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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资论文范文精选

筹资论文

筹资论文范文第1篇

1.房地产贷款利率高,筹资成本昂贵当前,我国的银行体系审批系统相当复杂,需要经过许多道流程才能最终获得贷款的资格,即使获得了贷款的资格,房地产贷款利率高,成本昂贵也是不争的事实。在08年之后,我国的货币政策虽然有所松动,贷款的利率有下降的趋势,但是截止到2013年,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还是达到了6.31%,再加上严格的限购、限贷令,使得资金回收期加长,资金更加匮乏,资金占用费用增加,实际上资金成本又增加了,房地产业的处境更加困难。

2.我国房地产金融体系建设落后于房地产业的发展我国房地产业的发展虽然带动了房地产金融的发展,但是房地产金融仍然是不完善的。经过多年的摸索和前行,我国房地产金融体系已经初步形成,它是以商业银行为主导,其他金融机构积极参与的组织体系,以银行贷款为主,兼有信托、基金等形式的产品系统和以初级市场为主体,二级市场在探索的市场体系。我国金融体制本身的市场化程度不高,大量资金并没有直接进入该行业,是不能分享房地产业快速发展的收益机会。由于我国并没有形成多层次房地产金融体系,房地产金融市场产品单一,这是不利于房地产市场的良性发展的。我国金融体系建设的落后是和我国金融市场的起步较晚有关,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限制和禁止个人买房建房,所以我国的房地产金融体系和房地产发展相对应的也发展较慢。

二、解决我国房地产筹资问题的策略分析

1.拓展多元化的筹资渠道,丰富公司的筹资方式推动发展房地产筹资的证券化加快房地产筹资的证券化步伐,是解决我国房地产筹资过分依赖银行存款的有效措施。房地筹资的证券化简而言之就是通过在公开市场发行股票或者债券,将金额巨大的房地产所需资金分为一些小的资金单位,充分发挥市场中其他个人或者机构的投资积极性,筹集到所需资金的一种形式。充分利用民间资本,分散和转移筹资负担。我国的证券化住房抵押贷款,即房地产实物产权证券化,将由于住房抵押贷款具有信用风险较小,资产质量高等特点而在流通市场上扮演重要角色。实施房地产筹资的证券化,就必须得建立起独立的评估体系、信用担保中间人体系以及全国性的银行交易系统。我国得加快房地产筹资的证券化步伐,减少过多的行政干预。

2、大力发展融资租赁形式的筹资方式融资租赁是指资产拥有者将资产在一定的时期内租赁给承租人使用,定期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过程。在市场经济发达和完善的美国等西方国家,融资租赁年平均增长率达到了30%,成为了仅次于银行信贷的第二大融资方式。融资租赁的筹资方式在我国可以说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因为它不像银行贷款那样需要经过抵押等繁琐的程序就能够获得较稳定的资金补充。从租入房地产的一方来看,它也不需要首先支付高额的首付才能获得房屋的使用权,只需要定期支付一定的租金就能使用,大大降低了消费的门槛,也就会增加房地产的销售量,也可以为外资进入我国的房地产打下基础。在这双赢的刺激下,融资租赁的发展必将得到长足的发展。

3、发展房地产投资基金房地产投资基金是指在分散投资,降低风险为原则的基础上,通过发行受益凭证的方式募集资金,再将募集的资金投资到房地产市场上。它们在一个房地产项目上的投资都是会有一定的限额的,它们的投资是不会超过基金净资产的一定比例。发展房地产投资基金可以减轻我国房地产企业的筹资成本,增加公司的利润,缓解发地产公司过分依赖银行借款而背负的债务,推动房地产筹资的多元化发展,有助于促进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发展。房地产业由于其土地资源的稀有和不可再生性,所以房地产业的投资是一种很好的保值增值的手段,房地产投资基金由于其稳定的投资回报率能给投资者带来收益,同时也能很好的补充房地产业资金的不足,所以我国应该在我国房地产投资现有的发展水平上学习借鉴外国有用和先进的做法。

