp和a man 在数特征上一致,通过配伍操作,Tcomp的数特征和a man的格特征被赋值。由于词汇阵列中包括虚词there,there又包含无解的人称特征,Tcomp有无解EPP-特征,那么这两种无解特征只有以内合并there的方式得到赋值(3)。

上述分析表明,词项的ф-特征构成在语言运算过程中起着关键作用。原则和参数理论之初,Chomsky(1981)[8] 300首先假定一个语法特征集,把这些语法特征称之为ф-特征,包括人称、数、性别、格及其它特征(甚至还包括wh-特征)。管约论内,其中的人称、性别和数特征特指为表述一致关系的ф-特征。早期的简约论内,ф-特征只包括人称和数特征,以及部分语言中的性别特征(Radford,2004:469)。最新的简约论内,ф-特征只包括数和人称特征。不妨认为,语言中的ф-特征是由人称、数和性别等特征构成的特征集,不同语言可以选择该特征集中的某一子集;现代汉语和英语属于形态特征匮乏的两种语言,因此这两种语言中一个完整的ф-特征集只包含人称和数特征。

管约论假定存在ф-特征,目的是描述主语、宾语与谓词间的一致关系。简约论内,Chomsky (1995:278) 认为,除NP之外,其它语类的ф-特征为无解特征,必须被清除;如果我们相信一致关系体现的是标识语和中心语之间的一致关系,那么提升到核查域的ф-特征最起码有显性形式的趋势(4)。并且,Chomsky(1995:212)断言,一切条件表述接口层面的特性,反映解释性要求。该断言在最简主义研究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它一方面强化了完全解释性原则,另一方面揭示了从可读性条件角度出发,研究强最简主义首次提出的“语言是解决语言官能必须满足的接口条件”这一论断的可能性和必要性。

接口条件要求,无解的ф-特征在句法操作进入逻辑和音系层之前,必须在接口赋值。Chomsky(2000,2001)把ф-特征看成是继格特征和EPP-特征之后的第三类无解特征,可以借助配伍、合并或移动操作来实现赋值。基于Hale & Keyser(1993)[9] 的观点,发生在论旨位置的纯合并只限于题元,不允许发生向论旨位置移动的操作。与其它无解特征一样,词项的ф-特征在进入算式库之前并未赋值,只有从其它词项的同类已被赋值的特征上获取特征值(Chomsky2000;Pestesky & Torrego2004[10]263;Adger & Smith2005[11] 150)。探针-目标理论下,功能语类的ф-特征在进入算式库、参与句法运算之前并不具有明确的特征值,这种特性使功能语类具有活性,充当寻找目标的探针;通过配伍,目标的可解和赋值的ф-特征给探针的无解的ф-特征赋值。

Chomsky(1995)[5] 277认为,NP的ф-特征和语类特征可解,只有其格特征和其它语类的ф-特征无解。探针-目标理论下,探针的无解ф-特征依靠目标的可解ф-特征来体现。同时,尽管格以一种不同的方式赋值(即NP的格在与探针的ф-特征匹配下清除),目标的可解特征给探针的无解特征赋值。就Chomsky(1995)、Legate (2003)[12]、Pesetsky & Torrego(2007)[13]等人而言,V的T-和ф-特征是无解的(5)。中心语向中心语移动的过程中,为了给这些特征赋值,V不得不分步骤地和各功能语类合并:首先是v, 然后是T,C等。主要基于Chomsky(2000),Peseskey & Torrego[10] 119等人研究,我们可以把一致关系看成语言的一种普遍属性,对带有未被赋值特征的任何成分都起作用。由于配伍一般在目标和探针之间发生,探针又包含在功能语类之中,V不可能是功能语类。新简约主义内,主要功能语类的基本结构特征表述如下(Chomsky,2000):

(8)α =[XP [(EA) H YP]

受零假设启发(Chomsky[5] 237),假定V-v的操作使V具有形态特征,即V-特征;那么语段vP中,该特征必须通过句法运算赋值,发生配伍或合并,(8)就为(9):

(9) vP= [OB [(EA) v VP]]

