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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调研工作计划

公务员调研工作计划

公务员调研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国务院办公厅

【代码】101

一、主要职责

国务院办公厅是协助领导同志处理国务院日常工作的机构。

国务院办公厅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国务院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国务院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二)协助国务院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名义的公文。

(三)研究国务院各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请示国务院的问题,提出审核意见,报国务院领导同志审批。

(四)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国务院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国务院领导同志决定。

(五)督促检查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对国务院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国务院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国务院领导同志报告。

(六)协助国务院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国务院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七)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要问题,办理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交办的有关事项。

(八)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九)负责国务院值班工作,及时向国务院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各地区向国务院反映的重要问题。

(十)做好行政事务工作,为国务院领导同志服务。

(十一)办理国务院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国务院办公厅设6个职能司局。

(一)秘书一局

办理文电收发运转、国徽印鉴管理、国务院全体会议、国务院常务会议和总理办公会议等会议会务及国务院领导同志内事活动、国务院值班、信息、档案和数据管理、办公厅保密、公文核稿、文印、督查、机要通信和办公自动化、《国务院公报》编辑等方面的工作。

(二)秘书二局

办理发展计划、经贸、工业(含国防工业)、财税、劳动和社会保障、国土资源、建设、交通、铁道、民航、信息产业、水利、农业、林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金融证券、审计、海关、环保、统计、工商管理、质量技术监督、药品监督管理、旅游、供销、体改、气象等经济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工作。

(三)秘书三局

办理教育、科技、外事、政法、法制、监察、民政、人事、文化、卫生、体育、计划生育、地震、民族宗教、港澳台侨、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知识产权、机构编制等社会事业方面的文电、会务、督查及联合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军队等方面的工作。

(四)中办国办局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确定的工作范围,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向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提供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的重要信息,办理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交办的有关事项;指导部门和地方的业务工作;处理跨部门、跨地区的疑难问题。

(五)人事司

负责国务院办公厅的人事管理和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办理工作人员的出国手续;负责国务院领导同志办公室的人事工作;负责挂靠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

(六)行政司

负责在中南海北区办公的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服务事务以及机关后勤管理工作。

(七)机关党委。

负责国务院办公厅及其挂靠单位和国务院外事办公室的党群工作。

外交部

【代码】102

内设机构及其职能

(一)办公厅

协助部领导处理日常事务;协调部内业务工作,沟通各方面的情况;综合办理文电运转、信息处理等工作。

(二)政策研究司

研究国际形势和国际关系中全局性和战略性的问题,研究规划外交政策,研究世界和地区经济金融形势和经济外交工作;协调部内各单位和驻外使领馆的调研工作;起草党和国家领导人及部领导的有关外交工作的重要文稿;研究和指导编写中国外交史。

(三)亚洲司

掌握、研究亚洲地区和国家的情况和形势;负责与这一地区、国家外交往来及相关涉外事务的具体事宜;协调同这一地区、国家双边往来的具体政策;指导我驻本地区使领馆的外交业务工作。

(四)西亚北非司

掌握、研究西亚北非地区和国家的情况和形势;负责与这一地区、国家外交往来及相关涉外事务的具体事宜;协调同这一地区、国家双边往来的具体政策;指导我驻本地区使领馆的外交业务工作。

(五)非洲司

掌握、研究撒哈拉以南地区和国家的情况和形势;负责与这一地区、国家外交往来及相关涉外事务的具体事宜;协调同这一地区、国家双边往来的具体政策;指导我驻本地区使领馆的外交业务工作。

(六)欧亚司

掌握、研究欧亚地区和国家的情况及形势;负责与这一地区、国家外交往来及相关涉外事务的具体事宜;协调同这一地区国家双边往来的具体政策;指导我驻本地区使领馆的外交业务工作。

(七)欧洲司

掌握、研究欧洲地区和国家的情况和形势;负责与这一地区、国家外交往来及相关涉外事务的具体事宜;协调同这一地区国家双边往来的具体政策;指导我驻本地区使领馆的外交业务工作。

(八)北美大洋洲司

掌握、研究北美、大洋洲地区和国家的情况和形势;负责与这一地区、国家外交往来及相关涉外事务的具体事宜;协调同这一地区国家双边往来的具体政策;指导我驻本地区使领馆的外交业务工作。

(九)拉丁美洲司

掌握、研究拉美地区和国家的情况和形势;负责与这一地区、国家外交往来及相关涉外事务的具体事宜;协调同这一地区国家双边往来的具体政策;指导我驻本地区使领馆的外交业务工作。

(十)国际司

调研多边外交领域的形势和发展趋势;负责处理联合国及其它政府间国际组织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有关问题。

(十一)军控司

负责军控、裁军、核不扩散和出口控制以及全球和地区安全等问题,执行上述领域的方针、政策和处理上述领域的外交事务。

(十二)条约法律司

研究和处理外交工作中的条约、法律方面的问题;办理各种涉及条约、法律以及领土、边界、地图等涉外案件;负责办理或参加有关条约、法律的国际会议和双边谈判;协助有关部门审核国内制定的涉外法规。

(十三)新闻司

负责就中国外交政策和中国对外关系、国际问题新闻和阐述立场;对外国常驻记者和临时来华外国记者采访给予协助;协调外交部公众外交工作;负责外交部网站建设等。

(十四)礼宾司

主管国家对外礼仪事项;负责研究和处理外国驻华外交机构在华的礼遇、外交特权和豁免问题;指导我驻外使领馆和地方外办办理涉外工作中的礼宾问题。

(十五)领事司

主管同外国谈判签订领事条约、设领协议和其他有关领事方面的协议等;指导地方外办管理外国在华领馆有关事务;指导我驻外领事机构的领事侨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处理重大涉外案件;颁发护照和签证;办理公证、认证及通过外交途径送达法律文书等。

(十六)港澳台司

在外交方面贯彻执行中央关于港澳台问题的方针政策;协调处理有关港澳台问题的涉外事务。

(十七)翻译室

负责重要外交文件、文书的英、法文笔译与外交部安排的党和国家领导人及其他重要外事活动的英、法文口译;承担外交部组织的国际会议的同声传译;培训英、法文高级译员。

(十八)外事管理司

办理各地区和各部门报送国务院的有关外事问题的请示、报告;拟定和修订外事工作的法规;对外事管理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建议。

(十九)涉外安全事务司

执行我外交涉及非传统安全领域的方针政策;主管有关调研工作;协调和处理相关涉外事务。

(二十)干部司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公务员制度和外交队伍的建设;主管机构设置和干部的编制、计划录用、审查、调配、培训、职称、考核、任免、晋升、奖惩、工资、福利、离退休等工作。

(二十一)离退休干部局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离退休干部政策;负责离退休干部的日常管理。

(二十二)行政司

规划、管理外交部后勤工作;归口管理部机关和部属单位基建计划;管理部机关物资、设备及部内、驻外使领馆房地产;承办外国驻华使领馆房地产的审核和谈判等。

(二十三)财务司

贯彻执行国家的财政政策和法规;经管和核算外事、行政、事业、教育经费和预算外资金,管理部属国有资产;归口管理、指导我驻外机构和部属单位的财会业务等。

(二十四)档案馆

外交部档案馆属部门档案馆,是永久保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外交档案的基地。其主要职能是:负责收集并永久管理外交部及其直属单位形成的档案,对部内、部属各单位和我驻外使领馆、团、处、驻港公署的档案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为部内各单位和驻外机构采选、配发与外交工作有关的种类书籍、报刊和工具书,并进行管理和提供服务。档案馆具有对本部门档案业务的行政管理职能。

(二十五)机关党委

负责外交部机关和部属单位党组织的建设及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围绕外交中心任务开展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政治理论培训,指导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开展工作。

(二十六)监察局

检查各行政职能部门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决定、命令中的问题;受理对各行政职能部门、国家公务员和外交部各行政职能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调查处理各行政职能部门,国家公务员和各行政职能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受理国家公务员和各行政职能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依照行政法规由监察机关履行的其他职责。

(二十七)国外工作局

指导驻外使领馆的政治理论学习和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指导驻外使领馆的思想政治工作。

(二十八)服务局

外交部机关及驻外机构服务局是外交部机关直属事业单位,成立于1994年1月24日。除局机关外,下设有业务处、交通处、综合服务处、楼宇管理处、驻外机构供应处、驻外机构物资供应处、华风宾馆等单位。主要担负为外交部机关工作服务、为我驻外使领馆服务的任务。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代码】104

一、主要职责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作为国务院的组成部门,是综合研究拟订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进行

总量平衡,指导总体经济体制改革的宏观调控部门。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提出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研究涉及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问题,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负责日常经济运行的调节,组织解决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重大问题。

(三)负责汇总和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制定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政策和价格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产业、价格政策的执行效果,监督检查产业政策、价格政策的执行;制定和调整少数由国家管理的重要商品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保持国际收支平衡。

(四)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改革开放促进发展的建议,指导和推进总体经济体制改革。

(五)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安排国家财政性建设资金,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安排国家拨款的建设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组织和管理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工作。

(六)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并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指导工业发展,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制定工业行业规划,指导行业技术法规和行业标准的拟订;拟订石油、天然气、煤炭、电力等能源发展规划;推动高技术产业发展,实施技术进步和产业现代化的宏观指导;指导引进的重大技术和重大成套装备的消化创新工作。

(七)研究分析区域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情况,提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和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规划,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地区经济协作工作。

(八)研究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负责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并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管理粮食、棉花、食糖、石油和药品等重要物资和商品的国家储备;提出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和规划。

(九)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以及国防建设与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十)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拟订资源节约综合利用规划,参与编制生态建设规划,提出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政策,协调生态建设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环保产业工作。

(十一)研究多种所有制经济的状况,提出优化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建议,促进各种所有制企业的公平竞争和共同发展;研究提出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宏观指导,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十二)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协调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重大问题。

(十三)拟订和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经济体制改革、对外开放的有关行政法规和规章,参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起草和实施。

(十四)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五)根据国务院规定,管理国家粮食局、国家烟草专卖局。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主要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设26个职能机构(司、局):

(一)办公厅

负责会议组织、文电运转、档案管理、保密、秘书事务和政务信息等委机关日常政务以及委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安全保卫等行政事务;负责机关电子政务的组织实施和工作。

(二)政策研究室

负责重要文件起草和信息工作;组织研究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和国际经济的重大问题。

(三)发展规划司

研究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和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提出推进城镇化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和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规划、区域规划。

(四)国民经济综合司

分析研究国内外经济形势,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提出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对策建议;组织研究并提出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包括年度总量平衡、结构调整和重要商品平衡的目标和政策;提出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稳定物价和保持国际收支平衡等宏观调控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拟订并协调国家重要物资储备计划。

(五)经济运行局(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监测分析工交行业经济运行态势,组织解决工交行业经济运行的有关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工交行业经济运行方面的政策建议;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工作;提出动用国家物资储备的建议;管理国家药品储备;承担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六)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

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提出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议。

(七)固定资产投资司

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研究提出固定资产投资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调控政策;提出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建议;安排国家拨款的建设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

(八)产业政策司

研究分析产业发展的情况,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组织和协调专项产业政策的制定,监督产业政策落实情况;提出国家鼓励、限制和淘汰的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指导目录;研究服务业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协调服务业发展;提出优化产业结构、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政策建议。

(九)国外资金利用司

研究国际资本的动态,监测分析我国利用外资的状况,提出利用外资战略,研究协调有关重大政策;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提出利用外资规划,提出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规划和限额以上备选项目;商有关部门拟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安排限额以上外商投资重大项目;提出对境外投资的战略、总量、结构、用汇的规划和政策;安排在境外的资源开发类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

(十)地区经济司(国家气候变化对策协调小组办公室)

组织拟订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区域经济发展的政策;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规划;协调地区经济发展,指导地区经济协作,协调经济特区和开放地区的重大问题;编制“老”、“少”、“边”、“穷”地区经济开发计划和以工代赈计划;承担国家气候变化对策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一)农村经济司

研究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重大问题;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建议;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的发展规划和政策。

(十二)能源局(国家石油储备办公室)

研究国内外能源开发利用情况,提出能源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订能源发展规划,提出相关体制改革的建议;实施对石油、天然气、煤炭、电力等能源的管理;管理国家石油储备;提出能源节约和发展新能源的政策措施。

(十三)交通运输司

研究交通运输发展的状况,提出交通运输发展战略、规划和体制改革建议;拟订促进交通运输技术进步的政策,对交通运输现代化实施宏观指导。

(十四)工业司

分析工业发展情况,研究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拟订主要工业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对工业现代化实施宏观指导;指导行业技术法规和行业标准的拟订;指导引进的重大技术和重大成套装备的消化创新工作;承担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组织协调工作;承办稀土行业发展的有关工作;负责盐业行政管理工作。

(十五)高技术产业司

研究高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发展动向,提出高技术产业发展和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政策、重点领域和相关建设项目;提出支持重点技术产业发展的政策,组织可促进和带动国民经济素质提高的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和重大成套装备的研制开发;组织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联合,推动国民经济新产业的形成。

(十六)中小企业司

研究中小企业、非国有经济发展的有关问题,促进多种所有制企业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研究提出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和具体措施,加大对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和扶持;指导和促进中小企业的对外合作,健全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协调中小企业和非国有经济发展中的问题。

(十七)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司

研究解决经济、社会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政策;编制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组织协调环保产业有关工作,依法组织协调清洁生产促进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

(十八)社会发展司

提出社会发展战略,拟订和协调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人口、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旅游、政法、民政等发展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

(十九)经济贸易司

监测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并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管理国家粮食、棉花等储备,指导监督国家订货、储备、轮换和投放;提出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二十)财政金融司

