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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申请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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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申请理由

贫困申请理由范文第1篇

在这期间,我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认真学习我党基本理论知识,思想要求进步,按照党的规章制度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加强自身学习,充分发挥先进模范作用我政治素质过硬、作风正派、工作扎实,在学习和工作实践中,一直按照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团支部的首次团员民主评议中以绝对的优势被评为优秀团员。顺利的通过了我院的优秀团员的评选,推荐到学校参加评选。该生能够自觉坚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xx“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该生参加了我院的团校,并顺利结业。在团员意识上能很好的做到积极参加组织生活,按时交纳团费,能完成一些支部交给的任务,与同学和睦相处,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团纪、校规,集体主义观念强,坚决服从组织安排,办事原则性强。我于XX年被当批准成为土木08级首批正式党员。

二、学习方面:

来到大学我深知学习来之不易,刻苦学习。我始终将学习放在首位。上课认真听讲,课后及时完成作业,做到认真预习、复习两个方面一起抓。并在课后热情的帮助其他同学,另外,我积极阅读有关管理学的书籍和资料扩大自己的知识面。同时,作为一名组织委员,我还有效的配合老师的工作,加强老师和其他同学的联系,使班级拥有一个良好的学习氛围。在大二学年中我学习成绩名列前茅,取得了智力测评83.535,综合测评83.94 (班级第2),获得院三好。XX年6月被评为“勤工助学先进工作者”。在大一下半学期,我顺利通过了国家cet-4考试,并获得外语成绩优秀奖。XX年4月份顺利通过四川省计算机二级考试。大二下学期我顺利通过全国普通话二级测试。大二学年,我实现了一学期一个台阶,一学年比一学年优秀的目标。我坚信:在学校老师的教育指导下,在同学的帮助下,在我的努力下在今后的学习中我一定会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

贫困申请理由范文第2篇

摘要:贫困生工作是独立学院学生工作中一项重要而实际的工作,在这项工作中,辅导员起着关键的作用。本文探讨了独立学院辅导员在贫困生资助工作中的管理对策。

关键词:独立学院,辅导员,贫困生,资助工作

[中图分类号]:G47[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1)-19-0234-02

独立学院是由普通本科高校按新机制、新模式建立的本科层次的二级学院,是普通高校把普通高校办学资源与社会资本相结合的民办高等教育机构。由于独立学院的收费制度有别于公办普通高校,属于按教育成本收取学费的范畴,所以学生家庭承受的经济压力相对较大。近年来随着我国高校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独立学院贫困生比例也不断提高,贫困家庭在这方面的问题尤为突出。如何帮助和解决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活和学习乃至心理上的压力,如何建立长效独立学院贫困生资助工作体系,逐步规范学生助困工作,已经成为独立学院学生工作中一项重要的实际工作和研究课题。贫困生资助管理是一项细致而琐碎的工作,担任工作的辅导员是十分关键的因素。作为高校辅导员,做好贫困生工作既是对党和国家政策路线的严格执行,也是关爱贫困生,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和成才的需要。因此,如何做好贫困生的工作是独立学院辅导员都值得思考的问题。

1、做好贫困生的认定工作

对贫困生身份的认定是贫困生资助的基础性工作,认定准确才可能做到公平公正。要做好这项工作,除了查验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外,辅导员还应充分发挥班干部的作用,通过日常的生活细节去确认、排摸、排序,对一些性格内向、自尊心极强、不愿求助、不愿承认自己是贫困生的同学,更要做到不显山不显水地主动关心,慢慢打开他们的心扉,使国家奖学金和各项助学金的评选能尽量做到“公平、公正”。

针对目前高校的实际情况,笔者就改革贫困大学生认定提出以下设想:

首先,研究可能造成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原因(比如:来自国家、省级贫困县的农村地区,家庭缺乏劳动力,下岗家庭,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或突然变故等等),对学生提交的书面申请和贫困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学生提供的证明材料除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之外,还应包括造成家庭经济困难原因的具体举证材料。

