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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实训总结范文精选

法律实训总结

法律实训总结范文第1篇

关键词:模拟法庭;实训;保险学;教学;能力培养

“保险学”兼具理论性和实践性,强调知行合一。为避免课堂上讲授的理论知识过于抽象,现行的主流教学模式是案例分析法。在教学过程中,结合案例去分析理论要点、讨论核心要件讲解理论知识的精髓,从而理论联系实际,使学生掌握相关知识、理论和技能。这种教学模式确实激发了一定的学习兴趣,使枯燥的课堂变得生动有趣。但是,案例分析法教学模式也存在两个缺陷,即死标本与假问题。一方面,案例的易过时、易变质的特性使得高质量的案例供应不足;另一方面,案例教学法中所研讨的问题是他人经历而学生当下并未亲历的“假”问题,很难还原案例复杂与真实的情景,案例教学的针对性不强,学习的转化运用链条加长,教学目标的达成度大打折扣。“模拟法庭”教学模式充分运用案例分析、分组讨论、理论研讨、主题发言、法庭论辩等教学方法,强化“保险学”课程“教、学、研”的良性互动,保险法学教育的层次性发展。因此,在“保险学”的教学过程中,以任务与问题为核心,充分发挥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主体作用,主动去建构知识、发现知识、转变知识和扩展知识,具有极大的推广价值。

一、模拟法庭教学在“保险学”课堂运用的价值

(一)模拟法庭教学契合“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

自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98年提出高等教育需要转向“以学生为中心”的新视角和新模式后,高等教育的发展步入新阶段[1]。以学生成长为中心的理念,“立足于学生作为独立个体的发展和作为社会成员的成长的全面需求之上,凝聚在学生主动投入、积极探索的学习过程中,体现为学生延续终身的学习与发展能力的全面提升”[2],其实质是把学生视为学习过程的主体和教育改革的主要参与者,教师是学习过程的组织者和主导者。模拟法庭教学很好地体现了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要求学生要有充分的知识准备,可以最大限度地激活已有的知识经验结构中的储存,充分提取、组织对当前争论有用的信息,而且还要将之进行抽象、概括、比较、归类,即在此基础上建立一系列比较正确的概念化的逻辑体系;同时,模拟中的原告、被告及法官角色也要充分吸收各方观点的有效信息,完成对相关保险学知识的“审问和明辨”。这一过程,基本由学生根据现实案例自主完成,体现了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

(二)模拟法庭教学可以有效融入课程思政元素

在专业课教学中有机融入思想政治教育是新时代课堂教学的要求,在“保险学”中开展模拟法庭教学可以有效地融入思政元素[3]。模拟法庭实验室可以营造出法庭的庄严氛围,整个模拟教学过程也是一场生动的法律教育活动过程,可以让学生感受法律的庄严,也能让学生感受维护个人合法权利的重要,更让学生深入理解了专业知识。

(三)模拟法庭教学可以多方位训练学生的能力

以能力培养为核心的人才培养理念,强调人才培养既要适合专业发展又要满足人的发展。模拟法庭教学是法学专业的学生必需的实训项目,“保险学”引入模拟法庭教学,学生不仅要掌握有关保险法律法规的知识,还需要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同时要求其能准确陈述案情,正确地运用法律进行辩护。因此,学生进行角色扮演融入到课堂教学,不仅调动了学生积极性,更是训练了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计划组织能力、学习能力、交流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首创和创业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和高科技产品使用能力等[4],具有全方位训练学生能力的功用。

二、“保险学”课堂中模拟法庭教学的设计

(一)目标与课时安排

鉴于“保险学”的理论性与实践性特点,构建以学生为中心的模拟法庭教学的目标应当更多地注重课程的实践性并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因此,可以将目标定为:在学生组搜寻不同类型的保险案例的基础上,分别对各案例进行模拟审判,以加深学生对保险及法规的理解,训练学生的自主学习、团队精神等多项能力,培养学生热爱专业的情怀。该项实训教学可以根据不同的要求设计0.5个学分8个学时的实训任务,也可以结合其他实训任务(如保险产品设计、保险营销等),设计1个学分16学时的实训教学任务。