研究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研究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以及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的问题,分析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执行情况并提出建议;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参与确定有价证券的发行总规模、结构和投向;研究提出企业债券的发行总量和资金投向。

(二十一)价格司

监测预测价格总水平变动,提出价格总水平的调控目标、调控政策和价格改革建议;起草商品价格和收费方面的法律、法规;拟订重要商品价格和收费政策并组织实施;提出价格管理的范围、原则和办法;拟订和调整中央政府管理的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组织重要农产品成本调查。

(二十二)价格监督检查司

指导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价格检查,依法处理商品价格和收费的违法行为和违法案件;承担中央各部门、省级人民政府和中央企业的价格违法案件的审理工作;起草价格监督检查的行政法规、规章,按规定受理价格处罚的复议案件和申诉案件。

(二十三)就业和收入分配司

研究就业、居民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情况,提出就业规划,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组织拟订和论证相关体制改革方案,协调解决相关的重大问题。

(二十四)法规司组织起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负责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执行情况的调查研究;负责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二十五)外事司

负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国际组织、外国政府及机构合作的有关事宜;协助有关司推进重大涉外项目,开展国际经济调研;负责委机关日常外事工作。

(二十六)人事司

按管理权限,负责委机关及委属单位的干部管理和人事工作。

(二十七)机关党委。负责委机关、委管国家局和委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教育部

【代码】106

一、主要职责

教育部是主管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国务院组成部门。

教育部的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拟定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起草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草案。

(二)研究提出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全国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拟定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以及教育发展的重点、结构、速度,指导并协调实施工作。

(三)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方针、政策;监测全国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外对我国的教育援助、教育贷款。

(四)研究提出中等和初等教育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教学基本要求、教学基本文件;组织审定中等和初等学校的统编教材;指导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类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对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与评估。

(五)统筹管理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教育以及高等职业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社会力量举办的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继续教育等工作。研究提出高等学校设置标准,审核高等学校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制定学科专业目录、教学基本文件,指导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高等教育评估工作;负责"211工程"的实施和协调工作。

(六)统筹和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七)规划并指导高等学校的党建工作和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品德教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

(八)主管全国的教师工作,制定各级各类教师资格标准并指导实施;研究提出各级各类学校的编制标准;统筹规划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工作。

(九)统筹管理各类高等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制定各类高等学校招生计划;负责各类高等学历教育的学籍管理工作;归口管理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拟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分配工作。

(十)规划并指导高等学校的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宏观指导高等学校的高新技术应用研究与推广、科研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结合等工作;协调并指导高等学校承担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国防科技攻关项目的实施工作;指导高等学校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的发展建设。

(十一)统筹管理并协调、指导教育系统的外事工作,拟定出国留学和来华留学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划并协调、指导对外汉语教学工作;指导我驻外教育机构的工作。负责协调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教育交流。

(十二)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

(十三)拟定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制定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测试工作。

(十四)统筹规划学位工作,起草有关学位工作的法规;负责实施国家的学位制度;负责国际间学位对等、学位互认等工作;承办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有关具体工作。

(十五)负责协调“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各委员单位及其他部门、机构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开展教育、科技、文化等方面的合作与交流;负责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亚太地区办事处、驻京办事处的联系与交流;负责与我国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常设代表团的联络并指导其工作。

(十六)承办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交办事项。

(十七)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厅

综合协调部机关重要政务、事务,负责文件运转和管理;负责部长办公会、部级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并督办;负责新闻宣传以及文秘、档案、保密、、保卫等工作。

(二)政策研究与法制建设司

负责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的研究并就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规划并起草综合性教育法律、法规草案。

(三)发展规划司

制定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负责全国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负责高等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和布局、结构的调整;拟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研究提出各类高等学校设置标准,审核高等学校的设置、撤销和更名;负责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的有关工作;管理直属高等学校和直属单位的基建投资。

(四)直属高校工作办公室

指导直属高校制定发展战略规划;指导、协调直属高校管理体制调整、改革工作;负责与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共建直属高校的有关工作;组织实施高校领导干部培训工作;就直属高校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开展专题调研,沟通、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配合有关司局核定中、长期发展规模;配合有关司局,做好直属高校重点建设的有关工作;负责直属高校领导班子建设调研、年度考核、特邀联络员等工作;汇总、分析直属高校年度事业发展基本数据和有关信息;负责两院院士候选人的部门遴选工作;承担教育部直属高校工作咨询委员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负责咨询委员会全体会议组织筹备工作。

(五)人事司

负责直属高等学校、部机关与直属单位、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等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作,规划并指导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协调并指导直属高等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

(六)财务司

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的方针、政策;统计并监测全国教育经费投入情况和执行情况;编制直属高等学校和直属单位经费的预算和决算;负责直属高等学校和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并监督资本运营;负责有关工商税务、财务检查、内部审计等方面的协调工作。

(七)基础教育司

宏观指导基础教育工作和重点推动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制定基础教育的基本教学文件及评估标准,指导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审定统编教材,规划教材建设工作;指导中小学电化教育、图书和教学仪器设备配备工作;指导中小学德育工作、幼儿教育工作、残疾少年儿童的特殊教育工作。指导社会力量举办基础教育各类学校及教育机构的工作。

(八)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职业教育/成人教育)

统筹管理普通及成人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化技术教育,编制中等职业教育的专业目录和教学指导文件;制定教学评估标准并指导实施工作;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和教材建设;指导社会力量举办各类中等职业教育学校的工作以及职业证书考试。

(九)高等教育司

统筹管理各类高等教育,规划并指导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制定学科专业设置目录、教学指导文件、指导性教材建设规划、教学仪器和实验设备基本配备标准;指导社会力量举办高等学校的工作。

(十)民族教育司

指导并协调少数民族教育的特殊性工作;统筹规划并指导少数民“双语”教学和教材建设;负责协调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十一)师范教育司

指导普通师范教育和在职教师的培训工作;制定各级各类师范院校培养目标、规格及师范教育基本专业目录,指导师范教育教学改革和师资培训工作。

(十二)教育督导团办公室

承办教育督导团的日常工作,组织国家督学对各地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的督导评估和检查验收,宏观指导各地的督导工作。

(十三)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工作司

规划高等学校杜会科学研究、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建设工作并指导实施;负责高等学校党建、学生与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稳定工作;规划并指导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建设;负责直属高等学校和直属单位出版物的监督管理。

(十四)高校学生司

负责各类高等学校的招生及全国统一考试工作;负责各类高等教育学历和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制定高校毕业生就业计划井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少量国家急需、应予保证的高校毕业生指令性分配计划。

(十五)科学技术司

拟定高等学校自然科学技术的发展规划;组织高等学校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并指导实施;协调并指导高等学校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及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学研”结合等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信息化建设;在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指导下和本部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无线电管理工作;协调教育系统有关版权和专利等方面的工作。

(十六)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体育卫生/艺术国防)

宏观指导学校体育、卫生健康和艺术教育工作,制定有关体育、卫生、艺术教育教学的指导性文件;协调大中学学校及学生参加国际体育竞赛和艺术教育等交流活动;规划并指导有关的专业教材建设、专业师资培训;指导并协调学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

(十七)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

拟定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中长期规划;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指导语言文字改革;组织推行《汉语拼音方案》,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以及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十八)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

研究并审定语言文字标准和规范,制定语言文字信息处理标准;指导地方文字规范化建设;负责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信息处理的研究与应用。

(十九)国际合作与交流司

负责教育的国际合作与交流;统筹管理出国留学和来华留学工作;按有关规定管理教育援外和外援项目;规划并指导对外汉语教学工作;指导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的业务工作。开展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教育交流工作。

(二十)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统筹规范并归口管理全国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负责“211工程”的实施和协调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部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科学技术部

【代码】107

一、基本职能

(一)组织编制全国民用科学技术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研究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措施;推动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科技自身发展规律的科技创新体制和科技创新机制;指导部门、地方科技体制改革。

(三)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优化科技资源的配置;负责归口管理的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费”和科技外事经费等有关费用的预、决算。

(四)研究制订加强基础性研究、高新技术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重大基础性研究计划、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科技攻关计划、科技创新工程和社会发展科技计划的制定与组织实施。

(五)强化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工作;指导科技成果转化;管理部级高新技术重点新产品工作;负责火炬计划、星火计划、成果推广计划等科技开发计划指南的制定并指导实施;管理部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促进高新技术出口及相关政策的制定。

(六)参与编制国家重大科学工程等科技基地的建设规划;编制和实施国家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基地的计划。

(七)研究科技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提出充分发挥科技人员积极性、创造科技人才成长良好环境的相关政策。

(八)研究制订我国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的方针、政策;负责双边和多边政府及有关国际组织之间的科技合作计划;指导驻外科技机构的工作;负责驻外使领馆科技干部的选派与管理;管理外国政府、国际科技组织有关对华科技援助和我国对外科技援助的工作;负责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台湾地区的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

(九)研究提出制订科技法律、法规的建议;归口管理全国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与科技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制定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实行政策引导,推动科普工作发展;促进科技咨询、招标、评估等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推动科技服务体系的建立。

(十)负责科技信息、科技统计和科技期刊管理工作;审核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

(十一)指导协调国务院各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科技管理工作。

(十二)代管科技日报社。

(十三)承担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交办的有关工作。

(十四)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和职能

(一)办公厅

承办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交办的有关工作;负责有关重要文件起草、调研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文书档案管理和、保密等政务工作;负责科技宣传和新闻工作。围绕部中心工作,开展软科学研究。

(二)人事司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部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干部队伍建设和有关人事、机构编制工作;负责驻外科技干部的选派与管理等工作。

(三)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司

研究全国科技工作、科技与经济结合的方针和政策,创造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的环境;组织研究科技体制改革的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推动部门和地方科研院所的体制改革工作;研究起草有关科技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加强有关科技知识产权保护、技术合同仲裁、科技咨询等工作的政策措施;研究科技人员有关政策,推动科技管理干部培训及科普工作;对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进行审核。

(四)发展计划司

研究科技发展战略,组织编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国家各项科技发展计划、科技开发计划指南和国家工程中心等科技基地组建计划;提出国家各项科技计划的协调、综合平衡和经费配置的建议。研究提出科技成果登记、评价、鉴定、奖励、保密、技术市场、技术出口等政策、条例和管理办法;参与编制国家重大科学工程的建设规划;管理部级高新技术重点新产品工作;负责科技统计工作。

(五)条件财务司

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负责开辟科技经费渠道、筹措科技资金;负责编制归口管理的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费”和科技外事经费等有关费用的预、决算;推动科技经费的财务改革和财务会计制度的实施工作,对经费的使用管理进行监督;研究科研条件保障方面的方针、政策和规划;负责科技期刊管理工作;编制和管理机关基建计划;监管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

(六)国际合作司

研究国际科技合作的方针、政策及有关规章、制度;组织实施政府双边和多边及有关国际组织之间的科技合作计划、官方科技合作协议等外事工作,审核与协调重要民间科技合作交流项目;组织实施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有关对华科技援助和我国对外科技援助;指导驻外科技机构工作,联系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的驻华科技机构,联系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有关科技工作。

(七)基础研究司

研究国家基础研究的发展战略、方针和政策;组织提出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规划、实施基础研究重大项目前期研究专项;组织推荐和实施国家重大科学工程及重点基础研究基地建设;规划并指导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建设;推动基础研究机构的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承办基础研究的有关工作。

(八)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司

研究工业领域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方针政策;组织提出工业领域高新技术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信息、自动化、能源和新材料等领域高新技术研究发展计划;组织实施工业领域国家重大科技攻关计划和科技创新工程;承担部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及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宏观管理工作;推动工业领域的科技体制改革工作和生产力促进中心等技术服务体系的建设。

(九)农村与社会发展司

研究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生物、海洋领域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组织实施农村与社会发展方面的国家重大科技攻关计划和社会发展计划;指导农村重大科技产业的示范;指导涉及人口、资源、环境、医药卫生、科技扶贫、科技兴市(县)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试验区等科技工作;推动相关领域的科技体制改革工作。

(十)直属机关党委

(十一)监察局

(十二)离退休干部局

1.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并根据离退休干部统一管理,待遇分开的原则,具体拟定本部门的实施办法。

2.组织离退休干部阅读、学习文件和参加政治活动。负责离退休干部的医疗保健、生活福利、休养和用车等服务的安排。有组织有领导地发挥离退休干部在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

3.会同有关部门办理离退休干部的丧葬和善后处理事宜。

4.负责对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并转发和传达有关文件。

5.承担部门交办的其他有关离退休干部工作的事宜。

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

【代码】108

一、主要职责

(一)研究拟定国防科技工业和民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国防科技工业及行业管理规章;

(二)组织研究和实施国防科技工业体制改革;组织军工企事业单位实施战略性重组;组织国防科技工业的结构、布局、能力调整、企业集团发展和企业改革工作;

(三)研究制定国防科技工业的发展规划、结构布局、总体目标;组织编制国防科技工业建设、民规划和行业发展规划;

(四)组织管理国防科技工业质量、安全、计量、标准、统计、档案、重大科研及其推广;

(五)拟定核、航天、航空、船舶、兵器工业的产业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实施行业管理;指导军工电子的行业管理;负责国家核电建设、同位素生产和民用爆破器材生产流通的行政管理;

(六)负责组织管理国防科技工业的对外交流与国际合作;代表中国政府参加有关国际组织及其有关活动;负责军工企事业单位的军品出口管理。

二、内设机构

办公厅、政策法规司、体制改革司、综合计划司、财务司、科技质量司、系统工程司、民品发展司、民爆器材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际合作司、人事教育司、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局、纪检组监察局等。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代码】109