其次,申请学生资格的初步审查。步骤包括:申请人所陈述的家庭经济状况是否符合建档条件;申请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有效;申请人日常生活消费的实际情况。审查方式包括审阅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在同班同学特别是同宿舍同学中以个别谈话方式等了解申请人日常生活消费情况;根据需要核查申请人在学生食堂的月消费状况;根据需要联系申请人家庭所在地的相关机构和单位对申请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或对申请人进行家庭实地调查。提出建议名单组织班级民主评议。由各系学生工作委员会主任会同各班辅导员,综合资格审查情况,确定接受班级民主评议的特困生和贫困学生建议名单。组织班级民主评议的一般要求是:保证参加评议的学生人数,主持人应该是辅导员老师;由主持人对申请建档学生的基本情况、相关证明材料予以说明,全体同学采取适当方式对申请建档学生家庭经济及日常消费情况进行评议,评议时申请建档的学生实行回避制度;评议结束后,申请建档的学生返回会场,全体同学就是否同意对申请建档学生予以建档进行投票;特困生和贫困学生的认定以参加评议学生2/3以上投票表示同意作为必要条件。

再次,接受学生提出的异议与申诉。接到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再次进行资格审查,根据审查核实的情况,确定是否符合贫困学生的认定标准,并将审查结果向提出异议或提出申斥的学生反馈。

最后,认定名单的公示和建档。公示在一定的范围内进行,公示结束后正式确定贫困学生认定名单并建档进行管理。对已经建档的贫困学生档案,在每年上半年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的变化进行适度的调整。

2、全面、公平公正地做好贫困生资助工作

(1)公正、公平地做好助学金等各种资助的发放工作。随着国家对教育投入的不断加大,对贫困生的资助力度也大大增强,每学期几乎都有来自国家对贫困大学生的有关资助。面对这些资助及其发放,辅导员应坚持公平、公正原则,按照各贫困生的贫困等级、急需程度以及资助金额、受助名额进行合理的安排和发放。

(2)大学奖学金也是贫困生的一项重要的经济来源,做好贫困生奖学金的评定工作,也是对贫困生的一项大的经济资助。因此在评定奖学金时,辅导员应特别关注贫困生的成绩及学校有关的综合测评,仔细查阅有关文件,看学校是否有关于贫困生奖学金评定的优惠政策,保证在允许的范围内,使更多的贫困生获得奖学金。

(3)大部分高校都为学生开设了“绿色通道”,以保证贫困生能顺利入学。但有些贫困生即使能顺利入学并得到各种资助也很难维持几年的大学生活,要让他们能继续完成学业,辅导员就应充分合理地利用国家提供的助学贷款体系,最大限度地发挥其功能。认真通知、组织贫困生做好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绝不能让一名学生因为贫困而耽误学业。

(4)赠以千金,不如授以点金之术。在资助以外,帮助学生学会自助。建立多方位的资助体系,拓宽勤工助学的渠道,在充分把握利用校方已提供的勤工助学的岗位外,积极通过食堂等校内有关机构为贫困生争取更多的勤工俭学的机会。帮助并指导贫困生争取家教等兼职工作。牵线拱桥,与有关单位联系,为贫困生拓展寒暑假勤工俭学的途经。也可在班上组织爱心捐款活动,来帮助特别困难的学生。

3、做好贫困生的心理工作

辅导员要加强对资助政策与措施的宣传,学校出台的各项贫困生资助制度应宣传及时、渠道通畅。新制度要及时收录到学生手册中,或通过各种渠道让贫困生知晓,使他们不错过受助机会。现行国家助学贷款的贷款金额应设置灵活,不要以一个标准来执行,可保持旧的标准:学生贷款金额=所在学校收取学费+所在城市规定基本生活费―个人可得收入(包括家庭提供的收入,社会等其他方面资助的收入)。这样比较合理,能更有效地减轻贫困生的心理压力与负担。

培养贫困生健康心态,切实做好贫困生的心理解困工作。一方面要积极发挥各级党团组织的作用,对高校贫困生进行人生观、价值观的教育,组织德高望重的教授、有突出贡献的科学家与贫困生谈人生、谈理想,鼓励他们为祖国而刻苦学习,勤奋进取,做到“人穷志不穷”。另一方面要发挥辅导员的作用,深入细致地了解贫困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动态,对学生家庭中出现突发事件及时掌握,及时关心,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帮助。对于积极要求上进的贫困生,鼓励他们积极进取,并创造条件,为他们提供锻炼的机会,使他们在实践中受教育。

参考文献:

[1]李从松.中国大学贫困生研究[M].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2003.