(9)中,直接宾语OB从VP中移出到v的额外标识语位置[Spec,v],外部题元EA将会移出到T的标识语位置[Spec, T]。生成[v V v]混合体的过程中,V首先和v合并,继承v的ф-特征而屈折或形态化,或者说V的任意特征以这种方式被确定,充当OB的NP具有完整的ф-特征集,会形成目标,通过配伍方式,为[v V v]混合体中匹配探针的无解特征赋值。结果是,这些可解特征有能力给匹配语类的无解的ф-特征赋值,因此,OB的格特征赋值不过是给该混合体的ф-特征赋值的寄生性句法运算而已。在CP语段上,通过T-C移动,T继承C的完整ф-特征;与OB移动的方式相同,EA移出,给[C [C T ]]混合体中探针的ф-特征赋值。这个推导过程中,V和T的ф-特征是从相应的语段中心语,通过继承形式推导而来,V和T为派生性探针或中心语。

我们认为,Chomsky(2001)有关自杀性自利原则的构想是合理的。那么,可以这样阐述NP(即为上述EA和OB)的移动动因:它们充当vP和CP两个语段的目标,以移动操作或配伍形式,提升到相应的标识语位置,给上述混合体中的探针的ф-特征赋值。这种情况下,v和被C选择的完整的T清除目标的格特征,该特征首先激活目标移动;整个句法操作过程为满足可读性条件所驱动。我们进一步认为,上述混合体的ф-特征最终受语段中心语的ф-特征制约:[C [C T]]的ф-特征由C决定,v决定[v V v]的ф-特征。分别通过T-C,V-v移动方式,混合体中的T和V分别从相应的语段中心语继承ф-特征,成为派生性探针。这种情况下,如果ф-特征完整,T和v就会包含EPP-特征。同时,唯一的结构格特征使充当目标的NP的怠惰ф-特征变得具有活性,能够给探针的无解ф-特征赋值,因此格特征借助配伍操作在运算系统中是必需的。目标的格特征赋值归因于与其具有完整ф-特征的匹配探针的一致关系上。尽管结构格并非是探针的某一赋值特征,但是如果探针具有完整的ф-特征,通过配伍操作,目标的结构格特征就会被赋值。同时,基于Chomsky[4] 6的设想,功能语类的EPP-特征与其ф-特征关联:由于C、Tcomp和vcomp具有完整的ф-特征,因而也包含EPP-特征;同时EPP-特征并非是强制性的,既体现语段中心语的ф-特征完整性,又为表达特殊语义解读而驱动的移动提供“安全通道”,最终制造输出效应。不难看出,语段中心语的ф-特征决定其它两类无解特征。格特征可以通过题元移动,由Tcomp和vcomp赋值,同时还会删除中心语的EPP-特征;表达特殊语义解读的EPP-特征,如C的[+wh-]特征,则主要通过非题元移动赋值。因此,语段中心语的EPP-特征是强制性的,对派生的探针而言,如T,其EPP-特征则是选择性的,由中心语的ф-特征完整性所决定,因为派生的中心语能够充当探针的前提是,它已经从相关原生语段中心语那里继承了完整的ф-特征;出于输出效应考虑,表达特殊的语义解读,派生语段中心语才会包含EPP-特征。

四、结论

句法错位是语言作为完美系统的“不完美”体现,满足接口层面上的可读性条件,语言内部系统必须提供外部行为系统可及的信息或指令,包括表达特殊语义解读。句法错位是语言的结构特性,体现形态学和语义学之间的互补关系,缺少它语言就会真正变得不完美;语言内部受功能语的无解特征驱动所致,因此错位和无解特征并非是语言的不完美体现,而是语言设计所必需的元素。无解特征构成语言这一完美系统的部分,成为驱动错位操作的最佳机制,最终满足外部系统要求。其中,词项的ф-特征构成在语言运算中起着关键作用,语段中心语的ф-特征决定其它两类无解特征:格特征可以通过配伍形式,由Tcomp和vcomp赋值,同时还会删除中心语的EPP-特征;表达特殊语义解读的EPP-特征,则通过非题元移动赋值;语段中心语的EPP-特征具有强制性,而派生中心语的EPP-特征则是选择性的,由语段中心语的ф-特征完整性所决定,同时出于输出效应考虑,表达特殊语义解读,派生语段中心语才会包含EPP-特征。基于强最简主义,语言的错位句法操作归因于概念目的系统的二重性,通过内合并形式,受无解特征驱动所致,以最优化方式满足这种二重性要求。同时,征赋值必须满足结构上的最近探针原则PCP和特征性质上的匹配关系。

