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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沦丧

道德沦丧

道德沦丧范文第1篇

关键词:《浮云》;林芙美子;道德沦丧;反战

林芙美子(1903-1951)的长篇小说《浮云》以20世纪30-50年代的日本为背景,描写了日本对亚洲发动侵略战争中后期,个人命运与时代背景息息相关,宛如浮云般捉摸不定的故事。如果说《放浪记》是林芙美子作家生涯的正式起点,那么《浮云》便可以看作她的终点。这部她耗时三年创作而成的长篇小说,在她突发心脏麻痹去世前两个月才完成,可谓是她呕心沥血的集大成之作。然而,目前学界对《浮云》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林芙美子的女性观、恋爱观和战争观上,对该作品中的男性角色多数忽略。为了弥补以往研究中的空白,本文拟从男性角色的角度出发,通过对其道德沦丧过程的分析,重新审视雪子恋爱悲剧的原因。并立足于战争这一时代背景,解析造成男性无奈命运的根源与林芙美子的态度。

一、富冈的道德沦丧

仅次于女主人公雪子,林芙美子花费了极大的笔墨刻画了富冈兼吾这个男性角色。在作品的后半部,富冈几乎超越了雪子,成为了后半部分的主人公。然而,初次登场时富冈帅气沉稳、富有才气的农林技官形象随着故事的发展一步步走向堕落,直至作品结尾几乎“换了一副面孔”,宛如丧家之犬,日日沉迷于酒色无可救药。从作品中,我们可以分析出富冈逐步抛弃仁义礼智信,走向道德沦丧的几个重要节点。

第一,对朋友不义。雪子初识富冈之时,富冈乃是众所周知的模范丈夫,每三天就要给老婆写一封信。然而,从后文可知,邦子原本是富冈的朋友小泉的妻子,是富冈“把有夫之妇邦子弄到手并娶了她”。这样的举动似乎是源于富冈对邦子的深情,但是,这种背信弃义的行为让重新结合的两人都背负着重担。当战后富冈回国,对邦子的爱情逐日冷却时,邦子哭诉自己是“受了天罚”;而富冈听到邦子哭诉后的第一反应便是“你又想起小泉君的事儿?”这恰恰可以说明小泉的事儿一直在富冈心里,且会不时引发他的罪恶感。这一情节很容易让读者联想到夏目漱石的作品《门》和《心》。林芙美子笔下的富冈和夏目漱石笔下的宗助、先生一样,均是背叛朋友为代价获得了妻子,但都因此背负上内心的重担,始终无法过上幸福的婚姻生活。宗助和妻子阿米始终无法有孩子,于是认为自己受了天谴,只能向禅的世界寻求解脱。先生终生郁郁寡欢,认为自己是人品低下的人,最终选择自杀。而林芙美子笔下的富冈,也开始逐渐远离妻子邦子以逃避现实、逃避对自己利己主义的谴责。

第二,对妻子不忠。作为作品中受过良好教育的先知者形象,富冈早早预测到这场战争注定失败,然而自己根本无力改变这一现实。为了逃避内心的重担,也为了发泄,富冈第一次出轨的对象是大叻的安南人女佣阿蓉。这段关系中,阿蓉首先对外表俊朗、身体强壮的富冈产生了好感,尽心尽力地照顾富冈的生活,甚至主动在夜里投入其怀抱,富冈便顺水推舟接受了阿蓉。但他清楚,自己与语言不通的阿蓉间并不存在爱情,而是源于单纯的肉体需求。虽然他一瞬间也曾“对自己的卑鄙感到愤懑”,但富冈最终没有抵抗的诱惑,开始纵容自己在女性关系上的放纵。

