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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中毒

药物中毒

药物中毒范文第1篇

“大爷,您这是药物中毒,下次可要注意,不能一次吃这么多了!”

记忆回到昨天,老伴过60岁的生日,王大爷一高兴就多喝了几杯,为了能睡个安稳觉,远离恼人的失眠,临睡前他把以前医生给开的安眠药都服下……

有资料报道,近年来,在原因未明的500例昏睡患者中,药物中毒达149例。老年人往往同时患有多种疾病,需要接受多种药物治疗。老年人随着年岁增大,各脏器功能均有不同程度的减退,易造成药物在体内蓄积中毒,再加上部分老年人伴有精神及思维的异常,常因服药过量、滥用、误服等情况而引起药物中毒。所以,掌握老年人药物中毒的临时急救就显得十分重要,有时甚至成为拯救患者生命的关键。

家庭中发生药物中毒,大多是在短时间内服用大量药物造成的。中毒后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以免耽误治疗时机。如医院较远,应先在家中进行初步的处理,千万不要坐等救护车或不采取任何措施急着送医院。

在发现患者药物中毒时,首先要尽快查出中毒原因。根据中毒者的情况和中毒者身边、床头存留的药袋、药瓶、剩余药物,尽可能弄清吃错什么药,同时也要尽可能了解毒物进入人体的途径、服用的量和中毒时间。

若患者出现昏迷,应迅速将患者平卧,如发现患者面色青白,表示脑部缺血,应取头低脚高位;如患者面色发红,则表示头部充血,应取头高脚低位。同时注意保暖,严密注意患者的呼吸、脉搏、血压变化。

若患者出现窒息,应尽快将其移至空气新鲜的地方,并施行人工呼吸,以保持呼吸道通畅。同时仍需注意保暖及观察生命体征的变化。

若明确毒物经口进入,由胃肠道吸收引起的中毒,一般无特殊禁忌的情况,应立即采取催吐、导泻等方法,以加快毒物的排除。可采用手指、筷子、汤匙等刺激舌根部,诱发反射性呕吐。但是,如果患者呈昏迷状态或出现抽搐、惊厥状态,服用腐蚀性(或强酸、强碱)毒物,患食管静脉曲张、溃疡病、严重心衰和全身极度衰竭等情况时禁用催吐。

催吐时应将患者头部放低或偏向一侧,避免呕吐物误吸入气管,发生窒息。药物中毒患者催吐也可选用生鸡蛋清加少量明矾口服,或口服1∶2000~1∶5000高锰酸钾溶液100~300毫升。

药物中毒范文第2篇

[关键词] 毒; 中药药物警戒; 安全用药

[Abstract] Toxicity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TCM) is the core of pharmacovigilance of Chinese medicine, whose initiation, development and practice revolves around the toxicity of TCM. Toxicity of TCM has rich meanings, and are influenced by three factors: drug composition, clinical use and patient constitution. With the increasingly deep understanding of toxicity of TCM, the cognition of clinicians is more objective, and the application, prevention and rescue are more complete. Therefore, based on the analysis of large numbers of ancient books, we put forward the whole pharmacovigilance theoretical frame that is formed by cognition, application, prevention and rescue of drug toxicity, which comprehensively reflects the academic Characteristics of safety medication in TCM.

[Key words] toxicity; pharmacovigilance; safety medication

基于n题组前期对中药药物警戒思想的挖掘与梳理,不难发现,我国传统药物警戒思想的萌生、发展与实践一直是围绕着中药“毒”展开的。早在《淮南子・修务训》中就记载了神农“一日而遇七十毒”[1],此后对“毒”的认识与记载从未停滞。伴随着古人对“毒”的认知,“毒”成为中药药性理论与用药安全的核心,也开启了“识毒-用毒-防毒-解毒”的中药药物警戒实践全过程。本文将从识毒、用毒、防毒、解毒4方面诠释传统药物警戒思想,以期为现代临床安全用药提供参考。

