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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范文第1篇

会计学认为,资产是会计主体所拥有或控制的能为其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按是否具有实物形态,资产可以分为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两大类,有形资产通常包括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原准则规定,无形资产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分为可辨认和不可辨认无形资产。2006年我国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认为,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可辨认性标准是指:能够从企业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单独或者与相关合同、资产或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予许可、租赁或者交换;源自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无论这些权利是否可以从企业或其他权利和义务中转移或者分离。

只有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符合无形资产的定义;与该资产相关的预计未来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但从会计确认与计量角度而言,局限于传统的会计确认和计量准则,许多在经济学上已经确认的无形资产,在会计学中则因无法计量和记录而游离于会计报表之外,诸如良好的企业形象、高素质的员工队伍、企业的公共关系网络、企业的营销网络等等。由此可以看出,经济学对无形资产的界定是广义的,而会计学对无形资产的界定则是狭义的。对于无形资产的理解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无形资产无独立的实物形态

这主要是相对于有形资产而言,无形资产是客观存在的而又是看不见、摸不着的;同时无形资产虽然无独立的实物形态,但又往往依托于某一特定的实体。如商誉依托于企业整体资产,土地使用权依托于土地等。

2.无形资产具有收益性

无形资产除了能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持续发挥作用外,还能够为其所有者和使用者带来经济效益或者是超额利润,特别是对高新技术企业更是如此,这也正是无形资产的价值所在。

3.无形资产是具有某种特殊权利的资产

无形资产中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计算机软件、商业秘密等都属于法定的特殊权利,都属于知识产权法规所保护的范围。而且这些特殊权利还具有垄断性、独占性和排他性的特点。

二、无形资产的确认

随着无形资产重要性日益提高,将有更多的无形资产项目纳入无形资产核算体系中加以确认,以反映更加准确详实的会计信息。一般而言,要确认的无形资产按性质划分包括以下四类:(1)知识产权资产,是企业在生产经营和研究开始过程中所形成的精神产品的一种产权形式,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商业秘密等。(2)市场资产,是指企业通过其所拥有的与市场相关联的无形资产可能获得的潜在利益总和。(3)结构性资产,如企业组织结构、管理方法、制度规范、企业文化、信息系统、企业目标和价值观等。(4)人力资产,指有利于实现企业目标的与员工有关的优势,由知识与学习知识的能力、技能、发明创造力、组织管理、判断决策、完成任务能力等看似抽象但起决定作用的人力因素所构成。

三、无形资产的计量

无形资产计量的实质就是确定无形资产的入账价值。按照我国现行的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规定,对高新技术企业无形资产采用历史成本计量。通常来说,无形资产的历史成本计价方法具有以下优点:基本体现无形资产的原始形成过程,信息较充分,易于被信息使用者接受;历史成本计价满足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原则,具有确定性和稳定性,反映无形资产的原始价值。

新准则规定无形资产的取得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这一规定与旧准则没有变化,但是具体操作上有以下的区别:

1.取消了原准则第10条中的“企业为首次发行股票而接受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应以该无形资产在投资方的账面价值作为入账价值”。这条规定取消后,企业就可以根据投资双方议定的价格作为入账价值。但是,如果议定价格不公允,要按照公允价值调整。

2.无形资产研发阶段支出的核算,新准则规定要根据研究费用与开发费用和未来经济利益流入之间的不确定性程度的大小来确定相应的处理方法。新准则将企业的研究支出与开发支出区别对待,无形资产的研发划分为两个阶段: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

3.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格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的,按照支付购买价格的现值计量。和该规定一样的还有“固定资产”,收入的确认也有类似的规定。这是新准则的一大亮点,考虑时间价值,以体现资产的真正价值。