筹资论文范文第2篇

关键词:财务管理;筹资管理;投资管理;利润分配管理;现金流量;财务控制

1财务管理的目标

在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财务管理的目标应是企业价值最大化,追求企业价值的提升和战略上的竞争地位。因此,企业应通过树立自身形象实现稳定持续地发展。企业不能因为追求利润而放弃或推迟固定资产投资、研究开发活动等资本性支出,因为这是未来发展的再投入,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在企业价值提升过程中,企业的相关利益者,如股东、债权人、政府的利益也会得到增加。同时还应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把优秀员工看作是企业的相关利益者,保护员工的利益。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资本不再是最稀缺的资源,知识、智慧、创意、技术、管理能力成了最稀缺的资本。因而对人力资本的重视不能再局限于高层管理人员和技术人才,企业员工的智慧及其这部分人力资本也应得到同等重视,是他们构成了企业这个自我生命的有机体。在目前的新形势下,企业面临的最大挑战不再是筹集资金,而是招募、留住和配置优秀的员工。

2企业筹资管理

企业的兴衰取决于经营者如何获得和支配其财力,因此资本来源是企业财务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笔者认为,企业从总体上应采取偏向保守的筹资方式,即较多地采用增加自有资金方式而非负债方式扩大资金来源。因为当一个企业具有一定物资基础后,冒险的代价将会较大。另外,银行借款往往有限制条件,可能会规定资金的去向,限制资金运作,并且还会形成企业固定的财务负担——到期还本付息。如果采用发行普通股方式募集资金,资金的使用将具有灵活性和独立性,并且没有固定的财务负担,这会使企业能够把握任何有利的机会。并且,以后企业还可以继续采取自我积累和配股方式积蓄财力,以此保持灵活性和安全性,达到较高的发展速度。当然,由于目前我国的资本市场还不够发达和规范,企业的资金来源主要是银行贷款,要求企业完全依靠利润积累获得发展资金,难度较大。但企业可在保证生存的前提下,以向银行借款方式筹集资金,从而获得财务杠杆收益,但要保持适度的负债水平。

3企业投资管理

随着产业构造的变化,不论是什么行业,达到极盛后必然要走向衰败。这时企业只有积极寻求转变,才能保持企业的活力,而这时企业往往面临新的产业投资机会。在投资管理上,企业应实行一业为主,同时也在相关产业中寻求发展的策略。但这个一业为主,并非只开发一个产品,而是采用系列产品、多型号产品、复合产品的多元开发战略,以求得销售、储备、研制多品种、多层次产品,增强其生产经营的稳定性。企业在相关产业中寻求发展,是为了寻求产业间的支持,增强自身的竞争力。企业在投资新项目时,一般采用收购兼并形式最佳。因为低成本、高质量的扩张是资本扩张的最一般要求。企业应尽量选择不需新建厂房、不用大量购置设备、不必新增更多劳动力、交易成本较低、技术含量较高、附加值较高的投资方式。

收购兼并正好满足这一要求。兼并,作为一种战略行为,对企业影响较大,因此兼并前要详尽地分析企业兼并的战略方向,被兼并企业的规模、类型及兼并机会、市场需求等诸多因素,既确保有利可图,又要保持企业的财务安全。

4利润分配管理

由于经营者并非以获取最大利润为目标经营企业,而是期望企业能健康良好地发展,并使股民在同舟共济中有更多的收获,因此,企业按期分配股利是必要的。由于投资者所得的一个重要来源是股利收入,所以如果长期不分配股利会引起股民的不满,这是经营者应特别注意的问题。另外,企业除了有针对一般员工的职工持股计划外,还可采用股票期权方式对经理人员实施激励,这也是利润分配的一种方式。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企业不能把所有的利润都用于分配,而应不断地增加积累,把一部分利润用于再投资。