第三,背信弃子。富冈离开越南之前,阿蓉怀孕了。富冈不曾考虑过为这对母子负责,只是给了阿蓉一笔钱,让她独自回老家默默生下受人轻视的混血私生子。日后富冈回忆起自己抛弃阿蓉和孩子的行为虽然仍有一丝内疚,但他已经在违背道德沦丧的路上越走越远。这里的情节让人不禁联想起森鸥外的《舞姬》,同是异国恋爱,同是“抛妻弃子”。然而相比《舞姬》中主人公对爱丽丝的爱恋和愧疚之情,富冈对阿蓉的感情可谓淡薄至极。

第四,致人丧命。在生意不顺、前途无望,甚至不得不变卖家产时,富冈想到了自杀。畏惧孤独死去的他用一封电报把雪子从东京叫到伊香保,想在那里的温泉旅馆里共同赴死。然而,数日之后富冈依然拿不出死的勇气,这时他遇到了当地有夫之妇阿清。阿清身上那种未经雕琢的野性与生机强烈地吸引了富冈,两人背地里结合在一起,让富冈收获了生存下去的勇气。随后,阿清撇下丈夫离家出走和富冈同居,最终被愤怒的丈夫杀死。可以说,阿清的死,有很大程度是富冈造成的。富冈自己也深刻的感受到这一点,甚至主动帮助阿清的丈夫找律师、请求减刑,从而缓解自己的负罪感。然而即使这样的大事件也无法使富冈改过自新了。

富冈的人生轨迹恰似坂口安吾在《堕落论》中描述的那样,只要活着就停止不了堕落。阿清死了,邦子死了,雪子也死了,只剩富冈还活着,继续沉湎于声色犬马,酗酒堕落。坂口氏认为,人只有堕落到底才能重获新生,然而《浮云》中富冈,乃至其他角色的未来里似乎都只有堕落,没有新生了。

二、雪子的恋爱悲剧

从哲学的角度出发,恋爱里包含自然因素、社会因素和精神因素三个方面。自然因素即人类繁衍生存所必需的。1955年制作的电影《浮云》的编剧水木洋子在回答富冈和雪子为什么一直不能彻底分手的问题时,曾直截了当地表示:“当然是因为两人在身体上相合”。从作品中也可以看出,这是两人恋爱中唯一吸引彼此的因素。在社会因素和精神因素上,雪子和富冈间存在很大分歧。雪子曾指责富冈,把女人当做梯子,一个接一个地往上爬。这指出,富冈更看重恋爱的社会属性,即恋爱所带来的金钱、社会地位等现实问题的影响;而雪子更追求单纯的精神因素,即抛弃了现实思考的纯粹感情上的交融。

富冈在女性问题上的放纵与当时所处的环境因素密不可分。脱离日本本土的人们从日本道德束缚中解放,雪子在知晓富冈已婚的前提下仍然开始主动诱惑富冈。富冈的上司牧田所长虽然知道富冈和阿蓉、雪子的事情,却完全不加以干涉。这样的客观条件,使得富冈在没有过多感情基础的条件下就轻易地与雪子在一起,与没有精神交流的阿蓉没有什么区别。这一点,是雪子恋爱悲剧的客观基础。

而从主观因素上看,如果说对朋友的不义促成了富冈与邦子的结合,对邦子的不忠令他在女性问题上解放,未曾谋面的孩子让阿蓉留在了他的记忆中,阿世的死让他背负上永久的罪恶感,那雪子对他的意义又在何处呢?与雪子的结合让富冈背叛了朋友加野、妻子邦子,然而这两项道德上的壁垒在雪子之前就已经跨越。如果说第一次的经历总是让人印象深刻,那第二次就显得麻木且无力。不幸的是,雪子就是那个永远的第二次。这使得富冈与雪子的感情中,雪子永远处于主动追逐却爱而不得的地位。

如果说战争是造成恋爱悲剧客观环境的根源,那造成主观因素的罪魁祸首又是什么呢?仔细分析,富冈与邦子的异地分离、与安南女佣阿蓉的相识和相别、乃至阿世的死,都与战争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人们对待新的环境,包括战争带来的新环境的态度总是由抵触到接受、融入、进而成为它的帮凶。富冈厌恶战争,却在无意识中把这种厌恶转化为对女性的伤害。雪子利用战争脱离了伊庭家,却又成为了战争下男人们的牺牲品。