(二)案例选择与开庭准备

1.分组搜集案例

让学生5人一组分别搜集一例真实的保险案例,最好是近期发生的典型案例作为模拟法庭的案例。案例搜集完成后选择8到10个不同类型的典型案例作为模拟法庭的庭审案例。这一过程由教师引导,学生为主体完成,主要目的是锻炼学生利用现代科技产品搜集整理资料、团队协作、自我管理和自我学习的能力。

2.开庭准备

先组织学生观看“庭审现场”节目,根据真实法庭的流程,制订“保险学”课程实训的模拟法庭庭审程序。学生分组在不同的案例中分别选择法官、投保人、保险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和律师等相应角色,预先准备好庭审中相应角色需要准备的发言和证据材料,特别是进入辩论阶段可能集中的焦点等。所有这些准备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主动去学习并掌握相关的理论知识,达到熟练运用专业词汇进行辩论的目的。

(三)模拟庭审和分析汇总

庭审按既定的流程开展。首先由扮演法官的同学或指定书记员开始案情陈述,案情陈述需要准备规范的书面稿,要把握好案情的要点。然后进行法庭辩论,庭辩的要点是双方的陈述应符合法庭要求,尽量使用法律规范用语。最后法官宣判审判结论,其必须要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教师以观察员的身份全程观察,只在开始时负责引领和指导相关程序,提出相关要求,中途仅提示时间限制,最后作点评。庭审完成后,每组需要写分析报告。教师汇总分析报告,给每组一个客观的评分,也可以让各组相互评分,然后给出平均成绩。分析每个案例模拟审判的过程和结果对于更好地评价实训效果和开展下一阶段的实训很重要。评价的标准包括课前准备情况、陈述、辩论和结论等四个方面。课前准备在评分中所占比例应当最高,辩论次之,陈述和结论再次之。教师的整体评价围绕着思想教育、能力训练和知识掌握程度等维度进行综合考评。

三、考核评价

(一)考核评价的书面材料:分析报告

学生完成模拟审判后,需要按组提交模拟法庭报告。该报告包括封面(含评价指标和要求)、案情简介(包括申诉权利和理由)、庭审记录、审判结论等方面。每个方面都需要提交简要的佐证材料,可附上必要的照片等资料。

(二)考评的指标和内容

评价指标是引导模拟法庭教育更好开展的重要指示器,必须认真设计。根据评价的四个方面的要求,评价的指标体系相应可确定为准备的充分度、陈述的精准度、辩论焦点的集中度和判决依据的明确性等。教师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相关评价指标和内容。相关指标和评价标准。

四、模拟法庭教学实例

(一)案情简介与准备

学生搜集到如下案例,涉及可保利益原则这一知识点,主要法律依据是我国《保险法》第53条规定,即在人身保险里,投保人对本人、配偶、子女、父母以及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具有保险利益[5]。当受益人出现重叠或不明确状态时,应当如何处理?案例如下:王先生购买了几份简易人寿保险,保险金额为20万元,在保单的“受益人”一栏,写明“妻子”,但未写明其妻子的真实姓名。后双方离异,该男子再婚。两年后,该男子不幸遭遇车祸,现任妻子在整理遗物时发现了该保单,该笔保险金应赔偿哪一任妻子?庭前准备:分组分配好学生担任法官、法庭秘书、保险公司、王先生的前妻、王先生的现任妻子(遗孀)等角色,可由学生担任自己角色的辩护律师,要求相应的角色都准备好庭前书面陈述材料,提示学生结合已学的知识点梳理出各自角色对应的诉状与辩论要点,并引导法官对两个主要问题作出判断:(1)保险公司是否应该赔偿?依据是什么?(2)应该赔偿给谁?依据又是什么?

(二)庭审与点评

1.庭审阶段

在法庭秘书陈述完案情后,法官先针对问题“保险公司是否应该赔偿”展开辩论,由于保险合同清晰,索赔事实清楚,保险公司也认可应该赔偿。因此,辩论主要围绕问题“该赔给哪任妻子”展开。此时就是考察学生庭前准备是否充分的时候,也是促使学生完善相关知识体系的关键时刻。王先生的前妻要胜诉必须熟悉《保险法》第63条的相关规定。因为不管是什么原因,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在离婚和再婚时并未通过保险公司变更受益人,这在法律上表明,该男子默认其原先指定的受益人现在仍是合法受益人,即前任妻子仍享有受益权。