一、工作职能

国家民委承担着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努力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政治、教育、文化、科技等事业的发展,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健康发展,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的重要任务。根据国务院的规定,国家民委有如下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当好党中央、国务院在民族工作方面的参谋助手。

(二)研究并提出有关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发展战略,拟定国家有关民族事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健全民族法律体系。

(三)组织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问题等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开展民族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并监督贯彻执行。组织对有关国家民族政策、民族问题的研究。

(四)监督实施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建设,监督办理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事宜,组织指导民族自治地方逢10周年庆祝活动。

(五)研究拟定协调民族关系的原则方法,促进各民族间的平等团结、互助合作,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宜,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组织和承办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

(六)组织对我国少数民族人权状况、妇女儿童状况和散杂居少数民族情况的调查研究,配合有关部门拟定向联合国发出的关于我国少数民族人权公约报告等事宜。

(七)分析民族地区经济运行情况、经济发展规划,研究提出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特殊政策和措施。组织调查研究牧区、边境地区、贫困地区少数民族经济发展中的有关问题,配合承办民族地区扶贫事宜。组织协调民族地区科技发展、对口支援经济技术协作和民族贸易、民族特需用品生产。

(八)在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指导下,研究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卫生、体育、新闻出版等方面的特殊问题并提出相关意见,承办相应事务。

(九)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工作。

(十)在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的总体规划指导下,研究民族教育改革发展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帮助解决民族教育中的特殊困难,配合教育主管部门承办对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和国家民族教育扶持的有关事宜。

(十一)对政府系统民族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加强同民族自治地方的联系,组织接待少数民族学习、参观、考察等事宜。

(十二)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协助有关部门作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等工作。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机构编制管理及党群工作。

(十三)组织协调民族工作领域有关对外交流与合作,协助开展少数民族对外宣传和办理涉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台湾地区等有关事宜,办理居住境外的少数民族同胞有关回国探亲、旅游、定居等事宜。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厅

协助委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政务、事务的综合协调和行政后勤管理工作;组织委内重要文件起草;负责委机关文秘、信息、档案、、保密、保卫、财务、行政管理、办公自动化等工作;组织和承办民族自治地方逢十周年庆祝活动;组织接待少数民族重要学习、参观、考察团组;为直属单位提供有关服务。

(二)政策法规司

研究提出有关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发展战略,研究拟定国家民族事务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逐步健全民族法律体系;指导与促进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建设;制定并监督执行保障少数民族各项权利和处理民族关系方面的有关政策和措施,承办民族团结进步表彰事宜;组织调研我国少数民族人权状况,参加涉及我国少数民族人权的国际活动,配合拟定向联合国发出的有关情况报告;组织研究散杂居少数民族、少数民族妇女儿童保护等问题并提出有关特殊政策措施,办理民族乡的有关事宜;组织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问题的调查研究,整理、编撰民族工作方面的重要文献,联系民族研究学术团体。

(三)经济发展司

组织分析民族地区经济运行情况,配合制定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辑《中国民族统计年鉴》;研究提出涉及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金融、税收、经贸等方面的特殊政策措施,牵头指导和协调民族贸易、民族特需用品生产及国家对这方面实行的优惠政策的组织实施,协助推进民族地区的科技发展和对口支援及经济技术合作;组织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改革与发展中的有关问题调查研究,提出特殊政策措施,配合国家扶贫管理部门承担民族地区扶贫有关事宜,负责委机关的定点扶贫工作。

(四)文化宣传司

在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指导下,研究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体育、卫生和语言文字、新闻出版的特殊问题并提出相关意见;配合制定少数民族文化、体育、卫生等有关发展政策和规划,主办重大民族文化活动,承办全国少数民族体育运动会,协助民族医药的挖掘整理和民族文物的保护工作;管理全国民族语言文字和少数民族古籍整理工作,指导民族语文翻译、出版、广播、影视等工作;开展我国各民族之间的文化艺术合作与交流;按规定权限管理委属文化艺术团体和新闻出版、古籍整理单位并提供有关服务。

(五)教育科技司

在国家教育改革发展的总体规划下,研究民族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参与研究与制定民族教育的有关政策法规和规划,提出民族教育发展的特殊意见和建议;配合教育主管部门承担对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和国家对民族教育扶持的有关事宜;协助推进民族地区的科技发展;参与研究和制订民族地区科技发展的有关政策、法规和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在民族地区开展科学普及和科技推广工作;协调和指导国家民委系统科技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委属民族院校。

(六)国际司

组织协调民族工作领域有关对外学术和人才交流、经济技术合作,监督审核、协调处理涉及民族政策和民族关系等有关重大涉外事宜;指导协调委属单位的对外联络,承担“中国少数民族对外交流协会”的工作任务;组织协调民间形式的对外交流活动;了解掌握我国少数民族同胞在境外的有关情况;负责委机关的涉外事务。

(七)规划财务司

拟定并监督检查委属事业经费、专项拨款、国有资产、专用物资、基建投资的管理办法;拟定财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管理委属单位的有关财务工作。

(八)人事司(机关党委)

联系少数民族干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选拔推荐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及机构编制事宜;承办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

(九)机关党委

负责委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办事机构设在人事司。

(十)中央纪委监察部驻国家民委纪检组监察局

驻国家民委纪检组主要职责为:按照《中国共产程》和《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在中央纪委、监察部和国家民委党组的领导下,监督检查国家民委及所属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执行国务院决策情况;对委党组及其成员和其他领导干部实行监督;协助委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指导委属单位各级纪委开展对党员的党风廉政教育;监督、检查国家民委制订本系统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措施;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完成中纪委、监察部和国家民委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派驻监察局的职责为:按照《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在中纪委、监察部和国家民委党组的领导下,监督检查行政监察对象(委机关司局领导班子及其以下公务员、下属单位中由国家民委党组任命的司局级行政领导班子及成员)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政策方面的情况;指导委属单位监察机构依法开展行政监察工作;受理对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调查处理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受理监察对象不服主管单位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述;法律、法规规定由监察机关履行的其他职责;完成中纪委、监察部和国家民委党组、行政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派驻国家民委纪检组、监察局合署办公,内设综合室、案件检查室两个工作机构。人员编制为七名。

(十一)离退休干部局

(十二)民族问题研究中心(民族理论政策研究室)

(十三)信息中心

(十四)机关服务中心(局)

(十五)全国少数民族古籍整理研究室

公安部

【代码】110

一、主要职责

中国公安机关的职责是: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二、内设机构

公安部设有办公厅、警务督察、人事训练、宣传、经济犯罪侦查、治安管理、边防管理、刑事侦查、出入境管理、消防、警卫、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监所管理、交通管理、法制、外事、装备财务、禁毒、科技、反恐怖、信息通信等局级机构,分别承担有关业务工作。铁道部、交通部、民航总局、国家林业局的公安局和海关总署缉私局列入公安部序列,接受主管部门和公安部双重领导。

民政部

【代码】113

一、主要职责

(一)拟定民政工作的基本方针、政策、规章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指导民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

(二)负责全国性社团、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社团、在内地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台湾同胞社团、外国人在华社团、国际性社团在华机构的登记和年度检查;研究提出会费标准和财务管理办法;监督社团活动,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指导、监督地方社团的登记管理工作。

(三)负责中央单位所属和挂靠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度检查;研究提出有关财务、收费管理办法;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指导、监督地方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四)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活动;研究提出各类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标准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标准;拟定革命烈士、因公伤亡人员褒扬办法;审核报批全国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承担全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五)拟定退伍义务兵、转业志愿兵、复员干部、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安置计划及实施方案,研究提出有关生活待遇标准;拟定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管理办法和军供站设置规划;指导军地两用人才保护单位。

(六)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核查灾情,统一灾情,管理、分配中央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承担中国国际减灾十年委员会日常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减灾规划,开展国际减灾合作。

(七)建立和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组织和指导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审批全国性社会福利募捐义演;指导地方社会救济工作。

(八)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城市居民委员会建设,制定社区工作及社区服务管理办法和促进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社区建设。

(九)拟定国内及涉外婚姻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定婚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指导婚姻管理工作;倡导婚姻习俗改革。

(十)拟定行政区划总体规划;负责县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排列顺序及简称的审核报批。

(十一)承办县以上行政区划名称、重要的自然地理实体、国际公有领域、天体地理实体和边境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拟定少数民族语地名和国外地名的汉字译写规则;规范全国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国内外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审定。

(十二)组织、协调、指导省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省际边界争议的调查和调处。

(十三)承担老年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指导残疾人的权益保障工作,拟定有关方针、政策、法规、规章;拟定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各类福利设施标准;研究提出社会福利企业认定标准和扶持保护政策;研究提出福利(中国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券)发展规划、发行额度和管理办法,管理本级福利资金。

(十四)拟定殡葬工作方针政策,推行殡葬改革。

(十五)拟定儿童收养管理的方针、政策;指导国内及涉外收养工作。

(十六)拟定和监督实施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的方针、政策;指导全国救助管理站的工作。

(十七)参加与民政有关的国际组织和国际活动;管理民政工作领域的政府、民间组织和国际经援机构的多边、双边国际交流与合作;负责在华国际难民的安置和遣返事宜。

(十八)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厅

协助部领导协调和处理政务工作和机关日常工作,承办部重要会议的组织服务工作;组织草拟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综合性文件,组织协调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和调研活动及民政系统先进单位表彰活动;组织草拟民政工作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负责部机关督查督办工作;负责部新闻宣传、出版发行、期刊管理和政务信息工作;负责部机关公文运转、机要保密、档案管理、和办公自动化工作。

下设:法制办公室、综合处、秘书处、新闻办公室、办公室

(二)民间组织管理局

拟定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章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国性社团、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社团、在内地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和台湾同胞社团、外国人在华社团、国际性社团在华机构的登记和年度检查;研究提出会费标准和财务管理办法;监督社团活动,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指导和监督地方社团的登记管理工作。研究民办非企业单位发展规划,拟定管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政策措施;负责中央单位所属和挂靠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度检查;研究提出有关财务、收费管理办法;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注册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指导和监督地方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下设:办公室、社团登记处、社团管理处、民办非企业处

(三)优抚安置局

拟定拥军优属、优待抚恤和退伍义务兵、转业志愿兵、复员干部、移交政府管理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安置的方针、政策、规章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活动,支援军队和国防建设;研究提出各类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标准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标准;拟定革命烈士、因公伤亡人员褒扬办法,负责全国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的审核报批。研究提出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生活待遇标准,拟定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管理办法;拟定军地两用人才培训、使用规划和政策;拟定军供站设置规划,指导地方军供工作。承担全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日常工作。

下设:综合处、优抚处、军休干部安置处、退役士兵安置处、双拥办秘书处、双拥办政研处

(四)救灾救济司(中国国际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拟定救灾工作和社会救济的方针、政策、规章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统一灾情,管理、分配中央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组织核查灾情、慰问灾民;组织和指导救灾捐赠;承担国内外对中央政府捐赠款物的接收和分配工作。建立和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拟定相关配套政策,组织和指导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拟定保障五保户和特困户等特殊困难群体社会救济的方针、政策、规章并指导实施,指导各地社会救济工作。承担中国国际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下设:综合处(减灾办秘书处)、救灾处、社会救济处

(五)最低生活保障司

拟定和监督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及相关的生活救助方针、政策和规章;管理、分配中央财政最低生活保障投入资金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建立资金发放核查制度;拟定和组织实施最低生活保障社会化管理服务规划和信息管理系统规划、规范及标准。

下设:综合(信息)处、农村处、城市处

(六)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

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拟定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建设的方针、政策、规章并指导实施。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组织干部的培训和表彰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居)民自治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社区服务管理工作,推动社区建设。拟定婚姻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婚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倡导婚姻习俗改革。

下设:婚姻管理处(综合处)、农村工作处、城市工作处

(七)区划地名司

拟定行政区划、地名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章并监督实施;提出行政区划总体方案和体制改革建议;负责县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排列顺序及简称的审核报批。承办县以上行政区划名称、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国际公有领域和天体地理实体的地名命名、更名以及边境地名的审核报批;拟定我国少数民族语地名和国外地名的汉字译写规则;规范全国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国内外标准地名资料的编辑和审定;参加联合国和国际地名组织地名标准化建设活动。组织、协调和指导省、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省际边界争议的调查和调处。

下设:区划管理处、边界管理处、地名管理(综合)处

(八)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司

拟定保障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社会福利救济的方针、政策、规章并指导实施;拟定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各类福利机构标准及管理规范,拟定政府对福利单位的资助办法;研究提出社会福利企业认定标准和扶持保护政策;负责本级社会福利资金资助项目评审的日常工作。拟定殡葬工作方针政策,推行殡葬改革。拟定和监督实施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的方针、政策。拟定收养政策,指导国内及涉外收养工作。

下设:综合处、社会福利处、社会事务处、救助站管理处

(九)财务和机关事务司

拟定民政事业费管理办法和民政财务规章制度,监督民政事业费使用,负责部机关及直属单位民政事业经费、机关行政经费的预决算和日常管理;管理部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和基建工作。负责民政统计工作。负责部机关事务、后勤保障工作的管理与协调。

下设:综合处、财务处、基建房管物资处

(十)外事司

参加与民政有关的国际组织和国际活动;研究处理与民政业务有关的国际公约和建议书;管理民政工作领域的政府、民间和国际机构的双边、多边国际交流与合作和涉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和台湾事务。负责在华国际难民的安置和遣返事宜。