三、战争背景下的男性命运

除了富冈,《浮云》中也用相当的笔墨刻画了伊庭、加野等其他男性角色。在战争背景下,他们的命运无一例外都被战争改变了。无论是传统日本提倡的武士道精神下,还是在明智时期提倡的良妻贤母主义中,女性的社会角色永远是属于家庭里的。正如雪子始终把爱情当做生活的全部重心那样,女性自身对社会现实问题的关注度、乃至受到的影响,是小于男性的。正因为此,战争对于男性命运的改变,是远远大于女性的,也是值得研究的意义所在。

深爱夏目漱石的农林技师加野是战时传统日本男性的缩影。他纯粹地相信着战争必胜的谎言,也甘愿为战争牺牲自己。然而,战争失败了。失去信念的他回到日本,却再也没有开始新生活的心力。他自称“过去的加野已经死在那场战争中了”,终于在苦闷的心情和苦力劳动中损害了健康,英年早逝。

伊庭本是一个保险公司的普通职员,没有亲历战场的他不像富冈和加野有着直观的战争体会。然而,战败后,随着黑市的兴起,他开始倒卖地瓜干等物资、做起了小生意。他坚定地相信,只有钱可以主宰一切,有钱的人即可控制一切。有了钱便开始肆意妄为的伊庭也终将迎来落败。

随着日本战败,支撑日本民众熬过艰苦的战争岁月的信念崩塌了。同时,身材瘦小的天皇宣布战败并表明天皇不是神,打破了日本民众成千上万年信仰的伟岸形象,他们意识到天皇也不过是一个普通人,并不是可以信奉的。教徒们并不在意大日向教的神是不是真的存在,但是只有相信有神存在,才能支撑着自己活下去。信仰破灭失去支柱的加野死了,抛弃信仰抛弃道德的伊庭还活在世上。林芙美子通过对这些男性角色的刻画,无声地控诉着战争对人性的消极影响,表露出对日本社会的失望。

四、结语

王向远等国内学者在研究日本战后文坛的战争观时,认为日本战后文学的总体倾向不是反对战争,而是反对战败。然而,林芙美子在《浮云》中表现的主题,应该不属于这一范畴。虽然战败这一结果击垮了以加野为代表的,全心全意相信日本会胜利的少数男性,但民众的命运,是被战争本身影响的。战胜或是战败,都改变不了雪子注定的恋爱悲剧,也不会影响富冈和伊庭的道德沦丧。她在《浮云》中成功展现了战争中和战后的日本风貌,刻画了战争造成的男性道德沦丧。她表达的与其说是对男性的失望,不如说是对战后全体日本社会的悲观与失望。林芙美子在后记中表示,希望能“在所有幻想全部破灭之后,会有新的希望产生出来”,然而她始终无法找出脱离这一现状、实现救赎的途径,最终成就了《浮云》这部没有希望的作品。

参考文献:

[1]林芙美子.浮云[M].复旦大学出版社,2011.

[2]鲁思・本尼迪克特.菊与刀[M].商务印书馆,1990.

道德沦丧范文第2篇

但是从复活赛开始,我就觉得一丝别扭,特别是让各个赛区的超女也变成大众评委,参与投票开始。每个赛区的选手都投向了自己赛区的姐妹,本来这也无可厚非;但是,一个评赏歌艺的节目,渐渐演变成了政治斗争的缩影,人性扭曲的阴影已经笼罩了本来表面上还算纯洁的超女节目。对于张楚格的退出,丁薇和仓雁宾的退出,当然就在意料之中了。凡是不想借这个节目出头的艺人,只有一个选择,退出。