5现金流量管理

许多企业财务失败的一个重要原因不是没有盈利,而是企业到期无法偿还债务。尽管利润指标是衡量企业是否健康发展的重要标志,但决定企业生存的却是现金流量。现金流量信息可用来衡量企业的收益质量和经营管理水平。有的企业为了扩大销售,不惜无限放宽赊销条件,最后导致现金周转困难的事例不胜枚举。企业应随时关注资本运营中产生现金的能力,并将其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企业一方面应保持足够的现金防止一时的现金短缺,另一方面不要把过多的资金用于低收益投资,而是要确定一个恰当的现金水平,使企业能够把握任何有利的机会超越竞争对手。所有经营状况良好的企业都会进行有效的现金流量管理。超级秘书网

6财务控制

筹资论文范文第3篇

一是开发阶段筹资方式的选择:具体来讲,建设管理和竣工验收属于开发阶段,开放商希望能够统一筹资进度和开发进度,这样工程需求可以得到满足,但是不能过度融资,否则资金成本就比较的高。在这个过程中,建设项目拖延、原材料价格上涨等,都是存在着的风险,因此,在本阶段中,主要资金来源就是基建垫资,这样房地产开发企业就可以向承包商转移部分筹资的难度和风险,工程完成之后,用成品资金来替代生产资金。将夹层筹资的方式应用过来,有着较高的筹资成本,但是政策因素不会对其产生较大的限制作用,资金筹集难度较小,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具有良好的信誉,那么在衔接生产阶段和销售阶段的过程中,就可以将短期筹资券的方式给应用过来,它具有较低的成本和较快的周转速度,并且期限比较的灵活,可以促使短期资金缺口有效的解决。二是不同房地产开发项目筹资方式的选择:对于别墅高等住宅区等住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高收入群体是其主要的消费对象,那么在筹资过程中,设计水准比较的高,需要较高的专业设计费用,在开发的准备期,有着较大的融资需求,那么就需要对融资渠道进行拓展,融资成本较高,存在着较大的销售风险,总体上来讲,有着较高的空置率,那么理想的筹资方式就是项目筹资、夹层筹资等。其次是普通商品房等住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中端客户是其主要消费对象,有着适中的筹资需求,地段和市场情况容易对其销售产生影响,有着较高的贷款比例,相较于高端客户来讲,有着较高的违约率,那么在筹资租赁的过程中,可以将零首付模式应用过来。然后经济适用房项目,中低收入人群是其主要的消费对象,这类住房往往没有构建于城市中心,有着较为便宜的地价,房屋设计水平不高,没有较大的筹资压力,并且国家出台了相关的优惠政策,但是也有风险存在,有着最高的违约率和贷款比例,那么选择的筹资方式主要是银行信贷,也可以辅助采用夹层筹资的方式。对于商业房地产项目来讲,写字楼、商铺和工业项目等是其主要消费对象,它的风险主要是有着较大的筹资需求和较长的时间,银行信贷难度较大,但是这类项目有着较为稳定的产权和现金流。可以采取联合开发的方式,对于有着较大规模的开发项目,也可以借助于海外资金。

二、对我国房地产企业筹资的建议

在未来筹资市场发展中,直接投资将会逐渐取代间接筹资方式,但是我国目前房地产企业中,直接筹资只占据了较小的比例,商业银行主要是将短期流动贷款提供出来,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讲,通常需要的是长期资本,那么需求就无法满足。一是在政策方面:房地产企业筹资难度较大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法律制度不够完善,房地产企业的筹资市场不够规范和稳定。比如,至今还没有出台房地产基金法;法律法规的缺位,制约到了房地产筹资方式的创新,针对这种情况,就需要完善目前的各项法律制度,尽快出台专门性的法律法规。二是筹资体系方面:房地产市场如果足够成熟,银行贷款和上市发行股票不能作为开发商的主要资金来源,在筹资方式,主要应该采取债券发行以及投资基金等方式。如今房地产企业贷款占据了较大的比例,显然不是一种良好发展的趋势。房地产项目的投资方应该是多样的,风险由多方面来承担,要对多元化的房地产筹资体系进行构建,这样方可以将坚强的资金链和多元化的股东结构提供给房地产开发,这样可以更加容易的筹集资金,还可以分散风险。三是企业定位方面:在未来的发展中,国家为了对房地产开发市场进行调整和规范,会将货币政策给应用过来,这样可以避免有违法操作或者过度投机等行为出现。这样房地产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将会面临着更加激烈的竞争,涌现出一批新的优秀企业。那么,房地产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就需要准确的判断和把握时局,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如对自身产品进行优化,拓展资金筹集渠道以及强化管理等,促使企业的综合竞争力得到提升,整体筹资水平也可以得到显著提升。