下设:一处、二处

(十一)人事教育司

公务员调研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从本质上说,人力资源规划是预测未来劳动力市场的需求,是一种市场需要行为。这需要对当下劳动力的组成有一定的了解,对未来的服务需求有一定的调查,对满足他们所需的劳动力类型有一定的分析。对组织者来说规划变得越来越重要,因为要适应因顺应时势而采用的运营方式。人力资源规划可以做到:(1)找出潜在的问题,控制风险,减少危机管理周期;(2)控制人力资源成本,包括营业成本,结构变化和人员流动等所带来的损失;(3)对于那些需要长时间来培养的员工技能可以进行有效的前期发展;(4)优化人力、财力和其他资源。进行人力资源审计的原因是为了找出企业的人力资源活动的有效性和效率如何,进而确定需要改进的地方。人力资源审计的目的就是对人力资源职能进行更多更深入的分析,找出优势和劣势。开展审计工作涉及对现行的做法、政策和程序的审查。有效的人力资源审计包括五个部分的内容。1.功能性审计。该部分的审计考察如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人力资源开发的制度和程序。包括培训与发展情况。(2)人力资源开发制度和程序是否都与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程序相符合,以促进员工的能力、信心和表现。(3)薪酬和福利。员工的薪酬和福利与其人力资源所记录的表现和绩效应具有公平性与一致性。2.服务审计。这方面的审计活动着眼于考察人力资源职能的服务响应速度和可靠性。3.合规性审计。这方面审计旨在评估人力资源管理与相关法律的符合程度,如劳动法等。这部分的审计将评估政策做法和程序是否存在以及是否符合。4.发展战略审计。战略审计将检验人力资源战略、政策和程序是否一致,并且是否支持实现企业的使命和目标。

二、W公司情况概述

W公司位于我国中部,已有50多年的历史,现为国资委下属子公司,是拥有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承包和管理功能的国际型工程公司,是科技型企业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近年来,W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实现年主营业务收入突破50亿元。W公司是一家以人才为导向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拥有一支具有丰富工程设计及项目管理经验的高素质人才队伍,现有职工1000多人,其中,各类工程技术人员占到职工总数的95%以上。高级职称300余人。

三、研究方法

本研究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以W公司普通员工和人力资源部门的员工和中层干部为调查对象,来收集研究数据。1.研究目的。(1)分析W公司的人力资源规划与审计活动。(2)研究员工对W公司人力资源规划与审计政策的看法。(3)判别W公司的人力资源规划与审计措施是否适应于该公司。2.研究对象。100名普通员工及来自人力资源部的10名中层领导和员工。3.研究方法。采用自编调查问卷,分别有针对10名人力资源部职工问卷1和针对100名普通员工的问卷两套问卷2。问卷1共12题,问卷2共8道题。对问题的描述采用非常同意、同意、不同意、非常不同意四级评价。

四、结果

调查问卷结果表明,员工对W公司人力资源的工作总体满意,并且认为W公司是一个工作的好地方。W公司的员工分属于不同的年龄段,并且他们为企业服务的期限不同。一些员工认为在工作中心理压力较大。员工更致力于通过他们的工作来获得更高的奖励和赞赏。大多数员工都认为工作分配是存在不公平性。薪水和休假是两个激励员工最重要的因素。一些员工认为,晋升没有严格根据工作表现,而是考虑资历。W公司的管理层已经确定了组织内部的人力资源规划过程和制度。并且认为人力资源审计有助于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大部分的领导倾向于考虑所有有利于审计过程中的因素。60%以上的员工满意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表现,部分员工期望有效的人力资源规划和审计政策的改进。

五、结语

公务员调研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计划是管理的一项重要职能,任何组织中的各项管理活动都离不开计划。调研部门执行调研工作前必然少不了调研计划.为帮助大家学习方便,小编收集整理了公司年度调研工作计划五篇,希望可以帮助您,欢迎借鉴学习!

 

 

公司年度调研工作计划一

20_年是南湖区全力构建“五彩南湖”,打造江南水乡现代田园城区的重要一年,也是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加快转型升级的关键之年。为了更好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切实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围绕区委工作中心和全区工作大局,结合区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特制定20_年度区人大会调研工作计划。

一、结合区人大会各工委工作监督开展调研。根据区人大会20_年工作要点,协调各工委确定工作监督的调研课题,全面了解情况、深入剖析问题、提出有见解、可操作性强的意见建议,力求参政参到点子上,议政议到关键处,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文章,为领导决策和推进工作提供参考。

二、结合区人大工作中带有探索研究性的问题开展调研。为了加强人大系统理论指导实际工作的水平提升,结合人大工作的特点,针对人大工作中一些深层次问题,各委室由分管领导牵头确定带有研究性问题的调研课题,深入调查研究,提出具有指导性的意见建议,以指导和推动人大工作深入开展和理论创新,不断提升人大监督的整体水平。

三、配合市人大及区委的各类重点课题进行调研。做好区委交办的有关调研工作,重点落实好会主要领导的调研课题完成工作。精心准备、认真配合上级人大以及区委组织开展的年度理论文章及调研文章评比工作,选送一批重点突出、观点鲜明、针对性强,具有一定的理论深度和较强的实践意义的优秀文章,努力提升我区人大调查研究工作的整体水平。

四、组织指导基层人大开展专题调研活动。加强对镇、街道人大调研工作的联系与指导。定期组织开展各镇、街道人大专题调研活动,并进行优秀调研文章评比,充分调动基层人大开展调查研究工作的积极性。

五、创新举措促进调研成果转化。为加快推进人大理论研讨以及调研文章的成果转化,拟以研究会的名义创办《调研与参考》内刊,不定期刊登具有较强针对性和指导性的调研文章等。同时,拟于10月左右会同研究会组织优秀调研文章评选,并在每年年底将优秀理论研讨及调研文章汇编成册。通过创新举措使人大调研工作取得成效、产生影响,引起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关注和重视,并使成果在他们的工作中得以采纳和运用。

公司年度调研工作计划二

为认真做好学实活动第一阶段党委班子人员的调研工作,围绕集团发展的具体工作目标“深化国企改革、加快梳理整合、强化资产经营管理、增强企业投融资能力、创新体制机制、融入浦东二次创业、发挥集团在浦东实现二次跨越中的建设主力军作用。”并将此具体工作目标作为学习调研的重要内容,作为分析检查的重要依据,作为整改落实的努力方向,作为取得实效的重要标志。现拟定调研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x大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突出科学发展的主题。紧扣“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这个总体要求和“提高思想认识、解决突出问题、加强基层组织、促进科学发展”的目标,联系南汇发展集团实际,准确把握“坚持解放思想、突出实践特色、贯彻群众路线、正面教育为主”的原则。努力把科学发展转化为自觉行动,增强化险为机、实现新发展的竞争力,发挥区直属国有企业在区域发展中的引领带头作用。

二、调研时间

20_年9月22日至10月16日

三、调研课题

深化国企改革、加快梳理整合、强化资产经营管理、增强企业投融资能力、创新体制机制、融入浦东二次创业、发挥集团在浦东实现二次跨越中的建设主力军作用。

四、调研分工

第一组:井剑平、吴立峰

调研侧重:建设、市政板块

调研单位:上海南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南汇生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南汇建设发展总公司

上海两港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宏汇混凝土有限公司

工作人员:倪志慧、陈懿

第二组:葛海沪、申飞勤

调研侧重:房产经营、物业管理板块

调研单位:上海南汇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惠房物业、周房物业、新房物业、团房物业、祝桥物业

工作人员:赵超、邱韡

第三组:丁卫东、林东

调研侧重:国资经营板块

调研单位:上海浦汇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南汇交通实业有限公司

上海浦惠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上海浦欣清运保洁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欣伟清运保洁服务有限公司

工作人员:汪炼、姚永青

五、调研对象

集团所属企业党政干部及基层党员、群众代表

六、调研形式

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听取企业党员干部、职工群众对集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七、调研工作要求

1、充分认识调研工作的重要性,调研不是形式,调研的目的是提高思想认识、解决突出问题、加强基层组织、促进科学发展。

2、集团党政班子成员要结合集团实际和各自职能分工,深入各基层企业进行调查研究,开展实际案例分析,通过开展座谈会、个别访谈、调查问卷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企业党员干部、职工群众对集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问计于民、问需于民、求智于民,切实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调查内容真实可靠,并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

3、结合集团和本企业工作实际,找准企业需要解决问题的切入点,用科学发展观方法切实解决影响企业发展的实际问题,形成集团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新局面。

4、工作人员要配合调研领导围绕调研课题整理调研材料,汇总后,由集团学实办形成一份调研报告。

公司年度调研工作计划三

一、部门建设:

1、制度建设:

(1)例会制度中强调准时观念,和部门成员的自主观念,以分配工作、锻炼部门成员为主。形成小组成员自主,自立,自律的工作状态。

(2)人事制度:严格录用和退部政策,每月将进行一次部门内无记名的小评,学期末做总评,对于连续评比倒数者作出相应惩罚。

(3)文档制度:创建部门的博客(林齐祥负责)、QQ群(尤杨柳负责)、公共邮箱(即QQ群邮箱)、飞信群(陈雪瑶负责)等,以便沟通交流经验,反馈信息。加强部门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形成一整套文档管理模式和交流模式。

2、成员培训:

(1)定期召开例会,小组成员轮流做工作汇报,培养语言表达能力,全面贯彻反馈制度。形成组长责任制,由各组组长做好小组内部和小组之间的反馈和交流。

(2)学期纳新之后一周,开办新老成员交流会,加强新老成员之间的沟通,增进感情,分享经验,传承调研文化,使新成员尽快适应工作环境,提高调研能力,增强团队意识和主人公意识。同时加强新成员之间的交流和沟通,增进部门内部的友谊。

(3)定期举办部门或小组的聚餐和素质拓展等活动,丰富生活,锻炼能力,使部门成员自我肯定,实现自我价值。

(4)成员完成活动之后,须定期上交反馈报告。同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组长做好对材料的收集和管理,小组成员各自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遵守部门各项规章制度。

3、校会各部门间的交流:

积极参与校学生会举办的各种的活动,发挥调研部的作用。同时做好值班工作,及时完成任务。

提供更多的机会让部门成员可以与校会其他部门进行交流与沟通,多了解其他部门的工作内容与方式,分享工作经验,以此丰富组织与开展活动的形式,提高自身的能力。

加强与学校其他组织的交流与合作,配合组织的活动调研及活动开展。

二、常规工作:

1、调研工作:明确小组分工,通过小组的通力配合完成。

(1)策划组(组长陈筱,副部林玲负责):先由小组人员确定调研对象和调研范围,再由小组讨论并设计出该次调研的形式,在例会中进行公示,征求意见建议,并最终制作完成策划书和项目书,传至部门QQ邮箱。

(2)对外联络组(组长林齐祥,副部黄倞朗负责):负责实施调研活动,如印发问卷、走访调查、网络调查、采访调查等,同时负责调研活动中的外联事务。

(3)信息组(组长尤杨柳,副部林玲负责):负责后期的数据统计和调研报告。

(4)文秘组(组长康淑娥,部长陈雪瑶负责):负责全程工作的跟踪记录。材料的整理和总结。

2、反馈工作:

(1)部长,副部反馈:团结学生会其他部门,并配合好其他部门各项活动的开展,做好部门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及时将部门情况反映到主席团,并提出相关建议。

(2)组长反馈:在每周例会之外的课余时间,小组通过活动交流成员近况,对部门近期活动进行分析,反映参加各项活动的意见,整理总结之后在例会上发表。

(3)干事反馈:可通过例会发言直接反馈,也可通过向部长、组长反映情况。以此来增强干事集体荣誉感和主人翁意识。做好民主制度的开展。

3、宣传工作:

(1)纳新宣传:根据学生会的安排,有组织地进行宣传。可通过走访宿舍派发宣传单(包括调研部成立的历史、功绩、工作内容等)、晚点宣传等方式开展,扩大影响力。

(2)工作宣传:前期,调研主题需在校会内部进行公示,征求意见。后期,调研报告将在预期的时间内通过校园网络、手机报、校报、电台、电视台以及宣传栏等途径向全校师生公布,锻炼成员的联络能力。

(3)长期宣传:在开展调研活动的同时,为了提高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可采取边调查边宣传的形式,牢固调研部在同学心目中的地位。

三、调研活动:

1、20_年9月新生调研:20_级新生将在9月份完成入学,部门将在9月份与学生服务站合作,做一份对于新生需求的调研,将部门专业的调研知识与服务站广阔的资源相结合,主要调研新生入学困惑和希望得到的需求,从而更好地有针对性地为20_级新生提供服务和信息咨询。(详见附录2)

2、20_年10月为机动时间,配合校会活动,完成日常工作。

3、20_年11月的品牌活动,明确部门定位,增强成员对部门的认识,品牌活动采取定期与权益部、后勤相关部门合作的形式,开展对食堂、宿舍楼等做出调研,反映同学心声,为后勤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增强部门成员实践能力。

4、20_年12月的学风调研:学期末,针对于学生备考状况,我们将和学习部合作,针对学风建设,如两早一晚等活动开展相关的调研,内容主要包括学生学习状况的分析,和学风建设的分析等,以此来增强学习意识,提高学习能力。

5、20_年3月,结合志愿者月做的调研:志愿者活动在班级、学院和学校多方的宣传鼓励下,开展得如火如荼,同学们积极参与志愿活动也提高了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和道德品质。我们此次调研,旨在了解志愿者活动在我校的开展情况,并为存在的问题广泛争取民意,以此来提高志愿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6、20_年4月,配合校会的相关活动,属于机动时间。

7、20_年5月20日是中国学生营养日,值此一个学年的终点,我们特意为广大学生群体奉上这份营养的夏日甜品,想必一定会缓解广大备考学子的压力,为期末考试带来好运。我们这次调研,主要以师大学生为例,调查学生的营养秘笈和小窍门,纠正不健康的饮食习惯,传播健康的营养方法。

四、结束语:

为了部门的发展壮大,部门成员将不懈努力。调学子之智,研身边之事,沿着前人铺下的文化之路,探索部门文化的前进方向,立志把调研部建设成为一个文明、和谐、高效、创新、专业的服务性部门!