注释:

(1)Chomsky(1995)[5]221提出纯输出条件,规定语言提供的信息必须与人类感觉和神经器官一致。譬如,普遍语法提供的音系部分把语言生成的对象转换成“外部”行为系统能够使用的语音形式PF。

(2)Chomsky(1995)[5] 311提出最短关联条件MLC发展而来。规定没有比α更近的β,且K吸引β时,K也吸引α。基于MLC,Radford(2004)[7]200提出最近吸引原则ACP,规定吸引某种成分的中心语吸引的是最近的同类成分。基于最新的探针-目标理论,我们自然可以提出最近探针原则PCP,规定充当有特征匹配关系成分的探针中心语是最近的同类成分的探针。

(3)这里涉及到一个颇受争议的话题:there发生移动操作的动因为何?这里采用Chomsky(2001,2004)的设想,认为there有无解的人称特征,驱动其前移。

(4)在《超越解释充分性》(BEA)中,考虑到这种关系由中心语的结构和语义特性所决定,配伍更为合理,Chomsky(2004)[6] 10提出更为合理的配伍概念,而放弃了这种标识语-中心语关系。

(5)Stroik [14],Sakai et al. [15] 等人使用[V form]特征来表示V-特征。如下文所示,探针-目标理论下,只有V的时特征是无解的,而其ф-特征是从v继承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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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语之最范文第3篇

考研英语的阅读部分是占总分比例最高的部分,也是很多考生认为最难攻克的部分。不少考生发现仅靠词汇量和考试技巧是不足以有效提高考试成绩的,因为目前考研阅读所选取的文章都是来自英文原版报纸、杂志,考生要想读懂这类文章,不仅需要具备一定的词汇量,还要学会分析各种长难句。因此,从事多年考研英语阅读教学的老师一般都会给考生一个复习建议:精读历年真题,仔细分析长难句。 

 

找到句子主干是读懂长难句的关键所在,因此读懂长难句的法宝之一是要迅速找到句子的主语和谓语。一般来说,主语是句子开头的核心名词,谓语是离主语最近的带有时态的动词。而在长难句中,主语和谓语之间的距离通常较远,中间的干扰内容多,因此要想抓住长难句的句子主干,考生需要熟悉经常出现在主语和谓语之间的结构。下面笔者就来具体分析长难句中主语和谓语之间常见的干扰结构,以帮助考生快速找到句子的主干。

 

读懂句子最重要的是找出主语。英语长难句的句首可能有很多名词罗列,但通常只有一个名词(或并列的多个名词)是主语,其他名词都是主语的后置修饰成分。名词修饰成分常常用逗号与其前后的其他成分隔开,因此“双逗号”就是区分主语和其名词修饰成分的最好工具。为了更好地帮助理解,考生在读这类长难句时可参考如下步骤:先读句子主干,再读主语的后置名词修饰成分,最后读句子的其他修饰成分。下面举例分析。

 

例:The company, a major energy supplier in New England, provoked justified outrage in Vermont last week when it announced it was reneging on a longstanding commitment to abide by the strict nuclear regulations. (2012年考研阅读Text 2第一段第二句)

 

分析:此句的主语是the company,离主语最近的带有时态的动词provoked为谓语,宾语为justified outrage。主语后面双逗号之间的成分a major energy supplier in New England为主语的后置补充说明成分,最后的in Vermont last week when it announced it was reneging on a longstanding commitment to abide by the strict nuclear regulations为句子的状语。下面我们按照上述步骤来理解这句话。

 

①读句子主干:主语(the company)谓语(provoked)宾语(justified outrage)

参考译文:这家公司激起的愤怒是合乎情理的。

②读主语的后置名词修饰成分:双逗号之间的部分(a major energy supplier in New England)

参考译文:新英格兰一个主要的能源供应商

③读句子的其他修饰成分:状语(in Vermont last week when it announced it was reneging on a longstanding commitment to abide by the strict nuclear regulations)

 