贫困申请理由范文第3篇

一、实施对象及原则

1、实施对象。贫困重度残疾人是指我镇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二代证)且残疾等级在二级(含二级)以上的残疾人。

2、救助原则。(l)坚持科学发展观,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需求的原则;(2)坚持特别救助与最低生活保障相结合的原则;(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4)坚持属地管理、动态管理的原则。

二、申请审批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享受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的残疾人须填写《省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申请审批表》,提供居民户口本、居民身份证、二代残疾人证、低保证,通过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向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2、村(居)民委员会初审。村(居)民委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人的实际情况核实,将申请人情况在村(居)务公开栏公示5天以上。对公示无异议的在《省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连同申请人的居民户口本、居民身份证、残疾人证、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报镇人民政府审核。对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原因。

3、镇人民政府审核。镇人民政府在收到申报材料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后在镇政务公开栏上公示5日无异议后,并在《省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将有关证件和证明材料一并报县残联审批。对审批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原因。

4、县残联审批。县残联接到申报材料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委托村(居)委会在公开栏公示3天。对符合条件的在《省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对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通知申请人、村(居)委会和镇并告知原因。

三、救助对象管理

1、属地管理。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工作,实行镇人民政府负责制。村(居)民委员会受镇人民政府委托,承担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2、动态管理。所有救助对象每年年初都要重新申请、审核、审批,随着低保调整而调整,对新增符合条件的要及时办理申请、审核、审批手续。

3、建立县、镇两级档案。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对象实行县、镇二级档案管理,做到一人一档;镇残联建立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对象基础信息数据库,并负责数据库的日常管理并报县残联。

四、救助标准与资金管理

救助标准为城镇贫困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救助50元,农村贫困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救助30元。所需资金由省、县财政按照8:2的比例共同分担。

县财政部门设立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资金专户,实行专户管理。救助资金每年分上、下半年两次发放,一律采取涉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形式打卡发放到户,并注明“残补”。

镇政府安排必需的工作经费并列入财政预算。

五、实施要求及措施

贫困申请理由范文第4篇

1、提高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效率,做到项目快速确定、资金快速拨付、效益快速发挥。

2、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调动贫困户脱贫致富积极性。

二、项目扶持范围和内容

(一)扶持范围

精准识别的扶贫对象中有感恩思想脱贫意识强的农户。

(二)扶持条件

被扶持户要符合两个条件,一是自愿申请;二是有明确的产业项目。

(三)组织实施

到户增收项目资金。首先由村两委、工作队运用“四议两公开”的办法确定被扶持的农户、项目和资金。项目实施后,由乡(镇)政府组织验收。

三、项目申报、审批和备案

(一)项目申报:

1、 建立项目库。村根据产业扶贫规划、年度实施计划,于10月底前建成下年度项目库,同时将标准文本纸质和电子文档报镇扶贫办备案。

2、 制定规划。根据镇下达的年度资金计划,各村依据乡镇年度脱贫计划,从项目库中筛选项目,审核确定后,制订扶贫开发到户增收项目规划,报乡镇政府审批,并报县扶贫办备案。

(二)项目申请。项目申请必须在驻村工作队和村第一书记的指导监督下进行。以贫困家庭为单位申报,由户主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村以户为单位逐户汇总,村为单位编制实施方案;对依托村集体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的产业项目,由提出申请的带贫企业或村编制扶贫开发到户增收项目实施方案。

(三)项目报批。项目所在行政村将审核盖章后的项目实施方案,报镇政府审批。镇政府审批后下达资金使用计划。

(四)项目上报备案。镇政府资金计划下达后,村在15个工作日内,将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实施方案及项目审批汇总表报镇扶贫办、财政所备案。