公司年度调研工作计划四

调研是调查研究的简称,指通过各种调查方式得到受访者的态度和意见,进行统计分析,研究事物的总的特征。调研的目的是获得系统客观的收集信息研究数据,为决策做准备。调研部在重组之后,工作已逐步走上正轨。为更好的执行本部门职能,充分调动内部成员的能动性并协调与其他部门合作,并且更好的履行调研部的职能,本部对20_—20_年度下半学期工作开展的安排如下:

一、目标及任务

⑴在本部门建立起一个强有力的团队,使成员之间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将本部的每个成员都培养成一个相当合格的调研部成员,让他们具有较强的组织意识,有较强的工作能力。

⑵本部成员会尽的努力,做好主席团交办的所有的活动,以保证每次活动都顺利进行。我们会收集较好的想法,并且会经常开展讨论会,策划一些比较有意义的活动。

二、团队内部建设

建立一个强有力的团队,各成员之间相互支持,信赖。本部门是一个院级部门,纳新之后让成员要适应本部门的工作环境,所以本学期的第一个工作重点就是调研部的内部建设上。

1、先对本部门的委员进行指导和培训。

2、本学期将组织本部门成员开展一两次活动,增进彼此的了解。

3、定期召开部门会议,共同讨论问题,联络感情,加强部门成员间的凝聚力。

4、定期开展交流会,让部员互相交流工作得失,以吸取别人比较好的工作经验和方法。

5、制定部门考核规章制度,只有通过严格的制度才能建立高效的组织。

6、服从上级的指导与安排,有目的的策划活动。

三、部门工作建设

(一)首先就我个人而言,我进一步了解大学生调研部的具体职责和工作!制定学习计划学习,不断提高自己!处理好学习和工作的关系,做到工作学习双丰收!

(二)定期作“关于同学们对食堂餐厅,宿舍公寓意见”的调查报告,为同学们服务,反映同学们的心声,维护同学们的切身利益!同时为学校的管理提供有效信息!

公务员调研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一、前一段工作开展情况

(一)及时组建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去年7月份,以市政府名义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政字[2009]132号文件,成立由常务副市长Xx任组长,以市统计局局长Xx任副组长的Xx市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设成员26人,分别由26各部门领导担任。按照文件要求,又建立了Xx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主任和常务副主任各1名,副主任4名,内设普查组、行政文秘组、宣传组、数据处理组、财务管理组、户口整顿组,选调20名业务素质高、有责任心的工作人员和26个部门联络员组成的办事机构。各县区也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在2009年9月底前全部组建了领导机构并成立了办公室,到目前全市乡级以上已全部组建领导机构个办事机构。各级普查机构都实行了集中办公,市普查办公室已到位13人;全市县级普查机构人员到位合计337人,最少的也有4人,最多的抽调30多人。办公设备的配备也能按照要求配置,每个县区都配置了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等设备,全市县级共配备电脑253台,各县区都有专门的办公用房。

(二)积极申请普查经费。根据国务院关于人口普查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共同负担,以地方为主”的原则,我们及时按照工作进度编制了人口普查经费预算申请,上报市政府,得到市领导的批准同意,并列入市级财政分别纳入年度预算。为了确保各县区普查经费的落实,根据各县区人口总量和工作任务的大小,对各县区人口普查经费进行了测算,核定了最低标准,要求按照核定的最低标准拨付,必须予以保证,有条件的县区还可以在这个标准的基础上增加经费,对经费不能按时到位的、达不到标准的县区将采取市级财政集中转移支付的方式解决。全市20个县区都按照不低于市里下发的最低标准申请了经费。最低的也在11万以上,最多的达到105万。到6月底20各县区共落实经费135万元,最多的是赤诚和怀来都在30万以上,但仍有4个县区经费还未到位。

(三)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工作责任。按照全省人普工作进度的要求,为了加强办公室管理和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们及时制定起草了《Xx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进度》、《Xx市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Xx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请示报告制度》《Xx市第六次人口普查通报制度》《Xx市第六次人口普查例会制度》《关于人口普查办公室内设机构职责的通知》等工作制度,确保机制规范、分工明确、责任落实、运转有序。对各县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记录,每项工作进行通报,作为评比依据。

(四)认真做好前期调研工作,为高质量完成普查任务打好基础。根据省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前期调研活动的通知》和《关于开展六普调研活动的通知》精神,为了高质量完成调研任务。一是成立了Xx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前期调研活动领导小组,抽调10名工作人员,组成5个调研组,分别负责对公安部门、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卫生部门、民政部门、教育部门和基层单位的调研活动,各负其责,各司其职,责任到人。二是召开了有关部门联席会议,要求被调研的部门,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对调研的内容,历年的数据、资料、有关情况,要提前着手准备,各部门联络员要负起责任,认真组织实施。三是下发了《Xx市关于组织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前期调研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同时开展人口普查前期调研活动,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市人口普查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各县区按照全省调研提纲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开展调研。市普查办公室围绕普点难点问题,以点面结合的形式,开展了基层调研。分别与公安部门深入到Xx区Xx乡派出所、Xx区Xx街派出所、Xx区Xx路派出所等基层单位进行了调研,重点了解人户分离、出生死亡、流出流入、空挂户等情况,深入到街道社区和村委会了解如何搞好外出及流入情况的调研;与计生部门调研了出生情况;与民政部门深入到市殡仪馆,对死亡人口进行调研,调研死亡人口的火化情况。通过调研掌握了人口普查面临的难度和困难,各组都依据调研提纲完成了专题调研报告。同时各县区也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开展了调研,完成了调研报告。市普查办公室对各县区调研情况进行了通报,对调研较好的县区进行了表扬,对部分工作不认真的县区通报批评,要求各县区引以为戒,发扬成绩,做好以后的工作。另外我们还深入县区街道就摸底入户登记以及如何做好资料包装、运输和管理两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完成了调研报告。同时组织开展了市、县两级人口预测,结合定量分析参考公安、计生、民政等部门资料,对全市各县区人口发展的趋势和人口总量进行综合测算和总体把握,按照省给我市测算的定量常住人口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4250427人,对各县区进行了测算。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实现数据质量控制关口前移。

(五)强化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一是利用“12.4”法制宣传日,悬挂横幅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各种形式,加大人口普查的宣传力度,引导社会各界支持配合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二是发放省人普办制作的人口普查宣传明信片,在2010年元旦、春节两个节日时段,下发全市有关单位。三是在春节期间开展“送福进万家”宣传活动。组织Xx区、桥西区、Xx区人普办在人口流动较大的商场、超市、农村集市等场所向群众发放印有人口普查宣传口号的精美“福”字,扩大普查宣传面,这一活动信息被《中国信息报》采用登载。四是利用全市元宵节大型灯展,制作了宣传人口普查的彩灯,为人口普查营造良好氛围。五是在综合试点期间印发了《致调查户的一封信》和两个试点区悬挂了横幅标语,做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六)召开人口普查工作会议。一是3月10日,市政府召开全市统计工作会议暨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会议。各县区常务副县(区)长、市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及县(区)统计局长参加会议。会上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长Xx作了重要讲话,市统计局长、市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Xx对前一段人口普查准备工作进行了总结,对今后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全体普查人员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质量地完成人口普查工作。市人普办办公室主任,统计局副局长Xx同志就全年人口普查工作也提出新的要求,要求要认真做好宣传动员、户口整顿、普查试点、普查员的选调和业务培训等前期准备工作,要层层落实责任制。始终把人口普查工作放在工作的第一位。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圆满完成人口普查工作。目前20各县区都已召开动员会。二是3月31日,借全省电视电话会议后,召开了领导小组协调会议,安排部署落实全省会议精神和下一步工作,常务副市长Xx作了重要讲话,要求各部门高度重视,树立大局意识;明确责任,强化工作任务;通力合作,加强协调配合。三是5月17日,召开了县区办公室主任会议,听取各县区前一段工作汇报,总结全市工作开展情况安排部署下阶段工作。四是不定期召开业务骨干会议,安排部署各项工作。

(七)完成了综合试点工作。于5月16日——25日,组织20个县区的业务骨干,在Xx区Xx街办事处Xx街社区的4个普查小区和Xx路办事处Xx村委会的4个普查小区开展了人口普查综合试点工作,经过了方案的制定;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的组建;普查员和指导员的选调;进行业务培训;摸底;长表的抽样;登记复查;快速汇总等工作过程。按预定时间圆满完成试点工作。这次试点共抽取692户,总人口1794人,常住人口1657人;入户登记的627户,人户一致的715人;住在本普查区,户口在外普查区的950人;户口在本普查区、住在外普查区的71人;出生的8人;死亡的6人。综合试点达到了预期目的。另外于3月和4月分别参加了全省流出流入试点和全省综合试点。

(八)认真部署户口整顿工作。按照省公安厅、省普查办公室文件精神和试点工作方案,及时与市公安局研究确定,成立了以市公安局副局长Xx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抽调10多名工作人员,确定了Xx区Xx街为我市户口整顿试点单位,目前户口整顿试点工作已全面结束。正在进行全面户口整顿,预计7月底前结束。

(九)按时完成各项报告制度。按照省人口普查办公室统一要求:一是制定下发了《关于对外出和外来人员进行摸底工作的通知》,要求从2009年的11月1日到2010年的10月30日之间,分三次建立市、县、乡、村外来外出人员台帐并按时上报。二是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出生和死亡人口统计台帐的通知》、要求从2009年11月开始,每月上报出生死亡报表,并要求建立台帐。三是每月5日前上报工作进度情况,包括机构组建、经费落实、人员到位、办公设施配备等项。四是按时上报县级行政区划图的搜集工作。

(十)按进度正在完成区划图的绘制。这次人口普查区划图要求在第二次土地调查遥感地图的基础上进行绘制,由于我市土地局没有及时从省设计院取回地图,经多次与土地部门协商和联合下发文件,并请示省人普办与省国土厅协商,才同意我市取回地图,拿回地图后我们立即进行拷制,并分发各县区,目前各县区正在绘制,乡级区划要求本月20日前全部完成。

(十一)参加全省业务培训。7月2日到7月9日,全省在Xx进行了业务培训,每县区参加4人,市里参加7人,全市共87人,培训期间,各县区都能认真听讲,培训达到预期效果。

(十二)完成的其他工作。一是于去年11月份开通了人口普查网站,为开展业务交流和宣传互动搭建了信息平台。二是及时编发人口普查工作简报,已编发43期,其中国家网采用二期,省网全部采用。三是迎接全省的督导检查,6月9日到10日,省普查办连松和玉涛来我市检查区划图绘制、出生死亡台帐、外来人口外出人口台帐的建立情况。四是参加全省几次会议。

二、认真做好近期人口普查各项任务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大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2010年10月底之前结束,主要包括建立各级普查机构、拟定工作计划、制定普查方案、试点、落实普查经费、筹措普查物资、宣传动员、选调培训普查员、户口整顿、普查区域划分、地图收集与绘制、地址码的编制、摸底等工作;第二阶段为普查登记复查阶段,从2010年11月1日至2010年11月30日,主要包括普查员入户登记、复查和事后质量抽查;第三阶段为数据整理和阶段,从2010年12月至2012年底,主要包括快速汇总、普查表编码、数据录入、审核汇总、主要数据公报、普查资料开发利用等。目前各项准备阶段已基本就绪,下阶段主要工作是普查员的选调、普查员的培训、普查区域的划分、地图的绘制、宣传动员、行业一览表的编制、摸底、登记等重大工作。

一是是认真抓好宣传发动工作。要充分发挥舆论先导的重要作用,根据不同对象、不同阶段,开展针对性强、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既要调动各级政府、各级普查人员履职尽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又要努力消除普查对象的思想顾虑;要全面、深入地宣传普查的主要内容、重要意义和相关法规,确保人口普查政策、对象、内容、时间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确保普查对象依法自觉配合调查;宣传工作从现在起就要立足于抓早、抓快,不断升温,突出工作重点,讲究宣传效果。全省将于10月份开展人口普查宣传月活动,各地要搞好配合,在全省营造一个关心、了解、支持人口普查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是积极抓好普查员队伍的选调培训工作。据测算全市共选调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2万多,要选调这么多的队伍,工作难度非常大,再加上普查员工资难以落实。为此,要求各级普查机构要认真按照普查方案和普查人员选任培训工作细则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强化政府行政推动力度,同时采取抽调、聘用等方式,严格筛选,认真把关,努力把责任心强、热爱普查、富有普查和群众经验的同志吸收进来,确保普查员的数量和质量;认真做好普查员的培训工作,省要求下培两级,培训时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切实做好普查人员的培训工作,确保培训“时间、人员、内容、经费、效果”五落实。省要求“两员”选调务必于8月底之前完成;乡、村两级普查员培训工作务必于9月底之前完成。

三是做好普查区域划分和制图工作。要严格执行普查区域划分和地址编码工作细则,以现有行政区划为基础,按照地域原则,自上而下逐级划分好普查区域,绘制好普查地图,做到普查小区全面覆盖、无缝连接,地图上建筑物标注不重不漏、清晰准确。各县之间、各乡(街道)之间、各村(社区)之间有人居住的交接、交叉区域,对于新建的跨行政区划的街道、建筑物,要派人实地勘察,切实查清、划清、标清。普查员在绘制完普查地图后,要实地核对是否有建筑物遗漏,做好查漏补缺工作。同时做好行业编码一览表的编制工作。小区普查地图务必于9月底前完成;行业编码要求8月底完成。