参考译文:当这家公司上周在佛蒙特州宣布放弃遵守严格核管理条例的长期承诺时

整句话的意思如下:这家公司是新英格兰一家主要的能源供应商,当它上周在佛蒙特州宣布放弃遵守严格核管理条例的长期承诺时,其行为激起的愤怒是合乎情理的。

在有的长难句中,主语后面紧跟一个由介词和宾语组成的介宾结构作主语的后置定语。如果介宾结构较长,也会有双逗号将其与句子的其他成分隔开;如果介宾结构较短,则没有双逗号的提示。对于该类长句,当考生发现句子开头的名词后面有介词出现时,应马上寻找带有时态的动词,这个动词往往就是句子的谓语。而主语和谓语动词之间的成分即修饰主语的介宾。如下阅读步骤能帮助考生更好地理解此类句子:先读句子主干,后读主语的后置介宾修饰成分,最后读句子的其他修饰成分。下面举例分析。

 

例:As a discovery claim works its way through the community, the interaction and confrontation between shared and competing beliefs about the science and the technology involved transforms an individual’s discovery claim into the community’s credible discovery. (2012年考研阅读Text 3第三段最后一句)

 

分析:此句的主语是the interaction and confrontation。看到主语后面的介词between,考生应该马上寻找后面带有时态的动词,不难发现transforms是句子的谓语,后面紧跟的an individual’s discovery claim into the community’s credible discovery是宾语及其补足语。主语和谓语之间的部分between shared and competing beliefs about the science and the technology involved是主语的后置介宾修饰成分,句子开头的as a discovery claim works its way through the community是状语从句。下面我们按照上述步骤来阅读和理解这句话。

①读句子主干:主语(the interaction and confrontation)谓语(transforms)宾语及其补足语(an individual’s discovery claim into the community’s credible discovery)

 

参考译文:相互影响和相互冲突会将个人的发现声明转变为群体的可信发现。

②读主语的后置介宾修饰成分(between shared and competing beliefs about the science and the technology involved)

 

成语之最范文第4篇

论文摘要:关联理论强调最佳关联原则,但在言语交际中,说话者与听话人既有利益一致、遵循最佳关联原则追求最佳关联的一面;也有出于不同交际目的,发话者或是诱导受话者定向、偏向关联,或是受话者有意违反最佳关联原则,进行多种关联,以期获得幽默、讽刺、新颖、雄辩等修辞效果,追求“最佳修辞效果关联”的一面;而对言语交际中修辞关联的分析却正是关联理论研究所忽视的方面。  

 

一、关联理论 

 

关联理论是Sperber和Wilson在《关联性:交际与认知》①中提出的一种语用学理论,它从认知的角度对话语理解进行了研究,是一种具有很强解释力的交际与认知模式。“关联理论首先把交际活动(包括言语交际和非言语交际)归属为认知活动,认为言语交际是一种有目的、有意图的活动;说话人的目的或意图能被听话人识别,是由于他们对认知环境(cognitive environment)具有共识;也就是说,交际是否成功,就看交际双方对彼此的认知环境是否能显映(manifest)和互相显映(mutually manifest)。”②Sperber和 Wilson将关联定义为:“假设P同一系列语境假设之间的关系。”(1991:381)他们认为,当且仅当一个假设在一定的语境中具有某一语境效果(contextual effect)时,这个假设在这个语境中才具有关联性(1986:122),并提出了最佳关联设想(Presumption of optimal relevance)和最佳关联原则(Principle of optimal relevance): 

(1)发话者意欲向听话人显映的假设集{I},具有足够的关联,使听话人值得努力去处理该明示的刺激信号(ostensive stimulus)。 

(2)这一明示刺激信号,是发话者传递假设集{I}时所能运用的最大关联的信号。 

(3)任何一个明示交际行为,必须保证自身的最大关联。(1986:158) 

在关联理论中,Sperber和 Wilson结合语码模式和推理模式,提出了明示推理交际(ostensive inferential communication)的概念,并将其定义为:说话人发出一种刺激信号,使之对交际双方互相显映(mutually manifest),通过这种刺激信号,说话人意欲向听话人显映或更加清楚地显映一系列的命题{I}(1986:63),只有说话人说出的话具有“明示性”,听话人的推理才有方向和目标,才能准确理解说话人话语的意义。例如: 

甲:你怕吃辣菜吗? 