到了昨天晚上的PK,我终于看到了中国式的政治斗争裸的显示在超女的舞台上;而且,超女们,可爱的超女们,终于露出了丑恶的一面,龌龊的一面,将政治斗争中不能上台面的阴招,堂而皇之的体现在舞台上。恶心不止的我,终于悲哀的觉得,被淘汰者才是这个丑恶大染缸逃离的幸运者。

如果最后一场PK是韩真真和郝菲尔PK,出现什么结果我都觉得正常;但是,Yang的唱功可谓有目共睹。我确实不懂音乐,但是没吃过猪肉,还没看过猪跑?这30年的时间,我听过的流行音乐,古典音乐,民族音乐,不下万首把;起码的基本的鉴赏能力还是应该有的。各位不要先发表意见,先扪心自问,Hao的音乐难道不比Yang的强?!即使我们在卡拉OK唱得歌也不见得比Yang差吧?如此差的唱功,还可以PK掉Hao,这只能说评委的眼睛没有瞎,但是耳朵都聋了!好吧,就算我的水平有限。但是从杭州赛区到长沙的每个评委,好像评委们都说过“Yang,你有一副可爱的面孔”“Hao的唱功无可挑剔”这些个话,我相信,大众的审美情趣和取向和绝大多数的音乐理论和规则是吻合的。但是,我要说:

这不是一场歌唱的比赛,这演变成了一场政治斗争。难怪纽约的报纸都说,中国人将无法投入到选举中的政治热情,全部投入到一个叫超级女生的节目中去了。我看不仅仅是热情,连选区情节,共同利益团体,打击强势对手等等政治伎俩全部都用上了。因此,丧失了公平心、公正心和意思的自由。

不可否认,湖南卫视的规则设置有一定的问题,法律规定中最基本的原则:回避原则,在超女舞台上毫不忌讳的别践踏了。让原告作为陪审团成员以决定被告的自由和生死,这种荒谬绝伦的规则,也不知道是什么浆糊脑袋才可以想出来。这样的规则下,可能有保住自由的被告吗?

但是,更加不可否认的是,正是这种规则的设置,才让我们看清楚了所谓超女们“纯洁”的面孔。对于五个唱区的冠军,毫无意外的投向了Yang,规避了Hao这个强大的对手。其他的选手或者因为看不惯Hao的冷艳,或者因为自己的TEAM投了YANG而投了Yang。注意,这不是政治选举,不是选班长,也不是选员工关系协调员。当人际关系决定了投票的走向,我们看到的已经不是一场超级女生的歌唱比赛。我们看到了比政治斗争更的政治斗争。难道我们选出的超级女生应该是一个人际关系好的老好人,而不是唱功非常棒,真正会唱歌的女生?我困惑。

道德沦丧范文第3篇

小说开头几凡,是一个较为俗套的“养女的故事”:养女捡宝在这个既熟悉又陌生的家庭里任劳任怨,父母偏心于自己的血脉金宝,捡宝只能在沉默中逐渐地丧失自我。

作者安排了三次“死亡”的情节来表现捡宝主体性的沦丧。当父亲因为胰腺癌而悄然离开人世后,捡宝只能无奈地接受父亲临终前的嘱托――放弃自己的学业而回家务农。这一次父亲的死亡是捡宝自我主体沦丧的开始,作为一个养女,她为了整个家庭而被动离开学校,走向菜田。然而,捡宝之让人爱怜不是在于她退让后所产生的痛苦,恰恰相反,走进菜田的捡宝很快就能在新的天地中活的有滋有味。捡宝身上这种随遇而安、任劳任怨的品格是让人心生敬意的。她坦然地接受了养女的身份,并心甘情愿做这个家庭的配角。她最大的愿望就是希望能为哥哥金宝做哪怕是一点儿对他有用的事情,她将自己的人生价值完全寄托在为哥哥金宝奉献上。小说通过她为哥哥的摩托车买汽油这一情节来说明这一点。