2.总结点评

最后一个阶段是总结阶段,在模拟法庭教学过程中十分重要。教师通过模拟法庭中学生们的表现,阐明基本原理、强化理论学习。此案例分析与总结应该指出“纠纷源自受益人指代不明”的结论。并进一步说明两点:一是合同上应该指名道姓提到受益人;二是如果需要变更受益人,需要书面通知保险人并办理批注手续。通过此案例达到了多方位培养学生能力的目的。

五、结语

模拟法庭教学实训打破传统的“保险学”课堂讲授方式,通过学生的角色扮演再现案例情境,把枯燥干瘪的学科知识变成鲜活生动的范例,极大提高了学生的学习兴趣,使学生主动参与到学习过程中,通过思考、辨析、重构各种保险学原理,让学生掌握了知识并提高了多种技能。通过学生完成的范例来看,学生在准备阶段完成的程度直接影响了庭审的开展和评分。此外,案例的选择也很重要。教师应该审核学生找到的案例,为保证其效果,开展该项工作时应考虑案例难易度的把握、案例实训价值,避免陷入形式化泥沼。最后,如果出现了与现实法庭审判不一致的模拟结果,可进一步开展深入讨论,强化学习效果,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

参考文献:

[1]赵中建.21世纪世界高等教育的展望及其行动框架——’98世界高等教育大会概述[J].上海高教研究,1998(12):4-11.

[2]瞿振元.着力向课堂教学要质量[J].中国高教研究,2016(12):1-5.

[3]张艳,王妮,张瑶.课程思政构建策略及路径——以《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程为例[J].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2020(6):81-85.

[4]龙游宇.以能力培养为核心的人才培养理念与模式创新[J].韶关学院学报,2014(1):159-162.

法律实训总结范文第2篇

缺乏科学的校外实训基地评价体系。高职商务英语专业课程的开发及教材内容的改革需要学校与企业共同合作来实现,这样才能保证学校的课程与时俱进。但实际操作中,学校的课程建设与教材的内容与企业生产并不对接且互不干涉。校外实训基地缺乏完善且科学有效的实训评价体系,学校只是把学生接到实训基地实训,但对学生实训期间的考核并没有形成一定的标准,很难做到对学生的及时评价及监管。这样的实训对学校的教学、课程和教材的开发都难以形成有效的反馈性建议。

学校管理容易出现混乱。学校是按各项学生管理条例对学生进行管理的,而企业则是按企业各项管理制度对职工进行管理。学生在实训实习过程中,常视自己为在校学生而非企业员工,时常违反企业生产管理制度。学校认为学生在企业实习应该由企业来管理,企业则认为实训的是学生,应该由学校来管理。致使学生管理的归属问题发生混乱,严重影响了校企合作的长期发展。

校企合作建设商务英语专业校外实训基地的完善措施

建立校企互兼互聘双赢机制。高职院校应与校外实训基地经常保持联系,加强交流与合作。学校聘请实习基地的专业人士担任学校的兼职教师,为学生上课,主讲商务专业课程,组织学生进行讨论交流。学校同时也派出教师给企业员工进行语言方面的培训。通过建立校企互兼互聘机制,不断巩固双方合作的基础,让双方在互惠的基础上增加深层合作的机会。

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加强宏观调控。目前,高校的实训基地建设一般都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的约束及管理,各地方的政府及教育部门应制定相应的政策制度来规范校外实训基地的当事人———学校及企业的权利及义务,并帮助学校和企业通过校外实训基地实现双赢。政府可以通过法律确定一批适合并有能力接纳实训学生的企业,并给企业适当的补贴,调动企业做好校外实训的积极性,提高高职人才培养的质量,为地方社会培养出更多具备一定商务实践能力的优秀人才。

建立科学的校外实训基地评价体系。学生到校外实训基地学习并不是单纯的“放羊”,也区别于传统的在校学习。因此必须建立科学的实训评价体系来对学生的实训质量、教师指导质量等进行科学的评价。校外实训评价体系由校外实训基地教学管理部门协商制定,评价的主体包括学校教师、企业教师、学生等。而评价的内容可包括教师指导次数、学生的实训报告、实训工作记录、实训作业、合作精神等方面。该评价体系应区别于学生在校学习时占主体评价地位的终结性评价,而应倾向于形成性评价模式。