四、无形资产的后续支出问题

无形资产的后续支出(如专利技术的改良研究费用)既可以准确地以货币进行计量,又能增加无形资产的价值(或虽不能增加无形资产的价值,但是无形资产取得后的必要支出)。因此应该追加计入到该无形资产的成本中。如专利技术的改良研究费用,应在其发生时计入“无形资产——专利权”中。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也有较大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分为“有限”和“不确定”两类。“有限”的无形资产的寿命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起,到不再作为无形资产确认时的时间内确认,并按照该时间进行摊销,取消了原来按照法律规定年限确认的说法,最重要的是取消了没有合同年限和法律年限的摊销期不得超过10年的规定。

2.无形资产摊销的会计核算。旧准则将摊销额直接减记无形资产,所以只反映其折余价值,不反映原值和累计摊销价值,使得无形资产价值的信息反映不够充分。新准则进行了改进,和固定资产一样,无形资产原值不因为摊销而改变,增设一个“累计摊销”作为“无形资产”备抵账户,核算其摊销额。无形资产的摊销对应科目,旧准则是只记入“管理费用”;新准则规定摊销金额一般应当记入当期损益,即管理费用。但如果某项无形资产是专门用于生产某产品或者其他资产,其所包含的经济利益是通过转入到所生产的产品或其他资产中实现的,则无形资产的摊销金额应当记入该资产的成本。例如,专门用于生产某产品的专利权摊销金额就应当记入该产品的制造费用。

参考文献:

[1]于玉林.《无形资产概论》.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

[2]刘德成.《论无形资产的特点》.地质技术经济管理,1999,6.

[3]杨有红,赵佳佳.《试论资产减值内控制度的完善》.《会计研究》,2005(2).

[4]汤湘希,汪海粟,周海涛.《信息不对称条件下无形资产减值测度研究(1)》.《财会通讯》,2006(7).

[5]陈金翠.《从资产减值会计准则的演变看其对上市公司利润的影响》.《商场现代化》,2006(8).

无形资产范文第2篇

一、价值创造是间接的。无形资产很少能直接作用于财务结果,而是通过因果关系链来影响财务成果。例如在全面质量管理和六西格玛技术方面培训员工能够直接改善流程质量,于是这种改善被期望能提高客户满意度,进而提高客户忠诚度。最终使企业通过长期的客户关系得以改善销售和提高利润。

二、价值与战略环境有关。无形资产的价值取决于它与战略的协调程度。例如在全面质量管理和六西格玛技术方面培训员工,对遵循总成本最低战略的企业要比遵循产品领先和创新战略的企业具有更大的价值。

三、价值是潜在的。无形资产的投资成本只代表了企业对无形资产价值的拙劣估计,其具有潜在价值但无法以准确的市场价值加以衡量。诸如设计、生产、交付和客户服务这样的内部流程则被要求将无形资产的潜在价值转化为有形价值。但如果内部流程不以客户价值主张或财务改进为导向,那么员工能力和其他无形资产的潜在价值通常不能被实现。

四、资产被捆在一起。无形资产无法脱离企业和其战略而存在。只有当无形资产有效地与其他资产(包括有形的和无形的)相结合时,其价值才能得以体现。例如当员工及时接触到流程导向信息系统的详细数据时,质量培训的成果才能被加强。进一步说,只有当企业的所有无形资产之间,以及其与企业的有形资产和战略协调一致时,才能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

平衡计分卡战略地图(如图所示)提供了一个框架,用以说明战略如何将无形资产与价值创造流程联系起来。财务层面描述了战略的有形成果。投资报酬率、股东价值、客户盈利性、收入增长和单位成本等衡量指标是滞后指标,显示了企业的战略成功与否。客户层面界定了目标客户的价值主张。价值主张为无形资产创造价值提供了环境:如果客户看重一致的质量和及时的交付,那么生产和交付高质量产品和服务的技能、系统和流程对企业具有较高的价值。如果客户看重创新和高性能,那么创造功能卓越的新产品和服务的技能、系统和流程则具有高价值。行动和能力与客户价值主张的高度协调一致是战略执行的核心。