乙:我是四川人。 

上例中,乙明示的话语为甲提供了一个推理的认知语境,使甲获得了“四川人”这个语境信息。甲再从自己的认知环境中确认“四川人喜欢吃辣菜”这一语境假设,于是甲分析出乙的暗含前提(implied presupposition)是:四川人喜欢吃辣菜,乙是个四川人。再由此推断出自己的暗含意图(impliedintention),最终获得“乙喜欢吃辣菜”这个语境效果。然而现实的话语交际,并不总是处于最佳关联的状态,关联障碍与偏向关联的情况也很常见。 

 

二、关联障碍的形成缘由 

 

在话语交际中,明示性信息在关联推理中具有重要作用,明示性信息缺乏、不足或偏误往往导致交际双方不能形成有效映现、产生关联障碍致使关联推理失败,它的形成有诸多类型、因素。 

1、色彩义选择失误形成的明示性不足 

一人去找矿长办事,怕矿长家的狗咬他,一进门就给狗扔了一块面包,狗没吃。又扔了一块骨头,狗又没吃。他笑着说:“矿长家的狗真廉洁。”正好矿长出来听到,问:“难道我不廉洁吗?”来人赶快回答:“廉洁,和狗一样廉洁。”矿长大怒。(《一样廉洁》,《喜剧世界》2005年8月下半月) 

上例“矿长家的狗真廉洁”中的“狗”属褒义,也是临时的色彩义。而在矿长追问下,那人在情急之中发出“矿长和狗一样廉洁”的明示信息,此中“狗”具有的临时褒义色彩未能在推理方厂长那里产生有效映现,却产生“狗”贬义的固定色彩义与矿长作比的映现。色彩义的选择失误造成了关联障碍。 

 2、文化层次差异形成的明示性不足 

茶庄老板说:“西洋人说:失败是成功之母嘛!”有二伯问:“什么叫之母哇?”茶庄老板说:“之母就是他妈,就是成功他妈。”(萧红《呼兰河传》) 

因为文化水平低,有二伯不能理解“失败是成功之母”的意思,发话者与受话者双方的有效映现未能形成,故有二伯错误地将其关联成“之母”。文化层次的差异造成了明示性信息的关联障碍。 

3、语境信息不足形成的明示性不足 

王斯阳:我现在要变成一颗炸弹! 

黄傅雯:炸弹?什么炸弹? 

王斯阳:感情的炸弹,要炸开你世俗的外衣,让你的感情尽情奔流。 

(《月光》,《剧本》2001年第6期) 

王斯阳说出“我现在要变成一颗炸弹”时,未向黄傅雯发出足够的明示信息,直至说出“感情的炸弹”时,黄傅雯才理解了话语,形成了有效映现。此例是听话人因缺乏语境信息而未能理解比喻义所形成的关联推理失败。 

4、年龄差异形成的明示性不足 

小侄女望着姑姑的脸说:“姑姑,你的脸好像水蜜桃哟!”姑姑高兴地抱着她左亲右亲,并问:“是怎么像的”小侄女回答:“上面都有细细的毛。”(《喜剧世界》2001年第8期) 

姑姑从成人用喻的角度出发,错误地将“你的脸好像水蜜桃哟”关联成了“脸像水蜜桃一样鲜润”,以为小侄女在称赞她。此例由于小侄女未说出明示性信息:姑姑的脸和水蜜桃上都有细细的毛,姑姑和小侄女关联了不同的相似点,而这种关联障碍是由于年龄层次的差异所引起的,明示性信息不足造成言语交际中关联推理的障碍。 

 

三、修辞关联的生成方式 

 

在一些具有修辞效果的言语现象中,话语双方并未一味追求最佳关联,而是对最佳关联进行背离、偏离,产生了极佳的修辞效果。本文称此种关联为修辞关联。修辞关联是一种积极关联,究其关联方式,有如下一些: 

 

1、增大关联推理难度 

红卫兵 :什么成分? 

齐来福:贫农。 

红卫兵:(问吴秋香)什么成分? 