着力进行“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师资队伍是人才培养的关键要素,现阶段高职院校亟待解决的就是既具备企业工程实践经验,又拥有教学指导能力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问题。利用校企合作平台,实现院校与企业的人才资源充分共享,选派专业教师定期到合作企业参加实践锻炼,并制定相应政策提高教师参加企业培训的积极性。

法律实训总结范文第3篇

治安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是培养政治坚定、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熟悉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系统掌握治安学专业的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开展基层治安管理工作的职业核心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能够从事基层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工作的复合型、应用性高级专门人才。因此,专业实训项目要围绕人才培养目标来设计与开发,为培养有较高的理论知识和能力的复合型、应用性高级人才服务。

(一)突出能力培养的原则

实践教学是与理论教学紧密联系又相对独立的一种教学环节,是培养学生能力和创新精神的主要途径,对人才培养质量有十分重要的影响。目前,党和国家对培养学生的能力十分关注和重视,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教育部《关于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都明确要求,高等院校要着力加强对学生的能力培养。2010年公安部在全国公安教育训练工作会议上也要求公安教育要逐步实现办学方向的“三个转变”,即以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为主,向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与民警教育培训并重发展转变;培养对象由以通过普通高考招收学员为主,向以招收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士兵为主转变;教学重心由理论知识传授为主,向以职业精神培养、专业能力教育和警务技能训练为主转变。由此可见,培养学生能力成为了公安院校的一项重要任务。治安学专业必须准确把握治安类民警应该具备的能力标准,根据岗位能力要求科学设计专业实训项目,让学生亲身体验和操作,培养学生的能力以适应公安工作的需要。

(二)实用、实际和实效的原则

治安学专业的实训项目必须按照“实用、实际和实效”来设计。这里说的实用,就是设计实训项目必须紧扣公安实际,是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工作中常用的措施与方法,对学生今后参加公安工作有用的项目,而不是实践教学老师凭空想象的。实际,就是要求实训项目设计具有可操纵性。虽然治安学专业需要实训的内容多,由于教学时间和条件的限制,不可能所有内容都进行实训,项目应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专业已具备的实践教学条件来设计,对于不具备实训条件或者危险性大的项目尽可能不设计。实效,就是实训项目通过实施以后,学生能够掌握哪些知识,能够提升哪些能力,达到怎样的效果,对学生参与公安工作有什么帮助,这是实训项目设计的落脚点,并且应通过项目实施不断优化实训项目,达到项目理想的效果。

(三)先单项后综合的原则

从单项技能的掌握到特定行业的常规职业技能的娴熟并形成一技之长,这是个体职业能力养成与提高的必经过程[2]。公安院校人才培养和实训项目设计同样应该遵循这一规律。治安学专业由于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时间安排的不同,专业实训项目设计应本着先单项后综合的“递进式”原则进行。就专业而言,低年级学生主要是开展治安防范和治安服务的实训,高年级学生主要针对治安管理和治安问题查处进行实训,毕业前开设《专业综合实训》课程,对专业内容进行综合实训;就课程而言,同样应按照先单项后综合原则进行实训设计。以《户政学》课程为例,先对课程中的常住人口登记、居民身份证查验、户口统计等单项进行训练,然后再在单项训练的基础上进行课程的综合实训。

二、公安院校治安学专业实训项目设计内容

治安学专业到底应设计哪些实训项目,目前全国公安院校还没有一个比较科学和规范的统一标准。治安学专业应按照治安类民警岗位能力要求来设计实训项目,在专业不同课程教学中加以实施。从治安类民警的岗位能力来看,治安类民警是集防范、管理、打击和服务职能于一身,应该具备治安防范、治安管理、治安问题查处和治安服务等能力,因此,专业实训项目的设计可分为治安防范实训模块(含治安服务)、治安管理实训模块和治安问题查处实训模块三大部分,在每个模块中设置不同的实训项目,从而构成专业实训项目体系,实现专业人才培养目标。

(一)治安防范实训模块(含治安服务)