财务层面和客户层面描述了战略所期望的成果。但在此之前,企业又该如何创造这些期望的成果呢?内部流程层面确定了少数几个关键流程,它们被认为对战略产生最大的影响。例如一个企业可以增加他的内部研发投资并再造其产品开发流程,以便为客户开发高性能的创新产品。而另一个试图传送相同价值主张的企业则可能选择了通过合资生产方式开发新产品。

学习与成长层面确定了对战略最重要的无形资产。这个层面的目标确定了需要利用哪些工作(人力资本)、哪些系统(信息资本)和哪种氛围(组织资本)来支持创造价值的内部流程。这些资产必须被捆在一起并与关键内部流程保持协调一致。

无形资产范文第3篇

[摘要]在现代信息时代,依靠知识,技能、人力资本和信息等无形资产的产生和应用,这使得每个国家都把加快科技进步、知识产权、加强无形资产管理放在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位置。企业无形资产都有鲜明的特征和内涵及特点,在现代企业资产概念中,无形资产作为以知识形态存在的重要经济资源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越来越大,而且起着关键的作用。

[关键词]企业无形资产保护管理

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尤其是现代信息使得世界各国的经济增长越来越依靠知识,知识、技能、人力资本和信息等无形资产的产生和应用,这使得每个国家都把加快科技进步、知识产权、加强无形资产管理放在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位置。这里就我国目前企业中的无形资产管理现状问题及对策作以简略的分析和探讨,并对企业加强无形资产保护,建立科学的无形资产管理制度,如何管理无形资产和如何有效地利用无形资产谈点粗略的看法。

一、企业无形资产的内涵及特点

1、企业无形资产的内涵。企业无形资产是无形固定资产的简称,一般是指无形资产的资源。即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主要以知识形态存在的重要经济资源。

在现代企业资产概念中,包括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两部分,凡一切与企业生产经由有关,能为企业带来经济效益的没有物质实体的资产,都属于无形资产。无形资产作为以知识形态存在的重要经济资源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越大,而且起着关键的作用。

2、无形资产具有如下主要特征:

一是独立性。无形中产时依附于油性资产而存在的,而言缺乏独立性,它不可以不依赖与有性资产而独立发挥作用,体现一种权利或取得经济效益的能力。

二是转化性。无形资产虽然是看不见、摸不到的非物质资产,但它同有形资产相结合,就可以相互转化并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

三是增值性。无形资产能给企业带来强大的增值功能,本身并无损耗。不少名牌企业无形资产价值远远高于企业有形资产和年销售额。

四是交易性。无形资产又其价值性而且具有交易性。

五是潜在性。无形资产式在生产经营中考自身日积月累不断努力,经过长期提高逐渐培育出来的,它潜在的存在于企业中,如经验、技巧、人才、企业精神、职工素质、企业信誉等等。

二、加强对无形资产的保护

由于无形资产本身的隐蔽性、非独立性等特点,很容易被忽视无形资产的存在,也很难让人相信这些看不见、摸不到的东西能作为企业的资本。面对这种状况,首先,我们应该大力宣传普及无形资产的知识,树立现代资本观念,要让人们一是到,不但企业商标、专利权、专有技术等十企业有价值的无形资产,还要让他们一是到一个企业长期以来形成的内部协调关系、与债权债务人的合作关系、稳定的营销渠道、企业所处的地理位置、税收的优惠政策等都是企业有价值的无形资产。我们应当稽核企业、社会的和政府的力量,增强对企业无形资产的保护。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为企业中无形资产的保护提供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国家应就无形资产的评估和保护制定专门的法律和条例,根据市场经济的发展,一方面对现有法律规范进行推广应用和补充完善,另一方面,应紧跟形势,制定新的法律规范,加入WTO后,更要注意无形资产保护的国际化进程。政府主管和上级部门应提高对无形资产保护和管理的重要性认识,可通过有关法规的颁布、执行与案件审理,提高企业和社会公众对无形资产保护的意识。