1 中药识毒的警戒实践

中药识毒的警戒实践起源于远古时代,是用毒、防毒、解毒警戒实践的基础,累积了丰富的记载。

1.1 “毒”的认识

广义的“毒”在传统中医药典籍记载中主要可归纳为4方面含义[2]:一是药物的总称,如《淮南子・修务训》“一日而遇七十毒”[1]、《周礼・天官》“聚毒药以供医事”[3]、《黄帝内经》“必齐毒药攻其中”[4]等的“毒”均代指“药”,展现出药与毒的密切联系;二是药物的偏性,如《景岳全书》“药以治病,因毒为能”[5],此处的“毒”便是强调中药具有各自的偏性;三是造成人体伤害的物质,导致不良反应,如《诸病源候论》“凡药物云有毒及有大毒者,皆能变乱,于人为害,亦能杀人”[6],提出毒药的应用是有害的,也指狭义的“毒”;四是指药物烈性程度,如《证类本草》将药物毒性程度分为“大毒、有毒、小毒、微毒”[7],又如《中华本草》分为“极毒、大毒、有毒、小毒”等[8]。

由上述梳理可知,“毒”的含义有广义与狭义之分。而对广义与狭义“毒”的理解并非一成不变,存在相互转化的关系,需要辩证地看待“毒”的含义。如《景岳全书》云:“本草所云某有毒、某无毒,余则甚不然之,而不知无药无毒也”[5],又如《本草害利》作为我国传统药物警戒思想的典范,云:“凡药有利必有害”[9],所载每1味药后均讲明其利与害。

1.2 “毒”的影响因素

中药“毒”的表现受多方面因素影响,主要可概括为药物自身因素、临床使用因素以及患者体质因素三方面。

1.2.1 药物自身因素

某些中药自身药性峻烈,含有毒性成分,同时其所含毒性成分可能亦为药物有效作用成分。从而导致此类药物治疗剂量与中毒剂量接近,治疗窗窄,较易引起不良反应,此类药物毒的表现明显受其自身固有成分影响。

以乌头类中药为例,治疗亡阳证(如心衰)、痹证等疗效迅速且明显。但《淮南子・修务训》:“天雄乌喙,药之凶毒也,良医以活人”[1]。《要药分剂》记载:“然至毒无制,苟非当病,切勿轻投”[10]。《本草纲目》曰:“乌附毒药,非危病不用”[11],皆表明乌头类中药毒性可危及生命,不可轻易使用。

1.2.2 临床应用因素

临床应用过程中,证候、配伍、炮制、剂量与疗程等都对中药“毒”的表现有着重要影响,早在《神农本草经》中就指出“勿用相恶相反者”,以及“若用毒药疗病,先起如黍粟,病去即止,不去倍之,不去十之,取去为度”[12],即是指临床应用过程中通过药物配伍、剂量控制来避免毒性作用,保证药物疗效。

1.2.2.1 证候 《本草害利》曰:“知药利必有害,断不可粗知大略,辨证不明,信手下笔,枉折人命”[9],即是说中药应用讲究辨证论治,有是证用是药则表现为疗效,否则会出现不良反应,即表现为狭义的“毒”。如西晋王叔和在《伤寒论序例》中曰:“桂枝下咽,阳盛则毙;承气入胃,阴盛以亡”[13],即表示热盛、阳盛者用桂枝等辛热药易耗损阴津;寒证、 阴盛者用泻下寒凉之品则容易损伤阳气,产生不良反应。

1.2.2.2 配伍 合理的药物配伍应用可扩大药物治疗范围,降低药物不良反应发生的可能性,如“七情合和”中的相须、相使共同作用而起效,相畏、相杀制约药性而减少不良反应。《新修本草》言:“方中有半夏,必须生姜者,亦以制其毒故也”[14],即生姜与半夏同用可抑制其毒。而存在配伍禁忌的药物联用则可能增加不良反应。如相恶、相反则“性理不合,更以成患”,产生不良后果,又如 “十八反”、“十九畏”歌诀明确多组配伍禁忌等。

1.2.2.3 炮制 炮制是减毒增效的重要手段之一,特别是对含有毒性成分中药,在使用前必须经过规范的炮制才能减轻毒性、保证用药安全,炮制不当则可能引起毒性反应。如朱砂,《本草纲目》曰:“丹砂,性寒、无毒,入火则热而有毒”[11],朱砂经火炼形成汞的氧化物,因炮制不当而产生了毒性。