治安防范是针对违法犯罪产生的直接原因和环境条件而采取的防范对策,是国家、集体和个人为防止外界的不法侵害,针对可能引起违法犯罪的直接原因和诱发因素、滋生违法犯罪的环境、实施违法犯罪的条件以及容易引发违法犯罪的地区、单位和重点人员,运用各种社会力量和手段,依法进行预防、防卫、防护、控制等工作[3]。治安服务是社会治安服务供给主体依照当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所进行的一切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4]。治安防范和治安服务联系十分紧密,甚至两者之间有诸多内容存在交集,难以清晰划分,因此把两类实训项目合成一个模块。治安防范和治安服务是治安类民警的重要职责,治安类民警须具备开展治安防范和治安服务的工作能力。鉴于此,在治安学专业实践教学中,应设计社会治安状况调查、社区治安情报信息的采集与使用、社区治安宣传教育、入户调查、社区安全防范检查、社区人民调解工作、常用安全检查仪器的使用、常用报警系统的使用、常用视频监控系统的使用等实训项目。

(二)治安管理实训模块

治安管理是公安机关为了保障公共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通过各项治安业务管理和组织活动,依法公开管理社会治安秩序的警察行政活动[5]。治安管理是治安类民警工作的主体,其范围十分广泛,主要包括公安人口管理、重点行业场所管理、危险物品管理、消防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出入境管理等。因此,在专业实践教学中,应设计治安巡逻与治安盘查、常住人口登记、居民身份证查验、公安机关对娱乐场所日常治安检查、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保卫工作现场勤务、公安机关对旅馆业的治安行政许可、公安机关民警对旅馆业日常治安检查、爆破作业单位安全检查、民用爆炸物品治安行政许可等实训项目。

(三)治安问题查处实训模块

社会治安问题是人们违反由刑法和治安行政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有关国家和公共安全、社会管理和公民人身权利或民主权利并依法给予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一种社会现象或行为[6]。查处社会治安问题是治安类民警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方法和措施。社会治安问题查处主要包括治安案件办理、治安部门管辖刑事案件的办理、公共安全危机应对等。因此,在专业实践教学中,应设计110接处警规范、群体性事件处置中强制措施的使用、群体性事件现场处置、公共安全危机处置中的媒体应对、初起火灾扑救、火场安全疏散与应急救援、治安调解、治安案件调查取证、办理治安案件中扣押财物强制措施的适用、办理治安案件程序(简易、听证和一般)等实训项目。治安学专业实训项目是由治安防范实训模块(含治安服务)、治安管理实训模块和治安问题查处实训模块构成,而在每个模块中又设计若干实训项目,一个实训项目应包括基础知识、情景设定(或基本案情)、实训目的、实训内容、实训场地与器材、实训步骤方法与注意问题、实训考核和思考题等几个部分。这样,从专业实训模块到具体实训项目就构成了比较科学规范的专业实训项目体系。

三、公安院校治安学专业实训项目的实施

项目实施是实现项目价值的必由之路。治安学专业实训项目只有通过实施才能让学生参与其中,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实际操作的能力,最终实现其价值。而实训项目的实施,必须具备相应的条件,按照一定的步骤进行。

(一)专业实训项目实施的条件

条件是与某个事物相联系的,对它的存在和发展发生作用的一切要素的总和。笔者认为,治安学专业实训项目的实施条件主要包括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师资建设和制度建设,这三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1.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是实训项目实施的前提。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是专业实践教学的前提,也是确保实践教学质量,提高学生实践能力的重要手段和条件[7]。目前公安院校治安学专业实践教学之所以开展不畅,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大多数公安院校实验实训基地短缺,缺少实践教学的条件和基础。笔者认为,治安学专业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可以从校内和校外两个方面来建设。校内实训场地建设,一方面是建设与专业实践教学相适应的校内实验室和实训中心,如消防实验室、安全防范实验室、模拟派出所、模拟街区等,另一方面是在校内实践基地中应配备相应的仪器和设备,以满足实践教学的需要。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应根据公安院校的特点,依托公安机关,积极开展“校局合作”[8],建立市局治安支队——县(分)局治安大队——公安派出所“三级专业实践教学科研基地”,以满足专业实践教学的需要。2.教师的实践教学能力是实训项目实施的关键。实践教学质量取决于实践教学教师队伍的建设,实践教学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实践教学质量。因此,公安院校治安学专业在实践教学过程中,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多措并举,建立一支能战会教的“双师型”教官教师队伍,以满足专业实训项目实施的需要。根据当前公安院校治安学专业师资现状,要提升专业教师的实践教学能力,一是推行和完善教官制。教官制就是在各级公安机关中聘请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在职民警到公安院校担任教官的一种制度[9]。它是公安院校“请进来”以改进师资结构,提升教学质量的一种有效方法。教官来源于公安实践部门,有丰富的实战经验,实践教学能力强,在实训项目的实施过程中能够较好地起到“传、帮、带”的作用。二是培养“双师型”教师。公安院校治安学专业在编在岗教师是专业教学的主体,理应承担专业实践教学的重任。针对目前公安院校教师经历单一,缺乏丰富的实践经验等现状,治安学专业教师应“走出去”,通过实习、调研、挂职等方式,积极参与公安实践,不断更新知识,完善知识结构,提升实践教学能力,满足实训项目实施的需要。3.专业实践教学制度建设是专业实训项目实施的保障。科学合理的实践教学制度对规范教师和学生在实践教学中的行为,保证实践教学有序地进行,提高实践教学质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10]。治安学专业应在公安院校有关实践教学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制定专业实践教学的管理制度,包括专业的实践教学管理条例、实验室使用规章制度、实践教学工作量认定办法和实践教学激励的相关规定等,从制度层面规范实践教学,促使实训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专业实训项目的实施步骤