然而,正是捡宝所寄托人生价值的那辆摩托车,却要了她母亲的命。这是一个很有意识的象征,那就是当捡宝主动放弃自己的命运,将自己的价值完全寄托到别人身上时,试图为别人奉献时,却并不能为别人带来幸福,相反会带来灾难。小说似乎在暗示我们一个道理――丧失主体的奉献是一场灾难。对这种灾难,捡宝是没有能力预知,甚至发生之后也没有能力反思,这是捡宝的可悲。正因为这种可悲,灾难还将继续发生。当捡宝的母亲成为一个“活死人”后,捡宝变本加厉地将自己的一切价值全部到为哥哥金宝奉献上,她觉得唯有如此才能对得起死去爹娘。在这种可悲的逻辑下,灾难又一次降临到了这个家庭的新成员身上――哥哥金宝的准未婚妻小尹。如果说摩托车致母亲以死地时,是由于金宝的失误造成的,那么杀死小尹,却是金宝故意犯的谋杀罪。金宝从无意弑母到有意杀妻转变,当然和金宝个人道德沦丧、人性扭曲,甚至和时代风气都很大的关系,但是捡宝难道就能脱离关系么?正是因为捡宝丧失了自己的主体性,以哥哥金宝的是非为是非,一切以哥哥的标准惟命是从,才纵容了哥哥金宝的人格一步步地沦丧和扭曲。捡宝的出发点是好的,她希望自己能多为哥哥金宝做点事情,甚至不惜完全放弃自己的尊严和幸福,但是结果却让金宝走向了犯罪的道路。我们开始反思一个在传统看来理所当然的命题,那就是任劳任怨、默默为他人奉献,甚至不惜丧失自我,这难道就是一种美德么?难道就能理所当然地逃避理性的审判么?

怀着这种反问,我们必须再次走进小说,以寻求作家给我们的答案。当金宝杀死自己的准未婚妻小尹之后,捡宝继续按照自己那可悲的逻辑继续为哥哥庇护,她在哥哥的诱骗下“义无反顾”地前往派出所自首,一口咬定是她杀了小尹。她不知道这一可悲举动将为她带来杀生之祸,她天真地认为哥哥金宝会为她请律师辩护,至多也就是坐几年牢,不会枪毙。然而,金宝能无意杀死母亲、刻意杀死准妻子,难道就不能再杀一个默默为自己奉献多年的妹妹么?的确,金宝在警察面前编造谎言,试图致捡宝于死地。这一次,捡宝的愚善、捡宝的任劳任怨、默默奉献直接将灾难引到了自己的头上,这也算是自食其果。当她知道自己将要被枪毙时,突然后悔了,这是她觉醒的标志。她突然明白自己默默地为这个家庭牺牲了那么多,为哥哥金宝不计代价地付出了那么多,原来只能落得一个作法自毙的下场。小说对身在监狱的捡宝获知自己被金宝欺骗、即将枪毙时的心理突变的描写,既出人意料,又非常合乎情理。捡宝翻供举发之后,她出狱了,金宝被枪毙了。小说的这一结尾可以看作是作者对上述反问的回答――中国妇女身上那种所谓的任劳任怨、默默奉献的传统美德,其实是丧失自我主体性的可悲且危险愚行、愚善。庆幸的是,捡宝最后的醒悟,完成了一次自我的救牍。

至此,作家本该可以搁笔了,但是小说还安排了捡宝出狱回家、并最终离家的情节,这一安排顿使小说余味倍增。捡宝是从此走向洗新革面的生活?还是重陷混沌人生?我们不得而知。小说用虚笔写捡宝进“家”始,又用实笔写她离“家”终,这个“家”则明显地带有传统美德的象征意味,一进一离,一始一终,不正象征了作者对那些逃避理性审判的所谓的传统美德先进后出、始乱终弃么?