三、结束语

筹资论文范文第4篇

(一)政府适当出资引导,着力进行制度

供给政府适当出资参与风险投资有其合理性:一方面,高科技企业的研究与开发投资所产生的效益往往超过企业和投资者自身所获得的效益,产生巨大的社会效益,即“溢出效益”,理应得到政府的资金支持和引导。另一方面,在风险投资发展早期,由于风险投资的高风险性、长期性和复杂性,往往使社会资金不敢进入,政府出资既能在一定程度上满足高科技产业的资金需求,又会对社会资本参与风险投资起到示范和引导的作用。出资设立风险投资引导基金(母基金)是政府适当参与风险投资的一种重要形式。在风险投资的筹资机制市场化导向创新中,政府应扮演制度供给者的角色。如制定风险投资活动参与者的税收优惠和补贴政策,提供信用担保、政府采购、种子资金、市场准入等政策,建立完善包括风险投资、知识产权、公司法、金融法等在内的法律法规体系,营造风险投资发展的良好制度环境。

(二)适时放开和引导银行、保险、养老金等机构投资者适度参与风险投资

从目前情况来看,因为风险太大,国家明令禁止银行、保险、养老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参与风险投资。但从长远来看,随着机构投资者积累的基金规模越来越大,在保值增值的压力下,寻找新的增长点成为必然。而在美国等现代市场经济国家这些机构投资者早已成为风险投资的主体。因此,借鉴国外风险投资发展的成功经验,政府在遵循审慎和保值增值的原则下,可以在适当时候考虑放开和引导银行、保险、养老金等机构投资者适度参与风险投资。例如可以考虑先对这些机构投资者参与风险投资设定一个最高限额(如不超过5%或1%),允许从其自由资金中划拨少部分参与风险投资活动,取得经验后再逐步放开。

(三)进一步鼓励和引导上市公司、企业集团参与风险投资

我国许多业绩良好的上市公司和企业集团面临着进一步发展和二次创业的问题,风险投资为这些企业提供了一种新的资本运作模式,是产业资本寻求新的经济增长点,拓宽经营领域,提高本企业研发和自主创新能力,向高科技产业发展的有效途径。而且它们参与风险投资也有一定的优势:第一,这些企业的资金实力雄厚且具有较强承受投资风险的能力。第二,在很多情况下,从事风险投资的企业本身就是高科技产品的主要用户,这可以大大降低创新产品的试销成本和市场风险,提高风险投资的成功率。第三,这些企业本身一般具备一定的研究开发能力,从事高新技术产业的风险投资,有利于降低风险项目筛选和评估的难度。第四,现行政策支持企业集团进行试点,一旦高科技产品开发成功形成优质资产,企业集团就可以方便地将优质资产转入上市公司(许多企业集团都拥有控股的上市公司),兑现投资收益。因此,我国政府应适当调整和完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规政策,制定和出台有关鼓励性的措施,进一步鼓励和引导上市公司、企业集团参与风险投资。