法律实训总结范文第4篇

1.课程内容多,而教学课时少

《国际商法》是一个制度完善的独立法律部门,所以涉及内容广而深。包括了:国际商法概论,商事组织法(合伙企业法、公司法、外商投资企业法),商事合同法,国际货物买卖法,产品责任法,法,国际海上、铁路、航空货物运输发,海上保险法,票据法,国际商事仲裁法等内容。非法学专业国际商务专业的学生在上此门课程之前,并没有系统的学习过法律知识。而《国际商法》的课时一般安排在五十个左右,课时有限。在有限的课时内,如何针对国际商务专业调整课程内容,让学生在掌握了基本概念的同时,适应高职院校的职业能力培养的要求,是承担这门课的教师面临的一个难题。

2.传统教学方法效果不佳

《国际商法》虽然属于应用法学,但是法律知识的应用以掌握理论知识为前提,学生掌握理论知识主要还是来自于教师的讲授。而高职院校的学生更注重实操课的学习,这是一个毋庸置疑的事实。所以对于国际商法这样一门体系大且枯燥的法律课程,单向性的教学缺少师生互动,缺少学生实践的机会,容易使学生失去兴趣,为了应付考试盲目死记硬背,从而达不到对学生实践应用能力的培养。有的老师可能会在理论知识讲解完毕后,安排案例分析用来加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但是这种单一的案例分析方式,实际上还是老师的个人演示,并不会产生很好的效果。

3.考核方式

国际商务专业的《国际商法》课程没有单独安排实训课,所以考核方式一般是设置为闭卷考试。闭卷考试的题型往往是固定的,一般包括选择题、填空题、判断题、案例分析等。而单一的考核方式很容易让学生认为考试前死记硬背就能通过考试,不再注重课堂内容,同时也不能让教师精准地把握学生对课程内容的掌握程度。

二、国际商务专业《国际商法》课程教学改革的思路及方向

1.根据专业有针对性的调整

课程内容国际商务专业的学生在学习《国际商法》这门课程之前,已经学习的《国际贸易实务》、《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国际结算》等专业课程,课程内容都与《国际商法》有一定程度上的衔接。比如《国际贸易实务》课程中学习的有关国际贸易术语的惯例、争端解决等知识点;而海上货物运输及保险也在《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这门课里有所介绍;《国际结算》课程更是对国际货款支付的相关概念做了介绍。因此教师在安排授课计划的时候,不需要面面俱到,而是要考虑有哪一些内容是不需要重复讲授的,重点讲解学生没有接触过的法律知识。并且,针对国际商务专业的学生,要让学生明白哪一些是作为从事外贸工作的人员所必须了解的日常法律事务。因此应该针对实际外贸业务流程过程中会遇到的法律问题,来逐个突破,去补充和完善教学内容。