1.2.2.4 剂量与疗程 用药剂量也是影响中药“毒”表现的重要因素,大剂量、长期用药容易导致药物在体内蓄积,即便是无毒之品也会引发不良反应。如赤小豆,药食同源之品,《本草纲目》记载“其性下行……久服则降令太过,津血渗泄”,现代临床可见久服赤小豆致早产案例,且婴儿瘦弱[11,15]。又如石榴皮,亦无毒,但现代药理毒理研究显示高剂量应用可引起小鼠肝损伤并导致死亡[16],产生了“毒”。古人提出服药时应遵循剂量原则,从小剂量开始投药,依据药物峻烈性质、患者和疾病的具体情况决定中病即止的时机,既保证了疗效,又可控制毒性。

总而言之,中药的临床应用情况是复杂的,除上述影响因素外,中药煎煮、剂型与给药途径、用药期间饮食等亦可对中药“毒”的表现产生影响,此处不再过多论述。

1.3 患者机体因素

患者年龄、性别、病理状态、遗传以及所处环境的不同对药物的敏感性、耐受性也不同,即便是相同药物、┝考笆视χは拢患者所表现出的毒性反应、程度也不一定相同。正如《类经》曰:“人有能耐毒者,有不胜毒者”[17],《重广补注黄帝内经素问》记载“能毒者以厚药,不胜毒者以薄药”[18]。如妊娠及哺乳期妇女、幼儿、老人、肝肾功能异常者、禀赋虚弱者以及过敏体质者对药物的代谢与常人不同,对中药“毒”表现更加敏感,因此,《本草经集注》中设堕胎药专项[19],《备急千金要方》中所载半夏汤在服法中提示“老小各半”[20],以防用药太过等。以上都是对药物代谢与常人不同者用药的警示,相同的药物在上述人群中更容易产生“毒”。

随着历史沿革变迁,传统中药药物警戒思想中“识毒”过程不断深入,也更加客观,对于药物自身而言,“毒”并不是孤立存在的。

2 中药用毒的警戒实践

经过客观、深入的“识毒”实践,某些中药毒性是客观存在,但古人并未固步于药物毒性,而是对其加以应用,也可理解为“以毒攻毒”,即利用中药的毒峻偏性矫正人体脏腑偏性,将“毒”转化为“效”,毒性中药的临床应用十分普遍。

一方面,课题组在前期对古籍的梳理中发现,《黄帝内经》中记载13方,其中3个制剂含有毒性药材;《伤寒杂病论》所创制的300多首方剂,其中119首方剂含有毒性中药,约占39%;宋《太平惠民和剂局方》书中载方788首,其中含有毒性药材的中药制剂有477方,占比约为60.53%[2]。可见,随朝代演变“识毒”愈发深入,毒性中药的临床应用也愈加广泛。又如乌头(川乌、草乌)、附子具毒性,生品均为《医疗毒性药品管理办法》中所列品种[21],课题组在50余部中医学古籍中检索到相关处方7 357首,约占检索总方数的8.61%,应用比例相对较高,其中不乏有老人、小儿、妇人应用。

另一方面,毒性中药大多作用迅猛,不仅对沉疴旧疾、疑难杂症,如痹证、癌痛等,有着效专力宏的作用特点;往往还具有广泛的临床作用,如解表、清热、温里作用等。

3 中药防毒的警戒实践

古人在用毒的过程中注重对毒性的风险规避,即防毒的警戒实践过程,中药传统药物警戒对此也有着充分的论述,如证候禁忌、配伍禁忌、炮制减毒、剂量及疗程警戒、妊娠禁忌、服药食忌等。

3.1 证候禁忌

根据证候选择用药是中药防毒警戒实践之根本,古人以勿用、忌用、慎用等进行提示。如《本草从新》曰吴茱萸:“病非寒滞有湿者,勿用”[22];《本草求真》记载檀香:“动火耗气,阴虚火盛者切忌”,酸枣仁“性多润,滑泻最忌”,即便溏者慎用种仁类药[23]。

3.2 配伍禁忌

配伍禁忌是中药防毒警戒实践中鲜明体现。从七情配伍“勿用相恶相反”到经典配伍禁忌理论“十八反”、“十九畏”被提出,标志着配伍禁忌思想日趋成熟。梳理古籍可见,以“恶、反、畏、杀、忌、伏、攻、战、相争、相欺”等用以警示药物间相互作用,避免临床中因配伍引发安全性问题。