2、企业应从内部加强无形资产的核算管理,重视无形资产的核算和评估。一方面,企业应建立无形资产管理责任制度和无形资产内部审计制度,应设立专门机构,配备专业人员,进行无性资产的全面管理;应充分关注自身无形资产的价值,加强无形资产取得、分期摊销、对外投资转让的会计核算;应适时无形资产的监管,及时地对无形资产的未来收益、经济寿命、资本化率进行评估和确认,确保无形资产的保值增值,从动态上掌握企业的无形财富。特别是现在企业对外资产重组的转让、租赁、兼并收购、资产置换等经济活动相当频繁,无形资产的运作和交易显得格外活跃,通过对无形资产的内部核算和管理,可以减少交易过程中的无谓损失。另一方面,企业应从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等多方面入手,做好无形资产保护和保密工作。对企业的专有技术、配方、特殊工艺等无形资产要配专人专管,以防丢失和被窃。在产权交易中,应注意无形资产的安全防卫,加强对专有技术、计算机软件、营销网络等商业秘密的保护,学会用高科技手段来维护企业无形资产的安全,以防止泄密而导致的无形资产流失。

3、注意对人才的合理安置。企业可以在平时给重要员工一定的股票期权;与接触企业商业秘密的员工签订保密协议,对其加以约束;在涉及无形资产的交易中,要注意人才的合理安置,防止人才流失和因跳槽带走重要的技术=、营销网络等无形资产。

三、建立科学的无形资产管理制度

1、建立无形资产管理制度的意义

我国企业应借鉴国外企业的成功经验,重视无形资产,建立科学的无形资产管理制度。无形资产式企业21世纪生存发展的必备资源,而无形资产的制度建设又是使无形资产发挥作用的必要环节。无形资产管理制度是无形资产管理的基础,没有健全的无形资产制度,无形资产管理就无章可循。

2、无形资产管理制度体系

一个企业的无形资产制度一般涉及到技术开发管理、市场营销、工商管理、财务管理(含会计核算)、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情报信息管理、质量管理等若干领域。一般应包括:无形资产开发方面的管理制度,无形资产权益(权益的取得、维护、保护)方面的管理制度,无形资产对外许可、转让、合作管理制度,无形资产档案管理制度,无形资产投入产出考核制度、无形资产融资管理制度、无形资产评估管理制度、无形资产审计管理制度,无形资产投资管理制度等等,其指定原则是既要考虑到无形资产自身的发生发展的客观规律和企业的无形资产产量,又要考虑到无形资产之间的联系和管理的特殊要求。

四、无形资产的有效运营

1、无形资产运营的实质。无形资产不同于油性资产,不是可以摸得到看得见的物件,经营无形资产的实质是经营某项无形资产的权利;包括所有权、使用权(与有形资产不同,没有处置权、占有权)。从这个角度看无形资产实质上是一种权利,是指使转化来的权利,而这种权利对象不是有形的、占有空间的,而主要是无形的、观念的。因此,无形资产本质是一种无形的权利。所谓运营无形资产就是运营这种无形权利。2、无形资产运营的特点。无形资产的运作与经营比有形资产经营具有更大的运作空间,企业无形资产生之比有形资产的扩张来说,可以具有更高的速度和更大的空间,一些国际知名企业的无形资产大于甚至几倍于企业的有形资产就是例证。无形资产经营是企业资产运营的高级阶段。高明的投资经营者主要是利用无形资产经营,减少有形资产的投入,即以无形资产输出为手段,在更大的空间和范围内实施控股或参股,通过无形资产运营代替有形资产投入,实现少投资甚至不投资也能收购企业、合并企业或战略联盟。如兰州黄师傅牛肉面利用自己的配方,使企业大力扩张成为一个有十几家连锁店的企业。