2.让案例教学法

贯穿整个课程虽然国际商务专业开设《国际商法》这门课,更多的是要增强学生的法律知识,提高法律运用能力,但是必须掌握一定理论知识才能实现。所以直接讲授是必不可少的一种教学方法。同时为了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案例教学应该贯穿整个《国际商法》的教学。而案例教学也应该把主动权交给学生,以学生的自主讨论和思考为主,老师的引导为辅。让学生在真实的案例或情境中学习,激发参与和学习的热情。在案例教学的过程中,可以采取一下方法:(1)案例分析法由于国际商务专业的学生法学基础比较薄弱,所以教师在讲完理论知识后,可以列举几个简单的小案例,更好的解释相关法律概念或法规的内容。也可以根据章节内容,按照任务导向型的方式,在学习理论知识之前,以一个案例作为任务,要求学生带着案例听课,在学完本章节理论知识后,适当的鼓励学生通过自主思考来解决。通过案例分析,更好的帮助学生吸收和消化理论知识。(2)分组讨论小组讨论是学生参与度很高的互动学习方式之一。教师可以在讲完理论知识后,用一个课时的时间,选择一个典型的案例,提出如干问题,将学生分成6~7人一组在课堂上自由讨论。由每个小组发表自己的意见,组与组之间进行互评,最后由教师进行归纳总结。比如在进行商事组织法教学时,可以给定一个背景材料,让学生分组讨论设立一个企业,要求每组拿出一个最佳投资方案。这能使学生全程参与到课堂中来,提高学习兴趣的同时培养团队合作精神。(3)模拟实训因为国际商务专业的学生,通过之前的专业课学习,已经具备了一定跟国际商法相衔接的知识,所以可以以国际贸易业务流程为导向,设计多个模拟环节,从买卖合同的谈判、起草、执行到国际商事仲裁等,让学生充当各个环节里的不同角色,使学生从自己的角色出发,运用法律知识来分析、思考、判断案情。不仅能够使学生更快速的掌握自己学到的法律知识,还能够把《国际商法》与国际贸易实务联系起来,具有实践操作性。

3.考核方式多样化

课堂教学引入小组讨论以及模拟实训,所以考核方式也因此多样化。在传统的用笔试成绩来决定一个学生成绩好或坏的基础上,加入实训方面的考核。对课堂小组讨论以及模拟实训时的表现打分,学生最后的成绩由平时成绩70%(出勤20%+小组讨论、模拟实训50%)+期末成绩(笔试30%)构成,既达到了本校考核标准,也使考核多样化,客观合理。

三、结语

法律实训总结范文第5篇

为进一步适应公安教育培训工作需要,解决教育教学工作中理论与实践脱节的问题,促进公安教育培训与业务实践的良性互动;进一步提高教学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增强教学队伍处理公安实际问题的能力;进一步推动公安教育培训工作的体制改革,着力警、学、研一体化和校局联动模式的形成,学院抓住“引进来”和“走出去”两个关键环节,拓宽教育、培养渠道,加快学生(学员)管理干部队伍、教学队伍团队建设,优化队伍结构。

1.“引进来”

加强同兄弟部门的互动,邀请公安实战部门和其他公安院校的专家、骨干到校开展交流;积极探索在公安实战部门选聘业务骨干到学院担任专、兼任教师,在公安实战部门选聘开拓意识强、管理水平高的业务骨干到学院担任学生(学员)管理干部,以提高学院实战实训和公安业务课的整体质量。如,在2008年,有四名公安实战部门的同志到学院挂任学生处主任助理。他们分别从基层民警的工作情况、基层所队的民警管理、公安基层工作对警院毕业生的要求等方面,对学生的实践培养活动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对实践教学改革起了很好的参谋作用。

2.“走出去”

鼓励教师在假期和无课期问到相关业务单位、基层一线,也可根据需要到检察院、法院进行业务调研,以提升其实战教学技能。在市局领导和政治部的大力关怀支持下,从2008年起,学院与分局联合建立了一批相对固定的教师业务实践基地,每年选派一定数量教师到业务单位挂职锻炼,安排教师在寒暑假或其它无授课任务期间到业务单位进行专业实践,力争教师每三年至少参加一次专业实践。同时提出未参加当年挂职锻炼或专业实践的教师,原则上应进行不低于15天的业务调研的要求。2008年暑假,学院开始启动了教师参加公安业务实践锻炼工作。各分局、派出所对警院教师参加公安业务锻炼工作高度重视,按照“专业对口、深入基层、跟班作业”原则精心安排,制定了菜单式锻炼流程培养规划。在实践锻炼中,锻炼教师在学中看,在看中学,在学中做,在做中学,紧密贴近一线,贴近实战,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和探索,逐步缩短了理论和实践之间的距离,提高了实践教学能力,增强了教学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二、设置内容全面的实践教学体系