3.3 炮制减毒

炮制减毒也是中药防毒警戒实践中重要手段之一。中医药临床历来对炮制减毒增效较为重视,《濒湖炮炙法》、《雷公炮炙论》、《汤液本草》等都有着详细的记载,仅乌附类药就可见到70余种炮制方法[24],不仅描述了炮制手段,对炮制应用、炮制终点等也都加以论述。且很多炮制手段已经现代药理毒理学证实,如《本草纲目》云:“芫花用时以好醋煮十数沸,去醋,以水浸一宿晒干用,则毒减也”[11],芫花经醋制后毒性降低,半数致死量(LD50)较生品提高了1倍。

3.4 剂量与疗程警戒

剂量与疗程警戒是中药防毒警戒实践的关键所在。剂量与疗程控制视用药毒性大小、适应症、用药人群等而定,如《神农本草经》“若用毒药疗病,先起如黍粟,病去即止,不去倍之,不去十之,取去为度”[12],又如《重广补注黄帝内经素问》云:“大毒治病十去其六,常毒治病十去其七,小毒治病十去其八,无毒治病十去其九”[18],都是对剂量与疗程控制的具体阐释,通过从小剂量开始用药、中病即止来避免用药风险。

3.5 妊娠禁忌警戒

妊娠禁忌是在中药防毒警戒实践中对用药人群的特殊关注。早在《素问》中就有“妇人重身,毒之何如”的孕妇用药探讨[4],《本草经集注》堕胎药项收载堕胎药41种[19],唐朝《产经》中列举了82种妊娠期间禁忌服用的药物以及后世妊娠用药禁忌歌等均对孕产期用药给予提示[25]。

另外,传统中药还在儿科用药、饮食禁忌、用药途径等方面都有着明确的防毒实践。

4 中药解毒的警戒实践

中药解毒的警戒实践也有着悠久历史。有些中药固有毒性难以避免,即便施以充分的防毒警戒措施,也可能引起机体的有害反应。此时,及时采用相应的解毒方法,也可降低不良反应造成的严重后果。如《本草经集注》中就记载:“半夏毒,用生姜汁,煮干姜汁并解之”[19]。东晋《肘后备急方》、唐代《备急千金要方》、《千金翼方》均对药物中毒后的解救做了专篇论述,如“中狼毒以蓝汁解之”,又如“有人中乌头、巴豆毒……甘草入腹即定”等,都是对中药产生了不良后果的具体应对之策[10,26-27]。

梳理传统中医药古籍中药物解毒相关记载,如《景岳全书》论:“凡解诸药毒者,宜以荠s汁、白扁豆汁、绿豆汁、甘草汁、饧糖汁、米糖汁、蚕蜕纸烧灰,随便用之,俱可解”等[5],可以将解毒之品归为药物类、食物类、其他等。其一,药物类。如用甘草、绿豆等自身兼具解毒功效之品,《备急千金要方》曰:“甘草解百药毒,此实如沃雪有同神妙”[20]。又如用相杀、相畏之品来制约毒性,生姜解半夏毒,犀角制乌头毒等[11]。其二,食物类。具有甘味的食物或药食两用之品,多能缓和药性、解百毒,或是增强其他药物、食物的解毒作用,如饴糖、蜂蜜等。其三,其他类。如井水、陈壁土、六畜血等,《本草纲目》记载解乌附之毒用“防风汁、远志汁……并华水、陈壁土,泡汤服”[11]。

通过对中药药物警戒思想的文献梳理可以发现,中药传统药物警戒思想对中药“毒”的认识与实践记载丰富,是对“识毒-用毒-防毒-解毒”全过程的体现,也是临床安全合理用药的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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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中毒范文第3篇

【关键词】 儿童 药物中毒 原因

[Abstract] Objective:The purpose of our study was to explore the causes, symptom, therapy and preventing of accidental drug poisonings in childhood. Methods:This retrospective study was performed on 118 cases of drug poisoning in children who were treated in our hospital from Jan 2000 to Sep 2007.Results:The main causes of medicines poisoning were: (1) 54 cases (45.8%) were that children took drug by himself; (2) 45 cases (21.2%) were that children were given drug by their parents; (3) 20 cases (17.0%) were iatrogenic drug poisoning.Conclusions:The main causes of drug poisoning in children are result of insecure storage of drugs, the drug given by their parents and iatrogenic drug poisoning. It is recommended that knowledge about proper storage and usage of drug should be promoted among the children and their parents and the regulations in practice be strictly enforced.