3、无形资产运营的主要方式。无形资产的运作与经营是企业资产经营的核心。其主要运作与经营的方式是企业并购,现实经营过程中没,企业并购失败的主要原因是收购战略失误、管理粗放、整合失败等问题,因此,在资产经营中要通过无形资产经营,减少有形资产经营的投入,通过转换经营机制、提高管理水平、战略协同、文化融合、技术改造、资产重组、制度创新等确保并购成功。

4、无形资产的有效运营。面对巨大风险和机会,企业要有效运营无形资产,首先管理运营要形成完整的运营体系,包括策划、开发、运营、评估、保护等环节。在这个链条中策划与评估、保护具有特殊作用。无形资产的两个基本特点即无形性和资产性使之成为追求的稀有资源,同时又可以不排他取得,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由于作为一种观念可以任意漫延,只有经过周密的策划,才可以使之较准确地有效开发、运营,而评估才可确保利益的最大实现,以减少风险。由于无形资产的本质特点与管理运营不完全同于产品经营,需要研究探讨的方面还非常多,但最根本的是要认清它是经营的一种权利。

五、无形资产管理

1、加强对无形资产的保护意识。作为国有企业的经营者,由于无形资产的状况优劣以及是否完整、安全与其经营业绩评价没有直接关系,而且发生无形资产流失时在短期内不会对企业经营产生影响,因此经营者对无形资产缺乏关注,其现实表现为淡薄的无形资产保护意识、保密意识和缺乏对无形资产的有效管理。因此,我们首先要加强对无形资产的保护意识。在发生无形资产流失时,要引起各方的高度重视和注意,并没有采取有效措施

无形资产范文第4篇

要对无形资产进行合理的会计核算,首先要对它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制度》和《准则》都将无形资产定义为“企业为生产商品或者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也就是说,无形资产是指那些由特定主体控制的不具有独立实体,而对生产经营长期持续发挥作用并能带来经济效益的经济资源;无形资产拥有非实体性、垄断性、收益性和不确定性等特点。

其次,无形资产既属“资产”范畴就与其他资产一样,按照一定的计量标准计价并且予以入账。《制度》和《准则》分别对企业通过购入、非货币易换入、债务重组、接受捐赠,以及自行开发并依法申请等方式取得无形资产的入账价值作了恰当的规定,并且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对“接受投资者投入无形资产”入账价值问题,《制度》和《准则》规定:“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应以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但企业为首次发行股票而接受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应以该无形资产在投资方的账面价值作为入账价值。”《准则》的“指南”指出,“对于企业为首次发行股票而接受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由于发行当时股票没有明确的市价,因而应以该无形资产在对方(即投资方)的账面价值入账。这也说明,如果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在投资者账上没有记录,那么首次发行股票的企业在接受这项无形资产时不应将其入账。”而《制度》在介绍“无形资产”会计科目的使用说明中还规定了“企业用无形资产向外投资,比照非货币易的规定处理。”

这里会有三种情况:

第一,投资方已经将投出的无形资产在自己的账面上进行了记录,而且账面价值正好或者大于发行给投资方的股票面值。这种情况下,从投资方来看实际上是进行了一次非货币易,而从接受投资方来看完全可以理解为企业是按照股票面值或者溢价发行股票。例如:A公司以账面价值为50000元的某项无形资产投资于B公司,取得B公司首次发行的普通股3000股(每股面值10元,为了说明问题方便起见,这里假定A公司是以成本法进行核算的)。

A公司投出无形资产时的会计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50000

贷:无形资产50000

B公司接受该项无形资产时的会计分录:

借:无形资产50000

贷:股本30000

资本公积20000

第二,投资方也已经将投出的无形资产在自己的账面上进行了记录,但是账面价值小于发行给投资方的股票面值。这种情况下,接受投资方再按《制度》和《准则》的要求进行账务处理的话,就等于允许我国的企业可以折价发行股票,这与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相违背。仍以上例为例(假定A公司取得B公司普通股6000股,其他条件不变)。