道德沦丧范文第4篇

不知是出于为尊者讳,抑或是因为查处策略,消息中没有点出这位浙大教授的姓名,只是以一句话一带而过:“警方顺藤摸瓜,从浙江大学教授邹某处查获含苯乙醇胺A的饲料1500公斤,并对其实施刑事拘留。”然而,有好事者在网上“人肉搜索”,很快就将这位“邹教授”的底儿都刨了出来,甚至将与这位“邹教授”一起搭伙研制“毒饲料”的另外一位教授也给抖搂出来。

媒体何以特别点出这位“浙江大学教授邹某”,并以之为标题吸引读者?无疑还是因为在国内名牌大学的教授处查获“毒饲料”,特符合流行的新闻数学公式:不平常人+不平常事=大新闻。

名牌大学教授,当得起“不平常人”。“大学者,非谓有大楼之谓也,有大师之谓也。”大学教授,理当是“道德文章,堪为师表”的“不平常人”。作为“不平常人”,固然要有超越一般的学术成就,也当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出众的人格力量、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可这位“邹教授”做的事情实在让人惊诧,不但私藏数量颇观的毒饲料,而且据网上“人肉”信息分析极有可能是毒饲料的祸首。“邹教授”如此身份与社会期待反差极大的作为,不也完全符合“不平常人”的定义吗?

从瘦肉精事件,我们看到的是专家、学者精神的堕落:为了金钱利益,不惜出卖良心,将社会责任抛到一边,利用自己拥有的知识和掌握的仪器设备,研究制造明知有毒的瘦肉精,甚至在被曝光后还私饲料。这就让人感到特别震惊:这就是我们的名牌大学教授!

道德沦丧范文第5篇

关键词:企业道德 营销伦理 综合治理

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恶性事件不断出现,仅2011年就发生了奶粉砷超标、地沟油、瘦肉精等食品安全恶性事件。同时,保健品也成为制假重灾区,如一些奸商用鸡饲料配兽药制成保健品,或在自来水中加入香精就成了“虫草燕窝”。工程领域的腐败事件不断曝光,公关费成为“明规则”,豆腐渣工程不断出现。这些都说明了我国企业道德的沦丧已经到了非常严重的地步。这一方面是由于企业唯利是图有关,另一方面也跟政府法制不够健全、惩处不力有关。只有构建企业营销道德立体化建设体系,通过政府、社会和企业等多方合力,才能从根本上治理好企业道德沦丧。

1.健全法规 违法必究

1.1政府建立健全法律规范

去年4月19日人民日报海外版文章《用法治堤坝阻挡道德滑落》中指出,在法治不完善的环境下来谈道德的提升是奢侈的。只有严明法纪才能保障多数企业和消费者的利益。严明法纪包括两方面:一是对缺乏诚信、损害社会道德的行为给予依法惩处;二是对失职渎职的监管部门也应当严惩不贷。

2004年6月,韩国几家不法食品原料企业把作为垃圾丢弃的萝卜下脚料制成水饺馅,交由11家知名食品企业生产和销售速冻饺子和包子。经食品检测部门检测,垃圾馅中大肠杆菌等细菌含量严重超标。因此,韩国《食品卫生法》立即做出修改,规定故意制造、销售劣质食品的人员将被处以一年以上有期徒刑;对国民健康造成严重影响的,有关责任人将被处以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而一旦因制造或销售有害食品被判刑者,10年内将被禁止在相关领域从事经营活动。另外,还附以高额罚款。韩国政府还决定,卫生监管人员在完成验收后要记录本人姓名,一旦其验收食品出现安全问题就要追究责任。而在我国今年发生的“染色馒头”事件,却无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在美国,无论金额大小,只要有制假或售假的行为就构成犯罪;如果明知故犯,则会被判处十年监禁和巨额罚款。据悉,在中国和美国进行同等数额的商业贿赂,在美国给予的处罚是中国的100倍。专业人士指出,在我国违法成本太低是导致外商在华腐败案件多发的重要原因之一。与其他国家相比,我们对企业道德沦丧乃至违法的行为采取了温柔执法,这也不能单纯地怪罪企业闯“红灯”了。晏子曾说:“桔生淮南则为桔,桔生淮北则为枳。”沃尔玛、家乐福等世界500强公司在欧美国家都能规规矩矩的守法,而到了中国就一再发生提价或销售过期食品事件,应当说与我国法制不够健全有极大关系。