齐来福:(代答)也是贫农,三代都是贫农。 

红卫兵:都是贫农,工人阶级内部没有根本的利害冲突。那就要团结,不要分裂。我们都是来自五湖四海,回家好好过日子吧。 

(电视剧《雪野》) 

“关联原则是对明示推理交际的总概括。关联原则,即每一个明示的交际行为都应设想为它具有最佳关联性。也就是说,言语交际中不同的环境下说话人会尽可能做到关联。”③关联性=语境效果/推理努力。推理努力越少,语境效果就越好,关联性就越强;反之,推理努力越多,语境效果就越差,关联性就越弱。在上例中,“都是贫农,工人阶级内部没有根本的利害冲突。那就要团结,不要分裂。我们都是来自五湖四海,回家好好过日子吧”是不同时间、不同条件、不同场合说的话、写的文章,而红卫兵却断章取义地用来到处乱套,明示性信息杂乱。通过输出杂乱信息,增大了推理努力的难度,使语境效果变差,致使很难生成最佳语义关联。但正因为如此,话语产生了幽默、嘲谑的修辞效果。这是一种放弃最佳语义关联、生成最佳修辞效果的关联。

上午十点钟军官们来了,其中的一个问卓娅:“你告诉我,斯大林在什么地方?”“斯大林在自己的岗位上。”卓娅回答说。(《卓娅和舒拉的故事》) 

例中卓娅的回答“斯大林在自己的岗位上”,利用了模糊词语,将军官的推理努力尽量增大,从而使语境效果变差,形成了逆最佳语义关联的最小语义关联。如果说上例是无意为之的增大推理难度,此例则是有意增大推理难度,以期追求雄辩的修辞效果。 

 

2、单向、定向的最佳语义关联 

孟子谓齐宣王曰:“王之臣有托其妻子于其友而之楚游者,比其反也,则冻馁其妻子,则如之何?”王曰:“弃之。”曰:“士师不能治士,则如之何?”王曰:“已之。”曰:“四境之内不治,则如之何?”王顾左右而言他。(《孟子·梁惠王下》) 

关联理论认为:“语境不仅仅限于客观环境等非语言语境、话语本身等语言语境,而且,语境不是言语交际中双方事先知道的固定因素。为此,Sperber和Wilson提出了一个更为动态的语境观,将语境视为一个在互动过程中为了正确理解话语而形成、发展的心理建构体(psychological construct),是听话人有关世界的假设子集,也就是说语境是一系列存在于人们大脑中的假设。”④例中,孟子与齐宣王的对话,孟子连续问了三个问题:问对待不讲信义的朋友该怎么办,对待不能管理国家的长官怎么办,最后一问是对待不能治理国家的国君怎么办。孟子的目的并非向齐宣王讨教答案,前两问是为第三问作铺垫的。在整个对话中,由于孟子事先设立了预期的关联,使得“王顾左右而言他”,达到了自己的目的。因此对孟子而言,与关联理论强调的动态语境有所不同,对话语境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静态语境,话语生成的是一种最佳语义关联。而对齐宣王而言,则落入了孟子设下的陷阱,最后不得不“顾左右而言他”,虽说是动态语义关联,却不是最佳语义关联。可见,这种最佳语义关联是单向的,且话语发展的方向也是由一方事先设定的。此例从孟子的角度看属于单向、定向的最佳语义关联。话语关联的结果是产生了雄辩的修辞效果。 

3、关联不同的语义亮点 

甲:这部电影听说很好看,你觉得好在哪儿啊。 

乙:好上厕所。 

上例中的两个好,一为“优点多的、使人满意的”,一为“容易,便于”的意思。甲乙双方彼此关联,亮点各异,故没有形成有效映现而最终形成最佳语义关联,但却使一个词的两种意思先后出现,从而产生了新颖、别致的修辞效果。 

 

4、逆反的语义关联 

甲:我再考你一个:李字去了木。 

乙:这个字念“子”啊! 

甲:不对了,念“一”。 

乙:怎么念“一”呀?这个李字不是一个木字底下一个子字吗?你把那个木字去了,不就念“子”吗? 

甲:念“一”。我说李字去了木,是去了那个“了”和上面那个“木”,可不就剩了一道了吗? 

(侯宝林:相声《猜字》) 

上例中,题目有两种答案,因此关联本身就具有多向性。甲始终处于有利的位置,而乙始终处于被动的位置。甲、乙处于一种对立的矛盾关联之中,始终不能形成有效映现、最佳语义关联。且对甲而言,语境是静态的、事先设定的,关联也是定向的,即逆对方的语义关联而动。甲在追求打破乙最佳语义关联努力的过程中形成了雄辩的最佳修辞效果。 

 

5、利用百科知识的偏向关联 

第一个男子(骄傲地):我的妻子是天使! 