四、项目实施管理

(一)项目实施。经镇政府审批后的项目,要实行规范统一的项目操作规定,先公示,后实施。

(二)项目监督。村建立由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参与的项目监督小组,负责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的全过程监督。

(三)项目公示。项目贫困户名单、项目内容、资金数量等要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公开,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四)项目监管。财政扶贫资金使用中属于应纳入政府采购、招投标范围的工程、物资等,应当按照政府釆购、招投标相关规定执行。

(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实施内容。如确需变更,须经镇报县同意并备案。

五、项目验收和报账

(一)项目验收。到户增收项目资金实行村报账。扶贫项目完工决算后,由贫困户或项目实施单位提出验收申请,镇政府根据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 组织相关人员成立项目验收小组对项目进行验收。县扶贫办、财政局组织人员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抽查。

(二)资金拨付。项目验收合格后,由贫困户或项目实施单位提出报账申请并附相关凭证,经镇扶贫办对相关凭据审查后,报镇财政所审核后方可拨付资金。因特殊情况,需先期拨付资金的,由项目实施单位提出申请,镇政府研究批准,同时应以正式文件上报县扶贫办财政局备案。

对于统建统管项目,镇财政所要将财政资金直接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账户;对于补贴给贫困户的扶贫资金,要釆取“一卡通(一折通)”的方式直接发放给农户,严禁以现金形式支付。

(三)资金报账。报账时要按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报账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提供以下凭证:

1、贫困户自建项目报账时需提供:财政农业专项资金报账提款申请单、年度扶贫开发到户增收自建项目验收单、公告公示和项目验收现场照片等资料。

贫困申请理由范文第5篇

(一)优秀学生奖励范围

中小学品学兼优的学生,中学每级部奖励二名,小学每级部奖励一名。

(二)评定原则及实施办法

党委政府确定奖励标准及奖励规模,由镇教委牵头组织各学校评定受奖学生,报党委政府批准后,于每年9月份新学年开始后实施奖励。

二、扶困助学范围及实施办法

(一)资助对象

户籍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借读生除外)因家庭困难,无力筹集上学费用而未入学或可能辍学者,主要包括:

1、生活特别困难,无力筹集学习费用接受义务教育的贫困家庭子女失学者。

2、父母双亡,跟随亲属生活并且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

3、父母离异或因疾病等原因造成的经济特别困难的单亲家庭的在校学生。

4、经济特别困难的残疾在校学生。

5、其它原因导致家庭贫困的面临可能辍学的在校学生。

(二)扶困助学评定原则及程序

1、评定原则

(1)依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每学年评定一次,实施动态管理。

(2)扶困助学资金的评定完全按照学生家庭贫困程度,不与学习成绩相挂钩。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有上进心的贫困学生和革命烈士子女、孤残学生及少数民族学生。

(3)接受西王集团和上级救助的学生不在本救助范围。对由于特殊情况造成的新的困难家庭子女助学求助,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即时启动救助程序。

2、评定程序

(1)镇政府确定助学标准与规模后,由教委牵头,各学校会同贫困生家庭向镇政府提出申请,填写《中小学贫困学生助学金申请表》,汇总上报。

(2)镇政府根据学校上报的申请表,由镇科教文卫办公室组织各管理区和镇教委逐一核实情况,审定受助学生名单。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家庭由所在村两委审核并张榜公示,接受监督。

(3)对接受救助的学生建立档案,由镇科教文卫办公室、镇教委备案管理。

(三)资金使用及监管办法

1、资金使用

镇科教文卫办公室对审定后的《中小学贫困学生助学金申请表》予以汇总,填写《中小学贫困学生助学金申请汇总表》报镇党委、政府研究批准后,于每年5月份发放“人民政府助学券”,免除贫困学生的上学费用。贫困生当年的上学费用(交通费、餐费、住宿费、教材作业费及必需的教辅费),由学校与镇财政结算。教委与学校必须确保专款专用,确保受助学生完成年内免费教育,并不得再以任何理由收取贫困生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