今年11月22日,美国雪佛龙公司在巴西海域发生原油泄漏事故,被巴西处以2750万美元的罚金,并将赔偿5500万美元,而这距离发生事故只有13天。同样是发生原油泄漏,我国今年6月蓬莱19-3油田发生溢油事故,我国海洋局对美国康菲石油公司作出了罚款20万元,但至今没有结果,而赔偿更是杳无音讯。这是因为巴西有《国家环境政策法》和《环境犯罪法》,并加强了检察机关追究环境犯罪的责任,而我国这方面却有待完善。另外我国《食品安全法》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对违法处理规定不够具体明确,也难以遵循和操作,应该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如追究1年以上,最高达10年的刑事责任。“没有规矩,难以成方圆。”因此,我国需要建立健全有关的法律制度,如修订或完善《反垄断法》、《消费者权益保障法》、《食品卫生法》、《食品安全法》、《环境保护法》等,借鉴国外成熟的法制制度,加大刑事责任追究力度,大幅度提高民事责任赔偿金额,并可明确由检察机关进行民事、行政诉讼处理,只有建立完善的企业法律体系,并严格执法,才能有效遏制企业道德滑坡。

1.2修订国家标准

目前我国的一些行业标准甚至出现倒退现象。广州市奶业协会理事长王丁棉反映中国乳业行业标准被个别大企业绑架,是全球最差标准,卫生部去年敲定的乳业新国标中,原奶细菌数允许最大值为每毫升200万个,而此前的标准是50万个。

思念、三全、湾仔码头等水饺相继被查出含有致病性“金黄色葡萄球菌”,但一些超市对产品是否下架意见不一。因为卫生部在今年的《食品安全标准速冻面米制品》征求意见稿中,“金黄色葡萄球菌”不得检出已经改为限量范围标准。同样立顿乌龙茶也因为取消稀土限量标准而引发了争论。苏泊尔出现“问题炊具”,据媒体报道,也是因为1992年出台的标准被指比1988年的标准“更宽松,更受企业欢迎”。因此,修订国家标准,势在必行。值得注意的是,修订国家标准,需要广泛征求各有关部门、企业和专家及社会意见,待成熟后再行,并随着时代的进步不断进行修订。

1.3加大监管力度

目前,一些地方为了片面追求GDP和税收增长,保护质量低劣的企业,使得消费者难以维权。据报道,“瘦肉精羊”在利津屡禁不止,就是因为这种“地方保护”。 应当建立起事后问责的机制,对涉案的当地官员、企业、经销商进行一查到底。对涉及的地方官员失职渎职的,应当追究行政和法律责任。

一些企业正是发现监管的漏洞,许多违法行为并没有得到严重处罚,因此也去闯红灯。近年来在江西、吉林等地发现,工程建设领域腐败呈现蔓延态势,不断出现豆腐渣工程。甚至出现行贿者与受贿者公然签订“受贿协议”,这些均源于权力缺乏制约。要加强法制建设,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才能保证权力受到有效制约。

孔子曾言“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可以说,“官风”决定着民风与民德。而一些官员的官风、官德不正,诚信缺失,必然对社会道德产生巨大影响。如新加坡的《防贪污法》先后进行了六次修改,并根据贪污案的新特点颁布了《财产充公法》等法令,为防止腐败和惩治腐败提供了一系列的法制保证。同时,该国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也很完善,申报内容包括本人各个方面,范围囊括了本人、配偶及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对腐败行为的处理也非常严格。因此我国也需要对违法的企业或失职渎职的政府官员应当一查到底,不允许“重罪轻判”或“提钱出狱”,加大监管力度,对违法犯罪行为绝不姑息,使其不敢轻易违法,否则难免会发生“前腐后继”的现象,而企业也会像三鹿公司董事长虽然早就发现奶粉中三聚氰胺加入过量,却依然会我行我素。