A公司投出无形资产时的会计分录同上。

B公司接受该项无形资产时就只能编制如下的会计分录了:

借:无形资产50000

资本公积10000

贷:股本60000

其会计核算的结果就变成以50000元的价格折价发行了60000元面值的股票。

第三,投资方由于某些原因而没有将投出的无形资产在自己的账面上进行记录,这种情况在会计实务中确实存在。但是,如果仍要执行《制度》和《准则》的规定,企业就无法进行账务处理了。还以上例为例,只是假定A公司并未在有关账户中反映过该项无形资产。

A公司在投出无形资产时比照非货币易的规定(必须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其编制的会计分录将会是:

借: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0

贷:无形资产0

B公司在接受该项无形资产时也只能按照投资方账面价值的“0”来编制会计分录了:

借:无形资产0

资本公积30000

贷:股本30000

这样一来,A公司不能反映对外投资的价值,投出去的无形资产就被“蒸发”掉了;而B公司明明已经发行了一定量的股票给投资方,但是也不能反映通过筹资所“获得”的资产,那就相当于折价到将这批股票白白地送给投资方了。

笔者认为,有关的会计制度在这个问题上的规定应该修改为“企业为首次发行股票而接受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应以该无形资产在投资方的原账面价值(无形资产原账面价值等于或大于发行给投资方股票面值时)或者以发行给投资方的股票面值(无形资产在投资方无账面价值或者无形资产原账面价值小于该批股票面值时)作为入账价值。”

Ⅱ。关于“出售无形资产”的会计核算问题

企业所拥有的无形资产可以依法转让,其方式有两种,转让无形资产的所有权或者是转让无形资产的使用权。这里提到的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就是通常所说的出售无形资产。企业在出售无形资产时,主要是进行“注销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取得转让收入”以及“反映各种与转让无形资产有关的费用支出”等方面的账务处理。

如何进行“出售无形资产”的会计核算,《制度》和《准则》规定,“企业出售无形资产时,应将所得价款与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准则》的“指南”解释,“出售无形资产所得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收入》中的收入定义。因此,出售无形资产所得应以净额核算和反映”;《制度》在解释有关的会计科目使用时规定为,“企业出售无形资产,按实际取得的转让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该项无形资产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按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无形资产’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金’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出售无形资产收益’科目或者借记‘营业外支出一出售无形资产损失’科目”,“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包括……出售无形资产收益等”,“营业外支出科目核算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如……出售无形资产损失等”。

这些规定中有一点是必须肯定的,那就是应该将“出售无形资产的净损益”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原先的有关会计制度不管是“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还是“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都要求将它们的损益分别计入“其他业务收入”或者“其他业务支出”,就显得有些牵强。“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就好比是企业的一项临时性出租业务,将其作为企业的其他类业务进行会计核算基本上没什么问题;但是,“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就应该看作是企业的一项偶然性的、非营业范围内的经济行为,现行《制度》和《准则》要求将其净损益计入“营业外收支”就比原来的规定合适多了。

上文提到的一些规定看起来很规范,其实在企业的会计实务中很难,因为无形资产出售业务的各项工作往往不可能全部在同一天完成,前后可能会相差一段时间。于是,在进行此项业务会计核算时就会产生如下一些问题:首先,与“出售无形资产”有关的某些事项(比如企业的收款业务和付款业务等)在发生的当时(不可能等到计算出最终的出售净额时再进行会计核算)就必须按照其发生额及时进行会计处理,届时企业就无法编制出合理的会计分录,如果编制成如下的会计分录又违反了现行的有关规定,因为“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会计科目只能反映出售无形资产的净收益或者净损失,而不能反映出售无形资产的毛收入或毛支出:

借:银行存款借:营业外支出

贷:营业外收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金

其次,在“出售无形资产”整个过程没有结束之前,谁也不能武断地认为此项出售结果一定形成“出售净收益”或者产生“出售净损失”,也就是说,企业实际上没有办法按照“无形资产出售净额”来进行会计核算和反映。