[Key words] Children;Drug poisoning;Causes

药物中毒是目前儿童急性中毒的常见原因之一,我院2000年1月至2007年9月共救治儿童急性药物中毒118例,现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临床资料

2000年1月至2007年9月我院急诊及儿科共救治儿童急性药物中毒118例,其中男66例,女52例;年龄1月~14岁,其中1月~1岁10例,~3岁52例,~6岁38例,~14岁18例。就诊时间为用药后5 min~6 h 94例,~19 h 24例。

1.2 方法

按中毒药物种类、用药途径、原因、临床表现、治疗转归进行分类分析。

2 结果

2.1 儿童药物中毒的主要症状及相关药物

结果见表1。

2.2 中毒药物种类

止吐止泻药47例,其中复方地芬诺酯32例,甲氧氯普胺10例;抗过敏药20例,其中异丙嗪11例;解热止痛药15例;镇静催眠药10例,其中地西泮8例;止咳平喘药9例;解痉药6例;抗生素5例;维生素A4例;避孕药1例;降压药1例。

转贴于

2.3 中毒途径

口服96例,肌肉注射9例,静脉注射8例,呼吸道吸入5例。

2.4 治疗及转归

接诊后按急性药物中毒采取针对性措施,酌情给予洗胃、催吐、导泻、输液、解毒剂、保护肝脏功能、对症支持等治疗,全部病例均治愈。

2.5 中毒原因分析

2.5.1 误服 误服是引起幼儿及学龄前儿童药物过量及中毒的最常见的原因。由于药品管理不善及儿童好奇心的驱使而误服药物,占45.8%(54/118)。

2.5.2 家长错误用药 由于监护人对药物一知半解,缺乏基本用药安全知识,自作主张,给患儿错误用药,占21.2%(25/118)。表1 儿童药物中毒的主要症状及相关药物

2.5.3 医源性 医源性用药错误占药物中毒的17.0%(20/118),包括医护人员对儿童用药的品种、剂量及适应症掌握不好、药房发药错误及用法交代不清以及患儿一天之内多处诊治,医生处方前没有询问清楚已经使用的药物,导致重复给药等。

2.5.4 其他原因 如儿童赌气或情绪受到刺激等原因服用药物。

3 讨论

儿童的药物中毒首先应了解详细的病史,尽量找到中毒的具体药物,以便早期给予特效药物解毒,没有特效药物治疗时,抢救仍以对症、支持治疗为主:(1)积极洗胃和导泻,减少药物在体内的残留吸收;(2)给予输液和利尿剂,促进药物排泄;(3)保护各脏器功能,尤其是防治脑水肿、呼吸衰竭,纠正酸碱失衡及水电解质紊乱。本文中毒患儿经过以上综合治疗均预后良好。

近年来随着农村医疗站、个人诊所及家庭用药逐渐增多,因医疗站及个体医生和家长多无专业儿科知识,对儿童用药的品种、剂量及适应证掌握不好,导致儿童药物中毒的比例有增加趋势[1]。本文结果显示,儿童无意误服中毒占儿童药物中毒的首位,主要发生在1~6岁儿童,并且主要发生在外来务工人员家中。由于外来务工人员大多文化程度不高,家中药物管理不好,易被患儿拿到,同时1~6岁儿童好奇心强,模仿力强,不能辨别有害或无害,尤其是容易误服口感好或包装新奇的药物。例如本文中毒最多的复方地芬诺酯,为止泻药,口感较好,而腹泻为儿科常见病,许多家庭都备有此药,由于管理不善导致中毒最多。为此应提醒家长加强对儿童看护的责任心,妥善保管药物,把药物存放在儿童拿不到的地方[2]。家长给错药物或药物过量也多见于文化素质较低的人群或老年人。一些家长在孩子生病时不去医院看病,自作主张给孩子服用成人用药。因此,应对家长进行健康教育,普及安全用药常识,把儿童药物与成人药物、内服与外用药物分开放置,在儿科医生指导下用药。医源性药物中毒多发生在农村基层医院或小诊所,由于缺乏儿科专业知识,未能掌握儿童用药特点及严格的用药剂量,常见有甲氧氯普胺(胃复安)、氨茶碱、支气管扩张剂、退热药、抗生素中毒(或过量)等;也可见于医院药房或药店工作人员粗心发错药物或写错剂量导致儿童药物中毒;部分家长由于过分担心患儿病情,一天之内多处就诊,而每次就诊时用药往往记不清或就诊医生没问清楚,导致用药过量而中毒。因此,家长在带儿童就诊时应找专职的儿科医师就诊,并详细问明药物用法。医师要严格掌握儿童用药的适应证和剂量,防止滥用和超剂量使用。减少医源性药物中毒的措施:(1)加强医药人员的责任心;(2)培训提高基层医务人员的儿科专业知识;(3)儿童患病尽可能到儿童专业医院诊治或在儿科专业医师指导下用药。

参考文献

[1] 汤定华, 张宇鸣. 小儿药物中毒与药物浓度监测[J]. 中国实用儿科杂志, 2005, 20(4): 196198.