四是做好普查摸底工作。要严格按照普查摸底工作细则的要求,深入扎实地做好普查摸底工作。要严格按照普查小区地图,依据建筑物编号,逐街逐巷、逐楼逐室、逐门逐户进行查验,甄别普查对象,摸清每幢房屋内的人口居住情况,摸清每个普查小区内特殊户和特殊人员的基本情况,摸清调查区域内出生和死亡人口情况,特别是人户分离情况、无固定住所的流动人口情况以及特殊单位和场所中的人员状况,认真编制《户主姓名底册》,及时汇总摸底结果,确保在2010年10月底之前完成。

五是全力做好普查登记工作。普查登记是整个普查工作的重点,因此要严格执行普查方案,加强对一线普查员的业务指导,特别要加强对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工作责任心的教育和调查方式、方法的指导;要适时进行督导检查,把工作重心下移,通过深入一线、深入现场,及时发现和解决普查登记过程中的倾向性、苗头性和普遍性问题,采取有针对性措施加以解决;严防“坐登”、“估登”、“抄登”现象发生,切实做到区不漏房、房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整个登记工作只有10天的时间,到11月10日前完成。

六是继续做好各项定期报表工作。

公务员调研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一、20*年的主要工作

20*年的主要工作围绕“一个中心”,即以贯彻落实城市总体规划为中心;确保“一项重点”,即以*工程和重点工程顺利实施为重点;做好“两个落实”,即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以及近期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的落实;加快“三项推进”,即中心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新城规划编制和新农村规划建设的推进;深化“四个服务”,即为中央党政军领导机关服务、为日益扩大的国际交往服务、为国家教育科技文化和卫生事业的发展服务和为市民的工作和生活服务;加强“五项建设”,即领导班子建设、人才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规划标准建设、行业监管体系建设;完善“六个监督”,即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法制建设监督、行政督查督导、违法违规建设查处、财务预算与审计监督、公众评议监督。

(一)落实城市总体规划,规划编制工作进一步深化

1、加快中心城控规编制工作,促进中心城资源整合

开展中心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对中心城18个片区进行控规深化编制和技术审核,对旧城内历史文化保护区、风貌协调区及多高层建成区分别制定相应的规划原则,形成完整的规划方案并落实到街区单元,以保证公共服务、市政设施和绿化环境的落实,为建设宜居城市、逐步疏解中心城的功能打下基础。结合城市功能调整,开展了首钢、焦化厂、798厂艺术区等老工业区改造规划及创意产业规划研究,积极探索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的新路。

2、开展旧城保护整治方案编制,实施微循环改造

制定旧城保护、整治与复兴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大对古都风貌的保护力度,在历史文化保护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基础上,完成玉河、三眼井等风貌保护区试点项目,积极推进微循环改造工作。结合《*旧城保护规划》,在“*旧城历史风貌保护专家顾问小组”配合下,开展了大栅栏煤市街以西及东琉璃厂地区保护、整治、复兴规划研究、前门地区修缮整治“一号工程”、北二环路城市环境整治、崇雍大街牌匾整理等重点工作。城八区规划分局先后开展了西四北一至八条、牛街特色街区城市景观规划设计、南锣鼓巷等特色街区和特色街道城市设计研究。

3、推进新城规划编制,实施区域空间战略调整

积极推进新城规划编制和审批。为落实刘淇书记和市长的指示精神,我委在上报完成3个重点新城规划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大兴、房山、昌平、怀柔、平谷、密云、延庆、门头沟等8个新城规划,并已经市委专题会和首规委27次全会审议通过。为实现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的要求,研究了《新城规划建设标准》,制定了《*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要求(试行)》,作为指导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的技术依据,保障了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编制完成《*市“十一五”时期重点新城发展实施规划》,并已经市政府批准实施。

4、积极开展新农村规划,推进城乡统筹发展

有效开展新农村规划。坚持规划先行,以深入调查为基础,以完善上位规划为依据,以编制村庄体系规划为指导,组织对全市近4000个行政村的有关情况进行了统计和分析,开展了《*市远郊区县村庄典型调研》、《*地区农村建设用地指标研究》等专题研究,在全国率先组织开展了村庄体系规划的编制工作。在此基础上,抓好村庄试点工作,组织百名规划师、建筑师、设计师下乡,组织开展了80个市级新农村规划试点村庄规划的编制工作,编写并免费发放了《*农村改造规划建设设计手册(1)》,以多种形式下乡讲解新农村建设的规划和工程技术知识。昌平、怀柔、延庆、密云、平谷等分局配合新农村规划编制,深入开展乡镇域规划的编制和审批工作,扭转了乡镇域规划编制滞后的局面。

5、组织编制近期建设规划,确保重大建设实施安排

组织编制《*城市近期建设规划(20*年-2010年)》和年度实施计划。为指导城市近期和远期各项建设协调发展,解决好城市发展中土地、资源与环境的突出问题与矛盾,合理安排建设时序,引导建设重点。根据国务院的要求和建设部关于近期建设规划编制的意见,结合*实际,编制了近期建设规划。近期建设规划由纲要、实施导则和年度实施计划三部分组成,规划期限为20*年至2010年。20*年度的实施计划已经编制完成。

6、编制完成住房建设规划,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

根据国务院37号文的精神,按照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委会同相关委办局共同组织开展了《*住房建设规划(20*年-2010年)》的编制工作。提出“十一五”期间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发展方向、规模、结合和空间布局,优先保证并积极引导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有效调控其它商品住房建设的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完善了住房建设标准及政策机制。根据《住房建设规划》,“十一五”期间新建商品住房建设规模约9250万平方米,需要落实住房套型结构比例要求的新审批、新开工住房建设规模为8300万平方米。目前这一规划已正式通过市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布及报建设部备案。

7、组织开展各类专项规划工作,保证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共安全设施建设

组织开展交通及基础设施专项规划。配合中心城控规调整优化,组织开展分区综合交通规划工作。组织本市轨道建设规划调整规划,为我市轨道建设项目的前期立项工作打好基础;开展新城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参与配合全市公交优化工作,提出公交场站改造建设方案及公交加油站改造方案,组织编制《2007年市政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库》,用规划指导当前建设。完成了*市快速轨道交通2004-2015年近期建设规划的调整方案、*市风景名胜区体系规划、*市物流发展规划、医疗卫生设施布局专项规划、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第二批历史文化保护区规划、*工业用地规划等专业、专项规划。

(二)推进*工程和重点工程建设,城市规划管理进一步加强

20*年1-12月份我委审批各类建设项目规划21207件,同比增加4.3%。审批总用地规模7542.54公顷,审批总建筑面积6676.17万平方米。核发各类市政工程4242件。

1、开辟绿色服务通道,确保*工程竣工实施

按照“安全、质量、工期、功能、成本”五统一的要求,*建设项目高标准、高质量地推进。44个*场馆及相关设施如期开工建设,12个新建场馆和5个相关设施主体结构全部完工,*会筹办工作已进入全面攻坚阶段。委机关及各相关分局积极配合,通过设立*工程“绿色通道”,采取特事特办,主动服务的方式,保证重点项目的顺利实施。对未进行招投标和正在进行招投标的项目采取跟踪服务,逐项落实,力求圆满完成“奥指办”要求。全年共受理*工程及其配套工程勘察设计招投标项目共88项次,其中勘察29项,设计59项。

2、加大督查工作力度,确保完成各项重点工程

针对20*年任务量大、时间紧、要求高的新形势,进一步加大了对市政府折子工程等市重点工程项目、重点工作督查的力度,完成了市委、市政府《*倒排期折子工程》、《20*年市政府折子工程》、《20*年市政府实事》、《20*年*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折子》、《建设和谐社区和谐村镇折子》、《20*年全委工作目标》、《20*年市重点建设项目》等千余项重要工作任务的征求意见、任务分解、立案督查工作。加强领导交办件、对外联络服务重点工程等专项督查工作。对830件领导交办件,进行立案督办,其中,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转来的领导交办件83件,交办结率98%;其它领导交办件747件,办结率96%。

3、创新规划管理方式,认真做好“四个服务”

通过首规委办工作和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中央单位的服务。依靠中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等中央在京用地管理部门,定期召开中央国家机关和部队重点建设项目规划协调调度会。对中央单位的重点建设项目建立绿色审批通道,按照特事特办原则重点服务。20*年共召开联席会议5次,协调建设项目44项。

通过土地联审会制度,对经营性项目用地召开土地联审会,及时研究解决土地储备及入市交易过程中的各类问题,提高了用地管理水平。20*年1-12月份共召开6次联审会,审查通过项目约180项,用地面积约27.8平方公里。

通过专项调度会制度,为区县发展做好服务。主动对区县重点工程进行督查,推动区县重点工程项目的建设。对各有关区县提出的585项拟在20*年开工的区县重点工程的规划前期相关工作进行了调度。按照坚持规划、审批重心下移、主动协调服务的原则,重点协调了新少年宫、西直门交通枢纽项目等工程。东城分局积极配合完成东二环交通商务区的规划审批和协调工作,加大王府井现代化商业中心区升级战略的规划协调和审批力度。

4、落实住房供应调控政策,加强住房结构规划管理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20*〕37号)、建设部《关于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见》(建住房〔20*〕165号)精神,我委陆续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宏观调控政策加强住房结构规划管理的通知》和《关于加强住房项目设计管理的通知》,严格限制低密度、大套型住房项目的规划审批,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快完成本年度经济适用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的规划工作。

(三)加强规划法制建设,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

1、开展规划法制建设,组织修订《*市城市规划条例》

针对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年来城市规划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我委积极推进了《*市城市规划条例》的修订工作。新条例将依据相关上位法,围绕本市实际,通过相关的政策措施,保障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通过《条例》的修订,形成具有*特色的规划法规体系,建立完善的规划管理和审批程序,赋予城市设计一定的法律地位,明确了公众参与的内容、阶段和程序,以保证公众利益诉求的渠道畅通等。

2、坚持督查督导工作,构建立体监督网络体系

为提高规划审批的效率和质量,我们坚持实行依法行政督查督导工作制度。为保证督查督导工作的开展,我委相继了一系列文件,逐步从工作分工、范围、内容、依据、标准、方式、周期、程序、责任等方面规范了督查督导工作,使督查督导工作制度日趋全面和成熟。20*年1-11月共评查14128件,发现问题案卷182件。督查督导工作促进了我委依法行政水平的不断提高,已经成为规划管理工作中行之有效、必不可少的重要的监督手段和督导制度。丰台分局通过制定《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和群众评议、责任追究等制度,实现全年业务办结率为100%。大兴分局通过《行政督察督导工作办法》和《关于接待群众来访工作的规定》等制度完善了督察督导工作措施。为促进社会监督,我委还制定了《*市规划委员会特约城市规划监督员管理办法》,聘请了特约城市规划监督员,促进我委依法行政水平的不断提高。

3、加大违法建设查处力度,提供优美的城市环境

为加强城市管理与建设,加大城市环境建设力度,带动城市更新改造与形象塑造,营造整洁优美和谐有序的*环境,全面提升首都现代化水平,确保2007年“建新”的目标,应用卫星监测违法建设系统,加大了查处违法建设力度。20*年我委通过卫星监测发现并查处违法建设407项,违法建设面积约170万平方米,拆除逾期临建约45万平方米,已完成全年任务量的109%。配合区县政府拆除违法建设275项,违法建设面积约7.2万平方米。20*年1月至11月,市规划监察执法大队及规划委各分局,共对全市3872件建设工程进行了规划监督,规划监督总面积8137.9万平方米,不合格310件,不合格率8%。西城、东城、崇文、宣武等分局建立“绿色通道”,配合完成“城中村”整治工作,城区环境面貌逐步得到改善。

(四)重视规划政策理论研究,加强标准制定工作

1、以规划研究为支撑,提高规划编制和管理水平

为了提高规划工作的政策理论水平,为规划编制和管理提供支撑,全年共组织了40余项规划研究工作。开展《*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研究》,分析*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规划管理方式。开展《重点新城规划实施研究》,提出重点新城规划实施的有关建议。开展《*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及空间布局研究》、《798文化创意产业聚集区研究》等,探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机制、政策引导及其空间布局模式。开展《*市综合交通枢纽评价体系及用地指标研究》,针对综合交通枢纽的换乘方式等提出评价标准和准则。开展《利用城市边角地带建设停车场的研究》,分析边角地利用的可行性及其与区域发展战略和停车发展战略的关系。开展《*地下空间研究》,对市区地下空间进行一系列细致而深入的基础调研。开展《*城市规划领域信息整合共享一体化模式研究》,加强*城市地图信息数据库建设和审批成果入库研究。开展《公共建筑机电设备节能运行管理技术规程》研究,探索公共建筑节能的经验。石景山分局开展了《规划审批执行影响模型研究项目》,建立规划审批执行影响和评估模型,分析规划管理审批的影响因素。房山分局开展了《山区搬迁安置规划研究》,为房山区产业战略调整,开展人口搬迁安置做好相关研究。亦庄分局开展了10余项工业园区专题研究,通过定性及定量的分析指导规划管理工作。顺义分局结合区域发展现状,组织完成了《顺义河湖水系统规划研究》、《关于临空经济区规划初步研究的报告》等专题研究。