第二个男子:你真幸运,我妻子还活着呢。 

 (《幸运天使》,《喜剧世界》2001年第5期)

第一个男子骄傲地将自己的妻子比作天使,明示性信息不可谓不强。但第二个男子为了挫挫第一个男子的傲气,偏偏不从相似义“美丽”作关联推导,而从百科知识“天使不在人世间”中,推导出“你妻子已死,不在人世”的隐含意义。表面上是对第一个男子表示了羡慕之情,实际上对第一个男子进行了艺术的戏谑嘲讽。本例幽默的修辞效果源自对语境要素中百科知识的调用、推导。 

 

6、明示信息引导关联失误 

昨天在大街上,一位漂亮姑娘素不相识,却主动和我说话。一位朋友问:“老弟可真走运!她说什么了?”“她说……”“说呀!别不好意思,你我又不是外人,我还可以当参谋呢!”“她说:同志,随地吐痰,罚款五角!” 

(郭长信:《别不好意思》,《讽刺与幽默》1985年7月5日) 

上例明示性信息“她说……”造成话语双方未能形成最佳关联,而这种关联偏向、失误是由发话人有意造成的,产生了幽默的修辞效果。 

由上述分析可知,言语交际有遵循关联理论最佳关联原则的一面,此时,双方互相协调,努力增大明示性,以取得最佳关联、语境效果。但话语如果缺乏明示性,往往会造成交际双方不能互相显映,形成关联障碍,这是基于说话者与听话人利益一致,追求最佳语义关联而作的分析。实际上,在言语交际中,出于不同的交际目的,发话者往往诱导受话者定向、偏向关联;或者听话人识别、理解了说话人明示的信息,交际双方已实际形成了有效映现,受话者却故意不往说话人明示的方向和目标进行推理,违反最佳语义关联原则,进行多种关联,以期获得幽默、讽刺、新颖、雄辩等修辞效果,追求一种“最佳修辞效果关联”,这种现象可称作为修辞关联,它是交际双方利益不一致的言语交际结果,以关联理论来衡量,似乎缺乏规范性,但却是一种积极的语言现象。而对言语交际中修辞关联现象的分析却正是关联理论研究所忽视的方面。 

 

①Sperber,D & Wilson,D.Relevance:Communication and Cognition.Oxford:Basil Blackwell,1986. 

②何兆熊:《新编语用学概要》,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0年3月第1版。 

成语之最范文第5篇

一、语法学习的对象

语法学习的对象当然是语法,亦即语言的内部组织法则。它包括词法和句法,词法研究的是语言的零件,句法研究的是零件的组织方式。就英语而言,把词法和句法联系起来的是句子的成分。这其实在英语中已有表述――“词性”一词在英语中表述为“parts of speech”即是此意。

词法应包括各种词类的性质和用法,而句法则应该是由语气、语态和时态构成的一个三维立体。当然,词法与句法有时也会纠结在一起,借助许多固定的短语构成稳定的句型。而这些句型有时并不符合语言的一般规则,但它们的确丰富了语言的内核,使之更显丰富多姿。

作为语言学习者,我们对语法的学习应该贯穿于整个的语言学习过程。对一个初学者而言,在语言学习的起始阶段,是不能从系统的语法学习开始的。毕竟语法概念不能建立在一片空白之上。他应该先通过模仿和操练积累一定的语汇,在这个过程中零散地涉猎一些语法知识,并不断地归纳总结使之形成系统。

二、语法学习的方式

语法学习到底该是习得还是学得?关于这个问题的争鸣持续了很多年,现在似乎习得取得了优势,而且大多数人会把语法方面的学习划到学得的范畴。

但在我看来,在学习的过程中,习得和学得本来就交织在一起,它们是两种不应该分开的学习方式。在学习某一语言知识的初始阶段,我们需要模仿和操练。在操练和比较的过程中,我们可能会领悟到一些语法规则。但同样地,在我们难以领悟的时候,或领悟得不够的时候,也需要老师的点拨甚至讲解。有时候,老师的讲解能为我们节约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深化我们的知识,拓宽我们的视野,避免让我们因为过多的挫折而丧失信心。而当我们学到了一些词汇或语法方面的知识之后,我们还需要大量的训练来巩固和内化,需要反复的再现来避免遗忘。因此,我们既不要排斥学得,也不要排斥习得。而应该灵活采用这两种方式,追求最佳的学习效果。