药物中毒范文第4篇

一般资料:本组中毒患者105例,男28例,女77例;其中14~25岁40例,26~35岁36例,36~60岁29例。误服25例,自杀80例;有机磷农药60例,安眠药40例,灭鼠药5例。口服毒药至就诊时间:2小时内63例,3~5小时 38例,16~24小时4例。临床表现:神志清醒40例,嗜睡39例,昏迷29例,肌颤抽搐40例,烦躁不安18例,胸闷、呼吸困难、流涎40例,肺部湿性音42例,心动过速35例,上消化道出血4例,腹痛36例,体温升高19例,恐惧感者26例。

辅助检查:白细胞总数升高48例,红细胞总数升高46例,胆碱酯酶活性降低者42例,血钾低于正常18例,血糖增高3例,血尿淀粉酶升高9例,尿蛋白(+~++)12例。

治疗如下。

院前急救:①院前急救时要尽量详细询问病人服药的原因、服药种类、剂量及服药时间。并将口服后的空瓶及剩液带回中心做进一步的毒物鉴定。②尽快采取催吐措施,可用筷子或手指按压舌根催吐。有机磷中毒者应将被污染的衣物脱去,争取时间进入急诊室诊治。

洗胃:洗胃是决定中毒抢救成败的主要因素,意识不清或不配合者立即插管,反复温清水洗胃至洗出液澄清无味为止。对超过6小时者也应洗胃。较重病人可采用保留胃管行持续负压吸引。

药物治疗:在洗胃同时适量反复应用阿托品是抢救成功的保证,争取在短时间内达到阿托品化。轻度中毒:阿托品1mg/次,静推30分钟1次;中度中毒:阿托品5~10mg/次,静推10~15分钟1次;重度中毒:10~15mg/次,静推5~10分钟1次;达阿托品化后,逐渐延长给药时间,同时尽早足量使用胆碱酯酶复能剂,首次解磷定1.0g静推,根据病情重复使用,呼吸困难者吸氧,严重者行气管插管或气管切开辅助呼吸,保持静脉输液通畅,给予脱水利尿剂以减轻脑水肿,促进毒物排泄。对灭鼠药(氟乙酰胺)中毒应用乙酰胺时,辅以对症治疗。对安眠药中毒者,除催吐、洗胃、导泻、灌肠、利尿外,还应根据病人意识情况,使用中枢兴奋剂利他林10~40g,美解眠50~200mg,每5~10分钟1次静注,催醒剂纳洛酮0.8~1.6mg,首次静注0.4~0.8mg,以后根据情况以0.4~0.8mg加入5%葡萄糖液中静滴至病人呼吸抑制状态明显好转、腱反射出现时减少用量,并延长给药间隔时间。

讨 论

药物中毒范文第5篇

毒物种类繁多,临床中毒眼部症状不一,如:瞳孔扩大多见于阿托品、莨菪碱类中毒;瞳孔缩小多见于有机磷类杀虫药、氨基甲酸脂类杀虫药中毒;视神经炎见于甲醇中毒等。眼是人体重要的感觉器官,现就以下常见类别的毒物中毒眼部症状及诊断简述如下。

1 水杨酸类

1.1 阿司匹林中毒 可出现眼睑水肿、眼睑药物疹,结膜下出血,角膜可出现散在半透明样水疱,瞳孔可出现一过性反应障碍,视神经可出现球后视神经炎,眼肌、视野多无异常,视力可有改变[1]。

1.2 氨基比林中毒 可出现双眼视力障碍,剧烈眼痛,眼睑红肿,闭睑障碍,皮肤有红色小药疹。结膜充血,疱疹性结膜炎。角膜浸润、浑浊,角膜上皮脱落呈小泡状。瞳孔散大,眼底可窥见视神经萎缩。