2.社会监督 信息公开

2.1媒体曝光不良道德行为进行监督

我国许多食品、保健品制假造假事件及工程领域的腐败曝光,得益于媒体的曝光。同时,媒体要广泛开展道德教育和宣传,政府及社会团体应利用各种传播媒介广泛宣传,使公众意识到抵制不道德营销行为是自身的权力,鼓励消费者大胆维护自己的利益,大胆举报违背道德的企业行为。并大力宣传营销道德水平高的企业,形成良好的社会道德舆论环境。

2.2消费者维权与举报并行

2005年5月发生的日本东芝笔记本电脑事件,该公司宣布“只赔美国人不赔中国人”,最终用10亿美元向美国用户支付和解金、发放购物券及支付原告律师费。而在中国,公司只是在东芝的网页上公布了一个补丁软件,让中国的消费者下载后安装在自己的笔记本上。类似的事件多次重演。

近年来,三菱帕杰罗汽车和东芝笔记本电脑等进口商品侵害我国消费者的事件不断发生,显示出我国产品质量立法的滞后,同时还需要在立法中引入巨额惩罚性赔偿金制度,为消费者构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使得我国的消费者通过索赔,获取远超出其维权成本的赔偿,提高消费者维权的积极性。

因此必须修改消费者权益保障法,为消费者构筑起良好的法制环境,使得消费者通过积极索赔,获取远超过维权成本的赔偿,提高消费者维权的积极性。并鼓励公民监督举报,对举报属实的可进行奖励。通过构建入公众监督的制度,创设公众参与下的监督体系,才能改善消费者的境遇,为产品安全构建严密的防火墙。

2.3行业协会开展专业指导

美国市场营销协会制订的伦理规范规定了营销人员的社会责任、道德品质、服务规范等,对违反规定者将暂停或取消会员资格,并通告全体会员。有关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应该承担起自己的职责,积极开展专业指导,逐步建立企业信用信息库,做到信用信息公开,坚决杜绝类似“地沟油”的各种“行业潜规则”。

3.企业重立标杆 加强文化建设

西方国家企业还设立伦理委员会,对企业决策进行伦理审议,或修改伦理准则,对企业的道德问题提出改善方案并提交伦理报告。还专门设置伦理主管岗位,进行日常道德管理、预防和处理危机事件工作,负责企业内部伦理教育与培训,与社会各界沟通企业的伦理行为。

我国企业也需要树立正确的经营观念,要以社会营销观念为导向,企业作为国家和社区的一分子,应当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并将伦理道德作为企业战略规划。在企业组织上可参照建立企业伦理管理部(可直接归属党委或监事会领导),并建立健全企业伦理建设制度,制定营销道德准则,加强企业文化建设。高层领导首先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自觉遵守公司的道德规范。同时加强营销道德教育、培训工作,使每位员工的行为符合组织的道德规范。并建立严格的道德奖惩制度,使道德建设有章可循。

总之,要像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样,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教育等多种手段,通过加强打击、教育、管理等多方面工作,从根本上治理企业道德沦丧。企业道德建设需要加强道德教育、文化建设,加强组织领导和政策保障,强化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动员社会团体、行业组织、企事业单位等积极参与,通过媒体披露、大众反馈,更好地发挥社会舆论对企业道德行为产生有效的监督和约束作用。

另外,政府要积极引导、鼓励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通过法律监督和约束企业行为,引导企业走向可持续发展道路,促使社会协调发展。

参考文献:

[1]赵秀敏,试论中国转型市场的营销伦理道德问题,商场现代化[J],2007(08)上旬刊

[2]徐兴权,浅谈加强营销道德建设,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学报[J],2007(01)

[3]徐俊,道德法律化的原理与实践探析,河海大学学报[J],20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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