三、语法学习的切入点和大致顺序

对一个学习者而言,最先接触的应该是整个句子,而非独立的词汇。故而,他的第一要务应该是弄清句子的结构,亦即句子的成分和各成分的摆放顺序。而这正是句型学习的任务。而在各种句子中,主动的陈述句是最简单最基本的,其他句子都可通过它们转变得到。因此,语法学习的切入点应该是陈述句的五种基本句型以及与之纠结在一起的句子基本成分和词性知识。而陈述句的各种时态中,一般现在时又最简单最基本,所以我们应该先把它们放在一般现在时态下学习,然后推广到其他时态。当然,在每一种时态的学习中,都会涉及到问句、主谓一致等问题,最好把它们一并解决。这样,以主动的陈述句为载体,我们就对时态、句式、句子成分、基本句型、词性有了较为深刻的理解。

然后,以此为基础,我们可以学习被动的陈述句以及各种从句、强调句、倒装句。等到我们对这些都有了一定的了解之后,便可以攻克虚拟语气这个堡垒了。

至于词法,我们在句法的学习中基本可以把它们学完。因为每一种句式都会涉及特定词性的词汇。例如:句子的成分会涉及到名词、动词、形容词、副词、介词等词类,状语从句会涉及到连词、形容词和副词的比较等级。只有冠词、数词、介词等几种词类需要另外加强。这几种词类放在其他内容之前或之后均可。应该说,对主动的陈述句的学习是最重要最关键的,它是语法学习的基础部分。

当然,学无定法,贵在得法。无论哪种学习方法学习顺序,都有其优点和缺陷。所谓的最佳方式,应该是指最适合自己的那种。

四、词组与固定结构的学习

英语的词组和固定结构特别多,在口语中无处不有。不把它们学好,会直接影响对句子意思的理解,从而影响对语法的学习。

它们有些符合一般的语法规则,有些不符合。不符合的,自然要记熟,要在口语中运用熟练。符合的,由于在口语中出现得太过频繁,我们也要在口语实践活动中把它们记熟用会,而不是每次碰见,都用语法规则去套。

五、语法学习的方法和常见的误区

在语法学习的过程中,我们要运用正确的方法,避免陷入误区,以少走或不走弯路。

在语言学习的起始阶段,重在模仿和操练。我们要以习得的方式为主,简单的学名词、数词、人称、数、一般现在时的谓语形式等语法项目的基础知识,切忌急躁和面面俱到。这时候由于我们的英语语汇储备不够,很多知识尽管已经在课文中出现,我们还不宜学习。我们的重点应该是语汇的积累。

随着学习的深入,我们会不断的接触到新的句型。但不要指望刚一接触就能把它所涉及的所有知识都弄清楚,而应该一点一点的慢慢来,先把其中的主干部分弄清楚,等到操练得比较熟练之后再啃其枝叶。一次性的把某一项语法知识学精学透,这种愿望很好,但不切实际。因为内容太多太杂,我们难以一次性把它们记住,更难以把它们一起放进学习活动中操练精熟,运用起来也会顾此失彼。而这种结果又很容易打击我们的信心,使我们失去学习兴趣。

在学习的过程中,要学会总结。总结应该在学习的过程中不断进行,不要等到把某一个知识点学完了再来。

对任何一个语法知识点的学习,都应该先在模仿和操练中进行语汇积累,并在模仿的过程中或过程后领悟其内部结构和外在搭配关系。然后才是同学间或师生间的讨论和互助学习、单独或合作的运用。任何轻视语汇积累的做法都是错误的,要知道语法是要体现在句子中的,也必须在语言的运用中得到巩固、深化和拓宽。语法学习不能独立于语言学习之外,独立的专门的语法学习活动往往显得枯燥乏味,也缺乏必要的铺垫和实践运用。不利于形成语感。

当然,期末的复习中,在毕业前的总复习中,我们应该对学过的知识有一个系统的归纳,使之系统化条理化综合化。

在对语法的归纳过程中,要注意知识间的联系。例如,在学了现在完成时、被动语态和由动词的过去分词构成的形容词之后,我们应该把它们联系起来,归纳动词的过去分词的性质和意义;学了被动语态、过去将来时、过去完成时之后,我们要归纳两种或多种结构的叠加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