2 抗生素类

2.1 磺胺类药物中毒 可出现眼睑水肿、球结膜水肿、瞳孔散大、虹膜睫状体水肿,眼底可窥见视乳头水肿,视神经炎,视神经萎缩,视网膜水肿,以后极部为明显,可有暂时性屈光不正,可出现外直肌麻痹,中心暗点,视野缩小[2]。

2.2 链霉素中毒 可出现眼睑水肿、瞳孔缩小、眼外肌麻痹,眼底可窥见中心性脉络膜视网膜炎、视神经炎、视野缩小,停药后眼部症状好转。

2.3 青霉素中毒 可出现眼睑水肿、球结膜充血、水肿,角膜表层浸润、溃疡,眼底可窥见视网膜水肿,视网膜静脉炎。

3 有机溶剂类

3.1 甲醇中毒 可出现视力急速下降,一般在2 h~7天内失明。眼睛疼痛,瞳孔缩小或不等大。眼底可窥见视网膜静脉扩张、静脉搏动,动脉峡细,黄斑部呈菱形白色区,中心呈黑色浑浊,视神经炎,视神经萎缩。视野:双侧中心暗点扩大[1,3]。

3.2 石油中毒 患者自觉羞明、流泪、视疲劳,可出现眼睑水肿、结膜黄染、瞳孔散大、晶状体浑浊,眼底可窥见视神经炎、视神经萎缩、视网膜血管峡细。

4 金属类

4.1 汞中毒 可出现视力逐渐下降,眼睑水肿、结膜充血,角膜浑浊,瞳孔对光反应迟钝,眼底可窥见视神经炎、视神经萎缩[1,3]。

4.2 铅中毒 可出现进行性视力障碍,眼睑水肿明显,结膜充血,角膜表层点状浸润,瞳孔不等大、对光反应迟钝,晶状体点状浑浊。眼底可窥见视神经炎,视神经萎缩,视网膜出血,黄斑部水肿、白斑、点状出血。

转贴于 5 其他类别中毒

5.1 酒精中毒 可出现视力突然下降或失明,眼睛疼痛,瞳孔散大,对光反应迟钝,眼底可窥见视神经炎、视神经萎缩,早期黄斑部充血、水肿。视野缩小、色觉障碍。双眼性外展神经麻痹、眼球震颤、复视[1]。

5.2 吗啡类药物中毒 可出现视力障碍、瞳孔缩小、对光反应迟钝,眼底可窥见,早期出现视神经乳头颞侧苍白萎缩,视网膜血管痉挛以黄斑部小动脉为明显。

5.3 可卡因中毒 可出现视力障碍、睑裂开大、球结膜水肿,角膜知觉消失、浅层浑浊、溃疡,瞳孔散大,对光反应迟钝,眼球可中等度突出[4,5]。

5.4 洋金花中毒 可出现视力障碍、眼睑水肿、瞳孔散大,对光反应消失,眼内肌麻痹,眼底可窥见视网膜水肿。

5.5 附子中毒 可出现视力障碍,结膜下出血,玻璃体浑浊,眼底可窥见视神经网膜炎、视神经萎缩[4,5]。

5.6 煤气中毒 患者自觉羞明、流泪、眼疼痛,可出现眼睑高度水肿,结膜充血、水肿,角膜浑浊,瞳孔缩小或不等大,可见虹膜睫状体炎症,玻璃体出血,眼底可窥见视神经炎、视网膜出血、中央静脉栓塞[6]。

5.7 奎宁中毒 可出现双眼视力障碍,眼球疼痛,结膜充血,角膜浸润,瞳孔散大,眼底可窥见视神经炎,视神经萎缩,黄斑部水肿、渗出,视网膜动脉血栓,贫血性视网膜病变。视野:轮状暗点、中心暗点[7]。

5.8 异烟肼、乙胺丁醇中毒 可出现双眼视力障碍,眼底可窥见视神经炎、视神经萎缩,周边视野缩小及中心暗点[8]。

[参考文献]

1 陈灏珠,李宗明.内科学.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97,841-878.

2 胡长鸿.处方药物相互作用简明手册.南京:江苏科技出版社,1987,143-393.

3 许政刚.请注意眼疾时的全身性疾病.实用眼科杂志,1987,5(4):245.

4 陈祖基.眼科药物药理.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82,15-308.

5 徐世淞.药物临床评价.上海:上海科技文献出版社,1984,155-160.

6 陈新谦.新编药物学,第12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85,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