2、以规划标准制定为前提,提高规划管理的科学性

为适应城市快速发展,切实加强城市规划的公共服务职能,编制完成并实施了《*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设计指标》等技术性标准。为落实城市总体规划提出的“建设节约型城市”的目标,结合规划编制和审批管理工作实际,着手研究《各类建设节约用地标准》和《市政基础设施节约用地标准》。同时,为加强对建筑标准、设计规范中有关节能标准的修订工作,后勤服务中心组织开展了行政办公大楼节能试点,市标办编写了《节约型居住区技术措施指南》、《居住建筑供热系统运行管理与节能规程》和《太阳能应用技术图集》,完成了《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自然排烟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防火玻璃框架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等三项地方性标准。

(五)加强信息化建设,推动信息资源整合和政务公开

1、深化电子政务建设,促进信息资源整合共享

作为“空间基础信息资源建设”的牵头单位,以《关于加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加快推进*会前我市电子政务重点工作的意见》为指导,坚持统筹规划、集约建设、资源共享、协调发展、满足需要、保障安全的原则,以规划编制成果信息、基础地理信息、市政管线工程信息整合为重点,推进信息资源的共享和整合工作,逐步建立了规划审批、规划编制、规划监督、空间基础、市政工程(规划)的数据交接机制、电子文件校核机制和工作流程,为实现“前期规划”、“审批管理”到“批后监督”及“档案管理”系统化管理提供了很好支撑,为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提供了基础保证。已完成总体规划修编成果(2004-2020版)的图集、文本说明及用地规划图、18片中心城控规数据、地名数据、竣工测量数据。加工处理2004和2005年度市政管线项目综合、设计综合数据,共计457件数据整合工作。西城分局在信息化建设中实现网络三维地理信息平台数据更新,完成了辖区内29处测量标志的核实、拍照,以及点位的数字化,建立了数据档案。

2、加强电子信息网络建设,完善领导决策服务系统

目前已实现了内网、外网和政务专网电子信息网络,形成了委机关与区县分局的信息通道和“一网”办公,实现了全市范围内所有建设项目办理过程的可视化,使规划审批成为阳光作业,保证了规划审批管理的公开、高效,促进了廉政勤政建设。

作为市领导决策服务信息平台第一批接入单位,已将规划信息接入到市领导桌面。平台信息项涵盖了经市领导圈阅我委上报的全部内容,对专网平台进行了全面升级。在保证上线信息按时更新的基础上,力求从内容上多提供宏观信息和综合信息,从形式上多采用直观、生动的表达和表现方式,为市领导决策提供更便捷的规划信息支持。新增总体规划、中心城控规,数据内容达400多街区,2万多地块,共计1900多项规划文本和规划图则资料,提供各区县分局共享使用,规划审批信息提供国土、建设、文物、园林等相关部门共享使用。

3、推进政务公开和信息披露,强化政府公共服务

为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增强规划工作的透明度,主动公开行政许可结果信息,行政许可均做到即时审批即时公布。专门设立《违法建设警示信息》、《违法勘察测绘设计单位警示信息》等专栏,即时公布所有专栏信息,以加强对违法建设的监督和管理及对勘察测绘设计市场及执业人员的管理。我委网站共政策、制度、规划类信息800余条,向首都之窗提供信息300余条,处理网上信件2900余件。建设机关党委“党建栏目”、与首都之窗共建在线访谈专栏。完善在线服务栏目、改进了网上反馈和公示栏目。新增《*规划建设》双月刊、《*城市规划信息》月刊、《*市行政区域界限基础地理地图》、《*市规划展览馆导览系统》等栏目。完成了网站自查报告,网站政务公开、公众服务、在线服务、信息互动等栏目。通州分局通过“业务申报全程短信通知业务”科技手段,推出规划管理行业的“品牌服务”。海淀分局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引入规划管理工作中,以多种形式开展规划宣传,推进政务公开。

4、完善网上监察和监督,加强规划审批动态监控

根据市监察局要求,完成了网上监察系统的连通及调试工作。一是借助规划政务平台,将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网上监察,并可提供各环节的监察数据。通过平台,督查督导范围已扩大到全委和各分局各项审批事项的每一个案卷,同时平台提供实时信息传递,有效提高了网上监察的效率。二将行政许可事项、审批事项及服务事项及时导入监察数据库,已完成了静态数据梳理、审批业务报送、接口开发等工作。目前已实现了与市监察局的网络联通。纪检监察部门可随时检查、了解网上审批的执行情况。

网站设立了“优化发展环境,当好人民公仆”专栏,从规划编制、依法行政、服务态度、廉洁自律等方面随时听取、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自觉接受监督。建设单位可以通过留言板块向有关审批处室反馈意见,甚至使用投诉信箱,向纪检监察部门提出投诉。内网系统设置了“红、绿灯”警示系统,能主动提醒经办人注意建设项目的审批时限,各级领导也可随时监督检查工作进程。

(六)加强市场监管,提高勘察、测绘、设计管理水平

1、加强设计资质管理,完善执业资格注册制度。

根据建设部要求,加强了对勘察、设计企业的日常监管,规范图纸报审的工作。同时还加强了对勘察设计执业注册人员的监管工作,逐步建立执业人员的数据库,启动相关专业的资格考核认定。通过培训教育,增强执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严格执法的水平。在此基础上,实施对勘察设计单位及执业人员的动态监管,严格准入和请出制度,从专项整治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对违法建设工程涉及的设计单位以及相关注册人员进行核实查处,对核查情况属实且情节严重的进行了罚款处罚和行业通报,并按不良记录登记。对参与违法建设的设计单位进行公示,加大对违法勘察设计单位的处罚力度。

2、完善设计招投标程序,明确行业监管责任。

依据国家及*市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指导性的《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投标工作程序》,对规范勘察设计招投标活动,保证工程项目质量、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等方面起到了良好的效果。组建了专职部门,对*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管,初步建立了评标专家评审委员会、市规委评标专家库信息系统以及专家抽取信息系统。在服务大厅开设了专门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投标受理窗口。利用有形市场的形式,配合招投标行政监管工作。

3、切实健全质量安全监督,加强施工图审查管理工作。

《关于进一步加强勘察设计单位内部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要求设计单位建立、健全内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执行落实内部质量管理制度。为保证各项工程的顺利实施,组织开展了施工图审查机构认定工作。为加强对审查机构的管理,要求审查机构定期汇交审查项目的情况。通过专项抽审和日常抽审等多种方式,扩大抽审范围,做到目标明确,事实清楚。在审查中还加大了对建筑节能、中水、无障碍等的审查工作力度。

(七)加强干部人事管理,提高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

1、以职责管理为中心,转变干部管理方式,全面开展“职责清”工作。

在委机关、18个分局和委属行政、执法机构建立实施了行政执法责任制,研究制订了160个处、科、室的工作职责以及669名公务员的岗位职责、权限和责任,进一步推进了干部管理从以职务管理为主向以职责管理为中心的方式转变。积极探索和搭建干部管理工作综合信息平台,建立了连接“*组工网”干部管理信息系统的硬件和安全设施平台,开展了《市规划委系统干部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研究工作。

2、围绕职责管理,构建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立体化综合考核评价体系。

作为市委组织部试点单位,在市政府职能部门中第一个采用《职责绩效考核评价信息系统》,将上级考核与同级、下级评价及社会评价结合起来,定量考核与定性综合评价结合起来,建立了立体化的考核评价体系,使考核工作更加客观、公正,并有针对性地制订改进自身工作的具体措施,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以及干部任用、交流和奖惩提供重要依据。

3、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

委党组和领导班子按照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研究提出了加强基层规划监察工作的意见和方案。在我委所属18个分局统一设置规划监察执法队。组织开展了委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研究和准备工作,提出了调整完善我委部分职能和机构以及委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初步意见和工作方案。

4、以实施“十一五”人才发展规划为动力,加强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的能力建设。

研究制定了《*市规划委员会“十一五“人才发展规划》,启动了“城市规划管理领导人才公共行政能力培养计划”。采取“四步走、三结合”的方式,着力提高城市规划领导人才的公共行政能力。这项计划受到市委组织部的重视和肯定,已列为“*市人才培养集体资助项目”。

5、贯彻老干部工作领导责任制,老干部工作落到实处

为确保《老干部工作领导责任制》各项要求落实,确定了我委老干部工作计划,定期研究解决老干部实际困难和问题。坚持委领导定期向老干部通报工作制度,召开委系统老干部座谈会和团拜会。加强委领导和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与老干部的定期联系制度,对高龄、身体不好、行动不便的老干部多次到家中看望,全年共到家中走访慰问和看望生病住院老同志80余人次,共购买慰问品近万元,发放慰问金两万元。

(八)完善财务管理和监督制度,提高资金管理水平

1、加强财务预算管理,确保全年预算执行

随着财务工作由机关财务工作向公共财政管理转变,围绕我委中心工作,科学安排预算资金,依照《预算法》的有关规定,20*年市财政共批复资金35376.25万元,项目110个,资金16748.27万元,申请追加财政资金4190.77万元。通过例会、财务报表等形式,对预算执行提出了依法理财、依法行政的要求,对财务核算要做到及时、准确、完整,提出了保证支出进度的具体措施。

2、开展绩效考评工作,提高项目资金管理水平

配合财政部门开展公共支出绩效考评工作,逐步实现评价结果与下年度预算安排挂钩,促使单位真正从“重资金分配”向“重资金管理”转变。20*年我委系统共有4个项目进行公共支出绩效考评。为了做好绩效考评工作,多次与考评部门和被考评单位就绩效考评工作开会布置、阶段性核查和指导,就考核项目、考核指标、专家确认等方面进行了确认和协商,从相关财务制度、会计凭证、合同等方面精心准备财务资料。经过努力四个项目考评成绩均为优秀,为2007年考评项目单位开展工作提供了基础。

3、加强财务审计监督,健全内部监控制度

针对2005年施政成本和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检查发现的问题,下达了审计意见书,进一步完善各单位的财务管理监督制度,加大审计力度,督促学会、协会等社会团体完善内部监控制度。逐步规范各单位的经济活动和会计核算。全年未发现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情况。针对未经批准成立下属单位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等方面的问题提出了改进措施。根据市政府安排,为了贯彻落实《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暂行管理办法》,配合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

(九)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推进制度建设

1、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我委始终把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坚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龙头”来抓。委各级党组织和行政领导班子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以“五个亲自”、“三个抓好”、“三个必须”、“两个确保”为基本标准,认真履行职责,努力落实“一岗双责”、严格责任考核、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到位。

重点开展了治理商业贿赂和城乡规划效能监察活动。分别成立了治理商业贿赂和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指导和组织全委两项专项活动。从规划依法编制与审批,规划行政许可的清理、实施、监督,“阳光规划”实施和规划廉政、勤政等风貌进行了重点防范和监察。

重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提案建议以及群众来信来访,坚持对举报信件和案件线索的分析,认真查办案件。全年共接到各类、举报91件。针对各类件,纪检组长亲自调查核实、组织对有关问题的研究、分析按时办结直接受理的件。

2、继续开展先进性教育,深化党的先进性理论学习

为巩固和扩大党的先进性教育成果,开展了党的先进性理论研讨活动,取得了丰富了理论成果,共征集到理论文章30余篇。同时,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促进了作风转变和服务质量的提高。组织党员重温《》,由委领导讲党课,进行知识答卷活动;各基层党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党员干部对照《》和荣辱观要求找差距,根据党员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制定了20项整改措施,有力地推动了全委工作。工会、共青团组织发挥积极作用,推进全委思想文化建设,增强队伍的凝聚力。

积极构建党的先进性建设长效机制,推进了新形势下党建工作的创新。制定了《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党员干部经常性教育制度》等五项制度。召开了创新基层党建工作研讨会,交流了创新工作的做法。建立了委机关各处室党支部与18个区县规划分局“手拉手”制度,在积极开展*市村庄体系规划和80个试点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党员干部走进农家、对口支援、结对帮扶活动。我委的做法得到市委和市直机关工委的肯定,在全市帮扶新农村建设推进会上交流了经验。门头沟分局完善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和廉政谈话制度、党组议事规则等相关的配套制度,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十)委属单位勇于创新,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

1、加强规划编制组织和机制创新,发挥综合协调和技术支撑作用

市规划院围绕首都城乡建设大局,以院庆二十周年为契机,扎实工作,锐意创新,深入开展各项规划的研究编制,陆续开展并完成了东西部发展带协调规划、中心城控规整合、近期建设规划、新城规划、新农村规划及村庄体系规划、住房建设规划、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规划等一大批综合性规划以及交通、市政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等专项规划的编制,配合“十一五”规划纲要的编制,完成重点新城发展实施规划、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能源发展及节能规划等重点专项规划,正在开展中心城绿化隔离地区片区规划整合、近期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等的研究编制,为城市发展和规划管理提供依据。在2005年度部级优秀规划项目评选中有5个规划项目获奖。在规划编制工作中注重规划技术、理念、方法的创新,为合理引导城市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加强基础信息整理,为规划工作提供数据保障

市城建档案馆加强指导区县城建档案业务工作,统一区县工程档案业务技术标准,开发了区县版城建档案管理软件。加强对*工程档案的指导、检查。以*工程档案工作带动其他工程竣工档案工作。做好*工程等市重点市政管线工程的档案管理工作,为*工程地下管线工程档案顺利完成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信息中心完成了市政地下管线数据登图工作,完成2005年地下管线数据登图1200多件,占去年市政核发许可证80%以上;20*年市政核发许可证318件登图任务,占可登图任务的100%。完成市政工程数据的加工整理工作和市政地下管线历史审批数据整理工作。