再有,当与出售某项无形资产有关的各项业务发生在不同月份时,即使企业已经将出售收入和出售支出分别计入了“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因为“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都是损益类科目,每个月末都要将其发生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而不保留余额的,由于跨越不同会计期间的缘故,企业依然无法实现对“出售无形资产”采用净额加以核算和反映的目的。

笔者认为,在核算“出售无形资产”会计业务时完全可以参照核算“固定资产出售”的办法,设置一个类似于“固定资产清理”的会计科目-“无形资产处置”(具体的名称尚可探讨)会计科目解决以上问题。

为此,《制度》可以这样规定:企业在出售无形资产时,利用“无形资产处置”会计科目“注销无形资产账面价值”、核算出售过程中所发生的“转让收入”以及与之有关的“费用支出”等。在办理无形资产转让手续时,按无形资产账面净值,借记“无形资产处置”科目,按该项无形资产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按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无形资产”科目。结算出售无形资产价款时,借记“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无形资产处置”科目。核算出售无形资产的相关费用和应交营业税时,借记“无形资产处置”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等科目。在出售无形资产的各项事务全部完成以后,结转出售无形资产净收益时,借记“无形资产处置”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出售无形资产收益”科目;结转出售无形资产净损失时,借记“营业外支出-出售无形资产损失”科目,贷记“无形资产处置”科目。“无形资产处置”科目的期末余额分别反映尚未完成出售无形资产全过程的净损失或净收益。

例如甲公司4年前支付550000元的买价和10000元的相关费用购入一项专利权,该专利权的法定使用年限还剩10年;甲公司还为此专利权计提过减值准备10000元。甲公司现以460000元的价格将其转让给丙公司,支付了注册登记费27000元,营业税率5%,甲公司应该编制如下一些会计分录:

①借:无形资产处置390000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10000

贷:无形资产400000

②借:银行存款460000

贷:无形资产处置460000

③借:无形资产处置5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23000

银行存款27000

④借:无形资产处置20000

贷:营业外收入—出售无形资产收益20000

如果上例中甲公司是以420000元的价格转让给丙公司的话,那么会计分录就变成:

①借:无形资产处置390000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10000

贷:无形资产400000

②借:银行存款420000

贷:无形资产处置420000

③借:无形资产处置48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21000

银行存款27000

无形资产范文第5篇

【关键词】 无形资产 核算 计量

一、无形资产的含义

会计学认为,资产是会计主体所拥有或控制的能为其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按是否具有实物形态,资产可以分为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两大类,有形资产通常包括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原准则规定,无形资产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分为可辨认和不可辨认无形资产。2006年我国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认为,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可辨认性标准是指:能够从企业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单独或者与相关合同、资产或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予许可、租赁或者交换;源自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无论这些权利是否可以从企业或其他权利和义务中转移或者分离。

只有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符合无形资产的定义;与该资产相关的预计未来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但从会计确认与计量角度而言,局限于传统的会计确认和计量准则,许多在经济学上已经确认的无形资产,在会计学中则因无法计量和记录而游离于会计报表之外,诸如良好的企业形象、高素质的员工队伍、企业的公共关系网络、企业的营销网络等等。由此可以看出,经济学对无形资产的界定是广义的,而会计学对无形资产的界定则是狭义的。对于无形资产的理解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无形资产无独立的实物形态

这主要是相对于有形资产而言,无形资产是客观存在的而又是看不见、摸不着的;同时无形资产虽然无独立的实物形态,但又往往依托于某一特定的实体。如商誉依托于企业整体资产,土地使用权依托于土地等。

2.无形资产具有收益性

无形资产除了能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持续发挥作用外,还能够为其所有者和使用者带来经济效益或者是超额利润,特别是对高新技术企业更是如此,这也正是无形资产的价值所在。