(四)鼓励富裕家庭或个人进行天使投资

天使资本是风险资本的一种重要形式,在美、日等发达国家均有很好的发展。我国改革开放三十年,一部分家庭和个人富裕了,这些高收入者的“住房、汽车”等消费升级已经实现,且风险承受能力较强,这部分个人和家庭储蓄存款转化为投资的可能性较大。他们可以选择股票、债券、期货、证券投资基金等相对传统的金融投资工具,但也可以选择天使投资这一具有高潜在收益同时伴有高风险的新型金融工具。

(五)积极大胆地引进国际风险资

本国际风险投资是知识经济时代对外投资的一种新形式。近年来,国外风险资本已经看到了中国高科技产业的巨大市场潜力,开始试探性地介入中国风险投资市场。引进国外风险资本,不仅可以增加我国风险资本的供给,而且可以带来国外风险投资的管理经验,能够迅速培养和造就一批优秀的风险投资管理人才和创业人才。

二、我国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

风险投资的退出,是风险资本从风险企业退出实现价值增值的过程,是风险投资能否进入下一轮循环健康运行最重要的环节。风险资本退出的方式有主板或创业板IPO公开上市、股权或技术产权转让、企业收购、回购、清算等,其中创业板IPO公开上市方式使风险投资退出的最佳方式。一定程度上可以说风险投资的退出,就是风险投资的资本市场退出。目前我国资本市场还不完善,创业板迟迟未推出和场外交易市场发育不良,主板和中小企业板上市门槛较高,严重阻碍了我国风险资本的退出。我国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创新,就是要积极推出创业板,发展场外交易市场,构建以风险资本市场为主体的多层次资本市场运行机制。这与前面论述的我国高科技产业融资模式创新的相关内容是一致的。可喜的是,2008年十一大政府工作报告将推出创业板提上了日程;场外交易市场的建设也在积极开展,如中关村非上市公司股份代办转让系统的构建和推进,天津滨海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立三板市场的定位等。

三、我国风险投资的组织运行机制

风险投资的组织运行机制是风险投资主体的治理结构和风险投资活动的管理运作机制,由此将信息、技术、管理、资金和人才有机结合起来。具有代表性的风险投资的组织运行机制是有限合伙制、公司制和信托基金制,其中有限合伙制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与风险投资活动是最为匹配的,效率最高的。有限合伙制也是我国风险投资组织运行机制创新的目标。有限合伙制的合伙人分为两大类: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通常是养老基金、人寿基金、共同基金、大企业以及外国投资者等,负责提供投资资金的主要部分约99%,不从事具体经营管理,承担有限责任。普通合伙人一般是由风险投资公司的经理人(风险投资家)来担当,仅投入约占总额1%的基本资金,而主要以科技知识、管理经验、金融特长等作为投入,承担无限责任,并负责具体经营。至于报酬、存续期以及其他有关权限的分配问题则由双方协商签订的合伙协议确定。对于投资收益,普通合伙人一般分配20%,有限合伙人分配80%,普通合伙人每年可从有限合伙人处得到相当于投资本金2%左右的管理费。此外,普通合伙人不能在有限合伙人收回其投资本金之前得到分红份额。有限合伙制的存续期限为一个投资契约年(一般在十年以下)。有限合伙制之所以运作效率最高,其根本原因在于有限合伙制及其相关配套法律制度(主要是有限合伙法和税法)在运营成本、成本和激励机制上做出了独特的安排,使委托———制度较其他组织形式而言更加完善,最大限度地降低了投资运作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并给予委托双方以足够的激励,从而有效地解决了风险投资中的委托———问题,使有限合伙制在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上的优势更加突出。当然,风险投资的组织运行机制创新要与我国国情相适应,所以,在建立有限合伙制的过程中,可以采取一些过渡形式(如信托基金制等),但最终还是要以有限合伙制作为目标。

四、我国风险投资的扶持保障机制

(一)通过“间接扶持政策”