市测绘院已完成基本控制网改造和1:500二环以外384平方公里,1:2000六环以内西北部地区1268平方公里地形图数据更新以及基础数据库建设等基础测绘工作。完成《*市行政区划标准底图》,*市电子地图(公共版和政务版)编制工作。为市级重点工程提供及时有效的测绘保障服务,完成长城文物保护、*轨道交通、京津第二通道等重点工程。*城市地下管网信息系统建设累计完成2.8万公里上水、下水、电信等主干线路数据的建库工作。20*年全院经济收入2.01亿元,比2005年增加0.27亿元。

3、加强规划研发和标准图集制定,提高城市环境设施建设水平

交流中心继续加强“中城四方”日照测算软件的研发及推广工作。该软件已被建设部科技发展中心列为科技推广项目,已开始在我国北方部分城市推广使用。

市标办在完成标准制定的基础上,共编制建筑图集25本,其中通用图11本,专项技术图集8本,设备通用图2本,电气通用图3本,编制《YH圆桶型整体玻璃钢化粪池》企业标准图,出版了《四合院要素标准图集》、《公共建筑节能构造》等一批以历史建筑保护和节能技术为主的图集。

市雕办在完成奥林匹克公园环境设施及城市雕塑方案征集任务的基础上,举办了“**公共艺术•环境设施及城市雕塑方案展”,共展出立体稿400余件、平面稿1500余件。编辑出版《*公共艺术—环境设施图集》等,完成《*专项雕塑规划》。建成了“延庆八景”、“月亮湾老照片墙”、金融街的“百•千•万”雕塑,编制了《<*城市雕塑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实施细则》。

4、加强软硬件的建设,提高展陈和接待服务水平

规划展览馆在2005年获得国家4A级景区称号等荣誉的基础上,20*年通过了“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认证工作,同时不断改进、升级和提高展陈内容,完成了包括4D动感影院、互动电子游戏、动感长安街景观展示和虚拟电子书“翻开未来的一页”四大高科技观众互动项目,开设了交通、水务、环保和节能等四个专项展区。20*年接待了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同志、外交部长李肇星同志、瑞典国王、缅甸总理、英国副首相、欧洲议会社会党党团主席、埃及总统和夫人等国内外重要贵宾。在*中非合作论坛峰会期间,先后接待了6批非洲国家和组织的总统、首脑参观访问,外交部礼宾司还专门写了一封感谢信以示感谢。

4、采取一系列维护改造措施,提供坚实后勤保障

后勤服务中心通过装修改造、调整办公用房,进行配电系统改造,对空调通风、会议音频视频系统等设备进行定期检测、维修、保养等措施,为委机关工作人员提供更加方便、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创造良好的办公条件。20*年节能工作通过市发改委节能环保中心的验收,成为节能试点单位,并被水务局评为“节水型单位”。完成了委机关办公家具的政府采购与配发。采购常规家具办公设备共计103万元。

5、发挥专家优势,行业协会作用不断深化

市规划协会、市城科会、市勘察设计协会等组织积极发挥行业协会的优势,编制完成《*城市规划图志》,组织开展了“第十三届首都城市规划建筑设计方案汇报展”,组织完成了《*城四区变迁研究——居民生活质量研究报告》等科研课题工作。

一年来,全委上下从抓基层基础工作入手,认真学习并努力践行“八荣八耻”荣辱观,并以纪念长征胜利七十周年等活动为契机,压缩工作周期,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受到了建设单位的好评。通过工作实践,使我们进一步加深了对*规划建设和管理客观规律的认识,提高了“四个服务”的能力和水平,积累了新的经验。

第一,必须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注重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城市发展面临的人口资源环境压力大,城乡二元结构依然存在,城市规划工作要以促进城乡协调发展为目标,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推动经济社会全面进步。

第二,必须要坚持以人为本,保障群众住房等基本生活需求。要引导和促进房地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完善住房建设保障体系,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住房消费需求,保障首都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可持续发展。

第三,必须要加强体制和机制创新,优化管理和服务环境。要完善城市规划法律制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促进规划公开,同时要创新管理机制、模式和手段,不断提高规划部门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规划系统干部职工们齐心协力、艰苦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新的形势下,城乡规划在调整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合理配置城市空间资源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需要我们从解决不断增加的城市人口与有限资源的矛盾等一系列问题入手,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加快城乡规划的编制,提高规划编制的质量,加强规划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加大查处违法建设的力度,充分发挥城乡规划的引导和调控作用。同时,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端正服务态度、改善服务方式、优化服务环境,使首都经济社会始终走在全国发展的前列。

二、2007年工作思路和主要任务

2007年是*筹备决战之年。城乡规划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认真贯彻党的*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九届十三次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首都规划建设全局,围绕“新*”、“新*”战略构想,全力配合做好*筹备各项工作,以建设“国家首都、国际城市、文化名城、宜居城市”为目标,创新城市规划管理的理念和工作机制,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七大召开。

2007年我委工作的基本思路是“一条主线”,即以做好*筹备工作和实施城市总体规划为主线;“一个目标”,即以推进“以人为本”的宜居城市建设为目标;“一项宗旨”,即以统筹协调为宗旨;“一个载体”,即以建设服务型政府为载体。

(一)以“新*、新*”战略构想和实施城市总体规划为主线,全力做好*筹备工作,提高城市规划管理水平

2007年底,所有31个*会比赛场馆和45个训练场馆要全部完工,5个相关设施建设基本完成。我们要认真落实*“三大理念”,按照倒排期的要求,扎扎实实推进*场馆建设工作,确保高质量按时完成各项任务,按照实施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切实提高城市规划管理水平。

高质量推进*场馆及重点区域的景观设计。全力配合做好*场馆试运行的配套建设,开辟“绿色通道”,确保测试赛工作设施、临时设施的规划设计和审批工作。做好*中心区和五棵松文化体育中心的景观规划设计,努力使*场馆及其重点区域的景观规划成为精品,保证*会前各项景观工程顺利完成。

进一步加强城市环境整治和违法建设查处。我们要抓住*机遇,以城乡结合部、重点大街、重点地区、*场馆周边及*路线两侧为重点,深入开展环境整治。进一步加大拆除违法建设力度,“城中村”整治任务全部完成。建立完善城市管理的长效机制,完善违法建设任务分解、落实督办、汇总上报等程序规定,加大监管力度,统筹安排批前、批后的各项措施,将违法违规建设查处与整治规划同步落实,从根本上遏制违法建设屡禁不止的现象。

深入研究城市发展中的重大战略问题。要不断深化对国务院批复精神的认识,积极探索和把握好城市规划建设工作的规律,注重研究贯彻落实总体规划中的重大战略问题,从更大的空间来布局城市功能,在更长的时间内筹划城市发展,以实施城市总体规划的政策、法规、标准和机制为载体,推进规划的前瞻性和操作性的有机统一,创造性地推进总体规划的落实。

(二)以建设宜居城市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努力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力

建设“以人为本”的宜居城市,要解决好人居环境和交通、低收入群众的住房等关系群众最现实利益的问题,特别是要引导建立以公共交通为主导的出行方式,缓解中心城的交通拥堵,推进*城市空间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重点推进轨道交通建设。缓解交通拥堵的根本出路在于大力发展公共交通。2007年我们要重点推进轨道交通建设,全面启动地铁8号线、9号线、地铁10号线二三期、轻轨亦庄线的前期工作,为确保今年开工4条线路、力争开工6条线路创造条件。配合优化地面大容量快速公交在内的公共交通系统的线网规划,合理规划轨道交通和大容量快速公交车站及地面公交支线的接驳站点,规划小汽车驻车换乘系统,形成由轨道交通、快速公交专用线和公交支线组成的发达的公共交通网络。同时,将轨道交通站点选择与城市功能和土地使用相结合,提高轨道交通使用效率,制定出台轨道交通站点周边地区的城市规划与设计导则,为宜居城市建设打下基础。

进一步加强环境建设。要下大力气做好城乡结合部的环境治理,按照城市化的进程节奏,从实际出发,以政府为主导,农民为主体,突出重点,加大投入,切实解决环境脏乱差、发展不协调等问题,完善第一道绿化隔离地区政策,通过制度、政策创新解决新情况、新问题,把保障城市生态环境和农民生活就业有机结合。重视城市绿地拓展,在《限建区规划》的基础上,研究山区搬迁规划及其配套政策,搬迁相关乡镇人口,整合村镇土地,恢复山区生态,发展绿色替代产业,保护和建设好城市生态系统,提高环境质量。

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力度。我们要认真落实中央宏观调控政策,重点是调整住房供应结构,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全面落实住房建设规划,确保落实37号文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规划管理措施。配合做好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土地供应和规划审批工作,并在新安排的经济适用房项目中开展政策性租赁住房试点。结合轨道交通建设,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的选址,在合理安排建设规模的同时,确保良好的居住和出行环境。

(三)以统筹协调为宗旨,按照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建立历史文化保护与现代化建设、城乡和区域发展的互动机制

要抓住举办*会、经济社会持续较快发展等有利条件,按照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创新思路与机制,推动各类资源在区域内的合理配置,统筹协调推动城市发展。

推进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城市建设。要切实解决好保障城市持续发展的土地、水资源等问题,坚持节约优先,积极推进资源的节约与合理利用,制定合理的城市节约用地标准,严格控制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坚持集中紧凑的发展模式,节约用地、集约用地、合理用地,推动存量建设用地的再开发,重视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通过产业结构和交通结构的调整,强化工业、交通节能,积极推进建筑节能,对用水多、占地多、对环境影响大的工业项目,逐步进行调整,把推进自主创新、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城市作为规划设计行业发展的主要任务,倡导、推动节约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建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现代化建设的长效机制。继续深化旧城整体保护政策,按照“微循环”的方式,防止“大拆大建”对古都风貌的破坏,研究旧城产权制度改革、人口外迁、产业准入等相关政策。积极推进六片历史文化保护区的试点进程,推进历史文化保护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研究制定改造、修缮、更新历史文化保护区具有保护价值的四合院建筑的保护标准、措施和长效机制,解决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现代化建设的统筹协调,使古都风貌与现代化建设交相辉映。

以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要注重统筹城乡发展,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在完成400平方公里的村庄基础测绘、建立村庄规划管理地理信息系统、系统开展编制各区县村庄体系规划等工作基础上,将重点健全农村地区建设规划管理体制,制定完成《*市村庄建设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建立适用于农村地区的审批流程,保证新农村规划实施的各项监督管理措施到位。为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要加强农村路网、水网、电网等基础设施规划,提高郊区农村的现代化水平,实现城乡互补、互助、互动。

促进京津冀地区统筹协调发展。按照建设部的要求,为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提高区域发展政策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开展京津冀地区城市规划调查与分析,为开展区域规划做准备。为适应区域发展的要求,要加强区域性基础设施的规划,形成完善的区域城镇体系,协调好产业和功能定位,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政治文化中心和国际交往中心的要求,积极推动文化创意、高新技术等高端和智力密集性产业功能区规划建设,促进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统筹安排和综合调控城市空间布局,实现区域协调发展。

(四)以建设服务型政府为载体,推进政府自身建设,加强依法行政和政府职能转变

注重政府自身建设,要按照“规划、发展、建设、运行、服务、管理”等六个方面的职责要求,深化“阳光规划”,做好“四个服务”,转变政府职能,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切实做到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

处理好管理和服务的关系。建设服务型政府,突出的是处理好服务与管理的关系,“服务”就是不仅要做好“四个服务”,而且要为中央在京企业、事业单位和各类市场主体服好务。注重政府自身建设,要强化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完善规划管理的工作体制,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作,逐步实现规划决策、执行和监督的分离,推进规划管理从比较传统的被动管理转向主动和前置的管理,从注重行政审批逐步转向注重宏观规划研究。

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推行行政问责制度,切实规范行政行为。按照《行政许可法》和《*城市规划条例》的要求,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划审批、建设项目审批、技术审核、设计管理等行政职能的责任、权限和内容,补充完善《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流程图》,推进标准、规范的研究制订工作,继续加强对依法行政的督察和督导,促进审批的标准化、科学化。

加大设计行业和市场监管。严格设计市场准入制度,健全设计市场信息公告和管理机制,完善设计市场管理规范,健全监测网络,建立市场退出机制,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治力度,切实维护市场秩序。进一步研究有效规划设计行业监督和管理机制,加大工作力度,使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管理责权落到实处。

大力推进政务公开。继续推动与相关部门审批信息共享和协同办公,提高信息公开强度,拓展公众参与的方式和手段,改进工作机制,妥善处理群体性上访事件,增加弱势群体的利益诉求渠道,保障市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加强规划宣传,建立定期新闻制度,扩大信息公布的范围和渠道,充分发挥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通过有关政务信息网和新闻媒体,让公众了解、理解、监督规划。

(五)以推进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为导向,加强干部队伍和公务员管理,增强队伍凝聚力

要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进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干部队伍和公务员队伍的职业道德建设,自觉做到为民、务实、清廉,为城市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的思想政治和人才保证。

深入推进党的先进性长效机制建设。机关建设工作将紧紧围绕规划管理的中心,全力推进党的先进性建设与和谐队伍建设,做好服务中心工作、服务党员和基层、服务建设单位和人民群众的三项工作,全面提高服务中心工作、依法行政、开拓创新、服务群众、拒腐防变的五种能力。坚持将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到我委工作的各方面,继续加强作风建设,重点抓好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的理论学习,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提高规划队伍的执政能力和创新能力。

扎实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和城乡规划效能监察活动。坚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龙头”来抓,列入我委党政领导班子的议事日程。规范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进一步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和廉政教育。扎实开展廉政宣传教育,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道德防线。继续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和城乡规划效能监察活动,深化政务公开和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政风活动,实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办事效率,坚持对举报信件和案件线索进行分析和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