3.无形资产是具有某种特殊权利的资产

无形资产中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计算机软件、商业秘密等都属于法定的特殊权利,都属于知识产权法规所保护的范围。而且这些特殊权利还具有垄断性、独占性和排他性的特点。

二、无形资产的确认

随着无形资产重要性日益提高,将有更多的无形资产项目纳入无形资产核算体系中加以确认,以反映更加准确详实的会计信息。一般而言,要确认的无形资产按性质划分包括以下四类:(1)知识产权资产,是企业在生产经营和研究开始过程中所形成的精神产品的一种产权形式,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商业秘密等。(2)市场资产,是指企业通过其所拥有的与市场相关联的无形资产可能获得的潜在利益总和。(3)结构性资产,如企业组织结构、管理方法、制度规范、企业文化、信息系统、企业目标和价值观等。(4)人力资产,指有利于实现企业目标的与员工有关的优势,由知识与学习知识的能力、技能、发明创造力、组织管理、判断决策、完成任务能力等看似抽象但起决定作用的人力因素所构成。

三、无形资产的计量

无形资产计量的实质就是确定无形资产的入账价值。按照我国现行的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规定,对高新技术企业无形资产采用历史成本计量。通常来说,无形资产的历史成本计价方法具有以下优点:基本体现无形资产的原始形成过程,信息较充分,易于被信息使用者接受;历史成本计价满足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原则,具有确定性和稳定性,反映无形资产的原始价值。

新准则规定无形资产的取得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这一规定与旧准则没有变化,但是具体操作上有以下的区别:

1.取消了原准则第10条中的“企业为首次发行股票而接受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应以该无形资产在投资方的账面价值作为入账价值”。这条规定取消后,企业就可以根据投资双方议定的价格作为入账价值。但是,如果议定价格不公允,要按照公允价值调整。

2.无形资产研发阶段支出的核算,新准则规定要根据研究费用与开发费用和未来经济利益流入之间的不确定性程度的大小来确定相应的处理方法。新准则将企业的研究支出与开发支出区别对待,无形资产的研发划分为两个阶段: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

3.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格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的,按照支付购买价格的现值计量。和该规定一样的还有“固定资产”,收入的确认也有类似的规定。这是新准则的一大亮点,考虑时间价值,以体现资产的真正价值。

四、无形资产的后续支出问题

无形资产的后续支出(如专利技术的改良研究费用)既可以准确地以货币进行计量,又能增加无形资产的价值(或虽不能增加无形资产的价值,但是无形资产取得后的必要支出)。因此应该追加计入到该无形资产的成本中。如专利技术的改良研究费用,应在其发生时计入“无形资产——专利权”中。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也有较大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分为“有限”和“不确定”两类。“有限”的无形资产的寿命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起,到不再作为无形资产确认时的时间内确认,并按照该时间进行摊销,取消了原来按照法律规定年限确认的说法,最重要的是取消了没有合同年限和法律年限的摊销期不得超过10年的规定。

2.无形资产摊销的会计核算。旧准则将摊销额直接减记无形资产,所以只反映其折余价值,不反映原值和累计摊销价值,使得无形资产价值的信息反映不够充分。新准则进行了改进,和固定资产一样,无形资产原值不因为摊销而改变,增设一个“累计摊销”作为“无形资产”备抵账户,核算其摊销额。无形资产的摊销对应科目,旧准则是只记入“管理费用”;新准则规定摊销金额一般应当记入当期损益,即管理费用。但如果某项无形资产是专门用于生产某产品或者其他资产,其所包含的经济利益是通过转入到所生产的产品或其他资产中实现的,则无形资产的摊销金额应当记入该资产的成本。例如,专门用于生产某产品的专利权摊销金额就应当记入该产品的制造费用。

参考文献:

[1]于玉林.《无形资产概论》.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

[2]刘德成.《论无形资产的特点》.地质技术经济管理,1999,6.

[3]杨有红,赵佳佳.《试论资产减值内控制度的完善》.《会计研究》,2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