经全校范围内的广泛调研,学校教师对教育教学中的问题达成了一致,大家认为,过去的教学偏重于理论讲授,忽视实践教学环节;教学计划的制定同实践教学不相适应;实践教学内容同理论教学内容不相一致等等。针对这些问题,学院进行大胆教学改革,要求创新教学训练方法;大刀阔斧地修改教学计划,增强实践性教学课程;采取措施,对每门课程的实践性教学内容作出硬性规定;积极鼓励走出教室,把课堂搬到公安实战部门,搬到公安一线;与公安实战部门紧密结合,推出一批实战应用性强的研究成果,为公安一线服务,为公安民警服务。通过改革,形成了内容全面的实践教学体系。

1.完善实践教学形式

实践教学形式分5种方式进行。一是专业认识教学。在入学教育周,安排学生到基层公安机关进行岗位观摩。二是校内、校外实训。加大各类课程尤其是专业课程的实践课时比例,(如退役士兵班3学期的必修课总学时为1158学时,讲授460学时,实践698学时。其中实践课占6O%,讲授课占40%。),注重以提高学生能力为重点的操作性实训。三是公安工作见习。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体验性见习,第二阶段为专业见习。四是专业综合演练。集中进行,时间为1周。五是毕业实习。用近一学期的时间到基层公安机关进行跟班实习,完成规定的实习项目,提交警务项目设计或调查报告。

2.完善实践课程

针对不同专业,每学期都制定完备的实践教学课程。如侦查专业为例,在第一学期为基础体育实训、法学概论实训;第二学期为刑法案例剖析、警体技能训练、警察心理学实训、现场勘查实训、警务现场急救实训;第三学期为国家安全学基础实训、刑事诉讼法案例剖析、文件检验实训、计算机操作实训、警察战术基础实训、警察技能训练;第四学期为侦查措施与手段训练、大学英语读写练习、法医学基础实训、警体技能训练、侦查情报信息实训、案件侦查实训;第五学期为应用写作实训、警体技能实训、痕迹检验实训、经侦与禁毒工作实训、侦查讯问实训、刑事图像技术实训、侦查专业综合实训、公安执法综合训练;第六学期为就业指导、毕业实习。同时,为了适应社会形势发展和现代警务的需要,在教材编写和实践教学的课程中突出“实用”二字。如《警务沟通技巧》和《民警执勤执法标准化建设》等民警实用教材的编写,并已将警务沟通技巧运用于实践教学中了。

3.科学合理地安排实训项目

一是强调理论性的科目,理论讲授课仍占较大比例。如通识课中的政治理论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等)、文化课(《民族与宗教政策等》等)、专业基础课(《公安工作概论》、《涉外警务》等)。二是在实训项目上充分尊重了学科本身的特点和要求。如《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的实训项目为参观改革成果展览、观看专题宣传片等;《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实训项目为参观优秀基层所队、观看优秀电视专题片、听英模报告等;《驾驶》课项目为车辆绕桩训练、车辆场地驾驶训练、城市道路驾驶训练、夜间驾驶训练等;《公安工作概论》课项目为参观指挥中心、参观博物馆、公安基础知识竞赛等;等等。

三、加强学生的实践活动

1.利用节假日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春节期间组织学院全体团员青年在重庆市范围内开展主题为“创建和谐新重庆__微笑服务家乡”的爱民实践活动。在活动中,学员们宣讲党的方针政策;认真参与“警营开放日”活动;开展社区志愿服务和谐行动;进行普法宣传。通过活动,切实增强了团员青年的责任感、荣誉感和使命感,提高了团员青年的综合素质。

2.组织学生适当参加社会安保工作

安保工作是每位警察都必须面对的工作。学生作为预备警官,在校学习期间,适当参加社会安保工作,不仅能达到贴近实战的训练要求,而且能为以后上岗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为此,学校每年组织学员参加圣诞平安夜、新年钟声、人才招聘会以及春运火车站等安保工作。

3.发动学生参加“献爱心、铸警魂”活动

院团委根据每年现实情况的变化和需要,及时组织学生进行捐款、义务献血等爱心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