实现风险投资扶持机制由“政府直接出资参与风险投资”向“政府间接引导社会资金参与风险投资”转变与前面风险投资筹资机制创新中论述的相似,政府在扶持机制的定位上也是通过各种方式和政策进行“间接”的“引导”:一是充分发挥税收鼓励政策对风险投资者和风险投资机构的双重激励作用;二是借鉴国际通行的引导基金模式,为商业性风险投资企业的设立提供参股支持;三是通过政府信用支持和担保,提高风险投资企业获得信贷和债券的杠杆融资能力,进而提高其投资能力;四是政府可考虑设立风险投资损失补偿基金,对风险投资企业的投资损失给予适当比例的风险补偿,但主要投资损失仍需风险投资企业自己承担。有了以上政策上的“间接扶持”,再加上通过完善相关法律和行业自律作为保障,政府无需再以直接出资方设立国有独资或控股风险投资企业参与风险投资,可以实现向“间接”和“引导”扶持机制的转换。

(二)建立完善法律和行业自律相结合的保障机制

筹资论文范文第5篇

新农合基金是采取法律或合同的形式,按照事先确定的比例,由农民、集体、政府三者共同出资汇集而成的专项资金。基金管理就是指通过特定的机构设置和制度安排,对新农合基金的筹集、运营、支付和监管等进行全面规划和系统管理及监督,是新农合医疗事业正常运转的生命线。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减少农村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关键,是提高农民卫生服务可及性,改善农民健康状况的重要举措,是实现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实现健康公平的有效途径,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基金筹资问题的解决,将有助于基金的有效运行和支付,有益于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信赖以及有利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筹集问题

我国农村合作医疗集体筹资制度大致可分为4个阶段,第一阶段是20世纪50年代中期的农业合作化高潮阶段,这一时期的合作医疗“带有合作社性质,目的是通过农民个体间的自愿联合,共同抵御和分担医疗风险,是社区互助的医疗保障制度”。第二阶段是20世纪60年代集体经济阶段,这一时期的农村合作医疗是通过“政社合一”的集体强制性地将剩余产品分配用于医疗保障,是在集体经济公有制基础上的强制性的社区医疗保障制。第三阶段是20世纪80~90年代,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集体经济体制变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统分结合、双层经营”的集体经济体制,受集体经济体制改革的牵制,旧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衰落下去。第四阶段是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新农合医疗制度,属于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的社会保险制度,实际筹资中,财政承担主要责任,农民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集体扶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制度中,农民筹资和政府的补助都是低水平起步,定额缴纳,人均筹资水平确定为30元,随着我国财政收入的连年增长,已由最初的20元,200元增长到320元。农民的缴费额也由30元、50元涨到80元。尽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基金在逐年增长,但与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筹资相比,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医疗制度人均筹资相差约20陪。尽管各级政府的财政补助标准在持续提高,但由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的起点低,仍与城镇医疗筹资基金具有很大的差距,这不利于实现农村和城镇的全面接轨。这就需要政府投入大量的补助资金,提高农村医疗保障水平,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更加深入人心,争取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支持和参与。由于目前农民外出打工人员增多、农民受教育水平不高导致主动参保意识不强等诸多原因,筹资成本相对较高,尽管筹资难度在逐年下降,政府财政补助在逐年递增,但全面推行个人主动缴费方式的筹资仍然具有很多阻碍,需要较高的成本去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基金筹资。现行新农合集体扶持制度并没有明确建立,导致集体筹资出现困局,这根源于筹资主体,集体的制度性缺陷以及集体筹资来源的模糊性。我国没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专门立法,法律概念的不明确,导致了集体经济组织外延的不明确。

三、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筹资问题的对策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由自愿参加变为强制

参加我国新农合医疗制度在实施初明确规定,农民以自愿的形式参加新农合医疗。社会保险作为保障公民社会保险权的制度,是国家公权力具体保障公民社会保险宪法权利的基本制度,而新农合医疗制度作为社会保险的一个项目,自然要具有“强制性”。新农合医疗制度为实现收入再分配功能,必须依法进行,在实施中逐步变自愿参加为强制参加。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集体扶持”制度的重构